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資訊化管理制度(通用5篇)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資訊化管理制度
一、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資訊化管理制度主要特徵
1、權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資訊化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資訊化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資訊化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深入貫徹《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的相關要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利用資訊化手段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為加強安全生產資訊管理、科學、準確、及時收集、傳遞安全生產資訊,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促進安全生產,結合本專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公司開展安全生產電子臺賬管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職業病危害防治、應急管理、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自查自報、安全生產預測預警等資訊系統的建設,是促進安全生產資訊化建設的工作指南。
3、定義和相關法律法規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
4、安全生產資訊管理職責
4.1安全生產資訊是指在勞動生產中與安全有關的資訊集合。它的收集、傳遞、統計、處理等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4.2生產部負責指導、組織、協調公司安全生產資訊管理工作。各車間的資訊員般由班組長兼任。
4.3生產部資訊管理職責
4.3.1建立隱患排查資訊系統,定期進行自查自改自報工作。
4.3.2建立資訊反饋圖,培訓資訊人員,並指導其工作
4.3.3負責安全資訊的收集、處理、傳遞、反饋及建檔
4.3.4負責將重大安全問題的資訊及時向公司領導和上級部門報告
4.3.5對安全生產有價值的資訊將給予一定的獎賞。
5、安全生產資訊的內容及收集
安全生產資訊包括
5.1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法令、標準、檔案、通報等資訊
5.2因工傷亡資訊
5.3事故隱患及整改資訊
5.4三級危險點安全動態資訊
5.5安全培訓宣傳教育資訊
5.6安全評價資訊
5.7塵毒危害資訊
5.8女王衛生技術措施計劃實施資訊
5.9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等發放、使用資訊
5.10安全生產新技術、管理新辦法資訊
5.11其他企業安全生產經驗及事故教訓資訊;
5.12其他安全生產及企業衛生方面的資訊等。
6、安全生產資訊收集、傳遞方法
6.1運用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收集事故預測、預控資訊。
6.2根據事故發生頻率、裝置完好率、塵毒危害治理率的資訊,制定專案部安全工作。
6.3根據生產現場資訊,收集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況,及時加以整改。
6.4根據作業環境的設施危險因素、塵毒的危害資訊,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
6.5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檔案、政策、法規、法令標準等資訊指導本單位的安全工作。
6.6透過安全檢查及企業隱患排查系統,瞭解、掌握安全工作管理動態,及時上報隱患資訊,促使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6.7利用安全檔案資訊制定安全標準、規章制度及修訂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8透過各級領導指示、安全會議、安全記錄等資訊,反映各級人員對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
6.9透過各種安全生產會議檔案和公司內部網路向各基層單位傳遞安全資訊。
7、安全資訊的處理與反饋
7.1安全生產資訊的加工處理
7.1.1要注意資訊的時效性,資訊傳遞與反饋要迅速及時,有時要限時完成(如工傷事
