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購銷合同模板

汽油購銷合同模板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汽油購銷合同模板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汽油購銷合同模板,歡迎閱讀與收藏。

  汽油購銷合同1

  甲方(委託方/賣方): 簽訂時間:

  乙方(居間方):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方與居間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燃料油購銷居間合同:

  一、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託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 與買方 (以下簡稱丙方,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達成燃料油購銷合同的成立;

  2、甲方與丙方訂立燃料油購銷合同即視為委託事項完成,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4、居間期間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燃料油購銷合同之日起至甲方與丙方不存在燃料油購銷合同時為止。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要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完全終止;

  5、乙方是受甲方委託提供促成甲方與丙方訂立燃料油購銷合同居間服務的唯一居間方,甲方不得再將其委託給第三人。

  6、本合同中提及的燃料油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燃料油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燃料油購銷合同”字樣;

  二、居間內容:

  委託採收商品名稱:燃料油;

  商品質量標準: 燃料油,具體詳見甲丙雙方的燃料油購銷合同;

  商品數量: 噸,以甲丙雙方的燃料油購銷合同為準;

  商品價格:以甲丙雙方的燃料油購銷合同為準;

  三、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1、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燃料油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噸,總額(稅後)為RM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燃料油購銷合同為準;

  2、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甲丙雙方的燃料油購銷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噸,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燃料油購銷合同為準;

  3、甲方須在接到丙方向甲方支付的任何一筆貨款當日之內(該筆貨款的具體日期以 為準),按照該筆款項佔丙方應付甲方貨款總額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應付居間費用總額的相同比例的居間費用,即該筆貨款/丙方應付甲方貨款總額=甲方此筆貨款應付乙方的居間費用/甲方應付居間費用總額。支付計算數量以貨款通知單體現的商品數量為準;

  4、甲方付給乙方每筆居間費用的累加不得少於應付居間費用總額;

  5、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則此時甲方需支付乙方各個獨立受益人RMB 元;

  6、甲方應以現金轉賬形式分別轉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戶,受益總額必須符合下表,轉賬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賬戶與戶名不符合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及時更正錯誤。居間報酬的支付以居間方出示的與下列賬號、戶名、金額相符的轉賬憑證為準。

  單位: 元

  (在不超過總額的情況下,手寫的賬號戶名金額有效)

  四、保密義務:

  乙方對居間方行為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及所提供的資訊、成交的機

  會、簽約情況等負有保密的義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不得洩露給第三方。

  五、合同的解除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三標準的違約責任金。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付款,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燃料油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後3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等方式,均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檔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不一致後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經雙方所有人簽字蓋章後生效。補充檔案和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糾紛由本協議簽訂地法院管轄。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未規定的`其他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解釋和執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日期: 日期:

  簽約地: 簽約地:

  交貨時間:以甲丙雙方的燃料油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地點:以甲丙雙方的燃料油購銷合同為準;

  汽油購銷合同2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買方)〔單位〕: 或 甲方(買方)〔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註冊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乙方(賣方): 公司

  住所:

  工商註冊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標的物(下稱“油品”)

  油品名稱:

  汽油: 規格:

  柴油: 規格:

  2 質量標準

  本合同油品符合______標準,其質量指標見附件。

  3 數量

  本合同汽油______噸,柴油______噸。

  4 價款

  4.1汽油的單價______元/噸(人民幣,下同),柴油的單價______元/噸。

  4.2油品總價款為________元。

  5.相關費用及其負擔,按以下第________款履行:

  5.1 運雜費________元,由甲方承擔。該運雜費應在甲方支付油品價款時一併支付。

  5.2 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6.價款的支付

  6.1價款的支付,按以下第______款履行:

  6.1.1 油品一次性交付的,甲方應在油品交付前_____日內(或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油品總價款以______方式,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6.1.2 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甲方應在乙方每批油品交付前_____日內,將該批油品價款以_____方式,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6.2 乙方收到貨款後_____日以內,應當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並提供其他相關單據。該等單據包括但不限於:

