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學生手機管理制度(精選23篇)

2021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一、什麼是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定的規範。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三、2021學生手機管理制度(精選23篇)

  管理制度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21學生手機管理制度(精選2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

  1、學生不得私自帶手機帶教室;

  2、個人擁有手機的同學,應及時向老師彙報,並做好登記;

  3、有手機的同學把手機上交到班主任處,由班主任保管;

  4、原來擁有手機,但現在已交還家長保管的,由家長向班主任證實。

  5、擁有手機,卻隱瞞不報或者不主動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6、私自擁有手機並違反班級規定使用手機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7、本制度自20XX年3月27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學共同遵守。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2

  1、學校不提倡學生把手機帶入校園,更不提倡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丟失由學生個人負責。

  2、學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由家長填寫正式申請表,經班主任和學生處批准後方可帶入。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學生處各一份。

  3、學生進入教學區(教室樓、實驗樓、會議室)嚴禁使用手機,有攜帶手機的同學必須讓手機處於關機狀態,上課和課間時間(含晚自修)不準使用手機。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燈後,應將手機關機或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後,使用手機在宿舍聊天,聽音樂、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6、若學生違反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應當接收手機,並及時將手機等轉交給班主任處理。

  7、一個學期內出現兩次以上(含兩次)違規使用手機者,學校取消其帶手機進校園的資格,並視情節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3

  為降低青少年兒童近視發生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切實加強我校學生手機管理,預防學生沉迷網路和遊戲,根據教育部相關檔案精神,擬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手機是指一切具有通訊、上網、遊戲等功能的電子通訊產品。

  二、全校所有學生非必要不得帶手機進入校園。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必須堅持“家長同意、提前申請、有限帶入”的原則,由學生家長或委託監護人提前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校園的緣由,經班主任審批同意後報學校政教處備案後執行。經學校備案同意將手機帶入校園的學生,每天進入校園後必須將手機交給班主任老師保管,放學後領回。禁止學生私自將手機帶進教室、帶入課堂。

  三、嚴禁教師用手機佈置作業,嚴禁教師要求學生利用手機打卡或完成作業,嚴禁教師有償補課,特別是利用手機進行線上有償補課。

  四、學生家長必須承擔監管職責,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加強手機管理,積極支援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手機管理工作。加強與孩子溝通交流,放學後、節假日正確引導學生使用手機,及時發現、制止、矯正學生沉迷網路遊戲和不當的消費行為。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4

  1、xx學校高中部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透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絡;家長可以直接透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絡。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並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週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5

  為了構建和諧文明校園,建立學校與學生、學校與家長共享的資料平臺及溝通平臺,同時也為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生認真上好每一節課。學校購置班級手機存放盒,對學生手機進行統一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學生在校按規定使用手機,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學習生活。

  二、禁止學生在教學、實習、實訓、集會時間使用手機,上午早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定為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中午放學時發放。下午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定為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下午放學發放。晚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定為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下晚自習發放。

  三、各班級每天指定一名學生管理手機盒,發放手機。

  四、任課教師負責監督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凡是違反規定者,第一次發現上課玩手機,沒收手機一個月;第二次發現玩手機,沒收手機兩個月;第三次發現上課玩手機,學生寫保證書,並由家長來代領手機。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6

  針對我校學生中使用手機者日益增加,並且有些學生不能正確使用手機(如:課堂中電話鈴響、上自習時玩手機或聽音樂、就寢後長時間上網或簡訊聊天、考試手機舞弊等),干擾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就寢秩序,增加家庭經濟負擔的狀況。學校為遏制過度使用手機風氣蔓延,幫助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就寢的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允許學生星期六下午和晚上使用手機(節假日等學校放假時間除外),其它時間一律不能使用手機。

