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部員工手冊範本

市場部員工手冊範本

  不管你做什麼工作,都要遵守該工作的一些基本要求,這是你對待工作最基本的態度。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市場部員工手冊範本,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市場部員工手冊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員工行為,提升員工隊伍整體素質,特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章 員工義務和權利

  第三條 人力資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作,而且是全體管理者的職責,各部門負責人有責任記錄、指導、支援、激勵與合理評價下屬人員的工作,負有幫助下屬成長的責任,下屬人員才幹的發揮與對優秀人才的舉薦,是對管理者實施考核的重要方面。

  第四條 我們鼓勵員工發揮主人翁責任感,爭當公司的主人。每個員工都應當透過幹好本職工作,為公司作貢獻,都應當努力擴大職務視野,深入領會公司目標對自己的要求,都應當養成為他人作貢獻的思維,提高協作的水平。員工間應遵守崗位之間的制約關係,避免越俎代庖,按照程式解決因職責不清掩蓋的管理漏洞。

  同時,鼓勵員工在緊急突發事件發生時主動應變,並及時向有關上級彙報。

  第五條 每個員工都擁有以下權利,即諮詢權、建議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員工在確保工作或業務順利開展的前提下,有權利向上司提出諮詢,上司有責任作出合理的解釋與說明。

  員工在擁有知情權的同時,必須保守公司的秘密。

  第三章 人才培養理念

  第六條 引進賢才與盡力工作是領袖與模範的區別,只有引進賢才和不斷培養接班人的人,才能成為領袖,成為各級職務的接班人。

  第七條 公司的接班人是從集體奮鬥中、從員工中、從各級主管中自然產生出來的,任人惟賢。

  第八條 公司確定人才的標準是:“德才兼備”。

  (1)“德”

  1、崇高的敬業精神。顧全大局、識大體,以公司發展為己任,強烈的事業心、高度的責任感與平穩的心態有機結合。

  2、正確的價值觀。正直、無私、公允。倡導“一分耕耘、一分收穫”,鄙視不勞而獲、貪得無厭,堅信透過自己的努力在企業獲取應有的回報。

  3、團隊精神。以大局為重,作為團體的一員採取合作的態度,關心團體的整體目標,而非個人利益。

  (2)“才”

  1、優秀的專業知識與技能。這是對人才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

  2、目標明確清晰。在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正確理解董事會決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圍繞企業發展目標開展工作。

  3、客觀的分析能力和獨立處理事務的能力。在複雜困難的情況下,也能對所要做的事制定出精確客觀的評估,並能夠獨立正確地完成。

  4、實用的創造力。具備獨到的見解與完善的思維體系,在工作中積極思索,產生新穎的合理化建議,並能使之轉化為新的切合實際的行動方案。

  5、旺盛的戰鬥力。活力充沛地將短期和長期目標結合,力求不斷改善工作業績,積極主動,敢於承擔風險和壓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斷創新的方法確保任務完成。

  6、溝通與領導能力。良好的溝通技巧,開闊的胸襟,透過溝通達到順利開發工作的目的,進而發展成為個人的領導能力。能夠鼓勵下屬,使之達成工作及個人目標。能夠制定較高的績效標準,能使下屬對其工作承擔責任並協助下屬提升職業技巧和技能。

  7、學習能力。從自身或他人實際工作的成功、失敗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以學習實現進步;能夠不斷更新知識結構,具備學習新知識與技能的能力。

  第四章 人事規章

  第一節 員工錄用

  第九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按人力資源管理流程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聘用事宜。

  第十條 新進人員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後,由人力資源部輸出試用申請表,試用期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可轉為正式員工;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十一條 試用人員如有品行不良、工作業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聘,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工資。

  第十二條 試用人員於報到時,向人力資源部繳驗下列表件:

  (1) 戶口本、身份證及醫院體檢表。最後工作單位離職證明;應屆畢業生須出具畢業證書、學歷證書。

  (2) 最近三個月內免冠照片一張。

  (3) 人事檔案資料。

  (4) 其他必要檔案。

  第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況者,一律不予錄用:

  (1)被剝奪政治權利者。

  (2)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緝,尚未結案者。

  (3)受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吸食者。

  (5)虧欠公款受處罰且未結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7)品性惡劣,曾因此被開除者。

  (8)身體檢查經認定不適合者。

  第十四條 員工一旦正式錄用,從事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的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二節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六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盡忠職守,服從上級安排,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聯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同業企業的職務。

  (3)全體員工應該主動培養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洩漏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或借職務之便,貪汙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5)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核准不可接見親友或與來賓談話,如確實因重要原因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核准,在指定地點指定時間進行。

  (6)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者與工作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7)不得私自攜帶公物離開公司。

  (8)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不得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示。

  (9)員工每天應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境清潔。

  (10)員工在工作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時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要提高工作效率。

  (11)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不得聊天閒談、搬弄是非,以維護正常工作秩序。

  (12)全體員工必須統一認識,透過努力工作,提高質量,創造改善及增進福利的條件,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雙贏的目的。

  (13)各級主管及各級部門負責人必須注意自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同時激發工作熱情,使下屬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時間內,除主管及外務人員以外,員工不得打電話,如確有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准後方可使用。

  (15)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七條 員工每天工作時間最少8小時,生產部門和業務部門每日作息時間另行公佈實施,但是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得超過46小時。

  第十八條 經理級及經理級以下人員上、下班都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託人或受託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1日處理。

  第十九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況,依下列規定處分:

  1、遲到、早退

  (1)上班工作時間開始後3分鐘至15分鐘以內到達者視為遲到。

  (2)每次遲到罰款50元(3)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

  (4)確有原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5)無故遲到、早退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證明的情況除外。

  2、曠工

  (1)沒有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處;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曠工半日論。

  (2)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無故曠工累計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予以解聘,且不發給資遣費。

  第三節 員工待遇

  第二十條 本公司本著勞資兼顧、互助互惠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員工待遇分為三部分:

  (1)本薪。視從業人員學識、經歷、技能及其工作性質確定,從業人員年度薪資調整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擬訂,呈總經理批准後調整。

  (2)津貼。津貼類別

  第二十一條 員工待遇分日薪、月薪兩種方式,月薪於翌月8日發放;日薪於每月發放二次,當月20日和翌月6日發放本月上半月部分及上月下半月部分薪金。新進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並按日計算。

  第二十二條 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行辦理。

  第四節 休假規定

  第二十三條 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四條 國家法定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如果工作需要加班時,應徵得員工同意,並加倍發放薪資,國家法定假日如逢星期日是否補假依政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員工連續工作到一定期限,每年給予年假,其休假日數規定如下:

  (一)工作滿一年以上但未滿三年者,全年給七天年假。

  (二)工作滿三年以上但未滿五年者,全年給十天年假。

  (三)工作滿五年以上但未滿十年者,全年給十四天年假。

  (四)工作滿十年以上者,其年假在十四天基礎上每增一年加給一天,但最多以三十天為限。

  第二十六條 公司人員休年假,在不妨礙生產或業務前提下,按請假程式辦理。

  第二十七條 因年度終結或勞動關係終止而未休年假的員工,其應休未休的天數,應發給薪資。

  第二十八條 員工停薪留職不給年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給假類別分為8種(見下表)。

  第三十條 員工請事假應於一日前申請並填寫請假卡,按規定辦妥後方可離開,否則以曠工處理。但因突發事件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迅速向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以下規定代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一)請假一天(含)以內時,報請組長並轉呈主管核准(非作業人員直接呈主管)。

  (二)請假二天以上,報請主管並由其轉呈經理核准。

  (三)請假批准後,請假單一律送人力資源部留存。

  第三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八小時為一日,給假日期的計算期間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職者,給假日期計算相應扣減。

  第五節 獎懲條例

  第三十二條 員工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一)嘉獎:每次加發相當於4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發放。

  (二)記功:每次加發相當於9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發放。

  (三)大功:每次加發相當於30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發放。

  (四)特別獎勵:一次性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者。

  (二)拾金不昧(價值三百元以上)者。

  (三)服務熱情,有具體事實者。

  (四) 為公司爭取榮譽者。

  (五)從事艱苦工作成績突出者。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採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業績者。

  (三)遇有事故災難,勇於負責,甘冒危險者。

  (四)檢舉損害公司利益者。

  (五)發現職責外事故,予以報告或妥善處理者。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使公司減少損失者。

  (二)為維護其他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有其他突出業績或貢獻者。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別獎勵或晉級:

  (一)研究發明成果對公司確有貢獻,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三)一年內記大功二次者。

  (四)工作每滿四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第三十七條 員工懲罰分為五種:

  (一)警告:每次減發相當於4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減發。二)記過:每次減發相當於9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減發。

  (三)記大過:每次減發相當於30天績效獎額的獎金,並於發年終獎金時一併減發。

  (四)降級:相應核減薪金待遇。

  (五)開除:予以解僱。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內推銷商品者。

  (二)上班時間擅離崗位,消極怠工者。

  (三)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工作安排,情節輕微者。

  (六)不遵守著裝規定者。

  (七)不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任務者。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無故未能按時完成,影響公司利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嬉戲、喧譁、吵鬧,妨礙他人工作且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製造偽證予以誣害,或者製造事端者。

  (四)因酗酒而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經許可擅自離崗者。

  (六)因翫忽職守致使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壞者。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團體秩序者。

  (三)損壞、塗改重要檔案者。

  (四)翫忽職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安排,屢勸不改者。

  (六)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七)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且不發資遣費:

  (一)對同事暴力恐嚇、威脅,妨害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

  (三)在公司內賭博者。

  (四)偷竊、侵佔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壞、塗改重大檔案者。

  (六)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七)在公司工作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八)一年中記大過滿二次,功過無法平衡者。

  (九)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或一年曠工達十二日者。

  (十)煽動罷工或怠工者。

  (十一)吸食者。

  (十二)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關係者。

  (十三)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十四)攜帶刀具或其他違禁品、危險品入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或夥同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洩漏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八)在禁菸區內吸菸者。

  (十九)參加非法組織者。

  (二十)擅離職守,引起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二十一)其他違反公司規章情節嚴重者。

  第四十二條 員工功過抵消規定:

  (一)嘉獎與警告相抵消。

  (二)記功一次或嘉獎三次,抵消記過一次或警告三次。

  (三)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三次,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三次,員工功過抵消以發生於同一年度內的為限。

  第六節 考核規定

  第四十三條 員工考核分三類:

  (一)試用考核

  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報經總經理審批及公司公佈後,方得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熟練程度、知識、經驗、能力、工作效率、出勤情況等,隨時進行考核,凡有特殊業績者,應隨時報請獎勵。

