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事故反思心得體會(精選5篇)
燃氣事故反思心得體會
燃氣事故反思心得體會(精選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的工作之一就是教學,反思過去,是為了以後。反思應該怎麼寫才好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燃氣事故反思心得體會(精選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燃氣事故反思心得體會1
管道燃氣裝置設施較多,地下隱蔽工程量大,任何一個環節出現不安全因素都可能給整個供氣系統和使用者帶來損害。因此,管道燃氣具有較大的火災爆炸危險性。
①裝置、設施破損老化導致燃氣洩漏。埋地管道由於使用期較長,無法經常挖出進行檢測,當受到腐蝕及外力作用出現破裂損壞時,不能及時察覺,極易造成大量燃氣洩漏。有些地下管道附屬設施如閥門、法蘭等的連接出現問題也會導致燃氣洩漏。
②裝置、設施安全防護裝置失效導致燃氣洩漏。包括安全閥、防爆閥、防爆片、洩壓閥、報警系統等失效,危險區域防爆電器不防爆,靜電接地不可靠,防雷裝置失效等。來源:考試 大
③供氣企業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缺乏搶險專業技術和專業裝備。各崗位操作人員培訓有死角,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不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編制不具體,沒有按要求進行桌面演練和實際演習,缺乏應對事故的能力。
④企業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違章操作。
⑤使用者違章操作,疏於監護。使用者在使用燃氣時對戶內燃氣設施缺乏監護,燃氣設施出現異常時沒能及時向供氣企業報修和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致使燃氣洩漏。在使用燃氣過程中操作不正確,不遵循“火等氣”的點火原則或疏忽大意導致燒煮物將火熄滅,使燃氣外洩。如:20xx年6月,某小區某住戶在安裝灶具時,膠管與灶具連線不牢固,3天后膠管意外脫落而使用者未能及時察覺,在開閥用氣時引起燃氣洩漏。20xx年12月,某小區居民使用者分別發生天然氣洩漏,原因是使用者使用完天然氣後忘記關閉灶前閥,造成天然氣洩漏。由於適逢冬季,室內通風不良,天然氣在室內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到明火引發爆炸事故,導致1人重傷,3人輕傷,約230戶居民住宅受損。20xx年11月,某小區住戶忘記關閉灶前閥致使天然氣大量洩漏,使用者發覺後開窗放散時服裝產生靜電火花引發爆炸,小區內86戶居民受損。
⑥個人或單位對燃氣供氣系統的破壞。
近期,接連發生了幾起安全事故,楚雄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6.9”人身觸電事故,昭通供電局“6.4”惡性誤操作事故,楚雄州電力工業公司“6.9”人身觸電事故,曲靖供電局110KV富源變電站“6.4”人身觸電事故。針對這幾起事故,各級領導、各部門高度重視,對事故通報進行了層層傳達落實,並要求深刻領會,反思深層次原因,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曲靖供電局要求在全域性員工中開展了“把好安全關,守住生命線”為主題的安全大討論活動。
我在學習了事故通報後,心裡非常震動,進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這些事故為什麼會發生呢?是人的原因還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經過這麼多年的發展,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已非常完善,發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違章、麻痺、不負責任”的具體體現。
“違章、麻痺、不負責任”充分詮釋了事故發生的原因。“違章”就是不按規章制度,不按操作規程來做事,憑自己的個人主觀意識來做事,久而久之就變成了習慣性違章;“麻痺”則是進一步違章,未認真分析工作過程中的所有環節,不認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規程,總認為自己這麼做沒什麼大不了,自己是對的,圖方便、圖省事,從而導致了事故的發生;“不負責任”就表現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負責任,監督上的不負責任,具體工作者的不負責任,即管理不到位、監督不到位、執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講,為什麼還會出安全事故呢?“違章、麻痺、不負責任”充分體現了事故發生的原因。我們有的人思想麻痺,開小差,放鬆了安全意識,就進行了違章作業。這是一種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是對自己,對同事,對領導,對公司的不負責任,更是對家人的不負責任。你有沒有想過,如果因為你的不負責任,導致了安全事故發生,會給同事、領導、家人帶來多大的傷害,會給公司的財產帶來多大的損失。