  第二條:走讀生一律不能攜帶手機進校園;住校生的手機每週星期天早自習時主動配合上交到班主任處統一管理(妥善保管);每週星期六中午發回給學生。

  第三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絡的,可以借用任何一位老師的手機,教師應提供方便。

  第四條:凡在規定時段外攜帶並使用手機的或在教室充電的,一律收繳手機和充電器,學期結束時由家長到年級組長處認領。

  第五條:凡在規定時段外攜帶並使用手機的或在教室充電的,將納入文明班級考核與評比方案中班風班紀條款,每起扣除班級考核分2分。

  第六條:學生上交手機或收繳手機時,有關機、取出手機卡的處置權利。

  第七條:政教處將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查,對違反使用手機管理規定的,拒不交出手機或因收繳而頂撞教師,視情節輕重按《信豐縣第二中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處罰。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7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簡訊;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遊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准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8

  2021年1月,教育部辦公廳釋出《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需求的,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該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學生管理的實際,現制定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1、透過全校學生大會、專業部晨會、主題班會等就我校“手機管理制度”做專門的宣傳教育,讓學生清醒認識到手機對自己的危害,從而統一思想,達成共識,自覺地放下手機。

  2、班主任透過家長微信群、家訪及電訪等形成家校聯動機制,與學生家長積極進行有效溝通,取得家長的理解、支援和配合。

  3、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校禁止學生將手機或電子產品帶入校園,禁止學生將智慧手機或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各專業部教學科、學管科要組織清查學生攜帶智慧手機或電子產品進課堂現象。如學生攜帶手機入校,要在班主任規定的時間統一收繳,由班主任統一保管。週五下午放學離校前可由班主任統一發放至學生手中。各班級班長可保留手機一部(政教處做統一標識),方便班主任聯絡工作。

  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其他學生凡是在校園中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一經發現,收繳手機,由各班主任代為保管到期末再返還學生個人。並予以全校通報。

  4、學校政教處連同學生會做好學生違規攜帶手機的統計工作,定期在學校辦公會、升旗儀式等途徑進行通報,取消該生學期評優選模資格。堅決杜絕學生使用手機拍攝、傳播不良資訊,對拍攝、傳播不良影片和照片的學生,在校內包括課堂、宿舍、校園、餐廳等處私藏、偷玩手機,且本人不配合、家長不支援教師教育管理的學生,學校將依法依規給予紀律處分直至登出學籍勒令退學處理。

  5、學生因特殊原因確需隨時和家人保持聯絡,學生及家長可透過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電話、值班教師電話和專業部主任室電話取得聯絡。

  6、班主任為學生手機保管責任人,並將學生手機管理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學校旨在透過學生手機管理制度,保護學生視力,讓校園不再有低頭玩手機的學生,不沉迷網路和遊戲,專心學習,為學生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活學習氛圍,還學生一個健康明淨的學習生活環境。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9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進校。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讀、延長班、集會等)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手機鈴響調至靜音震動狀態。用手機發、看簡訊息,玩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如看影片、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遊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並當場收繳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

  4、不允許因給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時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後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後,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並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於收繳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約談家長進行教育改正;情節嚴重的,予以全校通報,並禁止今後任何情況下在校園或學校組織的活動中使用手機和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不得將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帶入考場,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並收繳手機或平板等電子學習裝置。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絡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10、學生在期間,學校於傳達室設定公用電話,便於家長或學生在特殊情況下進行聯絡。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0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並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資訊。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資訊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並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集會、晚間就寢後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簡訊、玩遊戲、上網。如有違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並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資訊,自覺抵制不良資訊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1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的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讓學生在校專心學習,避免學生帶手機進校園對學校管理和學生髮展帶來不利影響,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學校公佈班主任電話號碼及任課教師電話號碼,家長與學生聯絡時,打班主任或任課教師電話。學生在學校期間學生一律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刻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簡訊息;

  3.玩手機(如看影片、聽音樂、看電子書籍、交友、遊戲等)。

  第一次違反規定者可由家長領回手機,再次告知家長學校的相關管理規定,同時對學生進行警戒;第二次由家長領回手機,並將學生帶回家中停課反思,視其情節輕重,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

