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

  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5.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公司的質量管理理念,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質量管理手冊》,嚴格執行國家、行業、地方標準規範、操作規程及施工藍圖,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為使工程的施工質量能順利達到預期制定的質量目標,專案部將對提高施工質量的班組和個人以及相關樓號負責人進行獎勵與處罰;對於執行不嚴、質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圖紙、方案施工所造成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的員工、勞務隊組及個人進行與本制度相對應條款的罰款。

  第三條 本細則要求第七事業部下屬各專案部必須執行。

  第二章 獎罰標準

  第一節 鋼筋工程

  鋼筋工程質量要符合《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15》、《鋼筋機械連線技術規程JGJ107-2010》、《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範JGJ18-2012》、《11G101》的要求。

  第四條 鋼筋安裝時,受力鋼筋的品種、級別、規格和數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梁少放、漏放、錯放一根鋼筋,發現後補上,並給予30元/根的罰款。

  第五條 鋼筋綁紮一次性驗收,如出現品種、級別、規格、數量、尺寸、縱向鋼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間距、錨固長度、搭接長度、接頭設定等不符合設計要求和規範要求的,根據具體情況給予50~200元/處的罰款。

  第六條 牆柱主筋跑位超出驗收規範罰款20元/根。

  第七條 柱、牆箍筋不水平且漏綁紮超出驗收規範,墊塊不到位的罰款20元/處。

  第八條 預留洞口加筋按設計要求必須加到位,若達不到設計要求罰款20元/處。

  第九條 電渣壓力焊檢查偏心、融化點不均按接頭個數罰款10元/個;接頭焊畢,不敲除焊渣的,罰款30元/個;敲去渣殼後發現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鋼筋表面小於4mm的,罰款20元/個;焊包渣及牆柱內焊渣清理不乾淨罰款10~20元/處;如果重複出現,雙倍罰款。

  第十條 結構樓板的板底筋在跨中採用綁紮搭接或焊接的,一經發現罰款50元/處;有牆無樑的部位沒有按照圖紙設定加強筋的,罰款100元/處。

  第十一條 樑上的附加板麵筋(蓋筋)長度允許偏差超過規範要求的或長度正確而擺放位置超出規範要求的給予20元/根的罰款。

  第十二條 梁支座處的非貫通筋(支座負筋)長度的允許偏差超出規範要求的,給予50元/根的罰款。

  第十三條 所有構件的保護層,特別是樓板保護層的合格率不小於90%。

  合格率在85~90%的,罰200元/層;

  合格率在80~85%的,罰500元/層;

  合格率小於80%的,罰2000元/層;

  第十四條 澆築混凝土時,如無人看管鋼筋工程導致露筋現象,無論什麼部位,每處罰50元/處。

  第十五條 對完成結構的樓層,樓層上的殘餘鋼筋材料必須及時清理乾淨並集中堆放。達不到要求的,每發現一層罰500元/層。同樓層再次發現的,十倍處罰。

  第二節 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質量應符合《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15》的要求。

  第十六條 模板應平整,不得使用翹曲、爛邊的模板,否則給予100元/處的罰款。

  第十七條 支撐架嚴禁與外架連線,一經發現給予100元/次的罰款。

  第十八條 模板安裝完自檢、互檢合格後報專案質檢部,若質檢部檢查每單元有5處以上偏差超出規範要求的除須整改符合標準,另給予30元/處的罰款,若大於10處的給予50元/處的罰款。

  第十九條 所有模板拼縫處必須確保不漏漿,對於模板拼縫處漏漿嚴重的除修補到位外,另罰款100元/處。所有樓層接槎處必須貼海綿條,且應平直,確保所有接槎處平整不漏將,否則處罰100元/米。

  第二十條 支模完成後,必須將平臺板及牆肢中的木屑等垃圾清理乾淨,不清理的罰300元/層。

  第二十一條 模板幾何尺寸必須正確。杜絕漲模現象,若有發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鑿,漏漿嚴重造成構件變形的給予200元/處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 板面高低不平,牆模不成一條線,牆、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規範要求的,梁、柱接點差,給予20元/處的罰款。 柱、梁處有翹曲現象的每處罰款50元。

  第二十三條 嚴格控制現澆板質量,特別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縫,為以後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膩子,刷白。若達不到要求罰款20元/處。

  第二十四條 樓層接槎處的立模下邊,不管模板長短,必須設定2只及以上看腳螺絲,以確保接槎處的質量,如發現每少一處,則罰款500元/處。

  第二十五條 頂板的水平度達不到0~5mm標準的,每塊板100元/塊。拆模後,頂板的水平度達不到0~10mm標準的,每塊板200元/塊。對頂板的水平度達到標準,但頂板標高達不到±5mm標準的,罰500元/塊。

  第二十六條 結構混凝土每層垂直度、平整度、洞口尺寸、頂板水平度等實測項的實測實量分值(按第三方檢查標準)達96分以上的,對班組帶班作業人員獎勵200元/層,專案部樓號負責人獎勵100元/層,實測實量分值在96分的不予獎勵,對達不到96分的,班組帶班人員罰款100元/層,專案部樓號負責人罰款50元/層。若連續兩層不合格被處罰的,則專案部對該勞務班組處罰1000元/次。

  第二十七條 對完成結構的樓層,樓層上的殘餘木工用材料必須及時清理乾淨並集中堆放。達不到要求的,每發現一層罰500元/層。同樓層再次發現的,十倍處罰。

  第三節 混凝土工程

  工程質量應符合《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15》的要求。

  第二十八條 等級必須符合圖紙及方案設計要求,牆、柱與梁、板不得混淆澆築,違者將給予1000元/次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嚴禁對進行加水,一經發現給予200元/次的罰款。

  第三十條 接泵用砂漿一旦發現澆築至結構中,罰班組500元/次,罰樓號負責人200元/次。同時確保砂漿合理安排,不得浪費。發現浪費現象,同等處罰。

  第三十一條 蜂窩、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據問題的嚴重性給予100~500元/處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澆築前應對模板澆水,若不澆水給予200元/層或200元/施工段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 澆築12小時後澆水養護,中午吃飯應換班,若養護不到位導致缺水、裂縫等質量問題給予500元/層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養護時間為14天,有防滲要求和摻外加劑養護時間為21天,如達不到以上要求給予500元/層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澆築完畢後,其強度未達到1.2MPa以上就上人作業的,給予50元/次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 澆築後樓面平整度允許偏差不超過±4mm,表面收提平整,樓梯接槎處及踏步無蜂窩麻面,剪力牆根部無爛根、漏振、麻面,符合質量要求的由生產經理認可並報專案經理確認,給予泥工班組長200元/單元的獎勵,同時樓號負責人獎勵100元/單元,樓面平整度超過4mm的不予獎勵,超過4mm以外及表面觀感質量差的給予泥工班組長100元/單元的處罰,同時樓號負責人處於50元/單元的處罰。若連續兩層不合格被處罰的,則專案部對該勞務班組處罰500元/次。

  第三十七條 在樓層中如發現混凝土堆或砂漿堆此種浪費材料現象,罰班組200元/堆,罰樓號負責人50元/堆。

  第三十八條 樓板的厚度在澆築混凝土前必須在拉線控制的同時,使用厚度控制器,確保板厚100%合格。板厚不合格的,每塊罰500元/塊。

  第三十九條 所有樓層面接槎部位(例如:樓梯間、電梯井、牆肢內等)必須收提平整,收提不到位的罰50元/米。

  第四十條 所有樓板上的孔洞(例如:放線孔,管道孔、煙道等),泥工在收提時必須收提方正、上口齊平。收提不到位的,罰50元/孔洞。

  第四十一條 澆築混凝土時必須在平臺上搭設通長馬道,禁止直接踩踏鋼筋。不執行的,每次發500元/次。

  第四十二條 澆築混凝土結束時,泵管沖洗禁止汙染外腳手安全網。一旦發現,罰500元/次。

  第四節 砌體工程

  砌體分項工程一定要符合《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3-2011》的要求。

  第四十三條 材料倒運過程中,如發現班組隨意拋擲材料導致砌塊缺稜掉角、斷裂的給予10元/塊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砌體灰縫的砂漿飽滿度必須符合規範要求,不得有通縫,瞎縫、假縫等質量問題,如達不到要求給予50元/處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 砌築砂漿不採用料或墊板,直接放置在樓地面的,罰200元/ 處。

  第四十六條 水泥砂漿配合比必須滿足方案要求,否則給予100元/次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 構造柱與牆體的連線處應砌成馬牙槎,馬牙槎應先退後進,預留的拉接筋應位置正確,施工中不得任意彎折,若達不到規範要求給予50元/處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 構造柱澆灌前,必須將砌體留槎部位和模板澆水溼潤,將模板內的落地灰,磚渣和其它雜物清理乾淨,若出現爛根、空鼓,達不到規範要求給予50元/處的罰款。

  第十四九條 對砌體工程每層垂直度、平整度、洞口尺寸、節點1、節點2等實測實量達96分以上,灰縫飽滿且設定均勻、勾縫衡平豎直、無通縫,馬牙槎進退尺寸保持一致,構造柱表面光潔、無空鼓和蜂窩麻面,符合質量要求的由生產經理認可並報專案經理確認,給予泥工班組長100元/層的獎勵,同時樓號負責人50元/層的獎勵,若實測實量在96分不予獎勵,若砌築質量較差,實測實量達不到96分的,給予泥工班組長100元/層處罰,專案部樓號負責人50元/層處罰。若連續兩層不合格被處罰的,則專案部對該勞務班組處罰500元/次。

  第五十條 嚴格按照專案部要求使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例如:預製門框柱、預製構件、牆體免開槽等,對於不執行的,罰200元/次。

  第五十一條 牆體頂部塞縫必須使用細石混凝土,並填嵌密實。分層分次按標準填嵌。禁止使用砂漿以及其他材料進行填嵌。不按要求施工的,罰30元/米。

  第五十二條 窗臺壓頂的`錨入長度,以及過樑的擱置長度,必須滿足規範要求和業主的企業標準要求。達不到的,罰50元/處。

  第五十三條 對完成結構的樓層,樓層上的殘餘砌築材料必須及時清理乾淨並集中堆放。達不到要求的,每發現一層罰500元/層。同樓層再次發現的,十倍處罰。

  第五節 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質量應符合《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1-2013》、《抹灰砂漿技術規程JGJ/T220-2010》中的要求。

  第五十四條 砂漿配合比必須符合方案要求,否則罰300元/立方米。

  第五十五條 抹灰砂漿不採用料斗或墊板,直接放置在樓地面的,罰200元/ 處。

  第五十六條 基層處理應無灰塵、無油膩,牆面要毛面處理到位,若不到位給予10元/平方米的罰款。

  第五十七條 抹灰前一天對基層用噴霧器灑水溼潤,水應滲入牆內10-20mm,嚴禁用皮管子澆水,一經發現用皮管子澆水者,罰款50元/次。抹灰應分層進行,先抹底灰,待前一層六七成干時,再分層抹灰、 找平(基層、中層、面層)。水泥石灰抹灰砂漿每層宜為7-9MM,如超厚粉刷,發現罰款10元/平方米。當抹灰層厚度大於35MM時應採取與基體加設加強網。嚴禁一遍成活,灰層不可跟得太緊。抹灰完成24小時後,夏季高溫季節應用噴霧器保持連續7天養護,若達不到要求給予20元/平方米的罰款。

  第五十八條 室內牆面、柱面和門洞口陽角應用1:2水泥砂漿(具體配合比見圖紙)做暗護角,其高度不應低於2m,每側寬度不應小於50mm,若達不到要求給予20元/處的罰款。

  第五十九條 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必須粘結牢固,抹灰層應無脆層、空鼓,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若達不到規範要求的除要求返工外,另給予10元/平方米的材料賠償費。

  第六十條 抹灰表面應平整、光滑、潔淨、顏色均勻,抹灰分格縫和灰線應清晰美觀;牆面平整度、垂直度超出規範的給予30元/處的罰款;牆面觀感差、掉砂、泛白,給予50元/平方米的罰款。

  第六十一條 牆面抹灰層採取加強措施時,沒有搭接或者搭接長度不足的部位,給予5元/米的罰款;沒有掛網就擅自抹灰的,給予100元/平方米的罰款。

  第六十二條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應整齊順直,滴水線應內高外低,滴水槽寬度和深度應均勻,表面應光滑,稜角應整齊,若達不到規範要求給予100元/處的罰款。

  第六十三條 室內抹灰陰角要順直,三角交點要清晰,陰陽角要方正,若達不到要求給予10元/條的罰款。

  第六十四條 梁、牆、柱及圖紙、方案要求的部位的基層宜採用噴漿進行毛化處理並噴水養護,確保基層和粉刷層的結合,牆面抹灰前認真做好基層處理和澆水溼潤工作,面的隔離劑及雜物清理乾淨,若達不到要求給予10元/平方米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外牆穿牆螺桿洞漏堵一個給予20元/個的罰款,堵洞眼空鼓給予5元/個的罰款。

  第六十六條 對粉刷成品質量,每層垂直度、平整度、陰陽角方正度實測實量達98分以上,且牆面無空鼓、不起砂、強度達到要求的,給予泥工班組長100元/層的獎勵,同時樓號負責人50元/層的獎勵。若實測實量在98分的不予獎勵,實測實量達不到98分的,對泥工班組長罰款100元/層,專案部樓號負責人罰款50元/層。若連續兩層不合格被處罰的,則專案部對該勞務班組處罰500元/次。

  第六節 防水工程

  第六十七條 防水施工進場原材料必須複試,不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的全部退場,並罰款10000元/次。

