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精選5篇)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一、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哪些
一是要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範、有序進行。學校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與責任追究制度等,並切實保障安全工作能有序、規範、高效地操作執行。
二是要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制定了預警機制,一旦發生事故就知道應該由誰報案、由誰組織搶救等。校長、老師的崗位在哪?責任有哪些?都很清楚。這樣就會有條不紊地按照預案進行,不會發生不應有的混亂與糾葛。
三是要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學校要主動地與公安、工商、交通、衛生、文化等部門做好協調工作,從而使各個部門通力合作地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的安全工作。
四是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要對師生、職工與家長進行必要地培訓,提高師生與家長的安全意識與學生的防護能力。有條件學校可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劃分校內校外的安全工作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就可避免不管是在校內校外發生的事故一律都要找學校的怪現象發生。
五是事故發生後要緊急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一旦發生事故,就應緊急啟動應急預案。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進行相關工作。
二、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精選5篇)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很重要的,每個安全小組都有著明確的工作職責。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精選5篇),希望大家喜歡。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1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劉劍鋒(校長)
副組長:王茂信(副校長)
組員:張迷香、李貴合、李雨臣、王新箱、蘇暢、李體令、孟紅震、呂慧甫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安保處
主任:李雨臣
成員:呂慧甫、王新箱、蘇暢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全面制定學校安全工作方案,領導學校安全工作,落實“平安校園”的工作目標;
2、制定學校安全應急預案,指揮處理各類突發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安全損失;
3、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有關檔案精神,部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4、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學校安全工作,爭取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和支援;
5、不定期排查校內安全隱患,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落實情況。
二、校園安全保衛小組
負責人:王新箱
成員:李雨臣、呂慧甫、李體令、孟紅震、蘇暢
主要職責:
1、傳達室日常安全管理,出入登記,嚴防閒雜人員和物品進校(呂慧甫、李體令、孟紅震、蘇暢)
2、校園24小時巡邏,防止安全事故(值日校幹、呂慧甫、李體令、孟紅震、蘇暢)
3、校內公私財物的安全管理(李貴合、李體令)
4、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劉劍鋒、李貴合)
5、劇毒、危險藥品的安全管理(蘇暢、李體令)
6、外來車輛安全管理(呂慧甫、孟紅震)
7、電教設施安全管理(張迷香)
8、教學裝置等設施的安全檢查(王茂信)
三、學生集體活動及日常行為安全管理
負責人:王新箱
成員:李雨臣、蘇暢、孟紅震、李體令
主要職責:
1、軍訓及運動會的安全管理(年級主任,班主任)
2、升旗、課間操等校內外集會安全管理(體育老師,會議召集人,班主任)
3、放學、集會學生疏導(門衛,王新箱,班主任)
4、學生日常行為安全管理(王新箱、孟紅震、年級主任、班主任)
5、學生心理異常的預防及矯正(王新箱、孟紅震、年級主任,班主任)
四、教學過程安全管理小組
負責人:張迷香
成員:李雨臣、蘇暢、王新箱
主要職責:
1、教學過程的安全管理(張迷香,年級主任)
2、體育訓練的安全管理(體育老師)
3、大型考試的安全管理(張迷香,年級主任)
4、特殊體質學生的安全管理(張迷香,年級主任,任課教師,班主任)
5、上學期間學生髮病的應急處理(任課教師)
五、食品安全和衛生防疫小組
負責人:李貴合
成員:李體令、呂慧甫、孟紅震
主要職責:
1、傳染病、禁毒等知識的宣傳教育(李貴合)
2、突發病例的上報(呂慧甫、年級主任、班主任)
3、發病學生的應急處理(李貴合、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應急隊員)
4、水源、教室及其他場所衛生消毒工作(李貴合、李體令)
六、教工活動的安全管理
負責人:張迷香
成員:王新箱、呂慧甫、李貴合、孟紅震、年級組長
主要職責:負責各類教工活動的安全管理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2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1.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校長是領導小組組長,其他成員分工負責。領導小組下設安全保衛機構(保衛處),保衛主任由分管副校長分管。配備一定數量的專(兼)職保衛人員,建立高效規範的學校安全工作網路體系。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小組:指揮組、保衛組、現場處置組、現場救護組、通訊聯絡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等。各組根據事故實際情況,啟動工作。
3.切實保證學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財、物併合理配置。
4.制定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預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防範措施,檢查督導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度的落實。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安全事故做出處理,並在適當範圍內通報。
5.定期召開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組織學習上級部門下發的安全工作指導檔案,制定年度學校安全工作計劃,擬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結合學校特點研究部署學校常規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學校與家長簽訂安全協議書。由校車服務提供者提供校車服務的,學校應當與校車服務提供者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
7.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裝置維護、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預防、自然災害防範等基礎性安全工作。定期開展自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重點做好校門秩序、教育教學、學生宿舍、食堂衛生、大型集體活動、集體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組織開展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師生對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和學校周邊單位建立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小組,或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注重學校安全長效機制建設;加大校園周邊綜合整治力度,維護校園及周邊安全。
