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管理制度(精選31篇)
薪資管理制度
一、薪資管理制度的定義
薪資管理制度是企業整體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體系之重要組成部分。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能夠讓員工發揮出最佳的潛能,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
二、薪資管理制度(精選31篇)
在組織的勞動關係中,薪酬是最主要的問題之一,勞動爭議也往往是由薪酬問題引起的,小編把整理好的薪資管理制度(精選31篇)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薪資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員(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員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職員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每月對職員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職員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專案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職員。
第十二條專案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專案經理及專案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除錯、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職員。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專案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職員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1: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職員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職員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職員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職員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職員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第十九條職能部門普通職員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專案部成員考核由其專案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係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專案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專案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
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專案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專案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專案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專案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五、薪級調整
第二十一條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並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職員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並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職員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年終績效考核採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
六、關於職員工資
第二十三條職員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職員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職員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職員工資核定。職員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職員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專案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職員,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職員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職員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職員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薪資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進職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其發展,同時使職員的努力方向與公司的目標相一致,以創造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實行效益工資制。職員根據全方位規範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限額遞增或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第三條職員工資隨著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條公司正式錄用的專職職員、兼職職員、特邀職員和顧問的工資發放依本辦法為準。
第二章工資總額構成
第五條工資總額是指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其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全部勞動報酬為依據。
第六條工資總額包括下列六個部分: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七條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在效益工資制情況下,支付給職員的基礎效益工資和崗位工資;
3、新聘職員試用期間的見習工資。
第八條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接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單價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第九條獎金是指因職員完成任務或超額完成任務或創收節支而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任務(定額)獎;
2、超額獎;
3、創收獎:
4、節約獎:
5、管理獎;
6、勞動競賽獎;
7、其他獎金。
第十條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員的津貼和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員的物價補貼,包括:
1、津貼包括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變動的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十一條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或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或公司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等原因,接計時工資標準或計件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附加工資和保留工資。
第十三條工資總額不包括下列專案:
1、在有關部門或公司取得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獎、技術改進獎廈為公司引進資金、人才、資訊、技術、產品獎和卓越貢獻獎;
2、職員保險和福利方面的各種費用;
3、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4、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費;
5、職員包乾完成工作任務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6、因錄用職員向有關單位支付的手續費、管理費、停薪留職費;
7、稿費、授課費、校對費廈其他勞務性報酬;
8、其他經認定不應包括的事項。
第三章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公司將職員分為高階、中級和一般等三類,工資級別定為五個檔。
第十五條職員分為下列三婁:
1、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級職員: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總會計師、主編、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職員:上述兩項職員範圍之外的人員。
第十六條公司職員的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如下:
1、高階職員分為一級和二級。
一級:總經理,標準月薪2000美元;
二級:副總經理,標準月薪1600美元。
2、中級職員分為三級和四級。
三級: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主編,標準月薪1400美元;
四級: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標準月薪1200美元。
3、一般職員為五級。
五級:一般職員,標準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條職員的標準月薪包括下列專案: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勵工資(完成方案責任指標後核發的工資);
4、各種津貼和補貼;
5、經認可的其他專案。
第十八條職員的標準月薪不包括下列專案:
1、獎金;
2、加班加點工資;
3、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4、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專案。
第十九條公司顧問、兼職職員、特邀職員不享受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公司顧問實行結構工資制,包括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二十一條公司顧問工資按級別不得高於下列標準:
1、高階顧問:標準月薪1000美元;
2、專業顧問:標準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顧問(具有特殊專長的):標準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條公司兼職人員、特邀職員實行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具體標準由兼職人員和特邀職員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章工資及非工資收入的評定
第二十三條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由部門主管根據公司管理目標逐級評定。
副總經理的工資由總經理評定;主管經理、總經理秘書、總經理助理、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的工資由主管副總經理評定;一般職員的工資由各(部)室主任評定。
第二十四條職員效益工資的評定依據為:
1、任務佔工資標準的30%。其中定額為15%,質量為15%;
2、效益佔工資標準的50%。其中利潤為40%,創收為5%,節約為5%:
3、管理佔工資標準的20%。其中出勤為7%,制度執行情況為6%,衛生與安全為2%,紀律為3%,綜舍考評為2%。
第二十五條職員效益工資的核發辦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從效益工資實行之日起,月發效益工資標準的50%。年終核定指標後,達標者一次補清。
2、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年終核定本部門未達標時,按未完成指標的比例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3、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經定期考核發現其完成的指標低於當月指標的50%以下時,按效益工資標準的20%發放。
4、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3個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標時,停發標準效益工資。
第二十六條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採取與核發工資比值等同比例的辦法評定發放,職員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為公司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比例,計算方法為:
年平均月薪收入標準月薪的50%100%=獎勵工資比例或獎金比例
第二十七條對按期完成責任指標、超額完成責任指標、創收節約者的獎金評定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獎金評定以公司或部門核定責任指標的完成情況為依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職員不得享受獎金:
1、公司或部門沒有按核定的方案實現其利潤指標,且創收和節約等實際收入不能補足利潤指標的。
2、公司或部門的創收和節約指標均低於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門管理指標低於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門在實施方案中出現一次以上責任事故以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5、總經理辦公室認定其他不應當享受獎金情況的。
第二十九條高階職員的獎金從公司核定方案實施後的效益指標中提取,其數額一般不得超過效益指標的3%。
第三十條中級職員的獎金額依下列情況確定:
1、能夠按期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兩倍的獎金數額。
2、能夠超額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3倍的獎金數額。
3、超額完成效益指標,且超過該部門核定方案效益指標的30%以上的,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4倍的獎金數額。
4、部門負責人完成上述1、2、3項,且本人為公司做出卓越貢獻,或本人創收超過1o萬元的,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5倍的獎金數額。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非工資收入的評定接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沒有明文規定的,由總經理辦公會或總經理辦公室評定。
第五章核發程式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部是發放工資廈非工資收入的惟一合法機構,其他任何部門無權發放工資及非工資性收入,財務人員根據總經理簦批的工資表及領款單發放。
第三十三條由各部門主管,按月份、部門逐級編制公司職員工資表。編制工資表必須做到:內容具體有依據、專案齊全有事實、金額準確無差錯、字跡清楚無塗改,且必須使用碳素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第三十四條部門編制的工資表經複查無誤,由部門主管和編制人簽名蓋章後交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會同財務人員對工資表逐一進行稽核,認定內容、專案和金額等準確無誤後,由稽核人員簽字蓋章,送交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辦公室在稽核中,若發現部門編制的工資表有誤,應及時指出並退回有關部門重新編制,並限定編制時問。稽核中對某些問題或事項有爭議的,應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認定。
第三十六條公司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工資表及時提款,按時發放工資。
第三十七條非工資性收入由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發放。由公司職員填寫領款單,部門主管批准井簽字,財務人員稽核並進交總經理籤批。
第三十八條公司職員的獎勵工資和獎金經年終核定部門選標,並辦理獎金領款單和編制獎勵工資表等手續後,經總經理辦公室稽核,送總經理簦批後,由財務部在年終指定時間一次性發放。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在實施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提出修正意見提交總經理辦公會予以修正。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薪資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工作人員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工作人員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工作人員。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髮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工作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第二章薪酬方式與適用範圍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月薪制適用於普通工作人員。普通工作人員的工資管理採取月薪制,根據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第8條年薪制適用於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員,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於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於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員。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工作人員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第13條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x績效考核係數(見下表)。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工作人員業績工資根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第14條工作人員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工作人員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後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後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後不再增加。
第15條工作人員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16條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工作人員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第17條工作人員轉正定崗後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範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工作人員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18條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工作人員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工作人員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19條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工作人員層。
第20條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1條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範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2條普通工作人員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3條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調整後,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試用期薪酬
第24條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5條工作人員入職後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26條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27條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工作人員單獨約定。
第六章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28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
第29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並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後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工作人員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0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1條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2條工作人員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5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5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各部門必須在次月25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稽核。
第33條工作人員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附則
第34條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關係、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5條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36條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37條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薪資管理制度4
一、公司體系的構成
工資:
每月固定工資——基準內工資+獎金
基準內工資:基本工資+職能工資+補貼+津貼+基準外工資
二、工資計算期間及支付日規定如下:
1、工資的計算期間從上個月26日起至當月26日止,並於每月28日支付。
2、採用工作績效工資制訂的計算期間,則從上個月的11日起至當月的10日止,並於每月的15日支付。
