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通用19篇)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

  一、學生手機管理規定益處

  管理學生使用手機,主要是讓學生實現自我管理的目的。很多時候,學生使用手機並非出於學習之用,往往是尋找網路上有趣的事情進行娛樂。因此,我們要幫孩子學會控制手機的使用時間,不長時間沉迷於手機遊戲中。

  管理學生的手機使用,可以幫助孩子們意識到長期使用手機會讓視力受到影響,從而時刻提醒自己要控制手機的使用時間,並在使用後進行眼保健操保護眼睛健康。

  二、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通用19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通用1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1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保護學生視力,做好預防學生沉迷網路遊戲的教育工作,規範學生日常行為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

  一、學校日常手機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張友和

  副組長:周紹偉

  組員:各班主任

  二、管理細則:

  1.學校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含IPAD、MP4、智慧電話手錶、遊戲機等電子產品,以下稱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裝置(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

  2.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絡家長,可以到警衛室、教導處、辦公室或者借用班主任、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絡家長。

  3.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在校園使用手機,家長需要提前填寫書面申請書,交班主任老師稽核同意,報辦公室備案,方可帶手機進校。入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交至班主任處,班主任將手機送辦公室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並在放學後還給學生。

  4.如發現學生在校期間,未經允許使用手機,班主任老師有權將學生手機收繳代管並及時告知家長;其他學校管理人員、任課老師、教職工發現學生使用手機,有權詢問情況,並及時將情況通報給班主任。

  5.學校大型活動或學生外出活動(如運動會、文藝匯演、綜合實踐活動等),經申請同意後學生方可允許攜帶使用手機,班主任在活動前和活動結束後應及時收回代為保管。

  6.進入校園的智慧電話手錶,請家長按照在校時間,將電話手錶設為禁用模式,可由學生自行保管。學生在上課期間,電話手錶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電話手錶發、看簡訊息;玩電話手錶(如聽音樂等)均視為違紀。

  7.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並視違規嚴重情況由班主任老師向學生手機管理領導小組彙報,由領導小組形成最終處理意見。

  8.若學生違反規定攜帶手機入校而造成遺失,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三、保障措施:

  1.學校透過線上線下平臺進行宣傳《盧王莊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認識,指導家長監督學生在校外科學合理使用手機,強化自律自強和自我教育意識,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2.校外手機使用建議

  A.使用時間:週一至週五,無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機。週末或節假日期間,每次不超過半小時,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B.使用內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專案,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確保上網內容的健康,不沉迷網遊、不傳播不真實和負能量的傳聞、沒有家長許可的情況下不進行網購或傳送大現金的紅包等。

  “學生入校禁用手機”和“學生正確使用電話手錶”,學校旨在透過此規定,防微杜漸,繼續為學生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活學習氛圍。請您在收到並閱讀完這份方案後,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援並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讓我們一起攜手,助力孩子們,健康生活,快樂成長。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2

  一、禁令

  1、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校園。

  2、確有需要使用手機的,由學校統一通知安排。

  3、學校在校園各區域設有公用電話,方便學生使用。

  二、檢查通報辦法

  1、各班級要透過班幹部、小組長等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活動。自查結果由班級自行處理。

  2、學校將透過值周教師校門口的`隨機抽查、教務巡查、教師檢查、校園巡查等方式加強檢查,檢查結果報政教處彙總處理。

  3、全體教職工有責任在校園隨時發現並教育處理學生。

  4、學生違規被檢查發現,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從重處理。

  5、政教處每週升旗儀式上通報檢查情況,學校《情況通報》上通報相關情況。

  三、處罰辦法

  1、學生違規將手機帶入校園,均當場沒收;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班會課、課間、集會等)使用手機,均沒收手機,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

  2、將手機帶入考場,視為考試作弊,單科考試成績作零分處理;在考場使用手機的,同時給予記過以上紀律處分。

  3、學生違規帶手機進校園的,每次扣個人積分20分,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0分,取消個人進步獎和學期評優資格;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取消其享受助學金資格。每月班級量化分數被扣10分及以上的,該班級當月將被取消“五星班級”評選資格。

  4、被沒收的手機統一由班主任管理。學期結束前,由個人申請,班主任簽署意見,經學校同意後,通知學生家長來校領取。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3

