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1
第一章總則
火災始終時時刻刻對賓館(客棧)構成巨大的威脅.目前,國內外酒店對消防工作越來越重視。我們賓館(客棧)投入了大量的資金,購買了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這對賓館(客棧)消防工作起到廠積極的作用.但是賓館(客棧)的消防工作應以預防為主,為了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根據酒店的現實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消防機構
第一節消防領導組的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
第二節三級防火責任人的確定
設三級防火組織,任命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第三章職責
第—節消防領導組職責
l、認真執行消防法規,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認真組織制定消防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7、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火災事故。
第二節義務消防隊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傳工作。
2、不斷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熟悉本單位各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的效能及操作方法。
4、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
5、積極參加搶救和撲滅火火或疏散人員,保護現場。
6、在有關領導的授權下,積極追查火火發生原因。
第三節各部門經理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根據本部門具體性質,制定具體的崗位防火規定。
4、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責任制。
5、當火災發生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6、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追查火災事故原因,對肇事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節安全部經理職責
l、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搞好本部門的人員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級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組織好防火救災教育及防火安全檢查,建立防火檔案和制定滅火作戰計劃,確定重點,制定措施。監督落實隱整改工作。
5、加強防火工作日標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密切協作,認真追查火災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9、監督各部門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節消防主管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工作。
2、制定佈置消防工作的計劃安排,督導下屬工作。
3、定期召開消防例會,傳達貫徹安全部的決定和指令。
4、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檢查消防器材、裝置的管理下作。
5、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義務消防組織,對本部門義務消防員,應該排好班次,保證每個班次都有義務消防員在崗。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本部門處理意見。
8、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
第六節消防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裝置操作規程。
2、對機器裝置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發現火警後能及時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4、嚴格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認真完成上級級領導指派的臨時任務。
5、認真檢查裝置,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做好交接班記錄。
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2
第一條 賓館防火安全管理實行所長全面負責制度及職工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二條 客房內的所有裝飾材料應採用阻燃性材料。
第三條 賓館區域內禁止動用明火,如因需要必須動用時,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動用。對固定火點如燒水爐等,應設專人負責,保證安全使用。
第四條 禁止隨地亂扔菸頭,會客室、接待大廳和客房內應備有菸灰缸,提示吸菸人員應將火柴桿,菸蒂放進菸灰缸內。提示住宿旅客不得臥床吸菸。
第五條 電氣線路、裝置應符合有關電氣安全規定。並經常檢查維修,保持完好,不準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和隨意增設耗電裝置,客房除設定電器外,不準使用電熱器具、辦公用電器裝置及生活用電器器具,如客人必須使用時,應經所在單位保衛科批准,正式安裝使用。
第六條 電氣線路、裝置要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日常使用的電氣裝置、燈具用後要及時關閉。
第七條 賓館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客人攜帶的應由本所設專門房間代為管理,退宿後取回。
第八條 要按有關規定設定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並指定人員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好用有效,客房應張貼疏散引導圖,火災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標誌要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
第九條 營業期間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巡查,並做好記錄。
第十條 管理人員與服務人員要經過專業培訓,每個人都應達到"三懂、三會",發生火災事故時能及時疏散旅客,撲救初起火災。
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四條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瞭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瞭解建築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佈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賓客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第八條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裝置、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裝置、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賓客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範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裝置、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裝置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總檯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資訊。
2.對機器裝置的各種顯示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裝置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裝置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後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後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准後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後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第十三條電器裝置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後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裝置,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裝置增設、更換須經安全主管檢查後方可使用。
3.電器裝置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裝置和線路要定期檢修,並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櫃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乾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菸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後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採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並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賓客,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賓客使用完浴霸後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賓客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菸、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十五條餐廳防火制度:
1.在各種宴會、酒會和正常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菸防火。未熄滅的.菸頭、菸灰、火柴棒掉在菸缸外,在撤收檯布時必須拿到後臺,將贓物抖淨,以免因捲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菸缸裡的菸灰用水浸溼後,再倒進垃圾筒內。
2.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出事時使用。
3.領班要對各種電器裝置經常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第十六條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並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2.廚房內各種電器裝置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廚房增設電器,須經安全主管同意並備案。
3.廚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宜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並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後滅火。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三個月清除一次,以免引起火情。
第十七條庫房防火制度:
1.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裝置。