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時,則提早於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後第一日發放。
三、基於公司業績成長與社會經濟變動的考慮,或者員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資變動成為必要時,在與工會取得協議的前提下,可對員工的基本工資實施加算或減算處置。
四、每年在11月21日實施定期加薪,但加薪決定是在11月21日以後定出時,可於下一個工資支付日追補。
五、下列員工不在定期加薪的範圍之內:
1、臨時工、公司特別制定工資的員工。
2、外聘人員。
六、凡具晉升資格者,則依照各等級所制定的標準實施升級加薪,並於升級後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七、下列情況應實施特別加薪,並在釋出後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1、技術進步明顯並足以成為同事之楷模者,經由部門主管人員推薦及人力資源部評定後,認為其績效優良有加薪必要時。
2、任職於特殊職務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評定後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3、其他有優異表現的員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八、基準內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職能工資)補貼(資格等級津貼和職位津貼)等兩大部分。
九、工齡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根據員工的工齡區別,制定“工齡工資參照表”,並於每年的12月31日實施調薪。若物價上漲時,工齡工資亦隨其比例變動而調整。
2、初次任用員工的工齡工資,除了第一年應依照“標準學年畢業工齡”的工資標準任用外,工作滿一年時,得依照“自然工齡”工資標準支付。
十、職能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依人事考核的成績來制定員工的職能工資。若物價上漲,則職能工資額應隨之發生變動。
2、各等級的級職工資,以該等級的初級工資作為調升級職工資的標準依據。
3、員工晉級增資時,以晉級前的職能工資加上資格等級的晉到級加薪標準,晉級後的金額若不滿晉級的級職工資標準時,應以標準職能工資為基準。
十一、初任職位人員的工資規定如下:
1、新進員工的工齡工資與職能工資,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及錄用年度作為畢業年度,其標準見表1:
表1新進人員工齡工資與職能工資標準表
學歷標準工齡職能等級基本工資
研究生畢生25歲三等30級5000元
大學畢業22歲二等29級3000元
專科畢業21歲一等18級2500元
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資,除考慮其學歷外,在衡量員工之間的工資均衡性後,再決定其任用工資標準。
3、初任工資標準,除依照公司規定辦理外,對於同行業間的工資標準也須一併考慮。
4、公司對於初任者的工資,可在10%的範圍內,依員工表現狀況來決定其增減。
十二、凡具有資格等級第五職等到第九職等及特別職等、一職等的員工,公司依下列資格等級給予津貼。
表2員工資格等級津貼表
資格等級特別職等
一職等五等六等七等八等九等
資格津貼10000元4500元3500元2500元
1500元800元
十三、凡負責管理及監督職務的員工,公司依下述規定支付職位津貼。
表3員工職位津貼支付表
職位主管經理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執行董事董事長
職位津貼500元800元1500元2500元3500元4000元5000元
十四、基準外工資包括下列七項:
1、住宅津貼。
2、撫養津貼。
3、交通津貼。
4、派遣津貼。
5、特殊工作津貼。
6、外勤津貼。
7、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十五、住宅津貼是對因無自用住房而必須租賃房屋的職工所做的補貼,其標準按下列規定辦理:
1、需撫養家屬且住房人數在3人以上者,每月津貼800元。
2、凡具有下列情形的員工不另行補助住宅津貼。
(1)居住於公司員工宿舍的單身員工。
(2)已接受公司所補助的住宅基金利息津貼者。
3、員工資格家屬撫養狀況有所變動時,應提出申請變更住宅津貼。具有或喪失津貼接受資格時,也應於事實發生日的當月(下一工資支付日前),根據申請事由辦理津貼增額或減額。
4、非居住公司宿舍或工廠宿舍的員工,因地利之便居住於非直系親屬的家中者,每月給予100元的住宅津貼;已接受公司所補助的住宅基金利息的員工亦適用此項規定。
十六、撫養津貼的規定如下:
1、撫養津貼是公司對於需負擔家庭生計,並提供撫養家屬最低生活保障的員工所補助的津貼,撫養津貼的標準如下:
(1)配偶的撫養津貼額,每月800元。
(2)配偶以外的直系家屬(撫養人數以不超過4個人為原則),每月每人200元。
2、欲接受撫養津貼或撫養家庭人數增加時,則需提出申請變更撫養津貼。津貼享受資格喪失或撫養人數減少時,也應於事實發生日的當月內
(下個工資支付日之前),根據申請的事由辦理津貼額的增減事宜。
3、員工親屬具備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撫養津貼:
(1)配偶。
(2)滿60歲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3)未滿18歲的子女。
(4)身體殘廢且無工作能力的直系親屬(不受年齡限制)。
4、其他。
(1)夫妻二人同時在本公司工作時,按一人發給補助撫養津貼。
(2)員工本人為養子時,可向公司申請撫養津貼贍養父母。
十七、交通津貼的規定如下:
1、員工由住宅到公司上班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時,給予交通津貼,但以使用經濟合理的交通工具為限。
2、交通津貼發放的標準以通車單程距離達10公里以上的員工為給付物件,公司應以補助定期車票或一個月25日來回月票的金額為基準。
十八、員工奉命調駐外地執行勤務時,公司以下列方式支付津貼:
1、經公司承認的房屋租金或旅館費用,可依實際費用的使用採取實報實銷的方式處理。
2、調駐津貼除作為補助員工的租賃費用外,另撥出基準內工資的5%作為員工調駐外地的開銷和補貼。
3、調駐津貼的計算,從調派到達之日開始算起。
十九、特殊工作津貼支付的物件包括警備員和裝置管理員,每月以補助600元津貼為基準。
二十、依據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的規定,對於規定時間外的工作和休假日的工作,依下列計算方式給付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1、規定工作時間外及休假日工作的津貼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8?50=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2、一般工作時間外,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為止的超時工作津貼
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900=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3、規定工作時間為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時,應依下列標準支付津貼(單位:元/小時):
(1)自晚上十點至十二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650=夜班津貼
(2)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700=夜班津貼
4、第七職等以上的員工不予補助時間外工作津貼。
5、帶薪休假及特別休假日出勤上班者,則依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的方式處理。
二十一、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則依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的規定不予扣除
工資:
1、行使公民權時。
2、調駐休假。
3、婚假。
4、喪假。
5、災害休假。
6、年度帶薪休假。
二十二、獎金的發放
1、公司根據當年度的經營業績並考慮到員工的表現,原則上在每年6月及12月份兩次確定併發放獎金。
2、獎金的計算及發放依下列規定辦理:
(1)上期獎金。計算期間為上年10月21日至本年度4月20日,於6月發放。
(2)下期獎金。計算期間為本年4月21日至本年度10月20日,於12月發放。
3、從獎金計算期間開始到獎金髮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職者,方有資格領取獎金。但對於屆滿退休者,應視其工作時間按日計算併發放。
4、員工若已達58歲,則其獎金在按一般計算方式計算出來以後,以其金額乘以80%作為獎金支付標準。
薪資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提高工作效率,使員工能夠與公司一同成長,並分享公司發展所帶來的收益,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公司試用期結束正式聘用員工。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薪酬不屬於本辦法範圍。公司顧問及特聘人員、臨時人員,視實際另行約定或參考本辦法確定。
第三條支付原則:本辦法體現以下分配原則:
1、以效益為中心的原則。匯入市場勞動價值理念,建立起同行業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制度。
2、有效激勵的原則。強化崗位勞動要素,以崗定薪,崗變薪變,體現崗位責任、任職能力、勞動條件、崗位業績與收入相對統一,體現內部的公平。
3、堅持嚴考核、硬兌現的原則。薪酬分配以績效考核為依據。
第二章薪酬體系與結構
第四條薪酬內容與結構
1、本辦法中所指的薪酬主要是指經濟性的報酬,包括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年終獎金、福利等。
2、員工工資採用崗位績效工資制,即以員工的教育程度,所從事工作或崗位的職責大小、勞動強度、智慧要求、崗位業績為基礎來確定員工的工資水平,其額度是結合公司經營管理目標實現情況和市場行情等因素為依據來確定。
員工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
3、薪酬內容與結構釋義:
(一)員工工資:
(1)為公司與員工最終合約確定的月工資收入,並按一定比例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參見員工工資比例表)。
(2)員工工資依照公司員工職類共劃分為4個序列,各職類、各崗位的工資調整範圍詳見附表一《員工工資列表》;相同層級、相同崗位的員工工資級別可以不同,可在相應的調整範圍內晉升或降級。
Ⅰ。管理序列:涉及各部門中層經理級(含副職、代理職)員工;
Ⅱ。技術及工程專業序列:涉及工程、採購、裝飾、造價、設計等各類員工,依照《員工工資列表》主管及以上級標準確定工資級別;
Ⅲ。營銷序列:涉及營銷體系相關職能部門各類員工,銷售部經理、樓面主管、一線營銷人員按照《營銷部薪酬激勵管理辦法》執行,營銷部其他人員在未出臺新規定之前依本辦法執行,並參照職能及業務輔助序列工資比例標準;
Ⅳ。職能及業務輔助序列:涉及財務、人力資源、行政、後勤、專案開發等各類員工。
(3)《員工工資列表》的定級標準僅適用於本制度施行後的工資調整和新員工入職定級。在此之前進入公司的員工在原工資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套級和微調。
(4)員工工資比例表:
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備註
管理序列60%
技術及工程專業序列65%15%
職能及業務輔助序列70%10%
(5)員工工資的確定:
所有新入職員工,由綜合部會同用人部門分管副總經理參照《員工工資列表》擬定其工資及職級,報請總經理確定;總經理對公司所有員工工資有最終的審定權。
(二)固定工資:為員工的生活保障工資,屬於基本不變工資,按月度發放。
(三)績效工資:是指崗位工作效果的價值量化。視員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發放績效收益。其額度是彈性浮動的,並於考核週期結束後發放。不同崗位的員工績效工資不同。《績效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四)津貼:為員工完成工作所發生收益性補貼。含交通、通訊等其他補助,員工一律持有效票據報銷發放。
(五)年終獎金
(1)年終獎金是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業績和年度員工績效評估結果,進行的綜合獎勵。
(2)年終獎金以員工月工資為基礎,依據年度績效評估結果確定。具體計算公式為:年終獎金=員工工資×年度評估係數(或撥付專門資金,由總經理及各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根據年度考核結果發放)。
(3)一年當中若發生崗位或職務變動,則取全年實際月平均工資基數。
(4)年終獎金按員工入職的實際月數發放(15日前入職算全月,15日後入職從下月開始計算)。(年終獎÷12月×實際工作月數)
(5)年終獎金通常在春節放假前一週發放。在此之前離職的員工不再享有。
(六)福利:
(1)依國家政策規定,公司為正式員工(試用期滿)購買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2)其他福利是員工薪酬待遇的必要補充;其標準另行制定。
(3)試用期員工按正式員工標準的一半享受公司福利。
第五條員工缺勤及請休假管理期間薪酬標準參見《人事行政事務管理制度》
第六條扣除金
1、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中依規定應由個人交納的部分。
2、員工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其他適用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專案。
第三章薪酬的發放與調整
第七條薪酬的發放
1、綜合部具體負責全公司員工的薪酬發放以及對本辦法執行情況的監督與指導工作,並向員工出具薪酬發放單據;
2、支付日:每月15日前發放上月(從上月1日起至上月月底止)基本薪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安排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薪酬。
3、支付形式:由財務部匯入指定銀行員工個人賬戶。
4、員工薪酬自服務之日起薪至退職之日止停薪,新任用及辭職員工當月工資均以其實際服務之日數乘以日工資。
5、所有新入職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按工資80%換算發放,特殊崗位另行規定。
第八條薪酬的動態調整
1、員工薪酬實行動態管理,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2、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地區競爭狀況和企業發展戰略的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
3、個別調整:指因員工試用轉正、職務變動、績效評估、獎懲等原因對員工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分為不定期調整與定期調整。
4、各崗位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審批透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綜合部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公司在不違反國家勞動主管部門核定的工資最低標準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公司內部一般員工的工資關係和工資標準;有權決定一般員工調崗調薪及其獎懲制度。
第十條公司實行每年12個月工資制。
第十一條公司薪酬管理實行制度標準公開、個人收入保密原則。任何員工不可洩露個人收入和打聽他人收入。
第十二條本制度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綜合部起草並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所未規定的事項,由綜合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執行,需要時可及時編制新的補充辦法。
第十四條本制度從20xx年x月1日起開始執行。
薪資管理制度6
第一節
1、目的按照公司發展戰略目標,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為規範公司薪酬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宗旨本制度旨在一方面透過給員工提供富有競爭力的報酬,吸引和留住公司所需的優秀人才;另一方面透過在公司內部制定公平合理的報酬給付體系來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並儘可能地體現公司價值觀和企業文化
3、效力本制度是公司薪酬管理領域的最高綱領性檔案,為公司薪酬管理提供全面的準則和重要的依據公司所有與薪酬相關的制度、活動和行為都必須遵照並服從於本制度
4、適用範圍本薪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及試用期員工
5、薪酬理念公司的薪酬管理目標設定如下:
5.1薪酬水平與勞動力市場接軌,並具有一定競爭力;
5.2吸引具有創新精神和專業技能的優秀人才;
5.3提高個人和組織的績效;
5.4促進組織內部公平待遇;
5.5推動團隊協同工作
6、薪酬體系管理原則
6.1戰略原則:公司的戰略體現在薪酬體系設計中,並且透過薪酬體系的執行促進戰略實施成功
6.2公平原則:包括內在公平和外在公平兩方面含義:
6.2.1內在公平:員工與公司內部其他員工相比,覺得所得薪酬是公平的
6.2.2外在公平:與同行業其他企業相比,公司提供的薪酬是具有競爭力的
6.3競爭原則:公司薪酬體系為員工提供有競爭力的薪酬水平,以薪酬調查為依據,設定略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薪酬標準
6.4差別原則:以工作技能、工作責任、工作條件、工作強度為要素建立薪酬序列,按職位、年功、學歷、職稱確定基本工資,按績效考核確定績效工資
6.5制度公開原則: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讓員工清楚明確地瞭解公司的薪酬政策,對自己的報酬心中有數
6.6保密原則:員工基本工資的密級為機密,績效工資的密級為絕密對於薪酬外洩的,或者互相打聽工資的,一經核實,對當事人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行政處罰或辭退處理
7、薪酬增長機制
7.1薪酬總額增長與人工成本控制建立與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與勞動力市場相應的工資增長機制工資總額的確定與人工成本的控制緊密相聯,加強以人工成本利潤率、人工成本率和勞動分配率為主要監控指標的投入產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約束機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長,使企業保持較強的競爭力
7.2員工個體增長機制員工個人工資增長幅度根據市場價位和員工個人勞動貢獻、個人能力的發展來確定,對企業生產經營與發展急需的高階緊缺人才,市場價位又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對本企業工資水平高於市場價位的簡單勞動的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資對貢獻大的員工,增薪幅度要大;對貢獻小的員工,不增薪或減薪
第二節薪資結構
1、本公司員工薪資體系採用崗位價值、績效貢獻、個人表現與實際收入直接掛鉤的結構工資制,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業務提成、年終利潤分享計劃和福利共六大部分組成
2、公司員工月薪由三部分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員工福利,即:月薪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員工福利
3、員工在公司全年的收入,即為年薪,年薪月薪季度績效工資業務提成年終利潤分享特別獎勵
第三節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是根據不同崗位因所處職務層次不同而確定的工資收入,是員工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
2、為規範集團內部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當前的組織架構和職務所處層次將所有人員劃分為17個職級,處在同一職級的所有崗位,其基本工資均相同,各職級對應職務具體見《職位行政等級分類表》
1、績效工資是公司為激發員工的潛力和工作的積極性,鼓勵員工努力工作以完成既定的各項工作目標而設立公司對員工以月度為單位進行週期性考核,績效工資發放原則是“月度考核、季度彙總、季度兌現”,如下表所示,具體請參見公司《績效管理制度》
2、績效考核成績等級的評定,依據所在單位的不同性質和考核週期內經營業績完成情況,確定相應的績效考核等級強制分佈比例,具體辦法參見《績效管理制度》季度考核成績季度績效工資優秀本人基本工資1良好本人基本工資08合格本人基本工資05待改進0
第四節業務提成
參考各公司現行的提成辦法包括擁金以及專案提成,並進行規範化處理;同時必須報行政人事部審批備案
第五節年終利潤分享計劃
1、獎金的來源:
1.1.公司作為決策機構與資源支援機構根據公司所有成員完成的經營指標情況按完成利潤的相關比例提取部分利潤具體參見公司當年的經營管理方案
2.年終獎的內部分配原則:不同員工區別對待,以員工行政級別、年終考核成績與員工當年度實際在冊工作月數為主要參考
3.年終獎具體分配計算公式:該員工的年度績效考核平均分數該員工的行政級別係數該員工當年度實際在冊工作月數某員工的年終獎收入x年終獎分配總額∑所在分配單位:每位員工的年度績效考核平均分數員工的行政級別係數員工當年度實際在冊工作月數說明:
3.1員工的年度績效考核平均分數:為該員工四個季度的考核分數的平均分;
3.2員工的行政級別係數是指《職位行政等級分類表》中的等級數字;
3.3實際在冊月數為員工當年實際工作的月數之和,當月15號(含)以後入職計05月;15號以前入職的計為1個月。
第六節福利
1、福利是指公司為吸引員工到企業來工作或根據需要而設計的作為改善員工工作、生活、學習環境或作為員工基本收入補充的一系列措施或實物的總和各職等層次員工因工作崗位與責任不同,具體享受的專案與標準會有所不同
2、以下具體專案和標準僅供參考,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增減
2.1.年功津貼:
2.1.1.是為了鼓勵員工忠誠於企業,體現員工的工作經驗和服務年限對企業的貢獻,並希望員工能與公司長期地共同發展而設立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除短期勞務工外的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員工入職的自然月累計數滿一年為準,不滿一年不計),其公司工齡就算一年;
2.1.2.年功補貼按員工本人在公司的連續工齡,分段累計計算,按月發放具體標準如下,以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5年以內30元/年;6—10年50元/年;11年及以上80元/年
2.1.3.離職員工在離職當月不享受年功津貼
2.2.學歷津貼與職稱津貼不兼得,採用“孰高的原則”確定:
2.2.1.學歷津貼:設立學歷津貼的目的是尊重知識、吸引人才,增強公司人才儲備和發展的後勁,學歷津貼只適用於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為準限全日制教育以及自考本科以上具體標準如下,以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2.2.大學本科畢業100元/月,碩士研究生、雙學士畢業150元/月,博士研究生畢業200元/月;
2.2.3.職稱津貼:根據員工的技術職稱確定,職稱應以國家認證的為準,具體標準如下,以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2.4.中級職稱100元/月,高階職稱150元/月,正高階職稱200元/月;
2.2.5.離職員工在離職當月不享受職稱津貼
2.2.6.通訊費用:詳見第12章通訊管理規定及財務部發布的《費用報銷實施細則》
2.2.7.調駐津貼:員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奉命調駐外地(東莞市外)或較長時間(1個月以上)駐分公司、籌備、改造、招商、拓展、借調等執行勤務時公司按日計發一定標準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貼
2.28..食宿津貼:為讓員工能安心工作,便於日常管理,公司為所有提供宿舍和公共飯堂服務,以使員工基本生活有所保障。
薪資管理制度7
為維護某某全體利益,形成有章可循的薪資福利管理制度,保證中心的穩定與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中心的所有人員,包括:中心運營總監、業務主管、口腔醫生、諮詢、護士、後勤、保潔員、市場人員等等。
二、中心運營總監實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以公司考核為主。
三、前期中心業務主管以保底工資為主後期底薪加提成。
四、其他口腔中心人員薪酬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基本月薪;
2、績效月薪;
3、獎勵月薪;
4、法定福利和保險;
5、培訓、考核優秀者獎勵
五、基本月工資:
1、以每個月10號發放,按時核發;
2、月基本工資的初始核定以個人學歷、職稱、工作能力、勞動力市場價格、整形醫院人力資源政策為基礎;
3、新聘(或新晉升)人員的基本工資按照現行標準進行核定;特殊情況、特別人員可彙報公司主管再進行彈性調整
六、績效月薪:
1、在每月結束後,根據考核評價結果進行核定,在次月十號一次性核發;
2、任職不滿一個月者按實際天數進行核定
七、考試獎金:每月進行一次口腔業務與營銷服務考試按末位淘汰制度實行,連續三次考試不及格者解聘,第一名或優秀者可以適當獎勵部分現金
八、口腔中心人員凡發生以下情況者,均考慮停發、緩發或減發工資:
1、違反口腔中心政策、規定嚴重者;
2、辭職或辭退者;
3、以往工作中未發現問題,但對當前中心業績帶來不利影響者;
4、透露中心業績者、相互透露討論各自工資待遇者;
5、工資發放、停發的決定權在口腔運營總監處;
九、口腔中心的所有人員不享受雙休日,國家法定假期等福利保險
