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小公司工資制度(精選9篇)

10人小公司工資制度

  一、工資分級方法

  工資分級的典型辦法是,把那些透過工作評價而獲得相近的勞動價值或重要性的工作,歸併到同一等級,形成一個工資等級系列。儘管這些工作的勞動價值或重要性並不絕對相等,但因差別不大,因此對它們加以歸併組合,可以大大簡化操作,便於管理。等級劃分的區間寬窄及等級數多少的確定,取決於工資結構線的斜率、工作總數的多少,以及企業的薪酬政策和晉升政策等因素。總的原則是,等級的數目不能少到相對價值相差甚大的工作都處於同一等級而無區別,也不能多到價值稍有不同便處於不同等級而需作區別的程度。這是因為級數太少,難以晉升,不利士氣,而級數太多則晉升過多,刺激不強,不利於管理。現實中,企業的工資等級系列一般在10-15級之間。

  二、工資制度型別

  工資制度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1)根據其特徵不同可分為工資等級制度、工資升級制度、工資定級制度。

  (2)根據其地位不同可分為基本工資制度、輔助工資制度。

  (3)根據其物件不同可分為機關單位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資制度、企業單位工資制度等。

  (4)根據其特點不同分為績效工資制度、能力工資制度、資歷工資制度、崗位工資制度和結構工資制度。

  三、10人小公司工資制度(精選9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10人小公司工資制度(精選9篇),歡迎大家分享。

  10人小公司工資制度1

  以薪資為槓桿激勵員工為公司創造更高的價值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此,特做規定如下:

  第一條基本原則

  第1款本公司的薪資分配製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和效率優先併兼顧公平的三個基本原則。

  第2款根據激勵、高效的原則,在薪資分配中要把職工的收入與其為公司創造的效益及工作業績掛鉤,實行浮動考核。

  第3款根據簡單、實用的原則,公司在建立平等競爭、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應的崗位職務系列基礎上,倡導實行崗位薪點薪資制以及其他符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需要的薪資分配辦法。

  第二條管理規則

  第1款根據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權一體化的原則,公司總部各類人員、各分公司、各事業部的經理、副經理以及其他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員工的薪資分配統一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並實行統一的崗位薪點薪資制。

  第2款各分公司、事業部聘任的人員薪資分配辦法由聘任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工作實際需要,自行確定。

  第3款總公司的年度實發薪資總額由董事會決定。總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的指令對總公司的年度薪資總額與總公司年度經濟效益指標掛鉤,實行浮動管理。

  第4款總公司對所屬各分公司、各事業部的薪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實行浮動考核管理。並要求各分公司、事業部對所屬單位實行工效掛鉤考核管理。

  第三條薪資總額的管理

  第1款總公司的年度薪資總額計劃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總公司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實施總量管理。薪資總額及經濟指標的核定分別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和監控部負責,由人力資源部彙總後於執行年度前兩個月度內報公司總經理審定,經董事會批准後釋出實施。

  第2款公司總部及各分公司、事業部的薪資總額均要嚴格執行總公司年度分解計劃。超工掛鉤指標支付薪資或未經公司總部批准在薪資總額外向員工個人發放錢物,均應視為越權行為,除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外,責任人還要受到經濟處罰。

  第四條薪資總額及效益指標基數的核定

  第1款全公司的薪資總額掛鉤基數以各單位實際發生薪資總額的彙總額為基礎加以調整確定。全公司的效益指標為稅後淨利潤。稅後淨利潤指標基數以公司下達給各二級單位的計劃指標為準。

  第2款各分公司、事業部的薪資總額基數在各單位實際執行額度基礎上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監控部稽核後略做調整。調整的依據是全公司的平均利潤薪資率,即:

  當二級單位的利潤薪資率與全公司的利潤薪資率發生±5個百分佔以上的差異時,就要對其進行調整。在調整工作中,要考慮該單位所在地區的年度薪資水平、該單位歷年創利情況及員工構成等因素。

  第3款全公司的薪資總額基數及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和事業部的薪資總額基數確定後報公司總經理審定,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釋出實施。

  第4款經稽核確定的各單位薪資總額基數一般不再調整。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要經總公司總經理審定,董事會批准,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修訂。

  第五條工效掛鉤的計算

  第1款職工薪資總額的增長必須以經濟效益有較大增長為前提條件。只有全公司每年的淨資產收益率在1%以上,全公司的薪資總額才能增加;各分公司、事業部的淨資產收益率在11%以上,才能增加本單位的薪資總額。

  第2款在完成前款淨資產收益率基本指標基礎上,薪資總額與稅後淨利潤緊密掛鉤,上下浮動,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第3款核定各單位下年度薪資總額計劃指標的計算依據是各單位的利潤薪資率,即:

  所有分項基數的加權平均即為全公司的利潤薪資率。

  已核定的利潤薪資率相對固定,當實現淨利潤指標增長或下降時,薪資總額指標相應自動調整。

  第4款稅後淨利潤指標的.調整和完成情況以總公司監控部門的核定為準。人力資源部提出薪資掛鉤決算方案,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5款工效掛鉤實行半年預算、年終決算。在計劃執行年,如上半年的利潤指標不能完成公司下達的進度計劃時,本單位要扣發所有人員的半年獎金;當稅後淨利潤比前一年下降時,除扣發獎金外,還要按其利潤薪資率調減其下半年的薪資總額。全公司的利潤指標下降或增速下降時,全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調減薪資或扣發獎金。

  第六條薪資構成

  第1款本公司員工的薪資由以下三個單元構成:

  1、基本薪資(崗位薪點資等);

  2、崗位工作津貼,包括①崗位職務津貼;②公務車津貼;③住房津貼;

  3、獎金。

  第2款薪資各單元考核結果相加為員工月實得薪資。

  第3款獎金為年中和年末根據半年和全年經濟效益指標完成情況發放。

  總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分公司、事業部的總經理及銷售人員不參加本單位員工的獎金分配,根據公司預先規定的經營銷售標準,實行經營者年薪制或經營目標責任制獎金制度,其獎懲兌現與本單位獎金分配同步實施。

  第七條基本薪資制度

  第1款崗位薪點薪資制本公司首選基本薪資制度。

  員工的月實行基本薪資=本單位薪點值×本人薪資薪點×本期考核結果×職責係數

  月考核係數為月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考核結果,職責係數取值。8,另外。2對應的基本薪資根據年終工作結果決定是否兌現。

  第2款本單位薪點值是根據員工所在單位的薪資總額與本單位全體員工薪點之和計算出來的,即:

