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侵害事故應急預案(精選7篇)

校園侵害事故應急預案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園侵害事故應急預案(精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園侵害事故應急預案1

  為順利應對突發事件,妥然處置校園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減少意外事故對廣大師生學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規檔案。結合本學校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和堅持師生生命的安全及國家利益高於一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泰山。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或減少校園安全隱患、消防、飲食、治安等突發事件的發生,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財產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著,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三、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網路責任制度,做到早防範、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秩序。

  四、組織管理

  1、成立校園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校園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組成人員為: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其主要職責為:

  (1)召集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一旦發生校園安全事故,啟動應急預案,處理突發安全事故。

  (3)負責指導、協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

  五、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召開安全領導小組及全校教師會議,通報事件,穩定人心。

  3、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2小時以內),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4、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後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領導工作。

  8、冷靜面對媒體採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接受採訪,加強門崗管理;

  9、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資訊,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10、根據各校實際擬定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誼,如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校園侵害事故應急預案2

  校園安全無小事,校園安全應警鐘長鳴。為加強學校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學校不斷加強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制度》、《安全責任追究制》,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確保校園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黃維公

  副組長:葛懷成

  組 員:閔德貴 葛士榮 孫磊 燕麗娟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安全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草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並落實,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各項安全指標和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安全領導小組堅持每月對校舍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三、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的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廣播、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教導處、少先大隊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四、安全措施

  1、給實驗室、計算機教室、各專用教室、圖書室等功能室配備滅火器,做到防患於未然。

  2、保持安全疏散口的暢通無阻,保證隨時能夠正常使用。

  3、學校在醒目處設立安全警示標牌,如:119、120 等的使用說明。教育學生課間做正當遊戲,不得推搡打鬧,不得在校園及教室內追逐打鬧、下課不許跑。

  4、每年請消防宣傳員對全校師生進行安全常識的培訓,深化思想教育,使全體教師從根本上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及操作方法。

  5、加強學生的思想教育,每年組織人員進行火災應急知識講座,採取有效措施杜絕學生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校園。

  6、一旦出現火災等險情,負責人必須親臨現場指揮。在採取相應措施的同時,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7、學校和各班班主任老師簽訂安全責任書,使各位老師能時刻將學生的安全掛在心間,明確自己肩上責任。

  8、學校每學期對全體學生進行一次緊急疏散演習。每學期開學大隊部組織學生學習、討論。利用班隊會時間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內容包括:遇到險情如何處理、如何疏散等。

  9、教育全校教師時時處處留心學生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遇到險情隨時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制止一些突發事件的能力。

  五、對於突發的各類情況採取相應各種應對措施:

  1、火災:組織師生有序撤離,及時撥打119 ,上報主管部門,並組織教師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積極滅火。

  2、校外閒雜人員對學校的騷擾:組織教師積極應對,積極向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並且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3、學生意外受傷:班主任在第一時間內組織有關人員送學生在就近醫院得到救治和向學校領導報告,並立即通知家長,共同協商,將損失降到最低。

  4、傳染病防治:做好傳染病的預防與宣傳工作。發現後及時隔離,並對所接觸過的人員和地方進行消毒(消毒時按照防疫站的有關措施進行),上報有關部門。

  5、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災害:學校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進行自救,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

  校園侵害事故應急預案3

  一、 指導思想

  為了妥善處理學生在校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鍾祥市教育局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的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在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由政教處負責落實,由分管領導負責督辦。

  二、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小組

  組 長:劉明輝(分管副校長)

  副組長:劉敏(政教主任)

  組 員:當日值日領導、當日學校安全保安成員、當事學生班主任、當時任課教師(職工)及門衛。

  三、學生校內傷害事故處理程式

  任何在校園內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均要求以“及時救助,妥善處理”為原則進行。相關上課教師或第一時間發現傷害事故的教職員工(第一知情者)必須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的學生。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發現學生受傷,第一時間發現傷害事故的教師(第一知情者)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鎮衛生室診斷,並及時通知傷害學生班主任,傷害學生班主任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往醫院接手處理。

