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20篇)
2022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022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20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2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2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一、 總 則
(一)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制度和工作秩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XX集團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要求和標準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集團及其所屬單位發生的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傷1人以上(含1人)或經濟損失70萬元以上(含7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四) 應急預案體系
綜合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資訊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五) 應急工作原則
應急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二、 風險描述
(一) XX集團基本情況、主要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XX集團要主危險源主要有道路橋樑工程建設,建築工地,XX混凝土有限公司、XX混凝土生產有限公司廠內壓力容器、鍋爐、倉庫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如下8類:
1、火災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築工程(包括拆遷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裝置安全事故;
7、非煤礦山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三、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XX集團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XX集團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集團安全督查組、各部室及各子公司負責人組成。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由集團安全督查小組負責。
1、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監督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子公司各部室負責人組成。
2、生產安全事故的報道由集團綜合辦負責。綜合辦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釋出有關事故情況,新聞稿件須經辦公室稽核。
3、專門應急處理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組和搶險救災組,警戒保衛組按照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4、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制訂緊急情況下的物資保障服務方案,牽頭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善後處理,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後的傷亡人員、善後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發生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特殊情況由集團指定勞動、工會、保險或其他部門牽頭負責。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本轄區範圍內緊急呼叫各類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8、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辦理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 預警及資訊報告
(一) 危險源監控
1、危險源監控方式
XX集團安全督查小組對區內主要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透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2、預防措施
主要危險源所轄單位應落實逐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的防火防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嚴格動火管理制度,加強壓力系統及電力設施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各類隱患,加強安全設施的管理,全面提高預防,抵禦突發性事故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的綜合能力。
(二)預警行動
1、預警的條件
一旦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預警的方式
當突發性安全發生時,最早發現的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領導、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3、預警的方法
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導致突發性安全事故的資訊後,要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相關有關部門迅速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並通知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進行預警狀態,並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三) 資訊報告與處置
1、資訊釋出程式
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及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突發性事故的資訊後,按照預警資訊及時研究確定解決方案,通知相關部門啟動相應預案。
2、資訊報告與通知
突發性安全事故發生後,最早發現的人應及時、主動、準確地將資訊上報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應立即報告給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總指揮。
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可直接嚮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報告。
3、資訊上報
(1)事故資訊上報採取分級上報原則,逐級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報告。
(2)資訊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資訊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值班室—→本單位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單位應急救援隊—→各職能部門、各單位。
五、 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輕微、一般、嚴重、特別嚴重四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以下應急響應級別:
輕微由本單位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一般由本單位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特別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
(二)事故應急響應
1、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根據職責和許可權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排救援隊伍,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2、應急響應發生後,應急指揮部各專業組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實施搶險救護和緊急處置行動。
3、現場搶險救護工作要按照應急方案的程式有效進行,需要改變救援方案的,必須在確保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下進行,同時應報告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4、如果事故事態急劇惡化,出現了緊急情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動員和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搶救。
(三)事故應急結束
當傷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得以消除後,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批准後,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各應急救援隊伍方可撤離現場,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後,還應明確: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六、 資訊釋出
由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對外發布事故資訊,本著如實、公開的原則釋出對外資訊;由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對內及時釋出事故資訊。
七、 後期處置
後期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汙染物處理
(二)事故後果影響消除
(三)生產秩序恢復
(四)善後賠償
(五)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
(六)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八、 保障措施
(一) 通 信
見附錄二。
(二) 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選取單位骨幹,建立自己的應急救援隊。
(三)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在專項應急預案中,應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型別、數量、效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絡方式等內容。
(四) 經費保障
財務部負責應急專項經費,並確定使用範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能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九、 培訓與演練
(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特點,積極向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全體員工宣傳、學習事故應急預案,避險、自救、互救常識,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救援能力。
(二) 各單位、各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演練前必須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範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演練結束後,要及時總結演練實戰經驗,修訂和完善本單位、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三)集團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各單位、各部門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具有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的權利。
十、 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 應酌情給予獎勵:
1、能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財產和人員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對有關單位或個人給予責任追究。
1、不按照規定製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及時報告、通報事故情況,少報、漏報事故損失情況,甚至隱瞞事故真相的,私自處理事故的。
3、拒不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命令的,甚至在關鍵時刻臨陣脫逃的。
4、在應急救援任務中配合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或個人。
十一、 附則
(一)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預案。
1、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3、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 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二)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向XX市安監局備案。
(三) 維護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在應急演練或突發事故後進行評審,以實現可持續改進。
(四)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XX集團負責制定;本預案具體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由XX集團負責解釋。
(五) 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目的
為應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事故發生後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一步增強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規範應急管理和完善應急響應程式,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省安全生產條例》、《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結合我市實際,修訂我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範”的原則,採取科學、有效、快速、有序的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和範圍:
凡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預案。
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和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2.2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長、市委委辦主任、市政府辦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辦、市總工會、市團委、市婦聯、市維穩辦、市發改局、市信訪局、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牧科技局、市廣電局、市衛計局、市扶貧移民工作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防災減災局、市政局、市專案促進中心、市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警戒保衛組、現場救援、醫療救護、環境監測、物資供應、善後處置、維穩處置、宣傳報道9個組,其主要職責是:
2.3.1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各項工作。由安監局和行業監管部門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定警戒區,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實施工作由公安局牽頭,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3現場救援組:根據事故類別由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其職責和許可權是執行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指揮前方救援,反饋現場資訊,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如情況緊急來不及報告,可先行處置後報告。
