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負責人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專案負責人管理制度

  一、專案負責人管理制度的制定意義

  不少企業設定了管理制度也只是放在資料櫃的角落,在需要時拿出來讀一下,而很多員工根本不清楚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這種情況使公司的管理制度失去了其存在的實際意義,並形同虛設。

  首先,並不排斥參照樣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為有了參照才能讓我們取長補短,切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時,首先應確認以下幾方面,企業的行業性質、企業的工作性質、員工類別等等。

  比如,廣告公司由於行業性質決定了他們多數採用彈性工作制,所謂彈性工作制是指每週達到一定工作時間,但這些時間是可以由實際情況而安排的,並非嚴格的朝九晚五工時制。新的一些網路遊戲開發公司也實施這種工作制。

  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制度會對員工的著裝及髮型等都會做明文規定,但由於行業性質的不同,比如廣告、公關等等相關設計宣傳類的公司就比較注重形象的前衛時尚,不會對員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業、服務業等等就會對員工的儀表做嚴格統一要求。

  二、專案負責人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專案負責人管理制度(通用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專案負責人管理制度1

  第一條 專案負責人負責制是指由專案負責人專人負責整個專案管理的全部協調工作,從接受專案建設任務開始到前期工作、施工現場管理、竣工驗收及備案、工程移交、工程結算、工程保修、到最後資料歸檔,保持整個管理過程的連續性的一種專案管理模式。

  第二條 專案負責人由股長或局領導班子成員擔任,經領導班子討論確定後由局長任命。

  第三條 專案負責人在接受任命後組織專案管理組,組成人員在專案建設管理股、招標合同股工作人員中按專業需要選配。

  第四條 前期工作階段專案負責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充分了解專案的任務、目標和專案使用或管理單位的具體要求;

  二、組織編制專案總工作計劃;

  三、組織編制前期工作進度計劃和前期階段資金使用計劃;

  四、參加設計方案討論;

  五、參加有關的招標檔案或合同草案討論;

  六、跟蹤建設用地徵用、劃撥、盤整和拆遷清表等各項工作進展並協調各方關係。

  第五條 施工階段專案負責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審查BT承建商、代建單位、施工單位的`實施方案,根據專案實際提出調整、修改意見;

  二、審查監理單位編制的監理規劃,督促檢查監理工作;

  三、審查施工進度計劃,並跟蹤落實計劃中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發現偏差及時採取措施糾正;

  四、代表代建局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協調各方關係,為專案正常施工提供各種外部條件;

  五、代表代建局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監督參建各方嚴格履行合同,確保實現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工程進度、造價控制目標;

  六、工程現場情況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引起合同數量、金額、工期變化需要簽證時,核查簽證申請是否與實際相符;

  七、協助處理合同糾紛;

  八、核對工程款支付條件,提供必要的依據檔案;

  九、對合同履行進行風險分析、預測,發現潛在風險時應及時提出控制措施;發現對方喪失商業信譽、喪失履行合同能力時必須及時向招標合同股通報和向相關領導彙報,收集相關證據,提請中止或解除合同;

  十、做好資訊管理和統計工作,及時全面收集專案建設資訊,定時和不定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按時提交統計報表。

  第六條 驗收和保修階段專案負責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審查竣工驗收條件,主持竣工驗收(包括預驗收)工作;

  二、組織專案移交,包括實物、資產和檔案資料;

  三、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四、協助工程竣工結算;

  五、跟蹤保修工作;

  六、收集、整理檔案資料,向有關部門移交檔案;

  七、編寫專案建設總結報告。

  第七條 專案負責人的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和涉及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造價等重大事項,應及時向局長報告。

  第八條 專案負責人任職期限與專案建設期同期,專案完成後自動解除。

  專案負責人管理制度2

  第一條專案負責人的確定

  1、專案負責人一般由公司相關領導指定,也可由專案組成員自行推選和認定。

  2、專案負責人一經確定,無論是否已經簽訂合同,專案負責人應向公司領導遞交《安徽淮河水資源科技有限公司專案管理通知書》(格式見附表一),經公司領導審查簽字後送交財務編號記錄備案,作為年終考核資料之一,至此該專案進入公司專案管理程式。