  第六十八條 防水塗料或卷材施工前基層必須清理乾淨,如發現基礎未清理直接施工的罰款500元/次。

  第六十九條 根據設計及規範應做附加層加強的,如發現未做附加層每處罰款50元。

  第七十條 防水塗料施工達不到設計厚度的必須返工,且罰款10元/平方米。

  第七十一條 水泥砂漿防水層必須結合牢固,發現空鼓現象,每處罰款50元。

  第七十二條 卷材防水層短邊和長邊搭接寬度小於100mm的罰款50元/米。

  採用多層卷材時,上下兩層和相臨兩副卷材的連線縫應錯開1/3幅寬,且兩層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鋪貼,不符合規範的罰款50元/米。

  第七十三條 卷材鋪設方向宜平行屋脊鋪貼,平行於屋脊的搭接縫應順流水方向搭接,從下向上貼,鋪設方向錯誤的必須返工,且罰款200元/次。

  第七十四條 卷材末端收頭和接縫部位必須粘結牢固,封閉嚴密,不允許有開縫、翹邊、滑移、鼓泡、皺摺、裂紋等缺陷存在,否則罰款50元/處。

  第三章 記錄與檢查

  第七十五條 制度執行需做好詳細記錄。

  第七十六條 對檢查需明確樓號、層數、具體部位、具體內容及時間等等,並由檢查人員簽字後上交專案部核實。

  第七十七條 對檢查未合格部位,需及時整改並記錄。對不及時整改施工的班組處罰500元/次。

  注:

  1、本考核制度為公司強制性推行制度,要求各專案部必須執行。公司在每月的工程檢查中視推行情況對專案部進行考評。

  2、對於不執行或執行不力的樓號負責人,首次發現,個人考評直接為不合格,降低其工資等級5%。再次發現,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在本第七事業部任何專案上不得使用。

  3、本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實施,解釋權歸江蘇南通二建集團有限公司第七事業部所有。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2

  第一條 目的

  1.為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團體紀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2.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產品質量的優劣直接關係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由由此,質量管理成效如何尤為重要,上至高層領導,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質量、抓質量,堅持出精品,減少直至杜絕不合格品、廢品。

  第二條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從事管理、生產的所有人員。

  第三條 獎懲規定

  1.原材料控制(含外協件)

  (1)採購標準及技術。

  ①工作標準。

  a.材料採購標準/技術要求由技術中心產品工程師根據產品要求制訂併發放到採購部和品管部。

  b.採購員須按照技術中心制定的採購標準選擇適宜的供應商採購原材料。

  c.品管部根據材料採購標準/技術要求制訂檢驗計劃,實施檢驗。

  ②處罰規定。

  a.需採購材料無採購標準/技術要求或採購標準/技術要求不明確導致無法採購,每次處罰相應產品工程師50~200元人民幣,如影響生產進度,處罰相應產品工程師200~500元人民幣。

  b.無採購標準/技術要求而採購原材料者,每次處罰相應採購人員50~200元人民幣。

  c.因採購原材料不合格影響生產者每次處罰相應採購人員50~2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幣。

  (2)入庫驗收。

  ①標準。

  a.原材料採購到廠後倉管員清點到貨數量並填寫“入庫報檢單”向來料檢驗員[外協、五金/化學分析員(化工原材料)]報檢。

  b.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根據“入庫報檢單”對來料進行檢驗/驗證,合格後出具“檢驗報告”並在“入庫報檢單”上簽字,同時對相應材料進行標示。

  c.倉管員根據經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簽字的“檢驗報告”和“入庫報檢單”辦理入庫手續。

  d.不合格材料若需特採入庫,須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後方可入庫。

  ②處罰規定。

  a.材料未經檢驗或不合格材料特採未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而辦理入庫,處罰相應採購人員、倉庫保管員每人50元人民幣,如未經檢驗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據對公司造成的影響及損失酌情處罰50~300元人民幣。

  b.對已檢驗合格入庫的材料發現批次不合格或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現批次不合格,對相應檢驗員按造成損失情況酌情處罰50~200元人民幣。

  (3)入庫材料的保管。

  ①標準。

  a.入庫原材料須標誌清晰、完整(標誌至少應包含: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批號、供應商名稱、生產/加工日期等),包裝完好,檢驗狀態標示明確。

  b.入庫後的材料須定置定位擺放整齊,標誌清晰、完整,賬卡填寫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並執行先進先出。

  c.倉管員在辦理入庫手續前須檢查材料標誌是否符合上述規定,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材料要求相關人員予以現場整改;否則,倉管員可拒絕辦理入庫手續。

  ②處罰規定。

  a.對不按上述要求執行的相關人員,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

  b.對入庫後的材料未進行定置定位擺放或擺放不整齊、無標誌或標誌不清晰、賬卡記錄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處罰倉管員50~200元人民幣。

  (4)來料檢驗/分析。

  ①標準。

  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接到報檢後,須按照檢驗標準對每種材料進行抽樣檢查,記錄檢驗試驗結果並出具檢驗報告,同時對材料進行檢驗狀態標示,對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式》進行控制;需特採的材料須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同意,並將特採意見附至檢驗報告。

  ②處罰規定。

  對出具虛假檢驗報告者每次處罰1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幣。

  (5)倉庫發料。

  ①標準。

  倉庫發往車間的材料須標誌清晰、完整,包裝完好,如出現拆分包裝現象,倉管員須對發至車間的材料重建標誌並簽字,車間領料人員對無標誌材料可要求倉管員予以建立,否則可拒收材料。

  ②處罰規定。

  發至車間的材料無標誌,每次分別處罰車間領料員和倉管員50元人民幣,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車間領料人員和倉管員各承擔50%的損失,同時處罰每人罰每人1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幣。

  2.過程控制

  (1)客戶要求的轉化。

  ①產品工程師負責將客戶要求轉化為內部技術要求及工藝要求,同時對客戶要求轉化的正確性及完整性負責。

  ②對已轉量產的產品因工藝設計不合理或技術要求不明確而導致產品不合格或客戶索賠,對相關責任人處罰50~200元人民幣,對其直接主管處罰200~500元人民幣。

  (2)現場作業指導及生產過程引數確定。

  ①產品工程師負責現場作業指導及生產過程引數的確定。

  ②對已轉量產的產品現場無作業指導書及生產過程引數,致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者,每次處罰相關責任工程師50元人民幣;導致不合格品造成損失者,每次處罰相關責任工程師50~2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100~300元人民幣。

  (3)裝置有效性的管理。

  裝置科負責裝置有效性的管理,因裝置不合格導致產品批次不合格,處罰直接責任人50~2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幣。

  3.檢驗管理

  (1)無標誌的材料、產品轉入本工廠,檢驗員須按不合格品進行處理並上報,隱瞞不報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

  (2)在檢驗工作中不得出現批次錯檢、漏檢現象,每發現一次處罰直接檢驗員20~200元人民幣。

  (3)檢驗員在工作中如發現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直接主管或部門主管彙報,不能擅自做主影響工廠生產,否則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50~100元人民幣。

  (4)檢驗員檢驗出產品不合格後有權要求員工暫停生產,以控制不合格品繼續產生,同時立即通知班長並上報廠長和品管部,如不及時上報,影響生產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對檢驗員發出停止生產要求而拒不執行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幣。

  (5)負責保管好圖紙、相關技術檔案、檢驗章、丟失圖紙、技術檔案每張罰款50元人民幣,丟失檢驗章罰款20元人民幣。

  (6)對檢驗任務應做到日清日結,當天工作如無故不完成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人民幣。

  (7)對生產中由於檢驗因素造成的質量問題,視情節予以處罰50~200元人民幣。

  4.現場控制

  (1)生產工藝和操作指導由產品工程師負責起草併發放至車間,裝置的操作指導由裝置部負責起草併發放至車間,缺少相關指導一份處罰責任人20元人民幣。

  (2)操作員按生產計劃填寫“流轉單”,流轉單填寫應字跡清晰,內容正確完整,對不符合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

  (3)生產開始前操作工必須按要求對裝置進行點檢,確認裝置完好後方可開始生產,點檢表應填寫完整,內容正確、字跡清晰;如發現裝置異常,須立即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上報廠長或裝置管理員,同時在點檢表中標註異常情況,未按要求進行點檢每次處罰相應操作員20元人民幣,裝置帶病作業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記錄填寫不符合者每次處罰10元人民幣。

  (4)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工藝要求和裝置操作指導書進行生產並記錄過程、產品資料填入相應記錄單,不按工藝要求進行生產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未按要求記錄過程、產品資料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記錄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

  (5)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產品進行自檢並將檢驗資料填入相應流轉單,未按要求記錄過程資料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發現的不合格品及時上報直接主管或檢驗員進行登記、隔離、標示和處置,對隱瞞不報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導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處罰50~100元人民幣。

  (6)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按要求使用相關生產工裝器具、防護工具和帶有合格標誌的材料,確保產品質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裝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造成質量損失者酌情處罰50~2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幣。

  (7)車間檢驗員按要求對過程進行巡檢並記錄檢驗資料,未執行或未記錄檢驗資料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巡檢發現不合格品,操作工應根據評審結果及時進行處理,發現以次充好,以廢充好現象,一次罰款50元人民幣。

  (8)對生產完畢的半成品、成品,須經檢驗員抽檢,抽檢合格後檢驗員在流轉單上籤合格章,產品隨流轉單一起轉入下道工序,未向檢驗員報檢而轉入下道工序,每次處罰直接責任人50元人民幣,產品不合格需特採者,須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產品不合格未經特採而轉入下道工序者,處罰相關操作人員50~1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100~200元人民幣;對已檢驗合格的半成品在下道工序發現批次不合格,經確認屬本工廠責任者,每次處罰工廠檢驗員50~100元人民幣,處罰廠長100~200元人民幣。

  (9)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標誌清晰、完整,檢驗試驗狀態明確,確保不接受、不傳遞無標誌或狀態不明確的材料或半成品;對不按上述要求執行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

  (10)操作完畢後,應對現場進行清理,確保現場整潔有序,裝置完好;現場未用完的材料應及時放入相應的庫位,產成品用相應的週轉工具移入混煉膠儲存區進行停放,並做好標誌和防護,流轉單交由倉管員整理存檔;現場雜亂、不整潔者,每次處罰直接責任人20元人民幣,不按規定存放或標誌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處罰直接責任人50元人民幣;工廠內設有倉庫的,倉管員每次發出材料前需對材料建立完整的標誌(材料名稱、生產日期、檢驗狀態),否則可拒收,發至工廠的'材料無標誌,每次分別處罰工廠領料員和倉管員50元人民幣,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工廠領料人和倉管員各承擔50%的損失,同時處罰每人1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幣。

  (11)工廠內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規定進行存放,擺放整齊,輕拿輕放,避免碰撞損傷表面,不按規定存放者,處罰相關責任人50元人民幣,同時發現表面損傷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檢驗員登記返工後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庫,發現因過程防護不當導致產品缺陷者,每次處罰相關責任人20元人民幣,因不按規定擺放用錯材料者處罰相關責任人50元人民幣。

  (12)生產現場需保持整潔,有序;裝置、工具、模具完好無損,擺放整齊,檔案完整;現場使用作業指導書、工藝檔案完整、有效;現場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應區域且區域標誌顯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發現一處不符合處罰車間主任50元人民幣。

  (13)操作員一個月內同一質量問題重複發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須被處罰,處罰金額為操作員累計被處罰金額的兩倍。

  (14)當月工廠PPM值超過目標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處罰100元人民幣)對本工廠進行處罰,計算方式:當月PPM值-目標值/目標值×100%,處罰金額最大不超過2000元人民幣。

  (15)對於發現的質量問題要根據相關程式及作業標準做出及時處理,每延期一天對相關責任人處罰50元人民幣。

  5.公司內部質量獎勵

  公司每月對員工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彙總分析,並根據質量狀況進行獎勵。

  (1)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材料或上道工序產品批次不合格及時上報並隔離,從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產生的,每次給予獎勵50~100元人民幣。

  (2)對當月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工廠內通報表揚並獎勵50元人民幣;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公司通報表揚並獎勵100元人民幣,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授予“質量標兵”證書並給予獎勵500元人民幣。

  (3)對當月班組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長予以獎勵200元人民幣;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給予公司通報表揚並獎勵該班班長500元人民幣,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授予“優秀團隊”稱號並獎勵該班組1000元人民幣。

  (4)對當月PPM值低於目標值15%且無批次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獎勵廠長100元人民幣,獎勵過程檢驗員50元人民幣;連續3個月PPM值低於目標值15%且無批次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獎勵廠長300元人民幣,獎勵過程檢驗員150元人民幣;連續半年PPM值低於目標值15%且無批次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授予該工廠“優秀團隊”的稱號,並獎勵該工廠2000元人民幣,同時獎勵廠長1000元人民幣。

  6.辦事處質量管理

  (1)銷售部各辦事處及業務員負責外部質量資訊的收集、整理和反饋;業務員需及時瞭解本公司產品在客戶處及客戶市場的使用情況和質量表現,及時發現本公司產品在客戶處的異常和潛在的問題,並在第一時間內反饋至品管部,以便於公司及時整改,避免質量損失的產生。

  (2)對於新開發產品,業務員應參與新產品發貨前評審工作,對在評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每提出一條,經確認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人民幣。

  (3)對試裝過程中的新產品業務員在試裝過程應及時準確詳細地記錄裝車情況,對裝車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反饋至公司品管部和技術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戶投訴和索賠;反饋資訊及時準確,問題處理及時有效,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人民幣;因反饋不及時、資訊不準,發現的問題處理不及時導致客戶投訴或抱怨者,每次處罰責任業務員200元人民幣。

  (4)對評審後的新產品在試裝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導致新產品量產後出現批次問題,經確認屬實者,處罰相關業務員500元人民幣。

  (5)對已量產產品,業務員在客戶之前發現存在的潛在質量問題並實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戶投訴或索賠,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人民幣。

