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部門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

生產部門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員分類方法

  按其所處的管理層次可分為高層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基層管理人員。

  按其所從事管理工作的領域及專業不同,可以分為綜合管理人員和專業管理人員。

  綜合管理人員是指負責管理整個組織或組織中某個事業部全部活動的管理者。專業管理人員僅僅負責管理組織中某一類活動 (或職能)。

  二、生產部門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生產部門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生產部門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1

  一、目的

  為有效激勵各級人員主觀能動性體現車間多勞多得績效考核原則,現特制定本管理辦法以確保年度產值產量目標順利完成。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某某有限公司生產系統計劃、排程、統計、配送及車間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具體人員參見《生產系統薪酬明細表》(附件二),其他人員按原考核方式執行。

  三、職責

  1、財務部:

  (1)依照公司本年度經營目標結合上年度車間經營實際,準確及時提供各車間能耗、辦公、勞保及郵電費用實際和本年度控制目標。

  (2)負責準確提供產品上裝產值單價。

  (3)每月配合綜合管理部及時準確提供各車間及部門能耗費用實際發生額。

  2、綜合管理部:

  (1)依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編制各車間及部門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

  (2)協助各分管副總與對應車間及部門簽訂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

  (3)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有效分解制定季度經營目標責任書。

  (4)周、月度資料收集,季度彙總,形成生產系統季度產值、產量績效考核彙總表,並呈報分管副總簽字稽核後交財務部核發薪資。

  (5)6S規劃及檢查考核。

  3、生產裝置部:

  (1)按車間產值、產量年度目標均衡生產計劃。

  (2)每月30日前及時準確提供各車間計劃完成率和產品部套入庫和完工明細。統計各車間產量目標及完成實際編制生產計劃完成率統計表。

  (3)每月30日前完成各車間產值統計交綜合管理部稽核。

  4、物流管理部

  (1)及時準確辦理產成品、半成品入庫。

  (2)健全半成品入庫臺賬,編制半成品周度入庫臺賬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交生產裝置部及綜合管理部。

  5、質量管理部

  (1)完善車間產品一次交檢合格率統計臺賬,並於每月30日前彙總車間產品交檢合格率統計表。

  (2)收集各環節質量問題,並按《質量管理考核辦法》嚴格追溯責任人責任,按規定向公司遞交考核意見。

  四、考核細則

  1、績效考核總原則

  (1)生產系統管理人員薪資構成包括固定薪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及公司津貼。對應的固定薪資、績效工資標準見《生產系統崗位薪酬表》(附件一)。

  (2)薪資計算公式:

  每月應發工資=固定薪資+對應績效工資×(當期產值實際/當期產值目標×60%+當期產量實際/當期產量目標×40%)+工齡工資+其他津貼

  (3)產值、產量達成率以實際完成率核算車間績效薪資,完成率超過150%時按150%計算。超過150%部分公司酌情考慮另行嘉獎。

  (4)發放原則:

  季度前兩月的工資按標準的85%發放,季末彙總核算季度總績效後補發或扣發薪酬。

  (5)由於產品製造特性或生產計劃等原因造成產值產量達成率較低嚴重影響部門績效時,被考核車間應提出書面申請調整本車間本季度產值目標,納入下季度產值、產量目標考核,經公司高層簽字同意後交綜合管理部修訂相應季度產值、產量目標。但全年產值、產量目標不得更改。

  (6)固定薪資不計入產值產量績效考核,工齡工資、津貼及其他補助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2、產值考核

  (1) 八車間、裝焊車間、五車間、六車間、七車間及三車間的產值指標由公司根據該車間歷史資料及產品情況測算,詳見《2011年生產車間產值目標》(附件三)。當期完成數以本車間實際完成為準。一車間、二車間、四車間和生產裝置部以公司總產值目標為考核依據,當期完成數以公司總體完成數統計並考核。

