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1篇)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定義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定的規範。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物業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1篇)

  物業公司是保證小區安全的重要組織,因此良好的管理制度至關重要,小編為你整理了物業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1篇),希望你喜歡。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

  為建設和諧文明小區,規範小區物業管理活動,保持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結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草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業管理範圍:

  凡在小區居住的所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都納入本管理範圍。

  二、物業管理機構:

  業主大會是物業小區內全體業主組成機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

  本屆業主委員會是會設主任、委員共七名。業主委員會主要任務是監督執行《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制度》,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的權益,完全自願原則,不享受小區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業小區的使用與維修:

  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必須共同執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配合物業管理人員做好各項管理工作,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區內共用部份共用設施裝置,自覺維護物業小區的整潔、美觀,遵守政府對市容環境要求的相關規定。不擅自改變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愛護小區的公共環境。小區所有公共設施屬小區全體業主所共有,包括小區道路、球場、綠化、果樹、供電、供水設施、路燈、電動拉閘、管理人員辦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覺維護物業小區內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準在小區公共部位或違反規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以及進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4、業主飼養寵物,應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寵物外出必須由主人牽引並即時清理排在小區公共場所的寵物糞便。

  5、機動車在小區內應控制時速低於5公里。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本物業小區內禁止鳴笛。

  機動車應該放在每個業主車庫中或者公共車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綠化帶停放。

  本物業小區公共車位由物業管理人員施畫。僅用於業主和訪客車輛的臨時停放。

  6、業主需要進行房屋維修時,應通知物業管理人員或業主委員會並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維修完工後即時清理餘泥垃圾。

  四、物業服務費用的交納:

  本小區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管理人員(保安)工資福利、公共場所電水費,維修費等等。

  1、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約定每月10號前向業主委員會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委託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時補交。

  2、對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業主委員會應進行催繳或委託物業服務人員催繳,可採用上門催繳、電話催繳、書面催繳等多種方式,並可採用相應催繳措施。

  3、欠費六個月以上或拒繳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公佈欠繳情況。

  4、欠費總金額過高時,業主委員會授權物業服務人員依法透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財務管理。

  本小區設收款記賬員一名。本小區財會收支情況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做到公正、公開、透明,接受小區全體業主監督。

  本物業安全管理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本物業安全管理制度由業主委員會負責解釋。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2

  物業管理企業內部管理制度指為提高管理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根據經營方針和工作特點而制定的一系列在企業內部執行的規章和制度。

  (一)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管理條例

  1、勞動用工制度:包括用工原則、員工聘用制度、勞動合同制度、工時制度和幹部任免制度等。

  2、管理員工行為規範:規定員工遵守國家政策、法令,熱愛本職工作等。

  3、員工福利制度:包括享受法定假日、醫療保險勞動保護等。物業公司管理制度。

  4、企業獎懲制度。

  (二)物業管理企業各部門主要職責

  1、總經理室:是物業管理公司的決策機構。總經理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的政策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

  (2)主持公司經營管理的全面工作。

  (3)設定內部管理機構,制定公司章程,簽署物業安全管理制度。

  (4)選聘各部門經理和關鍵崗位人員。

  (5)選聘社會、勞務服務公司分擔具體工作。物業公司管理制度。

  (6)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2、各部門經理的主要職責是:

  (1)辦公室主任:

  ①負責傳達總經理指示,安排並組織召開會議。

  ②督促辦公室人員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

  ③負責日常人事行政管理,檢查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④做好員工考勤工作,協助培訓員工。

  (2)財務部經理:

  ①組織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②稽核各類會議報表,撰寫財務分析報告。

  ③檢查、督促各項費用及時收繳。

  ④稽核、控制費用的支出。

  ⑤提出合理運營公司金融資產的有效措施。

  ⑥組織擬定物業管理費用標準的預算方案。

  ⑦制定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管理和操作流程。

  (3)公共關係部經理:

  ①制定物業公司公關活動方案。

  ⑦策劃公司大型活動。

  ③組織召開業主、業戶大會,並處理投訴與糾紛:

  ④組織員工和社群內文體活動。

  ⑤協助總經理和其他部門工作。

  (4)房屋維修部經理:

  ①落實並實施本部門管理規章制度。

  ②合理確定和分配員工工作崗位,督促維修工、管理員工開展日常工作。

  ③佈置、檢查房屋保養和維修工作。

  ④組織本部門員工參加業務技術培訓。

  (5)保安部經理:

  ①落實並實施本部門管理規章制度。

  ②負責管理區內的治安保安工作、交通安全工作和消防工作。

  ③制定部門崗位責任制度、執行獎懲規定。

  ④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保衛、消防等技能培訓。

  ⑤負責與社會聯防有關方面的聯絡與溝通。

  (6)清潔環衛部經理:

  ①制定部門工作計劃與目標,合理安排清潔衛生。

  ②督促、檢查各項清潔環衛工作的落實情況。

  ③負責進行轄區內庭院建設和綠化工作。

  ④制定部門崗位責任制度,執行獎懲規定。

  (7)經營發展部經理:

  ①確定經營專案與經營發展目標。

  ②洽談經營業務,合理制定各崗位網點的經營辦法,估算經營利潤。

  ③監督檢查各專案的`收支情況,合理確定員工崗位與工作時間。

  ④選聘服務人員,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

  ⑤定時召開部門會議,評論經營效果,開拓公司業務範圍。

  (8)計算機中心經理:

  ①組織本部門人員使用、開發物業管理系統軟體。

  ②制定本中心的監控、保密制度。

  ③檢查計算機的使用、資訊輸入和儲存等工作。

  ④做好系統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系統長時間連續穩定的工作。

  3、一般員工:指物業管理企業開展多種經營和特約服務而設定的工作人員,如房屋管理人員、保安人員、清潔人員、綠化人員和服務人員等,主要職責如下:

  (1)房屋管理人員:

  ①熟悉物業的結構和管區使用人情況,做好有關管理費用的收取工作。

  ②辦理使用者人住手續,定期回訪。

  ③參與物業的驗收接管,建立圖紙檔案。

  ④經常與業主溝通,耐心解答業主諮詢。

  (2)房屋及裝置維修人員:

  ①及時完成下達的維修任務。

  ②及時處理各類管道的跑、冒、滴、漏等故障。

  ③掌握各種裝置的操作方法,及時排除出現的故障。

  ④巡查管區市政公共裝置、設施的安全執行情況,定期對裝置進行保養。

  (3)保安人員:

  ①執行24小時保安巡邏制度,看管好物業,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保衛工作。

  ②做好門衛登記,執行機動車輛驗證制度。

  ③做好流動人員監督管理工作。

  ④懂得救護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夠處理好意外事故。

  (4)清潔人員:

  ①負責管區道路、樓梯的清潔與保潔工作。

  ②保持管區內公共衛生設施的清潔c

  ③保證管區內汙水排放暢通。

  ④杜絕蟻蠅,及時外運垃圾。

  (5)綠化人員:

  ①按時剪枝、補種、施肥、澆水、灑藥。

  ②及時禁止破壞管區內花草樹木的行為。

  ③做好綠化管理和草木生長情況的記錄。

  ④保持花園草坪清潔。

  (6)服務人員:

  ①準時到崗,按時開放小區文化娛樂設施,照章收費。

  ②搞好商業網點服務,有禮待賓。

  ③做好計時服務、特約服務等。

  ④管理好文體娛樂裝置、設施,及時制止違反規定的行為。

  (三)管理制度和規定

  1、工作管理制度:

