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精選20篇)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徵

  1.權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精選20篇)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精選20篇),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1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專案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築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專案部進行二級教育(專案級)。內容有:本工程專案特點、裝置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後,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後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範表演等。

  3、各專案部要堅持至少雙週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於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檔案。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範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範表演。

  F、開展反事故鬥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幹部的標準之一。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2

  一、總則

  為了規範生產現場工作秩序,提高生產效率,保障產品質量、實現安全生產、特定製本管理制度、望生產部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二、範圍

  適用於重慶首弈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管理、操作指引與行為規範。

  三、員工守則

  熱愛祖國,忠誠公司;敬業愛崗,勤奮工作;虛心好學,不斷積極;鑽研技術,勇於創新;遵紀守法,信守公德;信行一致,誠實信用;互尊互愛,禮待同事;修身養心,立足社會。

  四、管理職責與人員培訓

  4.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堅持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管理。

  4.2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應樹立牢固的質量意識,做到產品精益求精,質量銘記於心。

  4.3要求全體員工樹立安全生產的高度責任感,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4培養和營造全體員工的團隊精神,做到服從管理、聽從安排、積極積極、敢於創新。

  4.5提升工作效率,以互助、協同、激勵、獎懲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4.6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做到定崗、定置、定員工作。崗位異常及時發現,及時糾正。

  4.7新產品加工及產品停產再加工前,由生產部組織班組長負責對生產前狀態檢查、操作人員培訓、並作好記錄。

  4.8人員上崗前應對本崗位相關規定與技術要求進行培訓,做到培訓到位,認識到位。

  五、裝置購置、維護與保養

  5.1根據生產需要購置新裝置時,由生產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裝置需求申請表》經公司各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購置並簽訂《裝置購置合同》,新裝置入廠後由生產班組組織協調安裝除錯,機床廠家需出具《裝置驗收出廠檢驗報告》及《隨機附件明細表》。

  5.2新裝置安裝除錯完成後,生產部應建立《裝置管理臺賬》並作好相應的《裝置管理記錄》和《裝置驗收記錄》,機床上應註明裝置編號及完好標識。

  5.3重點裝置應每月做一次一級保養及完好狀態進行檢查,並填寫《重點裝置維護、一保及完好狀態檢查記錄表》。

  5.4操作者開班前檢查裝置是否運轉正常,有無異響,檢查裝置指示燈及油標是否正常,對有自動潤滑裝置檢查油量是否充足、油壓是否正常,無自動潤滑系統裝置應對機床各需潤滑部位加油使各潤滑部位運轉靈活,空執行三分鐘後再進行產品加工。並填寫《裝置日常點檢卡》。

  5.5操作者每3個月對機床電機及絲桿護罩進行拆卸清理積屑並對潤滑部位加油潤滑。

  5.6機床出現異常時,及時報告各班組長,需安排裝置維修時由操作者填寫《裝置故障請修單》報生產部同意後進行維修。裝置維修後由班組長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檢修驗收單》並將資料報生產部存檔。

  5.7生產部每年度編制《裝置大修計劃》,裝置大修後由生產班組負責組織驗收並填寫《裝置檢修驗收單》維修廠家需出具《裝置驗收出廠檢驗報告》。

  六、材料及工、模、刀、量具的使用與管理

  6.1材料管理

  6.1.1批次產品的材料由庫房集中管理;操作者當班生產前到庫房領取,所領取材料應與圖紙資料相符,不使用材質不明確的材料;新產品試製加工所使用的或顧客提供的材料由班組長進行管理並作好標識區分;產品加工完成後剩餘材料作好標識交班組長或庫房集中存放管理。

  6.2工裝、模具、刀具、量具及工具管理

  6.2.1工裝、模具應有標識,一般工裝輔具應存放在指定位置;已定型批次產品工裝、模具應作好登記,並建立《工裝管理臺賬》,首次加工產品或停產復工前應對工、模具進行精度檢測並填寫《工裝檢測、檢修記錄表》;檢測合格後由操作者配合檢驗人員開具《工裝驗收報告》及《合格證》存根聯交生產部保管以備查驗。

  6.2.2班組長對生產現場工具進行登記,操作者使用時領用,使用完畢後歸還。

  6.3刀具管理

  6.3.1刀具本體及刀片由班組長進行登記發放,操作者採取以舊換新形式進行領用,換產品、換工位時應向班組長報告並作好交接;班組長對操作者所使用刀具進行產量統計以作獎懲依據。

  6.3.2加工新產品或更換產品時,由於部分刀具尚未磨損,但因產品或工藝需要更換的,應將換下刀具或刀片交班組長統一回收管理。

  6.4量具管理

  6.4.1量具(通用量具和專用量具)由質量部門統一管理,一般通用量具如:帶表卡尺、外徑千分尺、螺紋千分尺、深度遊標卡尺,百分表等。由操作者領取後長期保管,每月20日―23日交質量部進行校對。專用量具操作者在產品加工前到質量部領取並登記,產品加工期間由操作者自行保管,使用期間根據質量部門通知進行校檢,因更換崗位或使用完畢後應交檢驗部門儲存。

  6.4.2新產品加工所使用的簡易量具由生產部門生產後交質量部檢驗合格後作好標識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後由生產班組長統一管理並作好登記。

  6.5工具管理

  6.5.1為了減少和消除現場工具雜、亂現象,提高工作效率,要求現場不應出現長期不使用工具,使用人員使用完畢後及時將工具放回指定區域內。

  6.5.2不得私自留存暫不使用工具,各班組定期安排人員對工具進行清點並分類擺放,下次使用時方便尋找。

  七、產品的實現

  7.1新產品加工

  7.1.1新產品的加工以顧客提供的圖紙、驗收規範等資料為生產依據,由技術部門對圖紙資料有效性進行評估或對工藝進行編制後交生產部門登記,生產部門應編寫《生產計劃》然後分發到各班組,各班組長按照顧客或部門要求的生產進度安排生產,確因特殊原因無法保證顧客進度時,提前報告生產部長。