  第二條專案負責人的權力

  專案負責人有權自主選擇參加專案人員,必要時可以經公司領導協商調配人力。

  對專案成員進行考核和評定,作為公司對員工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三條專案負責人的責任

  1、對業主和公司所掌握的核心技術按規定做到保密。

  2、應熟悉與本專業相關的法規、規範,蒐集、認真分析設計基礎資料,領會設計意圖,掌握設計標準,做好所承擔專案的總體方案(初步)設計,解決專案設計中的相關技術問題。參與重要技術問題的決策。

  3、專案負責人是公司在該工程專案的代理人,負責專案任務分配、組織技術討論、監督專案程序及控制報告質量、與業主及相關單位的協調配合,代表公司對工程專案全面負責。將任務分配情況及時報告給公司技術管理部門。

  4、專案負責人定期向公司領導彙報工作進展情況。

  5、做好專案的基礎管理工作,保證各檔案、資料、資料等資訊準確及時地傳遞和反饋。

  6、向公司或業主提交成果以及全部技術文件。

  第四條專案負責人的業績作為年終考核依據之一。

  第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專案負責人管理制度3

  為了更好地實現專案部經理負責制,加強專案經理的管理,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專案經理隸屬工程部管理。工程部經理為專案經理負責人,專案經理為工程專案部負責人,是工程專案法人。

  2、專案經理應積極參加行業和單位組織的學習、進修和各種考核,專案經理分一級至四級。必須持證上崗和參加年檢。年檢不合格或無專案經理上崗證的施工管理人員不能為專案經理,只能為助理,破格錄用的專案經理應具備專案經理條件和資格並工作表現優秀的。

  3、專案經理應精通管理,熟練掌握各種施工工藝,具有較好地組織協調決策能力,並對工期、質量、安全、毛利和工程資料蒐集、資金回攏六項考核指標負責。對各工程專案,開工前後三天內必須簽訂工程專案承包責任書,竣工前後三天內給予條款考核記載。全年年底考核。凡各專案均合格或優良,可榮獲優秀專案經理稱號,並給予獎勵。對專案管理產生較大效益的給予重獎。凡有二個以上專案不合格,或有一個專案嚴重不合格,應取消專案經理聘任降級降薪使用。

  4、工程專案部下屬管理人員及專案施工班組人員,原則上由專案經理組建錄用,工程專案部應經常組織開展業務、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5、專案經理應嚴格遵守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秉公辦事,不得接受他人任何錢物、好處,出現一次,扣除全年獎金;出現二次,開除出公司並追究有關經濟責任。

  6、公司或工程部應嚴格按專案承包責任書對專案經理進行考核。

  7、專案經理應認真參加建築工程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建管、質監、安全監督部門的教育管理。

  專案負責人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保證《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順利實施,夯實建設創新型城市的社會基礎,切實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支援和促進全市科普事業的發展。根據《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和《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條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級科普專項經費是市財政為加強科普事業宏觀指導和建設,按照省、市委有關檔案要求安排的專項經費,由市財政局和市科學技術協會共同管理。

  第二章使用範

  第三條市級科普專項經費主要用於市本級科普專案建設的引導推動和科普業務活動費用,以及科普工作的表彰獎勵。具體使用範圍如下:

  (一)青少年科普:主要指圍繞未成年人“學科學、愛科學”的各類科技競賽和科普活動、各類青少年科技場館(室)建設引導、市級科技特色學校建設和科技輔導員業務培訓等。

  (二)城鎮勞動人口科普:主要指圍繞街道、社群科普建立引導、科教進社群(軍營、企業、工地)及其它大型城市科普活動;圍繞企業技術進步和職工技能培訓、基層科協與市級學會幹部及科技工作者開展的科普教育等活動。

  (三)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科普:主要指圍繞提高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的科學素質,著力提高其科學決策和科學管理的能力,在機關黨政領導幹部和公務員中開展科技素質培訓和科普教育等活動。

