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精選5篇)
物業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一、規章制度重要性
企業的規章制度是體現企業與勞動者在共同勞動,工作中所必須遵守的勞動行為規範的總和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是企業內部的”立法”,是企業規範執行和行使用人權的重要方式之一,企業應最大限度地利用和行使好法律賦予的這一權利。聰明的企業都看到了這一點,但實踐中還有很多企業並未對此予以重視,認為反正有國家法律,法規,出了事按國家法律,法規處理就行,其不然賣國家法律,法規是大法,不可以針對某個單位的具體情況,而企業的具體是千變萬化的成功的企業多制度其效果是使企業執行平穩,流通,高效,並可基本上防患於未然俗話說:”不成規矩,何以成方圓”,成功的企業及規章制度,50%更是直接因它而產生。
二、規章制度種類
規章制度包括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四大類。不同的類別,反映不同的需要,適用於不同的範圍,起著不同的作用。
三、物業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精選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業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
一、員工守則
(一) 管理人員必須保持服裝整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
(二) 對待住戶、訪客、同事和各階層人士,均應以禮相待,保持彼此間良好關係。
(三) 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輪值時間,按時上下、班(交接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四) 管理人員不得在當值時間內為個別住戶做職責範圍以外及對私人服務的工作。
(五) 管理人員不得參與樓宇買賣或租賃事物,若業主、住戶提出要求,應請其直接向公司諮詢。
(六) 大廈負責人應該執行公司之各項指標,並定期召開該大廈各級員工的會議,向公司做定期工作彙報。大廈員工應服從大廈負責人之工作調配及崗位編排。
(七) 不準損壞公司信譽和對公司有欺詐及不誠實行為。
(八) 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對外做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為。
(九) 不得向業主、住戶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賞錢。
(十) 所有公物不得用於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損壞公司財務,對各公物如有損壞,須負責賠償。
(十一) 雨雪天氣,各員工必須依時當值,監守崗位,並按照公司所頒佈之指示進行防風防雨工作。
(十二) 必須尊守和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辦事。
二、管理公司
(一) 按照規定時間當值,不可擅離職守。
(二) 在當值時不得飲酒、吸菸、打瞌睡、閱報、看書、聽收音機或與同事閒談、開玩笑。
(三) 每日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公司規定的制服及佩帶員職員工作證,完成自己的崗位職責。巡視各層樓宇及走火通道,巡視時需特別留意大廈清潔及有否損壞、破舊須要維修的地方,並進行登記,如遇有不尋常事件應立即處理、記錄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四) 颱風或暴雨期間,管理人員必須按公司所頒佈的員工共值程式上班,做好一切防風防雨工作,以保護公共財產。
(五) 服從上級指導,完成所指定工作。
(六) 留意各種公用裝置有否被破壞或塗汙,並通知有關人員修理和清除,必要時須協助維修工作。
(七) 執行各項任務時,必須要有禮貌,謹記“服務至上,禮貌第一”。
(八) 如有住戶發生意外,例如:受傷、暈倒等,應立即協助其家人招呼救護車或代辦報警。
(九) 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詳細記錄住戶投訴,並迅速處理。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則立即通知有關人員處理解決。處理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十) 管理處須設定急救藥品,如繃帶、藥棉及搶救藥品等。
(十一) 大廈公共地方之鑰匙,如:電機房、機房、泵房等,必須小心存放,以備緊急時使用。若有需要外接鑰匙時,必須登記借用人姓名及身份證,用後及時歸還。
三、保安工作
(一)必須明瞭和掌握大廈內各種保安設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對講機、警鐘、密碼鎖、閉路電視等。更須善用以有設施,以免減弱防盜效果,特別強調大門必須緊閉,住戶出入可自備防盜門鑰匙或密碼鎖,訪客則可用對講機。嚴禁大門敞開,防止壞人有機可乘。
(二)應熟悉大廈內各住戶、識記住戶之姓名、年齡、家庭成員、職業及聯絡電話。此等資料必須保密,不得洩露。
(三)與住戶保持密切聯絡,以便就保安問題,經常交換意見和互通訊息。
(四)各更管人員交接時應傳達防盜資訊,做好交接班記錄,以備核查,務令保安人員高度警惕。
(五)嚴禁借推銷之人士進入大廈。尤其是自稱公務人員或公共機構人員,更應查驗身份證、檔案,如有疑問,應致電有關機構查詢。
(六)應有禮貌詢問進入大廈的來訪客人,登記身份證或工作牌照。如有懷疑,應用對講機與有關住戶聯絡。如訪客攜帶可疑物品時,更需提高警覺。
(七)當值管理人員至少每兩小時巡樓一次(但不固定時間),以免壞人乘隙而入。巡樓時必須有警覺性,特別注意樓梯、走廊、電錶房及其他隱蔽地方、通道等,以確保無可疑人物匿藏大廈內伺機作案。留意公眾地方之間邊暗角,後巷水渠側、水箱底是否預先暗藏盜竊工具等。
(八)如聽到住戶呼救或發現可疑人物,須立即報警並封閉大門及通道,以待警方人員到場處理。切勿採取魯莽行動而不知會警方。
(九)切記管理人員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權,並無搜查權。因此拘捕疑犯後,應儘快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詳細記錄各有關政府部門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
(十一)若發生罪案,應採取下列步驟協助破案。
1、立刻報案,並留在現場制公安人員到達,遇有傷員(被害人、案犯)應立即搶救和監護。
2、切勿移動、也不許他人移動、觸控、踐踏現場物品,協助公安部門保留證據,方便調查工作。
3、切勿開動風扇、冷氣機或其他電器用具,以免證據破壞。
4、禁止任何人在現場走動,以方便公安部門到現場調查。
5、向公安人員提供有關罪案詳情,如案發經過,與本案有關人物之相貌、衣著、有關之車牌號及壞人逃走方向。
四、公共衛生
(一)清潔工人必須依時清潔大堂、走廊、樓梯、電停車場及天台等公用地方。
(二)勸喻各住戶勿將垃圾桶或垃圾袋置於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響衛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發現有雜物棄置於走廊、天台或樓梯間,應勸喻住戶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無法找到住戶除清潔工人清理外,並登記在管理處記事簿內,向上級報告。
(四)如發現天台、天井或公用地方積存汙水,應立即清理,以免蚊蟲滋生。
(五)如發現屬於本樓宇之汙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爛,應速安排處理。
(六)勸喻住戶淋花時要特別小心,勿將水淋到陽臺外面,以免影響下層和下面行人。
(七)如發現空調滴水或發出大量熱氣或噪音時,勸喻住戶從速處理,以免影響鄰居和市容衛生。並根據城管條例,影響市容者,處以罰款。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頭勸喻住戶切勿拋垃圾出窗外,既影響衛生,又可能打到過往行人身上。也不得將可引致淤塞之雜物投入廁盆及汙水渠內。
(九)若上層住戶之水喉或水管破爛而導致下層天花板滲水,則通知上層住戶修理,如無結果,則應詳細記錄及請示上級處理。
(十)如有不顧公共衛生的住戶,經屢次勸告仍不改善,應做詳細記錄並報告上級和有關衛生部門。
五、電梯
(一)電梯發生故障停留空中時,乘客按響緊急呼救鈴後,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保修人員迅速修理,同時用電梯內對講機善言安慰被困乘客,請其耐心等待,切勿自行開啟電梯門,以免發生危險。
