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精選13篇)

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

  一、什麼是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定的規範。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精選1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1

  1.烹飪加工所用的原料應保持新鮮,再加熱的食品感官應無異常,食品必須徹底燒熟煮透,大塊肉類切開觀察中心部位是否有血水。

  2.待加工半成品和烹飪後的熟食品應分開放置,避免熟食品受到汙染。

  3.接觸即食食品的容器、工用具應經消毒處理,應與食品原料、半成品使用的容器、工用具在外觀上明顯區分,使用時完全分開。

  4.禁止將已供應食用的食品(包括已使用的油脂、圍邊菜、辣椒等輔料)再次供應。

  5.每日加工結束後,將廚房地面、水池、操作檯、工具、容器、排水溝、垃圾桶清洗乾淨。

  6.按照本單位清潔計劃,定期開展烹飪加工場所的環境、設施、裝置的清潔。

  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2

  一、烹飪人員(廚師)要嚴格檢查待烹飪加工食品原料的衛生質量,發現有腐敗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絕不烹製。

  二、加工食品時要充分加熱,燒熟煮透,不得只講食品顏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內生。菜餚著重體現菜品特色,感觀性強,做到可口易於消化。

  食堂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食品一定要煮爛、煮透,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肉類食品烹調後應無血、無毛、無汙物、無腥味、無異味,嚴防外熟內生。

  三、烹調好的菜、加工後的熟製品必須使用清潔、經消毒過的菜盆、瓢、碗、盤等專用容器盛裝,並有序排放於熟食臺。

  烹調後的菜必須與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未經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應後剩餘的食品必須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成品、半成品與原料、生食品與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在經過試嘗後、確認感觀無異樣、無異味後方可出售。

  六、烹飪加工工作結束後,調料容器要加蓋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衝洗乾淨。隨時保持操作間清潔,無油垢。地面無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沖洗乾淨。

  七、按照食品從業人員衛生要求做好個人衛生。

  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3

  烹調加工是食品銷售前的最後一道工序,因此對環境衛生、加工場所、用具、容器都有較高的要求,具體規定如下。

  一、餐廳應有專用烹調間,暫時不具備條件的,設定相對獨立的烹調區域。

  二、為避免粉塵汙染食品,中心規定禁止使用燃煤灶具,統一使用燃氣灶具。爐灶上方要有排煙排氣裝置,且與爐灶匹配合理,保持裝置運轉良好,並與灶具同步使用。

  三、配料操作檯(架)要美觀實用、擺放合理,符合烹調加工的需要,並且易於清掃和洗滌。配置兩個水槽以上的流水洗物池,用於洗滌烹呼叫具和容器; 設有流水的專用從業人員洗手池,並有明顯標記,嚴格區別使用。

  四、烹呼叫具和供餐用具要標誌明顯,定位存放,分開使用。配備足夠數量的保潔櫃,用以儲存洗滌、消毒過的器具,防止鼠類、昆蟲造成二次汙染。

  五、配備的冷藏、冷凍裝置,要求裝置完好,運轉正常。其外部要有明顯的溫度顯示裝置,櫃內溫度冷藏要保持在10℃以下、冷凍要保持在-1℃以下,保持櫃內清潔,結霜厚度不得超過1釐米;櫃內冷凍(冷藏)物品不得超過櫃內容積的70%。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混放在同一冰室,同時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水產品要分類擺放,不允許混放,更不允許直接疊壓擺放。

  六、在入口處設定寬敞的更衣室,準備乾淨整潔的`工作衣帽,供從業人員使用,從業人員必須更衣後方準進入烹調場所。

  七、閒雜人員嚴禁進入烹調場所。

  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4

  一、員工須持有效《健康證》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

  二、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洗澡,勤理髮勤更衣,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崗或返崗前必須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對食品咳嗽、打噴嚏等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班前班後搞好各自崗位衛生工作。

  三、天花板、牆壁、各種管道表面無破損、無油汙、無黴點,通風良好。地面平整乾爽,無雜物(尤其是灶臺、案臺下的地面),下水道通暢。地面、溝渠、櫃內、櫃面不能有老鼠、蟑螂、蒼蠅及昆蟲活動。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應有蓋並蓋好,無破損無溢漏,桶蓋與外壁應保持清潔。