  2、傷害學生班主任知道情況後要立即通知相關學生家長。事故發生後,班主任及有關人員及時對受傷害學生送溫暖、送關懷。事故嚴重的,要第一時間上報學校,不得隱瞞

  3、調查取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上課教師或第一時間發現傷害事故的教職員工協助班主任填寫有關事故發生情況、學生受傷情況及處理情況的'書面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請在場的學生作好筆錄(2人以上)。班主任及時將有關報告交政教處備案。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事故發生後,由校長召開有關成員商討會,部署就學生傷害的處理辦法。在適當之時學校會同受傷害學生家長或第三人進行妥善處理的商討工作。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做到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起訴。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班主任要督促學生家長提供平安保險需要的如下材料:

  a、《協議書》影印件;

  b、學生開學辦理的保險單;

  c、學生病歷卡影印件;

  e、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影印件;

  f、學生家長身份證影印件及其他相關證明。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示意圖

  校園侵害事故應急預案4

  一、校內傷害事故的原因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傷害事故的預防辦法:

  1 、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 、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 、加強對教育教學、生活設施、裝置場地、房屋硬體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4 、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要求,按年級和部門確定安全責任包乾區,年級和部門負責人為安全責任包乾區責任人。學校分別與各層面簽約,做到崗位到人,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三、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式

  1 、一旦發生意外學生傷害事故後,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進行救護,需送醫院的立即指派人員送專科醫院或大醫院進行救治。

  2 、在救護的過程中及時通知受傷害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3 、爭取在第一時間做好知情人的筆錄, (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調查時要有監護人在場 ),調查人員應 2名,記錄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調查人員和被調查人員要有簽名。

  4 、如屬重大傷害事故,及時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及時開展工作。

  校園侵害事故應急預案5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 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應急處 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主要原因有: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放學後滯留學校 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 符合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 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 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事故的預防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 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以及場地、房屋和裝置的安全 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處理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2、及時通知家長。

  3、一般事故三天內、重大事故立即報區教育局,同時填寫平安保險公司的 《出險通知書》,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參照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5、調查取證。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 查人員應2名以上,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四、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的原則。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 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操作的分寸。及時與區教育 局聯絡和諮詢。

  2、一次性解決原則。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理不解決附帶條件;一個事故 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 的合法權益。

  3、諮詢有關法律人士起草協議書。

  4、理賠。理賠時需提供下列材料:(保險公司的理賠可根據保險公司的要 求辦理)理賠協議書;病歷卡影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等。

  校園侵害事故應急預案6

  一、事故原因預測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措施

  1.成立學校突發事件緊急處理領導小組,建立校園安全預防網路。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總務處、德育處、教導處、衛生室、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等。

  2.加強對全體教職工的師德規範教育,提高教職工安全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在各類教育教學活動中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保護。

  3.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教會學生一些減少危險發生的方法和麵對危險的基本應急措施。

  4.明確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級各種教育活動中加強學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級、學校大型活動中要注意加強監督、防範措施到位,進行安全管理。

  5.總務部門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以及場地、房屋和裝置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動前集中巡檢,平時保證每月至少對教學設施全面檢查一次,每天巡視一次,及時處理檢視中發現的問題。

  6.嚴格門衛制度,認真遵守門衛崗位職責,做到不擅自離崗,外來人員進校門有來客登記、客人持《出入證》進出,出校門有接待人簽名。

  7.加強對學校專用教室的管理,對化學物品、危險物品有專人負責保管,使用時嚴格遵循有關規定。

  三、處理程式

  1.學校建立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制度,明確在課堂教學期間,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在課餘活動中,現教職員工為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必須配合學校共同解決事故。

  2.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是:對發生意外傷害的,立即告知衛生室與班主任;對發生突發事件的,除立即報告班主任及校長室外,儘可能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態擴大。

  3.當事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及時告知家長和報告學校領導;負責事後的教育、關心,在孩子恢復期間協同其他教師或校領導上門家訪。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報告的校領導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並組織指揮處理。

