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通用10篇)

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憲法制定的、專門保護未滿18週歲的公民的合法權益的法律,1991年透過,2006年第一次修訂,2012年修正,2020年第二次修訂,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分為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路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共九章132條。該法明確各級政府應當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細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職責;強化監護人的第一責任人意識,同時明確學校幼兒園的報告制度;對監護人監護、校園安全、學生欺凌、學習負擔等問題,均有涉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作為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綜合性法律,對未成年人享有的權利、未成年人保護的基本原則和未成年人保護的責任主體等作出明確規定。

  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通用10篇)

  當我們有一些感想時,應該馬上記錄下來,寫一篇心得體會,它可以幫助我們瞭解自己的這段時間的學習、工作生活狀態。但是心得體會有什麼要求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通用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1

  作為教師,透過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教師這個群體,在現實社會中充當著多重角色。作為教師要有教師的職業道德。作為社會成員,應具備社會公德。作為家庭成員,應有家庭美德。我認識到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教師,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樹立事業心,增強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

  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教師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為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應是一個教育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以情育人,熱愛學生;以言導行,誨人不倦;以才育人,親切關心;以身示範,尊重信任”。熱愛學生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根本。教師對學生的愛,即是敬業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師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現,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師教書這個職業的具體表現。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移植的過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互動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週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教書不僅是傳授知識,更重要的是育人。我們應平等的對待每一個學生,不歧視差生。愛一個學生就等於塑造一個學生,而厭棄一個學生無異於毀掉一個學生。慈祥的笑容、親切的言語、文雅的舉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聲色俱厲的嚴格,更能貼近學生的心靈,更能取得教育的實效。教師,應以虛懷若谷的胸懷,誨人不倦的精神,用嚴於律己、寬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響學生的言行舉止,去照亮學生的心靈,去培養好每一個學生,讓每一個學生適應時代發展。

  二、培育人格魅力,面向全體學生,基於教師人格

  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透過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物件健康成長。

  師德的魅力主要從人格特徵中顯示出來,歷代教育家提出的“為人師表”、“以身作則”、“循循善誘”、“誨人不倦”、“躬行實踐”等,既是師德的規範,又是教師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徵的體現。在學生心目中,教師是社會的規範、道德的化身、人類的楷模。教師的人格魅力來源於對事業的忠誠,他們不是緊緊把教書看成謀生的手段,而是毫無私心雜念地投身其中,以教書育人為崇高的職責,並能從中享受到人生的樂趣。他們以自己的真誠去換取學生的真誠,以自己的純潔去塑造學生的純潔,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繪學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養學生高尚的品德。他們應是最能以身作則的人。教師時時處處要以大局為重,克服個人主義,自覺遵守憲法和社會公德守則,遵守校紀校規,以模範行為為學生做出表率。俗話說:“教育無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無小節,節節是楷模。”

  三、熱愛尊重學生,關心愛護學生,愛心溝通學生

  熱愛學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熱愛別人的孩子是神聖!這種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學生一旦體會到這種感情,就會“親其師”,從而“信其道”。教師是塑造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應具有十分強烈的質量意識,要真正在培養學生高尚情操、塑造學生美好心靈方面下功夫。一個教師只有對自己的學生充滿執著的愛,才能激發出做好這一工作的高度責任感,才能堅定不移地辛勤耕耘,獲得豐碩的育人之果。熱愛學生,是教師全部職業活動中最寶貴的一種情感,沒有對學生的愛,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師應當把它無私地奉獻給全體學生。愛是開啟心扉的鑰匙。要把真摯的愛融在整個班級之中,不僅要愛那些好學生,更要愛那些缺點較多的學生,要讓每一個學生都從教師這裡得到一份愛的瓊漿,從中汲取奮發向上的力量,更加自愛、自尊、自強和自信。然而,教師只有“愛的教育”和“奉獻的教育”還遠遠不夠,瞭解學生、理解學生、尊重學生、引導學生,才是教師在愛學生這一基礎上的發展方向。

