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實驗室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要求
1、建立原始資訊收集制度
一切與組織活動有關的資訊,都應準確毫無遺漏地收集。為此,要建立相應的制度,安排專人或設立專門的機構從事原始資訊收集的工作。在組織資訊管理中,要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必要的獎勵,對那些因不負責任造成資訊延誤和失真,或者出於某種目的胡編亂造、提供假資料的人,要給予必要的處罰。
2、規定資訊渠道
在資訊管理中,要明確規定上下級之間縱向的資訊通道,同時也要明確規定同級之間橫向的資訊通道。建立必要的制度,明確各單位、各部門在對外提供資訊方面的職責和義務,在組織內部進行合理地分工,避免重複採集和收集資訊。
3、提高資訊的利用率
資訊的利用率,一般指有效的資訊佔全部原始資訊的百分率。這個百分率越高,說明資訊工作的成效越大。反之,不僅在人力、物力上造成浪費,還使有用的資訊得不到正常的流通。因此,必須加強資訊處理機構和提高資訊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健全資訊管理體系,透過專門的訓練,使資訊工作人員具有識別資訊的能力。同時,必須重視用科學的定量分析方法,從大量資料中找出規律,提高科學管理水平,使資訊充分發揮作用。
4、建立靈敏的資訊反饋系統
資訊反饋是指及時發現計劃和決策執行中的偏差,並且對組織進行有效地控制和調節,如果對執行中出現的偏差反應遲鈍,在造成較大失誤之後才發現,這樣就會給工作帶來損失。因此,組織必須把管理中的追蹤檢查、監督和反饋擺在重要地位,嚴格規定監督反饋制度,定期對各種資料、資訊作深入地分析,透過多種渠道,建立快速而靈敏的資訊反饋系統。
二、實驗室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實驗室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驗室資料檔案管理制度1
1、實驗室設立檔案資料專櫃,實驗管理員負責檔案資料的收集、建設、整理、保管工作。
2、實驗室檔案資料通常包括:
1) 實驗室教學儀器裝置配備標準;
2) 學科實驗室儀器裝置及輔助設施配備方案;
3)儀器裝置使用說明書等隨機資料;
4)實驗器材分類編目及庫存統計資料;
5)實驗器材帳薄及其記帳憑證;
6)實驗器材使用、借用、損壞、報賠、維修、報廢登出等登記原件及其審批手續;
7)儀器裝置使用維護卡;
8)實驗室電腦輔助管理軟體存檔;
9)實驗室工作檔案和管理制度;
10)實驗教學大綱及實驗教學登記資料;
11)實驗教學電教課件、圖片和教學掛圖;
12)儀器裝置革新及實驗改革資料;
13)其它資料。
3、檔案資料均要編制目錄,分類整理、裝袋(或裝訂)貯存。
4、重要的檔案資料原件(如裝置隨機資料等)若有破損須及時修復或製作影印件,保證資料完整可用。
5、儀器裝置的隨機資料(如使用說明書等)需隨裝置貯存設定時,只能隨存影印件,原件存檔。
6、檔案資料一般不得帶出實驗室,本學科教師因教學教研確需或上級呼叫時,均須履行登記簽字手續,並保證不破損不遺失。
7、實驗室檔案資料謝絕外借,外單位或個人需用時,只能提供影印件。
實驗室資料檔案管理制度2
一、檔案管理
1、實驗室檔案工作在院綜合檔案室指導下統一進行。由實驗室管理部門負責業務指導。各中心、實驗室、研究室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實驗課教師、實驗室工作人員、研究人員有責任有義務及時做好有關事項的記錄,將有關資料提供給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
2、各單位根據實驗室工作檔案的內容進行統計、整理、編目、立卷,定期歸檔,並儲存在本單位。
3、實驗室工作檔案除涉及保密範圍內容外,可以向學院內外提供利用。凡需利用實驗室工作檔案的單位或個人,經實驗室主任同意後,可辦理借閱手續,借後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和損壞,用後及時歸還。
二、檔案範圍
1、實驗室完成任務材料:實驗教學大綱、實驗教學課表、實驗教學日曆、實驗開出記錄、實驗開放記錄、實驗專案統計、實驗教學的考核成績及實驗報告、預 備實驗報告等有關記錄、報表。
2、實驗室儀器裝置及低值品材料:儀器裝置的固定資產帳卡,使用維修記錄,技術資料,分戶統計帳,低值品的分戶帳,領用單等;大型精密儀器的裝置論證報告,安裝驗收報告,損壞維修記錄,使用記錄,說明書等;消耗材料領用記錄等。
3、實驗室工作記錄:學院和主管部門下發的有關部門實驗教學和實驗室工作的檔案,實驗室制定的各項崗位責任制、分工細則及管理制度,實驗室專職人員工作日誌、實驗室研究活動記錄、人員考核記錄、培訓計劃及實施情況、實驗室工作計劃、研究論文、成果鑑定證書、自制或改造的實驗儀器裝置裝置的研究報告等,實驗室改造情況等資料。