(二)勸喻用電梯搬運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乘用電梯人數過多時,應維持秩序,指導分批搭乘,以免超載發生危險。
(四)住戶應留意,切勿讓幼兒單獨搭乘或進入電梯,以免發生危險。
(五)保安值班人員時刻注意閉路電視,警惕壞人惡意破壞電梯或梯內裝置。
(六)經常清除電梯門路軌內經常積存的垃圾,以免影響梯門開關。
(七)如發現電梯有震盪、不正常的聲音或電梯有損壞時,應急時通知保修人員進行修理。當修理人員到達時,管理人員應詳述電梯不妥之處,以便研究毛病,一切詳細情況,必須詳細記錄送管理處。
(八)狂風暴雨時,如發現機房頂或接近電梯的門窗有滲水時,應即儘量阻止雨水進入電梯槽,暴風雨後,必須根治漏水情況。
(九)電梯槽底有積水時,應及時報告上級處理,同時研究水的來源,及早修理。
(十)凡有水進入電梯,應即停止使用,以免觸電,並設法將電梯升高至較安全的地方。
(十一)電梯機房鑰匙及電梯門鑰匙,除修理人員或保安消防人員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二)電梯每年“年檢”一次,並取得年檢合格證。 (十三)沖洗走廊及樓梯時,勿讓水流入電梯內,以免損壞電梯裝置。
(十四)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戶切勿搭乘電梯,因電梯可能隨時停在半途,將人困於電梯內,被困者可能因濃煙而致命。
(十五)經常檢查電梯機房是否有足夠的通風,溫度是否過高,氣窗玻璃是否完整。機房門須特別上鎖,加上“不準擅闖”之類的告示牌。
(十六)電梯內求救警鐘、電風扇必須保持正常工作狀態,以免緊急時無法求救及導致窒息。
六、電力系統
(一)修理電氣裝置,應聘請持證的合格技師。
(二)應明瞭大廈各種電力供應的裝置所在。如:大廈的電力總制、使用者的電路分線、保險絲、消防電泵制等,並且明瞭其緊急開關的操作程式。同時必須購置後備保險絲、消防總制、電錶及各水泵制等,以備急修時使用。
(三)如部分使用者電力中斷,應由管理處派人檢查修理大廈供電系統,如屬住戶室內裝置故障,應由住戶自行請人處理,管理處可提供適當協助。
(四)全座樓宇電力突然中斷,應先檢查大廈之總制是否正常,如屬於正常則與供電公司聯絡詢明情況。
(五)公共使用的電力裝置,如:電梯、總制走廊及電梯之電燈、水泵及消防系統之電線等應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或過熱現象,應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電公司通知停電時,應即帖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時間及受影響裝置,如供水系統、室內電器以便住戶有所準備。公共照明、電梯不停,由大廈自備發電機供電解決。停電完畢後,貼出恢復供電通告,並檢查各系統是否恢復正常。
(七)經常檢查、保養弱電系統,如:大廈與各戶的對講系統和電梯監視系統必須保持完好正常執行。發現問題立即修理。
(八)在大廈出入口處,應備有充電式緊急照明系統。
(九)大廈內的總制房、機房、及各層的電錶均應保持整潔,不得放置雜物。
(十)大廈供電系統由專業人員定期檢查保養,以保證安全正常的供電。
七、消防
(一)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中心各種裝置的操作使用,並應熟練其他消防裝置的使用。
(二)組織大廈員工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和掌握各種消防裝置的操作使用。組織員工進行消防裝置的使用訓練,使其成為大廈合格的義務消防隊員。
(三)值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須經常檢查防火設施等,如有損壞和失效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四)利用通告、圖片等形式使住戶瞭解如何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以備應急。
(五)每日上班時檢查天台、前後樓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萬不可有阻塞情況發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煙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電線,如有破損和不符合規定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八)留意擅自將住宅改為工廠的單位,尤其是原料與製品容易著火者,當發現住戶有大量易燃物品時,即刻查詢是否有特許證明和安全措施,沒有時,當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廈外),並儘快報管理處和公司。
(九)勸告拜神的住戶小心燃點香燭,並制止住戶在走廊燃燒香紙。
(十)如發現某戶有濃煙冒出或火燒濃味,又無人開門時,如能及時撲滅,應儘快使用滅火器及消防裝置撲滅。否則電“119”報案。
(十一)若發生火警,即電“119”報案,同時按動警鈴,通告住戶疏散,在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滅火筒或滅火喉設法施救。
(十二)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戶切勿搭乘電梯。
(十三)切勿將放火門開啟,以免萬一發生火警時,濃煙散播及火勢蔓延。
(十四)報案時,必須清楚說明現場地址,報案人姓名及管理處電話。
(十五)所有消防裝置,應由認可的消防監查單位每年最少檢查一次。
八、氣體燃料洩漏
(一)如發現氣體燃料洩露時,應立即熄滅現場附近所有火源。
(二)開啟氣體燃料洩漏單位及附近有關住戶的門窗,使樓宇空氣流通。
(三)切勿吸菸、點火、按動門鈴、電開關等任何電制及電器。
(四)管理員應立即關閉單位系統的氣體燃料總制,阻止氣體燃料繼續洩漏,查詢洩漏地點,迅速進行修理。必要時,電話通知氣體燃料公司或撥“119”報警。
(五)“用手拍門”的方式通知住戶氣體燃料洩漏事件,請住戶關閉氣體供應制,開啟門窗使空氣流通,並要求協助通知其他住戶實施上述一、二、三步驟。如情況嚴重,應通知住戶撤離。
九、樓宇結構及維修
(一)樓宇結構如被更改或破壞,對該樓宇的安全有重大影響時,管理員應予以注意,並向上級報告。
(二)如住戶擅自拆建牆壁、增開窗戶、或加建建築物,如外牆鐵籠、簷壁、平臺或在天台上加蓋小棚屋時,應予以制止並向上級報告。
(三)天花板或外牆有漏水,應即通知單位主管及有關住戶修理。
(四)在巡邏時發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向上級報告並研究修理方案進行修理:
1、牆壁或天花板有明顯裂縫或水泥爆裂。
2、氣窗的玻璃爆裂。
3、樓梯邊的欄杆松拖。
4、防火門及消防裝置損壞。
5、內外牆壁批蕩脫落。
(五)住戶安裝的鐵閘掩出走廊、阻塞通道,應予以制止並報告上級。
十、停車場管理
(一)車管員必須認真執行停車場管理規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維護車場良好的行車秩序。
(二)車輛進場後,必須按指定位置停車、排列整齊,不得阻塞通道,認真檢查車型、車牌號,避免出現差錯。
(三)瞭解和掌握車主的車型姓名、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居住樓層、座號等等以便與識別。
(四)汽車、摩托車必須購買車輛綜合保險,便於丟失後向保險公司索陪。未買“車輛綜合保險的,本車場不予停放保管。
(五)本停車場實行有償停車保管服務,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經濟手續清楚,做到錢票相符,日清月結。
(六)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場停放保管,以免發生意外。如有車輛違反此規定進場,應即令其開出車場,立即報告管理處或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七)車管員交接班時必須認真交接:如清點停車場內車輛有多少,時租車的停車計時票的張數、現金點清,並詳細登記,雙方簽字負責。
(八)車管員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班長或管理處,並注意事態發展。交接班時叮囑接班人注意,並記錄在交接登記簿上,同時將其他注意的事項必須記錄在登記簿上,以備查。
(九)車管員必須認真執行收費制度,堅持原則,不得徇私舞弊,如不開票停車或亂收費,一經發現定嚴肅處理。
(十)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衛生,每日必須清掃一次。
十一、有關廉潔條款
(一)良好及有效的大廈管理工作有賴於住戶及業主的合作和各級管理人員的信心及支援。如各級人員都採取一種廉潔奉公的態度辦事,住戶和業主定會全力支援管理工作,使環境能進一步改善,因此各級管理人員均須有清正廉明的精神。