  7.1.2操作者領到圖紙資料後,應認真閱讀圖紙資料所標識內容,如有理解不清的及時向班組長反映,弄明白後再進行加工。

  7.1.3加工前應確認材料材質、規格、狀態與圖紙資料相符併合理選擇刀具、量具、進給量、進給速度。每道工序首件產品應交質量部門做首件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加工。工序完成後操作者應填寫《新產品工序流轉卡》以作生產效率評定依據。

  7.1.4操作者按管理部門或班組長核算的加工工時進行加工,加工完成後報班組長統計,加工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品及時向班組長報告;對操作者加工合格的產品,檢驗部門檢測後對產品質量進行統計,並報生產部作績效考核依據。

  7.2已定型產品加工

  7.2.1已定型產品以技術部門編制的《加工工藝卡片》作為生產依據,生產部根據顧客提供採購合同安排生產。

  7.2.2生產部下發《生產計劃》後,由班組長安排調整機床、人員、工序。

  7.2.3操作者到技術部門領取《加工工藝卡片》,到質量部門領取相關檢測器具。

  7.2.4機床除錯完成後操作者對已加工首件產品按加工工藝卡片上的要求進行全尺寸及外觀檢查,確認合格後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並將首件產品隨記錄表一起交檢驗部門做首件鑑定,對鑑定過程中有尺寸不合格的須重新調整加工首件直至鑑定合格後方可繼續生產。

  7.2.5對有關重尺寸工序,班組長鬚按三定(定人員、定裝置、定工序)進行生產,對已加工產品關重尺寸作好記錄,以備查驗。

  7.2.6操作者每班開班前應進行首件自檢,並將產品交檢驗人員複檢,並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加工;加工過程中確需換人員,換刀具,換工裝夾具時須重新做首件鑑定並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

  7.2.7對批次產品加工,班組長根據加工實際情況下達日班產計劃,對提前完成計劃的超出部分零部件按核算單件價格按計件核算,作好記錄,以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操作者加工產品自檢合格後交下道工序加工或交質量部門檢驗,檢驗過程中發現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執行,超出廢品率以外的產品由質量部門統計,作獎懲依據。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3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定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4、各工種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專業技術培訓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知識,並經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操作。

  5、企業實行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安全由安全小組負責,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檢查監督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6、嚴禁將危險物品帶入維修現場,要害裝置、由穿戴防護用品的專人保養和管理,並經常進行檢查和維修。

  7、維修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不得酒後操作、打鬧和聊天。

  8、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後方可作業。舉升裝置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裝置。

  9、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並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汙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11、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並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效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12、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13、堅持安全檢查和自查。

  安全檢查內容:檢查安全負責人員安全工作實施情況;檢查員工安全執行情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安全教育情況。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4

  目的:

  為加強管理,提高公司的基礎管理工作水平,提高生效率,進一步規範管理和控制生產程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從分配,遵守紀律

  車間員工每天上班必須提前5分鐘到車間,班組長必須提前10分鐘到車間做生產準備工作。

  二、工作時間不準閒聊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如大吵大叫、嘻笑、看書、看報、聽歌、打電話、玩遊戲等。

  三、每班工作情況必須如實上報

  不得假報或虛報、少報現象,一經查實後果自負,以欺騙公司錢財定處,視情況輕重作有效處理。嚴重者送當地執法機關或開除處理,輕者按《工廠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四、工作有序,必須安全操作,保質保量和超額完成任務

  必須按照《作業指導書》和作業標準進行操作。未經批准不得隨意便改工藝,如有不按規定作業者一切後果自負。

  五、團結互助,發楊團體精神

  決不允許說三倒四、拉幫結夥、誹謗他人,否則按規處理。

  六、嚴格遵守“6s”管理

  即: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

  七、上班離崗管制

  上班時間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和隨意換工種,如有事離崗要經批准和帶離崗證同時必須在《離崗登記表》上做好離崗登記如(離崗原因、時間等)。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5

  總則

  1、為確保達成生產目標與質量要求,根據本廠生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人才是第一生產力,公司必須將制度化管理與人性化管理結合起來,讓員工有歸宿感和凝集力,使員工自主自覺地更好地為公司服務。

  3、職能部門為生產服務,生產部門必須以較低的成本及時生產出合格的產品。

  一、均衡生產,排程有序

  1、配合客戶,根據厂部下達的生產任務指標,結合本部的生產實力,具體組織生產計劃的實施工作。

  2、負責實施上級下達的生產任務指標,貫徹落實致員工。

  3、制定和執行現場作業標準及工藝流程,從而使生產的產品,按照客戶的需要進行,保證進度和質量。

  4、實現全面均衡有節奏的同步生產,使最終的生產便於包裝及裝箱。

  二、產品質量控制有力

  1、車間管理人員接單後,應及時分析該款標準樣衣的工藝特點,仔細閱讀工藝單的製作要求。

  2、對標準樣衣的各個部位協商制定質量標準,制定工藝流程。

  3、車間管理人員對一線生產員工縫製輔導到位,要求管理人員、質檢人員進行巡檢和半成品抽檢。

  4、嚴格要求並督促各工種員工按工藝標準進行縫製,並及時向生產管理人員提供大貨樣。

  5、各款在上線生產前即將生產時,有關現場管理人員應組織車間員工開生產例會或早會,對該款做詳細的說明,並將技術部提供的樣衣、工藝單及質量標準標準書面通知,公佈於眾。