  二、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並對學生進行相應紀律處分。

  三、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等不健康網頁、內容的,立即收繳手機,並對學生進行相應紀律處分,若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學校不允許學生帶手機入校,若學生私自夾帶入校,出現手機丟失情況,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後交到政教科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五、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借用者與手機所有者一併處理。

  強調說明:

  1.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進入課堂。

  2.班主任、任課老師、學校值班老師,若發現學生在校期間攜帶、使用手機,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科,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規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2

  隨著人們物質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現代通訊事業的發展,手機已經成為人們廣泛使用的通訊工具。但有一部分學生存在盲目和過度使用手機的現象,不僅影響了自己的生活和學習,而且嚴重影響和破壞了學校教學秩序和學生生活秩序。為建立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引導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促進同學們身心健康發展,現對我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範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開展專題教育活動。要組織教師、學生認真學習領會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學校要透過線上家長會、主題班會等形式及時、準確向學生和家長傳達有關要求,講清楚學校、家長和學生“怎麼做”,取得家長的理解與支援,統一思想認識,增強育人合力。

  2.手機有限帶入校園。各班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3.細化管理措施。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學生可透過校內公共電話、班主任溝通熱線聯絡家長。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1)加強教育引導。透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資訊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溝通。各班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3)學校教學區域,如教室、各功能室等上課場所,嚴禁學生攜帶手機。

  手機一旦被沒收,機卡不分離,也就是不能要求取回手機SIM卡或儲存卡。第一次被沒收,手機由班主任保管一星期,學生按要求填好學生申請領回手機登記表,扣學生德育量化分5分和當天班級量化考核分3分。第二次被沒收,手機必須到第二學期開學第二週星期一才能領回手機,扣學生德育量化分10分和班級量化考核分5分。三次及以上違反手機管理規定,手機必須到第二學期開學第二週星期一才能領回手機(家長陪同),扣學生德育量化分15分和當天班級考核分10分,還將視情節態度給予學生相應校紀處分,並記入學籍檔案。

  手機已經嚴重影響學生學習,為了學生能更加專注學習,特地作出此規定,希望教師、學生、家長、監護人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共同管理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3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資訊,有的沉迷簡訊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衝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在學校安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與遊戲,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印發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並提醒該生如再次重犯將取消參評“三好學生”“獎學金”等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手機保管協議。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4、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根據情節將進行記大過、留校察看或勸其退學等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並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和各類違規電器,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的通訊。家長需要聯絡學生的可以打電話給班主任,或學生找班主任借電話打給家長。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寫明情況,進校後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4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網路容易出現傳播不良和低俗資訊,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並符合以下規定。

  二、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三、檢查

  1、學校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生活教師、團委、學生會均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抽查學生手機狀態,並採取相應措施。

  四、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並通報家長;第二次教育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並經批准後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中小學學生守則》處理。

  3、對違反本規定的學生,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五、附則

  1、本規定由教育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教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4分。

  3、本規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5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寧市教育局普教通知【2021】197號《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五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原則上,學生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園。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學校的,要經過以下程式:

  (1)須經學生家長同意;

  (2)學生書面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包括承諾說明);

  (3)班主任同意並簽名;

  (4)得到政教處領導批准,方可帶入校園。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政教處各儲存一份。學生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子女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協同學校形成育人合力。

  3、獲得學校批准帶手機進校園的同學,走讀生應將手機交班主任老師統一保管,內宿生應將手機交由舍務組老師統一保管,一律禁止帶入課堂。

  4、課堂上(含夜自修)學生一律不準使用手機。發現學生在課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機的,全體教師均有義務和權利制止,並當場收繳,課後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報政教處處理。

