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人員費用報銷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銷售人員費用報銷管理制度

  銷售人員費用報銷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銷售人員費用報銷管理制度(通用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銷售人員費用報銷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公司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統一出差費用報銷標準,參照國家相關法規和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及下屬各公司、各分公司及分支機構和派出機構。

  第二章出差規定

  第三條員工因工作需要,按領導指派到異地工作發生差旅費和生活補助費,執行本規定。財務部是本規定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規定的監督實施。

  第四條員工出差必須事前填寫“出差派遣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行程、時段等,由部門經理、綜合管理經理簽字,經主管領導批示後方能借款出行。受遣出差的員工,出差時間超過三天的,還應經本公司總經理批准。出差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查,員工出差完畢後,應及時回公司報到,並填寫“出差派遣單”的情況欄目,憑員工所在部門(金稅公司還應由客戶中心)、行政部簽署認可意見,方可憑此表附其它票據到財務部據實報銷,衝抵借款。

  未填制“出差派遣單”的,財務中心一律不得給予報賬。

  第五條員工因公出差發生的車費據實報銷,其他費用實行包乾辦法,按以下標準報銷:

  1、普通員工,省內出差為60元/天;省外出差為80元/天。

  2、部門經理級別,在普通員工報銷基準上上浮20元/天。

  3、前往省會城市出差的,在上列標準基礎上上浮20元/天。

  3、特殊指派或特別批准的情況,由總經理在出差登記表上批示載明。

  4、前項所指省會城市不含深圳及北京、上海等計劃單列市。

  5、出國工作(含香港、澳門)不執行本規定。

  注:上述標準包括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公司在地區有辦事處並能解決住宿的,每人每天按20元補助。

  第六條員工出差允許乘坐的交通工具

  員工級別

  公司經理級別

  部門經理級別

  其他員工

  允許的交通工具

  飛機/汽車/火車(軟硬及以下)/輪船(二等艙及以下)

  飛機/汽車/火車(硬臥及以下)/輪船(三等艙及以下)

  飛機/汽車/火車(硬臥及以下)/輪船(三等艙及以下)

  備註:不夠級別的員工因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軟臥的,須事前獲得總經理批准;乘車4小時以下(不含4小時)的硬臥車票,臥鋪部分不予報銷。

  第七條異地工作但當天能返回單位的,只報銷往返車費,市內交通和伙食補助費按20元/天實行包乾。

  使用公司交通工具進行異地工作的,按每天補助10元誤餐費執行。

  第八條異地工作當日不能返回的,按出差天數計發包幹費,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第九條因公出差發生的城市交通費、餐飲費票據不作為財務報銷憑據。

  公司按日計發的包乾費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第十條司機出差發生的差旅費,除按上述標準執行外,每次出差旅程達到100公里以上的,按每公里給予5分錢的駕駛特別津貼。

  第十一條員工出差期間遇有節假日,出差後不予補休。

  第三章借款及報銷制度

  第十二條允許借款標準一覽表

  第十三條出差借款程式設計師工因私借款,每次不超過 1000元,並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一)員工因出差借款,持“出差審批單”在財務部領取並填寫“借款單”;

  (二) 經部門經理及公司主管副經理審批簽字;

  (三) 由財務部經理稽核簽字,超出標準的由總經理審批簽字;

  (四) 在財務部出納處借款。

  第十四條員工前次借款出差返回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履行報銷手續,並未向財務經理說明原因者,不得再行借款。

  第十五條業務借款包括:招待費、禮品費、備用金以及其他。

  第十六條業務借款的借用範圍。

  (一)招待費用原則上只借用給主管經理、銷售部銷售人員以及對外聯絡人員。

  (二)禮品費只借用給行政部。

  (三)備用金借用給銷售部銷售人員、採購人員及對外聯絡人員。

  第十七條業務借款程式

  (一)在財務部領取並填寫"借款單";

  (二)經部門經理審批簽字;

  (三)經總經理助理審批簽字;

  (四)財務部經理稽核;

  (五)在財務部出納處借款。

  第十八條因私借款的程式

  (一)在財務部領取並填寫"借款單",同時附上書面的借款申請;

  (二)經部門經理審批簽字,超過因私借款標準的經總經理助理審批簽字;

  (三)經財務部經理稽核;

  (四)在財務部出納處辦理借款。

  第十九條借款審批人責任

  (一)公司員工借款(差旅費、業務費和因私借款),無法償還並且扣除工資也無法償清的,審批人有連帶責任。

  (二)公司試用期員工借款,須由該員工的直接上級出具書面證明,方能按照相應的標準和程式辦理借款手續。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該員工的直接上級負有還款責任。

  第四章 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第二十條經營性費用,係指公司購買材料等所發生的費用。

