學校安全資訊管理制度(精選7篇)

學校安全資訊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安全資訊管理制度(精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安全資訊管理制度1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並可與國際網際網路相連,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條總

  (一)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學校網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目標及規則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二)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三)資訊中心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工作、提供資訊保安的技術支援工作。

  (四)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資訊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五)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宣傳部、資訊中心、保衛處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條網路安全管理

  (一)校園網由資訊中心統一規劃、建設並負責執行、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進行實名登記入網。

  (二)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三)各科室、教研組、各上網使用者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並定期升級。

  (四)資訊中心網路執行科負責全校網路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主、輔節點裝置及伺服器等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駭客攻擊後,網路執行科必須即時備案。

  (五)透過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必須由宣傳部稽核後方可進行釋出。

  第三條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一)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的資訊。

  (二)其他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未經允許的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點、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執行的破壞行為。

  (三)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帳戶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個人賬號。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賬號。

  (四)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宣傳部和資訊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

  第四條違約責任與處罰辦法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資訊中心可向違規者提出警告,停止其網路使用。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暴力、兇殺、恐怖等。

  (6)損害學校形象和學校利益的;

  (7)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的。

  3.盜用他人帳號的。

  4.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的。

  5.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的。

  6.不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擅自接納網路使用者的。

  7.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的。

  8.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的。

  9.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規定,給學校校園網系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凡違反本管理規定造成學校一定損失的,由學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進行處理,由此所導致的一切後果由該使用者負責。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五條其他

  (一)本管理制度由學校資訊中心負責解釋。

  (二)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學校安全資訊管理制度2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學校辦公及教師教學用計算機等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2、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3、校園網路及資訊保安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4、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5、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校園網路及資訊保安管理領導小組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6、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校園網路及資訊保安管理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網路安全管理細則

  1、網路管理中心機房及計算機網路教室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管理人員應每天檢查上述裝置是否正常,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2、校園網由學校電教處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電教處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由電教處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3、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4、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駭客攻擊後,電教處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5、網路教室及相關設施未經校領導批准不準對社會開放。

  6、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7、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電教部門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8、電教部門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電教部門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9、未經電教部門及校園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10、切實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未經允許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11、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備課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上網行為和相關軟體應用的指導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教處處理。

  12、對校園網路實行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路及資訊保安執行情況。

  13、伺服器系統及各類網路服務系統的系統日誌、網路執行日誌、使用者使用日誌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定,郵件伺服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

  第三章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洩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反政府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有傷風化的資訊。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執行的破壞行為。

  3、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頭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頭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使用者頭和IP地址。

  4、在校園網上的計算機網路使用者禁止刪除或解除安裝電教部門統一安裝的防毒軟體和其它應用軟體以及計算機的相關設定,不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髮現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及時向校園網路及資訊保安管理領導小組報告。

  6、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7、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查防毒。

  8、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5、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學校安全資訊管理制度3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公共財產安全,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和正常秩序,根據《江蘇省高等學校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安全管理包括學校管理範圍內的人、財、物等相關安全管理。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分工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全面的方針,遵循“誰主管、誰負責,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的指導和監督,接受無錫市職教園區管委會的指導和服務。

  第五條不在學校管理範圍內但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產生負面影響的各種情形,學校依法依規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並請求幫助。

  任務與職責

  第六條學校安全管理包括下列任務:

  (一)開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

  (二)維護校園穩定,嚴防境內外敵對勢力、非法宗教勢力、民族分裂勢力等對高校的滲透、煽動和破壞活動,及時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性事件,協助國家安全、公安機關調查與處置危害安全的行為;調解處理內部矛盾糾紛,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三)嚴格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治安、消防、交通、資訊網路和公共衛生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措施,消除各種安全隱患,防止發生各類案件或事故,完善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果斷及時地處理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

  (四)協助查處案件,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校內及與學校有關的刑事、治安案件、安全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及校園安全的情況,保護髮案現場並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校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對校內有輕微違法行為但尚未構成犯罪的人員進行幫助、教育;