4 、實驗室經費使用:實驗室年度儀器裝置購置、實驗消耗、儀器裝置維修、條件建設等經費支出情況統計,實驗室年度科研專案,對外培訓、測試、技術協作、勞務收支等情況統計等。
實驗室資料檔案管理制度3
一、實驗室自然情況資料、各種制度及實驗人員的情況等要整理歸檔。
二、嚴格登記制度。各實驗室建立健全儀器裝置帳、物、卡,做到帳、物、卡相符100%,低值易耗品要有明細帳。
三、各種儀器裝置說明書、材料等要固定專人負責,隨時整理歸檔。
四、實驗室所進行的實驗專案,實驗指導書及參考資料等,年終都要整理歸檔。
五、每學期實驗員將本學期所上實驗課的專業、年級、專案、人數等整理歸檔。
六、實驗室儀器裝置的使用、維修、保養、更新要及時造冊登記。
七、實驗室承擔的實驗任務資料(實驗教學、科研、開發與社會服務等專案的資料)年終整理歸檔。
八、愛護國家財產,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對裝置執行狀況、發生的故障等要及時記錄,載入崗位手冊,年終歸檔。
實驗室資料檔案管理制度4
為確保學院實驗室各類安全檔案、資料和臺賬按要求歸檔、儲存,特制訂本制度。
1、與生物安全相關的各類活動的記錄均應按照本制度執行。
2、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記錄、資料儲存不得少於10年。
3、生物實驗室安全記錄、臺賬應包括:實驗室管理制度、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責任制、實驗室安全培訓及安全告知制度、實驗室安全檢查制度、勞動保護/安全防護用品配備制度、實驗室應急管理制度、實驗室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特種裝置專項管理制度、實驗室關鍵崗位持證上崗制度、實驗室安全例會制度、實驗室安全經費投入制度、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廢棄物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安全獎懲制度、實驗室安全檔案及臺帳管理制度、實驗室涉及使用新材料、新裝置、新工藝、新儀器必須進行安全培訓的規定、消防、應急設施管理制度、生物、輻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制度、人員培訓考核記錄、生物安全檢查記錄、、事故報告、分析處理記錄、廢物處置記錄、實驗記錄、菌(毒)種和樣本收集、運輸、儲存、領用、銷燬等記錄、生物危害評估記錄、生物安全櫃現場檢測記錄、消毒、滅菌效果檢測記錄等。
4、安全資料要保證完整、準確、系統,並進行科學分類。
5、實驗室安全資料檔案原則上不外借。
6、單位或個人因工作需要查閱或借用有關檔案資料者,均按照學院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查閱或借用手續,並按時歸還。
7、超過儲存期限的檔案資料、記錄,應透過學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討論、鑑定,批准是否實施銷燬,銷燬應至少兩人實施,做好銷燬記錄。
實驗室資料檔案管理制度5
1、實驗室建設與發展規劃;
2、實驗室管理與建設的有關檔案及材料;
3、實驗室工作人員情況(包括每屆實驗室主任、任課教師、實驗技術人員和實驗工人等);
4、固定資產及低值耐用品的數量與價值;
5、實驗室佔用的房間數及面積;
6、實驗教學任務,包括實驗室承擔的校內外大專生、本科生、研究生、函授生及其它一切教學任務;
7、實驗專案及開出率;
8、實驗大綱、講義,實驗室指導書及參考材料;
9、歷年實驗教學考試題目;
10、從事承擔的科學研究或技術開發專案及有關資料;
11、實驗室承擔的其它任務及有關資料;
12、教學、科研、技術開發研究成果,包括論文、鑑定、專利及其獲獎情況;
13、實驗室每年上報的各種統計報表;
14、實驗室歷年的經費及使用情況。
實驗室資料檔案管理制度6
1、實驗室工作檔案內容:
(1) 實驗室的建立、建設的各種檔案和資料。
(2) 實驗室各類人員的基本情況、研究方向、考核、培訓等情況。
(3) 實驗教學過程中各種檔案和資料: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實驗教材、指導書、學生實驗報告、成績記錄等。
(4) 實驗室人員在實驗教學、科研、技術開發、實驗室建設等方面的檔案資料,包括論文、專著、獲獎等情況。
(5) 學生在實驗室工作的報告、論文。
(6) 儀器裝置、低值耐用品的帳、卡;儀器裝置維修記錄;大型精密儀器技術檔案、開機使用記錄。
(7) 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實驗室建設與管理檔案和本實驗室的規章制度。
(8) 實驗室工作的各種統計報表。
2、實驗室設專人負責工作檔案的蒐集整理、登記、存檔工作。
3、實驗室檔案分電子版和文字版兩種形式儲存。
