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精選12篇)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模板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精選12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

  一、食品退市制度

  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公司聲譽,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一)若產品為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1、腐爛變質、汙穢不潔的;

  2、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3、超過安全試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4、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偽標誌等質量標誌的,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8、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以為是該商品的;

  9、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秴食品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員若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於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入冊;

  2、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並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對有害有毒、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4、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將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四)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對本公司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退出市場。

  (五)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避免和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召回,是指食品生產則按照規定程式,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透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第二條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管理,並接受國家質檢總局和升級質檢部門組織建立的食品召回專家委員會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的技術支援。

  第三條本公司將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檔案和相關管理制度,準確記錄並儲存食品儲運、銷售以及產品標識等資訊,儲存消費者投訴、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汙染事故記錄,以及食品危害糾紛資訊等檔案。

  第四條本公司將向質監部門及時報告所有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資訊,包括消費者投訴、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隱瞞或虛報食品危害人體健康的事實。

  第五條本公司將進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調查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或標準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輔料、新增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做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費人群構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數量、批次或類別及其流通區域和範圍。

  第六條本公司將配合省質監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不以食品已透過任何符合性審查為由拒絕。

  第七條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於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第八條根據食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食品召回級別分三級:

  (一)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範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範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實施

  第一條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條自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當在1日內,二級召回應當在2日內,三級召回應當在3日內,通知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通知消費。

  第三條向社會發布食品召回有關資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規定,向省級以上質監部門報告。

  第四條自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在3日內,二級召回應在5日內,三級召回應在7日內,公司透過所在地的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

  第五條食品召回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二)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三)食品安全危害的種類、產生的原因、可能受影響的人群、嚴重和緊急程度;

  (四)召回措施的內容,包括實施組織、聯絡方式以及召回的具體措施、範圍和時限等;

  (五)召回的語氣效果;

  (六)召回食品後的處理措施。

  第六條自召回實施之日起,一級召回每3日,二級召回每7日,三級召回每15日,透過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若召回計劃有變更的,應在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中說明。

  四、召回評估

  第一條本公司將儲存召回記錄,主要內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數量、比例、原因、結果等。

  第二條本公司將在食品召回時限滿15日內,向省質監部門提交召回總結報告;責令召回的,報告國家質檢總結。

  第三條本公司將及時對不安全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銷燬的食品,及時予以銷燬。

  第四條對召回食品的後處理,本公司將保留詳細記錄,並向時質監部門報告,接受市質監部門監督。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2

  為了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員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並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分管園長、保健人員、食品採購員、各班主任組成的領導小組。

  2、分管園長、保健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3、食堂師傅負責儲存好食物留樣。

  二、建立及時逐級報告制度

  教職員工和幼兒如發現短時間內出現幾例有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的病人時,當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彙報園長,並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的處理。園領導則立即向上級食品衛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點、中毒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於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三、事故處置方法及具體措施

  1、各班保教人員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立即向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園領導則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並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並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本及餐具,並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分管園長、保健人員、骨幹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四、後期處置

  1、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洩物(嘔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飯菜成品,半成品,留樣品等保留待查,以便衛生部門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每天留取食品樣本,24小時後,全園一切正常後處理掉。

  2、園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的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分餐老師及中毒人員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中毒人員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進餐而未發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徵,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食物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3、由幼兒園在核實無誤下通知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幼兒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4、園長室負責將事故處理結果向教育局報告。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3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

  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絡。

  組員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式

  1、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採集病人排洩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裝置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於被汙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汙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儲存過程中的冰箱、裝置,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後及責任追究

  ⑴善後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4

  為了切實提高學校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xx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xx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xx

  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絡。

  組員:xx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式

  1、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採集病人排洩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裝置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於被汙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汙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儲存過程中的冰箱、裝置,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後及責任追究

