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務危機化解方案(精選7篇)

企業債務危機化解方案

  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複雜的一種。由於一些具有某種職能的具體工作比較複雜,不作全面部署不足以說明問題,因而公文內容構成勢必要繁瑣一些的。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企業債務危機化解方案(精選7篇),歡迎借鑑參考。

  企業債務危機化解方案1

  一、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建設

  (一)加強公司治理、機構設定建設

  按照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建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形成監督、制衡的約束機制;建立高效執行的機構設定,保證各機構間的資訊暢通、確保各機構高效執行。使公司的重大決策都能透過集體決策進行,並且能得到有效執行,規避決策和執行過程中的風險,強化債務管理事項,完善制度流程,明確各部門及人員的審批許可權,加強債務審批流程的管理。

  (二)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控制

  資金管理是公司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資金一旦出問題便是大問題,籌資不當、資本結構不合理、無效籌資等都可能導致籌資成本過高或是發生債務危機。因此要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控制,建立完善的籌資活動業務流程,提出籌資方案、籌資方案論證、籌資方案審批、計劃的編寫與執行、籌資活動的監督、評價和追責、籌資活動的會計控制,從這幾個環節設計科學的籌資內控制度,有效的進行籌資環節的風險防控。

  (三)加強擔保業務的稽核

  擔保業務屬於企業的一項非常規業務,它會使企業面臨一定風險,形成企業的或有負債,因此對於擔保業務要尤其謹慎。對擔保申請人的整體實力、經營狀況、信用水平等都要仔細調查,資信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必須充分,對每項擔保業務進行嚴格的審批,重大擔保業務要實行集體決策。

  二、加強公司預算管理

  有條件的公司應該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建立合理、科學的預算系統,指導公司的正常運營。一般的大額融資都是用於投資專案,我們要加強對專項投資的預算,事前對投資專案進行詳盡的預算,以預算結果來指導投資行為,只有預算盈利的專案才允許進行籌資,預算不過關的專案不允許籌集資金,儘量降低企業的融資規模,嚴格控制超出預算、預算外專案的新增債務。

  三、正視當前的經濟形勢,嚴禁盲目投資,努力降低融資規模

  有些國有企業盲目追求經營規模,未經仔細研究便盲目投資,導致很多投資專案經營失敗,這也是引發債務風險的一個主要原因,對於投資專案要進行詳盡的可行性研究,新增投資要量力而行,謹慎投資,不要因為不合理的投資行為而盲目舉債,努力縮小融資規模,進行去槓桿化,降低財務風險。

  四、採取積極措施努力降低融資成本

  目前部分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過高,很多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超過了6%,融資的高成本也使本來效益就不好的國有企業雪上加霜,所以企業要嚴格控制融資成本,規避高息債務的發生。有些國有企業是集團公司性質,可以利用這一優勢,從集團公司角度進行融資的籌劃,加強“總對總”戰略對接合作等方式,從企業集團的角度統一與銀行談合作,大的企業集團具備更高的談判資本,可以爭取到長期、穩定、低成本的信貸支援。這樣就可以為整個企業集團的下屬企業爭取到更低的融資成本率,也可以為企業爭取到更多的信貸優惠政策,也就可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企業自身要加強信用等級管理,使企業整體的信用水平得以提升,這樣又可以進一步增強融資能力和議價能力,不斷降低融資成本,使企業輕裝上陣。

  五、加快體制改革、激發企業活力

  國有企業效率低、效益差主要還是由於與市場脫節、企業活力不夠,歸根結底還是體制問題。國有企業體制、機制問題已成為國有企業發展的重大障礙,國有企業生產運營、市場銷售、人力資源等各方面都沒有完全的市場化,在現在的市場經濟體制下,以需求為導向的經營模式下,國有企業的運營模式顯得格格不入,其市場主體地位未得到確立。因此我們要加大國有企業的體制、機制改革,使其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遵循市場經濟發展規律,激發企業活力,加快國有企業的戰略重組,透過“四個一批”促進國有企業中的殭屍企業退出,對於那些長期虧損、扭虧無望、資不抵債的投資專案或企業,要加大清理力度,結合國家“出清一批”、“出讓一批”工作,實現“瘦身強體”,減少競爭性不強、效益低下、高負債業務板塊的投資,從根源上清理對外債務,壓縮債務規模。另一方面把國有資本推向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結合“混改一批”和“上市一批”工作,加強企業的資本運作,積極引入戰略投資者,透過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資、政府注資等方式增加權益性融資比重,最佳化資本結構,提高企業資產的證券化水平,降低債務性融資規模。

