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精選20篇)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

  一薪酬管理設計思路

  1、明確公司薪酬戰略定位:將人員隊伍的薪酬收入控制在市場中上水平,保證公司現有人員隊伍的穩定,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並且形成一定的外部吸引力。

  2、調整薪酬掛鉤原則,建立基於崗位價值、人力資源價值、工作業績的價值分配體系,使員工收入水平向崗位價值、人員素質、工作貢獻方向傾斜。

  3、建立職位等級制度,開闢員工橫向發展跑道,滿足在職位晉升機會不足的情況下員工個體發展的需求。

  4、調整薪酬體系中固定收入與浮動收入的比例,在設計上保證員工收入水平較大漲幅,但增加員工浮動收入的比例,增強薪酬的激勵效應,促進公司薪酬制度與市場接軌。

  5、引入多元化的激勵模式,充分利用薪酬槓桿調節,充分調動員工潛能與工作熱情。

  6、完善公司福利制度,調整福利制度的靈活性,建立在適度集中的基礎上自助式福利體系,滿足員工多元化的需要,將福利制度引導到增強員工歸屬感和忠誠度、促進其個人成長的道路上來。

  7、依據企業組織變革、中期經營效益以及市場薪資行情的變化等因素適時對薪酬體系進行調整,保持薪酬體系的動態漲跌,促使公司薪酬制度逐步實現市場化、企業化。

  二、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精選2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職員薪酬管理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製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於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職員,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並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職員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職員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職員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職員。

  第三條公司採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職員。兼職職員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職員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

  根據職員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1.1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XX

  高階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

  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職員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後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後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職員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職員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職員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並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職員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週期及考核結果公佈次月予以核發。

  1)職員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職員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週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職員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職員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髮放物件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三章新進職員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職員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註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職員轉正時間:職員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僱職員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職員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X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職員當月薪酬按日計算,並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X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於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於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係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職員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職員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職員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透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職員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後,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職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後,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後一天製作本月在冊職員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摺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專案,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後1日彙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後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職員薪酬採取密薪制,職員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並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資訊,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員(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 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員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 職員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每月對職員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 職員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專案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職員。

  第十二條 專案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專案經理及專案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除錯、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職員。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專案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職員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1:

  略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X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X60%X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職員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職員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職員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職員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職員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略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職員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專案部成員考核由其專案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係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專案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專案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

  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專案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X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專案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專案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 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專案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表略

  五、薪級調整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並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職員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並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職員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 年終績效考核採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職員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係見表4。

  表4:年終綜合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對應關係

  略

  六、關於職員工資

  第二十三條 職員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職員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職員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 職員工資核定。職員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職員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專案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職員,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 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 職員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職員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 職員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3

  一、目的

  透過本制度規範員工行為,更好的為實現養生館目標服務,並提高自身素質。

  二、內容

  包括:工作規範、行為規範、5S規範、職業道德規範

  三、適用範圍:

  本公司全體員工

  四、工作及行為規範

  1、養生館員工應遵首館內的一切規章制度,接受主管人員的指揮和監督。

  2、養生館員工應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

  3、養生館員工應根據下列準則規範自己的行為及服務。

  4、盡忠職守,服從上級,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5、當日事當日清,不得藉故推諉。

  6、保守養生館機密,關鍵崗位技術人員離職兩年內不得參與與本養生館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7、員工應不斷進取,努力學習,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業務水平,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8、所有員工不得洩漏養生館機密,從事有損養生館利益的活動。

  9、所有員工不得借職務之便貪汙舞弊,謀取私利或借養生館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10、在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

  11、任何人不得任意翻閱不屬於自己的檔案,賬簿表冊及函件。未經允許,養生館的任何檔案及公物不得私自攜出或外借。

  12、所有員工必須保持工作及生活地點的環境衛生。

  13、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應全神貫注,一絲不苟,不得怠慢和拖延工作時間,嚴禁在工作時間內看與工作無關的報紙、雜誌、電視及書籍資料。

  14、顧客定期安排專人回訪,瞭解動態。

  15、養生館實行禁菸制度,任何人不得在辦公場所及禁菸區內吸菸。

  16、所有員工須具有團隊精神,在工作中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打架鬥毆或相互爭鬥擾亂公共秩序。

  17、員工及股東務必注意涵養、形象及領導方法。傳播公司企業文化,增強俱樂部凝聚力及團隊意識,使下屬有歸屬感和安全感,從而保持愉快的心情,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和潛力,提高工作效益。

  18、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五、實施細則:權利與義務

  1、拓客:每月凡有員工獨立成功介紹的顧客,成交額的5%提成,從第六位顧客開始,10%提成。拓客人數每月清零。拓客年總成交額超過20W,可再有2%提成。

  2、員工服務顧客按每次服務的價格酌情調整工時費。員工在服務過程中發展的新顧客也屬於拓客的範疇。

  3、建立顧客飛信群,定期回訪,聯絡。

  4、拓展業務範圍,會議推介、招收學員培訓等如果有能力組織可提成利潤的1/3。

  5、常規財務支出儘量要求收據、需要三人以上簽字,方可入賬。每月公佈收支情況。開展新的專案需要開股東會商量。

  6、股東有表達自己意願的權利,重大事項必須經過股東大會討論透過。

  7、每次股東會要有記錄,出席人簽字。

  六、獎懲制度

  1、遲到早退一次,請假一天按

  2、確實由於員工自身的原因導致顧客中途退款、投訴等現象(顧客親自認定),經調解仍不能解決問題的,員工需承當所退款項的15%。

  3、拓客過程中若發現弄虛作假等違規操作現象,經查實,輕者扣除當月提成及分紅;重者開除出股東隊伍。

  4、員工要堅守本公司商業機密,不得與顧客談及有損於公司形象的內容。如有發現,參考第三條處理。

  5、公司財物非自然損壞的,照價賠償。

  6、公司每年拿出利潤總額的2%作為獎金,除董事長之外的股東享受。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4

  一、為達到勞資兼顧,互利互惠,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則制定本制度:

  1、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物質利益關係,調動員工積極性、創造性,推動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崗位責任,在對員工能力及業績進行考評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薪酬。

  2、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係原則:對公司的優秀骨幹人才在薪資合理分配的基礎上予以特殊考慮,以建立穩定、長期合作的勞資關係。

  3、員工薪資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績效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二、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確定:公司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確定個崗位薪資標準。

  2、年薪制:由總經理確定年薪標準(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物件: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階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30%作為績效工資,其餘70%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績效工資發放額(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並報行政人事部稽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物件: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在編員工。

  (2)月薪標準:根據員工能力、崗位重要程度、難度確定,行政人事部稽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工資制:臨時僱用的施工工人。日工資制工人不屬於公司固定員工,其工資標準由工程部擬定,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專案經理

  (3)專業技術人員:造價師、設計師、工程師、預算員、繪圖員、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資料員、會計、出納等

  (4)業務人員:市場開發人員、採購員

  (5)行政後勤人員:文秘、倉管、保安、雜工、清潔工等

  三、薪資結構: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等級由所在部門經理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務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3)基本工資標準:

  2、加班工資:因公司業務需要,目前公司未實行五天工作制,發生的加班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發放標準:

  3、年資津貼:(由總經理確定按實際年資計算或自本制度批准施行之日起計算年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給與相應年資津貼:員工50元/月,部門經理100元/月。

  (2)年資津貼不得超過500元/月,超過者按500元/月計算。

  (3)年資津貼調整:由直接上級填寫薪資調整表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執行。

  4、獎金:

  (1)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每月無遲到(無在上班時間開始後到崗的情況)、早退、曠工、未請病事假、無遲到或缺席會議、無忘打卡補籤、領導安排的加班無不參加的情況,當月獎勵100元。

  (2)績效工資:(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3)專案獎金:(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4)年終獎:由總經理根據企業當年效益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評定標準及獎金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①優秀員工獎 ②優秀管理人員獎

  5、補貼:

  (1)異地工作補貼:員工被派往外地工作的根據崗位以及工作地域給予200元至1000元補貼。具體標準由員工直接上級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薪資調整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執行。

  (2)其他補貼: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補貼種類、享受範圍和標準。

  四、薪資的發放

  根據公司薪資管理的具體情況,針對薪資管理的重要性、機密性和高度準確性,確保薪資發放的有效運作。

  1、員工薪資採用月給制,薪資計算時間:每月1日至月末。

  2、新進員工於報到之日起計薪,25號後到職者,當月薪資並於次月薪資發放。

  3、試用期員工工作不滿5日離職的,不發給薪資。

  4、試用期員工無獎金和補貼(試用期內派往異地專案部工作的除外)。

  5、薪資審批辦法

  (1)各部門員工每月的薪資,由財務部負責統計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2)薪資發放時間:每月工資於次月15日放,如遇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3)薪資發放方式:除零星工資以現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員工工資均以工資卡形式發放。

  五、薪資調整

  (一)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員工基本工資調整其直接上級提出,填寫《職位薪資調整表》報請總經理審批。

  1、升職、降職

  (1)員工提升為高層管理人員時,改為年薪制;

  (2)員工提升為中層管理人員,其基本工資調整為與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高一級標準;

  (3)中層管理人員降職留用時,基本工資調整到與其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低一級標準。

  2、績效考核:

  (1)員工連續5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A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2)全年月度考核超過8個月(含)被評為A等,且全年無被評為的D等和E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3)月績效評為E等的,次月績效考核仍不能達到C等的,基本工資降低一級;一年內基本工資降低兩次的,予以辭退;基本工資已為最低階,月績效考核被評為不能勝任的,予以辭退。

  (4)連續2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E等的,給予辭退;

  (5)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D等以下的予以辭退;

  (6)全年超過6個月績效考核為D等或以下的,予以辭退。

  3、評優: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優秀管理人員的,於獲獎勵次月起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4、違紀: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辭退處理的,視情節降低基本工資級別(由所在部門提出降低工資級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執行)。

  (二)加班工資調整:員工升職或降職或崗位調動時由直接上級提出調整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三)緊急調薪:公司遇重大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問題,經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會議討論透過,總經理批准可緊急調薪,但調薪幅度不得超過30%。

  六、工資查詢

  發放工資時要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專案明細,若員工發現當月工資有誤,可向財務部查詢。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的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1、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4、最佳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5、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於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員工薪酬管理暫時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門負責,主要職責有:

  1、擬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2、核算併發放公司員工工資;

  3、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4、核算、填制、稽核上報《員工薪酬月報表》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

  即: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扣款。

  (一)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參照《xx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我市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我司擬定為1300元。

  2、由於各個員工業務技能差異,為了重點激勵優秀員工,在職等不變的情況下,為優秀員工提供工資上升通道,我們將各個職等的崗位工資分為A.B.C等級,根據崗位評價情況和薪酬市場調查,確定各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資限額,並推算出各等級工資數額。

  (二)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公司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根據崗位評價的結果參照員工工作經驗、技術、業務水平及工作態度等因素確定相應崗位工資等級,將公司所有崗位劃分為高層、中層和基層三個層次。

  3、崗位工資其它規定;

  ⑴ 公司崗位工資標準須經公司領導批准;

  ⑵ 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變化而修改崗位工資標準;

  ⑶ 新進人員被聘崗位以及崗位級別調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對從事專業性較強崗位的人員,公司可視情況而定。

  ⑷根據"變崗變薪"原則,員工晉級則增薪,降級則減薪。薪酬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三)績效考核與積分制度

  績效考核:

  根據員工個人工作業績做出的考核。各崗位規定其任務,如果連續數月未完成任務,公司有權隨時進行崗位降職處理或辭退。

  積分管理:

  以積分形式來衡量員工的自身價值,工作執行力、工作態度等,把各種福利及物資待遇與積分掛鉤,積分高的員工可以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從而達到激勵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的目的。

