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精選5篇)
小學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學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1
第一章 總 則
一、編制目的
透過本預案的編制與實施,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我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規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健康損害和財產損失,保障全體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資訊報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汙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學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學校校長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第一責任人,負責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範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培訓,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組織、動員師生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第二章 組織體系
一、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為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指揮機構,在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對本學校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2、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
組長:xxx,統一協調指揮全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副組長:xxx,協助校長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員:xxxx,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協調、溝通學校各部門之間的關係,落實上級指示。
組員具體分工:
xxx:負責做好人員的協調工作、負責日常監測、負責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預防意識和防護能力;為學校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提供輿論支援。
xxx:負責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物資供應;負責消毒工作。
xxx:負責上報師生每日健康狀況。
xxx:是全校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業務主管,負責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的組織管理、業務指導與監督檢查,提供日常培訓指導。
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年級、本班的日常監控工作。
第三章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與報告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晨、午檢監測制度,班主任對本班學生進行監測,對缺課學生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課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課者由衛生老師進行登記彙總並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資訊的收集,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
1、設立一名專(兼)職報告人(保健老師),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執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開通疫情監控聯絡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式逐級報告,確保資訊暢通。
(3)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在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教育局報告。
2、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3、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第四章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原則
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高度重視,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確保迅速、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維護校園穩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報告、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學校內發生。
二、校內傳染病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1、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市教育局批准。
2、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電話諮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絡。
3、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佈疫情及防治的資訊。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三、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教育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並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待確認後交予衛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第五章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善後處理
一、後期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在政府的領導下,組織職能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
二、獎勵與責任
學校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三、其他事宜
涉及有關賠償、補償、獎勵、社會救助等其他善後事宜,按市、區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學校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技術研究,建立健全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衛生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學校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增強應急意識和實戰能力。熟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宣傳教育
學校要利用廣播、板報、影片等多種形式對師生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師生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小學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2
為了提高我校師生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監測報告網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及早發現,及時上報
建立每日晨檢、午檢制度,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三、學校突發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四、學校職責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因病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午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及時向當地衛生院或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7、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
8、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9、對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體育館、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定期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突發傳染性、流行性疾病應急預案
1、做好傳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預防和公共衛生工作,宣傳防治知識,防範突發事件的發生。
2、建立重大、緊急疫情資訊報告制度,對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傳染性、流行性疾病,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及時向衛生防疫部門和區教育局報告,聽取衛生防疫部門的處理意見。
3、對傳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師生交叉感染和擴散。
4、在校園、教室內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任課老師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
6、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爭取共同配合預防和診治。學生病癒回校後,任課老師要做好補課輔導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周值日教師、完小負責人應馬上報告校長室。
2、迅速與醫院聯絡、診治,採取救護措施,並向教育局、鎮政府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包括:時間、地點、中毒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護現場,做好預留食品、蔬菜的取樣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於沖洗,以備衛生部門檢驗。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查詢他們的身體狀況。
5、根據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絡。
6、如實彙報有關情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工作。
(三)預防接種炎症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小學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一)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範意識。
(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監測報告網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發生及在校園蔓延。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範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檢測,發現病例及時防制,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
(三)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組織管理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學校職責
1、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保證學校教室、宿舍、食堂、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疫情通報。
②落實各項防治措施,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
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1)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和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2)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3)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5)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1)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後,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得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學術活動和會議的時間;
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
學生的社會實踐、社群服務等活動應暫緩進行;
(4)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體育館、廁所等場所在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5)學校每日公佈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1)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
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
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中小學須報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電話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絡。
(3)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佈疫情及防治的資訊。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五、報告
(一)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報告程式,學校一旦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暴發、以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相關知情教師或部門應立即向學校醫務室報告,學校醫務室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在2小時內用書面傳真形式(或電話)向教育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向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在學校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並確保資訊暢通。
六、應急處置措施
(一)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及學校領導報告。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教育、衛生行政部門;
撥打120急救電話,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
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二)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三)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絡,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四)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汙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觸者實施相應的隔離措施;
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察工作。
(五)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以及當地政府,並請求支援和幫助;
在學校適當的範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採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並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六)嚴格執行進出入校門的管理制度。
(七)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落實其他相應的應急措施。
七、聯絡報告、保衛維穩、後勤保障等應急響應與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
八、資訊公佈
準確客觀宣傳衛生事件情況及防控進展情況,爭取家長和學生的支援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時,準確把握宣傳導向,避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九、保障措施
學校要安排必要的經費,用於增添相關裝置,配備所需藥品,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給予充分的保障,確保學校公共衛生防控措施的落實。
十、善後與恢復工作
(一)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
(二)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後工作。
(三)總結經驗,進行整改。加強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四)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校內公共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後,方能復課;
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經衛生部門確定康復後方可復學;
汙染水源必須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十一、責任追究
學校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小學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4