  各單位薪點值變動情況要在實施前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3款員工個人薪資薪點是根據員工個人的條件或工作業績決定的下列七個方面薪資薪點之和:

  1、崗位職務薪點(詳見附件1—1)

  崗位職務薪點根據員工所在工作崗位或所擔任的職務確定。

  崗位職務發生變動,其崗位職務薪點從第二個月一日起調整。

  2、學歷薪點(詳見附件1—2)

  ①為吸引高素質人才並鼓勵在職員工提高自己的素質,特設學歷薪點;

  ②學歷薪點以國家教育部正式承認學歷為準;

  ③學歷薪點從中專開始計算;

  ④學歷薪點從人力資源部正式認定之日開始享受;

  ⑤員工有義務向人力資源部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凡弄虛作假享受相應待遇,一經查實,即該追償,並給予相應處分。

  3、崗位年功薪點

  崗位年功薪點只限於在本級別崗位最高薪點檔位上工作滿2年的員工。

  增薪的標準是:

  ①年終工作業績考核優秀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1%的薪點;

  ②年終工作業績考核良好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5%的薪點;

  ③年終工作業績考核稱職者,不增加薪點;

  ④年終工作業績考核不稱職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3%的薪點;

  ⑤凡因本人責任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除給予相應處分和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從處罰之日起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5%至——3%的薪點。

  崗位年功薪點從滿崗2年起實施,至調整到高級別崗位為止。調整到高階崗位後,其原崗位薪點按有關規定正常調整,保留崗位年功薪點。

  4、兼職薪點

  兼職薪點是對在工作量滿崗崗位上工作的員工兼職工作的兼職報酬。標準是:

  ①兼任一個滿崗業務工作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個小時以上者,其兼職薪點為所兼崗位薪點中檔檔位標準的1%;

  ②兼任一個滿崗業務工作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小時以下者,其兼職薪點為所兼崗位薪點中檔檔位標準的5%;

  ③一個員工從事兩個業務工作或所兼工作不需要經常佔用非工作時間者,不享受兼職薪點;

  ④兼任黨政工作,需要佔用非工作時間每週3小時以上者,兼職薪點為本崗位現檔位1個級並非的薪點;

  ⑤兼職薪點從兼職工作的第二個月起執行。兼職工作結束,兼職薪點即行取消。

  5、技能薪點(詳見附件1—3)

  ①為鼓勵員工的積極鑽研業務和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特設技能薪點。每個員工都可以根據本人的專業技術資格或技術等級取得相應的技能薪點。

  ②技能薪點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請,以人力資源部考核或審查認定結果為準。

  6、獎勵薪點

  獎勵薪點有分配權的業務領導對所屬員工工作表現的臨時性獎勵。

  (1)獎勵範圍包括:

  ①非兼職工作無報酬的加班或兼職工作超量加班;

  ②近期工作表現優異;

  ③對公司工作作出突出貢獻;

  ④在社會生活中,見義勇為等高素質行為,為公司贏得了社會聲譽;

  ⑤其他需要表彰獎勵的行為。

  (2)獎勵幅度從一個本檔位級差的薪點至一個本崗位滿崗薪點。一般不應獎勵過多而造成管理單位的薪點值下降。

  (3)獎勵期限分別為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十二個月4種。期滿,獎勵自行結束。

  7、特聘薪點

  特聘薪點是對社會熱門人才、高新技術人才、有特殊才能的經營管理人才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各類急城人才在薪酬方面的補償。

  (1)補償幅度為該員工應聘崗位全部薪酬與當期此類勞動力市場價格的差額。

  (2)特聘薪點的決定權屬有聘僱權的單位主管。

  第八條崗位工作津貼

  第1款崗位工作津貼包括:①崗位職務津貼;②公車使用津貼;③工齡津貼。

  實行銷售包乾提成薪資等承包薪資、計件包乾薪資制的員工,其包乾薪資中已包含了崗位職務津貼和公車使用津貼,所以不再享受此二項津貼。

  崗位工作津貼是薪資外對員工自費支付工作費用的補償,所以不與薪資一起發放,應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員工業務範圍、核定標準另行按月製表計發。

  第2款崗位職務津貼根據員工的業務工作範圍和等級按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發,非因工未到崗工作均不發放崗位職務津貼,特殊情況由本單位主管審批。崗位職務津貼標準詳見附件4。

  第3款工齡津貼按照員工實際工齡每年增發一個薪點。

  第九條獎金

  第1款本公司每半年發放一次獎金。公司根據半年和年終業績報告對企業當期經濟效益作出較大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2款獎金兌現的前提標準是,淨資產收益率等經濟效益指標達到了董事會的要求。凡未達到分解標準要求的單位一律不得發放獎金,除銷售人員外一般都不再補發。

  第3款獎金支付的標準:

  1、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的經營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按照事先約定的標準兌現獎懲;

  2、其他員工的發放標準:個人本期月實得平均薪資額×加發月數

  加發月數由各分配單位根據實際應分配獎金總額自行決定。

  第4款各單位應分配獎金總額根據本單位工效掛鉤預決算結果在應增資額中列支。

  第十條試用及新到崗人員的薪資待遇

  第1款公司新進人員在試用期內薪資標準按本崗位本檔位薪資標準的7%執行。

  第2款新到崗人員薪資標準從本級別崗位最低檔位執行,滿一年考核良好以上,晉升一個檔位,至滿崗為止。同級別轉崗執行原崗位新薪資標準。滿崗2後沒有晉級晉崗的,可依照本規定第七條第3款的有關規定增加崗位年功薪資。

  第十一條特殊情況下的薪資計發

  第1款加班薪資

  1、直接生產、經營、技術服務人員因工作需要,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准加班加點,可以依照其加班加點時間計發加班薪資。

  非直接生產經營技術服務辦員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工時工作制,每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不扣發薪資,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點一般也不計發加班薪資。在節假日加班,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准可以按照同一標準計發加班薪資。但應儘量先給予休息補償。

  2、加班薪資的計算標準為: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資為本人小時薪資的15%;休息日加班薪資為本日薪資的2%;節假日加班薪資為本日薪資的3%。

  3、由於公司施行薪資制,所以加班薪資也按薪點計算,統一到月薪資中計發。

  第2款公司安排員工參加社會活動或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准參加的各類社會活動應視為正常到崗工作,可享受一切在崗工作的薪資待遇。

