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通用50篇)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消防安全滅火基本常識

  1、隔離法:這是一種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減少空氣中氧氣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

  3、冷卻法:用水或其他滅火劑噴射到燃燒物上,將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迫使物質燃燒停止;或將水和滅火劑噴灑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溫度,避免火情擴大。

  4、對輕微的火情緊急應付措施:

  形成火災的,應及時報警。對突然發生的比較輕微的火情,同學們也應掌握簡便易行的,應付緊急情況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滅火劑,木頭、紙張、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撲滅。

  (2)用土、沙子、浸溼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蓋在起火處,可以有效地滅火。

  (3)用掃帚、拖把等撲打,也能撲滅小火。

  (4)油類、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撲救,可用沙土或浸溼的棉被迅速覆蓋。

  (5)煤氣起火,可用溼毛巾蓋住火點,迅速切斷氣源。

  (6)電器起火,不可用水撲救,也不可用潮溼的物品捂蓋。水是導體,這樣做會發生觸電。正確的方法是首先切斷電源,然後再滅火。

  (7)有條件的,還可以學習一些簡易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二、消防安全基本知識

  1、燃燒必須具備三個條件:有可燃物、有助燃物、有著火源。

  2、常見的火源有:明火、高溫物體、火星、電火花、強光等。

  3、生活中的因素引起的火災主要包括:用火不慎、用電不慎、用油、用氣不慎、吸菸不慎、玩火、燃放煙花爆竹等。

  4、家庭易燃物品有:木製傢俱、被褥窗簾、衣物、沙發、書籍、煤氣罐等等。

  三、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通用5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通用5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1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要按照《消防法》第14條的規定,督促落實汽車維修企業,認真履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加強自身消防監督管理,抓緊制定規章制度,明確、細化和規範具體責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的經營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預防火災能力。

  (二)各類車間設定宜設定應不低於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物內。

  嚴格按照《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廠設計防火規範》要求進行防火設計、施工到竣工消防驗收,保留必要的防火間距,根據需要設定門、防火牆、窗通風孔、機械排風系統和採取防火分隔措施等,嚴格消防稽核、消防驗收,把好源頭關。

  (三)按行業標準配置防爆電氣裝置,規範敷設室內電線。

  特別是甲、乙類物品運輸車修理車間以及修理廠內的噴漆間、電瓶間、乙炔間等室內的電氣裝置均應按國家標準《爆炸和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的規定執行。

  根據場所配置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落實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具體應參照修車庫滅火器配備數量標準配置,修理廠從業人員建立培訓制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否則用人單位不得采用。

  (四)對車間設定有職工宿舍、廚房的修理廠強行遷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築物內,不行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公安消防部門一經發現應責令強行遷出,減少火災隱患。對於存在火災隱患拒絕整改,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嚴格處罰。

  (五)各職能部門加強協作,緊密配合,進一步完善消防監督。

  公安消防機構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遵循防火客觀規律,督促、指導好基層派出所對此類場所的三級消防監督管理,明確三級管理責任和單位,防止失控漏管,協調好本轄區內職能部門對此工作配合管理,如修理廠主管行業部門應按行業標準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應吊銷其修理資格證。

  消防安全不合格,工商部門不發給工商營業執照等,治安部門在核發特行許可時應由消防部門對修理廠安全問題出具消防合格意見書。

  只有透過緊密配合,協作管理,才能保證維修企業安全健康的發展。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2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型別,知道火警電話(119、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瞭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在校園內決不允許焚燬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燬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築物的空地,並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餘燼完全熄滅後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於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後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裝置,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裝置。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菸和亂扔菸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裝置,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瞭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裝置,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定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上崗人員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消防水泵經常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申請,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予以警告,嚴重的予以開除。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儲存。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責任人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裝置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裝置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裝置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裝置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裝置、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裝置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裝置,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場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菸場所吸菸或處置菸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誌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資訊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4

  第一條 為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結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個員工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三條 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校長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消防安全的具體負責人。

  第四條 學校設立安全委員會,在主管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 全校師生員工對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勸阻、制止。發現火警應立即向保衛處和消防隊報警,並積極參加撲救。

  第六條 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配備專職的安全員,禁止燒明火、使用液化氣、點蠟燭,嚴禁使用充電式檯燈、電爐、電燙鬥、電吹風、電水壺、電熱杯、電梳、電飯煲、電熱毯等。違者沒收電器,並按有關制度處罰。

  第七條 實驗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定存放。學生做實驗使用易爆品時,指導教師必須在場指導,各類加熱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守。

  第八條 學校公用房屋室內裝修必須按照防火要求設計、選材、施工,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房屋裝修,必須上報消防監督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

  第九條 定期檢查電器裝置,確保用電裝置良好,特別是各類溫控裝置要定期檢測,確保技術性能良好。安裝、檢修電器裝置,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十條 學校統一配備消防器材、裝置,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損壞消防器材、裝置,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師生員工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的義務,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均應有專人定點保管,防止器材丟失。

  第十一條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個人,學校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或其它有關規定處理。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5

  熟悉和掌握本學校的樓層和消防設施平面圖佈置,加強和貫徹國家及省市消防部門有關的消防法規,加強維護保養校內的消防設施和裝置,確保臨警狀態下能及時發揮作用,確保本學校的公共財產和廣大校方的生命財產安全。

  1、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門有關消防法規法令,做到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在學校內開展消防法的宣傳,做好消防知識普及及宣傳工作。

  2、保安部門負責消防安全隱患的檢查及滅火器、消防栓的檢查工作,工程部門維修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

  3、消防裝置故障維修應及時,一般不超過8小時,如確實因故障在8小時內排除不了必須及時將特殊情況上報校方處理。

  4、在各班級成立消防小組,定期培訓消防知識。

  5、任何人未經消防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動消防設施,更不得在消防設施前堆物品或設定障礙而影響臨警狀態下的使用。

  6、樓層內設定的滅火器一年檢查一次滅火器的藥效,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更換。

  7、經常深入樓層巡視消防設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況,隨時發現糾正火災隱患。

  8、制訂消防的防範措施,確保校園內人員財產安全。

  (1)確保疏散樓梯和道口有明顯標誌,道口暢通,不堆放雜物和車輛,一旦發現立即清除。

  (2)經常維護疏散道口及樓道的應急照明,確保應急情況樓道和道口的照明。

  (3)經常宣傳貫徹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師生防火意識。

  (4)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5)嚴禁在樓內燒廢物或亂丟菸頭、點蠟燭等。

  (6)保持消防電梯迫降功能的正常。

  (7)臨警狀態時做好人員疏散組織工作。

  (8)使用電爐、電水壺電飯鍋等電熱器具的要注意安全,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護。