  6、車間管理人必須組織督促員工將質量問題解決於車位之上,處理於成品之前,以保降低成品的返工率,從而保證產品質量。

  三、原輔材料,供應及時

  1、必需及時追蹤正下單的原輔材料,如有需上報解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處理。

  2、組織車間有關人員做好一切產前準備工作:如生產裝置的配置,有關人員的調配,有關工具的搭配等。

  3、車間管理人準備好有關需用的定位板、實樣板等各類生產前的必備用品,使每款上線,都井井有條,臨陣不亂。

  四、裝置完好,運轉正常

  1、車間管理人督促員工負責保養好各自的機臺裝置,做到“誰使用——誰保管——誰使用”。

  2、車間管理人督促有關人員定期對生產裝置進行檢修、調整、維護和保養。

  3、車間管理人督促各組員工每天上班清潔機臺,檢查自用裝置是否完好,娟異常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以保機臺運作正常。

  五、安全第一,消除隱患

  1、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第一。

  2、做好安全生產消防等方面的宣傳工作。

  3、嚴禁一切易燃品及火種進入生產車間,車間內杜絕吸菸。

  4、車間管理人每天下班前需督促有關人員檢查車間每個角落,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5、下班後督促各有關人員關閉好門窗,大門上鎖前務必檢查各門窗是否有關閉妥當,清理車間所有人員,關閉車間所有電路。

  6、車間管理人督促每位員工養成人離機關的習慣,並提醒有關人員定期安檢。

  六、堆放整齊,文明生產

  做到:裁片不落地,衣框不亂放;

  衣角不掉地,成品不亂堆;

  散線不亂拋,斷針不亂丟;

  補片一換一,輔料次換優;

  食物不進車間,雜物不放衣框;

  機臺保持清潔,場地整潔衛生。

  1、平車、凳子、框子及有關工具、裝置定放置,排放整齊,不準隨意擺放、挪動或調換。

  2、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物品(如茶杯、零食等)嚴禁帶入車間。

  3、要求半成品、成品要堆放整齊,不可隨意捆綁,不能落地,次品隔離並加以標識,防止機器漏油造成汙漬,對不同扎號的半成品或裁片分開,以免造成色差。

  4、保證生產現場的環境衛生清潔,車間管理人督促有關人員每天打掃生產現場,督促員工保持環境衛生。

  5、車間管理人督促有關人員定期擦洗門窗、現場地面及各生產備用工具。

  七、原始記錄,齊、準、快、明

  1、生產管理人員做好日常事物記錄,車間的人事記錄,登記好員工名單,對每單貨的投產日期及結束日期、生產員工等做好詳細的記錄,並妥善保管。

  2、現場管理人員保管好所有的生產資料,每天彙總《生產日報表》、《質檢記錄》,及各項報告按時上報廠長處。

  3、落實有關呈上的報告及《生產日報表》、《質檢記錄》是否準確實際和在看板上公示。

  4、每天下班前處理好當天的日常事務。

  5、生產管理人員負責車間生產數量收發一致,及時處理好車間與各有關部門的交接手續。

  八、士氣高漲,協調一致

  1、生產管理人員帶頭遵守厂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制度的規則上可以適當加入一些激勵機制,以達到充分發揮員工及有關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這個目的,使之為工廠更好的服務。

  2、調動車間生產員工的緊迫感,採取有效措施提高生產工作氣氛,使生產線員工士氣高漲。

  3、生產管理人員協調各工種的生產分配恰到好處。根據有關人員的縫製技術,結合各方面因素,進行合理的工作分配。

  4、生產管理人員督促員工完成當日的生產計劃指標,並保持員工的持續運作。

  5、生產管理人員督促質檢員處理完當日交到驗收室的成品,填寫每日《檢驗記錄》,督促發料員統計好當日發到車間的裁片,彙總、反饋給厂部。

  九、服務現場,以理服人

  1、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及時處理好有關人員出現在生產線上的問題。

  2、生產管理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加入適當的感情成分,使員工感覺到大家庭的溫暖,為員工解決一些生活上的問題,如住宿、飲食等,使之為工廠更好的服務。

  3、操作過程中難免出現各種糾紛,經理和生產管理人員務必恰當的處理好內部的'人際關係。杜絕在生產現場與其發生衝突,造成負面影響。

  4、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維護好本車間的現場生產秩序,使生產有條不紊。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6

  為規範車間員工行為,保障車間秩序和生產的順利進行,嚴正秩序和紀律,進步車間生產效力和物料節儉,制訂本制度。

  1、所有車間員工必需遵照公司的相干制度和車間管理劃定,任何有違規違遊記為的,將按相關制度規定處理。

  2、上班時光必須佩帶上崗證,按規定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不許可私帶個品進入車間,違者每次罰款5元。

  3、按時上、放工,車間所有人員均應加入班前會議,違者每次罰款5元,遲到、遲到者按公司《員工手冊》規定處理。

  4、制止在上班時間看書報、吃零食、玩手機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更不答應無端離崗、串崗、閒聊和嬉戲,違者處分10-20元。

  5、員工請假在一天之內的,應先填寫請假條交班組長稽核贊成,由車間主任同意後,方為準假,違者將按公司《員工手冊》的規定履行。

  6、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衣著整齊慷慨,不穿奇裝異服或過於裸露的衣服。

  7、禁止在地面拖沓紙箱、塑膠箱,更不允許坐或躺在原料產品和容器箱上,違者每次罰款10元。

  8、保持所屬工作區的衛生清潔,做好所操作的裝置、工器具的清潔衛生,及時清理各類包裝物和廢棄物,保持各物件擺放整齊,契合要求。

  9、倒料人員應踴躍主動地懂得各機臺的用料情況,及時籌備原料,規範操作和運輸,避免原料撒落地面,回料應及時運走,分類存放,違者每次罰款5元。

  10、司稱人員應至少每2小時過磅一次,要求過磅前產品箱均應有蓋布蓋好,並是檢修及格的。搬運工用小拖車運到包裝車間的半成品存放區,分類擺放整潔,嚴禁私下轉放在某個工作臺邊。