  (1)上班必須穿工作裝、戴工牌;男士系領帶(維修工及經批准的員工除外),穿著整潔,頭髮梳理整齊,不得留長髮;女士應化淡妝。

  (2)辦公區內必須保持整齊、乾淨,不得在桌面上堆放雜物。

  (3)每天上班前各管理人員需檢視交接班記錄本,瞭解各種情況和業主意見,及時處理問題或上門尋訪。

  (4)上班期間全體人員必須精神飽滿,積極主動,熱情地投入工作,不得精神不振、上班打瞌睡或偷懶。

  (5)紀律嚴明,全體人員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有事要請假,獲准後方能離開。

  (6)全體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巡視、查樓必須認真負責,注意發現問題並做詳細記錄,及時彙報並跟蹤解決。

  (7)接待業主時態度要和藹、溫文爾雅、落落大方。不管發生什麼事,絕對不能與業主發生爭吵,要態度誠懇,仔細傾聽業主的意見,能及時解決的問題馬上派單解決,無法及時解決的要向業主解釋清楚,並告知解決的時間。

  (8)接受業主電話投訴時,要熱情耐心,語言要規範友好。

  (9)管理員派單後,一定要追蹤落實,並負責檢查。水電問題要求在12小時內解決,其他急修專案一般在24小時內解決,最遲不得超過72小時。把物業管理師加入收藏夾!

  (10)對接受的投訴要認真做好記錄,併到現場檢視、瞭解情況,認真記錄處理的時間、人員和業主對處理的意見。

  (11)協助財務人員做好各項費用的派單和催繳工作,派單要派到各戶,催繳態度要友好。

  (12)認真管好業主檔案和業主託管的鑰匙。

  (13)認真做好裝修審批和管理工作。

  (14)不準在上班時間看書、閒聊、做私事,不準在辦公室內高聲喧譁。

  (15)下班後將自己保管的資料(物品)放好,將辦公桌收拾整齊。

  (16)休息時間如發生重大事故,或碰到問題要立即解決,不得推脫或不予理睬。

  (17)管理處的工作原則是服務第一,工作標準是業主滿意,工作態度是認真負責。

  2、業主回訪制度:

  (1)管理員必須經常上門徵求業主對管理工作的意見,認真做好回訪記錄,及時向管理處主任彙報。

  (2)管理處負責人也應經常上門訪問,瞭解管理和上門服務情況,並做好回訪記錄,對業主提出的要求應及時給予答覆和解決。

  (3)維修人員每次上門服務均應讓服務物件填寫回訪單,以徵求對服務的意見。

  (4)保安員在值班、巡崗時應定時徵求業主對工作的意見,並做好記錄,注意研究、改進。

  (5)回訪單、回訪記錄和保安隊的徵求意見單,應由管理處指定專人保管,每月集中裝訂存檔,不得遺失。

  3、巡崗制度:

  (1)保安領班在當班期間,要經常定線或不定線地對各崗位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2)檢查內容包括各崗執勤情況、有無違紀現象、檢視值班登記等。

  (3)巡查的要求是,一邊檢查一邊觀察,做好巡查記錄,掌握各值勤點值勤情況和動態。

  (4)管理員主要負責對物業情況的定期巡查。一般每天巡查兩次,交接班各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派單解決,並負責跟蹤:

  4、門衛制度:

  (1)每位門衛保安必須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並對每位業主負責。

  (2)按照規定認真巡視,巡視時要掛巡視牌。

  (3)認真做好外來人員的檢查登記工作。任何外來人員在徵得業主同意後方可進入。

  (4)外來施工人員要有管理處發的臨時出入證才能進入。

  (5)認真做好報紙、信件的收發工作。

  (6)嚴禁腳踏車進入塔樓。

  (7)業主若向外搬運東西,一般物品需在保安室辦理登記手續,大件物品必須到管理處開具放行條。

  (8)電梯運貨時應嚴格遵守管理規定;運送傢俱、裝修材料等大宗貨物時,必須收取一定得責任押金,在業主填寫責任承諾書後方可準運。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3

  1、辦公室負責指定接待員、檔案員負責業主檔案的資訊收集、管理及整理工作;

  2、專管人員須將業主的檔案資料分戶建立、逐一儲存,建立統一目錄,同時建立電子檔備份。各類資訊詳細排列,以便查閱;

  3、客戶資訊檔案的內容包括:業主收樓及驗收檔案、裝修檔案、日常維修檔案、繳費檔案、回訪處理檔案及投訴建議等其他檔案;

  4、專管人員須認真填寫各項記錄表,紙文件與電子文件同時進行。及時跟進業主檔案的變更,保證資訊的準確性;

  5、業主檔案資訊應嚴格管理,注意保密。嚴禁非相關人員查閱,以保護業主的隱私,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6、為確保文件安全,檔案櫃要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工作;

  7、業主檔案永久儲存,及時與業主溝通,及時變更業主資訊,保證其準確性。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4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自防自救,防患於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實到實處。

  二、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必須委託有組織的專業隊伍進行。

  三、發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員,並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隊到達現場,同時組織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災撲滅於萌芽狀態,管理制度《物業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層建築周圍的消防車道不得堵塞和佔用,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和堆放雜物,存放腳踏車。

  五、不得把帶有火種的雜物倒入垃圾桶,嚴禁在垃圾桶旁燒垃圾、廢紙。

  六、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安裝不合格的保險絲,確需加大用電負荷,必須向上級部門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增容。

  七、嚴禁用金屬構件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作迴路線,更不準將導線搭接在氣焊裝置、煤氣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道或裝置上。

  八、高層建築的室內裝修材料,不得隨意降低耐火等級,用於天花吊頂、間牆、保溫以及消聲的材料,必須是非燃或難燃材料,天花吊項內部電線必須外套難燃管。

  九、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嚴禁損壞、丟失,如發現破爛或鼠害應立即報告。

  十、每星期檢查一次消防箱、水帶、水槍、卷盤、破碎按鈕、警鈴,必須齊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爛,立即更換。

  十一、消防通道燈必須完好,燈泡燒壞及時更換。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嚴禁堆放雜物。

  十三、1211滅火器必須齊全完好,份量不夠或過期,必須加足、更換。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須保持充足。

  十五、電梯機房、發電機房要落實通風冷卻措施,油箱必須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系統試驗:

  ⑴首層消防中心控制櫃和地下室消防泵都處於自動控制狀態;

  ⑵試驗消防栓系統;

  ⑶試驗寫字樓自動噴淋系統;

  ⑷試驗寫字樓煙感報警系統。

  十七、燒焊作業動火前必須實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

  ⑴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⑵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⑶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⑷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乾淨,排除殘存的物質不動火;

  ⑸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或管道不動火;

  ⑹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準動火;

  ⑺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採取安全措施的不動火;

  ⑻未經配有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四要”是指:

  ⑴動火時要有現場安全負責人;

  ⑵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有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⑶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樸救;

  ⑷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

  十八、防火的基本辦法:

  ⑴控制可燃物;

  ⑵隔絕助燃物;

  ⑶消滅著火源。

  十九、安裝、使用電氣裝置時必須符合防火規定,臨時增加電氣裝置,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二十一、發生火災時,起火單位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搶救生命和物資,並派人接應消防車。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義務支援滅火。

  二十二、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二十三、管理人員應當堅守崗位,加強值班和檢查,確保安全。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5