(二)凡受僱於大廈從事執行大廈事物者,包括管理人員、保安員、清潔工人、修理人員、經理等人,均屬大廈的職員。故執行工作期間均受本工作守則的約束,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物業公司管理規章制度2
一、 目的:
規範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 適用範圍:
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 職責:
3.1、XX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3.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並全面貫徹下去。
四、管理規定
4.1、工作期間必須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乾淨。
4.3、工作期間須戴工號牌。
4.4、嚴禁工號牌借給別人。
4.5、公司發放的工作服、工號牌等妥善保管使用。
4.6、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4.7、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准後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4.8、嚴禁無故曠工。
4.9、上、下班必須簽到。
4.10、不許代別人簽到。
4.11、不得塗改簽到表。
4.12、服從上司的命令,對同事和上級講禮貌,執行正確的工作指導,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4.13、發生事情必須立即上報、聯絡。
4.14、嚴禁在公共區域吐痰或丟垃圾。
4.15、嚴禁在工作時間內吸菸。
4.16、工作時不準喧譁、打鬧。
4.17、不準盜竊他人或公司內的東西
4.18、工作時間不準睡覺或做出睡覺姿勢。
4.19、離開作業現場(崗位)時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後方可離開。
4.20、不許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
4.21、不許在公司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何原因,一律做無條件開除處理。
4.22、凡在被本公司開除的僱員,一律不準再招入公司,一經發現,即時開除並扣除所有工資。
4.23、熱愛公司、團結同事,不說不利於公司的話,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
4.24、工作上團結協作,不拖拉、不扯皮、不推卸責任。
4.25、不利用職權謀私利,不損壞公司利益。
4.26、上班時間不會客、不串崗、不脫崗、不辦私事、不扎堆聊天。
違反以上規章制度將嚴肅處理,重者將嚴懲警告及罰款或送公安機關。
望各位員工嚴格遵守。
五、員工行為規範
員工行為規範是員工在公司內一切行動的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認真執行。
5.1、總則。
5.1.1、愛祖國、愛生活、愛公司。
5.1.2、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5.1.3、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5.2、勞動紀律。
5.2.1、遵守職業道德,忠誠敬業,鑽研業務,恪盡職守。
5.2.2、服從領導,服從分配,服從調動,服從安排。
5.2.3、高度負責,認真學習專業技術知識,及時完成本職工作。
5.2.4、不遲到,不早退,自覺簽到,不弄虛作假。(一次扣5元)
5.2.5、維護公司聲譽,提倡部門之間、員工之間的真誠合作,嚴禁散佈流言蜚語,傳播小道訊息。(一經發現給予警告,二次開除)
5.2.6、不得擅離職守,工作時間不準串崗、聊天、吃零食、嬉鬧、大聲喧譁。
5.2.7、專心工作、精神振作、緊張有序,工作期間不得辦理私事。
5.2.8、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為親友或個人謀私利。
5.2.9、不得挪用公司財物,更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物化為己有或轉送他人。
5.3、儀容儀表。
5.3.1、著裝整潔、大方、得體,著工作服。
5.3.2、員工必須注重儀容、儀表,保持衣冠、頭髮整潔,按指定位置佩戴胸卡。
5.3.3、注意個人衛生,無汗味異味。
5.3.4、嚴禁酒後上班。(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5.3.5、員工著裝必須保持清潔、平整,不得汙跡、開線、掉扣,保證定期清洗。
六、胸卡管理
6.1、員工進入工作區域應按規定佩戴胸卡。
6.2、胸卡須自行保管,不得借於他人。如有遺失,應按規定辦理交費不領手續。
七、考勤
7.1、考勤。
7.1.1、考勤設專人負責,實行簽到考勤制度。
7.1.2、主管必須按公司統一制定的考勤表認真填報,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隱瞞、虛報、漏報,若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7.2、遲到、早退與曠工。
7.2.1、上班前十分鐘為簽到時間,員工應在該時間內將自己的名字按規定簽入考勤表。(班組長應提前二十分鐘到崗)
7.2.2、簽到時應認真逐日上、下午簽寫,不準補籤、代簽或預籤,嚴禁弄虛作假。
7.2.3、凡因外出公幹未能簽到者,由負責人登記證明。
7.2.4、未按規定時間簽到者為遲到,遲到人員不得簽到,考勤員將上班時間如實填入考勤表。
7.2.5、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下班為早退。
7.2.6、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7.2.6.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7.2.6.2、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7.2.6.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
7.3、全勤獎與缺勤處理。
7.3.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20元。(當月滿勤者,可獲得60元出勤獎。遲到、早退者罰款5元,並且扣除當天出勤獎2元,事假相同)
7.3.2、員工每月上班遲到或早退超過三次以上的每次罰款10元,並處以警告。超過五次辭退。
7.3.3、每曠工一天,除不享受當天出勤獎外並扣除2日工資。
7.4.1、加班:八小時以外,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休息時間工作的稱作加班。
7.4.2、加班時間2—4小時的記半天加班(10元),6—8小時的記1天加班(20元),中午不休息的同樣記1天加班(26元)
7.4.3、凡是加班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准,並且填寫加班條(單據)
7.4.4、公司安排的拓荒活動,各單位應積極參加,利用休息時間參加按加班計算。
八、請休假
8.1、請假及執行程式。
8.1.1、如無特殊情況,請假須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主管批准。臨時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必須在四個小時內通知主管。
8.1.2、一天以內(含一天)由主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由主管報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由經理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8.1.3、所有請假必須獲得批准後方可執行,否則按曠工論處。
8.1.4、請假後及時將假單交主管計算考勤。
8.2、婚假。
員工婚假三天(帶薪休假)。
8.3、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去世,給假三天(帶薪)家住外地者,可根據路程給予假期。
九、獎懲制度
9.1、獎勵。
有以下表現者,應予以獎勵:
9.1.1、工作勤懇踏實、任勞任怨,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成績顯著者,獎勵20—100元。
9.1.2、愛司如家,善於總結學習,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者併產生效益者,獎勵30—100元。