故等)。重大安全資訊,必須按規定時間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7.1.2資訊內容要簡明扼要,突出重點。
7.1.3安全資訊應分類處理有處理結果的資訊應歸檔儲存。
7.1.4處理原則:本單位能處理的不能推給上級部門,緊急安全資訊要求從收集到處理完成不能超過兩日一般資訊一週內必須完成。
7.1.5各單位報送的資訊,必須填寫在規範的表格上,經本單位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報送生產部,情況特殊的,資訊員可直接向上級反映資訊。
7.1.6定期或不定期召升資訊工作會議,總結和釋出資訊。
8、資訊反饋
8.1資訊反饋實行封閉原則,由生產部實行監督
8.2各部門資訊人員收集的安全資訊應準確及時地報送生產部
8.3生產部收到基層的資訊後,應及時進行分析處理,將其處理結果回覆原部門
8.4生產部收集到上級部門決策資訊後,應迅速向基層部門傳遞、實施,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資訊化管理制度2
為規範資訊化建設的管理,提高資訊化管理水平,實現科學化、精細化、標準化管理,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特制訂本規定。
一、網路管理員的職責
1、協助主管領導制定網路建設及網路發展規劃確定網路安全及資源共享策略。
2、負責公用網路實體如伺服器、交換機、集線器、防火牆、閘道器、配線架、網線、接外掛等的維護和管理。
3、負責伺服器和系統軟體的安裝、維護、調整及更新。
4、負責賬號管理、資源分配、資料安全和系統安全管理。
5、監視網路執行調整網路引數排程網路資源保持網路安全、穩定、暢通。
6、負責系統備份和網路資料備份。
7、保管裝置規格及配置單、網路管理記錄、網路執行記錄、網路檢修記錄等網路資料。
8、定期對網路的效能和各電腦效能進行評價提出網路結構、網路技術和網路管理的改進措施。
二、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1、計算機操作人員遵守操作程式開機時先開啟電腦電源,關機時必須先關閉系統和主機電源再關閉供電裝置最後切斷電源。
2、堅持每天對計算機進行擦拭保持計算機乾淨、整潔。
3、在計算機使用過程中禁止吸菸和吃零食。
4、愛護裝置操作過程中不準猛力擊打鍵盤頻繁開關,電腦在關閉計算機、印表機等裝置後如需要再次開機請至少間隔5秒鐘。
5、操作人員取得系統賬號和初始密碼後應當立即修改密碼,密碼長度必須在6位以上,每半年至少更換1次。
6、禁止把本人賬號借給其他人使用,如有違反,根據造成的損失追究當事人的相應責任。
7、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禁止私自複製計算機內的資料給非本單位人員使用。
8、發現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異常時應及時通知網路管理員。
9、做好電腦用電安全防範工作,下班前必須關閉計算機和輔助裝置電源。
10、在電腦應用過程中應注意節約紙張、油墨等材料。
三、計算機病毒防範制度
1、各操作人員應有較強的病毒防範意識定期進行病毒檢測,發現病毒立即處理,不能處理應立即通知資訊管理員。
2、採用國家許可的正版防病毒軟體並及時更新軟體版本。
3、外來軟體、新的軟體系統在安裝前必須進行病毒例行檢測。
4、任何個人不得擅自在計算機上使用來歷不明和未經病毒檢測的軟體特別不得安裝遊戲及與工作無關的其它軟體。
5、在定有密級的'電腦上,專人專用,要求不聯網絕不能使用上網功能。
6、遠端通訊傳送的程式或資料如電子郵件必須經過檢測確認無病毒後方可使用。
四、計算機網路系統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計算機的防盜工作,加強門窗管理,房間鑰匙不得隨意轉借他人使用,做到人走門鎖。
2、加強防火工作,計算機房間內的電線按規定敷設,不得私拉亂接,計算機執行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中途離開房間,計算機使用完畢,立即關閉有關電源,計算機房內配置滅火器材,定期檢查,按期更換。
3、加強計算機病毒的防範意識,加強計算機病毒及其危害的教育,嚴禁攜帶與應用無關的外來軟盤、光碟等傳輸介質裝入計算機系統等。
4、 除資訊管理員外,其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入進入衛生資訊網後臺、伺服器、路由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專案部網路安全執行的破壞行為。
5、各類系統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資訊網路中心對使用者的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部門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