  第二十一條經營性費用開支無標準的,根據實際需要憑單據核准報銷。

  第二十二條交通費

  (一)公司一般員工出差如遇特殊情況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需事前經主管經理書面同意,事後報總經理助理核准方可報銷;

  (二)異地的市內公共交通費(地鐵和公共汽車),憑票據核准報銷;

  (三)銷售部銷售人員每天可憑票據報銷40元的異地計程車費;

  (四)主管經理異地出差,市內交通費憑票據核准報銷;

  (五)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公司借用車輛者不得報銷交通費。

  第二十三條出差補貼的計算

  (一)出差補貼天數以住宿天數為基礎加異地至異地的路程時間計算;

  (二) 出差參加會議,會務費中含有食宿費的,不再給與補貼。

  第二十四條出差期間發生的其他雜費

  (一)其他雜費包括:存包裹費、電話費、貨物運輸費等。

  (二)出差期間發生的其他雜費,憑單據核准報銷。

  (三)異地電話費報銷中,如購買IC卡、IP卡,報銷完畢後應將卡交回行政部。

  (四)主管經理、銷售部銷售人員、客戶服務部員工出差的手機漫遊費,憑單據核准報銷。

  第二十五條業務招待費有關規定

  (一)除主管經理、銷售部銷售人員及其他接受特殊任務的員工之外,其他部門員工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原則上不予報銷。若確屬工作需要應提前報請主管經理同意,並事後經總經理助理稽核後方可報銷。

  (二)主管經理、銷售部銷售人員及其他接受特殊任務的員工需要開支業務招待費的,應填制“業務費用申請單”,載明業務招待的物件、聯絡方式、招待原因等,獲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款開支;特殊情況來不及按程式辦理的,應在事後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

  (三)業務招待費的報銷應及時辦理,費用發生一次報銷一次。未填制“業務費用申請單”的,財務中心不得給予報銷。

  第二十六條公司任何部門的禮品均由行政部統一購買。需派送禮品的情形,由具體派送人申領,經公司總經理批准。財務部、行政部應每月彙總派送禮品數量、金額,報總裁備查。

  第二十七條其他非經營性的各項費用規定:

  (一)公司電話費、電費、水費等,由行政外勤憑單據校準報銷。

  (二)核准報銷手機費的人員,每月可憑單據按核准額度報銷手機費。

  第二十八條費用報銷時間的規定

  (一)借款出差員工回公司後,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二)備用金、招待費的報銷,應在業務發生後五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三)因私借款約定還款日的,應按照還款計劃中的時間辦理還款手續。

  (四)報賬後仍有結欠或五個工作日內無故不辦理報銷/還款手續的員工,財務部門向其發出催促報帳通知書,被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仍未結清者,財務部有權在該員工的工資中從當月開始,根據具體情況按比例逐月扣回。

  第二十九條費用報銷程式

  (一)報銷人出具書面報銷明細、附派工單或費用開支申請單,連同全部發票貼上在一起,經部門經理審批簽字;

  (二)報銷人將經部門經理審批後的報銷明細交行政部稽核;

  (三)報銷人將經行政部稽核後的報銷明細交財務部經理;

  (四)財務部經理收報銷明細後,應認真核對,仔細計算,剔除不合乎財務制度的發票,並向報銷人說明原因;

  (五)財務經理將發票與報銷明細核對完畢後,對需報銷出差補貼的,再計算補貼等添寫在“報銷單”上,並在其上簽字;

  (六)總經理稽核後在“報銷單”上簽字;

  (七)財務經理通知報銷人到財務部完成報銷程式。

  第三十條補充說明:如借款、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按對應管理許可權向上遞延。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 分公司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辦法

  第三十三條各公司設立在地州的分公司,其發生的費用採用備用金制度,每月由公司給分公司保有一定的備用金,本地發生的費用在備用金中支取,然後月底到公司報賬核銷。

  第三十四條分公司員工的報銷程式

  由分公司經理或其制定的派工人員填制“派工單”;“派工單”應確定派工路線、派工內容和時限等;如員工出差過程中需增加派工內容和時限的,由分公司經理告知派工員補錄增加的內容;

  員工刷卡確認“派工單”並接受派工,並向分公司經理借支差旅費;員工在接受派工期間和派工結束後,其行程和工作情況由分公司經理、客戶服務中心、行政部分別進行檢查考核;

  員工出差完畢,填寫完成“派工單”的相應欄目,按分公司經理→客戶服務中心經理→行政部經理→財務中心經理的會籤流程,透過公司OA系統以郵件的形式完成會籤;

  財務中心根據會簽結果將發生的差旅費劃入分公司經理帳戶;

  分公司經理與被派工人員結算差旅費,並根據“派工單”由被派工人員填制“報帳單”,貼上相應的費用發票等,經分公司經理簽字認可後,由分公司經理月底帶到公司財務中心沖銷備用金。