  濫用手機已經成為校園管理中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其主要危害有:一是學生長時間進行網上聊天、打遊戲、看影片等活動,影響睡眠,分散精力,浪費時間;二是透過手機容易沉溺於不健康的網上資訊,影響了中學生的道德成長;三是使用手機過多和家人及外地同學聯絡,不利於中學生自理能力和獨立精神的形成。為此,我們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一(8)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透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信通或班級共用手機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絡;家長還可以直接透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絡。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 班主任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週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並回家反省一週以上。對多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4

  為了構建和諧文明校園,建立學校與學生、學校與家長共享的資料平臺及溝通平臺,同時也為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生認真上好每一節課。學校購置班級手機存放盒,對學生手機進行統一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學生在校按規定使用手機,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學習生活。

  二、禁止學生在教學、實習、實訓、集會時間使用手機,上午早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定為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中午放學時發放。下午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定為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下午放學發放。晚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定為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下晚自習發放。

  三、各班級每天指定一名學生管理手機盒,發放手機。

  四、任課教師負責監督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凡是違反規定者,第一次發現上課玩手機,沒收手機一個月;第二次發現玩手機,沒收手機兩個月;第三次發現上課玩手機,學生寫保證書,並由家長來代領手機。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5

  為了讓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我校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等電子裝置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在上課期間校園內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學生到校後必須按規定把手機上交給班主任統一管理,離校時由班主任統一發放。

  第二條: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不自覺上交的手機,收繳後統一由學生處或班主任保管三個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後才能返還,並做好違紀記載。

  第三條:學生處、學生會及其他管理人員要不定時、不定點的經常性對校園內所有區域進行巡查,一經發現手機、充電器、遊戲機、平板電腦、膝上型電腦(玩遊戲)等一律收繳。

  第四條:對於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教育批評。但手機必須上繳否則通知家長或勸退。

  第五條:學生上交或收繳的手機由學生處造冊登記、貼好標籤妥善保管好。如有人為損壞或丟失將由相關管理人員負責。

  第六條:學生手機由於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的管理。

  第八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絡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第九條:學生在任何考試中,都不允許將手機帶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是否開機,均認定為作弊,並一律收繳。

  第十條:班主任必須加強對本班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加強對手機的管理力度。否則記入班級管理考核。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6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簡訊;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遊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准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7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的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讓學生在校專心學習,避免學生帶手機進校園對學校管理和學生髮展帶來不利影響,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學校公佈班主任電話號碼及任課教師電話號碼,家長與學生聯絡時,打班主任或任課教師電話。學生在學校期間學生一律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刻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簡訊息;

  3.玩手機(如看影片、聽音樂、看電子書籍、交友、遊戲等)。

  第一次違反規定者可由家長領回手機,再次告知家長學校的相關管理規定,同時對學生進行警戒;第二次由家長領回手機,並將學生帶回家中停課反思,視其情節輕重,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

  二、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並對學生進行相應紀律處分。

  三、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等不健康網頁、內容的,立即收繳手機,並對學生進行相應紀律處分,若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學校不允許學生帶手機入校,若學生私自夾帶入校,出現手機丟失情況,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後交到政教科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五、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借用者與手機所有者一併處理。

  強調說明:

  1.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進入課堂。

  2.班主任、任課老師、學校值班老師,若發現學生在校期間攜帶、使用手機,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科,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規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執行。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8

  針對我校學生中攜帶手機者日益增加,並且學生不能正確使用手機,嚴重干擾了學校的教學秩序和宿舍秩序的現象,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根據《中學生守則》規定,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一)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建議家長給學生配置功能機(只能接打電話和收發簡訊)。

  (二)如將智慧機帶入學校者應於週日晚修上交班主任。

  (三)班主任統一將手機存放在高一年段長辦公室的保險箱中,週五下午放學後統一發放。

  (四)在校一律不能使用智慧機,發現上交德育處。

  二、功能機使用規定:

  (一)上課(包括體育課、自習課)、晚自修、考試期間學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上交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簡訊息;

  (二)用手機編輯虛假資訊、散播不道德的言論、損害他人名譽,視違法行為,立即上交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上交手機;用手機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上交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禁止寄宿生在22:15——6:30期間在宿舍使用手機。生管或生指老師發現後可將手機存放在宿舍手機保管室內。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上交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上交,然後交到德育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說明:

  凡被上交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9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18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錶以及手機附屬裝置(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裝置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裝置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裝置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並詳細登記,並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絡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絡,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並在放假時聯絡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並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後,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並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併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裝置,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於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絡,家校共育,幫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10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 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以下相關手續,並遵守學校手機的管理規定。學生臨時使用手機時到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立即交班主任儲存,不允許帶離班主任辦公室。