6、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7、嚴禁在單位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8、各部門和個人不得在網上及其網際網路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9、各部門和個人未經資訊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撤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五、賬號管理制度
1、網路賬號採用分組管理,並詳細登記,使用者姓名、部門名稱、相應軟體賬號名及口令、存取許可權、開通時間、網路資源分配情況等。
2、新賬號的設定要經部門領導簽字後交網路管理員辦理,人員變動需登出賬號時要通知管理員。
3、網路管理員為使用者設定明碼口令,使用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修改口令,使用者應對工作站設定開機密碼和屏保密碼。
4、使用者賬號下的資料屬於使用者私有資料,當事人具有全部存取許可權,管理員具有管理、備份和存取許可權。
5、網路管理員對使用者賬號執行管理,並對使用者賬號及資料的安全和保密負責。
6、網路管理員必須嚴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不得將任何使用者的密碼、賬號等保密資訊、個人隱私等資料的洩露出去。
六、計算機機房“四防“工作制度
防火: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安全:發現問題應及時維修更換。
防水:注意防水。
防震:遠離震動源,選用穩定可靠的工作臺。
防靜電:防止靜電干擾。
七、計算機硬體、軟體和資料管理制度
1、 任何部門、人員都有責任保護計算機網路裝置、外設等硬體裝置的安全,通報使用情況各部門管理使用的計算機及配件必須報計算機網路管理中心登記備案,每臺計算機必須指定專人管理,不得擅自調換、拆卸,計算機及其相關裝置的維修、更換、報廢等必須報系統管理員檢查、備案。
2、 軟體有隨機配置軟體、自購軟體和編制軟體,所有軟體使用前都應由系統管理員進行安全檢查,未經檢查的軟體不得擅自使用。
⑴隨機配帶的軟體原則上應交系統管理員存檔,各使用部門只能保留需要的複製件複製工作由系統管理員完成。
⑵自購應用軟體原則上應報領導審批,系統管理員負責軟體測試,經稽核後統一購置原件交系統管理員存檔,使用部門只保留複製件。財務管理軟體必須使用國家財政部評審透過的軟體。
3、系統的業務資料、財務資料等屬於核心機密,各級使用人員的操作許可權應由分管領導審批後交由資訊員設定,任何人不得向非相關人員提供資料,系統管理員要定期進行資料備份必須建立系統資料備份制度。
八、計算機操作管理制度
1、 嚴格遵守應用軟體操作規程和自己的操作許可權按照規定的項目錄入資料,確保資料完整、準確、無誤。
2、 一人一口令嚴格管理操作密碼並定期更換密碼,嚴禁將自己的口令洩露給他人。操作人員離機應退出操作軟體,杜絕未經授權的人員操作。
3、愛護電腦及附屬裝置,不得搬動使用中的計算機和插拔任何計算機硬體,不隨意擊打電腦,不將電腦及附屬裝置移動或另作他用。若出現故障,不得隨意拆換,應及時通知網路中心人員前來檢視。
4、做好衛生工作。保持個人計算機、附屬裝置及工作環境衛生,不隨便亂丟紙屑和雜物保持工作站的安靜,嚴禁吸菸。
5、禁止將自帶的軟體透過任何途徑安裝到電腦上,禁止無關人員使用電腦。嚴禁玩電腦遊戲及做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6、按正常步驟操作電腦,正確開關機,下班時要將電源切斷,操作要準確快速,工作要認真負責,一絲不苟。
九、資訊系統裝置及網路管理制度
1、未經資訊管理處許可,不允許擅自更換、拆卸和加裝計算機軟、硬體。
2、嚴格按照正確的操作次序進行計算機操作處理。
3、系統設定不得隨意改動,未經領導的同意,任何人不允許擅自安裝其它軟體。
4、配置的計算機、印表機不允許擅自挪作他用。
5、不得因其他工作如上網、玩遊戲等,耽誤的正常使用。
十、資訊資源共享與安全保密制度
資訊系統資料庫中的資訊資源,除信件、私人文件等純屬個人物品外,其他所有專案管理類資訊均歸國家所有,任何個人或組織、部門均不得視資訊為私有或部門所有。資訊的所有權與資訊的發生地和錄入者沒有關係。專案部有使用權。
1、不經專案部批准,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將資訊系統資料庫中的任何資訊資源有償或無償地轉移給專案部外用於任何目的。違反本規定的個人或部門負責人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資訊系統資料庫中資訊資源的共享許可權要根據本規定的原則制定,由安質部負責解釋和實施。
3、資訊系統建設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實現快速、準確、完整的資訊傳遞和共享。資訊的共享是雙向的。實際上,沒有任何一個部門不需要共享其它部門的資源。任何一個部門無權拒絕其它部門對本部門負責錄入和管理的資料的共享,當然,這種共享必須是經過授權的、合法的。
4、各部門對資訊的錄入必須保證其及時、準確確和完整。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資訊化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資訊化安全規範化管理,有效提高資訊化管理水平,防止失密、洩密時間的發生。根據有關檔案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資訊化系統包括醫院管理系統、辦公自動化、婦幼衛生統計直報系統,疫情直報系統、兒童免疫規劃直報系統等。