9.1.3、發現並制止危害公司利益的人或事,使公司減少損失的,獎勵30—100元。
9.1.4、領導有方,使工作成績顯著者,獎勵20—50元。
9.1.5、尊重領導、團結同事,積極幫助他人的獎勵10—50元。
9.1.6、每季度評選先進工作者一次,獎勵20—80元。
9.1.7、每季度評選先進班組一次,獎勵100—200元,
9.1.8、每半年評選一次先進工作者,獎勵100—200元。
以上三項做為年底評先的依據。
9.2、違紀處理
有以下表現者,將給予處罰:
9.2.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5元。
9.2.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2天工資及2天出勤獎。
9.2.3、曠工連續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9.2.4、忘記簽到或籤錯日期同樣罰款5元。
9.2.5、發現代人簽到,一律罰款5元。
9.2.6、擅自塗改簽到表,一律罰款5元。
9.2.7、當班時間飲酒者,給予警告並罰款20—50元。
9.2.8、不服從管理,頂撞領導者,罰款20—50元。
9.2.9、貪汙、盜竊公司及同事財物者,記過並罰款30—100元。
9.2.10、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者,罰款50—100元,或者開除。
9.2.11、工作期間與客戶或同事發生爭吵、鬥毆,罰款30—100元,或者開除。
9.2.12、客戶投訴視情節輕重,罰款30—100元,或者開除。
9.2.13、搬弄是非、傳播謠言,不利於團結者,警告並罰款30—50元。
9.2.14、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損害公司利益的,處分並罰款50—100元。
9.2.15、對於違紀情節嚴重者,除以經濟處罰,並追究法律責任。
十、安全與保密
10.1、安全
為確保公司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員工要牢記“安全第一”,公司實行“主管誰負責,誰在崗位誰負責”的安全崗位責任制。
10.1.1、正確使用各種工具和裝置。
10.1.2、嚴格按作業指導書及操作規程執行。
10.1.3、嚴禁私自動用、安裝各種電器裝置和亂拉電線。
10.1.4、及時清理地面油跡、水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0.1.5、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上級和有關部門。
10.1.6、不得擅自挪用或動用消防設施。
10.1.7、下班前認真檢查本崗位的環境,著重防火、防盜,發現隱患及時報告上級。
10.2、保密
公司的保密檔案資料要及時歸檔,妥善保管,嚴格借閱手續。任何人不得向外界透露、傳播公司的機密(包括經營決策、市場推廣方案、規化設計方案、財務收支情況、預慨算標準、施工訂貨合同、員工 收入數額等),做到“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作廢的資料、單據要及時清理。
物業公司管理規章制度3
一、目的
規範部門員工行為,加強部門員工隊伍建設,提高部門員工素質。
二、適用範圍
XX有限公司物業部全體成員。
三、著裝規範
1、統一著裝。
a、著裝標準:公司制服、黑色(皮)鞋。
b、著裝要求:整潔、完好;工號牌(或工作證)佩戴於上衣左上方並保持水平;不捲袖、不卷褲管。
2、工作證的佩戴:
a、進入公司範圍必須佩戴工作證。
b、工作證不得擅自塗改、轉借。
3、公司發放物品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儘快申報;並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或補領。
四、上班時間
1、保安上班時間為7:30-18:30。18:30-7:30。保潔上班時間7:30-16:30。8:00-17:30。
2、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外出。
3、員工嚴禁無故曠工,如需請假必須提前一天書面通知部門領導,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4、上、下班必須打卡,嚴禁代打。
5、簽到表不得私自塗改,私自塗改視無效處理。
五、公司裝置設施
1、裝置設施須謹慎使用,並應保持整潔美觀。
2、道路保持暢通,不得亂擺亂放東西。
3、嚴禁對公司內的裝置設施亂塗張貼。
4、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5、凡故意破壞消防裝置設施,一律從嚴處理。
6、嚴禁偷盜公司財物,一經發現從嚴處理。
六、懲罰措施
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20元。
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工資。
3、連續曠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4、忘記簽到或故意籤錯日期罰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簽到,代與被代均罰款50元。
6、擅自塗改簽到表,罰款50元。
7、故意弄髒裝置設施或不規範使用裝置設施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罰款20元。凡故意損壞公司消防、監控以及其他裝置設施,應按購入價2倍予以賠償,並處以相應罰款。
8、屢次不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的人員,罰款50元。
9、凡盜竊公司財物,除按公司規定予以賠償外,另立即開除並扣當月工資50%。
10、凡在創業園內私自張貼,塗寫等,予以警告並罰款50元。
七、考勤
1、考勤內容:
到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視為遲到。
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者,視為早退。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准假而不到班者,均視曠工處理。
2、考勤須知:
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應先進行教育,屢教不改者,予以適當的紀律處分,如因此造成嚴重後果者,應追究其相關責任。
對曠工者,應責成其書面檢討,並扣發其當天工資,並扣發當月各項獎金;曠工兩天以上者,每增加一天,加扣其當天工資的20%;連續曠工3天或3天以上者,1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或因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次數較多者,情節嚴重,均應作除名處理。
八、文明規定
1、所有員工應舉止文明、團結互助;對於破壞團結、拉幫結派者一經發現均作除名處理。
2、創業園內嚴禁大聲喧譁、唱歌、聊天。一經發現應先警告,警告無效或衝撞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或開除。
3、所有人員不得在創業園內亂丟亂扔垃圾菸頭,保護衛生成果,如有違反,罰款10元。
4、各個崗位非值班人員禁止入內,一經發現,罰款20元。
九、其他
1、服從公司的規章制度和上司領導,如有不服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或開除處理。
2、發生緊急情況應立即上報、聯絡。
3、嚴禁在創業園或公共環境內隨地吐痰或亂丟亂扔垃圾。
4、不得高聲喧譁、嚴禁賭博。
5、嚴禁盜竊,一經發現,從嚴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上班工作時間嚴禁睡覺、怠工、打瞌睡,因睡覺、怠工、打瞌睡等造成損失者應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處以相應罰款。
7、嚴禁脫崗,上下班應做好交接工作。
8、未經許可嚴禁私自集會、演說或抗議,如有發現根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9、嚴禁在創業園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任何原因,一律無條件開除。嚴禁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以上現象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法律責任。
10、疏忽報告、聯絡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處以相應罰款。