  每一位學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師的關愛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師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讓師愛紮根於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學生交流,用愛去和學生溝通,建立起師生間的真摯情感,才會叩響學生心靈深處的琴絃,引起學生情感的共鳴,讓學生接受你的教誨。因此,我們對學生要真誠相待、真心關愛,用師愛的真情去感染他們、幫助他們,用師愛去換取學生的尊重與理解;用師愛去激發學生學習知識的興趣。讓他們在師愛的氛圍中學習知識,在愉快的情感體驗中接受教育。

  透過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立教、愛崗敬業、為人師表,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並緊緊圍繞新時期師德素質要求和師德規範,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導學生德、智、體、美的全面發展。做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教師,做一個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2

  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關注青少年兒童成長,維護青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已成為我們這個社會的共識,但我們也不得不承認,在我們的社會中還存在著大量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的現象,維護青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還有許多需要我們的社會努力去做的事情,即使是在較發達地區,青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證的事也時有發生,這就要求我們全社會都來關注維護青少年兒童合法權益,並對此常抓不懈,將維護青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作為一種經常性的工作來做。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工作的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與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最佳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認為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識

  使教育者自覺遵守法律規定。瞭解法律並遵守法律,應落實到每一位教師在日常教學的具體行動中。

  二是要了解並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觀需要

  不以教師的主觀意願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處在生長髮育的過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點。比如孩子好動,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樣長時間安靜地坐著不動。因此,教師應充分認識和理解未成年人發展的客觀規律,不能憑者自己的主觀意願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認識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的危害性

  不尊重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會使學生未成熟的心靈受到殘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兒會形成懦弱或強烈逆反的性格,將來可能成為對自己和社會都不利的人;受體罰的孩子為了躲避受罰,可能會養成說謊的惡習。因此,教師對孩子人格尊嚴的侮辱,可以說是殘害兒童幼小心靈的無形殺手,必須堅決予以杜絕。

  四是教師在對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講求合理有效的方法

  促進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教師既要嚴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對學生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師生之間建立一種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關係,以達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對於存在缺點、錯誤的未成年人

  教師更應對其進行耐心細緻地做思想工作,鼓勵和幫助他們改進。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體中生活,才會體會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價值,長大以後,就容易成為自立、自強、有道德、守紀律的人。

  作為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個性差異,用多樣化的、積極的方法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避免與學生髮生衝突,多鼓勵,少批評,多表揚,不諷刺、挖苦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感受到家庭的關愛,從而迸發出學習的熱情。同時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對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及時、有力的打擊、懲處。要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下,根據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點,因材施教,因人而導,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適應時代的發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進方式,不斷創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結合起來,把社會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來;將一些原來形成的工作機制、工作做法規範化,用規範化建設來提高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整體水平。

  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3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不僅關係到每一個孩子、每一個家庭、每一所學校,而且關係到整個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全面文明素養的人。讓孩子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求知,讓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規則和秩序,懂得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這是家庭、學校、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作為一名合格的教師,對待學生要以誠相見,以情換心,不過分攻擊弱點。以誠相見,以情換心,真心實意地教育,幫助他們,才能真正扣動學生的心絃。同時,要注意發現學生的閃光點,及時表揚,切忌攻擊學生的弱點,甚至把學生的弱點作為鎮住他的法寶。當我們在處理有缺點的學生時,有時應躬身自問:使用的方法是否妥當?他們承受得了嗎?有時還應根據學生的情緒作必要的說服解釋,使之心悅誠服。用“愛”消除師生之間的情感障礙,用“信任”填補師生的心理鴻溝,用“期待”激出學生的智慧和潛力,培養學生自信心,使他們邁好人生中關鍵的一步。他們心靈深處美的東西是透過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只有尊重,關心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進而使其揚長避短,立志成才。

  面對社會組織形式多樣化,保護工作的物件和依託發生了重要變化,未成年人保護事業尚缺乏高效、暢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時有效的解決途徑。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群體中,出現了脫離穩定社會組織、遊離於社會邊緣的群體。即使是正常接受學校教育的未成年人,由於休息日、節假日的增多,也有更多的時間脫離學校的管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失去了單位這一傳統的依託,必須尋找新的組織形式。社群雖然日益成為代表和維護未成年人權益的重要場所,但我國社群發展相對滯後,還不能有效承擔從政府、企業中剝離出來的社會職能。

