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倉庫管理制度(精選5篇)
危險品倉庫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危險品倉庫管理制度(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危險品倉庫管理制度1
一、物資入庫出庫管理
1、根據訂單和送貨單進行實物檢查。
2、受益人不得隨意進出倉庫。確實需要進倉的受益人,保管人員必須陪同,禁止受益人單獨獲取物資。
3、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檢測。
4、危險化學品入庫驗收時,驗收運輸車輛資質,不符合要求的運輸車輛拒絕驗收。
5、製作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登記簿。
6、每天做好倉內溫溼度檢測記錄。
二、危險品物資儲存安全管理:
1、危險品化學入庫前要嚴格檢查,入庫後要定期檢查,保證其安全和質量。入庫的化學危險品必須有相應的標誌。
2、倉庫內應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3、甲苯、丁酮填充後蓋上桶蓋,防止揮發,填充時溢位及時清理。高溫天氣,倉內溫度超過33℃時,開倉門通風。
4、危化品倉庫中的消防通道不能堵塞,滅火器必須在有效期內。
5、嚴禁火種帶入危險化品倉庫,檢查進入危險化品倉庫的領導是否有火種,做好檢查臺帳,準備檢查。
6、倉庫禁止叉車等機動車進出,發票應用液壓車短駁。
7、倉庫內不允許火災作業,特殊情況應採取安全措施,發放火災證後進行火災和維修作業。
8、化學危險品倉庫的保管人員必須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9、送貨車輛應停在黃線外卸貨。
10、危險品倉儲區域禁止堆放可燃廢棄物。
危險品倉庫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按照《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常用化學危險品儲存通則》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危險化學品在本公司的運輸、裝卸、儲存、使用過程中各個環節的一般安全防範措施以預防火災、爆炸、中毒及環境汙染等意外事故發生的安全管理。
3、定義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4、職責
4.1.公司安全科負責危險化學品作業者的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培訓及考核。
4.2.採購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採購供應,並提供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4.3.生產技術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
4.4.總經理負責新的危險化學品購批。
5、危險化學品的管理
5.1.危險化學品作業者的安全教育。
5.1.1公司安全科負責對公司從事危險化學品作業的員工進行有關危險化學品相關知識及操作技能的安全培訓,並保留培訓記錄。
5.1.2新的危險化學品作業者必須在接受相應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5.2.危險化學品的`採購
5.2.1危險化學品由總經理審批購買,供應部負責採買。
5.2.2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必須隨車攜帶。
5.3.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貯存
5.3.1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的設計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5)設計規範。
5.3.2危險品的入庫、出庫執行《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
5.3.3貯存危險品的倉庫,應根據專庫分貯的原則,做到定品種、定數量、定庫房、定人員保管和分間、分類、分堆貯存,各種物品之間應留有足夠的消防通道,並且明確物品標識。嚴禁同庫貯存兩種性質相牴觸的危險物品。
5.3.4危險品庫應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雷設施,易燃品和易爆品貯罐應設有防曬降溫設施,並且裝置和管道有良好的靜電連線和接地,以及防止洩漏的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
5.3.5危化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溼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推放。
5.3.6危化品倉庫必須配備專人管理,管理人員應熟悉各儲存物品的危害性和洩漏緊急處理辦法,必須配備可靠的安全防護用品。
5.4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裝卸和運輸
5.4.1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經過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培訓的人員擔任危險化學品的裝卸和運輸工作。
5.4.2危險化學品裝卸、運輸人員在作業時應安裝、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配帶相應的防護用品。
5.4.3搬動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撞擊、擠壓、倒置和摩擦,不得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得穿帶釘的鞋。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裝置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5.4.4採用泵裝卸危險物品時,電器儀表照明等裝置必須採用防爆設施,管道要有良好的靜電連線和接地,管道內流體的流速不準超過3米/秒,伸入貯罐的進料管道應加伸長管,從底部進料,以防靜電放電發生事故。
