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薪酬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小企業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是企業整體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體系之重要組成部分。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能夠讓員工發揮出最佳的潛能,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企業薪酬管理制度(精選12篇),歡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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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透過有效的薪酬體系設計,激勵員工提高工效,穩定員工隊伍。

  第二條本規定的執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範化,透過有效的晉升通道,使薪資真正成為激勵員工成長,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所有崗位之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式,此時使薪酬體系的各環節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權責

  第一條各部門部長有對本部門員工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權。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按此規定執行各崗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許可權和稽核許可權。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依此規定對特別調薪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根據社會和公司發展需要,及時對此規定進行修訂。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第一條行政人員的薪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它;

  第二條行政辦公人員(加工廠一線員工及駐外業務員除外)每月26天為全勤,此時全勤天數以外,加班工資以每天10元計算。

  第三條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此時具體標準見(崗位工資級別表):

  第四條績效工資按基本工資的30%為基數,根據各系統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

  公司人力資源部每季度組織一次晉升評定。晉升評定,每季度由人力資源部、企管部、統一組織。每季度績效考核總成績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資格填寫晉升表,由公司薪酬委員會批覆。

  第五條透過評定者,即可按相應級別在下個月的工資中統一調整。成績不合格者,根據成績或不能晉升,或降級,若降級工資同樣在個月的工資中調整。

  小企業薪酬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1.1 目的

  ⑴使公司的薪酬體系與市場接軌,能夠達到激發員工活力的目標;

  ⑵把員工個人業績和團隊業績有效結合起來,共同分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收益;

  ⑶促進員工價值觀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機制;

  ⑷最終推進公司發展戰略的實現。

  1.2 依據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人員,其他成員可參考執行。

  第三條 薪酬分配的依據

  公司薪酬分配依據崗位價值、技能和業績。

  第四條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則

  薪酬作為價值分配形式之一,應遵循競爭性、激勵性、公平性和經濟性的原則。

  1、競爭性原則:根據市場薪酬水平的調查,對於與市場水平差距較大的崗位薪酬水平應有一定幅度調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場競爭性。

  2、激勵性原則:打破工資剛性,增強工資彈性,透過績效考核,使員工的收入與公司業績和個人業績緊密結合,激發員工積極性。

  3、公平性原則:薪酬設計重在建立合理的價值評價機制,在統一的規則下,透過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決定員工的最終收入。

  4、經濟性原則:人力成本的增長與企業總利潤的增長幅度相對應,用適當工資成本的增加引發員工創造更多的經濟價值,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五條 薪酬體系依據崗位性質和工作特點,公司對不同類別的崗位人員實行不同的工資系統,構成公司的薪酬體系,包括年薪制,結構工資制,工資特區及臨時性員工工資制。

  第二章 工資總額

  第六條 人力資源部透過建立工效掛鉤機制,對薪酬總額進行控制。

  第七條 人力資源部根據本年度的經營收入、薪酬總額,以及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對各職等和薪檔的崗位薪酬基數進行調整和確定。透過對下一年度各職等和薪檔人數的預計,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預算,包括固定工資總額和標準績效考核獎金總額。

  第八條 薪酬預算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九條 為了加強對薪酬預算執行情況的過程控制,人力資源部應於每月初,將上月實際薪酬發放情況彙總上報。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十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以下人員:1、公司高階管理人員; 2、董事長、總經理助理及其它人員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 工資模式

  年薪 = 基薪 + 績效年薪

  1、基薪按月預發(年基薪額的1/12)或根據合同約定兌現;

  2、績效年薪,年終根據業績完成情況經考核後兌現。

  第十二條 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做出實施細則(附件一: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

  第四章 結構工資制

  第十三條 適用範圍除實行年薪制、工資特區及非正式員工工資制外的員工。

  第十四條 工資模式

  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獎金+其它

  一、基礎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一)基本工資參照xx市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1960元,我司擬定為1960元,(《xx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二)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企業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根據崗位評價的結果參照員工工作經驗、技術、業務水平及工作態度等因素確定相應崗位工資等級,將公司所有崗位劃分為高層管理核心層A、中層骨幹B和基層C三個層次及管理類、行政類、財務類、銷售類、技術類等五大類,同時,將全公司崗位按照崗位重要性分劃為10個等級。見下表二:

  表二:崗位分類及標準

  3、崗位工資其它規定

  ⑴公司崗位工資標準須經董事會批准;

  ⑵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變化而修改崗位工資標準;

  ⑶新進人員被聘崗位以及崗位級別調整由人力資源部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對從事專業性較強崗位的人員,公司可視情況而定。

  ⑷根據“變崗變薪”原則,員工晉級則增薪,降級則減薪。薪酬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表三:各等各級崗位技能工資額度