  嚴禁分公司經理代分公司員工報賬。

  第三十四條嚴禁分公司坐支貨款,如發生坐收坐支的,一經查實,立即對分公司經理進行革職並追究責任。

  第三十五條分公司到總公司報賬核銷由分公司經理辦理;分公司經理報賬,安總公司員工報銷程式辦理。分公司經理的派工,由其直接上級或公司總經理填寫“派工單”。

  第三十五條分公司發生的業務費用,由分公司經理向公司總經理申請批准,報賬時應附經批准的業務開支申請單。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08月15日起生效執行,由財務中心、行政部負責解釋。

  銷售人員費用報銷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公司員工更好的開展工作,為公司有效節約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三、出差管理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申請表》,經部門主管同意後,報部門經理批准(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總結》並交由部門經理審查。

  四、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幹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生活補助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可選擇飛機。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3、市內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須向上級領導請求,經同意後方可乘坐計程車,報銷時須註明原因。

  4、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5、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檔案影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五、出差備用金管理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需要確定,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籤批。

  2、出差後三天內,須及時報銷沖帳。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帳,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後可適當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對於長期佔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六、報銷管理

  1、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其他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部門經理簽字後交由出納稽核。

  2、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複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貼上方法:

  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貼上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貼上,並在貼上處註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費用報銷單

  A、 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等(不含差旅費)。

  B、 貼上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說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註明情況。

  C、 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七、此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八、本制度解釋權歸中億孕嬰財務部。

  銷售人員費用報銷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了嚴格公司的費用報銷管理,規範費用報銷的程式及規定,加強費用開支控制,提高經濟效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部門及全體員工。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管理部

  負責管理辦法的制定,費用使用的`監督管理,對超費用標準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處罰。

  第四條 財務部

  負責費用報銷的審查、費用報銷、費用開支的分析、控制及管理。

  第五條 各部門

  負責本部門費用開支的管理和標準的控制,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及員工費用報銷的稽核。

  第六條 公司領導

  1、副總經理負責對分管部門費用開支的管理和標準的控制,負責分管部門及員工費用報銷的稽核。

  2、總經理負責公司費用報銷的審批。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

  第七條 出差申請

  1、員工因公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詳細註明出差事由、行程安排及費用預算、是否借支等;

  2、填好“出差申請單”後,報上級領導核准後轉管理部登記後方得出差。

  3、如遇緊急情況,由主管臨時派遣出差者,可先行出差,事後補填出差申請單,並呈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

  第八條 出差核准許可權:

  1、員工出差不超過3天的,由部門主管核准;

  2、員工出差時間3~7天的,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核准;

  3、員工出差天數超過7天的,由總經理批准;

  4、部長以上管理人員出差由總經理批准。

  第九條 借款

  1、員工出差需要預支差旅費的,可以辦理借款;

  2、出差人員借款,應填寫“借款申請單”;

  3、“借款申請單”與“出差申請單”一併報上級領導核准後,經財務部長簽字後,方予借支;

  4、前次借支未清者,不得再借款。

  銷售人員費用報銷管理制度4

  1.總則:

  為了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的資訊化運作優勢,提高資訊傳遞、處理效率,確保安全;節約公司的快遞成本,規範快遞物品 的收發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資料的丟失及浪費。

  2.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屬之

  3.定義:

  3.1 快遞物品:指員工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寄送檔案,資料, 配件,樣品以及其他貨品等。 (銷售儀器和銷售試劑的發貨除外)

  4. 組織與職責:

  4.1:值班門衛:負責公司郵件、零散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

  4.2:物流部: 負責公司郵件、快遞物品的寄發管理。

  4.3:各部門: 遞。

  4.4: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的快遞費進行管控。

  5.流程圖:

  (略)

  6 .執行說明:

  6.1 快遞的簽收與傳送 寄件人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寄件要求寄發快

  6.1.1 快遞的接收

  6.1.1.1 值班門衛收到檔案,資料,貨物等快遞物品時,要及 時通知轉交給相關部門人員。

  6.1.1.2 物品接收人要在《郵件快遞簽收登記表》上簽字接收, 以備查驗核對。

  6.1.1.3 除特殊情況外,如貨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電話通 知本人是否接受,同意的可指定委託人代為簽收。原則上各部門 人員應代收。 6.1.2 快遞的寄發

  6.1.2.1 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檔案,資料,貨物及其他物 品者必須到物流部填寫《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進行登記,經部 門負責人審批後交物流部, 由物流部聯絡快遞公司統一發送。 各 ( 需求部門於每日 16:30 前送至物流部)

  6.1.2.2 未經登記或需快遞物品無部門負責人審批的, 物流部可 拒接受理,對於不合格的件退回發件人。

  6.1.2.3 快遞公司的選擇: 選擇的原則是合理、 負責任、 低成本; 寄件人必須根據所寄物品的性質,合理、負責任的選擇價效比高 的快遞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郵寄處理的不選擇快 遞。