2.3.4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搶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緊急呼叫救護所需藥品。實施工作由市衛計局牽頭負責,各鄉鎮衛生院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5環境監測組: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別,利用各種環境監測設施,及時對有毒有害物質給空氣、水源、人體、動植物、土壤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迅速採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實施工作由市環境保護和林業局牽頭負責,有關鄉鎮政府(街道)和部門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6物資供應組:根據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有關鄉鎮(街道)或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和救災物資,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膳食,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實施工作由市政府辦牽頭,財政局、發改局、經信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配合,具體工作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7善後處置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安排部署,成立生產安全事故善後工作組,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組織開展事故單位及其所在鄉鎮、部門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用於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並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善後處理動態。
2.3.8維穩處置組: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及時消除事故可能導致的穩定隱患,防止死傷者家屬過激行為發生。由市維穩辦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9宣傳報道:負責引導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由宣傳部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職責
2.4.1指揮部職責
2.4.1.1釋出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4.1.2按照《預案》程式組織、協調、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
2.4.1.3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並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2.4.2辦公室職責
2.4.2.1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安排,協調有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等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救災;
2.4.2.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在指揮部領導的安排下,完善應急預案;
2.4.2.3配合上級部門抓好事故調查、處理的協調工作;
2.4.2.4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2.4.2.5組織對《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
2.4.3通訊聯絡
見附件《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通訊聯絡表》
3.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3.1事故報告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3.1.1立即將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19緊急報警,同時報告市委應急辦、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市安監局)及歸口管理部門。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10分鐘內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長報告。
事故應急上報和聯絡電話和傳真
市委應急辦電話和傳真:
市政府應急辦(市防災減災局)電話: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和傳真:
3.1.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3.1.2.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聯絡電話、報告人;
3.1.2.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1.2.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3.1.2.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1.3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佈,由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3.2事故現場保護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部門在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記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4.1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立即組織開展工作,指揮部及下設各組有關負責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4.2交通、通訊、供電、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要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3公安部門要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4衛計部門要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公司要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4.5發改、經信、交通運輸等部門在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下,要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其它事項
5.1本《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5.2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5.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各成員單位應結合實際和本行業特點,制定出相應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應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緊急呼叫的物資、裝置、人員和可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無理阻攔或拒絕。有關部門接到指揮部下達任務後,因翫忽職守,應提供的物資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而延誤時機,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5.5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所在地黨政一把手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5.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並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企業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式的瞭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透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範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並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xxx
成 員:xxx xxx xxx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 、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 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 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係;組織演練總結 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並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 、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排程室)、技安處、保衛處(消防隊)、裝置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院、廠辦、綜合處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並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於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 xxx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並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xxx
模擬傷員:xxx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xxx(模擬洩漏) xxx(釋放煙霧)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若干
5、觀摩人員
邀請市、區安監局、化醫安環部等領導 前來觀看。
五、應急演練時間:
20xx年x月x日x:00-xx:xx時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一、 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 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於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佔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 譚佔軍 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製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 李洪俊 鄭軍波 鞠錄民 車秀文 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 馬佔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張洪波 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 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 宮軍
四、 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製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採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於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 警:119
匪 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乾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鍁、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行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 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採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並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式採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併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汙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塗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六、 應急結束
應急滅火或搶救結束後,總指揮部應派人對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並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總指揮部安排做好搶修恢復工作並總結經驗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並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群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資訊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範。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援、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並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群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係;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彙報並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B.編制、管理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單位應急機構、隊伍的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C.負責建立和維護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裝備、物資等資訊資料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訊和資訊網路;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採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並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採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B.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87589620,87583600)、區安監局(值班電話:87589832)。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街道科所隊、社群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資訊後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後,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型別、經濟型別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援。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裝置、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電話:87589832)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A.參加應急處置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拍照、做出標誌、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C.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險源,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安全防護,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D.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結束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後,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事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後,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1、編制目的