  (四)津貼/補貼

  津貼,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津貼/補貼是公司員工薪酬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出差津貼、學歷津貼、酷暑嚴寒慰問津貼等。

  補貼,為保證員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訊補貼、誤餐補貼。

  1、交通補貼:根據員工居住地與工作地點情況具體核定。市區內80元;市區外160元。

  2、通訊補貼:根據工作性質與崗位的特殊性,除了市場部通訊津貼按崗位不同暫定100-200元/月之外;其他部門通訊津貼暫定50-100元/月;

  3、誤餐補貼:因加班或在外工作,既不能回家用餐、也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按每餐10元發給誤餐補助。

  4、出差津貼:公司各崗位人員在異地出差,視情況不同分為四類:

  ⑴ 有代理商或有其他客戶接待的情況下,日補貼30元/日;

  ⑵ 無任何接待情況下,標準按公司《出差制度標準》報銷外給予津貼30元/日。

  ⑶ 市區及近郊出差,當日能往返的、不給予補助。

  (4) 因工作需要長期駐紮外地的員工,省內日補貼30元/日;省外日補貼50元/日;工作期間的話費由原來補助的基礎上增加50元,駐外不足一月的,15天以下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按足月計算;

  5、學歷津貼:促進了低學歷員工的學習、使其透過提升學歷來提高個人的收入水平,有利於公司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營造學習型的組織;減少高學歷員工的跳槽率並吸引更多的高學歷人才加盟,促進公司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一種鼓勵形式,公司將員工取得的學歷(職稱)分為不同的等級並對應不同的學歷(職稱)津貼標準,員工享受公司按月發放的學歷(職稱)津貼。

  7、試用員工不享受任何津貼或補貼。

  (五)獎金

  1、獎金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部門的全體正式員工。

  2、獎金種類分為績效獎、積分獎和總經理特別獎3種。

  3、試用員工原則上不享受獎金待遇,特殊情況除外。

  (六)福利

  1、法定福利——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失業保險。因公司尚未辦理社保事宜,暫時將按員工的保險比例額度以現金方式同工資一起發到員工工資卡中。

  2、公司為員工設定、帶薪假、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節)禮品福利。

  3、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午餐、凡是登記在公司吃午餐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50元。

  4、公司提供員工宿舍,凡是登記入住宿舍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100元作為水、電、燃氣等費用。

  5、公司員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體檢。

  6、員工生日月,可享受公司給予100元的津貼。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五條:薪酬支付方式

  1、由公司統一在中國工商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卡,在每月15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人工資卡(如遇節假日順延)。

  2、福利禮品由行政人事部發布通知後直接去領取。

  第六條:工資核算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根據勞動法規定)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

  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

  加班工資=日小時基本工資×加班小時數(半小時內的加班不計算)

  公司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審批程式發給加班費。

  2、考勤扣款

  (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

  扣款額=日基本工資×缺勤天數。

  (2)遲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3)脫崗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4)曠工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

  扣款額=日基本工資×曠工天數×3。

  (5)病假扣款: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員工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計算。

  即:日工資-(日工資×30%)=病假工資

  (6)婚假: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5週歲,女23週歲)申請結婚,依法享有3天的帶薪假,之外在3天婚假的基礎上還可以增加一個星期的不帶薪假期,晚婚假15天。

  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婚假)

  (7)喪假扣款:員工的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親兄弟姐妹、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有薪喪假。

  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喪假)

  (8)年假/探親假:凡工作滿一年的員工,符合探親條件,根據路途遠近及交通便利等情況,公司給予3天帶薪探親假。

  3、其他扣款

  (1)宿舍費

  (2)伙食費

  (3)違紀扣除

  (4)其他扣除

  4、工資條形式

  (1)應發款項=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

  (2)應扣款項=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3)實發金額=應發款項-應扣合計。

  第七條:離職與被解僱員工薪酬支付

  1、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應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⑴離職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計算,離職日後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

  ⑵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2、如在約定的未發薪酬支付日之前發現離職員工有直接損害公司經濟利益行為或在職期間遺留的業務問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離職員工應當賠償的,只支付在扣除賠償金後的餘額。

  3、員工離職不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方可發放。

  4、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八條: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

  第九條:薪資異動核算

  公司員工因轉正、職位異動產生薪資異動,一律以公司統一製作的《員工轉正審批表》和《員工異動審批表》審批時間為準。

  第十條: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公司員工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實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門按本公司制訂的《提成工資計算辦法》規定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基準提成工資,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後,送本公司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稽核提成總額,經各部負責人簽字後,送公司總經理批准簽字,再轉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2)行政辦公室工資核算責任人依據《員工考勤彙總表》核算員工的考勤扣款;依據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其他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出《工資發放表》和《工資彙總表》,送轉財務部複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備案。

  (3)由財務部按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數額,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的工資帳戶。

  (4)各部門工資核算負責人將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彙總表》影印件及電子版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稽核。如有差錯改正之處,由總公司公司行政人事部發出文字整改通知,於下月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範

  1、工資核算必須使用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2、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主管部門建檔儲存。

  3、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資料,應採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4、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第十二條:薪酬支付日

  公司計薪週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或順延一天。

  第十三條:本暫行制度至釋出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解釋。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的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四、最佳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五、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於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是集團員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子公司實施集團公司下發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檢查評估子公司執行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況;

  (四)、事後稽核子公司的《工資發放表》(附件一)和《工資發放彙總表》(附件二);

  (五)、檢查或稽核《員工異動審批表》(附件三)和《員工轉正定級審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併發放集團公司員工工資;

  (七)、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二、子公司辦以室是子公司員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擬訂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薪酬預算;

  (二)、督促並指導本公司各部門實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併發放員工工資;

  (四)、填制、稽核上報《員工異動審批單》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見附件五);

  (五)、辦理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佈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資、獎金、福利三個方面,分類與構成如下圖(略)

  第五條:工資

  本公司員工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種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基準工資、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等若干部分。

  第六條:基準工資釋義與分類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工資是指公司為每個職位設定的若干個職等中分設的每個薪級,在某一考核週期內不包括提成工資、加班工資和津貼的工資計發基數標準。

  二、基準工資按考核週期和計發方法的不同分為年薪制工資中的基準年薪和月薪制工資中的基準月薪兩類,按構成內容和計發依據不同又分為相對固定應發的基礎工資(基礎年薪或基礎月薪)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績效工資(績效年薪、基礎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七條:基準提成工資釋義與構成:

  一、本制度所稱基準提成工資是指按子公司制訂的已報集團公司事業發展部,人力資源部備案有效的《工資提成計算辦法》為部分員工計提的一項工資計發基數;

  二、基準提成工資分成應發基礎提成工資和依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上下浮動的提成績效工資兩部分。

  第八條:津貼

  本制度中的津貼是指特殊崗位的津貼和路救服務補貼等。

  第九條:獎金

  公司設定的獎金主要包括年終績效工資、超額利潤提成獎和突出貢獻獎三類。

  第十條:福利

  公司設定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兩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條:年薪制的釋義

  年薪制是以年度為考核週期,把經營管理者工資收入與經營業績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第十二條:年薪制員工範圍

  本公司實行年薪制員工的範圍為:集團公司領導、集團公司部門負責人、子公司領導、子公司部門負責人

  第十三條:年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年薪制員工工資構成的內容只包括基準年薪、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和津帖,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其中,基準年薪分為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

  第十四條:基礎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基礎年薪是按基準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資,是年薪的預支部分。

  第十五條:績效年薪的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年薪是基準年薪減去基礎年薪後的剩餘部分。績效年薪的實際支付金額,要根據年薪制員工個人年度績效得分來計算,具體計發辦法,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基準年薪與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的構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員不同的經營管理責任,按領導職務層級設定不同的比例。現行構成比例如下表:

  第十七條:基準年薪標準

  基準年薪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本集團年薪制員工所有職位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十八條:年薪制員工試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員工試用期是指公司為聘任在實行年薪制職位上任職的新員工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透過內部招聘、選聘,為職位晉升(含從基準年薪低檔職位向高檔職位調動)員工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考察期,還包括考察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而再設定的一至三個月的延長考察期。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月薪為其所任職位基準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計發績效年薪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職位晉升員工在考察期間和延長考察期間的薪酬維持晉升前職位標準不變。經考核合格的,從考察期滿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職位的基礎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計發基礎月薪,計提績效年薪和計發超額利潤提成獎。

  試用期、考察期的時間可依據聘用條件或任職需求作適當調整,必須在任職前約定。

  第十九條:子公司總經理、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內容和合格標準:

  一、考核內容。為被考核人所負責公司在試用或考察期間的公司績效。公司績效的考核指標為該公司的《經營責任書》所確定的,並分解在試用、考察期間應實現的目標。

  二、合格標準。按集團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和《經營責任書》中約定的考核辦法實施考核,獲得75分(含)以上的為合格,75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二十條:公司副職領導、總助、部門負責人(含副職,以下同)在試用期或考察期內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

  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對被考核人的新任職位實施考核,個人績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為合格,9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條:月薪制的釋義

  月薪制是以月度為考核週期,把員工的工資收入與個人月度績效掛鉤的一種工資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為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兩種。

  第二十二條:標準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標準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辦公室(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人員)、財務部、客戶服務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員工,集團公司總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三條:提成月薪制人員範圍

  子公司實行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範圍為:銷售部和售後服務部非年薪制員工。

  第二十四條:標準月薪制員工工資的構成

  本公司標準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加班工資、津貼等,不參與提成工資分配。基準工資只是計發基數,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相對固定的部分,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浮動部分,為基準工資的20%)

  第二十五條:提成月薪制員工工資構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員工的月工資包括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加班工資、津帖等。基準工資和基準提成工資只是計發基數。

  基準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工資,為基準工資的80%,也稱基礎月薪。

  二、基礎績效工資,為基準工資的20%.

  基準提成工資的構成內容有以下兩個部分:

  一、基礎提成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80%.

  二、提成績效工資,為基準提成工資的20%.

  第二十六條:月基準工資標準

  月基準工資標準是集團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員工所有職位薪級的標準工資體系。

  第二十七條:績效工資基數釋義

  本制度所稱績效工資基數是提成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與提成績效工資之和。

  第二十八條:應發績效工資的計算:

  本制度所稱應發績效工資數,是指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和子公司《個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規定實施考核後,依據員工個人月度績效分數所對應的績效工資係數乘以標準月薪制人員的基礎績效工資數或提成月薪制人員的績效工資基數所得的工資數。

  第二十九條:月薪制員工在試用期的月薪

  公司對透過招聘程式聘用在月薪制崗位上工作的新員工,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設定試用期,試用期的月薪按其擬任職位職等薪級基準工資的80%計發,試用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第三十條:學徒工的薪酬

  學徒工的薪酬按學徒協議規定支付。

  第三十一條:實習生的薪酬

  實習生在公司實習期間的薪酬按集團公司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規定支付。

  第五章獎金

  第三十二條:獎金的種類

  公司設定年度績效獎、超額利潤提成獎、突出貢獻獎和其他獎。

  第三十三條:年度績效獎

  一、獎勵範圍:十二月份工資發放名冊中的月薪制(包括標準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員工。

  二、獎金額度:以公司為單位,計提獎金總額,計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為:公司獎勵範圍內員工十二月份的的基準月薪乘以獎勵範圍內員工在集團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數除以12乘以倍數1.5.依總裁辦公會議提議,經董事長批准可以調整倍數。

  公司年度績效獎應發總額為:公司年度績效獎標準總額乘以公司績效(KPI)考核得分對應的年度績效獎係數。

  公司績效分數與公司年度績效獎係數對應表:(略)

  三、獎金分配

  1、根據各部門的年度績效情況,作第一次分配,把總額分配至各部門

  2、各部門根據員工個人年度績效情況,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門獎金分配給員工。

  3、具體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製訂,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執行。

  第三十四條:超額利潤提成獎

  一、獎勵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二、獎金額度:按集團公司與子公司簽訂的年度《經營責任書》約定的比例計提。