  (6)對本公司產品在客戶處發生的質量問題,業務員應於客戶發出當日或次日及時、準確地將資訊書面反饋至公司品管部,資訊內容應包含:產品名稱、品號、圖號、不合格現象描述(發生時間、地點、客戶、現象)、不合格數量、涉及數量(客戶生產線、客戶庫存、辦事處庫存)、批次、生產日期、採取措施等;問題反饋不及時,每延期一天處罰相關責任人100元人民幣;弄虛作假或資訊不準確者,每次處罰200~500元人民幣;措施採取不力或未採取措施導致客戶索賠者,每次視情節處罰200~500元人民幣。

  (7)對於客戶索賠資訊,業務員應於客戶索賠資訊發出當日予以調查處理並採取相應措施,以將損失降至最低,並將資訊在兩日內詳細準確地反饋至公司品管部,對資訊反饋及時或措施採取有效,避免或減少客戶索賠的,每次獎勵100~1000元人民幣;如因反饋不及時或措施不力,導致客戶索賠定案,處罰相應業務員200~500元人民幣。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3

  一、目的

  規範不合格質量責任處理,強化質量管理措施。

  二、適用範圍

  2.1 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內外稽核、日常稽查、產成品流通環節發生不合格項責任追溯;

  2.2 顧客投訴、產品生產過程及物料貯存過程出現的不合格品的責任追溯處理;

  2.3 其它影響產品質量控制及質量成本控制責任的追溯處理。

  三、定義(不合格包含:不合格項和不合格品)

  3.1 不合格項指不符合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檔案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事項,根據不符合程度分為一般不合格項和嚴重不合格項。

  3.1.1 一般不合格項是指偶發、孤立、後果不嚴重、易於糾正的不合格;

  3.1.2 嚴重不合格項指區域性或系統性失效、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產品質量和質量體系後果影響較嚴重的不合格。

  3.2 不合格品指不符合公司企業標準要求的產品。根據不合格品缺陷程度、批次及直接經濟損失分為一般不合格、重大不合格、特大不合格。

  四、職責

  4.1 質管部負責擬訂、修訂及歸口實施《質量管理獎懲制度》;

  4.2 質量處罰及獎勵由責任部門/或質管部提報,生產副總經理稽核批准、財務部配合執行;

  五、質量處罰

  5.1 不合格項責任處罰

  5.1.1產成品在市場流通中被抽檢不合格或被客戶投訴、退貨,追究責任機組罰款200元/次(首道工序罰70%,下道工序罰30%)。同時:指標不合格處每次車間主任100元、班長50元、當班質管員50元/次的罰款。

  5.2 製程過程不合格品責任處罰

  5.2.1生產過程中原紙有嚴重質量缺陷,機組沒有發現或發現不報,按損失大小對責任機組處以50-100元/次的罰款;

  5.2.2對於生產過程控制中造成的單提(未構成件),因為生產責任人沒有認真進行自檢,被質管員巡檢發現,屬嚴重不合格品(影響產品使用、外觀異常不良或偏離國標下限可能被投訴),每提追究責任機組或崗位責任人2元/提罰款。生產部門各機臺自檢發現質量問題及時隔離未混入產品中,由生產部自己處理,質管部不做處罰。罰款由當班質檢員當天進行彙總上報,直接扣減責任人當日收入。

  注:以上兩項,生產部門自行查詢分清責任人,不能分清責任主體的由機組平攤。

  5.2.3對於生產過程控制中造成的整件不合格成品,該不合格品不計入產量,經評審質量缺陷程度屬於可降級或單獨銷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責任機臺罰款5元/件;經評審質量缺陷程度屬於不能銷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責任機臺罰款10元/件。在不合格批中,經生產返工並報質管驗收合格的產品,可以計入產量,但返工造成的破損包裝袋按大袋2元/個、中袋1元/個累計物料損失對責任人進行扣減,返工期間不另行支付工資。以上各項扣減款項平均分攤到責任機組全體人員。

  5.2.5 質管員對入庫的成品進行抽檢或倉庫出貨檢驗時發現整件成品不合格,外觀如贓汙、合格標識漏貼錯帖、提長件高不合標準、包裝鬆垮、包裝方向錯誤、外袋包裝扭曲變形等問題,處以直接責任部門相關人員每件2元的罰款;包裝數量短少、日期錯誤等問題的,對責任部門相關人員每件處以5元的罰款;

  5.2.6在常規產品、定牌產品、新品試製、裝置故障前及故障後等生產正式開始前,發現沒有對首件產品進行檢驗確認,造成批次或嚴重不合格,處罰責任機臺所有人員每件10元的罰款;若不合格品連續生產超過1小時或造成10件以上產品不合格的,同步對車間主任、班長、質管員每人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2.7倉庫管理員對生產部提交報廢回籠的邊角餘料進行當場共同確認,如發現其中夾雜有工具等非生活用紙異物,追究生產部責任機臺每人罰款2元/個(倉庫提報處罰單)

  5.3 影響質量成本的責任處罰

  5.3.1 物料、原盤紙、產成品因搬運、貯存不當,導致物料、產成品損壞或在後續生產過程中廢料率提高,根據損失大小追究倉庫管理員及具體責任人50到100元/次的罰款(經評審確認屬於客觀原因除外)。

  5.3.2質管員在抽查中一次性發現產品超重數量大於5件的,處罰責任機組每人50元/次的罰款。

  5.3.3庫存物料未執行先進先出導致物料呆滯或過期,造成質量損失,根據損失大小追究倉庫管理員100到500元/次的罰款。

  5.3.4原盤紙紙儲存期間包裝封閉不良,每發現一個追究責任部門主管及具體責任人各10元/個罰款。(生產急需而來不及包裝的原紙不適用此條款)。

  5.4 影響質量控制的責任處罰

  5.4.1 在產品生產、儲運過程中,有故意破壞、損毀、塗改、添改、更換產品標籤者(質管部指定人員校正動作除外)或其它物資品質的追究具體責任人罰款100元/次。

  5.4.2 原盤紙在生產車間因標籤管理混亂,導致質量問題無法追溯,追究責任人罰款20元/卷(屬倉儲責任的處搬運工20元/卷的罰款)。

  5.4.3 對諷刺、辱罵執行產品檢驗、質量稽查等人員,其行為惡劣並影響到正常工作者,追究當事人罰款100元/次。對毆打執行產品檢驗、質量稽查的,罰款500元並給予開除。

  六、質量獎勵

  6、1質管部每月對班組製程/成品合格率進行評分,最高得分的班組每人獎勵50元/月。

  6、2在質量管理過程中,個人表現突出,對質量事故的發生起到較好的預防或糾正作用,由部門主管提名,質管部確任,給與50元/月的個人獎勵。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4

  一、目的

  1.提高產品合格率,防止不良產品流轉。

  2.提高員工自我品質控制意識,完成公司質量目標。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生產的全過程品質管理。

  三、品質管理“三工序”控制原則

  1、檢查上道工序流轉產品,不接受不良品。

  2、不生產不良產品,做好本道工序產品。

  3、不流轉不良產品,服務好下道工序。

  四、崗位職責

  1、營業部:負責提供外部質量資訊,收發退回的產品,提供考核依據以及質量損失統計。

  2、檢驗員:負責收集統計內部質量資訊,提供考核依據。

  3、品質部:負責執行本質量考核,形成質量考核表負責追溯相關責任人及質量問題性質的確認。

  4、製造部負責做好產品流轉卡、標識卡號等標識工作,根據各加工工序明確落實責任人,便於發生質量問題時可追溯性。

  五、職責分配原則

  1、責任產生的部門按本制度條款負全部責任。

  2、如品質部提出改進要求且責任部門認可的,責任部門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改進措施,並在此時間之後提供符合改進要求的產品,否則,品質部可判其產品為不合格,按相應條例進行處理。

  3、客戶反饋問題需要有明確的圖片或其它有效證據(儘量帶回相關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關於領導責任

  1、目標達不到的,由相關部門承擔領導責任,屬於個人問題的,由員工承擔責任。

  2、如果主管領導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藝檔案等執行,出現質量問題、產品報廢或應對問題的,全部責任由部門領導承擔。

  3、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藝檔案的要求執行,員工未按要求執行而導致質量問題的,員工承擔80%責任,部門領導承擔20%責任。

  七、設計責任

  1、允許小批次試製第一批存在問題,數量應在10件內,且需要發放技術試樣跟蹤單。

  2、由於對客戶的圖紙設計問題,而導致報廢的,不作處罰(需由技術部主管或副總簽字)。

  3、如果相關部門已經提出要求,但技術部未能按期進行改進導致外部質量問題,作為設計問題,相應責任由技術部承擔。對責任人處罰50元/次。

  4、由於技術部設計的圖紙(作業指導書)出現問題並造成產品報廢的,對責任人處罰100元/次;可返工、返修及報廢產品按照實際產生的費用賠償,責任由技術部圖紙設計人承擔。

  八、內部質量賠償及獎懲規定

  1、未經上級書面同意,違反圖紙要求、作業指導書及更改程式設計資料進行生產的,處罰100元/次,造成其它損失的,按照實際產生的費用賠償,由責任人承擔。

  2、未按規定對產品進行首檢、自檢和巡檢的處罰20元/次,如未送檢等原因造成的批次質量不良現象,則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每隻報廢產品按1元進行賠償。

  3、為逃避賠償責任,未經檢驗確認,私自報廢或拋棄產品的,每隻產品按5元進行處罰。

  4、操作人員和檢驗員未規定填寫《生產啟動、檢驗控制表》的,操作人員和檢驗員各處罰20元/次。

  5、檢驗人員因首檢出現錯誤的,對檢驗員處罰50元/次;如產生產品批次報廢時,每隻報廢產品按2元進行賠償。

  6、首檢確認合格,操作人員在生產過程中未進行自檢而造成批次性報廢的,報廢損失則由責任人承擔;每隻報廢產品按1元進行賠償。

  7、生產過程中因裝置或工裝原因調整,需及時送檢驗員確認,未經檢驗員確認造成的報廢損失則由責任人承擔;每隻報廢產品按2元進行賠償。

  8、除錯員、檢驗員和操作人員對已除錯好的裝置或工裝並開始加工生產,由第三方人員檢查出錯的且造成產品返工、返修或報廢的,對各責任人處罰50元/次,每隻報廢產品按2元進行賠償。

  9、當班生產出現的所有不良品,報廢品需交檢驗員統一收繳,檢驗員確認可以返工的,則由責任人員自行返工,返工後須送檢驗員確認,確認合格後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報廢品處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產品責任人拒絕返工、返修的,對其責任人處罰50元/次;2次以上加倍處罰;返工、返修產生的所有費用由原工序人員承擔。

  11、在生產過程中對報廢事件隱瞞不報或私自處理者,對各責任處罰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產時自檢發現不良產品的,不做任何處罰,如需返修的產品工時不予計算。

  13、產品流轉卡上未經檢驗員簽字認可的,對該工序人員處罰10元/次。

  14、其他工序發現報廢產品的,每隻按0.5元作為賠償,發現者按5元/次進行獎勵;下道工序發現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產品,並在10只內),下道工序發現者按0.5元獎勵,超過10只時,相同缺陷報廢的獎勵金額按10元/次進行獎勵為上限,不重複獎勵。

  15、除錯裝置出現報廢品的,由除錯員簽字認可;機器報廢(在公司規定數量的範圍10只內)由車間主任簽字確認,此種情況除外,不作處理;報廢數量超過20只以上的,(需副總簽字認可)。

  16、產品經全檢或包裝篩選發現不合格產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對此尚有疑慮的產品要向檢驗員或部門主管確認方可流轉。

  17、生產過程中及時發現有圖紙、作業指導書由錯誤現象的,對發現者獎勵30元/次。

  18、生產過程中及時發現有技術、工藝改進的,為公司提升產能、質量或是經濟效益的,經公司領導認可的;給予獎勵100元-1000元並通報表彰。

  九、外部質量資訊處理規定

  1、由於產品質量缺陷而導致客戶對公司索賠的,由品質部負責根據客戶反饋的質量問題進行調查分析原因,制定改進措施落實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2、不良產品流出廠,未引起客戶索賠,只引起客戶抱怨時,此種情況不作處理;但相關責任部門應做出整改措施。

  十、其他

  1、考核涉及獎勵和處罰的金額必須經公司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簽字確認。

  2、本檔案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品質部,特殊質量情況的獎勵及處罰金額品質部可根據情況做出適當的調整。

  3、考核涉及獎勵和處罰的金額於當月工資中體現。

  4、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部門與人員,可向考核部門或公司領導反饋,申請複議;在未複議前按考核結果執行。

  十一、附件

  1、HJ/07-10/11-A0《生產管理獎罰申請表》

  2、HJ/08-17/11-A0《廢品收繳單》

  3、本制度未盡事宜由品質部另行發文處理,自公佈之日起正式實施。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5

  一、目的:

  為了提升產品質量水平,滿足客戶的品質要求,健全品質管理體系,強化品質管理及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減少工作失誤,充分發揮獎懲管理的激勵與約束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二、範圍:

  生產製造全部過程中涉及到影響質量因素的各部門、車間和個人,以及在生產組織上難以劃分的其它部門。

  品質部:由質檢部和技術部組成出現產品質量事故,由公司品質部小組進行質量事故責任認定後,由質檢部按本辦法相關處罰條例出具書面處罰或獎勵報告,經總經理同意後送交公司人事部門以及處罰人或受獎勵人。

  三、質量管理的範疇

  適用於公司相關職能管理部門、及相關責任人。產品在合同簽訂、生產技術準備、原材料採購與入庫、生產製造、產品檢驗、交付使用等環節中因管理原因造成產品不合格、損傷、丟失、損壞等事件均屬質量管理問題,具體條款如下:(罰款上限不高於工資的12%)