為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2、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公司佔地面積約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約458.73平方米,現有職工13人。主要生產經營電
泳漆、濃縮液、穩定劑、溶劑、光碟保護漆、有機新增劑等。
2.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生產經營的危險化學品與人體皮膚和眼睛直接接觸可能造成灼傷,發生洩漏容易造成人員中毒,其蒸汽與空氣能夠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生產和庫存的原料、產品與高熱源、強氧化劑等接觸,易發生火災爆炸。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3.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安全主管
成員:其他相關管理人員
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安全主管進行現場指揮。
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2工作組組成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成員:(略)。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成員:(略)。
警戒組:負責治安、交通管理。
成員:(略)。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成員:(略)。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成員:(略)。
4、預防與預警
4.1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
(3)車間、庫房加強通風、完善避雷設施;
(4)採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報警措施;
(5)保證消防裝置、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4.2報警與通訊
公司將用於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並確保器材始終處於完好狀況;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區環保局:
5、應急響應
5.1滅火處置方案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採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並迅速報告;
(2)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式採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3)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4)警戒組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5)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需要立即將傷員送至醫院;
(6)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併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7)撲救人員要注意人身安全。
5.2洩漏處理方案
洩漏處理包括洩漏源控制及洩漏物處理兩大部分:
5.2.1洩漏源控制
(1)生產過程中可透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採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等方法,並採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漏處;
(2)包裝桶發生洩漏,應迅速將包裝桶移至安全區域,並更換。
5.2.2洩漏物處理
(1)少量洩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質包容和收集洩漏物(如沙子、泥土),並放在容器中等待處理;
(2)大量洩漏可採用圍堤堵截、覆蓋、收容等方法,並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通訊組及時向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和報警;
2)現場處置: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並將傷員救出危險區,組織群眾撤離,消除事故隱患;
3)緊急疏散;警戒組建立警戒區,將與事故無關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4)現場急救:救護組選擇有利地形設定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配合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3)洩漏處理時注意事項: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3)應急處理時不要單獨行動。
5.3化學品灼傷處置方案
5.3.1化學性皮膚燒傷
(1)立即移離現場,迅速脫去被化學物汙染的衣褲、鞋襪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來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3)新鮮創面上不要任意塗抹油膏或紅藥水;
(4)視燒傷情況送醫院治療,如有合併骨折、出血等外傷要在現場及時處理。
5.3.2化學性眼燒傷
(1)迅速在現場用流動清水沖洗;
(2)沖洗時眼皮一定要掰開;
(3)如無沖洗裝置,可把頭埋入清潔盆水中,掰開眼皮,轉動眼球洗滌。
5.4中毒處置方案
(1)發生急性中毒應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急救,並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稱等;
(2)若不能立即到達醫院,可採取現場急救處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脫離中毒現場,向上風向轉移至新鮮空氣處,鬆開患者衣領和褲帶;口服中毒者,應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6、附則
(1)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熟悉各種應急處置技術;
(2)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技術演練,應急預案綜合演練每半年不少於1次。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型別,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資訊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標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呼叫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資訊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型別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資訊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絡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資訊。附件資訊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絡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字及電子文件;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資訊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資訊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並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用於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釋出、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第三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釋出、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並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基本要求;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管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性檔案。
第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在廣泛聽取一線生產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規模較小,事故型別較單一(一至兩類)的,可編制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不同事故型別的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要素及內容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八條 對於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九條 對於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條 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規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本細則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或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有關程式完成評審(或論證)、備案等工作,並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一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三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的專家由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從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中抽取。
大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於5人;中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不得少於3人。
小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按照行政區域劃分採用會議形式由專門的專家評審組集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於5人。集中評審會由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並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
第十四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並向社會公佈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負責應急預案評審專家隊伍的聘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職業品德、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 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及《關於印發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24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 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專家名單(簽名);
(六)參會人員(簽名)等。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按要求修訂後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籤透過。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後,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後實施。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九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制度,建立應急預案資料庫,對審查通過後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一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抄送所在地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
前款規定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後15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培訓花名冊或證書;
(五)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字及電子文件。
第二十三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准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管監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透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對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事項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六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並設有明顯的標誌。
第二十八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組織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 實行應急預案登記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並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中型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應邀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及專家參加評估。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社群、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演練單位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二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並歸檔。預案涉及關鍵要素變化的應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並按照報備程式重新備案。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後,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資訊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五條 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於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備案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2003〕143號)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30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施工生產的實際,特製本專案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 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專案部設定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施工現場設定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三、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型別、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型別;