  為保持乾淨整潔,使住(用)戶享有優雅舒適的生活環境,結合管轄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清掃保潔隊員應熱愛本職工作,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不怕苦、不怕髒、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贏得社會的尊重和承認。

  (二)嚴格執行清掃保潔工作程式,按時完成各項任務,並按規定質量標準檢查驗收。

  (1)每天清掃行車道路兩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掃綠化帶、公共場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運垃圾一次。電梯間、樓梯每週擦抹兩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邊一次。

  (5)每十天用藥物噴殺蚊、蠅、蟲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溝、綠化槽、排水、排汙井等處。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規定清潔任務後,應在區內認真巡查保潔,制止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

  (二)業主、住戶提出預約上門衛生清潔服務或報告管道堵塞,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

  (三)保潔員在當班時間發現不衛生現象時,應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過大,應向領導報告,組織保潔員進行清除。

  (四)認真使用、保管各種清潔工具、機具,不得隨意亂放,以免丟失、損壞。有意損壞或丟失工具者,要照價賠償。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上班時不得無故離開工作崗位,不得無故曠工,請病、事假須得到上級批准。

  (六)注意儀容儀表,上班時應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褲上崗。

  (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給予嘉獎、晉升:

  (1)對搞好清掃保潔隊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八)違反勞動紀律和嚴重違法亂紀行為者,將按規定給予警告、停職直至開除的處理。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強化物業保潔員的各項工作行為管理,提高物業保潔人員的工作效率,為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給大家一個乾淨、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特制定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

  一、物業保潔員工作職責、工作守則及工作時間:

  1、嚴格遵守企業管理制度、服從督辦人員指揮、服裝整潔、禮貌待人、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一絲不苟。

  2、保潔人員需每日全面、細緻的對衛生區域進行打掃、除塵。衛生區域包括:大廈(休閒區)、小樓(辦公室、走廊、衛生間、玻璃、百葉窗、暖氣片等)衛生。其中玻璃、暖氣片、百葉窗,每月擦拭兩次。

  3、休息日為週六(每月休二天)。

  4、物業保潔員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二、物業保潔員工作制度及標準細則:

  1、物業保潔員上崗期間保持個人儀容儀表及個人衛生,維護公司良好形象;不大聲喧譁,嚴禁與公司同事閒聊,工作期間不影響員工正常工作;穿工裝上崗,保持工裝整潔、乾淨,工裝每週滌一次;不濃妝豔抹及佩帶不適宜的飾物;不留長指甲;不穿拖鞋上崗。

  2、工作時間內保證按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不得私自使用辦公用品(如電腦、電話等)。

  3、按要求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後必須立即行動。

  4、愛惜工作用具及公司辦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損壞,可以舊換新。

  5、按工作職責每日全面清掃。環境衛生包括辦公室、前臺、走廊(掛畫),小樓衛生。其中辦公室衛生包括:辦公桌椅、公共辦公櫃、電腦、電話、室內玻璃、欄杆、地面吸塵、門框擦拭、辦公室內植物澆灌、擦拭魚缸、換水等。走廊衛生包括:掛畫、公司牌匾等。

  前臺衛生包括:前臺桌椅、飲水機、小櫃子、白板等。

  衛生間包括:洗手液、空氣清新劑(盒)、衛生紙等用品的及時更換。

  小樓衛生包括:辦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線)、門窗、玻璃、百葉窗、衛生間(及時更換用品)、飲水間等。

  三、物業保潔員處罰規定

  1、凡查出衛生包乾區不衛生的,每次扣物業保潔員獎金50元,並責令其立即打掃。

  2、衛生管理人員(包括打掃衛生,打掃公共廁所人員)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髒、亂、差的每查出一次罰款100元。

  四、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附則

  1、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解釋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2、本物業保潔員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施行。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7

  一、每週一徹底清掃小區內路面、公共場地、車棚、綠地、排水溝等,平時要堅持小區環境衛生整潔。

  二、每隔一天拖、掃樓道一次。(包括樓梯扶手、塔灰、電錶箱、單元門、樓道燈、窗臺等)。

  三、樓道玻璃堅持清潔、透明。

  四、小區內牆、柱、門等無廣告紙。

  五、樓後空中要堅持清潔(不能有磚頭、糞便等),責任區內如有修建渣滓要及時清算。

  六、小區內有其它休息也要參與,同時要保證本職任務及時完成。

  七、推灰人員必需堅持渣滓車清潔,每週必需徹底洗刷一次。

  八、渣滓車停放點周圍要堅持潔淨,空中有汙垢或油漬要及時洗刷。

  九、以上制度保潔員必需嚴厲遵守,如有業主反映衛生狀況不好,經核實,業主反映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累計3次,自動離崗。

  公用部位運用和衛生制度

  小區公用部位即樓道、樓區公共路途、花壇空地等,是歸居民公共一切的,同時也是小區樹立的一項重要內容,為了堅持公用部位在公共運用中的整潔、完整,為小區居民發明良好的外部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公共樓道的清潔

  1、不得在樓道內亂堆、亂放物品。

  2、樓道走廊內堅持清潔、無廢紙、廢物、痰跡等。

  二、樓區內公共路途、公共裝置的運用

  1、不得在公共路途等公共運用部位違章私搭亂建。

  2、不得在公共運用部位亂貼亂畫。

  3、不得在渣滓箱外、果皮箱外等處亂扔亂掉。

  4、不得對公共配套裝置停止破壞。

  三、公共部位的花壇、綠地等的運用

  1、不得破壞花壇、蹂躪草坪。

  2、不得亂砍亂伐,攀折樹木、花草。

  3、堅持花壇、綠地的整潔,不得亂扔、亂倒物品入公共綠地,

  四、小區居民要共同保護公用運用的部位,堅持公用部位的整潔,如有違犯公共運用制度的,小區管理處將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置。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8

  一、電梯的執行管理

  為確保小區電梯安全執行,延長電梯使用壽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區電梯維保工作由專業電梯公司負責,並接受管理服務中心的監督檢查。

  二、電梯服務標準

  1、電梯公司維保人員依據《電梯維護養護標準》,對小區電梯實施維修保養。

  2、轎廂內須張掛“電梯服務標準”、和“乘梯須知”;

  3、執行北京市房屋電梯執行標準:18小時執行,24小時有人值守;

  4、司機須持證上崗,統一工作服,禮貌待客,按時交接班,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5、維修保養及時,嚴格執行保養規程,認真填寫保養記錄

  6、轎箱環境整潔明亮,不得有油汙,垃圾等。機房乾淨,整潔,各種應急設施,抱閘扳手,盤車輪,滅火器等齊全有效。

  7、按計劃進行大、中修,並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務中心,經同意方可實施。

  三、安全質量管理

  1、電梯公司質管部門定期對小區電梯維保工作進行安全檢驗並填寫《年度電梯安全普查表》,電梯維修質量實行內檢,互檢,專職驗檢制度,填寫《電梯維修保養檢查驗收摘要》確保電梯維修質量,電梯執行安全可靠。

  2、電梯公司定期對電梯進行檢查填寫《電梯執行維修(周)檢查表》。

  3、維修、保養電梯時應在電梯基站張貼或掛立告示牌,並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4、電梯裝置出現停電、故障、火災、浸水等緊急情況時,啟用《電梯故障應急方案》。

  四、電梯裝置檔案管理

  1、電梯執行及保養、修理過程的記錄表應建檔,儲存期為兩年。

  2、建立電梯裝置臺帳及裝置清單,妥善保管電梯安裝,除錯等原始資料。

  五、質量監督檢查

  1、管理中心事務員每日對小區電梯執行情況進行抽查,填寫《電梯執行抽查記錄》。

  2、每月3號前事務員將上月《電梯執行抽查、考核記錄》,交中心主任稽核後,上報公司財務部,公司財務按照維保合同中相關約定,按電梯維保工作考核實際得分情況支付維保費用,電梯維保費用計算公式:月承包費×乙方實得分數%.