  6.1.2.4 各需求人員必須在《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上詳細註明 收件人姓名,地址,所寄物品名稱,以及快遞承運單位及快遞單 號,以備查驗核對,如資料登記不清或不完整者,物流部有權要 求當事人將資料完善,對於無故拒不按要求填寫,且物流要求無效者,物流部有權拒發該物品,並將情況報備部門負責人處理。

  6.1.2.5 填寫快遞單: 用正楷字清晰填寫收件方和寄件方詳細資 料(地址、收件人、聯絡電話、郵編等) 。

  7. 寄件相關規定:

  7.1.1 物件分類: A 類:緊急件;B 類:貴重件(如票據、證件、貴重配件或 物品等) 類:普通件(如資料、檔案、普通配件等) 類: ;C ;D 普通訊函、賀卡等。

  7.1.2 快遞公司選擇參照表 序 號 1 2 寄 件 類 選擇快遞公司 型 A B 發順豐快遞 發 EMS 或順豐快 遞 3 4 C D 發一般的快遞公司 郵政(發平信)

  (物流部將提供各快遞公司的優勢特點及價格,供參考選 擇)

  7.1.3 普通物品、公司樣本、普通資料類原則上均選一般的快遞 公司(非順豐快遞) ,若是特急件貴重配件或物品,方可選順豐 快遞等郵寄方式。

  7.1.4 嚴禁公費寄私人物品,一經發現按該單快遞費的 10 倍處 罰。

  7.1.5 為便於寄回公司物品損壞時的索賠,外派人員必須選擇有 資質能出具發票的快遞物流公司。

  7.1.6 寄回公司的物品,由寄件人直接付款,物流部自本通知發 出之日起將不再支付快遞公司到付付款, 公司任何人不得選擇到 付付款方式,否則造成的耽誤損失由經辦人承擔。

  7.1.7 如發生物流部提貨寄回公司物品(含退換、返修儀器及試 劑)產生的費用,動用到物流部備用金的,將歸各業務部門費用 核算。

  8.執行時間:

  凡以往發文與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為準《郵件快遞收發管理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銷售人員費用報銷管理制度5

  為規範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費用報銷業務流程,特制定本制度。以前制定的與本規定不相符合的條款一律廢止,以本規定為準。

  一、費用報銷票據要求

  1、費用報銷應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發票及行政事業單位收據。

  2、發票抬頭必須填寫公司全稱,即“xx有限公司”,不得多字、少字或錯字。若是定額髮票,票面上要求填寫單位名稱的也應填寫完整。

  3、發票日期與費用報銷日期應大體一致,一般不得跨年度報銷。

  4、發票內容應與真實的業務一致,不同型別的發票應按經濟業務的型別分項整理填寫在費用報銷單上。

  5、發票所開具貨物或者勞務名稱應與銷貨單位的經營範圍一致,且貨物或者勞務名稱一般應為具體商品名稱或者勞務,不能開具概括性的商品或者勞務名稱,如宣傳用品、辦公用品等。若具體的商品比較多,可以如上述開具,如宣傳用品、辦用品等。若具體的商品比較多,可以如上述開具,如“材料一批”、“辦公用品一批”,但應付“明細清單”,詳細羅列具體的商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並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並不得出現“衣服”、“皮包”、“手錶”、“禮品”等個人生活用品。

  6、發票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數量、單位、單價必須匹配。

  7、所取得的發票上的印章應為“財務專用章”和“發票專用章”,用票單位、收款單位、供應商單位三者應保持一致,並與相關附件的單位名稱相符。

  8、發票不得塗改或者在其表面亂寫亂畫,有實物需要驗收的應由驗收人在申購單上簽字確認。若需要其他備註的可以再其它單據上註明。

  9、除財務部門監製的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收據外,其他收據原則上不能作為報銷憑證。

  10、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票據,公司財務部有權退回當事人,並要求其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據。

  11、發票必須真實有效,不得虛開、代開的發票或有意取得假髮票、作廢發票及失效發票。

  二、憑證填寫及票據貼上要求

  1、各部門應根據經濟業務型別選擇使用公司財務部統一訂製的差旅費報銷單、費用報銷單、付款單、代墊費用單等。付款單一般在需要透過銀行轉賬支付的情況下使用。

  2、報銷單與付款單應一律用黑色或藍色鋼筆或者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填寫。

  3、報銷單或者付款單應按照專案填寫完整、清楚,不得塗改。報銷金額必須保持大小寫一致,填寫大寫金額時應在最高位的上一位封頂(符號為“”),其餘位置(包括角、分位)陸沒有數字必須填寫“零”。不能用“×”、“——”、“0”、“另”等符號表示。