  11、清潔工應堅持地面清潔衛生,現場收拾標準,垃圾請求每2小時清理一次,清潔用的工具應放置在規定的區域。

  12、拌料工應依據訂單進度和生產才能的要求,按需拌料。拌料車間應保證規範作業,預防原料灑落地面;保持車間現場的清潔和擺放規範。

  13、粉料工每2小時粉一次回料,粉料應檢查粉料分撿情況,發明含有灰塵、油汙的回料應及時向車間管理人員反應,在拌粉班組長同意後方可開機粉碎。

  14、拌料班長有權根據拌料、粉料和倒料人員的工作義務情況進行崗位調動,各工種不得藉故推脫,違者每次罰款10-50元。

  15、嚴禁任何人員未經允許到其餘車間私倒產品以獲取盛放塑膠容器,違者每次罰款20-50元。

  16、操作人員應做好產品分撿工作,嚴格辨別可回用與不可回用(被灰塵和油汙傳染)的回料,違者每次罰款5-20元。

  17、機修人員應積極主動了解機臺執行和產品質量情況,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裝置和工藝問題。嚴禁以粗魯的立場處理員工或檢驗班組長人員的合作要求,違者每次罰款10-50元。

  18、機修人員在模具調換,裝備維修應及時清理現場合用的資料和金屬放棄物,告訴員工和乾淨工對現場進行清算,換下的模具應運送到模具寄存處,不得留放在車間現場。

  19、當班期間,嚴禁離崗睡覺,嚴禁影響生產的畸形執行和職責實現的行動,違者罰款20-50元。

  20、所有車間人員應嚴厲遵守裝置操作規程和生產操作規範。未經受權,不得操作非本工種裝置和機臺,違者罰款5-50元。如因違規作業,造成人力和裝置事變的,將按喪失抵償。

  21、遵守現場工作紀律和作業要求,遵從主管和檢驗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對現場管理有任何異議,均可在之後向上級主管人員投訴,在現場工作中,不得因故頂嘴和漫罵,違者罰款50-100元。

  22、車間作業現場,嚴禁抽菸,違者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

  23、新工正式上崗前,車間治理職員應做好上崗領導工作,重要是對該工種的工作流程、操作技巧問題處置方法及周邊環境的培訓。新工上崗後,應從多方面進行輔導,重點關注其產品的品質跟操作的純熟水平。

  24、車間管理人員有義務確保車間生產、勞動紀律合乎規定要求,嚴禁無關人員進出車間;對車間現場應計劃工器具和物料流轉的區域,做好定置管理;督促清潔人員和操作工人做好車間衛生,保證現場整齊規範。

  25、車間管理班組長、測驗人員應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應提前20分鐘到崗,檢討與溝通各項職責範疇內的問題和要求,保證無任何遺留問題得不到監督和解決。

  26、領取物料應透過主管人員調配和排程,嚴禁哄搶物料或工用具、塑膠箱,違者罰款5-20元。

  27、不徵得主管引導批准,不容許擅自調班和找人代班,違者罰款10-50。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7

  1、員工上班應著裝整潔,不準穿奇裝異服,進入公司需換拖鞋,鞋子按劃分區域整齊擺放。必須正確佩帶廠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攜帶任何個人物品,如手機、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時,物料員須及時把物料備到生產線,並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3、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50-80CM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作業時須按要求帶好手套或指套,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並及時向品檢與組長反應,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品質要求作業。

  4、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矇混過關,虛報數量,並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5、小零配件必須用蘭色膠盒盛放,一個盒子只可裝一種零配件,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良品必須用紅色膠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於工作臺面的左手邊。

  6、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檢驗規範等)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7、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裝置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8、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班組長同意並領取離崗證方可離開,限時十分鐘內。

  9、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臺面,凳子放入工作臺下面。

  11、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12、任何會議和培訓,不得出現遲到、早退和曠會。

  13、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採用根據實用價值予發獎勵。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8

  一、質量管理

  1、各車間應嚴格執行《程式檔案》中關於“各級各類人員的質量職責”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協調工作。

  2、對關鍵過程按《程式檔案》的規定嚴格控制,對出現的異常情況,要查明原因,及時排除,使質量始終處於穩定的受控狀態。

  3、認真執行“三檢”制度,操作人員對自己生產的產品要做到自檢,檢查合格後,方能轉入下工序,下工序對上工序的產品進行檢查,不合格產品有權拒絕接收。如發現質量事故時做到責任者查不清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過,預防措施不制定不放過。

  4、車間要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半品不轉序。

  5、嚴格劃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廢品)隔離區,做到標識明顯、數量準確、處理及時。

  二、工藝管理

  1、嚴格貫徹執行工藝規程。

  2、對新工人和工種變動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並有師傅指導方可上崗操作,生產技術部不定期檢查工藝紀律執行情況。

  3、嚴格貫徹執行按標準、按工藝、按圖紙生產,對圖紙和工藝檔案規定的工藝引數、技術要求應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按規定進行檢查,做好記錄。

  4、對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進入車間後要進行自檢,符合標準或有讓步接收手續方可投產,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5、嚴格執行標準、圖紙、工藝配方,如需修改或變更,應提出申請,並經試驗鑑定,報請生產技術部審批後主可用於生產。

  6、合理化建議、技術改進、新材料應用必須進行試驗、鑑定、審批後納入有關技術、工藝檔案方可用於生產。

  7、新制作的工裝應進行檢查和試驗,判定無異常且首件產品合格方可投入生產。

  8、在用工裝應保持完好。

  9、生產部門應建立庫存工裝臺帳,按規定辦理領出、維修、報廢手續,做好各項記錄。

  10、合理使用裝置、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術狀態。

  三、定置管理

  1、安置擺放、工件按區域按類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2、及時運轉、勤檢查、勤轉序、勤清理、標誌變化,應立即轉序,不拖不積,穩吊輕放,保證產品外觀完好。