  3、在維保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物業管理部根據服務中心每月的《電梯維修保養考核表》,對電梯公司進行評定,以此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9

  1、負責所管轄裝置的檢修、維護保養、消除缺陷和事故處理。制止亂扯線路及浪費電能現象。

  2、瞭解電氣裝置使用情況及存在的缺陷。負責提出電氣裝置的檢修計劃和技改方案。

  3、負責外包工程電氣部分的施工管理和質量檢查工作。

  4、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增強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制止違反“安規”或危及人身和裝置安全的施工、作業。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嚴格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負責電源裝置的安全可靠供電。

  5、經常向有關人員瞭解裝置執行情況和供電線路的使用情況。根據實際提出對線路及裝置的改造建議。及時維修保養電器裝置和線路,提高裝置使用完好率。發現裝置重大缺陷和事故時要及時處理並向上級如實彙報。

  6、做好工具、儀器儀表、備品備件和圖紙資料的使用和管理。

  7、搞好協作,積極配合各工種完成維修任務。完成領導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務。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物業管理法律體系

  1.國務院各相關行政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常委會頒佈的物業服務的行政規章及地方性法規規章。國務院的行政部門中以建設部的規章居多。例如1990年《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1990年《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2004年《物業管理收費管理辦法》等。地方性物業法規如《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等。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物業服務法律法規的司法解釋。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物業管理實務中主要涉及的法規及問題

  (一)物業管理招投標

  透過物業管理招投標是物業管理市場發展、房地產管理體制改革和提高物業管理水平的需要。2003年建設部印發《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雖對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招標方式等做出了規定,但並未對哪些專案必須實行招投標,哪些可以透過招投標或其他方式選擇物業服務企業以及哪些不宜進行招投標進行規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只提到國家提倡透過招投標的方法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目前物業管理的招投標法規還未制定,給物業管理招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留下了可鑽的空子,使競爭者參與者無法可依,也無法對有關方面進行有效的監督。

  (二)物業管理服務

  建設部發布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以加強對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規範物業管理市場秩序,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但對於物業管理模式的問題,最高層次的專門立法《物業管理條例》只允許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企業委託管理模式,與其上位法律《物權法》的規定存在衝突。《物業管理條例》第三章從大體上規定了招投標的方式、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與物業服務合同在期限上的銜接、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移交的總體規定,缺乏對承接驗收更為嚴密的規定,對前期物業的開始時間界定不清,容易造成建設單位選聘前期物業企業不規範,前期物業合同侵犯業主合法權益的現象。由於物業管理服務十分複雜、牽涉主體廣泛,要求採用書面形式的物業服務合同。為規範委託管理行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物業管理委託合同更全面、準確地反映物業管理全過程的內容,更充分表述當事人雙方的意願,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997年釋出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示範文字)》。《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僅對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了規定,但其內容過於原則,不利於操作,並且對物業服務合同性質沒有明確界定。我國《合同法》分則規定了15種典型合同,而今對物業服務合同的性質存在不同認識,導致實踐中對物業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各行其是。

  (三)物業裝飾裝修管理

  裝飾裝修是指為了使建築物、建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建築物外表和內部精心修飾處理的工程建築活動。我國對物業裝飾裝修管理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兩個法律檔案中:《物業管理條例》的第四十六條和五十三條的規定。建設部2002年釋出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四)業主自治

  《物權法》首次在法律上為建立業主自治機構提供了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業主的'法律範圍。《物業管理條例》第二章對業主和業主大會進行了規定。為了規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活動,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佈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建設部制定了《業主臨時公約(示範文字)》,供建設單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參考使用。國內現行法律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作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規定,業主自治機構的民事主體資格不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民事主體資格缺失,就有關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而發生的某些訴訟,主體發生缺位,業主的權益就有可能受損。

  (五)物業使用與維護

  《物權法》規定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分為:專有權、共有權和共同管理的權利。《物業管理條例》第五章規定了物業使用和維護的內容。另外,《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異產毗連房管理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基金管理辦法》、《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都直接或間接為物業的使用和維護提供了法律依據。當前法規未對物業的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做出明確的劃分和界定,使得這方面的糾紛特別多。另外,《物業管理條例》對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對其相關管線和設施裝置維修養護責任未細化,使物業公司維修責任被強制擴大。

  (六)物業服務收費

  涉及物業服務收費的相關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都是調整物業服務收費的相關法律。我國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的是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在指導價範圍內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物業管理過程中還存在收費標準的爭議,對車位費、停車服務費、車輛保管費的界定不一,物業管理費收取及管理權的歸屬錯位,物業管理收費監管責任不明等問題。

  三、物業管理的立法完善

  在國家立法上,到目前為止我國尚無一部在行政法規以上的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專門的物業管理法律。最高效力的專門立法《物業管理條例》層次低,與《物權法》存在衝突。各地的物業管理發展水平不一,立法者對物業管理立法的理解不一致,制定出來的物業管理條例在內容上大相徑庭,與國家的規定不相一致,破壞了我國物業管理立法的統一性。只有從理論上科學認識和尋求物業管理內在的、必然的聯絡,透過立法途徑,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

  (一)加強理論研究工作,提高物業管理立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我國物業管理理論研究尚處於起步和探索階段,理論研究滯後於物業管理的實踐。必須加強物業管理的理論研究,透過借鑑國外的理論研究成果並緊密結合我國物業管理發展現狀,深入研究我國物業管理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明確我國物業管理的發展方向,提出具有中國特色的物業管理發展模式。在正確理論的指導下不斷完善物業管理的相關法律,提高物業管理立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為物業管理的健康穩定發展奠定基礎。

  (二)出臺物業管理的專門法律《物業管理法》

  出臺《物業管理法》,充分考慮已出臺的上位法律相關規定的配套和細化,以現有的立法內容為基礎並吸收近年來物業管理立法的成功經驗,從法律層面上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具體規定,使其具有操作性。明確規定住戶(業主和使用人)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性質和法律地位,業主大會的職責、召集和決議方式,業主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規定物業服務合同的定義、性質,合同的內容或事項,合同的訂立、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合同的解釋,對合同法的適用,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規定物業管理收費的原則,收費用途,收費標準的制定,對收費的管理和監督等。這樣一部專門法律,不僅提高了物業管理的立法層次,更重要的是使得物業管理各有關方面的工作都有法可依,消除之前的法律盲點。

  (三)做好縱向和橫向兩方面的法律協調工作

  不同層次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之間(即上下位法之間)應當互相銜接、不互相牴觸,同一層次的有關規範內容協調配套,不互相矛盾。在已制定的法規中,有與其上位法律明顯衝突的地方應及時予以修訂,如:《物業管理條例》中關於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主體的規定與《物權法》中的相關規定不一致,要予以修改;為避免地方性法規之間不協調,較高層次的法規應對物業管理在體制、收費等原則性問題上進行規範,但不宜太具體,以保證各地根據自身發展情況制定細則的自主性;各級部門應及時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適應物業管理發展的需要。