所以,我們在工作時,一定要牢記安全,堅決與“違章、麻痺、不負責任”三大安全敵人作鬥爭,“常懷責任之心,常行責任之事”做安全生產明白人,認真遵守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強化安全監督,不放過任何細節和小事。安全無小事,用我們認真的責任心來換取持續的安全無事故。
我們公司每天都在說安全問題,“安全“這兩個字也深深的烙印在了我們每個員工的心裡,以下是我個人看”反三違”記錄宣傳片心得體會。
強化全員安全意識,確保安全平穩執行,開展的“反三違”活動,意義重大。在和“反三違”行為作鬥爭的過程中。“三違”顧名思義就是: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它一直都是每個公司一直努力根除的目標,否則一旦發生事故,輕者個人痛苦,企業損失;重者將付出生命的代價和家庭的破碎。還會給國家社會帶來不良的影響。因此,一定要與“三違”做不懈的鬥爭。違章是發生事故的起因,事故是違章導致的後果。為了保證公司的長治久安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就要控制各類事故的發生。而事故發生的關鍵就是杜絕違章;首先要從自身的心理開始,提高自己的.思想認識。不能心存僥倖心理,從眾心理,逆反心理。要不嫌麻煩,不要用冒險蠻幹的行為來表現自己。這些都是在用自己的生命來冒險的。其次做好反“三違”的基礎工作。透過各種形式,用生動的事故錄影片和典型的事故事例來對全員進行教育。以此來讓全員認識到違章就是走向事故,靠近傷害就是斷送生命。最後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區域,部位,和重要環節做好安全管理的預防,控制工作。監督每人不做違反“三違”的事情。這是對工作,對集體或是公司極其負責的表現。
特種作業人員身處關鍵崗位或者從事危險性較大的作業,發生事故後往往帶來嚴重的後果,因此,特種作業人員出現“三違”行為可能帶來的危害也非常大。 青年職工大部分是新工人,一般來說安全意識較差、技術素質較低、好奇心強,在工作中容易出現冒險蠻幹、麻痺大意、思想開小差等違章違紀現象。
對上述三種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要根據他們各自的特點,開展內容、重點、形式各異的教育和培訓活動,由重點到一般,由點到面,透過內容、形式豐富多樣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能,增強員工安全意識,使其養成良好的作業習慣,從而達到杜絕“三違”、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
生命是寶貴的,也是脆弱的。我們一定要珍惜,把他放在首位。在進行安全和技術的培訓中,提高安全意識和規範安全行為。在安全生產的同時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總之,在反“三違”活動中還有很多深入細緻的工作要做,需要在實踐中不斷補充、豐富和完善反“三違”活動的落實工作。
燃氣事故反思心得體會2
在公司組織的反思日活動上,觀看中石化“11·22”爆炸事故和四川瀘州“12·26”爆炸事故的案例時,一幅幅畫面映入眼連,內心此起披拂,感受到生命的可貴和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每一起慘痛教訓的背後,都不外乎某某安全意識談薄,嚴重違反操作規程;某某安全生產責任心不強,麻痺大意造成習慣性違章作業,某某對施工環境不熟悉,安全措施採取不當等等。綜上所述這無數血的教訓,“違章是事故的'前提,事故是違章的結果”。違章不除,事故難絕。安全生產,得之於嚴,失之於寬。
那什麼是安全呢?“無危則安,無損則全”是古人對安全的釋義。對於安全,從概念到實際工作的理解,是到燃氣公司從事安全管理工作以後,才讓我更加清晰地認識:要想安全生產,就得始終做到居安思危,有備無患,始終堅持落實科學嚴謹有效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是永不停息、永無止境的工作,必須常抓不懈,警鐘長鳴,不能時緊時鬆、忽冷忽熱,存有絲毫的僥倖心理和麻痺思想。抓安全工作一定要制度化,規範化,持久化。千萬不能夢一時,糊一陣,走過場,安全沒有“休止符”。更不能“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幹起來不要”,安全意識也必須滲透到我們的靈魂深處,朝朝夕夕,相伴你我。隨著科技的發展與進步,安全生產也不斷遇到新變化、新問題,我們必須善於從新的實踐中發現新情況,提出新問題,找到新辦法,走出新路子。面對全新而緊迫的任務,更要樹立“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的安全觀念。真正做到“未雨綢繆”,防範於未然。
燃氣事故反思心得體會3
今年以來,在總公司的領導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的方針,加強安全培訓教育,實行群防群治的原則,增強了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生產上透過齊抓共管,營造了全體員工優質服務的工作局面,切實保障了我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並向制度化、規範化、精細化管理建設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具體工作如下:
一、安全生產上下重視,措施有力
