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商鋪消防安全責任書(精選5篇)

物業商鋪消防安全責任書

  物業商鋪消防安全責任書(精選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責任書,責任書有助於增強我們的市場競爭意識、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那麼責任書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商鋪消防安全責任書(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商鋪消防安全責任書1

  為了全面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堅決杜絕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在我司xxx小區商鋪經營商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按照"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 責任目標:

  1.各商鋪消防組織制度健全,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2.各經營商戶必須配備齊全消防裝置,消防裝置須有明顯標識,滅火器完好率必須100%且放置在明顯位置。

  3.各經營商戶必須學習掌握消防安全知識,達到100%的普及培訓率。

  4.必須嚴格的按照相關部門及xxx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關於火災隱患檢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須是無條件的,達到100%的完成率。

  5.相互配合,確保不發生各類火災事故。

  二、保證措施

  1.經營商戶必須嚴格的服從xxx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消防安全設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實。經營商戶須對員工消防知識培訓,使員工能不斷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員工對初發火災的自撲自救能力。

  2.經營商戶必須嚴格的執行xxx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許佔用公共走廊,不許挪動消防設施,嚴禁室內煙火。

  3.經營商戶所經營的商品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商鋪內嚴禁存放煤氣、汽油、酒精、雷管、炸藥等易爆危險品。

  4.經營商戶要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隱患記錄,嚴禁私拉亂用電源,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等。

  5.經營商戶對商鋪的電源要人走斷電,人走關燈,對熱水器、電腦等裝置要人走斷電,商戶不準私拉電源,嚴防電器裝置老化引發火災。

  6.不得改變商鋪的原配消防裝置,經營商戶新增的消防裝置須與原配裝置相匹配,不能影響原配裝置的功能及使用。

  三、責任

  凡是違反責任書規定,工作失職、防範不利造成火災事故的,由責任方負責,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四、其他

  本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責任書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負責人如有變動,繼任者繼續履行責任。

  管理公司:

  消防安全責任人(商戶)簽名:

  聯絡電話:

  管理代表:

  房屋單元號: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物業商鋪消防安全責任書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商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為確保商場不發生火險和消除火險隱患,特制定商場商戶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責任如下:

  1. 建立本商戶防火責任人為領導,商戶員工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定及條款。

  2. 商戶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員工樹立防火意識,參加商場組織的消防知識,消防設施使用、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訓考試。有義務參加消防主管部門和商戶組織的消防宣傳和消防活動。

  3. 商戶按要求必須配備消防裝置器材,定期維護、更換、保養令其隨時處於有效狀態中。

  4. 商戶經營場不得使用明火。商戶裝修是不得隨意改動和損壞內部消防設施。動火時必須經消防主管部門批准,採取有效措施。不用的雜物、垃圾不得佔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5. 火災發生時,有責任保護現場,服從現場統一指揮,協助滅火,組織安全疏散,協助消防機關和商場調查火災原因。

  6. 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和承擔相應責任。如因本商戶的疏忽或故意而引起火災,本商戶或責任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及損失。本責任書的簽字之日起效,直到商場更換經營者為止。商戶中途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訂責任書的,其前任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物業商鋪消防安全責任書3

  為了進一步明確責任,保障商場內人身和財產安全,切實把消防安全落到實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集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結合商場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 凡在傢俱商場內租賃攤位的經營者,為本承租攤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承租攤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營業人員中要確定一名兼職消防員,辦理各種消防業務,監督消防制度和責任落實。

  二、 第一責任人要認真組織本攤位員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集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商場安全管理的規定,自覺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強化消防業務知識學習。要建立和遵守各項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範意識,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切實履行好消防安全職責。

  三、 各攤位經營者要保證遵守並做到以下幾點:

  1、糾正來往顧客在商場內吸菸及違反消防安全行為。

  2、不遮擋和挪動消防設施和消防系統報警紐。

  3、必須學會使用消防器材,學會報警,報警電話119。

  4、不佔用通道堆放物品,不佔道經營。

  5、不亂接電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使用各種電熱爐及超負荷電器。

  6、不在商場內明火做飯。

  7、每天收攤前應注意檢查電源是否切斷,電源插座是否撥掉,確認安全後方可離崗。

  8、要自覺接受商場管理對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四、 對不遵守本責任書的經營者,商場管理者有權終止租賃合同清理出商場,