  (2)產成品產值由生產裝置部依據成品入庫單及軍品回款單統計上報綜合管理部,經綜合管理部核查後按財務提供上裝單價核算及拆分車間產值。其中主要部套件(廂、三)產值佔總上裝產值49%,其他部套件產值佔總上裝產值21%(如有操作室,則操作室佔12.6%,其他佔8.4%),總裝產值佔總上裝產值30%,詳見《成品產值拆分明細表》(附件五)

  (3)部套件產值一律按物流管理部半成品入庫核算產值,沒有辦理入庫的半成品一律不核算產值。物流管理部按入庫臺賬每週進行統計並交生產裝置部及綜合管理部。且於每月30日前彙總當月部套件入庫臺賬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交生產裝置部簽字確認,由綜合管理部核算部套件產值。

  (4)總裝產值考核狀態分為軍品及民品,民品考核狀態按成品入庫,軍品按吊裝完成且回款。

  (5)外來加工部套件按實際加工單價核算產值,不核算產量。

  (6)現階段不明確產品單價的產品由財務部預估單價報綜合管理部核算產值。產品單價一經確定所產生的產值差異綜合管理部將在次季度中予以調整。

  3、產量考核

  (1)生產裝置部依據車間歷史產量結合公司本年度產量目標測算和制定車間年度產量目標,詳見《2011年生產車間產量目標》(附件四)。

  (2)八車間、裝焊車間、五車間、六車間、七車間按生產計劃及實際入庫獨立核算產量。三車間產量按罐式總產量達核算產量達成率。一車間、二車間、四車間和生產裝置部按公司季度總產量核算季度達成率。每月由生產裝置部依據成品入庫單及軍品回款單統計車間月度產量達成率交綜合管理部稽核後核算產量績效。

  (3)成品改制不核算產值,只核算30%產量。改制車輛出庫時須開具《領料單》,改制完成後開具《成品入庫單》註明成品改制,否則不予核算產量。

  (4)新產品試製須核算產量,完工後相應車間須辦理產成品入庫手續否則不予以核算產量。

  (5)外來加工部套件不核算產量,按實際單價核算產值。

  4、計劃完成率考核辦法

  (1)成品及部套件計劃完成率由生產裝置部每月核算編制《成品生產計劃達成率管制表》及《部套件生產計劃達成率管制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審

  核,分管副總審批後交綜合管理部。成品及部套計劃完成率不得低於95%(扣除其他部門或工序的影響)。當計劃達成率低於95%時,每減少一個百分點處罰計劃承接部門200元(責任劃分由部門負責)。

  (2)所有未按時完成的成品。每超過一個週期(5天)對涉及的責任部門(含生產組織協調、供應配套、技術以及銷售部客戶溝通等原因)按20元/臺處罰,超過第二個週期仍未完成時加倍處罰,依次類推。

  (3)所有未按時完成的自制或採購部套件,每超過一個週期(5天)按20元/套處罰,超過5天加倍,依次類推。

  (4)是否超期一律以物流管理部成品及部套件入庫單為準,由生產裝置部統計,綜合管理部複查,財務部稽核。

  5、質量、6S考核

  質量及6S考核具體參見質量及6S管理辦法執行。出現車間、部門質量處罰及6S處罰時由綜合管理部直接提交處罰申請,經分管副總或總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現金處罰,不參與季度績效考核。

  五、附件

  1、《生產系統崗位薪酬表》

  2、《2011年生產系統薪酬明細表》

  3、《2011年生產車間產值目標》

  4、《2011年生產車間產量目標》

  5、《產值拆分明細表》

  備註:此檔案自2011年1月1日起暫行,後期納入公司績效考核體系。 審批: 稽核: 擬定:

  生產部門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2

  1、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所有主管人員的績效考核方案、績效考核金額度。

  本制度的目的旨在加強各部門的內部管理,對各部門主管的工作進行合理化的評價,激勵各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確保公司有序、高效的`執行。

