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精選19篇)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精選19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精選1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1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時常檢查、指導、評估學校各處、室、委、班級安全工作落實開展的工作質量。

  2、明確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校長和副校長;學校和各部門、各班;各部門和各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方面落實到相關部門,每個部門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分解到相關人員,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各處、室、委、班級結合工作實際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各類人員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職責明確,工作具體。形成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職責附後)

  3、堅持教育為主。加強師生國防、法治、交通、樓道安全、飲食衛生、生活常識、疾病預防、安全預防、消防教育;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學生“守則”、“規範”教育,增強師生的國防意識,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識,使師生學法、知法、懂法,做遵紀守法公民,做合格小學生,杜絕違法、違紀和各類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建立學校、家庭和社會三結合安全教育網。學校積極主動聯絡學生家長,時常召開家長會,和學生家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合同書”,引導家長對安全工作的重視。學校加強同公安、司法、衛生防疫、電業、交通等部門的聯絡,以解決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難和出現的問題。加強安全防範工作,加大安全工作問題處理的力度。

  5、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各部門和各有關分管人員必須按制度要求,按時認真履行安全檢查職責,及時處理存在問題;學校對全校安全工作,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檢查結果通報全校,並納入年終考核和崗位責任制、質量責任制考核。

  6、建立集會、社會實踐活動報批制度。任何個人和組織不能隨意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活動。學校組織師生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各班、各部門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准,否則不能進行。

  7、嚴格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事故和安全隱患知情人要及時向學校校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對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瞭解情況後,在2小時內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及時採取正確方法處理。對遲報、誤報或隱情不報,要從嚴追究當事人責任。

  8、安全工作實行獎懲制度。每學期在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分管安全工作沒有出現不安全事故者中,將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先進個人,並進行表彰獎勵,作為評優樹模、晉級的重要依據。對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凡工作不力,管理失誤,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人年度不得評優樹模,並視其情節追究經濟責任或給黨紀政紀處分。

  9、建立事故通報、上報制度。凡在師生中產生有負面影響的一般事故,學校及時調查,明確責任,內部通報處理。凡因瀆職,官僚主義,管理不善,發生重大不安全故事,學校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執法機關,決不遷就、袒護當事人,並積極協助調查處理。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2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3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是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現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治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現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安檢股。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擋土牆、池塘、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安全又可靠。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4

  為了規範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經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學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管理。

  2、學校定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防範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在每層樓梯口處標明“上下樓梯,請勿擁擠的警示。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牆基看下陷風化,查牆體看傾斜裂縫,查屋頂木樑看斷裂蟲蛀,查圍牆看雨淋風颳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後水衝,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4、學校管電人員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報告和維修,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安全隱患,以防事故發生。

  5、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範工作,學校和班主任、教師、家長、學生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並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6、對學校的安全責任區劃分實行上牆警示,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誌。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整檔工作,一併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5

  學校師生飲水安全是學校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必要保障,對教師的健康、學生的成長具有現實意義。為此,特訂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飲水衛生工作,具體負責後勤的教師應加強對飲水安全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二、存水室要講好衛生,桶擺放整齊,水的存放時間不能超過15日。

  三、每學期要對飲水機進行清洗和檢修,搞好飲水機的衛生,確保飲水安全。

  四、班級要加強對飲水機的保護,要有專人負責,如有損壞及時送交管理員檢修,是人為損壞的,損壞者要包賠損失,並扣班級考核1——3分。

  五、要建立索證制度,每一期送水都要索要飲水質量合格證。

  六、要建立飲水機檢修記錄,要詳細記錄飲水機檢修記錄。

  七、學校要加大對飲水管理員的監督與管理,管理員每年要進行體檢。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6

  1、小店是為學校師生員工服務的生活配套設施,小店經營人員應本著服務教育的思想,安全地、衛生地做好小店的經營工作,為師生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教育生活環境。

  2、小店內進銷的各類食品、飲料,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衛生健康標準,必須能提供生產廠家的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報告單。對一些短期存放的食品,必須有醒目的生產日期和過期日期的標記。嚴禁進銷無證、無商標、變質發黴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飲料。

  3、食品飲料的存放應當符合食品儲存規範,需冷藏冷凍的食品必須配備冷藏、冷凍裝置,並記載保質期的到期時間,凡過期、變質、黴變、生蟲、腐爛的食品堅決清倉作垃圾處理。

  4、店內環境應當通風、乾燥。小店營業人員必須保持店內環境的清潔衛生。小店營業員穿戴必須衛生、清潔。出售食品時應洗淨雙手,出售未包裝食品必須用專用夾具操作,用衛生紙張包墊,決不能直接用手拿取。