  1、生產技術準備

  (1)圖紙檔案:相關技術工藝為加工/檢驗的唯一參照依據,圖紙/工藝的設計人/稽核人必須對檔案的正確性負責,如因圖紙不完整,工藝制定/稽核而導致產品品質事故(客戶原因/樣品除外),被其它部門及時發現,造成經濟損失 1000元以下的處罰設計人員月薪2%,稽核人員1%,2000元以上到10000元以下,責任設計人員月薪8%,稽核人員承擔6%,10000元以上,責任設計人員月薪12%,稽核人員承擔8%,

  (2)對客戶要求和本廠技術資料,圖紙的更改,必須有技術部重新下發圖紙,技術部門應與使用部門進行新舊檔案的交換,如有因交換不及時或不徹底而造成產出不符合新要求的產品,對相關責任人月薪4%的處罰,造成重大損失10000以上的對相關責任人月薪12%的處罰。

  (3)對生產檢驗過程中發現的圖紙、工藝問題,設計人員最遲在一個工作日內解決給予明確答覆,超過時限未予回覆的,對技術部相關設計人員月薪1%的處罰

  2、原材料供應

  (1)物資採購未按作業計劃、技術檔案要求造成損失的,採購人員處罰50元一次。

  (2)外購件(含委外表面處理)進廠,未通知相關質檢員進行質量驗收致使外委外購件流入生產環節造成質量事故的處罰50元。

  (3)物資管理防護不當鏽蝕嚴重造成損失的按損失成本價值的20%處罰。

  3、生產製造

  (1)多次報檢不合格(連續2次,每次2個輕微不合格點以上者),操作者組長應負有不自檢或自檢不到位責任,處罰操作者月薪的1%。組長月薪的2%

  (2)批次品質異常,處罰按質檢員月薪12%,組長月薪的5%

  (3)未接到生產計劃通知擅自加工生產的,或者不嚴格按照生產計劃單及圖紙要求生產的,罰款50元;造成批次不良由加工者負責80%責任,班組長負20%責任,每批次按損失成本價值的30%處罰。

  (4)產成品管理防護不當鏽蝕嚴重造成損失的,產品標識、銘牌不清、不齊的,外觀質量不佳、包裝不合理的按損失成本價值的20%處罰。

  (5)品質人員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確判定,如不被及時執行,或遭到辱罵、毆打等人身攻擊的,視情況給予肇事者罰款50-100元不等,情況特別嚴重的經品質部報總經理審批給予肇事者開除處分,並賠償受害人醫療費用及其他損失。

  (6)對故意將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為者,一次性處罰100元,情節嚴重的辭退處理。

  (7)在各工序加工的過程中操作者損壞或報廢品超出規定的標準(摺合材料價格100元以上),由車間主管摺合計算並提交報千,按所有己產生的成本價格50%賠償。私自藏匿、銷燬報廢品,一經查實,除按所有己產生的成本價格賠償外,另處罰50元。

  (8)裝配完成報報告檢驗,QC判定批次不合格時,對作業員不自檢行為處罰10元/批次。班組長處以20元/批次。

  (9)生產部無權對任何產品特別放行,特急產品需有特採評審小組確認放行,小組至少有技術/品質部門人員參加,否則對擅自決定特採放行責任人處罰100元。

  (10)生產部未按技術部設計,工藝加工,造成品質事故,由生產部相關責任人負責,並處罰金100元。

  4、質量檢驗

  (1)因來料檢驗失識(無法檢驗的專案除外)造成批次材料不合格而生產出不合格品,品管處罰50元。

  (2)首件判定失誤,造成產品不合格時,品管處罰30元。

  (3)產品品質引起客戶市場局面投訴,但未退貨及返修的每單品管處罰50元。

  (4)產品品質引起客戶重大投訴或退貨,每單品管處罰100元。

  (5)質檢員檢驗合格後被其他人發現、舉報並證實不合格的,品管處罰30元。

  5、其它部門責任

  (1)公司其它部門人員造成的品質問題,對應上述部門條款進行處理,如未能對應,則按總損失成本的20%處罰進行處理,批次性問題按總成本30%處罰。

  (2)無法計算損失或無相應條款,由品質部調查原因,書面報告給總經理,公司酌情處理。

  四、產品質量事故的分類:

  按造成經濟損失嚴重程度劃分為4個檔次。

  1)輕微質量事故:發生在產品次要部位,稍加整改即能使用,造成的經濟損失在200~1000元的。

  2)一般質量事故:發生在產品重要部位,對產品質量有一定的影響,經返工或返修可達到圖紙要求和標準規定的,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000元~5000元的。

  3)嚴重質量事故:發生在產品重要部位,對產品質量有較嚴重的影響或給企業信譽造成一定影響的,返修後基本能夠正常使用,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0元~20000元的。

  4)重大質量事故:發生在產品關鍵部位或造成產品報廢,產生的經濟損失在20000元以上、造成企業聲譽受損的。

  五、對質量事故責任人的處罰規則

  產品在生產技術準備、材料採購,生產製造、質量檢驗、銷售等各環節過程中出現的質量管理問題與質量事故,按造成經濟損失的多少進行質量事故分類給予處罰。

  鑑於員工收入有限,造成相對較高檔次的質量事故時的罰款金額佔經濟損失金額的比例反而相對較小,但當較高檔次質量事故的處罰金額低於較低檔次的處罰金額時,服從較低檔次處罰規則的上限。

  對於以上質量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品質部有權要求直接責任人及部門責任人及時處理,儘量挽回或減少損失,對於態度不好、意識不強的除以上罰款外還應額外追加處罰,並予以全廠通報。

  六、公司內部質量獎勵

  公司每月對員工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彙總分析,並根據質量狀況進行獎勵。

  1)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材料或上道工序產品批次不合格及時上報並隔離,從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產生的,每次給予獎勵50-100元。

  2)員工發現對品質有重大影響,或潛在影響的工藝流程錯誤,並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執行後避免重大品質事故的,經核實後一次性獎勵100-500元。

  3)員工如發現上道工序漏檢,誤檢或重大品質缺陷,並及時制止並彙報者,經核實後視情節獎勵50-80元,如挽救損失金額巨大,品管部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另行獎勵。

  4)每季度評選3名,在產品實現過程中無任何品質異常,並具有很強品質意識和品質責任心,並主動帶領其他員工提高品質意識,由各部門提出,品管部核實後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獎勵200元。

  5)向品質人員或車間主管舉報他人不安工程或質量要求進行作業,經確認核實的一次獎勵30元。

  6)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立,經過採納,在產品質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經確認核實一次獎勵100-500元。

  7)對在質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績,但不能直接計算其經濟效益的,可視其影響程度大小給予獎勵100-2000元。

  七、附加說明

  1)獎罰金額最低為10元。

  2)如處罰條例相互有衝突,按嚴重的條例處理。 3)品質部保留《品質管理獎懲制度》的解釋權。

  4)公司授權品質部開具《品質處罰單》和《品質獎勵申請單》

  八、附件

  1)《品質處罰單》

  2)《品質獎勵申請單》

  (注:《品質管理獎懲制度》由各部門同意後,報生產辦批准,批准日期為生效日,執行中如有爭議,由生產辦裁決,如需修改,報生產管理部批准後由品質部執行修改)

  品質處罰單

  注:此處罰單一式四份簽名蓋章後,一聯:被檢查部門存根,二聯:上報生產辦,三聯:簽單部,四聯:財務部

  品質獎勵申請單

  注:此處罰單一式四份簽名蓋章後,一聯:被檢查部門存根,二聯:上報生產辦,三聯:簽單部,四聯:財務部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6

  1、 總則

  1.1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升員工對質量的認識,提高產品質量,明確質量責任,有效降低質量損失,維護企業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1.2本公司員工依照本規定承擔產品工作質量責任。

  1.3本公司不允許不注重質量的現象和行為存在,對因此而造成質量事故者將給予處罰。

  1.4本公司鼓勵員工鑽研業務知識,不斷提高崗位技能,對在質量方面做出成績的部門或個人給予獎勵。

  2、 範圍

  2.1適用於公司內所有產品質量(包括公司質量活動的服務質量、過程質量)管理;

  2.2 適用於公司內所有與質量活動相關的部門和人員。

  3、 職責

  3.1品管部負責品質異常的發現和處置,以及獎懲的實施。

  3.2各部門負責監督本部門品質的日常管理及做好品質異常工作開展的配合工作。

  4、 定義

  4.1首檢:在生產開始時上班或換班或工序因素調整後,換人換料換工裝調整裝置等對製造的第一件產品進行的檢驗。

  4.2自檢:每做完一個產品後對自己所在工序生產的產品質量進行檢驗稱為自檢。人人必須加強責任心和質量意識,保證自己生產的產品100%合格,絕不允許有次品流入下一工序,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4.3互檢:本工序在開始加工前先對自己的前一工序生產的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稱為互檢。

  4.4巡驗:是指檢驗員在生產現場按一定的時間間隔對有關工序的產品和生產條件進行監督檢驗。

  4.5批次不合格:返工或報廢數量超過10件且單位產品不合格總數在特定批中超過30%。

  5、 責任劃分

  5.1各生產小組必須對所加工、裝配、自檢的產品品質負責。

  5.2品管部應對經檢驗(來料檢驗、製程檢驗、成品檢驗、出貨檢驗)後的產品品質負責。

  5.3研發、工程技術人員應對設計圖紙、工藝的準確性負責。

  5.4倉庫人員應對倉儲的物料儲存品質負責。

  5.5質量管理連帶責任

  5.5.1指質量管理活動中,依組織層次其直接、間接主管需對其下屬所做出的改進或造成的質量損失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無論獎懲,直接主管連帶50%,間接主管連帶25%,上三級主管在此規定中不負連帶責任。

  5.5.2依互檢原則,其間接當事人需對上工序所造成的質量損失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第一間接當事人連帶50%,第二間接當事人連帶25%,第三間接當事人在此規定中不負連帶責任。

  6、 品質指標

  6.1來料:一次送檢合格率>95%(每月)

  6.2製程:一次抽檢合格率>97%(每月)

  6.3組裝成品:一次抽檢合格率>98% (每月)

  6.4出貨:一次抽檢合格率100%(每月)

  6.5顧客投訴率≤1%(每月)

  7、 品質異常處罰細則

  7.1品管部及生產部在以下情況應承擔的責任:

  7.1.1檢驗巡檢發現不合格或後工序發現不良,且數量超過10件但未達成批次,生產人員應負有不自檢或自檢不到位責任,處罰直接當事人10元,相關人員(含上級主管)在此規定中不負連帶責任。

  7.1.2批次品質異常,含本工序發現的不良或屬經品管部檢驗合格放行的產品,被後工序或客戶發現的不良,當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內的直接當事人扣罰100元,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且品管應負有不巡檢或巡檢不到位責任,扣罰直接當事品管30元,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損失金額大於1000元的按損失成本10%價值對直接當事人進行處罰,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且扣罰直接當事品管50元,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1.3因來料檢驗失誤(無法檢驗的專案除外)造成批次材料不合格,IQC處罰20元/次,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1.4為預防批次不良品發生,加工/組裝產品須報首件檢驗,如未報或首檢不合格而擅自生產,對責任人處罰10元/次,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1.5首檢判定失誤,造成產品批次不合格時,除按規定接受處罰外,IPQC處罰追加20元,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2開發及技術部在以下情況應承擔的責任:

  7.2.1 圖紙檔案,相關技術工藝為加工/檢驗的唯一參照依據,圖紙/工藝的制訂人/稽核人必須對檔案的正確性負責,如因圖紙不完整,工藝制定/稽核而導致產品品質事故,處罰責任人10-100元/次,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2.2 對客戶要求和本廠技術資料、圖紙的更改,必須有技術部書面的設計變更通知單或經技術人員簽字確認,且應與使用部門進行新舊檔案的交換,如有因交換不及時或不徹底而造成產出不符合新要求的產品,對相關責任人處罰10元,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2.3 對生產/檢驗過程中發現的圖紙、工藝問題,最遲應在三個工作日內解決並給予明確答覆,超過時限未予解決的,處罰責任人10元/次,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3倉庫在以下情況應承擔的責任:

  7.3.1倉管員發料發錯,導致影響品質、影響生產,對責任人處罰10元/次,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3.2成品倉庫多發或少發,多發對責任人按實際成本金額賠償,少發1件以下處罰10元,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3.3倉庫物品標識不規範不清晰,每發現一次對責任人處罰10元,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3.4不同規格不同客戶產品(樣品除外)混放,不論是入庫時還是發貨時,對責任人按10元/次處罰,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3.5倉庫人員必須先確認產品是否經檢驗合格,禁止接收不合格或狀態不清楚的產品,違規接受此類產品者,對責任人處罰10元/次,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3.6裝卸工在搬運裝卸成品時,沒按規定作業造成紙箱損壞,或在庫成品未加以防護造成紙箱髒、損壞等不良時,對責任人按10元/次扣罰,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4流程異常處罰細則:

  7.4.1未接到派產通知擅自加工生產的,或者不嚴格按照圖紙要求生產的,罰款當事人10元,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4.2 未經品管部檢驗人員確認,擅自把產品轉入下道工序或入庫的,對責任人處罰10元/次,如引發下工序質量問題或客戶投訴的,除按規定接受處罰外,責任人處罰追加30元,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4.3在各工序加工的過程中操作者損壞或報廢品得按規定接受處罰。對私自藏匿、銷燬報廢品,一經查實,除按規定接受處罰外,另處罰50元,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4.5對故意將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為者,一次性處罰20元,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4.6對未徵得品管人員同意的情況下,私自撕下或塗抹品檢人員已粘的狀態標識(如合格標籤、不合格標籤等),處以罰款20元/次,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4.7在QC判定不合格,或巡檢時發現不合格,正常情況下生產必須在24小時內對不良品進行處理完畢,如未及時處理並強行將不良品轉入下工序生產,對責任者處罰20元,其直接、間接主管負連帶責任。

