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人員培訓管理制度(精選5篇)

生產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生產人員培訓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生產人員培訓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三級以上安全培訓機構的專門培訓,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才能上崗。

  二、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我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實行外培制度。

  三、安全培訓中心負責本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計劃的制定和組織工作,負責本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培檔案資料的收集和《安全工作資格證》的保管工作。

  四、安全培訓中心根據上級下達給我礦的外培計劃,結合我礦安全生產的實際需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月度安全培訓分解計劃。

  五、各科室、隊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按照我礦制定的培訓計劃,按期參加培訓,並在外出參加培訓前,到安全培訓中心註冊備案。

  六、各科室、隊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培訓取得的'《安全工作資格證》,應及時上繳安培中心統一保管。

  七、外培人員參加培訓期間,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行為規範;凡曠課、違規者,按曠班處理,每人每天罰款100元。

  八、每期培訓結束,學員都必須經過統一考試,考試不合格或未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的,不得上崗,其學費、路費、住宿費自負;參加補考的,補考費等費用自負。

  九、外培人員培訓結束後,應及時將參培情況和有關學員檔案資料等證明材料報送安全培訓中心備案;凡不按上述規定的,罰責任人50元。

  生產人員培訓管理制度2

  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提高操作員工安全、服務、服從、裝置維護保養意識,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促進公司的發展,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內容如下:

  第一條、操作員每日出勤必須簽到,而且要籤實際到崗時間,不得任意塗改,不得代簽,未簽到者不予計發當日基本工資。

  第二條、員工有事不能出勤,必須填寫請假單方可離開公司,否則按曠工處理,曠工者除不計發當日基本工資外,另計50元/天罰款,年內累計曠工7天者,自動離職處理,不予計發當月工資。

  第三條、嚴格按照公司排隊秩序進行裝料及卸料,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第四條、生產排程安排進攪拌樓打料,操作員必須立刻響應,攪拌車操作員10分鐘內

  進行指定攪拌樓打料,泵車操作員必須30分鐘內出泵,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第五條、上班時間內操作員必須服從生產排程的安排,對不服從安排、謾罵者或未按

  工作安排及時完成任務者,每次處以50元/次罰款,對人身攻擊者每次處以100元罰款並視情節輕重直至開除。

  第六條、不得與其他同事爭吵,不得辱罵同事,違者處以20元罰款,並給予通報批評同時要求書面向對方道歉。

  第七條、各員工如果認為上司的工作安排不當、制度施用執行不當、濫用制度都行為者,可以口頭或書面向辦公室或總經理申訴。要求各員工先執行直接上司的處理意見,並禁止在公司內進行爭辯,造成不良影響者,處以20元的罰款。

  第八條、上班出車時應檢查車輛狀況、油、輪胎等情況,若發現在運輸時輪胎雙爆胎或輪胎螺絲大量掉落現象者處以200元罰款;若出現車輛路上無油,須送油搶修者處以50元罰款。

  第九條、上班時態度必須端正,不得擅自換崗、打瞌睡(塔吊除外),違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未按公司規定速度行駛,違者每次處以50元罰款;上班前、上班中不允許喝酒,違者每次處以50元罰款,並自行承擔酒駕的後果。

  第十條、每位員工必須熟記自已的崗位職責及操作方法,認真圓滿地將料送至指定位置卸料。若發生罐車記憶體有積水造成料報廢,操作員承擔20%的賠償費用,並檢討;若發生送錯工地情況,產生後果者,處以500元/次罰款,並承擔50%的責任,並檢討。

  第十一條、嚴禁操作員在工地等待時間過長,未經同意就擅自回司,若發生此現象者處以200元/次罰款。

  第十二條、加油須在規定時間內經過生產排程開出出庫單方可加油,若發現規定時間內有空閒時間沒有加油,生產排程通知出車時,操作員以油不多拒絕出車者處以50元/次罰款。

  第十三條、每天下班時必須將紅票交至排程,方便統計每日趟次,操作員須嚴格地將裝置履歷本登記詳細。

  第十四條、車輛上的GPS車載若發現人為因素損壞者,處以200元/次罰款。 第十五條、對於盜竊公司財產者、打架鬥毆者,一律辭退,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獎勵

  1每季度評比符合條件的員工,可給予300元的獎勵 (1)、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公司安排 (2)、衛生清潔、車輛維護 (3)、安全 (4)、油耗低。

  2、鼓勵員工提出對公司的日常管理、生產安排、節約油耗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改善建議,在評估其效果後,給予100元-200元的獎勵。

  生產人員培訓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紅衝車間、儀表車間、數控車間、拋光車間和組裝車間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地方觀念或省籍區分。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xx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xx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准並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xx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內,車間主任、質檢員和其它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車間主任申請方能離崗。