第三條, 資訊保安是指為資料處理系統建立和採用的技術和管理的安全保護,保護計算機硬體、軟體和資料不因偶然和惡意的原因遭到破壞、更改和洩露。
第二章:環境和裝置
第四條 機房安全
1、有伺服器的單位要檢錄獨立的機房。
2、機房應設定在獨立的房間,環境相對安靜的地段。
3、機房內門窗應增設防盜(防盜門、鐵柵欄等)、防火(滅火器)措施。
4、未經網路管理員允許.任何人員不得進入機房,不得操作機房任何裝置。
5、除網路伺服器和聯網裝置外,工作人員離開機房時,必須關掉其它裝置電源和照明電源。
6、嚴禁使用來歷不明或無法確定其是否有病毒的儲存介質。
第五條 兩個或兩個以上專用網路(醫院內部管理網、婦幼衛生統計直報系統)的單位,網際網路與各個專用網路之間不能相通,必須專網專機管理。
第六條 電腦實行專人專管,任何人不得在不經電腦使用人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動用他人電腦。如遇電腦使用人外出,則須在徵得該電腦使用人所在的科室領導或相關領導的同意後方可使用。
第七條 計算機名稱、lP地址由網管中心統一登記管理,如需變更,由網管中心統一調配。
第八條 PC機(個人使用計算機)應擺設在相對通風的環境,在不使用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九條 開機時,應先開顯示器再開主機:關機時,應在退出所有程式後,先關主機,再關顯示器。下班時,應在確認電腦被關閉後,方可離開單位。
第十條 更換電腦時,要做好檔案的複製工作,同時在管理人員的協助下檢查電腦各方面是否正常。
第十一條 離職時,應保證電腦完好、程式正常、檔案齊全,接手人在確認檔案無誤後方可完善手續。
第三章:軟體與網路
第十二條 禁止在工作時間內利用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網上聊天、瀏覽與工作內容無關的網站、玩電腦遊戲等。禁止在電腦上安裝任何遊戲軟體。
第十三條 外來儲存介質在本單位內計算機上使用時,必須進行防毒處理後方可使用。
第十四條 為防止惡意程式碼植入系統,預防計算機病毒感染.在收到不明來歷的電子郵件時應注意不要隨意開啟,並立即予以刪除。
第十五條 上網使用者不得利用網路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單位、集體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十六條 上網使用者不得在任何網路上製作、複製和傳播下列資訊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悔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八)損害形象和利益: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
第十七條 上網使用者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對自己或他人的計算機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二)未經允許,對自己或他人的計算機資訊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三)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上網下載或以其他方式帶入任何未經批准使用的程式,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四)其它危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行為。
第十九條 計算機出現故障,需重新安裝作業系統時,應通知管理人員進行安裝,不得私自請電腦公司或外單位電腦人員進行安裝,不得私自將計算機搬到電腦公司進行維修。
第四章:資料加密和備份
第二十條 對於密級檔案殛資料(財務、人事)要建立雙備份制度,對重要資料除在電腦貯存外,還應定期複製到伺服器、u盤或光碟上,以及防遭病毒破壞或斷電而丟失。
第二十一條 伺服器必須設定密碼,密碼組成應由英文字母和數字組成,長度應在8位以上並隨時更換。
第二十二條 網路管理人員須隨時做好本單位各類重要資料的備份工作,發生災難性事件時能及時恢復系統資料。
第二十三條 使用者必須按自己的帳號、密碼進入相應系統,不得盜用他人的帳號、密碼。密碼不得外洩,如發現可能外洩,應及時重設或申請更換;造成損失和危害的,追究其責任。網路特權服務使用者不得洩露有關軟硬體、網路授術細節及管理密碼;所有人員必須保管好自己的密碼,確保密碼長度不少於8位、必須真有複雜性(含不重複的字母、數字及特殊符號)、不通用性、不易記性必須定期更新密碼;使用密碼時應確保旁人不能窺視;不要在軟體使用時選自動記憶帳戶密碼功能;不要在任何地方使用任何方式談論或書式記憶任何密碼,未經批准不得將資料和軟體複製帶離本單位或從單位外帶入資料輸入到記算機中。
第五章:人員管理
