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精選26篇)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

  一、員工與企業

  《員工與企業》根據求職心理發展需求和員工職業生涯設計需求,依託作者(鄒明禮)40年的企業經營管理經驗和近幾年的大學授課體會編寫而成。主要內容包括員工和企業的關係、企業的相關知識、員工的權利和義務、優秀員工的標準以及對企業新員工的忠告。每講都附有生動案例,以期讓讀者從中得到啟發。 這是一本既縱橫千里,含義高遠,又著眼實際、貼近生活,對年輕人走好人生第一步是非常有幫助的指導書。《員工與企業》可作為企業培訓教材也可作高等院校各個專業的通識教育課教材。

  二、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精選2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精選2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1

  第一章基本原則

  第一條公司的薪酬分配製度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和兼顧公平三項基本原則。

  第二條根據激勵、高效的原則,員工薪酬的收入與其為公司創造的效益和工作業績掛鉤。

  根據簡單實用、便於操作的原則,公司在建立平等競爭、用人制度及相應的崗位基礎上,實行崗位係數工資制,體現以崗選人、以崗定薪、拉開差距、考核升級的原則。

  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薪酬管理制度與人力資源管理緊密結合,體現能夠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勵人才、人盡其才的作用。

  第二章管理規則

  第三條根據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體化的原則,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及由公司直接聘任員工的薪酬分配統一由公司總經理工作部管理,並實行統一的崗位係數工資制。

  第四條以工程建設期為時間單位的公司各專案經理部聘用的員工的薪酬標準,由專案經理參照社會勞動力價格確定,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後,報公司總經理工作部備案。

  第五條公司年度薪酬發放應嚴格控制在公司董事會核定的年度薪酬總額以內。公司總經理工作部根據總經理的指令和公司的生產經營指標,對公司的年度薪酬總額實行動態管理。

  第六條公司任何部門未經總經理批准發放錢物,均視為越權行為,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公司員工的薪酬標準在簽訂勞動合同或崗位聘用合同時明確,主要根據勞動複雜程度、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環境等因素確定。

  第三章薪酬構成

  第八條公司員工的薪酬由三個單元構成:基本薪資、崗位薪資、獎金。

  第九條薪酬各單元相加為員工實際薪酬。

  第十條員工的基本薪酬為崗位對應的基本薪酬基數。

  第十一條員工的崗位薪酬為崗位對應的基本薪酬基數x係數x實際出勤天數。

  第十二條獎金分為月度獎、季度獎、年終獎及其他專項獎金,獎金基數由總經理根據當期的生產經營成效確定。

  第十三條設立總經理專項獎,由總經理嘉獎當期為公司生產經營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總經理專項獎總額為當期獎金總額的30%。

  員工的獎金為當期獎金基數x係數x出勤天數+總經理專項獎。

  試用期內的員工薪酬標準按擬聘用崗位薪酬的60%執行。

  第四章特殊情況下的薪酬計發

  第十四條因工作需要,經部門以下領導批准加班加點,可以依據加班加點時間計發加班薪酬。

  第十五條加班加點薪酬的計算方法為:日薪酬=月基本薪酬/21.75天,小時薪酬=月基本薪酬/(月計薪天數x8小時)

  第十六條加班加點薪酬的計算標準為:正常工作日加點為本人小時薪酬的150%。休息日加班薪酬為本人薪酬的200%,節假日加班薪酬為本人薪酬的300%。

  第十七條員工依法享受本公司的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期間,不扣發本人薪酬,但不得因為休假影響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十八條員工當月請病假、事假,超過三個工作日以上,當月薪酬按實際出勤天數x日薪酬計發。

  第十九條員工請病假超過一個月(30天),基本薪酬按75%計發,崗位薪酬、獎金停發;請病假超過六個月基本薪酬按60%計發,請病假超過一年即被認為不能勝任在本公司工作,終止勞動合同,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章薪酬支付

  第二十條公司執行下發月薪制度,每月10日根據上月的考勤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酬。季度獎、年終獎和其他專項獎金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考核結果,由總經理決定發放時間。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的薪酬不進行公開,由財務部在指定銀行設立個人賬戶,員工的薪酬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轉入個人賬戶。

  第二十二條薪酬計發人員及各類公司員工均不得隨意打聽、傳播別人的薪酬情況,避免盲目攀比。

  第二十三條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二十四條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可以在本人月薪酬總額內扣繳。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薪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簽發,於20xx年xx月xx日釋出,從釋出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六條本薪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解釋。如有條款修訂,報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執行。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公司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公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公司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公司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公司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公司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公司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公司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公司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透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公司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公司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公司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公司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公司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公司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