  7.4.8品管人員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確判定,如不被及時執行,或遭到辱罵、毆打等人身攻擊的,視情況給予肇事者罰款10—100元不等,情況特別嚴重的經品管部報總經理審批給予肇事者開除處分,並賠償受害人醫療費用及其他損失。

  8、 獎勵條例

  8.1發生非批次品質異常時對發現人員的獎勵:

  8.1.1非生產作業人員,但投訴和挽救各種品質異常的行為,經核實後按質量處罰條例開據處罰單,處罰金額將作為個人的質量獎金,連帶處罰部分將分別做為其直接、間接主管的個人獎金。

  8.1.2生產作業人員或品管檢驗人員如發現上工序產品漏檢,錯檢或重大品質缺陷,必須立即上報品管並按質量處罰條例開據處罰單,處罰金額將作為個人的質量獎金,連帶處罰部分將分別做為其直接、間接主管的個人獎金。

  8.1.3品管檢驗人員在巡檢過程中如發現有不合格品將按質量處罰條例開據處罰單,處罰金額將作為個人的質量獎金,連帶處罰部分將分別做為其直接、間接主管的個人獎金。

  8.2發生批次品質異常時對發現人員的獎勵:

  8.2.1當發生批次品質異常時對發現人員獎勵50元,其直接、間接主管分別獎勵25元、12.5元。

  8.3員工發現對品質有重大影響、或潛在影響的工藝流程錯誤,並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執行後避免了重大品質事故或大大提升生產效率者,經核實後一次性獎勵50-100元;員工(開發及工藝技術人員除外)在生產前發現設計圖紙/工模夾具等設計缺陷,及時制止並改善者,經核實後獎勵10-100元,該部分獎金均由公司支付。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7

  一 目的:

  為有效地控制產品質量,鼓勵生產工人主動做好產品品質,強化上下級品質管理意識特擬定本規定。

  二 範圍:

  所有品質事故的處理。包括產品生產、物料管理、產品設計、品質檢驗等各工序及生產環節。

  三 職責:

  3.1 生產工人必須對上下工序交接的產品及自己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

  3.2 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導生產工人做好產品質量,並對引發質量問題的相關人員實施處 罰和獎勵。

  3.3 生產營運總監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實施,並提供生產管理人員、檢驗員等相關人員的質量管理業績考核資訊。

  四 質量管理獎勵細則

  4.1生產工人在對前工序承交的產品進行互檢時,提前發現上一工序質量問題或質量隱患及時上報的,視質量問題的大小予以獎勵.在當月工資中發放。

  4.3有下例情況的均可對生產工人進行獎勵:

  4.3.1 發現原材料質量問題及時上報給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4.3.2對產品工藝結構、作業方法提出改進意見有利於提升產品質量者;

  4.3.3在本工段內質量意識較強、積極配合品質管理工作、表現突出者;

  4.3.4發現生產技術資料錯誤並進行跟蹤處理杜絕質量隱患的。

  4.3.5如本部門的管轄內一個月無投訴、未出現質量事故的主管、質檢獎勵300-500元/月。

  五 質量事故的界定:

  因質量問題造成人工材料損失、耽誤交期損失、產品配套、產品設計、客戶投訴損失等費用。

  5.1.生產過程中品質不良的責任判定

  5.1.1各工序的生產工人在接受加工任務時,首先應對加工的第一個部件進行檢查。發現質 量問題時應立即向車間管理人員報告,待得到明確答覆後方可進行加工。若明知道加 工的部件存在質量問題仍然盲目加工者並出現批次性質量事故的,造成經濟損失的相關 責任單位主管或個人連帶處分。需承擔經濟損失。

  5.1.2明顯的質量問題被繼續流轉其它工序生產時可對流轉工序的員工實施連帶處罰。如出 現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承擔經濟損失,責任區域的主管連帶責任。

  5.1.3上一部門的批次質量事故,下一部門生產工序未發現照樣流程下一工序的,該負責的部門主管罰款100~200元1次,作業員工承擔60%的經濟損失,造成損失重大的生產營運總監共同承擔責任。按當時情節處理。

  5.1.4凡是批次的生產質量事故連串木工、油漆、包裝等各工序質量問題並進入倉庫的生產總監罰款100元一次,其它部門以及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按5.1.3條處理。批次質量事故進入倉庫併發到客戶手上的倉庫負責人罰款50-100元一次。生產總監連帶責任論情節處理。

  5.1.5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產品不配套,影響到後工序無法運作的或無法出貨的情況下也列入質量事故。論情節處理

  5.2 客戶投訴質量問題的責任判定:

  5.2.1成品出貨中抽查或客戶投訴少包(部件或配件)、錯包、生產質量問題。產品碰壞、紙箱破裂等現象,判定是內部因素造成的,由生產部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5.2.3客戶投訴批次性質量事故的,來回運費根據實際情況承擔,衣櫃以及床按100元一次,來回運費根據實際情況承擔,如補材料或客戶願意修正的。衣櫃50元一個賠償經濟損失。

  六 關於品質事故損失賠償的規定

  6.1.賠償比例

  6.1.1如出現批次性質量事故損失的,對直接責任人、車間主管進行處罰,責任人賠償經濟濟損失成本費用計算,車間主管根據質量處罰最高處罰金限為單次500元。當賠償金額超過賠償者當月工資60%時按60%執行。當月賠償不足者,下月不再繼續賠償。

  6.2其它規定

  6.2.1當找不到直接責任人時,其責任人部分的賠償由上一級管理人員承擔。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8

  1 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的質量意識,減少生產品質異常,提高產品的質量,降低成本,完善生產車間質量管理制度,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達到顧客滿意,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車間所有與質量有關的過程及人員。

  3 職責

  3.1各班組負責人/質管部人員負責質量獎罰的取證工作,各工序人員應做好配合工作;

  3.2 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負責質量獎罰的處置工作;

  3.3 廠務副總經理負責質量獎罰和重大質量事故處置意見的審批。

  3.4生產部技術部每月對員工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彙總分析,並根據質量狀況將當月的質量獎金進行考核分配。

  4 質量事故定義

  4.1一般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小於或等於1000.00元的。

  4.2 嚴重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大於1000.00元而少於5000.00元的。

  4.3 重大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0元以上的或嚴重影響公司聲譽的。

  4.4質量經濟損失計算時,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電費等所有加工、返工和處理的一切費用的估算值。

  5 質量獎定額及獎罰標準

  5.1車間內部質量獎定額及標準

  5.1.1質量獎包括在車間產量工資中,車間所有員工的工資中質量獎定額標準為80.00元/月。

  5.1.2車間各工序生產員工違反生產人員個人衛生、生產裝置衛生、生產環境衛生、物料傳遞衛生、生產工具衛生管理、生產員工個人遵守制度所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質量獎考核處罰金額標準按照《食品車間管理及考核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5.1.3當出現不合格,屬於非批次(加工時間不超過1小時)一般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20.00元/次扣罰。

  5.1.4當出現不合格,屬於非批次的嚴重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50.00元/次扣罰。

  5.1.5當出現不合格,屬於非批次的重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00.00元/次扣罰。

  5.1.6當出現不合格,屬於批次(加工時間超過1小時)的一般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0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150.00元/次的扣罰。

  5.1.7當出現不合格,屬於批次的嚴重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 15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200.00元/次的扣罰。

  5.1.8當出現不合格,屬於批次的重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 20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300.00元/次的扣罰。

  5.1.9崗位操作員一個月內同一質量問題重複發生三次,需下崗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才能重新上崗,若全年中有三次類似情況公司將按勞動用工合同相關要求處理。

  5.1.10當月質量獎考核處罰超過相應人員的質量獎定額標準(質量事故除外),將扣罰當月的全部質量獎金並下崗培訓學習;若全年中有三次類似情況公司將按勞動用工合同相關要求處理。

  5.2質量獎勵定額及標準

  5.2.1 崗位技能熟練且工作態度良好,能起到表率作用的10--50元/次獎勵。

  5.2.2對質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實施的,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給予獎勵10-100.00元。

  5.2.3 發現裝置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措施,未造成安全事故的20--200元/次獎勵。

  5.2.4 發現水、電、氣、冷、原料異常情況及時上報,未造成成本浪費的10—100元/次獎勵。

  5.2.5 嚴格按照生產工藝進行生產,發現品質異常情況及時上報,未造成批次損失的獎10--100元/次獎勵。

  5.2.6 工作執行力強且結果好的10--50元/次獎勵。

  5.2.7工作效率高且質量優先的10--50元/次獎勵。

  5.2.8發現壞人壞事及不良行為及時制止和上報的20元以上/次獎勵。

  5.2.9工作熱情在幹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幫助新員工適應環境的10—50元/次獎勵。

  5.2.10發現優秀人員及時向公司推薦並協助引進的50—200元/次獎勵。5.2.1

  5.2.11對全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質量標兵”證書並給予獎勵200.00元。

  5.2.12對全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長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優秀基層管理人員”證書並給予獎勵300.00元。

  5.2.13對全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優秀團隊”證書並給予獎勵500.00元。

  5.2.14對全年內班組開展質量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產品質量明顯提高,給公司帶來顯著效益的,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獎勵班組全體1000.00元

  6 考核方式及責任認定範圍

  6.1公司領導及後勤職能部門現場檢查各工序自檢、互檢情況未嚴格執行的或詢問各工序作業指導書相關工藝引數、裝置要求等相關生產技能問題,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10.00元/次。

  6.2公司相關部門組織的質量相關培訓及考核結果達不到要求的,處罰10.00元/次。

  6.3第二方稽核人員(公司外來客戶)現場詢問生產崗位相關問題時,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20.00元/次。

  6.4第三方稽核人員(認證稽核相關人員)現場詢問生產崗位相關生產技能時,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20.00元/次。

  6.5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到公司檢查時,各工序在崗人員沒按要求做好的,處罰20.00元/次。

  6.6 當質量事故是質檢人員發現的,並即時上報處理的,如屬一般質量事故可免除質檢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7 當質量事故是班組長髮現的,並即時上報處理的,如屬一般質量事故可免除班組長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8 當質量事故是操作人員自己發現的,並即時報質檢或班組長處理的,如屬非批次性質量事故經濟損失小於100.00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9當質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藝技術或工藝計劃資料指引誤導的,可免除生產操作員及質檢員責任,對相應責任人按http://ad.ahsrst.cn次扣罰。

  6.10當質量事故起因是其它非人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產操作相關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11當質量事故起因是原材料檢驗或儲存不當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產操作相關人員責任,對相應責任人按http://ad.ahsrst.cn次扣罰。

  6.12 如果後工序發現前工序質量事故,未形成批次的只對前面責任工序操作人員進行相應的.扣罰,形成批次的對班長、操作員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13當發現品質異常質檢員要求停機改善而未停機改善,對檢驗員置之不理,沒有進行改善措施,繼續生產造成的不合格,按該類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以上扣罰崗責任者和班長。

  6.14故意將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或私自報廢、處置不合格品的,按該類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以上扣罰崗位責任者和班長。

  7獎罰處理流程

  7.1當月車間內部質量獎獎罰處理流程

  各級管理人員開據扣罰單—通知扣罰責任者--車間主管確認—生產部技術部確認—質管部確認—廠務副總經理審批--報人力資源部扣款--車間月末公佈當月質量獎扣罰情況

  7.2當月車間內部質量獎獎勵處理流程

  車間內勤統計—車間主管確認—生產部技術部確認--質管部確認—廠務副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獎勵--車間月末公佈當月質量獎扣罰情況

  7.3公司年終質量獎獎勵處理流程

  由生產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並在《四川省智強食品有限公司獎罰單》上填寫推薦理由和擬定獎勵意見,報送廠務副總經理批准。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9

  一、獎勵制度:

  1、工齡獎:在本公司食堂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

  2、滿勤獎: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獎勵15元,在發放當月工資時發放。

  3、帶薪假日: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須完成中午開餐後的工作)由班組長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優秀獎: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愛崗敬業,表現優秀者,公司經予100-200元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年終發放。

  5、特別獎:對公司的業務、管理技術、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營業績這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提交公司,經公司分別研計評審後,(包括如下內容)

  A舉報某領導處事不公正,內部人員問題,收受禮品、回扣;員工假公濟私,私帶公司物品、破壞公物等破壞公物等破壞行業。(公司經予保密)

  B對廚房運作過程、作業方法或等程式,提出改進方法、有助降低成本、減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行的。

  C對公司組織機構提出調整意見,能精簡機構或強化組織功能效益者。

  D對於公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方案,具有重大價值可增進收益者。

  E對於公司未來經營發展提出具體研究報告,或提供有效業務資訊;有參考價值可以採納的。

  6、表現優秀、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可以自我推薦,經公司核准培訓合格後經予調整新的工作崗位。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有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訓晉升為管理人員。

  二、懲罰制度(每分1元)

  遲到、早退:

  A、遲到、早退時間5分鐘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當月再發現每次扣罰5分。

  B、時間在5分鐘以上15公鍾以下者,每次扣罰5分。

  C、時間在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10分。

  D、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20分。

  E、時間在60分鐘以上者,按情節輕重扣罰25-40分。

  2、請假:廚房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之內,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員批准,報公司備案;一天以上應報公司批准,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報批。

  3、曠工:未請假或未經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達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離職:廚房員工離職應提前15天用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報請公司經理批准,公司在15天內給予批覆結算工資,在此期間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罰。

  5、員工未經批准擅自無故離開工作崗位,參照第一條給予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按損失程度給予扣罰20-30分,並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扣罰30-50分,並給予記過處分;造成誤餐等重大事故的給予扣罰100分,並給予記大過處分。

  6、爐灶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有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爐灶等設施;廚師等有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式使用爐灶等設施,下班前應對有關裝置進行全面清潔,並檢查水、電、煤氣的閥門是否關好;定期對有關裝置進行檢查保養,違者每項給予30分以下處罰;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20-50分處罰,並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廚房工作人員應遵守廚房員工獎罰制度,上班時應注意儀容儀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塗脂抹粉,男工不留長髮;應穿整潔制服、膠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違者每項每次扣罰5-30分。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10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四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五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經常性遲到、早退的罰款;

  2、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

  4、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檔案、物品或工具罰款;

  5、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

  6、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7、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8、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進行處罰;

  10、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

  11、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11

  一、目的:

  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後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物件:

  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

  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鬥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蹟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物件: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裝置;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洩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二、一般性處罰:

  1、翫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12

  事實證明,公司制定員工獎罰制度,能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這其實也是員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則員工獎罰制度範本,僅供各位參考借鑑。

  第一條總則: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

  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

  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稽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檔案、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13

  1、員工在每月無遲到,早退,請假等情況,凡屬於滿勤的均獎勵100元全勤獎

  2、為優秀員工獎者,獎勵100元。(按全面表現評定,如無表現優秀者當月獎金存入專項資金)

  3、網咖鼓勵員工多提合理化建議,使網咖效益明顯提高探索改革被網咖採納的(需提交書面文字)保護網咖利益,積極與壞人壞事做鬥爭,避免網咖損失,可領取30-200元的的獎金.