  六、努力開源節流,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

  我們一直在強調國有企業要降本增效,但是很多國有企業對成本問題不夠重視導致企業的'成本長期居高不下。因此我們要加強成本意識,改變國有企業成本管理理念落後的現狀,引進精益製造、精細化管理、作業成本、目標成本等管理理念,從製造成本到期間費用全方位的降低成本費用,助力企業發展。企業成本費用的降低,可以為企業擠出利潤,讓企業有更大的利潤空間去應對債務成本負擔,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債務風險的降低。

  打仗還要自身硬,單位經營好壞是關鍵。面臨當前經濟下行、消費疲軟的現狀,我們要採取多種舉措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按照政府提出的供給側改革,提高供給質量、供給效率,改善產品供給,努力開拓市場、擴大銷售;不斷提升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透過不斷創新增加企業動力、催生企業活力。努力改變企業借新債還舊債的惡性迴圈,使企業進入良性發展軌道。另一方面還要最佳化企業的資產,加大對資產的管控力度,加大對不良存貨和應收賬款的清理力度,提高資產週轉率,提升資產的使用效率,盤活存量資產,加快現金流的收回。

  七、加強上級單位管控

  國有企業上級單位要加強對債務的管控,要求各下級單位建立詳盡的債務管理臺賬,對下級各單位的負債情況定期要求其彙總上報,對大額籌資專案加強管控,透過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機構加大監管力度,監督其籌資前的預算分析是否到位,監控其籌資活動的審批流程是否合規、合法,監管其籌資後資金的運用是否脫離預算等,特別是對於即將到期的債務要重點關注,關注其是否具備到期償付能力,透過全方位的監管避免債務風險的發生。

  八、最佳化融資結構

  很多國有企業對於新型的融資模式應用很少,企業融資模式單一,以我所在的單位為例,資產負債表中只有短期借款有餘額,單位對銀行的借貸只採用短期借款方式,企業應根據業務需求均衡、最佳化融資期限和融資結構,透過短期債務與長期債務的合理設定來有效解決“短貸長投”和債務的期限錯配。合理安排籌資計劃,以分散大額單筆債務,減少債務的集中還款壓力。企業要根據產業性質、資本結構與償債能力,透過多種渠道、多個品種的融資組合來鞏固資金鍊,科學確定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規模,確保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比例適當。單一的融資結構不能有效地規避風險也不利於融資成本的降低,只有設定科學、合理的融資結構才能有效地降低融資成本、規避債務風險。

  在當前的經濟新常態下,我國經濟發展面臨嚴峻的挑戰,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過我國經濟的平穩執行提供了重要支撐。國有企業更應該加大力度防控債務風險,透過提質增效、瘦身健體、苦練內功來渡過難關、抵禦債務風險,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企業債務危機化解方案2

  為進一步強化我市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範,規範企業舉債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按照常態化、規範化管理要求,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等相關規定,參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相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企業債務範圍

  根據企業債務的性質及償還責任,企業債務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一)直接負債。企業向市內外金融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借款,負有償還義務的債務。

  (二)間接負債。主要指企業發行的各種債券、向市財政及行政企事業單位的借款。

  (三)或有負債。企業為市屬國有企業以外的單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非國有企業等單位提供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企業負有連帶償債責任的債務。

  二、建立規範的企業融資機制

  (一)編制年度融資計劃。各企業要根據市委市政府重點專案建設以及自身發展需要,認真編制舉債融資計劃,計算融資成本,做好風險評估,明確資金用途與方向;要全面反映企業上年年末債務餘額、可用債務資金餘額、當年舉債額度、債務支出用途、需償還的債務本息及償債資金來源等重要資訊。

  (二)規範融資舉借程式。有融資需求的企業都應制定融資方案,向市國資公司提交融資貸款書面申請,由市國資公司按程式做好審批工作。

  (三)制止違規擔保事項。市屬國有企業對外擔保必須向市國資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明確擬擔保主體、擔保額度、擔保方式和擔保風險防控以及被擔保單位償債能力等資訊,堅決制止違規擔保事項。

  (四)制定融資償債計劃。各企業在編制舉債融資計劃的同時,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償債計劃。償債計劃應包括貸款單位、貸款總額、貸款年限、貸款利率、償債時限、每次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償債資金來源、責任人等。各企業應建立融資臺賬,加強貸款合同管理,合理籌集資金,及時償付到期的債務。

