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經營管理合同(精選19篇)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

  經營管理職能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即戰略職能、決策職能、開發職能、財務職能和公共關係職能。簽訂這個合同還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委託經營管理合同(精選19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乙方承接甲方保潔服務,區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願委託乙方為其經營管理。

  二、委託年限與租金

  1、委託期限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委託經營期間,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三、雙方宣告及保證

  1、乙方取得此委託經營之日起_________年內的經營管理權,甲方的所有權利不受乙方使用的影響,甲方在此期限內不得隨意變更委託。

  2、在甲方委託乙方管理期間,乙方對該業務經營收益有權自行分配。

  3、乙方接收該業務後,可按自己的意向對該專案的經營管理、債權債務全權負責。甲方同意乙方因經營的需要對保潔人員的培訓、調整、購買保險,在委託時間後乙方將該業務完整交付甲方續約歸還本公司。

  4、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可找第三方合夥人共同經營、合作、協議與第三方另籤,甲方不得干預。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委託期限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利向乙方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標準向乙方收取保質金。

  2、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理念、模式、方法;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接受都市商業街的督察和整改意見並及時整改。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五、條款違約

  1、因該商業街的政策性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或受其他損害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因都市商業街原因使該業務無法正常經營該委託自行終止,乙方有權撤出該商鋪內的所有設施和物品。

  3、在協議期內,乙方在管理等責任事故造成該業務的流產,造成甲方損失該業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業務總額_________%賠付給甲方並扣除乙方所押的保質金。且乙方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4、乙方依約交付保質金,乙方須依約繳納保質金及其他費用。

  5、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不能繼續執行本協議,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乙方不需支付任何違約金,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本合同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6、在委託經營期限內,乙方要對自身管理等做全面瞭解負責,並承擔經營中的風險和法律責任。

  六、物業的交還

  1、協議屆滿或提前終止時,雙方應以書面通知方式提前_________天提出解除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的日期解除本協議。

  2、協議屆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添置的相關用具裝置、設施歸甲方所有。

  3、甲方授權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一切權利。

  七、其它約定

  1、委託經營期滿後,若協議屆滿後乙方需續約的,按照市場行情或雙方協商一致的價格乙方有受委託的優先權。

  2、委託經營期限滿後,甲方將此業務作為自己經營或者出租給第三方經營。

  八、爭議的解決

  1、若因甲方原因該業務不能續簽,本協議自動解除,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任何費用,均須在本協議解除後的_________日全部返還給乙方。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的爭議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透過友好協商解決。

  3、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協議的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委託協議一式叄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2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地址:

  乙方(受託方):

  營業執照號碼: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經營服務(下稱“經營託管”或“託管”)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託管物業(房屋及附屬設施)簡況

  1、託管物業位於泰安市區泰山弗爾曼酒店公寓的 房屋,建築面積共計約為 平方米(具體物業房號、權屬證號、所有權人詳細名單見附件)。

  2、託管物業需按照 四 星級酒店客房標準裝修,並至少應包括下列附屬設施:

  (1)電器類:電視機、機頂盒、冰箱、空調、洗衣機、組合式廚房裝置、熱水器、電熱水壺。

  (2)傢俱類:沙發、茶几、餐桌、餐椅子、電視櫃、衣櫃、陽臺休閒茶几和椅子、睡床、床墊、床頭櫃。

  (3)其他類:窗簾等。

  (4)配套設施:會議室

  3、上述附屬設施的詳細清單,在甲方交付託管物業時,由雙方清點後簽字蓋章確認,確認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若交付時房間沒有達到以上要求,甲方必須按照以上要求配齊或委託乙方代為配置(須另行簽署代購委託書),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託管物業用途

  該物業用途為:度假式公寓出租經營。

  第三條 經營託管許可權

  針對委託乙方管理經營的物業,甲方授予乙方如下許可權:

  1、乙方具有排他的經營管理許可權,自主制定經營和管理模式;

  2、乙方根據市場需求自主制定物業租賃價格或打折促銷策略;

  3、乙方自主成立管理服務團隊,團隊人員與甲方無關;

  4、其他乙方應享有的經營託管物業之權利。

  第四條 經營託管期限

  1、本次經營託管服務的期限自甲方託管房屋全部交房之日起3年,交付的具體時間雙方確定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應在上述補充協議約定的日期內將符合約定條件的託管物業交付給乙方。代理期限屆滿後,如甲方有意繼續託管物業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五條經營收入分成及支付方式

  1、 經雙方同意,甲方選擇以下方式中的第 種方式取得收益。

  ①對託管物業所獲得的經營收入按甲、乙方各按50 %的比例分配。② 甲方享有委託房源總房款8%的年收益。

  2、甲方應得的經營收入分成款在扣除相關需要代繳的費用後,於次月的二十五日之前,由乙方按月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賬號見附件),同時,乙方以簡訊、電子郵件或電話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確認回覆;若自乙方發出之日起七日內,甲方未回覆的,則視為甲方已經確認。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順延到節假日和休息日後上班的3天內支付及發出;最後一期經營收入分成款則應在租賃代理期限屆滿後三十個工作日內結清。

  第六條相關費用

  1、託管期間,雙方承擔費用:

  (1)、乙方承擔費用:

  a.水費

  b.電費

  c.燃氣費

  d.寬頻月費

  e.有線電視月費

  f. 布草清潔、洗滌費用

  g.營業易耗品消耗

  h.託管物業廣告費用

  i.服務人力成本

  j.其他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

  k.房屋租賃稅

  (2)、甲方承擔費用:

  a.裝修、整改費用

  b.經營物業所需的基本配置費用

  c.非因乙方或客人不合理使用造成傢俱,電器損壞或更換電器及配件等維修費用 d.有線電視初裝費

  e.寬頻初裝費

  f.物業房產等政府稅費及滯納金、罰款

  g.其他非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

  上述費用雙方另有約定,雙方按約定承擔。甲方承諾該專案沒有物業管理費。如有,物業費由甲方承擔。

  2、交付託管物業時,甲方負責結清該物業交付前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費、電費、水費、燃氣費、有線電視和寬頻費等)。交付託管物業前,若甲方、乙方、第三方之間因此產生爭議,甲方應解決,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與乙方無關。影響託管物業經營的,甲方應向乙方、預訂或入住客人賠償全部損失。

  第七條物業(房屋及附屬設施)維護

  1、經營託管期間,因附屬設施自然折舊或質量問題以及小區建築、物業管理、託管物業裝修等原因造成損壞需要維修或重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經營託管過程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管理不當造成的意外損壞和丟失需要維修或重置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權對託管物業的日常簡單維護和維修,維修費用超出100元/套的,乙方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即可修理;如遇影響客人入住的,或非因乙方原因無法聯絡甲方的,乙方可自行維修,事後通知甲方;維修費用低於100元/套的,乙方可自行維修,事後通知甲方。