5.4.5裝卸不同物品的管道應有明顯的標識,以免混裝。
5.4.6危險化學品裝卸前,應對倉庫、汽車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
5.4.7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佩戴阻火器。槽車在卸貨前必須與貯存區固定靜電接地系統對接,釋放靜電,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停放及進行修理。
5.4.8運輸易燃和可燃物品的車輛,必須配有滅火器,隨車人員不準吸菸和使用明火。危險化學品裝車時,性質相牴觸的物品不得同時裝運,嚴禁人貨混裝。
5.4.9裝運過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卸車後要進行清掃,對庫房裝卸作業結束後,應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
5.5危險物品的使用
5.5.1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危險化學品的標識內容,危險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項,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防範事故發生。
5.5.2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應根據其危險特性佩戴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具,如防毒口罩、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
5.5.3危險物品使用單位,一次領用量一般不超過三天生產所需用量,超過此用量,須經生產部批准。生產多餘物料應及時退庫處理。
5.5.4使用危險物品的單位,建築、裝置、照明、儀表等均應符合防火、防爆、防毒要求。並配備必要的消防、通風、降溫、防潮、防雷擊、防靜電等安全設施,以及防止環境汙染的設施。
5.5.5易燃品和易爆品的加熱嚴禁採用明火,如必須採用電感加熱,必須採用嚴密隔絕和防止發生觸電的安全措施。
5.5.6嚴禁用易爆液體擦洗裝置、工具和衣服,並禁止在劇毒物品場所飲食。
5.5.7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在使用後不得隨意擺放,必須放在指定的位置。
5.5.8易燃和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過程中必須編制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執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
5.6.危險化學品的管理:
5.6.1財務部負責制定《倉庫管理制度》,並張貼在工作場所顯眼位置;
5.6.2庫管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庫存的採購計劃控制;定期向生產部彙報.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及庫存量。
5.6.3庫管負責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安全管理;建立和健全物品、人員、車輛出入庫的管理制度,裝卸、搬動時嚴格遵守安全規定。做好危險化學品的入庫驗收。驗收內容包括:品種、規格、包裝、數量及危險標誌並做好登記。危險化學品的質量必須經生產技術部檢驗並有相應的合格檢驗報告才能驗收入庫。
5.6.4做好危險化學品的發放工作:
5.6.4.1發放要憑領料單,由車間主任簽字,認真核對領料單資料。
5.6.4.2發放要按危險化學品進倉庫先後順序,做到先進先出,後進後出。
5.6.4.3經常或定期做好清倉查庫工作,避免物資短缺和超儲積壓,杜絕因儲存期過長髮生變質或引發事故。
5.6.5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
5.6.6負責向公司安全科報告危險品倉庫管理狀況。
危險品倉庫管理制度3
一、危險品是指我院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及刺激性強烈的藥品、衛材及試劑等。為加強危險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安全要求,分門別類分庫儲存。
三、危險品倉庫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醒目的“嚴禁煙火”及“危險品”和安全警示系列標誌,按規定配備消防與安全器材。
四、危險品倉庫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工作人員應熟悉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五、危險品管理應嚴格執行入庫驗收、出庫驗發、在庫養護的管理原則。收、發雙方應認真核對物品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並檢查包裝及容器是否完整,如發現包裝破損、物品洩漏及其他異常現象應及時更換並採取相應防護措施。倉庫管理必須保持帳、卡、物三者一致。
六、危險品的變質及失效品、殘液及殘渣、廢棄空容器和包裝等應妥善處置,不得亂丟亂放,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危險品倉庫必須做好安全防患和勞動保護工作,防止危險品洩漏、失竊、傷害和火災等事故發生。
危險品倉庫管理制度4
一、目的:
建立危險品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危險品倉庫的安全。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危險品倉庫的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
供應部經理、倉庫主辦、危險品倉庫保管員。
四、管理制度:
1、除嚴格執行倉庫安全制度外,還要遵守以下各條。
2、嚴格掃許責任制,對倉庫危險品進行嚴格管理,做到帳物相符、帳卡相符、帳帳相符。