2.倉庫照明應使用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
3.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後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頂距:貨垛距頂50釐米。燈距:貨物距燈50釐米。牆距:貨垛距牆50釐米至80釐米。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釐米。垛距:垛與垛之間100釐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於1.5米)。
4.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範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5.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6.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並關好門窗。
第十八條賓館員工吸菸必須遵守賓館有關規定。賓館內所有公共場所應設定專供賓客使用的菸灰缸,發現有丟落在地上的菸頭和火柴棒要及時清理,以免留下火種。
第十九條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放煙花爆竹應經過消防主管同意,同時要在院內燃放並有專人負責。
第二十條賓館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效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採取滅火行動,並按上級指令疏散賓客,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賓客的財產安全。
第五章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賓館消防設施、裝置、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裝置、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二十四條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條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負責。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絡更換。
第六章消防宣傳與培訓
第二十六條消防宣傳與培訓工作由消防主管負責,同時要制定計劃,組織落實。
第二十七條宣傳與培訓的主要規定如下:
1.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2.充分利用牆報、圖片等形式,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
3.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各部門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第七章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消防領導小組是賓館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訊號後,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說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賓館經理。
第三十條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分配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三十一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賓客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餐廳等人員較多場所,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儘快將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賓客情況,認真清點旅賓客數並致歉安慰好賓客。
5.員工集結後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
7.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後疏散與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後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先疏散。
第三十二條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著火層防火分割槽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5.及時彙報火情。
第三十三條一旦發生火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1.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賓館。
2.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樓。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公司安全生產部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範疇並進行嚴格考核。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報公司安全生產部稽核批准後實。
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4
一、 客房、公寓、寫字間
客房、公寓、寫字間是現代賓館、飯店的主要部分,它包括臥室、衛生間、辦公室、小型廚房、客房、樓層服務間、小型庫房等。
1.客房、公寓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是菸頭、火柴梗引燃可燃物或電熱器具烤著可燃物。發生火災的時間一般在夜間和節假日,尤以旅客酒後臥床吸菸,引燃被褥及其他棉織品等發生的事故最為常見。所以,客房內所有裝飾、裝修材料均應符合《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採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窗簾一類的絲、毛、麻、棉織品應經過防火處理,客房內除了固有電器和允許旅客使用的電吹風、電動剃鬚刀等日常生活的小型電器外,禁止使用其他電器裝置,尤其是電熱裝置。
2.對旅客及來訪人員應明文規定: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凡攜帶進入賓館者,要立即交服務員專門儲存,妥善保管。
3.客房內應配有禁止臥床吸菸的標誌、應急疏散指示圖、賓館客人須知及賓館、飯店內的消防安全指南。服務員在整理房間時要仔細檢查,對菸灰缸內未熄滅的菸蒂不得倒入垃圾袋;平時應不斷巡邏檢視,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採取措施。
二、餐廳、廚房
餐廳是賓館、飯店人員最集中的場所,包括大小宴會廳、中西餐廳、咖啡廳、酒吧等。這些場所內部可燃裝修多,可燃物數量很大,並連通失火率較高的廚房。有的餐廳,為了增加地方風味,臨時使用明火較多,如點蠟燭增加氣氛,菜餚加熱使用爐火等,這方面已多次發生事故。
廚房內設有冷凍機、廚房裝置、烤箱等,由於霧氣、水氣較大,油煙積存較多,電器裝置容易受潮和導致絕緣層老化,造成漏電或短路起火;廚房用火較多,油鍋起火是十分常見的。因此,餐廳和廚房應採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主要是:
(一)留出足夠的安全通道,保證人員安全疏散
餐廳應根據設計用餐的人數擺放餐桌,留出足夠的通道。通道及出入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二)加強用火、用電、用氣管理
建立健全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到每個員工的工作崗位。如餐廳內需要點蠟燭增加氣氛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不燃材料製作的基座內,並不得靠近可燃物。供應火鍋、燒烤風味餐廳,必須加強對爐火的看管,使用酒精爐時,嚴禁在火焰未熄滅前新增酒精,酒精爐應使用固體酒精燃料。餐廳內應在多處放置菸缸、痰盂,以方便賓客扔放煙頭和火柴梗。
對廚房內燃氣燃油管道、法蘭接頭、儀表、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洩漏;發現燃氣燃油洩漏,首先要關閉閥門,及時通風,並嚴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燃氣庫房不得存放或堆放餐具等其他物品。樓層廚房不應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煤氣、天然氣管道應從室外單獨引入,不得穿過客房或其他公共區域。
廚房內使用廚房機械裝置,不得超負荷用電,並防止電器裝置和線路受潮。油炸食品時,要採取措施,防止食油溢位著火。工作結束後,操作人員應及時關閉廚房的所有燃氣燃油閥門,切斷氣源、火源和電源後方能離開。廚房內抽菸罩應及時擦洗,煙道每半年應清洗一次。廚房內除配置常用的滅火器外,還應配置石棉毯,以便撲滅油鍋起火的火災。
三、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賓館飯店應當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賓館飯店應當設定(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確相關方責任。實行承包、租賃或委託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築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築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應當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並對共用的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確定責任人,實行統一管理。
三、組織防火檢查。賓館飯店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四)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五)用火、用電、用氣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八)廚房煙道、洗衣房排風道定期清洗情況;
(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情況,客房是否按照要求配備防煙面罩和應急手電筒;
(十)按委託合同規定,技術服務機構每月進行維護保養情況;
(十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四、開展防火巡查。賓館飯店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並明確巡查人員、部位。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2小時一次。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及設有值班的廚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鍋爐房、配電房、發電機房等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小型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5
一、安裝和維修電器裝置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裝置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稽核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範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八、客房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裝置,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九、賓館屬公共場所,嚴禁吸菸。
十、合理開關照明燈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