  4、費用報銷所附票據(面積小於報銷單)應從右到左貼上在貼上單(白紙也可)上,不得直接貼上到費用報銷單上,不得以印製的未報廢報銷單據作為貼上單。

  自制貼上單大小與報銷單一致,上面不得載有保密資訊。票據四邊不能超過貼上單寬度,並且平鋪貼上,具備層次感,不得將大量票據重疊貼上。票據較多時可以多使用幾張貼上單,每張貼上單上單據數量要適度,並保持單據平整,厚度均勻。票據過大時應按費用報銷單大小摺疊好,個票據不得突出於貼上單和費用報銷單之外。

  5、寬度、長度不一致的票據儘量分開貼上,不同金額的票據分類貼上,便於核實。

  6、小型發票不得貼上在票據的左上角(左上角2釐米範圍內不得貼上有實質內容的票據),一方便裝訂後查閱。

  7、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公司財務部有權退回要求重新貼上或者填報,且不論是否透過相關審批流程。

  三、報銷費用時間規定

  1、一般性的費用報銷,原則上在業務發生後1個月內到公司財務報賬。

  2、原則上當月的費用應在當月報銷完畢,不得無故將費用延後。所有費用用在年度終了(12月31日)前報銷完畢,一般不得留待在第二個年度結算。凡是以前年度的費用在第二個季度報銷的,如無特殊原因公司財務部有權拒絕。

  四、費用報銷所需附件

  1、辦公費用

  (1)費用報銷單

  (2)正規普通發票

  (3)申購單

  (4)如果彙總開具辦公用品發票,必須附詳細清單

  (5)大額採購需要附採購合同,定點採購可簽訂期間合同,合同應交公司財務部備案

  (6)驗收單或入庫單

  2、通訊費

  (1)費用報銷單

  (2)通訊發票

  3、差旅費

  (1)差旅費報銷單

  (2)出差的交通發票、住宿發票、通訊費發票等

  (3)出差申請單

  4、車輛費用

  (1)費用報銷單

  (2)正規的油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保險費、車船稅等於車輛有關的發票。

  (3)車輛維修需維修申請單和車輛結算單。

  5、業務招待費

  (1)費用報銷單

  (2)正規的餐飲業或者服務業普通發票。娛樂行業發票不得作

  為業務招待費報銷

  (3)按月結算的需附消費清單(備案)

  6、其他費用報銷

  (1)費用報銷單

  (2)相關業務證明

  (3)與經濟業務吻合的正規票據

  上述費用報銷金額超過2萬元(含2萬元)以上的,一般應附相關合同等資料透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五、本規定自發行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銷售人員費用報銷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三、出差管理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後,報市場總監批准(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四、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幹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可選擇飛機。

  3、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計程車,但需在票據上註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檔案影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五、備用金管理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籤批。

  2、備用金借支後應及時沖帳,備用金佔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對於長期佔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六、報銷管理

  1、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後交由出納稽核。

  2、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複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貼上方法:

  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貼上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貼上,並在貼上處註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費用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等(不含差旅費)。

  b、貼上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說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註明情況。

  c、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銷售人員費用報銷管理制度7

  一、費用管理細則

  (一)差旅費、交通費

  1、出差申請與批准

  員工因公出差必須按要求填寫《出差申請單》(格式見附件2)和《借款單》,分別按要求註明出差目的、行程路線、預計時間、預借款額及預計還款日期,由部門經理和主管領導簽字批准後,分別轉交公司人資行政部及財務部作為員工出勤以及差旅費借款、報銷的依據。

  2、出差借款

  2.1 出差人員憑批准的《借款單》作為差旅費借款依據。

  2.2 財務對個人出差借款的執行原則為:前款不清,後款不借。即借款人若有前期未清的出差借款事項,待結清後才允許再次借款。

  2.3 個人借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度工資;新員工(處於見習期的員工)借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0元;如有特殊用途超支借款,須經總經理簽字特批。

  3、費用報銷

  3.1 銷時間:原則上每週一、週六報銷(特殊費用隨時報銷)。 市場人員因出差產生的相關費用要求一週一報。

  3.2 報銷標準:見附件1《差旅費報銷標準》

  3.3 票據的管理:

  3.3.1 出差人員憑取得的車票(含船票、機票)、住宿或會務發票、其他票據(不含保險費單據)報銷;取得的票據須為本次出差實際發生的,並且符合國家規定的正規發票。

  3.3.2 出差人員在報銷時,票據貼上要規範整齊,貼上順序為:車(船、飛機)票、住宿發票或會務票據、其他票據(不含保險費單據)並註明單據張數;車票有日期、起始地點的可直接貼上,無日期、起始地點的要註明。報銷時須後附經公司人資行政部標註具體返回時間的《出差申請單》,以便計算相應出差補助。