  (四)農民科普:主要指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興農富民,向廣大農民普及農業科技知識,推廣先進實用技術,宣傳科學思想,抵制封建迷信。引導和鼓勵建立各類農村科普示範基地、“一站一員一欄”等平臺建設,發揮農村致富帶頭人和農業專家庫的作用,開展各類“科技三下鄉”活動。

  (五)科技社團科普:主要指蘇州市科學技術協會所屬市級學會、協會、研究會、高校和科研院所科協、企業科協開展的具有創新特點的各項科普宣傳、科普教育、科普創作、科普研討、科普論壇、科技推廣等活動。

  (六)重大科普宣傳活動:主要指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每年由市政府及中國科協組織的科普宣傳週、全國科普日等專項活動。

  (七)科普資源開發與共享:主要指科普影視拍攝、科普活動多媒體、科普展板製作、科普刊物出版及科普資料編制印刷等;重點扶持資助原創性和選題優秀的科普作品,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科普作品的創作開發。

  (八)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小型科普場館建設的引導資金投入;科普畫廊和科普網站的建設,大型科普設施建設方案的調研活動;科普設施的維護管理。

  (九)大眾傳媒的利用:主要指在電臺、電視臺、報刊等新聞媒體上開闢科普專欄和專版;租使用者外大型電子螢幕進行科普宣傳的專案。

  (十)圍繞全市科普工作目標,由各區承辦的對全市產生直接影響和有示範作用的活動,以及由各區作為投資主體且具有典型推廣意義的專案,給予一定的補貼。

  (十一)優秀活動專案的評比:鼓勵各項科普活動在形式、內容、效果上不斷創新,對在活動中積極創新,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等給予表彰。

  (十二)經市財政局、市科協批准的其它科普專案支出。

  第三章專案審定及預算審批

  第四條市級科普專項經費實行預、決算制度。

  第五條市級科普專項經費的支出預算由市科協根據全市科普發展計劃及省、市當年工作部署,提出初步安排意見,並會同市財政局確定重點科普專案計劃,納入市科協年度部門預算。

  第六條市科協根據部門預算提出市級科普專項經費安排計劃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稽核後,下達市級年度科普專項經費的補助專案和補助額。

  第四章管理與監督

  第八條市級科普專項經費專案實行“專項核算,專款專用、提高效益”的管理辦法。

  第九條市財政局和市科協負責市級科普專項經費的財務管理。市財政局、市科協將組織力量對市級科普專項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並進行監督評估。年終市科協將市級科普專項經費決算及使用情況按績效考核的要求書面報市財政局。

  第十條科普專案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調整或變動專案計劃的,由市科協報經市財政局稽核後方可調整或變動。

  第十一條市級科普專案實行專案經費責任制度,預算確定的專案須簽訂《蘇州市財政撥款專案責任書》後,按責任書規定的金額、用途和進度撥款。需要政府採購的要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執行。如有發生違反責任書規定的行為,市財政局將停止撥款、收回補助經費,並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和市科協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各市(縣)、區可參照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並落實好科普專項經費。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實施,原《蘇州市市級科普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停止執行。

  專案負責人管理制度5

  一、職責單位和職責人

  職責單位:xxx財務處。

  職責人:承辦人(A角、B角)、分管副處長、處長、分管副校長、校長、校長辦公會成員。

  二、權力行使依據

  經費支出審批按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黑院政發〔2015〕91號)執行。

  三、審批條件和標準

  (一)第四條“各類專項資金在學院統一安排下,由財務處負責資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專案資金務必按來源渠道和建設專案分別設賬,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學校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擠佔。”

  (二)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學院專項資金主要用於重點學科建設(包括平臺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包括網路

  建設、圖書資訊建設)、基礎設施建設。”

  (三)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七條“專項資金主要用於為完成該建設專案在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業務費、裝置購置費、修繕費等支出。”

  (四)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專項資金不得用於各種罰款、還貸、捐贈贊助、對外投資、發放各種勞務獎金以及與建設專案無關的其他開支。”