  情節嚴重者送消防監督部門處理。

  五、 凡因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消防安全及商場管理規定引發的安全事故,其經營者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後果。

  六、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經營者和商場管理辦公室各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至商場租賃期結束前一直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物業商鋪消防安全責任書4

  為做好住宅防火工作,確保業主(住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特制定住戶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確定業主(住戶)___________為______座(棟)_____層______號房屋的當然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 建立本單位以防火責任人為領導,全體使用人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物業服務中心公佈的旨在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通知。

  二、 堅決執行XX小區及消防部門安全防火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防火措施,配備必學的消防裝置、器材。

  三、 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開關(閥門)要關閉。

  四、 房屋使用人員應經常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業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圖和消防通道。

  五、 定期對本房屋內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並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物業服務中心對本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 有義務參加和發動房屋使用人員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 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 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 業主(住戶)未經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批准不得私自拆卸、除錯、關閉、封閉消防閥門,因業主(住戶)未經批准私自拆卸、除錯、關閉、封閉消防閥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由業主(住戶)承擔,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十、 業主(住戶)須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對消防管道、閥門的使用、維修保養等方面的工作,並積極配合消防演習、演練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 一旦業主(住戶)家裡發生火災,(如家裡沒有人,聯絡不上的情況下,根據小區消防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允許救火人員破門、窗或採取其他措施進入室內組織滅火。(因救火帶來的損失由業主(住戶)自行承擔)。

  十二、 業主(住戶)積極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檢查。

  十三、 業主(住戶)應自覺做好房屋安全防火工作。

  1、 不準在陽臺堆放可燃物。

  2、 室內裝修應採用阻燃材料。

  3、 電源線必須穿套保護,不可擅自亂拉、亂搭電線。

  4、 不能擅自改裝煤氣管道,不能把煤氣管埋入牆內,禁止用木櫃封住等。

  5、 電焊動火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

  6、 烹調時,廚房內應隨時有人照料,避免湯水溢位熄滅爐火,導致煤氣洩露。更不允許不關閉爐火外出。

  7、 住在樓上的業主(住戶),嚴禁將菸頭和點過煙的火柴梗隨手從視窗、陽臺扔出,以防掉到樓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8、 教育兒童不要玩火。

  9、 點燃的蚊香或香爐不要靠近蚊帳、窗簾、床褥等可燃物,應放在不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切忌把點燃的蚊香放在紙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離開房屋時應將蚊香、香爐熄滅。

  10、 禁止在公共樓道內點香火。

  11、 不得在家裡儲存和使用煤氣罐及易燃、易爆、劇毒和其它違禁物品。

  12、 愛護小區的消防設施,不佔用消防通道,發現有人損壞消防設施或佔用消防通道,應及時制止和告知物業服務中心。

  十四、 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對物業服務中心的消防安全宣傳要認真閱讀和建議物業服務中心加強有關方面的宣傳,主動參加人身、財產保險,以減少損失。

  十五、 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如發現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災隱患等情況,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的責任並上報消防主管部門,由消防主管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和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房屋更換業主時為止,業主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定責任書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十六、 經甲乙雙方同意,本責任書由乙方留存全文,甲方只留存責任書的簽字頁及樣本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物業商鋪消防安全責任書5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地方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有員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使乙方員工熟悉酒店消防的有關制度和規定。掌握簡單的滅火常識;

  2、 甲方負責在乙方承租區域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並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3、 甲方的安保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場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義務教育自己的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2、 乙方有義務確保承包區域內所有消防裝置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消防設施。

  3、 乙方在未經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電爐、電燙鬥、電烙鐵、電磁爐、電飯煲等電熱器具。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 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的明火裝置;

  5、 乙方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道、樓梯等出口部位堆放雜物;

  6、 嚴禁在酒店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酒店安保部批准,在指定地點、時間內並落實防範措施後,方準動火;

  7、 乙方向甲方交消防安全保證金 元。

  三、 違約責任

  1、 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和不服從甲方消防管理的,每次從消防安全保證金中扣罰 元。承租期滿,乙方沒有違規行為的,甲方如數退還乙方消防安全保證金。因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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