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
一、食品流通許可
在流通環節從事食品經營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 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製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二、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1
1、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
2、應按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不得無故曠工,工作時間內不許閒談作樂、不許傳崗位和離崗,不許做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3、服從生產工作安排、調動、努力鑽研生產技術,提高自身素質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4、請病假、事假要有正當理由,並寫請假條辦理批審手續,兩天一下由生產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經理審批,來不及自辦手續的藥託人代辦或打電話請假,並於上班後補充手續,批准後方能生效,否則違者做曠工處理,曠工一天除當天工資沒有另罰款20元;
5、工作時間內,因事或因為看病要離開工作崗位,要向生產主管請假經同意後方能離開,否則做早退處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不得帶任何食品雜物進車間,不得在車間吃食物,不準在車間亂丟雜物以及隨地吐痰,違反本條例之一者罰款10元,嚴重者開除;
7、進入規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間一定要穿工作服,必須穿戴整齊潔淨,違者一次扣款10元,嚴禁攜帶手錶、首飾等個人物品進入生產區,所有工作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或塗指甲油;
8、愛護公司財產,不得私帶廠內任何物品出廠,違者則被視為偷竊,輕者按物品價值的十倍進行罰款或開除,重則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9、運送產品要小心輕放,不得亂丟重摔,造成損壞的由違紀者負全部責任(包括搬運工);
10、不管上下班時間,不準在廠區吸菸、喝酒,違者一次罰款50元;
11、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褲、發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種)還應配備口罩、圍裙、套袖等衛生防護用品。
②工作服應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日更換。其他人員也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
12、健康管理
①食品廠全體工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體格檢查,沒有取得衛生監督機構頒發的體檢合格證者,一律不得從事食品生產工作。
②對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人員還須進行糞便培養和病毒性肝炎帶毒試驗。
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2
一、餐飲具洗滌消毒保潔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裝置。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式和消毒方法。嚴格安裝“除殘渣→鹼水洗→清水衝→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衝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乾淨,消毒後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放入保潔櫃密閉儲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櫃要有明顯的標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二、食品的衛生管理:
1、食品出廠前,公司營銷員應按有關規定索取或查閱檢驗合格證是否真實、準確、可靠。
2、食品出售之前,技術人員應現場檢查、核對食品檢驗合格證與食品的名稱、數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無汙染或變質。若發現食品與證件不符,應不予出售。
3、食品在儲存時應有防蠅、防鼠措施,並定期檢查其可靠性。
4、食品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車間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並經常進行衛生檢查。
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3
1、操作人員更衣、洗手後,方可進入操作間進行加工,防止二次汙染。
2、加工前認真驗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質量,嚴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進行清洗後,分類存放,按存放時間進行先後加工,防止交叉汙染。
4、加工植物類原料,應根據菜品及烹調的具體來定。對蔬菜原料進行撿摘剝削等加工處理;對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時浸入水中,瀝乾水分,存於相應盛器內。
5、水產品和肉類產品加工應除盡汙穢雜質,按用途進行原料加工,加工後嚴禁落地存放。冷凍食品應解凍後進行粗加工,加工時避免損傷鮮活水產品肉質。
6、活禽類加工應放血完全、褪毛乾淨、取內臟徹底;肉禽類清洗後無血、無毛,魚類清洗後無鱗、鰓、內臟,保持清潔衛生,不同原材料進行分開加工,防止汙染。
7、配備有蓋的汙物桶、潲水桶,每日工作後垃圾日產日清,汙物桶、潲水桶存放點隨時保持乾淨整潔,定期進行消毒殺菌。
8、烹製前,必須對烹製材料進行檢查,嚴禁烹製變質食品及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熟食品應存放在專用的經過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剩餘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過四個小時的熟食品,回鍋後應徹底加熱煮透方可供應。
11、工作結束後,調料加蓋,調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檯面清潔整理乾淨,地面清掃拖淨。
12、廚房管理人員下班時,應檢查各功能區域的衛生狀況,並做好記錄。
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4
1、食品衛生應有專人負責,成立食品衛生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食品衛生情況,總結經驗,及時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兒童食品衛生的質量。
2、根據季節供應情況,制定適合各年齡組兒童的食譜。
3、食品由專人按實際需要採購,採購的食品應新鮮優質,每天由專人驗收生、熟食品,並建立驗收簿。
4、生食品經驗收後入庫,庫存不宜過多,各類食品應按需要量領取,每月底盤存。庫房由專人保管,建立出入庫帳目。庫房保持整潔乾燥,各種盛器須加蓋。過保質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準確掌握兒童出勤人數,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應主副食品。
6、各種膳食烹調後,由專人檢查質量,合格後根據各班用膳人數發出,營養員應到各班瞭解兒童用膳情況,聽取對膳食的意見。
7、保健人員(或營養員)應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對食品的保質期嚴格把關。做到過期不用,生熟分開。
8、建立嚴格的消毒衛生制度。規範操作。定期檢查。
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5
第一條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抽查檢查或檢測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並填寫抽樣記錄單,並簽字、蓋章。
第四條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衛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6
第一條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儲存原件或者影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淨含量和瀝乾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鑑別是否存在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並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7
一、食品經營者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塗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8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我單位就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度
