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承兌轉讓協議書範本

商業承兌轉讓協議書範本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一般協議書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業承兌轉讓協議書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商業承兌轉讓協議書1

  承兌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承兌申請人申請,承兌人同意,雙方就商業匯票(下稱匯票)承兌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承兌申請人開出匯票_____張,金額合計(小寫)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前述匯票經承兌人承兌,承兌申請人(下稱申請人)願意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及下列條款:

  1.申請人在承兌行存有承兌匯票票面金額的______%保證金,並實行專戶管理。

  2.申請人於匯票到期日前將應付票款交存承兌人。

  3.承兌手續費按票面金額萬分之______計算,在銀行承兌時一次付清。

  4.因匯票項下的基礎交易關係而產生的糾紛,由糾紛雙方自行處理,對本協議項下雙方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影響,申請人仍須遵守本條第一款的約定,將應付票款足額按時交存承兌人。

  5.如承兌匯票到期之日申請人不能足額交付票款時,承兌人對不足支付部分的票款轉入承兌申請人的逾期貸款戶,並計收罰息。

  6.申請人按承兌人的`要求在承兌人開立本、外幣賬戶,並進行結算往來。如承兌匯票到期之日申請人未能支付足額票款,承兌人無需事先通知申請人,即可從申請人任何賬戶中扣取相應票款、利息和手續費。

  7.如因申請人不履行本協議或承諾書項下內容,給承兌人造成任何損失均由申請人承擔;為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申請人向承兌人或有關方面支付。

  第三條承兌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承兌款(含利息及手續費)由(或以)____擔保,在承兌申請人不能於匯票到期日前足額交付票款或發生其他違約事由時,按約定的方式承擔擔保責任,承兌人有權從保證人賬戶中或其他收入款項中扣款,以財產擔保的,承兌人有權處分擔保財產。

  第四條申請人宣告和保證

  1.申請人宣告如下:

  (1)申請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和授權進行經營活動,且對其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

  (2)申請人已得到充分和合法的授權和履行本協議;

  (3)申請人保證向承兌人提供的所有資料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2.申請人保證如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履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2)本協議所指的匯票是以合法交易為基礎的,並對該交易的合法性承擔一切責任。

  (3)按承兌人要求提供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等檔案、資料,並對其準確性、真實性和有效性承擔責任。

  (4)不以任何方式減少註冊資本。

  (5)申請人進行分立、合併、重組、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或撤銷、解散、停業、破產行為,必須事先書面通知承兌人,未經承兌人書面同意不得進行前述任一行為。

  (6)申請人隸屬關係的變更,機構的調整、重大人事變動、合營合同、公司章程的修改應及時通知承兌人。

  (7)在本協議下當事人違約或發生本協議以外的任何糾紛,可能影響承兌人權益的實現時,應立即通知承兌人。

  (8)現時或將來政府有任何針對本協議項下徵收稅賦,由申請人承擔。若承兌人代為支付該稅賦,申請人將立即補償給承兌人。

  (9)承兌人給申請人任何寬容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承兌人依本協議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應視為承兌人對協議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申請人在本條所做的宣告和保證,在對本協議進行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申請人重複作出。

  第五條協議附件

  下列檔案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銀行承兌匯票內容(參見附件五);

  2.擔保檔案;

  3.雙方認可必需的其他資料。

  第六條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可協商申請仲裁解決,任何一方也可依法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承兌申請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兌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業承兌轉讓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以下簡稱《票據法》)、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

  (以下簡稱《支付結算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定義

  1、商業承兌匯票:指由中國境內經核准經營商業匯票業務的商業銀行所承兌,以人民幣計價的銀行承兌匯票。

  2、轉貼現:指乙方為了取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已貼現商業匯票再以貼現方式向甲方轉讓的票據行為。

  3、轉帖現日:即轉帖現起息日,是指甲方將實付金額劃至乙方的指定賬戶之日。

  4、轉貼現期限:自轉帖現起息日起至票據到期日止,票據到期日為法定休假日時順延。利息計算按照《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同城算頭不算尾,承兌行在異地的應另加3天的劃款日。

  第二條轉貼現金額及份數

  根據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票據與相關資料,甲方稽核後,同意對乙方的商業承兌匯票(大寫)份,(小寫份),合計票面金額(大寫)人民幣元整,(小寫)¥元整辦理轉貼現(詳見本合同附件“商業匯票清單”,以下簡稱“清單”)

  第三條轉帖現日、利率、服務費及計息方式

  1、轉帖現日:(大寫)年月日;

  2、轉帖現利率:年利率%,按360天/年計算;公式:實付金額二票據總金額-票據總金額×轉貼現期限×轉貼現利率

  3、服務費用%另計。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A、甲方的權利

  1、為乙方辦理業務前,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自主決定是否辦理。

  2、託收本合同項下的商業承兌匯票時,如遇承兌行拒絕付款,甲方將按《票據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向乙方追索。

  B、甲方的義務

  1、經審查並同意辦理轉貼現的票款應於約定的轉帖現日,按照實付金額劃款至本合同約定的乙方賬戶。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為:

  戶名:

  開戶銀行名稱開戶銀行行號;

  賬號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號

  雙方約定的劃款方式為:

  2、保守所瞭解乙方的商業秘密、業務資訊、協議,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不從事有損乙方利益、信譽和形象的行為。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A、乙方的權利