  四、所需資料

  (一)專案申請書;

  (二)專案計劃任務書;

  (三)黑河學院預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受理

  專項資金支出受理時間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釋出時間確定。承辦人(A角、B角)對各部門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貼合相關規定,予以受理,要求經辦人現場登記。材料不齊全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資料。不貼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六、核准與決定

  (一)受理後,承辦人(A角、B角)按要求稽核申報材料後,報分管副處長;分管副處長同意後報處長審定,處長同意後報校長審定;

  (二)承辦人(A角、B角)根據處長意見,確定專項經費支出日程,由分管副處長稽核,處長審定,報請校長確定後,支付中心電話通知各部門經辦人。

  七、審批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准的決定,並在7個工作日內召開校長辦公會組織稽核,在稽核後的一週內,正式通知各部門。

  八、公開公示

  本管理辦法在黑河學院印發的財務處工作管理條例中長期公佈,專項經費支出將在校內辦公網上長期公佈。

  九、監督檢查

  按照《黑河學院關於執行規範權力執行制度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執行。

  十、職責追究

  按照《黑河學院關於違反規範權力執行制度職責追究辦法(試行)》執行。

  專案負責人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對外專案申報工作的管理,使專案申報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後續跟蹤、反饋,並取得最佳的申報效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專案申報,係指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門及分(子)公司所對外進行的營銷、合作、稽核、榮譽、資金、資質、政策等申報。

  第二章申報職責範圍

  第一條行政副總經理負責專案申報資訊的篩選。公司總經理負責申報專案的確定,負責申報材料的最終稽核。

  第二條總經理辦公室為對外專案申報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專案前期申報的部門協調,並對最終形成的申報專案材料的內容和附件進行稽核。

  1、總經理辦公室歸口管理有關公司基本情況、部分產品及公司形象等方面專案;負責對最終形成的申報專案材料的文字方面進行稽核。

  2、市場營銷部歸口管理有關展會、市場規劃、銷售等方面專案。

  3、加工事業管理部歸口管理加工產品、專案。

  4、財務部歸口管理有關資金、財政補貼及國家、省、市政策等方面專案。

  5、研發中心歸口管理有關科技、生產等專業、技術專案。

  第三條財務部負責對申報專案財務資料的準確性進行稽核。專案編制部門負責對專案申報的後續工作進行跟蹤。

  第四條各部門及分(子)公司負責實施具體專案文字材料準備工作,負責提供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負責申報材料的適宜性,並對所涉及的申報專案進行資訊記錄,負責對專案申報的後續工作進行跟蹤,並定期向辦公室提供資訊。

  第五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各部門及分(子)公司專案申報的後續工作進行定期跟蹤,及時掌握申報結果,並將資訊進行網上錄入和維護;對申報成功的專案要進行對外宣傳,以樹立企業的整體形象。

  第三章專案申報流程

  (見附表)

  第四章相關檔案

  1、《年申報專案記錄》(公司網站內及申報單位存)

  2、《公司專案申報總目錄》(公司網站內)

  第五章其它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專案的申報。

  本辦法從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專案負責人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專案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規範化、程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及各成員企業在進行各專案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及各成員企業的重大投資專案應由行政辦公會議決定可行性方案申報公司董事會審議。董事會批准專案,由投資單位總經理或專案負責人組織實施。

  第四條、所有投資專案在報批立項之前,有關人員應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章、專案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各投資專案的選擇應以公司的戰略方針和十年規劃為依據,符合國家或國際產業導和公司投資結構平衡政策。

  第六條、投資專案的選擇應經過充分調查並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條、投資專案的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由擬定的投資主體編寫並交公司投資管理部初審,不得越級上報。

  第三章、專案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投資專案的審批許可權,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報公司董事會審批立項。

  第九條、所有投資專案,由公司投資管理部在原專案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分管領導稽核,然後按專案審批許可權呈總經理或行政辦公會議直到董事會會議,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專案論證會,對專案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資料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專案規模、時機等因素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小組對專案進行專業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專案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專案投資的可靠和可行。經充分論證後,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專案,由行政辦公會議或董事會審批立項。