② 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 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 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 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 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 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 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 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 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 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 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 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裝置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 組織專案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 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 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路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搶救現場傷員;
② 搶救現場物資;
③ 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 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 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 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資訊,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 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 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 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根據專案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築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 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嚮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援,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6、善後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後不發生大亂;
② 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 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 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7、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保護事故現場;
② 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 調查瞭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 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8、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協助制訂施工專案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專案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並歸檔;
② 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 定期收集和整理各專案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資訊、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資料儲備;
④ 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事故現場副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所有施工現場操作和協調,包括與指揮中心的協調;
② 現場事故評估;
③ 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反應行動的執行;
④ 控制緊急情況;
⑤ 做好與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的聯絡;
2、現場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① 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② 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② 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4、消防滅火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啟動場區內的消防滅火裝置和器材進行初期的消防滅火自救工作;
② 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的輔助工作。
5、保衛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② 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6、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② 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③ 及時提供後續的搶險物資;
④ 迅速組織後勤必須供給的物品,並及時輸送後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
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科室、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 應急總指揮由專案經理擔任;
2、 應急副總指揮由專案副經理擔任;
3、 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公司的各工程負責人擔任,專案部組成人員為成員;
4、 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總工擔任,總工辦其他人員為成員;
5、 技術處理組組長由技術經營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6、 善後工作組組長由辦公室負責人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7、 後勤供應組組長由財務科、機械管理科、物業管理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8、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質安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9、 事故現場副指揮由該項工程負責人擔任;
10、 現場傷員營救組由施工隊長擔任組長,各作業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11、 物資搶救組由施工員、材料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2、 消防滅火組由施工現場電工,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3、 後勤供應組、由後勤人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四、 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施工專案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 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 二級應急組織每一專案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 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 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 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定、個人的防護措施
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 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 事故報警;
5、 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 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 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專案部在專案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絡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絡人:xx,電話:xx,手機:xx.質安科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裝置、車輛等落實
專案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對應急救援器材、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機械裝置、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
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後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八、其它
本預案制定後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後正式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商場內部及周邊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加強和規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管理,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商場內部應對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影響和威脅本單位、本系統或社會安全與穩定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商場內部全部商家及區域的安全生產事故應對工作。
(四)安全生產事故的分類與分級
本預案所稱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影響商場安全與穩定的突發公共安全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過程和性質,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1、 火災事故
2、 建築物安全事故
3、 擁擠踩踏事故
4、 商場爆炸事故
5、 突發危險品汙染事故
6、 大型群體活動安全事故
7、 商場周邊突發安全事故
上述突發公共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關聯,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對此,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安全生產事故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 (特別重大)、Ⅱ級 (重大)、Ⅲ級 (較大)和Ⅳ級 (一般)。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中,高度重視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把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人身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危害,並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2、統一指揮,快速反應。xxx超市xx辦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商場系統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形成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3、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商場行政部門遵循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並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4、預防為主,及時控制。把預防突發公共事件作為應急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立足於防範,抓早、抓小,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要把突發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層,控制在一定範圍內,避免造成社會秩序失控和混亂。
5、區分性質,依法處置。要堅持把保護公眾﹑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以及“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解不可結”的工作原則,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要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辦事,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
6、系統聯動,加強保障。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加強各項保障措施和力量部署,提高工作效率。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xx超市x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職務:
副組長: 職務:
成 員:由辦公室、行政部等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主要職責
1、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商場系統內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負責向相應主管部門和單位通報情況,協調、協助相應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
2、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x超市xx辦辦公室。主要職責: 承擔日常工作,負責及時收集和分析相應的資料和工作情況,提出處理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報領導小組;及時總結和推廣各商場處理安全生產事故的經驗和做法;督導、檢查商場落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情況;督促各部門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三、應急處置