  (2)人事部門應將員工出勤情況、獎懲情況隨時記錄,作為年度考核參考。

  (三)年度考核

  其辦法詳見《公司考評細則》。

  第四十四條 考核成績分為優、良、中、差四種。

  第四十五條 員工年度考核定於每年年底舉行,由直屬部門主管考核並由考核小組核定。

  第四十六條 專門負責考核的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拖延時間。

  第七節 加班事宜

  第四十七條 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於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員工,除因特殊情況經主管批准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違者以不服從主管安排論處。

  第四十八條 一般職員加班,事先由直接主管申請,呈部門負責人核准後方得加班,並須按規定打卡,否則不發給加班費。

  第四十九條 加班費計算,一般職員平日加班在小時工資基礎上增加二分之一,節假日加班發給假日工資,但假日工作時間未滿八小時,按實際工作小時數計算節假日工資。

  第五十條 加班人員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除不發給加班費外,且就其加班時間予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一條 員工加班情況,由其部門按月統計備查。

  第八節 職業培訓

  第五十二條 本公司為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及工作效率,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除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三條 員工培訓分為:

  (一)職前培訓:新進人員應實施職前培訓,由人事部統籌辦理,其內容為:

  (1)員工手冊講解。

  (2)業務特性、工作規定及工作要求說明。

  3.指定資深及專業人員輔導工作。

  (二)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練程度和效率。各級主管應給以足夠重視。

  (三)專業培訓:視業務需要,挑選優秀管理人員,接受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本公司進行系列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技能,使其能更加順利地完成工作。

  第九節 遷調規定

  第五十四條 公司如因業務需要,可隨時調整任何一名員工的部門和職務,被調員工應予配合。

  第五十五條 各部門主管應就所屬人員依其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五十六條 員工接到調職通知書後,管理人員應於七日內、一般員工應於五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前往新就職單位報到。

  第五十七條 員工調職,若離住址較遠可按照出差規定支付差旅費,其隨行家屬,可憑乘車證明報銷交通費。

  第五十八條 調任員工在接任者未到職前,共所任職務由原直屬主管指派適合人選暫行代理。

  第十節 員工福利、保險

  第五十九條 本公司為提高員工生活質量,增加員工收入,特設立員工福利委員會(具體規章詳見《公司員工福利實施細則》),辦理有關員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條 員工婚喪、住院,贈送禮金或慰問金,其給予標準詳見《公司員工福利實施細則》。

  第六十一條 本公司依員工勞動業績或錯誤經過衡量後,再決定其年終獎金。

  第六十二條 員工一律參加勞工保險,於錄用時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六十三條 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後,除依法享受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補償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賠償或補助。

  第十一節 撫卹、退休、資遣

  第六十四條 員工因公導致殘廢或死亡時,依勞工保險條例向保險公司申請補償,對尚未參加勞保者,其津貼及補助事宜應按照勞工保險有關規定予以等額補償。

  第六十五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工作退休規定及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對員工予以資遣:

  (一)企業停產或轉讓時。

  (二)業務或市場銷售嚴重不景氣時。

  (三)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五)員工對於所擔任工作確屬不能勝任時。

  第六十七條 員工下崗先後順序:

  (一)歷年平均考核較差者。

  (二)有錯屢教不改者。

  (三)工作效率低下者。

  第六十八條 員工下崗,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於十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於二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通知。

  第六十九條 員工接到通知後,為另謀工作可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二個工作日,請假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給;若未發通知就停止工作,公司不予發給通知期限內的工資和津貼。

  第七十條 員工因受懲罰而開除或自行辭職者,不以下崗而論。

  第七十一條 員工下崗,依下列規定發給下崗費: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者,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的下崗費。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滿三年以上者,每滿一年加發相當於十天基本工資的下崗費,剩餘月數按比例給予,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第五章 員工禮儀

  第七十二條 接聽外部電話,主動應答“您好,某某公司、請問……”,不得高聲喧譁和爭吵,不得影響工作秩序。

  第七十三條 在處理對外事務中,必須使用“您好、歡迎、請、謝謝、對不起、再見、請走好” 等禮貌語言。

  第七十四條 到公司來的客人,每個員工都必須用主動熱情的態度對待,並做好應答或解釋工作,無論何種原因,都不得與外來客人大聲爭吵,影響工作秩序,確實委屈之事,應採取暫時迴避態度,並透過正常渠道向上反映。

  第七十五條 公司各部門人員上班時間不得看報紙或與業務無關的雜誌、書籍。看報時間定在每天中午12:00—13:30分,或下午17:30以後(策劃部門除外)。

  第七十六條 上班時間不準吃零食。

  第七十七條 凡違反禮儀制度每次罰款20元。對違反上述制度情況嚴重者,將按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章 衛生管理

  第七十八條 講究個人清潔衛生,儀表整潔,不隨地亂扔紙屑,不隨地吐痰。

  第七十九條 辦公桌清潔,物品擺放整齊,不亂堆亂放與業務無關的東西,保持辦公室及門窗潔淨。

  第八十條 上班前由保潔員對辦公桌進行擦拭,掃地,保持辦公桌整潔有序;下班時關好電源,窗簾及門窗。

  第八十一條 為保障員工有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凡員工集體寢室的清潔衛生由各室員輪流打掃,不注重衛生的寢室,全體處罰。

  第八十二條 以上衛生制度的檢查由公司行政部負責,每週檢查一次執行情況,並視情況獎懲。

  第七章 員工職業著裝規定

  第八十三條 公司統一製作的夏裝、秋裝(男、女式),從員工領到該服裝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二年者,按五折價購買,不滿二年者(含新員工),按八折價購買。

  第八十四條 購買工作服的款項,由公司代墊,於員工離開公司時一次性扣除;若員工正常工作至退休,則該款項不再扣回,而由公司承擔。

  第八十五條 從事外聯工作的員工可以不著工作裝,但衣著須得體,男式西服以深藍、深黑套裝為佳,女士每年確定一款職業裝,色澤穩重、搭配合理,具有職業男、女性風格,禁止穿奇裝異服和休閒服裝,違者一次罰款20元。

  非外聯員工在公司上班時間內,一律穿工作裝,違者一次罰款20元。

  第八十六條 公司統一製作的徽記工作牌,必須正確佩戴在左胸衣兜上方一公分處,如上班時間未戴胸牌,將被罰款20元。如胸牌丟失,需到行政部領購,補10元成本費。

  第八章 出差管理

  第八十七條 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需要出差,按此規定執行。第八十八條 員工出差均依各部門經理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准後執行。

  第八十九條 員工出差須按實報支差旅費,其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准外,其餘如有超額報支,一律不予辦理。

  差旅費報銷標準

  略

  注:飛機、車船費用按票據報銷。到本市及各郊縣自帶車不報銷油料、過境過橋費。因公到本市以外的其他地、市、州自帶車過境過橋及油料費據實報銷。

  第九十條 員工出差前,可按實際需要借差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部門經理初審,呈請總經理核准後暫付,出差完畢,應於三日內按程式報賬。

  第九十一條 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實給付交通費及誤餐費。

  第九十二條 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給付;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住宿費。

  第九十三條 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的飛機及車、船費用,按實際報支;其他零星費用均在膳雜費內包乾,不得另行報支。

  第九十四條 員工出差中途患病及不可抗力因素,並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

  第九十五條 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供各類收據,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款額追回外,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懲處。

  第九章 員工出國管理

  第九十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准出國者,悉依本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因公奉派出國人員,需於出國前先立承諾書,言明按期歸國並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或年內自動辭職者,願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

  第九十八條 出國人員返國後,應於二星期之內書面報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可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情況。

  第九十九條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另行規定。

  第一零零條 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照領,並可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第一零一條 出國人員應按照規定期限歸國,並於返國後10日內依據有關憑證向財務部報賬,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稽核不符報銷範圍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第一零二條 出國人員在國外旅行,應以規定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所開支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准者,准予報銷。

  第一零三條 出國接受技術培訓或受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付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支付的費用較本公司所訂費用標準低時,其差額由公司補助。

  第十章 員工健康檢查規定

  第一零四條 本公司員工健康檢查,每年舉辦一次,有關檢查事項由行政部負責組織辦理,體檢醫院由公司指定。

  第一零五條 員工所有體檢費用概由公司承擔。

  第一零六條 新進公司尚未轉正的員工,需要進行健康檢查,檢查費用由員工自理。

  第一零七條 經檢查結果有疾病者,應早期治療,如有嚴重病況者,由公司令其停止工作,返家休養或前往勞保指定醫院治療。

  第一零八條 行政部每年年終,應依檢查表提供疾病名稱,人數及治療情形等統計,以作有效措施及衛生改善參考。

  第十一章 食堂管理

  第一零九條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體檢,並持有健康證,日常工作中必須講究個人清潔衛生,儀表整潔,不隨地吐痰,杜絕老鼠,蒼蠅等害蟲汙染原材料,在老鼠可能出現的地方設定防鼠網。公司每季度將對員工食堂進行檢查和考核,並依據檢查、考核結果,進行獎懲,獎懲標準為20—500元。

  第一一零條 廚房和庫房的物品應井然有序,以便於管理及查詢各類物品,愛惜公共財物,食堂的專用碗、盤應輕拿慢放,碗、盤的合理損耗每月不得超過3套,否則,由損壞者照價賠償(5元/個)。

  第一一一條 所有物品進入食堂前,應貨比三家,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做到價格最低,嚴禁過期或變質變味的原材料進入食堂,若使用變質食品,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將勸其辭退。若出現員工食物中毒情況,相關責任人將被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一一二條 員工就餐過程中,食堂工作人員應和藹可親,微笑服務並主動與各部門員工打招呼,食堂管理員還應準確統計好就餐人員數量以及晚餐時值班人員與非值班人員的人數,保證每月底的費用總結清晰無誤。

  第一一三條 員工在就餐過程中使用的碗、筷應清潔乾淨,不得有殘渣、汙跡、水漬,否則對當班人員罰款20元。

  第一一四條 在自助餐過程中,食堂管理員應安排專人察看菜品的消耗情況,並做到即時增添菜品。第一一五條 食堂保潔人員除每天清洗各類器皿外,還必須隨時保持廚房和餐廳的地面和牆面清潔,並且應注意各種容易疏忽的地方的衛生,食堂用的地墊應每日換洗一次,衛生間的物品應即時清換。

  第一一六條 公司在舉行各類活動時,有臨時性的接待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司完成好接待工作,使客人能透過食堂這個視窗感受到公司的文明和好客。對公司內部員工加班就餐問題,必須按時保質保量解決,否則廚師長和食堂管理員各被罰款20元。