10.發生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面負責突發事件的指揮、協調等工作,及時組織搶險搶救。在有關部門領導下及時、妥善、依法處置事故。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11.嚴格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做到30分鐘內電話口頭報告,2小時內簡要書面報告。密切配合醫療、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門對事故的處理,認真執行上級有關指示。
12.可設對外新聞發言人負責接待各界媒體,遇到突發事件時能冷靜面對媒體採訪,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教育師生員工共同做好穩定工作,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接受採訪、擅自發布資訊。
13.加強對教師侮辱、體罰學生現象的監管。
(二)校長
1.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防範體系,落實責任制,依法制定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4.建立安全工作獎懲制度,把安全工作納入各部門、個人履職考核,與評優推先和績效考核掛鉤,調動全體教職工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積極性。
5.組織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分析研究學校安全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6.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和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
7.加強與所屬鄉鎮、街道、社群、派出所、消防、衛生、城管等部門的聯絡,取得他們的支援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
8.遇到突發事件立即組織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
9.學校安全職責所必需的其它行為。
(三)黨(總支、支部)書記
1.校園安全的共同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2.協助校長管好學校安全工作,校長不在校期間,履行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3.透過黨建工作加強安全教育,提高黨員幹部的安全責任意識,指導落實崗位安全職責。
4.關心教職工的生活和思想動態,及時掌握校內不穩定因素,積極化解矛盾,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5.督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整改建議。
6.積極組織開展反邪教工作。
(四)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可代校長組織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傳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整改意見,確保學校安全。
3.根據上級要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組織制定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把學校安全工作任務分解到各處室、部門和崗位,並負責檢查、督導落實。
5.指導學校安全專職幹部和各部門負責人開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檢查各處室、部門、崗位的安全防範和隱患排查工作,並建立相關臺賬,在相關記錄表上簽字。
6.定期組織培訓學校安全保衛幹部和員工,強化安全責任意識,提高防範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杜絕因思想麻痺或工作失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
7.加強師生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各類宣傳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護能力。
8.定期組織檢查學校各部門的安全設施及器材,保證完好有效。
9.協助校長加強與所屬街道、社群、派出所、消防、衛生、城管等部門的聯絡,積極開展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各類臺賬和檔案制度,檢查指導學校各類安全資料的歸檔備案。
11.督促檢查放學前一分鐘、每週一節課、每月一次專題講座的安全教育。
(五)分管教學副校長
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是學校教學工作的安全責任人,主要職責有:
1.督促全校教師嚴格落實教學常規。特別是認真落實體育課、勞動課、實驗(訓)課等教學常規,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對必須在校外進行的教學活動要認真審批,要有嚴密的安全措施,確保活動安全進行;
3.督促全校教師加強師德修養,關愛學生,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杜絕因體罰和心靈虐待造成對學生的傷害事件,確保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4.督促指導教師把學生安全作為教育教學的第一要事,擺在首位,認真落實各有關法規和上級檔案對教育教學工作的安全規定,依法辦事,依法執教;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六)分管後勤副校長
分管後勤的副校長是學校設施裝置安全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有:
1.制定學校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做好學校裝置設施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對學校建築物、設施裝置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
3.加強對食堂、超市、自備水源的管理,確保學校食品及飲用水安全;加強學校衛生防疫工作;
4.加強學校宿舍設施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宿舍安全;
5.督促有關人員做好防盜工作,維護學校財產安全;
6.加強學校的安全設施建設,確保校園安全;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七)法制副校長
1.協助學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2.協助學校加強安全工作,結合中小學學生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傳及法制教育。
3.協助學校做好對有不良行為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落實具體幫教措施。
4.協調有關部門對學校周邊治安環境進行整治,嚴肅查處侵害師生合法權益和滋擾校園案件,建立長效機制,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
5.配合政法部門妥善處理在校師生違法案件,督促學校妥善處理校園內發生的嚴重違規違紀問題。
6.協助學校與社會、家庭等方面建立聯絡,完善“三位一體”法制教育機制,落實各項治理措施。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八)工會主席
1.發揮工會組織對校園安全工作的參與和監督作用。
2.定期召開工會委員會會議,檢查各部門安全工作。
3.協助學校摸查內部人員的不穩定因素,及時化解矛盾。