  4、重大節假日加班雙倍工資計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員工會員號60小時上機費。

  6、貢獻獎不限時間、名額及崗位。為網咖贏得榮譽或作出貢獻,由網咖視其貢獻大小作出獎勵。如拾金不昧、降低水電運營成本等。

  7、若要申請假期,必須提三天申請,特殊情況必須得到經理允許,否則不予批准

  (未經許可當曠工處理)請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簽字

  員工額外福利

  一、員工福利待遇滿半年工齡並續簽合同的員工每半年工資增加50元。 (即為一年後的每半年給予長薪一次)

  二、節假日福利待遇:

  一三八婦女節由網咖發給每位女員工紀念品一份

  二 五一、十一、元旦當班員工發加班費20元。

  三端午節、中秋節員工每人補助伙食費8元,春節從除夕到初三每人每餐標準不低於15元,除夕晚餐標準不低餘100元

  四 初一、初二、初三上班員工雙倍工資計發。

  五 所有員工生日,網咖發給20元紅包一個,以示祝賀。(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六 每月有一次員工聚餐。(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專項資金解釋

  員工專項資金的積累存入須知

  老闆200元/月 店長/經理 100元/月

  領 班 30元/月 網管/收銀 30元/月

  員工專項資金用於網咖員工遇到如(生日,傷病,聚餐,等其他困難)等情況支出.

  員工專項資金任何個人沒有支取使用權.員工資金僅代表員工與員工間的關懷.

  凡對以上有所不明可向(店長/經理)詢問

  質量獎懲管理制度13

  編 制 人:

  審 核 人:

  監督實施人:

  編制日期:20xx年6月25日

  為了搞好本專案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確保本工程施工質量,規範專案管理人員現場施工質量控制,達到統一化、標準化、合理化目標,經專案部研究討論後,特制定本施工質量控制管理辦法以指導、規範現場施工管理。

  一、鋼筋工程:

  1、質量檢查驗收中有鋼筋綁紮不規範、漏扎、錯用鋼筋、缺筋、鋼筋錨固長度過短或過長、搭接長度過短或過長、馬凳筋或墊塊放置不符合規範要求、單面焊、閃光對焊、電渣壓焊焊接不符合要求,仍可以整改到位但卻一次整改後仍然不合格時,每次罰款100元,造成材料浪費時並承擔相應材料費用,對連續三次能及時整改到位的將對班組進行200元的獎勵。

  2、澆築完畢結構已經成形後,因鋼筋綁紮原因造成鋼筋明顯露筋時,每處罰款50元;牆鋼筋偏位μ>±5㎜,柱鋼筋偏位μ>±10㎜造成保護層嚴重不足時,每處罰款50元。澆築完畢結構後,未見有上述缺陷的每層將對其班組進行200元的獎勵。

  3、澆築完畢模板拆除後,樓面板底、梁有明顯的成把扎絲外露時,每次罰款50元。

  4、鋼筋後臺製作不標準,成形幾何尺寸偏差大於相應規範要求10㎜,材料浪費嚴重時,每次罰款100元,浪費的材料按材料市場價賠償。

  5、非本工種施工人員未經允許私自使用其他工種材料造成浪費、損壞時,相應責任人按市場價承擔雙倍材料賠償。

  二、模板工程:

  1、澆築完畢模板拆除後,因模板支設問題造成柱牆炸邊時,每米罰款10元;因班組澆搗過程中不按要求施工,過振造成柱牆炸邊時,對班組每米罰款10元。未見有上述缺陷的每層將對其班組進行200元的的獎勵。

  2、因模板支設問題造成柱牆錯臺時,每處罰款50元;造成柱牆爛根時,每處罰款50元。未見有上述缺陷的每層將對其班組進行200元的的獎勵。

  3、因模板支設問題,造成構件脹模:垂直度5㎜<μ<10㎜,每平方米罰款100元;垂直度10㎜<μ<15㎜,每平方米罰款200元;垂直度μ>15㎜,每平方米罰款500元;且垂直度、平整度實測實量整體平均合格率≤85%時,每次罰款300元,連續兩層無明顯改觀時自動離場,專案部將根據施工合同結算,並由相應責任人承擔後期修繕費、材料費用。對每層垂直度μ<5㎜達90%以上的,每層將對其班組進行300元的獎勵。

  4、由於模板拼縫不嚴密、模板對拉螺栓孔在施工過程中或澆築前又沒有按要求採取任何補救措施,造成澆築完畢模板拆除後,出現素臺時,每米罰款5元。

  5、由於架體搭設不規範或模板支撐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徹底,造成樓面板有明顯下沉時,每處罰款500元;造成結構梁有明顯下沉時每處罰款1000元;情節嚴重時每處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並承擔相應責任,若產生修繕費用時由相應責任人一併承擔。

  6、因模板支設加固問題造成窗洞口、門洞口、預留結構洞口扭曲變形,且嚴重影響後期裝飾施工質量時,每處罰款200元,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修繕費用、材料費用。未見有上述缺陷的每層將對其班組進行200元的獎勵。

  7、澆築完畢模板拆除後,因模板施工人員造成結構構件記憶體在明顯的鋸末、鐵釘、施工材料、建築垃圾時,每次每處罰款100元,並承擔相應修繕費用。

  三、工程:

  1、澆築完畢模板拆除後,因澆搗原因造成樓面標高、平整度嚴重超標(表面平整度允許誤差10㎜,標高允許誤差±10㎜)且整層平均合格率<90%時,每層次罰款500元。未見有上述缺陷的每層將對其班組進行200元的獎勵。

  2、因澆搗時標高控制不嚴,造成露面板、梁明顯露筋時每處罰款50元。

  3、因澆築前,普工對澆築工作面沒有按要求清理到位,造成澆築完畢模板拆除後結構構件記憶體在明顯的建築垃圾時,每次每處罰款100元,並承擔相應修補費用。

  4、澆築完畢模板拆除後,因澆搗原因造成缺陷,如蜂窩、麻面大於100㎜×100㎜每處罰款100元,大於150㎜×150㎜每處罰款300元,大於200㎜×200㎜每處罰款500元,並承擔相應的修補費用、材料費用。(修補處理前必須提前上報專案部徵得專案部的同意後方可進行,否則加倍處罰)因振搗不到位造成樓板鬆散漏水時,每處處以100元罰款。

  5、澆築完畢後,樓面觀感質量差,有明顯腳印、嚴重起砂、嚴重麻面、明顯裂痕時每次每處以50元罰款。

  6、因澆搗未按要求進行操作,造成嚴重漏振、明顯冷縫、出現孔洞,對結構質量有一定影響時,每處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時自動離場,並承擔一切相應責任。

  四、內牆粉刷

  1、內牆粉刷砂漿配合比必需符合規範要求,每發現一次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將對其班組進行50元的罰款;對於配合比執行較好,多次檢查合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

  2、噴漿、掛網必需按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施工,對噴漿的強度未達規範要求的部位,每發現一處將對其班組進行50元的罰款,對每層噴漿的合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對內粉掛網每發現一處搭接長度不夠或脫落的,將對其班組進行50元的罰款,對每層掛網的合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

  3、每個房間的開間和進深尺寸必需符合圖紙和規範的要求,對完全能夠按專案部要求執行的班組獎勵300元。如不按要求執行,每發現一間不符合要求的將對其班組進行100元的罰款。

  4、對內牆粉刷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達90%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低於80%的,對其班組罰款200元。

  5、對內牆粉刷陰陽角方正的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達90%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低於80%的,對其班組罰款200元。

  6、內牆粉刷陽角處必需做2米高的護角,對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達90%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低於80%的,對其班組罰款200元。

  7、門窗洞口周邊必需切5公分寬直邊,對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達90%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低於80%的,對其班組罰款200元。

  五、外牆粉刷

  1、外牆粉刷砂漿配合比必需符合規範要求,每發現一次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將對其班組進行50元的罰款;對於配合比執行較好,多次檢查合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

  2、外牆粉刷前必需先吊垂直線(不充許拉順直線)並做完灰餅後再進行粉刷,否則不充許進行粉刷,對完全能夠按專案部要求執行的班組獎勵300元。如不按要求執行,每發現一次將對其班組進行200元的罰款。

  3、對外牆粉刷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牆為單位)達90%以上的,每面牆獎勵其班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牆為單位)低於80%的,每面牆罰款200元。

  六、外牆保溫

  1、外牆保溫貼上前其各種外保溫材料:保溫板、保溫釘、熱鍍鋅網必需提供樣品,經監理甲方認可後,方可進行施工,如進行施工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並且需承擔相應的材料損失費用。

  2、外牆保溫貼上前必需吊好各陰陽角的垂直控制線,並固定好水平控制線,對完全能夠按專案部要求執行的班組獎勵300元。如不按要求執行,每發現一處將對其班組進行200元的罰款。

  4、外保溫貼粘時其各細部節點必需按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施工,每發現一處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將對其班組進行100元的罰款;對於執行較好,多次檢查合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其班組300元。

  5、對外牆保溫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牆為單位)達90%以上的,每面牆獎勵其班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牆為單位)低於80%的,每面牆罰款200元。

  七、外牆面磚

  1、外牆面磚貼上前必需以一整面牆為單位先排磚,並彈好水平線和垂直線後再進行貼上,否則不充許進行貼上,對完全能夠按專案部要求執行的班組獎勵300元。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14

  1. 總則

  1.1 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明確質量責任,維護企業和員工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公司員工依照本規定承擔產品工作質量責任。

  1.3 本公司鼓勵員工鑽研業務知識,不斷提高崗位技能,對在質量方面做出成績的部門或個人給予獎勵。

  1.4 本公司不允許不注重質量的現象和行為存在,對因此而造成質量事故者將給予處罰。

  1.5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所有部門的工作(生產)場所的所有人員。

  2、 質量事故的定性範圍及類別

  2.1 質量事故的定性範圍

  下列行為/現象均屬於質量事故:

  2.1.1違反工藝和操作規程,造成重大後果的;

  2.1.2違反標準/合同規定,編制工藝造成嚴重後果的;

  2.1.3 因錯檢、漏檢,致使不合格原材料進廠或不合格產品出廠,造成經濟損失的;

  2.1.4 生產工序間沒有按規定進行三檢(專檢、互檢、自檢)而出現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

  2.1.5 因物資/產品保管不善,造成報廢/降級/返工/退貨的;

  2.1.6 因錯發產品/材料,對銷售/生產產生影響的;

  2.1.7 因運輸維護不當,造成產品/材料受損,而延誤交付/生產的;

  2.1.8 因核算失誤,下錯生產通知單,而造成物資/產品積壓的;

  2.1.9 不具備上崗條件,擅自開動生產裝置的;

  2.1.10生產現場物品未按規定擺放,造成標識混亂/不全,致使錯用的;

  2.1.11生產記錄填寫不規範,影響產品質量/不符合程式檔案規定的;

  2.1.12 各類統計報表,臺帳和原始記錄不真實、不完整的;

  2.1.13 糾正措施沒有按期整改的;

  2.1.14 一次交驗合格率沒有達到規定要求的。

  2.2 質量事故的類別

  質量事故按造成損失的大小和對本公司聲譽影響的不同程度劃分為:重大質量事故;嚴重質量事故;一般質量事故。

  2.2.1 重大質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的;

  b、因質量問題造成顧客索賠,並有可能終止合作關係的;

  c、嚴重影響本公司形象的。

  2.2.2 嚴重質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且不足10000元的;

  b、因質量問題造成顧客退貨或拒收的;

  c、對本公司整體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

  2.2.3 一般質量事故的判定

  凡行為/現象屬於2.1條規定,造成損失/影響不屬於2.2.1條和2.2.2規定範圍之內的,均判定為一般質量事故。

  3、 質量事故的處罰

  對於質量事故的責任者,將根據造成事故的歸類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其處罰的辦法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a、行政處分:包括通報批評、警告、降級、嚴重警告、留職察看、辭退、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b、罰款;

  c、停職參加學習進行教育;

  3.1 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者,責任人行政上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罰款500-1000元,部門領導處以罰款100-300元或給予行政處分,

  3.2 對出現嚴重質量事故者,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罰款100-300元,部門領導處以罰款50-100元或給予行政處分。

  3.3 對出現一般質量事故者,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並罰款50-100元。

  3.4對於連續十二個月內出現兩次以上質量事故者,若第一次已給予通報批評,則第二次最低行政處分為警告或降級,第三次最低處分為嚴重警告,第四 次給予留職檢視或辭退,其它情況依次類推,直至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4、 質量獎勵的定性範圍