  3、物業託管經營期間,發生重大被盜、火災及人身傷害等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先行處理,之後乙方有權向甲方依法追償或要求甲方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償,甲方應依法賠償或積極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償。

  4、為保證託管物業的入住率及品質,託管物業在託管達到800間夜以上(不含甲方及其親友自住時間),應對託管物業的牆面進行全面的粉刷翻新,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此外,乙方亦可根據託管物業的實際情況,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對牆面進行全面粉刷、油漆等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約定及時收取經營收入分成款,除非乙方有正當理由或徵得甲方同意逾期支付的。

  2、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將託管物業交付給乙方,並保證在整個託管期內託管物業無使用糾紛,交付時附屬設施能正常使用。

  3、經營託管期間,如果託管物業所在小區統一改裝基礎設施(包括但不限於供水、供電、供氣裝置及管道改造等),由此所發生的改裝費和設施裝置添置費,均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拒絕改裝,以免影響乙方對託管物業的租賃業務開展,否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在經營託管期內,與乙方核對確認沒有客人預訂或入住時,甲方有權檢查物業及附屬設施的保養和使用情況,甲方不得擅自增減室內物品及設施。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5、甲方臨時行使免費入住權僅限於19層和20層的42套房源,甲方可透過途家網站了解託管物業的預訂情況,若甲方託管物業未被客人預訂,甲方可透過下業主自住訂單行使免費入住權。

  若甲方託管物業已被預定的,乙方向甲方出示託管物業已預定的相關憑證,並可根據乙方所經營的其他託管物業就近安排甲方入住,甲方承擔物業經營差價。

  如乙方經營物業均有客人入住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行使免費入住權,甲方要求乙方安排其他物業入住,乙方可以配合協助,但由此產生的房費、水、電、天然氣、有線電視和寬頻費等所有相關費用均有甲方承擔。

  6、甲方行使免費入住權入住託管物業,無需支付住宿費用,但是自住期間產生的水、電、天然氣、有線電視和寬頻等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7、甲方行使免費入住權時,若仍需乙方提供其他服務,則按服務專案收取費用。(詳見附加服務專案收費標準)

  8、甲方應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其對託管物業擁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權或處分權,並保證在整個經營託管期內,乙方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單獨佔有、使用和管理經營託管物業,不受非法干涉、侵犯。因甲方原因而發生的託管物業的產權、債務等各類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並確保乙方及客人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影響,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及客人全部損失。

  9、甲方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物業委託乙方之外的第三方託管、代理等,否則應承擔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7、因乙方重大過錯導致託管物業受到嚴重損壞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過錯而所造成的損失。

  10、甲方將其與租賃經營無關的私人物品,留存在託管物業內的,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租賃業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雙方確認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由乙方封存或甲方自行上鎖。

  另外,未經雙方確認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之遺失、損壞等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1、經營託管期內甲方處分託管物業時,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本款所稱“處分”包括但不限於出售、轉讓、贈送、繼承、抵押等行為。但這些處分行為必須不得損害乙方及其客人的利益,否則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及其客人由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12、經營期間,甲方須按時繳納託管物業的物業管理費用,保證物業能夠正常經營。如甲方不按時繳納物業費的,乙方可以先行代繳,再從甲方的經營收入中扣除。

  13、經營期間,如因於物業公司的干涉等因素,影響到乙方對該物業的正常經營,甲方應及時與物業公司溝通、協調,保證乙方能夠正常的經營。

  14、甲方還依法享有及承擔本合同其他條款及日後所簽署的相關補充協議所約定的、甲方應享有的其他權利及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經營託管期內,乙方有權利按本合同的約定對託管物業享有單獨佔有、使用和獨立自主管理經營的權利,且不受甲方及他人的干涉和侵犯。

  2、乙方必須在辦妥各項正規審批手續的前提下依法經營,乙方有權獨立自主地利用託管物業開展經營活動。

  3、託管物業在以下情形下發生毀損的,不應歸責於乙方:

  (1)乙方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業的;

  (2)乙方按託管物業說明書所標明的方法使用託管物業的;

  (3)乙方按託管物業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託管物業的;

  (4)託管物業發生的正常損耗、老化、破損、折舊等。

  5、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託管物業毀損、滅失的,乙方有權直接減少、扣除相應金額的經營收入分成款或解除本合同。

  6、乙方應當在扣除相關費用後按約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經營收入分成款,並在託管期滿後10日內將託管物業交還甲方。

  7、託管物業僅用於經營出租使用,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對客人進行嚴格管理,以免客人利用託管物業從事違法活動。

  8、乙方應當妥善管理託管物業,因乙方沒有盡到管理義務而致使託管物業毀損、滅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9、經營期間乙方應該做到公開、透明,如實地向甲方彙報託管物業的經營情況,隨時依照合同約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抽查。

  10、如果甲方交付房屋時達到四星以上裝修標準,乙方承諾提供五星度假公寓配套服務。

  11、乙方還依法享有及承擔本合同其他條款及日後所簽署的相關補充協議所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其他權利及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九條 通知

  1、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按如下地址進行:

  甲方:

  住所:

  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

  地址:

  固定電話:

  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檔案,回覆及其它任何聯絡,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速遞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地址或另一方書面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掛號/速遞郵寄的方式且不能確定具體送達日期的,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準)第七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以另一方簽收時視為送達。

  3、聯絡方式發生變更的,任何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關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據變更前的聯絡方式所做出的聯絡應視為有效。

  4、雙方之間的通知除書面形式外,電子郵件也視為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三日內視為送達。

  第十條 保密條款

  本合同各方保證,除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批准、備案的手續;或為履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宣告與保證須向第三人披露;或經本合同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對本合同項下之事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已在公共渠道獲得的資訊外),否則保守秘密一方有權要求洩露秘密一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本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一方未全面且適當地履行合同義務的,以及其承諾或保證存在虛假的,即構成違約,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2、除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為5000元/套人民幣。違約方經守約方書面催告後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約的,違約方除應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按守約方要求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等義務,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違約方經守約方催告後,仍未糾正,導致守約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守約方有權依照本款前述規定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有權單方無責終止合同。

  3、無特殊原因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遲延支付經營收入分成款超過15日的,除應按約定如數補交外,從第16天起還應支付違約金每天100元/套。超過30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無特殊原因且未經乙方同意,甲方遲延交付物業超過15日的,從第16天起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100元/套。超過30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如甲方單方要求退出與乙方合作的,應獲得乙方同意且應按照5000/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否則,因甲方單方退出託管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乙方已為託管物業投入的全部費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損失費用。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項下之“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實:本合同各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自然災害、戰爭等。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合同各方應當立即互相協商,以尋求公平的解決辦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減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須解除本合同的,則各方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具體情況,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並處理好善後事宜。