  5、小店營業人員應做好小店周圍的環境整治工作,對售出食品、飲料的包裝物應給予回收,對丟棄在地面上的廢包裝袋、果殼等應予以及時清理,確保校園環境的整潔。

  6、小店的營業時間只限在早晨上課前、午飯後、放學後、晚自修後。在上課期間,小店人員不得到教室、辦公室、宿舍區推銷商品,更不得推著車輛在校園內叫賣。

  7、小店應採取有效的滅蠅、滅蚊、滅蟑、滅鼠措施,定期進行殺滅活動,確保小店食品不受四害侵染。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組檢查落實,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別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鐵路交通規則,橫行車行道要走斑馬線,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不準在馬路上或鐵道線上追逐玩耍,不準穿越車行道和護欄,不準爬車、追車、攔車或拋物擊車。

  3、不滿12週歲不準騎腳踏車上學。

  二、水、火、電安全教育

  1、無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學生玩煙花、爆竹、火柴、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隨便按動學校或公共場所的電線、開關、插座。

  4、郊遊時不準攜帶火種。

  5、學校後勤部門定期檢查、維修、形成制度。

  三、課間活動教育

  1、禁止學生在校園及走廊上追逐打鬧。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為。

  3、上、下樓梯靠右走、嚴禁攀越扶手、護欄。

  4、到功能室上課、下課均排好隊。

  5、低年級小學生沒有老師帶領時不能到跑道邊的沙地、單槓、雙槓及有危險性的地方活動。

  四、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教育

  1、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的指揮,按規定完成體育動作或活動課內容。

  2、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衣服要寬鬆,不準佩帶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屬品、要穿運動服。

  3、體育、活動課教師上課前要檢查設施場地是否安全,教師要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

  五、勞動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但不要讓體弱多病的學生參加過重的體力勞動。

  2、不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溼手、溼布觸控、擦拭電器、開關、電線。

  3、勞動時應小心細緻、搬放物品時應抬穩放牢。

  4、在擦拭門、窗、風扇、光管時要注意安全。

  5、要讓學生注意絕對不能從高空拋物。

  6、勞技課、教師應在上專業課前講述與有關專業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7、勞技課場所有規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動教育

  1、組織學生集體參加校外活動,一定要按程式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到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活動時,學生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要私自離隊或到沒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動。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8

  一、小學門崗制度

  1.門崗工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命令,盡職盡責,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值班,按學校規定時間上鎖、落鎖,確保學校公私財產免受損失。

  3.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登記,堅決執行進出人員檢查登記制度。

  4.發現陌生人要進校,需問明情況,讓其登記,方可放行。對於行跡可疑者要阻止進入,及時報告,把不安全隱患拒之校門之外。

  5.不到放學時間,不得讓學生出校門,確實有事者,須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師批准的請假條方可放行。

  6.值班期間,工作人員不得脫崗,接待客人要熱情大方、文明禮貌,自覺維護學校榮譽。

  7.維持校門秩序,保證門口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8.控制進出校園車輛和人員,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禮貌待人。

  9.值班人員遇到違紀事件,及時處理;遇到突發事件,果斷處理,及時報值日領導及時妥善處理。

  10.值班人員因事、因病等請假,需書面請假說明情況,報學校批准,並按學校請銷假制度執行。

  11.堅持報告制度,對重大事情要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12.嚴格檢查出校門的公物與物品,無許可證明,不得放行。

  13.為了全校師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時期,外來人員進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

  二、小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學、放學途中,不得玩耍或進行危險性活動,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透過”原則過公路。

  2.學生上學不論路途遠近,一律不準騎腳踏車。

  3.在教師未上班的時間內,學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學生在校期間,嚴禁走出校門。

  5.校園內應文明行走:課間不追逐打鬧,爬高上低,在教學樓裡活動時,主動讓行,不攀樓梯、走廊欄杆和窗臺;上下樓時一律靠右行走,應慢行,不擁擠。

  6.校園內嚴禁玩耍棍棒、磚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險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學生身上不得帶有諸如火柴、打火機之類的火種,禁止玩火,防止發生火災。

  8.學生不得觸控或靠近校內電線、電器等,學校應在這些地方做好標記,提醒學生,預防觸電。

  9.學生上操及體育課、課外活動時,都應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進行。下課時不哄散。

  10.學生放學後應及時回家,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門。

  11.在學校內發生事故,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主動做好繕後工作;對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法規、法律明確責任,嚴肅處理。

