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專案環保獎懲管理制度(精選5篇)
施工專案環保獎懲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施工專案環保獎懲管理制度(精選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施工專案環保獎懲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施工專案環保獎懲管理制度1
一、 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環保監督管理,規範公司員工環境保護行為,防止汙染事故發生,保護人民身體健康,落實環保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邢臺市、邢臺縣環保部門的有關檔案,制定本制度。
二、 範圍
凡本公司所屬的各生產車間、職能部門、輔助車間均在管理範圍之內。
三、 職責
1、 安環部負責環境保護考核的歸口管理,會同事業部對公司範圍內的環境管理執行和活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負責提出考核意見,實施考核。
2、 財務部負責根據管理結果實施環保考核的扣款。
3、 其它管理部門均可對安環部環境保護、環境風險考核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
4、 其它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環境保護及環境風險活動的管理,接受安環部、事業部對環境保護及環境風險的整改要求和考核。並對本部門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考核。
四、 定義
“異常排汙”是指生產過程中發生的超標排放、無組織排放、環保裝置停運排汙、有毒有害廢棄物處理不當,以及各種有害汙染物嚴重跑冒、洩漏、溢流等影響環境的情況。
“環境汙染事故”是在生產過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當、工藝控制、裝置裝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公司內部環境和周邊環境汙染的事故。
五、 考核專案及內容
考核專案為綜合管理、汙染物排放監督、環保設施執行管理、環保舉報投訴、一長排汙及環境汙染事故等。
六、 考核形式
採用日常檢查與突擊抽查相結合,考核評分和年終評先管溝的形式進行考核。
七、 考核辦法
(一) 綜合管理考核
1、 各部門、車間應建立健全以主管為第一責任人的內部環保管理體系,及時、認真填寫各項環保臺賬,安環部進行定期檢查,對臺賬記錄不符合要求的,考核該部門當班責任人50元。
2、 各車間應定期開展環境隱患自查,建立環境隱患排查臺賬,並進行整改“五落實”,確保環保安全正常執行。
3、 車輛在廠區內運輸或向外運輸,易發生散落或揚塵情況的物質時,必須加蓋苫布或做其他防護處理,未做防護處理的考核責任人50元。第二次發現,加倍考核罰款並連帶部門主管一塊處罰。
4、 各車間、部門對各自區域的綠化帶、裸露地面負有保護職責。
如發生有毒、有害化學品汙染土壤,5㎡以內處罰責任部門200元;5-10㎡處罰責任部門500元; 10㎡以上處罰責任部門1000元;並由責任部門負責恢復土壤和綠化,受汙染的土壤應有責任部門申報總經理批准後做危廢處理。
5、 公司檢查的環保整改項,需由安環部下達“環保隱患整改通知單”,經總經理批准後下發責任部門,責任部門及時整改。無正當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視情節嚴重程度對責任單位罰款200-500元罰款。
(二) 汙染物排放考核
各車間要認真學習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提高對生產中“三廢”排放、跑冒滴漏等汙染的管理水平。
1、 廢水排放考核
1) 各生產部門、車間主管必須提高環保意認識,強化公司整體意識,嚴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嚴禁有長流水行為,發現一次考核責任部門、車間100元。
2) 公司廢水均來自生產系統,事業部作為生產系統的主管部門,對生產廢水的排放負有主管責任,因生產原因造成外排水超標排放,造成環境汙染或影響,罰款500-2000元。
2、 廢氣排放考核
1) 車間應加強對裝置巡檢,嚴格對生產廢氣的排放控制,除應急情況外廢氣不得隨意直排,發現直排一次,對責任車間罰款200-500罰款。
2) 生產車間作為產汙單位,應承擔汙染治理的主題責任,確保責任區域內廢氣達標排放,對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檢測超標並造成重大影響, 處200-2000元罰款。
3) 車間應加強工藝控制,做好裝置、設施的保養工作,因對裝置、設施維護保養不到位出現的洩露,造成環境汙染事件,對裝置、設施責任人處50-500元罰款。
3、 廢棄物管理的考核
1) 各部門、車間對產生廢棄物的治理負有之體責任,嚴格按照專案環評及公司固廢管理規定要求進行處置,對無特殊原因不按照要求處置廢棄物的行為,對責任單位罰款100-500元發罰款。