  1.公司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公司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階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公司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訂立非正式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公司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x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公司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公司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迴圈、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業績、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制定依據

  本規定製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範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4、崗位職級劃分

  4.1公司所有崗位分為四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

  (A):公司總經理、副總;二層級

  (B):高管級;三層級

  (C):經理級;四層級

  (D):專員級。

  5、後勤類職級薪資表(A、B級除外)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各類補貼+業務提成+獎金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崗位津貼:是指對經理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各類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6.4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及個人所得稅

  6.5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

  6.6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獎金髮放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定。

  7、試用期薪酬

  7.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7.2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係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獎金。

  8、薪酬的支付

  8.1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8.2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次月20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9、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公司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資訊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資訊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資訊的傳遞必須透過正式渠道。

  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洩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件必須加密儲存,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並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4

  以薪資為槓桿激勵員工為公司創造更高的價值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此,特做規定如下:

  第一條基本原則

  第1款本公司的薪資分配製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和效率優先併兼顧公平的三個基本原則。

  第2款根據激勵、高效的原則,在薪資分配中要把職工的收入與其為公司創造的效益及工作業績掛鉤,實行浮動考核。

  第3款根據簡單、實用的原則,公司在建立平等競爭、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應的崗位職務系列基礎上,倡導實行崗位薪點薪資制以及其他符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需要的薪資分配辦法。

  第二條管理規則

  第1款根據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權一體化的原則,公司總部各類人員、各分公司、各事業部的經理、副經理以及其他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員工的薪資分配統一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並實行統一的崗位薪點薪資制。

  第2款各分公司、事業部聘任的人員薪資分配辦法由聘任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工作實際需要,自行確定。

  第3款總公司的年度實發薪資總額由董事會決定。總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的指令對總公司的年度薪資總額與總公司年度經濟效益指標掛鉤,實行浮動管理。

  第4款總公司對所屬各分公司、各事業部的薪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實行浮動考核管理。並要求各分公司、事業部對所屬單位實行工效掛鉤考核管理。

  第三條薪資總額的管理

  第1款總公司的年度薪資總額計劃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總公司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實施總量管理。薪資總額及經濟指標的核定分別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和監控部負責,由人力資源部彙總後於執行年度前兩個月度內報公司總經理審定,經董事會批准後釋出實施。

  第2款公司總部及各分公司、事業部的薪資總額均要嚴格執行總公司年度分解計劃。超工掛鉤指標支付薪資或未經公司總部批准在薪資總額外向員工個人發放錢物,均應視為越權行為,除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外,責任人還要受到經濟處罰。

  第四條薪資總額及效益指標基數的核定

  第1款全公司的薪資總額掛鉤基數以各單位實際發生薪資總額的彙總額為基礎加以調整確定。全公司的效益指標為稅後淨利潤。稅後淨利潤指標基數以公司下達給各二級單位的計劃指標為準。

  第2款各分公司、事業部的薪資總額基數在各單位實際執行額度基礎上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監控部稽核後略做調整。調整的依據是全公司的平均利潤薪資率,即:

  當二級單位的利潤薪資率與全公司的利潤薪資率發生±5個百分佔以上的差異時,就要對其進行調整。在調整工作中,要考慮該單位所在地區的年度薪資水平、該單位歷年創利情況及員工構成等因素。

  第3款全公司的薪資總額基數及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和事業部的薪資總額基數確定後報公司總經理審定,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釋出實施。

  第4款經稽核確定的各單位薪資總額基數一般不再調整。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要經總公司總經理審定,董事會批准,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修訂。

  第五條工效掛鉤的計算

  第1款職工薪資總額的增長必須以經濟效益有較大增長為前提條件。只有全公司每年的淨資產收益率在1%以上,全公司的薪資總額才能增加;各分公司、事業部的淨資產收益率在11%以上,才能增加本單位的薪資總額。

  第2款在完成前款淨資產收益率基本指標基礎上,薪資總額與稅後淨利潤緊密掛鉤,上下浮動,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第3款核定各單位下年度薪資總額計劃指標的計算依據是各單位的利潤薪資率,即:

  所有分項基數的加權平均即為全公司的利潤薪資率。

  已核定的利潤薪資率相對固定,當實現淨利潤指標增長或下降時,薪資總額指標相應自動調整。

  第4款稅後淨利潤指標的調整和完成情況以總公司監控部門的核定為準。人力資源部提出薪資掛鉤決算方案,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5款工效掛鉤實行半年預算、年終決算。在計劃執行年,如上半年的利潤指標不能完成公司下達的進度計劃時,本單位要扣發所有人員的半年獎金;當稅後淨利潤比前一年下降時,除扣發獎金外,還要按其利潤薪資率調減其下半年的薪資總額。全公司的利潤指標下降或增速下降時,全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調減薪資或扣發獎金。

