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服選用採購管理制度(靜選5篇)

學生校服選用採購管理制度

  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傳承文明精神的重要載體,是培養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為切實做好我校校服管理工作,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學生校服選用採購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學生校服選用採購管理制度1

  一、採購前提

  1.按照自願為主的原則,學校透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透過本校統一穿著校服決定後,成立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及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採購管理領導小組。

  二、採購程式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採購管理領導小組應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並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為我校學生提供校服。

  2.簽訂合同

  按照校服採購合同進行簽訂。校服合同價格在市教育局、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並公佈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範圍內。

  3.公示採購情況

  學校將採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學校將透過公示欄、網站或家長會等形式公示採購情況。

  4.交付驗收

  學校在收到生產企業提供的校服後,同時向企業收取由質檢部門出具的該批次校服抽樣檢測的合格報告。

  5.學校送檢

  學校在收到校服生產企業的校服後,第一時間將該批次校服抽樣送至質檢部門進行檢測。待檢驗合格後再發給學生校服,完成整個採購工作。

  6.封存留樣

  校服留樣要備兩份,一份必須用塑膠袋密封儲存,以備檢驗機構抽檢,一份便於對照質量款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現象。

  學生校服選用採購管理制度2

  校服是學生身份的象徵,學生統一著裝不僅有利於班級和學校進行有效的教育教學活動,也是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的有效措施,更是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勤儉節約思想,對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對規範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對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因此,校服的穿著必須規範化。為此,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週五的課間操,學生必須穿好一身校服。

  2、學生參加大型集會或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外出參加活動,須穿統一全套校服。

  3、因季節、天氣等原因,學生校服換穿按學校統一要求操作。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書面申請,經報年級處批准後方可不穿。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洗滌、疊放的習慣,原則上學生可利用雙休日洗滌,併疊放整齊。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不必要的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凡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的`必須自行處理,不能處理的必須更換。

  3、校服損毀、丟失、尺碼偏小或過於陳舊,學生須自行申請學校,重新按校服原件置辦,轉入的學生應及時補辦校服。

  三、管理監督:

  1、學生穿著校服的情況列入班級考核,發現校服穿著不符合規定的學生,每人次每天扣除班級相應的量化考核分,本人全校通報批評,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的班級,則扣除班主任的量化考評分。

  2、對學生不穿校服的問題,班主任要及時做好教育、記錄工作,必要時取得家長的配合。對拒不執行校服管理制度的學生,要給予嚴肅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3、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星期一至週五的課間操,由體育組負責檢查;大型集會或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外出參加活動由年級處負責檢查。

  學生校服選用採購管理制度3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範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學生統一著裝,有利於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於學校和班級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既是落實市教育局整頓中小學生儀容服飾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行動,也是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的有效措施。為使校服穿著規範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的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秋季校服上衣拉鍊位置不得低於領口以下15釐米處。

  4、因身體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政教處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和醫院出具的診斷書,經批准後方可不穿。

  5、各班不穿校服者須報請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學生自行更換。更換後的服裝樣式、顏色要與原校服相同或相似,且須經政教處認可。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教育工作、學校學生自主管理小組負責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

  2、管理程式:對未經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紀校規處理。第一次,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說明書”;第二次,班主任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保證書”;第三次,學生科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給予紀律處分。

  3、政教處對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工作進行監督。在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追究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責任,按管理事故處理。

  學生校服選用採購管理制度4

  為確保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切身利益,根據《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六部門關於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13﹞10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落實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滬教委基﹝2013﹞43號)、《黃浦區教育局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檔案要求,制定本校學生校服採購、穿著制度。

  一、發揮家委會作用,強化學校責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長牽頭、德育處、總務處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組,對校服質量監控負責,設立校服專管員負責具體發放、補定事宜。

  2、在校服訂購前,我校聽取家委會意見,家委會同意後,組織實施。會同學校家長委員會共同確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顏色、價格等。與信譽好的生產企業簽訂校服採購合同,主動接受家長監督,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示校服採購情況。

  3、發揮學校家長委員會監督作用,學校積極配合家委會相關工作。家委會透過座談會、問卷等形式,聽取學生、家長對校服質量、款式、價格,以及校服穿著制度等方面的意見,學校接受家委會提出的改進建議,發揮校服穿著制度在學校教育中應有的作用。

  二、規範學校校服採購程式

  1、學校透過綜合比較,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經家委會稽核、同意後,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釋出的校服採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並公佈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範圍內。

  2、學校要將合同影印件及時報區教育局後勤中心備案。並督促校服生產企業儘快到區質量技監部門申報。

  3、學校將校服樣衣保留,作為驗收校服款式、面料、顏色等的依據。

  三、做好學生校服“雙送檢”工作

  1、學校接收校服時,嚴格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輔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校名標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是否與樣衣標準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無破損等。質量標識不齊全、與樣衣標準不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破損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校服生產企業未能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的,學校拒收。

  2、學校在收到訂購校服後,將按照同一面料抽檢1套校服的要求,及時將校服送市纖檢所檢驗。檢驗合格後,學校在學校網站上公開校服質量檢驗報告,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學生校服送檢費用由學校在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向學生另行收取。

  3、學校發現校服生產企業選用偽劣面輔料加工校服,對學生健康造成傷害或可能造成傷害的,將與校服生產企業交涉賠償,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局,並向質量技監部門報案處置。

  學生校服選用採購管理制度5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有利於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範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於牴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於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於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華夏靴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經校委會決定,為規範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 著裝要求:

  1、 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 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嚴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 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鍊位置不得低於領口以下15釐米

  4、 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年級組長審查,無誤後上報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不穿。

  5、 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教務處登記備案 校服內有特設的白色條塊,用於書寫,家長可以寫學生的姓名,以便區分

  6、 胸卡都應該佩戴在左胸前適當的位置

  二、 愛護要求

  1、 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 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塗鴉

  3、 校服損毀不能穿或者丟失時,學生應及時補增。

  三、 管理監督

  1、 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教務處、年級組負責本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 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範評比專案,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分值

  四、 本規定自即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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