  第一一七條 食堂的工作人員有事外出必須請假,經同意後辦妥請假手續方可外出。

  第十二章 電話管理

  第一一八條 公司電話的管理由行政部總體負責,使用情況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監督和控制。

  第一一九條 電話使用須做到以下幾點:

  (1)原則上僅用於公務洽談。

  (2)通話時間儘量控制。

  (3)注意禮節,長話短說,簡明扼要,以免耗時又佔線。

  (4)使用前應對即將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第一二零條 長途電話使用須做到以下幾點:

  (1)各可掛長途電話的辦公場所應備置長途電話記錄表,並記錄使用人,受話人,起止時間,聯絡事項等。本表每月轉行政部記錄備案。

  (2)長途電話限於公事使用,並於通話後作好記錄。

  (3)因私掛撥長途電話者,務必作好通話記錄。行政部於月底交記錄給財務部,將在該員工薪水中扣出相應話費。

  (4)違反長途電話使用規定,或通話後未填寫記錄表者以及記載不實者,公司將對責任人員作出處罰。

  第十三章 車輛管理

  第一二一條 公司內所有車輛皆由公司車輛管理員負責統一調配安排。

  第一二二條 主管以上職務者配備公車。主管以下職位不配備公車,凡需要用車者,一律提出申請,由公司統一代購,使用者擁有並保管。使用者將分期付款直至車輛購置價款全部付清為止,款項付清後該車輛的產權歸使用者所有。

  第一二三條 由公司代購車輛者,公司在其工作期間報銷相關費用,其中包括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環路附加費等。

  第一二四條 公司對車輛使用者的燃油費採用按月補給政策,依照級別劃分分別為:

  經理級別人員:300元/月

  主管級別人員:200元/月

  第一二五條 如果在車輛使用期間,因使用者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其所有責任全部由使用者個人承擔,公司只派遣車輛管理員協助辦理相關保險索賠事宜。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一二六條 本員工行動手冊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一二七條 本員工行動手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並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修訂。

  市場部員工手冊2

  目 錄

  一、公司的八項基本原則……………………………………………………………3

  二、聘用規定…………………………………………………………………………4

  三、入職規定…………………………………………………………………………4

  四、工資報酬…………………………………………………………………………5

  五、工作時間及法定假期……………………………………………………………5

  六、福利………………………………………………………………………………6

  七、合同解除…………………………………………………………………………8

  八、工作紀律…………………………………………………………………………9

  九、財務管理…………………………………………………………………………11

  十、獎罰規定…………………………………………………………………………13

  一. 公司的八項基本原則

  1.1客戶原則

  客戶永遠是對的—名人員工在與客戶交往時一定要牢牢切記!客戶是名人的衣食父母,須絕對尊重,盡心服務。名人員工無論對待任何客戶,必須耐心、友善、誠懇、負責任,珍惜客戶的每一分錢。名人員工必須時刻保持危機感,齊心協力地用更好的服務全力爭取客戶。

  1.2實效原則

  “做實效的網站”是名人網路的公司的使命。名人的一切活動必須永遠圍繞做實效的事情這一標準進行;做實效的事情必須深入名人員工心中;做實效的事情必須成為名人員工的行為準則。

  1.3敬業原則

  敬業精神—敬業樂業是名人網路人的必備素質。名人網路人對人對事必須有責任感。名人網路人對每一項業務必須充滿激情,激發智慧,勤奮工作,不斷創新,決不言輸,做到更好。

  1.4團隊原則

  團隊精神—協作、溝通、配合、協調一致地達成團隊的共同目標,團隊的利益高於一切,是名人網路人的行為準則。名人所有員工都是名人大團隊中的一員,人格平等,分工合作,維護團隊利益,為團隊的集體榮譽共同奮鬥不惜。

  1.5文明原則

  名人網路人是文化人,有教養的、文明的人。名人特別強調誠實正直,尊重他人,心胸開闊,坦誠相處,互幫互助。名人倡導禮貌行為,待人接物,必具禮貌態度,用禮貌語言,採取禮貌行為。

  1.6勤儉原則

  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美德。名人網路人應尊重人的智慧、愛惜財物、決不浪費。一點一滴的財力、物力、人力的浪費和損害公私財物都是可恥的行為。

  1.7環境原則

  名人網路是每一位員工共有的事業空間,任何個人偏好或行為均不得影響他人的工作狀態、創作氣氛及身心健康,不得有損公共環境。工作時間聊天睡覺,室內吸菸,桌面亂扔亂放雜物等行為一律禁止。

  1. 8事業原則

  名人網路人將網際網路業看作是一種事業,而不僅僅是當作一種職業。名人網路人必須努力學習、相互吸取、取長補短、積極進取、不斷提升,逐步提高自身的素質修養。

  二. 聘用規定

  2.1按本員工手冊中的條款和條件,公司聘用員工,員工接受聘用。

  2.2受聘者必須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的每一項內容(女員工須將個人的婚姻狀況、生育計劃如實反映,作為公司聘用安排的參考)並貼上照片,入職時連同身份證、學歷、有關職稱等影印件(交驗原件)及履歷交行政人事部處理存檔。

  2.3員工受聘期間,分別按試用期和聘用合同規定領取薪金。

  2.4員工應把全部工作時間和精力完全投入並努力履行其職責。

  2.5公司根據需要分配各員工的工作並保留隨時調整的權利。

  三. 入職規定

  3.1培訓

  3.1.1新員工入職時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員工入職培訓,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架構、制度、守則及一般工作程式的講解培訓;運營部負責公司運作流程的講解培訓。

  3.1.2部門經理(或主管總監)負責部門的工作程式、作業操作規範及其職位描述的培訓。

  3.1.3公司負責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在職專業技能培訓。

  3.2試用轉正

  3.2.1所有新員工,試用期最多為三個月,具體由公司視其工作表現或其實際需要而定。

  3.2.2試用期滿考核

  3.2.2.1試用期結束時,試用期新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試用期考核辦法辦理考核手續,如果公司認為試用人員合格,則通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員工,雙方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由入職本公司之日起計。

  3.2.2.2試用期滿考核辦理程式:試用新員工提出試用期滿考核申請,經總監同意籤批後→去行政人事部領取試用期考核表並認真填寫→交行政人事部安排考核面試→總監簽署考核意見→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行文書面通知結果。

  3.2.3如果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須在三個月內通知試用人員不被聘用及其理由。

  四. 工資報酬

  4.1工資

  4.1.1公司將按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規定支付給員工月薪。

  4.1.2員工工資按月支付,發薪日為下月10日。

  4.2加班

  4.2.1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加班工作,實際加班工時作為當月的工作業績和季度團隊獎歷分配的依據之一。

  4.2.2員工加班超過晚上10∶00時,可另報銷回家單程計程車車費,但不能與其他因公市內交通費填在同一張報銷單上。

  辦理程式:填寫報銷單→部門總監簽字→行政人事部經理稽核→財務部會計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處報銷。

  4.2.3專業部門員工加班,由品牌部統一填寫“加班單”,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員工加班時間超過晚上8點以後,每超過一小時,第二天上班時間可延後一小時,凌晨二點以後,可於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須於晚上加班完畢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寫出說明貼於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詢資料和安排後序工作。

  4.3雙薪

  4.3.1作為獎勵,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年終可享受雙薪。

  4.3.2工齡六個月以上的員工,即當年6月31日以前(包括6月31日)入職且當年12月31日在崗上班的員工,不足12個月者,則年終雙薪按實際工作期限折算。

  4.3.3在本公司工齡六個月以下的員工,即當年6月31日以後入職的員工,不享受當年雙薪。

  4.3.4雙薪按員工年終當月的基本薪金計算,並以公曆年度為準,只計當年。

  4.4所得稅

  4.4.1員工領取工資和獎金、各種補貼等其它報酬,有義務向國家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按照國家稅法規定,代稅務部門每月從個人薪金中,扣除該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款,由公司每月統一向稅務局繳納。

  4.5升職、加薪或降職

  3.5.1在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的情況下,將從內部提升任何適合的人員至更重要的崗位。在考慮提升候選人時,主要考慮員工的敬業精神、專業能力、工作成績、團隊精神、行為操守、文化修養等。

  4.5.2凡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一年的員工,根據敬業精神、工作責任心、工作能力、團隊精神、工作成績,公司考評和考核面試後,視其情況可以升職者升職,不能升職者可以增加基本工資5-10%;或者降薪、降職。

  3.5.3公司將定期對各職位員工進行職位考核,凡因敬業精神、專業能力不勝任或工作態度欠佳而不適應工作需要者,公司將進行適當調整以至降職使用。

  4.6 團隊獎勵:

  4.6.1 公司內組建幾個二級團隊,公司對二級團隊按季度實行與毛收入掛鉤的獎勵辦法。具體辦法按公司當時的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4.6.2二級團隊內部員工的季度獎金分配,按照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精神、工作能力、工作業績進行分配。

  4.6.3員工的試用期無獎金,不參加團隊獎歷的分配,試用期滿轉正以後期間,可以參加團隊獎勵的分配。

  4.6.4季度末以前離職的員工,不再參加當季度團隊獎勵的分配。

  五. 工作時間及法定假期

  5.1工作時間

  5.1.1公司現行工作時間周工作制,每週工作六天,從週一至週六。

  5.1.2工作日的上班時間為:8∶30-12∶00,14∶30-18∶00。(冬季與夏季之間工時相差不超過半個小時)

  5.2法定假日

  5.2.1按國家的統一規定執行。當前執行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修定釋出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新年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法定假日為有薪假期。

  5.3其他假期

  5.3.1員工有權請病假、事假,請假手續參看本員工手冊第8.1.7、8.1.8條規定。

  5.3.2婚假:有薪婚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員工請婚假必須向行政部出示其結婚證書。

  5.3.3產假:產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兩年以上可享受帶薪產假(只享受基本工資);工齡兩年以下的,產假為無薪假期。產假期及以後該員工的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5.3.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指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屬直系親屬)死亡可享受有薪喪假。喪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

  5.3.5以上5.3條的各種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在內。

  六. 福利

  6.1辦理調入徐州

  6.1.1 在公司連續工作二年以上,各方面表現出色,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員工,個人提出辦理調動的書面申請。

  6.1.2經公司審查屬實後,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辦理調動手續。

  6.2旅遊

  6.2.1旅遊: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享受公司提供一次海南旅遊機會(全程五天,包簽證、住宿及來回交通費)。

  ①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其它部門經理以上職務: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半以上;

  ②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創作部指導助理以上,其它部門經理以上職務:在公司連續工作兩年以上;