11、儘量避免在辦公區域或公共場所內吸菸。
12、不按時填寫工作交接班紀錄或不按時填寫工作記錄者,罰款20元。
13、內部開會培訓時間無故不到者,罰款20元,並給予警告。
本制度屬公司物業部相關規章制度,對於違反以上相關規章制度者將根據情況視情節予以警告、罰款、開除等處理,對違反法律法規、或造成重大損失者將移送公安機關或相關部門處理。
物業公司管理規章制度4
為了進一步加強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強化組織觀念,維護正常的勞動、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崗位責任制和具體工作目標,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
二、全體員工必須服從分配,聽從安排,對工作不服從分配,經教育仍不能到職到崗的視為曠工處理(按獎懲制度第六條執行)。
三、做到按時上下班,不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打撲克、下棋或幹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私活,違者按獎懲制度第五條執行。
四、嚴格考勤制度,各物業管理站必須堅持每日簽到考勤,考勤員必須認真登記,嚴禁弄虛作假,違者按獎懲制度第十三條執行月底彙總,於次月1日報經理審查後交財務科備案,是每月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之一。
五、嚴格堅持請銷假制度,做到事前請假事後銷假杜絕不請假或先離崗後請假,違者按曠工處理。
六、對無視公司工作紀律,屢次違反,除按上述規定處理外,將調離其本人工作崗位或待崗學習(經學習仍不能勝任工作,按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七、嚴禁打架鬥毆,聚眾鬧事違者除對其批評教育外,按獎懲制度第七條執行。
八、嚴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禁止收受使用者任何好處,或以權報復,一經發現或接到舉報將按獎懲制度第八條執行。
九、除因工作需要,禁止中午喝酒,反對酗酒,不得因喝酒聚會而影響或延誤八小時以外的臨時性工作和服務要求。
十、水電工要嚴格執行水電工崗位責任制,水電查抄及費用徵收應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按獎懲制度第十條執行。
十一、工作時間定為每天8小時,職工週日除留一人值班外,其餘人員休班;值班人員安排其他時間補休(法定節假日據情況安排休息)。
十二、對業主提出的各種合理性服務要求,在規定範圍內的要立即去辦,服務範圍之外的能辦則辦,不能辦的須做好耐心的宣傳解釋工作禁止出現推諉不管或置之不理,一旦發現或舉報反映,則按獎懲制度第十一條執行。
十三、業主(或使用人)對收費(含代收費專案)標準提出異議時,要首先向其耐心宣傳解釋上級的規定和批准的收費標準,直到業主理解和滿意為止,遇有極個別業主無理取鬧,應及時向領導彙報。
物業公司管理規章制度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建立健全物業保安服務規章制度,預防、維護樣板範示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及公共裝置設施的安全。保障轄區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二條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管轄的區域。
第二章 崗位職責
第三條 保安隊長崗位職責
(一)熟悉各崗位防範情況,瞭解各崗位治安動態,對隊內的工作進行合理安排,對何處設崗,加崗提出建議,對隊裡每一個保安員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狀況要做到心中有數。
(二)上崗前集合本班隊伍,檢查著裝。儀容、佩帶值勤標誌、檢查保安員裝備完好程度,按崗位要求上崗值勤。
(三)負責對各崗位保安員交接班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四)工作時負責各崗位之間的協調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則,起好帶頭作用,負責檢查崗位上崗情況,崗位發生事件隊員處理不了的問題,由隊長妥當處理。
(五)對違反《保安員條例》工作不負責任且無組織、無紀律的保安員,按情節輕重給與批評教育,同時上報總經辦並做好記錄。
(六)熟悉本隊情況,瞭解隊員的思想,搞好隊員上崗前的業務指導。
(七)對部門領導的工作指令要絕對服從和支援,提倡給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培養良好的作風,不定時召開工作會,總結經驗教訓,佈置下一步工作。
(八)寫好值班記錄,對重大治安狀況要及時報告,負責檢查落實工地、樣板示範區、臨建辦公區域的防火安全。
(九)隊長對本隊內工作負責。
第四條 保安員崗位職責
(一)保護服務單位的財產安全,維護服務場所的正常秩序。
(二)保護服務區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災害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四)把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扭送公安機關或保安組織。
(五)做好服務區域內的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等安全防範工作。
(六)嚴格遵守轄區內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司未公開的事,要嚴格保密,不得在其他人員及客戶面前談論內部情況。
(七)與客戶交往只限於服務性禮節,不能過於親近,未經組織許可不得同任何客戶有其他來往。
(八)不準以工作之變的任何方式,向客戶索要錢物、小費或提供違法之便。
(九)不準私自接受客人贈送的物品,如謝絕不了應及時報告,一切贈品一律上繳。
(十)不準參與客戶(業主)或其他任何違法亂紀得行為。
(十一)保安員拾到任何物品、錢財都應上交公司。
(十二)保安員上班必須著整潔的工作服,佩帶值勤標誌,不準留長髮、鬍鬚、指甲。
(十三)有事必須先請假,不準用電話請假,他人代假,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十四)保安員的工作期間,非自身受到侵害時不得使用警具,更不能超限度使用。
(十五)尊敬領導、團結同事、禮貌的對待每位業主,樹立良好的保安員形象,不論在何種情況下,不準先動手打人。
(十六)上班時不準帶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上崗,各崗位配發用品須妥善保管,損壞按價賠償。
(十七)對任何記錄及投訴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實事求是上報。任何人不得隱瞞、塗改、撕毀假造,更不能利用職務之便報復他人。
(十八)上班期間,喝水和上洗手間不得超過十五分鐘,換班吃飯不得超過六十分鐘,每班次十二小時。
(十九)熟悉業務,記牢有關電話號碼、聯絡訊號,處理事故程式,發生火警、盜警或其他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聽從指揮,各崗位要密切配合,參加搶救或緝拿等工作。
(二十)要認真學習有關知識,增加法制觀念,要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積極的制止違法犯罪行為。
(二十一)協助調解住戶之間的糾紛。
(二十二)講文明禮貌,教育住戶遵守住宅區的各種規定,共同搞好住宅區治安管理,班前不準喝酒,嚴格執行保安員職責。
第五條 巡邏崗位職責
(一)當值班巡邏員要認真對所轄區域、樓層進行仔細巡查,發現可疑人或事,要禮貌查詢或做好監控,但不能無故進入業主(使用者)房內。
(二)檢查治安、防火、防盜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三)檢查消防裝置、設施是否完好,機房門、電井門等是否有損壞和關閉,如無關閉,應將其關閉。
(四)檢查走廊、消防樓梯等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公用通道燈光是否有熄滅現象。
(五)檢查電器開關、水籠頭、門窗是否關好,若無,請隨手關好。
(六)制止業主(使用者)在走廊燃燒香紙,隨時檢視裝修隊、施工隊是否違章裝修或違章施工。
(七)負責巡邏區域的車輛安全,綠化帶是否踐踏,以及公共設施是否被人損壞等。
(八)巡查人員每天都對巡查內容進行登記,屬於損壞或不能處理的問題,及時報告隊長,隊長在每天或工作例會時交與管理處處理。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六條 門衛制度
