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聯會財務管理制度

新聯會財務管理制度

  新聯會財務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新聯會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新聯會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範聯誼會財務行為,保護會員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聯誼會經濟事務,聯誼會可在本制度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補充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條:聯誼會由秘書處行使財務管理職能,秘書處為本會資產管理部門,接受聯誼會會長領導,對聯誼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負責。

  第二章機構 人員 職責

  第四條:聯誼會秘書處設財務專幹兩名,其中一人擔負會計職責,一人擔負出納職責。

  第五條:秘書處的財務職責:

  (1) 負責收繳會員會費

  (2) 負責會員和其他贊助單位捐贈現金和實物的管理

  (3) 按理事會決定對每次活動的經費進行預算,對活動開支情況進行決算。

  (4) 負責稽核聯誼會開支報銷的原始單據

  (5) 對聯誼會經費進行賬務處理,建立健全會計賬簿和管理臺賬

  (6) 定期向會長會和理事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

  (7) 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8) 完成理事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六條:會計專幹的職責:

  (1) 稽核報銷單據的真實性和手續完整性

  (2) 記賬、報賬並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報賬及時

  (3)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第七條:出納專幹的職責:

  (1) 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 嚴格稽核現金收支單據

  (3) 辦理現金收付,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

  (4) 配合會計進行各種帳務處理

  第三章資 產 管 理

  第八條:聯誼會財務應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和財政部關於貨幣資金管理和控制的規定,及時辦理收付和記帳工作,貨幣資金由出納專幹管理,會計專幹不得兼管貨幣資金。

  第九條:聯誼會收入和支出業務應分開處理,未經理事會審批不得相互對抵。

  第十條:聯誼會經費開支報銷,必須由經辦人、財務專幹、秘書長簽字報會長審批,方可報銷;涉及購置實物的必須經實物驗收證明人簽字。

  第十一條;聯誼會秘書長應定期和不定期對貨幣資金管理進行抽查核對,對抽查結果須向理事會彙報,對貨幣資金管理存在問題及時制定改進措施。

  第十二條:聯誼會秘書處工作人員因聯誼會工作需要需借支備用金,借款單應由秘書長和會長審批,審批許可權比照本章程第十三條,未經審批,財務專幹不得辦理,業務辦理完畢應在一個月內結清。

  第十三條:聯誼會購入資產單位價值在200元及以上,預計使用年限一年以上,應列為固定資產管理,設立固定資產臺帳。

  第十四條:聯誼會固定資產的購置、大修、改良、報廢和處置,需事先由秘書處提報計劃,由常務理事會審批,未經審批不得發生固定資產變動。

  第十五條:聯誼會接受的實物捐贈,應按捐贈單位或個人提供的實物出廠價計價入賬,無出廠價相關資料的,由財務專幹按市場行情核定並報理事會確認。

  第四章收 益

  第十六條:聯誼會會費收益除必要開支外,根據聯誼會章程規定,屬全體會員所有,必須用於聯誼會活動開支,不得進行分配。

  第十七條:聯誼會經費開支必須堅持量入為出原則,不得透支使用。

  第十八條:聯誼會經費年度結餘應結轉下年度使用,理事會換屆時必須由秘書處進行財務決算,向理事會報告並向新一屆理事會辦理移交手續。

  第五章附 則

  第十九條:本管理制度由聯誼會秘書處制定,在具體實施中可不斷補充完善,解釋權屬理事會。

  第二十條:本管理制度自第二屆民進湖南省企業家聯誼會第二次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後施行。

  新聯會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範聯誼會財務行為,保護會員和理事單位合法權益,發揮財務在聯誼會中加強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聯誼會財務部為本會資產管理部門,接受聯誼會會長領導,對聯誼會理事會負責。

  第二章 機構 人員 職責

  第三條:本聯誼會設財務部,為聯誼會職能部門,對理事會負責。

  第四條:財務部設財務總監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五條:財務部的主要職責:

  (1) 負責收繳會員和理事單位會費

  (2) 負責理事單位和其他贊助單位捐贈現金和實物的管理

  (3) 按理事會決定對每次活動的經費進行預算,對活動開支情況進行決算。

  (4) 負責稽核聯誼會開支報銷的原始單據

  (5) 對聯誼會經費進行賬務處理,建立健全會計賬簿和管理臺賬

  (6) 定期對理事會和會員大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

  (7) 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8) 完成理事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六條:財務總監的職責:

  (1) 負責制定聯誼會財務管理制度

  (2) 負責定期對聯誼會財務工作的審計監督

  (3) 負責制定聯誼會經營管理活動的財務方案

  第七條:財務會計的職責:

  (1) 稽核報銷單據的真實性和手續完整性

  (2) 記賬、報賬並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報賬及時

  (3)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4) 妥善保管財務章,負責三聯單現金收據蓋章、登記、發放和核對工作

  第八條:財務出納的職責:

  (1) 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 嚴格稽核現金收支單據,接受捐贈現金和實物時必須以統一的三聯單現金收據、收款,並填寫<捐贈榮譽證書>,及時結算現金入賬。

  (3) 辦理現金收付,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

  (4) 配合會計進行各種帳務處理

  第三章 資 產 管 理

  第九條:聯誼會財務應嚴格執行財金管理和規定,及時辦理收付和記帳工作,貨證資金由出納員專人管理,會計人員不得兼管貨證資金。

  第十條:聯誼會以會長實名開設活期儲蓄賬戶一個,授權會計管理存摺取款密碼,存摺由出納員保管。

  第十一條:聯誼會收入和支出業務應分開處理,不得相互對抵。

  第十二條:聯誼會經費開支報銷,明確每一張必須有一個經手人,兩個分會副會長稽核把關簽字之後,報會長審批同意之後方能報銷。

  第十三條;聯誼會財務總監應定期和不定期對貨資金管理進行抽查核對,對抽查結果須向理事會彙報,對貨資金管理存在問題及時制定改進措施。

  第十四條:聯誼會財務應加強對債權債務的清理,對債權發生達1個月仍未清理的,除督促相關經辦人員催辦外,應向秘書長和會長報告。

  第十五條:聯誼會會員辦理業務需借支備用金,借款單應由秘書長和會長(副會長)審批,審批許可權比照本章程第十三條,未經審批,財務部門不得辦理,業務辦理完畢應在一個月內結清。

  第十六條:聯誼會購入資產單位價值在200元及以上,預計使用年限一年以上,應列為固定資產管理,設立固定資產臺帳。

  第十七條:本會購置固定資產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由會長常務會議同意後,由秘書長派專人採購,並建立財產檔案。

  第十八條:聯誼會接受的實物捐贈,應按捐贈單位或個人提供的實物出廠價計價入賬,無出廠價相關資料的,由秘書處會同財務部按市場行情核定並報理事會確認。

  第四章 出差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本會公派辦事人員出差差旅費開支標準:原則上實報路費、住宿費、會務費和禮品費,不能報伙食費、補貼等,特殊情況除外。

  第二十條:原則上非專職人員出差費用不能報銷、專職人員因公出差以節約為本,路費、住宿費按最低標準報銷。

  第五章 業務活動應酬管理

  第二十一條:本會的公益活動、書志編纂、捐款工作過程中招待宗親和有關單位的餐費、禮品費、慰問金、紀念品可予報銷,但是費本會不報銷。

  第二十二條:應酬費批准許可權。

  經辦人 稽核人 複核 審批人

  簽字 秘書長或分管財務副會長 監事主任 會長

  第二十三條:所有應酬費報銷必須註明招待客人的身份、人數和應酬人,由經辦人簽字,秘書長和分管財務副會長簽字,監事主任複核、會長審批報銷。

  第六章 投 資 管 理

  第二十四條:聯誼會對外投資,應進行充分調查和可行性分析,擬定可行性分析報告和投資計劃書,由理事會審議批准,未經理事會審批不得對外投資撥款。否則,由相關責任人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五條:聯誼會對外短期投資,應以國庫券、國家債券等信譽較高,收益穩定的品種為主,不得從事股票二級市場投資。

  第二十六條:聯誼會對外投資應指定專人負責或分管,對投資經營情況要全過程監督,財務部有權對投資資金運用情況進行監督和審計。

  第七章 收 益

  第二十七條:聯誼會經營收益除必要開支外,根據聯誼會章程規定,屬全體會員所有,必須用於聯誼會活動開支,不得進行分配。

  第二十八條:聯誼會經費開支必須堅持量入為出原則,不得透支使用。

  第二十九條:聯誼會經費年度結餘應結轉下年度使用,理事會換屆財務部必須進行財務決算,向會員大會報告並向新一屆理事會辦理移交手續。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本管理制度由聯誼會財務部制定,在具體實施中可不斷補充完善,解釋權屬理事會。