  ③其它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三年以上。

  6.2.2符合海南旅條件的員工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安排,行政人事部與該員工部門總監和該員工溝通後,協調好工作,妥善安排好出遊時間,保證海南旅順利進行。只能出遊海南,不能以其它形式替代。

  6.3帶薪假期

  6.3.1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不分職務),從第二年起,可享受連續一週(包括公休假日在內)帶薪假期(簡稱年假)。休假安排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6.3.2休假時間的安排必須以服從工作需要為原則。

  6.3.3休假要在自身崗位工作安排妥善的前提下,提前半個月向公司申請,並經總經理批准。

  6.3.4年假一般應安排在公司春節前後放長假期間一次使用。

  6.3.5當年已參加公司安排海南遊的,不得重複享受帶薪假期。

  6.3.6假期不能跨年度累積,當年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日基本工資計算補發工資。

  6.4醫療保險

  6.4.1員工(不分職務)在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參加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福利。參保辦法現按深府[1996]122號《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備查)。如政府有調整,按調整的新辦法執行。

  6.4.2員工轉正後,由公司統一為員工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員工繳費月工資最高限額4500元。

  6.4.3具有徐州市常住戶口的員工的綜合醫療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7%由公司承擔繳交,員工個人承擔繳交2%,總共9%。個人繳交部份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局。

  6.4.4具有徐州市暫住戶口的員工住院醫療保險費由公司按其月工資額的2%繳交,個人不負擔。

  6.5基本養老保險

  6.5.1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參加徐州市基本養老保險福利。參保辦法現按徐府(1996)123號《徐州市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規定》執行。(《規定》在行政人事部查)。

  6.5.2員工轉正後,由公司統一為員工繳交基本養老保險費。員工繳費月工資最限額4500元。

  6.5.3持有徐州市常住戶口的員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14%由公司承擔繳納;員工個人承擔繳交月工資額的5%,共計19%。個人繳交部分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保險局。

  6.5.4持有徐州市暫住戶口的員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7%由公司承擔繳納;員工個人承擔繳交月工資額的3%,共計19%。個人繳交部分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保險局。

  6.6午餐補貼

  6.6.1員工在本公司任職期間,分月按實際上班工作日期發放中餐補貼。

  6.6.2每位員工在徐州上班的每個工作日午餐補貼標準為人民幣4元。

  6.7晚餐補貼

  6.7.1員工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加班時間超過下8時以後,每次晚餐補貼人民幣10元。

  6.7.2專業部門員工晚餐補貼根據品牌部填寫的加班和行政部實際考勤都同時具備的情況單按月發放,行政、財務部門員工晚餐補貼根據主管副總經理簽字的加班單按月發放。

  6.8住房補貼

  6.8.1員工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住房補貼。

  6.8.2住房補貼標準如下:

  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其他部門經理以上:人民幣200元/月

  員工:人民幣100元/月

  6.9辦理暫住證

  6.9.1 凡徐州市以外戶口的員工,由公司統一辦理暫住證.

  6.9.2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半年以上,再次辦理暫住證的費用由公司承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不滿半年的員工,需由公司辦理暫住證費用自理。

  七. 合同解除

  7.1合同解除程式(公司稱甲方,員工稱乙方)

  7.1.1甲方辭退乙方,須由乙方所在部門的主管總監填寫辭退審批表交總經理簽字,然後由該部門主管總監會同行政部、財務部與乙方辦理離職前的交接手續,行政部經理根據簽名齊全的審批表,向乙方開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乙方在通知書上簽名後方可領回本月工資。

  7.1.2乙方辭職,須填寫辭職審批表,向本部主管總監提出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由本部主管總監籤意見轉交總經理審批簽字,然後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期限內,由該部門主管總監安排乙方與有關人員進行工作交接,交接清楚總監簽字後,乙方向行政部、財務部交還財物,最後行政部經理根據簽名齊全的審批表,再向乙方開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乙方在通知書上簽名後方可領回本月工資。

  7.2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7.2.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7.2.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影響工作、生產的;

  7.2.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公司商業機密,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7.2.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2.5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7.3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十日以書面通知乙方。

  7.3.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3.2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7.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甲方。

  7.5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7.5.1試用期內,但工作不滿15個工作日者不予結算工資;

  7.5.2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乙方合法權益。

  7.6經濟賠償、補償

  7.6.1按照7.3、7.5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經濟補償發放給乙方: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基本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該員工半個月的基本工資。

  7.6.2乙方違反本手冊規定,擅自離職造成甲方損失的,必須賠償損失。

  八.工作紀律

  8.1考勤管理規範

  8.1.1員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須先親自打卡報到,下班時打好卡方可離開。

  8.1.2員工須自覺遵守打卡考勤規定,嚴禁委託他人打卡。

  8.1.3.1.凡屬昨天下班未打卡的員工,行政人事部將用專冊登記並通知該員工處理下班未打卡的原因,由該員工送其總監簽字證明。如該員工在一個工作日內未處理昨日下班未打卡的問題,將對該員工的下班未打卡作為漏打卡處罰處理。

  8.1.4加班: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填寫“加班單”,由部門總監簽字。員工加班時間超過晚上8點以後,每超過一小時,第二天上班時間可延後一小時,凌晨二點以後,可於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須於晚上加班完畢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寫出說明貼於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詢資料和安排後序工作。

  8.1.5外出:員工因公外出,須直接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在公告欄上填寫去向表。員工上班後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須向部門主管總監報告去向,經批准,交待手頭工作,並向行政部遞交籤批後的請假手續。方可外出,否則作曠工處理。主管總監以上職務因私事外出,須向總經理報告去向,經批准後辦理請假手續。

  8.1.6.病假:員工請病假,須在當日一上班即向部門總監請假,同時通知公司行政部,事後向行政部補交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和病歷,登記考勤。員工可享受每月2天的帶薪病假(以月為準)。請病假不能提交區以上醫院證明和病歷的,按事假處理。若員工連續病假超過30天,公司將不再保留其任職崗位之工作,該員工將被視為自動辭職。

  8.1.7.員工請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總監簽字同意,交待清楚手頭工作,可請事假兩天。兩天以上一十五天以內需經總經理書面批准。一十五天以上事假,公司不予批准, 將被視為該員工自動辭職。員工應將經批准簽字後的請假申請單交行政經理登記考勤,方可離開。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將被視為曠工。事假無薪。假期已滿,未按時上班的超假期按曠工處理。

  8.1.9.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七天者,解除勞動合同。

  8.2禮儀管理規範

  8.2.1員工應著公司統一製作的工作服上班。員工上班時間佩帶公司胸牌。胸牌要佩帶在左胞上方位置。員工上班不得穿拖鞋、短褲。員工要愛護和妥善保管胸牌,丟失要賠償工本費10元/枝。佩帶胸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檢查管理。行政人事部發現員工未佩帶胸牌第一次給予提醒警告並記錄在案,督促其立即佩帶。若不及時佩帶或第二次發現未佩帶胸牌,記錄在冊並由該員工簽字,紀錄在員工的日常考核成績中。

  8.2.2員工工作服由公司統一製作,按成本價在員工工資中分二月扣出。凡在公司連續工齡滿半年以上的退給工作服一半的價款,連續工齡滿一年的再退給其工作服另一半的`價款。連續工齡不滿半年解除合同者不退工作服價款。

  8.2.3個人儀表端莊。男性需儀容整潔及注意個人衛生;女性要求化淡妝,服裝儀容大方得體。

  8.2.4個人電話禮儀

  8.2.4.1電話鈴響應立即接聽,以不超過三聲為原則。

  8.2.4.2拿起話筒應先講“你好,名人網路”再報自己姓名。

  8.2.4.4講電話時,聲音應溫和清晰,切勿嬉戲及高聲談笑。

  8.2.4.4打電話前,應先整理談話內容,接聽電話時,應記錄來電重點及覆誦,力求事半功倍,減少電話佔用時間(注意長話短說,節約開支)。

  8.2.4.5當撥錯電話時,勿馬上將電話掛掉,應向對方說聲“對不起”後,再掛掉電話重撥。

  8.2.4.6通話結束時,應等對方掛完電話後,再輕輕放下聽筒。

  8.2.5代接電話禮儀

  8.2.5.1部門同事不在而其電話鈴響時,應立即代為接聽,並留下對方的姓名電話號碼及留言,待其本人回來時,如實轉達。

  8.2.5.2凡接到非自己承辦事務的電話時,必須在辨別其性質後,婉轉告訴對方,並立即將電話轉接至承辦部門或人員,同時向承辦人說明事由後,方可放下聽筒。

  8.2.5.3當有事外出或離開位子時,須先告知同事,如有來電或訪客時,代為留言或處理。

  8.3環境管理規範

  8.3.1員工應自覺將各自位置衛生搞好。

  8.3.2員工須自備茶杯,不準使用公司一次性茶杯,節約開支。

  8.3.3員工不得在辦公範圍內抽菸,需抽菸請到消防樓梯間。

  8.3.4不得在牆壁及屏風圍板上張貼紙張。

  8.3.5不得在公司公眾環境亂丟雜物。

  8.3.6員工餐後一次性飯盒請自覺放在樓梯間垃圾回收桶內。

  8.4秩序管理規範

  8.4.1接待外單位人員應在公司接待室或會議室,洽談室內接待。非工作需要不得隨意讓外來人員進入工作場地。

  8.4.2員工工作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應儘量簡短,小聲,以免影響業務電話的正常流通和工作環境的安靜。

  8.4.3員工使用公司公用設施或服務(如長途電話、傳真、會客室、會議室、圖書資料、打字、手提電腦、投影儀、數碼像機、攝像機等),應遵守行政部門規定,使用前辦理申請手續,使用後及時清理或歸還。

  8.4.4員工因公接待使用會議室、會客室、洽談室後,使用人員應立即清理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以便接待其他客戶使用。

  8.4.5養成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員工下班時應關閉自己已不使用的電腦、電源;最後離開公司的員工,應檢查電腦、電燈、空調排風扇等是否關閉,鎖好大門方可離開。

  8.4.6員工需用辦公用品,統一到行政部按規定登記領用,注意愛惜節約,不得損毀和浪費。

  8.5行為規範

  8.5.1員工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作奉公守法的公民。

  8.5.2工作時間內員工不得在辦公範圍內喧鬧、聊天。不得無故串崗。

  8.5.3工作時間員工不得睡覺、吃東西。不得打牌、不得用公司的電腦打遊戲、觀看業務資料以外的其它影喋。

  8.5.4員工講話要使用禮貌用語,對內、外均不得講粗話,使用汙衊性字眼。

  8.5.5員工不得在公司處理私人事務,不得利用公司文具、通訊、電腦等設施和用品謀取個人便利。

  8.5.6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貪汙或收受回佣。

  8.5.7員工受聘期間,不得在外兼職或炒單。

  8.5.8員工不得對外口頭洩露公司內部情況、經營機密或未經許可向外單位人員提供本公司業務資料及電腦軟體。

  8.5.9員工薪酬保密,員工個人不得向他人通報收入情況,公司只接受個人本身薪酬之查詢。

  8.6安全管理規範

  8.6.1公司全體員工都要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是每員工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在公司內共同創造出一個安全,祥和安定的工作環境。