  (五)參與治安綜合治理,參加所在地區組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校園及周邊秩序。

  (六)完成其他安全管理任務。

  第七條學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黨委領導、院長負責,學校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組織機構,健全管理制度,提供條件保障;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組織協調實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其他校領導實行“一崗雙職”,負責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1.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安全管理責任制的落實;

  2.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制定各種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3.確定治安、消防重點區域(部位),落實安全管理措施,監督檢查安全防範設施的建設、使用、管理和維護;

  4.負責校園安全巡邏檢查和保安隊伍管理,監督指導物業、經營、餐飲等部門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維護校園穩定和治安秩序,依法制止違法行為,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校內及與學校有關案件、事故的偵查、處置工作。

  6.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排查學校重大隱患,會同學校資訊主管部門按規定及時報送學校安全資訊。

  7.制定重大活動的安全工作預案,依法依規報批,經同意後組織實施;

  (四)各部門、二級學院(部)和其他駐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單位)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學校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

  機構、分工與保障

  第八條學校成立安全工作委員會、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等領導機構,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管理校內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維護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第九條學校安全管理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制度,履行校園安全管理職能。學校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和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變更,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條學校按照不少於師生員工數的1‰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並按規定落實崗位風險津貼;按照不少於師生員工數的3‰配備保安員;安全管理人員、保安員、建築消防設施操作人員等相關人員應依法依規參加職業技能培訓。

  第十一條學校配備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辦公、交通、通訊、防護等場所、設施、裝備;除人員經費和專項建設費用外,每年用於安全管理的業務經費予以足額保障。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學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值班、巡邏、守護制度;

  (二)重要部位、貴重物品和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三)消防、交通、治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四)保密管理制度;

  (五)涉外安全管理制度;

  (六)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七)教學、科研、實習、實訓安全管理制度;

  (八)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九)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十)安全管理工作檢查、考核、獎懲制度;

  (十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十二)事關學生安全的請銷假、心理危機干預、學生預警、重要資訊告知等制度;

  (十三)安全防範設施管理、使用、維護制度;

  (十四)飲食衛生、疾病防控等公共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資訊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維護內部穩定管理制度;

  (十七)應急預案制度;

  (十八)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防範設施建設

  第十三條學校對內部重要場所(部位)採取實體防護措施:

  (一)在校園主幹道及主要出入口等處設定機動車輛減速裝置,合理劃定停車位,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二)修復和加固校園圍欄,做好護校河維護保養,在出入容易的區域和部位設定警示標誌,安裝防攀、防鑽、防爬網;

  (三)學校食堂、超市等經營場所,存放貴重物品、危險品、圖書檔案、保密資料等物品的重要部位以及重點實驗實訓室、資訊中心、廣播(電視)臺、重要辦公室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防盜安全門,採用堅固的金屬防護欄對其窗戶實施防護,按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保險櫃(箱)保管重要物品;

  (四)對校園內部高臺、樓梯、山體、水域、地下設施等易發生墜落、踩踏、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場所和部位,設定警示標誌和相應的防護設施;

  (五)對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供油等場所和部位,設定相應的實體防護設施;

  (六)設定實體防護設施、門禁控制等裝置,不能妨礙緊急情況下的疏散逃生。

  第十四條學校對下列內部重要場所(部位)採取相應的技術防範措施:

  (一)在學校大門和學生宿舍主要出入口安裝影片監控裝置,監控範圍應適當外延,保證能夠覆蓋出入口人員活動區域;

  (二)在校園圍牆、護校河和校園景觀河等安全薄弱區域安裝報警裝置、影片監控設施;

  (三)在校園內部重要設施、存放貴重物品、圖書檔案、保密資料等物品的重要部位以及重點實驗室、資訊中心、廣播(電視)臺、重要辦公室安裝入侵自動報警或影片監控等技術防範裝置;

  (四)校園主要道路、停車場,樓宇通道、電梯廳、電梯轎廂、食堂、大型活動場館內和出入口安裝影片監控裝置;