  15、值班人員在得到火災報警訊號後,應同報警人員保持聯絡,落實火情真實情況,如確有火情,立即用電話向119消防部門報火情並即刻趕到現場,組織人員疏散和正確使用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16、對出現火災的樓層要維持好秩序,保護現場並向物業管理領導及校方報告火情。

  17、對校方的裝修工作應嚴格審查和控制外來裝修人員的資質和素質,如需報消防部門審批的必須等待批覆後方可施工。

  18、對外來裝修人員使用的材料進行檢查是否是阻燃型,施工過程中確需動用明火的必須報管理部批准,否則不得施工。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6

  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認真組織學習有關公安部、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的有關檔案精神,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切實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透過各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使全公司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

  3、宣傳燃氣電氣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識。

  4、培訓消防設施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職消防員及值班操作人員應當按受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培訓。

  6、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確保一方安全。

  7、安全領導小組嚴格按照例會制度、學習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登記統計制度履行職責。

  8、結合實際開展防火安全教育,組織座談、提問題、找差距、訂措施,預防和制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巡查檢查制度

  1、值班人員按規定巡迴路線,依次檢查電氣裝置,保持正常執行。

  2、值班巡迴檢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電負荷加重或超負荷時,遇有暴風雨雷電天氣變化時,裝置故障危及正常執行時,應增加值班巡查次數,加強對執行中的電器的監視。

  3、加強節假日期間的安全防火檢查。

  4、值班巡邏中發現的電氣裝置缺陷,損壞或火災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彙報。

  5、加強夜間對重點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處理。

  6、嚴禁安全檢查管理人員、值班人員脫崗。

  7、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三、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管理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2、嚴禁佔用疏散通道。

  3、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5、嚴禁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查是否有異情存在,有無異常情況。

  2、各類設施是否完好,運轉是否正常。

  3、值班期間24小時不缺人。

  4、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消防法,設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乾燥處,嚴禁曝曬或遮擋,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消防道路暢通。

  3、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指定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確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4、辦公樓、生產車間、倉庫、宿舍等重要場所的樓梯走廊、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暢通。

  5、每月檢查一次各類滅火器表壓,在壓力錶的指標降至紅線時應送專業部門補充滅火藥劑或及時更換。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損壞和失效未及時維修、更換的,或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響滅火的,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7、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應齊全。

  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整改

  1、對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3、對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安全隱患、有關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向公司安全委員會或者部門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公司安全委員會或者部門安全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5、在安全隱患未消防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確保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及時整改。

  6、安全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安全委員會責任人簽字,經確認後存檔備查。

  7、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1、在劃定的嚴禁煙火的場所或區域,設定醒目的禁火禁菸標誌並嚴格執行。

  2、照明用電應當與動力用電分開設定。電源開關、插座等,應當安裝在封閉式的配電箱內。

  3、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要求,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

  4、電氣線路和電氣裝置,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修。使用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5、嚴禁個人拉設臨時線路,私接電源,使用電爐、熱得快,車間手機隨便充電等行為。嚴禁在消防重點部位等禁火區域吸菸、燃燒廢物。

  6、配電房、發電房等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嚴禁吸菸,禁明火,不準閒雜人員進入,離開時必須關好門窗。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7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各項安全工作負責。

  要對師生經常性地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檢查、督促、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及各項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領導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總務主任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監督和執行者,要確保學校的校產符合安全要求;各項教育、教學的設施、裝置完好,操作安全;各項防火裝置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師生進行消防教育,並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教務主任要向學生加強常規教育,建立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學科教學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組織好學生的外出活動,每次活動要對各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保萬無一失,並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三、學校教職工是各自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工作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1、各科任課教師組織好課堂紀律,認真檢查使用的設施、裝置,指導安全操作,保證課堂安全,並處理課堂的偶發事故,如遇突發的重大事件,負責組織好學生,聽從學校的統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除完成作為任課老師的工作責任外,要重視對學生的常規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學生遵守紀律,關心、瞭解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處理學生的偶發事故。

  3、教學專用場所的負責教師,對各自專用室安全負責,要經常檢查設施、裝置的使用情況,損壞、損耗情況要及時彙報,學生使用時要確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師需使用時,清楚交接,誰使用誰負責。

  4、值日教師必須按時到崗,督促學生遵守紀律,在負責範圍注視學生動態,勸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現,如發生事故及時感到現場進行處理。值日領導檢查、督促教師的值日,處理偶發的各種情況,做好記錄。

  6、伙房、財務、門衛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崗位工作責任制)負相應的安全責任。

  四、處罰

  由於工作失職,造成責任事故,學校將按情節輕重,給予公開批評、行政記過等處分,並視情節追究經濟責任。若是特別嚴重的重大事故,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8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消防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作好檢查記錄。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設施,違者要嚴肅處理。

  三、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必須做到專門存放,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室內必須有沙包,按規定配置滅火器。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要提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圖書館、實驗室、電化教室等場所要按規定配齊配足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內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不得使用閘刀開關。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閉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八、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熱的快等大功率電器,嚴禁吸菸、點蠟燭和蚊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九、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要教育家屬及子女共同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十一、學校舉辦大型活動,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式向教育局和消防部門提前申報,獲得批准後方可舉辦。室內集會,電工要固守崗位。

  十二、對無視消防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9

  一、公司對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隊長具體組織實施。

  二、重點季節公司領導小組應對全公司消防實施檢查,及時消防火災隱患。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四、公司應加強義務消防隊建設,組織必要的消防演練,發生火災能及時撲救。

  五、公司應定期召開會議,佈置公司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

  六、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消防違法違章案件,保護火災現場,配合火災調查。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10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員工宿舍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生產車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各車間課長,負責本部門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車間內要保持環境清潔,各種物料碼放整齊並遠離熱源,注意室內通風。

  四、保證車間內防火通道的`暢通,出口、走道處嚴禁擺放任何物品。

  五、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臨時需要,需報安全生產小組批准,由機電課辦理。用後及時拆除。

  六、使用各種裝置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七、各機械裝置執行期間,要加強巡視,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八、避免各種電氣裝置、線路受潮和過載執行,防止發生短路,釀成事故。