  8.6.2防盜、防竊

  8.6.2.1外來人員的管理。來訪的客戶,行政人事部和有關業務部人員要及時作好接待工作,及時作出妥善的安排。各類維修服務的人員進入公司,行政部要安排佩帶公司統一的標識牌。員工私人的客人來訪,請在接待處或會議室接待。

  8.6.2.2 謝絕推銷人員和送餐人員進入公司工作場地,行政部要把好入口關,其餘員工也要及時協助制止推銷人員和送餐人員 進入公司工作場地。

  8.6.2.3中午午休時間,行政人事部要安排好前臺值班人員,做好防範工作,認真執行好以上同點規定。

  8.6.2.4下午下班以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要關好公司的大門,進出使用按鍵鎖。完工離開公司時,關閉所有電腦電源和電燈及其他電器電源,鎖好大門,方可離開,以防偷盜事件發生。

  8.6.2.5員工要保管好公司財物和私人的用品。手機要隨身帶,不要亂丟亂放,貴重物品要鎖好,以防丟失。

  8.6.3消防管理

  8.6.3.1公司按規定統一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由行政人事部按公司區域分配到各部門負責管理。行政人事部每月負責檢查一次滅火器的管理情況。公司員工都應學會滅火器的使用辦法。

  8.6.3.2員工在公司辦公範圍內不能吸菸。如因接待客戶需要,在會議室吸菸,菸灰和菸頭應丟菸灰缸內,並用水熄滅。

  8.7保密制度

  8.7.1 定義

  8.7.1.1公司秘密是指一切關係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8.7.1.2所有公司職員都有義務和責任保守公司秘密。

  8.7.2公司秘密的範圍

  8.7.2.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秘密事項。

  8.7.2.2公司就經營發展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義務的事項。

  8.7.2.3公司對外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8.7.2.4維護公司安全和侵犯公司利益的經濟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8.7.2.5其他公司秘密(如高階領導的合同等。

  8.7.3 密級分類

  8.7.3.1 絕密: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係的情況,主要包括:

  8.7.3.1.1公司股份構成、策劃方案、成本、利潤率、投資情況及其載體、來源及價格。

  8.7.3.1.2總體發展戰略、營銷策略、商務談判內容及材料,正式合同和協議書。

  8.7.3.1.3公司其他重大決策。

  8.7.3.2 機密:與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係的事項。主要包括:

  8.7.3.2.1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

  8.7.3.2.2公司與外部高層人士、同業人員來往情況及其載體。

  8.7.3.2.3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籤、密碼、月、季年度銷售利潤情況及其載體,微機開啟密碼、軟盤內容及存放位置。

  8.7.3.2.4公司重要領導住所、及電話號碼。

  8.7.3.2.5獲得競爭對方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8.7.3.3 秘密:與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較大利益關係的情況。

  8.7.3.3.1客戶層次調查情況,市場潛力調查預測情況及其載體。

  8.7.3.1.2廣告企劃方案,營銷企劃方案。

  8.7.3.1.3廣告年度、季度提資情況、廣告、刊、布形式及地域。

  8.7.4 各密級內容知曉範圍

  8.7.4.1絕密級 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8.7.4.2機密級 公司主管(經理)以上幹部,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8.7.4.3秘密級 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上幹部,與秘密內容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8.7.5 保密措施

  8.7.5.1保密工作在董事會直接領導下,由董事長(辦)實施,制定相應制度、規定、

  對保密以下進行檢查、督導、具體核實。

  8.7.5.2公司員工必須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

  8.7.5.3嚴禁在公司電話、傳真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

  8.7.5.4保密事項之載體要由專人保管,不得讓無關人員查閱,不得交由他人代管。

  8.7.5.5涉及保密內容材料的發放,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簽字,且限在保密員之間進行,並將發放情況詳細登記。

  8.7.5.6借閱保密事項載體必須經借閱方,提供領導簽字批准,保密員登記,借閱人員不得摘抄、影印,向無關人員透露,確需摘抄、影印時,要經提供方領導簽字。

  8.7.5.7保密事項內容,不得在辦公室內懸掛張貼。

  8.7.6 獎罰

  8.7.6.1公司所有員工有權對違反保密制度的行為予以抵制、舉報。

  8.7.6.2公司所有員工不得對上述抵制、舉報行為進行打擊、報復、刁難。

  8.7.6.3公司對上述抵制舉報行為將視情況予以表彰,獎勵,獎勵為物質獎勵、精神獎勵、申請有關部門處理。

  九.財務管理

  9.1借支規定

  9.1.1因工作需要借支須填寫借支單,經主管總監簽字,總經理籤批後方可借支。

  9.1.2公司不批准私人借支。

  9.1.3借支時間一般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應事先說明。

  9.2報銷規定

  9.2.1一般報銷規定:

  9.2.1.1各類報銷單均須在取得正式發票的前提下,由經手人填寫清楚用途,並有經手人和部門總監的簽名,送至財務部稽核簽名後,方能送至總經理室籤批。有正式發票、經手人、管總監、財務部、總經理簽名並寫清用途的報銷單方可報銷。

  9.2.1.2 報銷時間不得超過賬目發生後的八天,特殊情況須作說明。

  9.2.1.3總經理籤批報銷單時間為每週三、五下午5:00-6:00,財務報銷時間為每天下午4:00-6:00

  9.2.2 購買裝置、物品的報銷:

  9.2.2.1技術部設計資料圖書、光碟的購買計劃按公司的月控制額執行,其他裝置物品的購買要事先申報公司購置計劃。

  9.2.2.2各部門需購買裝置物品,經辦人須事先填寫購買申請單,經主管總監簽名,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支購買。報賬時須提供申請單作為依據,按9.2.1程式辦理報賬。

  9.2.3 交通費報銷:

  外出工作車費報銷以專線公車票價為標準,因特殊情況需乘坐計程車的,事先應填寫《乘坐計程車申請表》,經主管總監和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9.2.4 應酬報銷:

  9.2.4.1 因業務需要請客應酬,各部門或個人須事先填寫應酬費申請單,並請示總經理批准,作為報銷單據。

  9.2.4.2 請客應酬的基本開支標準和參加陪客人員的控制:外地客戶來深需請客應酬的,由總經理帶隊三人以上,有公司由總經理或總監總共不超過5人作陪,人均開銷標準控制在100元以內。總經理職務以下人員帶隊三人以上的客人由本公司總監帶2人參加作陪,人均開銷控制在80元以內。外地客人三人以下由總監按排2人作陪,人均開銷在控制在80元以內。

  9.2.4.3本地客戶來公司一般安排工作餐,工作費用人均控制在10元。品牌部負責安排好,填寫報銷單,總監簽字,總經理批准報銷。

  9.3媒介購買支款規定

  9.3.1媒介部根據品牌部AE下達的媒介購買任務單,由AE提供的公司與客戶簽定的合同或確認書影印件,經財務確認已收到客戶廣告發布款後,填寫媒介購買確認書,經AE、媒介執行、客戶總監簽字,媒介員填寫好支票領用單,將以上資料一併報送總經理簽字批准。

  9.3.2財務部根據總經理籤批的支票領用單及其附件,稽核其價格無誤,審批程式符合規定時,方可開出支票。

  9.3.3媒介部持支票購買媒體後,要取得媒體的正式發票,於當日內送交財務部查收。

  9.4出差規定

  9.4.1本規定適合員工因公遠端出差使用。遠端出差指超出深圳市範圍以外,且當日不能返回。

  9.4.2出差人員的交通費標準:員工因公遠端出差,原則上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及火車硬臥、輪船二等倉位以下。如因工作需要乘坐飛機的,須事先向主管總監申請,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

  9.4.3出差人員的住宿標準:

  9.4.3.1國外出差住宿標準另行規定。

  9.4.3.2在一般情況下,選擇三星級及三星以下賓館。

  9.4.3.3同性別二人以上一起出差,應合住房間,住宿費標準為上述一人費用增加30%。

  9.4.3.4住宿費憑發票報銷,超出本職位標準部分自理。

  9.4.3.5表中直轄市是指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經濟特區是指深圳、珠海。

  9.4.3.6省會是指各省自治區首府城市,沿海城市是指大連、鹹臨、秦皇島、煙臺、連雲港、青島、溫州、泉州、北海、湛江。

  9.4.4出差人員的餐費標準:

  9.4.4.1出差到各地,在公司或接待方提供午餐和晚餐的情況下,應主動扣除餐貼。

  9.4.4.2在外地一固定地方連續出差超過15天以上者,不分職務每天餐費補貼30元。

  9.4.4.3餐費補貼由本人填寫支付證明單,按財務規定程式批准後報銷。

  十.獎罰規定

  10.1員工工作效率、工作態度、工作質量等表現突出,可獲榮譽和物質獎勵。

  10.1.1對公司管理及業務運作有合理化建議,並經實施有顯著成功。

  10.1.2工作投入,在本職崗位上有出色表現。

  10.1.3愛護公司,為公司開源節流作出顯著貢獻。

  10.1.4工作細緻,發現自身崗位以外的差錯,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10.2員工工作表現和行為不能達到公司要求,將受到處分和罰款。

  10.2.1違反本員工手冊的管理規定,被處以黃牌警告者。(三次蘭牌警告,記黃牌警告一次,黃牌警告一次者給予口頭嚴重警告處分,累積兩次者取消本年度的升職機會,三次以上者給予辭退。)

  10.2.2違反操作規程,責任心差造成不良後果。

  10.2.3不聽從主管領導的工作安排。

  10.2.4業務學習不認真,本職工作不努力。

  市場部員工手冊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制訂目的

  本手冊的制定旨在明確公司與員工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維護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手冊適用於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全體員工,包括北京辦事處和上海辦事處員工;公司臨時工參照本手冊執行。

  第三條 制訂依據

  根據《勞動法》和杭州市有關地方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章人事政策

  第一條 選聘原則

  公司採取擇優選聘的原則,內部和外部人員機會均等。選聘員工或設定員工薪酬,不因員工的民族、種族、年齡、性別、婚姻狀況、以及宗教信仰的不同而給予不同待遇。主要視其對該職位是否合適而定。