(一)保安人員在必要時,查詢進入小區的陌生人,並向業主解釋,以加強小區內治安管理,若有失敬及不便,敬請諒解。
(二)本小區按規定嚴格禁止閒雜人員進入小區,嚴禁小攤小販進入小區叫買叫賣。嚴禁廢品收購人員及可疑人員進入小區,實行24小時保安巡邏和電子監控,外來人員進入小區實行登記制度,親友來訪須經住戶同意方可進入小區。
(三)為保護小區住戶家庭財產安全,住戶從小區搬出物品時,須請業主到物業辦公室辦理放行手續並領取物品出入證,非小區住戶人員攜帶貴重物品進出需要出示票據和登記,對未辦理物品放出手續或未登記者,值勤人員有權利拒絕放行。
(四)嚴格落實對外來人員、車輛進行查詢,非住戶機動車輛(除消防、救護、執行公務警車、清潔和特許的車輛外)其它車輛未經許可一律不準駛入住宅小區。
(五)裝修人員和臨時人員必須辦理出入證,由住戶作保證,拉運裝修材料的車輛白天必須由業主引領進入,夜間不的進入,大件物品必須有出門證可放行。
(六)門衛室是小區的視窗,是保安的主要崗位,保安員要認真行職責,對出入小區的人、車輛進行查詢、登記、管理,並做好值班日誌、監控巡更、交接班記錄等,嚴禁外來車輛和計程車進入小區,保安門衛人員應該盡忠職守,堅守崗位,確保安全,不得睡崗,不得在崗期間吃零食,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第七條 交接班制度
(一)隊長提前15分鐘集合全隊人員,清點人數,整理著裝,隊長要簡單扼要交待上崗工作,提出注意事項,隊員對待的相關內容清楚後方可上崗。
(二)隊長帶隊到各崗位,接崗人員距下崗人員1.5米處,立正敬禮進行交接,認真檢視上一斑記錄,聽取上班值勤情況的報告。檢查通訊器材和崗位上的各種裝置,物品是否齊全、完好,對上班遺留問題,及時向隊裡彙報。
(三)交接清楚後,在30分鐘內巡查完各崗位,對上一班遺留問題及時瞭解清楚,掌握情況後逐一進行處理。
第八條 請銷假制度
(一)請假人需書面申請(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方可外出。
(二)請假條應註明外出事由、外出、歸隊時間,經隊長確認簽字。
(三)不按時歸隊或不經批准私自外出者按曠工處理。
(四)曠工一次扣除當天工資,另罰款三十元。
(五)隊員外出每天只限一人次,由隊長安排,超過比例由公司批准。
(六)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請假時間向隊長/公司電話申請。
(七)隊員外出未按時上班的,隊長、公司都有權做出處理。
(八)隊員私自不請假,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自己承擔。
第九條 考勤制度
(一)保安員實行24小時制,兩班倒制,分白班夜班,每班12小時,每週日轉換班次。
(二)上班時間白班:早7點——晚7點,早班中午吃飯一小時,11—12點。下午下班後用餐。上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三)保安員工資現執行標準,基本工作 元,全勤獎 元,電話費 元,(工齡工資滿一年,每月 元依次類推、待定)。
(四)按時上下班。無遲到、早退全月出勤30分,無故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及每分1元,遲到,早退累計10次以上,扣完本項分數及扣發全勤獎。請事假一天扣2分,請病假一天扣5分。請事假1天,病假3天以上,扣全月出勤分值。曠工一天取消當月出勤分值。
第十條 學習訓練
(一)堅持每星期二、四下午學習,內容以《保安工作條令》、《管理工作細則》和消防知識為主,每月進行一次考核。
(二)堅持每週五晚上召開全隊例會,對本週工作小評,對下一週工作進行安排。
(三)堅持每天和隊長聯絡,聽取班長工作彙報和意見。
第十一條 獎勵制度
(一)對保安隊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用並有一定成效的。
(二)在工作中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遵守工作細則及各項規章制度的。
(三)工作中秉公辦事,廉潔奉公,遵守紀律,堅持原則,嚴格撫行職責,完成任務出色的。
(四)在值勤中及時發現火險,火情等事故苗頭,並及時果斷處理的。
(五)積極參加訓練、學習培訓及工作的。
(六)積極配合班長做好各項工作,內務衛生評比優勝者,當月評比無扣分、被評為標兵的。
(七)在工作中遇到違法犯罪分子敢於鬥爭,機制靈活,捨己為人或好人好事表現突出的。
(八)其他應給與獎勵。
第十二條 獎勵方式
口頭表揚,物資表揚、報公司表揚。
第十三條 處罰制度
(一)無故遲到、早退10分鐘或10分鐘以上分別扣2分,30分鐘為礦工。
(二)當班時儀容不整,未按規定著裝,服裝不整潔,未佩帶工號牌扣1分。
(三)當班時間睡覺和脫崗、串崗、坐崗、做與值勤無關的事,不足10分鐘且未造成損失者,扣2分,超過10分鐘或造成損失的另作處理。
(四)交接班手續不全,未按規定交接班的,交代不清的且未造成損失的,扣1分。造成損失的另作處理。
(五)當班期間,服務意識差,態度不好,文明禮貌不夠的,遭業主(使用者)合理投訴的,扣2分,情節嚴重的另作處理。
(六)巡邏或上班不認真,不按規定簽到巡查的且未造成損失的,扣3分,造成損失的另作處理。
(七)違反保衛員職責規定其他內容的,且情況輕微的,扣2分。
(八)公司領導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的,將嚴肅處理。
(九)違反1—8條兩次或兩次以上的,由保衛部按規定做出相應的處理。
(十)無故不參加訓練、學習、培訓者,扣2分。
(十一)無故遲到、早退者,扣2分。
(十二)學習、訓練時不認真,態度不端正,不聽從指揮,故意搗亂者扣3分,視情節輕微重屢教不改的另作處理。
(十三)訓練、學習業務考核不合格或達不到要求兩次者,每次扣2分。
(十四)違反其他學習、訓練制度的,由保安部做出處理。
(十五)違反以上條款扣分兩次以上者,保安部另做處理。
注: 對違反公司規定的其他制度,及處罰條令中其他專案的,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處罰方式
書面警告、扣分、其它處理。
注:獎懲制度與考核標準分值有衝突不統一時,取兩者平均分值做依據。
第四章 安保器材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五條 保安員警用器材
(一)保證對講機警用器材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由專人統一領用、配發、送檢、保養。
(二)對講機只能提供部門管理者,當值班上班人員使用,嚴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況由保安負責人同意方可。
(三)對講機嚴格規定頻率,嚴禁保安員、幹部私自拆亂調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
(四)對講機電池充電6小時以上可使用,充電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班時要用布擦拭機身,並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
(五)保安員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並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
(六)專人領用對講機自行負責維護保養。
(七)保安員要愛護使用警棍,嚴禁使用警棍嬉戲打鬧,或給他人玩耍。
(八)警棍只能提供保安員緊急情況下防衛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戴和使用。
(九)警棍提供給他人使用,無特殊情況或保安負責人批准的,嚴禁攜帶警棍外出,一切責任由提供者負責。
(十)保安員要愛護使用手電筒、雨衣、雨鞋,非晚間或下雨時不得使用,嚴禁將雨衣,手電筒,電池佔為己用。
(十一)對雨天用過的雨衣、雨鞋要及時用抹布擦拭乾淨並摺疊整齊後交當班負責人保管,對使用完畢的手電要用布擦拭乾淨並將電池摳出。
(十二)交班時對對講機、警棍、雨衣、手電筒、雨鞋進行檢查後,是否完好或正常,並記錄在《保安員值班記錄》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
第十六條 保安員服裝使用規定
(一)保安員服裝冬季、夏季制服使用期限均為2年。
(二)帽子、領帶、精神帶、肩章、臂章等佩戴使用期限為2年。
(三)保安人員對服裝,應愛護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損應按折舊繳納折舊費,因救災、搶險、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損可視破損程度進行更換。
(四)保安人員入職時,收取服裝押金,但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或因工作表現違反公司規定被辭退的、應扣減服裝摺舊費用。
(五)保安人員入職服務不到6個月(含六個月)離職時,扣回服裝費用80%,服務滿6個月,不滿12個月時,扣回服裝費用60%,超過一年減免服裝摺舊費用。
