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車庫存管理制度範本

商品車庫存管理制度

  商品車庫存管理制度範本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品車庫存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品車庫存管理制度1

  為了保證入庫商品車的質量,確保商品車在物流過程中符合規範要求,在便捷業務部門商品車出入庫的同時,有效監管商品車的出入動向,確保車輛安全,降低庫存風險,保障國有資產,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涉及入庫商品車的停放、出入庫管理,停車場所的清潔及隨車資料、鑰匙的管理。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整車入庫至出庫全過程的控制。

  一、新車入庫

  (一)新車到店時,按照主機廠相應規定做新車檢查,如實填寫運輸單,儲存相關資料。新車涉及索賠專案時,留下相應發票聯,交由索賠人員進行索賠。

  (二)核對車輛的發動機號、底盤號、顏色是否與《合格證》等資料相符。

  (三)對新車進行編號,做到車輛、合格證、鑰匙編碼一致。

  (四)庫存管理員填寫入庫單,建立庫存實物臺帳。

  (五)新車按照不同車型或顏色集中停放,庫管員確認入庫新車擺放地點及位置。

  (六)庫管員填寫商品車標牌上板,按主機廠要求填寫庫存管理看板。資訊管理員需及時與庫管員核對新車入庫、在途資訊,在入庫單進行會籤,並編寫入庫彙總表。

  (七)資訊員將當日入庫彙總表、合格證交至財務部專管人員。

  (八)發生客戶退車時,庫管員填寫退車入庫單並及時更新庫存實物臺賬,收銀員憑庫管員、銷售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的入庫單作廢發票(本月開具的發票作廢)及衝紅髮票(跨月開具的發票)。

  (九)發生客戶換車時,庫管員填寫退車的入庫單,重新開具相同型號車輛的出庫單,經銷售經理、總經理簽字後到收銀室開具新車的整車發票。

  二、財務人員每月末與庫管員、資訊員核對主機廠DMS(扣款、發車、入庫、在途等)資訊、入庫彙總表、合格證、商品車實物,並於月中不定期抽查一到兩次。

  (一)員應定期檢查停車場排水是否良好,只允許相關人員進入場地,防止車輛的'人為損壞並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裝置。

  (二)車輛停放整齊並保持適當距離,前後最小距離60CM,左右最小距離80CM,合上倒車鏡,在儀表板、座椅和行李箱上不允許放置具有腐蝕性、易燃性等其他對車輛具有危險性的物品;將遮陽板向上折起;清除車內的汙物及潮氣;擺正地毯護罩;調整好座椅、座套。

  (三)將雨刮片搬離擋風玻璃;檢查輪胎氣壓,必要時充氣;斷開電瓶接線的負極(針對庫存超過1個月以上的庫存車);確認所有車窗及天窗關閉,拔下點火鑰匙並鎖車

  (四)庫管員每日根據DMS系統庫存車輛彙總表清點庫存車輛、鑰匙。

  (五)每日記錄車輛鑰匙出入登記明細,格式見附表。

  (六)對儲存期超過一個半月的車輛,重新移交售後服務作PDI檢查。

  (七)盤點方法:

  1、月底財務結合DMS系統整理庫存表,分入庫,在途車輛等情況,以實物核對盤點表(格式附後),與盤點表不相符的

  查詢原因,形成盤點報告,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2、每臺整車確保有對應的鑰匙,合格證(現金車合格證在公司,

  融資未還款車輛合格證在廣愛公司合格證監管員處。

  3、對展車借用的精品也應同時盤點,格式附後

  (八)每月最後一天或是次月第一天盤點。盤點當天,財務部指定專人協同銷售部進行整車盤點,對存放在非公司所屬倉庫的車輛,銷售部應提供相關單據備查,必要時到現場進行盤點:

  (1)車輛移庫單

  (2)車輛交接單

  (3)對方單位的月末庫存證明(需加蓋公章或財務章,同時提拱用當日報紙和車架號拍照)。

  盤點工作完成後,經雙方確認後銷售部提供盤點表和庫存明細表交與財務部。

  三、新車出庫

  (一)管理員根據發票提貨聯及整車銷售合同對所保管車輛放行。管理員出具提車證明及車輛鑰匙與銷售人員一起至車場提車。

  (二)同時,在電腦系統內將銷售車輛出庫,打印出庫單交銷售顧問簽字,進行隨車工具、鑰匙、隨車資料的交接。

  (三)其他4S店調撥車輛時,按照主機廠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堅持款到交車的原則,遇到特殊情況,經辦人應提出書面申請陳述原因及風險防範措施,交由銷售部長、財務部長核實,報總經理審批。