  4、由於各個員工業務技能差異,為了重點激勵優秀員工,在職等不變的情況下,為優秀員工提供工資上升通道,我們將各個職等的崗位工資分為十級,簡稱“一崗十薪”;根據崗位評價情況和薪酬市場調查,確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資分別為500元和10000元,並推算出各等級工資數額(詳見上表三),崗位工資入等入級的原則:根據崗位說明說評價入等,根據能力評價入級。

  二、工齡工資

  根據員工為本公司連續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在本公司工作。工齡工資 = 公司工齡*100(即在公司每工作滿一年,加工齡工資100元)。

  三、津貼

  (一)津貼是公司員工薪酬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交通津貼、通訊津貼、誤餐津貼等。

  (二)交通津貼:由企業負責人根據員工居住地與工作地點情況具體核定。

  (三)通訊津貼

  1、通訊津貼是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設定的一種補貼;

  2、通訊津貼分為4個級別:員工級、部門經理級、副總經理級(含總助)、總經理級;

  3、通訊津貼標準如下:員工:根據員工崗位性質等具體情況,由企業負責人核定;部門經理:

  ①業務類:150元/月/人;

  ②管理類:100元/月/人;總經理助理:200元/月/人;副總經理:300元/月/人;總經理:實報實銷 ;

  4、除總經理通訊津貼實報實銷外,其他人員通訊津貼一律憑發票在限額內按部門每月報銷一次。

  (四)試用員工享受通訊津貼、午餐津貼、交通津貼;按時發放。

  四、獎金

  (一)獎金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和全體正式員工。

  (二)獎金種類及金額:

  1、獎金種類分為年度獎金和總經理特別獎2種。

  2、年度獎金

  ⑴年度獎金是為獎勵員工完成公司年度整體經營任務所設立的定期獎金,金額根據公司全年實現經營利潤而定。

  ⑵年度獎金採取次年首月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達標、待達標三種。考核優秀者、考核達標者,年度獎金按本人月工資額的4-6個月標準給予發放;考核待達標者,年度獎金按本人月工資額的2-4個月標給予發放。

  ⑶年度獎金髮放採取在年底分一次性發放的方式。

  3、總經理特別獎:根據公司整體經營和發展需要所設立的專項獎金。具體獎金專案及金額由總經理決定,單獨發放。

  4、試用員工原則上不享受獎金待遇,特殊情況除外。

  五、其他

  1、獎金考核由經理、辦公室根據該人員的職責履行情況、工作績效、貢獻大小和出勤記錄等考核結果確定。

  2、特殊貢獻人員的獎金額度經董事會批准後可突破規定;

  3、各項獎金由總經理透過隱密形式發放,任何人不得外傳。

  4、學歷工資

  第十五條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除實行年薪制,其工資模式原則上採用結構工資制。與公司訂立臨時勞動合同的人員,其工資模式採用簡單固定金額工資制,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部門對其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其實發工資總額。

  第十六條 新錄用人員工資

  新錄用人員包括企業從學校直接錄用的畢業生、從社會招聘、其它單位調入人員以及接收的復轉退伍軍人等。

  1、試用期工資:事務型員工: 元/月;管理(技術)型員工: 元/月;部門副職: /月;部門正職、技術人員: 元/月;特殊技術人員、高管及其它例外情況,由董事會決定。

  2、試用期員工管理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方法見工資特區。

  4、試用期結束經考核合格後,按所在崗位及其工作能力、實績、個人綜合素質等確定其基礎工資及相關補貼等。

  第五章 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公司為員工集體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其相關標準按當地社保基金大廳公佈為準。住房公積金:另行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根據國家及省市政府有關政策的變動情況,公司可以適時、適當調整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繳費係數。

  第十八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帶薪休假和年度體檢,具體規定見公司《員工手冊》。

  第六章 工資特區

  第十九條 設立工資特區的目的

  設立工資特區,使工資政策重點向對企業有較大貢獻、市場上稀缺的人力資源傾斜,目的是為激勵和吸引優秀人才,使企業與外部人才市場接軌,提高企業對關鍵人才的吸引力,增強公司在人才市場上的競爭力。

  第二十條 設立工資特區的原則

  1、協商原則:特區工資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由雙方協商確定;

  2、保密原則:為保障工資特區員工的順利工作,對工資特區的人員及其工資嚴格保密,員工之間禁止相互打探;

  3、限額原則:工資特區人員數目實行動態管理,依據企業經濟效益水平及發展情況限制總數,寧缺毋濫。

  第二十一條 工資特區人才的選拔。工資特區人才的選拔以外部招聘為主。其條件為名優院校畢業生、企業人力資源規劃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業內人才市場競爭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二條 工資特區人才的淘汰針對工資特區內的人才,年底根據合同進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況者自動退出人才特區:

  1、考核總分低於預定標準;

  2、人才供求關係變化,不再是市場稀缺人才;