1,負責人崗位職責 :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汙染;建立並管理員工健康檔案,每年負責安排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負責監督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溼度在規定的範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嚴禁採購法律法規禁止上市銷售的食品;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採購食品;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和《檢驗合格證》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並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方能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並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進食,吸菸,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
三,銷售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距離非水衝式廁所,開放式糞池,垃圾堆(場)等場所的直線距離25米以上,並設定密閉的垃圾容器,及時清除垃圾,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確保環境整潔。
2,《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於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設有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3,食品陳列設施佈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無"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黴,生鏽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4,散裝食品銷售必須按"生熟分離"原則,分類設定散裝食品銷售區。按銷售品種配備足量的容器,並符合衛生條件。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塵材料遮蓋。應在盛放食品容器的顯著位置或隔離設施上設定"散裝食品標識牌",標識出食品的名稱,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條件,食用方法,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做到"一貨一牌,貨牌對應"。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必須由專人負責,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和包裝服務,提供給消費者符合衛生要求的小包裝。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5,生鮮食品應配備專門的貨架,保溫櫃,冷藏櫃和冷凍櫃等陳列設施,配備符合要求的檢測裝置。
6,熟食製品銷售間入口處應設預進間,設更衣及洗手,消毒設施,採用非手動式的水龍頭。配備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食品冷藏設施和專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塵材料遮蓋。
四,倉庫管理制度
1,食品倉庫必須做到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應設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庫時,庫管員應對其質量和數量進行驗收,並詳細記錄入庫產品的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情況等,並按入庫時間的先後分類存放,感官檢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庫。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櫃,並有記錄本。
2,食品倉庫應有良好通風,保持庫房內所需溫度和溼度,防止食品黴變,生蟲。貯存生鮮食品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裝置,包括冷藏庫(櫃)和冷凍庫(櫃)。搞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對庫房周圍進行衛生清掃,消除有毒,有害汙染源及蟻蠅孳生場所。
3,食品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離牆30釐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釐米以上。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分類貯存,並有明顯標識。
五,除蟲滅害制度
1,食品銷售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並保證能正常工作。熟食製品銷售間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定期消毒。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營業時間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後應將所有裝置,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
1,衛生管理工作有領導分管和專人管理,制定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並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衛生知識和有關法規,並組織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與獎懲掛鉤。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做到每天在營業前後有檢查,檢查記錄完備。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9
一、質量管理制度
1、質量部負責提出公司的質量管理制度草案,經總經理批准後下發。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2、公司以“誠信、質優、安全”為宗旨,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循“質量第一、確保安全”的質量方針。
3、部門經理是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對部門質量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公司全體員工要根據各崗位職責,確保公司質量方針的全面落實。
4、質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據各部門、各崗位職責對公司質量方針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5、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部門、各崗位必須在一週內查明原因,制定糾正措施並完成整改。
二、索票索證和銷售制度索票索證和銷售制度
(一)索票索證管理制度
1、在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索票索證制度保證產品來源渠道合法和質量安全,購進產品時應當向生產商或供貨商索取以下票證:
1)證明生產商或供貨商主體資格的證照,包括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等。
2)證明產品來源合法性的發票、收據或合同、協議、供貨單、調撥單、報關單等票據。
3)證明產品質量的合格證、檢疫證明、檢驗報告等。
4)證明生產商或供貨商所提供產品標識合法性的質量認證標誌證書、強制性認證證書、商標註冊證。
2、首次交易時,索取的有關證照和證明材料,查驗後影印儲存。上述證照和證明材料如變更或改動,應當隨時索取,並影印儲存,沒有變更或改動的,應當每年核對一次。
3、每次與生產商或供貨商交易時,都應當索取規定的有關票證和證明材料,並儲存原始票據和證明材料影印件。
4、對進貨產品索取的票證等有關證明資料分類建檔儲存備查,設專人保管。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一年。
(二)銷售管理制度
1、所有銷售人員必須經衛生知識和產品知識培訓後方能上崗。
2、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要求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誇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3、嚴禁以任何形式銷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質量不合格,過期失效、或變質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4、銷售過程中懷疑保健食品有質量問題的,應先停止銷售,立即報告質管部,由質管部調查處理。
5、衛生管理員負責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黴、防蟲、防鼠及防汙染等工作,指導營業員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溫溼度檢測和記錄,如溫溼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6、在營業場所內外進行的保健食品營銷宣傳(包括燈箱廣告、各種形式的宣傳資料),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未取得廣告批准文號的,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外發布廣告;廣告批文超過有效期的,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三、經營場所和倉庫衛生管理制度