  第六條薪資構成

  第1款本公司員工的薪資由以下三個單元構成:

  1、基本薪資(崗位薪點資等);

  2、崗位工作津貼,包括①崗位職務津貼;②公務車津貼;③住房津貼;

  3、獎金。

  第2款薪資各單元考核結果相加為員工月實得薪資。

  第3款獎金為年中和年末根據半年和全年經濟效益指標完成情況發放。

  總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分公司、事業部的總經理及銷售人員不參加本單位員工的獎金分配,根據公司預先規定的經營銷售標準,實行經營者年薪制或經營目標責任制獎金制度,其獎懲兌現與本單位獎金分配同步實施。

  第七條基本薪資制度

  第1款崗位薪點薪資制本公司首選基本薪資制度。

  員工的月實行基本薪資=本單位薪點值×本人薪資薪點×本期考核結果×職責係數。月考核係數為月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考核結果,職責係數取值。8,另外。2對應的基本薪資根據年終工作結果決定是否兌現。

  第2款本單位薪點值是根據員工所在單位的薪資總額與本單位全體員工薪點之和計算出來的,即:各單位薪點值變動情況要在實施前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3款員工個人薪資薪點是根據員工個人的條件或工作業績決定的下列七個方面薪資薪點之和:

  1、崗位職務薪點(詳見附件1—1)

  崗位職務薪點根據員工所在工作崗位或所擔任的職務確定。

  崗位職務發生變動,其崗位職務薪點從第二個月一日起調整。

  2、學歷薪點(詳見附件1—2)

  ①為吸引高素質人才並鼓勵在職員工提高自己的素質,特設學歷薪點;

  ②學歷薪點以國家教育部正式承認學歷為準;

  ③學歷薪點從中專開始計算;

  ④學歷薪點從人力資源部正式認定之日開始享受;

  ⑤員工有義務向人力資源部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凡弄虛作假享受相應待遇,一經查實,即該追償,並給予相應處分。

  3、崗位年功薪點

  崗位年功薪點只限於在本級別崗位最高薪點檔位上工作滿2年的員工。

  增薪的標準是:

  ①年終工作業績考核優秀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1%的薪點;

  ②年終工作業績考核良好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5%的薪點;

  ③年終工作業績考核稱職者,不增加薪點;

  ④年終工作業績考核不稱職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3%的薪點;

  ⑤凡因本人責任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除給予相應處分和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從處罰之日起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5%至——3%的薪點。

  崗位年功薪點從滿崗2年起實施,至調整到高級別崗位為止。調整到高階崗位後,其原崗位薪點按有關規定正常調整,保留崗位年功薪點。

  4、兼職薪點

  兼職薪點是對在工作量滿崗崗位上工作的員工兼職工作的兼職報酬。標準是:

  ①兼任一個滿崗業務工作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個小時以上者,其兼職薪點為所兼崗位薪點中檔檔位標準的1%;

  ②兼任一個滿崗業務工作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小時以下者,其兼職薪點為所兼崗位薪點中檔檔位標準的5%;

  ③一個員工從事兩個業務工作或所兼工作不需要經常佔用非工作時間者,不享受兼職薪點;

  ④兼任黨政工作,需要佔用非工作時間每週3小時以上者,兼職薪點為本崗位現檔位1個級並非的薪點;

  ⑤兼職薪點從兼職工作的第二個月起執行。兼職工作結束,兼職薪點即行取消。

  5、技能薪點(詳見附件1—3)

  ①為鼓勵員工的積極鑽研業務和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特設技能薪點。每個員工都可以根據本人的專業技術資格或技術等級取得相應的技能薪點。

  ②技能薪點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請,以人力資源部考核或審查認定結果為準。

  6、獎勵薪點

  獎勵薪點有分配權的業務領導對所屬員工工作表現的臨時性獎勵。

  (1)獎勵範圍包括:

  ①非兼職工作無報酬的加班或兼職工作超量加班;

  ②近期工作表現優異;

  ③對公司工作作出突出貢獻;

  ④在社會生活中,見義勇為等高素質行為,為公司贏得了社會聲譽;

  ⑤其他需要表彰獎勵的行為。

  (2)獎勵幅度從一個本檔位級差的薪點至一個本崗位滿崗薪點。一般不應獎勵過多而造成管理單位的薪點值下降。

  (3)獎勵期限分別為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十二個月4種。期滿,獎勵自行結束。

  7、特聘薪點

  特聘薪點是對社會熱門人才、高新技術人才、有特殊才能的經營管理人才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各類急城人才在薪酬方面的補償。