  1)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家長親自到校交年級。

  2)家長和學生承諾遵守學校手機管理的各項規定。

  3)年級開會研究,確有需要的方可帶入校園,並報德育處備案。

  4)手機帶入校園後應將手機交班主任統一保管。

  3、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私自攜帶手機或經年級批准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但違規使用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

  4、全校教幹、班主任、教師、宿舍管理員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年級部,填寫扣留單。年級部按規定對學生和手機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經年級批准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且在班主任辦公室臨時使用除外)。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並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一個月,一個月以後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年級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五個月後由家長領回手機(畢業生離校不足五個月的,畢業離校時領回),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違規行為和處分結果如實記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手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並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 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在教學樓東西兩側茶水房、學生公寓一樓茶水房安裝插卡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年級主任室、任課教師辦公室及學生公寓值班室都可為學生免費提供通話服務。

  2、德育處、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年級、班級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四、 附則

  1、本規定由德育處制定,年級部實施,團委組織學生生檢查,解釋權屬學校德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由教師或學生會檢查發現違規使用手機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計入當月班級量化總分。

  3、本規定自20XX年X月X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11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部分手機網路傳播不良和低俗資訊,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並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後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後關閉手機。

  6、僅限於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資訊、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絡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絡。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幹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抽查學生手機狀態,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並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並經批准後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12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後,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簡訊息;玩手機(如看影片、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遊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並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後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後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並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並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並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絡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13

  為了提升學生通訊禮儀和人文素養,維護校園安全安寧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學生在校正確使用手機(行動電話),依據教育部門相關規定和本校實際情況,特此制定本管理規定。

  1、學校不鼓勵學生在校使用手機,若有學生攜帶手機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規定。

  2、每位學生自覺保管自己財物,如有手機遺失,須自行負責,學校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

  3、學生在校使用手機,需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運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這時間段內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學後至晚上就寢預備鈴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隊打早餐、打中餐時、星期天的晚自習及晚寢睡覺時間不能使用。

  4、學生在校內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攜帶手機,即手機不能外露於校服、班服、便服、揹包等。

  5、學生在校內給手機充電時,必須在自己宿舍內並用自己所購買的電卡充電,在學校規定的可使用手機的時間段充電,中午放學後或晚上睡覺時只能用座充充電,充電時應該做到有人看管充電器物,以防手機丟失並注意用電安全。

  6、上課(含室外課、實習課)、自習課、午休、晚寢及各項集會一律關機,嚴禁接、撥(含遊戲軟體、簡迅、上網等);上述以外時間可開機,將手機調整成震動,且使用時音量儘量放輕,不可影響他人。

  7、考試期間應遵守考場規範,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8、撥打或接聽電話時,不要邊走邊講,未經允許不能在辦公場所使用,在公共場所使用手機(行動電話)時,不能大聲喧譁與口出穢言,並注意使用電話禮儀。

  9、嚴禁使用手機(行動電話)做為聚眾滋事之聯絡工具。

  10、全體教師均負有教育學生正確使用手機的責任,如發現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交由該班班主任或學生科處理,學期末放假之時方可領回手機,並視情況按《學生管理手冊》處理或處分。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14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髮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以下學生手機管理工作方案。

  一、有限帶入校園。

  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二、細化管理措施。

  1、學生手機帶入校園後,須立即交給班主任代為管理,放學後再領回。

  2、家長需要與學生聯絡時,可由班主任轉達或由學校辦公室轉達;學生需要與家長聯絡時,可借用班主任或老師的手機或使用學校辦公室辦公電話,學校將提供一切方便。

  3、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家長與學生共同完成的任務除外)。

  4、教導處要透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資訊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5、各班主任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15

  1、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錶以及手機附屬裝置(耳機、充電器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裝置等電子產品同於手機對待。

  2、在校期間家長需要聯絡學生可請值班人員、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幫助聯絡;學生需要聯絡家長的可透過學校年級部的辦公室電話、班主任(科任老師)的電話、校內電話亭電話、校門衛室電話、值班人員電話等方式聯絡。

  3、學生確有特殊情況的,只能攜帶非智慧機(老人機)或電話手錶,且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向學校提出申請與保證,由學校審批。申請程式: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簽字申請——班主任審批——年級部審批——政教處審批。申請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和政教處各執一份。手機或電話手錶使用申請表向政教處領取。