  (五)銷售部每日將當日的銷售出庫單(一車一單)交至財務部。

  (六)對於政府採購車輛,必須取得政府採購的合同(加蓋公章),填寫應收賬款通知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後才可開具發票。

  四、庫存警報

  當車輛入庫時間超過3個月時,庫管員、資訊員應對車輛進行相關檢查,並向銷售經理、總經理彙報,便於及時採取促銷措施。

  商品車庫存管理制度2

  為加強商品汽車庫存管理,規範車輛出入庫程式,保持合理庫存,加速資金週轉,提高經營效益,特制定《商品汽車庫存管理制度》。

  第一條適用範圍

  本辦法所稱商品汽車,是指完成採購驗收程式、進入銷售階段的待售車輛。

  第二條商品汽車軟體管理系統管理

  為不斷提高商品汽車庫存管理水平,集團公司將適時建立、使用商品汽車軟體管理系統。商品汽車軟體管理系統應當具備以下主要功能:

  1、能對庫區內所有商品汽車進行管理和查詢。

  2、能對庫區內所有商品汽車存放費分段計算,並自動生成應繳總額。

  3、能夠檢索、查詢庫存商品汽車規模及品牌分佈。

  4、對商品汽車管理需要的其它功能。

  第三條商品汽車倉庫

  根據銷售經營和商品汽車存放需要,集團公司設立商品汽車倉庫業務板塊(以下簡稱倉庫)。

  1、倉庫主要經營職責:負責對達商品汽車的驗收和入庫;負責對入庫商品汽車的實物和賬務管理;負責對庫存商品汽車存放費的收繳和經營效果的核算;負責工作期間對庫存商品汽車的看護和必要的維護;負責有關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負責對所屬人員的管理和考核。

  2、倉庫崗位設臵:主任、副主任各一人、會計倆人、保管員X人,共計(暫定)X人。

  3、倉庫保安員:X人,隸屬於保衛科和倉庫雙重領導。

  第四條車輛購銷計劃

  為保持合理的商品汽車庫存規模和結構,轎車公司及各4S店(以下簡稱轎車公司),應根據往年銷售業績和在對市場進行預測的基礎上,制定年度車輛購銷計劃,並分解到季度和月份。

  第五條商品汽車入庫程式

  1、所採購車輛必須由轎車公司採購負責人或專職人員,根據購銷合同對數量、品牌型號、價格進行稽核,與採購計劃一致後,進入驗收手續。

  2、車輛驗收

  ⑴根據採購計劃和《到達車輛清單》,轎車公司接車負責人、倉管員,共同從數量、整車外觀(尤其是油漆、燈具等易損部位)、備品附件及整套資料等方面,進行逐一驗收。驗收完畢後,開具《車輛入庫單》,並隨時轉交財務(一式三聯,4S店、財務、倉庫各持一聯)。同時,分別登記《購銷存貨臺帳》。

  ⑵對檢驗不合格的車輛,倉管員有權拒收,並通知轎車公司採購部門或外協廠家,及時辦理退貨、換貨等事宜。

  2、如發現實收車數與採購清單車數不符、外觀外飾破損或其它質量問題,要及時逐級反映,同時通知轎車公司採購部門和有關人員,共同進行現場鑑定處理,必要時拍照記錄。單車不符或外觀外飾存在質量問題的車輛原則上不得接收,如轎車公司採購部門要求驗收入庫,應徵得轎車公司同意(以轎車公司總經理簽字為準),並在交接記錄上詳細說明情況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否則,倉庫部門不予辦理入庫手續。

  3、直接發給客戶的車輛。廠家直接對客戶發車的業務,憑本公司《直接發車通知單》(一式二聯,內勤和財務)傳送。《直接發車通知單》應載明接車單位名稱或接車個人姓名、整車數量、規格型號、車架號、單價及總價等,交接人及主管領導簽字核准後,開具《車輛入庫單》,並隨時轉交財務。同時,分別登記《購銷存臺帳》。