  三、建立債務風險動態管控機制

  為防範和控制企業債務風險,應建立健全債務風險管控機制,實行動態化管理,確保企業債務風險可控。

  (一)加強債務資金使用管理。各企業要嚴格按照融資貸款的用途合理使用債務資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強債務資金管理,及時、準確地掌握債務資金使用情況,嚴防債務專案資金被擠佔挪用,嚴禁債務資金閒置,不斷降低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各企業要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按月報送本企業債務構成、償還、使用情況報表。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按月彙總、分析企業債務情況,隨時掌握企業債務規模、債務結構、資金使用和風險狀況,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四、加強融資成本管控

  (一)嚴格控制企業融資成本。各企業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融資成本的管控,實行融資機構利率比選制度,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原則上企業融資綜合成本最高不得超過市政府研究決定的貸款利率最新上浮標準。

  (二)鼓勵企業多種方式融資。引導和鼓勵企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打好“融資組合拳”,可採取發行債券、動產擔保融資、團體貸款、融資租賃、PPP等多種融資模式,切實改變目前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的融資方式,分散融資風險,降低融資成本,實現融資多元化。

  (三)置換較高成本存量債務。要按專案類別、融資渠道、融資成本、還款計劃和方式等,逐項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較高債務。透過多種方式逐步置換,減輕企業利息負擔,最佳化企業債務結構。

  五、建立債務風險管理機制

  (一)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按照客觀、全面、科學的原則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實際的債務風險預警系統,設立並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風險預警指標,全面反映企業整體償債能力、債務增長速度、當期償債壓力等,為市委、市政府決策及時提供依據。

  (二)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當企業出現償債困難時,債務人要履行償債責任,及時報告債務風險,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透過控制專案規模、處置存量資產、動用償債準備金、債務重組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三)建立債務考核問責機制。要把企業債務納入企業負責人薪酬考核以及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強化對企業債務的考核、審計和責任追究。要強化舉債責任意識,嚴格執行舉債審批程式和資金使用規定,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風險防控不力、不按要求報告債務情況、提供虛假資訊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企業債務危機化解方案3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縣進入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發展階段,為了更好地發揮我縣律師在參與企業重整重組 為化解企業債務危機中的作用,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切實增強為化解企業債務危機提供法律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各律師事務所要充分認識債務危機可能帶來的不利後果,積極引導廣大律師準確把握當前國際國內和我縣經濟形勢,牢固樹立大局意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組織律師參與企業重整重組,努力為化解企業債務危機提供法律服務作為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和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充分發揮律師法律知識和法律實務經驗的專業優勢,積極做好相關法律服務工作,推動我縣經濟的平穩較快發展。

  二、充分發揮律師在參與企業重整重組 化解債務危機中的職能作用。

  針對我縣存在的企業債務危機,各鄉鎮人民政府正採取積極措施,實施拯救方案,做好防範化解工作,維護平陽經濟平穩發展的局面。這些措施涉及大量的法律關係調整和法律事務處理,迫切需要透過律師提供專業法律服務,輔助政府和企業有效實施企業資產重組和債務處理,提高化解矛盾和防範風險的能力,維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一)開展調研,全面掌握企業債務危機狀況。

  為深入瞭解全縣企業債務危機發生情況,縣司法局將組織律師事務所全面開展調研工作,按照縣域劃分為5個調查組,重點調查重點企業行業。各律師事務所積極與各企業部門聯絡,開展各種形式的專題調研活動,互通訊息,組織律師深入企業,全面掌握企業債務危機狀況。全縣所有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近期要走訪顧問單位,徵求意見,瞭解需求,並及時將重大問題和情況向縣司法局彙報。

  (二)提前介入,及時幫助企業應對債務危機,做好企業法律事務代理工作

  各律師事務所要積極履行法律顧問責任,及時掌握法律顧問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幫助企業規範經營管理,應對債務危機,引導企業正確處理債權債務、勞動用工,努力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各律師事務所加強與企業管理部門的聯絡,建立快速反應通道,企業一有需要,要積極組織法律顧問團合理運用《公司法》、《擔保法》和《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推動相關企業在《公司法》的架構下實施債務重組、產業整合,增強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各律師事務所要積極配合當地政府拯救方案的實施,注重協調,以非訴訟的方式做好相關債權人的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訴訟。根據企業具體的擔保情況,參與制定化解方案,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協商化解辦法,控制企業債務危機和地方金融風險的擴大與蔓延。