  四、細加工員工,加工前應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或使用。加工後清洗檯面工用具,刮洗好後的砧板應豎起放好,工用具收入櫃內。

  五、配菜員工,檢查已加工好的原料,不新鮮,有異味不得進行配菜。配菜碟要乾淨,配菜碟應與客人進餐用的餐具不同。

  六、放入餐具保潔櫃內的消毒餐具要進行驗收,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退回重新洗消。

  七、烹調時注意原料的種類、性質、厚薄和數量,必須煮(炒)熟煮(炒)透。加工蔬菜應做到一洗(洗乾淨)、二浸(水中浸泡30分鐘)、三燙(開水燙後棄除菜水)、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殘留的農藥引起食物中毒。

  八、配餐應在專用配餐間內進行,配餐間內只能存放可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必需的餐具、工用具,不準存放任何雜物及私人物品。大型宴會、酒會時要留樣觀察72小時以上。

  九、雪櫃(冰箱)要有專人負責,食品擺入有序,烹調間內不得存放熟食品(包含所有可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品只能在相應的功能專間內雪櫃或冰箱中存放),半成品與原料分開存放,並在櫃門上註明相應標識。半成品存放時注意加蓋封包。雪櫃內架、櫃內底、櫃門等各種應定期及時清洗保持潔淨,雪櫃內不得有異味。

  十、所有工用具應保持潔淨,下班時定點擺放。

  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5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Q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裡生,油炸食品時要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使用油不得連續反覆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必須符合(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註的使用範圍、使用量和使用辦法使用食品新增劑,禁止超範圍、超劑量和使用辦法使用食品新增劑,禁止超範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新增劑,使用後,由專人專櫃儲存。

  四、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後及時冷藏,並標註加工時間等。

  五、隔餐隔夜熟製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使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後的食品經加工後再次銷售。

  六、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

  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後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後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乾淨,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淨,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後,調料品加重,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6

  一.食品烹飪廚師必須持有效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穿戴工作衣、帽上崗。

  二.食品烹飪廚師必須加強政治、業務學習,熟悉各種烹調技藝,增強食品衛生安全意識與法制觀念,提高業務能力。

  三.烹飪食品盛裝器具堅持生、熟分開、分類使用;抹布保持清潔,調味品、料要分類放置,用後及時加蓋。

  四.食品原料烹飪加工前應新鮮、潔淨、衛生,腐敗變質及感官性狀異常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飪加工。

  五.烹飪加工食品要燒熟煮透,方式科學合理,不破壞和降低食物的營養價值。

  六.烹調的菜餚儘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狀俱佳,增進用餐者食慾。

  七.學校餐廳嚴禁加工冷盤、涼麵、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乾煸,須經高溫煮熟燒透。

  八.食品菜餚烹飪嚴格按衛生要求規範操作,操作人員不得對著飯菜咳嗽、打噴嚏,不用手摳鼻屎、耳垢,上廁所後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圍裙擦試菜餚容器。

  九.菜餚品調味必須符合烹調衛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湯、拈菜品嚐,不能用烹飪廚具盛菜和湯汁送入口中品嚐。

  十.烹製加工好的熟食菜餚,必須使用清潔、衛生消毒的餐具容器盛裝,及時送入配菜間分配案臺上,防止灰塵、蚊蠅、蟲鼠等的二次汙染。成品菜餚嚴禁放置於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飪加工結束後,及時清洗各種用烹飪器具,打掃灶臺、地面等烹飪環境衛生,保持器具、灶臺清潔,地面無食渣,廢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經餐廳管理人員許可,烹飪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換崗和增減。

  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7

  為規範餐飲服務烹調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裡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覆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必須符合《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註的使用範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新增劑,禁止超範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新增劑。使用完後,由專人專櫃儲存。

  四、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後及時冷藏,並標註加工時間等。

  五、隔餐隔夜熟製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後的食品經加工後再次銷售。

  六、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後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後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乾淨。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淨。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後,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8

  一、加工前檢查食品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燒烤。

  二、食品充分加熱,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攝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內生,烘烤食品受熱均勻。

  三、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攝氏度或低於10攝氏度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放涼後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五、剩餘食品及原料應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六、隔頓、隔夜、外購熟食回鍋燒透後再供應。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結束後調料應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千淨、灶上、下地面應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九、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油煙機罩。