  3、由於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雙方順延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當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在訴訟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且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對無爭議的其他義務各方均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需在90日內簽署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附件(標“必須”)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具有與合同正文同等之效力:

  1、託管物業的房產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影印件(含小區和公寓的平面圖)及當地房產交易中信出具的產權所屬證明;(必須)

  2、甲方身份證影印件;(必須)

  3、託管物業附屬設施清單;(必須)

  4、水、電、氣表讀數確認記錄單;(必須)

  5、家電購買憑據影印件及保修單;

  6、有線電視使用者手冊及機頂盒卡;

  7、託管物業的房卡、門禁卡、購電卡、購水卡、購氣卡等小區配備的相關卡;

  8、電話及寬頻業務登記表;

  9、甲方資訊登記卡(含用於收入轉賬的業主銀行賬戶資料);

  10、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必須)

  11、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及授權委託書;

  12、繳納物業費(簽署託管協議之日起一年內物業費)收據影印件。(需要)

  甲方(簽名):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於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託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 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並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籤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後,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 %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4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______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______一至六層範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 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______全體業主的委託對______實施統一經營管理。

  乙方是______ 樓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的業主,該商鋪的建築面積是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為¥元(大寫人民幣: )(以實際面積結算金額為準)

  第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九十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六十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 商 場 經 營

  第四條 乙方購得______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託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係,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後才能轉給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並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於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 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稅前收益。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 年 月 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 年 月 日開始在每月的 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帳戶(開戶名: ,帳號: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 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後再支付乙方。委託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 商 場 管 理

  第九條 委託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託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併、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託期限結束後,乙方如不委託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 委託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於為有利於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佈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並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 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條 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註冊地址送達後,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檔案、補充約定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為 )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或收據影印件、______平面圖(商鋪編號及位置圖)、房產證影印件(辦妥房產證後由乙方交甲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授權委託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5

  甲方(委託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受託方):廣州________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

  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甲方的________物業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型別:住宅

  2、坐落位置:________

  3、建築面積:以物業產權登記證明為準

  第二條甲方於___年___月___日購得上述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甲方保證該物業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並保證該物業的所有權完全歸屬於甲方。

  第二章物業的委託經營與管理

  第三條甲方自願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管理該物業,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對該物業進行管理。委託經營管理不改變該物業的所有權性質。

  第四條委託經營管理的'期限為五年,自甲方向該物業出賣人支付所有購房款(以甲方出具的相關付款憑據為準)後的次月1日始計五年時間,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條委託經營管理期內,甲乙雙方同意以該物業的總價款年回報率9%(稅後)的固定的收益向甲方支付物業的收益。具體支付方式:按五年期計算分60個月期逐月支付,每月支付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期限內,乙方於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收益。

  第六條為便於本合同的履行,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代理人代為辦理該物業的交付手續,乙方應予配合。

  第七條委託經營管理期內,乙方有權將該物業出租、與他人合作經營,如有轉讓經營或發生重大經營變更,必須知會甲方。在委託經營管理期內,因經營使用該物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路費、電視費、營業稅和經營所得稅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委託經營管理期內,乙方可以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對該物業進行必要的裝修,但裝修不得破壞物業的主體結構和使用功能。乙方應保證對該物業進行合法、合理的管理和使用。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期滿,乙方不得拆除對該物業已進行的裝修、裝飾和不得損壞該物業設施,已安裝的傢俬電器歸甲方所有。委託經營期內,除正常使用損耗外,乙方應保證維護該物業以及該物業內各裝置的正常使用功能。

  第九條委託經營管理期內,若甲方欲轉讓該物業,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若甲方將該物業轉讓給第三方,必須告知購買方本合同的相關約定,並保證新的業主繼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不因該物業產權的變動而解除或終止,即本合同具備“買賣不破租賃”的效力。

  第十條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屆滿前三至六個月內,若甲方向乙方書面提出按該物業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價款為基數上浮10%的價格轉讓該物業的,乙方應同意,並於委託經營管理期滿前十五天內與甲方簽署《房屋買賣合同》。若該物業處於銀行按揭狀態,乙方須協助甲方辦理銀行貸款按揭事宜(若甲方向銀行申請提前還貸,則由乙方負責代墊資償還;甲方申請提前還貸的,應在提出轉讓該房屋時同時提出),若銀行同意並接受甲方提前還貸,甲乙雙方應於銀行辦理塗銷抵押登記後一個月內向房管部門遞交產權變更的交易手續。

  第十一條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若委託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物業的業主中有不低於60%同意繼續將其物業繼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且乙方同意繼續接受委託經營管理的,甲方應無條件按本合同約定的收益率或甲乙雙方另外協商的條件重新續簽委託經營合同,且合同期不低於五年。委託經營期限屆滿,如乙方不同意繼續接受委託對甲方物業進行經營管理,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

  第三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委託經營管理期內,甲方享有出售該物業的權利,但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十三條委託經營管理期內,甲方如需將物業轉讓給第三方,有要求乙方提供展示場地和便利的權利,乙方應予配合。

  第十四條委託經營管理期內,甲方(包括甲方授權代理人,代理人須有甲方的書面授權,並將授權委託書交由乙方備案,且在同一時間段內只能有一位代理人)享有自己或攜帶親友免費使用本合同約定物業或與該物業所屬同類型物業每一年度不多於30天且每月不多於3天的記名免費使用權,但須至少提前十個日曆日向乙方預約,由乙方安排入住時間、地點,甲方經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簡訊或者微信確認後,可按時入住使用相關物業。同類型物業,是指在乙方受託經營管理的物業中,與本合同約定物業相類似、面積接近、所處位置相鄰近,但樓層、位置、朝向及裝修格調不盡一致的物業。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甲方免費使用相關物業的時間不包括法定節假日,甲方在法定節假日內如需入住上述物業的,需按入住物業的對外營業標準支付相關費用。

  第十五條依上述第十三條約定,甲方免費使用相關物業的,每年免費使用期限不足30天的,乙方不作額外補償;使用期限超過30天的,超過的時間甲方必須按該物業的對外營業標準額外支付相關費用,但可在對外營業價基礎上享受優惠折扣(具體優惠折扣標準以入住時的標準為準)。甲方若需入住與本合同約定物業不同型別的物業,需按相關物業的對外營業標準支付相關費用。

  第十六條委託經營管理關係解除後,該物業所涉及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出示對該物業享有完整所有權的相關檔案。

  第十八條乙方受甲方委託有權對該物業進行日常的維護及修繕,並有權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對該物業進行合理裝修佈置,收取經營管理該物業所產生收益。

  第十九條乙方需承擔該物業的經營管理及使用費用,承擔經營管理的風險,並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收益。