20xx年是工程建設的關鍵性時期,在公司領導矚目下,公司上下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認識,今年以來,公司領導對於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充分保障公司各項生產活動的安全有序進行,堅持“制度保證、重在預防”的安全工作思路,立足防範、強化監管、突出重點、深化整治。截止 長輸管網敷設工作。由於我們全體員工在工作中各崗位的盡職盡責,至今我公司未發生一起人員傷亡、火災爆炸及交通、環境汙染等事故,安全生產態勢保持平穩。
二、加強宣傳力度、開展各項活動、提高安全生產
以安全生產月為契機,以拉橫幅、設展板、發傳單的形式大張旗鼓地進行天然氣基礎知識、綠色能源、節能環保及安全使用等的宣傳,受到了政府的肯定和市民的好評。在活動中累計發放安全宣傳單2000餘份展出展板20餘塊;並在安全月活動中組織員工觀看事故案例,以各種形式激發職工自覺參與安全月活動的熱情,使安全生產真正進入了職工心中,提高了公司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水平,為安全工作的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為快速、有效的作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城鎮燃氣正常供應,分別於20xx年2月、9月,組織公司全員員進行了兩次現場應急演練活動。為以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建立應急救援機制,同時清楚了當突發事件發生時做到遇事沉著冷靜,按照演練的預案果斷的行動。透過這次應急演練,達到演練預期效果,並要求全員必須加強領導、指揮、協調能力,提高員工在遇到突發事故時的應變能力及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迅速消除事故隱患。 以今年以來多起事故為教訓,深刻討論分析多起事故,反思各自安全生產工作,對我公司在安全生產工作重新認識、重視與自我剖析。以事故為“鏡子”,對我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種提醒,一種鞭策, 一種警示,一種思想意識的淨化。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訓 、積極獲取相關證件
我們注重抓教育培訓,加大對各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技能和特種作業操作等方面的培訓教育,努力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素質。開展了安全管理人員取證、特種操作人員職業技能鑑定、法律法規普及、安全知識學習、安全技能教育等一系列培訓工作。截止到月份,為依法規範安全生產管理 ,促進公司經營有序穩定的發展,公司現依法取得等相關證件。
四、加大現場檢查力度、抓好班組日常管理
我們大力加強專業管理,嚴格監督檢查,落實管理責任,重點對我公司加氣站、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進行檢查,尤其是主抓從業人員《三違》行為的發生,內的壓力容器等關鍵裝置做到了班班點檢、嚴格確認。對查出的隱患及時進行整改,並跟蹤隱患整改落實情況。組織班組開展好安全自查工作,對所查隱患及時整改。為安全生產提供了強有力的專業保證。
五、確保安全生產,實現長遠發展
安全工作既是挑戰、又意義深遠,我公司雖然在540多天的工作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我們依舊會不懈努力,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們要緊密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的中心工作,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1、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簽定安全責任書,交納安全抵押金。
2、加強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教育,督促外協單位對所用員工進行安全考試,做好備案,嚴格持證上崗。
3、不斷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
4、加大對各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技能和特種作業操作等方面的培訓教育,努力使各類人員的安全素質更上一層樓。
5、 加強宣傳力度、開展各項活動、提高員工及群眾燃氣安全知識。
6、緊密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實現從人治向法治轉變;努力實現從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向規範化、制度化、精細化管理轉變;努力實現從事後查處向強化基礎轉變;努力實現從被動防範向管住源頭轉變;努力實現從以控制事故為主向全面做好職業安全健康工作轉變,真正全覆蓋、長週期的實現安全生產。為我公司生產經營任務的順利完成奠定堅實的基礎。
燃氣事故反思心得體會4
燃氣,可以說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它的安全關乎千家萬戶的生命和財產。8.17長治高新區景山花園燃氣洩漏爆炸事故的發生又一次警醒我們。在為生命惋惜,在揪心悲傷之餘,煤氣公司建設路管理站進行了深刻反思——安全用氣必須警鐘長鳴。