  5、考試期間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作為作弊處理。

  6、獲得批准帶手機進校園的學生(含內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手機管理制度,違者,取消該生(含內宿生)帶手機進校園資格。

  7、若學生沒有透過辦理申請手機進校園手續,而私自帶手機進校園並使用手機,是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學校每位在場的領導或老師應該立即收繳該生的手機,並將手機等轉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年級組長,再報政教處處理。

  8、獲得批准帶手機進校園的個別內宿生,在校生活時間要儘量少用手機,保證做到不會影響自己和他人休息;違者,從嚴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該內宿生的內宿資格。

  9、本制度傳送到所有師生及學生家長,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從20XX年X月X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6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18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錶以及手機附屬裝置(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裝置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裝置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裝置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並詳細登記,並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絡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絡,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並在放假時聯絡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並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後,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並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併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裝置,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於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絡,家校共育,幫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7

  一、目標

  為進一步最佳化學校校園文化管理環境,學校特設立手機的監管領導小組。

  二、措施

  1、首先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節課要巡查一次並做好巡查記錄。

  3、堅決做到發現一例處理一例並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統計通報工作。

  5、做好沒收學生手機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學生家長承諾書存檔工作。

  7、非住校生學校安排值日生採取一進一查制度。

  三、處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此手機由學生第一監護人來學校領取。領取時家長應給學校寫一份承諾書。否則,任何人不允許領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沒有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學校查處一例,沒收一例。該手機必須等到該生畢業後由該生第一監護人方可領取。

  3、凡是家長給學校寫過承諾書的,再次發現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沒收。等到該生畢業後方可領取。

  四、相關考核

  1、凡是學生上課期間玩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後方可領取。並扣科任教師2元。

  2、不上課期間,發現學生帶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後方可領取。並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學生舉報一例者,經查屬實,給舉報者班級加20分。

  4、凡發現為學生使用手機提供便利者,一律通報批評並扣該班級20分。

  5、後勤工作人員,凡發現學生在生活區帶手機,特別是接打手機者,一律給予沒收,並交到學校且給予該生班主任扣2元,若後勤工作人員發現不給予處理者,一次扣相關後勤工作人員2元。

  6、寢室內應加大安全檢查次數,發現刀具、火機、課外書籍,一律沒收,並交到學校。凡學校檢查時安全檢查落實不到位者,每次扣相關人員2元。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8

  一、攜帶規定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彙報學生科。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簡訊息;

  3.玩手機(如看影片、聽音樂、看電子書籍、遊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後交到學生科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學生科,手機問題處理後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後,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並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透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9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手機已經成為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聯絡工具,在通訊聯絡、交流感情、增進友誼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手機的過度使用,也給學生的學習、生活以及學校的管理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部分學生不分時間、地點地利用手機聊微信、玩遊戲,錄影片,不恰當的使用手機會使學生資訊洩露,危及學生人身財產安全;學校是人員密集場所,在公共區域為手機充電有可能引起火災,危害全校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更有學生在考試時利用手機舞弊。為保證校園安全、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提高學生學習成績、建立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引導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促進同學們身心健康發展,現對我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為保證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學生不得私自在宿舍、教室、實驗室等任何公共場合充電,一經發現,班主任及值班老師有權暫時管理手機,學期結束時通知其家長領回。

  二、午休和就寢期間不得在宿舍大聲播放手機音樂,晚上熄燈後不得使用手機上網或接打電話,一經發現,宿管老師有權暫時幫助其管理手機,上交班主任或學生科協助處理。宿管老師將情況記錄在交接班情況登記表上。

  三、學生不得在上課時間段內使用手機,課堂上手機必須處於靜音狀態,班主任或學生科老師、任課老師有權隨時抽查。家長可在學生非上課時間段內與學生聯絡。

  四、如發現學生在課堂上使用手機,班主任、學生科老師、任課教師有權暫時代管,並將情況記錄在課堂情況登記表上。

  ①第一次違規使用手機,批評教育寫出書面檢查和保證,沒收後當週週五離校前歸還。

  ②第二次違規使用手機,家長到校和班主任共同教育學生,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同時由家長將手機領走。