  (五)影片監控系統採用數字硬碟錄影機等作為影象記錄裝置,24小時進行影象記錄,儲存時間不少於30天。

  第十五條學校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在消防重點部位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在主要道路設定醒目的交通標誌、標線。

  第十六條學校校園網建立符合公共安全行業標準的網際網路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記錄並留存有關使用者日誌資訊;校內重要資訊系統按照資訊保安等級保護工作要求,落實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有效防範計算機病毒、網路入侵和攻擊破壞。

  第十七條學校財務處按照《江蘇省單位財會室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的要求,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應急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制定和完善重大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等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第十九條學校定期進行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做好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物資準備。

  考核與獎懲

  第二十條學校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對發生安全事故的部門和個人在績效考核和評獎評優時實行安全事故一票否決。

  第二十一條對學校內部存在的安全隱患,各部門按相關要求進行整改。對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導致發生重大案件、事故或者造成學生、教職工傷亡的,直接責任人和部門、單位負責人依法依規承擔相應責任。

  附 則

  第二十三條在學校管理範圍內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應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服從並配合管理。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保衛處負責解釋。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原《江蘇資訊職業技術學院校園安全管理規定(試行)》(蘇信院保〔2010〕1號)廢止。

  學校安全資訊管理制度4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成立資訊保安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負責校園內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管理工作,定期對學校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2.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彙報及網路事故隨時報告制度,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伺服器發生案件、遭到駭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透過學校領導向公安機關報告。

  4.計算機防病毒軟體由網路中心統一安裝,使用者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消毒。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5.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6.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網站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ICP備案。釋出資訊必須經稽核程式,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

  7.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

  8.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護措施。未經校園網路中心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裝有涉密資料、重要資料、財務資料的電腦要與網路實行物理隔離。

  9.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禁止使用盜版軟體,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伺服器、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校園網使用者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敏感資訊、政治問題和淫穢黃色內容的資訊。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對利用網路從事違法行為者,應立即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1.校園網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名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使用者名稱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學校安全資訊管理制度5

  為了切實加強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綜合資訊中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資訊中心屬裝置重地,嚴禁帶具有腐蝕性物質(如硫酸,硝酸等)以及易燃易爆物品進入資訊中心,嚴禁吸菸。

  (二)工作區域內禁止使用明火和除空調器外的其它大功率取暖裝置,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三)按期檢查,維護用電裝置,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帶故障執行。

  (四)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格按送電–開機/關機–斷電的順序進行。

  (五)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所有資訊中心工作人員都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有備無患。

  (六)用機人員不得隨意插拔電源,拆卸機器。維修人員要拆卸機器時,應先檢查是否切斷電源,嚴禁帶電拆卸。

  (七)機房鑰匙不可隨意配製,不準隨意借給他人使用,機房使用按相關管理制度做好人員出入登記。

  (八)下班時,應斷電﹑關窗﹑關燈﹑鎖門,做好安全檢查後,方可離開。

  (九)假期安排人員值班。

  (十)本制度頒佈之日起施行,由資訊中心負責解釋。

  學校安全資訊管理制度6

  一、機房管理員工作職責

  1.1負責技術中心機房日常管理、裝置巡視維護、文件儲存記錄等工作。

  1.2定期對機房內的所有裝置進行檢查;熟悉並掌握裝置故障的處理步驟和方法;遇突發事件時能及時到崗;發現故障及時報告並按操作規程進行處理。

  1.3負責機房出入許可權管理和機房安全管理。

  1.4機房管理員應按照機房管理制度和細則要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計算機、網路裝置、資料資訊及業務應用系統的`安全及穩定執行。

  二、機房進出管理制度

  2.1機房工作人員出入機房由門鎖和門禁系統控制。門禁許可權由機房管理員設定。如果工作人員發生門禁卡、機房鑰匙丟失等情況應立即向機房管理員報告;機房工作人員離崗應及時交回鑰匙,由機房管理員消除其門禁許可權。

  2.2非機房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機房,如因工作需要進入機房,經允許並辦理登記手續後由管理員陪同方能進入機房。外來人員進出機房,須遵守機房相關管理規定,保持機房衛生、整潔,進入機房要求換戴機房專用用品。

