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公司保密協議書

設計公司保密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設計公司保密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設計公司保密協議書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雙方正在進行軟體產品專案的實施,為確保專案實施中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源不被洩露,保護甲方的技術秘密,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簽訂如下技術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1、技術資訊:

  包括技術方案、設計要求、服務內容、實現方法、運作流程、技術指標、軟體系統、資料庫、執行環境、作業平臺、測試結果、圖紙、樣本、模型、使用手冊、技術文件、涉及技術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

  包括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絡方式、需求資訊、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專案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主動採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秘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複製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

  第三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保密費用

  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的保密費,此處不再重複支付。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接受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而對披露方的“保密資料”為任何披露的,接受方一經披露方要求,應立即停止任何違反本協議義務之行為,並採取一切合理手段消除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影響。

  第六條 爭端爭議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設計公司保密協議書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鑑於:

  乙方受聘在甲方任職,並獲得甲方支付的勞動報酬。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雙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機密及不得利用知悉和掌握的甲方機密從事與甲方產生或可能產生競爭的工作、業務的有關事項,茲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1、機密:甲方擁有或使用的全部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等。

  2、技術秘密:包括設計方案、硬體設計檔案(含設計圖)、軟體、資料庫、設計、記錄、圖紙樣品、模型、工作手冊(報告)、文件、相關的函電等;該等技術秘密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國內外專利技術、專有技術以及對公司知識的使用方法與組合。

  3、商業秘密:包括客戶名單、商業合同、協議、意向書、備忘錄、法律事務資訊、人力資源資訊等。

  4、智力成果:包括任何形式的(不限於書面的、資料的、電子的方式)規劃設計方案草案、修訂案、方案、技術資料、開發的軟體、模型及其他資訊載體或產品等。

  5、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準,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6、離職:以本協議甲、乙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所規定的任職期限屆滿或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勞動關係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亦視為離職。

  7、私自承攬:指沒有得到公司的書面指派,以任何形式與公司的客戶接觸,並以個人名義接受其委託從事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活動,以牟取私利的行為。

  第二條

  本協議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設施、裝置、機密、條件等所開發、設計、製作完成的智力成果,屬於職務成果的,其所有權均屬於甲方。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該等成果,並可以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不得扣留或向甲方隱瞞任何資料、資訊,並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確保甲方取得和行使所有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的申請、商標註冊、軟體登記等)。

  第三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研究開發、設計、製作完成的成果,乙方認為應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於該等成果完成後30日內通知甲方。甲方經核實,認為確係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依法享有該等智力成果的智慧財產權。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利用該等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轉讓其非職務成果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開發設計的,但沒有主張權利的任何智力成果均應推定為職務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等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向第三方轉讓。

  第四條

  雙方對於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開發完成的成果權屬有異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有關法律途徑解決。

  第五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慣例以及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加以善意理解,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掌握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

  第六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不得知悉該項機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該等機密。

  第七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禁止與甲方的客戶私下接觸並私自承攬任何業務。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乙方任何補償。甲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額為前述業務的合同金額。

  第八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任職期間禁止向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介紹與甲方所從事的業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乙方任何形式的離職,均不得將已形成的或者將形成的業務帶走。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額為前述業務的合同金額。

  第九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離職(包括但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乙方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因任何原因離職)後,仍應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掌握並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承擔與任職期間同等的保密及不擅自使用相關機密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甲方宣佈解密或者該等機密實際上已經公開。

  第十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機密的檔案、資料(含照片)、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軟盤、硬碟)、光碟、儀器、錄音(像)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該等機密是否具有技術或商業價值。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的時候,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機密的一切載體。

  第十二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利用其獲得、知悉或掌握的甲方機密,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由其單獨經營,透過合資經營,或對另一公司或企業持有股份或擁有其他權益等)經營或參與經營與甲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任何業務或活動。

  第十三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的其他企業擔任任何職務),不得向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或間接)諮詢性、顧問性服務,不得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及競業禁止條款的約定,即視為根本性違反協議的約定,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全部實際損失和預期利潤。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六條

  如果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內容與本協議雙方在本協議生效前簽署的其他書面協議或口頭約定相牴觸,應以本協議為準。

  第十七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雙方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均已仔細審閱本協議,並已確切瞭解本協議各項條款所述的內容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後果,且願意遵守本協議的內容。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設計公司保密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知悉、掌握了甲方商業秘密,為有效防止商業秘密被不當公開、揭露或洩露,避免因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保密協議,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一、保密內容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1技術秘密:技術方案、技術原理及實現方式、介面設計、技術報告、測試資料、測試結果等;