  12.學校、教師要經常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警鐘常鳴,防患於未然。

  三、學生保護制度

  1.學校要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視。

  2.學校應該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不得隨意開除學生。

  3.尊重學生人格,不得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4.安排未成年人參加聚會、文化娛樂、體育活動、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要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

  5.不適易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6.學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教育階段,應根據自身的年齡、認識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危險。

  7.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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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學生在校內進行活動前,教師要事先檢查活動場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並在危險處設立明顯標誌,教育學生對活動現場一些電閘、開關、按鈕等,不隨意觸控、撥弄,以免發生危險。

  2、活動中和活動結束前,學生要在教師視線範圍內有序活動,防止學生碰撞、擁擠、踩踏。

  3、大型室內活動開啟消防通道,注意通風透氣。

  4、活動結束安放好活動器具,關好水、電、門窗。

  5、師生遠足外出活動要考慮天氣,學生承受能力。

  6、師生外出需用車輛時,租用交通部門認可的合格車輛和駕乘人員,按車輛額定人數乘車。

  7、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要保證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動紀律,聽從老師或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行動,不各行其是。

  8、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要認真聽取有關活動的注意事項,什麼是必須做的,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允許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詢問、瞭解清楚。

  9、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隨意四處走動、遊覽、防止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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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並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並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四、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冬(夏)令營和春(秋)遊等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准後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五、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士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七、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汙染的情況,採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範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給學生。

  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專群結合,人員防範和技術防範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

  十、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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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堅持落實好校長、教師的帶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學生上學、放學、做操、參加集體會等常規活動的關鍵部位、重要環節,安排專人疏導,保護、管理學生,明確疏散路線,健全緊急情況下疏散、拯救預案。

  二、在校內外教育教學活動、生活場所的安全通道、樓梯間、疏散路線上等安全瓶頸地帶,嚴厲禁止學生擁擠、跑、竄、追逐等做其它有礙安全的行為。

  三、學校舉行或參加上級組織的運動會、文藝匯演等活動,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領導和負責教師班主任必須帶隊、跟班確保學生安全。

  四、學校日常的實踐類教學和竟技類教學活動,必須做到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預防,確保學生不受傷害。

  五、認真做好季節性重點環節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定期舉行安全教育報告會、安全知識競賽、發致家長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發季節,配合大營鎮衛生院做好預防工作,冬季嚴禁學生在上、放學路上、校園內玩火,夜間房間放煤火取暖。夏季嚴禁學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強行過河及危險地段。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過程中,學生必須聽從教師教導和指揮,按教師規範要求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技能訓練。師生共同有相應避免和消除危險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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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擋土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13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並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資訊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裝置、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並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透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裝置。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裝置,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准,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14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範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並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裝置和燈具的安全效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乾粉滅火器一部,並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餘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15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並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裝置,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裝置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八、嚴格執行管理辦法,化學實驗房要有專人負責。

  九、每日下午靜校以後,由專人負責公共教學場所的安全檢查,並及時鎖閉門窗,第二日根據教學需要開啟大門。

  十、任何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和本規定所造成事故,學校有權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違規者按價賠償。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16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裝置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裝置、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裝置,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17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腳踏車。腳踏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腳踏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透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控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 。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18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

  二、設立“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學校安全工作要抓住兩條主線:一是由校長負責學校設施及物資裝置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師充分利用思品課、活動課、社會課、班隊會及時組織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

  四、實行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為教職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五、加強同公安機關的聯絡,共同維護學校治安秩序,確保教育教學環境的安定。

  六、嚴格執行學生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班級組織學生進行校外活動須經校長親自審批,學校組織校外活動必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且外出活動必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由大隊部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七、學校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教育意義或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八、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實行課堂安全責任制,學生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課教師全權負責,重點加強體育教學安全管理。

  九、加強資訊進入學校渠道的安全管理,嚴把圖書資料、音像製品、網路媒介的資訊質量關,防止反動、暴力等不健康的東西進入學校。

  十、教職工要依法施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十一、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延長教學時間。放學後不得隨意留學生。

  十二、加強對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十三、班主任除負責對本班學生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節假日、休息日前和學期初要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並在事故處理結束後,迅速妥當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

  小學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制度19

  (一)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二)嚴防學生髮生群毆事件,如事件發生,任何教師發現都必須制止,並電話通知學校政教處或值日領導。所有在場教職工要將鬥毆學生分開。

  (三)禁止在校園教學區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範考核成績扣分。值周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述違規現象。

  (四)凡是學生在校時間,學校要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五)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在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六)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七)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地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八)學校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每學期期初、期末都必須就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自查和複查。

  (九)學校建立周安全總結制度,值日教師對上一週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週安全工作進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臺賬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學校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搞好學校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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