  九、車間內禁止使用明火,如確實需要,須填寫《動火申請》,徵得安全生產小組同意,在採取有效安全措施後,方可使用。使用期間須由專人負責,使用後保證處理妥當無隱患。

  十、公司安管員按時對各生產車間內各部位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壁掛整改。

  十一、車間內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由專人負責,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並填寫點檢表,保證完好不效,隨時可用。

  十二、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車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 離開。

  十三、發現火災險情按《消防應急預案》操作,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由義務消防隊及時、有效的撲救,並立即報警同時向公司報告。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11

  一、不得在廠內吸菸。

  二、不得在廠內使用明火,包括不使用明火煮食和使用煤氣爐、煤氣熱水器。

  三、如因更換裝置等需要動火的,呀做好防護措施:施工現場周邊不能存放易燃爆物品、放置足夠的滅火器、消防主管人員在現場監督,病不能按哦愛在晚上動火施工。

  四、不得隨意拉接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五、電線、裝置要經常維護保養,殘舊破損的要及時更換。

  六、開關裝置的下方,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電線短路產生火花而引發火災。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12

  第一節消防日常管理

  1、無論本單位、外單位及施工單位,如果要動火都必須到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辦理"動火證",嚴格遵守消防動火規定,並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2、重點部位動火須由工程部經理簽字,然後到消防中心辦證。動火時,安全警衛人員必須在場監護。

  3、嚴禁在防火通道、樓梯口內堆放貨物,疏散標誌和出口指示標誌應完好,應急照明設施必須保證正常。

  4、嚴禁施工單位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酒店範圍內,如施工單位確需使用,應報安全部消防監控中心及工程部,徵得有關人員同意後方可使用。

  5、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裝置。倉庫照明燈限制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後,保安人員要經常巡視檢查。、

  6、進行油炸食品、電烤食品電動機注意控制油溫、油量,防止油鍋著火。

  7、變電所、配電室、空調機房等地,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物品,嚴禁吸菸。

  8、生鮮處所有的排油煙機及管道,應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衛生時,不得將水噴淋到電源插座和開關上,防止電源短路引發火災。

  第二節防火設計與施工管理

  1、凡新建、改建、擴建的裝修工程,必須按照消防規範設計施工。施工前必須將施工圖紙上報消防監控中心,由監控中心報消防部門審批後,方可施工。

  2、擴建、改建、裝修工程不得隨意改動消防設施,確需改動的消防設施,要經安全部經理及消防監控中心批准,由本地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後方可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施工使用。

  3、外來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到安全部辦理手續,並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4、所有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所有規章制度。

  第六章消防設 備的使用與維護

  1、嚴格維護消防自動報警系統的裝置,工程部要定期派人協助消控人員進行測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裝置的完好狀態。

  2、店內的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3、每年排放一次噴淋管網內的水,使自動噴淋系統管網內的水形成活水。

  4、自動滅火裝置、加壓泵、消火栓、噴淋、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

  5、店內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6、店內消火栓、送風機、排煙機、防排煙閥每季試啟動一次。

  7、消防中心監控系統,事故廣播系統及事故備用電源每季檢測一次。

  8、店內各部門辦公室,安全部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abc乾粉滅火器及滅火推車,擺放位置須明顯易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隨意挪動。

  9、滅火器由轄區部門派專人負責保管及外表衛生清潔,abc乾粉滅火器每兩年由消防中心經過測試更換一次。

  10、各種消防管道的維修、停水、消防設施的維修與除錯等,都應事先報安全部批准後方可進行。制度寫的蠻好,值得收藏。明天會更好。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13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及在校園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室、檔案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檢查學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14

  1、安全檢查制度是加強對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範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工每週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崗位進行認真檢查,並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填寫在統一制定的《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及時報分管領導。

  3、學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做到安全檢查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和整改記錄;各責任崗位責任人必須每日開展認真、仔細的安全檢查,做到無盲點、無漏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情況要認真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本》上,發現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並果斷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詳細記錄在案。

  4、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5、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責任區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6、學校安全檢查要堅持有章可循、違章必糾、有患必改,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7、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微機室、語音室、實驗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裝置、高壓鍋爐、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危險地段、校內外住宿學生宿舍、教職工宿舍以及校內人群集中場所和建築工地作為檢查重點。

  8、班主任加強對學生早、午、晚到校時間的按時“三查”,任課教師課前對本節上課學生進行檢查,發現學生未按時到校要立即報告班主任或學校,以便通知家長或追蹤去向。

  9、校外住宿生宿舍實行^領`導包片、教師包人、定期檢查、及時將校方難以解決的隱患報告當地派出所,請求解決。

  10、對基建工程檢查,要審察甲乙雙方安全管理責任是否明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簽定安全管理責任書是否規範。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15

  一、在防火檢查時發現有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則而導致存在各類不安全因素的,應認定為火災隱患,必須要及時消除。

  二、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報老闆或廠長。

  三、工廠經營者應迅速指派專人落實整改措施。

  四、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五、對各級消防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要積極配合,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16

  一、防火檢查工作由廠負責消防安全的工作人員負責。

  二、防火檢查應每天不少於一次。

  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

  (一)生產期間安全門不得上鎖、安全疏散通道和樓梯及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二)滅火器材的配置是否齊全並有效;

  (三)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燈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是否正常;

  (六)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是否落實;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四、防火檢查時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17

  一、防火巡查制度

  1、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資料、部位和頻次。巡查的資料應當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景;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景;

  (5)其他消防安全情景。

  2、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3、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2、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的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並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景做好記錄。

  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除錯、維修和更換,並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2、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3、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編修檢查。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型別、數量、設定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景。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標誌、設施要進行維護,不得圍佔、挪用、遮擋、覆蓋。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及時向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並落實整改資金。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應當將整改情景記錄在案,消防安全負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資料、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職責。

  2、電氣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3、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4、營業結束後,必須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遺留火種後關掉營業用電。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18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務必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保衛處負責對各單位巡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並建立巡查日誌。

  三、消防巡查日誌要對每日巡查狀況做詳細記錄,並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併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採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資料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狀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19

  為更好貫徹落實關於學校"綜合治理"、"平安學校"建立活動實施意見精神,確保學校安全、穩定,保證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牢固樹立學校教育"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切實承擔教學管理和保護師生平安的責任,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有效的開展,制定學校安全工作巡查檢查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檢查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實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傳媒體,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經常組織有關人員排查校園安全隱患,並及時進行整改。確保校園安全和校園周邊環境秩序良好。