  第3款員工依法享受本公司規定的年休假、探親假、喪假期間,不扣發本人薪資。但不得因個人休假影響公司正常工作。

  第4款員工請病事假,依據本制度第十一第1款規定標準各發薪資。

  第十二條薪資支付

  第1款支付時間

  本公司執行下發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據上月的工作業績考核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資。各獨立發薪單位可根據本地區的特殊情況適當調整發薪時間。並及時發薪時間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2款支付形式

  總公司執行下發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據上月的工作業績考核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資。各獨立發薪單位可根據本地區的特殊情況逐步向銀行代發薪資的形式過渡。

  第3款支付責任

  1、薪資要支付給員工本人或受其委任的本公司員工、本人親屬以及持有員工本人委託書的其他有關人員。

  2、公司為每個員工設立獨立的薪資支付清單。薪資領取人要在薪資清單上籤章。薪資支付清單每年一張,長期儲存。

  3、薪資計發人員及其他各類公司員工均不得隨意打聽、傳播別人的薪資收入情況,更不得以此要挾公司為其加薪。違者,按嚴重違章違紀處罰。

  第4款代扣繳責任

  1、各獨立薪資支付單位都有義務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法定薪資代扣繳行為。

  2、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可以在本人月薪總額2%範圍內扣繳。

  第5款最低薪資標準

  1、在員工正常到崗並完成本職工作提前下,月薪資支付總額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薪資標準。

  2、如發生非員工個人原因一個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證支付給員工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代生活費標準。

  第十三條附則

  第1款本規定經公司經理批准,從釋出之日起實施。

  第2款本規定中各條款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部分條款修訂時,報經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執行。

  10人小公司工資制度2

  為了更好地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按照《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事廳關於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要求及機關事務管理局對《公司轉換經營機制及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批覆,在公司建立靈活、有效的管理用人機制,徹底打破在編人員與非在編人員的身份界限,使員工收入與崗位、工作實績結合起來,與公司整體經營收入情況相掛鉤,增強幹部職工的工作責任感、緊迫感和危機感,進一步形成重實際講效率的全新工作作風,從而保證公司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穩步增長,特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公司管理中心結構工資制度。

  一、工資分配方案總體思路

  本工資制度將全體幹部職工原有工資待遇封存,裝入檔案,實行結構工資制,結構工資按照人員所從事的崗位確定工資標準,著重體現公司員工個人收入與崗位所在部門本年度與中心簽訂的目標管理責任書的分解任務完成情況及公司總體經營收入相結合。根據工作崗位的技術、業務要求、勞動繁重程度、勞動條件好壞、所負責任大小及管理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資格經歷、崗位需要等因素將公司各崗位劃分為六崗十九類作為確定工資的基本依據。透過實行結構工資制,按照每人的崗位、所在部門的效益情況,拉開收入差距,嚴格考核獎懲,工資收入與績效掛鉤,有效克服干與不幹一個樣,幹多幹少一個樣的.“大鍋飯”弊端。形成重貢獻、重實際的工資分配機制,進一步調動各崗位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優秀人才成長。

  二、結構工資制度的構成情況

  本結構工資制由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崗位津貼、通訊補貼、知識分子津貼、職稱補貼、工齡補貼、兼崗津貼、效益工資、獎勵工資、考績工資等十一項組成,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1、基礎工資:即保障員工基本生活需要發放的工資數額,約佔個人工資收入的30%。在編人員基礎工資按本人檔案工資中“基本工資”數額髮放;合同人員基礎工資標準為:部門經理600元;部門副經理500元,行政管理、經營、技術部門主管400元;三崗一類崗位350元,二類崗位在一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三類崗位在二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四類崗位在三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四崗一類崗位330元,二類崗位在一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三類崗位在二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五崗一類崗位300元,二類崗位在一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三類崗位在二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六崗一類崗位290元,二類崗位在一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三類崗位在二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四類崗位在三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五類崗位根據出勤情況計發日工資。

  2、崗位工資:根據崗位(職務)的技術、業務要求、所負責任大小等因素確定崗位工資,無在編與非在編的區別。

  3、崗位津貼:對不同崗位因其工作條件好差、辦公環境優劣確定,此項津貼對技術、服務、保安等一線工作人員給予傾斜。

  4、通訊補貼:為方便日常工作聯絡,參照自治區有關政策結合具體崗位情況進行適當的通訊費補貼。

  5、知識分子津貼:不分崗位,不論在編於否,凡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教育學歷,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6、職稱補貼:專業技術人員,依自治區人事廳頒發的職稱資格證書和自治區有關評定政策受聘人員(職稱要與所從事崗位相同或相近),按助理及相當10元/月,工程師及相當30元/月,高階工程師50元/月計發;工勤人員,不分崗位,凡取得自治區人事廳頒發的職稱資格證書,依自治區有關評聘政策受聘人員均可按高階工10元/月,技師30元/月,高階技師50元/月享受職稱補貼。

  7、工齡補貼:自參加工作之日起每1年發給工齡工資5元/月,在公司工作每1年,發給工齡補貼10元/月。合同人員工齡按到公司參加工作之日起計,工齡補貼於每年元月份調整。

  例:某職工1987年參加工作,20xx年到公司。該同志工齡補貼為:[(2000—1987)×5]+[(20xx—2000+1)×10]=125。

  8、兼崗津貼:遵循定崗定員原則,對兼崗人員原則上按照本人主崗基礎工資的10%計發兼崗津貼,階段性或臨時性兼崗由總經理會議根據兼崗任務及完成情況研究確定補貼標準。

  9、效益工資:各崗位人員、部門負責人及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效益工資獎罰與責任部門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掛鉤。效益工資根據當月實現的經營收入情況,按照一定的計提比例、發放係數計發(每月計劃人均效益工資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經營部會議、演出場租收入按月考核,電影及其他收入年終考核;下屬公司三、四樓經營及廣告收入按月考核,其他收入年終考核;大型活動收入年終一次性考核。

  1)經營部效益工資計提比例:計劃人均效益工資×12月÷年目標任務×100%=100×12÷1600000×100%=0.075%;

  公司效益工資計提比例:計劃人均效益工資×12月÷年目標任務×100%=100×9÷650000×100%≈0.138%;

  其他非直接經營部門效益工資發放基數:(經營部效益工資發放基數+公司效益工資發放基數)÷2。

  大型活動部效益工資的發放:1—12月效益工資按照非直接經營部門發放基數計發,年終考核專案與第十三月工資掛鉤,對比前十《公司結構工資制度》出自:二個月效益工資和獎勵工資發放總額實行多扣少補。