第二十四條 資訊管理人員必須是單位的正式員工。
第二十五條 資訊管理人員變換必須報批網管中心,網管中心批准後方可更換。
第二十六條 資訊管理人員變換後,必須將單位內所有重要計算機(伺服器)密碼重新進行設定。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本單位資訊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的資訊化建設、管理工作納人年終考核.院資訊保安管理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考核工作。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醫院資訊保安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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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礦資訊化建設的管理,提高資訊化管理水平,實現科學化、精細化、標準化管理,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節 管理範圍
第二條 資訊化建設管理範圍為:全礦所有計算機裝置、網路硬體裝置、外部裝置、網路佈線系統、計算機系統軟體和工具軟體、辦公自動化軟體、業務管理應用軟體、監測監控軟體等。
第三節 裝置使用與管理
第三條 各使用單位要明確一名裝置包機責任人,包機人要做好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嚴格按照操作程式進行操作,否則造成軟硬體損壞的要對包機人及單位負責人進行處罰。
第四條 包機人應對計算機和外部裝置能熟練操作,對單位所用的軟體應用程式要熟練掌握,嚴格按程式進行操作。對不能進行相關操作的,要進行學習培訓,以達到熟練操作。
第五條 計算機系統及所有應用程式必需統一安裝,各單位操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增刪硬碟上的應用軟體和系統軟體,不準對應用軟體的配置進行變更,違者罰款100元。
第六條 礦區域網統一管理維護,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更改計算機的各項設定,如:計算機名、網路IP地址、計算機管理員密碼、登陸方式等,造成機器不能訪問網路資源的,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第七條 與工作相關的檔案必需儲存在D盤以使用者為姓名的目錄中,個人檔案必需儲存在E盤以使用者為姓名的目錄中,未按規定而造成的檔案丟失等原因,後果自負。不得將任何檔案存放在C盤系統目錄中及作業系統桌面與我的文件中,更不能刪除及更改C盤系統目錄中的檔案。
第八條 計算機上不得存放有破壞我礦計算機網路正常執行的軟體,如:駭客程式、帶病毒的檔案、電影檔案等,不得傳播非法文字及圖片、影片資料,一經發現罰款200元,並無條件刪除。對從事非法活動的,嚴肅處理。
第九條 不得私自拆卸計算機及外設,更不能私自更換計算機硬體,如有違犯者,以更換硬體價值的2倍處罰包機人。
第十條 我礦計算機網路及各種伺服器需保證正常執行,定期對我礦計算機系統進行檢查和病毒防範等工作,各單位包機人需接受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我礦資訊裝置和網路資源,更不能破壞計算機網路裝置,對於有破壞的,以其價值的2倍賠償。
第十二條 礦區域網安裝有防火牆和網路防毒軟體,任何單位不得刪除、解除安裝、關閉其安裝在計算機上的網路防毒軟體,如果發現軟體出錯或不能正常執行,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進行修復或重新安裝。
第十三條 不得在計算機旁邊堆放雜物,保持計算機正常通風散熱,不得隨意擺放資訊裝置,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更換計算機位置。
第十四條 計算機使用者必需經常清潔主機、顯示器、鍵盤,以保持計算機的清潔衛生。
第十五條 操作人員長時間離開計算機或下班之後,請關閉計算機。如發現未關閉計算機者每次罰款50元。
第十六條 遇停電時,必需在停電之後5分鐘內關閉計算機,以免損壞 UPS及計算機裝置,對於未能及時關閉計算機而造成計算機裝置損壞的,責任自負。
第四節 外部網路管理
第十七條 外部網路需要嚴格管理,有對外業務需要上網的單位,填寫上網申請單,經礦長批准後,由網路管理員給予開通。
第十八條 能夠訪問外部因特網的單位,要嚴格管理,遵守網路安全規定,不訪問非法網站,不準在網上釋出非法資訊,一經發現,將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第十九條 能夠訪問外部因特網的單位,不得利用網路下載盜版軟體,更不得下載電影等娛樂資料,防止駭客程式對我礦計算機網路安全造成破壞。一經發現對包機責任人罰款100元。
第五節 系統軟體管理
第二十條 對所有隨裝置配置的作業系統軟體或工具軟體,需統一管理,做好存檔。
第二十一條 對機器裝置需要重新安裝系統軟體的,由專人進行安裝,並進行相應的設定,做好維護記錄。