4.關心教職工的思想動態和文化生活,幫助教職工解決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對發生重大事情的家庭應及時慰問並家訪。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九)保衛主任
1.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制定部門實施細則,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彙報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2.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召開的安全會議並按相關要求,上報學校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報表、材料、資訊等。
3.堅持每天對校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責成有關部門進行整改並啟動責任追究制度,規定完成整改的時間。問題嚴重的要及時向分管副校長彙報,制定詳盡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臺賬,相關負責人及時在記錄表上簽字。
4.結合學校安全工作實際,開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園安全宣傳教育。
5.履行校園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動安全管理職責,檢查督促各部門落實各種活動安全預案及安全措施。
6.負責校園“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設,管理安保人員,維護安防設施。
7.負責學校門衛管理,夜間、節假日值班和巡邏安排,加強對值班人員的管理和檢查。
8.負責全校消防栓、滅火器、報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證校內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確保正常使用。
9.配合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動與相關部門聯絡協調,建立密切的工作關係,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
10.校內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彙報,並根據應急預案配合指揮組落實報警、搶救、疏散、保護現場、調查取證、資訊上報等工作,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11.根據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影片監控錄影資料,並建立資料檔案。
12.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辦公室主任
1.會同有關處室負責學校安全宣傳工作。
2.負責本部門安全工作。
3.負責學校安全教育和演練活動的講話、錄影等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4.負責全校資訊溝通、資訊公開、新聞釋出及媒體採訪等事宜。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一)德育主任
1.結合學校安全工作目標和任務,開展學生德育工作,維護校園教育教學秩序、穩定師生情緒。
2.組織落實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依據部門安全崗位職責,對年級組長和班主任開展針對性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指導年級和班級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和演練活動。
3.定期召開年級主任和班主任安全工作會議,組織年級主任和班主任進行校園安全隱患自查互查活動,跟蹤每節課學生異動情況,增強年級主任和班主任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
4.在學生會和班委會設立安全委員,設“學生110”和班級安全員,協助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5.學校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做好教育活動安全預案和活動前師生安全教育工作。
6.利用升旗、廣播操等時間,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7.透過板報、櫥窗、廣播、網路等開展對師生安全宣傳教育。
8.聘請消防、治安、交通、衛生等專家開展對師生的專題安全教育。
9.透過家長會、家長信、簡訊等多種形式向家長宣傳安全知識,提出安全要求,發揮家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主體作用。
10.做好安全教育、家長接待、事故處理及相關材料的整理歸檔。
11.負責住校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2.負責衛生、防疫安全工作。
13.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二)教務主任
1.負責教務處所屬各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部門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門安全工作計劃,並監督、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2.定期召開部門安全工作會議。
3.做好各種教具配備、儲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4.加強學生學籍資訊的安全管理,建立資訊保密制度。
5.做好教學活動和考試安全預案及管理工作。
6.配合校長積極穩妥做好學校招生、畢業工作,正確執行政策、
有效化解矛盾,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三)總務主任
1.負責學校總務後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部門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門安全工作計劃,監督、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2.定期召開部門安全工作會議。
3.加強總務後勤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各工種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技能。
4.做好學校建築物和水、電、氣等設施裝置的安全檢查和維護,根據保衛主任的要求定期維護或更換消防器材和特種裝置,並建立臺賬,及時做好相關記錄。
5.切實加強學校食堂及食品衛生管理,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生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嚴格的學校衛生管理制度,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6.組織相關人員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和體檢;建立食品留樣制度;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汙染的情況,採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發生。
7.落實本部門不同工種安全責任。組織部門人員定期檢查負責範圍內的安全”。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四)少先隊輔導員、團委(支部)書記
1.貫徹執行安全法律法規、學校安全管理規定,履行部門崗位安全職責。
2.在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中設立安全委員。經常開展對少先隊員和共青團員的安全教育。
3.制定少先隊、共青團組織的各類大型集體活動預案,開展活動前的安全教育。
4.定期組織學生活動場所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向學校有關部門彙報。
5.熟悉學校各類安全預案及流程,協助和配合學校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五)教科(研)室主任
1.指導學科教師結合所教學科內容滲透安全教育,引導每個教師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2.加強課堂、特別是實驗課的安全管理。