  第二十條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將該物業進行出售的,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一條甲方依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通知乙方使用相關物業時,乙方應積極配合,併合理安排。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但賠償責任額度以該物業的總價值的30%為限。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該物業的總價值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沒有及時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的,每逾期一天,需按拖欠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總額度以不超過拖欠的款項數額為限。如發生多期拖欠,則分別按各期拖欠時間分別計算違約金。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廣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相關付款憑證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6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本專案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託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專案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商鋪概況

  2.1 商鋪名稱:

  2.2 商鋪地理位置:

  2.3 商鋪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3.1委託經營管理的期限為 年,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委託許可權

  4.1 委託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戶簽訂租賃合同。

  4.2 委託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戶的招商、續租、管理等事宜,並協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係。

  4.3 委託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 委託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等由乙方收取,甲方無權干涉。

  第五條 商鋪管理費用

  1、委託管理期間,乙方負責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商鋪及外立面經行整體裝修,並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層範圍內的商鋪進行整體運營,同時乙方承擔委託期間內的管理費、水電及其他的運營費。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24%的裝修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委託管理期間,乙方每年以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8%作為裝修折舊費返還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託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甲方因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6.2委託管理期間,出租方如需轉讓或變更該商鋪所有權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時向受讓人披露本合同內容,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約定義務。

  6.3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或撤銷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於乙方如約使用該商鋪的行為,或干涉乙方就該商鋪獲得的使用權的處分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承租方對該商鋪的裝修費用、宣傳推廣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和承擔相關責任。

  6.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商鋪經營所需的租賃、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電信等事務、手續和申辦有關證照,辦理上述手續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5、甲方同意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屋面、樓頂、外牆的使用權歸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棄。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為提高該商鋪商業價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對該商鋪及該商鋪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商鋪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整體規劃、招商、整合運營。

  7.2乙方有權透過關、停、並、分立、裝修、與第三方聯營、合作、合夥、承包、轉租、分租、出租櫃枱等形式對該商鋪進行經營,由此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據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無須經過甲方同意,可以對商鋪進行整體規劃、裝修,乙方有權對該商鋪的結構進行調整,出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7.4為最佳化整體運營,甲方有權對其管理範圍內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進行合理使用。

  7.5 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商鋪定位、業種業態劃分、商品大類結構、佈局規劃、招商組貨、商業培訓、機構設定、開業籌備策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6 乙方負責稽核招商物件的品牌,稽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稽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註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託書(適用於批發代理商)、品牌代理委託書(適用於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託書等。

  7.7 乙方有權收取租金、廣告費、促銷費及其它來源於該商鋪的合法、附屬收益。

  7.8 乙方協調解決小商戶、消費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間的衝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資訊。

  7.9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10在委託管理期限內,有關商鋪的房屋、裝置、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車位使用費等由乙方向物業公司繳納。

  7.11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所有協議都應交一份給甲方保留備查。

  7.12乙方有義務要求、監督小商戶進行合法經營。

  7.13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甲方負有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範圍內的商鋪按約定的裝修標準進行整體裝修的責任,租賃期限屆滿後,如雙方決定不再續約,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約定的裝修標準(裝修標準如下約定),將該商鋪交付甲方使用。該商鋪交還甲方後,雙方就本協議形成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裝修標準如下:

  商鋪裝修標準:

  商鋪地面:

  供 電:

  間 隔:

  門 面:

  公用裝置、設施及公共區域

  地 面:

  供電供水:

  照 明:

  消防裝置:

  通風裝置: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上述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處理:

  1、乙方以裝飾、裝置差價為標準,雙倍賠償;

  2、在商鋪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

  9.1、 因該商鋪的租賃所產生的有關稅費承擔,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由承租方承擔。

  9.2、 雙方均有義務配合與協助該商鋪實際經營者辦理相關經營所涉及的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務、手續和證照申辦。

  9.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該商鋪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4、 乙方以本協議甲方所填寫的題述通訊地址發出的書面檔案,在發出之日起第3日即視為合法有效送達。

  9.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6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後即時生效,出租方執壹份,承租方執叄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7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專案房屋的經營管理等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專案房屋基本情況

  1、專案房屋坐落於南京市鼓樓區管家橋9號199號華新商業廣場層號商鋪,建築面積為 ㎡。

  2、專案房屋經營收益權由甲方從乙方處受讓,受讓期為8年。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專案房屋的委託經營管理收益的支付與承擔方式

  1、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須按如下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5)、本合同終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元整(大寫: )。

  (7)、本合同期限內,上述經營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別為每年 月 日前支付。其中2015年的經營管理收益自簽訂本合同之次日計算。

  (8)、經營管理收益所產生的相關服務稅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按國家標準從應付支付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繳。

  2、乙方除以現金方式支付上述經營管理收益外,應將上述費用付至以下賬戶: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屆滿之日止,因專案房屋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推廣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無須承擔上述費用。

  第四條 專案房屋的管理

  1、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對專案房屋擁有獨立的經營自主權,並有權按照統一管理、統一形象、統一動作原則適時調整經營方式。乙方有權決定專案房屋的使用方式,並有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甲方對乙方的決定不得干涉。甲方同意乙方或實際承租客戶根據經營需要在場內統一設計、變更專案房屋之間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裝修等。但不影響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

  2、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或干涉乙方對專案房屋的經營管理。 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就專案房屋達成任何形式。任何內容的協議或檔案,且不因乙方自身債務或責任影響專案房屋的委託經營管理。

  3、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經乙方、丙方書面許可,甲方有權將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方,具體按照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之相關約定執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否則,每逾期一日,須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丙方按與甲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中所載條款收回該商鋪的經營收益權,若因甲方的上述違約行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戶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概由甲方承擔。

  3、 如甲方因債務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導致目標房屋無法正常使用和經營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戶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等)概由甲方承擔。

  4、 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5、 本合同解除已發生的經營收益由乙方以日為單位進行計算支付給甲方,未發生的經營收益不予支付,具體的收益金額乙方按公式:年收益總額/年實際天數已發生天數進行計算並支付。

  第六條 擔保條款

  丙方為乙方履約提供擔保,如乙方未能依約履行合同義務,則由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爭議處理

  如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送達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訊地址及電話系三方確認的送達及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任何一方按照未變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雙方郵寄書面函件,無論何種情形自函件郵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視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達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執一份,自三主簽字、蓋章後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簽訂地為南京市 號。

  甲方: 乙方: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有產權、位於進賢縣勝利中路39號______層______號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的物業,作為帝亞·世豪商業中心的組成部分委託乙方對該物業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達成一致意見並簽定本合同。

  一、委託前提

  1、甲方必須是帝亞·世豪商業中心(下稱“世豪商業中心”)某一商鋪的產權擁有人。

  2、甲方簽署本合同時,必須親自到場,如不能前往,受委託人必須持有甲方的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料。在委託期內,甲方不得自行將商鋪委託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對外租賃經營。如甲方私下利用業主權益或以世豪商業中心名義作經營業務,均屬違反合同行為,甲方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3、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審慎義務,對合同風險充分防範。