3、對易燃、易爆品搬運要輕盒輕放,防止互相撞擊磨擦。
4、嚴禁任何火種入內,嚴禁在庫房內動用明火、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頭等電熱器具,違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嚴禁穿帶鐵釘的皮鞋進入,防止磨擦產生火花。
6、保持通風、每週未檢查一次、定期清理;特別是夏委注意降溫。
7、對化學試劑等易燃品和易爆品進行分類存放,霍垛之間保證應有的安全距離,不超量貯存。
8、危險品倉庫嚴禁閒人進入,保管員離開必須鎖好門。
9、設立應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標誌。
10、消防器材裝置嚴禁圈佔、埋壓、挪用。
11、庫區消防通道保持隨時暢通。
危險品倉庫管理制度5
為加強企業的安全管理,規範員工的安全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於《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以及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公司危險品安全管理和倉儲制度
本公司的危險物品主要是氧氣、乙炔、三氧化氮,油漆類,清洗劑、除鏽劑等。
1.危險器倉儲必須按相關規定專門存放,設立警戒區域,明顯警示標誌。
2.倉庫保管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3.危險品申請、採購與發放,必須嚴格執行申購、領用審批手續,根據控制和限定數量的原則:“用多少、申購多少、領用多少”。領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學危險品必須有部門領導審批,嚴格控制。沒有部門領導簽字不準發貨
4.物品入庫嚴格按驗收要求,核對進庫物品規格、質量、危險標識和數量後方可入庫。對無檢驗合格證和無危險標識的物品不得入庫。
5.建立倉庫物資明細臺帳,做到危險品入庫必須登記造冊,要做到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嚴密把鎖、專人負責保管。並做好危險品及其危險品容器的領用和回收工作
6.危險物品的儲存要嚴格執行危險物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7.禁忌物不得同庫存放。對效能相牴觸的危險物品、鋼瓶不得同庫存放。
8.部門貯存的危險品,必須分類貯存在專門的儲存室或儲藏櫃內,存放的支架、墊板必須用鋼材或不燃材料製作並落實專人管理。
9.有毒品嚴格按照規定,專庫存放,儲存在規範的庫房內;
10.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液體必須專庫儲存;氧化性物質要與易燃液體或酸性腐蝕品分開儲存。
11.氧氣、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須控規定存放在保護架內。空瓶和有氣瓶要有明顯的標誌。
12.危險物品貯存處防火間距內,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設施和火源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13.危險品倉庫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識,並按貯存物資的性質配置合適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並經常檢查,確保滅火器材的完好無損。
14.每種危險物品都要按垛分別存放(特殊情況應用定製的鐵箱,並保持2米以上的間距分類儲存),並做好通風、防潮、遮陽、降溫、防火等安全措施。
15.垛堆距離應符合要求,貨堆應距離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牆距≥30cm,柱距10cm。
16.危險物品存放的支架、墊板必須用鋼材或不燃材料製作。搬運危險品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拋、扔、摜、滾,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險品標識要求放置。
17.庫房嚴禁火種和明火,庫房周圍10米之內不準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確需動火必須經安全辦稽核,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在安全辦消防核實、確認安全之後方可動火作業。
18.物品裝卸、搬運應做到輕裝輕放,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流動。
19.保管人員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20.包裝容器應在國家定點廠家採購,容器應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洩漏、殘缺、變形、變質,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21.危險品的領用,必須填寫專用領料單,領料單上必須完整填寫用量、使用地點、範圍、使用時間、領用人等。
22.庫房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結束後,應進行安全檢查,關閉窗戶,切斷電源方可離開。停止作業後,應及時將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學危險品送回倉庫。使用後的廢溶劑不得隨地亂倒,必須用專用桶及時回收,並加蓋密閉,及時送危險品倉庫集中處理。
23.做好危險的養護,做到以下幾點:
1>保持儲存場所的溫度控制在允許範轉內。
2>每天對儲存倉庫檢查,檢查內容:堆垛牢固,有無洩漏,有無異常,有無刺激性氣體,包裝有無破碎。
3>檢查消防裝置是否完好。
4>每次檢查應做好記錄。
5>處置廢棄危險品、化學品,必須依照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統一回收處理,不得隨意拋扔或傾倒。
13.倉庫嚴禁吸菸,違規罰款。
14.保持儲存場所清潔,散落的物品要及時按規定方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