  第七章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二十三條 適用範圍,適用於與公司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員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二十四條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的確定與發放透過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八章 薪酬的計算及支付

  第二十五條

  1、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的1日至當月的最後一日,並於翌月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資日為休假日時,則提前於休假日一個工作日發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緩支付工資時,應提前於前一日通知員工,並確定延緩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六條 員工離職或被辭退時,本人或其撫養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請給予工資事宜,從請求日起三日內,公司應支付該員工已出勤工作日數的工資。

  第二十七條

  1、凡符合下列規定的員工工資,按日計算:

  ⑴新聘者;

  ⑵離職或遭辭退者;

  ⑶停職而復職者;

  ⑷其他;

  2、按日計算工資方法:出勤工資額=基本工資×(該月出勤日數÷該月應出勤日數)

  第二十八條 員工請假(假期含正常休假日)時的工資規定,詳見《行政手冊》。

  第二十九條 員工工資扣除,按下列方式計算:缺勤工資扣除額=基本工資×(缺勤日數÷該月應出勤日數)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為實現新、舊薪酬制度平衡、順利轉換,現有員工的基礎工資在原有的工資標準總額的基礎上,就近上套。

  第三十一條 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各項社會保險,其個人繳費部分由公司統一按標準代繳。

  第三十二條 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雙月薪包括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三十三條 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三十四條 本方案解釋權在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人力資源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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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為達到勞資兼顧,互利互惠,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則制定本制度:

  1、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物質利益關係,調動員工積極性、創造性,推動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崗位責任,在對員工能力及業績進行考評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薪酬。

  2、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係原則:對公司的優秀骨幹人才在薪資合理分配的基礎上予以特殊考慮,以建立穩定、長期合作的勞資關係。

  3、員工薪資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績效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二、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確定:公司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確定個崗位薪資標準。

  2、年薪制:由總經理確定年薪標準(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物件: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階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30%作為績效工資,其餘70%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績效工資發放額(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並報行政人事部稽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物件: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在編員工。

  (2)月薪標準:根據員工能力、崗位重要程度、難度確定,行政人事部稽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工資制:臨時僱用的施工工人。日工資制工人不屬於公司固定員工,其工資標準由工程部擬定,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專案經理

  (3)專業技術人員:造價師、設計師、工程師、預算員、繪圖員、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資料員、會計、出納等

  (4)業務人員:市場開發人員、採購員

  (5)行政後勤人員:文秘、倉管、保安、雜工、清潔工等

  三、薪資結構: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等級由所在部門經理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務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3)基本工資標準:

  2、加班工資:因公司業務需要,目前公司未實行五天工作制,發生的加班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發放標準:

  3、年資津貼:(由總經理確定按實際年資計算或自本制度批准施行之日起計算年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給與相應年資津貼:員工50元/月,部門經理100元/月。

  (2)年資津貼不得超過500元/月,超過者按500元/月計算。

  (3)年資津貼調整:由直接上級填寫薪資調整表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執行。

  4、獎金:

  (1)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每月無遲到(無在上班時間開始後到崗的情況)、早退、曠工、未請病事假、無遲到或缺席會議、無忘打卡補籤、領導安排的加班無不參加的情況,當月獎勵100元。

  (2)績效工資:(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3)專案獎金:(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4)年終獎:由總經理根據企業當年效益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評定標準及獎金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①優秀員工獎 ②優秀管理人員獎

  5、補貼:

  (1)異地工作補貼:員工被派往外地工作的根據崗位以及工作地域給予200元至1000元補貼。具體標準由員工直接上級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薪資調整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執行。

  (2)其他補貼: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補貼種類、享受範圍和標準。

  四、薪資的.發放:根據公司薪資管理的具體情況,針對薪資管理的重要性、機密性和高度準確性,確保薪資發放的有效運作。

  1、員工薪資採用月給制,薪資計算時間:每月1日至月末。

  2、新進員工於報到之日起計薪,25號後到職者,當月薪資並於次月薪資發放。

  3、試用期員工工作不滿5日離職的,不發給薪資。

  4、試用期員工無獎金和補貼(試用期內派往異地專案部工作的除外)。

  5、薪資審批辦法

  (1)各部門員工每月的薪資,由財務部負責統計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2)薪資發放時間:每月工資於次月15日放,如遇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3)薪資發放方式:除零星工資以現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員工工資均以工資卡形式發放。

  五、薪資調整

  (一)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員工基本工資調整其直接上級提出,填寫《職位薪資調整表》報請總經理審批。

  1、升職、降職:

  (1)員工提升為高層管理人員時,改為年薪制;

  (2)員工提升為中層管理人員,其基本工資調整為與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高一級標準;

  (3)中層管理人員降職留用時,基本工資調整到與其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低一級標準。

  2、績效考核:

  (1)員工連續5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A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2)全年月度考核超過8個月(含)被評為A等,且全年無被評為的D等和E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3)月績效評為E等的,次月績效考核仍不能達到C等的,基本工資降低一級;一年內基本工資降低兩次的,予以辭退;基本工資已為最低階,月績效考核被評為不能勝任的,予以辭退。

  (4)連續2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E等的,給予辭退;

  (5)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D等以下的予以辭退;

  (6)全年超過6個月績效考核為D等或以下的,予以辭退。

  3、評優: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優秀管理人員的,於獲獎勵次月起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4、違紀: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辭退處理的,視情節降低基本工資級別(由所在部門提出降低工資級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執行)。

  (二)加班工資調整:員工升職或降職或崗位調動時由直接上級提出調整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三)緊急調薪:公司遇重大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問題,經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會議討論透過,總經理批准可緊急調薪,但調薪幅度不得超過30%。

  六、工資查詢:發放工資時要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專案明細,若員工發現當月工資有誤,可向財務部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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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分配製度。根據不同部門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需要。同時利於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工資構成體系並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傾斜。

  3、建立積極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採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國家承認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薪等國家承認職稱國家承認學歷基本工資(元)

  1、薪等XX

  高階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後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後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並以崗位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週期及考核結果公佈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員工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管理需要,績效考評週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人員與業務,公司給與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部門與工作績效突出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髮放物件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目標而設定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三章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註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員工轉正時間:員工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僱員工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員工當月薪酬按日計算,並依實際出勤日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於公司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於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係需發放加班費,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第五章員工工資調整

  第十八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成長情況及員工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透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內容:

  1、基本工資調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新職稱或學歷後,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後,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後一天製作本月在冊員工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摺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與公積金專案,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後1日彙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後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員工薪酬採取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薪酬保密,並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資訊,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小企業薪酬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中心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薪資原則

  員工薪金是以社會經濟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齡、學歷等作為依據發放。凡本中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情況之外,均應依照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薪資構成(建議分類: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住房、工齡》/獎金《全勤獎、年終雙薪、年終獎金》/加班《非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

  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佔月工資的70%,績效工資佔月工資的30%。

  1、 基本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的範圍,在此範圍內再依“個人職能”核給固定工資。

  2、 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再依個人工作績效核給變動工資。

  第四條 薪資形態

  員工工資以月薪制度為標準。

  第五條 薪資結算日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計算期間以月底最後一天為結算日。

  第六條 薪資支付日

  1、薪資之給付原則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於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後第一日發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應於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員工。

  第七條 薪資之扣除

  除依據法令之扣除額外,其住宿方面之相關費用也由薪資中扣除。

  第二章 工資等級標準

  管理、技術、行政部分(建議分管理、技術兩類,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條 初任工資

  1、 新進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來定級,其薪資等級按下列標準執行:

  2、非應屆畢業生,則需綜合考慮其所擔任的職務,來公司以前的工作經歷、能力、工齡(相關崗位工齡)等因素後確定。

  第二條 職務工資

  中心工資按職務分四個層次九個等,每等有五個級,等級標準如下:

  第三條 上表工資不包括補貼及獎金

  第四條 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於原支給工資額

  銷售部分

  第一條 中心根據各銷售員的銷售能力、工作業績、出勤狀況、工作態度等要素,將銷售人員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等級劃分首先由銷售經理考核,再呈報公司總經理確定。

  一級:能夠協助上級工作,對其他員工能起指導、監督作用的,具備優秀品格的模範員工。一級銷售人員要有三年以上從事銷售工作的經驗,並且在近半年的銷售工作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二級:有一年以上銷售工作經驗,工作努力,經驗豐富,勇於承擔責任的業務骨幹。

  三級:經過短期培訓的其他員工。

  第二條 銷售人員薪資由基本工資(具體多少要列出來)+績效工資+提成三部分構成

  第三條 薪資的支付時間和方法(見 )

  第三章 崗位工資定級、轉崗與調薪

  第一條 公司視員工的工作表現於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提薪,原則上若無特別需要時,則不會監時提薪。以下三種情況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1) 因試用期合格後轉為正式員工的工資定級;

  2) 因工作變動試用期後工資調整的;

  3) 對公司發展有突出貢獻經總經理批准的。

  第二條 提薪可分為二類:晉升提薪、年終提薪

  第三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按該崗位工資的最低工資起薪,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則執行該崗位工資的上一檔或二檔工資,不合格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除勞動關係。

  第四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需要提前結束試用期的,由主管部門上交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定彙總,交公司總經理稽核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五條 崗位異動動人員,由現部門提交有調動原因及原部門簽署意見的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稽核彙總。調動核准程式按()檔案灰頂執行。

  第六條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喪失提薪資格:

  1、 錄用不滿一年;

  2、 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計數達45天以上者;

  3、 該年度受懲戒處分者;