  (四)加強物業基礎保障型的法律規定,建立物業糾紛處理系統

  完善物業管理的司法保障制度,明確業主個人、業主集團、業主委員會等訴訟主體地位,對訴訟程式進行規範,並對監管、物業驗收和保修等方面做出細緻規定,保障物業質量及配套機制的完善,為我國物業管理的長遠和高效發展提供保障。同時,建立專門處理系統,以解決物業管理糾紛為專職,不僅能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同時也有利於及時、高效地處理物業管理糾紛。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保潔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文明服務、禮貌待人,並注意保持個人的儀容儀表,樹立良好形象。

  3、愛崗敬業,聽從上級領導指揮,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工作標準,保質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區域內的保潔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離崗,工作時間不幹私活,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發揚互助精神,支援同事工作,以禮相待。

  6、清潔過程若發現異常現象,如跑、冒、漏水和裝置設施損壞、故障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或專管人員,並有義務監視事態過程或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必要時積極協助專業人員排除故障。

  7、妥善保管清潔工具和用品,不得丟失和人為損壞,不得將清潔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帶回家中使用,如損壞或遺失工具照價賠償。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還失主。

  9、認真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二章保潔員工作標準

  一、走廊及會議室清掃標準

  1、會議室內辦公桌、椅、電腦、電話、菸缸、地面、窗臺、窗框、門、檔案櫃、刊物架、沙發、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無汙漬、無灰塵、無水跡。

  2、辦公桌上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等要擺放整齊,不得隨意翻看。

  3、檔案櫃玻璃、窗框要擦拭得乾淨、明亮,無手印、無塵土、無水跡;窗簾懸掛整齊。

  4、垃圾筒要保持乾淨無汙、垃圾及時清倒、垃圾袋及時更換。

  5、辦公室內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澆水,並保持花盆內無雜物,盆體無塵、無汙漬。

  6、區域內的踢腳線每週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汙漬、無灰塵、無水跡。

  7、下班前清掃時,檢查各類辦公設施電源是否關閉,最後將門、窗關閉、鎖好。

  二、衛生間清掃標準

  1、衛生間內洗手檯面、鏡面、地面,應隨時清掃,做到無汙漬、無積水。

  2、衛生間內便池應隨時清掃、沖刷,做到無汙漬、無異味。

  3、衛生間內隔斷板、牆面、開關插座、窗臺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汙漬、無痰跡、無水跡。

  4、衛生間內垃圾筒要保持乾淨無汙、垃圾及時清倒、垃圾袋及時更換。

  5、在蚊蠅活動季節裡,每週噴藥一次,保證廁所內無蠅、無蚊蟲。

  6、每日不定時噴灑空氣清新劑,減輕廁所內異味。

  7、衛生間內的踢腳線每週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汙漬、無灰塵、無水跡。

  8、衛生間室窗戶玻璃、天花板及燈具,每月定期清掃擦拭,如遇節假日順延。

  三、樓梯通道清掃標準

  1、樓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掃1次,每週至少拖1次,做到無垃圾、無雜物,無汙漬、無痰跡、無水跡、光潔明亮。

  2、樓梯通道內的扶手、窗臺、樓道開關、配電箱門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灰塵、無汙漬、無水跡。

  3、樓梯通道內踢腳線、安全出口指示牌每週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汙漬、無灰塵、無水跡。

  第三章保潔員安全操作規程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過2米高處操作時,必須使用梯子,雙腳需同時踏在梯子上,不得單腳踩踏,並保證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傷。

  (三)在清理開、關裝置設施時,不得用溼手接觸電源插座,以免觸電。

  (四)不得私自撥動任何機器裝置及開關,以免發生故障。

  (五)在不會使用機器時,不得私自開動或關閉機器,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六)保潔人員應注意自我保護,工作時戴好膠皮手套,預防細菌感染,防止損害皮膚。清潔完畢,應注意洗手。

  (七)應嚴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動用明火,以免發生火災。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使公司車輛高效、安全、最好的服務於公司總體生產經營活動。

  二、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車輛,

  3.1、本公司車輛分為售後服務車、辦公用車。

  3.2.售後服務車是指主要用於電梯維修、現場解決質量、技術問題的車輛。

  3.3辦公用車是指主要用於辦理公務和給予部門經理個人配置的專用車輛。

  四、管理職責

  4.1公司辦公室:負責車輛調配、年審、保險、修理、安全事故處理。負責車輛包乾費用預算控制與審計。

  五、管理細則

  5.1各類車輛日常排程使用:

  售後服務車出車審批權維修部與辦公室負責人。

  辦公用車上班時間內由辦公室統一排程。

  5.2出現如下情況,所有車輛均可由辦公室緊急呼叫,手續使用後補辦:

  5.3.車輛的日常保養

  清潔衛生:司機必須隨時保持整個車輛內外清潔衛生,辦公室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定期保養: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定期保養一次,保養點由公司確定。

  加油:加油點由公司確定,一般情況下只准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下路途加油不得超過30公升,每月不得超過100公升。

  5.3.9行車記錄:服務用車每週由司機填寫行車記錄,並由使用人員簽字確認,否則財務不得報銷相關出差費用。

  5.4車輛的維修管理:一般情況下,維修的車輛由司機提出申請,報公司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維修。車輛在路途中出現故障需維修者,由司機電話告之辦公室,同意後方可維修,車輛回公司後補辦手續。

  5.5車輛的安全管理

  5.5.1車況檢查:司機每日必須檢查車燈、水箱、剎車系統、輪胎、水、油、皮帶等,並填好《車況點檢表》。對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5.5.2安全行駛:司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禁超速、撞紅燈、無照駕駛、酒後駕駛及任意停車。

  5.5.3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由於司機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司機責任事故在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個人賠償50%。對於酒後駕車或沒經批准私自出車的,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全部由個人賠償。

  5.5.4鑰匙保管:非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複製車輛鑰匙;車輛回公司後或司機請假鑰匙由辦公室託管專人保管;司機離職鑰匙交回公司辦公室。

  5.6辦公車輛的費用管理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車輛使用費用實行包乾使用辦法

  5.6.1包乾管理:按國家規費(年審費、養路費、保險費)、加油費、維修保養費、等涉及車輛的全部費用實行包乾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費用情況。

  5.6.1.1單車全年費用若超過包乾金額,則超過部分由使用人負擔,從年終獎金中一次性扣除。

  5.6.1.2單車全年費用若低於包乾費,則節約部分加入年終獎金一併發放。

  5.6.1.3包乾費用指標由辦公室制定下達。

  六、罰則

  6.1服務用車的司機不按要求使用車輛如:不經批准私自出車、不按規定保養車輛、酒後駕車、以及在加油、維修中營私舞弊等,一經發現,將視情節情況給與批評教育、罰款、以至於解僱等處分。6.2車輛實行費用包乾以後,包乾使用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對於因車輛問題耽誤正常辦公三次以上,收回車輛,另行分配。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3

  集團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對保潔員的日常工作進行分配、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為規範保潔員工作流程,提高保潔員的工作效率和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潔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文明服務、禮貌待人,並注意保持個人的儀容儀表,樹立良好形象。

  3、愛崗敬業,聽從上級領導指揮,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工作標準,保質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區域內的保潔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離崗,工作時間不幹私活,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發揚互助精神,支援同事工作,以禮相待。

  6、清潔過程若發現異常現象,如跑、冒、漏水和裝置設施損壞、故障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或專管人員,並有義務監視事態過程或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必要時積極協助專業人員排除故障。

  7、妥善保管清潔工具和用品,不得丟失和人為損壞,不得將清潔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帶回家中使用,如損壞或遺失工具照價賠償。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還失主。