第二十二條 不經許可,任何其它單位不得借取作業系統軟體光碟或工具光碟;一經借出,要做好記錄,並及時歸還。
第六節 辦公自動化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 會議的管理
根據會議的分類、申請、組織、召開、記錄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的程式執行。
第二十四條 收、發文管理
(一)外部檔案:對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機關下發的檔案,各職能科室接收後,應統一交到礦辦公室處,由辦公室文員製作成電子文件,根據來文涉及的領導和部門,統一進行網上傳閱、督辦,閱後要在網上電子簽名,全部傳閱完畢後歸檔管理,並按照檔案的密級進行保密。
(二)內部檔案:對礦制定並下發的檔案,按照職能管理部門起草後上傳,經分管領導稽核、礦領導稽核籤閱後,礦辦文員統一編寫文號,最後礦領導簽發。按照檔案分發範圍,由礦辦文員最後行文,網上發至各有關單位,各有關單位負責人要在3天內閱完,並籤閱。對行文籤閱情況,辦公室文員要及時進行檢視。
(三)對公文的發行,要嚴格按照行文許可權來辦理,按照發文的種類、發文的程式,由礦辦文員統一協調。
(四)對收文辦理,應做到簽收、登記、稽核、擬辦、分發、傳閱、承辦、催辦等事項。
(五)對檔案的具體處理流程,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的程式執行。
第二十五條 郵件管理
(一)礦統一設立企業郵箱,為每一部門和領導分別設立郵箱,使各單位人員在系統中互通郵件,增加了企業內部的資訊溝通和資訊保安。
(二)各科室郵箱的設立,由各職能部門獨立設立,然後上報辦公室進行統一彙總下發。
(三)郵箱的命名規則為:dxmy+科室拼音的首字母,密碼由科室管理人員自己設定或修改。
第二十六條 綜合資訊管理
對其它辦公資訊的管理,由礦辦統一收集管理,經文員挑選稽核,礦領導批准後,釋出到網上,以供各單位進行資訊檢視。 各單位負責人上網檢視資訊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因檢視不及時,影響辦公者,對其罰款100元。
第二十七條 檔案管理
(一)檔案分類:分為文書檔案、科技檔案、專門檔案三類。
(二)檔案管理:檔案的歸檔、分類編號、編制檢索、保管、檔案借閱、檔案鑑定、保管期限、銷燬、保密等。
(三)礦辦檔案室要把各類檔案儘量整理成電子文件,統一上傳到內部網上,充分發揮檔案資料的作用,方便管理人員或工程技術人員查詢資料。
(四)檔案管理人員要分配好所有檔案的調閱許可權,並要據保密級別管理網上調閱許可權。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應嚴格保守使用者使用資訊,登入名稱和密碼不得洩漏給無關人員,如造成企業保密資訊的洩漏,將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九條 企業所有對外界釋出的資訊材料,必須經礦長辦公室稽核,然後交礦長審批後,方可對外發布。對釋出在報紙、雜誌等刊物上的材料,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聯絡釋出;需轉登在企業網站或網際網路上的,由辦公室交相關科室進行釋出。
第七節 業務應用軟體的管理
第三十條 業務應用軟體包括:人力資源綜合管理、全面物資管理、煤炭銷售管理、財務管理、安全生產系統管理、作業操作規程管理等。
第三十一條 業務應用軟體的開發,由業務職能部門提出應用申請,業務使用部門寫出具體的業務要求,經礦分管領導批准後,編寫詳細的軟體開發技術要求,組織開發或招標開發。
第三十二條 軟體進行開發時,業務部門要積極配合軟體開發人員,做好需求分析和詳細調研,隨時提供業務資料進行程式測試。在試執行階段,業務部門和技術人員要對軟體的所有功能進行全面測試,確保軟體開發達到業務要求。
第三十三條 各業務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軟體使用操作要求進行操作,在使用中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第八節 監測監控軟體管理
第三十四條 監測監控軟體包括瓦斯綜合監測系統、束管監測系統、礦壓及頂板監測系統、裝置執行狀況監控系統、井下防爆監控系統、治安保衛監控系統等。
第三十五條 各監測監控機臺崗位,要由單位明確一名管理人員,所有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操作培訓,嚴禁外來人員進行操作。
第三十六條 對監測監控中出現的問題,操作人員要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彙報,單位負責人不能處理的,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第三十七條 操作人員要做好所有監測監控裝置及線路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做好執行記錄。