  4、 正在提退職(含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申請者;

  5、 其他經人事行政科評定認為不具備提薪資格者。

  第四條 提薪標準

  第四章 薪資保密管理

  第一條 本中心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中心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貢獻、工作能力論酬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爭取高薪的風氣,以及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條 各級領導應要求所屬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第三條 各級人員的薪資除人事行政科主辦核薪人員、發薪人員和各級直屬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批准,不得私自外洩任何人薪資,如有洩漏事件,另調他職;

  2、探詢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1/3績效工資;

  3、吐露本身薪資或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2/3績效工資,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視情節嚴重性扣發當月獎金或予以停職處分。

  第四條 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細則與國家有關法律不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實施,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人事行政科負責解釋。

  小企業薪酬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員(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 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員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 職員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每月對職員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 職員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專案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職員。

  第十二條 專案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專案經理及專案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除錯、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職員。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專案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職員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1:

  略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職員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職員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職員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職員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職員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略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職員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專案部成員考核由其專案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係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專案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專案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

  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專案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專案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專案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 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專案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表略

  五、薪級調整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並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職員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並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職員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 年終績效考核採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職員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係見表4。

  表4:年終綜合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對應關係

  略

  六、關於職員工資

  第二十三條 職員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職員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職員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 職員工資核定。職員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職員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專案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職員,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 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 職員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職員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 職員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小企業薪酬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摿講懷瑪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透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

  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階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小微企業發工資的技巧:

  “誰都知道人才是企業的生命,可給不出高薪,誰願意到你這裡來嘛”,日前,經營著一家鞋製品微企的賀洪軍告訴記者,自己正面臨招工難題。

  記者隨後走訪多家微型企業後發現,小微企業招工難是普遍現象。其中,待遇低、成長性差成了大家普遍反映的原因。

  “小微企業內的員工不會太多,主要包括經驗豐富的管理者和基層的銷售人員。”昨日,重慶工商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系副教授何淑明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薪酬制度上,要充分考慮兩者區別。

  “通常,我們對待骨幹員工可以採用‘低工資+股份’的薪酬模式,而對待基層員工則可以採用‘低基本工資+高績效工資’的薪酬模式。”

  何淑明表示,對待核心員工,要幫助其樹立主人翁意識,可以透過贈與其少量股份(通常在20%以下),鼓勵其充分發揮個人能力,將事業做大;而在創業初期,由於小微企業普遍處於創業初期,品牌價值尚未形成有效傳播,此時,提高銷售人員的績效分成不但調動了員工的積極性,也不會使企業難堪重負。

  “除此之外,小微企業一定要克服小家族企業的一些不良習慣,務必做到針對家族內外的員工同工同酬,併為員工設立工齡工資、職務工資等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鼓勵優秀人才長期留在企業,和企業一起發展壯大。”何淑明表示。

  小企業薪酬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迴圈、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設定原則

  該方案基於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和合法的原則。

  2.1公平:不同員工在同一位置享受相同的報酬水平;同時,根據員工的表現效能,服務多年,工作態度,等等,動態調整的工資水平,可以向上或向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公司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地區具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制定動態的升降管理,對同級工資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感。

  2.4經濟性: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設定工資,使員工和公司的利益能夠共享。

  2.5法律性:本方案以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為基礎。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綜合部部長、財務部部長、辦公室主任

  3.2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審查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

  3.2.2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並行使審定權。

  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辦公室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製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範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

  5、崗位職級劃分

  5.1公司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

  一層級(A):總經理級;

  二層級(B):副總級;

  三層級(C):各部門部長級;

  四層級(D):主管級、專員級;

  五層級(E):基層管理級;

  六層級(F):普工級。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5.2具體薪級見:附件《八方職級薪級表》。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獎金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6.4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規定休息日、假期、及8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公司D職級(包含D級)以上崗位及實行提成制的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6.5各類補貼:

  6.5.1特殊津貼:是指公司對高階管理崗位人員基於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6.6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7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按公司業務提成管理規定執行。

  6.8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

  7、試用期薪酬

  7.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8、見習期薪酬

  見習員工的.薪酬詳見公司關於見習期的相關規定。

  9、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9.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公司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9.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9.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透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20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或推後休息日的一個工作日發放。

  10.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10.3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或離職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工資=月工資標準×實際工作日數/月應出勤天數

  工資計算期間未全勤的在職人員工資計算如下:

  應發工資=(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缺勤天數/月應出勤天數

  10.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護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崗位技能津貼。

  D、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F、病假、事假:員工病假、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H、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11、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

  11.1依照公司規定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

  12、薪酬保密

  辦公室、公司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資訊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資訊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資訊的傳遞必須透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洩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件必須加密儲存,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並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小企業薪酬管理制度9