2) 對需要處置危險廢物(屬於《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內的醛泥、廢活性炭、釜底殘渣等廢棄物),應向本部門主管副總申報,經總經理批准後,由安環部組織按成相應的環保手續,安排處置單位進行處置。危廢轉移處置過程中,產廢部門應做好《危廢轉移聯單》的填寫,轉移完成後將聯單副聯報送安環部備案。聯單填寫不規範或未及時報送安環部,責任部門罰款100元。
(三) 環保設施執行情況考核
1、 車間應安排專職或兼職人員做好環保裝置、設施的執行巡檢工作,並按照要求填寫巡檢記錄,確保裝置、設施正常、穩定執行。未按照要求進行巡檢或記錄填寫不規範,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2、 人員做好環保裝置、設施的執行巡檢工作,並按照要求填寫
巡檢記錄,確保裝置、設施正常、穩定執行。未按照要求進行巡檢或記錄填寫不規範,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3、 環保裝置、設施發現異常,所在部門必須及時組織檢修處理,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並通知安環部。自己不能處理,請示公司領導外協檢修處理。
4、 如出現環保舉報或投訴事件,由安環部組織對舉報或投訴內容的調查,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一經查實因失職所造成,考核責任部門並罰款100-500元
(四) 異常排汙考核
1、 如遇到生產異常情況需要異常排汙時,可填寫“異常排汙申請單”寫明異常排汙應急措施,及時通知事業部及安環部,並經主管生產副總批准。
2、 如遇到降水天氣,根據降水輕度對10-15分鐘的初期雨水進行收集、處理,後期雨水可直接從雨水系統外排,事業部對外排雨水情況負責,安環部進行監督。
(五) 環境汙染事故
一旦發生環境汙染事故,發生部門必須立即啟動現場處置方案,落實應急措施,降低汙染程度和損失,並在30分鐘內通知事業部和安環部,事故處理應遵循“四不放過”原則。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為一般環境汙染事故。發生一般環境汙染事故,對責任單位罰款500-1000元,直接責任人罰款50-100元。
1) 綠化損害或土壤汙染面積在20-50㎡。
2) 裝置洩露或煙囪冒煙異常超過10分鐘。
3) 經濟損失為5萬元以下。
2、 有下情形列之一的,為較大環境汙染事故。發生較大環境汙染事故,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5000元,直接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1) 綠化損害或土壤汙染面積超過50㎡。
2) 裝置洩露或煙囪冒煙異常超過20分鐘。
3) 經濟損失為5-10萬元。
4) 廠區工人或周圍群眾健康造成影響。
3、 有下情形列之一的,為重大環環境汙染事故。發生較大環境汙染事故,對責任單位罰款5000-10000元,直接責任人罰款500-1000元。
1、 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含超標排汙費、環保部門罰款及環保賠償等)。
2、 導致人身傷殘會死亡的。
八、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給予一次性獎勵50-500元:
1、全面落實環保責任制目標,單位環保指標得到有效控制,經考核取得優異成績的;
2、在環保管理、競賽等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現的;
3、嚴格執行環保規章制度,在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上堅持原則,對環保作出特殊貢獻者;
4、精心操作,保持生產穩定,認真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者;
5、對於及時發現、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處理果斷、及時,奮勇搶救人員和企業財產,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減少事故損失貢獻突出者。
施工專案環保獎懲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對施工專案管理的管控力度,全面履行《施工合同》所約定的各項內容,充分調動各級管理人員工作積極性,進一步規範公司專案管理工作,強化公司監督、檢查和服務管理職能,促進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推動施工專案管理水平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在建施工專案。
第三條 公司綜合檢查考核依據:
1、施工工期檢查考核依據《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總進度計劃和周、月度施工進度計劃執行情況。
2、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考核依據《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準》(GB50300-2015)和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3、施工專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驗收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4、材料、裝置、人工均不得額外超出預算。