  三、獎金分配

  獎金的分配比例為:公司總經理(含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可控制在總額的25%以內,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負責人(年薪制人員)、主管的平均數應分別控制在主管(不含)以下員工平均數的15倍、10倍、6倍、3倍以內。公司在進行第一次分配時應視部門績效的實現情況做適當的比例增減。具體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團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規定製訂,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執行。

  第三十五條:突出貢獻獎

  一、獎勵物件:在公司的某項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被評為國力標兵的員工等。

  二、獎金額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評獎方案,作出規定,也可由集團公司總裁、董事長作出決定。

  第六章福利

  第三十六條:法定福利

  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第三十七條:公司為員工設定提供帶薪假、防寒降溫費、免費工作餐、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節)禮品、交通和通訊補貼、健康體檢、新婚賀禮、女員工節日慰問、重疾與亡故慰問等福利,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訂。

  第七章薪資調整

  第三十八條:職位分類及薪等、職等和薪級的設定

  公司員工的職位分為兩大類七崗系:即職能類(含經營崗系、管理崗系、專業崗系、事務崗系)和技術類(含銷售崗系、服務崗系、修理崗系)。公司依據職位價值評估將職位分成十四個薪酬等級,其中又將技術類職位分為五個職等,每個職等內設二個薪級;將職能類職位又分為初任、熟練、資深三個職等,其中初任職等內設二個薪級,熟練、資深職等內各設三個薪級。職位分類及其薪等設定見附件六:職位分類與薪等表。

  第三十九條:薪等職等薪級的釋義

  一、本制度所稱薪等是指集團公司透過職位價值評估,依據集團公司、子公司設定的職位,把職務層次、薪資水平相近的集合起來列為一個等,按薪資水平由高到低,序號從一開始,由小到大設定的等別。本制度現行薪等設定為十四個。

  二、本制度所稱職等,是指集團公司為同一職位,按其工作深度、專業素質、技能要求不同設定的等別。本制度現行職等,按職位分類的不同,設定不同的職等。

  三、本制度所稱薪級是指集團公司在同一職等內設定的若干個薪酬標準不同的級別。本制度現行薪級按職等和薪酬標準由高到低,序號從一至八共設定八級。

  試用期內的新員工、學徒、實習生、子公司年薪制員工的薪酬未列薪級。

  職等與薪級的設定及基準工資標準見附件七:集團公司員工基準工資表,附件八:4S店年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附件九:4S店標準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南昌地區店適用),附件十:4S店標準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地市店適用),附件十一:4S店提成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南昌地區店適用),附件十二:4S店提成月薪制員工基準工資表(省內地市店適用)。

  第四十條:薪資調整的主要內容

  公司依據集團的總體效益和經營發展、社會同行業平均工資水平和員工個人績效等情況,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調整員工薪資:

  一、調整基準年薪和基準月薪(以下統稱基準工資)標準(簡稱調標)。

  二、調整工資提成計算方法。

  三、調整超額利潤提成獎的提成比例。

  四、調整年度績效獎的計提方法。

  五、調整員工的職位及其職等薪級(簡稱調級)。

  第四十一條:基準工資標準的調整

  一、公司依據職位價值評估結果、本地區同行業工資水平、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和經營預算等因素,每年為每個職級薪級設定或調整基準工資標準。

  二、基準工資標準的調整方案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在每年三月份擬訂,經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議透過,報董事長批准後執行。

  三、基準年薪標準調整的主要依據和方法

  1、主要依據:

  ①當地同行業同職位平均工資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年度目標利潤的多少;

  ③經營條件的不同,包括經營汽車品牌的知名度、區域內相同品牌的競爭度、公司員工總數的多少、管理團隊的配置等情況;

  ④職位的不同。

  2、方法:

  基準年薪=職位工資(中位標準工資)×職務係數×目標利潤係數×經營條件係數。

  具體方法在集團公司《基準工資標準設定辦法》中約定。

  四、基準月薪標準調整的主要依據和方法:

  1、主要依據:

  ①當地同行業同職位平均工資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職位、職責和任職資格;

  ③工作環境。

  2、方法:

  具體方法在集團公司《基準工資標準設定辦法》中約定。

  第四十二條:工資提成計算辦法的調整

  集團公司授權子公司依據業務市場發生的變化,在既有利於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又有利於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的前提下,適時制訂或調整《工資提成計算辦法》。

  《工資提成計算辦法》須報集團公司事業發展部批准、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四十三條:超額利潤提成獎提成比例的調整

  超額利潤提成獎的提成比例在集團公司與子公司簽訂的年度經營責任書中約定。

  第四十四條:員工職位、職等、薪級的調整

  一、職位調整及因其產生的職等薪級調整申報審批流程,因工作需要,公司員工必須在工作單位內變動職位或在集團單位內變動工作單位、職位的,應按以下審批流程辦理職位和薪資調整申報審批手續。

  (一)主管職位(含)以下員工的職位異動薪資調整申報審批流程:

  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申報,經異動員工工作部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同意後,報公司負責人簽字批准;涉及變動工作單位的,《員工異動審批表》由異動前單位稽核批准後,轉異動後單位按異動前單位相同審批流程辦理異動審批手續,對員工的工資進行調整。

  (二)主管職位(不含)以上員工的職位異動薪酬調整申報審批流程:1、按集團公司內部招聘選聘人才制度和《要事審批流程》規定的許可權下發任職通知書。

  2、按本條(一)款相同流程辦理稽核手續(公司負責人的審批權變更為稽核權),簽字同意後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其分管領導稽核、總裁批准。其中屬集團公司委派的財務負責人異動,由人力資源部先轉集團公司財務部及其分管領導稽核同意後,由人力資源部及其分管領導稽核同意報總裁批准。因職位晉升又設定了考察期的薪酬,必須辦理兩次異動申報審批手續。第一次是以職位調整為目的,《員工異動審批表》中的異動執行時間選擇職位異動,第二次是以薪資調整為目的,《員工異動審批表》中的異動執行時間選擇薪酬異動,是指考察合格後的薪酬標準執行時間。

  二、職等、薪級的晉升與下降

  (一)、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員工範圍

  1、集團公司員工;

  2、子公司月薪制員工。

  (二)、職等內薪級晉升的基本條件

  1、個人年度績效被評為優秀的,或連續兩年被評為合格的;

  2、調薪的間隔時間達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的。調薪是指調級,包括轉正定級、職位異動上調一級以上薪資,按本制度規定上調薪級的,調標又調級的,但不包括調標不調級的。

  (三)職等晉升的基本條件

  因符合前款基本條件晉級至上一職等薪級時,員工的能力、任職資格應達到該職等職位的任職資格要求。員工任職資格的認定方法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報總裁辦公會審議通過後執行。

  職位任職資格見附件十三至附件十九。

  (四)職等內薪級晉升物件和時間的確定。

  1、個人年度績效被評為優秀檔次的,從考核年度次年的四月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但距上次調薪間隔時間不足十二個月的,從距上次調薪間隔時間達第十三個月的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

  2、個人年度績效連續兩年被評為合格的,從該考核年度的次年四月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但距上次調薪間隔時間不足二十四個月的,從距上次調整間隔時間達第二十五個月的一日起晉升一級薪級。

  (五)職等薪級同時晉升物件和時間的確定

  按集團公司任職認定辦法規定獲得資格的,按前款規定晉升職等薪級,未獲得資格的不予辦理調薪,特殊情況需調級的報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決定。

  (六)職等薪級的下降

  個人年度績效被評為不合格的,從考核年度的次年的四月一日起下降一級薪級,或轉為試用或調整職位或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下降的薪級屬下一職等薪級,以後薪級晉升遇升職等,仍需按職等晉升規定辦理。

  (七)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申報審批流程

  1、子公司員工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申報審批流程:

  由子公司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經工作部門、辦公室負責人稽核晉級、降級條件,同意簽字後報公司負責人批准。

  2、集團公司員工職等薪級晉升與下降的申報審批流程:

  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經工作部門,人力資源部門及其分管領導稽核晉級與降級條件,同意簽字後報總裁批准。

  三、職位、職等、薪級調整稽核審批內容與許可權:

  《員工異動審批表》中設定的員工職位、職等、薪級異動調整稽核審批內容許可權如下:

  (一)異動員工擬任之新職位應在經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的年度人力資源(預算)計劃,或臨時批准的職位編制增減計劃,職位編號等範圍內。

  (二)異動員工應具備崗位說明書中設定的任職資格、條件。

  (三)職等薪級晉升、下降應符合本條設定的條件,薪資應符合集團公司公佈並在實施中的基準工資標準。

  四、職位、職等、薪級調整申報審批規範

  (一)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應字跡規範、清楚,選擇異動類別準確,與異動有關資訊填寫不漏項,要真實,無論何種異動均應填報個人績效情況。

  (二)審批內容許可權按前款規定。

  (三)子公司辦公室應填制本公司員工《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於每月五日報送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八章薪酬預算管理

  第四十五條:薪酬預算責任

  薪酬預算的責任人為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的有關專員和部門負責人。子公司辦公室負責編制本公司的薪酬預算,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指導、稽核、彙總子公司的薪酬預算,編制集團公司的薪酬預算。

  第四十六條:薪酬預算的主要內容

  薪酬預算是人力資源計劃和財務預算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主要包括:工資、獎金、福利、社保費的預算計劃。

  第四十七條:薪酬預算的主要依據

  薪酬預算主要依據有年度經營的KPI指標、公司組織架構的設定和職位編制,員工素質與工資水平、社保繳費基數等。

  第四十八條:薪酬預算的基本方法

  確定薪酬預算內容及其主要依據的相關資料資料,分項編制彙總,具體方法參見集團公司《預算管理辦法》。

  第四十九條:薪酬預算的控制

  薪酬預算控制可以運用產值(營業額)工資費用率變數控制方法,對非提成工資人員的薪酬也可以用定量控制方法,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可以同時選擇兩種方法,分塊控制。具體辦法在制定《經營責任書》的KPI指標時確定。

  薪酬預算控制應與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公司績效和個人績效考核管理緊密結合。

  第九章薪酬支付

  第五十條: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資、獎金用現金支付,由公司統一在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帳戶、卡,在支付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人工資帳戶、卡。

  二、福利禮金、禮品的付給可以用現金或實物。

  第五十一條:工資核算

  一、日基礎工資=月基礎工資÷25.17

  二、小時基礎工資=日基礎工資÷8

  三、加班工資

  公司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週休息日以下同)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集團公司《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規定審批程式發給加班費:

  1、延長工作日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加班工資=小時基礎工資×加班小時數;

  2、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基礎工資×加班天數×2;

  3、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基礎工資×加班天數×3.