  2)當月全額完成經營目標任務的部門,享受全額效益工資;當月完成經營收入不足目標任務的50%,不享受效益工資;完成目標任務達到50%以上,用當月效益工資除以75所得值乘以所差百分點的金額作為效益工資扣罰金額。

  3)經營部按當月本部門取得有效考核專案的經營收入(以實際完成的合同數額)的0.075%為發放基數,依不同崗位係數發放。

  4)下屬公司按當月本部門取得有效考核專案的經營收入(以實際完成的合同數額)的0.138%為發放基數,依不同崗位係數發放。

  5)總經理按照各部門效益工資平均值的2倍計發;副總經理按照分管部門效益工資平均值的1.8倍計發;總經理助理的月效益工資按照非直接經營部門經理的發放係數計發,其他非直接經營部門人員按照直接經營部門效益工資平均值依崗位分類按係數計發,其中:

  二崗一類係數為1.6;二類係數為1.5;三類係數為1.4;

  三崗一類係數為1.3;二類係數為1.2;三類係數為1.1;

  四崗一類係數為1.3;二類係數為1.2;三類係數為1.1;

  五崗一類係數為1.2;二類、三類係數為1;

  六崗一類係數為1.2,二類、三類、四類係數均為1。

  10、獎勵工資:直接經營部門(經營部、下屬公司)超額完成當月目標任務,可享受獎勵工資。

  1)經營部獎勵工資基數:本部門超額完成數×0.075%

  2)下屬公司獎勵工資基數:本部門超額完成數×0.138%

  3)其他非直接經營部門獎勵工資基數:公司整體超額數÷2×0.11%[0.11%=(0.075%+0.138%)÷2]

  4)各崗位獎勵工資係數與效益工資計發係數相同。

  11、考績工資:由部門經理以中心下發的考勤制度、上崗規範等為考評依據,綜合每月出勤、工作完成及臨時性事件處理情況對各崗位人員做出評價,進行考核,具體按照各部門的百分制考核評分表評定,滿分150分,等值150元。透過部門經理評分、部門員工互評,可參考質檢部抽查結果核定考核分數,計發相應考績工資。

  三、各崗位檔次類別的劃分

  1、一崗一類:總經理,二類:副總經理;

  2、二崗一類:部門經理,二類:部門副經理;三類:行政管理、經營、技術部門主管;

  3、三崗:為技術崗位。包括:電梯,燈光,音響,暖通、空調、給排水,高、低壓配電,電子屏及網路管理、會計,技術崗位根據不同的任職條件劃分為三類。

  4、四崗:為行政管理崗位。包括:秘書,人事,文書,出納,庫管,行政管理崗位根據不同的任職條件劃分為三類。

  5、五崗:為經營崗位和其他崗位。經營崗位包括:經營工作人員(內勤、外聯);其他崗位包括:圖書管理等。各崗位根據不同的任職條件劃分為三類。

  6、六崗:為保安及服務崗位。一類保安及服務主管;二類、三類、四類由任職條件確定;五類保潔崗位。

  7、以上崗位的類別由各部門經理負責劃分,要求各部門經理必須根據本部門的工作要求、任職資格條件、員工素質等情況公平、公正的劃分,不得敷衍塞責,不得將本部門所有人員列為一類,公司各類崗位人員最終由總經理會議稽核確定。

  8、以上各類崗位,從事兼崗任務的,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按照主、兼崗位中最高崗位確定崗位,並考慮兼崗津貼,具體由總經理會議確定。

  四、各崗位基本任職資格條件

  1、一崗一類人員由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任命;

  2、一崗二類人員由總經理考核提名,經管局批准後方可聘任;

  3、二崗各類人員由公司管理中心根據工作實際情況提出聘任資格條件,採取競聘上崗的方式,經總經理會議研究予以聘任;

  4、三崗、四崗、五崗、六崗各類崗位任職資格條件詳見《公司崗位任職資格及類別對照表》;

  5、以上各崗位如出現重大的責任事故或安全事故,崗位責任人工資下調一類(責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的重大與否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

  6、以上各類崗位嚴格按照任職資格條件兌現工資,如因個人原因不符合本崗位各類任職資格條件,但確實擔任該崗工作的,按照本崗最低類確定工資;

  7、各崗位人員經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崗位、類別後嚴格按照中心考核制度進行考績,實行月、季、年相結合的辦法並直接與工資掛鉤;各崗位人員季度考核(月均考績分值)達不到就職崗位類別考績分值最低標準的(一類130分、二類110分、三類90分、四類80分,三個月後此分值按照部門實際考核分值調整),自下一考核期開始月起崗位工資按降低一類執行。

  五、工資提升,各崗位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總經理會議研究可提升工資:

  1、自本結構工資制實行之日起,連續3年年終考核被《公司結構工資制度(第2頁)》出自:評為公司優秀個人或辦公廳系統先進個人的,以考核優秀第3年崗位工資為基數,自次年3月份起崗位工資上漲10%;

  2、在工作中因見義勇為、拾金不昧、技術革新等,對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挽回重大損失、創造巨大經濟效益方面有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具體事項及獎勵幅度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

  3、其他必要增資事項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

  六、工資降低,各崗位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總經理會議研究給予降低工資。

  1、當年年終考核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以考核不合格當年崗位工資為基數,自次年3月份起本人工資降低一類執行;

  2、嚴格按照公司有關制度對各崗位進行考核,對違犯公司有關考勤、著裝、上崗規範等制度的,按照本制度中有關考績工資的發放考核辦法執行。

  3、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經總經理會議研究視損失大小確定降幅;

  4、其他必要降資事項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

  七、特殊崗位工資情況:

  1、凡經公司聘用的各類營銷業務人員及與公司有租賃合同長期獨立開展經營活動的人員(不承擔部門內工作任務):不實行坐班制,考勤、著裝方面不做要求,不發日常工資,不計其他福利待遇;

  2、服務保潔崗位: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工資實行日工資制(每天8小時),每日工資按六檔四類崗位工資的12%計發,按照部門實際考勤上崗天數計發,不計考績工資;試用期之後實行日工資制(每天8小時),每日工資按六檔四類崗位工資的12%計發,按照部門實際考勤上崗天數計發,另計當月考績工資。

  3、以上特殊崗位人員如有其他部門或崗位任務可根據實際工作量情況考慮兼職補貼。

  八、公司試用期人員工資為:

  (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崗位津貼)×80%,其中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崗位津貼按照就職崗位最低標準(二崗、三崗、四崗、五崗的第三類,六崗的第四類)計發,其他專案不計。