  第八條上班後xx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要求離崗者,須事先向車間主任申請,經批准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xx分鐘。

  第九條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禁止在車間吃飯、吸菸、聊天、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吸菸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門外。違者依《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車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毒品、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產品(或廢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檯或流水線上,違者《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車間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透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到倉庫處開具出庫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裝車間完工後要將所有多餘物料(如:零配件、紙箱等)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內。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將車間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否則,對責任人依據《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八條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二十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裝置。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裝置、檢測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如:夾頭、模具、電扇、螺絲刀、老虎鉗等),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或交回倉庫保管員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人事管理部門按《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二條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在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車間主任、檢驗員、裝置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裝置正常執行和產品質量。

  第二十四條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否則,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裝置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不能堆放產品和廢品.生產配件或樣品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六條下班時(或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做好裝置的保養工作。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本人和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裝置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潔衛生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條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一個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總經辦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員工考核

  第三十條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車間主任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協同生產部制訂、解釋並檢查、考核。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生產人員培訓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貫徹能者多勞、多勞多得、獎優罰劣的原則,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生產車間全體員工。

  第三章 車間紀律管理制度

  第一條 員工必須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第二條 員工生產現場必須著裝整潔,不準穿拖鞋、裙子、奇裝異服。

  第三條 員工因特殊情況需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請假程式逐級向各級主管請假,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

  第四條 禁止將個人衣物、餐具、茶葉等用品帶入生產現場,飲用水杯放在現場指定位置。

  第五條 未經生產或相關部門會籤批准,禁止將原材料、半成品、裝置部件等物品帶出現場。

  第六條 提倡文明禮貌,現場作業嚴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講髒話。

  第七條 現場員工必須專心作業,嚴禁嬉鬧聊天,偷閒怠工。

  第八條 現場各工序應做好人員定崗工作,禁止脫崗、串崗、溜崗、睡崗等。

  第九條 現場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生產現場禁止吃食物、吸 煙、看小說、讀報刊等。

  第十條 員工必須服從合理工作安排,盡職盡責做好本崗位工作,堅決反對故意刁難、疏忽或拒絕上級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第十一條 現場人員必須自律自覺,勇於檢舉揭發損害公司利益,破壞車間生產的不良行為,反對一切壞現象。

  第十二條 員工必須按照生產工藝規定、操作指導進行現場作業,嚴禁向半成品投放異物或故意損壞機器裝置。

  第十三條 提倡節約,生產現場嚴禁水、電、氣(汽)浪費現象。

  第十四條 員工保管好個人使用的工具,愛護使用,不得遺失和故意損壞。

  第十五條 嚴禁私自撕毀公司公佈的各項通知、規定,嚴禁在現場各白板上亂塗 亂畫。

  第十六條 嚴禁在現場打架、聚眾鬧事。

  第十七條 違反上述規定處罰10-500元/次,情節嚴重的開除處理。

  第三章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 雙班工作的班組,必須認真按照“上不清,下不接”的原則進行交接工作。上一班工作交代不清,工作場地不清潔,物品擺放不規範,裝置出現異常情況,下一班有權拒絕接班。

  第二條 交班人應當面把當班生產工作情況、裝置執行情況及注意情況向接班人交代清楚,填好工作交班記錄,接班人按交接班內容,逐項核查核實後。如發現交班人有遺留問題未解決,有權要求交班人給與解釋和解決。接班人根據核查情況填寫工作接班記錄,如因交接不清發生的問題,概由接班人負責。

  第三條 如不能當面交接班,交班人應自覺做好交班工作,填好工作交班記錄,簽字確認。接班人接班時認真核查核實,如發現記錄不清、情況未明時可拒絕接班,並填寫接班記錄。如因交接不清發生的問題,概由接班人負責。

  第四條 交班時必須將機器裝置及工作區域清掃乾淨,生產後的廢物垃圾必須清理到指定位置,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生產的物料必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五條 接班結束後,交接雙方必須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籤上各自姓名一是確認。交接班記錄要求內容真實、全面、規範、自己清楚、不得任意塗改。

  第六條 罰則:不按上述規定進行交接班者,罰款10元/次,影響生產者罰款20元/次,資料造假,隱瞞,包庇者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第四章裝置管理制度

  第一條操作者必須專業培訓,持有操作證,嚴格按規程要求操作。凡新上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證的人員,必須在持有操作證的操作者的指導下方可操作。因裝置使用不當,人為損壞裝置,相關責任人需照價賠償。