  四、學校總務處定期對食堂、商店進行檢查,嚴格進貨渠道,保證商品質量,確保師生的飲食安全,嚴格餐具消毒制度,預防各類傳染病的發生,阻截病從口入。

  五、學校每學期全面進行安全隱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礎上,強化整改措施,提高師生安全防範意識。

  六、各班級每學期進行一至二次班級安全隱患的排查,舉行一次安全主題班會,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防範能力,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

  七、學校設立安全督查隊,每天加強校園內部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

  八、學校成立以各班級生活委員為主的`安全員,重點加強班級內部安全督導工作,營造安全的小環境。

  九、體育教師加強體育課的安全教育,認真檢查場地器材,加強保護工作,平安的上好每節課。

  十、學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損壞和過期的滅火器進行維修和更換,確保關鍵時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務處加強實驗室的安全檢查工作,嚴格實驗操作規程,加強危險藥品管理,保證學生實驗課不出現意外傷害事故。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20

  一、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熟知以下內容:

  1、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責;

  2、本學校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

  三、學校應至少確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師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並選聘消防專業人員擔任學校的兼職消防輔導員。

  四、學校應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在開學初、放寒(暑)假前、學生軍訓期間,對學生普遍開展專題消防安全教育;

  2、結合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和要求,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體驗;

  4、對寄宿學生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用火用電教育。

  五、學校應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認知特點,保證課時或者採取學科滲透、專題教育、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網路、廣播、校內報刊等方式,每學期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學階段應重點開展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誌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火場自救逃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階段應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滅火基本知識和滅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六、學校每學年應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在校園網路、廣播、校內報刊等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對學生進行消防法律法規、防滅火知識、火災自救他救知識和火災案例教育。

  七、學校應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八、學校對每名在崗教職工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消防法律法規;

  2、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本學校、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4、有關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5、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九、下列人員由學校計劃安排,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各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應當持證上崗。

  十、學校應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十一、培訓必須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訓紀錄。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21

  1、學校安全乾部應定期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裝置、消防裝置和各處室、部門執行各項安全制度情況進行檢查考評,每月根據檢查情況核發安全工作津貼;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並主動聯絡實際工作,於安全重大主題活動、節假日前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裝置、消防裝置和工作準備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

  3、安全乾部和領導小組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整改通知書,限期予以整改,安全乾部具體負責隱患的監督整改,對無故拒絕整改或延誤整改的根據規定予以出發,因此發生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4、檢查過程中應對照規章制度,著重檢查制度和各級安全責任的落實情況,並做到有記錄、有相關人員簽收,對照檢查不斷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檢查工作應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22

  第一條嚴禁佔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第二條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標誌遮攔、覆蓋。

  第三條嚴禁在營業、生產、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第四條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誌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第五條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23

  第一條各種滅火器是預防撲滅火災的專用工具,必須處於完整良好的狀態,方可達到迅速有效的撲滅初期火災,必須經常檢查、保養、維修。的效能、用途及保養使用方法。位防火負責人統一上報保衛處。

  第二條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必須由專人管理,不得隨意挪動,並能掌握各種滅火器材

  第三條對所管理的滅火器材的規格、數量、有效期限及時清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報本單

  第四條對無火情火災動用或無故損壞消防器材者,按消防管理條例處理。

  第五條對配備的滅火器材,無故損壞,原因不明者,一律由本單位出資如數購買。

  第六條對各種滅火器材要加強管理,保持清潔。注意防凍,防暴曬,置於陰涼、乾燥、通風的便取之處。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24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

  二、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三、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四、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並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五、按有關規範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六、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效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七、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7.1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乾燥,防止鏽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塗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註潤滑油。

  7.2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範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並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佔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效能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7.3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後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後應作密封試驗並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錶指標是否在綠色的區域,如指標在紅色的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後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鬆動、鏽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並應及時充填

  (二)對乾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乾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後,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並標註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25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領導、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政治、學習業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宿舍、食堂、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列印室等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誌,並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菸,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領導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啟動電腦、空調等裝置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

  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裡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餘回收,化學危險品室每週至少開啟1~2次。

  7、圖書、列印室的保管員開啟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幹部為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裡,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26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透過廣播、宣傳板、外請專家授課、觀看影視資料、現場實地講解等多種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週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四、學校對每名教師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由單位計劃安排,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六、單位應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七、培訓必須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訓紀錄。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27

  1、加強學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安排專人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在室內有滅火器。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5、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學校安排專人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接任何家用電器。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28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確定本校和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並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

  二、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成立有校長掛帥,由校委會成員為組員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落實分工負責責任制,提高對火災的防禦能力。

  三、校內基建專案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築竣工後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築構件和建築材料的防火效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儘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五、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六、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標本兼治,認真消除,火災隱患。對基礎設施容易陳舊老化的地方,進行統籌規劃,區別輕重緩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對易誘發火災的老化供電設施要每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新裝置,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經費中調劑資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九、電腦房、食堂、倉庫、圖書室、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每月進行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須制訂應急防範預案,並將防火責任落實到人,嚴防嚴守,確保萬無一失。

  十、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組織力量撲救火災(原則上不組織學生撲救)。

  十一、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並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十二、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廣播、黑板報和各種會議強調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為廣大師生的自覺行為。要重點加強防火知識和火災逃生知識的宣傳,提高學生和教職工的應急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29

  一、從制度上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全集團、學校各單位有機結合形成連動、互動,發揮主管部門的主導作用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從思想上重視,要充分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火災的危險性、後果的嚴重性。積極參加集團和中學組織的各種安全培訓活動,使廣大員工都能夠全面掌握消防知識,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三、從行為上進行規範從嚴要求認真執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食堂負責人消防責任

  ⑴、對本部門的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⑵、根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⑶、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⑷、開展本部門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職工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災處置方法。