  合同人員,參加公司工作三個月(試用期)以上,但未滿1年的,結構工資制中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崗位津貼三項按就職崗位最低標準(二崗、三崗、四崗、五崗的第三類,六崗的第四類)的90%計發,其他專案全額髮放。

  九、以上工資標準經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後執行,每年3月份調整員工工資,根據公司當年實際經營情況對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即表列第1項、第2項)進行調整。

  十、於每年元月10日前向在崗人員發放第十三月工資,發放標準:

  1、非直接經營部門第十三月工資按照附表列第1、2、3、4、5、6、7、8項之和。

  2、各直接經營部門年終考核專案與第13個月的工資發放掛鉤。

  3、在公司工作未滿1年的人員第十三個月工資為:以上8項之和÷12×實際工作月數;試用期人員不享受第十三月工資。

  十一、本結構工資制應配合人員崗位聘任制實行,對中層幹部實行競聘上崗,一般崗位實行雙向選擇上崗。

  十二、各崗位人員工資實行以崗定薪,如遇崗位變動,工資即做相應調整。

  十三、本制度未盡事宜可做補充規定。

  十四、附件。

  1、公司結構工資制度(第3頁)分配方案

  2、公司崗位任職資格及類別對照表

  10人小公司工資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指導思想的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摿講懷瑪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透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

  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階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退休工資制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在退休後根據公司退休退職管理辦法發放員工退休工資。

  第二十二條公司考慮物體上漲因素,定期或不定期調整物價補助金。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四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五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六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七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八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10人小公司工資制度4

  1、資金來源與使用範圍

  1. 1資金來源

  銷售回款額的5%作為銷售分公司的銷售費用來源

  1. 2資金使用範圍

  銷售分公司的所有費用的支付

  2、款項支付要求與規定

  2.1在公司正常財務核算標準範圍內,由經辦人申請、分公司經理同意、財務部經理稽核後方可報銷。

  2.2款項的支付和費用的報銷必須手續齊全、票據合法、內容真實完整、賬務處理規範。

  2.3超標準費用的報銷必須事先徵得公司總經理同意並簽字,報銷時財務人員方可受理。

  2.4銷售分公司經理所發生的費用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報銷。

  2.5 嚴格控制佣金、回扣及無發票的支出。上述費用的支付實行事前業務員洽談,部門經理確定並形成報告,分公司經理稽核,公司總經理批准,財務人員方可支付的程式。

  3、費用標準

  銷售分公司的差旅費標準、招待費標準、辦公費標準報公司批准備案。各費用標準的明細附後。

  4、工資與統籌

  4.1 銷售分公司工資標準的制定與發放由分公司自擬,公司批准備案。每月發薪前須向公司申報工資明細表,總經理批准,公司勞資部門對其進行額度控制與管理。

  4.2 員工的各項統籌、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福利專案由總公司統一管理代扣代繳,當月結算不得拖欠。

  5、核算與報表

  5.1 財務人員必須知法守法準確核算、認真負責把關,按會計法、稅法及公司的各項具體要求進行日常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及財務報表工作。

  5.2 按公司統一要求的格式、內容及時間上報各種財務報表。有:週報、月報、季報及公司要求的其它報表及年終財務決算報表。

  5.3 實行指標管理收、支按部門劃分的分部核算制。財務按銷售公司現有的5個部門進行分部核算,計算各自的收支狀況和計劃執行情況。

  5.4 嚴格物資出入庫手續。業務部門設專職保管員(統計員),對產品採購及物資出入等業務進行帳簿與實物的統計管理。負責入出庫單的填寫、傳遞與報表。每週、月與財務對帳確保與財務帳帳相符,對庫存物資賬物相符。

  6、合同管理

  合同是會計核算與監督的重要依據,銷售與採購合同須在財務部門留存備案。

  7、營銷人員薪資考核辦法

  7.1 薪資的組成

  月工資=基本薪資+回款提成獎×50%+回款提成獎×50%×年終考核係數

  7.2 薪資的考核

  7.2.1月工資應扣除個人所得稅及公司規定的相關費用。

  7.2.2 貨款回收款以合同價格為依據,由於其他原因增加的合同額及回款不計入個人考核範圍。

  7.2.3 專案含質保金的合同無其他原因,當質保期到期一個月後仍未催回,從第二個月開始按質保金額的千分之五逐月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7.2.4 營銷人員工作日、法定節假日出勤或加班的均不發加班費。

  7.3公司指派專案的.回款額提成係數根據具體專案制定獎勵辦法。

  8、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10人小公司工資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的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1、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4、最佳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5、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於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員工薪酬管理暫時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門負責,主要職責有:

  1、擬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2、核算併發放公司員工工資;

  3、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4、核算、填制、稽核上報《員工薪酬月報表》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 即: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扣款。

  (一)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參照《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我市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我司擬定為1300元。

  2、由於各個員工業務技能差異,為了重點激勵優秀員工,在職等不變的情況下,為優秀員工提供工資上升通道,我們將各個職等的崗位工資分為A.B.C等級,根據崗位評價情況和薪酬市場調查,確定各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資限額,並推算出各等級工資數額。

  (二)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公司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根據崗位評價的結果參照員工工作經驗、技術、業務水平及工作態度等因素確定相應崗位工資等級,將公司所有崗位劃分為高層、中層和基層三個層次。

  3、崗位工資其它規定

  ⑴ 公司崗位工資標準須經公司領導批准;

  ⑵ 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變化而修改崗位工資標準;

  ⑶ 新進人員被聘崗位以及崗位級別調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對從事專業性較強崗位的人員,公司可視情況而定。

  ⑷根據“變崗變薪”原則,員工晉級則增薪,降級則減薪。薪酬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三)績效考核與積分制度

  績效考核:

  根據員工個人工作業績做出的考核。各崗位規定其任務,如果連續數月未完成任務,公司有權隨時進行崗位降職處理或辭退。

  積分管理:

  以積分形式來衡量員工的自身價值,工作執行力、工作態度等,把各種福利及物資待遇與積分掛鉤,積分高的員工可以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從而達到激勵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的目的。

  (四)津貼/補貼

  津貼,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津貼/補貼是公司員工薪酬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出差津貼、學歷津貼、酷暑嚴寒慰問津貼等。

  補貼,為保證員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訊補貼、誤餐補貼。

  1、交通補貼:根據員工居住地與工作地點情況具體核定。市區內80元;市區外160元。

  2、通訊補貼:根據工作性質與崗位的特殊性,除了市場部通訊津貼按崗位不同暫定100-200元/月之外;其他部門通訊津貼暫定50-100元/月;