  9、除工作時間外,可在四樓多功能廳休息。

  10、認真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保潔員工作區域:

  (一)固定區域:

  1、負責董事長室、集團總經理、商務會館總經理、北辰房開總經理辦公室的清掃保潔。

  2、負責辦公樓一樓(集團公司)、三、四樓走廊的清掃保潔。

  3、負責辦公樓三、四樓衛生間的清掃保潔。

  4、負責四樓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多功能廳的清掃保潔。

  5、負責南側一至五樓及北側一至四樓,樓梯通道的清掃保潔。

  (二)臨時性區域

  1、負責5樓外審辦公室清掃保潔。

  2、負責李福泉總助、修民川總工、張寒總助辦公室清掃保潔。

  3、負責三樓空閒辦公室(4間)清掃保潔。

  4、負責多功能廳婚宴後走廊地面清掃保潔。

  (三)分工負責

  1、一、三樓保潔員負責範圍:北辰房開總經理辦公室、一樓走廊、一樓接待處沙發、茶几、接待處花卉、榮譽證書櫃、三樓走廊、三樓衛生間、三樓空閒辦公室(4間)、北側一至四樓及一、三樓臨時性的清掃保潔工作。

  2、四樓保潔員負責範圍: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四樓走廊、四樓衛生間、負責南側一至五樓及四樓臨時性的清掃保潔工作。

  3、保潔共同負責範圍:商務會館總經理辦公室、董事長室、四樓花卉養護、四樓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和多功能廳。

  4、分工負責實行月輪換制,共同負責範圍在輪換時依然共同負責。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了規範保潔人員的管理制度,提高保潔人員的服務質量,使公司整體衛生環境清新、整潔,特作以下規定:

  一、工作職責、工作守則及工作時間:

  1、保潔主管應盡職盡責、以身作則、嚴格管理、帶領隊伍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同時,積極配合上級展開各項衛生管理工作和完成交辦的其他工作。

  2、保潔人員需每日全面、細緻的對衛生區域進行打掃、除塵。

  3、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服從領導指揮、服裝整潔、禮貌待人、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一絲不苟。

  4、保潔員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7:30―11:30下午12:30---16:30

  二、工作制度及標準細則:

  1、保潔員上崗期間保持個人儀容儀表及個人衛生,維護公司良好形象;不大聲喧譁,嚴禁與公司同事閒聊,工作期間不影響員工正常工作;穿工裝上崗,保持工裝整潔、乾淨,工裝每週滌一次;不濃妝豔抹及佩帶不適宜的飾物;不留長指甲;不穿拖鞋上崗。

  2、按要求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後必須立即行動。

  3、工作時間內保證按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不得私自使用辦公用品。

  4、愛惜工作用具及公司辦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損壞,可以舊換新。

  5、按工作職責每日全面清掃責任區。

  其中辦公室衛生包括:辦公桌椅、公共辦公櫃、電腦、電話、室內玻璃、欄杆、地面、吸塵、門框擦拭、辦公室內植物澆灌、擦拭魚缸、換水等。

  前臺衛生包括:前臺桌椅、飲水機、小櫃子、白板等。走廊衛生包括:掛畫、公司牌匾等。

  衛生間包括:洗手液、空氣清新劑(盒)、衛生紙等用品的及時更換。小樓衛生包括:辦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線)、門窗、玻璃、百葉窗、衛生間(及時更換用品)、飲水間等。

  三、獎懲管理制度

  1、保潔員薪金分為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其中基本工資全額內保2500元;全月

  無遲到、早退、曠工、及其他違章紀錄,並按標準完成工作任務,發放全額工資;

  2、績效獎金(獎金為20-80元),按公司制度中規定的相關工作任務及標準考核。

  部門負責人實行每日檢查,每週抽查。一次未能按照操作標準達標者,將給與當事人口頭警告;三次仍未能達標者,將處以罰款5-20元不等;全月累計未達標次數五次以上者,將予以辭退。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節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三節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四節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效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裝置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裝置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第五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6

  為了規範物業公司物業接管驗收工作,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確保物業接管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客戶服務中心是物業接管驗收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具體負責對待接管物業的主體結構及業主自用部分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工程部負責對待接管物業所有公共設施、裝置及配套公共場地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環境服務部負責待接管物業專案的環境綠化及環衛設施的驗收。保安部負責待接管物業專案的前期安全保衛工作,並配合公司其他部門做好接管驗收工作。

  第二條行政部負責監督、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並對相關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物業接管驗收,是指物業在透過竣工驗收並取得合格證之後,物業公司從管理和業主的角度對待接管物業專案的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的再檢驗。

  第二章接管驗收的組織與實施。

  第四條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負責在待接管物業交樓前兩個月組織召開有公司相關部門參加的待接管物業專案的接管驗收專題會議,明確待接管物業專案的接管驗收負責人(以下簡稱“專案負責人”),組建接管驗收工作小組(以下簡稱“驗收組”)。

  附則:如不按時召開會議的,扣罰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500元。相關部門無故不按時參加的,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500元。

  第五條專案負責人必須自受命之日起一週內組織完成接管驗收工作實施方案,並報公司領導批准執行。

  附則:如不按時組織完成接管驗收工作實施方案的,扣罰責任人及專案負責人200元。

  第六條專案負責人必須在受命五個工作日天內帶隊並組織驗收組的相關人員與房產工程部召開接管驗收聯席會議,確定接管驗收進場時間及雙方注意事項,並在會議完成後三個工作日內形成會議紀要,並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其呈報集團分管領導、房產客戶服務中心和公司領導。

  附則:如未在規定時間內與房產工程部接洽,或未按時完成或呈報會議紀要的,扣罰專案負責人100元。

  第七條專案負責人必須在接管驗收工作實施方案審批後3天內與人事部組織進行接管驗收培訓,培訓課時不得少於20個學時(含考試),並且必須於交樓前一個月完成培訓工作。專案負責人與人事部負責培訓考勤及培訓考試工作。

  附則:不按時組織培訓,培訓學時不夠,未按時完成培訓工作或組織考試的,扣罰專案負責人與人事部負責人各200元。受訓人考試不及格的,扣罰責任人100元;培訓科目考試合格率低於90的,扣罰專案負責人、人事部負責人和主講人各50元。

  第八條專案負責人在聯席會議後三天內,必須安排物業助理或工程人員進駐待接管物業開展前期摸底工作。

  附則:未在規定時間內安排相關人員進駐待接管物業的,每延遲一天,扣罰專案負責人50元。

  第九條專案負責人必須安排專人於正式接管驗收一週前備齊接管驗收所需的各種表格和資料。

  附則:未按時備齊相關資料的,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50元,專案負責人30元。

  第十條驗收組成員的工作由專案負責人安排,以接管驗收工作優先,相應部門的負責人必須予以支援。

  附則:如有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影響接管驗收工作的,扣罰責任人500元。

  第十一條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負責驗收組的各項工作,每週至少檢查一次,並負責組織處理接管驗收疑難問題。

  附則:若不按時檢查工作處理疑難問題的,扣罰客戶服務中心經理200元。

  第十二條專案負責人必須在正式開展接管驗收工作三天前完成接管驗收具體工作方案的編制、呈報和批覆工作。

  附則:未按規定完成具體方案編制、呈報和批覆工作的,扣罰專案負責人200元。

  第十三條在正式進行接管驗收時,專案負責人必須每天召開由物業公司、房產工程部和施工單位組成的接管驗收工作聯席會議,通報當天的接管驗收情況,確定驗收不合格項的整改期限,並形成書面記錄。