第四條 獎勵與處罰
1、本制度按照公司預算成本造價為依據進行考核,具體獎勵參照下表:
對給予專案部預算成本節約價分攤獎勵,其中對專案經理、現場總工、技術員、資料員、庫管員的獎勵分別不小於獎勵總額的30-40%、20-30%、10-20%、5%、3%;其餘由專案經理分配。
2、如工期延誤專案部應對具體原因做出書面分析,如果是建設單位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且經建設單位等批准同意工期順延的,則不予處罰;如果是因為材料、裝置、現場管理等不到位造成的,則處罰相關責任人,每延誤 天,處罰 元;累計達 天,扣除全部獎金。
3、如出現質量事故但未對財產、人員等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專案部及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態度好的不予處罰,整改態度惡劣的酌情處罰;如出現質量事故對財產、人員等造成傷亡的,專案部應對具體原因做出書面分析,處罰相關責任人 元直至扣除全部獎金。
4、如出現安全事故但未對財產、人員等造成嚴重後果的,對項
目部及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態度好的不予處罰,態度惡劣的酌情處罰;如出現安全事故對財產、人員等造成嚴重後果的,專案部應對具體原因做出書面分析,處罰相關責任人 元直至扣除全部獎金。
5、如超出預算成本價但在5%以內時,專案部應對具體原因做出書面分析,視具體情況酌情對專案部進行處罰;專案部全體人員執行基本工資;如額外超出預算成本價超過5%時,專案部應對具體原因做出書面分析,處罰相關責任人 元。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辦法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施工專案環保獎懲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專案管理行為,鑑定專案管理水平,確認專案管理成果,對專案管理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並以此為依據進行相應獎懲,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公司專案定義及相關概念均參見《專案管理辦法》。
第三條 公司專案考核評價的主體是公司總裁辦公會或經總裁辦公會授權後的專案領導小組。公司專案考核評價的物件是專案組,其中應突出對專案主管的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評價。
第四條 專案考核評價的依據是專案經稽核立項後所簽訂的《專案任務書》,考核按專案進度計劃劃分階段進行。專案完成後,必須對專案管理進行全面的終結性考核。
在《專案任務書》中應由專案領導小組、計劃建設部、市場開發部和專案主管一起,按專案的具體情況明確專案程序中對專案組和專案主管的獎懲原則和具體獎懲措施,並報總裁辦公會核准。
第五條 專案終結性考核的內容應包括確認階段性考核的.結果,確認專案管理的最終結果,確認該專案經理部是否具備"解體"的條件。經考核評價後,兌現《專案任務書》確定的獎勵和處罰。
第六條 專案考核評價可按下列程式進行:
1 專案領導小組制訂考核評價方案,經總裁辦公會審批後實施。
2 聽取專案組彙報,檢視專案組的有關資料,對專案管理層和作業層進行調查。
3 考察專案已完成部分。
4 對專案管理的實際運作水平進行考核評價。
5 提出考核評價報告。
6 向被考核評價的專案組公佈評價意見。
第七條 專案組應向考核主體提供下列資料:
1 《專案管理實施規劃》、各種計劃、方案及其完成情況。
2 專案所發生的全部來往檔案、函件、簽證、記錄、鑑定、證明。
3 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及分析資料。
4 專案管理的總結報告,包括技術、質量、成本、安全、分配、物資、裝置、合同履約及思想工作等各項管理的總結。
5 使用的各種合同、管理制度、專案經費使用方案以及專案組人員薪資發放標準等。
第八條 專案領導小組應向專案組提供專案考核評價資料。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1 考核評價方案與程式。
2 考核評價指標、計分辦法及有關說明。
3 考核評價依據。
4 考核評價結果。
第九條 考核評價指標
考核評價的定量指標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專案質量等級;
2 專案成本降低率;
3 專案開發終止期及提前率;
4 其他《專案任務書》中規定量化的考核指標。
考核評價的定性指標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執行公司各項制度的情況。
2 專案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情況。
3 思想工作方法與效果。
4 相關支援部門及相關人員的評價。