  ⑴善後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5

  為加強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理措施,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有效預防、及時緩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特制定《xx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由局長任總指揮,主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稽查隊、質量股、辦公室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樊清利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稽查隊、質量科負責人組成。應急指揮部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研究制訂對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2、指揮、協調、檢查督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調動本局的有關技術力量和相關資源,確保全域性各項應急處理措施落實到位。

  3、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必要的應急協調通報聯絡機制。

  4、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有關情報資訊和事態變化情況,為縣政府決策提供處置意見和建議。

  5、向全域性傳達、部署上級機關相關的各項命令。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應急工作分隊,局長任指揮和應急分隊隊長,並履行下列職責:

  1、按照市局要求在轄區內組織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2、調動有關力量和資源,開展具體的應急處置工作。

  3、及時向市局報告應急工作完成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4、協調與當地政府以及公安、工商、衛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

  (三)質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相關食品的抽檢工作,保證檢驗資料真實、準確。

  2、協助局開展食品質量事故分析活動,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工作提供技術支援。

  3、增強食品質量問題分析能力,構建應對食品安全事故技術保障。

  (四)應急工作分隊人員:局長任隊長,主管局長任副隊長,成員為稽查隊,質量股全體人員。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危害範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一般事件是指單個生產、經銷企業生產加工、銷售的食品對身體健康造成較嚴重損害,但不具有即時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業或區域性行業性生產加工、銷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可能對或以後對身體健康造成較嚴重損害,但不具有即時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件是指生產加工、銷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監測

  (一)對我縣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實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掌握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狀況。

  (二)縣局不定期巡查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違規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範圍使用食品新增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摸清轄區內食品安全狀況。

  (三)透過群眾和消費者舉報製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

  (四)根據上級部門或同級部門的食品安全資訊通報,獲取安全資訊。

  (五)設立投訴電話,發動群眾監督食品安全。

  (六)關注有關媒體關於食品安全資訊報道,拓寬食品安全資訊來源。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

  (一)一般事件三級狀態

  1、立即對相關食品生產銷售企業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發現涉嫌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應立即扣押或封存,並進行抽樣檢驗,依法查處。質量股保證執法檢驗隨抽隨送,及時獲取檢驗報告。

  2、對已進入市場流通的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要求生產者提供經銷商名單,責令生產者立即追回,對已售出的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責令經銷者追回,並跟蹤處理不合格食品。

  3、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予以曝光。

  4、根據實際視情安排對同類食品的監督抽查和生產企業的現場執法檢查,監控食品質量狀況。

  5、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成員的手機24小時開機,保證聯絡暢通,隨時履行相關監督檢查檢驗職責。

  6、局屬各有關股應及時將應急處理措施和工作情況報告局應急處理小組辦公室。

  (二)重大事件二級狀態

  在三級狀態的基礎上,做好如下工作:

  1、進一步加大與相關食品有關的質量監督工作。

  2、組織區域或行業的質量專項整治,嚴厲打擊製售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不法行為。發現食品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令生產者、銷售者強制回收,並跟蹤回收及處理情況。

  3、向消費者釋出食品安全消費警示、消費提示。

  4、局屬各有關單位按要求及時將應急處理情況報告應急處理小組辦公室。

  5、稽查隊、質量股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安排領導和相關人員進行值班,對相關食品及時查處及時檢驗。

  (三)特大事件一級狀態

  在二級狀態的基礎上,做好如下工作:

  1、責令有關食品生產企業立即停產。

  2、對涉嫌有毒食品,必須責令生產者全部追回銷燬,並報告市政府、組織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追回全部有毒食品。對受害者要取得衛生部門配合,及時進行救治。

  3、對相關食品的生產經銷企業進行拉網式大清查,發現涉嫌有嚴重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立即封存,抽樣檢驗,依法查處。