  第三十一條:本管理制度自第一屆二次理事會討論通過後施行。

  以上所訂條例,誠望膺任宗賢自覺共同遵守,忠心致力履行職責,為宗親大業的蓬勃發展而律己奉公,不負全體宗親之重託和期望。

  新聯會財務管理制度3

  為了保障聯誼會會務工作的正常開展,加強聯誼會財務管理,促進聯誼會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透明化建設,建立公開透明的財務體制,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制定聯誼會年費收取標準及財務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

  1、本聯誼會透過以下方式取得合法收入,並開具加蓋聯誼會財務專用章統一收據,有關款項及時列入誼會收入賬戶:

  (一)會費。聯誼會作為民間社團組織,主要任務是整合各方資源,發揮職能作用,相互提恤;互助互惠,共謀發展;濟困扶貧,造福鄉親,竭誠為會員服務。按照國家社團費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聯誼會實際,制定以下會費收取標準:會員100/年。

  (二)捐贈。鼓勵有經濟能力的會員向聯誼會捐贈及贊助

  (三)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手續費收入。

  (四)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2、本會會員及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等須交年費。

  3、年費必須在每年10月底前交清。後期入會的會員,滿一年後續交第二年會費。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年費的,依照<章程>有關規定視為自動退會,取消其會籍。對有重大困難的會員經申請,有秘書處核實,並經理事會批准透過,年費可以給予減緩繳納。

  二、支出管理

  本會的經費使用依據性理財,取之會員。用之於會員的原則。

  (一)辦公費(含辦公用品購置費。文印費。書報費。郵電費電話費及商會簡報。會刊印刷費等)

  (二)差旅費;

  (三)其它經理事會同意支出的款項;

  三、聯誼會經費開支實行年度預決算制年初,秘書長根據聯誼會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工作需要,向理事會報告年度經費預算,經理事會討論後執行。

  四、聯誼會財務開支實行會長一支筆”審批制

  本會日常財務開支實行會長:一支筆”審批制,由經辦人簽字,驗收人蓋章,秘書長附籤,報會長審批。各項費用應根據日常會議內容有負責專案的`人員提交預資方案上交理事會透過。各項費用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及所有發生的費用均須持有填寫完整。清楚的正式並註明用途,對手續不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費用支出,一律不予報銷。聯誼會財務原則上不辦理與借款,因共事臨時借用公款的,必須嚴格辦理審批領取手續。審批的原則是:借款500元(含500元)以下由秘書長審批;500元以上,由會長審批,藉資人寫借條放出納存留。

  五、聯誼會的會計組織工作按國家財務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聯誼會常設出納員一名,兼職的最好具有資格的會計人員一名,保證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性。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嚴格遵守和維護財經紀律,保護聯誼會資產的完全完整,按規定編報會計報表,並每月奇月報表給副會長及理事會成員。會計人員離崗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出納員的主要任務是登記捐贈費。會費收入和其他款項的收款,經費支出,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收付,檢查的有效性和用途,定期向理事會會長書面報告財務收支情況等。

  聯誼會賬戶在未辦理社團賬戶情況,予先以會長個人名譽開賬戶,會計密碼,出納留存摺。每筆支款應會長同意會計出納同時前往銀行辦理支款。

  六、聯誼會財務收支自覺接受會員監督。

  聯誼會要嚴格控制各項財務支出,集中財力為會員辦實事。秘書長定期向理事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並由秘書長向會員大會或理事會通報聯誼會財務收支審查情況,接受會員監督。未列入年度預算的重大開支(2千元以上)須報請聯誼會會長辦公會研究通過後執行,並定期接受理事會的諮詢。聯誼會換屆或會長更換之前須做好財務的交接工作。

  七、本會資產為共有財產,本會章程及財務管理制度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各項財產物品的購置必須本著實際需要,要事先編制計劃並提出預算,經會長稽核同意後方可實施。任何無計劃。無請示或超標準購置財產物品,其費用有當事人自理。

  八、本制度所依據的國家政策。法令。制度如有變動,按國家新的規定執行。

  九、本會的經費使用明細賬將定期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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