  一、目的為規範

  公司員工薪酬管理,根據工作內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對公司所做出的貢獻。切實做到外部具有競爭性,內部具有公平性,切實有效發揮分配的激勵機制與約束作用,提高員工的積極性,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此管理規定執行,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個人和部門不得本規定執行。

  三、工資結構

  1、一線員工工資月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實習生工資暫定1500元,超出部分計入技術工資。

  2、技術工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為7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技術津貼標準具體如下表:

  3、樣品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4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技術津貼標準具體標準如下:

  4、班組長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管理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5、主管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幾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服下:

  6、部門經理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5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7、總監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8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四、工齡工資

  1、新員工入職滿一年後,至第一個月開始計發工齡,正式員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齡工資計算以勞動合同期限為準,滿一年後在第一個月工資內同時發放。

  3、中途離職,按最近一次入職計算。離職前工作不計算工齡工資。

  4、在發放前離職(包括辭職、辭退)人員,已提出辭職申請或已經審批同意的員工,不享受工齡工資。當月事假超過7天不享受工齡工資。

  小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推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促進公司薪酬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充分體現“按勞取酬”的原則,使員工勞動得到合理回報。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薪資制度》適用於正式投產前公司所有員工工資的管理。

  三、管理原則

  公司員工工資管理以“定崗定編、以崗定薪”為基礎,以“按勞分配”的準則,充分體現市場化與激勵性原則,對員工工資進行分層管理。

  1、公司根據任職級別和崗位性質不同,分別採用計時/計件工資制、月薪制和年薪制。

  2、公司所有員工任職級別的確定依照青山鋼鐵董事局規定的範圍和程式辦理套級定檔。

  四、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人事科負責公司員工工資的統一管理。負責制定薪酬規劃、辦理薪資考核、指導薪資管理具體工作等。其他相關部門薪資管理崗位接受人力資源科指導,辦理具體工資、考勤、工時統計工作。

  五、薪酬體系

  公司薪酬體制分為年薪工資制、月薪工資制、計時/計件工資制三種。其中:

  1、工資類別

  生產部門的一線員工根據管理要求實行計時工資制/計件工資制;

  1、其他行政、購銷、技術崗位和正常工作時間的後勤崗位工作人員實行月薪制,保安等非正常工作時間後勤崗位實行計時工資制;

  2、車間主任/經理級別以上人員(含10級以上人員)實施區分不同職級不同年工資總額的年薪制。

  2、工資結構

  公司實行結構化工資制,主要分為基礎工資、各項津貼、固定加班工資和獎金四個部分,均為含稅工資。

  1、基礎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按照相應職務級別套級定檔,並作為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和有關津貼計算基數。

  2、各項津貼:包括學歷和職稱津貼、通訊津貼、伙食津貼。其中:

  學歷和職稱津貼標準:博士研究生500元/月、碩士研究生300元/月;本科生100元/月;正高階職稱500元/月、副高階職稱300元/月、中級職稱100元/月、高階技師300元/月、技師100元/月。一人只能享受學歷和職稱兩種津貼中的一種,有多學歷的員工也只能享受其中一種,享受原則為就高不就低。職稱津貼必須與從事的崗位相對應。

  附:職稱分類表及崗位與職稱對應表

  經濟類政工類會計類統計類工程技術類工程師類技師類

  領導崗位行政人事崗位財務崗位生產崗位購銷崗位物流崗位

  伙食津貼:員工在公司工作享受工作餐補貼,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伙食津貼計算方法:

  生產系統員工:

  滿勤(即當月總天數):伙食補貼=300元未滿勤:伙食津貼=出勤天數x10元

  夜班在4小時及以上者,每次給予5元的夜餐補貼。

  非生產系統員工:

  滿勤(即固定滿勤天數):伙食津貼=300元

  未滿勤:伙食津貼=300-(滿勤天數-出勤天數)x10元

  當月入職員工:伙食津貼=出勤天數x10元

  出差員工出差時間無伙食補貼。

  請假超過3小時的,請假當天無伙食補貼。

  其他補貼標準:公司視具體情況分別給予員工午餐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以及其他補貼。其補貼範圍和標準由相關具體制度規定。

  3、固定加班工資:公司根據工作性質不同,對一些工作崗位規定固定加班時間,支付固定加班工資。主要包括生產一線員工和管理人員。其工資標準在勞動合同中單獨約定。

  4、獎金:分為月獎、年終金。月獎適用生產工人和一般工作人員;年終獎適用全體員工,具體標準由公司領導層討論決定。

  六、工資級別與檔次

  公司工資級別按照管理層級共分為18級,每級分10檔,每個員工按照職務崗位套級定檔。詳見附件一。

  各級各檔的崗位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職務工資組成。各崗位按照性質劃分為領導崗、生產崗、購銷崗、財務崗和行政崗5個類別。各崗位按照所屬級別核算工資,崗位/職務變動則崗位工資作相應調整。員工最低級別月工資不低於當地法定最低工資標準。詳見附件二。