  二、產權管理

  1、甲方對所購物業擁有自主產權,也擁有將該產權抵押、轉讓、贈送、繼承等合法權益,並不因委託乙方經營管理該物業而改變。

  2、甲方產權所有的物業有關保險事宜由各產權人自行辦理並承擔費用。

  3、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如發生變賣、轉讓、贈送、繼承等導致產權變更的法律事件時,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門程式辦理相關手續外,還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變動手續,有關變動不得違反下列原則:

  3. 1.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原業主所簽定的委託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至原合同期滿。

  3. 2.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受讓人、受贈人或繼承人完成產權變更前,承擔原業主與世豪商業中心的帳務和債務。上述保證原則須以甲方及物業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之檔案,交乙方備案後方可辦理產權變動後之各項委託事務。

  4、甲方在發生產權變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報,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與買受人或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變更產權之檔案,以及乙方未收到買受人、受讓人或甲方之繼承人確認上述事項之檔案,乙方有權拒絕接受其變更、請求。

  三、委託內容

  1、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將其物業用於商業出租經營,乙方以固定回報方式向甲方支付委託經營利潤。

  2、在委託乙方經營期間,甲方明白為配合經營需要,其自有物業的使用權會受到有別於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與制約,具體規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3、甲方委託乙方經營其物業後,乙方將代表甲方就世豪商業中心經營方式、策略、價格、物業保養維護等方面作出決定或調整。基於受託許可權,在法律政策框架內,乙方旨在維護大部分業主共同利益任何作為 或不作為行為,均視為事前已徵得甲方授權與同意而無須再另行授權。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組織召開業主大會,並向業主支付其應得的固定回報。

  四、委託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物業的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五年。

  五、業主權益

  1、固定回報利潤

  甲方採用本合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其物業,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甲方物業購置價10%/年比例,作為對甲方的固定回報利潤。

  2、支付回報方式

  2. 1委託期內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報在業主購買物業支付部分首期款並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後給予支付,抵消相應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報均在該年年底召開業主大會並予以發放。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託方案條款所規定的固定回報利潤分配;

  2、在委託期間內,甲方保證不因自己物業的抵押、轉讓、繼受而影響委託合同的執行和世豪商業中心的經營;

  3、若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發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4、在委託期間內,甲方除利潤分配權益外,其他有關世豪商業中心經營、物業維護管理之決策與執行等均由乙方全權進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獲得收益而發生的政府稅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服從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收費;

  7、甲方可採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經營建議,但沒有決策權;

  8、甲方應當恪守並認真履行合同及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並承擔乙方經濟損失,終止執行期間因甲方物業的存在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仍須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及物業管理,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擁有世豪商業中心內外的一切空間利用權,如做廣告、掛牌等;

  2、負責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協調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係;

  4、負責利潤分配方式的制定與實施;

  5、保證世豪商業中心各項經營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倘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認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項權利與義務、如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條文作出修改或變更,一方必須先將修改或變更意見書面通知對方,共同協商後方可作出變更。

  2、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物業無法正常使用,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違反合同,並經對方提出後仍不予改正的,對方可終止執行本合同,並有權對由此而拖欠的費用及造成的相關損失提出追討和索賠。

  4、如雙方合作中發生原則性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可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5、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法人變動、重大經營變動、企業轉讓或兼併等情況,必須以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並轉達新的法定權益人是否繼續按本合同規定執行至合同期滿,或提出新的託管方案。

  九、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單位蓋章: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9

  甲方:

  乙方:

  為更好地整合教育優勢和資源,使之更有利於孩子的教育、成長,甲方將其所屬的“北京師範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已建成的小學(以下簡稱“小學”)全權委託乙方經營管理(以下簡寫為“託管”)。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小學簡況

  小學佔地 m2,建築面積為 m2,可辦班 個,可容生 名。於 年 月 日開學,現有 個班 名學生、 位教職員工。

  二、託管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繼續託管,則另訂合同。

  三、託管方式

  甲方將業已投入小學的所有資產(見明細附表)在託管期間無償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權屬所有者的全部權利進行經營管理。

  四、雙方責任

  甲方:

  1、在託管期內繼續提供必要的支援和相關條件。

  2、在託管期內不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3、在託管期內不調減已投入小學的資產。

  4、在必要時,應乙方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解決須甲方到場的問題。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經營管理權,小學的學費及其它一切費用的收入歸乙方所有,小學教職員工的工資、福利、辦學經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2、承認託管前甲方和有關辦學單位簽訂的有關合作辦學的協議、合同,並履行其中應由甲方履行的責任與義務。

  3、對甲方已投入的資產負責維護、保養,如因教育實際需要而作變動,應通報甲方。

  4、負責託管期內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關資源,把學校辦出特色,使之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應。

  6、積極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進銷售的宣傳活動,為甲方企業形象的提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多作貢獻。

  五、未竟事項的續辦

  甲方原報批的“北京師範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後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興辦初中、高中部,則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負責土地以外的資本投入並負責興建和經營管理。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補充完善。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10

  委託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電 話:

  受託方(乙方):

  地 址:

  電 話:

  為了使甲方物業能夠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就甲方購買的億都家居建材城商鋪委託乙方統一經營管理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一、委託經營的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購買坐落在億都家居建材城第 幢 層 號商鋪,共計 間,預測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委託經營目的

  1、為使億都家居建材城規範運作,交易繁榮,擴大知名度,甲方同意乙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統一經營管理。

  2、乙方對億都家居建材城進行整體規劃,按照業種業態的分佈要求,以優質服務規範的管理培育市場。

  3、雙方確認,甲方購買的商鋪透過統一經營和管理,有助於市場的快速成長,有利於提升商鋪的商業價值。

  三、委託經營期限

  甲方同意將該商鋪交由乙方統一經營管理,委託期限為十年,即從 年 月 日(以實際開業日期為準)至 年 月 日止。在委託經營期限內,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否則按本合同第三條處理。

  四、 委託條款

  1、甲方同意將所購商鋪在合同履行期間的前三年(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給乙方無償使用,乙方享受對該商鋪的使用、收益權,並不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2、上述三年經營委託期為市場的培育期,甲方委託乙方統一招商,統一經營,培育費用(即招商費用、廣告費用、管理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3、後七年(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由乙方統一代為出租,為更好保障甲方利益,乙方同意按以上時間開始計算給甲方固定的租金收益(若乙方收入超出支付給甲方的固定回報時,超出部份按8:2分成),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總額10%做為市場管理費,所有收入稅費按照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第四、五年每年租金為¥ 元(大寫元整),第六、七年每年租金為¥元(大寫 元整),第八、九、十年每年租金為¥ 元(大寫 元整)。