為了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減輕或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防治工作;制定工作職責,並加強督查。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主要工作職責:
1.根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有關要求,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工作的需要,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並及時修訂和調整相關預案內容。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制定相關衛生管理工作制度;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5.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後,應及時向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積極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啟動預案的步驟。學校一旦發生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後,校長和相關人員應迅速到達現場,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現場處置工作。並立即啟動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系統。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職責,認真做好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與控制工作。
學校是人群密集的場所,是傳染病容易傳播和群體性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容易發生的地方。學校應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等工作。
(二)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汙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汙染環境和水源。
3.加強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管理,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進行檢查,做好食品留樣工作,嚴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4.落實學校傳染病預防措施,突出重點,冬春季以呼吸道傳染病預防為主,夏秋季以腸道傳染病預防為主。
5.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做好教室、圖書館、學生公寓等其他公共場所衛生和室外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6.其他方面:應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防止突發性事件發生。
(三)開展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普及防治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知識。
2.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3.督促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四)學校應有針對性地開展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安全處置演練,每年不少與1次。
學校應結合自身存在的問題,針對性地開展演練,堅持預防為主,領導小組應對本預案相關保障措施進行檢查,如必要的物資(消毒產品等)。
(五)嚴格疫情報告的責任追究制度。
要依法履行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要保證報告渠道通暢;嚴禁瞞報、遲報和謊報,一旦發現,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與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學校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傳染病疫情、飲用水汙染事件、食物中毒、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的異常反應,學生群體心因性反應等公共衛生事件。
(一)監測
1.落實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處理和報告,並做好登記,校醫每天應對學生晨檢和缺勤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並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學生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日誌上。
2.重視資訊的收集。要與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立聯絡,收集本地區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報告
1.報告內容及時限
發現傳染病疫情暴發、飲用水汙染事件、食物中毒、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的異常反應應、學生群體心因性反應等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於2小時內向當地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同級教育局報告。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按衛生部、教育部發布的《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範》執行;如當同一班級的學生一天內有3個或連續3天內有5個以上學生有相似的發熱等症狀,學校需要在24小時內向雨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市教育局上報。
2.報告程式和方式
各班班主任應向學校疫情報告人報告,學校疫情報告人將本學校疫情情況彙總後,應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並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等)向所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報告。
報告順序:學生→班主任→校醫室→雨山區疾控中心。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原則
(一)發生傳染病
校內發生傳染病疫情時,根據傳染病的類別、種類,按照部、省、市釋出的傳染病防控指南要求進行處理。如某種呼吸道傳染病沒有預案可參照《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進行。
(二)食物中毒
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立即停止食用,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教育等部門;立即將中毒患者送往醫院救治,並協助醫院做好其他工作;保護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現場;積極配合衛生等部門開展調查;落實衛生部門下達的控制措施;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學校飲用水汙染事件
學校發生飲用水汙染事件時,立即停止食用、使用飲用水,並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當地衛生、教育等部門,協助開展飲用水汙染事件調查工作,立即將中毒患者送往醫院救治,並協助醫院做好其他工作。
(四)預防接種反應或事故
學校開展預防接種、預防性服藥時,應充分了解預防接種、預防性服藥的組織實施單位、個人資質、接種的疫苗或預防性服藥的品名、批號、生產廠家,學生出現異常反應症狀時,應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協助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五)學生群體心因性反應
學校出現學生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明原因群體性反應,應立即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協助對事件的起因和經過進行調查,在排除確定的危害學生健康因素後,採取相應的對症處理,加強衛生知識宣傳,解除學生的認識、理解誤區,並可對學生開展心理諮詢活動。
五、保障措施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備校醫。熟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安排必要的經費和物資儲備。
六、領導小組
略
小學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範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監測報告網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發生及在校園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範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檢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衛生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落實校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組織管理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學校職責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宿舍、食堂、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紅色
學校發生的鼠疫、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新傳染病以及我國已消滅傳染病等達到衛生部確定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橙色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等傳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學校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5、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市以外的學校。
6、因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造成人員死亡。
7、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洩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學校周邊環境汙染造成的各類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發生在學校的,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黃色
1、學校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亂等傳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疫情侷限在市域內的學校,發病人數達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4、在一個市域內的學校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發生在學校的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的群體性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6、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洩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10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學校周邊環境汙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10人,或死亡4人以下。
8、發生在學校的,經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藍色
1、學校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30人,無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鼠疫、霍亂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洩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9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4、因學校周邊環境汙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9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5、發生在學校的,經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6、鑑於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體健康和安全,社會關注度較高,未達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公共衛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應急反應。
五、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報告
(一)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責任報告單位:成都市十二中
責任報告人:校醫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報告程式,學校一旦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暴發、以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相關知情教師或部門應立即向學校醫務室報告,學校醫務室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在2小時內用書面傳真形式(或電話)向市教育局報告,並同時向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向區衛生監督所報告)。
2、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3、在學校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並確保資訊暢通。
六、應急處置措施
(一)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的應急反應
1、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將有關情況通知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及學校領導。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教育、衛生行政部門;通知本校司機或撥打120急救電話,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3、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絡,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4、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汙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觸者實施相應的隔離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察工作。
5、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以及當地政府,並請求支援和幫助;在學校適當的範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採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並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6、嚴格執行進出入校門的管理制度。
(二)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施應急措施以外,還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落實其他相應的應急措施。
(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較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以外,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資訊報告人每天應按照要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程序報告。
(四)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嚴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以外,資訊報告人每天應按照要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程序報告。
(五)聯絡、教育與接待家長、後勤支援等應急響應過程的各工作與校園踩踏事故應急預案同。
七、應急保障
學校要安排必要的經費,用於增添相關裝置,配備所需藥品,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尤其是改善學生食堂、廁所、宿舍衛生條件,為學生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和洗漱設施,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給予充分的保障,確保學校公共衛生防控措施的落實。
八、善後與恢復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後,工作重點應馬上轉向善後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1、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應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後工作。
3、對突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衛生隱患問題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加強經常性的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4、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因傳染病流行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教室、閱覽室、食堂、廁所等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後,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必須在恢復健康,並經有關衛生部門確定沒有傳染性後方可復學;因水源汙染造成傳染病流行的學校,其水源必須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九、責任追究
學校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