  第二條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記錄並簽字。交班的操作人員應詳細向接班的工作人員交待本班裝置執行情況,雙方當面檢查,如不能當面交接班,交班人應做好日常維護工作,使裝置處於安全工作狀態,並填好交班記錄,接班人如發現裝置異常現象,記錄不清、情況未知或未裝置未按規定維護時可拒絕接班。如因交接不清裝置在接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第三條裝置日常維護由專人負責,制定裝置維護保養計劃,裝置負責人需進行日常巡視檢查,並留存檢查記錄。

  第四條 在生產過程中裝置發生異常,操作者應按規程立刻停止操作,並上報車間主任或裝置管理員,操作者未經裝置管理人員批准,嚴禁擅自更改裝置電氣接線及執行引數設定。

  第五條 在生產過程中,對模具工裝應輕拿輕放,開模時嚴禁用金屬堅硬物品劃傷模腔,清理模腔內的橡膠殘留物;若交接班時發現模具損傷,立即隔離,分析原因,落實責任,承擔損失,損壞模具及裝置者,有可能被無薪開除。

  第六條每月做好裝置維修保養及模具修模換模記錄,並對裝置及模具使用壽命進行分析判斷。

  第七條 生產中注射硫化定位工裝要安裝位置準確,不能產生錯位,由於檢查不仔細造成裝置模具工裝損壞的,操作人員承擔相應責任,對造成的經濟損失照價賠償。

  第八條 罰則:不按上述規定進行操作者,情節輕微者罰款10-50元/次,造成裝置、模具及工裝損壞的責任人按照實際價值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開除處理。

  第五章物料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采購回來的.原材料均應有標示卡,由庫管經清點數量無誤並檢驗合格後方可辦理入庫,庫管對入庫物資檢驗困難時,由車間質檢人員協助,檢驗結果及時反饋公司採購部門。

  第二條車間所有生產員工必須透過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簽字後交庫管領料,庫管辦理物料出庫手續,並做好電子臺帳登記,不可私自拿取物料;生產完畢後,多餘的物料必須全部退回庫房,庫管做好記錄;生產物料有序擺放在專門的位置,嚴禁隨處亂放及丟棄。

  第三條在生產過程中,須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掉在地上的物料必須撿起。

  第四條膠料的存放必須保持乾燥、整潔、無雜物、無油汙;夏季高溫時,須存放於陰涼通風處,謹防自硫。

  第五條 庫管定期向公司上報庫存情況,設定物料庫存警戒線,短缺後要及時向採購部門預警。

  第六條 罰則:不按上述規定執行者,罰款10元/次,影響生產者罰款20元/次。

  第六章產品工藝流程管理

  第一條車間所有工序員工必須按作業指導書作業步驟和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

  第二條生產人員按規定流程步驟操作,認真填寫工序卡片,車間主任不定期巡查生產工序卡填寫情況,對不認真執行的做相應處罰。

  第三條生產流程確認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通知班長或車間主任,由車間主任通知相關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四條 偶聯劑的配兌及塗膠,嚴格按照工藝規程要求,配兌、塗膠人員做好記錄,因未按工藝要求操作,導致產品不合格,追究當事人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五條 芯棒預熱加溫時間由操作人做好記錄,因加溫時間不足使芯棒未達到工藝規程要求的溫度,不能進行注射硫化工序,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當事人承擔。

  第六條 生產人員注意環境溫度的變化並記錄,超出工藝規程要求時,及時通知生產管理人員調整裝置工藝引數。未能及時調整導致成品率降低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罰則:不按上述規定執行者,情節輕微者罰款10-50元/次,造成的損失責任人按照實際價值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開除處理。

  第七章質量管理制度

  第一條車間配置一名質量巡檢,負責塗膠、硫化、挑選工序質量抽檢。

  第二條硫化工序操作工應在生產中進行自檢,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外觀明顯的(包括但不限於氣泡、缺料、撕裂、缺口、破損、排氣)不良品流入到下一工序不得超過10PCS以上。

  第三條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報廢品應放置於專用框中,分析不良品產生的原因,予以解決,進而做到事中控制,不可仍進垃圾桶。不良品矽橡膠由責任人自行剝除乾淨。不良品禁止私藏,交由質檢人員檢驗統計,違者罰款50元/次,發現三次及以上解除勞動關係。

  第四條 每一種型號產品均應做好不良品對應專案記錄,和產品質量資料自檢表。

  第五條硫化工序現場生產的產品報廢率須小於1%,對於報廢高於1%的產品型號,應及時找出問題產生的原因,並予以解決。

  第六條 組裝車間在裝配過程中對硫化工序進行復檢,檢出的不良品做好記錄,交上一工序責任人分析處理。

  第七條 車間設定出廠試驗人員一名,按規程對組裝後的成品進行出廠試驗,試驗合格後出具檢驗報告,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包裝入庫。不合格品放入專用框內,分析原因後由相關責任人處理。