  (三)完善制度,全面加強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要充分利用這次律師參與企業重整重組、化解企業債務危機 處理之機,宣傳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地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增強企業法律意識和防範法律風險的能力,力爭全縣企業法律顧問聘用率的提高,提高企業法律顧問服務水平的經驗,縣局將對律師對企業開展服務納入每年執法監督檢查內容。同時要建立長效機制,縣司法局成立以律師所骨幹律師組成的 “平陽縣中小企業法律服務團”,定期開展服務活動。

  (四)履行職能,主動發揮政府的法律參謀作用

  要積極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團的作用,變被動為主動,協助政府研究制定拯救困難企業、化解企業債務危機的工作方案,從專業角度對拯救方案進行論證,使方案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防範方案中的法律風險。對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現的一些共性、關鍵性的問題,要積極向政府以及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努力為政府的科學決策提供法律上的幫助和支援。具有破產管理人資格的律師事務所要積極參與當地政府實施困難企業的破產保護,根據需要,協助政府對困難企業進行接管,避免損失的進一步擴大。透過服務,努力幫助企業特別是一些重點企業利用破產保護進行重整,實現重生,使企業的股東、債權人、職工等透過企業重整實現各自利益的最大化。此外,溫州的民營經濟較發達,民間高利借貸成為民間資本逐利的重要平臺,而高利借貸不僅給借貸方帶來了很大風險,同時也給監管部門帶來了很大監管壓力,給全社會帶來諸多不穩定因素。如何更好地規範和發展民間金融,防範風險,政府律師顧問應及時提出建議,引起政府的重視。

  (五)加強宣傳工作,暢通訊息溝通渠道

  加強宣傳工作。一方面,各律師事務所要組織具有企業法律服務專業知識的優秀律師宣傳法律知識,增強企業經營管理者風險防範意識,提高風險防範能力。要透過以案說法等形式,開展法律諮詢,引導企業、債權人透過合法程式表達訴求、解決問題,維護社會穩定。另一方面,要加強資訊溝通,做到“四個”知道:讓政府知道律師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讓企業知道律師在防範經營風險中的作用;讓律師知道服務發展大局的重要性;律師應知道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當事人利益訴求。

  (六)規範律師服務收費,減輕困難企業經濟負擔

  各律師事務所嚴格按照《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監督律師服務收費,嚴禁亂收費或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在當前企業普遍困難的情況下,要求所有擔任企業法律顧問和參與企業重整重組的律師自覺降低收費標準,儘量做到減、免、緩收律師費、顧問費,努力在為困難企業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的同時減輕企業負擔,與企業共渡難關。

  三、切實加強監督指導,提高律師的服務質量

  各律師事務所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教育、引導、鼓勵廣大律師充分發揮專業優勢,積極參與企業重整重組、化解區域性債務危機行動,竭力做好相關法律服務工作。在政府成立化解企業債務危機工作小組、研究制定拯救處置方案時,要主動將執業經驗豐富、執業素養良好的優秀律師推薦給政府、有關部門以及企業。律師事務所要建立健全律師辦理企業重整重組、化解企業債務危機法律事務的指導機制,規範律師辦理企業重整重組、化解企業債務危機法律事務的執業行為,在接受企業債權、債務、破產等方面案件時,標的額一千萬元以上要主動向市司法局、市律師協會報告,接受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協的監督、指導,不斷提升律師服務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為促進我縣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更大貢獻。

  企業債務危機化解方案4

  為全面做好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遺留債務清理化解工作,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新的執行機制和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關於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實施方案的通知》(陝政辦發〔2011〕9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制止新債、鎖定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總體要求,在嚴格制止發生新債的基礎上,用2年左右時間全面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長期債務的清理化解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誰舉債誰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縣、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清理化解工作負總責,按照上級要求組織實施。

  (二)先清理後化解。各縣、區政府在全面摸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底數基礎上鎖定債務,結合本縣、區實際確定化債的先後順序,逐步化解。

  (三)先承諾後補助。實行簽約承諾制度,各縣區醫改領導小組與市醫改辦進行簽約承諾後,根據中、省相關政策給予適當補助。

  (四)堅持公開透明。建立債務清理償還公示制度,堅持程式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在一定範圍內公示各項債務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五)堅持三個優先。優先化解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債務,優先化解納入市衛生局年度財務統計報表中的長期債務,優先償還醫務人員集資等個人的債務。

  三、債務化解範圍和資金來源

  (一)化解範圍。本次債務化解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指全市所有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和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化解範圍的債務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建設過程中形成的長期債務,主要包括髮生於業務用房、輔助用房建設、維修和醫療裝置購置等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建設直接相關的債務,債務計算時間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5日形成的債務,各縣區參照本實施方案自行進行化解,不納入此次中、省、市財政補助計算範圍。