  4、立即向社會公佈有毒食品的相關情況,動員社會輿論進行廣泛宣傳,防止有毒食品擴散,避免消費者誤用。

  5、在特大事件處理期間,應當每天向縣政府報告有毒食品清查和進展情況。

  6、稽查隊24小時專人值班,有關情況隨時報告,對大案要案可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直接上報,保證人員隨時到位,資訊及時流通。

  五、應急救援工作程式

  1、質量股發現食品安全專案不合格的,應立即報告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轉交稽查隊依法查處;我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涉嫌嚴重安全事故,在依法查處的同時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和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總指揮召集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成員,佈置任務,提出要求。

  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總指揮的要求,調集稽查隊、質量股工作人員進行應急工作分隊集結。

  4、應急工作分隊進入預定地區後,應服從統一指揮,迅速使用執法力量和技術力量,開展技術監督執法工作。執法人員要積極配合質檢人員,迅速做好調查、抽樣和檢驗工作。

  5、質檢技術人員抽取樣品,應同時抽取三份,一份用於檢驗,一份備份封存,一份留存受檢人。質檢技術人員應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並將檢驗結果及時,準確上報應急指揮部。

  6、堅決查扣嫌疑食品,防止違法嫌疑人轉移嫌疑食品和逃逸。追查已售食品及生產源,做到“五不放過”,即:案情沒有搞清的不放過;假冒偽劣食品的源頭和流向沒有查清的不放過;製假售假食品責任者沒有依法處理的不放過;該移送司法機關沒有移送的不放過;支援或參與制假售假食品的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受到追究的不放過。

  六、應急救援工作要求

  1、確保應急救援過程中的人員、車輛、物質(裝置、設施)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分隊晝夜集結不得超過40分鐘,夜間集結不超過60分鐘,確保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3、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服從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在情況需要的時候主動求得公安、安全監察、工商、衛生等部門的協作和支援。

  4、做好應急狀態下的群眾質量投訴接待工作。多為群眾舉報的案件要認真做好調查、取樣、檢測和查處,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5、做好食品質量安全宣傳工作,穩定群眾情緒,加強人民群眾的食品質量自我保護意識。

  6、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資訊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集中釋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佈尚未公開的應刀處理資訊。

  7、狀態等級的確定和解除由應急指揮部決定,縣局辦公室通知,各有關股要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七、責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要求履行報告職責,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有關股拒不服從局統一指揮,貽誤採取應急控制措施時機或者違背應急預案要求拒絕對人員、物資的統一調配的。

  (三)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有關股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四)工作人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瀏陽市教育系統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指揮體系和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學校師生員工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長沙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瀏陽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瀏陽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結合我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瀏陽市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在食物(食品)生產加工、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師生員工病亡或者可能對師生員工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則

  1.全程預防、全程控制:在學校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學校師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時啟動本《應急預案》。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全市統一領導、教育部門協調、學校校長負責、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落實各自職責。

  3.科學決策、群防群控:各學校要建立組織,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學校日常監測、堅持群防群控,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4.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市教育局根據瀏陽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要求,成立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局長或分管領導擔任,成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由局後勤產業管理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負責同志組成。主要職責有:

  1.啟動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處置事項的決策;

  4.負責上報與事故相關的重要資訊;

  5.審議批准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

  6.向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二)各學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成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成員由分管領導、學校校醫和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有:

  1.貫徹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統一指揮、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認真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3.盡力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採取有關控制措施;

  4.迅速向當地政府、衛生機構、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等報告,同時上報事故發展情況和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5.根據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提供事故有關資訊要真實可靠,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資訊監測、預警和報告

  (一)監測

  各學校要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路體系,建立通暢的資訊監測和通報網路,透過日常監測和抽檢,及時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資訊評估和預警體系。

  (二)預警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各成員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學校衛生、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的日常監管,建立食品安全資訊資料檔案。對學校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資訊進行及時分析和上報,並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預警資訊的統一發布由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

  (三)報告

  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當地鄉鎮政府、衛生機構及市教育局報告;市教育局再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作出初次報告,初次報告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同時要根據事故處理的程序或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學校要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四)報告程式