  第四章、專案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一條、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各投資專案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委派人對總經理負責;公司投資管理部對專案建設進行歸口管理,並對專案建設過程進行跟蹤調查、分析和監督。

  第十二條、各投資專案的業務班子由專案負責人負責組建,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准;專案經理對專案的實施情況負完全責任。

  第十三條、投資專案的變更,包括髮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模擴大或縮小、後續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審批核準。

  第十四條、由專案負責人書面報告投資專案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式及許可權報送公司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式予以確認。

  第十五條、專案負責人在實施專案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後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原因離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六條、投資專案的中止或結束。專案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專案情況,並以書面形式報至公司,經公司統一審定後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章、考核與獎懲

  第十七條、專案投產執行後,效益良好,對立項部門和個人、建設部門和個人追加獎勵。

  第十八條、實行專案責任追究制度。對在專案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過程中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視情節給予撤職、降級、扣發工資、獎金等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未盡事宜由公司投資管理部提出具體辦法,交公司行政辦公會議議研究決定。

  專案負責人管理制度8

  為嚴肅財經紀律,進一步規範專案資金管理,提高專案資金、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統一申報、建設、考評和驗收程式,按照著力構建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的要求,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專案資金的申報制度

  (一)專案資金由單位相關部門及所屬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組織申報。

  (二)專案資金申報檔案必須真實、科學和完整,專案申報單位應提交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其它規定的檔案原件或影印件,並裝訂成冊。

  (三)單位相關職能部門及分管領導提出初審意見,經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同意後,經單位主要領導審定,再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四)申報部門以正式檔案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並隨時跟蹤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情況。

  二、專案資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會計核算制度。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嚴禁套取專案資金,嚴禁公款私存,設定帳外帳和“小金庫”。

  (二)實行政府採購制度。對專案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實物和裝置,嚴格按照政府採購規定,進行公開招標和集中採購。

  (三)建立健全專案資金審查審批程式和財務制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符合專案資金管理辦法規定。

  三、專案資金的監督管理和驗收審計制度

  (一)堅持公示制度。對於專項資金專案,在專案實施前,專案實施單位應主動公示專案建設內容和資金等情況。

  (二)定期報告制度。各專案實施部門或單位定期向專案單位報送專案實施進展情況。

  (三)檢查驗收制度。杜絕在專案執行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的現象,隨時接受上級主管

  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檢查;專案完工後,主動申請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對工程專案的質量、財務等情況進行驗收工作。

  (四)接受審計制度。為防止發生違反資金管理使用規定的行為,上級補助資資金建設的工程,專案竣工後,應按規定由審計部門對工程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四、專案實施績效考評制度

  (一)經檢查、驗收和審計的專案,由分管領導組織對實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資金整合、各項資金使用和管理、專案實施效益和是否有違規違紀行為等進行績效考評。

  (二)績效考評採用百分制打分辦法,根據得分的具體情況排定名次。

  五、專案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一)專案資金應按工程進度進行拔付,對沒有開工或進度緩慢的專案應適當調整或取消補助款。

  (二)專案資金使用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嚴格控制專案資金的支出範圍,杜絕不符合規定支出,隨時接受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及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和審計,做到專款專用。

  (三)報銷用的發票必是合法的票據。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票據,一概不予報銷。

  購買各種物品、材料的發票,必須有購貨單位全稱、品名、數量、單價和金額,有收款單位章印。否則財務會計有權拒絕報銷。有詳見清單字樣的發票應附清單。

  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後,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並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籤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並在憑證上籤章。

  (五)支付補助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及簽字,有收款人身份證號碼和聯絡方式。有審批人簽字,並有付款的依據。報銷用的票據必須按財務規

  定辦理:經手人簽字,證明人簽字,財務會計稽核後報主要領導審批報支。

  專案負責人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訊裝置、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車間、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定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部門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主要領導擔任,生產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各車間主管、各班領班擔任。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本公司設立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小組名單見附表1)由消防組長負責安排管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小組名單見附表2)。