  ⑸、定期組織開展滅火預案的演習,一旦發生火災,應根據學校滅火應急預案積極組織撲救,迅速疏散就餐的師生,確保安全。

  2、後廚工作人員消防責任及注意事項

  ⑴、廚師應認真學習掌握應急事故處理方法。

  ⑵、熬油、炸制食品時應隨時注意油溫,不得離開崗位,以防油溫過高引起火災。

  ⑶、烘烤食品應控制好烘箱溫度和烘烤時間,以免烘烤溫度過高或烘烤時間過長引起火災。

  ⑷、後廚工作人員應定期清洗煙道、抽油煙機,防止煙道、抽油煙機積油過多引起火災。

  ⑸、廚房內的電器設施應由電工負責安裝,廚師不得隨意接拉電線。

  ⑹、息業前要認真檢查廚房間內設施,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

  ⑺、廚房內禁止吸菸。

  3、物資倉庫保管員消防責任及注意事項

  ⑴、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儲存、保管物資的火災危險性和預防措施,熟練掌握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會撲救初起火災。

  ⑵、庫內物資堆放應做到“五距”,即燈距、牆距、堆距、柱距、頂距,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加以處理並報告。

  ⑶、庫內不得亂接、亂拉電氣線路和使用電器裝置。

  ⑷、庫內嚴禁閒人入內,嚴禁吸菸和焚燒可燃物品。

  ⑸、下班前對庫內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30

  1、總則

  1.1根據國家頒佈的《消防法》,為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 保障公司的生產、財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安全。

  1.3本制度由安環科歸口管理。

  2、職責

  2.1總經理

  2.1.1負責全面領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以及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2.1.2部署和組織公司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全體員工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與防火安全有關的規定。

  2.1.3定期檢查和了解上級有關防火的規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規程的貫徹執情況,每季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小檢查,並負責研究決定重大火險隱患等不安全問題。

  2.1.4領導義務消防組織,加強管理、教育和學習訓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適應消防工作的需要。

  2.1.5負責籌建消防設施,審批消防器材的採購計劃,指導對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2.1.6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制定防範措施,保證以後不再發生類似事故。

  2.1.7負責按有關規定對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進行處理;同時,負責對在防火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

  2.2各部門負責人職責

  2.2.1負責部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工 作的指示和規定,並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

  2.2.2定期總結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實遵守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2.3經常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和生產操作的檢查。經常聽取安全員對防火安全意見,及時消除火險隱患,保證安全生產。發生火情時,在迅速組織救火的同時,立即報告公司,調查火災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2.2.4組織本部門進行消防學習和訓練,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2.2.5負責本部門所屬範圍內的消防設施裝置器具的維護、保養,並保證正確使用。

  2.3其他相關職責

  2.3.1安全生產部負責人,根據國家頒佈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級的指示決定,協助安環科在本單位內組織和推動實現,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監督且加以整改,並監督各部門執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2.3.2研發部參加新建和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驗收。在施工中要加強監督,竣工時參加驗收,新產品投產前裝置試車前的安全驗收,對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見,並監督其實現。

  2.3.3安環科負責組織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訓練;不斷提高全員防火意識和撲滅初起火災水平水平;監督各部門對消防器材的使用;追查處理火災事故。及時購置和供應各種防火器具。

  2.3.4財務部編制年度財務計劃時,應充分考慮消防計劃所須經費,列入財務劃中,對消防安全臨時特殊措施需用的'經費,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應及時編制追加預算。

  3、公司防火制度總則

  3.1 本公司院內內,全部列為禁菸區,任何個人不得帶煙、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入內,外來人員應將其存放在門衛室。車間、庫區等確需動火時,需要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並採取安全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3.2配電室、操作室、會議室內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電室、電器設施開關。

  3.3新產品投產時,技術人員應詳細向操作人員講清產品效能,學習操作過程,研發部門應提出安全措施,會同安環科作出安全評價並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認定符合安全規定後,方能投產。

  3.4車間應通風良好,電器裝置要防爆、潮、防止靜電。

  3.5消防器材要專物專用,消防水龍頭、消防帶、滅火器周圍三米內不準積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3.6保持公司院內及車間主要道路整潔暢通,不得堆積存放物品。

  4、電氣焊防火制度

  4.1電氣焊是明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非電焊工人不得進行此項作業。

  4.2動火地點應與氧氣瓶、乙炔氣瓶呈三角位置,保持十米以上距離。

  4.3氧氣瓶嘴禁止接觸油汙,防止氧化,引起氣瓶爆炸。

  4.4焊、割前應徹底清除附著可燃物,焊、割裝過可燃液體的容器或廢舊管內的材料必須排淨,帶電裝置切斷電源。

  4.5氣體管線不得漏氣,如漏起立即關閉並修理。

  4.6電焊時,禁止將地線搭在其他金屬容器管線上。

  4.7焊割完畢,及時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鐵屑,以防餘火引起火災。

  5、庫房防火制度

  5.1易燃、易爆、腐蝕、易氧化的化學物品要分類隔離,專類存放。箱板等存放要整並有一定間隔,不得亂堆放。各類物品之間要保持道路暢通不得妨礙門窗的開放。

  5.2庫內原料桶要擺放整齊,留有一定間隔,如有液體桶洩漏必須及時運離庫區處理。搬運危險品桶時不得敲擊碰撞,保持庫內道路暢通。

  5.3庫區要保持清潔,對庫房內及附近的可燃廢物要及時清除。

  5.4 嚴格控制、管理和使用電源,對庫內的用電裝置必須經常檢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種原材物料不得緊靠電氣裝置,管理人員離開倉庫時要切斷電源。

  5.5倉庫內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處,不得隨意挪用。

  6、電氣防火制度

  6.1電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二人監督,不得違章帶電作業。

  6.2電器裝置的安裝應按供電要求,不得超過負荷。

  6.3禁止使用破皮電線,如有破皮現象,應用膠布包好或更換新線,應經常進行檢查,隨時發現,隨時處理。

  6.4電器裝置的各種繼電器,避雷針等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完好,符合規定,避雷設施必須在雷雨季節前檢查檢修完好。每年檢查一次接地線。

  6.5易燃易爆場所更換燈泡等電器用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再行更換。

  6.6變電、配電室要保持乾燥清潔,不準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應備好滅火器。

  7、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7.1各部門要經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門、個人不準擅自將消防器材用在與消防工作無關的方面。

  7.2消防器材由安環科統一配備、安置,各部門範圍內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乾燥、取用方便處,任何人不得隨便挪動位置。

  7.3滅火器如使用後,應及時報給安環科,由安環科負責換新,不得空置。

  8、考核

  8.1違反本制度,每項次考核責任人100元。

  8.2無故不執行本制度,考核責任人500元。

  8.3考核優異者每月按考核百分比予以獎勵,100—500元不等。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31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裝置較多,如電腦、印表機、掃描器、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行動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齧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牆體插座,閒置其他牆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裝置。