5 在專案管理中應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裝置、新工藝。
6 在專案管理中採用的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7 環境保護。
第十條 專案主管責任制
專案主管根據總裁辦公會、專案領導小組授權的範圍、時間和內容,對專案自開始準備至終止驗收,實施全過程、全面管理。專案從開始到完結公司原則上不撤換專案主管;但當專案發生重大技術、安全、質量、財務事故或專案主管違法、違紀時,公司總裁辦公會、專案領導小組可撤換專案主管。
第十一條 對於透過驗收評價的專案,專案主管享有以下利益:
1 獲得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
2 除按 《專案任務書》規定可獲得物質獎勵外,還可獲得或參評嘉獎、記功等榮譽獎勵。
第十二條 經考核和審計,未完成《專案任務書》確定的專案管理責任目標或造成虧損的,專案主管應按其中有關條款承擔責任,並按公司規定接受經濟或行政處罰。
第十三條 專案組成員的獎懲原則
專案組成員由專案主管分別按相關崗位確定並簽訂聘書,崗位職責作為聘書的重要內容應予以確定,並以此作為獎懲的依據。
專案組自成立之日起,應在專案領導小組確定的期間內製訂人員專案費用計取及結算方式、獎勵與處罰條款等方案,稽核通過後予以嚴格執行。
第十四條 對於透過驗收評價的專案,專案組成員享有以下利益:
1 獲得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
2 按所作貢獻獲得應得專案獎金(分配方案由專案主管作出,總裁辦公會稽核後實施)。
3 在專案程序中表現傑出或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案組成員還可獲得或參評嘉獎、記功等榮譽獎勵。
第十五條 未完成專案任務的專案組成員只能獲得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十六條 專案組成員的獎懲依據專案期間相關作業表現進行,指標應含括專案技術、專案成本、專案材料、專案裝置、方案改進等各方面。一般獎懲事項
的實施和申報由專案主管主持,並報專案領導小組備案。特別重大的獎懲事項須先經專案領導小組稽核,報總裁辦公會通過後方可執行。
第十七條 其他相關或未盡事項參照《專案管理辦法》或公司相關制度中的有關條款執行。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草擬,總裁辦負責修訂、解釋,並監督執行。
施工專案環保獎懲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由於公司經營規模不斷地擴大,承接工程不斷地增多,為了加強公司對施工專案管理的管控力度,全面履行施工合同所約定的各項內容,充分調動各級管理人員工作積極性,進一步規範公司專案管理工作,強化公司監督、檢查和服務管理職能,促進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推動施工專案管理水平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的在建施工專案。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管理機構設定:
公司成立施工專案管理督查領導小組,組長由生產副經理擔任,其成員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門人員組成。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質量、進度主管部門並負責公司施工專案管理督查日常具體工作。
第四條 施工專案管理督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制定施工專案工程質量施工監督、檢查、考核和獎懲制度並組織實施。
2、建立和完善施工工期預警機制,監督施工專案制定應急預案並採取相應措施,確保工程施工工期達到預期的目標。
3、建立工程施工工期、質量保證金管理臺賬,並在施工內部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並由聯營單位或分包單位上交保證金,其保證金數額為工程總造價的2 %。根據承接工程的具體情況,原則上保證金需在工程開工前予交或在工程進度款中進行予扣;保證金必須專款專用。在特殊情況下,如果動用保證金,必須由施工專案部提出申請,經公司工程管理部進行稽核並得到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准許使用;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方可返還保證金。
4、建立和完善施工專案管理週報和月報制度以及重大事項彙報制度,使公司施工專案始終處於受控狀態。
5、建立和完善工程投訴管理制度,促進施工專案誠信履約。對已發生的工程投訴事件嚴格按照程式集中力量,迅速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第五條 加強公司施工專案的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對施工專案管理進行督查。原則上公
