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煤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通用10篇)
選煤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消防基本任務
(1)控制、消除發生火災、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條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災、爆炸蔓延、擴大的條件和因素;
(3)保證有足夠的安全口和通道,以便人員逃生和物資疏散;
(4)徹底查清火災、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過”。即原因不明不放過。事故責任以及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二、消防安全滅火基本常識
1、隔離法:這是一種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減少空氣中氧氣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
3、冷卻法:用水或其他滅火劑噴射到燃燒物上,將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迫使物質燃燒停止;或將水和滅火劑噴灑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溫度,避免火情擴大。
4、對輕微的火情緊急應付措施:
形成火災的,應及時報警。對突然發生的比較輕微的火情,同學們也應掌握簡便易行的,應付緊急情況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滅火劑,木頭、紙張、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撲滅。
(2)用土、沙子、浸溼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蓋在起火處,可以有效地滅火。
(3)用掃帚、拖把等撲打,也能撲滅小火。
(4)油類、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撲救,可用沙土或浸溼的棉被迅速覆蓋。
(5)煤氣起火,可用溼毛巾蓋住火點,迅速切斷氣源。
(6)電器起火,不可用水撲救,也不可用潮溼的物品捂蓋。水是導體,這樣做會發生觸電。正確的方法是首先切斷電源,然後再滅火。
(7)有條件的,還可以學習一些簡易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三、選煤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通用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選煤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通用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選煤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 進入廠區嚴禁吸菸禁止攜帶打火機、火柴及其他火種進入廠區。需動火時必須按“動火管理制度”辦理動火手續。
第二條 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需要透過“機動車輛禁止通行區時”必須按規定辦理“機動車輛通行證”並佩帶防火帽。
第三條 化工生產裝置易燃易爆物品貯罐區輕質油品等易燃物質裝車臺嚴禁穿帶有鐵釘子的鞋以上這些崗位的工作人員禁止穿戴合成纖維服裝以防靜電。
第四條 易燃、易爆物質生產、運輸、貯存區域在生產過程中嚴禁用石頭或鐵器敲打裝置。
第五條 嚴禁在生產裝置內和油罐區私自灌取油品和物料需要時需經車間主任或安全員批准並嚴禁在以上區域用汽油等輕質油品擦洗衣物、裝置、零部件等。
第六條 正常生產中不準隨便排放物料、油品、易燃、助燃和有毒氣體緊急狀態排空時必需按排好現場監護人停止周圍的一切火源有計劃地排空或安排在夜間人少時進行並做好防火措施。
第七條 操作崗位上發現不正常氣味或其他可疑現象時應立即查詢物料跑漏處進行處理採取緊急防火措施。
第八條 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在生產過程中一般不準動火必須時除按規定辦理“用火票”外還必須採取特殊防火措施。
第九條 在易燃易爆生產裝置中動火必須做到
1、焊接的火花焊渣不能飛濺到易燃易爆的貯罐、機泵和其他容易洩漏的裝置上。
2、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的距離不得小於米。
3、嚴禁用氧氣倒吹乙炔管。
4、任何裝置不準帶壓焊補。
第十條 裝置上的'安全閥、壓力錶、也面積、阻火器、報警器等必須保證完好不得隨意切斷或停用發生故障的要及時修復。
第十一條 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區、易燃品罐區、易燃品倉庫區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和燒水做飯。
第十二條 嚴禁在生產裝置區的高溫管線、加熱爐等裝置上烘烤衣物、棉紗、抹布和食物。
第十三條 生產區的一切消防裝置應有在崗人員保管和維護並把這些裝置納入交接班內容要班班交接保持完整好用。
第十四條 崗位上的人員必須學會使用簡單的小型滅火器了接他們的性質和用途及滅火方法。
選煤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廠內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特制定本企業管理辦法。
一、消防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各項措施。
二、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車間、班組、專案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兼職防火管理人員,協助本單位領導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制度。
三、各車間、科室應當把防火安全教育納入職工教育計劃,做到內容、人員、時間三落實,對消防安全重點工種、部位,新上崗的人員要進行防火教育的崗位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四、保衛科每月進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檢查。車間、科室對防火責任區,每週至少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班組、有關科室每天班前班後,應對防火責任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保衛科應嚴格值班檢查巡視制度,落實監督防範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應及時彙報,認真整改。
五、廠區內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倉庫內應建立自動報警設施、滅火設施,配備消防器材。配、發、變電室內,各部門的檔案室和油料存放室,嚴禁存放各種油料及易燃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六、電源線路、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規範規定,電源線路、電器裝置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要完整,不得有積塵。立式配電櫃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乾燥並掛牌專人管理。嚴禁亂拉、亂安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裝置。對線路老化、裸露、破損的要及時更換。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各車間、科室嚴禁使用電爐和電熱器及家用電器。
七、廠區內禁止流動吸菸,嚴格管理生產用火(焊接例外),車間內動用明火作業時,應提前向保衛科和主管部門申請,批准後方可動火,同時保衛科應明確動火人防火職責,採取安全措施和配置相應滅火器具。
八、保衛科應按國家消防法有關規定設定消防設定和配置消防器材,各種消防器材要分佈合理,擺放要便於使用,嚴禁與油類、酸、鹼等有腐蝕性的化學物品接觸。消防器材的維修、更換、添置要列入保衛科的年度經費預算,按規定進行維修更換。
九、各車間、科室應將消防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認真執行本規定、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車間、科室和個人由厂部給予表彰、獎勵。
十、凡違反以上規定的車間、科室、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根據國家消防法規定,視情節輕重,由厂部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凡當年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不得評比為先進單位。
十一、本辦法由保衛科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選煤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不得在廠內吸菸。
二、不得在廠內使用明火,包括不使用明火煮食和使用煤氣爐、煤氣熱水器。
三、如因更換裝置等需要動火的,呀做好防護措施:施工現場周邊不能存放易燃爆物品、放置足夠的滅火器、消防主管人員在現場監督,病不能按哦愛在晚上動火施工。
四、不得隨意拉接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五、電線、裝置要經常維護保養,殘舊破損的要及時更換。
六、開關裝置的下方,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電線短路產生火花而引發火災。
選煤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1、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煤礦具體情況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強我礦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訊裝置、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3、本礦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4、煤礦及各部門、車間、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煤礦的防火責任人由礦長擔任,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各車間主任、班組長擔任。
5、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煤礦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煤礦的防火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6、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7、煤礦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8、煤礦防火責任人和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煤礦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9、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10、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煤礦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11、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12、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召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13、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14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15、對翫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選煤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防滅火隱患排查的範圍