  七、行動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檯布等可燃物體,並隨時注意其工作溫度。

  八、將智慧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釐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

  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檔案、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菸,吸菸區不得亂扔菸頭,菸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32

  為了加強廠內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特制定本企業管理辦法。

  一、消防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各項措施。

  二、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車間、班組、專案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兼職防火管理人員,協助本單位領導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制度。

  三、各車間、科室應當把防火安全教育納入職工教育計劃,做到內容、人員、時間三落實,對消防安全重點工種、部位,新上崗的人員要進行防火教育的崗位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四、保衛科每月進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檢查。車間、科室對防火責任區,每週至少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班組、有關科室每天班前班後,應對防火責任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保衛科應嚴格值班檢查巡視制度,落實監督防範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應及時彙報,認真整改。

  五、廠區內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倉庫內應建立自動報警設施、滅火設施,配備消防器材。配、發、變電室內,各部門的檔案室和油料存放室,嚴禁存放各種油料及易燃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六、電源線路、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規範規定,電源線路、電器裝置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要完整,不得有積塵。立式配電櫃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乾燥並掛牌專人管理。嚴禁亂拉、亂安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裝置。對線路老化、裸露、破損的要及時更換。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各車間、科室嚴禁使用電爐和電熱器及家用電器。

  七、廠區內禁止流動吸菸,嚴格管理生產用火(焊接例外),車間內動用明火作業時,應提前向保衛科和主管部門申請,批准後方可動火,同時保衛科應明確動火人防火職責,採取安全措施和配置相應滅火器具。

  八、保衛科應按國家消防法有關規定設定消防設定和配置消防器材,各種消防器材要分佈合理,擺放要便於使用,嚴禁與油類、酸、鹼等有腐蝕性的化學物品接觸。消防器材的維修、更換、添置要列入保衛科的年度經費預算,按規定進行維修更換。

  九、各車間、科室應將消防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認真執行本規定、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車間、科室和個人由厂部給予表彰、獎勵。

  十、凡違反以上規定的車間、科室、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根據國家消防法規定,視情節輕重,由厂部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凡當年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不得評比為先進單位。

  十一、本辦法由保衛科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33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幼兒園的交通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強在校學生的交通與消防安全意識,保障在校學生的人身安全,建立平安校園,根據上級指示,我校成立了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教育活動組織機構,並建立了完善的制度措施,切實開展學校交通與消防專項整治,特制訂如下方案和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標

  透過整治,使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標誌進一步規範,廣大師生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增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與應急措施,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使學校周邊環境進一步改善,確保我學校、幼兒園安全形勢穩定有序。

  二、組織機構

  成立專項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三、工作內容

  重點檢查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標識,與相關部門協商完善校門口路邊減速指示標誌,完善幼兒園接送制度,制訂嚴密的方案,認真落實。學校、幼兒園加強消防裝置配備,整理學校、幼兒園現存不安全因素。

  四、工作措施

  1、全面排查、加強安檢,切實整改學校周邊交通安全隱患。

  加強對學校、幼兒園門前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情況的排查梳理。對接送學生的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學生接送制度,並逐一登記,確定責任人。

  2、注重宣傳,加強教育,提高學生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

  學校要利用多種形式和活動對學生和家長進行面對面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交通安全教育,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逐步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提高安全防範意識,維護自身交通安全。

  3、加強教育,樹立意識,有效開展學校交通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學校、幼兒園與相關責任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每週一次講話,每天一次提醒,利用媒體形式,運用有力教材教育學生。領導小組定期排查、總結安全隱患,制訂相應方案,不斷努力,預防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教職工要從服務學生、維護安全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到加強交通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提高認識,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狠抓各項措施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2、加強督導,推進工作。強化對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學校(園)師生和群眾對交通安全管理進行監督,促使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34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達到“兩知一會”,即: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會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加強日常安全檢查與維護,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樓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功能室、辦公室、教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水電管理員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灶,要經常進行檢查,定時進行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35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內容,透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後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效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培訓後,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並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七)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並在校園網路、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八)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九)對每屆新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德研部組織實施);

  (十)學校應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情況記錄,並存入消防檔案。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36

  第一條 為保證消防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裝置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防患於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設施裝置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第三條 各車間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裝置。

  第四條 各車間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安監部處理,並做好記錄。

  第五條 公司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裝置維護保養,並出具月報告書。

  第六條 公司應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七條 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裝置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第八條 在安全狀況下,任何部門與個人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消防安全設施及其附件和線路。因檢修、建築裝修和改造確需移動、更換消防安全設施時,必須事先向所在部門及安監部報告,經批准後方可施工。竣工後必須負責將消防安全設施恢復原狀。

  第九條 在公司、車間運輸與搬運物資及安裝改造過程中,應注意周圍消防安全設施,以免碰撞損壞。如因不慎損壞了消防安全設施,應及時報告公司安監部。負責管轄的部門、車間有權要求損壞方恢復原狀或進行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十條 消防安全設施周圍,嚴禁堆放各類物品。

  第十一條 消防報警探頭下方80㎝內,嚴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條 嚴禁在消防管網和噴淋頭上吊掛雜物及景片等物品。

  第十三條 自動消防設施的操控設施周圍應保持整潔、暢通,不得進行遮擋或堵塞。

  第十四條 嚴禁用熱源、發煙物品靠近報警探頭、噴淋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

  第十五條 嚴禁在消火栓接合器周圍停放車輛和擺放物品。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37

  一、施工現場應建立消防領導小組,建立義務消防隊,負責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進行管理,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施工現場的平面位置,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應明確防火重點區、倉庫、配電室、要配備滅火器材,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標誌,有消防安全負責人。

  三、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四、臨時用電管理要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電氣火災。

  五、車間每週檢查安全工作的同時,檢查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災隱患要制定措施,有專人負責,限期進行整改,管理制度《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消防器材檢查的內容要點:

  a、消防箱:槍、帶、箱體是否完好無缺,栓閥無嚴重生鏽。

  b、滅火器:無缺損、無過期,“壓力”以滅火器壓力錶指標在綠格內為壓力正常。

  六、經常檢查、記錄消防器材裝置完好情況,確保消防器材裝置裝置處於良好狀態;檢查消防通道,時刻保持暢通;檢查消防管理規定的履行情況,及時糾正消防違章和清除火險隱患。

  七、施工現場應設立吸菸室,現場、倉庫、集體宿舍,配電室等地嚴禁吸菸。

  八、增強防火意識,定期學習消防知識,掌握車間內滅火器材操作技術及使用方法。

  九、保護消防標識、消防器材完好及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38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透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定。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後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執行。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並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並保持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並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後,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並做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保衛科等相關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外包施工透過發包單位代辦申請。

  2.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並向保衛科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藥之費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並承擔責任.