4、借閱檔案要在“檔案記錄本”上填寫借閱人姓名、時間、資料等資訊。
實驗室資料檔案管理制度7
一、實驗室工作檔案管理的物件
凡屬經學校正式批准建制的教學實驗室,在其建設、改革與固定資產裝置使用、流通中涉及的國家及主管部委、省、市政府有關法規、檔案;學校有關檔案、管理制度、重要技術資料(含實驗室發展情況與大型精密貴重裝置資料、國內、進口儀器裝置、實驗室新建與修繕改造招投標檔案)均需分類建立實驗室工作檔案。根據學校檔案工作的統一管理要求,除校檔案室已直接立卷管理專案外,實驗室裝置處、各實驗教學中心、各教學、科研實驗室應分別建立相應的實驗室工作檔案。
二、實驗室行政管理工作立卷歸檔的內容
1、國家及各部委、市教委有關實驗室工作的法規檔案、以學校名義向上級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報出的實驗室工作的各種報告。
2、學校有關實驗室發展建設與改革等檔案、實驗室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驗室建設發展規劃。
3、本年度工作總結及下一年度工作計劃,重新修訂或新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在職人員崗位職責及考核情況等。
4、有關世界銀行貸款經費使用計劃、申購國內、進口教學科研儀器裝置說明、申請報告及批覆。
5、國有資產清查檔案和彙總上報材料,申請教學科研儀器裝置的計劃、報告及批覆、經費的分配方案。
6、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環境保護工作管理制度,以及反映相關工作實施過程的計劃、審批、落實等方面的文字資料。
7、實驗教學、實驗管理成果獎、高等學校優秀教學實驗室評估資料彙編。
8、每學年度向教育部報送的基表1-7包括:教學科研儀器裝置表(單價為800元及其以上裝置)、教學科研儀器裝置增減變動情況表、貴重儀器裝置表(單臺(套)價為40萬元及其以上的裝置)、教學實驗專案表、專任實驗室人員表、實驗室基本情況表、實驗室經費情況表。
9、實驗室環境條件的增擴改建與實驗室改革方案檔案、實驗室工作的評估、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其變更情況、實驗室管理方面的重要實施細則、實驗室主任工作守則與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等。
10、綜合實驗樓管理、設施維護和年檢工作,改造維修工程相關工作的相關工作實施過程的計劃、審批、落實等方面的文字資料。
11、大事記。
三、科技檔案工作立卷的管理內容
1、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裝置檔案管理應包括:每臺儀器裝置申購時的可行性論證報告、訂貨合同、裝箱單、使用說明書、技術資料、驗收報告、降等降級報告和儀器裝置的報損報廢等資料(其中使用說明書和技術資料經校檔案室建檔後可由實驗室借用保管)。
2、國內、進口儀器裝置招標、投標檔案包括:招投標檔案、投標商登記、評因量化表、投標單位排名表,、儀器裝置驗收單、進出口免稅證明、使用經費確認、訂貨合同等。
3、實驗室的改造與新建實驗室招標、投標檔案包括:招投標檔案、投標商登記、專家評審意見、投標單位排名表,、評因量化表、工程增減項、施工圖紙、工程報價、合同等。
4、國外訂購、贈送儀器裝置的報告、清單、批覆。
四、檔案的查閱與管理辦法
1、實驗室裝置處負責職能範圍內有關實驗室工作、儀器裝置本單位行政檔案的管理。
2、各實驗室每學年度或每年度應按要求按時上報有關歸檔資料。
3、單位或個人因工作需要查閱或借用有關檔案資料者,均按學校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查閱或借用手續並按時歸還。
實驗室資料檔案管理制度8
1、教學實驗室基本資訊收集與檔案管理實行主任負責制,主任應指定專人管理實驗室檔案。
2、在實驗室工作的專職人員,從事實驗教學的教師和研究人員都有義務、有責任向檔案管理人員提供有關資訊資料。
3、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及時填寫有關各類記錄,收集有關資料,做好實驗室專職人員工作日誌記錄,為基本資訊的收集提供更為全面的原始記錄。
4、基本資訊收集應逐步實行計算機管理。
5、各實驗室每學年度應按要求上報有關檔案資料,材料要保證完整、準確、系統,並進行科學分類。
6、單位或個人因工作需要查閱或借用有關檔案資料者,均按學校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查閱或借用手續並按時歸還。
實驗室資料檔案管理制度9