  3、誤餐補貼:因加班或在外工作,既不能回家用餐、也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按每餐10元發給誤餐補助。

  4、出差津貼:公司各崗位人員在異地出差,視情況不同分為四類:

  ⑴ 有代理商或有其他客戶接待的情況下,日補貼30元/日;

  ⑵ 無任何接待情況下,標準按公司《出差制度標準》報銷外給予津貼30元/日。

  ⑶ 市區及近郊出差,當日能往返的、不給予補助。

  (4) 因工作需要長期駐紮外地的員工,省內日補貼30元/日;省外日補貼50元/日;工作期間的話費由原來補助的基礎上增加50元,駐外不足一月的,15天以下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按足月計算;

  5、學歷津貼:促進了低學歷員工的學習、使其透過提升學歷來提高個人的收入水平,有利於公司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營造學習型的組織;減少高學歷員工的跳槽率並吸引更多的高學歷人才加盟,促進公司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一種鼓勵形式,公司將員工取得的學歷(職稱)分為不同的等級並對應不同的學歷(職稱)津貼標準,員工享受公司按月發放的學歷(職稱)津貼。

  6、試用員工不享受任何津貼或補貼。

  (五)獎金

  1、獎金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部門的全體正式員工。

  2、獎金種類分為績效獎、積分獎和總經理特別獎3種。

  3、試用員工原則上不享受獎金待遇,特殊情況除外。

  (六)福利

  1、法定福利——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失業保險。因公司尚

  未辦理社保事宜,暫時將按員工的保險比例額度以現金方式同工資一起發到員工工資卡中。

  2、公司為員工設定、帶薪假、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節)禮品福利。

  3、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午餐、凡是登記在公司吃午餐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50元。

  4、公司提供員工宿舍,凡是登記入住宿舍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100元作為水、電、燃氣等費用。

  5、公司員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體檢。

  6、員工生日月,可享受公司給予100元的津貼。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五條:薪酬支付方式

  1、由公司統一在中國建設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卡,在每月15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人工資卡(如遇節假日順延)。

  2、福利禮品由行政人事部發布通知後直接去領取。

  第六條:工資核算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根據勞動法規定)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

  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

  加班工資=日小時基本工資×加班小時數(半小時內的加班不計算)

  公司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審批程式發給加班費。

  2、考勤扣款

  (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額=日基本工資×缺勤天數。

  (2)遲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3)脫崗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4)曠工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扣款額=日基本工資×曠工天數×3。

  (5)病假扣款: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員工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計算。即:日工資-(日工資×30%)=病假工資

  (6)婚假: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5週歲,女23週歲)申請結婚,依法享有3天的帶薪假,之外在3天婚假的基礎上還可以增加一個星期的不帶薪假期,晚婚假15天。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婚假)

  (7)喪假扣款:員工的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親兄弟姐妹、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有薪喪假。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喪假)

  (8)年假/探親假:凡工作滿一年的員工,符合探親條件,根據路途遠近及交通便利等情況,公司給予3天帶薪探親假。

  3、其他扣款

  (1)宿舍費

  (2)伙食費

  (3)違紀扣除

  (4)其他扣除

  4、工資條形式

  (1)應發款項=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

  (2)應扣款項=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3)實發金額=應發款項-應扣合計。

  第七條:離職與被解僱員工薪酬支付

  1、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應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⑴離職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計算,離職日後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

  ⑵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2、如在約定的未發薪酬支付日之前發現離職員工有直接損害公司經濟利益行為或在職期間遺留的業務問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離職員工應當賠償的,只支付在扣除賠償金後的餘額。

  3、員工離職不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方可發放。

  4、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八條: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

  第九條:薪資異動核算

  公司員工因轉正、職位異動產生薪資異動,一律以公司統一製作的《員工轉正審批表》和《員工異動審批表》審批時間為準。

  第十條: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公司員工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實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門按本公司制訂的《提成工資計算辦法》規定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基準提成工資,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後,送本公司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稽核提成總額,經各部負責人簽字後,送公司總經理批准簽字,再轉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2)行政辦公室工資核算責任人依據《員工考勤彙總表》核算員工的考勤扣款;依據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其他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出《工資發放表》和《工資彙總表》,送轉財務部複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備案。

  (3)由財務部按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數額,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的工資帳戶。

  (4)各部門工資核算負責人將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彙總表》影印件及電子版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稽核。如有差錯改正之處,由總公司公司行政人事部發出文字整改通知,於下月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範

  1、工資核算必須使用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2、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主管部門建檔儲存。

  3、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資料,應採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4、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第十二條:薪酬支付日

  公司計薪週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或順延一天。

  第十三條:本暫行制度至釋出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解釋。

  10人小公司工資制度6

  一、為達到勞資兼顧,互利互惠,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則制定本制度:

  1、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物質利益關係,調動員工積極性、創造性,推動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崗位責任,在對員工能力及業績進行考評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薪酬。

  2、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係原則:對公司的優秀骨幹人才在薪資合理分配的基礎上予以特殊考慮,以建立穩定、長期合作的勞資關係。

  3、員工薪資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績效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二、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確定:公司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確定個崗位薪資標準。

  2、年薪制:由總經理確定年薪標準(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物件: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階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30%作為績效工資,其餘70%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績效工資發放額(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並報行政人事部稽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物件: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在編員工。

  (2)月薪標準:根據員工能力、崗位重要程度、難度確定,行政人事部稽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工資制:臨時僱用的施工工人。日工資制工人不屬於公司固定員工,其工資標準由工程部擬定,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專案經理

  (3)專業技術人員:造價師、設計師、工程師、預算員、繪圖員、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資料員、會計、出納等

  (4)業務人員:市場開發人員、採購員

  (5)行政後勤人員:文秘、倉管、保安、雜工、清潔工等

  三、薪資結構: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等級由所在部門經理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務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3)基本工資標準:

  2、加班工資:因公司業務需要,目前公司未實行五天工作制,發生的加班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發放標準:

  3、年資津貼:(由總經理確定按實際年資計算或自本制度批准施行之日起計算年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給與相應年資津貼:員工50元/月,部門經理100元/月。

  (2)年資津貼不得超過500元/月,超過者按500元/月計算。

  (3)年資津貼調整:由直接上級填寫薪資調整表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執行。

  4、獎金:

  (1)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每月無遲到(無在上班時間開始後到崗的情況)、早退、曠工、未請病事假、無遲到或缺席會議、無忘打卡補籤、領導安排的加班無不參加的情況,當月獎勵100元。