xxx超市xx辦建立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快速反應系統、資訊報告、應急處置、善後恢復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一)資訊報告要求
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報告的單位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和商場部門報告,不得延報。
2、準確:資訊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I級事件的單位可在報告商場管理中心和有關部門同時直接報當地政府。
(二)資訊報送機制
緊急電話報告或緊急檔案報送。各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並按照相關預案和領導要求開展工作。對於重大資訊,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xx超市x辦領導意見,報告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和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營子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
(三)應急資訊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等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事發商場、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商場部門已採取的措施;
4、區內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四)預防預警要求
1、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各部門應相互支援、相互配合,細化工作措施,落實人員,明確責任,把各項工作和要求落到實處。
2、 做好應對商場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工作,保障突發公共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裝置和必要的經費。
(五)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資訊的同時,要按照職責和規定的程式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六)應急響應
對依照本預案和有關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需要由xx超市x辦負責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根據xx超市xx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後,啟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四、應急保障
(一)資訊保障
各商場要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事故資訊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執行機制,完善資訊傳輸渠道,保持資訊傳輸設施和通訊裝置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資訊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
xx超市x辦和商場應建立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物資儲備,保障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的物資充足。特殊應急物資應由專人保管,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物資存放合理,保持通道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
(三)資金保障
應急資金納入超市統一預算。
(四)人員保障
xx超市x辦和商場應組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備隊,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
(五)其他保障
涉及到交通、治安維護等方面的保障,請示區政府協調各有關部門支援。
五、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一)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的等級確認與劃分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及《河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和商場系統的實際情況,將事故災難按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分為Ⅰ級—Ⅳ級。
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商場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害,對本地區的營業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2、重大事件(Ⅱ級):商場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本地區的營業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3、較大事件(Ⅲ級):對商場的人員和財產造成損害,對商場的營業秩序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4、一般事件(Ⅳ級):對個體造成的損害,對商場營業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事故災害。
(二)應急處置措施
1、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突發火災事故,要立即啟動消防應急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內向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資訊,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
②採取諸如切斷煤氣、切斷電源等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③搶救傷病員,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
④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確保人員、財產的安全。
⑤解決好營業人員、顧客等受災人員的安居問題。
2、建築物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發生房屋、圍牆、廁所等建築物倒塌安全事故,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②迅速採取措施,密切關注連帶建築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③迅速組織周圍醫療力量和有關人員搶救傷病員,並立即撥打120請求衛生救護。積極有序的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解救受困人員。
3、擁擠踩踏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發生擁擠踩踏事故時,要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②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控制局勢,制止擁擠,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將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支援幫助。
③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公眾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公眾和親屬情緒穩定。
4、商場爆炸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發生爆炸事故後,商場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
②迅速組織周圍醫療力量和有關人員搶救傷病員,並立即撥打120請求醫療救護。積極有序的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解救受困人員。
③商場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定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治安事態,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檢查並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
④如果發現肇事者和直接責任人,應立即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⑤認真配合公安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
5、突發危險品汙染事故的處理辦法
①商場應根據各類危險品的特性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②商場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險物品洩露,或因違反有關規定排放汙染物造成環境汙染事故災難的,應及時向商場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同時設定汙染區。
③xx超市xx辦接報後,應立即向區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協同政府有關專業部門組織有關專家、技術人員攜帶必要的取樣分析儀器赴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檢驗,迅速查明危險品型別,確定主要汙染物質以及產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④初步查明情況後,要迅速制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並立即組織人員實施。
⑤對有明確汙染源的應立即控制汙染物排放;對於化學危險品汙染事故,程度輕微的,啟動商場相關應急預案處理,情況嚴重的,要立即向區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⑥對發生有毒物質汙染可能危及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要採取相應有效措施,控制汙染事故蔓延,並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公眾撤離。
⑦危險或危害排除後,應召集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妥善處理環境汙染事故。
⑧重大事故,商場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
6、大型群體活動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舉辦的各類大型活動,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專項安全保衛方案,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顧客、員工死亡、受傷等情況,立即撥打120請求急救,聯絡醫院進行傷病員搶救工作。
③活動組織者和安全工作負責人要穩定現場秩序,組織公眾有序疏散逃生,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④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當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7、商場周邊突發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積極協助當地有關部門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演化和擴大。
②及時向公眾員工通報有關情況,引導公眾情緒,穩定商場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8、商場突發事故處理中的其他有關注意事項
①發生災難事故,商場要及時向公眾﹑員工通報有關情況,引導公眾﹑員工情緒,穩定商場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②凡是發生人員傷亡的,商場要立即採取救助措施,積極搶救傷病員,減少人員傷亡。
③所有災難事故發生後,商場都要考慮可能引發繼發性傷害問題,要妥善處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和演化。
④凡是需要對建築物等採取斷水、斷電等應急處理措施的,要認真權衡利弊,妥善處理可能發生的受災受困人員照明、飲水需要和因為跑水漏電可能引發繼發性災害的矛盾。
(三)善後與恢復
1、一旦直接的應急任務和生命救護活動結束,應立即設立恢復中心,工作重點也應馬上從應急轉向善後與恢復行動,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積極做好善後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商場正常秩序。
①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在事故中死亡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卹和補償或賠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對購買了保險的傷亡人員要幫助聯絡保險公司賠付。
②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嚴格資訊釋出制度,確保資訊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穩定商場秩序,疏導公眾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③全面檢查裝置、設施安全效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範,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④總結經驗教訓。要引以為鑑,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因翫忽職守、瀆職等原因而導致事故發生,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⑤配合公安等部門,做好事故案件的偵破調查工作。
2、事件結束後,要加強場內安全保衛和各項設施的安全檢查,對商場危房及其改造措施落實情況,嚴格檢查和監控, 杜絕安全隱患。同時,關注商場周邊安全狀況,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反映存在的隱患,提出整改的意見和建議,並協助當地政府對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加強學生日常防災、避災知識商場,定期舉行逃生疏散演練,增強員工自我保護能力。
六、附則
(一)本預案是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釋出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要求制定的。
(二)在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中,對有突出表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鼓勵和表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規和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預案啟動實施由領導小組組長決定。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單位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嚴格執行和遵守資訊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紀律,確保資訊保安,並保證聯絡方式暢通、便捷。
(四)本預案由xx超市xx辦負責解釋。
(五)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
為了提高食品安全的防疫能力和食品安全事件的處理能力,減輕、及消除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證廣大消費者的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根據相關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應急處置方案。
一、 目的及原則
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處置方案,提高食品安全事件處理能力,減輕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二、 適用及啟動
適用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預防,及可能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 應急處置機構
1、 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店長/當班經理
組員:食品部經理、客服經理、行政部經理
2、 應急處理小組職責:
研究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有關情況,制定應急管理措施; 現場指揮本單位及時、穩妥地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故; 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 保障應急物資、裝置供應;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預防
1、 加強重點品種,尤其是高風險食品品種的日常監管;
2、 加強對不合格食品相關資訊、資料的蒐集、整理和分析;對同類不合格批次食品採取暫停銷售、召回、封存、退貨、銷燬等處理;
3、 對顧客反應的產品質量問題,應立即查驗產品檢驗報告、聯絡供應商及廠家查明原因;對多位顧客反應的同一產品質量問題,應立即停止銷售,查明原因;
4、 一旦確認可能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前兆資訊時,食品安全應急小組應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並向總公司、工商、衛生等部門徵詢處理意見。
五、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果斷控制、切斷事故危害鏈。
1、 立即停止可能產生危害食品的銷售;
2、 立即將發病人員送往醫院,並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 迅速報告總公司、當地衛生、工商部門;
4、 確定食品包裝開啟,顧客的食用時間、儲存方式、發病時間、症狀等情況;
5、 保留、封存顧客食用的食品及工用具,留待衛生機構檢驗,查明原因;
6、 查明引發事故的食品品種、品名、規格、生產企業、生產批次、檢驗報告、銷售者等基本資訊;
7、 積極配合衛生、工商部門的調查,客觀公正地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情況。 應急處置紀律要求:
1、 各應急人員要聽從指揮,行動迅速;
2、 應在5分鐘內向總公司品質技術、政府事務、媒體事務、保安、營運等部門作食品安全事故簡要報告;
3、 應在2小時間內向工商、衛生等行政部門,報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波及範圍、造成傷害及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況及面臨的問題等。
4、 盡大限度地提供物資保障,搶救病人。
六、後期工作
1、 開展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分析、責任追究;
2、 配合監管部門做好涉案食品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3、 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
七、附註
轄區工商聯絡電話:
轄區衛生機構電話:
最近醫院緊急電話: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
一、組織機構
商場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由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具體分工如下:
1、滅火行動組:由商場保安部組成,保安盧思桐任組長,併兼任火場臨時指揮員,滅火行動組主要負責本院一般初級火災的撲救工作。
2、通訊聯絡組:由保安部值班員、各部門、重點要害部位負責人組成,由陳副總經理擔任組長,負責通訊聯絡及各部門工作的統一協調。
3、疏散引導組:由商場各樓層值班人員和重點部門的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組成,保安部消防專幹任組長,負責火災時人員的安全疏散及財產的安全轉移。
4、安全防護救護組:由總辦室主任及部門人員組成,總辦室主任劉濤擔任組長,負責火災時車輛、醫療救護等後勤保障工作。
二、報警和接處警程式
1、報警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對整個商場的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動、靜態全方位24小時監控。
2、監控中心收到監控區的火警訊號及火警電話後,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保衛部值班人員、巡邏員趕赴現場,並電話告知值班領導。
3、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後,如未發生火災,應查明警示訊號的報警原因,並做詳細記錄。
4、如有火災發生,應根據火情,立即撥打“119”報告消防隊,並將資訊反饋監控報警中心,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5、監控中心根據火災情況,調集有關人員啟動滅火和應急預案。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與措施
1、為使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順利進行,保衛部門應加強日常性檢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各樓層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出入口有明顯標誌,消防通道及安全門不能鎖閉,疏散路線有明顯的引導圖例。
3、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人員應迅速趕赴火場,利用應急廣播指揮人群有組織地疏散。
4、疏散路線儘量簡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5、疏散引導組工作人員要分工明確,統一指揮。
四、撲救一般初級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1、當火災發生時要沉著冷靜,採用適當的方法組織滅火、疏散。
2、對於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抓住戰機,迅速消滅。
3、對於不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採取“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先控制火勢的蔓延,再開展全面撲救,一舉消滅。
4、火場如有人受到圍困,要堅持“先救人,後救火”的原則,
全盤考慮,制定滅火疏散方案。
5、火場撲救要採取“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
6、火災撲救要服從火場臨時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密切配合,當消防人員趕到後臨時指揮員應將火場現場情況報告消防人員,並服從消防人員統一指揮,配合消防隊實施滅火、疏散工作。
7、火災撲救完畢,保衛部門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落實“三不放過”原則,處理火災事故。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1、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的部門領導、工作人員應開啟通訊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通訊聯絡組長的調遣。
2、總辦室通知值班水工、電工在火場待命。
3、人力資源部人員在現場及時救治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與地方醫院聯絡救治工作。
4、財務室人員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六、 如遇恐怖襲擊,應按事態發生狀況分別應對
1、如遇爆炸時,通訊聯絡組組長應組織值班經理、各部門負責人、保安人員、商場管理員奔赴案發現場,重點做好滅火和搶救傷員、保護商店財產工作,同時向110、119報警,以取得警方的救助;
2、如遇劫持人質時,通訊聯絡組組長應按實際情況,找準時機向110報警,同時應隨機應變與分子周旋,沒有十分把握,不能與分子發生對抗,以免人質受到傷害。此時,應儘量拖延時間,等待警方的到來,以便妥然處置。同時,應積極配合警方做好解救人質的準備工作,直至人質平安獲救。
對空襲、地震等不可預計突發性災害,重點以疏散人群為主,引導人群從各樓層安全通道分流疏散,對貴重商品及營業款項由專人轉移保管,儘可能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如遇停電,保安隊隊員應立即趕赴黃金櫃組把守各出入口。各部門負責人要組織所屬人員對開架貨架進行把守,貴重商品及要害部門由商場經理、部門主任重點把守,嚴防壞人乘機破壞和搗亂。
對可能出現的爭吵、鬥毆,由保安人員員予以勸阻和制止,並將肇事者帶往保安部處理或向110報案,以免造成群眾圍觀,擴大事態,影響商店營業。
對可能出現的偷竊、搶劫,立即派保安及商管理員處理,並立即報告轄區公安機關。同時,在制服歹徒時,要注意保護好顧客和商品的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如果是案發後發現,各部門要通知保安人員保護好現場,並立即通知公安機關協助破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3
一、制定的目的
為加強xx超市賣場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突發事件的發生,保障賣場及購物群眾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結合賣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值班經理負責超市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總 指 揮:經理
副總指揮:值班經理、防損部長
組 員:各課別主管及超市員工
職 責:全面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處理突發事件、應急疏散預案的具體實施,確保能夠按照預案順利進行。
2、職責分工
(1)總指揮職責:發生重大事故時,釋出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應急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彙報和友臨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等。
(2)副總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現場指揮組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負責協助搶險機械裝置的調轉;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負責與有關單位人員的緊急聯絡,在最短的時間內,傳達領導小組的搶險指令,做好與“110”、“120”等單位的聯絡。
(4)技術保障組職責:協組總指揮負責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負責搶險方案的制定,組織指導方案實施。
(5)人力保障組職責:主要搞好購買者的人身安全,負責人員疏散並負責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負責搶險所需要的人力、機械的落實,保證人力、機械的最佳化配置。
(6)物資供應組職責:負責救援物資的的儲備和供應。
(7)善後處理組職責:負責搶險結束後現場及人員傷亡的善後處理工作。
三、應急準備
1、事故易發生點應成立應急隊伍並落實應急措施。
2、辦公室負責健全包括有市消防部門、防汛指揮部、安全生產監督局等單位的應急電話聯絡表。
3、各區域在識別和評價進行危害畢辯識的過程中,確定該區域的事故狀態和緊急情況,提出預防重大環境安全事故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和必要的物質準備。
四、日常工作
1、辦公室: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應急計劃;負責與公安、消防、安監、醫療等單位進行聯絡;負責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後所採取糾正預防措施的處理及監督檢查;定期對義務消防組織進行防火技能檢查和指導消防演習;負責應急裝置的保障。
2、值班經理:負責應急救援物質的保障。
3、區域小組長:負責應急現場人力資源及搶險工具的保障。
五、應急預案的實施
1、火災應急預案
(1)初起火災,現場人員應就近取材,進行現場自救、撲救;控制火勢蔓延。必要時,應切斷電源,防止觸電。
(2)自救、撲救火災時,應區別不同情況、場所,使用不同的滅火器材。
A、撲滅電器火災時,應使用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水或泡沫滅火器,防止觸電。
B、撲滅油類火災時,應使用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
C、遇有火勢較大或人員受傷時,現場人員在組織自救的同時,應及時拔打火警電話“119”、急救中心電話“120”或公安指揮中心電話“110”求得外部支援;求援時必須講明地點、火勢大小、起火物資、聯絡電話等詳細情況,並派人到路上接警。
D、火災的自救與逃生;火災最初五分鐘是最佳逃生的時機,首先應躲避濃煙;其次是躲避大火,不能一下就開啟安全門,要用手背試一試門面的溫度不高時再開啟門。然後撤離到安全地帶。
E、將受傷人人員及時轉送醫院進行緊急救護。
F、將資訊迅速傳遞給辦公室;傳遞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G、辦公室接到應急資訊後應立即核實現場的處置情況,組織有關人員或應急隊伍趕赴現場。
H、應急人員到達現場後,應服從現場指揮人員人統一指揮,按分工要求進行疏散人員,搶救物質,儘可能減少生命財產損失,防止事故蔓延;可能對區域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I、火災撲滅後,起火單位應保護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並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消防部門認定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直接責任。
2、觸電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1)當發生人員觸電事故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對觸電人按下列要求進行緊急挽救。
A、首先切斷電源開關或用電工鉗子、木把斧子將電線截斷以斷開電源;
B、距電源開關較近或斷開電源有困難時,可用乾燥木輥、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體。
C、可用幾層乾燥的衣服將手裹住,或站在乾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2)當觸電者脫離電源後,應根據觸電的輕重程度,採取不同的急救措施。
A、如果觸電者受的傷害不嚴重,神志還清醒,或雖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覺,要使之就地休息1—2小時,並嚴密注意觀察;
B、如果觸電者受的傷害較嚴重,無知覺,無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時,應立急進行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則應採用胸外心臟擠壓法。
C、如果觸電者的傷害很嚴重,心臟和呼吸都已停止跳動,瞳孔放大,失去知覺,則必須同時採取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兩種方法。
(3)做人工呼吸要有耐心,並堅持搶救6小時以上,直到把人救活,或者確診已經死亡為止。
(4)如果需要送醫院搶救,在途中不能中斷急救工作。
(5)對於與觸電同時發生的外傷,應分別情況處理。對於不危及生命的輕度外傷,可以放在觸電急救之後處理。對於嚴重的外傷,應於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法同時處理。如傷口出血,應與止血。為了防止傷口感染,應當與以包紮。
(6)可能對區域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對與事故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疏散。
(7)事故發生後,應立即上報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8)應急資訊的對外傳遞由辦公室按照規定上報程式執行。
3、機械人員傷亡事故預案
(1)發生機械人員傷亡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對人員進行固定、包紮、止血、緊急救護等。
(2)必要時,應立即同急救中心取得聯絡,求得外部支援。
(3)事故發生後,應立即上報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以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4)應急資訊對外傳遞由辦公室按照規定的上報程式執行。
4、突發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
(1)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傳染性疾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和施工秩序,制定本預案。
(2)傳染性疾病發生時,應立即採取措施對傳染源進行隔離,同時逐級上報到急救援指揮中心,
(3)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儘快確定傳染源的傳播範圍並對有關人員就地實施隔離,確保可能感染人員處於嚴密監控中。
(4)應急指揮部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衛生行政部門,並在衛生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六、應急結束
處理突發事件工作結束後,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並配合調查人員做好突發事件現場的調查工作,後勤保障組在總指揮的安排下做好搶修、恢復工作。
七、處理與改進
辦公室在事故或事件發生後,應對發生的原因進行調查分析,針對事故或事件發生的原因,責成責任部門採取糾正措施,並組織對應急預案和相關程式進行評審及修訂,使其不斷完善,提高應急應變能力。
八、工作要求
1、首先保持自我鎮定,將突發事件迅速向上級彙報並與有關部門取得聯絡。
2、以確保人員安全為首要任務,保護好公司的財產安全,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3、在採取搶救措施時,應本著“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抓緊時機進行搶救。