  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按集團公司《考勤與假期管理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額=日基礎工資×缺勤天數。

  (二)、遲到早退扣款:按集團公司《考勤與假期管理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

  五、統一使用集團公司制定的《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

  六、填制《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說明

  1、應發款項=基礎月薪+基礎提成工資+應發績效工資+福利(現金支付部分)+崗位津貼+加班費+路救補帖+其他應付款;

  2、個人所得稅計稅額=應發款項-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費;

  3、個人所得稅,按計稅額和相關稅率計算。

  4、應扣款項=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費+個人所得稅+住宿費+其他扣款;

  5、實發金額=應發款項(合計應發)-應扣合計。

  第五十二條:離職員工薪酬支付

  一、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或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或員工因公司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離職的,離職員工在離職前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的,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一)月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包括基礎提成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分計算,離職日後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

  2、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二)年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按日計算;在職期間的績效年薪,公司負責人按其在職期間的經集團公司審計部公佈的公司績效分的月平均數或離職月(按累計績效方法)計算的公司績效分或經審計部實施的離職審計績效分計算,其他年薪制人員,按其在職期間的個人月度工作績效分的平均數計算。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性付清。

  2、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的計獎辦法計發;在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二、勞動合同期內,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或經公司同意在收到書面通知後不滿三十日可以離職的,離職員工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的,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一)月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分計算,離職日後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在公司員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

  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的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二)年薪制員工:

  1、離職月工作日的基礎工資,按日計發,在公司員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在職期間的績效年薪,仍按公司個人績效考核辦法計算,公司負責人按其在職期間的經集團公司審計部公佈的公司績效分的月平均數或離職月(按累計績效方法)計算的公司績效分或經審計部實施的離職審計績效分計提,其他年薪制人員,按其在職期間的個人月度工作績效分的平均數計提。

  3、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的計獎辦法計提,在年中離職的不計提。

  4、按前兩款規定計提的績效年薪和超額利潤提成獎的實際支付比例限定在80%以內,支付時間限定在離職六個月後。因特殊情況,經集團公司董事長批准,支付時間可以提前。

  如在約定的未發薪酬支付日之前發現離職員工有直接損害公司經濟利益行為或在職期間遺留的業務問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離職員工應當賠償的,只支付在扣除賠償金後的餘額。

  三、勞動合同期內,公司要求無過失員工離職,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個月基礎工資後向員工發出書面通知,員工應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未發薪酬。

  四、員工離職不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方可發放。

  五、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五十三條: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

  第五十四條:薪資異動核算

  公司員工因轉正定級、職位異動產生薪資異動、工作單位異動產生薪資及其支付人異動、薪級異動產生薪資異動,必須憑集團公司統一製作的《員工轉正審批表》(見附件四)和《員工異動審批表》。

  第五十五條: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一、子公司員工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一)實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門按本公司制訂的《提成工資計算辦法》規定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基準提成工資,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後,送本公司財務部稽核提成總額,經財務部負責人簽字後,送公司負責人批准簽字,再送本公司辦公室核算。

  (二)辦公室工資核算責任人依據《個人月度績效彙總表》、員工的基準工資、基準提成工資核算員工的應發績效工資;依據《員工考勤彙總表》核算員工的考勤扣款;依據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其他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出《工資發放表》和《工資彙總表》,送辦公室負責人稽核簽字後轉財務部複核報公司負責人批准。

  (三)由財務部按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數額,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的工資帳戶。

  (四)辦公室工資核算負責人將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彙總表》影印件及電子版報送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稽核。如有差錯改正之處,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子公司辦公室溝通後,發出文字整改通知,子公司務必在下月進行調整。

  二、新子公司在籌建和試營業期間的員工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由籌建組織或新公司相關責任人依據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的員工基準工資和《員工考勤彙總表》及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經籌建組負責人或新公司負責人稽核後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轉財務部複核報總裁批准後發放。

  三、集團公司員工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一)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專員依據《考勤彙總表》、《個人月度績效彙總表》編制《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彙總表》,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稽核簽字後轉財務部複核,報總裁批准後,由財務部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工資帳戶。

  第五十六條: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範

  一、工資核算必須使用集團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二、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建檔儲存。

  三、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資料,應採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四、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第五十七條:薪酬支付日

  公司計薪週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所指的薪酬,是指定期發放的工資、福利及每年年終獎金。

  第二條薪酬的分配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

  第三條制定薪酬制度的目的在於使員工能夠與公司一同分享公司發展所帶來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

  第四條薪酬分配的依據是:貢獻、能力、態度和責任。

  第五條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員工工資分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與崗位工資三部分。其中崗位工資依據崗位和技能確定,考慮員工所在崗位的價值;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和在公司工作時間的長短來確定,考慮員工對公司的長期貢獻;學歷工資根據員工的正式學歷水平來確定,鼓勵員工提高教育水平。其中崗位工資根據不同職位類別特點,進行適當浮動,根據考核結果和業績水平來確定最終崗位工資收入。

  第六條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狀況決定工資分配水平,即工資總額的增長幅度低於經濟效益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於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

  第七條適用物件:本職度適用於所有的公司正式員工。

  第二章工資體系

  第八條工資體系採取五種不同類別:與公司整體經營業績相關的管理人員工資制;與營銷業績相關的營銷人員工資制;與技術職能相關的技術人員工資制;與生產相關的生產人員工資制;與各項具體事務相關的事務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工資體系。

  第九條實行管理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其工作業績透過全公司的總體業績來進行評估。這部分員工分成高層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一般管理人員。其中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中層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的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助理;一般管理人員包括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採購部、生產部、質檢部、技術發展部、質量管理部的工作人員、車間主任、車間排程、領料員、總務主管和食堂主管。

  第十條實行營銷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他們的工作績效與合同量密切相關。這部分員工主要是營銷部的人員。

  第十一條實行技術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他們的工作績效從結果和過程角度均不易評價,其貢獻與其所擁有的技能相關。這部分員工主要是技術開發部和工藝部的人員。

  第十二條實行生產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他們的工作績效可以透過工作量來衡量。這部分員工主要是車間從事生產的人員,包括工長、工人和測試人員。

  第十三條實行事務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他們的工作績效主要以完成規定的操作任務來衡量。這部分員工主要是行政部的人員,包括環衛工、維修工、司機和門衛。

  第十四條總經理實行年薪職。其他人員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

  第三章崗位工資結構

  第十五條員工的工資結構為: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

  第十六條崗位工資根據工作的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來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詳細的工資等級表見附件。崗位工資在本工資等級內根據考核情況予以調整工資檔次,達到本級最高檔次後不再上漲。不同職位特點人員崗位工資按不同比例分為崗位固定工資和崗位浮動工資。

  第十七條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的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員工在其他單位的工齡為每年3元,在公司的工齡為每年6元。

  第十八條學歷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博士400元,碩士200元,本科100元,大專50元。

  第十九條所有人員的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按月發放。浮動工資根據考核結果計算得出。對不同的人員,浮動工資的比率和發放的方式不同。

  第四章高層管理人員工資

  第二十條總經理的實行年薪制。年薪總額由董事會確定(建議為10-20萬元每年)。總經理的年薪=(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X12+年終浮動工資。(總經理如不實行年薪制,其浮動工資為年度利潤分成。分成比例由董事會確定。建立為1-2%)

  第二十一條總經理的崗位工資=總經理的崗位工資X100%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的年終浮動工資=年薪剩餘X考核分數/100X公司年度利潤完成率。(非年薪制下為:年度利潤X利潤分成比例X考核分數/100)考核分數由年終考核得分確定。

  第二十三條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的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X12+年終浮動獎金。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迴圈、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依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依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並行使審定權。

  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製定的依據是依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範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劃分

  5.1公司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集團總經理;二層級(B):高管級;三層級(C):經理級;四層級(D):副理級;五層級(E):主管級;六層級(F):專員級。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5.2A、B、C崗位層級分別為八個級差(A1、A2、……A8),D、E崗位層級分為六個級差。具體薪級見:附件《職級薪級表》。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其它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依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6.4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雙休日、國假、及8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若公司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6.5各類補貼:

  6.5.1特殊津貼:是指集團對高階管理崗位人員基於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工齡、出差補貼等。

  6.6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7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按公司業務提成管理規定執行。

  7、試用期薪酬

  7.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7.2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係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7.3試用期合格並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8、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8.1整體調整:指集團公司依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薪酬委員會依據經營狀況決定。

  8.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依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8.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透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9、薪酬的支付

  9.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XX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9.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9.3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D、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F、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10、薪酬保密

  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所有經手工資資訊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資訊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資訊的傳遞必須透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洩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件必須加密儲存,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並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9

  一、總則

  為實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的目的,公司實行公平合理的薪酬福

  利管理體系,端正員工工作態度,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優秀員工保留度和提升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根據公司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結構

  1、員工薪酬由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兩部分組成。

  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固定薪酬是根據員工的職務、崗位、技能、學歷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3、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浮動薪酬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表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作報酬。

  4、員工薪酬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缺勤扣款、違規罰款等。

  5、員工薪酬發放時,均應當認真核算;對公司計發的勞動報酬有異議的,須在收到勞動報酬之日起兩週內提出異議;收到報酬兩週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員工認可公司已經足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據不同的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技術、銷售三類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適用於行政、人事、財務、生產管理等工作的各級管理人員。

  3、技術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支援、售後服務技術支援以及系統成套專案工作等相關人員。

  4、銷售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市場銷售工作的人員。

  四、薪酬計算方法

  1、薪酬計算方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薪酬標準的確定:

  ⑴ 固定工資根據員工的職務及所屬薪酬系列,確定員工薪酬等級,再根據員工的薪級,確定對應員薪酬標準。參見《員工職務等級表》、《員工基本薪酬等級表》

  ⑵ 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表》確定績效標準,每月根據其工作表現,每一層級的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係數,計算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標準 x績效係數,具體內容詳見《績效考核辦法》。

  五、員工福利

  員工除了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享受社會保險福利、法定帶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經考核合格,還享受以下福利:

  1、工齡補貼

  從員工進入本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每滿一年,可得工齡補貼30元/月。工齡補貼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後不再增加。

  ⑴ 員工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係)後,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補貼從最後一次進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 公司公派學習、培訓的員工,培訓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齡補貼,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齡補貼。

  ⑶ 事假當月或跨月達10個工作日以上;病假當月或跨月達30個工作日以上的從達到之月起取消當年度的工齡補貼。

  ⑷ 每個工齡年度中違規違紀累計3例以上(含3例)的員工,及發生質量責任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安全生產重傷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⑸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國家行政處分及刑事處理的,取消其當年度工齡補貼。

  2、考勤補貼

  根據《員工考勤補貼等級表》確定各職務的補貼標準,每月根據其實際考勤表現,計算實際補貼額度。具體為:

  考勤補貼=補貼標準 x(1-∑考勤係數),考勤係數確定方法:

  3、年終效益獎

  根據企業效益決定,具體發放辦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的檔案為準。在公司虧損情況下,無年終效益獎。年終效益獎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發。對於年終效益獎核發時已經離職或提交離職申請的員工、年度累計請假30日的員工、以及本年度最後一日未轉正的員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終效益獎。

  4、特殊人才津貼

  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設立特殊人才津貼。特殊人才津貼分為三檔,一檔為300-500元/月,二檔為500-800元/月,三檔為800-1000元/月。員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貼必須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透過。

  六、試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長可以延伸至六個月。

  2、試用期員工基本薪酬根據崗位確定薪等,為標準薪酬的百分之八十;績效工資標準按照大學以下標準確定:專科(本科無學位)1級;本科學歷(高階職稱、研究生無學位)2級;雙學士(正高階職稱)3級。

  3、試用期員工試用期間參加績效工資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七、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薪酬進行的調整,詳細情況參見公司績效考核辦法。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的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透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調整後的薪酬生效日以辦公室部的人事調令為準。

  八、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月薪結合每月出勤天數核算,計算週期為每個自然月,按照國家最新規定,日薪資標準為月薪資總額/21.75天。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薪酬為次月10日,如遇節假日等發放時間順延。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薪酬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勞動者本人因違反公司制度,根據公司制度規定給予的經濟處罰金。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適應社會發展需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迴圈、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現狀,特制訂本制度。

  二、制定原則

  本制度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以上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德工資差異;

  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經濟: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和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合法:本制度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三、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崗薪制,貫徹“飲食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擬定草案,交由行政人事部彙總後,報總經理確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物件: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階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20%作為風險資金後,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風險基金的發放額髮放給員工(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並報行政人事部稽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物件: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員工。

  (2)月新標準:由部門經理確定,行政人事部稽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製工資:工人

  日製工資工人不屬於公司固定員工,日工資制工人工資標準根據工種不同由生產部門擬定,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工程師、生產廠長、專案經理

  (3)基層管理人員:各部門和專案部的主管,包括財務部主管會計、行政主管、人事主管、技術主管等

  (4)專業技術人員:出納、會計、人事專員、行政專員、技術員、安全管理員、實驗員、物流員、駕駛員等

  (5)行政後勤人員:文員、倉管員、前臺接待

  四、薪資結構:

  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通訊補助+住房補助+工齡工資+餐補+年終獎金+績效考核獎金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職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崗位的基本工資等級由行政人事部和所在部門經理共同協商,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位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2、崗位津貼

  (1)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自擔任管理職務之日起領取職務津貼,不擔任該職務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滿一個月時間按比例計算發放津貼;代管主管職務時,也發給該職務的津貼,但代管職務時間必須在一個月以上。同時擔任幾個管理職務的.,領取所擔任最高級別的津貼,不給予雙份津貼。

  (2)崗位津貼等級標準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審批。

  3、通訊補助

  (1)通訊補助是指公司管理部門和各職能部門按規定給予報銷的員工手機費等。

  (2)通訊補助標準參見《財務報銷制度》

  4、住房補助

  本市戶籍員工不享受住房補貼,非本市戶籍的所有員工每人每月享有XX元住房補貼。

  5、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工齡工資根據本公司工作的實際年功長短,員工連續工齡每滿一年按100元逐年遞增。

  (3)工齡工資的增加均以滿週年後的次月起計算。

  (4)新進員工一年內不能享受工齡工資,滿一年後的次月開始享受工齡工資,年滿55週歲的所有員工不再計算工齡工資。

  6、餐補:參考XXX地區基本生活標準,每天給予X元生活補助。

  7、年終獎金:公司年終獎金採取年底雙薪的發放方式。

  (1)年底雙薪:年底雙薪體現公司對每位員工的關懷和回饋,於每年春節放假前予以發放,計算公式如下:

  年底雙薪=月標準工資+月標準工資X12個月(員工本年度實際工作月數)

  實際工作時間不足月的按整月計算。

  (2)優秀員工獎(創造獎、功績獎)、優秀管理人員獎:由總經理根據公司年度經濟效益以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8、績效考核獎金根據員工績效考核月評、季評、年評結果,公司年度經營狀況,並結合總經理意見核定發放。

  五、薪資調整

  1、整體調整。調薪原則上每年一次,每年的3月1日為薪酬調整日。包括薪酬水平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辦根據國家政策結合公司具體經營狀況決定。

  2、職位變動時的薪酬調整:

  (1)由低薪級職位,調任高薪級職位工作,應改支所調任職位對應的薪級,薪等不變。

  (2)由高薪級職位,調任低薪級職位工作;應改支該低薪級職位對應的薪級,薪等不變。

  3、晉職與降職時的薪酬調整

  (1)同一職級的不同等的晉職與降職,則按同一級工資的對應的等級作出薪酬調整;

  (2)跨職級晉職或降職,則調整為相應職級的對應職位的薪級的最低等起薪。

  4、臨時調薪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應進行臨時調薪,其標準由公司總經辦會議確定:

  ①公司經營效益發行重大變化;

  ②社會物價水平的提高或降低;

  ③勞動力市場的供求變化與工資行情變化;

  ④其他公司認定的情況變化。

  (2)員工遇有下列情形時,可由其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臨時晉職調薪,以茲鼓勵。

  ①有特殊功勞表現。

  ②中途錄用的員工、具有優秀的技能與成績。

  ③為同行業間競相爭取的人才。

  ④其他總經理認可的情況。

  六、薪酬標準

  1、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

  ①招聘時有薪酬協議的按協議執行;

  ②招聘時沒有薪酬協議的初次任職者按所在崗位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的80%發放,低於法定最低工資標準者則按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③試用期間員工照常享受公司的通訊補助、住房補助以及其他公司的福利性補助。

  2、特別休假的薪酬計算

  ①婚假、病假等超過連續一個月的日曆工作日,只支付基本工資與工齡工資;

  ②事假免發所有工資,人事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薪酬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①執行月薪的員工,按照每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②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下月X日發放,遇雙休日自動順延;遇節假日可視具體情況,提前至節假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2、下列規定的各項金額須從薪酬中直接代扣:

  ①個人薪酬所得稅;

  ②社會保險費(個人應負擔部分);

  ③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④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八、薪酬保密

  總經辦、財務部以及人力資源部所有經手工資資訊的員工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資訊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

  九、本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生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行政人事部可每年根據市場薪資調查、物價上漲水平、公司經營狀況等,提出此方案的修改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作為此方案的附件。

  十一、本方案的修改解釋權歸XXXXXX公司。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1

  1、目的

  1.1規範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薪酬體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1.2結合本地區、行業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範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薪酬構成(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好壞來確定工資。

  (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溫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相鄰薪點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薪酬薪點,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4級;大專生為2.6.5級;本科生為2.5.3級;碩士生為2.5.6級;博士為2.4.7級;見習期滿後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鉤。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範圍內調動員工,依調動前後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計發;非總公司範圍內調動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轉正定級後員工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後第二個月體現。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1.為形成穩定的工作團隊,維護公司各級員工的利益,保證企業與員工的共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管理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薪酬管理規定,是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保證,也是個人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體現了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3.本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對員工業績進行客觀評價的基礎上,本著獎勵優秀、鞭策落後、激勵員工的主旨,意在建立以競爭、激勵、選拔、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4.本制度中所稱工資,為本公司以貨幣形式直接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5.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二、薪酬結構

  1.公司實行以崗位績效工資為主要形式的結構工資制度。即以基本工資為基礎、崗位績效工資為主,年限工資、福利為補充的工資結構體系;

  2.員工工資是每一位員工在其所在崗位承擔(或可能承擔)的責任的應得報酬,同時也體現了員工對企業的貢獻。因此,員工工資依據因崗定薪的原則。它體現了在不同崗位的員工承擔著不同的責任、義務和風險;

  3.員工月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績效工資、年限工資、福利、四部分組成;

  4.根據年度盈利情況公司在財務年度對突出貢獻的員工發放企業紅包。

  三、薪酬內容

  1.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是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所需,公司可根據當地物價進行調整;

  2)基本工資劃分為五級,員工入職時根據其相關工作經驗年限、學歷、技能進行初次定級;

  3)基本工資的調整隨員工在本企業的工作性質變化,或根據當地的物價調整進行浮動;

  4)同一崗位系列的基本工資不隨崗級變更而變動。

  2.崗位績效工資

  1)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的性質、業務特點,分別制定了四個崗位系列,崗位系列如下:

  ①決策層: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監

  ②管理層: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專案部經理、行政辦主任

  ③技術層:土建工程師、水暖工程師、電氣工程師、營銷經理、預算員、主管會計

  ④基礎層:助理工程師、秘書、行政後勤人員、營銷人員、會計出納

  2)各崗位系列劃分了多個崗級,根據崗位的相對價值(責任、技能要求、風險等)確定各級崗位績效工資;

  3)不同崗位系列的差別,體現了崗位之間的工作性質差別。同一崗位系列中各崗級之間的級差反映了員工綜合能力之間的差別,遵循崗級越高、級差越大的原則;

  4)對新入職員工,根據工作性質和承擔的責任,確定崗位系列,依據相關崗位工作經驗、知識、技能評估進行初次定崗;

  5)崗位的升降、薪資的調整依據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業績及工作能力三方面的評估結果;

  6)崗位績效工資與工作績效掛鉤,按照員工月度考核成績核算。

  3.年限工資

  1)員工司齡滿1年後開始享有年限工資,按照員工轉正時間計算司齡,次月開始享有;技術層和基礎層工齡工資50元/年,管理層工齡工資100元/年,決策層工齡工資200元/年,高於5年按五年計;

  2)年限工資隨崗位系列的變更、司齡的增加而變動。

  4.福利

  1)公司依據崗位系列的特性差異確定福利補貼。福利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訊補貼、餐費補貼;

  2)公司為符合公司人事管理規定的工齡滿一年以上的正式員工辦理基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企業交納的費用定期存入員工社保專用賬戶;

  3)隨著公司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的支付能力,公司將不斷調整福利結構,以增強全體員工的凝聚力和忠誠度。

  四、薪酬調整

  1.公司根據企業發展戰略變化、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進行薪酬結構和薪酬水平的調整;

  2.員工工資調整分為定期調整及不定期調整兩種形式;

  3.定期調整:公司根據崗位評估的相關管理規定,定期開展崗位評估工作,並針對評估結果進行人員工資調整;

  4.不定期調整:

  1)員工在公司內的發展空間是多元化的,當員工的工作性質發生變更時,工資將根據新的崗位系列進行調整;

  2)對企業生產經營、技術創新、客戶服務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進行工資調整作為獎勵;

  3)對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或造成損失的行為,依據其嚴重性,可採取懲罰性工資調整;

  4)工資調整將以公司級通知下達。

  五、薪酬支付

  1.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付薪日期為每月的18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月底的工資。若遇節假日將做適當調整。

  2.月工資的計算:

  1)月標準工作日為22天,日工資按月標準工資的1/22計算;

  2)月標準工資為月度基本工資、標準崗位績效工資、年限工資、福利、的總和;

  3)試用期員工工資為:基本工資+擬定崗位績效工資X70%,不享有各項福利;

  4)試用期員工入職不足一個月提出離職的,或在試用期間出現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被辭退的,不享有崗位績效工資;

  計算辦法:當月工資=出勤天數X基本工資X1/22

  5)員工因合同期滿離職時,交接期間的崗位績效工資按照70%計算,享有各項福利,按照實際交接天數核算;

  6)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提出離職時,交接期間的崗位績效工資按照50%計算,不享有各項福利,按照實際交接天數核算;未辦理交接手續擅自離職的,當月(工資發放日後離職)及上月(工資發放日前離職)的工資停發。

  3.崗位績效工資的計算及發放

  崗位績效工資核算公式為:

  崗位績效工資=月度考核成績/100X標準崗位績效工資

  1)『基礎層』崗位系列,崗位績效工資在月度發放90%,其餘累計在財務年度結束時統一發放;

  2)『技術層』、『管理層』、『決策層』崗位系列,崗位績效工資在月度發放80%,其餘累計在財務年度結束時統一發放;

  3)累計在年終發放的崗位績效工資,公司將根據全年員工綜合評價情況,確定∮值進行調整。

  4.下列各項款項直接從月工資中扣除:

  1)個人所得稅;

  2)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社會統籌保險費用;

  3)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遲到、病事假等)。

  5.休假時的工資支付

  1)病假

  因病缺勤時間當月累計10天以內(含10天)或連續5天以內(含5天)的,病假期間享有基本工資、年限工資;崗位績效工資按50%發放;福利按照實際出勤天數核算;因病缺勤時間當月累計超過10天或連續缺勤超過5天的,病假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年限工資;無崗位績效工資;福利按照實際出勤天數核算;超過1個月的病假,按照政府相關規定,發放不低於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事假

  月累計在3天以內(含3天)的,扣除日標準工資;月累計在3天以上的,超過部分按2倍日標準工資扣除;年累計在12天以上的,超過部分以曠工論;

  3)婚假、喪假、陪產假期間,享有基本工資、年限工資;休假期間崗位績效工資按照70%發放;福利按照實際出勤天數核算;

  4)產假期間,員工享有基本工資、年限工資,不享有崗位績效工資、各項福利。

  6.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離職的,享有本年度累計的崗位績效工資,均按照原發放期進行發放。

  7.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約定離職的,不享有本年度累計的崗位績效工資。

  8.當員工無故曠工或受懲戒處罰時,工資不受XX市的最低工資限制。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收入分配製度,適應集團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有效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將員工的利益與企業的長期利益結合起來,促進企業健康、持續、穩定發展,依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擬定了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全資子公司、控投子公司的所有員工。所涉及適用員工群體主要包括以下三類人員:

  1、公司高階管理人員:指新疆金風股份有限公司ceo、總裁、副總裁、首席財務官、總工程師、董事會秘書。

  2、分(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公司下屬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等人員。