  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9

  1.烹調前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爛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2.灶臺保持清潔,做到無油膩、無浮塵、無食物殘渣,排氣罩不滴油。工作結束後做好地面、灶臺的清潔工作。

  3.飯菜烹飪時,儘可能保持食品的營養素,加工食品必須充分燒熟煮透。

  4.為防止有害物質的產生,幼兒儘可能少吃油炸食品,加工的飯菜要以少炸為好。

  5.炊事員嘗菜時,不能用炒勺或手指嘗菜,而且用碗嘗剩下的湯、菜不能倒回鍋內。

  6.隔頓、隔夜食品、外購熟食一律不允許買,也不允許回鍋燒後給孩子吃。

  7.加工後的成員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8.食堂裡不允許製作冷盤、滷菜。

  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10

  1、粗加工肉類原料和蔬菜原料的洗滌池、操作檯、用具和容器需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識。

  2、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3、食堂炊事員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4、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

  5、食品在烹飪後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6、剩餘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後,方可繼續出售。

  7、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員進入加工區域。

  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11

  一.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上崗,操作前應洗手,並保持潔淨。

  二.食品用具、容器等要生熟分開使用,用後洗淨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做到鐵器明亮、木見本色,無汙物,無異味。

  三.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不得使用感官異常、超過保質期限及其他禁用的原輔料。

  四.烹調加工應嚴格遵守工藝規程和要求,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於70度。

  五.食品及原輔料臨時儲存應嚴格做到生、熟、半成品食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汙染,易腐食品和原料冷藏或冷凍存放,嚴禁在臺面上長期滯留。

  六.不得將回收後的食品經加工後再次供應,煎炸食品油脂應定期更換,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的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

  七.工作結束後,調料容器要加蓋,工具、容器要清洗乾淨,定位存放,灶臺、操作檯、水池、地面要清洗乾淨。

  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12

  1、所有烹調加工製品必須經過粗加工工序,嚴禁烹調加工來路不明的食品;

  2、煎炸類製品在生環境下進行小塊醃製,在煎、炸熟制過程中確保煎熟、炸透。禁止為單純追求口感而製作半熟或帶血筋製品;

  3、煎炸用油反覆使用不得超過三次;

  4、爆炒類製品要根據不同菜餚的具體情況進行操作,但要確保炸熟炸透,禁止半生菜出鍋;

  5、熘燴類菜餚要掌握葷素搭配的熟製程度,一般葷製品熟制時間較長,要確保熟透。同時汁芡也要充分熟透,打明油禁止用生油;

  6、禁止烹調出芽土豆和不去皮不剜芽眼的土豆;

  7、加工扁豆類菜餚禁止用爆炒方式,必須燜熟燜透。要使豆角加熱至原有的生綠色消失,食用時無生味和苦硬感,毒素方能遭到破壞;

  8、食堂所有烹調製品出鍋前必須使用中心溫度計進行測溫。烹調製品中心溫度必須達到70℃以上(中心溫度:指塊狀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態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溫度。用探針式中心溫度測量儀測試);

  9、加工大塊畜、禽肉或大塊帶骨製品時,一要使加工容器與加工物品相匹配;二要在中心溫度達到70℃以上延長加工時間,以便於徹底煮熟煮透。冷凍物品未經徹底解決禁止熟制10、熟製品加工工位應做好當班加工記錄,重點記錄當班菜品品種、出鍋實測溫度,及菜品質量驗收(質量包括:口味、刀工、成本核酸、汁芡、配比及色、香、味、形等);

  11、熟制待售成品必須加蓋儲存,以防異物掉入;

  12、食堂熟菜加工區要確保無鼠、無蠅、無蟑、無塵,要確保餐廚具乾淨整潔。

  食品烹飪加工管理制度13

  (一)粗加工間保持清潔衛生,並配有防蠅、防鼠裝置,購回的原材料先進粗加工間,食品分類上架。

  (二)各種食品原料,在粗加工過程中,應首先檢查食品質量,發現腐爛、變質、發黴、生蟲、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識,加工肉類操作檯與蔬菜操作檯分開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對洗肉池、菜板、操作檯及用具進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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