  (二)資金來源。各縣、區要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一是統籌安排地方一般預算收入、上級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二是中、省財政安排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以獎代補”資金和用於支援化解債務的專項補助資金;三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前的收支結餘資金;四是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任務、核定收支”後超收的資金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於償債;五是透過統籌有關非稅收入途徑籌集資金;六是社會捐資贊助的償債資金;七是鼓勵有條件的鎮積極籌資用於償債。

  各縣、區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落實償債資金,省、市級財政將加大對財政困難縣、區化解債務工作的資金支援力度。省、市補助辦法由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四、實施步驟

  (一)摸清底數,鎖定債務。各縣、區醫改領導小組要統一組織發展改革、財政、審計、衛生、監察等部門對每一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每項、每筆債務認真清理核實,在確保債務資料合法、真實、完整和準確的基礎上,鎖定債務,並將債務情況上報市政府,同時報送市發展改革委(醫改辦)、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衛生局和市監察局。此項工作須在2011年10月310日前完成。

  (二)稽核認定,剝離債務。市醫改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市發展改革委(醫改辦)、財政局、審計局、衛生局、監察局等部門對各縣、區鎖定上報的基層債務資料進行認真稽核認定後予以登記備案,並將稽核認定的全部債務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剝離給當地政府。此項工作須在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簽約承諾,制定計劃。市醫改辦將根據稽核認定的債務總額,與各縣、區醫改領導小組簽訂債務化解責任書,各縣、區承諾用2年左右時間全部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化解任務,並制定債務化解計劃。此項工作於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化解債務,考核驗收。各縣、區人民政府根據債務化解計劃,籌集資金,按照債務協議償還相關債務。市、縣兩級財政要在預算中特設專戶,單獨列支用於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的支出,相關資金不作為預算安排正常衛生支出的基數。市醫改辦會同財政、審計、衛生、監察等部門對已完成債務化解的縣、區進行考核驗收,對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債務化解任務的扣回補助資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各縣、區政府要充分認識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層層把關,分級負責,強化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化解債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要及時制定本縣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化解工作實施方案,並報市醫改辦、財政局、審計局、衛生局、監察局備案。

  (二)落實政府投入,制止新債發生。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0〕62號)和《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補償的實施意見》(陝政辦發〔2011〕18號)要求,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予以綜合補償。落實對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裝置購置、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等各項經費,不留經費缺口。嚴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專案和裝置購置的申報程式,一旦批准實施,所需資金由政府納入財政預算足額安排,不得隨意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

  (三)明確管理責任,分類逐步化解。市、縣區發展改革、審計、財政、衛生、監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事前、事中、事後相結合的監管體系和制約機制,切實做好債務清理、核實、鎖定和資金籌集等工作。縣、區政府要按照舉債主體、債務來源、債務用途對債務進行分類,嚴格劃分縣區、鎮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的責任,將稽核認定的全部債務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剝離,制定償債計劃,區分輕重緩急,明確償債次序,分類逐步化解債務。市、縣區財政部門要按照舉債主體、債務來源、債務用途等對債務進行分類,逐筆登記造冊,於2011年10月31日前建立債務臺賬和債權債務資料庫,實行動態管理。

  (四)嚴肅工作紀律,強化化債責任。各縣、區不得借新債還舊債,不得向群眾攤派,不得擠佔挪用其他醫改資金,不得影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和推進綜合改革。要將清理化解基層醫療機構債務工作和不得舉借新債落實情況作為對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考核的重要內容。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套取補助資金及造成資金損失的,除追回補助資金外,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企業債務危機化解方案5

  為有效解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問題,確保基本藥物制度順利實施,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新的執行機制和持續健康發展,根據《xxx辦公廳關於轉發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衛生部關於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2號)檔案,按照《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x省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xx〕17號)和《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實施方案的通知》(株政辦發〔20xx〕62號)等檔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債務基本情況。20xx年8月,縣財政、發改、衛生、審計、監察等相關部門對全縣19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12月31日之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5日期間發生的債務開展調研核實工作,後經審計局審計認定,涉及債務30項,債權人14人,截止 12月31日債務總額為3243.28萬元。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5日各單位已籌集資金償還250.68萬元,截止 7月5日債務餘額為2992.6萬元。按照債務用途分類:一是衛生院的業務用房舉債2934.11萬元,佔債務總額的98.04%;二是附屬設施建設舉債58.49萬元,佔債務總額的1.96%。