  (1)補償幅度為該員工應聘崗位全部薪酬與當期此類勞動力市場價格的差額。

  (2)特聘薪點的決定權屬有聘僱權的單位主管。

  第八條崗位工作津貼

  第1款崗位工作津貼包括:

  ①崗位職務津貼;

  ②公車使用津貼;

  ③工齡津貼。

  實行銷售包乾提成薪資等承包薪資、計件包乾薪資制的員工,其包乾薪資中已包含了崗位職務津貼和公車使用津貼,所以不再享受此二項津貼。

  崗位工作津貼是薪資外對員工自費支付工作費用的補償,所以不與薪資一起發放,應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員工業務範圍、核定標準另行按月製表計發。

  第2款崗位職務津貼根據員工的業務工作範圍和等級按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發,非因工未到崗工作均不發放崗位職務津貼,特殊情況由本單位主管審批。崗位職務津貼標準詳見附件4。

  第3款工齡津貼按照員工實際工齡每年增發一個薪點。

  第九條獎金

  第1款本公司每半年發放一次獎金。公司根據半年和年終業績報告對企業當期經濟效益作出較大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2款獎金兌現的前提標準是,淨資產收益率等經濟效益指標達到了董事會的要求。凡未達到分解標準要求的單位一律不得發放獎金,除銷售人員外一般都不再補發。

  第3款獎金支付的標準:

  1、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的經營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按照事先約定的標準兌現獎懲;

  2、其他員工的發放標準:個人本期月實得平均薪資額×加發月數加發月數由各分配單位根據實際應分配獎金總額自行決定。

  第4款各單位應分配獎金總額根據本單位工效掛鉤預決算結果在應增資額中列支。

  第十條試用及新到崗人員的薪資待遇

  第1款公司新進人員在試用期內薪資標準按本崗位本檔位薪資標準的7%執行。

  第2款新到崗人員薪資標準從本級別崗位最低檔位執行,滿一年考核良好以上,晉升一個檔位,至滿崗為止。同級別轉崗執行原崗位新薪資標準。滿崗2後沒有晉級晉崗的,可依照本規定第七條第3款的有關規定增加崗位年功薪資。

  第十一條特殊情況下的薪資計發

  第1款加班薪資

  1、直接生產、經營、技術服務人員因工作需要,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准加班加點,可以依照其加班加點時間計發加班薪資。

  非直接生產經營技術服務辦員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工時工作制,每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不扣發薪資,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點一般也不計發加班薪資。在節假日加班,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准可以按照同一標準計發加班薪資。但應儘量先給予休息補償。

  2、加班薪資的計算標準為: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資為本人小時薪資的15%;休息日加班薪資為本日薪資的2%;節假日加班薪資為本日薪資的3%。

  3、由於公司施行薪資制,所以加班薪資也按薪點計算,統一到月薪資中計發。

  第2款公司安排員工參加社會活動或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准參加的各類社會活動應視為正常到崗工作,可享受一切在崗工作的薪資待遇。

  第3款員工依法享受本公司規定的年休假、探親假、喪假期間,不扣發本人薪資。但不得因個人休假影響公司正常工作。

  第4款員工請病事假,依據本制度第十一第1款規定標準各發薪資。

  第十二條薪資支付

  第1款支付時間

  本公司執行下發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據上月的工作業績考核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資。各獨立發薪單位可根據本地區的特殊情況適當調整發薪時間。並及時發薪時間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2款支付形式

  總公司執行下發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據上月的工作業績考核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資。各獨立發薪單位可根據本地區的特殊情況逐步向銀行代發薪資的形式過渡。

  第3款支付責任

  1、薪資要支付給員工本人或受其委任的本公司員工、本人親屬以及持有員工本人委託書的其他有關人員。

  2、公司為每個員工設立獨立的薪資支付清單。薪資領取人要在薪資清單上籤章。薪資支付清單每年一張,長期儲存。

  3、薪資計發人員及其他各類公司員工均不得隨意打聽、傳播別人的薪資收入情況,更不得以此要挾公司為其加薪。違者,按嚴重違章違紀處罰。

  第4款代扣繳責任

  1、各獨立薪資支付單位都有義務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法定薪資代扣繳行為。

  2、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可以在本人月薪總額2%範圍內扣繳。

  第5款最低薪資標準

  1、在員工正常到崗並完成本職工作提前下,月薪資支付總額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薪資標準。