  1.2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等;

  1.3人事組織秘密:指未對外公開的組織機構狀況、招聘計劃、培訓計劃、人事管理制度、員工檔案資料及個人資訊;

  1.4財務秘密:包括企業負債情況、運營收入、成本預算、利潤狀況、投資情況、淨資產等資料;

  1.5管理秘密:指甲方帶來競爭優勢的管理訣竅,如計算機程式管理、企業獨特的管理經驗及模式;

  1.6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於合作期限內及合作終止後任何時間內,均應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對合作期間所知悉的一切有關甲方的商業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任何商業秘密用於任何與執行合作無關之事項,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洩漏任何商業秘密。不得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以不正當的手段所獲取的任何商業秘密,或向任何第三方探尋與合作無關的商業秘密。

  乙方有義務盡其所能防止第三方竊取甲方商業秘密。

  2.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或撰寫論文向第三方公佈;

  2.3雙方解除合作關係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2.4、乙方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有甲方商業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電子郵件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在雙方結束合作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無保留地歸還甲方;

  2.5任何原因導致甲乙雙方合作目的未能實現,乙方應在甲方接到通知後3日內返還並銷燬其所獲取的保密資訊,包括但不侷限於相關檔案、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保留;

  2.6乙方對以下資訊可免於承擔保密義務:

  2.6.1甲方披露時,該資訊已經合法公開;

  2.6.2非因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行為,保密資訊已經公開(但因第三方違反相關保密義務導致公開除外);

  2.6.3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金融、證券等監管部門要求提供或者司法機構依職權要求乙方提供的相關資訊,乙方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告知甲方。

  三、保密期限

  3.1本協議項的保密期限,自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至保密資訊被甲方依法公開披露或成為公開資訊之日止;

  3.2不論以任何方式解除或終止甲乙雙方之間的合作事宜以及將要簽署的協議,本保密協議仍然有效,直至相關保密資訊被甲方依法公開披露或成為公開資訊。

  四、違約責任

  4.1乙方未遵守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獲取或開發該商業秘密的全部費用以及未來全部合理的預見性利潤;

  4.2乙方因其違約獲利則應把所得的利益支付給甲方,乙方違反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所有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此所獲取的利益或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甲方因維權所需而支付的諮詢費、調查費、公證費、保全費、評估費、鑑定費、律師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

  4.3乙方侵害甲方商業秘密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將其移交司法機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4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的相關規定,甲方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合作關係,且不承擔任何的損害賠償責任。

  4.5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並不免除其繼續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五、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5.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按其解釋;

  5.2因為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可以透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透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6.1本協議所稱之“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儲存於任何媒介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6.1.1甲方之公司方案資料,包括:各類協議(無論是否以書面形式簽訂)、公司發展規劃、競爭方案、管理訣竅、投融資計劃、產銷策略、內部的運作與營銷戰略計劃、專案方案、會議方案、開發方案、營銷方案、採購方案、生產方案、參展方案、人事檔案等;

  6.1.2甲方之生產資訊,包括生產資料及其他資料、生產計劃、設計圖紙、工藝流程、分析資料、技術規範、技術方案、質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術知識、安裝及維護方面的資訊、計算機程式及軟體平臺資訊、內部管理制度、內部生產流程等;

  6.1.3甲方之市場銷售資料,包括:成本、經銷商和分銷商資料、市場推廣計劃、價位策略、銷售渠道、銷售模式、營銷策略及計劃、報價單、客戶資訊,ERP及CRM資料庫資訊等;

  6.1.4甲方之財務資訊,包括財務資訊資料、資產情況、銷售情況、收支狀況、開戶銀行資料、股東資料,投資資訊、工資策略等;

  6.1.5甲方之採購資訊,包括供應商、供應渠道、供應產品、模具、供應價格、買賣意向等;

  6.1.6甲方之設計資訊,包括設計草圖、設計原始檔及輸出檔案、文案、方案、計劃,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

  6.1.7甲方所擁有的包括未公開過的、未取得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的任何軟硬體開發資料:產品 開發及製造計劃、開發及製造大綱、軟體程式(包括原始碼)、資料庫、模具圖紙、產品原型、實驗資料、樣品,測試報告,以及未正式對外公佈的商業談判物件、過程和內容等;