在接到省市及公司領導下發的重要檔案後,該站召集全站職工及時傳達了公司檔案精神,要求全站職工認真深刻吸取8月17日長治居民樓發生燃氣爆炸造成8死4傷事故教訓。會上,該站站長、書記、安全員結合事故網路圖片,全文講述了事故經過,要求全站職工一定要強化安全意識,加大使用者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及時消除隱患,杜絕事故發生。各班組針對上述事故積極進行反思開展學習,大家一致認為必須再次完善入戶安檢、入戶安全宣傳、現場維修等各個環節。抄表員在入戶抄表時必須把燃氣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宣傳到位,並將安全溫馨提示卡貼於使用者燃氣表上、下發安全隱患通知單、把“掌商通”溫馨微信卡發放給使用者;維修工入戶作業時必須使用儀器檢測,嚴格遵守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規範,完整填寫任務單。現場維修要查明原因,查不出原因不能離開現場。同時站領導同業務組也組成了檢查小組,每週分多次入戶巡檢。
總結事故中血的教訓,從燃氣實施的建設者到燃氣的經營和服務者,再到燃氣灶具的安裝和維修者,最後到燃氣的使用者,都涉及燃氣安全,一環扣一環,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導致發生嚴重的安全事故。作為燃氣的服務者,作為一名燃氣抄收員我們更應當時刻牢記各項規章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認真的發揮好三大員的作用,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把使用者放在心上,工作中認真仔細不能麻痺大意,把工作一定要做細做好。當我們入戶目檢及查表時除準確抄收表數外要告知使用者“三關一開”。“三關”指的是關閉灶閥、灶前閥、廚房門,“一開”指的是開啟窗戶。還要告知使用者注意膠管與爐端和閥門端要擰緊,點火用氣時要有人看管,人走要熄火,發現漏氣或異常要迅速關閉閥門開啟門窗通風換氣,休息前要檢查供氣閥門和灶前開關是否關嚴。注意燃氣使用“五不準”,即不準在聞到有燃氣氣味時點火或開燈,不準開火睡覺,不準小孩玩火,不準先開氣後點火,不準私自安裝、改裝爐灶、熱水器、加大火嘴或增加火頭等用氣常識。透過大力宣傳燃氣安全使用常識及燃氣事故案例講解,,提高燃氣使用者的安全意識,,營造小區使用者共同關注安全用氣的氛圍,,達到杜絕終端客戶因使用燃氣器具不當而引發燃氣事故,確保燃氣使用者用氣更安全更放心。
民以食為天,食以火為先,“燃氣”作為老百姓的炊煙能源,安全穩定供氣是燃氣人服務工作的主要職責。職工們紛紛表示要以使用者為中心積極推進燃氣服務,用貼心服務贏得使用者的配合與支援,一起努力建立和諧社會。
燃氣事故反思心得體會5
20XX年11月8日,武鋼集團能源動力總廠發生了一起煤氣中毒事故,導致兩名職工工亡。透過學習認識到這起事故是三違行為所致,這起血淋淋的事故使我深刻認識到對危險作業的管理、控制不到位,人員的遵章守紀意識不到位是這起事故的主因。此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使每個職工的心裡都十分沉痛,同為鋼鐵人,發生在他們身上,如同發生在我們的身上一樣,沉痛的教訓,只有認真思考,進行反思。學習心得體會如下:
1、事故充分暴露出來的問題是:“違章,麻痺,不負責任”,三違行為就是野蠻行為,不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只圖省事、快當、存繞幸心理,怕麻煩,這就是事故發生的必然。
2、作業人員嚴重的違章,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不佩戴空氣呼吸器作業,嚴重違反《煤氣安全工作規程》和保障安全的技術措施,這也是事故發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執行力差,而且在檢查中只報喜不報憂,平時對裝置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時,判斷缺陷又不準確,日常巡檢工作又不認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4、風險管理流於形式,有章不循,有規不遵,工作浮躁,作業人員現場操作不按要求執行,危險點控制措施虛設。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實,工作人員安全意識,安全學習流於形式。
透過學習我們反思很多、很多,我們應該深刻地吸取教訓,對照《安全工作規程》,結合我們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實際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和反事故演練,對裝置進行全過程管理,認真學習事故通報,努力提高我們的業務技能和安全意識。做到安全無小事,築牢防線,長抓不懈,警鐘長鳴,為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做實,做出新的成效。
燃氣事故反思心得體會6
4月11號上午,北京朝陽區和平街某小區發生的煤氣管道爆炸又一次警醒我們:發生爆炸的樓房一角整體坍塌,旁邊的建築物也受到嚴重損壞,已造成6人死亡。關於爆炸的原因,官方正在調查,尚沒有統一說法,但根據媒體記者的採訪,該小區的居民在前幾天就聞到濃烈的煤氣味,已向燃氣公司報修,燃氣公司也派人進行了維修,但結果沒想到維修後沒幾天就發生了爆炸事故!無獨有偶,當天下午,新疆烏魯木齊八鋼4管區也發生了一起煤氣爆炸事件,樓房牆體區域性被炸塌,多人受傷。這些訊息讓人非常揪心,但在悲傷之餘,我們需要深刻反思、總結一下這類事故中血的教訓:燃氣管道爆炸是誰之過?以後怎樣才能避免發生類似的事情,不要讓悲劇再此重演?