  1.初次報告:應儘可能詳細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受災人數、主要臨床症狀及報告單位聯絡人和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報告資訊要有事故簡要經過以及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即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程序、事故原因等。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程序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上報。

  3.總結報告

  總結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包括對事故的發生、引發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鑑定結論、提出處理意見及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同時提出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五)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舉報電話:836xxx26)、市教育局(舉報電話:836xxx00)投訴舉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對學校及相關人員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有權進行投訴舉報。市教育局接到投訴舉報後,應及時組織對投訴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四、應急響應

  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支援。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組成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協助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開展相關工作。

  五、後期處置

  (一)責任追究

  各學校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師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執行。

  (二) 總結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並及時上報。

  六 應急保障

  (一)資訊保障

  所有食品安全事故資訊,嚴格按照資訊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會同宣傳部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食品安全事故資訊。

  (二) 醫療保障

  學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要在第一時間做好現場護救和穩定工作,同時上報當地鄉鎮政府、醫療衛生機構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立即啟動應急救援措施,會同衛生部門迅速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七、監督管理

  (一) 演習演練

  各學校要根據自身特點,採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不斷提高全校師生食品安全事故防範意識,時刻繃緊“食品安全,生命至上”這根弦。

  (二)宣傳教育

  各鄉鎮、街道初級中學,市直各學校應當加強對廣大師生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各類學校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教育局和市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要求,制訂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加大經費投入,必要時組織學校師生員工按照學校制訂的預案進行演練,以保證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八、附則

  (一)本預案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7

  1.目的

  為了規範本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的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應對突發性食品安全事故的檢驗體系和突發事故的應急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切實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檢驗能力,最大限度地為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處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高效、快速的技術支援,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安全健康。

  2 範圍

  適用於本所食品檢驗、抽樣及相關部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體系的建立、執行和具體實施。

  3 職責

  3.1所長組織成立應急檢驗工作小組,負責統一領導食品安全質量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檢驗工作。

  3.2應急檢驗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質量突發事件的抽樣、檢驗工作的統一指揮、安排、協調工作,並向上級相關部門報送有關檢驗結果資訊。

  3.3 相關抽樣站(室)、食品檢驗中心、業務辦和行政辦在應急檢驗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安排下,負責及時做好所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4 應急檢驗工作控制

  4.1工作原則: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人為本、預防為先、準備充分、依法規範、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4.2 組織管理體系

  4.2.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檢驗領導小組”),負責應對Ⅰ、Ⅱ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的組織、協調。“應急檢驗領導小組”組長由所長擔任,副組長由食品檢驗中心分管副所長擔任,成員由所班子其他成員、食品檢驗中心主任和副主任、業務辦主任、行政辦主任、業務監督檢查室主任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組長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食品安全應急檢驗工作,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檢驗工作的組織、落實、協調和督查。領導小組成員在各自的工作職責範圍內負責做好應急檢驗工作。

  4.2.2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 研究決定本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部署和工作意見;

  ●組織、協調、指揮所內相關部門食品安全檢驗工作準備、應急檢驗處置等工作;

  ●與上級主管部門就食品安全檢驗工作情況及檢驗結果進行及時彙報;

  ●組織對檢驗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偏離和異常進行研究和正確處置;

  ●組織對應急檢驗資料和檢驗結果的審定和判定;

  ● 協調與相關部門的聯絡和工作溝通。

  4.3 執行機制

  4.3.1 監控與預警

  本所食品檢驗中心和業務辦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可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的日常資訊監控與預警資訊報告工作。對所抽查或送檢食品安全指標質量狀況,適時進行分析和評價,向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彙報,對發現存有嚴重不合格項且存在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的食品樣品,必須首先採取應急措施,在1小時內向市質監局食品科進行彙報和預警。