  (二)化債範圍。截至20xx年10月清理核實時,全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債務餘額,主要包括醫療業務用房、附屬設施建設產生的長期債務,不包括醫務人員生活用房直接相關的債務以及調購藥品產生的債務。

  (三)化債目標任務。於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長期債務的清理化解工作,並建立防止發生新債的穩定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先剝離後化解。在已經核實鎖定債務的基礎上,將所有債務從基層衛生院剝離到縣化債辦,由縣化債辦與債務單位簽定剝離協議,將稽核認定的基層醫療機構的債務統一剝離到縣人民政府管理,並建立債務臺帳和資料資料庫。然後對債務明確責任,區分輕重緩急,明確償債順序,科學制定償債計劃。

  (二)還舊債不借新債。為了保證償債資金安全可靠,縣財政用於化解基層醫療機構的資金做到單列預算,在支出預算中單設科目、單獨反映,不抵頂預算安排給衛生部門的正常支出指標數,確保還了舊債,不添新債。

  三、化債時間計劃、資金 及管理辦法

  (一)化債時間計劃。於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長期債務的清理化解工作。

  (二)資金 。一是上級財政補助的化債資金;二是縣財政透過調整支出結構籌集的化債資金;三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自籌資金。

  (三)資金管理辦法

  1.特設專戶,直接支付。縣化債辦在專業銀行開設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特設專戶(以下簡稱特設專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化債資金一律劃入特設專戶,實行封閉執行,專項用於償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長期債務,任何部門、單位及個人不得挪用、抵頂。償債資金由縣化債辦從特設專戶直接支付給債權人,不經過任何中間環節。

  2.突出重點,優先化解。在償還長期債務過程中,應分輕重緩急,做到三個優先:一是優先償還因病致貧、遭受災害的農村債權人的債務;二是優先償還醫務人員集資等個人的債務;三是優先償還債務本金。

  3.動態監控,實行銷號。對化解每一筆債務動態監控,實行“銷號制”管理。縣醫改辦、衛生局、財政局要及時溝通償債資金支付資訊,建立債務化解臺帳,如實逐筆登記債務償還資訊,做到償還一筆、登記一筆、銷號一筆。同時縣化債辦應將核債和化債相關的財務憑證和法律文書等資料全部建檔,長期妥善儲存。

  四、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領導。要切實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化債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和部門分工負責制。為保證我縣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各級各部門要在縣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切實配合,紮實工作,及時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妥善解決化債過程中的各種矛盾,確保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工作順利推進,確保基層衛生機構正常醫療秩序和農村社會穩定。

  (二)切實加強政策宣傳。要高度重視化債政策宣傳工作,透過政策宣傳,把廣大幹部群眾的思想統一到中央決策上來,讓他們正確掌握化債政策,熟悉化債程式,嚴格落實各項化債政策。要突出宣傳重點,把基層醫療機構化債工作作為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加以宣傳。透過各種方式,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化解政策宣傳到農村,宣傳到基層,努力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堅決制止發生新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深化基層醫療衛生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切實規範基層醫療機構專案的規劃、審批和資金管理。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均衡發展和佈局的要求,認真做好新一輪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佈局與建設規劃,通盤考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房新擴建、維修、改造專案建設。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確需建設的專案,必須嚴格履行報批手續,經審批後的專案,由縣級財政籌集資金解決,不留缺口。凡未經縣級政府主管部門立項審批的專案,財政部門不得安排資金,金融部門不得給予貸款。今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再以任何名義舉借新的債務,違者將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要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化債和防止出現新債工作作為對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對盲目搞建設、上專案、借新債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大小,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並依法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財政、衛生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化債工作中,要加強廉潔自律,堅持公平、公正,防止發生以權謀私現象。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加強監督,確保償債資金的規範、安全和有效。要嚴明工作紀律,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偽造“白條”套取財政償債資金、造成資金損失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除追回償債資金外,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企業債務危機化解方案6

  一、發展思路

  以“蘑菇小鎮”建設為載體,依託xx豐源現代農業有限公司、xx省畲森寶食用菌科技農業發展公司、xx縣冬妹村食用菌發展有限公司等企業發展食用菌產業,透過“園、場、廠、圈和軸線”建設,帶動現代農業食用菌產業基地發展,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形成農業迴圈經濟發展示範樣板,早日建成xx、乃至全國食用菌產業經濟大縣。