  學校是對青少年傳授文化科學知識的園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但是,學校還必須更注重向青少年進行道德素質教育,既做學問也教做人,兩者不可偏廢。棍棒教育與言教身教的關係。“棍棒底下出孝子”,這是中國傳統的教子經典。現在有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家長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權,子女可以將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還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對待朋友一樣,平等對待子女,透過交流思想,講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臨下,施以壓服。身教比言教更顯效果。如果做家長的成天圍著麻將轉,而要求子女安心寫作業;夫妻若成天為雞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讓子女不受干擾嗎?家長如虐待父母,對父母不孝,卻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樑不正下樑歪。凡此種種不良的身教,都將影響子女的道德素質培養。教師也是一樣,教師若平時口出髒話,或衣衫不整、隨意打罵學生,對學生的一生都影響重大,不但對學生的認知產生了影響,更侵犯了學生的權利。

  總之,透過學習使我認識到,要教育好孩子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上,教師對學生愛之深,求之切,要求嚴格又要循循善誘。要使學生從心理上接受教育,就應尊重他們的自尊心,使他們保持一種安定平靜的。

  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4

  未成年人是人類的希望,國家、民族的未來。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予以特殊保護,做好他們的培養教育工作,是一項具有戰略性的,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系統工程。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承擔著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培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神聖義務。因此,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識,不斷增強教育法制觀念,在教育教學中自覺地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工作的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與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最佳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處於身心發育的特殊階段,決定了其始終處於一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常常受到監護人、教師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嚴重傷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學校裡,侵犯學生權利、傷害學生自尊心的現象時有發生,或多或少存在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如有時罰站,有時一個學生違紀全班同學挨批,優待尖子生,有時對後進生態度粗劣等.這些做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嚴重危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們教師要全面準確地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的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杜絕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

  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5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1992年1月1日頒佈施行的,2007年6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重新修訂實施,新修訂是從我國現階段的國情出發,針對未成年人保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明確了未成年人的權利和保護未成年人的原則,凸顯了政府執法主體的地位,全面充實了家庭、學校、社會和司法四大保護的內容,強化了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共有七章五十六條,分為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附則六章,對其中的家庭保護和學校保護,社會保護感受比較多。學習了這部法律我的感觸很深。我覺的我們作為一名教師,應該學習好《未成年人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章每十三條中提到: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岐視。我覺得在這方面自己做得很不夠。現在學習未成年保護法我想作為一名小學教師,就應該瞭解並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觀需要,不以教師的主觀意願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處在生長髮育的過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點。比如孩子好動,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樣長時間安靜地坐著不動。小孩子接受知識有一個過程,每個人各有差異。因此,我們做教師的應充分認識和理解未成年人發展的客觀規律,不能憑者自己的主觀意願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我們教師要尊重自己的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要充分認識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的危害性。不尊重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會使學生未成熟的心靈受到殘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兒會形成懦弱或強烈逆反的性格;受體罰的孩子為了躲避受罰,可能會養成說謊的惡習。這些性格與惡習和形x可能與我們平時的教育與教學不當有關,將來可能會有害於自己和社會,因此,教師對孩子人格尊嚴的侮辱,可以說是殘害兒童幼小心靈的無形殺手,必須堅決予以杜絕。要教育好學生這就要我們教師不斷學習教學業務;學習新的教學理念,在對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講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進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教師既要嚴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對學生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師生之間建立一種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關係,以達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對於存在缺點、錯誤的未成年人,教師更應對其進行耐心細緻地做思想工作,鼓勵和幫助他們改正自己錯誤。

  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後,我從思想上有了認識,我要在平時日常的教育教學工作中警示自己,作為一名教師,我們要從各個方面,各個角度去發現每一位學生的閃光點,關心他們,愛護他們,幫助他們,

  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6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和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佈和實施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最佳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保護未成年人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此項原則的意義:就是國家、社會和家庭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發性,救濟、回覆已經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權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夠作為權利和義務主體的資格。內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榮譽和肖像等。人格尊嚴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碼權利。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新生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嚴,就談不上保護。

  第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

  各項保護措施都要適應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齡、生理、心理牲,才能有效。

  第四、教育與保護相結合的原則,簡稱教育原則。

  教育和保護是相輔相成的,因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是為了更好地教育他們;而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認識,培養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強其辨別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們加強自我保護,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做鬥爭,達到保護的目的。