  3、做到單物相符,工序小票,傳遞記錄與工件數量相符,手續齊全。

  4、加強不合格品管理,有記錄,標識明顯,處理及時。

  5、安全通道內不得擺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礙。

  6、消防器材定置擺放,不得隨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潔衛生,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四、裝置管理

  1、車間裝置指定專人管理。

  2、嚴格執行《蘭州同心電池有限公司裝置使用、維護、保養、管理制度》,認真執行裝置保養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做到裝置管理“三步法”,堅持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每天上班後檢查裝置的操縱控制系統、安全裝置、潤滑油路暢通油線、油氈清潔、油壓油位標準、並按潤滑圖表注油,油質合格,待檢查無問題方可正式工作。

  4、裝置臺帳卡片、交接班記錄、運轉記錄齊全、完整、帳卡相符、填寫及時、準確、整潔。

  5、實行重點裝置憑證上崗操作,做到證機相符。

  6、嚴格裝置事故報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內,重大事故24小時內報裝置主管或主管領導。

  7、堅持八字要求,即:整齊、清潔、安全、潤滑,做到“三好”“四會”“五項紀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保養好。

  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出一般故障。

  五項紀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保持裝置整潔,並按規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丟失;發現故障立即停車、通知維修人員檢查、處理。

  8、裝置執行中,要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維修,不離崗(裝置執行過程中),對裝置響聲、溫度、壓力有異常時應及時處理並報告。

  9、操作人員離崗位要停機,嚴禁裝置空車運轉。

  10、保持裝置清潔,嚴禁泡、冒、滴、漏。

  11、裝置應保持操作控制系統,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五、工具管理

  1、卡物相符,個人長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領用卡與實物相符,丟失賠償,使用量具時輕拿輕放,不敲刀刃具,不亂拆工裝模具。

  2、各種工具量具刃具應按規定使用,嚴禁違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精密、貴重工具、量具應嚴格按規定保管和使用。

  4、嚴禁磕、碰、劃傷、鏽蝕、受壓變形。

  5、車間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損壞的工具、量具、刃具。

  六、計量管理

  1、使用人員要努力做到計量完好、準確、清潔並及時送檢。

  A、量具必須保持完好無損,零件、附件無丟失,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必須及時送質量部門以便檢查、修理、鑑定。

  B、禁止使用過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確使用、輕拿輕放、嚴禁碰撞,使用後擦拭乾淨,較長時間不使用時要塗油,正確放置。

  C、所有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按合格證書填寫的有效期或質量部檢測中心的通知自覺及時送檢。

  2、凡自制或新購計量器具均送質量部檢測中心檢查,合格後辦理入庫、領出手續。

  3、嚴禁用精密度較高的計量工具測量粗糙工件,更不準作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計量單位的量具。檔案、報表、記錄等不得采用非計量單位。

  4、凡須報廢的計量器具,應提出申請報質量部。

  5、各單位應按需要合理配備計量器具。

  6、對不按規定使用計量器具或造成損壞、丟失者,應視情節進行批評教育或予以罰款。

  七、能源管理

  1、積極履行節能職責,認真考核。

  2、開展能源消耗統計核算工作。

  3、認真執行公司下達的能源消耗定額。

  4、隨時檢查耗能裝置執行情況,杜絕跑、冒、滴、漏,消除長流水現象,嚴格掌握控制裝置預熱時間,杜絕空車執行。

  5、未經允許不得私接耗能裝置、設施、器具。

  八、勞動紀律

  同綜合部下達的管理制度。

  九、車間管理

  1、車間可據公司制度,具體制定管理細則,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實施。

  2、車間做到獎罰分明,帳目齊全,分配公開、公正。

  3、嚴格現場管理,要做到生產任務過硬、技術質量過硬、管理工作過硬、勞動紀律過硬、思想工作過硬。

  4、經常不定期開展內部工藝、紀律產品質量自檢自糾工作。

  5、積極參加技術培訓,大力開展崗位練兵,努力達到崗位技能要求。

  6、認真填寫各項記錄、工票、臺帳、做到及時、準確、清晰、完整、規範。

  十、文明生產

  1、車間清潔整齊,各圖表美觀大方,設計合理,填寫及時,準確清晰,原始記錄、臺帳、生產小票齊全、完整、按規定填寫。

  2、應準確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接內容包括裝置、工裝、工具、衛生、安全等。

  3、室內外經常保持清潔,不準堆放垃圾。

  4、生產區域嚴禁吸菸、菸頭不得隨地亂扔。

  5、車間地面不得有積水、積油。

  6、車間內管路線路設定合理、安裝整齊、嚴禁跑]冒、滴、漏。

  7、車間內管溝、蓋板完整無缺,溝內無雜物,及時清理,嚴禁堵塞。

  8、車間內工位器具、裝置附件、更衣櫃、工作臺、工具箱、產品架各種搬運小車等均應指定擺放,做到清潔有序。

  9、車間合理照明,嚴禁長明燈,長流水。

  10、堅持現場管理文明生產、文明運轉、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劃傷、鏽蝕等現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裝置不擦洗保養好不走,工件不按規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點擺放好不走,原始記錄不記好不走,工作場地不打掃乾淨不走。

  11、邊角料及廢料等分類放到指定地點保管。

  十一、安全生產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經常開展安全活動,開好班前會,不定期進行認真整改、清除隱患。

  3、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4、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