  第二條 個人資料

  錄用人員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前,有責任向公司遞交與原僱主解除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明,根據公司要求填寫“員工登記表”,同時需出示相關必須證件的原件。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必須正確、屬實、完整。如有任何不實,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有義務在規定的時間(10天)內,向公司提供繳納社會保險的相關材料,員工無故逾期行為導致公司無法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法律責任所引起的糾紛,由員工本人承擔。

  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婚姻狀況、子女狀況、身份證號碼、學歷或專業證書、與工作有關的銀行帳號或其他個人資料若有變更,員工有義務及時在十天內通知,告知公司人力資源部。這些資料是遇有緊急情況時或考慮重新調整員工工作時所必需的。

  第三條 健康檢查

  選聘人員必須參加由公司指定醫院和指定專案的入職前的健康檢查,無任何嚴重的慢性、急性或傳染的疾病方能錄用。

  第四條 勞動合同

  1、公司與員工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一般情況下,公司勞動合同的固定期限為一年;特殊情況下,可由公司與員工雙方協商確定合同期限,為保障雙方利益,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2、勞動合同的續訂:合同期滿時,公司需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員工本人,員工在接到通知後,七日內應向公司做出書面答覆,逾期不作答覆的,視為員工原意續簽勞動合同處理。

  3、試用期主管級以下人員為二個月,主管級(包括主管級)以上為三個月,特殊崗位可按錄用前雙方協商約定為準,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試用期計入員工在公司服務年資。試用期結束,員工本人和部門主管應對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做出評定,填寫“新員工轉正審批表”。

  第五條 績效考核

  1、公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技能和工作業績定期進行考核評估,考核的結果作為續聘、解聘、晉級、薪資調整或者崗位調整的依據。

  2、員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即視為不能勝任工作,公司可以調整員工的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經培訓或調整崗位後,考核再次不合格或不能勝任者,公司可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

  第六條 崗位變更

  1、公司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及考慮員工的能力、經驗、健康以及考核情況,變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有反映自己意願的權利,但員工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崗位變更。

  2、員工崗位變化後,應相應改變員工的崗位工資待遇,並對勞動合同作相應的變更,員工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溝通與投訴

  1、公司有責任讓員工瞭解公司的未來工作方向,以使公司全體人員能夠致力為同一目標而努力工作。因此,各級經理需經常召開有員工參加的講座會,力求集思廣益。鼓勵各級主管與下屬保持充分的溝通,以加強相互信任,增進友善及改良和諧的工作環境。

  2、公告欄:公司內部設有公告欄,釋出各種公司動態、組織結構變動、規章制度、業務活動、培訓資訊、娛樂活動等資訊,讓員工及時瞭解公司的業務發展和變化情況。

  3、總經理意見箱:這是一種保密的雙向溝通渠道,如果您想對真實的問題進行評論、建議、投訴或設想,可以將信件放入總經理意見箱。公司管理部門收到來信後,會將來信內容重新列印並隱去您的名字,然後去做相關的協調與處理工作,請注意,來信一定要署名,不署名的來信是不會受理的。

  4、公司鼓勵員工向主管或人力資源部門表達個人的意見和投訴,但要求員工按員工投訴程式進行,以維護良好的工作程式。

  1、員工如有申訴,可向直接主管或人力資源部提出,直接主管或人力資源部應及時解決員工的問題或提出合理的解釋。

  2、員工如對解決方案不滿意,可向上一級主管申訴或總經理申訴,直接主管,上一級主管和總經理應就員工申訴進行討論,併力求做出一個合理公正的答覆。

  3、公司不鼓勵越級申訴,所有匿名信不予處理。公司將採用必要的方法保護投訴員工的利益。

  第八條 解除/終止勞動關係

  1、員工與公司的勞動關係會因辭職、解僱、合同期滿或其他原因而解除或終止。任何一方若欲與對方解除勞動合同,均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通知期限不足規定的天數,則可以相應天數薪資替代。

  2、提前通知的規定期限:

  1、試用期內雙方隨時可提出解除合同;

  2、在合同期內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3、凡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離職前應到人力資源部按公司規定辦理手續,填寫“離職通知單”,交還公司財物,如工作證、通迅工具、交通工具、檔案、辦公用品、資料等。若員工未辦妥離職手續或未能全部交還公司財務離職的,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

  第九條 重新聘用政策

  1、公司員工離職後再次被聘用,必需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在公司工作期間已透過試用期考核,最後一次績效考核成績為合格或合格以上。

  3、離開公司的原因是本人主動辭職或因公司業務變化而導致的人員精減。

  2、再次聘用的員工,根據公司薪酬政策、目標市場薪資水平、與申請職位的匹配程度等因素重新確定薪資福利。

  3、因公司業務變化而離職的員工,再次聘用的日期與上一次離職日相距在6個月之內,則上一次服務年限可以累計,並免去新員工培訓和試用期評估。其他原因離職的員工如被再次聘用,上一次服務年限不作累計,並需參加新員工培訓和試用期評估。

  4、因嚴重違紀被公司除名、開除的員工不再重新聘用。

  第二章薪酬政策

  公司將根據國家和杭州市的規定,制定自己的薪酬政策,保證員工的月薪不會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根據每個員工的職位、教育水平、經驗和業績確定薪資等級。

  第一條 薪酬原則

  1、確定員工的薪酬的最重要依據,是對其工作崗位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工作職責、工作技能、工作經驗、工作表現、公司業務經營狀況、目標勞動市場等。

  2、在內部公平的基礎上,公司還將收集和分析目標市場的相關薪酬資料,確保薪酬的合理性及在同行業中的競爭力。

  第二條 薪酬結構

  1、薪資架構

  非生產人員(非營銷人員) 年薪總額=(基本工資+效益工資)*12月+年度考評獎

  基本工資是員工的固定收入部分,效益工資是對公司完成銷售目標和員工綜合表現的激勵,是透過考核的方式來完成的,並在一定範圍內可浮動的部分。

  非生產人員(營銷人員) 年薪總額=(基本工資+效益工資)*12月+季度績效獎*4季+年度考評獎

  基本工資是員工的固定收入部分,效益工資、季度績效獎和年度考評獎是對專案/業務組完成銷售目標和員工綜合表現的激勵,是透過考核的方式來完成的,可浮動的部分。

  生產人員 每月薪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

  基本工資是員工的固定收入部分,效益工資是對員工超額完成生產任務和員工綜合表現的激勵,是透過考核的方式來完成的,並在一定範圍內可浮動的部分。

  2、薪資的發放日為每月的十日。人力資源部會向員工提供一份薪資清單。

  第三條 考勤管理

  1、公司工作時間為8:30—17:00,員工上下班需由本人按時打卡。夏季個別工作崗位工作時間調整,以公司當時公告為準。

  2、員工遲到、早退的處理,公事外出、請假手續的辦理方法按公司制度執行,詳見“考勤制度”

  第四條 加班規定

  1、員工應努力提高勞動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公司原則上不鼓勵或贊同加班,如確因生產任務或緊急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同意後方可有效。

  2、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本人原因不能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公司不支付加班報酬。

  3、所有的加班以一小時為單位計算,具體規定詳見“加班管理制度”。

  第四條 薪資調整

  1、薪資的調整將根據勞動力市場狀況、公司經營情況和個人業績等綜合因素決定實施。具體根據人力資源部公佈的時間為準。

  2、員工當年須在公司服務滿六個月以上(含六個月),方有資格參與公司的薪資調整。

  第五條 個人收入所得稅

  個人收入所得稅必須由員工本人承擔,公司將國家所得稅法計算員工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並從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中扣除,並代員工向政府稅務局繳納。

  第六條 薪資保密

  1、薪資保密是公司的政策,知情人員以及員工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告知他人,員工也不可傳播他人有關薪資情況,違反此規定的員工應受到相應的書面警告處分,情節嚴重或因此而造成不良後果者將被解僱。

  2薪資資料是公司的保密資料,由人力資源部編制,財務部存檔,儲存五年以上,任何人需呼叫、查閱薪資資料,需事先徵得總經理的同意。

  第七條 年終績效獎

  1、公司績效獎金計劃是根據不同部門和崗位具體設定的,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業績,隨時對績效獎金計劃的設計、發放物件作出調整。以當年公佈的獎金方案為準。

  2、員工當年服務期限不足十二個月的,則按實際工作月份計算。

  3、發放獎金時,員工須仍在公司就職,方可領取該項獎金。

  第三章福利待遇

  第一條 社會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屬於國家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範疇,公司和員工都有義務按照國家法律及當地政府的條例,按一定比例分別承擔並繳納相應的保險費用,員工可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條 意外保險

  公司為特殊崗位人員提供團體保險,內容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該保險為商業保險。公司有權根據崗位實際情況,確定參保人員。

  第三條 員工體檢

  公司關心員工身體健康,每年組織員工參加一次健康體檢,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公告為準。

  第四條 優秀員工獎

  公司設立優秀員工獎,從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員工中選拔優秀員工,予以特殊的表彰和獎勵。以鼓勵員工的努力工作和敬業態度。

  第五條 服務年資獎

  公司設立服務年資獎勵,給予在公司服務滿五年的員工或五年的倍數的員工特殊的獎勵,以鼓勵員工的忠誠和持續的貢獻。

  第六條 進修資助

  作為繼續深造的鼓勵,公司會在一定程度上向服務時間超過二年的全體員工提供經濟上的資助,員工可根據本人工作或事業發展所需提出培訓需求,經所在部門經理推薦和人力資源部門批准,員工可申請資助,獲得部分或全部培訓課程的有關費用。

  1、職業培訓:公司會根據職位的不同,組織和提供上崗培訓和職業培訓。

  2、短期教育課程:員工在業餘時間進修與工作或業務有關的課程,此課程必須是與員工從事具體工作密切相關的,而公司內部卻無法提供的課程。

  3、學位教育深造:主管級以上員工可以根據個人職業規劃提出申請,經由部門、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審批。

  4、員工利用業餘時間自學,取得與本人現崗位相關專業的職稱證書或大專以上文憑的,公司給予一定的考務費用及學雜費的報銷。

  5、員工接受公司贊助的培訓和學習,須事先與公司簽訂有關“培訓協議”,以明確培訓費用、規定培訓後員工應履行的義務和違約應支付的賠償金。

  第七條 住院探望

  員工因病住院,由相關部門代表公司探望,每次住院一次性探望費為150元,以發票給予報銷。

  第四章假期管理

  第一條 法定假日

  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休假:

  元旦 一月一日

  春節 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勞動節 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國慶節 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第二條 事假