  食品安全預警依據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等因素,食品安全事件可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 對應以上四級食品質量事件釋出的預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Ⅳ級以下情形的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不列入分級。

  a)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b)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c)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d)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4.3.2 預警資訊的收集按《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控制程式》檔案規定執行。

  4.4 應急檢驗處置

  4.4.1 應急檢驗響應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上報並公佈24小時值班電話,相關檢驗人員須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成員通訊錄上報備案並保證與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訊暢通。聯絡電話變更隨時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接到抽樣檢驗通知時,必須在30分鐘內通知相關人員到達指定位置和檢驗崗位,做好相關技術準備並聽從市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

  4.4.2應急檢驗處理

  對於不同級別的食品安全事故預警或報告,實行分級響應的原則。總的要求是:加強值班,力求快速反應,準確判明預警級別,迅速啟動相應應急程式,有效組織抽樣檢驗行動。依據四級預警,相應採取四級級響應對策,即Ⅰ級預警實行Ⅰ級響應,Ⅱ級預警實行Ⅱ級響應,Ⅲ級預警實行Ⅲ級響應。

  ⑴Ⅰ級響應:應急檢驗領導小組組長、小組成員、所內各部門負責人、食品檢驗中心全體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職責分工認真開展工作。

  ⑵Ⅱ級響應: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組長、小組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食品檢驗中心全體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各自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⑶Ⅲ級響應: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有關成員,指定區域抽樣部門人員、食品檢驗中心負責人和相關檢驗人員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⑶(Ⅳ級響應:應急檢驗領導小組分管成員、指定區域抽樣部門人員、食品檢驗中心負責人和相關檢驗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4.4.3 應急檢驗指揮與協調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程式啟動預案後,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根據預案,統一組織、安排抽樣檢驗工作。建立以市局及相關部門、單位和相關地區協同配合的統一指揮系統,具體負責指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

  所內後後勤部門負責配合做好車輛排程、試劑耗材供給、水電及相應的環境設施保障工作,確保抽樣檢驗工作有序進行。

  所辦和業務辦公室要做好與市局的.資訊交流和彙報工作,及時在第一時間將檢驗資料結果上報市局。

  4.4.4應急檢驗保障

  ● 所內各部門須加強對食品快速檢測車和相關機動車輛日常維護和保養,食品快速檢測車應做到每週例行檢查、保養一次,車載電源應每半月檢查和充電一次,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急車輛有效呼叫和使用。

  ● 總工程師須加強對食品檢驗裝置使用狀態的日常監管,食品檢驗中心裝置管理人員須做好檢驗裝置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對涉及到食品衛生安指標的關鍵儀器裝置要進行重點監控,一旦發現有故障,應在24小時內進行修復或呼叫備用裝置,以確保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的需要。

  ● 食品檢驗中心相關檢驗人員,應保證食品安全指標檢驗所需的試劑、耗材、標準品和藥品等消耗品的儲備量及有效性,保證應急檢驗的需要。

  ●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處置過程中,所辦公室和財務辦要為應急檢驗和抽樣工作提供必備的交通、食宿、物資、經費保障。

  4.5 應急檢驗後的處置

  4.5.1 檢驗結果的分析和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結束後,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應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檢驗結果進行分析和評估、將結果分析報告及時上報市局,以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必要時,可邀請市局分管領導和食品科參加結果的分析評估。

  4.5.2 工作小結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在應急檢驗工作全部結束後應及時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分析總結,認真總結經驗,對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中如有翫忽職守、貽誤時機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6 應急檢驗預案演練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應適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演練,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按照預案要求,應適時組織不同型別的食品安全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的演練、應急抽樣的演練、應急檢驗處置過程的演練等。對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並認真總結,提出應急檢驗預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完善措施、應急檢驗設施的維護與更新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檢驗工作的實戰能力。

  4.7 責任與獎懲

  應急檢驗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評比、表彰等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對在應急檢驗工作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延誤戰機、行動不力而影響工作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5 相關檔案