  5.學生髮生意外傷害事故時,第一責任人應協同在場的老師和學生立即將受傷學生護送學校衛生室檢查,衛生室立即進行診斷與救護;對需要送醫院作進一步診斷與救治的,第一時間由班主任和衛生老師負責護送受傷害學生去正規醫院救治(保留各耗資單據),並同時通知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立即前往醫院。如班主任或衛生老師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處派人協助護送處理解決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的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學校領導應及時到醫院安撫受傷學生,向學生家長通報情況,盡力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6.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後,應啟動處理應急小組,調查取證。被調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7.對重大或較重大的'傷害事故以及其它突發事件,由學校領導集體參與處理並及時報告教育局。

  四、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重事項

  1.“救治第一”的原則

  發生事故時,必須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則,第一時間組織力量將受害學生送往衛生室或醫院救治,事後再明確責任,進行獎懲處理。不可在事故現場置受害學生於不顧,相互推諉責任,延誤學生的治療。如因救治不及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厲處分!

  2.依法調解原則。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重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要做到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校園侵害事故應急預案7

  一、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

  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

  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等維護、管理不當;

  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辦法

  1、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防範意識,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以及場地、房屋和裝置的安全檢查,完善活動設施建設和管理。運動場地要保持平整,不應有坑窪、石塊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籃球裝置要定期檢修;室內體操房注意通風、採光,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4.教學和訓練、競賽活動必須精心設計、嚴密組織、嚴格要求、嚴格訓練。

  5、學校應當按照學校安全工作要求,分年級或者部門確定安全責任包乾區,年級或者部門負責人為安全責任包乾區責任人。學校要做到層級簽約,崗位到人,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三、處理程式

  1.在場人員發現險情後要及時報告在場老師、衛生室保健老師和班主任,緊急或情況複雜時還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有關教師應立即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應儘快救護受傷學生,遇到重傷的或不能判斷傷情的`,應及時送醫院的儘可能送專科醫院或大醫院。

  2、及時通知受傷害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便作出救治決定,並作好安慰工作。

  3.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作好有關記錄並保護現場,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

  4、爭取在第一時間做好知情人的筆錄,(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調查時要有監護人在場),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調查人員和被調查人員要有簽名。

  5、如屬重大傷害事故,學校要及時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事故應急處理小組要及時開展工作。

  學校要儘快與受傷學生家長接觸,通報情況,安憮好家長。

  學校要召開有關老師、學生會議,及時通報情況,穩定情緒,統一認識。

  小組要及時研究處理意見,確定對策,和各方面溝通,每天要有專人記大事記,小組要確定對外發言人。

  學校出面召開協調會,教育局綜治辦、區未保辦根據需要可一起參加協調。

  協調期間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報給各有關方面。

  四、關於事故報告:

  1、屬於重大事故(死人,群傷且傷情嚴重)應當即報區教育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及相應科室。發生較大事故(傷情嚴重)學校應24小時內向區教育局相應科室、未保辦報告;一般事故3天內報相應科室、未保辦備案。

  2、報告分“口頭”和“書面”兩種。在事情還未了解清楚時可先打電話口頭通報情況,待事情瞭解清楚後再書面報告。

  3、書面報告中要寫清楚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況、及工作單位。另外要簡潔地寫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況。

  4、學校應及時與有關保險公司聯絡賠償事宜。

  五、事故處理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湖北省中小學校學生事故處理條例》中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不解決住房、戶口、升學和工作;一件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調解結果,可提醒家長透過司法途徑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事故結尾階段工作和注意事項

  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給付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理賠。

  對於人壽保險,要提供下列材料;

  a、《協議書》影印件;

  b、病歷卡影印件;

  c、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影印件;

  d、憑上述材料到區未保辦填寫的《校方責任險賠付意向書》,並由區未保辦蓋章;

  e、學校帳號;

  六.組織機構

  1、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學校二樓會議室

  2、主要職責:

  指揮有關老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安排老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求救工作。

  根據需要對師生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確保通訊裝置設施、資訊網路暢通。

  根據需要對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3、人員分工:

  負責指揮、負責報警、負責報告、負責疏散、負責救護、負責資訊網路、負責接待、做好學生解釋工作、事故善後處理協商、班主任負責通知家長、等老師配合協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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