  第八條 所有不合格品嚴禁流入下一道工序,按不合格品處理程式處理。

  第九條 罰則:不按上述規定執行者,情節輕微者罰款10-50元/次,人為原因導致產品報廢率大於1%,加大處罰力度,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因操作原因長期報廢率超過2%的應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章計劃安排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根據月度年度預估銷售情況,編制產品月度年度銷售計劃表,經公司評審後提交生產部門執行生產任務。年度銷售計劃應在上一年度12月中旬提報,月度銷售計劃在每月15日提報。

  第二條 生產計劃管理人員根據月度年度銷售計劃數量及交期,結合公司產能及庫存情況制定月度年度生產計劃表,經公司評審後下發至生產部門及採購部門。年度生產計劃應在上一年度12月下旬提報,月度銷售計劃在每月18日提報。

  第三條 生產計劃人員應對物料供應情況進行跟蹤及協調,確保完成生產任務。

  第四條 車間主任應在每月1日提交上月生產、排產總結,下月排產計劃。

  第五條 車間主任根據月度生產計劃制定排產計劃下發車間安排生產,原則上同一品種產品每月排產不超過2次。

  第六條車間所有員工必須依照車間主任制定的生產排單計劃進行生產,不得因模具不佳,定量考核等理由拒絕生產,對因拒絕生產,由此造成的後果,當事人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七條 車間生產不能及時完成生產計劃的,車間主任應提前一週通知生產計劃人員安排外協生產。

  第八條車間主任須在本週五前將下一週產品生產計劃、生產消耗品採購計劃、人員休班加班計劃等事項提前擬定好。

  第九條車間所有員工休班加班須向車間主任提出申請,經理獲批後,方可加班,私自加班,將不計產量,不計工時。

  第十條 罰則:不按上述規定執行者,罰款10元/次,影響生產計劃完成的責任人罰款50元/次,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章 計件薪酬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調動生產線各崗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增強責任心。貫徹能者多勞、多勞多得、獎優罰劣的原則,對倒班人員的薪酬實施本辦法。

  第二條 計件制崗位人員編制應根據核定產能設定,在員工完成勞動額定基礎上,由生產部根據各工序額定、計件單價和員工個人當天產量核算其當天及月度計件工資額,並經生產部彙總、核對後由公司每月20日統一發放。

  第三條 計件員工薪酬構成

  學徒期員工= 固定月薪(按考勤發放)

  正式員工=月計件工資+月考核工資+工齡工資

  第四條 工資計算辦法

  月計件工資=個人月合格產品量×產品單價×技能係數-月不合格品扣款

  月考核工資=(個人月合格產品量-月產量定額)×超產單價

  工齡工資=100×在本公司連續工作年限(成為正式員工滿一年起)

  不合格品扣款=不合格品數量x損失材料成本x廢品系數

  技能係數:硫化工序0.95-1.1(極差0.01),裝配工序0.9-1.01(極差0.01)

  廢品系數:廢品率1%-2%取1.1,廢品率2%-3%取1.2,廢品率2%-3%取1.3,廢品率3%-5%取1.4,廢品率5%-10%取1.5,廢品率超過10%取2。

  定額個人月合格產品量:公司根據產品的技術複雜程度、勞動繁重程度、責任大小、工作時間和不同的生產裝置狀況等條件確定:

  硫化車間月產量定額=8000只/班/月

  裝配車間月產量定額=8000只/班/月

  第五條 技能係數由車間主任根據員工月度工作表現情況綜合測算。員工未能及時完成月產量定額,技能係數只能選取1以下較低值。

  第六條 全勤獎:每月出勤天數在28天及以上的獎勵50元(按月發放)。

  第八條 餐補:8元/出勤天數(按月發放)

  第七條 保底工資

  當月因生產任務不足,員工在正常出勤(全勤)情況下,為保證員工的收入,員工平均計件工資未達到保底工資時,由公司為每人補貼平均工資與保底工資之間的差額部分,但有以下情況的員工只按計件工資發放,並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生產人員培訓管理制度5

  第一條:車間所有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制度。

  第二條:車間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1.車間第一責任人、車間安全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

  2.車間安全管理人員除按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並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3.特殊工種在透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每年仍需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4.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5.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6.以上(1—5)中所列時間均包括外部培訓和內部培訓。

  第三條:新員工必須接受廠級、車間級、班組級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方能上崗。

  1. 廠級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2. 車間級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車間安全制度,現場環境,工作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3. 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四條: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車間必須建立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的職工,不得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第五條:安全培訓的實施主要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內部培訓是指車間的有關專業人員和車間聘請的專業人士對職工的一種培訓;外部培訓是指公司委託培訓單位對部分職工進行培訓,從而取得上崗證或是繼續教育,提高業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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