  5.1 LQTPF/E046/0 《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控制程式》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8

  一、目標任務

  從建立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入手,以量化分級管理為監督手段,以構建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網路、形成規範化有序及時高效的集體食物中毒應急處理和快速反應機制入手,以完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絡為要求,大力普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不良影響,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擴散。

  二、工作機構

  成立以園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園飲食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設立相應的辦事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並將飲食衛生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做到園領導班子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專題研究、佈置,分管領導、衛生保健醫生及食堂專職管理人員每天驗收、督查。嚴格食品藥品准入制度,著重對食品採購、存放、加工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環節進行重點監督指導,並建立檢查、處理情況登記。

  三、緊急處理

  1、園內一旦發生中毒事故,做到在第一時間報告。同時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往醫院救治,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食物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後,園裡必須將該事件的和最終處理結果、整改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應急處理工作流程如下:

  (一)、事故發生

  (1)、救治患者---關注病情(掌握反饋情況、隨時報告)

  (2)、立即報告

  (3)、控制現場(配合調查、爭取支援)

  (二)、善後處理

  (三)、落實整改

  四、預防控制措施

  1、禁止採購、使用下列食品:①有毒、有害、腐爛變質汙穢不潔、混有異物等食品;②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③超過保質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食品;④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⑤用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的食品;⑥未燒熟燒透的食品;⑦可能含有殘留農藥的果品、蔬菜等;⑧“三無”食品。

  2、若發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向市教育局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並保留好現場,積極配合調查,且立即送中毒人員入院救治。

  3、強化管理:①嚴把購進關,每天索證;②食品要燒熟、燒透;③規範操作,生熟分開;④妥善儲存原料、成品,免受汙染;⑤剩餘飯菜及時處理;⑥餐桌、地面每天打掃、清洗,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

  五、保障措施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按照市衛生防疫部門及局安全衛生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管理,提高食品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預防食物中毒。

  2、園裡在資金、人員等方面,優先保證飲食衛生安全工作的實施,制定層級負責制、責任追究制和有關工作制度,做到“專人負責管理、管理措施得力”。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9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配送管理,確保飲食的安全衛生和營養,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秋冬季學校食品安全和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見》(浙教計〔20xx〕2號)的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學校食品配送企業准入管理

  國家新修訂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責任追究進行了明確規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協作,從嚴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責任。要嚴格把好學校食堂准入關,九年制義務教育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食堂經營服務原則上不得對外承包,要自主經營。採取託管服務的學校食堂,須嚴格企業准入資格要求,透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競爭擇優。中標單位負責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學校的場所和固定裝置為學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部分不具備舉辦食堂條件的學校,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招投標,確定有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餐飲配送企業服務。凡實行託管服務和餐飲配送等外包服務的學校,必須嚴格准入標準,簽訂規範合同,明確雙方權益和責任,合理確定服務期限,對衛生、質量、價格、利益空間等載明實質性條款。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指導學校制定准入要求,並加強管理。

  二、加強監督巡查,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重點監管目標,加大指導和檢查力度,增加監督檢查頻次,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製作、分餐配送全過程、全鏈條進行監管,確保各環節食品安全風險可控;對不符合餐飲許可條件的,要依法撤銷《餐飲服務許可證》;對設施、條件等達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並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大對配送食品的監督,一般應一個月一次進行評估和記錄,及時瞭解食品口感、學生反映等,並將有關資訊彙總反饋。

  三、規範日常管理,落實學校管理主體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實行學校法人負責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學校要建立學校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堂工作的衛生安全與質量管理。對食品配送企業提供的產品,學校應當按照合同要求認真進行查驗,發現存在問題的,要及時研究應對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學校。要完善校內民主監督機制,成立校膳管會,由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工會幹部、教師代表等人員組成,行使對食堂及送餐的檢查、監督、評議等職能。要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建設,建立並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細化人員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調查、善後處理、輿情應對等具體方案,並組織演練,確保安全。