十、上班滿一年人員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和保險,其享受內容和享受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上班滿一年人員可享受特別福利保險,但中心若發生經濟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可停止支付
十二、福利保險中心負責60%個人負責40%
十三、國內進修學習:
1、口腔中心醫生任職滿一年者,考核結果良好者,可以到公司指定的學習地進行學習費用中心負責
2、中心員工績效考核優秀者,運營總監可以彙報公司給予到總部參觀學習、旅遊費用由中心負責
附則
十四、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十五、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中心人力資源部
十六、醫院上班時間暫定為早上8:00——11:30下午1:30——6:00每星期天休息,醫護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休
我剛接觸到醫院的管理,好好學習一下發光並非太陽的專利。
薪資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發揮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勵作用,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員工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各項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省行薪酬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結合本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所有崗位貢獻、酬勞均在崗位係數和績效中體現。特殊崗位需要給予津補貼的根據省行統一規定發放。加班工資的計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內退員工、工勤崗位工資按照省行有關人事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條薪酬管理原則
一、按勞計酬原則。實行工資與個人勞動和績效掛鉤,按貢獻計酬,體現多勞多得,拉開分配檔次。鼓勵基層員工工資高於機關員工工資,一般員工工資高於領導幹部工資,經營崗位工資高於管理崗位工資。
二、質效優先原則。以總行為單位,工資增長總額、增幅不得高於利潤增長總額、增幅,確保效益增長水平高於工資增長水平;將控新降舊、綜合治理、案件及支付風險防範與績效工資掛鉤,對經營管理存在重大問題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按規定扣減績效工資。
三、區別對待和兼顧公平原則。實行崗位和地域有別的考核機制,考核重點向一線傾斜、向經營崗位傾斜,向增量業務傾斜、向自營業務傾斜,培育全轄員工增強“勞動創造價值”的工作理念。
四、實事求是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客觀公正考核,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一律嚴肅查處。
第二章崗位設定
第四條全行設定管理崗、客戶經理崗、櫃員崗、保安崗及其他崗五類崗位。
一、管理崗。指基層支行(含營業部)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主要包括:支行行長、副行長(正、副股級)會計主管、專職信貸員。
二、客戶經理崗。指基層支行從事存、貸款營銷及管理的人員。包括一般信貸員、不良貸款清收盤活人員、專職攬儲人員。
三、櫃員崗。指基層支行營業人員。包括綜合櫃員、主管授權櫃員及大堂經理。
四、大堂經理崗。特指總行下文聘任的扁平化支行大堂經理。
五、保安崗。指鄉鎮支行(不含天城)大堂保安人員。鄉鎮支行保安人員由內部職工擔任。
六、其他崗。指上述界定崗位以外的其他崗位員工。
第三章薪酬構成
職工薪酬由基本工資、職級工資、效益工資、獎勵工資及附加薪酬五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1、工齡工資。按照參加工作時間長短進行界定,每月按每年工齡xx元計算。
2、學歷工資。中專及以下學歷或員級、技工級職稱每人xx元/月,大專學歷或初級師、技師職稱每人xx元/月,本科或中級師、高階技工職稱每人xx元/月,研究生或高階師職稱每人xx元/月。
3、農村支行津貼。為鼓勵員工到山區農村支行工作,對農村支行幹部員工計發農村支行津貼。其中: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xx支行、xx支行每人xx元/月。
二、職級工資
1、櫃員崗。含綜合櫃員崗、授權崗、總行未下文聘任的其他大堂經理。一級櫃員xx元/月;二級櫃員xx元/月;三級櫃員xx元/月。其中40歲以上不參與等級考核的,參照二級櫃員標準計發。
2、客戶經理崗。一級客戶經理xx元/月;二級客戶經理xx元/月;三級客戶經理xx元/月。
3、大堂經理崗。扁平化支行已下文聘任的大堂經理xx元/月。
4、保安崗。指內部人員保安崗,支行保安崗人員由總行統一根據需求進行調配,每個支行定員1人,崗位工資xx元/月。保安崗以總行安排確定的人員為準。
5、管理人員和會計主管。各支行行長(營業部經理)會計主管按xx元/月計發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鄉鎮支行加計發農村支行津貼。
6、其他在崗人員。其他在崗人員未參加櫃員崗、客戶經理崗考核的,按xx元/月執行。
三、管理工資
(一)係數的確定。
1、支行行長。扁平化支行行長係數為2.0,重點鄉鎮支行行長係數為1.9,其他支行行長係數為1.8,全面負責的副行長相應下浮0.1係數。
2、支行副行長。扁平化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6,重點鄉鎮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5,其他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4、
3、正副股級。正股級係數1.5;副股級係數1.2、正副股級係數認定以《農村商業銀行正、副股級幹部工資係數認定方案》為依據,扁平化支行正副股級在相應係數的基礎上上浮0.2,重點鄉鎮支行正副股級在相應係數的基礎上上浮0.1。
四、效益工資。
效益工資根據總行今年擬實現利潤總額確定,直接參與含量計酬。
五、獎勵工資。
獎勵工資指依託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拓寬績效考核外延,大力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和“春天行動”等活動的獎勵工資。
六、附加薪酬。
體現薪酬的社會保障功能,包括津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等。
1、津補貼。包括通訊費、交通費等,專案及發放標準按照上級主管行社相關規定執行。
2、職工福利費。指按相關政策規定支付的職工福利性支出。
3、社會保險。主要包含單位為職工計繳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個險種的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按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為職工計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5、補充養老保險。按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為職工計繳的企業年金單位部分。
第四章薪金考核
第六條基本工資與職級工資的考核
員工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由各支行與員工日常考勤掛鉤考核,並實行倒扣制。上班時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xx元、曠工一天扣xx元;無故不參加單位組織的集體活動一次扣xx元;無故不參加單位組織學習的一次扣xx元。
第七條管理工資的考核內容及標準
基層支行人員管理工資由總行按季考核,實行指標打分及倒扣分,總行組織相關職能部室針對相關檔案條款集中打分,通報各支行分項分數情況,並將綜合打分作為工資考核的依據。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一)定量指標考核
1、綜合業務經營支行(70分)
(1)存款淨增(40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50分封頂。考核任務按餘額和積數雙向考核,各佔比50%。該項由業務拓展部考核。
(2)貸款淨增(15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20分封頂。該項由信貸管理部考核。
(3)電子銀行業務(15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20分封頂。該項由電子銀行部考核。
2、單一經營存款業務的支行(70分)
(1)存款淨增(50分)。考核任務按餘額和積數雙向考核,各佔比50%,65分封頂。該項由業務拓展部考核。
(2)電子銀行業務(20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25分封頂。該項由電子銀行部考核。
(二)定性指標考核(30分)
1、安全保衛工作(5分)。該項由安全保衛部考核。
2、優質文明服務(10分)。該項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3、內控(案防)管理(10分)。該項由稽核監察部負責,其他職能部門對口考核。
4、合規管理工作(5分)。該項由風險合規部考核。
對單位獲得省級先進的加3分,獲得市級先進的加2分,獲得總行先進的加1分。該項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三)支行出現以下情況的,在內控(案防)和合規管理中倒扣分。
1、員工行為管理。出現上訪、打架鬥毆、服務被投訴等不良行為的,一次扣1分。
2、業務經營管理。費用報賬不真實、超支;存貸款弄虛作假以及被省市級以上管理部門檢查通報的,一次扣2分。
3、出現重大風險事件的,內控(案防)管理和合規管理兩項不得分。第八條計價工資
計價工資即含量計酬工資,與支行收存、收息、業務量等掛鉤。一、參與計價工資人員:支行正、副行長和內外勤人員(不含見習期新員工和勞務派遣人員)。
二、計價工資計酬原則:
支行行長(不含扁平化)每月計價工資最高不得超過所在支行人平工資的2、0倍,當月考核計價高於規定部分,留存財會統計部待年終統一清算,全年工資高於規定部分的一律扣發。一般員工(含副行長)每月計價工資不封頂,允許員工工資高於支行行長工資。
三、計價標準的確定
(一)存款計價標準。
1、存量存款。核定方法:以總行確定各支行存量存款基數為準。
存量存款日萬元計價標準。xx支行1分;xx支行2分;xx支行、xx支行2、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3分;xx支行、xx支行4分;xx支行、xx支行4、5分;xx支行、xx支行7分。
2、增量存款。核定方法:增量存款=考核期存款日積數和÷考核期天數—存量存款。
增量存款日萬元計價標準。xx支行、xx支行6分;xx支行、xx支行7分;xx支行、xx支行8分;xx支行、xx支行10分;xx支行、xx支行1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18分;xx支行、xx支行20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xx支行22分。
(二)貸款標準。
收息計價原則:一是增量貸款計價標準高於存量貸款計價標準;二是自營貸款計價標準高於擔保公司貸款、按揭貸款、牽頭行銀團貸款、股權x押貸款、貼現等平臺貸款計價標準。平臺貸款的計價按不同貸款品種營銷難易程度分類別計價,以貸款戶頭為基數計付工資。
1、存量貸款計價標準。存量貸款以總行確定的清單為基準考核。
(1)平臺類貸款(成員行銀團、擔保公司、按揭、股權保證):單戶每月5元;
(2)自營類貸款
農村支行:單戶10萬元以下的每月xx元;單戶1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1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5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多筆的按總額計算。
扁平化支行:單戶10萬元以下的每月xx元;單戶1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1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5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多筆的按總額計算。
2、增量貸款利息計價標準。
(1)增量貸款核算標準如下:
增量的計價基數:總行以各支行2013年12月末應收應計利息收入額度為基數,在此基礎上的增加額為增量計價考核數;
(2)計價標準。
①鄉(鎮)支行計價標準。增量貸款利息均按xx元/萬元計價。
②扁平化支行計價標準。
xx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社銀團貸款、股權x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xx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350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社銀團貸款、股權x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xx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銀團貸款、股權x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3)推介貸款計價及分配。實行全員推介貸款,對跨行成功推介的貸款,貸款利息收入計價以承貸行增量貸款利息收入的標準計價,只計算一次工資,但貸款任務推介支行和承貸支行雙向計算,計價工資按責任人、貸後管理人員、業務操作員7:2:1的比例分配。
(4)存量貸款中當年到期或提前償還貸款繼續投放總行未認定為增量貸款的按存量計價標準每月增加xx元。
(三)表內外不良貸款清收計酬按風險部門有關規定執行,電子銀行業務計酬按電子銀行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四)業務量計價標準。
1、計價標準。櫃檯業務量按0。x元/筆計價;放貸業務量銀行承兌匯票貼現(以合同文字份數統計)和按揭貸款按xx元/戶計價,其他貸款單筆500萬元以內(含)按xx元/戶計價、單筆500萬元以上按xx元/戶計價。櫃檯每筆業務的傳票附件不統計業務量。櫃檯業務量由會計主管負責考核統計,財會統計部和稽核監察部每月抽查不少於2個支行。業務量計價工資按支行考核,由支行據實分配上報。
2、代收代發業務量統計原則:①對代收代發業務筆數小於100筆的,按實際筆數計價,超過100筆的,基數按100筆,每增加100筆按1筆計價;②對工作量較大的重新開戶代收代發業務按實際筆數計價;
③代收代發過程中,錯賬處理的業務按實際筆數計價。
3、自助裝置管理人員計價。對安裝有自助裝置的支行,自助裝置管理人員補助工資按每臺xx元/月計發。設立離行式自助銀行(需加鈔維護的ATM、CRS)的支行每臺增加xx元/月。
第九條獎勵工資。省市行業管理部門計發的獎勵按上級規定計發;“春天行動”按總行春天行動方案考核計發;階段性目標任務計發的獎勵按職能部門制定的階段性目標方案計發。
第十條會計主管工資
一、基本工資。與日常考勤等掛鉤,按月由所在支行將考核情況上報財會統計部考核計發。
二、績效工資標準。會計主管係數1、2,其中聘任為副行長(副經理)的,按所在支行副行長(副經理)係數執行。
三、績效工資考核。係數1、0的工資參照總行機關人員,由財會統計部、稽核監察部和業務拓展部按其崗位職責履行情況按季考核兌現(考核分值:財會統計部50分、稽核監察部30分、業務拓展部10分、風險合規部10分)。得分95分(含)以上的,按滿分考核,95分以下的按實際得分考核。超過1、0的係數工資,按季參照支行定性定量考核得分考核到支行,再由各支行根據本支行方案考核到人,年終總清算。
四、各支行應分配會計主管存款任務,任務數不能低於總行相應職級人員,任務記憶體款不得計價。
第十一條信貸主管工資。
扁平化支行xx元/月,其他支行xx元/月作為信貸主管崗位工資,按季由信貸管理部按其工作情況考核兌現。
第十二條人員調整後計價工資分配
一、貸款計價工資。因工作調動的人員,其營銷的存量正常貸款日常貸後管理工作原則上應移交給承貸支行現客戶經理。該部分貸款利息以承貸支行計價標準計價,按原貸款責任人70%、承貸支行30%的比例分配,原責任人負責該筆貸款的收回,原責任人調到總行的負責到期清收,但不參與計價。承貸支行現貸後管理人員負責該筆貸款移交後的日常貸後管理工作(含按期結息督促到位)。
二、存款計價工資。因工作調動的人員,其個人攬存的存款,按存款存入支行計價標準由該支行考核計發。
第十三條總行機關人員嚴禁在基層支行直接或間接獲取績效工資。一經查實的,全額扣回所得績效工資,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總行或上級管理部門借用人員,借用期間工資由總行計發。
第十四條受處分、處理人員工資。
一、下崗(離崗)待崗人員。下崗(離崗)待崗期間只發最低工資(崇陽縣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下同);
二、撤職或降級人員。從撤職或降級次月起,執行新職級工資標準;
三、受記過、記大過處分的人員,從受處分的次月起,在處分期內按職級工資的50%考核發放,開除留用人員只發最低工資;
四、被司法機關收容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收審期間停發工資。審查結束,沒有問題的補發相應工資;有問題給予處分、處理的,按相應處分、處理類別計發工資。
第十五條內退、勞務派遣人員工資。
內退、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由人事部門根據省行管理規定計發。第十六條病、事假期間工資。
一、病假在三個月以內的,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按病假實有天數扣減職級工資(應扣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病假天數),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二、病假超過三個月不足六個月的,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按月扣減職級工資,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三、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至醫療期滿,只發基本工資;
四、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職級工資按本單位職級工資考核平均水平計發,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五、請事假一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照發,職級工資按實有事假天數扣減工資。
扣減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事假天數;
六、請事假超過1個月的(一個月內請假超過21天的按一個月計算),事假期間只發最低工資(所在地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工資);累計超過3個月的,不計發效益工資;
七、曠工3天以內(含3天)的,按天扣減應得工資。
應得工資=(基本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3天以上的,全額扣減當月應得工資。
八、假期工作。按規定享有的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年度休假,假期工資按應得工資全額計發。
九、不在崗人員只發基本工資,其他工資不予計發。
第五章考核要求
第十七條強化領導,明確職責。
一、組織領導。總行成立以董事長任組長,行長、副行長、監事長任副組長的薪酬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全行薪酬管理的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財會統計部、人事教育部、信貸管理部、風險合規部、稽核監察部、安全保衛部、業務拓展部和電子銀行部組成,負責薪酬日常考核工作。
二、部門職責。人事教育部負責每月基礎工資及職級工資的管理和確定;財會統計部負責基礎工資、職級工資及計價薪酬的稽核、彙總及兌現。財會統計部、信貸管理部、風險合規部、業務拓展部和電子銀行部負責對各支行年度業績真實性考核;人事教育部、稽核監察部、安全保衛部負責對各支行年度定性指標的考核;各支行負責按月公示各自支行個人業績和考核情況。
第十八條臺賬管理。員工業績臺賬是計價工資考核真實可靠的'依據,各支行必須加強對存款和貸款等業績臺賬的管理,總行業務拓展部負責督促檢查臺賬管理情況。
一、各支行行長是臺賬管理和工資考核的第一責任人;會計主管是直接責任人,負責臺賬的登記與管理工作,由業務拓展部按季打分考核。
二、臺賬應做到每日登記,並由員工和會計主管簽字確認,按月彙總公佈。對業績臺賬有異議的,可在各支行公佈後三日內向所在支行行長提出訴求,逾期不再受理。
三、新招錄員工見習期內由所在支行建立個人業績臺賬,其工資不參與薪酬分配。見習期滿後,視同正式員工參與薪酬分配。
第十九條薪酬支付管理。
一、基礎工資和職級工資。按月結合出勤率等由人事教育部考核後,交財會統計部計發。
二、效益及含量計價工資。各支行行長負責考核,員工簽字確認。
每月1日按照所在支行員工績效計算出上月到人計價工資交總行財會統計部稽核、彙總;每月5日前財會統計部將工資彙總資料下達到各支行,每月10日前各支行必須將擬兌現到人的工資造表簽字後上報總行財會統計部再次稽核彙總,每月15日前由總行財會統計部將工資交營業部通存直達兌現到人。原則上總行核定的工資必須按月兌現到人。各支行留存工資不得突破20%,由各支行考核兌現到人,年終將考核情況上報財會統計部備案。
三、獎勵工資。由總行相關部室按各自職能以階段性任務完成情況考核兌現。
四、管理工資。由總行相關職能部門對各支行按季考核,再由各支行考核到人,上報總行財會統計部計發,年終總清算。
第二十條嚴格檢查,確保落實。總行業務拓展部和稽核監察部要定期檢查支行業績臺賬登記及執行情況,確保薪酬分配落實到位。各支行要嚴格按有關程式開展工作,對考核辦法、計價標準、業績臺賬及工資兌現方案予以公開,嚴禁弄虛作假。凡發現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xx農村商業銀行負責解釋和修訂。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凡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薪資管理制度9
隨著全球化的發展,中國企業的發展趨勢也隨之與國際接軌,這是企業發展的必然,也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需求。薪酬管理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成分,與企業各階段及各個部門的工作緊密相關。當代企業的關鍵在於人才,合理的薪酬安排能夠實現公平管理,提高員工的企業滿意度,從而吸引更多的人才為企業發展做貢獻。不合理的薪酬制度將會嚴重打擊員工的積極性,從而導致人才流失,阻礙企業的發展。
1、企業薪酬管理的功能及目標
1、1企業薪酬管理的作用
薪酬管理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有效槓桿,它能夠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益。當今企業越來越注重“以人為本”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是這一理念的集中體現,從對員工的薪酬管理的表現中,可以更客觀的看到企業對員工的關懷程度和公平性。薪酬在我國的企業中一般稱為工資,是企業對員工的勞動價值做出的標準。企業薪酬管理制度包括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結構、水平的調整過程,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緊密聯絡。在企業發展中,必須對薪酬管理有一個明確的制度,透過員工薪資管理水平,對薪酬制度作出合理的評價,以便更有效地實施財政預算、最佳化企業管理,促進企業平穩發展,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1、2企業薪酬管理的目標
有效的薪酬管理必須要有明確的目標,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從而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企業薪酬管理的總體目標是為企業的發展制定科學、合理、有效的薪酬制度。企業發展的過程中,資金是企業發展經營的血液,缺少資金的企業將給企業的發展帶來嚴重的阻礙,企業的薪酬管理是企業財政管理中一項重大的財政支出,如何讓企業在足夠流動資金的情況下,順利實施薪酬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問題。企業薪酬管理的目標要體現在對人才的激勵上,以適應不斷的人才競爭;同時,企業要加強各個部門的薪酬結構管理,給予員工政策上的支援,讓員工更有信心在自己的崗位上盡職盡責。
2、我國企業薪酬管理存在的問題
2、1企業薪資管理體制認識不足
當前企業的競爭關鍵在於人才,人才的合理應用能夠有效促進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1]。業在發展中,過於注重物質資源的作用,而忽略人力資源管理的作用和地位。人力資源管理面對的是全體員工,而薪資管理制度也是針對企業各個部門及其員工薪資的發放制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能夠促進人力資源管理,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也能實現滿意的企業薪酬管理。很多企業主要關注上層管理人員的管理和薪資,而忽視了大多數的基礎員工,由於不合理的薪資制度,導致很多員工跳槽,導致人員流失。由於我國很多企業對薪酬管理制度的認識不夠,將薪資完全等同於金錢和福利等,一味追求物質上的報酬,導致企業員工的自我價值感得不到滿足,這也導致薪酬管理不能得到有效實施[2]。
2、2薪酬管理體制與企業發展協排程不夠