  2.3相關軟硬體系統公司維護人員進入機房後應嚴格按照機房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若因公司人員違規操作造成機房安全、裝置或系統故障,相關公司應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2.4公司人員進入機房後,機房管理員應全程現場配合並監督公司人員的操作,要認真核查,確保裝置及相關係統、資料的安全。公司人員現場操作完成後,需經機房管理員和公司人員簽字確認後方可視為工作完成。

  三、機房環境管理制度

  3.1機房房間應保持密封,降低空調的負荷;機房內氣流組織合理,保持正壓和足夠的通風量,應防止導電、導磁粉塵及異物的進入。

  3.2機房管理員應定期檢查機房防火、防水、防塵、防鼠、防盜、防靜電、防雷擊等裝置設施。ups、精密空調、消防裝置、網路裝置的現場檢測次數每週不少於一次。當發現溫溼度異常時,應及時通知公司和相關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3機房內禁止吸菸吃東西,保持機房安靜。操作檯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3.4機房應保持衛生清潔;各類裝置應合理擺放,做到整齊有序、便於管理;機房內禁止堆放與工作無關的雜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及強磁性物質。

  四、機房裝置管理制度

  4.1機房裝置設施主要包括伺服器、儲存裝置、交換機、防火牆等網路裝置、供電系統、專用空調系統、消防報警系統和安全監控系統等。未經機房管理員同意,外來裝置禁止進入機房。

  4.2機房內所有裝置和物品,應由專門人員負責安裝、拆卸和操作。未經機房管理員的同意,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挪動、拆卸或帶出機房。

  4.3建立機房裝置與物品管理臺賬,機房內所有裝置及相關物品實行統一管理。登記內容包括裝置隨機資料、裝置編號、品牌、型號、來源、保修期、售後服務公司、聯絡電話、啟用日期等。

  4.4機房裝置投入使用後,應定期檢查維護除塵,發現故障及時處理、登記並通知相關工作人員;現場檢查每週不少於一次。

  五、機房執行管理制度

  5.1嚴格遵守機房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5.2機房裝置和系統的啟停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規程進行,嚴禁隨意操作。

  5.3機房執行實行日檢、月檢和年檢制度。日檢,清除浮塵,檢查執行情況和外觀,做好日誌記錄;月檢,主要部件進行邏輯功能診斷,檢查易損部件;年檢,進行效能全面診斷,斷電檢查日常執行時難以檢查的部件,做好檢修記錄。

  5.4根據業務需要對機房內裝置、系統進行調整時,應詳細登記並將相關資料存檔。可能影響正常工作的,應報主管領導批准。軟硬體系統執行出現故障時,對所發生的故障情況、處理過程和結果等,應詳細登記存檔。

  5.5定期進行作業系統、防毒軟體及其它系統的升級。做好系統漏洞補丁及病毒防護工作。

  5.6相關軟硬體系統業務負責人應聯絡公司對關鍵裝置定期進行檢測和維護,做好登記並存檔。

  六、資料保密及備份制度

  6.1機房工作人員應恪守保密制度,資料資料和軟體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複製下載、外借洩露或轉移任何資訊資料與資料。

  6.2嚴格實行內外網物理隔離政策。機房內除指定因特網接入裝置外,其他任何裝置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入因特網。

  6.3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移動儲存介質,如需使用時,須經機房管理人員檢驗同意後方能使用,並作好記錄。

  6.4嚴禁任何人使用未經檢測允許的介質(軟盤、光碟等),以免系統遭受病毒感染。

  6.5嚴格執行密碼管理制度,對操作密碼定期更改。

  6.6業務資料必須定期、完整地進行備份。確保系統一旦發生故障時能夠快速恢復。備份資料不得隨意刪改。

  學校安全資訊管理制度7

  資訊科技中心機房存放有學校重要的計算機資訊網路裝置、各類應用系統及資訊資源,併為校屬各單位提供教育、科研應用伺服器託管服務。為安全有效管理機房,保障學校的資訊網路系統安全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機房管理人員日常行為準則及保安制度