(一)經營場所隆管理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乾淨、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檯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衛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衛生管理員,衛生管理員應立即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二)倉庫衛生管理制度
1、倉庫劃分為待驗區、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各區應放置明顯標誌。
2、所有入庫產品應分割槽、分類擺放在規定的區間,出入庫帳目應與貨位卡相符。
3、應根據保健食品的效能及要求,將保健食品分別離地整齊存放於常溫庫、陰涼庫或冷藏庫,並保證保健食品的質量。
4、應合理使用倉容,堆碼整齊、牢固,無倒置現象。庫存保健食品應按保質期遠近依序存放,先進先出,不同批號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倉庫內應保持乾燥、整潔、通風,地面清潔,無積水,門窗玻璃潔淨完好,牆壁天花板無黴斑、無脫落,防蟲、防鼠、防塵、防潮、防黴、防火設施配置齊全、措施得當。
6、倉庫應定期做好清潔衛生消毒工作,每日進行防蠅、防鼠、防蟑檢查和打掃衛生,每月進行一次消毒、殺菌,並作好記錄。
7、非倉庫員工不得進入倉庫。進出倉庫要換倉庫專用鞋預防灰塵。
8、倉庫內不得吸菸、喝酒、進食,不得存放與保健食品存放無關的私人雜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四、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事經營活動的每一位員工每年體檢一次。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癒要求上崗,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後才可重新上崗。
4、公司發現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後,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受傳染的,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5、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部門領導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本制度中不允許有的疾病發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汙染。
6、在崗員工應著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髮,注意個人衛生。
7、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儲存三年。
(二)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1、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維修、保潔、倉儲、服務等人員,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各自的職責接受培訓教育。
2、質量管理部負責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報總經理批准後下發實施。行政部門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並負責建立職工教育培訓檔案。
3、培訓方式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訓,並應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4、新錄入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質量教育與培訓,主要培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崗位職責、各類質量臺帳、記錄的登記方法等。培訓結束後統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5、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行政部門驗證後,留影印件存檔。
6、企業內部培訓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門與質量管理部共同組織,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並將考核結果存檔。
7、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並作為員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五、保健食品進貨查驗、進貨記錄、檔案管理制度
1、採購保健食品時必須選擇合格的供貨方,須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紅色印章的有效的《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和《產品檢驗合格證》,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籤、說明書和樣品實樣,並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進口保健食品必須有對應的《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影印件及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明。
2、採購保健食品應簽訂採購合同,並有明確質量條款,採購合同如果不是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購銷雙方應提前簽訂明確質量責任保證協議。
3、購進的保健食品必須有合法真實的票據,做到票、帳、貨各項內容相符,並按日期順序歸檔存放,票據至少儲存二年。
4、對購進保健食品的品名、規格、批准文號、生產批號(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商、包裝、標籤、說明書等內容進行查驗,按規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購進記錄必須註明保健食品品名、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等,購進記錄至少儲存壹年。
5、購入首營品種還應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紅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號證明檔案、質量標準和該批號的保健食品檢驗報告書。
6、嚴禁採購以下保健食品:
(1)無《衛生許可證》生產單位生產的保健食品。
(2)無保健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變質、被汙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
(4)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驗收工作應在待驗區內進行,保健食品質量驗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觀質量的檢查和保健食品包裝、標籤、說明書和標識的檢查,以及購進保健食品及銷後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對包裝、標識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質量有疑問的保健食品,應報質量管理人員進行處理、裁決。
9、保健食品必須驗收合格後才能入庫或上櫃臺,如發現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時上報質量管理人員。
六、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稽核制度
(一)首營企業的稽核
1、首營企業是指首次與本企業建立保健食品購入業務關係的保健食品生產或經營企業。2、索取並稽核加蓋有首營企業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質量體系認證證書的影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簽章的企業法人授權委託書原件、保健食品銷售人員身份證影印件等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3、稽核是否超出有效證照所規定的生產(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式;
4、經營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首營企業,還必須稽核其經營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合法資格,索取加蓋有首營企業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批准檔案。
5、質量保證能力的稽核內容:GSP或GMP證書,榮獲國家級或省級優質產品的證書等。首營企業資料稽核還不能確定其質量保證能力時,應組織進行實地考察,考察企業的生產或經營場地、技術人員狀況、儲存場地、質量管理體系、體驗裝置及能力、質量管理制度等,並重點考察其質量管理體系是否滿足保健食品質量的要求等。
6、首營企業的稽核由保健食品購進部門或人員會同質量管理部門或人員共同進行;稽核工作要有記錄,稽核合格並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從首營企業購進保健食品。首營企業稽核的有關資料應歸檔儲存。
(二)首營品種的稽核