  3.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將辦理申請會簽到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單位需派人現場監督、保衛科亦需不定時派人前往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請“動火作業申請單”時,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區嚴禁夜間動火。

  5.假日現場加班出勤時的動火作業會籤和核準,依第4電執行。現場公休期間的動火作業應事先申請,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護,如果是由承包商動火作業,則由發包單位派人負責監護。

  6.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公司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外包施工則處以外包商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後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二、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三、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並記錄培訓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於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定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裝置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裝置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

  二、電氣裝置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鍋爐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鍋爐房重地閒人勿進,禁止吸菸,並沒明顯標誌牌。

  二、鍋爐房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逐項落實。

  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鍋爐證的方可上崗,嚴禁非鍋爐工操作

  四、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鍋爐房內不得設定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乾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菸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裝置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裝置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裝置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六、要採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效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溼、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裝置、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裝置。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裝置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39

  一、認真學習和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加強對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觀念。

  二、建立和設定各個要害部門的安全通道。確保各處走道,樓梯口的暢通,平時不準在樓層通道及安全出口處堆積物品。

  三、開展經常性的檢查,發現隱患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將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對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教育,不斷增強防火意識。

  五、不準違章用電、用火,下班之後及時切斷必要的電源,並對電源線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六、不得任意亂拉電線,亂接電源,若確需要接拉電線,必須與總務處聯絡,經同意後,方可按要求進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線路、開關、照明燈具等電氣裝置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七、發現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舉報,一旦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別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設定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時加強對學生消防安全教育,養成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消防設施等習慣。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40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特制訂消防安全制度。

  一、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規定,實行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並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學校領導是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學校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開展本部門、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對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學校消防職能部門。

  四、開展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火災預防和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學校發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疏散人員,維持火場秩序,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即撥打“119”電話,災後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調查,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生的情況。

  六、重點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①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③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有效,處於正常執行狀態。

  七、學校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學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遵守學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物品。

  八、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有條件的可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增強防火滅火應變能力。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41

  一、學校建立安全防範領導組:(略)

  二、任務:

  1.保護學校校舍裝置、財產和師生的安全。

  2.防火、防盜、防毒、防汙染、防事故。

  3.與有關部門聯絡配合,安排值勤、值班。制訂安全防範公約,檢查安全設施政現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三、措施:

  1.堅持值日製度:每天由兩名領導帶班,各年級部兩名教師和治安室人員值日。

  2.堅持星期日和節假日值班制度,星期六和星期天由校領導輪流值日,節假日由領導帶班,每天安排兩名保安值班。

  3.每年定期對學校的安全工作進行四次檢查,每學期開學初和期末各進行一次。並採取相應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四、制度和公約:

  1.防火制度:

  (1)任何人不準隨意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學校。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並採取確實可行的措施妥善保管,嚴防事故發生。

  (2)任何人不準隨意拆裝電器設施,玩弄電線,嚴防觸電和引起火災。

  (3)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取暖、煮飯等,嚴防火災、浪費電力。

  2.防盜制度:

  (l)各教室、辦公室都須有防盜門鎖,要隨手關門、鎖門。

  (2)各室、各班都必須負責保管室內財產和個人錢物。貴重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學校存放。

  (3)財務室、會計室、重要庫房,都必須具備有效的防盜措施。現金、票據、賬簿都必須按規定存入保險櫃,數額較大的現金。必須送銀行保管。

  (4)進取現金。必須有兩人以上財務人員共同去銀行辦理。絕不允許單人送取千元以上現金。否則,一旦丟失或發生意外。由承辦人自己負責。

  (5)校內住宿的職工要負責學校夜間的安全,嚴防盜竊事故的發生。

  3.防事故制度:

  (1)全校工作人員,要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貢,嚴防各種事故發生。

  (2)全校工作人員,要通力合作,定期排查,及時消除各種事故隱患。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報告並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42

  一、學校安全關係師生終身,關係家家幸福,關係社會穩定,系學校根本之一,應引起學校全員關注。特定此制度,確保師生安全。

  二、學生安全款項:

  1、學校對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節假日,重點加強教育,防止各項傷害事故發生。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自律自護能力,確保校內外安全。

  2、加強學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學後堅持路隊護送制,佩帶安全標誌。

  ②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出校,傳達室要對出校學生進行詢問或制止。

  ③校內嚴禁學生追跑打逗,課間開展有意活動,班任、值勤行政和值勤學生共同負責監督。

  3、群體活動要組織有序,按要求進行,責任到人,出現問題,追究責任人。

  4、各種競賽及外出活動,組織者要安全先行,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要精心組織,合理分工,責任到人;聽從統一指揮,一旦違規造成事故,追究責任人。

  5、體衛教師要加強安全防範。體育教師嚴格執行《體育課堂常規》防患於未然。衛生教師要利用廣播、板報、授課加強飲食衛生、防病治病安全習慣。及時處理意外傷害。

  6、禁止教職工讓學生做有不安全隱患的事情。

  7、學校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杜絕各方面隱患。

  8、學前班堅持家長接送制,必須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

  9、積極動員學生參加以外傷害保險,以防不測。

  10、學生在校發生各類事故傷害,有關人員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三、教職工安全款項:

  1、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識。

  2、教職工要注意用電、防火,禁止使用電爐,確保安全。

  3、教職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貴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鎖好門窗,關閉各種電源,確定無遺漏方可離校,由於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追究責任人。

  5、學校要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確保教職工在校安全。

  6、學校夜間值班人員到崗後要巡視學校情況,及時排除隱患,加強夜間巡視,出現情況及時報警。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43

  我鑄造廠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採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

  1、企業必須設立有主要領導和職能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車間相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組織。

  2、消防組織應根據企業的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工作目標管理。進行經常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並結合事故預案進行演練。

  3、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裝置,進行嚴格管理。

  4、企業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協作條件等因素,按國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標準的有關要求確定其生產、儲存、運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企業必須制定禁止吸菸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5、消防器材要設定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它用。