  ③第三次違規使用手機由班主任負責保管,學期末家長會歸還家長,禁止該生將手機帶入課堂。並做出相應的紀律處分。

  五、學生在校期間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不得隨意借給別人,不得隨處亂放。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有需要保管的學生,可將手機交付班主任,由班主任暫代保管。

  六、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嚴禁登入不適合未成年人瀏覽的網站,不上傳、不下載,不傳播反動資訊、色情內容,不利用手機發虛假資訊、騷擾他人;不洩露他人隱私,不擾亂社會秩序;如有違反,一經查獲,將沒收其手機。給他人和社會造成損害的將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七、拒不上交手機或因收繳手機而頂撞老師,視情節輕重學校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八、學校將違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的行為列入班級量化考核專案,上課使用手機被發現的,扣個人量化考核2分。

  望家長和班主任加強教育和引導,廣大同學積極配合,正確、合理、文明地使用自己的手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行為規範。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20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 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以下相關手續,並遵守學校手機的管理規定。學生臨時使用手機時到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立即交班主任儲存,不允許帶離班主任辦公室。

  1)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家長親自到校交年級。

  2)家長和學生承諾遵守學校手機管理的各項規定。

  3)年級開會研究,確有需要的方可帶入校園,並報德育處備案。

  4)手機帶入校園後應將手機交班主任統一保管。

  3、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私自攜帶手機或經年級批准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但違規使用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

  4、全校教幹、班主任、教師、宿舍管理員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年級部,填寫扣留單。年級部按規定對學生和手機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經年級批准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且在班主任辦公室臨時使用除外)。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並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一個月,一個月以後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年級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五個月後由家長領回手機(畢業生離校不足五個月的,畢業離校時領回),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違規行為和處分結果如實記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手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並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 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在教學樓東西兩側茶水房、學生公寓一樓茶水房安裝插卡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年級主任室、任課教師辦公室及學生公寓值班室都可為學生免費提供通話服務。

  2、德育處、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年級、班級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四、 附則

  1、本規定由德育處制定,年級部實施,團委組織學生生檢查,解釋權屬學校德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由教師或學生會檢查發現違規使用手機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計入當月班級量化總分。

  3、本規定自20XX年X月X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21

  第一條 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並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 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經班主任、年級組長稽核同意後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進入校園後學生需第一時間將手機交給班主任統一保管,住宿學生手機由宿管老師統一保管。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 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微機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後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手機進入考場。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給監考教師。

  5、僅限於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資訊、考試作弊、看電子書籍、聽音樂、玩遊戲等。

  6、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絡學生,可與班主任先行聯絡。

  7、學生確需使用手機時,須向班主任(宿管老師)說明原因及使用時長,經老師同意後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後及時交給老師保管。

  第四條 檢查

  1、學校各處室領導、班主任、任課教師、宿管老師、中午值班老師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宿管老師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抽查學生手機狀態,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 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扣留手機一週,由班主任批評教育,並通報家長;第二次扣留一月,全校通報批評;第三次扣留至學期末,給予記過處分並記入學籍檔案,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給予記大過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家長監督在家反省一週並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3、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22

  隨著手機的普及以及手機功能的不斷拓展,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日益突出。為避免學生不當使用手機,創造良好的教與學氛圍,向學生提供安全的、有保障的學習環境,借鑑區內外中小學手機管理的經驗,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目的

  加強學生手機管理主要是為了規避以下可能引發的問題:

  1.引發攀比心理;

  2.導致偷盜、搶奪和潛在的欺負行為;

  3.影響學習,比如分散注意力、干擾課堂、考試作弊等;

  4.垃圾簡訊、不良圖片、照片或影片及上網不安全因素等對學生髮展產生不利影響;