司對在建的專案每月進行一次綜合檢查考核,每季度對分公司所轄的施工專案進行一次綜合檢查考核,並將公司綜合檢查考核的結果進行通報;分公司應每月對所轄的施工專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檢查考核,並將檢查考核結果上報公司工程管理部;施工專案部每週至少應進行一次綜合檢查並作好綜合檢查記錄。
第六條 公司有關職能部門應加強對專案的檢查、指導,要把日常的業務管理工作同專業檢查工作結合起來,要把平時的抽查結果與定期檢查考核的結果結合起來,綜合檢查考核結果應作為施工專案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三章 綜合檢查考核依據、檢查內容、評分標準及檢查程式
第七條 公司綜合檢查考核依據:
1、施工工期檢查考核依據《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總進度計劃和周、月度施工進度計劃執行情況。
2、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考核依據《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準》(GBT 50300-2015)和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第八條 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環保部將依據公司管理體系、工作職責及管理制度的情況。並以專案的“四控制、三管理、一協調”為主要內容,採取百分制累計記分方式進行。
1、施工專案管理綜合檢查考核彙總表(詳見附表1)。
2、專案管理考核評分表-“進度管理”(詳見附表2)。
3、專案管理檢查考核評分表-“質量過程控制”(詳見附表3)。
4、專案檢查考核評分表-“技術管理”(詳見附表4)
第九條 專案管理檢查、考核的具體程式:專案管理檢查、考核的具體程式是一聽、二查、三看、四評議。
1、聽:檢查考核小組聽取專案經理彙報在建工工程專案綜合情況及專案施工情況;
2、查:檢查考核小組根據彙報情況,按專業分工、對口分別查閱在建工程專案管理依據、檔案、資料等;
3、看:檢查考核小組到施工現場,檢查專案進展情況及有關專業管理在專案的落實情況;
4、評議:檢查考核小組綜合分析檢查情況,受檢施工專案交換意見,提出各項工作的改進措施,下發整改通知單,並對檢查考核綜合考評在85分以上的在建專案給予獎勵,對檢查考核綜合考評在70分以下的在建施工專案給予懲罰。
第九條 檢查考核的結果分類
1.施工專案部綜考評分≥85分,為優良;
2.施工專案部綜考評分為(70-85)分,為合格;
3.施工專案部綜考評分<70分,為不合格。
4、根據年度綜合檢查次數,按加權平均計算綜合考核分值。
第四章 獎勵與處罰
第十條 獎勵
1、對綜合考核評分≥85分優良專案部,給予專案部1000~5000元獎勵。
2、在一年內沒有發生一次工程投訴事件,也沒有發生一次當地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給予專案部1000元獎勵。
3、對獲得當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省級安全文明優良工地的專案部分別給予10000元、20000元獎勵。
3、對獲得當地市級結構優質工程、省級結構優質工程的專案部分別給予20000元、50000元獎勵,獲得當地市級優質工程、省級優質工程的專案部分別給予20000元、50000元。
4、對獲得科技成果、工法、優秀QC活動成果獎的專案部每獲得1項獎勵5000元。
5、對公司發出的整改通知書不進行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專案部,公司將強制性督辦專案部整改,並有權動用其保證金,確保消除專案施工質量中存在的質量、安全隱患;並對延誤工期採取必要的趕工措施,確保達到施工總進度計劃目標。
第十一條 處罰
1.對綜合考核評分低於70分的專案部,給予專案部1000~5000元罰款。
2、對公司綜合檢查專案的專案經理和分包單位的專案負責人不在工作崗位,又無正當理由的,發生1 次對專案經理和分包單位的專案負責人分別罰款1000元;連續發生2 次的以上的分別罰款5000元。
3、受到業主、監理單位和顧客投訴的專案部,每發生1起對專案部負責人罰款500元,勞務分包單位5000元。
4、受到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的專案部,每發生1起專案部罰款1000元,分包單位罰款10000元。其處罰對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損失的專案部,每發生1起對專案部罰款10000元,並對分包單位每發生1起罰款100000元。
5、對公司檢查中發出整改通知書不進行整改、或拖延整改、或沒有制定“三定”措施的、或沒有回覆整改的、或複查不合格的專案部,每發生1次罰款1000元,其中專案經理罰款不小於罰款總額的15%,並對分包單位每發生1次罰款10000元。
第十二條 其他
1、關於施工進度的獎罰。工程開工前專案部依據工程施工工期目標制定施工進度節點控制計劃,並按節點控制計劃制定獎罰制度,報公司工程管理部稽核並經公司專案管控領導小組組長審批,施工期間公司直管專案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將嚴格按施工進度節點控制計劃進行監督檢查,且按審批的節點控制獎罰制度執行。分公司所轄專案由分公司進行監督檢查並按進度節點獎罰制度執行,並將執行情況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備案。