1、首營品種是指本企業向某一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首次購進的保健食品(含新規格、新劑型、新包裝)。
2、業務部門應向生產企業索取該品種生產批件、法定質量標準、保健食品出廠檢驗報告書、保健食品說明書及保健食品銷售最小包裝樣品等資料。
3、資料齊全後,業務部門填寫“首次經營保健食品審批表”,報質量管理組稽核合格後,企業主要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進貨。
4、填寫“首次經營保健食品審批表”和要書寫規範,字跡清晰。
5、對首營品種的合法性和質量基本情況應進行稽核。稽核內容包括:
1)稽核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2)瞭解保健食品的適應症或功能主治、儲存條件以及質量狀況;
3)稽核保健食品是否符合供貨單位《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規定的生產範圍。
6、當生產企業原有經營品種發生規格、劑型或包裝改變時,應按首營品種稽核程式重新稽核。
7、稽核結論應明確,相關稽核記錄及資料應歸檔儲存。
七、產品召回制度
1、當市場產品發現嚴重的質量事件,由質量部立即向質量負責人報告。
2、首先成立“緊急召回”處理小組,考慮到問題的嚴重性,小組應由下述人員組成:總經理;銷售經理;質量經理。
3、根據市場有關情況,該小組必須做出是否執行緊急召回的決定。
4、一經做出緊急召回的決定,應由銷售及質量部立即通知下述機構停止銷售或使用有關產品:產品經營機構;醫療機構。
5、各區域銷售人員接到通知後,立即與接收該產品的直接客戶聯絡,根據該客戶的銷售記錄追蹤下一級客戶,及時進行召回。如部分產品已被使用,應儘可能追訪使用者,寫出詳細報告。
6、各地區將召回的產品全部退回公司,並將各地的收回情況做出總結,填寫“緊急召回報告”。
7、召回工作結束後,由質量部將整個召回過程寫出總結。召回過程的書面材料由質量部負責整理、存檔。
八、崗位職責
(一)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公司保健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公司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公司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
3、負責簽發保健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質量檔案,負責處理重大質量事故,定期組織對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4、負責對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批,對公司購進的保健食品質量有裁決權。
5、負責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在公司內部的貫徹實施。6、負責選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員,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二)食品衛生管理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遵守公司的質量和衛生管理的規章制度,對保健食品的衛生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裝置安全有效。
3、每年負責安排公司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建立並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
4、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溼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溫溼度在規定的範圍內,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5、保證保健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汙染,發現可能影響保健食品質量的問題時應立即加以解決,或向總經理報告。
(三)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公司各項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特別是採購和銷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採購人員應根據公司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採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公司或廠家進貨。
3、對購進的保健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衛生許可證》、《工商執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證書》、《檢驗合格證》,對保健食品逐件驗收,
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質期內,並應定期檢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質管部報告。
5、銷售時應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誇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6、營業員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溫溼度檢測和記錄,如溫溼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7、營業員應經常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當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向主管負責人報告。
8、營業員應熱心為顧客服務,隨時聽取顧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工作並向上級領導反饋資訊。
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10
一、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製品,蔬菜、水果,奶製品,豆製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儲存原件或者影印件。
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五、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效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儲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六、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七、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八、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九、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十、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十一、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11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關係到廣大師生的安全、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家萬戶化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關食品衛生、食堂加工相關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預防和報告制度
1.食堂必須持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健康合格證。
2.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負責,總務科負責日常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並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預防工作。
3.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和從業人員工作責任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4.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銷售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原料存放間必須由專人負責。食堂管理人員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投毒事件發生,確保學生飲食的衛生與安全。
5.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飲用來歷不明的食物,發現學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變質、汙染和三無食品,應及時向學校和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6.學校要制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發生食物中毒要及時起動應急機制,並實行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報告資訊應包括髮生單位、地址、時間、疑似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並做好記錄。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報告,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8.對翫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衛生部和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對學校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二、學校食堂高危食品定點採購制度