  2、內容

  2.1 績效考核時間的規定:以月度為單位進行計算。

  2.2 當月內有缺勤日、休息休假日等的,該日不計算績效考核金,即對缺勤的天數扣除後,總績效金再作相應的折算(公休日除外)。

  2.3 績效考核獎金額度

  各部門主管人員績效考核獎金額度見考核方法

  2.4 績效考核扣分細則

  績效考核評分總分為100分,每分對應金額以總的績效獎進行折算,對未完成工作要求或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形,具體扣分細則依下表:

  2.5 績效考核獎金計算方法

  2.5.1 應享受績效考核獎金額度/100分,即為每點應得獎金額。例:200元/100分,即每分為2元。

  2.5.2 月度應得績效考核獎金=每點應得獎金額×(100分-已扣除分數)。

  2.6 防止退步措施

  2.6.1 每月的考核成績在公司告示欄予以公佈。

  2.6.2 違規處罰

  2.6.3 績效考核過程必須公正、公平、公開,如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將給予負責考核的負責人以小過處分,同時給予所在部門部長以警告處分。

  2.6.4 考核人員應及時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記錄、呈報和公佈(次月10號前必需完成),每拖延一天,將給予負責考核的負責人扣除績效分10分。

  2.7 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時,按相應條款處理,不受本制度限制。

  3、報告與記錄 績效考核記錄表

  實施日期:20xx年07月8日

  生產部門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旨在加強對生產人員(以下簡稱工人)績效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統一和規範對工人的績效管理規程,保證和促進績效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二條建立以業績考核為主體的績效管理體系,針對性的績效考核指標能夠充分反映工人本職工作所需要的業績表現,並可以根據考核結果進而逐步促使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的提高。

  第三條對工人績效考核的主要目的:

  (一)瞭解工人對組織的貢獻;

  (二)為薪酬決策提供依據;

  (三)提高工人對公司管理制度的滿意度;

  (四)激發工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人基本素質和工作效率;

  (五)為人力資源規劃提供基礎資訊,以便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六)為工人的培訓、晉升、降職、調職和離職提供依據。

  第四條本辦法僅適用於全體工人,不包括實習工人、連續出勤不満3個月的工人以及考評期間休假停職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工人。

  第二章考核體系

  第五條考核物件包括:

  Ⅰ類員工:技師、高階技師

  Ⅱ類員工:初級技工、中級技工、高階技工

  第六條考核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工作表現評估:對工人透過努力所取得的工作成績進行評估。

  (二)行為評價:對工人對待工作的態度、思想意識和工作作風進行評價。如有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不當行為,經評定本項得分為零。

  (三)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業績與態度的權重分配進行必要的調整。

  (四)根據《崗位績效考核評估表》(Ⅰ類員工根據《技師崗位指標說明表》內容評定,Ⅱ類員工根據《工人崗位指標說明表》內容評定)由直接主管與本人共同制定評估目標,填寫並雙方確認。每月末本人進行自評後,由直接主管執行績效考核,同時可對下月評估目標進行調整。年度評估結果報總經理、人力資源部綜合評定後確認其得分。

  (五)具體考評指標和標準參照附件三《生產人員崗位績效考核評估表》。

  第七條考核實行直接主管評分和部門主管確認的兩級考核方式。

  第三章考核實施

  第八條以月度為考核週期,年終進行綜合評定;新進員工以試用期為考核週期。

  第九條考核流程分為月度和年度流程:

  (一) 月度績效考核: 每月末本人完成自評,次月第二個工作日內直接主管完成評估表,第五個工作日部門完成考核結果彙總表並提交人力資源部。

  (二) 年度績效考核: 根據前12個月績效考核分,一月第五個工作日內直接主管完成年度綜合定,第八個工作日部門完成考核結果彙總表並提交人力資源部。

  第四章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十條考核結果等級分佈

  第十一條績效考核結果主要用於確定工人的職業發展、培訓和薪酬結構。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訂;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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