  下列行為/現象均屬於質量獎勵範疇:

  4.1 發現並制止他人違反工藝和操作規程的行為,避免質量事故的發生者;

  4.2 發現工藝編寫錯誤,避免產生嚴重後果者;

  4.3 發現專檢失誤,避免或減少質量損失者;

  4.4 積極推進質量改進,使本部門/工序產品質量、工作效率、裝置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環境改善者;

  4.5 積極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議,經過採納,在產品質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4.6 在對外來往中,維護本公司利益/形象,使公司損失減少、利益增加/形象提高的;

  4.7 因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國家有關部門質量方面獎勵/表揚的;

  4.8 在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方面做出貢獻的;

  4.9 積級搞好本崗位/部門工作,全年工作成績突出,產品質量優良,未出現質量事故者。

  5、 獎勵的類別

  質量獎勵分為:口頭表揚、書面表揚、記功、授予質量標兵、記大功。發給獎品或獎金。

  5.1對改進產品質量創造效益/減少(挽回)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可給予記功一次,並按直接效益的1-5%發給一次性獎金或相應獎品。

  5.2 對改進產品質量創造效益/減少(挽回)損失在5000元以上者可進行通報表揚,年終優先推薦參加先進個人的評選,並按直接效益的1-5%發給一次性獎金或相應獎品。

  5.3對創造效益/減少(挽回)損失低於5000元的,可進行口頭/書面表揚,並給予一定物質獎勵或獎金。

  5.4 對在質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績,但不能直接計算其經濟效益的,可視其影 響程度大小給予表揚或記功,併發給獎金100-3000元。

  5.5有特別突出貢獻者,由公司總經理發給特別獎,並召開表彰會進行表彰。

  6、質量獎懲的實施

  6.1品質部根據有關部門反饋的資訊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一般事故或獎勵報請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6.2 對質量事故責任者進行的罰款,以總經理批准的意見為依據,由相應部門向財務部門出具罰款通知,從責任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6.4 對受到行政處分/書面表揚的員工,由人事部記入個人檔案,並在公司公開場合公佈。

  7 說明:

  7.1本規定解釋權歸辦公室;

  7.2 本規定未定事宜或特殊情況的處理由總經理決定。

  7.3本規定自生效之日起執行。

  8 附則:

  公司主要產品一次交驗合格率的規定:

  8.1 高、低壓成套電氣裝置櫃體≥ 92%

  質量獎懲管理制度15

  一、化驗室沒有按規定取原料、產品樣;或樣品未按規程方法分析化驗;或做單樣;或漏檢專案,發現一次就扣除化驗室全體50%年終獎勵,責任者還加扣一個月工資。

  二、生產未按原料分析資料透過配料計算加料,發現一次扣除生產人員全體50%年終獎勵,主要責任者還加扣一個月工資。

  三、供應原料、成品帳物不符,統計虧損差額的價值,從相關管理人員中年終獎或工資中扣除,反則反之。

  四、生產科、化驗室(缺一不可) 未會同共同對原料、成品取樣,發現一次扣供應科全體50%年終獎,責任者還加扣一個月工資。

  五、車間班組生產出合格產品才能噸位計酬,不合格產品返工的電耗、煤耗、噸位修理費、噸位管理費、噸位工資、損耗的原材料必須從返工班組噸位計酬中扣除,當班組長當月工資的10%也同時扣除。

  六、領導下達錯誤指令,其所下令應扣金額由下指令的領導負擔,造成嚴重後果時,除經濟處罰外,行政上免除其職務。

  七、車間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計劃停車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該現狀的責任班組10噸噸位工資,該班組在第二次上班必須全部處理完,否則一次加倍扣除噸位工資,依此類推。車間主任1%的工資也依次同時扣除。

  八、車間所有裝置由修理工包機,包機裝置的故障率<8小時/月,每±1小時修理工每人加扣10元。修理工不接受車間或廠、科室下達的任務,一次每人扣20元。

  質量獎懲管理制度16

  1、範圍

  適應於公司內從事管理、生產的所有人員。

  2、目的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產品質量的優劣直接關係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為了完善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確保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有效執行,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團體紀律,使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達到顧客滿意,特制定本制度。

  3、職責

  3.1質量管理部負責對各部門的質量獎罰過程監督。

  3.2總經理負責獎勵基金審批。

  4、獎懲原則

  4.1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根據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4.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鼓勵員工為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正確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

  4.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使獎懲公正、公平,並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作業流程與獎懲制度內容

  5.1、生產、檢驗產品質量百分比標準

  5.1.1普通件

  注:檢驗員抽檢過程中,如發現不合格品或廢品由生產員對其進行全檢合格後通知檢驗員,檢驗員再按照以上比例進行重檢。

  5.1.2主要件

  鉗工、銑工、焊工、鈑金、車工生產質量標準及檢驗標準:技術圖紙中標註的主要件,生產員工在加工零件或組裝時嚴格按照圖紙、技術要求仔細、認真的進行加工生產及組裝,產品不能存在任何缺陷及超出規範要求的誤差,嚴禁不合格品的產生,合格率應達到98%以上。檢驗員對各環節檢驗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對其認真、仔細的進行全檢,以保證產品質量使損失減少至最低。

  5.1.3關鍵件

  鉗工、銑工、焊工、鈑金、車工生產質量標準及檢驗標準:技術圖紙中標註的關鍵件,生產員工在加工零件或組裝時嚴格按照圖紙、技術要求仔細、認真的進行加工生產、組裝,產品不能出現任何缺陷必須保證產品質量100%合格。檢驗員對各環節檢驗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對其認真、仔細的進行全檢,生產過程中對無法補救不能滿足產品質量的產品做報廢處理。

  5.2公司內部質量獎勵

  公司每月對員工生產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彙總分析,並根據質量狀況進行獎勵。

  5.2.1.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對上道工序進行檢驗,如發現材料或上道工序產品批次不合格(10件以上)及時上報並隔離,從而避免了本工序不合格品的產生,每次給予獎勵100元。

  5.2.2.對當月廢品率產生較少的員工給予公司通報表揚並獎勵50元;季度內廢品率產生較少的員工給予公司通報表揚並獎勵100元,半年內廢品率產生較少的員工授予“質量標兵”證書並給予獎勵300元。

  5.2.3檢驗員根據日常檢驗及工作狀況,季度內無出現錯檢、漏檢現象公司通報表揚並獎勵200元,半年內無出現錯檢、漏檢現象授予“質量標兵”證書並給予獎勵300元。

  5-3.原材料控制(含外協件)

  5.3.1.技術部產品工程師根據產品要求制訂材料採購標準及技術要求,併發放至採購部和質量部;採購員須按照技術部制訂的採購標準選擇適宜的供應商採購原材料;質量部根據材料採購標準/技術要求制訂檢驗標準,實施檢驗;需採購材料無採購標準/技術要求或採購標準/技術要求不明確導致無法採購,每次考核相應產品工程師罰款50元,如影響生產進度,考核相應產品工程師罰款100元;無採購標準/技術要求而採購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應採購人員罰款50元;因採購原材料不合格影響生產者每次考核相應採購人員罰款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罰款200元。

  5.3.2.原材料採購(外協)到廠後倉庫保管員清點到貨數量填寫《入庫單》並通知檢驗員,檢驗員根據《入庫單》對來料按照技術標準、檢驗標準對每種材料進行抽樣檢驗,抽樣比例同上5.1,合格後在《入庫單》上簽字並出具《檢驗報告》;倉庫保管員根據檢驗員入庫單的簽字和《檢驗報告》辦理入庫手續。如不合格材料需特採入庫,檢驗員須上報,經質量主管和技術主管簽字確認並將特採意見附至檢驗報告後方可放行。材料未經檢驗或不合格材料未經質量部主管和技術主管簽字確認而辦理入庫,考核相應採購人員、倉庫保管員每人罰款100元。如未上報檢驗員未經檢驗的材料已投入使用,考核倉庫保管員罰款100元;對已檢驗合格入庫的材料發現批次不合格(10件以上)或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現批次不合格,對相應檢驗員考核罰款200元。對出具虛假檢驗報告者檢驗員每次考核罰款1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罰款200元。

  5.3.3.倉庫發往車間的材料須填寫《出庫單》,《出庫單》零件標識清晰、完整(應包含:出庫日期、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批號、原材料生產/加工日期等),車間領料人員如發現《出庫單》標識不清者可要求倉庫保管員予以建立,否則可拒收材料;車間的標準件材料無標識,每次分別考核車間領料員(操作員)罰款50元,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考核車間領料人(操作員)罰款100元。

  5.4技術管理

  5.4.1.產品工程師負責將客戶要求轉化為內部技術要求及工藝要求,同時對客戶要求轉化的正確性及完整性負責,對已轉量產的產品因工藝設計不合理或技術要求不明確而導致產品不合格或造成客戶重大抱怨,對相關產品工程師責任人考核罰款200元,對其直接主管考核罰款300元。

  5.4.2產品工程師負責現場作業指導及生產過程引數的確定,對已轉量產的產品應出具作業指導書及工藝相關技術檔案。生產員工按照作業指導書及工藝檔案進行操作,如現場操作無作業指導書及工藝檔案考核生產操作員罰款50元;導致不合格品產生造成損失者,每次考核生產操作員罰款100元。

  5.5檢驗管理

  5.5.1無標識的材料、產品轉入本工廠,檢驗員須按不合格品進行處理並上報,隱瞞不報每次考核罰款50元。

  5.5.2檢驗員檢驗出產品不合格後有權要求員工暫停生產,以控制不合格品繼續產生。如長時間(30分鐘以上)不能正常生產通知組長並上報生產部負責人和質量部負責人,如不及時上報影響生產每次考核罰款50元。對檢驗員發出停止生產要求而生產員工拒不執行者,每次考核罰款5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罰款100元。

  5.5.3對檢驗任務應做到急生之所急,當天工作如無故不完成且造成生產停工待料每次考核責任人罰款20元。

  5.5.4檢驗員根據組裝員工組裝的產品的不同,進行過程檢驗。

  5.6現場控制

  5.6.1.生產工藝和作業指導書由技術工程師負責起草併發放至車間,裝置的操作指導書由裝置工程師負責起草併發放至車間,缺少相關指導一份考核責任人罰款50元。

  5.6.2.生產開始前操作工必須對裝置進行點檢,確認裝置完好後方可開始生產,"點檢表″應填寫完整,內容正確、字跡清晰;如發現裝置異常,須立即填寫"設

  備維修申請單″上報生產部負責人、裝置管理員,同時在點檢中標註異常情況,未按要求進行點檢每次考核相應操作員罰款20元,裝置帶病作業每次考核操作員罰款50元,記錄填寫不符合者每次考核操作員罰款10元。點檢表每日與生產報表一同交於生產部。

  注:"點檢表″每天將點檢情況按符號劃入格內

  完好√ 異常△ 待修 × 修好 ○

  5.6.3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按要求使用或組裝相關生產工裝、器具、防護工具和產品零部件等,確保產品質量。不按要求使用者導致工具損傷,根據工具價格每次考核罰款20-50元。造成零部件質量損失者根據零部件價格考核罰款30~100元。

  5.6.3.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出現的不合格品及時上報直接主管、檢驗員,檢驗員進行登記、隔離、標識和處置並填寫“不合格品處置登記表”,對隱瞞不報者,每次考核罰款50元,導致不合格品(批次15/100件以上)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罰款100元。

  5.6.4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工藝要求、作業指導書和裝置操作指導書進行生產、組裝,根據生產計劃填寫“交檢單”並記錄過程、領料資料、合格零件資料、造成廢品等,檢驗員對此資料與“不合格品處置登記表”進行核對,未按要求記錄者,每次考核罰款50元,記錄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罰款20元。

  5.6.5各組裝員工(首件)根據自行組裝產品需要,通知檢驗員進行過程檢驗並將檢驗內容填寫“交檢單”,檢驗員檢驗合格後蓋合格章。

  注:嚴禁標準件丟失,標準件丟失後領用將記錄考核中。

  5.6.6對自行生產完畢的半成品、成品,須經檢驗員抽檢,抽檢合格後檢驗員在交檢單上籤合格章,產品隨檢驗單一起轉入下個工序,未向檢驗員報檢而轉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責任人罰款50元;產品不合格需特採者,須經質量部主管和技術部主管簽字確認;產品不合格未經特採而轉入下個工序者,考核相關操作人員罰款100元,同時考核其直接主管罰款200元;對已檢驗合格的半成品在下個工序發現批次(10件以上)均不合格,經確認屬本工廠責任者,每次考核檢驗員罰款200元,考核操作員罰款100元。

  5.6.7生產現場需保持整潔,有序;裝置、工具、模具完好無損,擺放整齊,檔案完整;現場使用作業指導書、工藝檔案完整、有效;現場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應區域且區域標識顯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發現一處不符合考核車間組長罰款50元。

  6、質量處罰流程

  6.1、質量部開具罰款單

  6.1.1、責任人確認

  6.1.2主管領導確認

  6.1.3報人力資源統計

  6.1.4總經理批准

  6.1.5報財務扣款

  7、質量獎勵流程

  7.1、質量部開具獎勵單

  7.1.1部門負責人確認

  7.1.2品管部確認

  7.1.3報人力資源統計

  7.1.4總經理批准

  7.1.5報財務獎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15

  為激勵教師認真工作,提高教學質量,制定本制度。

  1、位次獎懲:較上期位次每進一位獎勵100元,每退一位懲50元。位次名列前茅的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分差在2分以內不計退位。

  2、優生數獎:班級優生數每出現一人獎勵班主任以及全體統考科目教師(含班主任所任學科)各30元。優生數增加最多的班主任提名為學期優秀班主任候選人。優生數每減少一人懲所在班全體統考科目老師各30元。