  附則:未按時召開聯席會議並形成書面記錄的,每次扣罰專案負責人100元。如不合格項中出現漏報或錯報現象的,每項扣罰責任人50元。

  第十四條專案負責人每天必須按照計劃檢查接管驗收工作。

  附則:如發現驗收人員未完成規定的工作量,每次扣罰責任人100元。如未進行工作檢查和次日工作安排的,每次扣罰專案負責人50元。

  第十五條驗收人員必須在每份驗樓單上簽名確認,並在當天交小組負責人及專案負責人簽名。

  附則:未按規定進行簽名確認的,每份扣罰責任人50元。

  第十六條接管驗收工作必須在交樓一週前全部完成。

  附則:驗收工作每延期一天,扣罰專案負責人1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50元。

  第十七條接管驗收完成後,專案負責人必須於次日向公司領導提交書面的工作彙報,並具體負責與集團工程部辦理移交手續。

  附則:若遲報工作彙報或無故延期辦理移交手續的,扣罰專案負責人1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50元。

  第三章接管驗收的質量控制。

  第十八條接管驗收覆蓋率必須達到100。

  附則:接管驗收每漏檢一戶(項),扣罰當事人100元,專案負責人50元。

  第十九條專案負責人必須對每天呈報合格的接管驗收專案進行抽檢,抽檢率至少達到20。如果發現有不合格專案,須加抽30。再有不合格項,須全部進行復檢。

  附則:未按規定進行抽檢和複檢的,每次扣罰專案負責人50元。

  第二十條專案負責人必須組織工程師或專業人員對接管驗收的關鍵專案進行專項驗收。

  附則:未按規定進行專項驗收的,扣罰專案負責人300元。

  第二十一條凡是存在不合格項的分戶驗收專案,整改完畢後必須重新組織驗收,不得只對整改項進行驗收。

  附則:未進行全面驗收的,每戶(項)扣罰責任人50元。

  第二十二條驗收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項,驗收組必須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房產工程部組織整改,並且有相關工程師的簽收記錄。整改完畢24小時內部門負責人必須組織複驗。

  附則:未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房產工程部組織整改的,或未有簽收記錄的,或組織複驗的,每次扣罰專案負責人100元。

  第二十三條驗收過程當中發現重大質量問題的,專案負責人必須立即上報公司領導,並在24小時以內書面上報房產公司領導。

  附則:如出現漏報、錯報,每次扣罰專案負責人2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200元。若有不報、遲報的,每次扣罰專案負責人300元。

  第二十四條驗收組必須每天跟進不合格項的整改情況。超過三天未整改完的,書面加催一次,並在24小時內書面上報公司領導。超過一週內還未完成的,必須在24小時內書面報公司領導、房產工程部領導和房產公司領導。

  附則:如未按時催辦整改情況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專案負責人20元。如未按時上報,扣罰專案負責人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各100元。

  第二十五條接管驗收工作中發現的不合格項,經整改驗收三次還未合格的,驗收組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公司領導。

  附則:未按規定上報不合格項的,每次扣罰專案負責人100元。

  第二十六條接管驗收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廣州市君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驗收專案評定標準》的相關內容進行,累計驗收差錯率不得超過3。

  附則:未按照《廣州市君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驗收專案評定標準》的相關進行接管驗收,差錯率超過3的,扣罰專案負責人2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100元;因接管驗收不到位,有業主暫不收樓的,每出現1起,扣罰專案負責人50元。有業主拒收樓的,每出現一起,責任人工資下浮兩級,扣罰專案負責人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各300元。

  第四章接管物業交樓前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對驗收合格的物業單元,鑰匙經驗收人員檢驗後必須於當日交接,由專案負責人負責簽收,並指定專人進行復核、編號和封存。

  附則:交接鑰匙出現差錯的,每發現一戶,扣罰責任人50元。

  第二十八條已接管物業的鑰匙交樓前只允許在檢查、清潔、維修的情況下借用。借用時必須遵守《鑰匙委託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經過專案負責人同意並於當日歸還。

  附則:未按規定封存、借用和儲存鑰匙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管理不善造成鑰匙遺失或錯亂的,每次扣罰責任人200元,專案負責人100元。

  第二十九條驗收人員完成驗樓後,必須關閉門窗水電。

  附則:驗收人員未關閉門窗水電的,每次扣罰50元;由此而造成室內設施受損的,除賠償損失外,責任人工資下浮一級,扣罰專案負責人100元。

  第三十條對於已驗收合格後的房屋,驗收組必須在入戶門上張貼封條。客戶服務中心和保安部負責日常的巡查。

  附則:如封條漏貼,每發現一戶,扣罰責任人30元。

  第三十一條工程部須對已接管的公共設施裝置安排專人進行巡查或值班。發現故障的,應立即報房產工程部進行維修。三天內未完成的,應上報公司領導。

  附則:未按時報修和上報的,扣罰責任人100元,工程部負責人50元。

  第三十二條物業公司任何人員進入房屋,均不得使用室內潔具和其他用品。

  附則:如發現私自使用室內物品的,扣罰責任人300元。

  第三十三條對於驗收中無法整改的專案,驗收組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集團公司領導。

  附則:未按時將整改專案上報的,扣罰相關責任人50元。

  第三十四條保安部負責對已接管的房屋和裝置房中的物品進行看管。

  附則:因管理不善,導致室內物品發生丟失的,責任人照價賠償,扣罰保安部負責人50元。

  第三十五條驗收組每週必須將本週的接管驗收情況報表報行政部。行政部每週必須至少兩次對接管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附則:未按時報送報表的,扣罰專案負責人200元,服務中心負責人100元。每延遲一天,責任人加扣50元;如報表中有錯報、漏報的,每發現一項,扣罰專案負責人和服務中心負責人各50元。督導室未按規定進行抽查,經公司領導發現有漏報、錯報和不報的,每項扣罰行政部負責人200元。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以上扣罰均從責任人當月的獎金中予以執行,直至扣完為止。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7

  一、巡邏內容包括:

  1、物業內部治安防範巡邏,確保物業正常經營秩序;

  2、物業內外裝置(施)和維修改造工程的巡查,保證裝置(施)安全完好,防止人為破壞。

  二、巡邏方式及路線:

  安全生產員實行每天三班倒巡邏制。每班由兩名安全生產員按物業規定的巡邏路線、時間,從地下室到天面採取螺旋式往返步行方式逐層巡邏,經過巡更器時,須刷ic卡確認巡到時間。

  三、安全生產員在巡邏中:

  1、觀察往來行人及其所攜帶物品,發現行跡可疑人員時,須即時通知安全監控員跟蹤錄影,同時報巡邏隊長處理:

  1)如可疑人員在公共區域,攜帶有攻擊性物品且有作案傾向時,巡邏隊長鬚帶安全生產員及時上前制止,當場收繳物品,並連人帶物送交公安機關查處。

  2)如可疑人員進入營業區域,須即時聯絡營業部門總監(行政經理)或值班負責人跟蹤監視,同時雙方保持聯絡。如發現可疑人員攜帶有攻擊性物品且證實有作案傾向時,營業部門須即時通知安全生產部,後者按1)款處理。