很多企業對員工的激勵方式以薪酬作為標準,在生產時一味的追求速度,透過加班等方式增加產品的生產量,以量定薪酬,這種注重眼前效益的企業,讓企業員工的工作壓力很大,員工的工作效益只能在一段時間得到體現,在後期也會產生疲憊的狀態,從而導致產品的質量問題,最終還阻礙了企業的經濟發展[3]。市場競爭是企業發展必須面臨的,企業在發展技術、開拓市場、發掘人才、效益經營等方面都需要良好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但薪酬制度的不完善將嚴重阻礙企業各方面的協調發展。企業的發展需要生態的薪酬管理制度,那樣才能增強企業員工的自我價值感,從而激發出歸屬感。只有企業的員工都為企業做出努力,企業才能向著更好的方向發展。企業員工的工作對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有著重要作用,企業的薪酬管理制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的發展效益,有效的薪酬管理更能提高企業的管理,從而實現高效益的生產。
2、3企業薪酬結構不合理
企業薪酬管理制度是為企業各個員工的利益,促進企業與員工共同實現發展而制定的基本制度。在企業薪酬管理制度中,薪酬結構是公司以員工在本崗位的中績效工資為主要形式的工資結構制度,在員工基本工資的情況下,對員工的工齡、職位等綜合評定,以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提高企業生產效益。很多企業的薪酬結構複雜,對薪酬制度的標準設定不規範,概念含糊,導致員工的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難以實現有效的激勵作用。很多企業的員工薪酬呈現著兩極分化的趨勢,對上層管理人員工資特別高,然而對技術人才和基層工作者的工資卻達不到員工期望的基本工資水平等,因此,難以實現薪酬管理的公平性,難以實現薪酬制度的有效實施。
3、最佳化企業薪酬管理的對策
3、1加強現代化的薪酬管理制度的認識
企業的薪酬管理制度是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的,企業要對現代化的薪酬管理制度有明確的認識,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吸取經驗,最佳化企業薪酬管理制度。在早期的工業發展時期,工人受生活習慣影響,因生活所迫而努力工作,工廠以計件的形式給工人計算薪酬,工人的積極性很低[4]。為了發揮企業對員工的激勵性作用,固定工資制度被工廠使用,工人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開始有一定的標準,為了激勵工人,企業採用了高薪資提高勞動力,將薪酬與員工表現相結合,把企業的效益與員工的利益掛鉤,一定程度上激發了員工的積極性。隨著社會的發展,每個人的工作機會越來越平等,員工個人素質越來越強,對企業的選擇性更強。
企業在員工的人力資源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因此要加強薪酬管理水平,以滿足企業員工的需求,從而企業得到發展。哲學家勒特利斯貝格爾層說過“生活和工作的區別其實不大,每個人都是感性的,他們有著多種需要,包括生存、學習、自我發展等需要,雖然人們對高額工資很感興趣,但是工作上的認可感和在工作中體現的價值感比金錢更具吸引力。良好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開始要考慮為員工的發展和價值著想。現代化的企業管理制度要充分激發企業員工的自主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實現薪酬制度柔性管理[5]。薪酬管理制度不再是以企業員工對企業的貢獻率和企業對員工工資報酬等比例交換,企業應更加體現“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將柔性薪酬制度融入企業自身發展戰略中去。
3、2採用寬頻薪酬,加強創新薪酬管理
寬頻薪酬制度是指將企業以往級別和幅度過大的薪酬改變成跨度較少的工資範圍,將工資的等級分成幾類,同時擴大薪酬的浮動範圍,從而減少等級制度,滿足員工對工資上升的需求。這樣在員工的努力下,他可以享受到與上級相差不大的待遇,工資薪酬幅度上升空間大,對員工的激勵作用也加大了。在這種制度下,員工的凝聚力也得到加強。現代化企業對知識和技術的要求越來越高,這種模式下的企業更適合寬頻薪酬管理制度。
企業要根據自身發展需要,有根據的使用寬頻薪酬制度,如果企業對當前的工資滿意程度較高,而且跟同類工作的薪酬比例相差不大時,也不需要完全使用這種制度。其次,寬頻薪酬需要比較寬鬆的企業工作氛圍,對員工的自由限制不高,鼓勵員工技術創新,在員工對薪酬制度還沒有適應的情況下,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改善薪酬制度。最後,頻寬薪酬對企業管理人員帶來了巨大的挑戰,需要企業管理人員具有創新的管理理念,從企業發展的現狀出發,以適應新的管理理念。
3、3最佳化企業薪酬管理結構
企業的薪酬結構是在基本的工資基礎下,按照績效、工作年限、福利等,員工的薪酬也體現了其在崗位上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對企業的發展意義重大。企業在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時,要根據員工自身需求結合企業自身發展需要,整合薪酬因素,改變原有的薪酬結構。為了更好的實施政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也要加強自身管理上的認識,及時到各個部門瞭解員工對薪酬的滿意值,透過員工的生產效益,提供給員工較為滿意的薪酬制度。在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時,要在公平、平等的基礎上實施,爭取讓每一個員工都能夠得到發展和鍛鍊;透過員工績效考核,實施獎勵制度,以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在對工作上表現不積極的員工,及時找到原因,並鼓勵其發展。企業在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時,在個人薪酬的基礎上實施相應的團隊獎勵。良好的團隊效益能夠增企業員工的凝聚力,促進員工之間的交流與合作,促進工作效益。
3、4重視內在薪酬管理制度
根據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將人們的需求劃分為五個層次,包括生存需求、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歸屬感需求以及自我價值感的需求,其中自我價值感需求是人的最高的需求。企業在實行薪酬管理制度時,要尊重個體的發展,滿足企業員工的發展需要。企業員工的需求有很多,在基本生存條件未得到滿足的情況下員工需要的是生存需求,這一階段,物質需求是員工最基本的需求,因此企業在薪酬管理時要以滿足員工最基本的物質條件下,實現企業的薪酬管理。保持適當寬鬆的條件給予員工生活幫助,以促進企業發展。
隨著經濟的發展,很多人在選擇企業時,更加註重企業的發展前景,將企業文化作為入職的參照因此員工的需求從生存需求變成了自我價值實現的平臺。在對技術要求相對高的企業,薪酬管理制度要在物質薪酬的基礎下,提供人性化的發展薪酬制度。企業在增強自身企業文化的同時,要加強員工的培養。企業薪酬管理制度要更加註重員工的內在需求,合理設計內在薪酬管理制度,滿足員工的需求,從而激發員工的創新能力,為企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人才競爭力。
薪資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要求
透過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科學的管理、分配,達到增強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穩定的員工隊伍,吸引高素質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的目的。
第二條基本原則
1、按勞分配原則。員工的薪酬按照員工向公司提供的勞動量和成果進行分配,以崗位職責、業績作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據。
2、投入產出原則。公司薪酬水平的高低要與員工勞動效率和成果及公司利潤緊密掛鉤,隨之浮動和調整。
3、市場調節原則。公司在確定員工的薪酬水平時,要以勞動力市場形成的市場工資為參照,並根據同行業薪酬適時進行調整,以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4、遵守法規原則。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遵循國家《勞動法》和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以及有關員工社會保險福利的規定。
第三條薪酬水平
公司的薪酬水平,以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依據,按照公司的經濟效益及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各崗位員工的薪酬水平,以員工的考核結果為依據,參照本地區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合理確定。
第二章薪酬結構
公司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及福利等部分組成。第四條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是員工基本的生活保障薪酬,不能低於當地政府部門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它是計算員工辭退補償、帶薪休假及加班工資的依據。
第五條崗位津貼崗位津貼是非營銷部門(行政人事部、財務部、風控部)根據各個不同崗位而設定的一種補貼,一般根據不同崗位或職務高低設定不同的等級,崗位津貼納入工資考核範圍。
第六條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是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對每週累計工作時間超過44小時的一種經濟補償。第七條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是營銷部門根據業績任務而針對不同崗位設定的與績效掛鉤的工資,以績效考核為計算依據,按完成任務的百分比計發。一般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為計算依據。
第八條獎金
獎金分為年終獎(年底雙薪)業務提成獎、分紅、特別獎等。年終獎(年底雙薪)原則上每個員工都可以享受(因違反公司制度等被取消年終獎的除外),一般在春節前發放,金額由公司董事會在年度終了後決定(或相當於個人月基本工資);業務提成獎一般是針對營銷類職員設定,非營銷類職員如果能聯絡到業務的,也可以參照營銷類職員的提成辦法計發,非營銷類職員可以根據公司的業務收入情況給予適當的後勤服務提成獎或管理提成獎;業務提成按該員工接單業務淨利潤的一定比例計發,業務提成辦法另行制定;分紅本來是屬於股權收益,如果公司年度淨利潤達到一定的數額,年終經股東會決定由公司股東拿出一部分利潤來分給全體員工,特別優秀的員工公司可適當給予虛擬股份(或期權股),凡擁有虛擬股份(或期權股)的員工,享有與原始股同等的收益分配權,虛擬股份(或期權股)實施辦法另行制定;特別獎是平時由公司頒發的獎,給對公司有特殊貢獻或在某些突發事件中的有功人員。
第九條福利
福利包括各種現金補貼和物資。現金補貼如通訊補貼、出差補貼、工齡補貼、房租補貼等,一般按月或按次發放,按月發放的計入工資表中;物資一般在過年過節時發放。
出差補貼按公司的差旅費報銷制度執行;工齡補貼是對轉正一年以上的員工給予的一種津貼,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補貼增加100元,最高1000元封頂。
第三章薪酬等級
第十條薪酬等級非營銷類職員,薪酬等級分為A、B、C、D、E五個級別,分別對應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主管、職員五個級別的崗位。每個級別再各自劃分為6個等級,總共30個薪酬等級。
營銷類職員,薪酬等級分為A、B、C、D四個級別,分別對應總監、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業務主管、業務員四個級別的崗位。每個級別再各自劃分為6個等級,總共24個薪酬等級。
薪酬劃分標準見附表一《薪酬等級表(非營銷類)》和附表二《薪酬等級表(營銷類)》。
第四章薪酬調整
第十一條新進人員工資標準確定
對考核錄用的新進員工,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按營銷類或非營銷類員工確定其崗位薪酬標準,在試用期內,按其崗位薪酬標準的80%計發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轉正後按其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發放。
第十二條薪酬的調整
公司整體薪酬水平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變動和公司效益的變動適當進行調整;員工個人的薪酬水平要隨崗位、職務及業績的變動而作相應的調整。
一、薪酬調整分類
1、個別調整
員工崗位變動或升職、降職,則工資隨崗位變化和級別變動而相應調整。
2、特別調整
公司對於給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實現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可以給予破格晉升職務或薪資等級的獎勵;對於違規、違紀、違法,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的員工,給予降低職務和薪酬等級的處罰。
二、薪酬調整程式
由部門經理提議,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考核,分管副總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執行。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申報,經異動員工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後,報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
第五章薪酬考核
第十一章員工薪酬考核
非營銷類:各級員工考核指標由其直接上級制定(一般不低於10項,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員工崗位津貼為薪酬考核基數,每個員工都必須進行月度考核,由其直接上級進行100分制打分,職員由其主管進行考核,主管由部門經理考核,部門經理(副經理)由分管副總經理考核,副總理由總經理和董事長共同考核(考核權重為3:7)(我公司的組織架構裡總經理、董事長是同一人)。考核結果分(百分比)乘以崗位津貼基數即為考核後實發崗位津貼。連續三個月考核分60分以下的員工,公司有權予以辭退,且不需要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營銷類:根據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任務,每個月進行考核,員工按業績目標任務完成百分比和績效工資基數來計算實發績效工資,任務完成百分之多少,績效工資就發放百分之多少。連續半年未完成目標任務或半年累計未完成半年目標總任務的50%的員工,公司可以予以辭退,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章工資發放
第十三條正常情況下的工資發放
公司月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至月末,於下月15日前發放。行政人事部按考勤統計和考核結果計算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工齡補貼及其它福利,然後將工資表(附計算依據)交財務部核算每月每個員工的獎金及各種提成,工資表經分管財務副總經理稽核後交公司總經理簽發。
工資發放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推遲。工資全部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方式直接發放給員工本人。
第十四條工資的扣減
凡屬以下情況之一者,要扣減工資:
1、請事假缺勤的;
2、超過帶薪婚假、喪假、生育假規定時間缺勤的;
3、遲到、早退、私自外出、缺勤的;
4、員工受到懲戒處分勒令停職期間的;
5、不按照公司指令進行工作的;員工過失罰款。
6、按公司規定的考核辦法,不合格或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按公司考核規定扣減;
7、員工因本人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公司依法要其賠償,如需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賠償費,按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收入的30%扣除,扣除的剩餘工資不低於本地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工資的代扣
凡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公司可從員工每月工資中代扣:
1、代扣代繳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代繳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工資的延期發放
公司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或其他原因暫時無法發放工資的,經協商一致,可以延長一個月左右發放工資(最長不得超過50天)。延期發放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員工。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八條本制度從20xx年9月28日起執行。
薪資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為實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的目的,公司實行公平合理的薪酬福
利管理體系,端正員工工作態度,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優秀員工保留度和提升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根據公司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結構
1、員工薪酬由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兩部分組成。
2、固定工資包括:
基本工資。固定薪酬是根據員工的職務、崗位、技能、學歷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3、浮動工資包括:
績效工資。浮動薪酬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表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作報酬。
4、員工薪酬扣除專案包括:
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缺勤扣款、違規罰款等。
5、員工薪酬發放時,均應當認真核算;對公司計發的勞動報酬有異議的,須在收到勞動報酬之日起兩週內提出異議;收到報酬兩週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員工認可公司已經足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據不同的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技術、銷售三類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適用於行政、人事、財務、生產管理等工作的各級管理人員。
3、技術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支援、售後服務技術支援以及系統成套專案工作等相關人員。
4、銷售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市場銷售工作的人員。
5、員工薪酬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
(1)管理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2)技術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3)銷售系列分為三個等級:
四、薪酬計算方法
1、薪酬計算方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2、薪酬標準的確定:
⑴固定工資根據員工的職務及所屬薪酬系列,確定員工薪酬等級,再根據員工的薪級,確定對應員薪酬標準。參見《員工職務等級表》、《員工基本薪酬等級表》
⑵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表》確定績效標準,每月根據其工作表現,每一層級的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係數,計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標準x績效係數,具體內容詳見《績效考核辦法》。
五、員工福利
員工除了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享受社會保險福利、法定帶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經考核合格,還享受以下福利:
1、工齡補貼
從員工進入本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每滿一年,可得工齡補貼30元/月。工齡補貼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後不再增加。
⑴員工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係)後,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補貼從最後一次進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公司公派學習、培訓的員工,培訓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齡補貼,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齡補貼。
⑶事假當月或跨月達10個工作日以上;病假當月或跨月達30個工作日以上的從達到之月起取消當年度的工齡補貼。
⑷每個工齡年度中違規違紀累計3例以上(含3例)的員工,及發生質量責任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安全生產重傷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⑸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國家行政處分及刑事處理的,取消其當年度工齡補貼。
2、考勤補貼
根據《員工考勤補貼等級表》確定各職務的補貼標準,每月根據其實際考勤表現,計算實際補貼額度。具體為:
考勤補貼=補貼標準x(1—∑考勤係數),考勤係數確定方法:
3、年終效益獎
根據企業效益決定,具體發放辦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的檔案為準。在公司虧損情況下,無年終效益獎。年終效益獎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發。對於年終效益獎核發時已經離職或提交離職申請的員工、年度累計請假30日的員工、以及本年度最後一日未轉正的員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終效益獎。
4、特殊人才津貼
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設立特殊人才津貼。特殊人才津貼分為三檔,一檔為300—500元/月,二檔為500—800元/月,三檔為800—1000元/月。員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貼必須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透過。
六、試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長可以延伸至六個月。
2、試用期員工基本薪酬根據崗位確定薪等,為標準薪酬的百分之八十;績效工資標準按照大學以下標準確定:
專科(本科無學位)1級;本科學歷(高階職稱、研究生無學位)2級;雙學士(正高階職稱)3級。
3、試用期員工試用期間參加績效工資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七、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
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
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薪酬級別定期調整:
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薪酬進行的調整,詳細情況參見公司績效考核辦法。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
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的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透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
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調整後的薪酬生效日以辦公室部的人事調令為準。
八、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月薪結合每月出勤天數核算,計算週期為每個自然月,按照國家最新規定,日薪資標準為月薪資總額/21、75天。
B、薪酬支付時間:
當月薪酬為次月10日,如遇節假日等發放時間順延。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薪酬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勞動者本人因違反公司制度,根據公司制度規定給予的經濟處罰金。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3、薪酬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薪酬的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工資?月工資標準?