  6.3 乙方或乙方指定收款人的開戶行及賬號:

  收款人(乙方)開戶行:

  賬號:

  收款人(乙方)名稱: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交付:

  第一種 甲方自行提貨

  甲方自派運輸工具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到乙方指定的______油庫提貨。

  第二種 乙方送貨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將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___油庫(或地點)。

  第三種 乙方分期交付

  乙方按約定在______內,分____次交付油品,或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批次交付油品。甲方自行提貨的,各次提貨應由甲方自派運輸工具到乙方指定的 油庫提貨;乙方送貨的,乙方各次交付應當將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油庫(或地點)。

  7.2 具體交付點(數量、質量與風險轉移的交付點不同)

  7.2.1 甲方自行提貨,根據計量交接方式不同確定為:

  A、鐵路罐車計量:以始發站鐵路罐車封口為交付點;

  B、油罐計量:以油罐到運輸工具的管線出口為交付點;

  C、流量計計量:以流量計出口為交付點。

  7.2.2乙方送貨,根據運輸方式不同確定為:

  A、 鐵路運輸:以甲方指定地點(油庫)的鐵路罐車封口為交付點;

  B、 水上運輸:以甲方指定地點(油庫)的船舷為交付點。

  7.2.3 在交付點之前油品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7.2.4 在交付點之後油品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8.計量及標準

  8.1 甲方自行提貨,在交付地點,由乙方進行計量操作,甲方進行監督;

  乙方送貨,在交付地點,甲方進行計量複核,如果油品數量不超過8.4規定的誤差範圍,執行8.4的規定,如果油品數量超過8.4規定的誤差範圍,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共同計量。所用計量器具必須經過有資質的計量技術機構檢定合格,並在有效期內,計量人員持有國家規定的資格證書上崗。

  8.2 甲方應保證油品接卸單位的卸油裝置以及儲存油品的油庫具有合法的接卸、儲存油品資格,並達到國家關於接卸、儲存油品裝置安全及數量、質量標準。

  8.3 乙方送貨的油品數量應包括國家規定的運輸損耗,即:

  終到站油品數量 = 在甲方指定地點的鐵路罐車或船艙計量數 + 國家規定的運輸損耗

  8.4 對乙方送貨的油品,乙方向甲方實際所交付的油品數量可以有±____%的誤差範圍;在該誤差範圍內,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乙雙方也不互補差價。即:終到站油品數量與始發站油品數量之差不超過±____%的誤差範圍,按始發站油品數量結算。

  9驗收

  9.1甲方自行提貨的,應在乙方交付油品時,雙方按規定提取油品樣品,共同封存油樣,以備檢驗。

  9.2乙方送貨的,甲方須在乙方交貨後二十四小時內((驗收期),對油品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但開啟油罐的數量不得超過三個(包括三個)。如甲方對油品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應在驗收期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予答覆前,甲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則應視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數量和質量完全符合合同約定。

  9.3在驗收期內,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對油品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的書面通知,應視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數量和質量完全符合合同約定。

  9.4 如甲方在驗收期內,對油品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甲方負有妥善保管油品的義務。如因甲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義務,致使油品數量和質量與乙方交付時不符,甲方因此喪失賠償請求權。

  9.5 在驗收期內,如甲方認為油品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甲乙雙方應選擇一致同意的權威檢驗機構對共同封存的油樣進行檢驗,並以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作為確認油品質量的依據。如檢驗結果符合合同約定標準,檢驗費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由乙方承擔。

  9.6 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____日內及時接卸。超出規定日期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0 合同變更與解除

  10.1 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應採取書面形式。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合同:

  10.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0.2.2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0.3 合同解除後,原合同中的結算、清理和爭議解決條款仍然有效。

  10.4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11 違約責任

  11.1 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由雙方協商解決。

  11.2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貨款金額____%的違約金。

  11.3貨物到達後,甲方未及時組織接卸,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4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2 不可抗力

  12.1 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48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其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檔案。

  12.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採取________方式解決:

  13.1 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根據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2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 效力及其它