  第六條 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便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公司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部門、生產小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召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 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防火條例,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領導、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檢查中應著重對廠內吸菸現象進行狠抓狠打,發現廠內吸菸現象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第十七條 各生產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單位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裝置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或僱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作業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要動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全負責人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全部門提出意見,安全負責人批准,經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公司安全部門稽核,報公司安全責任人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動火作業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並要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後做到“一清”(具

  體解釋見下列A、B、C解釋條款)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幹部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A、動火前“八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涮乾淨、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開始焊接作業,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未採取保護措施的不動火。

  8、未配備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B、動火中“四要”

  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滅。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C、動火後“一清”

  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後,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保火種完全熄滅,留守現場15-30分鐘才能離開現場。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佈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安全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並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 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了安全的可靠性。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最大化。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想法或行動。

  第二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翫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專案負責人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東莞電子科技大學電子資訊工程研究院(以下簡稱“電研院”)專案經費的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結合電研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專案經費是指用於電研院科研專案實施和管理的經費,主要包括政府資助和單位自主投資經費。

  第三條 凡直接用於科研工作的專案經費和為科研服務的其他經費,均納入財務室統一管理,按照“分類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嚴格審批”的原則使用專案經費。

  第二章 支出範圍

  第四條 專案經費是指專案在研究與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一般包括:人員費、裝置費、能源材料費、試驗外協費、技術引進費、差旅費、會議費、智慧財產權保護費、管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一) 人員費,指直接參加專案研究開發人員支出的工資性費用。

  (二) 裝置費,指專案研究開發過程中所必需的專用儀器、裝置、樣品、樣機購置費及裝置試製費。

  (三) 能源材料費,指專案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原材料、燃料動力、低值易耗品等費用。

  (四) 試驗外協費,指專案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帶料外加工費用及委託外單位或合作單位進行的試驗、加工、測試等費用。

  (五) 技術引進費,指專案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購買專有技術、技術成果等費用。

  (六) 差旅費,指專案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調研、考察、現場試驗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費用。

  (七) 會議費,指專案研究開發過程中組織召開的與專案研究有關的專題技術、學術會議的費用。

  (八) 智慧財產權保護費,指專案研究開發過程中為申請國內外智慧財產權保護所發生的費用。

  (九) 管理費,指專案承擔單位為組織管理專案而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現有儀器裝置和房屋使用費或折舊、直接管理人員費用和其他相關管理支出。管理費佔專案經費總預算的比例原則不超過5%,特殊情況根據專案實施內容及承擔單位的性質核定。

  (十) 其他相關費,指除上述費用之外與專案研究開發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五條 專案經費實行預算管理制度。專案申報部門按有關要求申報專案科研專案時,應當編制科研專案經費預算。

  第六條 專案經費預算包括經費來源預算和經費支出預算。來源預算包括同一專案的不同來源渠道的經費,主要是申請的專項經費和自籌經費兩部分。支出預算包括與專案研究有關的各項支出。應當按照相關專案經費管理辦法及專案編制指南要求規定的經費開支範圍確定支出科目,根據需要對各項支出的主要用途、與專案研究的相關性及測算方法、測算依據等進行編制說明。

  第七條 經批准的預算,一般不作調整。因客觀原因需作出調整的,由專案執行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專案管理部門和財務室稽核後,按程式報主管部門後方可調整。

  第四章 收入及分配管理

  第八條 各類科研經費不論其資金來源渠道,必須全部納入電研院院務部財務室統一管理,集中核算,專款專用。

  第九條 科研經費到院後,首先由專案管理部門(科創部)提出科研專案內部立項申請,經批准後,財務室會根據專案合同書和科研經費到款額設立經費本,合理使用經費。

  第五章 專案經費支出管理

  第十條 科研經費的使用實行專案負責人責任制。專案組其他成員使用經費,必須經專案負責人簽字同意。

  第十一條 專案經費使用需嚴格按照專案預算執行,採用實報實銷方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此辦法由電研院科創部、院務部財務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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