  1、機房管理實行安全崗位責任制,中心主任為安全第一責任人,技術科科長具體負責機房工作。

  2、除機房管理人員外,其它任何人未經許可嚴禁進入機房,外來人員必須按要求提供有效證件並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機房開展工作。機房管理人員指:持有機房門禁卡或鑰匙並賦予相應管理許可權的人員。外來人員主要指:校屬各單位託管伺服器系統管理員;各軟硬體廠商、整合商相關技術人員;機房施工人員;外來參觀人員等。

  3、出入機房注意鎖門,應主動拒絕陌生人進出機房。最後離開機房或最後下班的管理人員必須仔細檢查和關閉所有機房門窗、鎖定防盜裝置。

  4、未經中心領導批准,禁止將機房相關的門禁卡、鑰匙、保安密碼等物品和資訊外接或透露給其他人員,同時有責任對保安資訊保密。對於遺失鑰匙、洩露保安資訊的情況要即時上報,並積極主動採取措施保證機房安全。

  5、外來人員進入機房開展工作期間,機房管理人員應按照各自的分工密切跟隨,從旁協助,相互配合完成工作,並全面負責其行為安全。因故無法在現場隨工的,機房負責人應安排其他管理人員代替隨工。

  6、任何機房管理人員都有義務保持機房環境整潔,嚴禁在機房範圍內吸菸、飲食、隨地吐痰等,對於意外或工作過程中弄汙地板和其他物品的,必須及時採取措施清理乾淨,工作過程中留下的工作垃圾必須及時清理。

  7、機房管理人員離開工作區域前,應保證工作區域內儲存的重要檔案、資料、裝置、資料處於安全保護狀態,如檢查並鎖定工作電腦、將桌面重要資料和資料妥善儲存等等。

  8、接到機房管理系統報警後,機房負責人以及管理人員須立即查實報警原因,如果不能遠端處理的,應儘快到現場處理。

  9、因違反制度或工作不負責造成相應事故的,按中心有關規定處理。

  二、機房外來人員行為準則

  1、外來人員在機房操作期間,要服從機房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果發現電源、網線等故障,應及時通知管理人員,不得自行處理,否則發生事故應承擔相應責任。

  2、外來人員應遵守機房規章制度,嚴禁挪用他人裝置,不得隨意開啟其他機櫃門與觸控他人主機線纜等,不得損壞機房內的物件,否則後果自負。

  3、外來人員向資訊科技中心借用的工具、儀器等應按時歸還,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4、外來人員在機房操作過程中應注意人身安全,如需高空作業必須使用梯子等工具,嚴禁攀爬機架,且不得碰撞機房裝置和各種線纜,否則後果自負。

  5、外來人員在機房中請自行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任何個人財物的損失,資訊科技中心概不負責。

  6、外來人員在機房操作期間,不得隨意允許不相干或不認識的人進入機房,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應承擔相應責任。

  7、外來人員有義務保持機房環境整潔,嚴禁在機房範圍內吸菸、飲食、隨地吐痰等,對於意外或工作過程中弄汙地板和其他物品的,必須及時採取措施清理乾淨,工作過程中留下的工作垃圾必須及時清理。

  三、機房用電安全制度

  1、機房管理人員應學習常規的用電安全操作和知識,瞭解機房內部的供電、用電設施的操作規程。

  2、機房管理人員應掌握機房用電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

  3、機房應有專業人員定期檢查供電、用電設施裝置。

  4、不得在機房亂拉亂接電線,應選用安全、有保證的供電用電器材。

  5、在真正接通裝置電源之前必須先檢查線路、接頭是否安全連線,裝置是否已經就緒,人員是否已經具備安全保護。

  6、嚴禁隨意對裝置斷電、更改裝置供電線路,嚴禁隨意串接、並接、搭接各種供電線路。

  7、如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應即時採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必須及時向中心領導彙報。