4、各部門及全體員工要在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迅速按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5、各部門值班人員接到警報後,要立即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搶救。
6、各部門及全體員工要互相協調,透過配合,儘快完成報警、撲救、疏散顧客、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等各項工作。
7、突發事件處理結束後,應由總指揮部下達各組人員撤離現場命令,隨後進入善後工作處理階段。
8、突發事件結束後,視情況採取相應措施,如保護現場、透過公安機關、勞動部門、保險公司等進行相關勘查、裁定、理賠等或聽從管理人員安排,回各自工作崗位清點物品。
九、常用應急電話
匪警 110
火警 119
急救中心 120
交通事故 122
公安簡訊報警 12110
本突發應急救援預案由xx超市公司制定,最終解釋權歸xx超市公司所有。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4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商場及購物群眾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結合商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2、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某商場位於xxxxx,是一家擁有建築面積25526平方米,800多名職工的大型綜合性零售企業(其他內容略)。
2.2危險性分析
某商場是一家大型的綜合性商業零售企業,其內部結構比較複雜,營業面積大,經營的商品範圍廣,收銀臺及貴重商品櫃檯多,並且設定有大量的照明、用電裝置,防火安全是商場工作重中之重。
另外,商場也是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一旦發生各種突發事件,人員的疏散工作十分重要,建立快速人員應急疏散程式非常必要。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
由商場總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
副總指揮:
由商場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和安保部部長擔任
組員:
由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安保部工作人員組成。
總指揮部:
設在監控室。
職責:
全面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具體實施,確保滅火、應急疏散行動能夠按照預案順利進行。
3.2通訊聯絡組
人員組成:
由商場辦公室和消防中控室人員組成。
職責:
做到報警及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保證各種指令、資訊能夠迅速及時、準確的傳達。
3.3樓層指揮組
人員組成:
由商場各樓層主要負責人及其辦公室人員組成。
職責:
負責本樓層組織、指揮、協調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具體實施;掌握情況,準確分析局勢,果斷作出正確判斷;及時上報有關資訊,並認真貫徹執行指揮部命令。
3.4滅火行動組
人員組成:
由各部門的義務消防隊員組成。
職責:
負責按照預案或現場指揮員的指令及時撲救初起火源,控制並消滅火災;配合專業消防人員進行滅火搶險工作。
3.5疏散引導組
人員組成:
由安保部門人員和各樓層有關人員組成。
職責:
在樓層指揮組指揮下,堅守崗位,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有秩序地疏散引導本樓層顧客,疏散完畢後有秩序撤離。
3.6防護救護組
人員組成:
由安保部門人員、商場醫務室人員和各樓層經過醫務培訓的人員組成。
職責:
負責配合專職消防人員及醫護人員救護,搶險火場被困傷員及物資;負責向場警戒,維持現場秩序,看守搶救出來的物資,保證滅火工作順利進行。
3.7後勤保障組
人員組成:
由安保部門人員、後勤部門人員、裝置部門人員及指揮部指定人員組成。
職責:
負責保障滅火用水供應和其它滅火物資設施供應;負責滅火後的水、電、現場搶修、恢復等工作。
4、應急響應
4.1報警和接警
值班人員或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火情後,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切斷與火災相關的電源,大聲呼救,並按下手動報警按鈕,發出火災聲響警報,消防中控室接到聲響報警後,透過對講機立即通知義務消防隊員趕赴現場,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時要講清詳細地址、起火部位、著火物品、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行走路線,並派人到約定地點接引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同時向單位領導和安保部報告。
4.2應急疏散
消防中控室接到聲響報警後,立即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疏散組成員立即組織處於著火層等受火災威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
4.3撲救初起火災
滅火行動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根據預案或現場指揮員的指令迅速檢查是否切斷現場電源,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如火勢較大,暫時不能撲滅,應立即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採取隔離等措施,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並積極配合專業消防人員完成滅火任務。
4.4通訊聯絡、安全防護及救護
通訊聯絡組應立即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同時注意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地將各種指令、情況及資訊上傳下達。
防護救護組應立即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對現場實行警戒,保證消防車輛的暢通無阻,維護好現場秩序,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配合好專業消防員及醫務人員搶救火場內被困傷員及重要物資。
後勤保障組應立即按照預案或指揮部的指令,迅速調集滅火所需物資、裝置,為完成滅火、疏散救護提供必要的支援和保障。
5、應急結束
滅火工作結束後,總指揮部應派人對著火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並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的調查工作,後勤保障組在總指揮的安排下做好搶修、恢復工作。
6、工作要求
(1)各部門及全體員工要在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迅速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各部門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後,要立即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撲救,掌握情況,同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3)各部門及全體員工要本著遇事冷靜,互相協調,通力配合,不慌不亂的原則,儘快完成報警、撲救、疏散顧客、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等各項工作。
(4)滅火工作結束後,由總指揮部下達各組人員撤離現場的命令,隨後進入善後工作處理階段。
7、附件
(略)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5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釋出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範圍內緊急呼叫各類救援物資、裝置、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裝置的及時排程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後勤保障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排程等工作。
7、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資訊,及時瞭解並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釋出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
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採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
非煤礦山應急救援以發生事故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的街道有關部門為主,實行區域互救原則。有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轄區內非煤礦山的實際,制定訓練計劃,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五、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儲備,以各企業自備為主。
(二)救援物資和裝置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區各礦山企業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區安監局和所在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在30分鐘內報區政府,並按程式上報。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區安監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型別、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採取的措施,並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後,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和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三)通訊聯絡區政府值班室電話:區安監局值班室電話:
七、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區安監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政府,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並組織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現場搶救工作應在現場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現場搶救應根據坍塌範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裝置(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積極組織搶救,並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程序中,應採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事故。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6
為有效處置我鎮轄區內發生的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轄區內從事礦產資源(除煤礦外)開採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死亡1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專項預案。
二、監管與預報
(一)監管機構及主要工作職責
監管機構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鎮安委會)監管,各非煤礦山生產經營企業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形成鎮、企業二級監管網路。鎮安委會應按上級下達的監管任務以及實際情況按時完成監管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管報告。
(二)監管種類
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地下開採礦石、露天採石、採土、採砂礦(場)、爆炸、坍塌等。
(三)監管方式
鎮安委會對所轄區域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情況進行經常性巡查監管,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跟蹤監管;各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負責所在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
(四)監管結果處理和預報
鎮安委會要對有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分析並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及時上報預測報告。
三、應急處理工作程式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鎮安委會應立即做出反應,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並實施搶險救災,維護社會安定。
(一)應急反應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鎮安委會應立即上報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並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速報制度要求的內容和程式及時上報。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接警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非煤礦山安全事故發生時,都應立即嚮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對災情、災害做出判斷並及時上報應急指揮機構。
(二)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發生非煤礦山安全事故後,鎮安委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啟動應急組織;組織非煤礦山職工進行自救互救;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現場搶險救災、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保障、電力保障、後勤保障、資訊報送等各項工作。在應急過程中,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直至應急工作結束。
四、工作原則
(一)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受傷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裝置、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五、預案啟動程式
非煤礦山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分別向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等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絡人、聯絡方式等。並立即啟動我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一)組織機構
天門鎮安委會成立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貿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經貿委辦公室主任兼任。(指揮部電話: )。
1、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工業的副鎮長、經貿委主任、共同擔任,成員由經貿委、財政所、社事委、派出所、衛生院、安監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
2、職責分工
(1)鎮安監所負責全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緊急聯絡,迅速組織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領導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後實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鎮派出所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護車輛有序進出;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防止並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