從燃氣設施的建設者,到燃氣的經營和服務者,再到燃氣灶具的安裝和維修者,最後到燃氣的使用者,都涉及燃氣安全,一環扣一環,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導致發生嚴重的安全事故。那麼,各個環節的參與者應承擔什麼責任呢?根據國務院2011年3月1日剛開始實施的《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我們這裡來了解一下燃氣經營者和燃氣使用者的責任。
首先,燃氣經營者的責任。《條例》規定:“管道燃氣經營者應對其供氣範圍內的市政燃氣設施、建築區劃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承擔執行、維護、搶修和更新改造的責任。”“燃氣經營者應當指導燃氣使用者安全用氣、節約用氣,並對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據此,燃氣公司負有對小區公共區域的燃氣設施,包括燃氣管道等進行維修檢查的義務,並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但此規定存在幾個問題:第一,燃氣公司僅對建築區劃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即公共區域的燃氣設施承擔責任,那業主專有部分以內的燃氣設施由誰負責呢?如果使用者家裡的管道、灶具發生洩露,該找誰維修呢?《條例》對此沒有規定,我們知道,對燃氣設施的維修檢查需要非常專業的技術且需要具備相應資質,顯然使用者不具備這種技能,也無法承擔這種責任。
第二,“定期安全檢查”到底是多長時間進行一次?《條例》對此規定比較籠統,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說給了燃氣經營者太大的'自由裁量權,一個月一次是定期,一年甚至十年一次也是定期。
第三,燃氣管理部門是否在監管環節存在缺位?作為管理部門,應對燃氣公司的行為進行監督,並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補救。據報道,這次發生爆炸的樓房屬於老舊建築,在燃氣洩露很嚴重居民已經報修的情況下,仍然未能避免慘劇的發生。當然,我們首先需要反思:燃氣公司是否對該小區的燃氣設施盡到了維修檢查的義務?
此外,燃氣公司應制訂好發生重大燃氣事故後的應急預案,在爆炸事故發生第一時間採取緊急應對措施,避免損害進一步擴大,並對事故原因及時進行公佈。這次事故發生到現在已兩天,但燃氣公司卻沒有任何回應,這凸顯出燃氣公司在危機應對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
其次,燃氣使用者的責任。《條例》規定:“燃氣使用者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則,使用合格的燃氣燃燒器具和氣瓶,及時更換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屆滿的燃氣燃燒器具、連線管。”這一規定存在兩個問題:第一,如果使用者不遵守安全使用規則,例如使用假冒偽劣燃氣灶,或是橡皮膠管老化破損造成漏氣的,應承擔什麼責任?《條例》對此沒有規定,顯然在使用者使用這個環節責任不明確,這導致很多使用者在實際生活中無視法律的規定,增加了安全隱患。第二,如果出現使用者不遵守安全使用規則的情況,從立法的角度考慮,燃氣的管理部門、燃氣經營者應採取何種措施予以監督、補救呢?
我認為,《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的出臺,進一步加強了燃氣管理,保障了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但為更好地執行該《條例》,各地應儘快出臺實施細則,對條例中“定期安全檢查及檢查範圍”等做出詳細規定,使法律的規定更具有操作性。筆者相信,如果對燃氣設施的日常維修檢查以及使用安全都形成常態化機制,並透過法律明確各方的責任,燃氣管理部門、經營者、還有燃氣使用者都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信會極大地降低發生燃氣爆炸的危險,我們大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也就都有了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