1.為嚴格把好食品的採購關,確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麵粉、食用油、酒、醬油、飲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鮮、冷盤等對人的身體健康關係重大,易發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3.學校食堂採購高危食品,必須實行定點採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以保證其質量。
4.蔬菜容易殘留有機磷農藥,加工前應用清水漂浸兩小時以上。花菜的殘留農藥難以清除,四季豆未燒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蟶子、泥螺等海產品大腸菌容易超標,學校食堂應謹慎採購和加工。
5.冷葷冷盤容易感染細菌,引發腸道傳染病,食堂不得采購和加工冷葷冷盤。
6.學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點採購責任制,加強對食品採購的管理。如發現食堂未按要求定點採購,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因未定點採購而發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採購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因定點採購點原因引起不安全後果的,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學校食品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1.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建立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設立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2.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學校食品衛生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對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具體工作。
3.學校食堂每月檢查兩次,及時排查相關安全隱患。檢查內容包括食堂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學生自購食品的衛生等。周查由總務處牽頭組織,月查由分管校長牽頭負責。要建立食品安全檢查臺帳,對發現的問題,要發出整改通知書,由受檢單位負責人簽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學校應及時向當地衛生、工商等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4.學校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食堂的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12
1、學校要建立校長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同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強化安全防範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
2、學校食堂必須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食堂經營活動,並且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滿30日前到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複驗手續。
3、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4、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等有害昆蟲孳生的條件。
5、嚴格把好食品採購關。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索證登記制度,並設定檔案;食品採購的場所應相對固定,以保證所採購食品的質量;禁止採購過期變質等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6、嚴把供餐衛生質量關。食堂炊事員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燒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汙染。
7、食品在烹調後到出售前,若超過2小時的,應當置於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8、學生集體用餐必須當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飯菜,不得製售冷葷冷盤。
9、公用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專用保潔櫃內備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
10、食堂用餐場所應設定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須有明顯的標誌,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12、外購訂餐時,必須索取送餐者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影印件,送餐者衛生許可證上必須註明“送餐”的許可專案。
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13
一、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二、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當對採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籤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應當按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並做好記錄。
六、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檔案,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進銷臺帳,適時對照自查,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燬。
八、經營生鮮食品的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生鮮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後才能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限的,組織安排臨界食品銷售專櫃進行促銷,並將食品真實資訊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及時做好清櫃、下架、銷燬、結算、建檔等事宜。
食品經營的管理制度14
一、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透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檔案。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檔案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於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貼上、電子文件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儲存期限不少於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並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
三、食品衛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並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櫃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並保持個人衛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制度的監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裝置,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境衛生。
(八)發現問題,由衛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一)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五)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