(3)鎮衛生院負責聯絡、安排區急救中心和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護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事故現場傷員搶救;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4)鎮財審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5)鎮工會、鎮社事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6)鎮供電所負責事故發生區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7)鎮礦山救護隊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3、通訊聯絡
鎮黨委辦公室: 鎮政府辦公室:
鎮安委會辦公室: 安監所辦公室:
鎮衛生院
(二)資金和物資保障
鎮政府設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準備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應急需要。指揮部應指定有關單位做好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物資儲備,資金由鎮財政解決。
七、事故預防和監督管理機制
(一)非煤礦山企業對事故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非煤礦山企業對已確定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要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管理,並認真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瞭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禁違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迴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預案演習。
(二)搞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鎮安委會要督促有關企業,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並要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重點從以下方面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
八、相關要求
(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制定,並根據法律、法規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國家、省、市、縣的要求及全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存在的問題或出現的新的情況,及時做進一步修訂、補充、完善,經審定後報鎮政府備案。
(二)對在實施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給予獎勵;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預報。
(四)應急預案根據事故的態勢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五)本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解釋。
(六)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7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釋出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範圍內緊急呼叫各類救援物資、裝置、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
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
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
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裝置的及時排程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
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後勤保障組
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排程等工作。
7、善後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
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資訊,及時瞭解並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釋出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
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採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8
演練過程:
一、對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1、低壓電觸電事故
作業人員(傷者)在接電源時,因操作失誤,加之漏電保護器失靈,致使發生觸電事故。附近的工友(參演人員)發現後,(參演人員)立即跑到二級配電箱處將電箱內的隔離開關拉下,使(傷者)脫離電源;(參演人員)則跑到辦公室報告。現場救護人員( )得知有人員受傷後,立即準備好藥箱、擔架,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對傷員進行現場處置,傷員經過現場急救後,被抬上擔架,由現場準備的汽車送往附近醫院進行進一步醫治。
2、高壓電觸電事故
作業人員(傷者)在轉運長鋼管時(用竹竿代替),不慎與外電線路的高壓電裸露部分相接觸,發生觸電事故,且“鋼管”壓在身上。附近的作業人員(參演人員)發現後,用竹竿將“鋼管”挑開,同時用通訊裝置(手機)“通知”供電部門、120、119進行外部救援以及通知現場救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現場救護人員( )到達事故現場後,將傷員平臥在地面,迅速將其身上妨礙呼吸的衣領、上衣、褲帶解開,並將觸電者口腔妨礙呼吸的食物、脫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用所掌握的急救方法(胸外心臟擠壓法)對傷員進行救護。適時“110”人員(模擬人員)、“120”(模擬人員)人員到達事故現場,“110”人員(模擬人員)立即設立警戒線、及時疏散周圍群眾;“120”人員(模擬人員)在現場救護人員的協助下,對傷員進行檢查後,送往醫院進行進一步醫治。
二、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
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作業人員(傷者)在腳手架下方作業時,被上面掉下來的“磚頭”傷及頭部和手臂,現場救護人員(參演人員)接到通知後,迅速趕撲事故現場。首先對傷員的傷口進行清洗:用清水衝去覆蓋在傷口周圍皮膚上的汙物。其次進行止血:A用紗布、繃帶將經過清洗後的頭部傷口包紮好;B、用壓脈帶將手臂受傷處上方的動脈壓緊,再將傷口進行包紮。最後,用擔架將傷員透過運輸工具(汽車)送到就近的醫院進行進一步醫治。
三、演練評價:
這次應急演練同時也反映出許多存在的不足:
演練評價:
本次演練是成功的,體現出公司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專案部以及員工對演練的高度重視。事前,組織這次演練的安全科事先編寫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方案”,並對大家作了演練的目的和意義的宣講;演練中,所有參加人員都比較認真,特別是扮演“傷員”的幾位同志,表現相當出色。公司政工部的同志,在現場跑前跑後,真實地記錄下了公司這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過程。
公司管理者代表 、公司員工代表 對本次演練作了總結,對參演人員的認真態度表示了肯定。
這次應急演練同時也反映出許多存在的不足:
1、由於是第一次進行預案的演練,個別人員不夠嚴肅、組織經驗欠缺、臨場反映不夠、未及時通知(也未考慮到)附近的相關方人員,以至於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2、外部支援單位的聯絡方式未在預案中反映出來,不為救援人員知曉。
3、個別救護人員對救援器材的使用不熟悉。
4、預案中配備的應急救援器材如藥箱內的藥品準備不夠。
糾正和預防:
1、認真作好本次預案演練的總結工作,積累經驗教訓。
2、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責任心的培養和救護能力的培訓。
3、積極作好內外部的溝通、協調工作。
4、在“預案”中及時補充完善外部支援單位的聯絡方式。
應急演練不光是為認證而演練,同時也是我們今後工作中處理突發事故、事件的能力的演習,使我們在今後如有緊急情況發生時,不至於手忙腳亂,而是冷靜對待,做到應急救援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有效的降低和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9
一、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界定範圍。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同一起事故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組織領導。
鎮黨委、政府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鎮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基地指揮部和前線指揮部。基地指揮部負責上傳、下達指令,組織指揮,協調各村、單位,提供後勤保障,鎮長林安順同志任基地指揮,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黃乃贛任基地副指揮。前線指揮部負責上傳,執行指令和臨場組織指揮處置,控制現場,副書記甘乾棠同志任前線指揮。前線指揮部設事故救援小組、醫療急救組、安全保障組、事故救緩組,由黨委辦、人武辦、政府辦、安辦、應急分隊組成,由黃乃贛同志負責。醫療急救組由衛生院120急救中心組成,由衛生院院長高恩良同志負責。安全保障組由派出所、民政辦組成,由派出所所長章建平同志負責。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緊急報告和應急處理程式。
1、重、特大工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第一時間內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和直接損失的初步估計以及事故情況,一個小時內報告鎮政府。聯絡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鎮領導和安全生產辦公室同志在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及時向主要領導報告。並在2個小時內向上級主管局報告事故基本情況。
3、鎮領導核實事故發生後立即起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基地指揮部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力量趕赴事故現場,並協調各單位做好後勤保障。前線指揮部三個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協助事故單位應急處理搶救受傷人員。事故救援組負責事故現場的救助、疏散人員、搶救受傷人員,醫療急救組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和轉運工作,安全保障組負責維持現場的秩序,封鎖保護現場等待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組的調查鑑定。同時將事故情況準確向上級政府報告。
4、指導事故單位做好事故善後工作,維護秩序,指導事故單位保護事故現場,待調查上級調查組到達後方可清理事故現場。
5、按照事故調查的程式,許可權範圍,屬於鎮政府協調調查處理的,應全力配合開展調查。事故調查應按上級的規定開展,發生重、特大事故後,鎮政府領導以及分管領導應及時組織人員、力量,趕赴現場查清基本情況和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制定防範措施,以防沿發和擴大。
6、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對有關事故單位隱瞞不報、謊報,事故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拒絕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嚴格按照國務院第302號、493號令規定追究有關人員和行政領導的責任。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0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68條規定,按照省、市、縣有關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的要求,為及時有效地開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在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則,堅持以電站為整體組織自救的原則,堅持電站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支援、配合事故救援並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條件的原則。
二、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電站成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施救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由站主要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站分管領導擔任
成 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安全生產部負責人、保衛部負責人、行政工作部負責人、工會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實業總公司負責人、發電執行部負責人、水電修試公司負責人、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人。
2、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統一協調電站各部門、全站職工應急施救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制定並實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3)、統一調配施救的人員、物資、器材;
(4)、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
(5)、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參加應急救援。
(6)、根據事故狀況,視情況成立事故調查組、施救組、善後組和後勤保障組,並有效領導其開展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式
1、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部門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電站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並根據現場實際迅速採取措施,封閉並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站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同時視事故特點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電站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參加救援。
3、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電站指揮部應按規定及時把事故簡要情況快速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管理機關。必要時請求當地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給予救援。
4、緊急救援工作應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周密組織,嚴防事故損失程度擴大。
5、生產事故處理的安全措施按照電站制定的《裝置執行規程》、《事故處理規程》中有關規定進行。
6、所有參加事故救援人員應按指揮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服從指揮部指揮。
7、生產執行部、水電修試公司負責生產事故應急施救措施;保衛部負責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施救措施;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防汛應急預案措施;實業總公司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負責人員受傷事故急救措施,負責保障事故應急通訊暢通;電站生活後勤部門負責事故應急生活後勤保障工作;財務部負責事故救援所需資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宣傳報導;安生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協調和現場安全監督;並定期開展反事故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