  第六條暫估入庫

  月末為正確反映商品汽車庫存和應付帳款餘額,對商品汽車已到而發票未到的,財務部門應與月末根據未到發票的“入庫單”進行暫估入庫,並在帳面上單獨反映,待來發票時衝減暫估,同時辦理正式入賬手續。

  第七條商品汽車出庫程式

  1、商品汽車出庫必須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

  2、正常價格車輛的出庫。由銷售經理開具“交款通知單”和“汽車銷售單”,經財務部門核實後,帶領客戶持加蓋財務印章的“交款收據”和“汽車銷售單”,辦理提車出庫手續。

  3、非正常價格車輛的出庫。須經轎車公司總經理稽核、集團總經理批准後,按正常價格車輛出庫程式,辦理提車手續。

  4、欠款提車的出庫。必須有該客戶出具的書面“欠款憑證”,“欠款憑證”應當加蓋其所在單位公章或本人簽字並附身份證影印件,經銷售經理、轎車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後,辦理提車手續。分期付款的客戶須經集團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辦理提車手續。

  第八條商品汽車庫存費

  1、隨著集團公司經銷規模的不斷擴大,包括場地費、看護費、管理費等費用在內的商品汽車存放費用,在銷售總成本的比重不斷上升。因此,

  必須對商品汽車庫存進行經濟核算,並按照“誰存放、誰交費”的原則,集團公司向商品汽車存放單位收取一定的存放費用。

  2、財務部為集團公司商品汽車庫存費收繳和管理的職能部門。

  3、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⑴存放期限在10天以內的,按30元/車收取。

  ⑵存放期限在11天及以上、30天(或按整月、雙整月計算,下同)以內的,按每天每臺4元收取。

  ⑶存放期限在31天及以上、60天以內的,按每天每臺8元收取。

  ⑷存放期限在61天及以上的,按每天每臺12元收取。

  3、商品汽車存放費上解:由存放單位財務於每月X日前,將上月應繳商品汽車存放費足額上解財務部。逾期不按規定上解的,由財務部按應繳金額抵減該單位當期利潤。

  第九條商品汽車看護規定

  1、保衛科為(非工作時間)商品汽車看護的職能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

  ⑴負責有關商品汽車看護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⑵負責對商品汽車保安人員的管理和考核;

  ⑶負責對商品車保安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⑷負責做好商品汽車防火、防盜、防碰撞、防毀損工作;

  ⑸有關商品汽車看護的其它事宜。

  2、與業務無關的人員,不經許可,一律不得進入倉庫重地。

  3、商品汽車夜間看護(18時至次日8時)要採取定點看護和流動巡邏看護相結合的方式,並建立巡檢視護臺賬,及時登記立巡檢視護情況。

  第十條商品汽車停放規定

  1、商品汽車倉庫啟用後,商品汽車一律停放到倉庫劃定的區域,禁止在4S店廳前停放。由保衛科負責監督落實。

  2、保衛科會同轎車公司,合理劃分各店、各品牌商品汽車停放區域,並設臵醒目標示。

  第十一條商品汽車盤庫

  以轎車公司、財務部為主,每月月末對庫存商品汽車進行一次全面盤存,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並編制《商品汽車盤點表》,對盤盈和盤虧都要找出原因,直至核對無誤。

  第十二條購車、銷車發票管理

  1、對採購的商品汽車必須於當月取得增值稅發票,發票內容應與實際業務相符。

  2、對售出的商品汽車,應及時開具銷售發票。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期開具發票的,最多不得超過6天。對逾期不開票的客戶每月收取手續費100元,否則,不予出具發票。

  3、在開具整車銷售發票時,必須以銷售經理核准的“銷售單”和“交款單”為準,內容不符、要素不完整的不予出具發票。

  第十三條出門證的管理

  凡是出庫的商品汽車,必須有加蓋財務印章的“出門證”方可准許出庫;否則,保安人員有權禁止出庫;保安人員違反本條規定,擅自放行出庫的,由保安人員承擔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行。

  商品車庫存管理制度3

  庫存商品車也是庫存商品的一種。只是其倉庫登記的是車輛的收發情況明細。因為車輛本身屬於大件物品,比較昂貴,在登記出入倉庫時應仔細認真就登記好去向。為規範庫存商品車管理,保證商品車處於銷售狀態和商品車資產安全,特制訂本辦法。