  3、員工:本制度中涉及到的員工如無特別說明,均指全體員工。

  第三條 原則

  1、責任原則:按崗位的職責、價值、任職資格等因素,確定各個崗位的薪酬標準。

  崗位變動,則薪酬隨之變動。

  2、績效原則:員工的實際薪酬與公司的經營狀況、部門績效和個人的工作業績掛鉤,實行獎優罰劣。

  3、激勵原則:根據市場競爭環境及公司的發展目標,採用積極的、多樣的、有效的激勵方式以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保障公司目標的實現。

  4、競爭原則:公司薪酬水平要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保證薪酬體系與相同及相關行業接軌,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保證薪酬水平在外部市場中具有競爭力。

  5、保密原則:公司遵循薪酬保密原則。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四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制定、考核、審查、落實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和激勵方案。

  第五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公司薪酬管理專門機構,負責制定集團高階管理人員以外所有人員的薪酬政策及激勵、績效管理體系,負責制定公司及分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激勵方案,經ceo批准後實施。

  第六條 各子公司的薪酬制度由子公司人力資源部擬定,報集團人力資源部稽核後,經子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七條 各子公司的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本公司的薪酬實施細則及與之相關的績效評估方案、激勵方案等,經子公司的總經理稽核後,報集團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實施。

  第三章 薪酬結構

  第八條 員工的薪酬結構

  1、薪酬組成

  薪酬由工資、津貼、獎金、長期激勵、特殊獎金和保險福利構成。

  2、工資

  1)月度工資標準的確定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承擔的職責、崗位要求的技能、工作的複雜性和重要性、經營規模和市場水平等綜合因素確定。

  2)員工的崗位發生變動,月度工資需要根據新崗位所在的職級進行薪酬調整。

  3)月度工資分為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根據崗位的工作內容不同採用不同的分配比例。

  4)月度實得績效工資由月度的績效工資和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結果計算所得。

  3、津貼

  1)不同的員工因所在崗位的職級、工作環境、工作內容和職責的不同適用不同的津貼和標準。

  2)津貼是固定收入的一部分,按月進行發放。現有的津貼有通訊津貼、住房津貼、交通津貼。

  3)各子公司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在薪酬實施細則中制定適用的津貼類別和標準。

  4)津貼型別和津貼標準與崗位和職級保持一致性,如果崗位或職級發生變動,則津貼隨之調整。

  4、獎金

  1)員工的獎金根據員工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部門績效和個人的業績情況確定。

  2)各分、子公司均應圍繞經營目標的實現,制定針對性的績效考核和獎金激勵的方案,激發員工工作熱情,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3)不同序列、不同崗位的員工根據其工作內容採用不同的獎金比例、計算方法和發放週期。

  4)獎金方式有績效年薪、專案獎金、計件獎金、利潤提成和其他獎金。

  5、特殊獎金

  1)經公司審批的經營舉措獎勵、專案獎勵、優秀員工獎金、合理化建議獎等用於表彰的特別事件和人員的獎金。

  2)ceo、總裁、子公司總經理均設定特別獎勵基金,用於獎勵有突出和重大貢獻的員工。

  3)公司實行超額利潤獎勵,當公司年度淨資產收益率達到5%以上時,超出淨資產收益率5%以上部分的利潤,按下列標準以超額累進的方式提取風險獎勵基金。

  超額獎勵基金的獎勵範圍和獎勵額度由經營層決定,分三年發放。

  6、保險福利

  1)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足額繳納各項社會統籌保險,社會統籌保險的基數和比例按照當地政策和法規執行。

  2)公司針對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補充保險,為從事有危險及危害性作業的員工提供商業意外傷害保險,為正式員工提供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為中國境內工作的外籍員工提供健康保障保險。

  3)公司提供設施齊全的健身場館,鼓勵成立各種俱樂部,並組織各項業餘活動,包括集體婚禮、文藝晚會、現場慰問等。

  4)公司提供班車、宿舍、圖書室、法律援助、公司活動日等福利。

  5)公司為員工提供年度體檢、員工互助基金等其他的補充福利,具體參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7、長期激勵

  長期激勵是對企業發展過程中做出持續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長期回報和獎勵。

  第九條 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結構

  1、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組成

  1)高階管理人員薪酬實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特殊獎勵、福利補貼、長期激勵組成。

  2)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高階管理人員年薪中的固定部分,該部分年薪不進行考核,按實際工作月份發放。

  3)績效年薪:績效年薪是高階管理人員年薪中的浮動部分,與公司的經營和管理業績掛鉤,結合個人的績效評估和管理能力評估結果確認集團高階管理人員的績效年薪收入。

  4)特殊獎勵:公司在經營和管理過程中對有特殊貢獻或完成重大臨時性事項所進行獎勵。公司高管參與超額利潤獎勵的分配。

  5)福利補貼:包括國家法定福利、公司保障性福利和公司關懷性福利。

  6)長期激勵:公司實行長期激勵機制,對企業發展過程中做出持續性重要貢獻的高階管理人員給予長期回報和獎勵。

  2、如果高階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發生重大的變化或是崗位發生變動,公司可以根據其工作職責或崗位重新核定其年度薪酬總額,核定的薪酬水平可以增加也可以減少。

  3、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確定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年度績效考核方案,並在次年年初完成業績評估和績效年薪分配方案。薪酬支付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實施。

  4、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標準

  1)年薪標準(基本年薪+績效年薪)由董事長根據高階管理人員所任職位的工作職責、崗位價值、任職資格、市場薪資等因素確定。

  2)基本年薪按月發放,每月發放標準=基本年薪÷12個月。

  3)高階管理人員的年總收入是指稅前收入,包括需要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4)績效年薪以基本年薪為依據,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基數的比例為6:4。

  5、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彈性工作制,日常不考勤,同時不計算和發放加班工資。

  第四章 薪酬預算及使用管理

  第十條 薪酬預算管理

  1、根據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體化的原則,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分、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及其他由集團直接聘任的員工的薪酬預算和使用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2、各業務單元、分(子)公司負責組織本公司各個部門的人員編制、人員需求,完成各部門的薪酬預算,由人力資源部彙總,經業務單元、分(子)公司總經理稽核後,集團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實施。

  3、如因外部環境、公司經營狀況及其他重大事件的影響,需要調整公司年度薪酬總額的,經董事長批准後調整。

  第十一條 薪酬的使用管理

  1、集團和各業務單元、分(子)公司的薪酬預算的使用均應嚴格執行分解計劃,按照目標的完成情況,有計劃、分階段地使用。

  2、各業務單元、分(子)公司的每季度薪酬總額及使用分析報告須報集團人力資源部進行稽核。

  第五章 薪酬的計算與發放

  第十二條 工資採用月度支付的方式,以整月為考核週期,本月在規定時間內支付上個月的工資。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內,按約定的月度工資標準的80%計發,對於重要的崗位,可以按約定工資標準的100%發放。

  第十三條 月度稅後工資由月度崗位工資、月度實得績效工資、各項津貼、獎金、特殊獎金之和減去各項考勤扣款、員工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其他扣減項、個人應承擔的稅款及稅後應由員工承擔的其他福利扣款項計算所得。

  第十四條 績效工資按照員工所在公司的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獎金的計算和發放按照所在公司、部門的激勵方案執行。

  第十六條 社會保險的繳納及其他福利的發放按員工所在公司福利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七條 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由公司為員工代扣代繳。

  第六章 薪酬的調整

  第十八條 薪酬調整的條件

  1、外部薪酬水平發生較大變化,現有的薪酬策略和水平不能吸引和保留公司正常運營所必須的人才時;

  2、外部經濟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影響員工的實際收入水平時;

  3、公司面臨嚴重經濟困難或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時;公司經營狀況有重大改善或業績有顯著提高時。

  4、員工的崗位發生變化或是崗位的工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時。

  5、員工的績效優秀或薪酬水平不能體現崗位價值時。

  第十九條 薪酬調整的分類及實施流程

  1、年度薪酬調整,集團人力資源部每年根據市場薪酬的變化、外部經濟環境趨勢、公司的發展需要制定年度薪酬調整總比例和實施方案,經 ceo批准後實施;各子公司根據集團的年度績效薪酬調整方案,制定適合於本公司的年度薪酬調整比例和實施方案,經公司ceo稽核後,報集團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實施。

  2、個別薪酬的調整,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經用人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後,按公司人力資源分層授權的許可權逐層進行審批。

  3、年度薪酬調整的月度增長總額超過月度工資總額的25%,需要各公司董事會批

  第二十條 薪酬調整的申訴

  1、如果員工對薪酬調整所產生的異議,員工有權向屬地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

  2、屬地人力資源部在接到員工申訴後15個工作日內,必須將申訴處理結果通知到員工本人。

  3、如果員工以對屬地人力資源部的申訴結果不滿意時,可以直接向集團人力資源部進行申訴。

  第七章 海外人員的薪酬管理

  第二十一條 海外當地人員的薪酬管理

  1、公司為海外招聘的人員提供在當地市場有競爭力的薪資水平。

  2、根據不同地區差異,由子公司人力資源部、海外業務負責人公或辦事處首席代表與集團人力資源部共同制定該地區的薪酬管理實施細則,報集團ceo審批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 國內外派的海外人員薪酬管理

  1、國內派駐海外人員根據派駐地的物價水平、生活和工作條件,給予不同的海處補貼標準,具體標準見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的相關制度。

  2、國內派駐海外人員的國內薪酬標準不變,但取消國內的交通、住房、通訊等。

  3、帶薪調休假:根據公司福利制度中的調休假標準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遇國家政策重大調整,或發生不可抗拒的重大情況,本制度將適時將進行調整。

  第二十四條 如本制度與最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存在衝突,以最新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4

  隨著全球化的發展,中國企業的發展趨勢也隨之與國際接軌,這是企業發展的必然,也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需求。薪酬管理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成分,與企業各階段及各個部門的工作緊密相關。當代企業的關鍵在於人才,合理的薪酬安排能夠實現公平管理,提高員工的企業滿意度,從而吸引更多的人才為企業發展做貢獻。不合理的薪酬制度將會嚴重打擊員工的積極性,從而導致人才流失,阻礙企業的發展。

  1.企業薪酬管理的功能及目標

  1.1企業薪酬管理的作用

  薪酬管理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有效槓桿,它能夠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益。當今企業越來越注重“以人為本”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是這一理念的集中體現,從對員工的薪酬管理的表現中,可以更客觀的看到企業對員工的關懷程度和公平性。薪酬在我國的企業中一般稱為工資,是企業對員工的勞動價值做出的標準。企業薪酬管理制度包括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結構、水平的調整過程,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緊密聯絡。在企業發展中,必須對薪酬管理有一個明確的制度,透過員工薪資管理水平,對薪酬制度作出合理的評價,以便更有效地實施財政預算、最佳化企業管理,促進企業平穩發展,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1.2企業薪酬管理的目標

  有效的薪酬管理必須要有明確的.目標,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從而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企業薪酬管理的總體目標是為企業的發展制定科學、合理、有效的薪酬制度。企業發展的過程中,資金是企業發展經營的血液,缺少資金的企業將給企業的發展帶來嚴重的阻礙,企業的薪酬管理是企業財政管理中一項重大的財政支出,如何讓企業在足夠流動資金的情況下,順利實施薪酬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問題。企業薪酬管理的目標要體現在對人才的激勵上,以適應不斷的人才競爭;同時,企業要加強各個部門的薪酬結構管理,給予員工政策上的支援,讓員工更有信心在自己的崗位上盡職盡責。