  5、特殊工種作業應持特殊作業操作證上崗。

  6、學徒工、實習生及其他學員上崗操作應有師傅帶領指導,不得獨立操作。

  7、交接班記錄,班後認真檢查,清理現場,關好門窗,對重要材料要嚴加管理以免丟失。

  8、非本工種人員或非本機人員不準操作裝置

  9、重點裝置,要專人管理,衛生清潔、嚴禁損壞。

  10、消防器材要確保靈敏可靠,定期檢查更換(器材、藥品),有效期限標誌明顯。

  11、加強事故管理,堅持對重大未遂事故不放過,要有事故原始記錄及時處理報告,記錄要準確,上報要及時。

  12、發生事故按有關規定及程式及時上報。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9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上時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掛好上崗證,違者每次處以5元罰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車間,違者罰款10元。

  2、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部指令,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違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3、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並報告質保部和生產計劃部。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將按《質量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和sop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標準,在操作的同時並作好記錄,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將按《質量管理條例》進行處罰。造成安全事故者將交公司處罰。

  5、按照GMP、《醫療器械生產條例》要求對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進行管理並作好記錄,違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6、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裝置光潔。操作人員下班前均要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

  7、車間生產所剩的邊角餘料將由專職人員運出車間,由有關部門統一處理,未按時運出車間,每次處以10元罰款。

  8、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違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9、裝置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裝置正常執行,對影響生產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

  10、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

  11、車間員工必須服從車間安排,對不服從安排、謾罵者每次處以50元罰款,對人身攻擊者每次處以100元罰款並交公司人事部。

  12、對盜竊公司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處理。

  13、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車間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車間副職分管人員當月罰款金額在100元以上,

  按其金額的25%罰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條)。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範。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四、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為了促進企業的發展,確保產品質量,嚴肅廠紀廠規,確保車間正常運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生產車間。

  三、明細

  1、員工應嚴格遵守《員工手則》準時上下班,上班期間需穿廠服,廠服整潔。

  2、工作期間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有事需要離開的必需經過車間管理人員批准。離崗10分鐘內一次罰款10元,超過10分鐘不計小時工資全廠通報批評一次罰款30元;串崗一次罰款5塊。

  3、服從上級領導的安排。不服從上級安排,造成影響的,罰款2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不得在車間工作時與組長、車間主管爭吵,或與其它職工相互打罵、吵鬧,違者一次罰款20元,並作檢查。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三次者予以解僱。有事要解決的需要在上級領導同意的情況下在辦公室進行解決。

  4、車間內禁止吸菸,違者罰款5元/次。造成後果的視其情節予以罰款和追究其民事刑事責任。

  5、酒後上班鬧事和影響工作者,罰款20元,寫檢查,全廠通報批評。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僱。

  6、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並進行批評教育全廠通報批評,態度不好者予以解僱。

  7、不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如果不聽勸告、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8、生產中不得打鬧吃零食、睡覺,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違者每次罰款10元。

  9、嚴禁擅自動用各類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違者每次罰款5元。

  10、不得在生產區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須經主管人員批准,並由電工接電,用後應及時按期限拆除。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1、各車間衛生由各車間負責打掃,裝置、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打掃不乾淨,每次對車間主管罰款5元,對打掃員工罰款2元。

  12、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3、下班時各車間負責人負責關好門窗,鎖好車間大門,關閉總電源。違者每次對車間主管罰款20元。

  14、產品、配件、工具等物品按要求排放整齊。

  15、個人物品整齊擺放在指定位置。違者一次提醒,兩次罰款2元。

  16、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省籍觀念或性別歧視。

  17、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18、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透過助理組長,不得私自拿取。生產過程中各班組負責人將車間組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物品不得超出警示線!一次者提醒,三次以上對責任員工罰款5元/處。

  19、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

  20、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21、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22、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之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正式生效。

  23、車間人員在當月違反制度三次以上者,該車間各級主管也應接受相應處罰。

  四、車間人員考核

  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組長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五、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備註:

  1、公司辦公室管理人員不定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有權立即處理。

  2、車間管理人員可以立即處理其許可權範圍內的事件。

  3、所有處理結果須報辦公室存檔。對罰款行為需要出具罰款單,被罰人一份,財務一份,執行人一份。

  4、厂部辦公室擁有此制度的最終解釋權。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企業的發展,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生產相關全體員工。

  第二章 員工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省籍觀念或行為區分。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 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組的出勤情況報給人事部門,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准並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 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 工作時間內,除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組長申請並佩戴離崗證方能離崗。

  第八條 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須離崗者,須經事先申請經批准登記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每5次請假離崗按曠工1天處理。

  第九條 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 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 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進入車間前,須換好防靜電服(鞋),將鑰匙、手機等物品放進與廠牌編號一致的保險櫃,確保產品質量。

  第十二條 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非上班時間員工不得私自進入車間,車間內劃分的特殊區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第十三條 任何人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線上,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 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 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並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 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透過物料員,不得私自拿取。生產過程中各班組負責人將車間組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

  第十七條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

  第十八條 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九條 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二十條 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裝置。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裝置、儀表儀器、電腦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 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組長級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公司處理。

  第二十二條 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 修理員在維修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裝置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第二十四條 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之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

  第二十五條 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裝置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生產配件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六條 下班時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當日值日生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值日生及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裝置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組當日值日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條 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需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當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 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 員工考核

  第三十條 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組長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 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生產部負責制訂、解釋並檢查、考核。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12

  為了促進企業的發展,確保產品質量,嚴肅廠紀廠規,確保產品車間正常運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職工應按時上班,不得遲到或早退。

  2、工作時間不允許隨意串崗,無工作任務時應及時通知相關負責人。

  3、上班時間應該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許穿拖鞋、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

  4、不得在車間工作時與直接負責人、車間主任爭吵,或與其它職工相互打罵、嬉鬧,違者作書面檢討,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三次者予以解僱,嚴重者以干擾公司正常生產秩序移交相關機構。