  8、機房管理人員對個人用電安全負責,外來人員需要用電的,必須得到機房管理人員允許,並使用安全和對機房裝置影響最少的供電方式。

  9、機房工作人員需要離開當前用電工作環境,應檢查並保證工作環境的用電安全。

  10、最後離開機房或最後下班的管理人員,應檢查所有用電裝置,關閉照明用電,關閉長時間帶電運作可能會產生嚴重後果的用電裝置。

  11、禁止在無人看管下在機房中使用高溫、炙熱、產生火花的用電裝置。

  12、在使用功率超過特定瓦數的用電裝置前,必須得到中心領導批准,並在保證線路保險的基礎上使用。

  13、在外部供電系統停電時,機房管理人員應全力配合完成停電應急工作。

  四、機房消防安全制度

  1、機房管理人員應熟悉機房內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規程,瞭解消防裝置操作原理、掌握消防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

  2、任何人都有義務保護消防裝置不被破壞,不得隨意更改消防系統工作狀態、裝置位置。需要變更消防系統工作狀態和裝置位置的,必須取得中心領導批准。

  3、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應即時採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向中心領導彙報。

  4、最後離開機房或最後下班的管理人員,應檢查消防裝置的工作狀態,關閉將會帶來消防隱患的裝置,採取措施保證無人狀態下的消防安全。

  五、機房硬體裝置安全使用制度

  1、未經允許禁止隨意搬動裝置、隨意在裝置上進行安裝、拆卸硬體或隨意更改裝置連線,禁止隨意進行硬體復位。

  2、禁止在伺服器上進行試驗性質的配置操作,需要對伺服器進行配置的,必須在其他可進行試驗的機器上除錯透過並確認可行後,才能對伺服器進行準確的配置。

  3、對會影響到全域性的硬體裝置的更改、除錯等操作應預先發布通知,並且應有充分的時間、方案、人員準備,才能進行硬體裝置的更改。

  4、對重大裝置配置的更改,必須首先形成方案檔案,經過討論確認可行後,方可進行更改和調整,並應做好詳細的更改和操作記錄。對裝置的更改、升級、配置等操作之前,應對更改、升級、配置所帶來的負面後果做好充分的準備,必要時需要先準備後備配件和應急措施。

  5、不允許任何人在機房裝置上進行與工作範圍無關的任何操作。未經中心領導允許,也不允許帶領、指示外來人員操作機房內部的裝置。

  6、機房內的任何設施裝置在質保期內出現故障的,機房管理人員不得私自維修,須聯絡裝置生產商。不屬於資訊科技中心所有的設施裝置,機房管理人員不得參與維修工作,必要時可提供維修意見。

  六、軟體安全使用制度

  1、禁止在伺服器上進行試驗性質的軟體除錯,禁止在伺服器上隨意安裝軟體,需要對伺服器上進行軟體除錯的,必須在其他可進行試驗的機器上除錯透過並確認可行後,才能對該軟體進行準確的配置。

  2、對會影響到全域性的軟體更改、除錯等操作應預先發布通知,並且應有充分的時間、方案、人員準備,才能進行軟體配置的更改。

  3、對重大軟體配置的更改,必須首先形成方案檔案,經過討論確認可行後,方可進行更改,並應做好詳細的更改和操作記錄。對軟體的更改、升級、配置等操作之前,應對更改、升級、配置所帶來的負面後果做好充分的準備,必要時需要先備份原有軟體系統和落實好應急措施。

  4、不允許任何人在機房裝置上進行與工作範圍無關的軟體除錯和操作。未經中心領導允許,也不允許帶領、指示外來人員進入機房對網路及軟體環境進行更改和操作。

  七、機房資料、文件和資料安全制度

  1、資料、文件、資料等必須有效組織、整理和歸檔備案。

  2、禁止任何人員將機房內的資料、文件、資料、配置引數等資訊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給其他無關人員或向外隨意傳播。

  3、對於牽涉到網路安全、資料安全的重要資訊、密碼、資料、文件等必須妥善存放。外來人員的確需要翻閱文件、資料或者查詢相關資料的,應由機房管理人員代為查閱,並只能提供與其當前工作內容相關的資料或資料。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