實際工作日數規定月工作日數
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
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但不包括績效工資、考勤補貼。
B、婚假:
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C、喪假:
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D、哺乳假:
薪酬按正常的出勤支付。
E、護理假:
(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F、工傷假:
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G、事假:
按日減發崗位基本薪酬。針對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經總經理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對待。
H、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在醫療期內按照基本工資的60%支付其病傷假期工資,但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薪資管理制度12
銷售隊伍可以說是公司獲取利潤的直接工作者。然而這支隊伍流動性也是最大的,那麼如何穩定優秀的銷售人才?這就需要公司建立一個行之有效的薪酬制度。而一套合情合理的薪酬體系,它是留住人才、促進企業發展的原動力,好獵頭網根據多年服務眾多企業的經驗,總結出銷售人員比較常見的三種薪水制度。
1、高底薪+低提成制
以高於同行的平均底薪,再以適當或者是略低於同行業之間的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外企或者國內大企業中執行的比較多的,比如說國內某家企業在上海的業務代表底薪是為4000,而提成是為1%。這就屬於典型的高底薪+低提成制度。
該制度是容易留住具有忠誠度的老業務代表,也容易穩定一些能力相當的人才,但是該制度往往針對的業務代表學歷、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方面有一定的要求,所以業務代表不會容易輕易進去的,門檻也是相對高點的。
2、中底薪+中提成制
以同行的平均底薪為標準,再以同行的平均提成發放提成,該制度主要是在國內一些中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對於一些能力不錯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是有非常大的吸引力。業務代表考慮在這樣的企業長期發展,主要是受中國傳統的中庸思想所影響,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樣子。現在國內大部分公司是採取的制度。
3、少底薪+高提成制
以低於同行的平均底薪甚至是以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為底薪的標準,以高於同行業的平均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小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的,該制度不僅可以有效促進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而且企業也是不用支付過高的人力成本的,對於一些能力非常棒、經驗非常足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也是有一定的吸引力。
其中最具創新的可以說是國內某保健品企業,該企業走的就是服務營銷體系,其薪水制度為:該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50元)+完成業務量×制定百分比(10%)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薪水制度往往會造成兩種的極端,能力強的人常常吃撐著,而能力弱的人常常吃不著的。
這裡需要明白的是薪水制度遠遠不止以上三種的,無論是哪種薪水制度,只要能夠留住人才並且讓企業可持續發展才是最終目的,對於一個企業來說的話,絕對沒有給業務人員發高了薪水或者發低薪水了這一說法的,只有發對了薪水或者沒有發對薪水之分。HR如何看待薪資管理制度
薪資管理制度13
本質:根據具體工作的複雜程度和職責大小,將工資劃分為不同的級別,由於工作的性質不同而出現不同的劃分方式
特徵:大體上可以反映出勞動者之間的勞動質量程度的差別,在同一等級內部勞動質量的差別不容易分辨,具有相對穩定的參考標準。
作用:它構成一切薪酬制度的基礎;它成為薪酬調整和衡量的主要手段;它已成為薪酬制度改革成功與否的標誌。薪酬結構:是指企業員工之間的各種薪酬分佈的具體組成以及比例,它包括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薪酬成本在不同員工之間的安排
第二部分:具體職務和崗位工資率的安排
第三部分:員工薪酬不同部分的具體比例安排
第四部分:基本薪酬和激勵薪酬之間的變動薪酬等級制度的型別可以根據工作、能力、綜合結構等標準,對其進行劃分:
1、能力薪酬制度
(1)技術等級制:根據企業員工所掌握的技術複雜程度和勞動熟練程度來相應地劃分員工等級與工資水平的一種薪酬等級。技術等級制所顯示出來的等級的差別體現在技術等級和工資表上。
(2)能力資格制:是指按照能力和資格進行分等的薪酬制度。比較典型的代表是年功序列制,即按照企業員工的工齡長短和相應工齡所計的工資額來確定工資等級,是一種終身僱傭關係下的薪酬等級制度。
2、工作薪酬制度
工作薪酬制度分為職務工資制和崗位工資制。選擇這兩種薪酬等級制度時,需要考慮的僅僅是“工作”,而不應該是“人”。因為工作薪酬制度顧名思義就是針對工作分等級而設立的,誰擔任什麼等級的工作,誰就相應地領什麼等級的工資。
3、綜合薪酬制度
綜合薪酬制度指的是綜合各種標準來設定薪酬單元結構的等級薪酬制度。也就是說,通常薪酬管理者會連同工作、能力等因素一起綜合考慮,將薪酬分配在不同的支付因素中,構成一種複合的薪酬等級體系。
薪酬單元設定通常包括四個方面: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和年功工資。
薪資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與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與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與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透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與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之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與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一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與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
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階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薪資管理制度15
薪點工資製為現代企業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供了一個可供借鑑的模式。它是以勞動崗位為物件,以點數為標準,按照職工個人的實際貢獻定係數,以單位經濟效益獲取的工資定點值,確定勞動報酬的一種彈性工資分配製度。
薪點工資制融工資的保障、激勵、調節職能為一體,克服了現行崗位技能工資制,按固定數額支付工資的激勵作用不顯著、工資分配製度與現代企業的改革要求不配套等不足,使企業的工資分配與市場對企業工資的決定機制相適應。
在薪點工資制裡,用薪點表示員工的收入水平。薪點是企業計算薪酬的基本單位,既反映企業整體的經營績效水平,也反映員工個人收入水平的變化。員工的薪點數越高,表明其薪酬水平越高。
薪點是企業分配的最小价值單位,它隨賦予每個薪點的貨幣價值的不同而代表不同金額,也叫薪點值。
員工收入=點數×薪點值(薪點值:月度工資總額÷總點數)。如:某崗位點數為100點,每個薪點值為1、5元;則:收入100點×1、5元值=150元。
薪點的本質是:每個員工的薪點數不同表明不同員工所具有的價值是不一樣的。這取決於各個員工之間的教育背景,應負職責大小,擁有的技能、工作經驗或者具備的綜合能力的差異;薪點數反映的是員工任職資格層級,也就是員工勝任其所在職種的水平,反映了員工所具備的知識、技能、經驗對企業的價值。有三個因素影響薪點數:職種、任職資格等級、績效。
崗位等級工資制
簡稱崗位工資制,它是等級工資制的一種形式,是根據工作職務或崗位對任職人員在知識、技能和體力等方面的要求及勞動環境因素來確定員工的工作報酬。它是按照工人在生產中的工作崗位確定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的一種工資制度,是勞動組織與工資組織密切結合的一種工資制度。
崗位等級工資制是將崗位按重要程度劃類歸級,然後進行排序,最後確定工資等級的制度。
按照員工的工作崗位等級,規定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崗位工資是按照各工作崗位的技術複雜程度、勞動強度、勞動條件、責任大小等規定工資標準,不是按照員工的技術能力規定工資標準。
員工要提高工資等級,只能到高一級崗位工作:崗位工資制不存在升級問題,員工只有變動工作崗位,即只有到高一等級的崗位上,才能提高工資等級。
員工要上崗工作必須達到崗位既定的要求:雖然崗位工資制不制定技術標準,但各工作崗位制度規定有明確的職責範圍、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員工只有達到崗位的要求時才能上崗工作。
結構工資制
結構工資制又稱分解工資制或組合工資制,結構工資制是企業內部工資改革探索中建立的一種新工資制度。結構工資制是指基於工資的不同功能劃分為若干相對獨立的工資單元,各單元又規定不同的結構係數,組成有質的區分和量的比例關係的工資結構。
其組成部分可以按勞動結構的劃分或多或少,各個組成部分的比例,可以依據生產和分配的需要或大或小,沒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包括五個部分:
1、基礎工資。基礎工資即保障職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資。設定這一工資單元的目的是為了保證維持勞動力的簡單再生產。基礎工資主要採取按絕對額或係數兩種辦法確定和發放。絕對額辦法,主要是考慮職工基本生活費用及佔總工資水平中的比重,統一規定同一數額的基礎工資;係數辦法,主要是考慮職工現行工資關係和佔總工資水平中的比重,按大體統一的參考工資標準規定的職工本人標準工資的一定百分比確定基礎工資。
2、崗位(職務)工資或技能工資。崗位工資或技能工資是根據崗位(職務)的技術、業務要求、勞動繁重程度、勞動條件好差、所負責任大小等因素來確定的。它是結構工資制的主要組成部分,發揮著激勵職工努力提高技術、業務水平,盡力盡責完成本人所在崗位(職務)工作的作用。崗位(職務)工資有兩種具體形式,一種是採取崗位(職務)等級工資的形式,崗(職)內分級,一崗(職)幾薪,各崗位(職務)工資上下交叉;另一種是採取一崗(一職)一薪的形式。崗位(職務)工資標準一般按行政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非技術工人分別列表。
3、效益工資。效益工資是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和職工實際完成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效益工資發揮著激勵職工努力實幹,多做貢獻的作用。效益工資沒有固定的工資標準,它一般採取獎金或計件工資的形式,全額浮動,對職工個人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4、浮動工資。浮動工資是勞動者勞動報酬隨著企業經營好壞及勞動者勞動貢獻大小而上下浮動的一種工資形式。形式多樣。有利於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促使職工群眾關心集體事業。
5、年功工資。年功工資是根據職工參加工作的年限,按照一定標準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它是用來體現企業職工逐年積累的勞動貢獻的一種工資形式,助於鼓勵職工長期在本企業工作並多做貢獻,同時,又可以適當調節新老職工的工資關係。年功工資採取絕對額或按係數兩類形式發放的辦法。絕對額又可分為按同一絕對額或分年限按不同絕對額的辦法發放。按係數又可分為按同一係數或不同係數增長的辦法發放。增加年功工資,主要決定於職工工齡的增長,同時還應決定於職工的實際勞動貢獻大小和企業經濟效益好差。
薪資管理制度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工作人員薪酬管理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成立明確的分配製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成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於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工作人員,以實現關鍵目標。
2、成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並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工作人員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成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工作人員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工作人員的上進心。同時成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工作人員。
第三條:公司採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工作人員。兼職工作人員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工作人員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工作人員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工作人員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後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後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工作人員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工作人員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工作人員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並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
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週期及考核結果公佈次月予以核發。
1)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工作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週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工作人員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工作人員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髮放物件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三章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註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2碩士研發3000
其他xx3本科
研發xx
其他15004大專1000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轉正時間:工作人員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僱工作人員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工作人員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工作人員當月薪酬按日計算,並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於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於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係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工作人員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工作人員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工作人員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透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工作人員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後,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後,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後一天製作本月在冊工作人員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摺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專案,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後1日彙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後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薪酬採取密薪制,工作人員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並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資訊,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薪資管理制度17
一、總則
1、本制度需經酒店董事會審議才可透過,自20xx年xx月xx日開始執行。
2、本制度實行的準則: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支援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本制度努力實現的方向:按效分配,唯才是用、唯功是賞的薪酬分配原則。
二、工資結構
員工工資的具體結構如下:
1、個人工資收入=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店齡津貼+浮動效益工資;
2、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含: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生活津貼(包括員工中、夜班津貼,獨生子女費等)+技術津貼(僅限特殊工種)
3、職務崗位等級工資,依據擔任的職務、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考核後確定;
4、工齡津貼:依據員工服務年資(含試用期間)計算(以每年1月1日為限(即頭年某日入店均以次年的一月一日起算)調整1次,在酒店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工齡津貼。工齡津貼起點為每人每月30元,每月隨工資發放,並逐年按此標準遞增,工齡工資最高為300元,超出此數,酒店另外補貼)。
5、浮動效益工資:即獎金。隨酒店經營效益的高低,並結合管理質量的優劣而上下浮動,具體方案另擬。
6、每年6月30日前,依據崗位工資等級標準和員工的業務技能以及本年度考核結果進行調整。
7、上列計算結果若有小數點產生時,一律捨去不計。
三、崗位工資等級
1、酒店為公正評價每位員工的資歷能力和貢獻,將全店職能部門所有崗位自上而下劃分為10級30檔。管理工作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有崗位確定相應的工資等級。
2、全店等級工資情況見附表《酒店崗位工資等級表》。
四、職務崗位變動後的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的各級管理工作人員,自提升之日起,在其所在職務基礎上試用三個月,享受該職務等級試用期工資待遇。經考核合格,方可納入相應職位的轉正級別。
2、崗位變動:凡在酒店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若原等級低於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高於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高出部分不予保留。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者,按相應等級轉正級別執行。
五、新進店員工等級的確定
1、新招工作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招入本店後,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其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職高、大專、本科)直接來本店實習,根據實習生級別確定生活補助標準。按實習合同期限(一般為6個月以上),實習期滿,願留店工作的,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可直接進入崗位等級工資,若變動崗位,則按上述第四點變動崗位的工資規定。
3、社會招聘錄用有熟練工作技能和工作經驗的工作人員,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進入試用期,經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之後,按現崗位等級轉正。
4、社會招聘錄用無工作經驗的服務工作人員,按實習生待遇執行。
六、調薪
(一)酒店原則上根據經營業績的成長,每年6月份進行員工調薪。
1、以本年度該員工考核結果為依據;
2、以各崗位級別工資標準為依據。
(二)下列情況不在調薪範圍:
1、以每年6月30日為限,一年之內因升職或變動崗位而調薪不滿一年者;
2、當年新入職員工,正式服務年限不滿一年者;
3、已達到本崗位最高薪級,調薪當月正辦理離職手續者;
4、因缺勤停職達1個月以上者(缺勤指:病假和事假等,按實際天數累計,曠工按10倍天數累計)
5、本年度內受書面通報懲戒以上處分者。
七、工資的計算與支付
(一)等級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至當月月底,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的某日(若遇節假日順延)。
(二)每月工資以30天計算,每工作6天享有有薪假期1天。
職務崗位等級工資總額
出勤工資=×(出勤天數+應享有有薪假天數)30
(三)下列各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1、個人所得調節稅;
2、社保有關費用;
3、超標水電費用等;
4、違紀罰款及賠償費用;
5、該月應償還酒店代墊款項;
6、其他應從工資中扣除的費用等。
(四)每月缺勤工資扣罰按《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五)1、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於晉升工資的範圍,均從總經理批准之日算起。
2、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於正常到時轉正的,則從轉正期滿之日算起。
八、工資審批許可權
1、主管及以下的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的確定及調整,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申報人力資源部稽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2、部門副經理級以上管理工作人員等級工資的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力資源部負責執行。
3、以上工作人員變動,須有總經理簽發的任命或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人事變動表》才能生效。
九、浮動的效益工資
(一)與效益工資有關的考核指標:
1、月份營業收入指標數2、月份成本率
3、月份費用率4、月份利潤率或利潤總數
5、月份其他指標(或個別特殊部門的單獨指標)
薪資管理制度18
員工對公平的感知通常包括三個方面:內部公平、外部公平和分配公平。所謂內部公平,就是要明確不同職位對公司發展的價值大小,以價值評價結果為依據,對職位的薪酬水平進行確定;所謂外部公平,就是與外部勞動力市場相比較,公司的薪酬水平要保持競爭力,以吸引優秀人才;所謂分配公平,就是要對員工的價值創造給以回報,將員工的績效和薪酬結合。
在盡力做到公平的基礎上,我們在設計薪酬制度時,仍需要關注以下四個關鍵要素並據此制定有利於勞動關係雙方的薪酬策略。
1、制定薪酬體系的四個關鍵要素
在制定薪酬制度時,首先要解決兩個基本問題:我們的依據什麼?我們激勵什麼?如果這兩個問題不能夠得到解決,制定的薪酬制度往往就會缺乏激勵性。從世界一流的企業在薪酬管理的實踐來看,制定激勵性的薪酬制度有四項關鍵要素。
職位要素
職位是薪酬管理的基本單位。以職位為基本單位制定薪酬制度的核心是,根據“職位價值”確定職位的薪酬水平。透過職位評價確定職位價值,然後提出職位的任職資格並據此來決定任職者。職位薪酬制度是以“職位價值”而不是以“人”來確定薪酬水平。
由於職位設計往往來自組織的戰略,所以,這種薪酬制度有非常明確的戰略導向。在一些組織裡,不是根據職位確定工資,而是根據行政級別或職務高低確定薪酬,結果導致員工為了提高自己的行政級別,爭先恐後地擠在獨木橋上,最終削弱了組織的競爭力。
績效要素