  5、酒後上班影響工作者,記大過一次。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僱,嚴重者以干擾公司正常生產秩序移交相關機構。

  6、車間內嚴禁吸菸,違者罰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扣發工資予以陪償,並予以解僱。

  9、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情況除外。

  10、未經允許,任何員工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當事人罰款。

  11、生產中不得聊天說笑、看書看報,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必須佩帶工號牌,不得違法亂紀,塗改工號牌罰款。

  13、嚴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裝置,嚴禁擅自拆裝一切電器設施和控制櫃、開關箱,新安裝的各種裝置未經測試、試轉,不得擅自開動。

  14、嚴禁擅自動用各類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產區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須經主管人員批准,並由電工接電,用後應及時按期限拆除。

  16、各車間衛生由各車間負責打掃,裝置、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

  17、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裝置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18、中午、下午和加班下班車間負責人負責關好門窗,鎖好車間大門,關閉總電源。

  本制度從即日起開始試行,在試行過程中發現遺漏,公司將出臺附件作為補充,附件和本制度有同樣的效力。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13

  第一條 為貫徹公司《安全生產製度》,結合噴霧乾燥車間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操作人員上崗前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三條 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確保裝置安全執行。

  第四條 裝置執行中如出現異常現象,要立即採取緊急措施,絕對不可帶病執行。

  第五條 車間設安全員,定時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做好記錄。

  第六條 注意用電安全,嚴禁違章用電,防止漏、觸電事故發生。

  第七條 保證裝置上重要安全附件的靈敏有效,做到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並做好記錄。

  第八條 車間內環境要保持清潔,物品碼放整齊,禁止放置危險物品。作業現場要及時清掃,不準潮溼髒亂。

  第九條 認真貫徹執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專人管理並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第十條 定期進行裝置維護保養和檢修,並做好記錄。

  第十一條 按時到崗,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二條 本規定由生產部制訂和檢查,報生產總監批准後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14

  一、安全組織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以單位主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擔任組長的安全領導機構,年初有計劃措施,有責任制度、有總結評比。

  2、制定安全生產三年規劃,單位年度各項指標必須有安全生產指標。

  3、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為安全生產責任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職工大會宣傳安全知識,強化安全預防,

  4、單位在重點安全部位,常年有專兼安全員,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連安全小組每季度要進行公司安全範圍的安全生產檢查自查專案,包括違章駕駛、柴草堆放、藥品管理、危舊房線路、重點部位、庫房等。

  二、安全責任制

  1、制定單位領導分工、主管領導、技術員、班組車間生產責任制、領導安全職責。

  2、制定單位安全員崗位職責與安全員簽訂責任書。

  三、安全生產教育

  1、對新工人進行三次教育,堅持持證上崗。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鍋爐工、電焊工、駕駛員等,必須持證上崗。

  3、每月向團廣播站定有關公司安全生產稿件一。

  4、在重大節假日,公司舉辦安全生產活動,特別是安全生產知識宣傳。

  5、設有固定安全標誌牌、橫幅。

  6、堅持“三不放過”事故處理原則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15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產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生產部門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其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企業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車間、班組的負責人對本車間、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各崗位生產工人要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本崗位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工人操作裝置、處置物料、進行生產作業時所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則。

  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1)作業前安全檢查的內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驟、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作業過程中巡查裝置執行的內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作業場所、作業位置、個人防護的安全要求。

  (6)作業結束的現場清理。

  (7)特殊作業場所作業時的安全防護要求。

  安全操作規程對防止生產操作中不安全行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得到認真貫徹,在管理與安全生產有關事項時有一個行為準則,企業應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職工安全守則

  (2)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6)特種裝置、危險性大的裝置、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和動力管線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8)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時”評審與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發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評審制度

  (11)安全生產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2)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管理制度

  (13)危險化學品裝卸、儲存、運輸和廢棄處置安全規則

  (14)危險化學品銷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制度

  (16)危險化學品託運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安全評價制度

  (18)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與健全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依法制定,結合實際。企業制定安全制度,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為依據。要根據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來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劃分要按照企業生產管理模式,根據“管生產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來確定。

  2、有章可循,銜接配套。企業安全制度應涵蓋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使與安全有關的事項都有章可循,同時又要注意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防止出現制度的空隙而無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複又不一致而無可適從。

  3、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制度是行為規範,必須是符合客觀規律的,特別是操作規程。如果制度不科學那將會誤導人的行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瑣複雜將難以順利執行。

  4、簡明扼要、清晰具體。制度的條文、文字要簡練,意思表達要清晰,要求規定要具體以便於記憶、易於操作。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實施

  制度的作用是規範行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認真執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義。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執行,成為廣大職工的自覺行動,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執行自覺性

  制度的條文只是提出了行為的規範、操作的要求,即規定“怎麼做“,而“為什麼要這麼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條文中作詳細的解釋。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須使做事的人明白為什麼要這樣做,從而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制度頒佈後,必須要進行相應的教育解釋工作,使職工明白為什麼要制定這樣的.制度,從而避免消極態度、牴觸能情緒,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對於操作規程更要輔以一定的培訓,對操作要領、安全要求作出詳細的解說。

  2、檢查督促、嚴格執行

  制度是從整體、長遠利益考慮而制定的,對個人的某些利益與自由必然會產生一定的限制與約束,因而不可能每一個人都很自覺地執行。要透過檢查,瞭解執行情況並督促不執行或不認真執行的人改正,以保證制度的貫徹、維護其嚴肅性。

  3、違章必究、獎懲結合

  為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和制度的嚴肅性,對違反制度的人必須追究,給予教育、責令改正,嚴重違章的予以處罰,對模範執行制度的應予以表揚獎勵。