  5.影響家庭教育,比如家長透過手機與孩子談話而忽略面對面的交流和關心;

  6.從微波輻射安全形度來看,學生經常使用手機可能有害身體健康。

  二、具體規定

  1.禁止學生帶手機進入學校。

  2.如果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學校,學生及家長必須填寫承諾書,()家長務必陳述學生帶手機入校的理由。並獲得學校批准。

  經學校批准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須同時遵守以下規定:

  (1)不攜帶高檔手機到校;

  (2)在課堂上必須關機;

  (3)非緊急情況,在校期間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機,如通話、發簡訊、玩遊戲、拍照、攝像、上網等;

  (4)同學之間不得相互借用手機;

  (5)不得在教室、宿舍或教師辦公室充電;

  (6)出於安全和禮貌,不允許使用耳機;

  (7)必須確保手機中沒有暴力或低階的圖片;

  (8)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帶手機入考場,考試期間可交由老師暫為保管。

  經學校批准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使用手機應承擔的責任:

  (1)在上學或放學路上手機丟失或被盜,學校不承擔責任;

  (2)在校期間,如果發生丟失、損壞、被盜以及因輻射引發健康問題,學生自己承擔責任;

  (3)若因充電或其他行為造成任何安全事故,責任由手機所有人承擔;

  (4)建議學生為手機設定密碼,學生要對手機涉及的隱私負責,學校對手機中的資訊資料的損壞或丟失不負責任。

  3.家長如需聯絡學生,可以透過班主任、老師或門衛等途徑傳遞資訊;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學生可以使用學校設定的專用電話聯絡父母。

  三、對違規行為的處罰

  1.如果學生帶手機,而沒有提交承諾書或沒有被學校批准,手機須交由學校暫收代管,並通知家長一星期後取回。

  2.學生違規攜帶手機到校或獲學校批准帶手機到校而在校內外違規使用手機,初犯予以全校通報批評,重犯予以校級處分,屢教不改者直至開出學籍勒令退學處理。並對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其它可以隨身攜帶的行動通訊工具,包括各種式樣的電子音視、遊戲機等行動式無線娛樂裝置的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23

  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根據上級檔案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我校學生手機管理辦法如下:

  一、手機入校要求

  1.一個原則。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如有極特殊需求,家長需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並簽訂使用協議,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後,學生可帶手機入校並按照學校規定使用。

  2.手機入校程式。學生及家長向班主任提交書面申請——班主任同意——簽訂在校使用手機協議——手機入校。

  3.手機入校後的管理。學生帶手機入校後需交由班主任老師統一保管,班主任老師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定協議書》,學生在協議明確的時間和條件下讓學生合理使用。

  二、校內使用手機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並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

  2.手機在不使用的時間由班主任負責保管,學生使用期間則由學本人生負責,如使用時有損壞或丟失,學校及班主任老師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早讀午寫、自習課、集會等)期間禁止使用手機。

  4.學生在校期間玩手機(如看影片、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遊戲等)均視為違紀。

  5.學生在任何階段檢測或考試中,必須將手機主動交班主任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並收繳手機。

  6.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7.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8.教師透過手機給學生布置作業,或者要求學生及家長用手機完成老師佈置的學習任務的視為違規。

  三、校內違規使用手機處理辦法

  1.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經批評教育後仍不改的沒收手機並告知家長緣由。

  2.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給予教育並減輕處理;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學校家長教師協會商討據具體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分。

  3.學生違規使用手機情況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違規使用一次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扣2分並寫出書面檢查,違規使用兩次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扣4分並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違規使用三次及以上的取消其在評優選先中的資格。

  4.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後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保障家校暢通的其他渠道

  家長如因特殊情況急需與學生聯絡而又不能與班主任及時取得聯絡的,可聯絡學校校長辦公室、德育處、教導處等部門。

  此規定自20XX年X月1日起執行,望全體同學自覺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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