  五、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1、支付時間:後七年的租金,每滿一年期最後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則付款時間順延。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間內將租金打入由乙方指定銀行,甲方自行開設的銀行帳戶中。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有關委託事項。

  二、甲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及時與開發商辦理商鋪交接手續,並在此後十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商鋪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乙方的商鋪經營使用時間相應延長;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商鋪的,乙方的商鋪使用期限不延長。

  三、乙方在委託經營期限內因該商鋪使用而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不可撤銷地賦予乙方使用,出租該商鋪及收益的權利,確認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始終有上訴權利。根據本條約定,乙方除有自己的名義直接與承租人簽訂租憑合同獲取收益外,在本合同經營期間或租憑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因侵權人或承租人違反租憑合同等管理制度行為的,乙方還有權利以自己的名義或者甲方的名義向承租人提起訴訟,需甲方提供相關授權和證照配合的,甲方因給予以協助,否則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方若轉讓商鋪,應提前十日告知乙方轉讓條件,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未行使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應當書面告知受讓人本合同之內容,並要求受讓人嚴格遵守本合同之約定。

  六、乙方應積極招商,採用多種經營方式,儘可能在短時間內搞活市場。

  七、如果該商鋪具備提前裝修、試營業的條件,則在此期間甲方不享受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甲方參加業主委員會等業主行使的權利交由乙方。

  九、甲方同意乙方建材城總體規劃、統一經營和管理,在建材城使用約定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使用權。

  十、乙方有權根據其對億都家居建材城業種的定位和商鋪的整體業態規劃,自主決定該商鋪的經營業種,業態;為實現統一經營目的,乙方有權根據經營者的需要對該商鋪進行必要的改造,裝飾裝修,增設附屬設施,拆除該商鋪隔斷等;組織施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期滿後,甲方可以繼續將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商鋪租金收益按8:2分成(即甲方獲取租金收益的80%,另20%收益歸乙方所有),具體條款雙方可另行商定;如果甲方不再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應將商鋪以清潔適用狀態交付給甲方,無須恢復到開發商交房之狀態。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合同條款,乙方延遲支付租金的,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違約金;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如果發生商鋪所有權主體發生變動的情形,甲方承諾在產權變更前取得受讓方遵守並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諾書,並會同乙方與甲方共同訂立本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合同。甲方擅自解除,終止委託關係或者被司法行政機關強制性處分商鋪,使乙方經營權喪失或者其它阻礙乙方行駛經營權行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若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的,甲方同意按未履行合同期每年人民幣 萬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給予相應賠償。

  三、如有其它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年租金數的3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其它

  一、在乙方經營期間,甲方商鋪及乙方裝飾由各方分別負責辦理財產保險,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所購商鋪發生損毀,滅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本著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認為合同條款對雙方而言都是公平合理的,願按合同的規定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一方有權提出索賠。

  三、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提交鎮江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定,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日期: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就甲方購買的蘭桂坊(譚橋商業街)店鋪委託給甲方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希共同遵守。

  一、 委託標的

  乙方同意將其購買的 號店鋪(以下簡稱該店鋪)委託給甲方經營管理。

  二、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辦理完畢交房手續並將有關該房的完整檔案及材料交於乙方後三年止。

  三、 委託經營相關約定

  1、乙方將該房在委託期限內的所有收益權和轉租於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轉移給甲方並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也即乙方在委託期內不再享有該店鋪的任何收益權和轉租於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甲方在委託期限內享有該號的所有收受益權和轉租於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

  四、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時間及時與開發公司辦理該店鋪的交付手續,並在辦理該店鋪交付手續後十日內將該店鋪相關檔案及材料完整的交給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店鋪,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乙方購買該店鋪的房款總額的(萬分之五/每天)向乙方收取延遲交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為止;乙方辦理權證費用及拿店鋪繳納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100天內需辦理完畢產權證交由甲方統一保管,在委託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甲方在該店鋪的收益權和轉租於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否則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賠償。

  3、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決定該房的使用方式(如自己使用、授權他人使用或出租於他人),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託期內,甲方或甲方授權人在不影響該店鋪房屋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對該房進行重新佈局、裝潢和改造,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託期限內因該店鋪使用產生的水電費、廣告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6、委託期內,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與經營管理有關的費用。

  7、委託期滿後,在甲方支付給乙方該房的租金不低於 元/年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本合同的同等條件繼續將該店鋪委託給甲方經營,且乙方需出具與房租等額的發票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 合同到期

  1、甲、乙雙方委託期限到期後,若乙方不再委託該店鋪的經營,則甲方應該在委託期限到期後二十天內將該店鋪及該店鋪權證(原件)一起交還給乙方,交付標準為在不破壞主體結構安全的情況下,按照該店鋪經營戶撤場時的格局交還給甲方。

  2、乙方在移交該店鋪時,應結清該店鋪移交前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所有費用。

  六、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如違反本協議需按照《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總價的20%在一週內賠償對方的損失。

  2、除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其他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經由法律程式解決。

  七、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1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和《重慶市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以及交通部交水發[2001]360號檔案精神,為保障水路運輸安全,提高船舶經營管理水平,促進水運市場健康發展,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船名為號

  總噸載重噸kw的自有船舶,委託給乙方經營和進行安全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委託期間,甲方對委託船舶的所有權不發生改變。

  二、甲方的上述船舶依本合同的約定由乙方代為經營管理期間,委託經營管理費用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

  三、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具有合法續存的法人資格,具有合法的水路運輸企業法人資質,並配置了重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監控系統分中心,可以獨立、有效地接受並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

  四、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的的船舶具有適航和適運的條件,並配置了相應的GPS船載終端,可以滿足乙方對受託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監控的需要。。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對受託船舶的工作人員和作業人員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學習乙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2、負責對受託船舶的安全進行管理,定期檢查船舶維修保養和安全落實情況,保證航行安全和營運安全。

  3、保證重慶市水上交通安全監控系統分中心的正常執行,對受託船舶實施安全監管、組織運輸生產和傳遞相關資訊。

  4、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相關管理機關解繳船舶稅費和航運規費。

  5、為受託船舶辦理船舶年檢和營運證年審事宜;辦理船舶、船員保險和貨物保險。

  6、負責處理機海損及商務質量事故,承擔受託船舶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安全管理責任和民事法律責任;但因甲方的過錯所造成的安全責任和民事責任,乙方若先行承擔責任後,有向甲方追償的權利。

  7、不得對受託船舶進行轉委託。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諾,委託船舶及其工作人員在委託期間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乙方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服從乙方的管理,接受乙方的檢查,維護乙方的商譽和信譽。

  2、服從乙方對受託船舶的監督管理,依法繳納應由甲方自行繳納的各項稅費,配合乙方從事經營管理和安全生產。

  3、保證委託船舶的船載水上交通安全監控系統的正常執行,接受並服從乙方對受託船舶的安全監管。

  4、甲方對委託船舶的安全和防止汙染的法定義務,不因委託船舶已委託給乙方的事實而免除或改變。

  七、本合同有效期為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屆滿後雙方需要繼續委託的,應當另行簽訂合同。