  我國的未成年人將來的素質如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前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護,學校對此負有重大責任。學校教育是預防和矯治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重要環節。

  未成年人有一半時間在學校中度過,在學校環境中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權、人身權及其他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和有效的保護,對整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需要我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去自覺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

  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7

  國家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把他們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和義務,也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和共同議論的話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作為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律,從家庭、學校、社會以及司法等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作了全面的規定,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標誌著我國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走上了一個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作為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教育。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學校不得使未成年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

  學校和幼兒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作為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個性差異,用多樣化的、積極的方法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避免與學生髮生衝突,多鼓勵,少批評,多表揚,不諷刺、挖苦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感受到家庭的關愛,從而迸發出學習的熱情。同時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加大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對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及時、有力的打擊、懲處。要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下,根據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點,因材施教,因人而導,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進方式,不斷創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結合起來,把社會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來;將一些原來形成的工作機制、工作做法規範化,用規範化建設來提高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的整體水平。

  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8

  在幼兒園,我們面對的是一群天真無邪的孩子,他們的心靈像白紙一樣純潔無暇。每一顆童心都是一個新世界,多彩斑斕、各有千秋,它需要我們細心的呵護、全心的對待。作為教師的我們需盡心盡力、盡職盡責,把自己的愛獻給孩子們,但這些仍遠遠不夠,我們必須加強各方面的'學習,使自己的思想得到進一步昇華,尤其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後,對我觸動更大,深深地體會到其中的意義和價值。

  透過學習,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教師這個群體,在現實社會中充當著多重角色。作為教師要有教師的職業道德。作為社會成員,應具備社會公德。作為家庭成員,應有家庭美德。我認識到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

  另外,為了讓孩子們也能知法懂法守法,將《未成年人保護法》真正落實到實際工作中,我開展了一系列的活動。如實施“不得給未成年人出售菸酒”這一部分時,我利用幻燈片、錄影等形式給予幼兒非常直觀的認識,剛開始幼兒並不明白為什麼賣香菸的人會被罰款,透過教師情境表演及詳細的講解,幼兒才知其所以然。教師可以透過一些類似的情境排練,讓幼兒更好地明白“法”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孩子的心性似璞玉,而幼兒園老師就是開發璞玉的匠師,我們在傳授知識的過程中,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能夠德智體美全面發育。

  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9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不僅關係到每一個孩子、每一個家庭、每一所學校,而且關係到整個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全面文明素養的人。讓孩子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求知,讓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規則和秩序,懂得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這是家庭、學校、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同時未成年人也是一個特殊群體,特殊之處即在於他們在社會中處於弱勢地位。他們從心理上正處於從無知到有知、從不成熟到成熟的轉變時期,心理上比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誘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們這個社會還是一個以成年人為中心的社會,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參照物是成人。

  因此我認真的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本法中提到的五項權益和優先權感觸頗深:

  未成年人將被賦予五項權益

  原文: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和受教育權等權利。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此侵犯。

  解讀: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權利沒有做專門規定,只有一款規定“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祝銘山解釋,生存權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固有的生命權、健康權和基本生活保障的權利;發展權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充分發展全部體能和智慧的權利;參與權是指參與家庭和社會生活,並就影響他們生活的事項發表意見的權利。

  草案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保障貧困、殘疾、失去監護和暫住人口中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有實際困難的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

  發生突發事件優先照顧未成年人

  原文:優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公共場所和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優先救護未成年人。

  解讀:草案重要的修改就是增加了“優先”二字,體現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優先的原則。未成年人優先的基本含義是,對他們的權利,對他們的生存、保護和發展給予高度優先,無論任何機構、任何情況,都應該把未成年人放在最優先考慮的地位。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工青婦室主任於建偉稱,在法律中明確未成年人生存、參與以及優先保護等幾種權益,應該說還是第一次。突發事件中優先救護未成年人的規定可謂優先原則的具體化。

  作為教師每一天都面對的是未成年人,因此解讀《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我們教育工作者來說,應該放在首位!因此,有時間就要讀!

  未成年人保護法心得體會10

  透過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知道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教育,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蝕。

  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三)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增強社會責任感。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