  2.我國企業薪酬管理存在的問題

  2.1企業薪資管理體制認識不足

  當前企業的競爭關鍵在於人才,人才的合理應用能夠有效促進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1]。業在發展中,過於注重物質資源的作用,而忽略人力資源管理的作用和地位。人力資源管理面對的是全體員工,而薪資管理制度也是針對企業各個部門及其員工薪資的發放制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能夠促進人力資源管理,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也能實現滿意的企業薪酬管理。很多企業主要關注上層管理人員的管理和薪資,而忽視了大多數的基礎員工,由於不合理的薪資制度,導致很多員工跳槽,導致人員流失。由於我國很多企業對薪酬管理制度的認識不夠,將薪資完全等同於金錢和福利等,一味追求物質上的報酬,導致企業員工的自我價值感得不到滿足,這也導致薪酬管理不能得到有效實施[2]。

  2.2薪酬管理體制與企業發展協排程不夠

  很多企業對員工的激勵方式以薪酬作為標準,在生產時一味的追求速度,透過加班等方式增加產品的生產量,以量定薪酬,這種注重眼前效益的企業,讓企業員工的工作壓力很大,員工的工作效益只能在一段時間得到體現,在後期也會產生疲憊的狀態,從而導致產品的質量問題,最終還阻礙了企業的經濟發展[3]。市場競爭是企業發展必須面臨的,企業在發展技術、開拓市場、發掘人才、效益經營等方面都需要良好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但薪酬制度的不完善將嚴重阻礙企業各方面的協調發展。企業的發展需要生態的薪酬管理制度,那樣才能增強企業員工的自我價值感,從而激發出歸屬感。只有企業的員工都為企業做出努力,企業才能向著更好的方向發展。企業員工的工作對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有著重要作用,企業的薪酬管理制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的發展效益,有效的薪酬管理更能提高企業的管理,從而實現高效益的生產。

  2.3企業薪酬結構不合理

  企業薪酬管理制度是為企業各個員工的利益,促進企業與員工共同實現發展而制定的基本制度。在企業薪酬管理制度中,薪酬結構是公司以員工在本崗位的中績效工資為主要形式的工資結構制度,在員工基本工資的情況下,對員工的工齡、職位等綜合評定,以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提高企業生產效益。很多企業的薪酬結構複雜,對薪酬制度的標準設定不規範,概念含糊,導致員工的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難以實現有效的激勵作用。很多企業的員工薪酬呈現著兩極分化的趨勢,對上層管理人員工資特別高,然而對技術人才和基層工作者的工資卻達不到員工期望的基本工資水平等,因此,難以實現薪酬管理的公平性,難以實現薪酬制度的有效實施。

  3.最佳化企業薪酬管理的對策

  3.1加強現代化的薪酬管理制度的認識

  企業的薪酬管理制度是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的,企業要對現代化的薪酬管理制度有明確的'認識,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吸取經驗,最佳化企業薪酬管理制度。在早期的工業發展時期,工人受生活習慣影響,因生活所迫而努力工作,工廠以計件的形式給工人計算薪酬,工人的積極性很低[4]。為了發揮企業對員工的激勵性作用,固定工資制度被工廠使用,工人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開始有一定的標準,為了激勵工人,企業採用了高薪資提高勞動力,將薪酬與員工表現相結合,把企業的效益與員工的利益掛鉤,一定程度上激發了員工的積極性。隨著社會的發展,每個人的工作機會越來越平等,員工個人素質越來越強,對企業的選擇性更強。企業在員工的人力資源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因此要加強薪酬管理水平,以滿足企業員工的需求,從而企業得到發展。哲學家勒特利斯貝格爾層說過“生活和工作的區別其實不大,每個人都是感性的,他們有著多種需要,包括生存、學習、自我發展等需要,雖然人們對高額工資很感興趣,但是工作上的認可感和在工作中體現的價值感比金錢更具吸引力。良好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開始要考慮為員工的發展和價值著想。現代化的企業管理制度要充分激發企業員工的自主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實現薪酬制度柔性管理[5]。薪酬管理制度不再是以企業員工對企業的貢獻率和企業對員工工資報酬等比例交換,企業應更加體現“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將柔性薪酬制度融入企業自身發展戰略中去。

  3.2採用寬頻薪酬,加強創新薪酬管理

  寬頻薪酬制度是指將企業以往級別和幅度過大的薪酬改變成跨度較少的工資範圍,將工資的等級分成幾類,同時擴大薪酬的浮動範圍,從而減少等級制度,滿足員工對工資上升的需求。這樣在員工的努力下,他可以享受到與上級相差不大的待遇,工資薪酬幅度上升空間大,對員工的激勵作用也加大了。在這種制度下,員工的凝聚力也得到加強。現代化企業對知識和技術的要求越來越高,這種模式下的企業更適合寬頻薪酬管理制度。企業要根據自身發展需要,有根據的使用寬頻薪酬制度,如果企業對當前的工資滿意程度較高,而且跟同類工作的薪酬比例相差不大時,也不需要完全使用這種制度。其次,寬頻薪酬需要比較寬鬆的企業工作氛圍,對員工的自由限制不高,鼓勵員工技術創新,在員工對薪酬制度還沒有適應的情況下,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改善薪酬制度。最後,頻寬薪酬對企業管理人員帶來了巨大的挑戰,需要企業管理人員具有創新的管理理念,從企業發展的現狀出發,以適應新的管理理念。

  3.3最佳化企業薪酬管理結構

  企業的薪酬結構是在基本的工資基礎下,按照績效、工作年限、福利等,員工的薪酬也體現了其在崗位上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對企業的發展意義重大。企業在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時,要根據員工自身需求結合企業自身發展需要,整合薪酬因素,改變原有的薪酬結構。為了更好的實施政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也要加強自身管理上的認識,及時到各個部門瞭解員工對薪酬的滿意值,透過員工的生產效益,提供給員工較為滿意的薪酬制度。在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時,要在公平、平等的基礎上實施,爭取讓每一個員工都能夠得到發展和鍛鍊;透過員工績效考核,實施獎勵制度,以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在對工作上表現不積極的員工,及時找到原因,並鼓勵其發展。企業在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時,在個人薪酬的基礎上實施相應的團隊獎勵。良好的團隊效益能夠增企業員工的凝聚力,促進員工之間的交流與合作,促進工作效益。

  3.4重視內在薪酬管理制度

  根據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將人們的需求劃分為五個層次,包括生存需求、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歸屬感需求以及自我價值感的需求,其中自我價值感需求是人的最高的需求。企業在實行薪酬管理制度時,要尊重個體的發展,滿足企業員工的發展需要。企業員工的需求有很多,在基本生存條件未得到滿足的情況下員工需要的是生存需求,這一階段,物質需求是員工最基本的需求,因此企業在薪酬管理時要以滿足員工最基本的物質條件下,實現企業的薪酬管理。保持適當寬鬆的條件給予員工生活幫助,以促進企業發展。隨著經濟的發展,很多人在選擇企業時,更加註重企業的發展前景,將企業文化作為入職的參照因此員工的需求從生存需求變成了自我價值實現的平臺[6]。在對技術要求相對高的企業,薪酬管理制度要在物質薪酬的基礎下,提供人性化的發展薪酬制度。企業在增強自身企業文化的同時,要加強員工的培養。企業薪酬管理制度要更加註重員工的內在需求,合理設計內在薪酬管理制度,滿足員工的需求,從而激發員工的創新能力,為企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人才競爭力。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確定公司員工薪資,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員工在本職工作中為公司整體目標的實現和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實行崗位主管制薪資標準。

  第三條

  公司薪資標準隨著公司經營效益、社會薪資水平和物價指數變化等因素進行相應調整。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及特聘員工。

  第五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二章薪資構成及標準

  第六條薪資構成

  崗位主管制薪資由崗位工資和工齡補貼兩部分構成。崗位工資分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和績效工資。

  (一)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是薪資構成的基本部分,以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標準,包含國家及本地區規定的各種津貼、補貼。基本工資佔崗位工資的30%,按月發放。

  (二)崗位津貼。崗位津貼與員工擔任相應職務、崗位掛鉤,是任職資格、工作責任在薪資中的體現。根據員工工作出勤和履行職務職責情況,每月經考核後發放。崗位津貼佔崗位工資的40%,按月發放。

  (三)績效工資是員工的工作績效在薪資中的體現,佔崗位工資的30%,根據員工出勤和履行職務情況,經考核後發放,其中G類高層經營管理類員工按年度考核發放,經營管理、專業技術A類員工按季度考核發放,其他員工按月考核發放。

  第七條薪資標準

  (一)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可參照本制度相應崗位薪資標準執行。

  (二)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等執行《高層經營管理人員薪資標準》(附表1)。

  (三)公司各類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類員工分別按相應崗位類別執行《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類員工薪資標準》(附表2)。公司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類員工分為高階主管(A類)、中初級主管(B類)。

  (四)公司技工、服務類員工按相應崗位執行《技工、服務類員工薪資標準》(附表3)。技工、服務類員工分為高階技工(A類)、中級技工(B類)及初級技工(C類)。

  (五)試用期員工按擬聘崗位薪資的80%計發試用期薪資。

  (六)特聘員工按所聘崗位,執行《特聘員工薪資標準》(附表4~6)。

  第三章薪資確定與審批

  第八條

  公司實行崗位主管制薪資標準,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和責任心、專業技能和潛能發揮的效果、擔負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綜合確定員工類別並授予相應的主管級別。

  第九條

  新錄用員工可根據公司《員工聘用制度》確定擬聘崗位和薪資級別,並按程式進行報批,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再行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第十條

  公司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後,依據其新的崗位和職責,確定相應的薪資類別和級別。

  第十一條

  公司根據員工所聘崗位、工作職責、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兼顧其工作經驗、學歷、職稱等綜合因素確定其工作崗位及相應的薪資級別。對同一職位的員工要根據其工作職能分類和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不同的薪資級別。

  第十二條

  員工薪資標準的確定需分別填寫《員工調整薪資級別審批表》。

  第四章薪資發放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薪資下發制。每月6日支付員工上月薪資,薪資支付日如遇公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則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十四條每月薪資核定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考勤情況及考核結果編制工資發放表,經審批後交財務部門執行。

  第十五條新錄用員工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考勤,工作未滿一個月者按實際天數計發薪資。

  第十六條試用員工、特聘員工次月6日一次性發放上月薪資。

  第十七條辭職、辭退或調離的員工交接完工交接完工作後,可按有關規定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薪資結算手續。

  第十八條依據國家法規和公司相關制度,公司可從員工薪資中扣除下列款項:

  (一)個人收入所得稅;

  (二)各種勞動保險費用;

  (三)員工私人借款償還金;

  (四)公司制度性規定的超支費用;

  (五)公司公寓的水、電、煤氣、電話費等;

  (六)根據公司制度規定應扣除的其他款項。

  第十九條績效工資的發放比例。考核結果稱職者發放績效工資的100%,基本稱職者發放績效工資的50%-90%,不稱職者不發放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另文規定(附後)。

  第五章薪資調整

  第二十條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經濟效益與社會經濟變化等因素調整公司薪資標準,原則上一年調整一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可根據員工崗位變動和年度員工考核情況,及時調整薪資,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填報《員工調整薪資級別審批表》(附表7),按規定許可權進行審批。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所屬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相應的薪資管理制度(生產經營性、服務性企業應根據行業特點和企業經濟效益情況另行制定薪資管理制度),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公司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公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X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公司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公司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公司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公司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公司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公司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公司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透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公司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公司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公司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公司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公司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公司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

  1.公司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公司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階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公司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訂立非正式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公司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公司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公司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7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各職能部門、各分公司、各崗位員工薪資標準及計算發放辦法,進一步增強激勵和考核功能,明確勞資雙方勞動與薪酬關係,根據原工資制度的執行情況,並結合現階段管理需要,特修訂並頒佈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區域分部、各屬下分公司全體在職與在冊員工。

  第三條修訂依據

  1、董事會關於實行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崗位責任制及妥善調整薪酬制度政策的意見及公司新的發展規劃。