  八、至本合同生效或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雙方移交本合同所涉船舶及隨船物品,並向審批機關辦理有關證書和相關手續。

  九、本合同有效期間,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若一方違約,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其損失。

  十、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分歧或糾紛,應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一致,可申請當地港航管理機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對本合同所涉及的內容有新的規定或變化,則從其規定。

  十二、其他約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報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後生效。

  委託方(甲方):

  船舶所有人或法定代表人(簽字):

  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13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電 話: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電 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商鋪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委託經營管理標的

  甲方自願將其出資購買的位於浙江商貿城 區 (撞)層 號商鋪的房產(以下簡稱“託管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本合同中的放款總價及面積以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

  二、甲方自願將該商鋪在一定的期限內委託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擁有該商鋪的經營許可權為統一規劃、統一招商、統一定價、以乙方名義統一出租、統一管理,形成交易市。

  三、委託期限:市場正式開業之日起計叄週年。乙方承諾於 年 月 日前正式開業,屆時若未能正式開業,則委託期從該日起計。

  四、收益 (一)委託期內前二年,雙方約定,乙方承諾給予甲方每年收益按房款總價的7%共14%在總房款內抵扣。乙方實際出租收入低於以上標準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

  五、委託期內,物業管理費和廣告費等各項費用由乙方直接向實際使用方收取。

  六、委託期限過後商鋪使用權為甲方所有,甲方承諾在不破壞業態規劃的情況下自己經營或交由他人使用。

  七、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對託管商鋪擁有同等條件下接受託管經營管理的優先權,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的,重新簽訂委託合同。

  八、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合同獲得收益的權利;

  2、取得合法所有的權利;

  3、對所獲取收益依法納稅的義務;

  4、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內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的義務;

  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經營,配合乙方對託管商鋪的管理經營事宜;

  6、甲乙雙方同意該房產的交付按如下方式進行:甲方委託乙方與該託管商鋪的房產開方通知需甲方配合工作,甲方無需再與開發公司直接辦理房屋交付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期內對託管商鋪擁有完整的使用權和自主經營權等經營管理權。

  2、對形成的市場獨立進行管理的權利。

  3、根據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商鋪出租價格的權利;

  4、根基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區域佈局產品調成的權利;

  5、按期定量支付租金的義務;

  6、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義務;

  7、保證合同期滿時,託管商鋪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的義務。

  九、合同期內,如甲方將託管商鋪轉讓、抵押,應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交書面通知,同等條件下乙方應有優先受讓權。甲方在委託內將商鋪轉讓、抵押或其他原因產生商鋪所有權變更給其他方的,必須保證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協議,如果由於託管商鋪的所有權變更影響乙方的權利,視為甲方違約,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承擔違約責任。

  十、合同停止、解除條件:

  (一)由於不可抗力或我國法律、法規、政策、強制性法律文書或政府規劃改變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經營的。

  (二)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與託管商鋪開發商之間最終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終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實上沒有或無法取得本合同約定的託管商鋪所有權的。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為不可撤銷的委託合同。甲乙雙方均無權中途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違約方需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違約金計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年租金乘以根據本合同委託期限之約定未履行期限,未滿一年的按比例計算。

  十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合同生效:甲方與徐州金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就委託房屋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生效後,《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即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簽訂地址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14

  受託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託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__型寬: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____________淨噸:__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___

  主機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託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並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並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5.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汙染險、船舶承運險,並爭取保費優惠;

  6.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7.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絡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8.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並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並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雙方關於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關於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關於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關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路運輸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15

  甲方:(__飯店)

  乙方:(__飯店管理公司)

  甲方與乙方經過認真協商,就__飯店委託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__飯店)硬體設施、規模等投資概況

  第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專案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內容包括:飯店的客房經營、餐飲經營、娛樂設施經營等業務。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飯店營業所必需的一切條件,包括完好的裝置、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動資金。

  2、負責提供飯店章程、營業執照和有關批准開業的手續和檔案。

  3、負責提供飯店籌建、開辦和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的各種費用。

  4、負責飯店對外的一切債權債務和飯店的經營風險。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負責提供飯店經營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技術,以確保飯店的軟體管理達到國家規定的"三星級"水平。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飯店的章程,開展合法經營致力於提高飯店的經營裝置。

  3、派出執行總經理1人、總經理助理1人和部門經理、高階技術人員5-10人,負責飯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4、本著培訓甲方各類專業人員的宗旨,乙方應培訓甲方推薦的總經理人選2-3人和其他專業人員若干人。

  5、除正常耗損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歸咎於乙方責任的意外因素,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飯店固定資產的完好,確保飯店裝置的正常運轉。

  6、按時間向飯店董事會及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各種報表。包括資金平衡表、利潤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報。

  第五條 管理方(乙方)的許可權

  1、飯店所有管理人員以及高階職員的任免(財務部經理由甲方委派)。

  2、飯店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3、根據勞動合同,決定職工的聘用、辭退、獎懲等。

  4、為了甲方的利益和經營的需要,經甲方認可,有權出租、變賣、轉讓閒置或報廢的固定資產。

  5、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抵制不承擔經濟責任的外部機構或外人的任何干預,有權拒絕佔用、挪用、平調飯店財產等不合理的攤派行為。

  第六條 下列事項,乙方應報請甲方批准

  1、飯店的主要規章制度,包括財務制度、工資福利制度等;

  2、試營業開業計劃及開辦費計劃;

  3、年度營業計劃和財務收支計劃;

  4、飯店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作、聯營、合併等;

  5、飯店任何價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固定資產的添置及任何超過人民幣2萬元或等值外匯(按當時調劑價)的開支;

  6、舉借超過3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按當時調劑價)的債務;

  7、經營飯店章程所規定的業務範圍以外的事項;

  8、飯店任何資產的抵押、典質;

  9、飯店任何固定資產的租出、變賣、銷燬及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規定的處理;

  10、飯店名稱、店徽、商標等的任何改變。

  第七條 委託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試營業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經營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內,甲方從經營總收入中提取3%的金額作為乙方酬金,從飯店的經營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報表提供數字後1個月內付清;

  3、承包經營期間,以 年度會計報表中的純利潤總額為基數,遞增15%作為乙方承包指標;

  4、乙方承包經營內達不到承包指標,不足部分,雙方各負擔50%,同理,超出承包指標部分,雙方按1:1分成;

  5、飯店試營業前的籌備開辦階段,甲方應付給乙方管理費人民幣5萬元,作為乙方人員工資、差旅費等費用,並負責乙方派出人員的食宿;