  1.適用範圍

  適用於存放經銷商處展示樣車。

  2.職責

  2.1銷售部負責管理存放於經銷商處展示樣車庫存數量、狀態等檔案的建立,並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和核查實物數量是否與庫存檔案一致;負麥督促經銷商處貨款到期車輛的貨款回收。

  2.2分公司人員負責督促經銷商對庫存車的定期維護,核對賬物是否相符;負責到期庫存車貨款的回收;負責到期庫存車輛的調回或向其它地區調劑。

  3.工作程式和工作內容

  3.1經銷商向分公司提出展示樣車申請,並詳細填寫《展示樣車申請單》,包括展車數量、品種、配置等,並由法人簽字和加蓋公章。

  3.2分公司經理稽核經銷商資質和信普,稽核合格後在《展示樣車申請單》上籤署意見,將簽署意見後的《展示樣車申請單》傳真至銷售部,並保留原件備檔。

  3.3銷售部接到分公司《展示樣車申請單》傳真後核查該經銷商資質和核查前期貨款支付情況,如有欠款不予批准展示車輛;如經核查合格,將《展示樣車申請單》報銷售副總監批准。

  3.4銷售副總監批准《展示樣車申請單》後,銷售部通知分公司與經銷商簽訂《展示樣車協議》(一式三份,本公司留存二份,經銷商一份),包括品種、數量、配置、保證金數額、回款期限等。

  3.5《展示樣車協議》簽訂,且經銷商將保證金匯入公司指定賬戶後,銷售部按批准後的《展示樣車申請單》準備展示樣車和有關隨車檔案(不含合格證)、工具、備件等,並組織傳送。

  3.6分公司接到銷售部的發車通知後,通知經銷商準備接車,車輛到達後,分公司經理安排分公司人員與經銷商共同驗收車輛,並填寫《商品車實物交接單》,雙方驗收人簽字,加蓋經銷商公章。如在驗收時發現故障或缺損件,分公司人員負責與當地服務站聯絡,排除故障後將車輛交付經銷商驗收並簽字。分公司人員將《商品車實物交接單》以快件形式寄回銷售部。

  3.7展示樣車存放於經銷商處,經銷商應定期檢查、維護,每隔天發動車輛一次,如有缺損壞應及時修理或更換,並記錄《經銷商庫存車周檢查表》。

  3.8展示樣車存放於經銷商處,未經分公司人員同意不得調往他處。分公司人員定期(至少每週一次)檢查車輛狀況,保證車輛處於銷售狀態,保證賬物相符。如發現賬物不符,應立即與經銷商核對,確認經銷商已銷售應督促其立即回款;如經銷商私自調往他處,應立即調回,如確實需要調往他處,但應為同城地點,且要求經銷商簽字認可,並通知銷售部留檔備查。

  3.9分公司如發現車輛丟失,應立即通知銷售部,由公司決定下一步採取的措施。

  3.10展示樣車貨款到期前一週,分公司人員通知經銷商準備貨款,保證到期回款。

  3.11展示樣車貨款到期,經銷商在兩週內仍不能回款,在徵得銷售部同意、銷售副總監批准後,分公司人員應將車輛調回或調劑到其它地區。

  4.考核

  4.1銷售部定期檢查存放於經銷商處的展示樣車,如發現存放地點不當(如存放於汙染嚴重地帶)導致零部件鏽蝕或保管、維護不當導致缺損件、不能即時銷售等情況的車輛,按下述額度對分公司考核:原因故障形態處罰金額賠償說明存放地點不當一般鏽蝕20元/件;處服務站修理,經銷商賠付嚴重鏽蝕50元/件;處服務站修理,經銷商賠付管理不善缺件20元/件;經銷商賠付損壞件20元/件;經銷商賠付維護不當不能即時銷售50元/次;經銷商賠付其它根據情況根據情況。

  4.2展示車輛貨款到期不能回收,且車輛不能按公司要求時間調回或調劑,按每遲一天處罰50元對分公司考核。

  4.3展示樣車丟失,由銷售部根據情況提出對分公司考核方案;如屬惡意行為導致車輛丟失,公司將採取法律措施。

  說明:存放於改裝企業的車輛管理參照本管理辦法執行商品車存放在不同的位置要有明確的登記,而不應只是登記數量,金額等。這樣在商品車售出時方便查找出來給客戶試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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