煤礦井下的工作面、機電裝置、各封閉地點可能發生火災的區域,地面主扇風機房、充電室,以及發生火災後會波及井下的所有區域。
二、防滅火隱患排查的時間
為了能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治理,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每月由防滅火隱患排查科室組織成員於5日、15日、25日對我公司上、下所有可能發生火災的地點進行全方位隱患大排查。
三、防滅火隱患排查的內容
1、查井下消防器材的配備數量、質量,以及存放地點是否符合要求。
2、查井下火工品管理是否到位。
3、查井下爆破管理是否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4、查井下電氣裝置是否有失爆現象。
5、查井下是否存在不安全的“三違”現象。
6、查礦井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以及礦井防火措施的執行情況和礦井通風系統的完好情況。
7、要從各個方面,不留死角全面徹底的進行排查。
四、防滅火隱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1、要確實加大防滅火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從地面、井下、外因、內因各方面進行預防。
2、嚴格遵守有關防火的規程制度,積極取得當地消防部門的指導,在建設過程中加大防火檢查,消除一切隱患,並隨時做好防火技術措施的準備工作。
3、要積極採取措施,預防放炮引火和電器引火,確實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4、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分類編號、登記建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確定人員,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後要申請隱患治理辦公室組織人員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消號。做到有排查治理,有整改措施,有嚴格落實,確實保證礦井不發生火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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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防火檢查時發現有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則而導致存在各類不安全因素的,應認定為火災隱患,必須要及時消除。
二、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報老闆或廠長。
三、工廠經營者應迅速指派專人落實整改措施。
四、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五、對各級消防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要積極配合,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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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保證員工人身及企業財產安全,保障企業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監督檢查
厂部每月組織一次對全廠的消防檢查;
每日當班班長對本車間進行消防巡查。
內容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設施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好;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對查出的不符合、隱患,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及時整改。
二、管理要求:
各車間對配置消防設施進行掛牌編號,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車間負責本車間消防設施的統一監督管理。各崗位的消防設施由崗位人員負責日常維護保養管理,確保各種消防裝置、設施、整潔、衛生、完好。崗位人員必須瞭解本崗位所配備消防設施的效能、構造和注意事項,熟練掌握其適用物件和操作方法。
配備的消防設施應由有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確保其完好有效。
任何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嚴格執行用火、用電、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等制度,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三、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練
各車間認真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活動, 將員工消防培訓教育納入到本車間安全教育培訓中。結合119宣傳日、重點節日及季節特點,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滅火技能。
培訓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消防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和逃生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選煤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例會,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確定巡查和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四、透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
五、建立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的要求,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要求。
六、建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七、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八、建立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九、建立用火、動火安全管理制度,並明確用火、動火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用火、動火的審批範圍、程式和要求以及電氣焊工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等內容。
十、建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制度,明確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十二、建立消防檔案管理制度,其內容應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製作、使用、更新及銷燬的要求。
十三、制訂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開展消防演練。
十四、火災發生後,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疏散建築內所有人員,實施初期火災撲救,並報火警。應保護火災現場,接受火災事故調查,總結事故教訓,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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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檢查工作由廠負責消防安全的工作人員負責。
二、防火檢查應每天不少於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生產期間安全門不得上鎖、安全疏散通道和樓梯及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二)滅火器材的配置是否齊全並有效;
(三)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燈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是否正常;
(六)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是否落實;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
選煤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1、在選煤廠廠領導的指導下,對我單位施工人員認真貫徹選煤廠消防工作的方針,切實做好選煤車間的消防工作。
2、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層層落實消防責任制,把消防工作落實到班組、落實到個人。
3、強化職工消防意識教育,加強對職工消防技能培訓,切實搞好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管理。
4、定期檢查本施工單位的消防設施的完好情況,定期更換消耗器材,對損壞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人員進行嚴肅處理,直致追究刑事責任。
5、在施工期間嚴禁在選煤車間私用火爐、電爐等設施取暖。
6、在施工期間嚴禁在選煤車間吸菸,發現吸菸者每人罰款200元。
7、在施工中,氧氣瓶、乙炔瓶防震、止回閥等安全設施必須備齊,且要距明火10m以上,瓶間距要大於5m。
8、加強對動火作業場所的管理,確保萬無一失。
9、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進行安全防火培訓。
10、施工過程中,需要用明火的,要請示選煤廠相關主管領導,帶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使用。同時注意以下事項:
(1)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為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
(4)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區域,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11、消防安全負責人要經常檢查、監督本單位的安全防火工作,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