  二、發展目標

  到xx年,全縣食用菌種植面積達到5000畝,建成1個省級食用菌產業園和1個州級食用菌產業園。種植品種主要以香菇、雙孢菇、木耳、平菇、茶樹菇、杏鮑菇和巴西菇等為主,野生食用菌主要以紅託竹蓀、姬松茸、傘菌、雞樅菌等為主。透過食用菌產業發展實現脫貧目標:

  xx年產業覆蓋者相鎮及挽瀾鎮2個鄉鎮4個村,帶動農戶1500戶6000人(其中帶動貧困戶600戶2400人)人均收入增加2900元以上。

  xx年產業覆蓋者相鎮、挽瀾鎮、小屯鎮、龍場鎮、長田鎮及連環鄉6個鄉鎮14個村,帶動農戶3500戶14000人(其中帶動貧困戶1400戶5600人)人均收入增加3200元以上。

  xx年產業覆蓋者相鎮、挽瀾鎮、北盤江鎮、龍場鎮、小屯鎮、長田鎮、魯貢鎮、平街鄉8個鄉鎮20個村,帶動農戶6000戶24000人(其中帶動貧困戶2400戶9600人)人均收入增加3200元以上。

  三、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高階定位。堅持當前和長遠相結合,從國家和全行業的高度定位食用菌產業發展,因地制宜確定發展模式、建設任務、區域佈局,以“xx蘑菇小鎮”建設為主要抓手,將xx縣打造成規模最大、科技含量最高、一二三產業融合、綜合效益最好的省級乃至國家級現代食用菌產業示範縣。

  農民自願,政府扶持。加大政策引導和扶持力度,利用價格和稅收槓桿調動企業和農民的積極性,形成以政策為導向、企業為主體、農民廣泛參與的長效機制。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和經營自主權,搞好服務和引導示範。

  科技支撐,質量保障。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著力提升珍稀食用菌工廠化栽培水平,不斷提高食用菌品質和質量安全水平,實現食用菌產業高質化發展。

  企業債務危機化解方案7

  為加強我縣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規範政府性債務的舉借和使用,進一步有序化解存量債務,嚴控新增債務,完善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切實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根據新《預演算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關於嚴控政府性債務增長切實防範債務風險的若干意見》(x發〔20xx〕x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建立規範的舉債融資機制和風險防範機制,構建債務管理部門協調監管和防控機制,防範化解財政金融風險,促進全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摸清底子,分類施策。在鎖定政府存量債務的基礎上,分清地方政府性債務結構,掌握各種型別債務的特點及成因,確認償債風險,劃分層次、區別對待,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相應化解措施。

  (二)權責清晰,積極償債。堅持“誰舉債、誰償還”,落實償債責任,明確償債來源,按時還本付息,不得單方面改變債權債務關係,不得轉嫁債務或逃廢債務。

  (三)多方籌措,化解風險。在分清舉債主體、落實償還責任的基礎上,及時制定償還計劃,科學籌措償債資金,按時履行償債義務。

  三、債務風險化解目標

  正確認識政府債務在城市建設、保障民生、促進經濟增長方面的積極作用和由此帶來的財政金融風險,規範舉債程式,控制債務規模,壓減一般性支出預算,保障償債資金來源。建立務實、管用、合理的中長期債務風險處置機制和債務化解機制,逐年有序化解存量債務,逐步實現規模可控、結構合理的債務管理目標。確保到期債務本息能按時償還,到期的財政支出責任能及時履行。

  (一)明確債務化解總體目標

  截止217年底,我縣政府性債務餘額為xx萬元。其中已納入財政部債務管理系統中的債務xx萬元,未納入財政部債務管理系統中的債務xx萬元(其中財政性資金償還xx萬元、非財政性資金償還xx萬元)。

  中長期財政支出責任為xx萬元。其中PPP專案安排的支出責任xx萬元;政府購買服務名義融資安排的支出責任xx萬元;其他中長期財政支出責任(農發專項建設基金)xx萬元。

  (二)債務的還本付息

  地方政府債券xx萬元。18年度的還本付息xx萬元,已納入年初預算安排。19-22年分別需付息xx萬元和xx萬元,由本級財力進行安排,到期債券本金由省財政廳發行債券借新還舊。

  外債轉貸xx萬元。由外債資金主管單位,從外債資金使用單位收回轉貸資金及外債資金使用利息償還。

  各行政事業單位債務xx萬元。教育部門xx萬元,已償還xx萬元,餘額xx萬元由地方財政收入安排償還;衛生部門餘額為xx萬元,已償還xx萬元,餘額xx萬元由衛生部門自身醫療和藥品收入償還。其他xx個單位的零星債務xx萬元由單位國有資產、資源租賃及出讓收入償還。