  (2)績效工資:(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3)專案獎金:(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4)年終獎:由總經理根據企業當年效益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評定標準及獎金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①優秀員工獎 ②優秀管理人員獎

  5、補貼:

  (1)異地工作補貼:員工被派往外地工作的根據崗位以及工作地域給予200元至1000元補貼。具體標準由員工直接上級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薪資調整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執行。

  (2)其他補貼: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補貼種類、享受範圍和標準。

  四、薪資的發放

  根據公司薪資管理的具體情況,針對薪資管理的重要性、機密性和高度準確性,確保薪資發放的有效運作。

  1、員工薪資採用月給制,薪資計算時間:每月1日至月末。

  2、新進員工於報到之日起計薪,25號後到職者,當月薪資並於次月薪資發放。

  高層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

  類別 9級 8級 7級 6級 5級 4級 3級 2級 1級 中層管理人員 專業技術人員 業務人員 行政後勤人員

  類別 六級 五級 四級 三-級二級 一級 工程部、專案部 其他部門

  3、試用期員工工作不滿5日離職的,不發給薪資。

  4、試用期員工無獎金和補貼(試用期內派往異地專案部工作的除外)。

  5、薪資審批辦法

  (1)各部門員工每月的薪資,由財務部負責統計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2)薪資發放時間:每月工資於次月15日放,如遇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3)薪資發放方式:除零星工資以現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員工工資均以工資卡形式發放。

  五、薪資調整

  (一)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員工基本工資調整其直接上級提出,填寫《職位薪資調整表》報請總經理審批。

  1、升職、降職:

  (1)員工提升為高層管理人員時,改為年薪制;

  (2)員工提升為中層管理人員,其基本工資調整為與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高一級標準;

  (3)中層管理人員降職留用時,基本工資調整到與其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低一級標準。

  2、績效考核:

  (1)員工連續5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A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2)全年月度考核超過8個月(含)被評為A等,且全年無被評為的D等和E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3)月績效評為E等的,次月績效考核仍不能達到C等的,基本工資降低一級;一年內基本工資降低兩次的,予以辭退;基本工資已為最低階,月績效考核被評為不能勝任的,予以辭退。

  (4)連續2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E等的,給予辭退;

  (5)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D等以下的予以辭退;

  (6)全年超過6個月績效考核為D等或以下的,予以辭退。

  3、評優: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優秀管理人員的,於獲獎勵次月起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4、違紀: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辭退處理的,視情節降低基本工資級別(由所在部門提出降低工資級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執行)。

  (二)加班工資調整:員工升職或降職或崗位調動時由直接上級提出調整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三)緊急調薪:公司遇重大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問題,經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會議討論透過,總經理批准可緊急調薪,但調薪幅度不得超過30%。

  六、工資查詢

  發放工資時要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專案明細,若員工發現當月工資有誤,可向財務部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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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為了提升員工個人素質和能力,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並在公司內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規範公司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權責

  1、行政部負責制定公司的員工晉升制度。

  2、相關部門經理負責對晉升員工的考核。

  3、總經理、總監負責對員工晉升的最終稽核。

  四、內容及程式

  (一)員工晉升原則

  1、公司員工晉升,必須符合公司的發展需要。

  2、公司內部出現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公司內部員工。

  3、公司內部員工晉升,有利於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做到量才適用,有利於增強員工的凝聚力和歸屬感,減少員工流動率。

  4、管理層的晉升必須建立在考核結果的基礎上,遵循有利於提高其綜合素質的原則,著重培養管理人員的`綜合管理能力。

  (二)內容

  公司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員工的崗位或職位進行必要的調整,在公司職位空缺的情況下,員工也可以根據本人的意願申請公司部門之間的調動。

  1、 員工晉升可分為員工部門內晉升和員工部門之間的晉升:

  (1)員工部門內晉升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部門實際情況,經考核後,具體安排,並報行政部存檔。

  (2)公司員工部門之間的晉升是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後擬調入部門須填寫《員工晉升表》,由所涉及部門的主管批准並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准後,交由行政部存檔。

  2、員工晉升分為三種類型:

  (1)職位晉升、薪資晉升,

  (2)職位晉升、薪資不變,

  (3)職位不變、薪資晉升。

  3、員工晉升的形式分為定期或不定期:

  (1)定期:公司每年根據公司的營業情況,在年底進行統一晉升員工。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隨時予以晉升。

  (3)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進行晉升。

  (三)員工晉升依據:

  (1)公司普通員工,在原工作崗位上工作半年時間(含試用期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評定工作表現優秀。

  (2)公司部門經理級員工,在原崗位上工作時間一年(不含試用期工作時間)經總經理評定工作優秀。

  (3)因公司需要,經總經理特批的其他情形的晉升。

  (四)員工晉升許可權:

  (1)部門經理及部門總監由總經理核定。

  (2)部門經理或主管,由總監以上級別人員提議並呈總經理核定。

  (3)普通員工的晉升分別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提議,呈總經理核定,並通知行政部。

  (五)員工崗位晉升後,相關部門必須做好新到員工的部門培訓工作,相關部門可以指定人員專人帶領或引導。

  (六)員工晉升後,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薪資在試用期內員工薪資暫不做調整。

  (七)試用期後的薪資將根據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和參照公司的薪資標準執行,對試用期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將恢復其原來的崗位,薪資保持不變。

  (八)公司員工遲到、早退三十次,曠工三次以上及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次年不能晉升職位和薪資。

  五、公司各級員工接到晉升通知後,應在指定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六、本制度的解釋權在行政部,行政部有權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改。

  七、員工晉升等級描述及晉升資格

  1、銷售人員晉升等級表及工資待遇

  2、銷售人員晉升體系

  ①職前階段工作描述及晉升:

  (1)應聘人員填寫應聘人員表格,由部門經理進行面試,並於面試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報總經理批准告知應聘人員面試結果。

  (2)應聘人員獲得錄用通知後,需進行為期一月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產品介紹,公司管理架構,績效及個人收益,個人職業發展,企業文化、薪資福利等。

  (3)應聘人員職前培訓滿一月後,由部門經理根據培訓內容,設定入職考核問卷1份,分值100分。筆試後由公司安排進行口述一次,分值100分。

  (4)對於考試沒透過的應聘人員,由公司進行勸退或重定崗、重培訓。

  (5)應聘人員在培訓時間內,享有職前培訓津貼(銷售人員1000元)。完成職前培訓的員工,津貼於離職後發放,押一個月工資為培訓津貼。不能完成的員工不發放。

  ②試用期工作描述及晉升:

  (1) 試用期為期兩個月,結束後,由公司總結該試用期人員工作情況,結合該員工訴職報告及面談,部門主管描述,確認該人員辭退、重複試用、及勸退。

  (2) 進入試用期的員工,需要每月最少向公司提交一份有效字數不少於1000字的訴職報告。並由部門經理對其進行面談,並將面談記錄和訴職報告存檔。

  (3) 能夠完成任務標準,對企業文化理念及銷售流程有一定的理解,能夠貫徹上級領導交予的任務,能夠自覺去拓展客戶群,接回訂單能夠維護客戶關係及回款事項為試用期合格。

  ③轉正期工作描述及晉升:

  (1) 試用期員工透過公司轉正考核後轉為正式員工,開始享有公司規定的底薪和各種薪資福利。

  (2) 初級銷售人員應在市場人員或銷售部經理帶領下,參與完成本部門銷售任務。

  (3) 初級銷售人員轉正一年後,公司考核其年度業績及一年工作表現,根據銷售部經理回饋資訊。在業績表現及個人素質表現方面均有達標表現的初級銷售人員,升職為銷售代表。初級銷售專員轉正6個月後,表現傑出或有額外業績貢獻的,可直接晉升為銷售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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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編制內員工。

  第二條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職位價值、員工績效、員工能力素質、同地區同行業市場薪酬水平。

  第三條管理層級及職系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四個管理層級:

  1、高層員工:公司副總經理職位起。

  2、中層員工:職能部室、業務部門正副部長職位。

  3、基層員工:公司各部門一般管理職位和業務部門業務員。

  4、初級員工:操作工、見習工等。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二個職系:

  1、職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物流中心、採購部的員工。

  2、業務部門:包括市場營銷部的員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

  第一條公司薪酬結構從整體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崗位薪酬和定檔工資。

  (二)績效薪酬:包括月度獎金、年終獎金、效益獎金。

  (三)福利及補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獎勵等。

  第二條固定薪酬及崗位補貼

  固定崗位薪酬和級別工資透過採取職位分級、級內分檔、一崗多薪的方式體現職位和個人技能的差異:根據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場薪資水平和崗位評價結果測算得出。

  第三條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是根據對非經營部門員工月度績效的評定,以月度績效工資的方式發放。

  第四條年終獎金

  年終獎是員工透過努力而取得的薪資單元,由個人的績效、單位績效共同決定。

  第五條效益獎金

  指經營部門完成計劃任務後對其部門的獎金,可以月為週期,也可以專案為週期。

  第六條福利

  主要指補充商業保險等。

  第七條補助

  一般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等。

  培訓補助:公司激勵績效優異、能力素質突出的員工,對於參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訓學習的員工,根據管理層級和績效對其培訓進行補助;

  第八條特殊獎金

  特殊獎金的目的在於對員工個人的優秀表現予以正強化,以激勵員工自覺地關心公司的發展。包括評優獎金、特殊貢獻獎勵等。

  第三章薪酬體系設計

  第一條薪酬體系的職級劃分

  根據職位價值的大小,把崗位評價中結果相近的職位劃分在同一個範圍中,這樣的範圍就是職級。

  公司的職級劃分為六個:a、b、c、d職級,每個職位都被歸到相應的職級中,並根據不同職級,確定其薪酬區間。

  備註:以上薪酬區間計量單位為元/月,不含年終獎金和效益獎金。

  各系列相應的職級數及標準如下:高層員工薪金標準分為5檔(元/月),檔差1000元;中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8檔(元/月),檔差500元;基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12檔(元/月),檔差200元,初級員工參照基層員工確定。以上各職級工資標準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時,公司設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員工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對各層級員工可在相應的調整範圍內升檔或降檔,具體以公司檔案形式下發。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以下五種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適用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才,其特徵是對年度經營業績進行評估併發放相應薪資。

  實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二)月薪制。適用於中基層非經營部門中基層管理及技術員工。

  實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其中:

  中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7:3

  基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8:2

  (三)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與效益獎金相結合,效益獎金按銷售額或利潤的一定比例來確定。

  實行提成工資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崗位補貼+效益獎金

  (四)特殊工資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場競爭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現有的薪酬體系不能夠包容的職位,按勞動協議確定薪酬的結構與發放形式(一般按年薪發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資制。保潔、保安、司機、廚師等職位實行固定工資制。

  (六)計件或定額工資制。指作業層。

  第五章薪酬調整機制

  第一條影響薪酬調整的因素

  薪酬調整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內部的變化與個人的變化。

  外部環境的變化主要包括: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內部的變化主要包括: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變化;

  個人的變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質、績效的提高與職位的變化。

  第二條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薪酬調整

  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帶來的薪酬調整,調整週期一般為兩年或三年。

  第三條組織結構調整帶來職位變化方面的薪酬調整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職位變化方面薪酬調整的流程:戰略規劃組織結構調整;人力資源部組織新職位崗位評價、職級和薪檔區間的確定;人力資源部提出詳細的報告與方案;公司高管層討論通過後執行。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個別職位調整可以直接參照相關職位的職級和薪檔區間進行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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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資結構:

  1.月度工資總額=基本工資(50%)+管理績效工資(10%)+業績考核工資(40%)+管理提成(1.5%)+客戶開發提成(2%);

  2.年終獎金:具體方案另行獨立制定。

  二、基本工資確定及年薪設定:

  根據區域(或渠道)任務目標、工作經驗、業務能力等因素綜合評定與月度考評掛鉤;年薪基本設定根據基本工資+管理績效工資+業績考核工資+管理提成+客戶開發提成+年終獎金,模擬測算額度:

  津冀三個重點大區內部省區和其他外部省市只設立城市經理。

  三、工資核算方法:

  1、月度基本工資為工資標準的50%;

  2、月度管理績效工資為工資標準的10%,發放標準如下:

  3、業績考核工資為工資標準的40%x月度業績指標達成率;

  4、管理提成:為所轄區域或渠道內既有客戶或其他人開發的客戶的月度回款的1.5%;當月發放月度回款1.0%,餘下部分,視區域或渠道經銷商的庫存消化情況發放(消化70%以上的,須經銷商出具相關證明,且由大區經理和事業部總經理審批確認後予以發放);

  5、客戶開發提成:為自己直接開發客戶的首次回款額的2%(以後的回款一律只核計維護性營銷提成)。

  6、年終獎金:具體方案另行獨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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