  七、工資調整

  1、每年根據員工年度的工作業績、技能和態度等多方面的綜合表現,擇優給予加薪。每年加薪人員比例控制在50%以內(特殊年份例外)。每年加薪一次,一般在年末進行。加薪一般在工資檔次上調整,調級的要從嚴控制,提級調檔須按許可權審批。

  2、7~10級套級定檔員工名單由綜合部人事科擬定,報公司經理例會討論透過,報集團審批;11級及以下的套級定檔員工名單由綜合部人事科擬定,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報集團備案。10級以上的套級定檔員工名單都要報青山鋼鐵董事局備案。

  3、工作崗位調整,按照新工作崗位標準發放,直接由綜合部人事科辦理,分管副總稽核,總經理審批。

  4、業績突出者調薪,由所屬部門分管副總申請,綜合部人事科稽核,分管副總稽核,總經理審批。

  5、集體普遍調薪(3人以上),由部門經理擇優推薦,綜合部人事科稽核,經理例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6、工資調整和學歷津貼的調整時間:以學歷證書原件交至綜合部人事科,並可查驗為準。查驗方式:(1)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查驗。(2)網上查驗;(3)畢業院校出具蓋有公章的畢業生名冊登記表。

  八、工資計算

  1、計時工資

  根據部門與工種的不同,公司員工每天的工作時間分為8小時工作制、12小時工作制,每月的正常出勤小時總數稱為出勤工時。

  1、按小時計算的員工工資的核算辦法為:

  總工資=基礎工資+各項津貼+固定加班工資

  出勤工資=基礎工資÷28÷8×出勤工時

  臨時加班工資=基礎工資÷28÷8×臨時加班工時

  2、按月計算的員工工資的核算方法為:

  總工資=基礎工資+各項津貼+固定加班工資

  出勤工資=總工資÷26×出勤天數

  臨時加班工資=總工資÷26×臨時加班天數

  2、計件工資

  公司生產部門實行按照產量、單價與積分結合計算的計件工資或按照產量與單價結合計算的計件工資,分別採用如下計算方法:

  1、產量工資=產量×單價÷員工積分總和×個人積分;

  2、產量工資=產量×單價;

  具體計算方法和標準另行制定相關規定。

  3、加班工資計算:超過工作制規定工作時間進行工作的,經批准後可計算加班工資。生產計件/計產人員,不計算加班工資。非生產人員工作制規定如下:

  崗位/職務保安採購、食堂/後勤人員生產人員及管理人員行政/財務辦公人員

  1、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基礎工資的3倍計算(按時計算的,以8小時為準)。

  春節期間,各部門安排上班的,初一至初三,每天按基礎工資的三倍計算,其他時間每天按基礎工資的兩倍計算;公司統一安排值班的,每天(含初一至初三)另補助100元。平時加班的,按實際加班時間計算。

  2、工作制規定的時間之外上班的,一天按兩天計算薪資。計件(產)人員、10級以上人員不計加班工資。

  4、年薪工資

  公司對符合年薪標準的不同職級員工分別確定年度薪資總額,在扣除按月發放的薪資總額外,剩餘部分分兩次發放,每半年發放一次,由綜合管理部綜合部人事科登記造冊,報分管副總稽核、總經理審批。實行年薪工資的員工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屬責任制員工。

  九、工資發放

  1、經綜合部人事科每月12日前明確生產部門員工的產量和工資計算方法以及考勤狀況。並明確所有員工工資異動情況和考勤情況,確定員工工資基數。

  2、每月18日前結算出所有員工的工資數目,交財務稽核。22號前財務稽核完畢,分別交各部門部長確認簽字,綜合管理部部長稽核,再交分管副總稽核。

  3、每月23~24日將全公司本月應發員工上月工資彙總表,交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25日發放工資。

  十、附則

  小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1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規範集團公司及各成員企業薪酬管理,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制定原則

  (1)競爭原則:企業保證薪酬水平具有相對市場競爭力。

  (2)公平原則:使企業內部不同職務序列、不同部門、不同職位員工之間的薪酬相對公平合理。

  (3)激勵原則:企業根據員工的貢獻,決定員工的薪酬。

  第3條適用範圍

  本企業所有員工。

  第2章薪酬構成

  企業薪酬設計按人力資源的不同類別,實行分類管理,著重體現崗位(或職位)價值和個人貢獻。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共同致力於企業的不斷成長和可持續發展,同時共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成果。

  第4條企業正式員工薪酬構成

  (1)企業高層薪酬構成=基本年薪+年終效益獎+股權激勵+福利

  (2)員工薪酬構成=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各種福利+津貼或補貼+獎金

  第5條試用期員工薪酬構成

  企業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6個月不等,具體時間長短根據所在崗位而定。

  員工試用期工資為轉正後工資的70%~80%,試用期內不享受正式員工所發放的各類津貼。

  第3章工資系列

  第6條企業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將企業的工資劃分為行政管理、生產、營銷、後勤四類工資系列。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表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行政管理系列