  2、發現外來推銷人員、閒雜人員及精神病患者、乞丐等,須攔截其禁止進入物業範圍。

  3、發現打架、鬥毆、盜竊、搶劫、中毒等事件發生時,立即報告巡邏隊長,並按本制度第八章"事件處理"執行。

  4、發現物業內、外裝置(施)(含在建工程、維修改造工程)被損壞時:

  1)屬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無法查證時,安全生產員須填寫《巡邏記錄表》(見附件九),並及時通知工程部處理;

  2)屬人為損壞並當場抓獲時,安全生產員將肇事者送交安全生產部辦公室,值班負責人視情況書面報總經辦處理。如肇事者逃逸,安全生產員須即時追捕。

  5、發現消防安全隱患時,須及時向消防高階主管彙報。消防高階主管接報後到現場查處(見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聞到特殊氣味(臭味、異味或焦糊味等)時,須尋找氣味源頭,並視情況予以處理。發現火情時按《火警處理程式》(見物業《消防管理制度》);

  7、夜班安全生產員還須檢查商鋪內是否有人員留宿。如有,須勸其離開。對勸告不聽的,須報告巡邏隊長。巡邏隊長通知大廈管理處,並協助處理。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8

  一、嚴禁損壞、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將消防水做民用。

  二、嚴禁佔用、堵塞小區內的任何消防通道、樓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嚴禁損壞任何消防裝置及防火開關。

  三、小區內嚴禁攜入和儲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

  四、各裝修單位應嚴守防火規範,凡屬危險作業應由管理處批准,嚴禁亂接、亂拉電線等違章行為的發生。

  五、嚴禁將菸頭及其它帶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後離開離間前,檢查並保證所有火源已熄滅,並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六、儘量避免讓兒童、老人單獨在家。為保證安全,如有需要可與小區物業管理處聯絡。

  七、各住戶必須嚴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災發生應及時報警,並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協助滅火工作。

  綠化管理制度

  一、愛護小區的花草樹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佔、破壞公用綠地,不準攀爬搖晃樹木及建築小品、損壞花草樹木等。

  二、嚴禁踐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養家畜和寵物。

  三、對花草樹木要定期清除雜草、防治病蟲害、鬆土、施肥,並修理枯病枝、傷殘枝等,更換已死苗木,按期澆水。

  四、不得往綠地上扔廢棄物和傾倒汙水等,不得有樹木及建築小品上拴鐵絲及繩索晾曬衣服、被褥等。

  五、不準在綠地或綠地兩側設定營業攤床和以任何理由佔用、改變綠地用途;不準因利用住宅開設食雜店而使綠地遭到損害,由此而引起的後果由經營者負責。

  六、不準在綠化範圍內通行、停泊車輛,堆放物品。

  七、不準在樹木上及綠化帶內設定廣告牌。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9

  一、消防水泵房應當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檢查保養和維護,保持室內清潔;

  二、嚴格執行裝置操作規程,每月啟動水泵不少於二次,保持高位消防水箱、氣壓水罐等儲水充足,穩壓泵正常執行;

  三、保持系統出水管網及管道閥門常開,水泵類別、水流方向、閥門開啟狀態、配電櫃開關狀態等標識清晰,配電櫃開關處於手動狀態;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內裝置,嚴禁擅自關停裝置和閥門;

  五、裝置投入使用後應保證其處於正常執行或正常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登記檔案。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時,應當和物業部消防責任人協商,系統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的,應經分公司經理批准,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廣東碧桂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巢湖中廟分公司

  消防水泵房操作規程

  一、消防水泵房值班人員使用消防水泵應按規定要求及時通知執行消防中心值班人員。

  二、消防水泵房的消防水泵確定為自動啟動和手動停止的執行方式。

  三、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的自動(壓力開關控制)啟動過程:在消防泵房的配電消防水泵控制櫃,把電源開關操作按鈕打在自動位置;當消防水管網的壓力低於0.75MPa時,消防泵房的消防泵會自動啟動供水;低於0.55MPa時,消防泵房的另一臺消防水泵啟動供水,這時兩臺消防泵同時工作。

  四、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的“停止”操作步驟: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聯動控制櫃上的選擇開關上選擇手動後,按下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的“停止”按鈕,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工作,或在現場消防泵控制櫃上按下“停止”按鈕,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工作。

  五、水泵房消防水泵手動控制操作步驟:在消防中心的消防聯動控制櫃上選擇開關上選擇“手動”;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上,把電源開關操作手柄打在自動的位置;在消防中心的消防聯動控制櫃上按下消防泵“啟動”按鈕,啟動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在消防中心的消防聯動控制櫃按下消防水泵“停止”按鈕,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

  六、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就地操作步驟: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把電源開關操作手柄打在手動的位置;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上按下“啟動”按鈕,啟動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上按下“停止”按鈕,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20

  1、目的

  規範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確保泵房裝置正常執行。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專案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

  3、職責

  3.1工程主管負責消防泵房日常管理工作的督導與檢查。

  3.2工程技工負責消防泵房的巡檢和日常管理工作。

  4、工作程式

  4.1消防泵房鑰匙由工程部負責管理,交接班時做好鑰匙交接。

  4.2消防泵房內各裝置開關、閥門、管線、單體裝置標識清晰,管道顏色標識為紅色,水流流向標識正確,處於維修過程中的相關裝置應懸掛警示標識。裝置管線閥門密封良好、無“跑、冒、滴、漏”現象。

  4.3消防泵房內至少應配備2具2公斤手提式ABC火器和一隻應急照明燈。滅火器壓力正常,應急照明燈能保證隨時啟用。

  4.4控制櫃等重要裝置上端如有排汙管線,應在該裝置上方設定喇叭口、擋板等防水設施。

  4.5室內定期投放鼠藥、放置粘鼠板,有效控制鼠害。

  4.6工程技工應熟悉消防泵房裝置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裝置執行狀態。非工程部人員,任何人不得觸碰、操作室內任何裝置。

  4.7工程技工每週巡視消防泵房中的消防水泵控制櫃,觀察控制櫃各指示燈及儀表顯示是否正常

  4.8每週檢查消防泵、噴淋泵以及供水管線,保證各類消防水泵能在任意時間隨時啟動;各閥門處於常開或常閉狀態,標識清晰準確。止回閥、管線、泵體無洩漏。

  4.9消防泵房地面及裝置外表保持清潔無灰塵;室內物品排放整齊;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及與管理無關的物品。

  4.10消防泵房內嚴禁動火,如因工作需要,須經物業服務中心經理批准,並做好消防措施。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21

  為確保本小區車輛安全,為住戶提供良好的車輛保管服務,特制訂本規定。

  (一)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日夜24時值班制度,由本小區保安部負責管理,車輛隨時可以進出、停放。

  (二)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出入證進入停車場。

  (三)本地下車庫分固定車位和臨時停車位,固定車位是向本住宅區業主提供,臨時停車位是供非本住宅區車輛停泊使用。

  (四)固定車位按市物價局規定的封閉停車庫價格收取車位費,臨時停車位按市政府臨時停車收費標準收費。

  (五)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管理員的指揮和安排,徵得管理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司機須向管理人員交驗該車的有效證件,由管理人員發給停車證,並登記停車牌號、車輛牌號、進入時間、外表配件是否齊全,以備停車場查閱之需。

  (六)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定位置上停放,並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到警備狀態,車內物品及停車證必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後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

  管理員應指揮車輛停放,察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破損,如有破損,應知會車主並登記,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照交通法規中亂停車輛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七)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並在出口處向管理員交回停車證,管理員核對牌號後,收回停車證,車輛方可駛離。

  (八)管理中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停車場,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給予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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