2、以上獎罰公司行文後,分公司所管轄專案部獎金由分公司發放,公司直管專案由公司發放獎金。分公司所管轄的專案罰款由分公司財務部門統一扣回上繳公司財務部,公司直管專案由公司財務部扣回,對分包單位的罰款由公司財務部從其工程款中扣繳。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公司工程部、安全部負責解釋。
施工專案環保獎懲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規範工廠專案管理行為,鑑定專案管理水平,確認專案管理成果,對專案管理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並以此為依據進行相應獎懲,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專案考核評價由專案考評小組負責進行。專案考評小組考核評價的物件是專案組,其中應突出對專案主管的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評價。
第三條 專案考核評價的依據是經稽核立項後所簽訂的《專案任務書》,考核按專案進度計劃劃分階段進行。專案完成後,必須對專案管理進行全面的終結性考核。
在《專案任務書》中應由總工辦、廠辦、生產製造部、研究所、質量保證部、市場部和專案主管一起,按專案的具體情況明確專案程序中對專案組和專案主管的獎懲原則和具體獎懲措施,並報廠長辦公會核准。
第四條 專案終結性考核的內容應包括確認階段性考核的結果,確認專案管理的最終結果,確認該專案組是否具備"解體"的條件。經考核評價後,兌現《專案任務書》確定的獎勵和處罰。
第五條 專案考核評價可按下列程式進行:
1、專案考評小組制訂考核評價方案,經廠長辦公會審批後實施。
2、聽取專案組彙報,檢視專案組的有關資料,對專案管理層和作業層進行調查。
3、考察專案已完成部分。
4、對專案管理的實際運作水平進行考核評價。
5、提出考核評價報告。
6、向被考核評價的專案組公佈評價意見。
第六條 專案組應向考核主體提供下列資料:
1、《專案實施程序計劃》、各種方案及其完成情況。
2、專案所發生的各階段性鑑定、論證、評價的記錄及有關的證明。
3、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及分析資料。
4、專案管理所必須的各項總結報告,包括標準化、技術、質量、成本、採購、裝置、試生產(中試)等各項管理的總結,並編制相應的《產品使用說明書》。
第七條 專案考評小組應向專案組提供專案考核評價資料。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1、考核評價方案與程式。
2、考核評價指標、計分辦法及有關說明。
3、考核評價依據。
4、考核評價結果。
第八條 考核評價指標
考核評價的定量指標應包括下列內容:
1、專案技術質量指標;
2、專案成本要求;
3、專案開發終止期及提前或延誤時間;
4、專案按規定應提交的檔案齊套要求;
5、其他《專案任務書》中規定量化的考核指標。
考核評價的定性指標應包括下列內容:
1、執行工廠各項制度的情況。
2、專案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情況。
3、相關支援部門及相關人員的評價。
4、 在專案管理中應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裝置、新工藝。
5、在專案管理中採用的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6、環境保護。
第九條 專案主管責任制
專案主管根據廠長辦公會、專案領導小組授權的範圍、時間和內容,對專案自開始準備至終止驗收,實施全過程、全面管理。專案從開始到完結工廠原則上不撤換專案主管;但當專案發生重大技術、安全、質量事故或專案主管違法、違紀時,經廠長辦公會研究可撤換專案主管。
第十條 對於透過驗收評價的專案,專案主管享有以下利益:
1、獲得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
2、按 《專案任務書》規定可獲得的獎勵及榮譽獎勵。
第十一條 經考核和審計,未完成《專案任務書》確定的專案管理責任目標或造成損失的,專案主管應按其中有關條款承擔責任,並按工廠規定接受經濟或行政處罰。
第十二條 專案組成員的獎懲原則
專案組成員由專案主管分別按相關崗位確定。
專案組成員的獎勵與處罰條款由專案主管確定,其獎勵與處罰在專案任務書規定的總額內。
第十三條 對於透過驗收評價的專案,專案組成員享有以下利益:
1、獲得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
2、按所作貢獻獲得應得專案獎金(分配方案由專案主管作出,廠長辦公會稽核後實施)。
第十四條 專案組成員的獎懲依據專案期間相關作業表現進行,指標應含括專案技術、專案成本、專案材料、方案改進等各方面。一般獎懲事項的實施和申報由專案主管主持,並報專案考評小組備案。特別重大的獎懲事項須先經專案考評小組稽核,報廠長辦公會通過後方可執行。
第十五條 其他相關或未盡事項參照工廠相關制度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廠辦室草擬並負責修訂、解釋,總工辦負責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