  企業高層領導

  2.各職能部門經理

  3.行政部、財務部、業務部所有辦公室職員生產系列生產部門、質量管理部門、採購部門所有員工(各部門經理除外)後勤系列一般勤務人員如司機、保安、保潔員等

  第4章高層管理人員薪酬標準的確定

  第7條基本年薪是高層管理人員的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它是由個人資歷和職位決定的。該部分薪酬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條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員會確定,確定的依據是上一年度的企業總體經營業績以及對外部市場薪酬調查資料的分析。

  第9條年終效益獎

  年終效益獎是對高層管理人員經營業績的一種短期激勵,一般以貨幣的形式於年底支付,該部分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15%~25%。

  第10條股權激勵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種激勵手段。股權激勵主要有股票期權、虛擬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5章一般員工工資標準的確定

  第11條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主要根據該崗位在企業中的重要程度來確定工資標準。企業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各崗位所承擔工作的特性及對員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將崗位劃分為不同的級別。

  第12條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根據企業經營效益和員工個人工作績效計發。企業將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其標準如下表所示。績效考核標準劃分績效工資分為月度績效工資、年度績效獎金兩種。

  月度績效工資:員工的月度績效工資同崗位工資一起按月發放,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額度依據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年度績效獎金:企業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和員工一年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的年度獎金的發放額度。

  第13條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是對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所給予的一種補償。其計算方法為從員工正式進入企業之日起計算,工作每滿一年可得工齡工資10元/月;工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滿XX年不再增加。按月發放。

  第14條獎金

  獎金是對做出重大貢獻或優異成績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的獎勵。

  第6章員工福利

  福利是在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以外,為解決員工後顧之憂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小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與現代化企業制度相適應的企業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勞動力市場對未來企業工資分配基礎性調節作用,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以及國家體改委印發的《股份有限公司勞動工資管理規定》(勞部發〔1994〕497號),並參局關於實行薪點工資的指導意見、成功企業工資分配標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工資管理分為管理崗薪酬管理、操作崗薪酬管理、其它輔助崗薪酬管理三部分。第一部分管理崗薪酬管理第三條管理崗工資由薪點工資、津貼和效益工資三部分組成。(技術人員、營銷人員除外)。

  一、薪點工資:薪點工資是以勞動崗位為物件,以點數為標準,以單位經濟效益定點值,以職工個人勞動貢獻大小為依據,確定勞動報酬的一種彈性工資分配形式。薪點工資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崗位工資三部分組成。

  1.基本工資:參照省政府公佈的最低生活標準,確定基本工資為每人每月315元;

  2.工齡工資:為了體現職工勞動的積累,對同崗位不同工作年限人員勞動差別給予平衡,工齡工資按職工連續工齡計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5元。

  3. 崗位工資:按職工的技能、學歷及不同崗位的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勞動複雜程度等根據“管理人員崗位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報酬。

  二、津貼:是一種福利性的補助和附加工資,包括七項內容:

  1、書報費;2、洗理費;3、高溫費;4、物業管理費;5、取暖費;6、交通費;7、水電費。

  三、效益工資: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狀況,每季度初欲兌現上一季度效益工資,年終結算。

  第三章操作崗薪酬管理

  第四條操作崗工資由薪點工資、津貼、效益工資三部分組成。

  一、薪點工資:薪點工資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崗位工資三部分組成。

  1、基本工資:參照省政府公佈的最低生活標準,確定基本工資為每人每月315元;

  2、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按職工連續工齡計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5元。

  3、崗位工資:按職工的技能、不同崗位的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勞動複雜程度對照標準,制定操作崗崗位工資。

  二、津貼:同管理崗薪酬管理中相應內容,。

  三、效益工資:以職工完成的工作量對照薪點標準,結合點值,依據企業效益情況兌現效益工資。

  第四章其它輔助崗薪酬管理

  第五條環衛工、綠化工、保衛、行政維修工等其他輔助崗薪酬由薪點工資構成:薪點工資由崗位薪酬和津貼二部分組成。

  1、崗位薪酬:600元/人月。

  2、津貼:此項數額與前述管理崗工資(保安人員享受保安夜班補貼)。

  第五章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六條員工養老保險等各種保險以薪點工資為基數計提。

  第七條員工工齡以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始算起。在本規定中,原參加帶資分流人員的原有工齡按每年5元計算工齡補貼;原局以現金方式有償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出資入股並在公司內應聘上崗,其原有工齡不予計算工齡補貼。

  第六章附則

  第八條本制度由人事工資部附則解釋第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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