  4、總結經驗、不斷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來的,由於知識、經驗的侷限,難免有考慮不周,制度存在這樣那樣的一些不足之處,往往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就暴露出來,這就需要總結經驗、修改完善。此外,隨著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改變,制度也要相應做調整以適應變化了的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這也需對制度進行相應的調整。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16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專案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專案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並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檔案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專案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後交流經驗。

  5、佈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檔案及材料:建築施工安全有關檔案、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17

  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於鬥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裝置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專案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彙總上報。

  B、專案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專案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彙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專案部參加,定期進行。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專案,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鑑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後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後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專案、定時間、定具體完成專案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築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築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並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併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從事建築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築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註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檔案、材料。

  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築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徵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築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築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登出。

  第十一條建築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並在公眾媒體上宣告作廢後,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採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稽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築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築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並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築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佈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建築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後,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於建築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專案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專案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並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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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於裝置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裝置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認真做好裝臵停工檢修的準備工作,成立臨時檢修領導小組,組織機構中必須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檢查、驗收。車間檢修現場必須有兼職安全員負責現場作業安全。

  2.2停工檢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規定)。

  2.3裝臵停工後,按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放空管線末端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2.4對盛裝可燃性物料的裝置,容器及管道應按規定進行徹底的清洗及蒸氣吹掃氮氣臵換,使其內部不含有餘氣,並用儀器測試指標合格後方可作業。

  2.5在吹掃過程中,裝臵附近禁止動火。

  2.6嚴格禁止裝臵停車後就使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管線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檢修中,罐、塔、管線、容器等裝置如有易燃易爆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裝置系統連線處所加的盲板處應掛“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檢修中的用火規定

  2.8.1施工現場嚴禁吸菸。

  2.8.2施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工業動火管理規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揮發的溶劑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裝臵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10嚴禁交叉作業,特殊情況必須交叉作業時,應採取保護措施,否則不許作業。

  2.11高空作業使用電焊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電源要獨立設臵電閘,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焊條的夾鉗必須絕緣良好。在潮溼地點電焊作業時,必須採取絕緣措施。

  2.12使用氣焊時,氣焊作業施焊點與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於五米,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小於五米,搬運氣瓶時要輕拿輕放,氣瓶上的防護膠圈、防護罩要保證完好,搬運氧氣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汙

  2.13裝臵檢修期間的臨時用電,均應按有關臨時電源使用標準,認真架設,達到使用要求,手持電動工具要配備漏電保護器,並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工作前要檢查電源、線路是否絕緣良好,如有漏電現象一定要請專職電工進行修理。不得私自維修。在進行電氣修理時,要設專人監護。

  2.14裝臵上拆卸的裝置及螺絲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別是塔、架上嚴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傷人。

  2.15保證裝臵檢修現場消防裝置、器材齊全、完好,嚴禁將拆卸的物品堆至路邊,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2.16檢修過程中如有改動,要繪出圖紙,並做好記錄和備案工作。以免裝臵執行時發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時如要進入,必須先用儀器測試有毒氣體的含量不超過國家標準後方可進入,並加裝送、排風安全設施。

  2.18在裝臵、管線清洗排汙時,要規範管理,裝臵檢修中的帶油汙的廢棄物要放進指定的垃圾箱,然後進行統一處理。

  2.19加強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特別是外部施工隊伍四輪車的安全管理,要加強檢查,確認車輛效能良好,嚴禁超速行駛,進入生產區必須掛滅火裝臵。

  2.20任何施工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2.21對外來施工維修隊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2.22檢修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現違章操作,除處罰當事人還要處罰車間領導。對外部違章施工人員也要進行經濟處罰。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生產管理系統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和職員。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條企業總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六條。

  1、遵守國家、省、市和管理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3、總經理的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於安全專案。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工業衛生要求。

  5、負責對本企業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結合本企業的生產技術特點,組織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制度主要包括: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檔案(包括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事故檔案、裝置檔案、事故隱患整改檔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九條。

  1、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計劃,並組織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路,合理安排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定期召開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

  5、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6、建立本部門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7、組織安全檢查,定期巡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並督促部門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

  8、協助和參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報告、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安全生產任務。

  第八條公司基層員工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共包括以下四條。

  1、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生產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九條企業以追求“零事故”為目標,具體專案包括以下六條。

  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3、不發生重大裝置事故,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

  5、無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無“五誤”事故及人員責任事故。

  6、不發生因違反排程紀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條為實現上述安全生產目標,企業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各級的管理目標如下所示。

  1、公司不發生人身重傷,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大裝置損壞。

  2、部門控制一類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重傷和責任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產班組控制異常,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第四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一條本企業總經理、部門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十二條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企業必須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複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複審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產活動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分析事故教訓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採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提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十七條各部門每月初,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安排開展一天的安全生產日活動。

  第十八條各班組每星期一安排本週的安全生產活動,時間不少於半小時,活動內容主要總結上週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和執行各項規程制度情況,通報忽視安全的現象以及近段時間下發的各類事故,傳達領導指示和會議紀要等。同時,針對本週即將進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條積極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結合實際綜合應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方法,對企業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風險評價,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條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二條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裝置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再進行操作。內容如下。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第二十三條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是否有員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員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第二十四條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對電梯、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安全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合理,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消除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八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九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事故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由國家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部門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和裝置損毀,使正常生產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並組織實施)。

  第三十四條發生的無人員傷亡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等於或大於501元,小於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等於或大於3001元,小於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等於或大於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發生事故的部門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識,詳細記錄、拍照或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部門主管部門(領導)和公司辦公室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過程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對事故責任者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三十六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責任人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司機應

  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部門領導。部門應在5天內將肇事司機報告隨本部門報告一併送交辦公室備案。

  2、對員工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2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按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節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並全廠通報。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發生事故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20%工資。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門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10%的工資。第三十七條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人力資源部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八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各級部門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併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採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取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自移動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工作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制定、修訂、完善和廢止,交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若有與本制度相牴觸的,按本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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