第一條實驗室工作檔案管理是實驗室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它記錄了實驗室建立、建設和發展的歷史過程,為使這項工作規範化,提高實驗室科學管理水平,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實驗室工作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實驗室及個人從事教學、科研以及其他各項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實驗室和學校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具體內容應包括以下方面:
實驗室體制、制度與建設:
1、實驗室任務
2、裝置管理
3、實驗室隊伍建設
4、實驗室的各項工作成果
第三條實驗室須設有實驗室工作檔案專用櫃,並由專人負責實驗室工作檔案的收集、整理、儲存等管理工作。檔案專管人員工作變動時,要做好檔案的交接工作。
第四條實驗室工作檔案從建立之日起,要不斷積累和充實檔案的內容,力求保證實驗室各項資料的連續和完整。
第五條每一屆實驗室主任在任職期間要認真做好實驗室工作檔案管理的監督和檢查工作,並在換屆時做好檔案的清點、移交工作。
第七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實驗室資料檔案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做好實驗室檔案管理工作,提高實驗室檔案管理水平,實現實驗室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充分發揮實驗室檔案在實驗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及我校的檔案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主任主管實驗室檔案工作,實驗員負責實驗室檔案的收集、整理、分類和存檔等工作,歸檔材料要求齊全、準確、完整。
第三條實驗室檔案是指在實驗室建設與改造、教學實驗、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儀器裝置執行和技術安全檢查等活動中形成的書面材料與科技材料(包括文字、圖紙、報表、照片、音像資料、電子文件等),具體內容為:
1、基礎檔案:實驗室用房及設施、環境的全部資料,實驗室建制變動(包括實驗室新建、名稱改變、調整、撤消與合併等)的上級批覆檔案,實驗室建設與改造專案的全部檔案(如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議紀要、上級批覆、專案立項與驗收的相關材料等)。
2、人事檔案:實驗室人員基本情況表、實驗室人員職責及分工細則、考核、培訓、獎懲等材料。
3、物資檔案:儀器裝置採購計劃、低值易耗品採購計劃,裝置採購合同,大型儀器裝置購置論證報告,儀器裝置使用說明書、安裝除錯記錄、執行報告,儀器裝置的損壞、丟失賠償情況記錄,維修情況記錄,儀器裝置臺賬,低值耐用品、易耗品臺賬,有關物資的各種憑證單據(如儀器裝置固定資產帳卡、報廢單等)。
4、規章制度檔案:包括歷年來有關實驗室的檔案及各種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等。
5、安全檢查檔案:包括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化學品和管制藥品等的全生命週期管理記錄、儀器裝置安全狀況、“三廢”處置記錄、安全隱患排除記錄、實驗室技術安全整改方案、安全事故處置記錄等。
6、教學檔案:實驗教學過程中的各種檔案材料,如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實驗室執行記錄、實驗室開放情況記錄;實驗課表、學生學習檔案(如實驗成績)等。
7、教改檔案:實驗研究論文、專利成果,實驗教學改革情況,自制儀器裝置情況,學生的小發明、小製造等資料。
8、其他檔案:實驗室的建設規劃、實驗室各種統計報表、請示報告、上級批覆、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會議記錄等。
第四條實驗室檔案分為紙質檔案與電子檔案(指上報電子材料或在各種計算機管理系統中填報的材料等),要依據檔案性質決定儲存形式。重要檔案要求紙質和電子形式同時儲存,並且紙質檔案儲存時需要領導簽字並加蓋部門公章,並與同期上報的各類電子檔案保持完全一致。
第五條實驗室檔案的保管工作應由專人負責,其主要任務是做好檔案資訊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存放、安全、管理,同時做好實驗室各種檔案的歸檔、遷移、借閱、丟失、銷燬情況的訊息記錄,便於查詢、統計上報。
第六條實驗室檔案保管人員變更時,交接手續必須嚴格,須經交接雙方簽字確認,並註明交接日期和交接材料清單。
第七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由實驗實訓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