  6.1.8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6.1.9公司規定應當保密的其他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⑴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⑵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⑶公司職員人事檔案,薪資收入及資料,內部培訓資料、管理制度等。

  6.2乙方理解並同意,因甲方業務運作需要及與乙方合作需要,乙方可能接觸、知悉或掌握到屬於甲方、關聯方或合作方的商業秘密,均屬乙方應當予以保密的資訊。

  6.3返還與銷燬義務

  6.3.1不論甲、乙雙方的合作因何原因終止,乙方均應立即將合作期間從甲方處所獲得的,在工作過程中所使用的或由其掌管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任何檔案(包括其影印件)或物品,如筆記、檔案、記錄、商業秘密等資料、裝置和其他財物完整返還給甲方,不論上述資料及物品有無商業價值,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帶離甲方辦公室,或私自備份留存。

  6.3.2甲方提出返還保密資訊的書面要求後,乙方應立即返還該保密資訊原件及影印件,或在甲方的監督下銷燬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資訊,將計算機或其他裝置中刪除有該保密資訊的一切記錄;

  6.3.3如記載著甲方商業秘密資訊的載體為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同意將該載體所有權轉讓給甲方。

  七、附則

  7.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7.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按手印):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設計公司保密協議書4

  甲方(企業):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是甲方員工,甲、乙雙方之間是勞動合同法律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保密內容

  保密資訊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甲方及其子公司、關聯公司有關的未公開的秘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資訊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業政策、商品效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等;

  2、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尚未公開的公司戰略發展規劃,投資決策意向,經營計劃,季度及年度相關財務報告,尚未公開的公司股權結構及控股股東股份持有情況變化,公司訂立且尚未公開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的合同、資訊,內部成本控制指標,土地源資訊,土地競標資訊,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等;

  3、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管理流程、公司制度等;

  4、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式、技術資料、專利技術、科研成果等;

  5、第三方秘密:指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秘密資訊;

  6、其他秘密:

  (1)尚未公開的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財產購置決定,公司發生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財產購置決定,公司發生重大債務,未能清償到期的重大債務情況、發生的涉及商業秘密或公司核心資料等重大訴訟和仲裁;

  (2)尚未公開的,公司提供對外擔保以及債務擔保的變更、重大關聯交易、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資產遭受重大損失、資產抵押、查封、扣押、凍結、出售或者報廢等資訊;

  (3)公司的安全防範狀況及存在問題;

  (4)公司員工違法違紀的檢舉、投訴,調查材料,發生案件,事故的調整登記資料;

  (5)公司員工在職期間的工作資料(含電子版及紙質版文件);

  (6)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二、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至上述秘密資訊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的解除而免除。

  三、保密義務

  乙方為甲方公司員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按確定的工作職責,甲方向乙方披露其職責範圍內的保密資訊。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從事任何危害甲方的行為,並履行以下保密義務:

  (1)乙方應保證採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甲方所披露的保密資訊進行保密,乙方在事先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披露該等保密資訊;

  (2)乙方應履行工作職責應正確使用甲方所披露的保密資訊,不得利用甲方披露的保密資訊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3)因工作保管、接觸的甲方保密資訊乙方須妥善保管,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如發現甲方保密資訊被洩露或因自己過失洩露的,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保密資訊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4)在保密資訊的部分已被公開,但尚未使保密資訊的其他部分或整體公開,以致保密資訊沒有喪失價值的情況下,乙方應承擔仍屬保密資訊部分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該部分資訊或誘導第三人透過收集公開資訊以整理出甲方的保密資訊。

  (5)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機密的檔案、資料(含照片)、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軟盤、硬碟)、光碟、儀器、錄音(像)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並應於離職時歸還甲方,無論該等機密是否具有技術或商業價值。

  四、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甲方都有權:

  1、責令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為;

  2、要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當於24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3、扣發當年度全部績效獎金,包括月度績效、季度績效和年度績效;

  4、單方面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5、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

  (1)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開發、獲取有關保密資訊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減少的收入費用、依靠保密資訊應取得的利潤費用、導致甲方對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甲方企業形象、商譽、智慧財產權、商業機會的損失等。實際經濟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收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收入也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市場條件下,類似資訊的經濟價值;

  (2)甲方調查乙方違約行為及自力救濟、尋求法律救助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律師費、訴訟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嚴重侵犯甲方保密資訊,構成犯罪的,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協議效力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內容與《勞動合同》發生衝突,則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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