3.督促每位任課教師安全教育教案和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每天最後一節課下課前,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
4.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六)教研組長
1.教研組安全第一負責人,負責建立教研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各項安全管理要求。
2.定期召開教研組安全工作會議,維護學校教育教學安全。
3.制定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督促實驗員做好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4.制定實驗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
5.監督指導各學科教師在學科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
(十七)年級組長
1.所在年級的安全第一負責人,負責建立年級安全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本年級每位教師的安全崗位職責。
2.建立健全由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構成的年級安全管理體系,定期排查年級存在的安全隱患,促進年級安全工作常態化、制度化。
3.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檔案精神,組織年級教師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落實學校安全工作有關要求,做好日常安全防範。
4.做好年級特異體質學生身體情況登記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年級大型活動安全預案並做好活動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指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負責本年級學生樓層、樓梯的安全管理。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八)班主任
1.班級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學生安全及教室內的設施裝置安全負責。
2.認真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及時解決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排除安全隱患。
3.在班委會和團支部設立安全委員,在班級設立若干安全員。
4.保證晨(午、晚)檢專時專用,仔細檢視學生精神和身體狀態,認真記錄,及時上報。
5.充分利用晨(午、晚)檢、班會等時間開展學生安全教育。特別注意根據季節變化提醒學生預防疾病,防範各種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學生安全防範意識和逃生自救技能。
6.嚴格執行學生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做好學生考勤統計工作,及時瞭解未到校上課或中途離校學生的情況,並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做好記錄。
7.認真做好班級內各種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記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年級組長和校領導彙報。
8.對有特異體質和心理異常的學生,應在家長的配合下及時做好記錄。在安排體育、勞動、大型活動等時予以照顧。
9.協助學校與家長簽訂安全協議書,並做好協議書回執留存。透過家長會、家訪等形式開展家長安全教育,讓家長切實擔負起監護人職責,做好學生安全教育監管工作,特別是保障學生校外安全。
10.組織班級集體活動必須徵得學校領導同意並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做好安全預案和活動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發現學生在校出現身體不適或危險情況時,要立即採取措施、組織搶救,並及時通知家長、報告學校。
12.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事項。
13.認真準確採集學生及家庭相關資訊。
14.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九)任課教師
1.明確並履行崗位安全職責,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將安全教育有機滲透到本學科教學內容和教學過程中。
3.課前清點學生人數並立即上報班主任,課堂上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及時制止、告誡、教育,並與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及時溝通。課間負責本樓層就近樓梯間、樓層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開展安全工作,及時將班內的安全問題向班主任反映,協助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妥善處理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
5.課堂教學中如遇突發事件或安全問題,及時將學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帶並作妥善處理,同時立即向分管領導或校長彙報。
6.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每天最後一節課下課前,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事項。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3
一、校園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何航
副組長:林英姿
組員:林仁華、林仁杰、陳碧月、鄭芳、門衛、保安、各年段長、各班主任。
二、校園內保小組
組長:林仁華
副組長:林英姿
組員:郭慶林、許春寶、許水平、王宜亮、周木桂
三、相關措施
(一)進出校園嚴盤查
校門是學校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的第一道關口,把好了這道關,校園就相應安全多了。所以學校要求保安門衛、值班人員嚴格把關,嚴格盤查,凡是來園接幼兒出校園的幼兒家長必須持有園務室統一印發的並有班主任、本班教師簽字的《校園出入單》或《臨時離園卡》。對於外來人員(非推銷人員)一律先在校門外等候,由門衛值班人員透過電話聯絡得到確認,並在門衛室驗明相關證件並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推銷人員一律不能進入校園。
(二)教學實施勤檢查
對於學校教學及戶外活動設施實行定期檢查制度,確保裝置設施的正常運轉,對於存在問題的裝置設施由相關部門及時維修或更換。
(三)食品衛生重督察
杜絕病從口入,因此把好學校食堂的食品進貨關至關重要,學校除了特別要求食堂的負責人將每天所進貨物的生產廠家、進貨地點、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逐一進行登記外,還對操作環境和加工過程的衛生指標也提出了相應的具體要求。學校還委派專人每天負責對食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除立即進行整改外,必要時還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四)課餘時間有巡查
由於學校規模大,人數多,因此課餘時間也是學校安全防範的重要時段,學校除了在全體師生提倡文明休息外,並安排教師負責,園領導以及保安人員參與的課餘時間巡查。此外還對中午幼兒休息以及晨間入園、傍晚離園重要時段加強巡查的力度,安排校內安保人員巡查,確保校園內的安全。
(五)安全隱患常排查
只有及時地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才能確保校園的安全,所以學校要求相關部門派專人經常在校園內檢查裝置設施以及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及時發現,及時消除。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4