在薪酬制度設計中,關注績效的實質是關注任職者的貢獻度。有些人雖然在非常重要的職位上任職,但是其績效產生達不到該職位的要求,也不能得到該職位所對應的薪酬。
在薪酬管理中強調績效的作用,是分配製度的重要轉變,即由給“人”發工資變為給“事”發工資。
給“人”發工資,是依據人的自然要素來決定薪酬水平。人的自然要素包括工齡、學歷、職稱、性別等,這些東西最大一個特點就是不可激勵。所以企業需要給“事”發工資,給“事”發工資就是給產生“績效”的員工以回報,從而激勵員工產生更高的績效。
素質和價值觀
設計薪酬制度時要充分關注員工的素質和價值觀,這是進行長期激勵的基礎。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企業需要對那些認同公司核心價值觀,並且具備良好綜合素質的員工給予長期激勵計劃,以激勵他們長期為企業貢獻績效,並在未來為企業持續創造價值。
市場要素
在職位、績效、素質和價值觀要素的基礎上,企業設計薪酬制度還需要關注市場要素,即考察某些職位在市場中的競爭力以及薪酬水平狀況。如果某些職位人才短缺或者任職者需要特殊的專業化技能,企業往往會據此制定特殊的薪酬戰略,以獲取和留住關鍵職位的員工。因此,市場因素是薪酬制度設計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調整要素。
2、設計薪酬激勵體系的策略
在薪酬制度設計中,除了要關注職位、績效、素質和價值觀、市場等幾個基本要素外,還需要採取一些有效的策略以提高薪酬制度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激勵。
薪酬戰略明確化。
根據我們的研究,發現世界領先企業的薪酬體系有一個共性,即都有明確的薪酬戰略,並且薪酬戰略與公司的經營戰略、企業文化保持高度的一致,大多數的企業都制定了2-5年的薪酬戰略目標。薪酬戰略目標的明確化有利於企業為員工制定長期的激勵計劃,有利於增強員工對企業的認同,並能夠給員工長期的職業安全感。
薪酬政策透明化。
薪酬是回報,更是激勵。薪酬制度的活力在於員工能夠看到自己的表現得到準確和公正的評價。讓員工瞭解企業的薪酬政策,有利於提升企業對員工的吸引力。
很多企業在薪酬政策上採取保密行為,不讓員工知道薪酬到底是依據什麼制定的,員工無從瞭解企業在激勵什麼、鼓勵什麼、回報什麼,薪酬政策對員工的激勵作用就會大大減弱。我們認為,不僅不能對薪酬政策進行保密,相反更應該宣傳,讓薪酬政策透明化,從而讓員工看到企業對自己的期望,並據此調整自己的行為。薪酬政策的透明化不僅可以正確地引導員工的行為,而且還可以減少訴訟和糾紛的發生,以利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建立互信的機制。
薪酬激勵長期化。
中國很多企業對員工缺乏長期激勵計劃。一些企業熱衷於制定短期激勵計劃,但是短期激勵計劃雖然有助於提升企業的吸引力,但是不利於長期地穩定優秀員工,因為企業沒有長期激勵措施,員工不可能有長期的行為。世界一流的企業大都針對員工實施了員工持股和股票期權計劃。所以,我們認為企業應該從長期激勵的角度出發,給員工適度地開放股權。
中國一些優秀的企業有一個共性,就是公司的所有者或者公司的創業者把股權大量地開放給員工,甚至有的老闆在公司的股權不到5%。這種長期激勵方式實現了企業與員工的共贏,員工在分享公司的成功和利益的同時也承擔了公司的經營風險。
福利待遇貨幣化、社會化。
從世界一流企業的福利政策來看,福利應逐漸走向社會化和貨幣化,從而使企業把主要的激勵政策和組織績效結合起來,提升企業的持續競爭優勢。
總之,唯有建立內部活力的機制和薪酬分配體系,勞動關係雙方才能夠實現利益的共享;也唯有不斷地提高效率和效益,勞動關係雙方才可能有真正的和諧。
薪資管理制度19
1、目的
1.1規範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薪酬體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1.2結合本地區、行業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範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3.1薪酬構成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3.1.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3.1.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好壞來確定工資。
3.1.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溫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相鄰薪點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薪酬薪點,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級;大專生為2.6級;本科生為2.5級;碩士生為2.6;見習期滿後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鉤。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範圍內調動員工,依調動前後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計發;非總公司範圍內調動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6、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6.1轉正定級後員工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後第二個月體現。
薪資管理制度20
第一章基本原則
第一條公司的薪酬分配製度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和兼顧公平三項基本原則。
第二條根據激勵、高效的原則,員工薪酬的收入與其為公司創造的效益和工作業績掛鉤。
根據簡單實用、便於操作的原則,公司在建立平等競爭、用人制度及相應的崗位基礎上,實行崗位係數工資制,體現以崗選人、以崗定薪、拉開差距、考核升級的原則。
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薪酬管理制度與人力資源管理緊密結合,體現能夠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勵人才、人盡其才的作用。
第二章管理規則
第三條根據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體化的原則,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及由公司直接聘任員工的薪酬分配統一由公司總經理工作部管理,並實行統一的崗位係數工資制。
第四條以工程建設期為時間單位的公司各專案經理部聘用的員工的薪酬標準,由專案經理參照社會勞動力價格確定,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後,報公司總經理工作部備案。
第五條公司年度薪酬發放應嚴格控制在公司董事會核定的年度薪酬總額以內。公司總經理工作部根據總經理的指令和公司的生產經營指標,對公司的年度薪酬總額實行動態管理。
第六條公司任何部門未經總經理批准發放錢物,均視為越權行為,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公司員工的薪酬標準在簽訂勞動合同或崗位聘用合同時明確,主要根據勞動複雜程度、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環境等因素確定。
第三章薪酬構成
第八條公司員工的薪酬由三個單元構成:基本薪資、崗位薪資、獎金。
第九條薪酬各單元相加為員工實際薪酬。
第十條員工的基本薪酬為崗位對應的基本薪酬基數。
第十一條員工的崗位薪酬為崗位對應的基本薪酬基數×係數×實際出勤天數。
第十二條獎金分為月度獎、季度獎、年終獎及其他專項獎金,獎金基數由總經理根據當期的生產經營成效確定。
第十三條設立總經理專項獎,由總經理嘉獎當期為公司生產經營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總經理專項獎總額為當期獎金總額的30%。
員工的獎金為當期獎金基數×係數×出勤天數+總經理專項獎。
試用期內的員工薪酬標準按擬聘用崗位薪酬的60%執行。
第四章特殊情況下的薪酬計發
第十四條因工作需要,經部門以下領導批准加班加點,可以依據加班加點時間計發加班薪酬。
第十五條加班加點薪酬的計算方法為:
日薪酬=月基本薪酬/21.75天
小時薪酬=月基本薪酬/(月計薪天數×8小時)
第十六條加班加點薪酬的計算標準為:正常工作日加點為本人小時薪酬的150%。休息日加班薪酬為本人薪酬的200%,節假日加班薪酬為本人薪酬的300%。
第十七條員工依法享受本公司的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期間,不扣發本人薪酬,但不得因為休假影響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十八條員工當月請病假、事假,超過三個工作日以上,當月薪酬按實際出勤天數×日薪酬計發。
第十九條員工請病假超過一個月(30天),基本薪酬按75%計發,崗位薪酬、獎金停發;請病假超過六個月基本薪酬按60%計發,請病假超過一年即被認為不能勝任在本公司工作,終止勞動合同,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章薪酬支付
第二十條公司執行下發月薪制度,每月10日根據上月的考勤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酬。季度獎、年終獎和其他專項獎金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考核結果,由總經理決定發放時間。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的薪酬不進行公開,由財務部在指定銀行設立個人賬戶,員工的薪酬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轉入個人賬戶。
第二十二條薪酬計發人員及各類公司員工均不得隨意打聽、傳播別人的薪酬情況,避免盲目攀比。
第二十三條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二十四條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可以在本人月薪酬總額內扣繳。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薪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簽發,於20xx年xx月xx日釋出,從釋出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六條本薪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解釋。如有條款修訂,報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執行。
薪資管理制度21
一、引言
工程專案管理是建築施工企業的管理核心,是建築施工企業創造經濟效益及建立品牌的關鍵,亞泰建築公司的管理體系是以專案部的目標管理為工作重點,圍繞專案部的各項管理目標而開展工作。因此,如何引入薪酬分配、績效考核等競爭機制,激發專案部的活力,調動專案部的積極性,是公司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保證。
實踐證明,專案部管理人員的薪酬分配、績效考核必須和工程專案的各項管理目標掛鉤,特別是利潤掛鉤,否則專案部就會缺少競爭動力,公司就會缺少發展活力。因此建立一個新型的、科學的績效掛鉤薪酬分配機制勢在必行。
二、專案部薪酬管理現狀及分析
(一)專案部薪酬管理現狀
目前,公司的專案管理是以專案部的目標管理為核心,專案部是建築公司經營管理基本核算單位,建築公司依據集團公司效績考核標準審定的企業級別,按各級管理人員崗位確定工資標準,所有專案部之間的專案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工資在同一標準下基本相同,沒有差別。
(二)專案部薪酬管理存在的問題
1、現有的薪酬制度,沒有靈活有效地運用公司的企業級別評定、職別評定、薪酬制度和競爭機制的管理思想、管理理念,沒有針對各專案部承擔任務不同來確定管理人員的薪酬。而是一直延用傳統的薪酬分配體制,在這方面的工作沒有改革創新;
2、在現有的薪酬體制下,專案部之間缺少公平競爭,沒有積極性、主動性,等、靠、要思想極其嚴重;
3、在現有的薪酬體制下,薪酬分配沒有和利潤掛鉤,專案部參與市場競爭意識差。在如今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沒有市場競爭的企業就等於沒有競爭意識,沒有生存空間,長此以往不利於公司長期穩步向前發展。
(三)專案部薪酬管理存在問題分析
建築公司專案部承建的工程專案,由於規模不同,產值不同,產生的經濟效益與付出也不同。建築工程規模越大、效益越高,往往是風險更高、付出更大。而專案部管理人員的工資卻無差異或固定不變,這種工資無差異化,使專案部的管理人員工資佔工程總造價的比例不同,透過現象分析其本質,薪酬分配不公平是其主要原因,這種薪酬分配不公是現代企業管理中,典型的平均主義。由於現有分配體制,體現不出高風險、高回報,會使專案部裡的個別管理人員心理不平衡,造成在管理上不思進取,不克盡職守,管理積極性不高,管理鬆懈,甚至翫忽職守。由此更會加大公司的監督管理難度,特別是工程成本的監督稽核、控制難度將會加大,也會加大公司各方面管理工作難度。合理的薪酬分配體制應與市場規律有機地結合,那種“不費力、無風險、穩收入、非競爭”的平均主義不能做到績效的統一。各專案部管理人員之間工資標準不應按同一個平臺去操作,應參照集團公司對企業等級劃分那樣進行效績劃分評價,制定切實可行的薪酬分配方案,充分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充分調動人的主觀能動性、積極性,挖掘人的潛力,充分調動專案部的競爭意識。
解決好薪酬分配同項目績效掛鉤、同利潤掛鉤的競爭機制,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是保證建築公司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必須解決的問題,是評價我們管理科學與否的具體體現。
三、專案部薪酬管理體系的建立
(一)專案部薪酬管理體系建立的原則
1、不搞“一刀切”。不同的職別、職級人員實行不同的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獎金分配同管理目標掛鉤,既體現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又力爭做到大家在同一起跑線上的公平競爭,減少人為的分配不公現象發生;
2、不搞“保險承包”。不同的工程型別和施工條件,採取不同的經濟技術指標進行目標管理,在目標的確定上,要以專案部經發奮努力才能實現的先進水平為標準,制定合理的目標,應避免“不費力,無風險,穩收入”的目標管理,要做到客觀、公正;
3、不搞“形式”。在專案管理中,要重視過程控制,重視量化管理,對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專案目標難以實現或計劃目標過低,應及時調整目標,使每個專案承包管理者既感到風險壓力,又能充滿信念,公司的經濟利益又能得到保證。
(二)專案部管理人員薪酬標準
公司依據上述原則,按集團公司以“職位(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獎金”為薪酬管理方法,管理思想,對建築公司專案部管理人員的薪酬管理體系進行重新規劃。即根據集團公司的崗位職位評價制度,依據專案部管理人員的崗位、學歷、職稱、職位確定崗位、職位工資標準;依據專案規模、工程造價、施工期間、未施工期間制定效益工資標準;根據產值、利潤等指標的完成情況,確定獎金分配。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職位(崗位)工資確定標準
一級專案經理每月工資2700元;二級專案經理2600元;三級專案經理2500元;高階工程師2100元;工程師1900元;技術員1500元,有學歷的保管員、材料員450元;沒有學歷的材料員、保管400元;對於專案經理,工程師一年內,在公司及建築市場沒有競爭到工程,崗位工資按相應的管理人員重新確定,多發放的工資在下年度工資中扣回,連續兩年沒有工程專案,撤銷其崗位。
2、效益工資確定的標準
專案部在沒有施工專案期間,專案部各級管理人員的效益工資為0,只有職位(崗位)工資,跨年工程,年末停工期間及工程竣工後結算時除外;
工程造價或產值300萬元以下,專案經理每月效益工資1500元,工程師每月工資1300元,技術員每月工資1000元,保管員、材料員每月工資500元;
工程造價或產值在300—500萬元之間,專案經理每月效益工資2000元,工程師每月工資1500元,技術員每月工資1200元,保管員、材料員每月工資600元;
工程造價或產值在500—800萬元,專案經理每月效益工資2500元,工程師每月工資1700元,技術員每月工資1400元,保管員、材料員每月工資700元;
工程造價或產值在800萬元以上,專案經理每月效益工資3000元,工程師每月工資1900元,技術員每月工資1600元,保管員、材料員每月工資800元;
薪資管理制度22
一、工資標準:
1、實行職務等級崗位工資制;
2、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崗位納入相應工資等級;
3、管理人員職務發生變動、職工工作崗位發生變動,自調令釋出的下一個月,其工資也將隨之相應調整;
二、工資構成:
1、個人總收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
2、基本工資:依據擔任職務經過考核確定;
3、崗位工資:依據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過考核確定;
4、獎金:效益、工作業績及表現由部門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5、業務提成:為促進一線員工銷售的積極性,部份崗位根據其所在崗位的銷售特點在達到一定基數後按相應比例提成,激勵員工積極促銷。
三、職務崗位變動後的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職位下一級基礎上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後,經考試合格,方可納入相應的職位等級;
2、崗位變動:凡在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經考試合格者,若原等級低於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崗位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等級高於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
四、新進店員工等級的確定:
1、調入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調入本店後,經試用期滿合格,可參照原工作時間和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直接來本店工作:所在崗位試用三個月後,根據其條件和本崗位要求,確定崗位等級;
3、職業高中畢業生、定向培訓生:定向培訓期間發生活補貼,經實習期滿後,享受公司一切待遇,並依其所在崗位要求逐步晉升;
五、審批許可權:
1、主管及以下的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的確定,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報人事培訓部批准;
2、部門副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的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事培訓部負責執行。
薪資管理制度2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工作人員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工作人員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工作人員。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髮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工作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第二章薪酬方式與適用範圍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月薪制適用於普通工作人員。普通工作人員的工資管理採取月薪制,根據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第8條年薪制適用於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員,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於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於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員。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工作人員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第13條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x績效考核係數(見下表)。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工作人員業績工資根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第14條工作人員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工作人員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後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後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後不再增加。
第15條工作人員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16條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工作人員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第17條工作人員轉正定崗後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範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工作人員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18條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工作人員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工作人員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19條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工作人員層。
第20條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1條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範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2條普通工作人員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3條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調整後,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試用期薪酬
第24條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5條工作人員入職後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26條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27條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工作人員單獨約定。
第六章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28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
第29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並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後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工作人員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0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1條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2條工作人員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5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5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各部門必須在次月25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稽核。
第33條工作人員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附則
第34條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關係、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5條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36條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37條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薪資管理制度24
東莞小桔燈培訓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盡最大努力體現多勞多得,能者多得,調動教師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促進學校,教師員工共同發展,特制定以下工資制度標準。教師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課時工資,獎金四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的核定以學歷,教齡和現實的教學能力為依據由校長考核確定