  融資平臺債務xx萬元。根據清理核實情況,平臺公司債務中由財政資金償還xx萬元,平臺公司自身償還xx萬元。18年需還本xx萬元,付息xx萬元,18年的還本付息全部由平臺公司存量資金償還。平臺公司整合後,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19年還本付息分別為xx萬元和xx萬元,22年為xx萬元和xx萬元,透過培源增效組織地方收入、收回財政墊付款、調入基金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土地增減掛收入等償還。

  (三)PPP專案支出責任

  全縣已錄入財政部PPP專案庫的專案為x個,分別為xx公司的xx河前農保護圈防洪工程、縣經開區的汙水處理專案、縣住建局的鄉鎮汙水處理專案。xx河前農保護圈防洪工程PPP專案,原支出責任xx萬元,納入財政中長期規劃。

  (四)政府購買服務專案情況

  截止17年12月31日,我縣共有xx個政府購買服務專案, “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專案的政府購買服務支出已於17年度納入預算,其他xx政府購買服務專案對應的債務還本付息,均落實了償債資金來源。

  (五)其他支出責任。為經開區農發基金股權融資xx萬元,已於18年4月4日償還,相應支出責任解除。

  四、分類化解具體措施

  (一)積極籌集化解債務資金。聘請中介公司對全縣資產及資源情況進行清理,全面摸清家底。透過加快土地出讓、閒置資產處置、債務重組等方式,積極籌集資金,新增財力優先保障清償到期債務,逐步消化存量債務。

  (二)全面壓減投資。按照“突出保重點、壓減投資規模”的要求,18年全縣停止實施專案x個、緩建專案x個、調減投資規模專案x個、撤銷專案x個,調整後項目總投資減少xx萬元。今後,要根據政府性債務風險情況,突出保重點、保發展、保民生,對在建專案進一步進行排查梳理,除重大民生、重大產業專案外,未落實資金的專案一律不列入實施計劃,守住政府不舉債搞建設的底線,不新增政府債務,將政府支出責任控制在財政承受能力之內。

  (三)加快平臺公司轉型改革。加快實施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轉型改革,建立科學合理的投融資體制機制。積極穩妥處理平臺公司存量債務,合理劃分政府與融資平臺公司的償債責任。

  (四)出臺債務風險防範制度。為防範化解債務風險,制定《關於嚴控政府性債務增長切實防範債務風險的意見》《xx縣政府性債務風險化解方案》和《xx縣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預案》等系列制度檔案。制定三年償債計劃,實現18年末平臺公司轉型後,徹底釐清政府債與企業債,區分償債責任,落實償債資金來源。

  (五)嚴控非生產性支出。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民生工程立足於保基本、保弱勢群體,量力而行、量入為出,優先保障續建和民生專案資金需求,壓減城市建設類專案支出預算,杜絕樓堂館所等一般專案支出預算安排。

  (六)爭取政策支援。加強與金融部門對接,爭取貸款降息、展期和續貸。向省財政廳爭取置換債券額度,將債務系統內可置換的債務全部置換到位;努力將棚戶區改造、公立醫院等公益、民生專案在建工程和新上專案所需資金列入省專項債券發行計劃;系統內到期置換債券向上級財政部門申請借新還舊;爭取將到期的新增債券、省統貸統還易地扶貧搬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脫貧攻堅政策性貸款列入存量債務置換範圍。

  五、工作要求

  (一)層層壓實責任。各有關部門和平臺公司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出發,高度重視,深刻認識政府性債務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各債務主體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要擔當起主要責任,要在全面清底的基礎上,拿出切實可行的化債方案,明確工作任務、還債措施、資金來源、完成時間節點,責任到人,時間到日,確保各項工作按計劃穩步推進。同時,在明責包乾的基礎上,單位內部要通力協作,部門之間在招商引資、爭資立項、財源培植等工作中要履職到位,加強協調,互相配合。

  (二)加強督促檢查。縣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債務化解工作形成“一月一排程”機制,及時掌控和排程工作推進進度。縣監察委、督查局和債管辦人員組成督查檢查組,採取常規督查和隨機抽查的方式,督促核實各相關單位、部門和鄉鎮的工作落實情況,對工作推進慢、成效不理想的單位部門和鄉鎮下發督辦函,對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進行約談和追責,確保工作穩步推進,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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