消防安全是我們生活中不可忽視的安全效能,燃易爆化學物品和公共場所管理,火和應急疏散通道暢通,各個區域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消防安全宣傳記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義務消防隊業務技能學習記錄等,還有火災隱患整改複查情況。我們必須做到如下幾點:
一、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工作計劃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學校安全消防工作總結。
二、開展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自救、自護教育和培訓。
三、定期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消除火災隱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有效,處於正常執行狀態。
六、消防安全管理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
七、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例會,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八、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確定巡查和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九、定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
十、建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其內容應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一、學校教學樓、財務室、圖書室、實驗室等應確定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二、學校明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三、學校根據實際需要配備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消防器材、裝置和個人防護器材。
四、校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處置操作程式。
六、學校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加強學校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巡(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排除安全隱患。
七、學校將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作為每次消防安全巡(檢)查的重點,發出發現隱患,及時研究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排除安全隱患。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5
根據教育局的安排,進一步健全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分工,學校第一責任人由校長吳雪松擔任;主要責任人為榮福,分管責任人有我、申校和李書記,責任部門是學校的各個中層機構,全校的教職工都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承擔具體的安全工作職責。
下面我將根據校長辦公會議安排,根據分管工作的不同,將各自主要負責的安全工作內容,做以分解。
(一)、總務處:負責飲食衛生安全、基建安全、用電安全、鍋爐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小賣部食品衛生安全的管理以及後勤職工的安全工作。
1、抓好食堂的飲食衛生工作。在食物的購買、儲存、製作、出售等環節嚴格把關。食堂工作人員要按照規定定期體檢,嚴格衛生制度,保證良好的個人衛生和環境衛生,杜絕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2、做好建築工程的監督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施工安全。
3、進一步規範用電線路佈局、器材和配電室的各項設定,並定期檢修開關、燈棍、電扇等設施,確保安全用電。
4、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排除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健全消防預案,培訓教職工及學生掌握消防設施的正確使用。
5、做好小賣部的進貨渠道和食品衛生管理工作,杜絕“三無”產品,確保師生健康。
6、做好學校各項設施的維修工作。
7、做好後勤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
(二)、教務處:負責實驗室、教室、微機室、多媒體室、儀器室、藥品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教學過程中的各項安全工作及教師的安全教育。
1、定期檢查上述各部門存在的各項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
2、規範實驗室、儀器室、藥品室的安全防護設施,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品按照公安、消防、衛生等部分的有關規定,單獨存放,嚴格管理。
3、加強微機室、多媒體教室等教學場所的安全管理,規範線路和開關的設定。完善教學場所的防雷、避雷設施。
4、加強對體教學工作的管理,嚴格按照規程教學,完善體育設施、器材的檢查和維護制度,避免因教學器材損壞或使用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加強對教學過程中師生人身安全的保護,避免安全事故。
(三)、學生處:負責學生課外活動安全、集會安全、特長生訓練安全、學生住宿安全、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的相關工作及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班主任培訓。
1、加強對學生課外活動和運動隊訓練的管理,要做到科學合理,確保學生的安全。
2、制定大型活動、集會、疏散演練等安全防範預案,做到安排詳細,組織周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3、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檢查學生床鋪,收繳學生中的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險品,積極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4、加強對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宿舍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做好學生宿舍的防火、防盜等工作。發現問題要妥善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將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5、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透過主題班會、年級會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多方面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法制、心理、安全防範意識。
6、每學期組織一次法制報告會,進一步提高師生的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師生遵紀守法率達到100%。
7、做好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幫助學生解決困難,樹立良好的意志品質和健全的人格,使其健康成長。
8、做好師生的防病治病的管理工作和學校衛生工作,杜絕各類傳染病在學校傳播。
9、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
10、透過法制副校長每學期召開法制教育現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