(六)試用期間不符合用人標準被辭退或在工作期間違反管理規定的要按上述標準辦理。因公司經營管理發生變化縮減保安辭退人員,不收取服裝摺舊費用,但舊裝應交回公司。
(七)扣回的服裝費從保安人員辭職的結算費中扣取。
(八)服務時間從試用期入職之日開始計算。
(九)服裝摺舊費應由行政人事部計算結算工資時,負責扣減並通知財務發放清算工資。
(十)冬季進入公司的保安,4月1日前配發夏裝,夏季進入公司的保安人員10月1日前配發冬裝。
(十一)保安服不得與便服混穿,不同季節的保安服不得混穿。
(十二)按規定佩戴帽徽,肩章,領花,袖章等標誌不同制服標誌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掛與保安員身份或執勤員的標誌,物品。
(十三)冬裝(制服尼)一套120元,普通白襯衣30元,領帶(拉鍊式)8元,夏季一套98元配(佩飾男69.6元女79.6元)精神帶12元,男式貝雷帽連帽徽43元,女式卷沿帽53元,臂章6元肩章(一對)8.6元。
第五章 保安員對緊急情況處理程式
第十七條 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式
凡遇突發事件(指火警、兇殺、搶劫、勒索、打架、鬧事、傷亡或重大糾紛等),必須保持冷靜,立即採取措施,並報告當值主任。
(一)火警
1、如發現火情,保安員應迅速趕到現場,立即報告消防控制中心及管理處負責人,保安員(班)組織人員撲救,同時根據火災現場情況,撥打報警電話,並立即報告管理處主任、相關部門負責人、公司總經理。
2、迅速封閉現場,儘快疏散業主(使用者)或其他人員。
3、如有發現罪犯要奮力擒拿。儘可能利用一切消防裝置控制災情直到撲滅。
4、為警察和消防車輛安排好進出口路線,登記抵達時間、人員、數量、滅火時間。
5、火災撲滅後,要繼續保護現場,勸說周圍群眾離開現場。
6、儘可能地阻止記者拍攝有損轄區聲譽的照片或錄影。
7、事後應協助公司及有關部門查詢火災的原因。
(二)謀殺
1、全體保安隊應以轄區及業主(使用者)的生命財產為己任,如發現謀殺案應立即報告保安隊長、管理處主任或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公安機關。
2、維護現場,勸令閒人迅速離開,等待警察和醫生到來。
3、阻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並且保護好現場。
4、如發現兇手要奮力擒拿。
5、權利協助警察的工作,如有目擊提供或傳聞證據在握,在管理處主任或相關負責人的同意後可提供有關人員資料。
6、不要干預事件現場,記錄一切細節,包括髮現時間、目擊證人等。
7、技巧地阻止記者拍攝有關損害轄區聲譽的照片。
8、在停車場安排好有關單位車輛停放,登記有關人員姓名、單位、車牌號碼及抵達時間。
9、如公安機關提取被害者的財務,保安員有權要求其給予清單的影印件本,若被害人及親屬問及,可予恰當答覆。
10、保安隊長鬚書面報告管理處領導,有關事件的過程及處理情況。
(三)打劫
1、在轄區範圍內,如搶劫者攜帶武器,保安員應迅速報告保安隊長、管理處主任或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公安機關。
2、發現搶劫者配有汽車或摩托車應:記錄下車牌號碼、顏色、車輛型號、人數及性別,當其逃跑時,應緊緊跟蹤,詳細記錄一切情況。
3、保安員要保持清醒頭腦,注意觀察搶劫者的面貌、衣著及明顯特徵,看準時機奮力擒拿罪犯。
4、警察抵達後要全力協助進行搜查,對犯罪分子留下的一切物品不要移動,並保護好現場。
5、勸令圍觀者迅速離開,給警車或救護車安排正常路線。
6、保安員應聯絡救護車及時將業主(使用者)送往醫院。
7、保安隊主管(隊長)就全部事件過程書面呈報管理處主任或相關部門負責人。
(四)毆打暴力事件的處理程式
1、處理鬥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剋制的態度,除非正當防衛,一般情況下應儘量避免與人發生武力衝突或爭吵。
2、巡查發現或接報有鬥毆等暴力事件,應馬上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他最快的方式報告大廈保安中心,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鬥毆程度、有無使用武器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3、保安中心接報後視情況派適當數量的保安員立即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往保安中心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儘快報派出所。
4、鬥毆事件中如大廈的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保護現場,並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
5、如涉及刑事責任,應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6、事件中如有人員受傷要及時組織搶救,並儘快送往醫院。
(五)盜竊等破壞事件的處理程式
1、巡查發現或接報大廈內有人盜竊,應馬上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他方式儘快報告大廈保安中心,簡單說明現場情況,並監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2、保安中心接報後,應迅速派適當數量的保安人員到場制止,設法抓獲肇事者,帶往保安中心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影,並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如涉及刑事責任,應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第六章 保安員的禮儀規範及文明用語
(一)保安員的禮儀
1、概述:保安禮儀是保安員文明行為的道德規範與標準,是保安員的生活行為規範與待人處事的準則,是對保安的義務、儀表、言談舉止、待人、接物等方面的具體規定。是保安員道德品質、文化素質、文化素養,教養良知等精神內涵的外在表現。它不僅是衡量保安員道德水準高低和修養程度的尺度而且也是衡量保安隊伍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標誌。所以保安禮儀不僅代表保安員的個人形象,更代表保安部隊伍的整體形象,是保安服務業贏得聲譽和客戶信賴的具體條件。
2、特點
(1)保安禮儀以個人為支點。
(2)保安禮儀以尊敬為原則。
(3)保安禮儀以修養為基礎。
(4)保安禮儀以美好為目標。
(5)保安禮儀以長遠為方針。
3、保安員的行為舉止
保安員的行為舉止體現的是保安的精神風貌和素質修養,也是保安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的具體要求:
(1)值勤中與人交談時,態度要和善語氣要親切,言辭要得體,給人以禮貌表示。
(2)坐姿大方,在執勤中,坐姿要舒展、自然大方。
(3)站姿端正,站立值勤時,應收腹、直腰、挺胸、雙肩稍後放平,雙肩自然下垂,保持身體端正,給出人一種輕鬆自然的感覺,體現出保安的雄姿。
(4)行走穩健,行走時,身體要直立,抬頭挺胸,平視前方,兩腿有節奏地交替向前邁進,步伐應自然穩健。
(5)談話自然,保安員無論在任何場合談話中,態度要誠懇大方,親切自然,語辭平和,問候用禮貌語言。
4、保安員的儀容衛生
(1)服裝要整潔,穿著要合體、衣領、袖口要保持乾淨,不要將袖口、褲腿捲起來,襯衣下襬不外露。不得披衣、敞懷,保安制服和便服不得混穿。
(2)上崗執勤著裝規範,執勤時必須按規定著保安制服,佩戴好武裝帶、防止器械以及帽徽、肩章、領花、胸卡;要扣好領釦和領鉤;如穿開領制服,必須內穿襯衣,打好領帶。著制服時不得戴耳環、項鍊、戒指等飾物,不得描眉,塗口紅、擦胭脂、染指甲。
(3)注意個人衛生,頭髮要勤梳理,不準留大包頭、大鬢角和長髮、鬍鬚、指甲要經常修剪。遵守社會公德,養成良好衛生習慣、不亂扔菸頭、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及倒剩菜飯、髒水,不要在執勤時擦鼻涕,刷牙齒,脫鞋襪,吃東西、吸菸,不要在煙火禁止和公共場所吸菸。
(二)物業管理常用的禮貌用語
1、見面語:“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您好”、“很高興認識您”、“請多指教”、“請多關照”等。
2、感謝語:“謝謝”、“勞駕了”、“讓您費心了”、“實在過意不去”、“麻煩您”、“感謝您的幫助”等。
3、致歉語:打擾對方或向對方致歉:“對不起”、“請原諒”、“很抱歉”、“請稍等”、“請多包涵”等。
4、接受對方致謝致歉時:“別客氣”、“不用謝”、“沒關係”、“請不要放在心上”等。
5、告別語:“再見”、“歡迎再來”、“祝您一路順風”、“請再來”等。
6、接聽電話時:“您好,XXX管理處;請問有什麼可以幫您的嗎?”“請問您貴姓?”當聽不清楚對方說的話時:“對不起先生,您剛才講的問題我沒有聽清楚,請您重述一遍好嗎?”