  4、獲批准攜帶非智慧機的,入校後第一時間須將手機上交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歸還給班主任繼續保管,嚴禁帶入課堂。

  5、凡發現學生未經允許帶手機入校,學校將立即收繳,由班主任統一保管至學期結束,並及時與家長聯絡溝通。

  6、對違規攜帶手機入校的學生,學校將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併同等處理。一旦給予處分,取消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等。

  7、在教師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出現學生不給予配合的情況,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8、學校藝術節、社團、運動會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人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9、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等電子產品,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等問題,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其它未列出的違規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的情況,參照本規定由學校酌情處理。

  11、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及該班班主任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16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資訊,有的沉迷簡訊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衝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在學校安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與遊戲,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印發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並提醒該生如再次重犯將取消參評“三好學生”“獎學金”等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手機保管協議。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4、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根據情節將進行記大過、留校察看或勸其退學等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並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和各類違規電器,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的通訊。家長需要聯絡學生的可以打電話給班主任,或學生找班主任借電話打給家長。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寫明情況,進校後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17

  隨著人們物質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現代通訊事業的發展,手機已經成為人們廣泛使用的通訊工具。但有一部分學生存在盲目和過度使用手機的現象,不僅影響了自己的生活和學習,而且嚴重影響和破壞了學校教學秩序和學生生活秩序。為建立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引導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促進同學們身心健康發展,現對我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範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開展專題教育活動。要組織教師、學生認真學習領會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學校要透過線上家長會、主題班會等形式及時、準確向學生和家長傳達有關要求,講清楚學校、家長和學生“怎麼做”,取得家長的理解與支援,統一思想認識,增強育人合力。

  2.手機有限帶入校園。各班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3.細化管理措施。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學生可透過校內公共電話、班主任溝通熱線聯絡家長。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1)加強教育引導。透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資訊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溝通。各班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3)學校教學區域,如教室、各功能室等上課場所,嚴禁學生攜帶手機。

  手機一旦被沒收,機卡不分離,也就是不能要求取回手機SIM卡或儲存卡。第一次被沒收,手機由班主任保管一星期,學生按要求填好學生申請領回手機登記表,扣學生德育量化分5分和當天班級量化考核分3分。第二次被沒收,手機必須到第二學期開學第二週星期一才能領回手機,扣學生德育量化分10分和班級量化考核分5分。三次及以上違反手機管理規定,手機必須到第二學期開學第二週星期一才能領回手機(家長陪同),扣學生德育量化分15分和當天班級考核分10分,還將視情節態度給予學生相應校紀處分,並記入學籍檔案。

  手機已經嚴重影響學生學習,為了學生能更加專注學習,特地作出此規定,希望教師、學生、家長、監護人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共同管理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18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寧市教育局普教通知【2021】197號《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五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原則上,學生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園。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學校的,要經過以下程式:

  (1)須經學生家長同意;

  (2)學生書面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包括承諾說明);

  (3)班主任同意並簽名;

  (4)得到政教處領導批准,方可帶入校園。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政教處各儲存一份。學生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子女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協同學校形成育人合力。

  3、獲得學校批准帶手機進校園的同學,走讀生應將手機交班主任老師統一保管,內宿生應將手機交由舍務組老師統一保管,一律禁止帶入課堂。

  4、課堂上(含夜自修)學生一律不準使用手機。發現學生在課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機的,全體教師均有義務和權利制止,並當場收繳,課後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報政教處處理。

  5、考試期間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作為作弊處理。

  6、獲得批准帶手機進校園的學生(含內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手機管理制度,違者,取消該生(含內宿生)帶手機進校園資格。

  7、若學生沒有透過辦理申請手機進校園手續,而私自帶手機進校園並使用手機,是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學校每位在場的領導或老師應該立即收繳該生的手機,並將手機等轉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年級組長,再報政教處處理。

  8、獲得批准帶手機進校園的個別內宿生,在校生活時間要儘量少用手機,保證做到不會影響自己和他人休息;違者,從嚴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該內宿生的內宿資格。

  9、本制度傳送到所有師生及學生家長,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從20XX年X月X日起執行。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19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並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資訊。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資訊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並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集會、晚間就寢後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簡訊、玩遊戲、上網。如有違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並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資訊,自覺抵制不良資訊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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