  3、縣抽考獎:單科排位進入所在類別學校中游及以上的,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居倒數10位以內的懲100——300元。

  4、點上教師獎懲:單科排位名列第1,2、3名的分別給予300、200、100元的獎勵,居倒數位次者將不再聘用或調動崗位。

  5、非統考科目獎懲:在縣級抽查中名列前茅的獎勵200——500元,並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倒數位次的懲20元。

  6、本制度牽涉到的資料以鎮統考資料或縣抽考資料為準,若考風不正成績失真,則取消執行本制度。本制度執行不和上級相關制度發生聯絡,上級相關制度由上級執行,本校不重複獎勵和懲處。

  7、本制度從20xx年春季執行。優生考慮開學初的轉出,但不考慮中途轉出,也不考慮轉進。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16

  為激勵教師認真教學,縮小質量差距,提高整體教學質量,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1、位次獎:一至三年級單科(語文數學英語)綜合排位進入全鎮第1、2、3、4、5位分別獎勵200、180、150、120、100元,四至六年級綜合排位進入全鎮第1、2、3、4位分別獎勵200、180、150、120元。一至三年級排位前三名、四至六年級排位前兩名的教師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任教兩科的取位次平均值)。

  2、優生獎:班級每出現一名優生獎勵統考科目科任教師30元。

  3、進步獎:每縮小與鎮人平分(指100%)1分,獎勵科任教師20元。人平分縮小最多的科任教師提名為學期優秀教師候選人。

  4、班主任獎:班級優生數每增加一人獎勵班主任30元,其他統考科目教師各獎勵10元。優生數增加最多的教師提名為學期優秀班主任候選人。

  二、懲處1、每拉大與鎮人平分(指100%)1分,懲科任教師20元。

  2、每減少一名優生,懲班主任30元,其他統考科目教師各獎勵10元。並在學期優秀班主任評選中一票否則。

  3、位次後退一位懲科任教師100元。

  三、縣抽考獎懲:單科排位倒數第一至第四的,分別懲300、200、150、100元。進入中游及以上的,獎勵200元,進日全縣前十五名的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

  五、本制度牽涉到的資料以鎮統考資料或縣抽考資料為準,若考風不正成績失真,則取消執行本制度。本制度執行不和上級相關制度發生聯絡,上級相關制度由上級執行,本校不重複獎勵和懲處。

  六、本制度從20xx年秋季執行。全部採用20xx春季期末考試基礎資料。優生考慮開學初的轉出,但不考慮中途轉出,也不考慮轉進。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17

  一、編制目的

  1.根據公司質量方針、質量目標以及加強質量控制、減少質量損失的要求。公司下發質量獎懲制度加強質量過程控制,並根據部門質量指標分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獎罰制度申明:獎罰只是手段,提高產品質量才是目的。

  3.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後;獎罰公平、公正、公開;合情、合理、合法,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懲罰為輔。

  二、適用範圍

  適用各部門質量管理以及考核的各個環節。

  適用於公司各個崗位的全體人員。

  三、質量處罰要求

  1、公司典型、重大質量問題的定義和考核:

  1.1重大質量問題的定義:造成質量損失額300元以上或對公司的月度及年度質量指標影響較大的質量問題。

  1.2典型質量問題的定義:公司各部門發生的由於質量意識薄弱或過程質量控制不到位、違反本部或公司相關管理流程而造成的對其他人員有教育意義的質量問題。

  1.3公司各部門典型、重大質量問題考核:

  根據對公司質量指標影響的大小,各部門出現典型、重大質量問題的,對直接責任人處以100—500元處罰;相關責任檢驗處以50—200元處罰;班組長及工藝人員處10—50元處罰。另重大質量問題責任人及相關人員按8:2承擔廢品損失。

  2、公司內、外批次性質量問題的考核

  2.1批次性質量問題的定義:內部發生的故障數量,整批數量3件以上(不含3件)出現讓步、報廢或返工返修等質量問題,界定為批次性質量問題。

  2.2公司內、外批次性質量問題的考核:

  注:內部由加工者發現並上報提出的質量問題,根據問題產生的後果和損失大小,可適當減輕處罰(按原考核額度的50%—100%執行)。

  3、其它相關質量問題考核

  3.1不合格審理單份數的考核:

  對於生產過程中由於質量問題產生的審理單(公司內、外超差代用、返工返修、報廢的)按5元/份執行考核(由於技術原因,工藝設計或客戶同意加工的審理單除外)。

  3.2重複性質量問題的考核:

  重複性質量問題的定義:1.對於近期(一個月內)曾經出現的質量問題,經本部通報、警示後,不進行控制或不看通報警示,造成質量問題重複出現的.。2.對一年內造成質量損失較大,或該問題多次強調要求加強控制,而在實際生產加工中仍然出現問題的。

  對於出現重複性質量問題的,除按照相關制度考核承擔廢品損失外,另外根據質量損失情況給予責任人200—500元考核,責任檢驗給予100—300元考核,班組長、部門主管及相關工藝給予50元/批次考核,質量工程師給予20元/批次考核。

  3.3顧客抱怨問題考核:

  對於出現顧客抱怨的質量問題,不論情節嚴重,除按照相關質量制度承擔所有廢品損失外,均對相關責任人給予300—500元處罰,如果為重點使用者產品如:重點客戶、外貿、航天使用者,因對刀件問題以及批次性質量問題影響公司聲譽的,則對直接責任人給予500—800元處罰,造成批次性問題的,相關檢驗、質量工程師、工藝人員、班組長及部門主管均要承擔質量管理處罰。給予50—100元處罰。

  3.4內部稽核發現問題的考核:

  由於管理不到位造成公司文審及內部稽核發現問題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對主要責任人處罰50—200元,對相關責任人按10—30元/項處罰。非管理問題只處罰直接責任人。

  3.5工藝紀律檢查情況考核:

  3.5.1質量工程師每週工藝紀律檢查次數不得少於2次/周,工藝組及檢驗組每週工藝紀律檢查次數不得少於5次/周,不足次數的按相關績效考核執行。

  3.5.2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把工藝紀律問題分為四大類,工藝紀律檢查問題分為一般項、重要項、關鍵項、重大項四大項,一般項考核為10—20元/次;重要項考核為20—50元/次;關鍵項考核為50—300元/次;重大項直接內部下崗學習15天到1個月。違反工藝紀律造成後果的,按照2.2條款執行。工藝組或檢驗組工藝紀律檢查中發現違反工藝紀律的對主管該班組的班組長處以5—10元/次處罰。質量工程師檢查工藝紀律發現問題的,對責任人進行雙倍處罰。一個月內多次檢查,沒有出現過違反工藝紀律的情況,對負責所在班組的班組長獎勵50—100元。

  3.6、對刀件問題考核:

  3.6.1現場檢查違反公司內部對刀件管理制度的,對相關責任人按工藝紀律問題進行考核。

  3.6.2對公司內部由後工序加工人員發現的過漏加工、錯加工以及對刀件、料頭等按照每件10元考核相關責任人,同等獎勵發現者。

  3.6.3對交付客戶後發現的過漏加工、錯加工及對刀件、料頭等所有不合格零件按照每件20元/件考核相關責任人,考核金額不超過300元;重點客戶或客戶強調控制的產品給予50元/件考核,考核金額不超過500元。多次強調不進行控制的重複性問題加倍處罰。造成客戶抱怨的按3.3相關條款執行。

  3.7、原材料管理問題考核:

  3.7.1公司內部檢查發現庫房保管員、排程員和生產現場違反《原材料管理制度》要求的按照每項20元/項考核相關責任人。造成後果的,直接按照錯混料處罰責任人200—500元/項,同時承擔廢品損失。

  3.7.2不按照,《原材料管理制度》要求,對發放、接收材料進行確認,造成質量問題,或質量問題無法追溯的,根據就近發現就近處理的原則,按照相關條款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3.7.3材料庫材料或牌號發錯,加工者不按要求對材料進行確認,造成零件超差或報廢,將對加工者、材料庫人員、首件檢驗的檢驗員各進行50元/次考核;同時材料損失由材料庫承擔。

  3.8、工藝技術問題考核:

  3.8.1工藝編制問題考核

  注:

  1.造成零件批次性質量問題的對責任編制者進行100元/次考核,對校對進行50元/次考核。

  2.工藝檔案實行誰編制誰負責的原則,對工藝檔案錯誤的更改、工藝檔案問題的完善等問題,統一由編制者負責完善。對造成質量問題的按相關制度進行考核。

  3.8.2工藝檔案

  工藝檔案每丟失一份,按50元/份進行處罰,同時必須2日內寫出事件經過。對造成工藝檔案模糊不清、丟失少頁、路線卡殘缺不全的責任人,給予10—100元處罰。

  3.8.3工藝更改

  對處理工藝更改過程沒有按照《工藝更改處理制度》執行的,質量部檢查發現的給予20元/次考核。公司檢查發現的給予50元/次考核,由於沒有及時更改造成零部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按照1.3、2.2、3.8.1等相關條款處理。

  3.8.4工藝更改及數控程式更改監督由工藝室組長負責監督,並把檢查情況報質量部統一出檢查通報,檢查週期為2次/周,由質量工程師檢查發現問題的將根據問題影響按10—20元/項考核工藝組長。

  3.9、其他特殊情況的考核:

  3.9.1質量不誠信的諸如:私自借換原材料、質量記錄不如實填寫、質量問題私自處理等,對責任人直接考核200—500元,由此造成質量問題的另按照相關條款處理或內部下崗學習一個月。

  3.9.2低階錯誤考核:

  1.低階錯誤的定義:不執行或違反公司管理制度、不看圖紙、錯混料問題、不檢視工藝、看錯圖紙、看錯卡尺、分中錯誤、座標輸入錯誤、不用工裝量具隨意加工等造成嚴重質量問題的。

  2.低階錯誤問題的考核:對於出現低階錯誤造成質量問題的,對責任人給予200—500元考核,其它相關責任人給予100—300元考核,情節嚴重或多次(2次及2次以上)發生低階錯誤問題的給予調崗、內部下崗、或提交廠辦處理。

  四、質量獎勵部分:

  4.1一次提交合格率=不合格批數/提交零件總批數(其中不合格批數是指:超差代用、返工返修、報廢、超出試切件數量報廢及補料產生審理單數)

  個人一次提交合格率完成指標≥90%的,本部每月按加工者給予計件工資5%的質量獎勵。

  注:個人工時未達到公司最低標準400個工時的,不參與獎勵。

  4.2預防成批和重大質量事故獎

  各部門崗位人員發現技術檔案錯誤或其它問題的,避免重大質量事故(避免200元以上的損失)發生的,予以一次性獎勵200—500元。

  4.3質量改進獎

  對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存在質量隱患的或對生產工藝過程、工藝難點、關鍵工序、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正式採納的,根據效益大小給予20—200元的獎勵,對於重大的改進專案如:加工工藝或流程制度改進,經本部驗證效果比較明顯的最高給予200—800元獎勵。

  4.4現場問題獎

  4.4.1現場工藝技術問題獎

  對指導生產現場生產加工的工藝,發現工藝方案不合理或尺寸標註、量具錯誤、圖紙錯誤、原材料錯誤、工裝錯誤、刀具裝夾錯誤等,不會造成零件報廢的,對提出人一次性給予10—30元/次的獎勵,並對責任人同等處罰;可能會造成零件報廢的,對提出人一次性給予50—100元的獎勵,並對責任人同等處罰。

  4.4.2質量記錄填寫問題

  對零件檢驗記錄表填寫不全、填寫錯誤等問題,根據問題造成的影響,對發現者按10—20元/次進行獎勵,同等處罰責任人,檢驗承擔監督職責,當月無質量記錄填寫問題的,獎勵檢驗人員各20元。

  4.5班組質量之星獎

  每月質量工程師對班組質量管理情況進行綜合評比,對評比得分最高的授予質量之星,班組長給予200元獎勵,班組成員給予50元/人獎勵。對評比最差的班組,組長扣發當月組長津貼,班組成員取消5%的質量獎勵。

  五、各類問題的反饋與閉環:

  5.1對現場反饋工藝方面的問題,由質量工程師把問題反饋單發放到工藝組長處,工藝組長負責安排工藝員對問題進行整改,並負責填寫歸零驗證依據。此過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每拖期一天罰款10元。

  5.2其它問題由質量工程師將反饋單轉到各部門相關負責人處,各負責人負責問題的歸零整改,並按照表格填寫歸零驗證依據。此過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每拖期1天罰款10元。

  5.3根據公司‘精益求精,造精品機械;追求卓越床一流品牌’。的質量方針,以及工序產品一次交檢合格率≥90%,產品出廠合格率100%,顧客滿意率90%以上的質量目標。由質量部按照此制度對各個部門及人員進行考核,以實現公司整體質量的提升。

  六、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質量部。

  6.1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原規定同時作廢。

  6.2所有質量獎罰制度中出現的質量獎勵、處罰,由質量部出具依據,獎勵以現金和工資發放的形式,罰款在本月工資中扣除。

  6.3本制度與公司制度相違背時,以公司制度為準。

  專案部質量獎罰制度實施細則18

  一、總則:

  1、為加強質量管理,提高公司產品質量,嚴肅質量管理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後,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特制訂本制度。

  2、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3、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後; 獎罰公平、公正、公開;合情、合理、合法。

  4、本獎罰制度申明:獎罰只是手段,提高產品質量才是目的., 所有處罰均不可以替代客戶處發生的質量事故責任。

  二、 獎勵制度: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特設立如下激勵專案;

  三、處罰及賠償制度:

  注:

  1、以上處罰細節,只為處罰金額,不含公司損失賠償額度。

  2、質量事故分類與賠償額度

  3、特殊處罰調整原則

  4、獎勵、處罰金額管理:

  所有獎罰制度出現的獎勵、處罰,由生產部和質檢部出具依據,由財務部在工資發放時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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