“先生,您還有別的事嗎?”“對不起,先生,我把您剛才說的再複述一遍,看妥不妥當?您能聽清楚嗎?謝謝您,再見。”
7、當對方要找的人不在時:“對不起,他不在,有什麼事情需要我轉告他嗎?謝謝您,再見。”
8、使用者電話投訴時:“您好!XXX物業管理服務處。請問您是哪戶的業主(哪家公司)?先生,請問您貴姓?請告訴我詳情,好嗎?對不起,先生,我立即處理這個問題,大約在XXX時間給您答覆。請問怎樣與您聯絡?您放心,我們會立即採取措施,使您滿意。很抱歉,給您添麻煩了。謝謝您的意見。”
9、使用者來訪投訴時:“先生,您好!請問我能幫您什麼忙嗎?先生,請問您貴姓?您能把詳細情況告訴我嗎?對不起,給您添麻煩了。”
如職權能力不能解決時:“對不起,先生,您反映的問題由於某種原因暫時無法解決,我會把您的情況向公司領導反映,儘快給您一個滿意的答覆。”
10、當投訴不能立即處理時:“對不起,讓您久等了,我會馬上把您的意見反饋到有關部門處理,大約在XXX時間內給您一個答覆。請您放心。謝謝您的意見。”
(三)保安員的考核標準
1、目的
為進一步強化物業小區保安隊伍的管理機制,加大對保安隊員的考核力度,不斷提高保安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以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轄區內物業小區保安服務的特點、任務、職責,特制定以下考核細則。
2、考核辦法
(1)物業小區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結合居住小區的實際情況,嚴格考核。
(2)考核實施實行扣分罰款制。
(3)在考核中,對於違反考核細則規定的內容,每扣1分,罰款1元,並在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4)考核實施採取定期考核,隨時抽查的辦法,對於發現的違紀違章現象,由考核人員填寫扣分、罰款通知單,並由部門主管負責人簽字確認,送交財務,實施扣款。
(5)保安員在工作中,對於超出違反考核細則規定以外的條款,按保安有關規定處理。
(6)對於保安員違反考核規定,罰款資金由財務專門賬目單獨保管,此項罰款資金用於獎勵工作突出有貢獻的保安人員的獎勵。
3、考核內容及扣分標準。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每遲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
(2)不請假、無故礦工扣4分;並扣除當天工資,三次以上者予以辭退。
(3)在交接班過程中,不按規定面對面實地交接,而進行信譽交接的每人各扣3分。
(4)交接班記錄簿不按規定認真填寫,亂畫字跡不工整,違者扣2分。
(5)對於保安器具,如警棒、電筒以及日常辦公用品隨意損壞,丟失、除按價賠償外,損壞丟失者扣4分。
(6)在執崗過程中不按工作程式巡視,發生一次扣4分。
(7)不按規定時間巡視,巡視時間次數與巡視記錄等填寫不符,每人各扣3分。
(8)在當班中不請示,隨意脫崗,辦私事扣5分,累計三次以上者予以辭退。
(9)在值班中,執勤室內務不整潔,物品不按要求擺放,當班者每人各扣2分。
(10)在執崗中形象不佳,不按規定著裝,保安服與便服混穿,發生一次扣3分。
(11)嚴格認真執行文明用語,禮貌待人的保安用語規範規定,不按規定用語,每發生一次扣2分。
(12)認真牢記保安執勤紀律“八不準”,對於違反其中任何一項,分別根據情節扣4 ~10分,嚴重者清除保安隊。
(13)在巡邏執勤中,嚴格落實“保安員巡邏工作規程”,不按保安員巡邏工作規程執行的,每違反一項扣3分。
(14)在巡邏中列隊不整齊,儀表不端正,形象不佳每人扣1分。
(15)在當班中帶酒氣上崗扣5分。
(16)當班中飲酒扣l0分,並予以辭退。
(17)在當班執崗中,對於發生的問題,按有關規定不及時上報的扣4分。
(18)對於公司、物業小區組織的公益性活動,以及公司組織的學習、培訓、開會、按規定應參加而無故不參加,又沒有經過領導審批的,不參加一次扣5分。
(19)在保安服務中,不按規定進行文明服務,居民有效投訴扣3分。
(20)在工作中相互之間不協調,不支援,不團結,而影響工作造成不良反映的,對責任者根據情節扣4—8分。
(21)在工作中不服從領導,不服從分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開展扣10分,嚴重者清除保安隊伍。
(22)對於公司組織的正常政治、業務、軍體等學習和培訓,在考核和考試中,按規定要求沒有達到標準和不及格者,每一項扣5分。
注:獎懲制度與考核標準分值有衝突不統一時,取兩者平均分值做依據。
(四)保安員的聘用
1、保安員的招聘原則
(1)統一標準原則
在保安人員的招聘和錄用工作中,要堅持統一標準,統一錄用程式和手續。只有堅持一個標準,才能招聘到素質較好的保安人員。要堅決反對和抵制招聘工作中拉關係、走後門,把那些不符合保安人員條件和標準的人招進保安隊伍。
(2)公開招聘原則
為確保招聘質量,堵塞招聘工作中的不正之風。招聘工作要堅持公開招聘原則,為被招聘人員提供一個平等、競爭機會。將招聘條件公佈於眾,透過公開、公平競爭或公開考試、考核,使之在社會的公開監督下進行招聘,以保證招聘質量和保安隊伍素質。
(3)擇優錄用原則
在公開考試、考核的基礎上,對參加考試、考核的人員的成績應按照從高到低予以公佈,在思想政治素質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根據招聘的數量和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用。
2、保安員招聘的條件和標準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應聘保安須具備下列條件:
(1) 18週歲以上,55週歲以下的中國公民。
(2)身體健康。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無犯罪記錄。
(4)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專業技術人員須具有相應的學歷或者資格。
(5)經公安機關批准設立的培訓機構培訓合格,取得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發給的《保安員資格證》。
3、應聘保安員應出具的證明材料
凡是參加應聘的保安員應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證件。
(2)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的證明。
(3)《保安員資格證》。
(4)有效的學歷或者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證明。
4、招聘保安員的程式
招聘錄用保安人員,除按國家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有關的審批手續外,為保證保安隊伍的純潔和高素質,具體工作應按以下程式進行招聘和錄用。
(1)確定招聘人數和招聘條件
保安服務根據自身規模的大小,場所和師資情況,本地區客戶的需求量,首先要確定招聘的人數。然後按照專業和工作需要確定具體的招聘條件。
(2)釋出招聘公告或啟示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好中選優,確保招聘質量,在招聘人數和條件確定之後,即可釋出招聘公告或啟示。
(3)進行面試、目測、體檢
報名結束後,對報名應招人員應進行當面談話、觀察或透過問話進行測試,面試目測要事先制定目測的程式和方案以及具體依據的條件和標準。要防止冒名頂替和麵試目測不嚴的情況出現。體檢要嚴格依照保安員的身體健康標準,在有關單位和醫院的密切配合下,進行詳細的體格檢查和檢驗,看其是否符合保安人員的身體健康要求。
(4)進行文化和智力測驗
這項工作包括出題、組織監考、評卷、登分等項事宜。
(5)政審、錄取
對面試、體檢、考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要按照保安人員的政審條件和程式進行政審,審查其是否符合保安員的政治標準和品行標準。在政審合格後,依照擇優錄用的原則進行錄用。凡被錄用者,應發給錄用通知書。
(6)簽訂聘用合同
凡決定錄用的,保安應與之簽訂聘用合同。簽訂合同要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由於保安人員的流動性大,為防止聘用後發生糾紛或問題,所以可以實行擔保制度,即在簽訂聘用合同前,由被錄用者提出一名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固定住所或工作單位、政治上可靠、作風正派的人作擔保。
(7)試用期的考察
在簽訂聘用合同前,要明確告知被聘用者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試用考察,才能成為正式的保安人員。在試用期間,如果發現不符合保安人員條件或有違法違紀行為,將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