  6、飯店營業過程中,乙方人員的工資、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擔,從經營成本中列支,總經理工資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部門經理不超過2000元,其餘按飯店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若雙方就本合同旅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則雙方應互相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交由司法部門裁決,,裁決期間,本合同仍繼續執行;

  2、本合同書若需要改動或補充,雙方協商一致後應另行訂立書面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書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4、本合同書列印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1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後,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範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築,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後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鑑於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後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並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於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於______%的年回報額,並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後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1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後,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範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築,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後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鑑於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後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並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於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於______%的年回報額,並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後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18

  委託方(甲方)受託方(乙方)

  姓名:姓名: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位於__的教學點,委託乙方代為經營,具體委託事項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場地位於__場地面積__平方米。月租金__元,其他費用__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__的教學點,全權交由乙方代為經營,甲方提供學校資質等一系列辦學所需證件和中心內的產物使用權,物品包括__。從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運營事務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完成運營。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自簽訂合同期起,乙方有權使用教學點中的一切物品(辦公用品,家電,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擁有自主權,決策權。開展與教育一系列的相關的培訓班,教學點等。

  3.乙方獨立處理一切該教學中心經營相關的一切事務,同時與甲方其它經營點沒有關聯,獨立經營。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自合同簽訂生效日起,乙方以學期__月為單位與甲方約定合同時間,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保證費用無變動)房租每年遞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約,或在未得到乙方確切的續約意向之前不得提前與其他方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同時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提前解約,否則也視為違約。(乙方無論續約與否都應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生效日起,保證該校(中心)債務結算已結算清,乙方不承擔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債務與費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營業額的10%的費用,按月結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3.乙方承擔由合同生效日之後的所有的該校運營費用(房租,水電,教務,材料,運營等)甲方在合同期內不承擔該中心的任何費用。

  4.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在運營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經營營業額10%的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個工作日仍未支付費用,甲方有權按自逾期起按月營業額百分之一,加收滯納金。

  3.在本合同執行期中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委託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3項約定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形式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為準。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19

  甲方:____________學院(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平等自願的原則,經談判並友好協商,甲方將新校區食堂(以下簡稱食堂)交由乙方負責整體經營。雙方就食堂委託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合同:

  第一條合作原則

  甲、乙雙方本著維護學院的穩定,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提高餐飲服務質量的原則,解決甲方師生員工的用餐需求。透過雙方共同建設,達到食堂布局合理、環境整潔、安全衛生,菜品豐富、服務優質、管理有序。

  第二條投資約定

  1、甲方負責食堂內部裝修、大廳、售餐區的設施裝置及廣告等。主要包括:給排水和水電氣安裝等基礎裝修,食堂煙道等消防系統安裝,食堂餐桌椅、空調、照明等設施裝置(除後廚炊餐裝置及低值易耗品外的其他裝置),食堂廣告製作及安裝等。

  2、乙方一次性投入120—150萬元用於食堂後廚的炊餐裝置、低值易耗品的添臵,實際投資金額以甲乙雙方最終核定為準。乙方投入裝置的資金由甲方每月從乙方上繳的管理費用中返還。乙方投入到食堂的設施裝置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採購裝置發票影印件(加蓋乙方公章)、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交甲方儲存。

  3、甲方負責食堂房屋結構及屋面、設施裝置的大型維修及大廳、售餐區設施裝置的日常維護維修。乙方負責食堂後廚炊餐設施裝置的日常維護維修。

  第三條經營範圍

  1、食堂主要經營大鍋菜,保障學校學生的基本伙食,解決不同層次學生的就餐需求,同時經營各類風味美食,打造舒適、溫馨的就餐環境。

  4、食堂可銷售乙方生產或加工的食品及麵包牛奶、飲料酒水。

  第四條經營期限及費用繳納

  1、期限______年,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2、乙方按月以銷售收入的6%比例向甲方交納承包經營及管理費,由甲方每月從乙方銷售收入中扣除。

  3、乙方在經營中所發生的水、電、氣、垃圾費用除按政策減免部分之外的,應由乙方按時足額交納。

  4、若乙方投入的裝置資金在年內未全部返還完畢,則甲方與乙方續簽合同延長經營年限直至乙方收回所有投入資金為止。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義務協調與內部相關部門的關係,指導和協助乙方進行相關經營活動。

  2、甲方有義務協調市、區級衛生部門、工商部門、食藥監局及消防安全部門辦理相關證照及迎檢驗收。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執行食藥監局及管理部門的各項食品安全規定,並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負責一卡通消費系統的投資管理和維護,有權對食堂經營狀況進行監管,保證食堂消費銷售收入能按時支付。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採購環節、飲食結構(菜譜安排)、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必要時提出整改意見。

  6、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員工宿舍及配套設施,食堂員工住宿用水用電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負責落實重慶市教委有關高校食堂的優惠政策,上交管理費與政策有衝突的,按合同約定為準。

  8、甲方按投資約定做好食堂基礎裝修、給排水和消防系統等,提供食堂需要的水、電、氣到位。

  9、甲方有權監管乙方的衛生、消防、治安、綜合治理依法經營等工作。

  10、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經營管理中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以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鑑定為準)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因乙方經營導致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全權負責食堂的經營管理,做好正常伙食供應保障和臨時接待用餐需求;食堂員工的工資、福利等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需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體檢、崗前培訓和傷殘疾病處理等,食堂員工每年需參加1次體檢,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3、乙方不得轉讓、轉租食堂經營權,必須保管和維護好食堂內的所有設施裝置。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伙食供應,遇特殊情況(包括接待任務等)應予以配合供餐或延時供餐。

  5、乙方做好內部人員管理及安全教育,如出現人事糾紛或個人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在經營期間實行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經營期間所發生的材料費用、人事費用、能源消耗及其他運營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因經營需要,實施變動廚房的基礎設施,應事先報告甲方,並經同意後才能實施。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和有關衛生部門的要求,做好相關的食品安全管理臺帳。嚴禁銷售變質或過期食品,因乙方經營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終止合作,並追究乙方相關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9、乙方必須做好菜品留樣工作,由食堂管理人員指定專人按菜品留樣規定進行留樣登記。留取當餐供應所有菜餚,每份留樣不少於50克,有標籤標明菜名,儲存48小時。留樣責任人要隨時接受學校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詢問。

  10、食堂飯菜及其它商品銷售必須使用甲方一卡通系統刷卡消費,消費視窗禁止私自收取現金。

  11、食品安全承諾: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要求,持證上崗,亮證經營。食堂餐廳、操作間及周邊環境按食藥監局相關規定執行;

  (2)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主動接受檢查監督,支援甲方相關工作;

  (3)做好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反恐安全及生產安全工作,在安全問題上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七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有效期間,如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以便食堂能保持正常經營。

  2、本合同到期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與乙方續約。

  3、如甲乙雙方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雙方不能透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因自然災害、國家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甲方可與乙方協商提前解除合同。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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