第九節 資訊化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 未經許可嚴禁將私人的光碟、VCD(學習光碟除外)、軟盤,移動儲存器等在我礦的計算機裝置上使用,違者罰款50元。
第三十九條 我礦計算機系統的資料資料列入保密範圍的,未經許可嚴禁複製、複製。一經發現罰款100元。對於嚴重損壞我礦利益的行為,給予嚴肅處理。
第四十條 任何人不能利用各種手段破解、攻擊我礦計算機網路系統及其各種服務平臺,盜取我礦計算機使用者賬號和密碼,一經發現罰款500元,情節特別嚴重的,由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節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資訊化管理制度5
為了提高集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建設更加規範化、系統化資訊化管理,認真抓好安全管理模組的資訊化平臺建設工作,促使礦企業(公司資訊平臺管理進一步到位,特制訂本制度。
1、基本要求
第一條各單位必須結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實際,把安全管理資訊及時錄入平臺,做到資訊化平臺上的錄入內容同日常業務管理的紙質文件基本一致。
第二條每一項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後五天內必須錄入資訊化平臺。 第三條錄入內容要有針對性,不能簡單、單一和重複。
第四條安全部門人員必須高度重視資訊化的建設工作,既要落實專人負責,又要做到相互配合。安全管理模組的錄入工作要做到隨做隨錄,真正實現安全管理的資訊化。
第五條在錄入平臺時按規定進行工作流審批程式。
第六條對錄入平臺的內容有附件要求的,要及時把相關內容以附件的形式上傳。
第七條要求每個單位必須堅持每旬定期安全檢查,礦企業(公司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做到有檢查、有記錄、有整改、有錄入,整改內容不能簡單空洞,記錄出現的安全問題要及時封閉,不符合項整改單在規定時間內封閉。
第八條安全管理目標、環境管理目標。礦企業(公司和所屬單位應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環境管理目標制定自已層面的安全、環境管理目標,並及時錄入平臺;安全、環境管理目標錄入應與現場公佈的目標相一致。
第九條安全知識庫及時更新維護。
2、各管理層安全模組資訊化平臺工作要求
2.1集團公司安全模組資訊化平臺工作要求
2.1.1、積極配合做好模組功能點內容的改進和提高。
2.1.2、按照集團公司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內容及時做好集團公司層面上的安全工作資訊的錄入。
2.1.3、監督檢查礦企業(公司、所屬單位相關資訊的錄入,發現問題及時礦企業(公司溝通解決。
2.2礦企業(公司安全模組資訊化平臺工作要求
2.2.1、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礦企業(公司實際,及時錄入礦企業(公司層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資訊。如未按要求完成對礦企業(公司處予100元罰款,複查沒有按規定整改的加倍罰款,以此類推。
2.2.2、具體抓好所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資訊錄入和推進工作。如在安全管理上, 督促各單位把制定好的安全目標計劃和檢查計劃、日常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處理結果、日常管理中的安全培訓和安全考核記錄以及發生的相關安全事件等等資訊及時錄入平臺。
2.3、及時錄入安全員的培訓考核(考核透過取證後及時錄入及繼續教育資訊。培訓人員較少時,按人員名冊一一新增,超過50人時可以把培訓名單以附件形式上傳。
3、所屬單位安全模組資訊化平臺工作要求
3.1、單位負責人必須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高度重視資訊化平臺的建設工作,委派專人負責相關模組的操作及維護,如未按集團公司整體要求完成安全管理資訊化工作,處予單位100元罰款,處予所屬礦企業(公司連帶責任100元罰款,複查沒有按規定整改的加倍罰款,以此類推。
3.2、按照資訊化平臺上各功能點的具體內容要求,根據專案實際,錄入相應的實際資訊內容。單位必須及時錄入安全目標計劃和檢查計劃、日常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處理結果、安全會議、日常管理中的安全培訓和安全考核記錄以及發生的相關安全事件等等資訊。
3.3、單位工人安全教育培訓。新工人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每個工程開工/復工前均須進行安全教育;轉崗/換崗工人必須進行相應安全教育;對分包單位現場人員必須進行相應安全教育;平時對工人進行的季節性、節假日等安全教育;特殊工種培訓考核資訊(考核透過取證後及時錄入。以上安全教育培訓要及時錄入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