  1、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上班,可以向部門主管申請。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連續超出十五天(含節假日和休息日),超過十五天以上的事假原則上不會被批准。員工因違反制度而被暫時停職、停工的,按事假處理。

  2、假期辦理及假期扣款詳見“假期管理制度”。

  第三條 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須憑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記錄和病假證明方可辦理請假手續。

  2、病假超過三個以上工作日的需保持與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每週一次的聯絡。同時,公司有權要求另行指定醫院進行健康檢查。

  3、在病假的申報及處理過程中員工有義務向公司提供詳細情況,並確保真實性,一旦被發現並證實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可能被即時解僱。

  4、醫療期規定、病假工資及假期手續祥見“假期管理制度”。

  第四條 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應立即報告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提交工傷事故報告及相關手續。因工負傷或職業病停工醫療期間,實行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有的待遇,按國家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第五條 婚假*

  1、凡符合國家規定結婚年齡、在公司任職期間辦理結婚登記的正式員工,憑結婚證書可享受婚假三天。男性員工年滿25週歲,女性員工年滿23週歲且初婚為晚婚,並符合前一條規定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婚假十五天(含休息日、法定假日),再婚者三天。

  2、申請婚假須提前一個月向直接主管、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申請,並出示有關證書。婚假必須於結婚證書籤發後半年內一次性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代替。

  3、假期扣款詳見“假期管理制度”。

  第六條 喪假*

  1、員工如遇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去世,給予三天帶薪喪事假期。兄弟、姐妹、岳父母、公婆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給予一天帶薪喪事假期。路程時間可按實際需要另行考慮。

  2、假期扣款詳見“假期管理制度”。

  第七條 產育假

  1、孕前檢查假: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懷孕的女員工,可享受孕期檢查假,孕前檢查假每月1天,超過每月1天的檢查按病假辦理。

  2、產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可享受產假。產假休假天數及生育津貼的發放按國家相關規定。女員工懷孕七個月後,憑醫院證明,每天可獲得一小時休假,即可延遲或提前1小時上班或下班。

  3、護理假:持有女方所在單位出具的晚育證明,男方可享受護理假五天(含法定假日、休息日)。

  4、授乳假:女員工生育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每天授乳兩次(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單胎純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併使用。

  5、假期手續及假期扣款詳見“假期管理制度”。

  第八條 計劃生育假

  已婚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管理條例而實行的計劃生育手術,可憑醫院證明享受計劃生育假,休假天數按相關國家政策執行。

  第十條 公假*

  1、經公司同意,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考試及其他社會活動,或接受相關部門的外調、談話者,可申請公假。

  2、新進員工辦理上一單位離職手續、勞動關係轉移、社會保險關係轉移可給予2天公假。

  3、公司鼓勵員工進修,參加大專以上學歷教育,如考試時間為工作時間,可憑準考證申請公假;如考試時間為非工作時間,不補休。

  第十一條 年假*

  1、員工連續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可申請年假。員工進入公司工作當年不得享受年假,必須至下一年度方得享受年假。

  2、連續服務滿一年(包括試用期)至五年,可享受年假五天,此後,員工服務年限每滿一年,年假相應增加一天,但最多不得超過十天。

  3、本年度內病假、事假、產育假、工傷假等累計缺勤滿30天者,該員工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4、相關規定詳見“假期管理制度”。

  上述帶*的假期只有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方可享受。

  第十一條 請假手續

  除病假、工傷假外,其他假期原則上要求提前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提前上班者,應及時至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假期審批程式及核准許可權詳見“假期管理制度”。

  第五章員工獎勵

  公司員工獎勵分為通報表揚、通報嘉獎和總經理嘉獎三種。

  以上獎勵均需由部門負責人向人力資源部推薦或由人力資源部直接推薦,稽核同意後報總經理批准。

  第六章紀律處分

  第一條 處分型別

  1、紀律是獲得成功和勝利的保證,一流的管理,需要員工有一流的遵守紀律的自覺性。本手冊的各項規定,目的是使所有員工都能瞭解公司對他們的期望,明確違反紀律所導致的後果。

  2、對違紀員工的紀律處分及經濟處罰,分為以下五種:

  口頭警告 扣除30%當月效益工資

  書面警告 扣除80%當月效益工資

  最終警告 扣除100%當月效益工資

  無薪停職 停職期間不發基本工資、效益工資

  違紀解除勞動合同 扣除當月100%基本工資、效益獎金

  第二條 口頭警告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可以給予口頭警告。

  1、工作態度不認真,在工作時間內嘻笑聊天,大聲喧譁、吃零食、閱報、幹私活等。

  2、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未經請假擅自外出;到其他部門串崗;未經主管許可私自會客。

  3、違反安全守則、衛生制度;工作時間內不按規定穿戴工作服;不注意個人衛生和儀表修飾;隨地吐痰,亂扔菸蒂、廢紙;在禁菸區吸菸。

  4、上下班多次不打考勤卡,習慣性遲到、早退,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8小時以下。

  5、進出公司大門不遵守規定,攜帶物品出門而拒絕門衛查詢。

  6、未經許可擅自帶領公司以外人員進入生產車間或倉庫重要工作場所。

  7、未經許可擅自調班或調換休息日。

  8、拒絕公司相關部門的工作檢查,如5S、ISO9000、安全檢查等,或對檢查的結果置之不理,不做改正。

  9、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或提交報告,給公司的利益帶來損害。

  10、其它違反勞動紀律、安全衛生規定且情節輕微的行為。

  第二條 書面警告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可以給予書面警告。

  1、 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上級工作安排,未能如期完成工作或處理不當。

  2、 不服從工作調動,藉故喧譁起鬨,妨礙正常生產、營運。

  3、 無正當理由拒絕與其他部門合作。

  4、 故意損害、破壞公司或同事之物品、財產。

  5、 疏於職守,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造成事故。

  6、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超過8小時,不到16小時。

  7、 違反資訊保密政策,洩露公司各類保密資訊。

  8、 擅自使用公司裝置(影印機、傳真機、電腦、汽車、維修器具等)從事私事。

  9、 搬弄是非,對工作同事惡意誹謗、誣告、製造事端、傳播流言。

  10、用工作時間從事私人業務。

  11、提供虛假資料或不真實報告。

  12、擅自塗改、撕毀公司公告欄內任何告示。

  13、工作拖拉、效率低下,直接影響公司營業、生產和產品質量等。

  14、委託別人代打考勤卡或代替別人打卡者。

  15、違反薪資保密政策,在員工中引起不良後果者。

  16、其他類似上述性質的違紀行為。

  第三條 最終警告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事證者,經各級主管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可以給予最終警告,並視過程及後果可給予停職、降級等處分。

  1、 公司或廠區內危害公共安全。

  2、 打同事、顧客,相互打鬥,實施暴行。

  3、 在工作時間內公司範圍內賭博、酗酒、吸毒。

  4、 偷盜公司或同事財物。

  5、 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單據、報表,製造任何虛假檔案資料,營私舞弊、隱瞞偽造。

  6、 利用職權暗示索要回扣,或收受任何形式賄賂。

  7、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形象、信譽、利益蒙受重大損害。

  8、 聚眾鬧事,破壞正常的生產勞動秩序。

  9、 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拍照、攝像。

  10、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超過16小時,不到24小時。

  11、利用公司的資源、技術從事第二職業,謀取私利。

  12、其他類似上述性質的違紀行為。

  第四條 無薪停職

  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對該員工做出無薪停職的處理,停職期一般不超過十四天。

  1、 違反最終警告明文規定的內容,而且情節較為嚴重。

  2、 違紀行為調查期間,需對該員工實行無薪停職的。

  3、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需協助調查的。

  第五條 違紀解除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經各級主管稽核、總經理批准,依據勞動法規相關規定,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以上各等級的違紀處分中,情節極為嚴重,致使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

  2、任何違反國家及當地政府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3、營私舞弊、利用職權圖謀不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財產嚴重受損。

  4、故意洩露營業或技術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5、未經允許擅自向傳媒透露有關公司情況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6、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超過24小時。

  7、其它重大過失或行為不當導致嚴重後果。

  第六條 違紀處理

  違紀處理程式及違紀升級規定詳見“獎懲管理制度”。

  第七章行政安全

  第一條 員工識別卡

  1、在公司範圍內,所有員工必須佩戴員工識別卡或穿著工作服。

  2、員工識別卡應妥善儲存,如有遺失應立即通知人力資源部,除時間過久而導致損壞者,其餘各類遺失補領的費用由員工自理。

  第二條 出入公司

  1、任何員工攜帶大件物品進出公司大門,都應該主動配合保安人員檢查,以確保公司及員工的利益和安全不受任何可能的損害。

  2、公司的更衣櫃、辦公桌、檔案櫃、工具箱等是公司提供員工存放與工作相關的物品的,公司在必要的時候,有權會同相關部門對其進行共同檢查。

  3、明令不能帶進公司和不能存放在公司的物品有:酒、毒品、兇器、及其他危險品或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

  第三條 物料出門證

  員工必須有充分的工作理由,申請“物料出門證”並獲得簽字認可,方可攜帶公司財物離開公司,否則將作違紀處理。

  第四條 來賓簽到

  所有來公司的訪客必須由公司員工確認,清楚辨認其身份,並在來賓登記簿上登記。訪客未經公司充許不得進入車間等生產場所,車間員工只能在公司會見室接待訪客。未經公司事先許可,任何來賓不得自行作出任何性質的巡視、勘查。

  第五條 攝影攝像

  員工及來訪者未經公司事先許可,不得攜帶攝影攝像器材進入公司,不得在公司範圍內攝影攝像。

  第六條 防火與安全

  1、公司內禁止吸菸,吸菸者必須去公司指定吸菸區吸菸並遵守相關規定。

  2、每一位員工都應清楚地瞭解您所在區域的所有緊急出口。當聽到疏散警報時,就由最近的緊急出口離開您所在的建築物。請勿奔跑、叫喊,或為個人原因返回。

  3、 消防通道非緊急情況下不得擅自使用,且消防通道口不許堆放物品。

  4、 滅火機等有關消防裝置應放在明顯的、指定的位置,員工應熟悉它們的位置並不得擅自移動。

  5、 進入公司任何一個有安全防護要求的區域(如生產車間或其他區域)時,您必須佩帶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工作鞋等。

  第七條 危機事件

  當發生任何緊急狀況,如火警、意外受傷、自然災害、顧客投訴等,一線員工必須立即向各級主管報告,部門負責人依相關作業程式協調處理,並於24小時內將《緊急事故報告》交至總經理辦公室。

