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服管理制度

學生校服管理制度

  校服不僅僅是一套服裝,還是學校的文化教育的體現,承載著文化傳播及育人的功能,學生穿著校服,展現少年的精氣神。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和整理的學生校服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學生校服管理制度1

  校服是學生身份的象徵,學生統一著裝不僅有利於班級和學校進行有效的教育教學活動,也是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的有效措施,更是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勤儉節約思想,對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對規範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對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因此,校服的穿著必須規範化。為此,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週五的課間操,學生必須穿好一身校服。

  2、學生參加大型集會或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外出參加活動,須穿統一全套校服。

  3、因季節、天氣等原因,學生校服換穿按學校統一要求操作。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書面申請,經報年級處批准後方可不穿。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洗滌、疊放的習慣,原則上學生可利用雙休日洗滌,併疊放整齊。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不必要的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凡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的必須自行處理,不能處理的必須更換。

  3、校服損毀、丟失、尺碼偏小或過於陳舊,學生須自行申請學校,重新按校服原件置辦,轉入的學生應及時補辦校服。

  三、管理監督:

  1、學生穿著校服的情況列入班級考核,發現校服穿著不符合規定的學生,每人次每天扣除班級相應的量化考核分,本人全校通報批評,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的'班級,則扣除班主任的量化考評分。

  2、對學生不穿校服的問題,班主任要及時做好教育、記錄工作,必要時取得家長的配合。對拒不執行校服管理制度的學生,要給予嚴肅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3、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星期一至週五的課間操,由體育組負責檢查;大型集會或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外出參加活動由年級處負責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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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有利於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範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於牴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於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於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華夏靴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經校委會決定,為規範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 著裝要求:

  1、 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 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嚴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 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鍊位置不得低於領口以下15釐米

  4、 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年級組長審查,無誤後上報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不穿。

  5、 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教務處登記備案 校服內有特設的白色條塊,用於書寫,家長可以寫學生的姓名,以便區分

  6、 胸卡都應該佩戴在左胸前適當的位置

  二、 愛護要求

  1、 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 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塗鴉

  3、 校服損毀不能穿或者丟失時,學生應及時補增。

  三、 管理監督

  1、 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教務處、年級組負責本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 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範評比專案,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分值

  四、 本規定自即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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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採購前提

  1.按照自願為主的原則,學校透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透過本校統一穿著校服決定後,成立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及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採購管理領導小組。

  二、採購程式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採購管理領導小組應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並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為我校學生提供校服。

  2.簽訂合同

  按照校服採購合同進行簽訂。校服合同價格在市教育局、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並公佈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範圍內。

  3.公示採購情況

  學校將採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學校將透過公示欄、網站或家長會等形式公示採購情況。

  4.交付驗收

  學校在收到生產企業提供的校服後,同時向企業收取由質檢部門出具的該批次校服抽樣檢測的合格報告。

  5.學校送檢

  學校在收到校服生產企業的校服後,第一時間將該批次校服抽樣送至質檢部門進行檢測。待檢驗合格後再發給學生校服,完成整個採購工作。

  6.封存留樣

  校服留樣要備兩份,一份必須用塑膠袋密封儲存,以備檢驗機構抽檢,一份便於對照質量款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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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範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學生統一著裝,有利於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於學校和班級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既是落實市教育局整頓中小學生儀容服飾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行動,也是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的有效措施。為使校服穿著規範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的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秋季校服上衣拉鍊位置不得低於領口以下15釐米處。

  4、因身體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政教處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和醫院出具的診斷書,經批准後方可不穿。

  5、各班不穿校服者須報請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學生自行更換。更換後的服裝樣式、顏色要與原校服相同或相似,且須經政教處認可。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教育工作、學校學生自主管理小組負責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

  2、管理程式:對未經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紀校規處理。第一次,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說明書”;第二次,班主任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保證書”;第三次,學生科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給予紀律處分。

  3、政教處對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工作進行監督。在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追究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責任,按管理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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