  四、加強監管資訊通報和報告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事故資訊通報、報告制度,及時將學校食品配送單位經營許可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等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重要情況應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向當地政府或上級監管部門報告。要暢通社會投訴渠道,形成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關心與支援學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要重視和認真及時處理學生、家長及社會反映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問題。

  五、認真開展檢查,及時做好整改

  近期各地要組織開展一次學校食品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學校託管食堂、食品配送企業招標及合同簽訂備案情況、食品配送企業食品安全情況、學校平時監管情況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梳理總結,並做好整改。同時要重視學校食堂建設,把學校食堂建設納入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等建設工程,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關要求,設定食品原料處理、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配備相應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蠅防鼠、洗手等裝置或設施,改善食堂衛生條件。對配送食品所需的器具、存放設施、保管場所一併納入條件改善計劃,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確保學校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0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科學、規範、有效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 指導思想

  為了保障學校師生 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執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依據《汝陽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縣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級政府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制定本預案。

  在學校食堂、生活飲水等各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對師生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一)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救急組織

  一旦發生疑似或食物中毒,應立即啟動學校食物中毒應急機制,學校相關部門應立即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下列組織應迅速行動,聽從指揮,組織疏散,緊急搶救。

  1、報警組:校辦室負責。以最快的速度,正確的方法撥打特種電話,請求緊急救援。

  急救:120 中心校:8236639 村衛生所:13243095919

  2、處置組:教導處負責,指揮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迅速對中毒學生進行救護,做好學生的疏導和安撫工作,消除學生的惶恐心理。保持校園安全穩定。

  3、急救組:班主任負責。對受傷學生進行搶救、運送,安排車輛急送醫院。並儘快掌握受傷學生的詳細情況,通知家長。

  4.應急處理預案

  學校本著為師生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師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①報告學校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刻通知學校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

  ②立即將中毒者送村醫務室檢查,學校醫務室無法處理時應及時送往醫院。

  ③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⑤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更不得進行渲染和誇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⑥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穩定和心理舒緩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責任人應等候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接承擔法律責任。

  三、後期處置

  1.善後處理

  配合教育局,衛生部門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處置、補償、,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儘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配合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2.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配合紀檢和監察等部門依據有關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學校食品安全應急工作組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縣教育局、縣衛生局等相關部門。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1

  一、指導思想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範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症狀,並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絡,儘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後,詳細彙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2

  一、食品衛生安全關係到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和企業的生死存亡,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餐飲消費環節突發事故的危害,為提高保障本企業食品衛生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本企業實際,制訂該預案。

  二、成立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置小組,負責本企業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相關責任的處理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以上相關成員對各相關部門負責,並在組長領導下密切協作。

  三、工作要求與工作職責: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部門成員要以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指導原則,認真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維護消費者切身利益。

  2、制定方案,提高應急能力。制定本農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各部門成員結合實際,按照《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熟悉掌握分級報告、人員救助、原因分析、責任追究等應急處置的具體工作,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3、工作職責與應急措施:組長負責召集組織協調成員對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保持與衛生管理部門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密切溝通與聯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成員必須立即報組長,根據突發事件等級由組長報縣衛生局以及縣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同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請求政府應急機構實施應急增援。

  四、應急措施:

  1、加強日常監測,根據就餐規律,密切注意就餐人員狀況,如出現就餐人員出現異常,相關人員應第一時間報告組長。

  2、接報後應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根據實際情況相關成員按其分工,佈置任務,在最短時間內按預定方案執行。

  3、發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並注意食品及相關原材料、餐飲用具的留樣工作。

  4、可使用緊急催吐方法儘快排除毒物,如使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催吐,同時做好嘔吐物留樣待查。

  5、儘快將中毒病人送往就近醫院診治,並報衛生部門。

  6、事後應根據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對場所物品進行消毒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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