1、實習或試用期的基本工資1300元
2、大專及以上學歷1300元—1500元
3、基本工資按10%逐年遞增(做滿一年以上開始計發)
4、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補貼,(已經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崗位工資
1、招生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招生計劃完成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2、教學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教學計劃完成各項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一學期崗位工資,教學出現失誤或其他嚴重問題,扣發崗位工資。
3、任教師崗位工資200元/月。如日常考核無遲到早退,缺曠課等情形,可拿全額崗位工資,如出現違反教師管理制度,根據相關制度扣罰崗位工資。
三、課時工資
小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1、5元課時計算。小升初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2元課時計算。一對一課時費:小學15元每課時,小升初17元每課時,初中20元每課時,初三22元每課時。如果出現學生中途無故流失現象按每生1、5課時扣發課時費,小升初按2元課時扣發課時費。(一對一收費標準小學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晚輔:按實收每月總金額的20%發放給科任老師。
四、獎金,提成
1、招生獎勵:按學生繳費總數金額的3%提取作為老師的獎金。獎金計發時間跟每月工資一起發放。獎金髮放標準見附件一。
2、續班獎勵:下期每續班一人按實收金額3%獎勵。續班人數超過80%的按實收金額5%獎勵。附件一:小桔燈招生獎金髮放及分配標準為激勵老師招生熱情,本著多勞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則,學校決定對招生老師實行獎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點較多,為了避免因獎金分配問題產生糾紛,特別制定此標準。獎金嚴格按標準公開發放。分配標準:
1、本班學生續學,本班學生家長介紹,本班學生介紹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2、經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絡上門並未經試聽即交費的學生歸招生老師。
3、自動上門未經試聽即繳費的歸接待老師。
4、經小桔燈招生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絡的學生經試聽後繳費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5、因試聽不滿意或不透過無法講試聽課而由其他老師帶課的學生獎金歸代課老師。
6、由學校組織活動現場報名的學生獎金參加工作的老師平均分配。
7、經老師個人溝通上門試聽其他老師課的學生獎金歸兩人共同平均享有。
薪資管理制度25
第一章基本原則
第一條本公司業務提成獎勵制度的建設是建立在員工的工作目標和企業發展目標緊密聯絡的基礎上的,本著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則制定。
第二條目標:不斷對員工進行激勵和指導,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公平合理的評價公司員工的價值分配。加強部門之間,管理者和普通員工之間溝通,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樹立良好的團隊意識,建立優秀的企業文化氛圍,最終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
第三條
第二章薪資結構
第四條公司正式員工的薪資構成方式為:基本工資+業務提成+年終獎金+超額獎金
其中: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績效考核獎金。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第五條
第六條薪資結構表:說明:
1、業務部門的業績提成,按公司制定的提成標準執行,相關部門按內定執行。
2、績效獎每月按績效考評的百分比計算,績效考核滿分100分;
3、連續三月業務都不達標的專案人員,公司保留降職、開除的權利;
4、工齡工資每年按30元遞增,新入職當年不享受,入職滿一年後開始核算;
5、勞保每月定額50元,以發放實物為準;
6、所有崗位均設有年終獎金,年底根據業務完成量及效益由股東會批准核發。
第七條
第八條年終獎金:年終獎金=年底雙薪+計發業務提成(轉正員工享有年底雙薪,根據員工實際工作月數核發)
第九條超額獎金:完成年度計劃業務指標以外的超額完成部分,根據年底業績統計情況及公司業務發展情況,由總經理領導綜合行政部提案,報股東會,經董事長簽字後方可發放。
第三章績效考核
第十條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業績考核和管理考核(含業務技能考核)兩大類:
業績指標考核:根據業務部與專案部人員簽訂的《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的完成情況為準,每季度籤一次,分月考核,季度考核分值計算三個月平均值。《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由被考核人按崗位層級簽訂後交人事行政部門存檔。《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一式兩份,被考核人一份,綜合行政部存檔一份。財務部另影印備案一份。
日常管理考核:主要是考核員工在能力素質、制度遵守、敬業與奉獻、工作效率、協作配合、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情況,以行政規章、獎懲條例、考勤記錄等為考核依據;綜合行政部根據被考核人的崗位職責確定其考核內容。
注:以上兩項考核將融入到《月績效考核表》中一併考核,季度末在統計做一次業績完成情況考核,以方便員工提成金額的核算。
第九條考核物件
管理指標考核:針對公司全體員工。
業績考核:融資擔保部門等能直接創收的員工及主管領導,以及與業績掛鉤的管理部門及部分管理人員。
第十條考核方式
1、管理考核:
採取百分制分數扣罰形式。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總經理、董事長按層級進行考核。實行月度考核制。
扣罰由公司根據崗位職責的不同,有針對性的根據崗位的基本工作要求列出部分扣罰內容,形成正常的管理職能,實行月度考核制。考核分數與每月度績效獎金掛鉤。綜合行政部每月1日以前將上月《績效考核表》按部門分發給被考核人的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部門負責人打分完畢交分管領導考核。分管領導最遲於當月5日前交綜合行政部複核並彙總後提交總經理和董事長考核。綜合行政部彙總考核表後經總經理簽字認可後開始核算上月工資,並登記考核分數抄送財務部門記發獎金。考核表由綜合行政部門存檔並作為年終考核的部分依據。
2、業績考核:
總經理負責根據公司年度任務計劃安排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及部門人員簽署《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原則上《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為公司季度、年度員工個人業績考核指標標準。因特殊情況業績指標須進行變更的,必須由總經理和董事長進行審批。每年1月15日前,綜合行政部負責將本年度業務人員每季度的業績考核結果抄送財務部門。綜合行政部門、財務部門按照上一年度業績指標考核情況定下年終獎金及人員名單。
第十一條業績考核標準:
(一)業務部人員考核
1、業績指標確定標準:
根據公司的業務發展情況,由總經理聯合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商議後,報董事長確定當年的業績考核指標,並分解到每個季度;
2、業務人員由業務主管確定年度、季度業務任務,根據業務量提成獎勵,沒有實現業務收入的,領取基本工資。
(二)風控部人員考核:
1、公司擔保業務的年度不良率控制在3%以內;
2、年損失率控制在0。8%以內。
其中兩項中的一項未完成的,扣發年終獎金,停發該專案的提成獎勵,已發放的專案的提成獎金予以追回。
第十二條申訴
1、考核結束後,被考核人有權瞭解自己的考核結果,考核人有向被考核人反饋和解釋的職責。
2、被考核人如對考核結果存有異議,應首先透過與考核人溝通方式解決。溝通無法解決時,員工有權在瞭解考核結果後5個工作日內向級考核人上一主管或綜合行政部總監提出申訴。申訴時需提交《績效考核申訴說明書》及相關說明材料。
3、主管領導或綜合行政部在接到《績效考核申訴說明書》後5個工作日內,對申訴人做出書面答覆並將最終處理意見報公司備案。
4、若員工的申訴成立,應改正申訴者的績效考核結果。
5、各級主管領導對申訴人應持積極心態,不得對下級申訴隨意阻撓或打擊報復。
第四章
第九條計提基礎
1、擔保費
2、其他業務收入
第十條計提比例
(一)保費收入計提比例
按照保費收入的10%計提提成獎勵。具體分配如下表:
業績提成
(二)其他收入
轉正員工(且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以自有資金投入公司“員工發展基金資金池”的回報收入。
附:員工按級別及投放金額劃分月利率表:
備註:1、上表所列發展基金收入按月領取,每月初由財務部核算後10日同工資
一同發放上月收益;
2、每月按實際天數計算,不足一月的按實際投放天數計算。
3、此基金隨時可以投放,投放時簽署自願投放確認書由公司存檔,若有需求隨時可以提取,每年提取次數不可超過2次以上。
第一十一條分配方法
(一)業務部門內部的額外分配
1、業務部門獨立營銷的專案,分三種情況:
(1)部門經理營銷,部門經理獨立完成的,部門經理原則上提成70%(含)以上,視專案經理的配合程度,給予專案經理提成總額的10%—30%的提成;
(2)部門經理營銷的專案,交由專案經理操作,專案經理應占提成額的50%(含)以上,部門經理佔50%(含)以下;
(3)專案經理獨立開拓的專案,並且在部門經理的指導下完成的,專案經理應占提成額的70%(含)以上,部門經理佔(30%)以下(原則上專案經理營銷的業務應由專案經理自身完成);
(4)公司高管營銷,並交由部門經理安排操作的專案,按提成分配方案的常規比例核算,即部門經理(A角)60%,專案經理(B角)40%。
2、提成時間安排
(1)常規擔保專案:在確認收取費用並完成專案反擔保措施,且及時進行專案資料歸檔的,可發放應提成獎勵額的60%,另外20%在年底時與年終獎金一同發放,剩餘20%風險解除後發放。
(2)中間業務專案:即中介收入、財務諮詢收入、服務收入等一次性收益的專案,均按收入的10%進行一次性提成,具體分配方案由業務部制定方案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後發放,原則上按照參與人員6:4發放。
(3)業務提成每季度發放一次。季度結束後的第一個月10日之前各部門統計、核算結束,15日之前審批結束後由財務部統一發放。
(二)風控部門
在確認保費已收取並已落實反擔保措施,且專案已歸檔的,先發放50%的首次計提額,另外的50%在專案風險解除後發放。
(三)其他人員的分配
非業務、風控部門以下人員的獎勵由獎勵基金中支出,根據業務收益情況按季發放,年終獎勵具體由綜合行政部提案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
第一十二條其他規定
1、離職人員(包括辭職和辭退)未提成部分的計算和發放:
(1)離職後一個月內專案仍未歸檔的,不計提成;
(2)離職前專案已歸檔,或離職後一個月內完成歸檔,提成未領取的,按首期發放比例在離職後的一個月內或歸檔完成後的一個月內發放。其餘提成由公司指定接管專案人員享有;
(3)離職前專案已歸檔,已領取首期提成,但專案尚未解保的,後期提成不再發放,改由公司指定接管專案人員享有;
(4)如因重大過錯並造成公司損失離職的,所有未領取提成不再發放;
(5)離職前專案已解保但提成未領取的,除因第(4)條規定離職的,可發放剩餘提成。
2、業績指標統計:
(1)每季度結束後第一個月8日前由業務部將各部員工上季度業績完成情況以及發生代償的情況,填制業績統計表報送財務部。
(2)財務部當月8日前確認完畢並送交總經辦、業務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3)財務部彙總並以此為據計算員工業務提成,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簽字後於當月15日作為發放的依據。
(4)各部門須指定專人負責業績指標統計工作,如有延誤,影響提成發放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補貼
第一十五條《專案人員電話補貼標準》,該標準主要專案部實施,標準如下:
第六章股權激勵
第一十六條根據公司發展情況,針對核心管理層,適時實施股權或者期權激勵機制,管理層與公司簽訂協議,明確行權的條件。實施細則另行擬定。
第七章附則
第一十七條本制度的修改、實施、廢止均由綜合行政部報總經理、董事長批准;第一十八條本制度如與其他考核制度相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一十九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薪資管理制度26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增進職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其發展,同時使職員的努力方向與公司的目標相一致,以創造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實行效益工資制。職員根據全方位規範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限額遞增或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三:職員工資隨著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四:公司正式錄用的專職職員、兼職職員、特邀職員和顧問的工資發放依本辦法為準。
第二章工資總額構成
一:工資總額是指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其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全部勞動報酬為依據。
二:工資總額包括下列六個部分: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三: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在效益工資制情況下,支付給職員的基礎效益工資和崗位工資;
3、新聘職員試用期間的見習工資。
四: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接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單價支付給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五:獎金是指因職員完成任務或超額完成任務或創收節支而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任務(定額)獎;
2、超額獎;
3、創收獎:
4、節約獎:
5、管理獎;
6、勞動競賽獎;
7、其他獎金。
六: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員的津貼和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員的物價補貼,包括:
1、津貼包括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2、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變動的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七: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或加點工資。
八: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或公司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等原因,接計時工資標準或計件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2附加工資和保留工資。
九:工資總額不包括下列專案:
1、在有關部門或公司取得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獎、技術改進獎廈為公司引進資金、人才、資訊、技術、產品獎和卓越貢獻獎;
2、職員保險和福利方面的各種費用;
3、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4、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費;
5、職員包乾完成工作任務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6、因錄用職員向有關單位支付的手續費、管理費、停薪留職費;
7、稿費、授課費、校對費廈其他勞務性報酬;
8、其他經認定不應包括的事項。
第三章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
一:公司將職員分為高階、中級和一般等三類,工資級別定為五個檔。
二:職員分為下列三婁:
1、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
2、中級職員: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總會計師、省區經理、各部室負責人。
3、一般職員:上述兩項職員範圍之外的人員。
三:公司職員的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如下:
1、高階職員分為一級和二級。
一級:總經理,標準月薪3000元/月;
二級:副總經理,總監標準月薪2600元/月。
2、中級職員分為三級和四級。
三級: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主編,標準月薪2400元/月;
四級: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標準月薪2200元/月。
3、一般職員為五級。
五級:一般職員,標準月薪1500元/月。
四:職員的標準月薪包括下列專案: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勵工資(完成方案責任指標後核發的工資);
4、各種津貼和補貼;
5、經認可的其他專案。
五:職員的標準月薪不包括下列專案:
1、獎金;
2、加班加點工資;
3、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六:公司顧問、兼職職員、特邀職員不享受本辦法的工資標準。
七:公司顧問實行結構工資制,包括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八:公司顧問工資按級別不得高於下列標準:
1、高階顧問:標準月薪1000元;
2、專業顧問:標準月薪500元;
3、一般顧問(具有特殊專長的):標準月薪300元。
九:公司兼職人員、特邀職員實行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具體標準由兼職人員和特邀職員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章工資及非工資收入的評定
一: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由部門主管根據公司管理目標逐級評定。
副總經理的工資由總經理評定;主管經理、總經理秘書、總經理助理、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的工資由主管副總經理評定;一般職員的工資由各(部)室主任評定。
二:職員效益工資的評定依據為:
1、任務佔工資標準的30%。其中定額為15%,質量為15%;
2、效益佔工資標準的50%。其中利潤為40%,創收為5%,節約為5%:3、管理佔工資標準的20%。其中出勤為7%,制度執行情況為6%,衛生與安全為2%,紀律為3%,綜舍考評為2%。
三:職員效益工資的核發辦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從效益工資實行之日起,月發效益工資標準的50%。年終核定指標後,達標者一次補清。
2、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年終核定本部門未達標時,按未完成指標的比例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3、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經定期考核發現其完成的指標低於當月指標的50%以下時,按效益工資標準的20%發放。
4、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3個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標時,停發標準效益工資。
四: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採取與核發工資比值等同比例的辦法評定發放,職員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為公司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比例,計算方法為:
年平均月薪收入÷標準月薪的50%×100%=獎勵工資比例或獎金比例
五:條對按期完成責任指標、超額完成責任指標、創收節約者的獎金評定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六:獎金評定以公司或部門核定責任指標的完成情況為依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職員不得享受獎金:
1、公司或部門沒有按核定的方案實現其利潤指標,且創收和節約等實際收入不能補足利潤指標的。
2、公司或部門的創收和節約指標均低於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門管理指標低於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門在實施方案中出現一次以上責任事故以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5、總經理辦公室認定其他不應當享受獎金情況的。
七:高階職員的獎金從公司核定績效考核方案實施後的效益指標中提取,其數額一般不得超過效益指標的3%。
八:中級職員的獎金額依下列情況確定:
1、能夠按期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兩倍的獎金數額。
2、能夠超額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3倍的獎金數額。
3、超額完成效益指標,且超過該部門核定方案效益指標的30%以上的,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4倍的獎金數額。
4、部門負責人完成上述l、2、3項,且本人為公司做出卓越貢獻,或本人創收超過lO萬元的,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5倍的獎金數額。
九;公司職員非工資收入的評定接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沒有明文規定的,由總經理辦公會或總經理辦公室評定。
第五章核發程式
一:公司財務部是發放工資廈非工資收入的惟一合法機構,其他任何部門無權發放工資及非工資性收入,財務人員根據總經理簦批的工資表及領款單發放。
二:由各部門主管,按月份、部門逐級編制公司職員工資表。編制工資表必須做到:內容具體有依據、專案齊全有事實、金額準確無差錯、字跡清楚無塗改,且必須使用碳素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三:部門編制的工資表經複查無誤,由部門主管和編制人簽名蓋章後交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會同財務人員對工資表逐一進行稽核,認定內容、專案和金額等準確無誤後,由稽核人員簽字蓋章,送交總經理批准。
四:總經理辦公室在稽核中,若發現部門編制的工資表有誤,應及時指出並退回有關部門重新編制,並限定編制時問。稽核中對某些問題或事項有爭議的,應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認定。
五:公司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工資表及時提款,按時發放工資。
六:非工資性收入由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發放。由公司職員填寫領款單,部門主管批准井簽字,財務人員稽核並進交總經理籤批。
七:公司職員的獎勵工資和獎金經年終核定部門選標,並辦理獎金領款單和編制獎勵工資表等手續後,經總經理辦公室稽核,送總經理簦批後,由財務部在年終指定時間一次性發放。
第六章附則
一:本辦法在實施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提出修正意見提交總經理辦公會予以修正。
二: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三: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薪資管理制度2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經營管理責任,健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全面、準確、客觀評價廣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營管理成果與經營者業績貢獻,充分調動高階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物件為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以及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及相關政策認定的其他人員(以下簡稱“高管人員”)。
第三條本辦法經公司董事會通過後執行。
第四條公司高管人員薪酬管理應遵守以下原則:堅持薪酬與關聯行業和區域合理對標,保證外部公平性;堅持薪酬與經營業績掛鉤,體現業績導向;堅持短期激勵與長期激勵相結合;堅持薪酬分配公正、透明、規範。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五條董事會負責審定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交的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條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負責高管人員薪酬管理、考核和監督的專門機構,其職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工作:
(一)擬訂公司高管人員薪酬管理制度,並提交董事會審定;
(二)審定高管人員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方案及任期經營業績考核方案,對高管人員履職情況及年度、任期經營業績情況進行考評;
(三)對本辦法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董事會秘書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及公司相關規定負責高管人員薪酬的資訊披露。
第三章薪酬構成及兌現
第八條公司高管人員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勵兩部分組成,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績效薪酬構成。
第九條基本薪酬是高管人員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據公司經營規模和型別等綜合因素確定,每年核定一次,按月發放。第十條績效薪酬與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績效薪酬當期兌現。任期激勵與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根據任期考核結果兌現,從任期結束後按比例逐年兌現。
第十一條總經理崗位係數為1,其他高管人員係數為由薪酬
與考核委員會根據高管人員的崗位、責任、風險和貢獻確定。
第十二條高管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公司從基本薪酬中扣繳,應由企業承擔的部分由企業支付。高管人員的薪酬為稅前收入,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條當公司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公司經營業績出現大幅波動導致高管人員薪酬水平明顯有失公允的情況時,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可視情況對高管人員績效薪酬進行相應調整。
第四章管理與監督
第十四條高管人員崗位發生變化,按在職時段計算當年薪酬。
第十五條高管人員薪酬列入公司成本,計入公司工資總額。
第十六條如遇財務報告對前一期會計報表做出調整時,高管人員的績效薪金做相應調整。
第十七條對執行本辦法過程中出現的下列情況,公司董事會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未經董事會批准,對財務資料進行調整;
2、超過董事會批准核定的薪酬收入;
3、發生重大決策失誤、重大違紀事件、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公司資產流失。
第十八條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每年應向董事會就高管的績效考核情況、薪酬情況作出專項說明。
第十九條董事會需向股東大會就高管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績效考核情況、薪酬情況作出專項說明。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高管人員在其任職期間對公司有突出貢獻(包括但不限於組織實施了併購重組專案、重大投融資專案;為公司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獲得國家或省部級榮譽稱號;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技術獎專案等),經董事會審議批准,公司可給予特殊獎勵。
第二十一條公司獲得省、市以上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可按有關檔案標準予以獎勵。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薪資管理制度2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體系、透過合理的薪酬安排吸引優秀人才,保證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結合公司組織機構、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相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制訂的原則:
1)守法及現實的原則: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公司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戰略一致性原則:與公司發展戰略相一致,透過彈性設計,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和導向作用,以保證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
3)公平性原則:關注內部公平性,透過崗位評估確定崗位在公司內部的相對重要性,進而確定相應薪酬水平;
4)市場競爭力導向原則:強調薪酬競爭力,有效吸引高素質人才。達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區有競爭力,骨幹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國同行業有競爭力;
5)績效掛鉤原則:建立以業績為導向的薪酬分配機制,體現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加大變動收入的激勵力度,使員工薪酬隨績效變化而相應變動,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薪酬指員工為本公司完成相應工作而獲得的貨幣性報酬。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所有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
第五條本制度所稱的員工,除特殊註明外,係指本公司所有員工。本制度所稱的公司高管人員係指董事會全體成員(含董事會秘書)監事會全體成員、經營班子全體人員。
第二章薪酬總額
第六條公司薪酬總額由工資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組成。
第七條工資性收入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交通補貼、誤餐補貼等。
第八條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業福利等。
1)法定福利:依據國家和地方勞動法規、必須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專案。包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等)和住房公積金等。
2)企業福利:依照集團管理制度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專案——主要包括節慶費等;
3)具體福利專案和標準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九條薪酬總額的確定:在綜合考慮公司發展戰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礎上,在每財政年度末,依據本年度經營業績、薪酬水平和薪酬總額、下年度經營目標,並參照人力資源市場情況、地區及同行業薪酬水平變化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擬定下年度薪酬總額計劃,經總裁辦公會批准後實施。
第三章薪酬結構
第十條公司高管人員的薪酬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福利等,具體如下:
1)標準工資由董事會確定;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髮放;
2)高管人員享受用車補助、職務津貼、年節福利等相應福利。
第十一條其他員工薪酬由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構成。具體如下:
1)標準工資按員工職級不同而不同。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髮放;
2)員工試用期工資標準為相關等級正式員工標準工資的70%;試用期結束,履行考核手續並轉為正式員工後,按正式員工待遇執行。
第十二條為激勵員工長期為集團服務和貢獻,保持並提高員工忠誠度,設立司齡工資,按月發放。司齡工資標準為:在公司工作年限×30元/年,上不封頂。
第十三條在每年度終了時,按該年度公司效益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提出年底效益獎金方案,報總裁辦公會批准後提取和發放年終效益獎金;年終效益獎金在每個考核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結算並一次性發放;在考核期間離職的員工,不補發年終效益獎金。
第十四條員工兼任多個崗位,則依據其核心崗位(就高不就低)進行定級。
第十五條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據市場薪酬狀況確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起草和修訂,經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批准後釋出。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薪資管理制度29
一、指導思想
參考多家醫院的護理薪酬管理和分配方案以及護理人員績效考核文獻,結合我院實際情況,採用公平、合理、簡便易行,並能客觀反映護理工作中的不同崗位職責、任務、技術難度、責任風險等要素,綜合確定具體崗位分配係數,向關鍵崗位、臨床一線崗位傾斜,合理拉開收入差距。
二、考核目的
促進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的提高,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得、按勞分配的原則,充分發揮獎金的經濟槓桿作用,在實施過程中客觀反映護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真正發揮“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功能。
三、分配原則
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勞優得的原則,將護理質量要素、護理工作效益要素納入分配體系,建立“按崗取酬,按工作及服務質量取酬,按工作績效取酬”的分配機制。獎金分配向一線的護理人員傾斜,突出護理工作效率,增加護理質量考核內容,兼顧各層次公平,激發大家的工作熱情。
本實施辦法主要體現“三個衡量”的原則。
1、以“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作為衡量績效獎金的基礎。
2、以“技術含量高低、風險程度大小、工作負荷強弱、管理責任輕重”作為衡量績效獎金的導向。
3、以“工作效率、管理效能、服務質量、勞動紀律”四個方面的各項重要指標進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衡量績效獎金的依據。
四、考核指標
按照不同護理崗位的職責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由於護理工作有群體協作性的特點,護理服務專案按執行時間和崗位的不同,分別由日班、夜班和責任組長、責任護士、辦公班、總務班等組成,科室管理者根據每個班的職責和任務進行考核。考核表及細則附後,崗位職責如下:
(1)熱情接待病人,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根據病人病情合理安排床位,完整填寫病歷、診斷卡、床頭卡,並及時通知主管醫師和主管護士。
(2)負責檢視夜間醫囑,參加晨會及書面交班,填寫空床報告及病房日報表。
(3)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正確轉抄、處理醫囑,臨時醫囑及時通知病人的主管護士。每日查對醫囑,每週大查對醫囑一次,並有記錄;根據護理級別、藥物的陽性標誌及時在診斷卡和床頭卡上註明。
(4)嚴格按收費標準記帳,負責掌握病人費用的動態情況,並及時與病人或家屬、主管醫師聯絡,負責對病人有關收費問題的解釋工作。
(5)按醫囑飲食種類和病人需要,與營養科聯絡安排病人的飲食。
(6)按計劃安排工人預約並推送病人檢查,整理各項檢查報告單。
(7)負責辦理出入院、轉科、飲食、手術、死亡的通知工作。
(8)負責轉抄長期醫囑執行單(分別為輸液、注射、口服、其它)和記帳。
(9)負責執行病歷的管理,防丟失;負責出院病人病歷的質量檢查及整理。
(10)瞭解病房病人動態情況,書寫病房動態交班報告。
(11)協助護士長做好病房管理;負責辦公室的電腦、電話的管理,做好清潔、保潔工作;負責各種紙張、表格的清理、補充。
薪資管理制度30
為加強對員工薪酬的管理,確定對內具有等級性,對外具有競爭性的薪酬政策,使員工的薪資確定及資金支付有合理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薪資制度
員工薪資有以下5種制式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2、提成工資制。適用於從事業務經營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納入工作質量、績效考核),工齡工資,其他津貼,提成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獎。
3、結構工資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後勤管理人員。本公司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納入工作質量、績效考核),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後勤服務人員。
5、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8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二、薪資基本構成
第5條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為固定工資。標準為:總經理8000元,副總經理5000元,中層正職為3500元,副職為3000元,主辦科員為2000元,一般員工1500元。
第6條職歷工資職歷工資根據公司員工所擔任職務的責任輕重核定固定標準。同時,為鼓勵員工掌握技能,凡有職稱的人員也可享受相應的職歷工資。
享受年薪制的公司員工不享受職務工資。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級員工薪酬管理的各項事宜。
員工對應的職歷工資標準如下:類別初級工中級工職高階工級技師初級職稱主管100150200260高階技師中級職稱部門副職320高階職稱部門正職380工人序列職稱序列職務序列職務工資員工按孰高原則確定相應的職務工資。
第7條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為浮動工資,根據各工作崗位的績效考核進行評定,達到標準者按規定發放,未完成者作相應的扣罰處理,具體按“xx房地產有限公司績效考核細則”“員工月度績效考核表”的有關規定執行。績效工資標準:1000元/人。
第8條加班工資公司規定,如遇特殊情況員工需加班的,必須經所屬負責人批准,依據考勤計算加班工資。員工加班時長在2小時以內原則不視作加班,加班時長2—4.5小時為加班半天,加班時長在4.5—8小時為加班一天,標準按國家規定計算。
1、享受年薪制的公司員工不另記加班工資。
2、有職務工資的員工不另記加班工資,駕駛員因工作性質也不另計加班工資。
2、以下兩種情況不屬於加班。
①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參加培訓不屬於加班。
②員工因公出差,除法定節假日之外,其餘非工作時間不屬於加班。第9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的時間來確定(按每年10元遞增,從每年一月份起)。
第10條津貼
1、誤餐補貼按總公司同等標準發放。
2、其他津貼根據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可以固定形式發放,也可為短期不固定津貼。
第11條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辦公室根據各崗位的績效考核期內容(員工崗位績效考核細則)進行初步統計,再提交績效考評小組評議,最終經總經理審批後決定。達到考核標準者按規定發放崗位技能工資,未完成者作相應的扣罰處理。
第12條年終獎金
1、公司在年度內完成了總公司下達公司的目標任務,高管人員按厂部制定的考核標準計發。
2、公司內部簽訂“年度目標考核責任書”的部門,考評小組根據考核標準結算年終獎金,未完成年度任務者不計獎金。
3、如有特殊嘉獎事項,由考評管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商定。
第13條公司的薪資發放分二次進行。基本工資、職務工資、津貼類為每月的18日(遇節假日,休息日順延),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為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發放。
第14條員工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為3500元,即收入超過3500部分為應納稅所得,可免稅專案為基本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等專案。員工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15條
第16條因計算錯誤或業務過失使工資超領時,應立即歸還自發薪之日起半年內,員工對工資產生疑義時,可
三、假期計薪方法
第17條員工可帶薪享有以下假期。
1、國家規定的雙休日。
2、國家法定的節日。
3、年休假,具體標準按總廠的有關規定執行。
4、婚假,生育等福利假期,具體規定及天數參照總廠的有關規定執行。
5、公假,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因公外出或經公司批准參加培訓。超出額。否則,可以在下月發放工資時直接扣除該超出部分。以提出書面申請,行使工資請求權,過期未行使時,則視為棄權。
第18條事假計薪辦法
1、經稽核同意後,員工可申請事假,事假期間扣除事假工資。
2、工資扣發標準扣發工資額=(工資總額÷21.75)×本月累計事假天數。第19條曠工計薪辦法1、曠工1天,扣除當月績效獎50%;曠工2天,扣除當月全部績效獎;曠工3天以上(含3天),扣除當月全部績效獎,並扣除部份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扣除標準=(基本工資÷21.75)×本月曠工天數。
第20條病假計薪辦法
1、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醫療上需要停止工作的,可憑醫院有關證明申請病假。
2、正式員工病假15天以內(含15天)基本工資照發,績效工資按每天5%扣除,直至扣完;超過15天以上發50%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全扣;試用期員工病假期間扣除全額工資。
3、正式員工病假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員工所屬部門主管向綜合部申請辦理該員工的停薪留職手續,並代其申請勞保醫療或意外傷害險的給付。
4、員工因公受傷的,病假期發放全額基本工資。
第21條探親假計薪辦法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正式員工,其父母雙方或配偶不在本地的,經本人申請,在工作允許的情況下,可以享受探親假。
2、異地招聘員工,短期合同工不享受探親假待遇。3、探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22條計劃生育方假期的計薪辦法1、員工可根據在關規定享受喪假,產假,陪產假。請假前必須按規定辦理手續
2、假,產假,陪產假期間的工資照發。
四、其他計薪方法
第23條凡符合下列規定的員工,其工資按日計算。
1、新聘未滿一個月者。
2、離職或遭解僱者。
3、停職而復職且未滿一個月者。
4、其他。第24條按日計算工資:
1、符合第23條規定中第1,2,4項規定的員工工資=工資×該月實際出勤工作日數÷該月應出勤工作日數。
2、符合第23條規定中第3項規定的員工工資=工資×(該月應出勤日數—停職日數)÷該月應出勤工作日數。第25條試用期的工資試用期的員工工資,原則上按工資核定總額的80%發放。重要崗位可考慮試用期即全額髮放,但試用期間不享受部分公司補充福利專案。
五、社會保險,公積金的繳納社會保險,
第26條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為員工交納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1、公司綜合部根據總廠同類職工同等額度,為員工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綜合部將從員工工資中按照國家規定比例直接扣除員工應繳納的部分。
第27條員工在被解聘或辭職得到批准後,應先交清公司發放的所有物品及保管的資料,並做好工作交接,然後到綜合部辦理離職手續,最後方可辦理退保手續。
第28條自員工離職之日起,公司將不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及失業保險等。員工可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等轉移手續,將社保關係等從公司轉到新就職的企業。
六、附則
第29條本制度由綜合部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30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後,頒佈之日起實施。
薪資管理制度31
第一章工資結構:
基本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補貼津貼+獎金
1、基礎工資:是為保障員工最底的生活需要而支付的工資;
2、崗位工資:根據員工崗位工作性質、職責、技能、工作難度及行為對公司的影響程度和價值而支付的工資。(崗位的價值)
3、補貼:作為公司給與員工的福利,基本上公司正式員工均享受。我司的補貼具體是:午餐補貼、通訊補貼。
4、津貼:是為了補償員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其崗位的特殊性給與的報酬。我司的津貼具體是:交通能源津貼、領導職務津貼、汽車司機行車津貼。
5、獎金:是由根據員工工作業績的優良和公司經濟效益狀況而支付的工資。
其支付的額度與企業的經營效益息息相關。我司的獎金具體有:績效獎金(工作業績)總經理嘉獎。
第二章具體構成內容
1、年薪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標準年薪額×40%÷12)+月度補貼津貼]+年度公司效益獎金(標準年薪額×60%)+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2、提成工資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標準年薪額×40%÷12)+月度補貼津貼]+年度崗位績效獎金(標準年薪額×60%)+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3、結構工資制:年度收入=∑月度收入(基本工資+績效獎金+補貼津貼)+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4、協議工資制:是指先確定薪酬額,再按照結構工資制或年薪制的內容結構及標準分解薪酬組成的薪酬制度。實行協議工資制屬於特殊薪酬情況,一般僅對從公司外部引進優秀人員時適用,需要適用時由人力資源/行政部申請,公司薪酬委員會研究透過、總經理批准後方能執行。
5、內容解釋:
5.1月度底薪:即為每月固定的基本工資。
5.2月度補貼津貼(試用期、臨時工不享受)見下表:
5.3年度公司效益獎金:
與公司效益指標的完成情況掛鉤,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並一次性發放。
5.4崗位績效獎金:
與個人工年度的工作目標業績完成情況掛鉤,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並一次性發放。
5.5總經理嘉獎獎金:
是公司總經理或管理執委會根據公司本年度的效益完成情況和經營計劃完成情況、員工所在崗位的重要度和關鍵度、員工本人的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等,可能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並一次性發放的單項獎金,其每年是否發放、以及如果發放其計發的標準和具體金額等由總經理或執委會決定,人力資源/財務部負責計算並備案。
第三章薪酬確定
第一條公司領導類崗位(即執委會成員)人員薪酬的確定
總經理崗位的薪酬由董事會確定,其它公司領導類崗位的薪酬由總經理在董事會確定的原則內根據本制度支援檔案《領導類崗位年薪係數表》的規定和總經理確定的當年年薪基數確定。
第二條部門領導類崗位人員薪酬的確定:根據公司的聘任、任命檔案,由總經理根據《領導類崗位年薪係數表》的規定和總經理確定的當年年薪基數確定。
第二條各領導崗位的年薪額一經確定僅對當年度有效。
第三條銷售類崗位人員年薪的確定:由總經理根據公司銷售指標的情況,結合員工本人上一年度的銷售業績,按照公司《崗位工資對照表》確定,確定崗位等級與工資標準。
第四條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崗位工資的確定:由各部門根據崗位《工作說明書》、《崗位工資對照表》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對員工本人工作業績、能力和態度的考評,確定崗位及崗位工資級別報公司薪酬委員會稽核,由總經理批准。崗位工資一經確定僅對當年度有效。
第五條新進人員工資確定:試用期內原則上以招聘崗位的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80%發放,具體拭該新員工的能力、工作經驗、學歷等情況定崗位等級與標準,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績效)。
第六條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實行3—6個月的見習期,見習期間採取固定工資,標準為本科生1200(男1200,女1100),專科生(男1100,女1000)。見習期滿根據任職的崗位,進入崗位的為期一個月的試用期,工資對照公司《工資標準對照表》定級定標(同第五條)。
第七條實習生只發放基本生活費(基礎工資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