  14.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4.3 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4.4 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蓋章)

  汽油購銷合同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數量:

  第二條 乙方若需超過本合同約定數量和期限供油,屬正常銷售的,其數量、價格、期限、提油方式需經雙方重新書面確認。

  第三條 提油方式及期限:

  甲方在合同生效且購油款到帳後 天內將本合同約定的油品數量運送至乙方庫房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汽車運輸,運費另行結算, 元/噸。貨物交付前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油品驗收

  1、驗收方式:由甲、乙雙方各委託一名相關人員對油品的數質量共同驗收,並在相關記錄上簽字確認。

  2、數量驗收:

  對數量的異議,甲方配送的油品,乙方如有異議,應在卸油過程中或在運輸工具離開前提出。

  經雙方確認,承載工具為油罐車的,交接允差約定為±3‰。若發貨數量比驗收數量多並超出3‰時,以實際驗收數量為結算數量;若發貨數量比驗收數量少並超出3‰時,超出3‰的部分,由甲方承擔;若或多或少均在3‰以內時,則以發貨數量(提油單或卡載明的數量)為結算依據(送貨油罐車必須出庫鉛封完好)。

  3、質量驗收:

  以合同承諾的標準為準,由雙方共同封存油樣備查。乙方應當要求甲方留樣交乙方留存。若乙方未要求留樣的,則以甲方的留樣為準。

  對有質量異議的油品,由雙方將共同封存的油樣送往乙方所在地市級以上法定質檢機構檢驗。檢驗結果表明,屬甲方原因造成油品質量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由乙方承擔。

  由於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有向第三方採購或儲存甲方油品的容器裝載了第三方產品或其他可能發生混裝、混油情況而發生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結算

  1、結算內容:合同生效後乙方必須先將購油款項匯入甲方指定帳戶,結算數量以經甲方及乙方加蓋公章或授權的人員籤認的送油單為準。

  2、結算方式:乙方以電匯、轉帳、刷卡等甲方認可的方式付款

  甲方帳號:

  開戶銀行:

  對金額預付款方式,當包裝規格為散裝時,按照合同金額預付貨款,當甲乙雙方驗收後 日內按照實際數量進行結算。

  乙方必面將貨款直接打入合同約定的帳號。任何打入甲方業務員或其他個人帳戶的付款行為均為無效付款行為。

  3、發票的開具:

  甲方向乙方按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單位為甲方配送油庫地公司,價格按第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經國家有關部門鑑定,因甲方行為造成供應油品質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貨物到達後,乙方未及時組織接卸,即無正當理由壓車3小時以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除遇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延遲交貨每日應按欠貨款總額的5‰計付滯納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3%。

  4、由於不可抗拒事故或承運人所致,使賣方不能如約傳送貨物,賣方必須在交貨期限內以電話或傳真通知買方,但賣方不負違約責任。

  5、有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並不負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結算;

  (2)有證據證明乙方己失去償債能力;

  6、雙方約定的其他違約條款: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除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需要雙方明確的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己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認識己達成完全的一致。

  2、為保障本合同的履行,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擔保或第三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則由甲方和乙方或第三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作為附件,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3、甲乙雙方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各自提交給對方的合同、檔案、資料、資料等,或其他使用對方處於有利競爭地位的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對方商業秘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不當使用,但經對方書面同意或按法律規定除外。

  4、合同一方通訊地址的變更,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規定向對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專人,速遞或傳真按本合同中註明的註冊地址向對方發出。

  送達時間向以下列規定為準:

  (1)專人交付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速遞在傳送後第三天被視為送達;

  (3)傳真方式以順利發出當天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5、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假事件。此類事件當然包括合同雙方所在地特別是甲方所在地區域成品油脫銷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形,政府規定的保供部門除外。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6、任何對本協議的修改均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並加蓋與本合同尾頁相同的公章(合同專用章)後方生效。

  7、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8、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滿,如需續簽,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訂合同。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兩份,乙方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成立。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談判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意向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稅號: 稅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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