  3.3.3 公司駐外辦事處人員往返總部,參照出差人員的報銷規定外,需另在車票後註明往返是由。

  3.3.4 下列單據不準報銷:白條、收據、大小寫不符、字跡不清、時間不符的、不合法的單據、塗改的單據、未蓋章的發票等。

  3.3.5 出差人員住宿費標準按《差旅費報銷標準》規定執行,發生的住宿費在標準範圍內據實報銷,超標準部分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特批);如出差單據丟失,責任自負。

  3.3.6 購買車票、飛機票、船票發生的訂票費,憑合法有效票據據實報銷;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特批。

  3.3.7 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標準根據附件1《差旅費報銷標準》執行。特殊情況需要升格使用交通工具的,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後執行,否則一律按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最低費用標準報銷。

  4、出差補助:

  根據出差天數,按照《差旅費報銷標準》中的補助標準執行,超過部分原則上不予報銷。

  4.1 伙食補助:

  4.1.1 出差(市區以內不按出差計算)來回時間不超過8小時的,只報車票,不享受伙食補助,但可以按公司規定的午餐標準(10元/日)領取補助。

  4.1.2 出差人員外出參加各類會議(培訓)時,如會議(培訓)費中包含食宿費,則不再報銷住宿費及會議(培訓)期間的伙食補助。

  4.1.3 差人員出差期間如有招待,每招待一次扣減半天的伙食補助,招待費用與差旅費同時報銷。

  4.1.4 無特殊原因不得單獨報銷異地招待費用。

  4.1.5 未出差期間,相關人員凡是中午有招待需求的,一律不再享受午餐補助(10元/日)。

  4.1.6 出差人員連續乘火車超過12小時或夜間(晚八時至次日凌晨七時)連續乘火車超過6小時且未坐臥鋪者,補助20元,不再享受伙食補助。

  4.1.7 員工10:00以後出差或16:00以前返回的按半日計算當日補助。

  4.1.8 享受出差伙食補助的不再享受公司午餐補助。

  4.2 交通補助

  4.2.1 出差人員帶車出差,報銷時不計算市內交通費。

  4.2.2 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發生交通費,按照《差旅費報銷標準》的交通補貼額在標準內據實報銷,超標準的不予報銷;若未發生交通費則不予享受交通補貼。

  4.2.3 原則上不報銷出租車費;特殊情況需要報銷出租車費的,在單據後附由單位負責人批准的《計程車費報銷審批單》。

  (二)業務招待費與外聯費

  1、業務招待費是指各單位為滿足經營或管理需要而發生的業務招待支出。

  2、招待費開支標準

  2.1渠道客戶只提供工作餐,按20元/人標準控制;上游供應商一般按50元/人標準控制,重要客戶按80元/人標準控制;

  2.2 所有招待與外聯費用,需事前以書面或簡訊形式向總經理申請同意,不得擅自決定;

  2.3 招待前,自購煙、酒、茶葉,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在酒店消費煙、酒、茶葉。

  2.4 招待金額超過200元的,需提供酒店選單。

  3、單據稽核

  3.1 招待費報銷須取得符合國家規定的正規發票(發票抬頭需填制公司全稱);如就餐地點無法提供有效發票,需提供收款收據,若合理合規,報銷人需以其他合格的正規招待發票抵頂但同時附就餐說明。

  3.2 報銷時要後附公司總經理籤批的《招待費用審批單》(見附件3)。

  3.3 對丟失發票或取得假髮票的一律不予報銷,責任自負。

  (三)手機電話費

  1、報銷範圍:手機費只報銷正常的月租費、包月費、市內通話費、長途電話費、漫遊費、簡訊費、功能費(含來電顯示費)等,除此以外,如:SP資訊費,互動視界費、滯納金等其他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經批准報銷手機費的人員,所報手機費發票顯示的姓名應與本人一致;如不一致必須事先在財務部門備案,否則不予報銷。

  報銷手機人員因換號一個月發生兩次交費時,除按規定在財務辦理變更備案手續外,兩號相加報銷費用不得超出本人月度預算規定的標準。

  3、手機話費單據必須為正規的話費發票(採用預付費方式交納話費的單據不作為報銷的憑據),手機費報銷額度以話費發票顯示的實際發生費用為準,繳費額度不作為報銷額度。

  4、報銷額度的管控:

  業務人員的手機費報銷額度按“預算額度*上月度指標完成比例”進行管控;職能部門人員的手機費用以預算額度進行管控。

  5、報銷人員使用的手機,不得與家庭電話和親友電話捆綁消費,一經發現將其所有報銷的話費全部收回,並處以20%的罰款。

  (四)車輛費用

  按《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執行。

  二、費用報銷流程

  經辦人填寫報銷單——>部門負責人審批——>會計主管稽核報銷憑證——>財務負責人審批——>總經理審批——>出納稽核並付款——>經辦人簽字領款

  三、費用預警的管控

  公司財務部門對超預算費用的支出與報銷實施預警服務,對於違反財務紀律以及相關制度的費用支出與報銷,公司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並向公司總經理彙報,由公司總經理安排調查核實,並依據調查核實結果做出相關處理。