  1、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B款1項的規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違約部分票據。

  2、有權隨時瞭解甲方的工作進度。

  B、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票據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對本合同項下的商業承兌匯票的要式性和文義性、業務資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了稽核和查詢。對貼現的票據信用狀況進行了評估,並對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的貿易背景及相應資料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負全部責任。

  2、乙方保證:乙方是本合同項下票據的合法持票人。對貼現的票據應按規定向付款人查實承兌情況,且在提交的查詢書影印件上加蓋業務章,貼現申請企業已在票據上加蓋完整背書。

  3、乙方承諾,其向甲方申請辦理轉貼現的所有商業匯票不存在被利害關係人申請掛失止付、公示催告或被有權機關採取查封、凍結等保全或執行措施的情形。如發生甲方買入的本合同項下票據因掛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權機關採取保全、執行措施等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據款項,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涉票據款項足額劃入甲方賬戶,因不符合上述事項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4、乙方辦理轉貼現時,其所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的“背書”欄中應加蓋銀行“匯票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委託代理人、授權代理人)私章或簽字,並在“被背書人”欄中載明甲方的全稱。

  5、已轉貼現的票據存在任何危及甲方利益的事件時,應及時向甲方書面通報。

  6、保守所瞭解甲方的商業秘密、業務資訊、協議,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不從事有損甲方利益、信譽和形象的行為。

  第六條違約責任

  A、甲方的違約責任:

  1、違反第四條B款第1項的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按違約期間所涉違約金額給予乙方每日萬分之的賠償,並應將乙方要求返還的違約部分票據返還乙方。

  2、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它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由此而發生的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票據法》第七十條的費用,應涵蓋律師費、公證費等追償費用。

  B、乙方的違約責任:

  1、違反第五條B款第1、2、3項的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按違約期間所涉違約金額給予甲方每日萬分之的賠償。

  2、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它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由此而發生的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票據法》第七十條的費用,應涵蓋律師費、公證費等追償費用。

  第七條追索和遲付利息的計算

  1、甲方在其為乙方辦理轉貼現的每份商業承兌匯票項下對乙方具有追索權。

  2、甲方在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日若未收足票款,在取得有關拒絕證明和商業承兌匯票退票後,應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認真審定。

  甲方應在收到有關拒絕付款證明和銀行承兌匯票退票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岀書面追索通知。乙方應保證在收到甲方追索通知之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被拒絕付款的匯票金額及遲收利息(按匯票金額日千分之計算,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償日止)足額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款項後,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派員將商業承兌匯票原件和拒絕證明書原件取回。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確定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約定,基於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所附的商業匯票轉帖現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商業承兌轉讓協議書3

  貼現申請人(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貼現人(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址:

  因甲方經營週轉需要,以其持有的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向乙方申請貼現。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加強合作的基礎上,就貼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持有的由 簽發並承兌的商業承兌匯票 張,合計金額: (大寫) (小寫)元,由 出具保稅保兌函予以擔保,向乙方申請辦理貼現。經乙方審查,同意甲方提供的商業承兌匯票 張(附清單),票面金額(大寫) ,辦理貼現。

  第二條:雙方商定本次貼現利率為月息 。實付貼現金額為(大寫) ,若乙方收到商業兌匯票項下款項的時間超過本協議約定的貼現期限,則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月息 計收。

  第三條:貼現期限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票據到期日止,承兌人在異地的,另加3天劃款日期。

  第四條:甲方宣告和保證:

  1、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或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所有進行經營活動必要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並已得到充分的合法授權簽署和履行本協議。

  2、甲方自願將本協議項下的商業競兌匯票向乙方貼現,並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的取得具有真實的交易關係存在,並且其取得行為是合法的、善意的:乙方一經貼現,即擁有有關該匯票的一切票據權利。

  3、甲方保證其在票據上的簽章真實、有效。

  4、匯票不論何種原因而不能按時收到匯票款項,乙方有向甲方追索未付的匯票金額及延誤收款期間的利息和有關費用的權利。

  5、匯票不論何種原因而遭退票,乙方在退票之日即可從甲方帳戶扣收未付的匯票金額及延誤期間的利息和有關費用,並將剩餘未付款;項按逾期貸款的規定處理。

  6、甲方保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的相關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財務報告等資料,並對其準確性、真實性和有效性承擔責任。

  7、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甲方或承兌人將要或已喪失付款能力,乙方有權提前向甲方收回匯票金額及利息和費用。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申請貼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商業承兌匯票、保兌函及相關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並根據乙方要求提交甲方企業設立情況、資信、財狀況等資料:

  2、貼現時甲方應真實有效地完成票據背書轉讓行為,且背書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

  3、甲方應負責所申請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背書的連續性和前手背書的真實性。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商業承兌匯票有權按規定向承兌銀行以書面查詢:

  2本協議生效後,應及時將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貼現款轉至甲方帳戶。

  3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後在匯票到期日前,如遇承兌人宣告破產、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或在匯票到期時遭拒付款:乙方對甲方行使票據追索權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下列金額及費用:

  (1) 被拒絕付款的匯票票面金額:

  (2) 匯票票面金額自貼現到期日起至清償日止,按 計算逾期利息:

  (3) 乙方為行使追索權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和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4) 賠償其他經濟損失。

  第七條:協議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需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八條:附件清單及計算貼現利息及貼現金額的貼現憑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及 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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