  2、保障各階段經營目標的達成與績效管理的實施,體現責權利效有機結合的經營管理原則。

  3、公司職能部門的設定、分公司分級管理和不同區域薪酬水平。

  第四條指導原則

  1、以績效考核作為定薪、調薪主要依據的原則。

  2、以貢獻度、價值創造為薪酬激勵之核心的原則。

  3、易崗易薪、異地異薪的原則。

  4、客觀、公正、保密的原則。

  5、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競爭力的原則。

  6、效益優先、風險與利益對等共享的原則。

  7、個人收入由本人創造及實施有效正負激勵的原則。

  第五條指導思想

  建立以“崗位績效工資制”為主體、相容“專案激勵工資制”、“營銷激勵工資制”、“計件與包乾工資制”等多種個性化工資計算辦法的薪酬分配體制,形成多元化、靈活性強、務實有效的薪酬綜合管理體系。

  第六條職責

  1)薪酬制度與激勵制度的制定、修訂、解釋、執行;

  2)薪資、獎勵計算的稽核;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8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員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員工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員工。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髮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 薪酬方式與適用範圍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計件工資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計件工資制適用於生產工人。生產工人的工資管理採取計件工資制,根據工人的產量按月考核發放,具體發放按《生產工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執行。對於季節工、學員工工資管理,各單位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擬定方案,報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執行。

  第8條:年薪制適用於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員工,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由企管計劃部考核發放超額獎金。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於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於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員工。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 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員工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員工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員工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研發人員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第13條:業績工資: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X績效考核係數。

  第14條:員工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員工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後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後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後不再增加。

  第15條:超額任務獎。

  研發人員根據專案的進度及效果視情況發放專案獎金;根據研發專案在市場上的盈利情況發放成果獎金。

  銷售人員當績效考核成績達到標準,並且超額完成銷售量任務和回款任務時,公司根據片區與員工超額完成的銷售量、超額完成的回款額髮放銷售獎金。

  採購人員年終按照超出任務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發放年度成本任務超額獎金。

  第16條:研發人員按有關規定發放創新獎金。

  第17條:公司完成董事會要求的經營任務指標後,可以發放年終效益獎金。

  第18條:每年年終效益獎金的具體數額由總經理提出,報董事會批准。具體分配方案由公司企管計劃部擬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9條:員工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20條: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員工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 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第21條:員工轉正定崗後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範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員工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22條: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員工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員工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23條: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員工層。

  第24條: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5條: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範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6條:普通員工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7條:員工崗位發生調整後,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 試用期薪酬

  第28條:公司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9條:員工入職後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30條: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31條: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員工單獨約定。

  第六章 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32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其他委員包括各中心、事業部主要負責人。

  第33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並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後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員工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4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5條:企管計劃部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6條:員工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8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8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25日。各生產單位必須在次月1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稽核。

  第37條:員工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 附則

  第38條: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員工的工資關係、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9條: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40條: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41條: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編制內員工。

  第二條 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職位價值、員工績效、員工能力素質、同地區同行業市場薪酬水平。

  第三條 管理層級及職系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四個管理層級:

  1、高層員工:公司副總經理職位起。

  2、中層員工:職能部室、業務部門正副部長職位。

  3、基層員工:公司各部門一般管理職位和業務部門業務員。

  4、初級員工:操作工、見習工等。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二個職系:

  1、職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物流中心、採購部的員工。

  2、業務部門:包括市場營銷部的員工。

  第二章 薪酬元素

  第一條 公司薪酬結構從整體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崗位薪酬和定檔工資。

  (二)績效薪酬:包括月度獎金、年終獎金、效益獎金。

  (三)福利及補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獎勵等。

  第二條 固定薪酬及崗位補貼

  固定崗位薪酬和級別工資透過採取職位分級、級內分檔、一崗多薪的方式體現職位和個人技能的差異:根據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場薪資水平和崗位評價結果測算得出。

  第三條 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是根據對非經營部門員工月度績效的評定,以月度績效工資的方式發放。

  第四條 年終獎金

  年終獎是員工透過努力而取得的薪資單元,由個人的績效、單位績效共同決定。

  第五條 效益獎金

  指經營部門完成計劃任務後對其部門的獎金,可以月為週期,也可以專案為週期。

  第六條 福利

  主要指補充商業保險等。

  第七條 補助

  一般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等。

  培訓補助:公司激勵績效優異、能力素質突出的員工,對於參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訓學習的員工,根據管理層級和績效對其培訓進行補助;

  第八條 特殊獎金

  特殊獎金的目的在於對員工個人的優秀表現予以正強化,以激勵員工自覺地關心公司的發展。包括評優獎金、特殊貢獻獎勵等。

  第三章 薪酬體系設計

  薪酬體系的職級劃分:

  根據職位價值的大小,把崗位評價中結果相近的職位劃分在同一個範圍中,這樣的範圍就是職級。

  公司的職級劃分為六個:a、b、c、d職級,每個職位都被歸到相應的職級中,並根據不同職級,確定其薪酬區間。

  備註:以上薪酬區間計量單位為元/月,不含年終獎金和效益獎金。

  各系列相應的職級數及標準如下:高層員工薪金標準分為5檔(元/月),檔差1000元;中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8檔(元/月),檔差500元;基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12檔(元/月),檔差200元,初級員工參照基層員工確定。以上各職級工資標準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時,公司設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員工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對各層級員工可在相應的調整範圍內升檔或降檔,具體以公司檔案形式下發。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以下五種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適用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才,其特徵是對年度經營業績進行評估併發放相應薪資。

  實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二)月薪制。適用於中基層非經營部門中基層管理及技術員工。

  實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其中:

  中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7:3;

  基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8:2;

  (三)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與效益獎金相結合,效益獎金按銷售額或利潤的一定比例來確定。

  實行提成工資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崗位補貼+效益獎金。

  (四)特殊工資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場競爭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現有的薪酬體系不能夠包容的職位,按勞動協議確定薪酬的結構與發放形式(一般按年薪發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資制。保潔、保安、司機、廚師等職位實行固定工資制。

  (六)計件或定額工資制。指作業層。

  第五章 薪酬調整機制

  第一條 影響薪酬調整的因素

  薪酬調整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內部的變化與個人的變化。

  外部環境的變化主要包括: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內部的變化主要包括: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變化;

  個人的變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質、績效的提高與職位的變化。

  第二條 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薪酬調整

  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帶來的薪酬調整,調整週期一般為兩年或三年。

  第三條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職位變化方面的薪酬調整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職位變化方面薪酬調整的流程:戰略規劃組織結構調整;人力資源部組織新職位崗位評價、職級和薪檔區間的確定;人力資源部提出詳細的報告與方案;公司高管層討論通過後執行。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個別職位調整可以直接參照相關職位的職級和薪檔區間進行確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生產企業薪酬管理制度2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規範市屬國有企業的薪酬管理,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屬國有企業,是指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及由其出資的企業(以下統稱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薪酬,是指企業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全部報酬。

  第四條 企業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原則。出資人依法管理企業薪酬總額及企業領導人員、企業兼職人員的薪酬,企業內部薪酬分配由企業依法自主決定。

  (二)堅持薪酬與效益掛鉤的原則。經濟效益增長,薪酬總額增加;經濟效益下降,薪酬總額減少。

  (三)堅持兩個低於的原則。薪酬總額的增長低於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職員平均薪酬的增長低於企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

  (四)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政策及不可比因素產生的效益,不得作為增加薪酬的依據。企業領導人員與企業其他職員的薪酬差距,應當控制在合理的範圍之內。

  第二章 薪酬總額的確定

  第五條 企業薪酬總額由薪酬總額基數和新增效益薪酬兩部分組成。

  第六條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一年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總額為基礎,參照以下因素確定:

  (一)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

  (二)企業近三年經營情況及年度實際發放薪酬總額情況;

  (三)企業近三年平均勞動生產率及人均實際薪酬水平;

  (四)人員增減變動情況。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二年後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的總額為基礎,參照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人員增減變動等因素確定。

  第七條 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總額基數的一定比例確定,與企業淨利潤額掛鉤。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總額基數(淨利潤額增長幅度薪酬浮動係數)非充分競爭性企業及主要承擔政策性業務的企業,掛鉤指標另行確定。

  第八條 薪酬浮動係數根樓堂館所建設據企業現有薪酬水平、勞動生產率、人均工資利稅率、同行業人均薪酬水平、企業規模和行業特點等情況確定,一般控制在0.7以內。

  第九條 淨利潤額增長幅度較大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於淨利潤增加額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過市勞動保障部門當年公佈的同行業工資指導價位高位數水平。

  淨利潤額出現負增長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經濟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負值確定,薪酬總額下降幅度不低於企業前三年平均薪酬總額的20%,職員個人薪酬不得低於市政府規定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企業淨利潤額以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的淨利潤額為基礎,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後確定。

  第十一條 企業和職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應當由職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應當由企業負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支付。

  企業和職員參加補充養老保險,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稽核後,報市國資委批准。

  第十二條 企業職員薪酬為稅前收入。職員應當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企業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

  第三章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領導人員是指企業的下列人員:

  (一)國有獨資企業(尚未按公司法改建的國有企業)的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二)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非職工代表董事,監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三)國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第十四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由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兩部分組成。基本年薪根據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資產規模、主營業務收入、職工人數及個人崗位等因素確定;績效年薪與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間確定。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的具體確定,按照《xx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政府〔20xx〕140號)、《xx市屬國有企業增量資產獎勵股權暫行辦法》(政府〔20xx〕43號)執行。

  第十五條 情況特殊、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業績考核的企業,不得擅自提高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需提高的,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稽核後,報市國資委批准。

  第十六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公佈,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規範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行為,增加職務消費透明度,推進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企業領導人員的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方案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並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稽核;年度職務消費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並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備案。

  第四章 兼職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兼職人員,是指受持有國有產權的派出單位的委派(下稱派出單位),在其子企業中兼職的人員。

  經批准在子企業中任職、並已轉移了勞動關係的人員,不屬於兼職人員。

  第十九條 派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人員在子企業兼職,對確需在子企業兼職的,應當按照《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xx市國資黨通〔xxxx〕4號)的規定,報經有幹部管理許可權的單位批准。

  第二十條 兼職人員應當在派出單位領取薪酬,按照兼職企業薪酬管理制度規定,將在兼職企業獲得的薪酬作為管理費全額上繳派出單位。

  第二十一條 派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薪酬水平、兼職人員所兼職位及其職責履行情況等因素,從上繳的管理費中提取10%-50%補貼兼職人員。兼職人員在兼職企業沒有取得管理費收入的,派出單位可以視情況給予適當補貼。兼職人員的具體補貼標準,由派出單位提出意見(如派出單位有上一級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的,須逐級稽核),報市國資委審批。

  兼職人員的總薪酬,應控制在派出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2倍以內。

  第五章 薪酬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薪酬實行總額控制,預算管理,年終決算,多退少補。

  第二十三條 每年年初,企業應當在深入分析預測全年經營情況的基礎上,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擬訂當年的薪酬預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預算及兼職人員薪酬預算,應當在薪酬預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四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草案,應當送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稽核後,報市國資委審查批准。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准。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薪酬儲備金制度,薪酬發放應當留有餘地,以豐補歉。

  未經批准,企業不得改變結餘薪酬儲備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條 企業應當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據經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上年度的薪酬決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決算及兼職人員薪酬決算,應當在薪酬決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草案,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稽核後,報市國資委審查批准。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准。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依據市國資委批准的年度薪酬決算,對全年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清算,超額計提的予以調整,超額髮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六章 薪酬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計提和發放薪酬,不得超標準計提和發放。遇有特殊情況,須事先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稽核,並報市國資委批准。

  第三十條 企業國有產權持有單位應對其全資、控股企業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市國資委定期對企業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必要時委託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第三十一條 企業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超額計提薪酬的,超提部分衝減企業當年成本;超標準發放薪酬的,責令企業收回超過標準部分,並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執行本辦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對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規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