  對有質疑的單據,財務可請示總經理後視情況處理。 四、罰則

  1、對違反招待相關規定的,將由公司總經理視情況具體處理;情節嚴重者將給予消費金額20%的處罰。

  2、對違反報銷時限規定的,按20元/單處罰;累計三單以上無特殊情況者將不予報銷。

  3、市場崗位不提交市場週報者,將不予簽字報銷。

  4、報銷人無視公司報銷制度,弄虛作假,虛假報銷,除不予報銷外,另給予100元處罰;其業務上級受連帶責任,給予50元處罰。

  五、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其他與本規定相牴觸的條款廢止。

  銷售人員費用報銷管理制度8

  ●第一條固定資產報銷:

  1.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先有批准的購置計畫,控購商品必須經董事會向有關部門辦理專項控制證明單才能購買;

  2.在當日內購置,經領導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計畫範圍購置,如能事先知道價格、單位名稱及帳號者,可辦理借款手續,經領導批准,由財務部開支票;

  3.固定資產報銷時須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並有資產編號,財務才准予報銷;

  4.固定資產經財務報銷後,財務部列入“內部往來成本費用”科目。

  ●第二條流動資產報銷:

  1.採購部門提出次月原材料及備用品、備件購置的購料計畫,經領導批准後報財務部作出次月定額用款計畫;

  2.凡購入材料物品,必須填寫入庫驗收單(一式三聯,採購、倉庫、財務部各一聯)後,才予以報銷;

  3.材料物品領用時,必須填領料單(一式三聯,領用人、倉庫、財務部);

  4.倉庫保管員兼材料會計,每月與財務核對賬目,發現問題及時找原因更正;

  5.年終物資部應盤點一次,列出材料清單與財務部核對,並作出盈虧表;

  6.採購部門可借支備用金,作為零星購料週轉,工程部也可以借支備用金,作為急需採購維修物品用,年終備用金全部交財務部,第二年再借;

  7.採購人員經領導批准可借支空白支票(限制一定數額內開支),必須在三天內到財務報銷。如果取得正式發票,可辦理報銷手續,不再借支空白支票;

  8.各項預付款先填借款單,經企業主管領導批准,按合同要求付款.

  銷售人員費用報銷管理制度9

  第一條 固定資產報銷:

  1.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先有批准的購置計劃,控購商品必須經董事會向有關部門辦理專項控制證明單才能購買;

  2.在當日內購置,經領導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計劃範圍購置,如能事先知道價格、單位名稱及賬號者,可辦理借款手續,經領導批准,由財務部開支票;

  3.固定資產報銷時須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並有資產編號,財務才准予報銷;

  4.固定資產經財務報銷後,財務部列入“內部往來成本費用”科目。

  第二條 流動資產報銷:

  1.採購部門提出次月原材料及備用品、備件購置的購料計劃,經領導批准後報財務部作出次月定額用款計劃;

  2.凡購入材料物品,必須填寫入庫驗收單(一式三聯,採購、倉庫、財務部各一聯)後,才予以報銷;

  3.材料物品領用時,必須填領料單(一式三聯,領用人、倉庫、財務部);

  4.倉庫保管員兼材料會計,每月與財務核對賬目,發現問題及時找原因更正;

  5.年終物資部應盤點一次,列出材料清單與財務部核對,並作出盈虧表;

  6.採購部門可借支備用金,作為零星購料週轉,工程部也可以借支備用金,作為急需採購維修物品用,年終備用金全部交財務部,第二年再借;

  7.採購人員經領導批准可借支空白支票(限制一定數額內開支),必須在三天內到財務報銷。如果取得正式發票,可辦理報銷手續,不再借支空白支票;

  8.各項預付款先填借款單,經企業主管領導批准,按合同要求付款。

  銷售人員費用報銷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管理,強化費用控制。

  2、適用範圍

  公司員工費用報銷管理。

  3、職責

  3.1客服部負責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門負責按照制度執行。

  4、內容

  4.1費用報銷審批許可權:

  4.1.1公司的費用開支均由各部門經理負責稽核,財務核實,但最終批核權由總 經理審批。

  4.1.2如遇總經理外出,又急需於支付時,可按下列情況處理:

  費用在300元以下的,經部門經理審批後,財務可予以先行報銷;

  費用在300元以上的,先由部門經理向總經理報告,再由總經理口頭(電話)或書面(傳真、E-mail)指示財務人員先行處理。

  以上兩種情況,財務部出納必須待總經理回來時,再將有關單據交給補籤。

  4.1.3具審批許可權的人員,不得籤涉及自己的費用,其費用由其上級主管負責籤 批。

  4.1.4所有的費用開支必須先獲享有審批權人同意,才能實施。不得“先斬後奏”。

  4.2費用報銷流程:

  4.2.1當費用發生後,受款人必須在三天內填寫有關的報銷憑證,並辦妥本部門的審批手續,再送往財務稽核,超出三天的費用不予報銷,責任自負。

  4.2.2.財務部必須認真、負責地審查有關的報銷憑證及原始單據,重點要審查其內容是否真實合理,計算是否正確無誤,手續是否完備無缺,有無違反公司規定和作弊嫌疑。如有異議時,財務應當拒絕受理,並退回當事人重新辦理。情節嚴重的,必須立即報至其部門經理及總經理。

  4.2.3由部門經理審批無誤後,經財務稽核無誤的單據,應由財務送給總經理審批。

  4.2.4財務在收到經獲總經理批核的單據時,應在一天內,足額地支付有關款項給受款人,並在費用報銷單上簽收。

  4.2.5受款人到財務處領取款項,在收款時,應當麵點清款項。

  4.3借款:

  4.3.1當事人因公辦理涉及到費用需借款,必須填寫借款申請單。

  4.3.2借款時寫清借款的理由或用途,當日借款金額在300元(含)以內的經部門經理稽核。借款金額超過300元時,除完成以上程式外,還須上報至總經理報準後方可支付。

  4.3.3借款人在辦妥相應的事項後,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儘快與財務結算清楚。

  4.3.4、借款人在財務處已有借款沒有還清時,財務有權拒付二次借款。

  4.3.5當借款人不及時結清借款之專案時,財務有權從薪資中抵扣。

  4.4重點費用有關規定:

  4.4.1工資:

  4.4.1.1每月15日為職員薪資發放日。

  4.4.1.2薪資計算週期,每月1日至最後一日為一個月週期,每月25日後入職當月不發放薪資,計入下一個月薪資內。

  4.4.1.3客服部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各部門員工的“考勤情況”、“門票領取情況“上報財務。

  4.4.1.4財務在每月13日前,將所有員工的工資計算完畢,並交總經理籤批。

  4.4.2交際應酬費:

  4.4.2.1一般人員不能以任何理由請客送禮,確因需請客送禮,應當掌握分寸,發生金額在100元以下,事先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如發生額在200元以上/餐次的,必須先獲總經理的批准。

  4.4.2.2一次的金額應控制在人均50元以內,如發生額在500元以上的,必須有證明人簽字。

  4.4.2.3一次發生的交際費,必須如實填寫清楚所應酬的專案方可報支。

  4.4.2.4市內交通費:

  (1)因公事外出的車費可實報實銷;但必須註明起止地和事由。

  (2)交通工具均以公交車、專線、小巴、BRT為主;

  4.4.2.5計程車費一般不予報銷,但特殊原因需打出租車時,應事先經部門經理同意方可。

  4.5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

  4.5.1每次報銷費用,必須在事項結束起3日內,特殊情況一週內完成,過期財務可不予報銷。

  4.5.2有關費用必須按相關“費用報銷憑證”準確、如實地填寫,具體要求如下:

  4.5.2.1報銷憑證一律使用鋼筆或水筆填寫:

  4.5.2.2受款人姓名一律使用中文字書寫,字型要清楚。

  4.5.2.3所屬部門按受款人所在部門的名稱填寫:

  4.5.2.4填報日期按填寫當日的日期填寫:

  4.5.2.5附件張數按所附單據數量填寫:

  4.5.2.6大、小寫金額必須填寫一致,不得塗改:

  4.5.2.7發票、收據必須分開填寫有關“費用報銷憑證”;

  4.5.2.8凡涉及購物或非本人事項的報銷,必須有本部門同事作驗收或證明人的簽名;

  4.5.3如填報未符合上述要求,財務部有權要求經辦人重新填報。

  4.5.4所有費用報銷,必須憑“發票”或“收據”為原始憑證,如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須以“支付證明單”代替,並必須註明未能取得票據的原因。

  4.5.5如遇有票據丟失的,將視同沒有發生費用,相關的損失由票據丟失人承擔。

  4.5.6所有票據必須真實,如發現作弊時,財務將按票面金額的兩倍處罰當事人。

  4.6關於辦公用品的採購及維修:

  4.6.1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必須於每月3日前上報客服部文員,由客服部進行稽核彙總,上報總經理審批。

  4.6.2客服部根據審批採購計劃,填寫“借款單”,到財務借備用金採購。

  4.6.3所採購的物品必須統一保管,領用物品時填寫領用表。

  4.6.4辦公裝置的維修,要求事先申請到客服部備案,由客服部負責,請專人維修及購置維修所需物件,各部門無權自行處理。

  5、其它

  5.1本規定由客服部制訂並歸口管理;

  5.2本規定將會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5.3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實施。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