  第八章行為守則

  第一條 個人品德及責任

  1、濫用公司名義:無論從事對內、對外的商業活動,僱員都應該以誠實忠信的原則辦事,公司嚴禁僱員妄用公司名義對外進行虛假的允許承諾,違例者會受到紀律處理。

  2、參與社群事務:公司尊重員工參與社群事務的權力,如出任慈善團體的義務工作。雖然如此,員工於擔任這類工作時,絕不能犧牲其工作時間或忽略其職務。員工還須注意,你只能以個人名義及立場就公共事務問題發表意見。

  3、媒介:未經公司管理層授權,任何員工均不得向媒體匯露任何公司的資料,媒介指報紙、電視、廣播和刊物(如期刊和雜誌)或網際網路和電子郵件。

  4、 版權:任何員工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版權、專利權或註冊商標。

  5、 濫用公司資產及資源:公司嚴禁員工濫用或轉售其資產及資源,以作個人用途。

  第二條 利益衝突

  1、員工由於受到來自其他途徑的實際潛在個人利益影響,有可能出現對公司的忠誠有所消減或與公司產生利益衝突。如員工被認為與公司之間存在利益衝突,公司保留權利重新調派員工的職位或工作。公司不會接受任何員工在其受僱期內的任何不道德或違法的行為,一旦被證明是觸犯國家有關法律的,則即時解僱。

  2、如員工或其直系親屬所從事的企業、合夥經營或機構與公司具有利益衝突,員工都必須以書面方式向公司申報其可能會有的(無論直接或間接)財務或個人利益。

  3、任何員工如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利用職權索取,收受或提供利益。

  4、員工必須事先得到公司書面批准,方可在處理公司業務時支付任何佣金和款項,或給予優惠條件或其他利益。

  5、員工在未得公司書面同意或批准以前,不得對外兼任何僱主或機構兼任工作。員工如欲於工餘時間兼任外間工作,無論是兼職性質,或以自由/顧問形式受聘,均須在事前取得部門經理或公司的書面批准。

  第三條 保密守則

  1、公司保密資訊內容:

  A、公司董事會檔案、公司檔案、合約書、商標個案等機密檔案;公司領導行蹤及家庭情況等;

  B、公司銷售政策及價格、產品成本、供貨價格、銷量、回款情況等相關資料;

  C、公司各類有效合約內容、合作條件、經營技術資產所涉內容、租賃內容等相關資料;

  D、公司各類客戶資料及檔案;

  E、公司生產工序、工藝流程、生產數量、技術標準、檢測資料、質檢標準、技術圖紙等相關資料;

  F、公司各類物資的採購單位及供貨商、價格、數量等相關資料;

  G、公司員工個人檔案、績效考核、薪資待遇等相關資料;

  H、公司財務資料、資金狀況、納稅情況等相關資料;

  I、公司其他明確規定為保密的資料。

  2、公司對上述保密資訊擁有所有權,員工應有保守公司機密的義務,不得洩露和不正當地使用公司的各項機密。員工禁止從非正常工作途徑獲取公司有關的商業秘密。

  3、員工應保證自身工作中所涉及的保密資訊的安全性,如發現有洩密現象,應及時彙報,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公司的行政處罰。

  4、未經公司同意,接觸上述機密資訊的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辦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公司有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不得在同類公司兼職,如因此造成公司機密的洩露或被他人使用,應對由其導致公司經濟上、商譽上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員工家屬在同類公司就職,或經營同類公司的,員工有義務主動向公司報備。

  5、員工離職,不得帶走與公司經營活動有關的任何資料,如有丟失或破損,應承擔賠償責任。

  6、涉及上述機密資訊的員工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在二年內不得到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公司就職,不得組建、參與組建或受聘於類似公司業務或技術範圍的企業。如因上述行為使公司的商業秘密被他人在與公司競爭領域內使用,導致經濟利益損失,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和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7、員工離職後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公司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公司,或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或侵害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導致公司利效益損失的,公司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第四條 電腦安全守則

  1、電腦使用者應定期將其重要的資料、資料、檔案在伺服器上進行備份,以免電腦硬體發生故障而丟失資料。

  2、電腦使用者應擁有獨立的密碼,並定時更改密碼。

  3、在準備較長時間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退出所有應用程式並關閉電腦。

  4、為了改善系統的執行並節省記憶體空間,應將在資料夾內和信箱中儲存時間超過九十天的郵件存檔或清除。

  5、一旦發現專用資訊受到損害,不論為實際受損或懷疑受損,都應立即向各級主管及受影響部門的負責人彙報。

  第九章行為規範倡議

  上班前

  帶著愉快的心境上班。

  遇到同事應親切問早。

  進辦公室後應將隨身外套、大衣、雨具等放指定位置。

  開始上班時,立刻將心情拉回工作上,尤其是休假後第一天上班。

  開始上班後應即停止早餐、閱報及聊天。

  儀表與著裝

  著裝清潔、整齊,不得穿拖鞋、背心、睡衣褲進入工作區域。非生產人員應避免穿著過分休閒的服裝;生產人員進入工作崗位應按規定穿著工作服,佩戴防護用具;其他人員進入車間不得穿著有帶狀裝飾的服裝或服飾,不得披散頭髮。

  公司鼓勵男士穿西裝(夏天可穿襯衫)、戴領帶,女士穿適合辦公場所的職業裝。

  女性應避免穿著華麗的衣服或佩戴過於耀眼及貴重的飾品。

  女性化妝宜淡雅樸實,指甲油顏色應選擇淡色。

  整齊的頭髮、清潔的鬍子更會使你顯得有精神。

  指甲、牙齒、鞋子、甚至內衣均不可忽視。

  盡職

  理解與貫徹公司經營理念、規章制度與企業文化。

  對領導不懼怕,不唯唯諾諾,實話實說。

  知錯能改,不強辯,不掩過。

  瞭解上級的工作要求,接受主管指導與指揮。

  經常對工作提出檢討與改進的方法。

  不應未經思考與嘗試,即對交辦工作產生情緒。

  工作發生障礙,應及時向上級回饋。

  對工作充滿信心,積極、樂觀、負責。

  儘快學習工作應有的知識與技能。

  不斷追求進步,充實知識。

  律己

  未經公司充許,不在外兼職以及擔任其他公司的顧問。

  不私自經營或投資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事業。

  不得以公司的名義私自接納工程、業務謀取私利。

  不收取不當利益及有利害關係的宴請及贈禮。

  領導不在時,仍保持積極的工作態度。

  不將個人的喜惡情緒帶到工作上。

  工作時間內不吃零食或聊天。

  上班時間不看與業務無關的書報雜誌。

  待人

  不以對他人的喜惡,而影響對同仁工作的評價與認定。

  不固執己見,應有雅量接受別人不同的意見。

  不應有傲慢的言行,不以個人學歷或職位而輕視他人。

  不拉幫結派。

  同事之間,應彼此保持適當的尊重與禮節。

  不隨意批評別人,不言他人隱私,不宣揚別人過失,不搬弄是非。

  不隨便發怒或斥責他人。

  平日多溝通聯絡,以促進工作協調與合作。

  經常從對方的立場,設身處地的考慮,寬以待人。

  合作

  具有團隊意識,公司的任何成長都與員工息息相關。

  關心公司的每一件事,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

  各部門、班組精誠合作,共同的成功才是最值得自豪的成功。

  不同的意見當面溝通,就事論事,以解決問題為最終目的。

  守時

  嚴守公司考勤制度。

  參加會議、洽談或與人約定應嚴守時間。

  工作應有計劃,注重期限,爭取時效。

  守序

  瞭解並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保持辦公室的輕鬆氣氛,避免喧譁及嬉戲。

  上班時間不處理私人事務,避免會見親友。

  除指定場所外,不在公司範圍內吸菸。

  保持環境的清潔與美觀。

  守信

  具備職業精神,客觀、公正、誠信。

  不隨意承諾,一旦承諾,須積極兌現。

  對待公司、同事、客戶,保持誠實守信的基本態度。

  惜物

  愛護公司財物,不濫用、不破壞。

  借用公司物品用畢後應立即歸還。

  個人保管之公物、裝置應妥善保管與使用。

  節約使用文具、紙張、水電等。

  守密

  檔案資料及業務機密不得隨意影印、傳播及放置。

  不洩露、探聽、謠傳公司銷售額、利潤、薪資等機密。

  不在公共場所談論公事。

  尊重個人隱私,不隨意談論別人缺點。

  言行

  保持輕鬆的態度,適當的語調與速度,及清晰的發音。

  把握重點與目的,不打岔。

  適時回應對方的談話。

  進主管辦公室應先敲門。

  電話

  電話鈴響三聲之內應拿起話筒。

  注意電話禮節,把握說話要領。

  代人轉接應確保訊息準確無誤。

  辦公區域內降低說話聲音及其他聲音,以免妨礙他人工作。

  儘量減少私人電話,長途電話應簡明扼要,節約成本。

  愛護電話機,避免重摔或掉落話筒。

  檔案處理

  已決或未決,緊急或普通檔案應分開,並迅速處理。

  檔案處理後應簽章並註明日期,以示負責。

  傳閱或會籤之檔案應迅速傳送,不可積壓。

  檔案應依類別編號、歸檔。

  檔案不可隨意放置,尤其是影印、待列印或傳真時。

  從事涉及機密資訊的工作時,不應離開計算機,使之處於無人照看狀態。

  桌面及抽屜

  辦公桌上僅放置必要物品。

  文具、茶杯、電話機、公文應放置定位,以便於取放。

  重要、機密檔案不應放置桌上。

  定期整理抽屜物件,並放置整齊,私人物品攜帶回家。

  離開座位

  長時間離開座位時,需整理桌上檔案,並將椅子歸位。

  走路時要輕聲。

  休息時間

  不高聲談笑、打電話,放輕腳步,以免影響他人。

  應注意休息時的姿態。

  外出或休息應避免耽誤辦公時間。

  避免激烈運動,以免工作時精神不繼。

  薪資

  不詢問或探聽、討論他人薪資。

  不羨慕或嫉妒他人的晉升或調薪,應以實力及表現來爭取。

  下班時

  將桌上物件收放抽屜及檔案櫃內,桌面保持乾淨。關閉電腦、印表機。

  椅子歸位。不影響其他尚在工作的同仁。

  與上司及同仁道別。

  最後離開者應檢查門鎖,關閉電源,確認無誤方可離開。

  第十章附則

  1、本手冊如有與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符,以法律、法規為準。

  2、在必要時,公司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下,保留隨時對手冊中的內容進行刪除、修改或新增的權利。

  3、本手冊所述政策或制度的任何變更、刪除、新增將以公告的形式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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