  6、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滅火併向消防隊和廠總排程室報警,說明著火部門、著火物質、火情大小,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引行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消防隊進行滅火,並維護好現場秩序。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44

  1、生產區:儲存區與生活區要嚴格分開,在生產區、儲存區內嚴禁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特殊情況時需經經理批准,由專職消防員護送加以嚴格管理方可入內。

  2、生產區、儲存區嚴禁小孩入內、嚴禁吸菸,嚴格控制火源。

  3、進行電焊機等明火作業時,需經主管經理批准,由專職消防員作好防火準備,方可使用。

  4、嚴格門衛登記制度,對進出貨物要堅持檢視、登記。

  5、進入生產區的機動車輛必須裝置火星濾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產區、儲存區進行隱患自查,發現隱患作好隱患登記,並擬出整改方案及時處理。

  7、禁止點無罩燈和蠟燭,油類燈照明,儲存區嚴禁安裝固定電線或存放其它貨物。

  8、經常組織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加強消防演習,提高認識和滅火作戰技能。

  9、對無視防火規定,造成事故損失的,除追究損失外,還要進行行政處罰,後果嚴重的交執法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45

  一、組織機構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辦公室,成員如下:

  主任:總經理

  副主任: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各中心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

  成員:車間主任,裝置工程師,各部門長,警衛班全體成員

  生產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組:

  組長:生產部長副組長:木工車間主任,噴漆車間主任成員:各班組長

  安全消防員:各部門長,全體警衛消防員,各班組長

  義務安全消防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分工

  主任對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主要工作是檢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職能,職責的制定及制度執行情況。

  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主要負責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術防範工作組織及檢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組織和開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隱患檢查及制度修訂和防範落實工作。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副總經理負責人員疏散;警衛人員負責組織滅火工作。

  裝置工程師主要負責電氣,機械,受壓容器,氣體方面的安全技術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解決。

  生產部,辦公室,車間負責安全,消防須知的崗前和崗中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勤檢查,勤教育,使公司員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須知的常識,發生事故會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衛班每月進行消防演練。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衛班定期檢查安全防火,防盜及報警裝置,制定應急處理措施,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練並做好檢查記錄。

  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種教育”的培訓工作。

  公司各區域內必須按規定定置定位配備滅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操作,每月(季)定期檢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種,單獨存放在指定場所,並加強防火,防盜的管理。

  員工嚴禁私接電源線,臨時線,電爐子,電暖風,電飯鍋等,違者罰款100元,對造成一定後果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免發1-3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堅決杜絕“跑,冒,漏,滴”現象,各崗位,休息室,辦公室的電燈,電扇,電腦等電器設施人走關閉,違者一次扣罰30元。

  運轉的傳動裝置不得用手直接觸控或處理異常情況;裝置發生故障待機械停穩後,再進行處理;操作工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各級人員有權制止或拒絕,否則,本著“三不放過原則”,負有連帶責任。

  特種行業(電工,焊工,司爐工,司機)人員必須經技術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私自將本崗交無證或非本崗人員操作按違紀處理,由此造成後果的,由特種專業人員承擔全部責任損失。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46

  1、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日常防火宣傳,管理和維護本單位所屬的滅火器材,檢查火險隱患和組織整改工作,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

  2、加強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火意識的遵守消防法規的自學性,明確“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報、牆報、廣播、班會課廣泛宣傳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識。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發安全疏散方案,並定期組織疏散演練。

  5、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教師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撥火警電話、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學生疏散,每位老師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學生的疏散線路。使每個教師都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校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處理險肇事故;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6、每條安全通道裝上標誌牌,每人每個部室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設施、裝置完好、有效。

  7、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嚴防損壞、丟失。

  8、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師把檢查樓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為值日重點工作之一。

  9、不得將帶有火種的雜物丟入垃圾桶,嚴禁在校內燒廢紙雜物。

  10、各場所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利於降溫、防爆。

  11、每學期做好兩次消防設施檢查工作,做到及時維修、及時保養。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47

  1、目的

  對消防安全進行控制管理,保障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責任劃分、明火管理、電源電氣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檢查、突發安全事件響應等過程

  3、制定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2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河南省消防條例》

  3.4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4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的具體管理和監督工作。

  5、內容

  5.1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組織管理

  5.2.1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和消防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5.2.3公司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麼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5.2.4公司應建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要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5.3消防安全責任

  5.3.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公司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g、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3安全科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及其他消防安全相關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發展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c、監督各部門、車間落實實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d、協助辦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裝置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助辦公室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裝置的定點、統計、監管工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一申報、採購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嚴禁將消防設施裝置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已使用的'設施裝置上報安全科備案,對已使用的器材裝置要做出書面說明;

  g、確保消防設施裝置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護,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應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須根據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築佈局劃分禁火區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總經理辦理《動用明火審批表》,由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高配房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應有明顯禁菸、火警標誌,嚴禁吸菸。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前,公司辦公室應與其簽訂《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規定其進出廠區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範圍內的消防安全。

  5.5電源電氣管理

  5.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裝置。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裝置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櫃內應保持乾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裝置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執行。

  5.5.3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裝置,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5.5.4電氣線路、電器裝置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裝置、電器,必須設定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裝置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裝置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裝置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裝置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裝置零部件,應先審批後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並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48

  為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菸;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裝置、工件、衣服;

  4、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範,不準進行相關作業,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裝置,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後的裝置,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裝置,未經主管批准,不準使用;

  9、檢修裝置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裝置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4、不準在機器裝置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6、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裝置,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7、在用機器裝置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控、擦試;

  18、機器裝置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藉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為,野蠻作業;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執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49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於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完整版50

  一、管理組織

  1、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助消防第一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章制度,並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防火監督制度

  1、商場在營業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菸。

  2、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定符合消防法規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按消防法規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裝置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佔、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釐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捲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控設施、裝置,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檢視原因,確認火情後,立即透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並啟動相應滅火裝置。

  5、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灶、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灶管理規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規操作。

  6、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於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週不得少於一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進行。

  7、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時間結束後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專櫃裝修必須按照《專櫃裝修管理規定》執行,嚴禁在商場營業時動火作業,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定》,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方可動火。

  9、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准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並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資訊,制定宣傳計劃,佈置宣傳內容。

  11、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

  12、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餘各部門的消防骨幹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於一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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