  2、如發生非員工個人原因一個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證支付給員工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代生活費標準。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提高工作效率,使員工能夠與公司一同成長,並分享公司發展所帶來的收益,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公司試用期結束正式聘用員工。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薪酬不屬於本辦法範圍。公司顧問及特聘人員、臨時人員,視實際另行約定或參考本辦法確定。

  第三條支付原則:本辦法體現以下分配原則:

  1、以效益為中心的原則。匯入市場勞動價值理念,建立起同行業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制度。

  2、有效激勵的原則。強化崗位勞動要素,以崗定薪,崗變薪變,體現崗位責任、任職能力、勞動條件、崗位業績與收入相對統一,體現內部的公平。

  3、堅持嚴考核、硬兌現的原則。薪酬分配以績效考核為依據。

  第二章薪酬體系與結構

  第四條薪酬內容與結構

  1、本辦法中所指的薪酬主要是指經濟性的報酬,包括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年終獎金、福利等。

  2、員工工資採用崗位績效工資制,即以員工的教育程度,所從事工作或崗位的職責大小、勞動強度、智慧要求、崗位業績為基礎來確定員工的工資水平,其額度是結合公司經營管理目標實現情況和市場行情等因素為依據來確定。

  員工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

  3、薪酬內容與結構釋義:

  (一)員工工資:

  (1)為公司與員工最終合約確定的月工資收入,並按一定比例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參見員工工資比例表)。

  (2)員工工資依照公司員工職類共劃分為4個序列,各職類、各崗位的工資調整範圍詳見附表一《員工工資列表》;相同層級、相同崗位的員工工資級別可以不同,可在相應的調整範圍內晉升或降級。

  Ⅰ.管理序列:涉及各部門中層經理級(含副職、代理職)員工;

  Ⅱ.技術及工程專業序列:涉及工程、採購、裝飾、造價、設計等各類員工,依照《員工工資列表》主管及以上級標準確定工資級別;

  Ⅲ.營銷序列:涉及營銷體系相關職能部門各類員工,銷售部經理、樓面主管、一線營銷人員按照《營銷部薪酬激勵管理辦法》執行,營銷部其他人員在未出臺新規定之前依本辦法執行,並參照職能及業務輔助序列工資比例標準;

  Ⅳ.職能及業務輔助序列:涉及財務、人力資源、行政、後勤、專案開發等各類員工。

  (3)《員工工資列表》的定級標準僅適用於本制度施行後的工資調整和新員工入職定級。在此之前進入公司的員工在原工資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套級和微調。

  (4)員工工資比例表:

  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備註

  管理序列60%

  技術及工程專業序列65%15%

  職能及業務輔助序列70%10%

  (5)員工工資的確定:

  所有新入職員工,由綜合部會同用人部門分管副總經理參照《員工工資列表》擬定其工資及職級,報請總經理確定;總經理對公司所有員工工資有最終的審定權。

  (二)固定工資:為員工的生活保障工資,屬於基本不變工資,按月度發放。

  (三)績效工資:是指崗位工作效果的價值量化。視員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發放績效收益。其額度是彈性浮動的,並於考核週期結束後發放。不同崗位的員工績效工資不同。《績效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四)津貼:為員工完成工作所發生收益性補貼。含交通、通訊等其他補助,員工一律持有效票據報銷發放。

  (五)年終獎金

  (1)年終獎金是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業績和年度員工績效評估結果,進行的.綜合獎勵。

  (2)年終獎金以員工月工資為基礎,依據年度績效評估結果確定。具體計算公式為:年終獎金=員工工資×年度評估係數(或撥付專門資金,由總經理及各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根據年度考核結果發放)。

  (3)一年當中若發生崗位或職務變動,則取全年實際月平均工資基數。

  (4)年終獎金按員工入職的實際月數發放(15日前入職算全月,15日後入職從下月開始計算)。(年終獎÷12月×實際工作月數)

  (5)年終獎金通常在春節放假前一週發放。在此之前離職的員工不再享有。

  (六)福利:

  (1)依國家政策規定,公司為正式員工(試用期滿)購買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2)其他福利是員工薪酬待遇的必要補充;其標準另行制定。

  (3)試用期員工按正式員工標準的一半享受公司福利。

  第五條員工缺勤及請休假管理期間薪酬標準參見《人事行政事務管理制度》

  第六條扣除金

  1、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中依規定應由個人交納的部分。

  2、員工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其他適用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專案。

  第三章薪酬的發放與調整

  第七條薪酬的發放

  1、綜合部具體負責全公司員工的薪酬發放以及對本辦法執行情況的監督與指導工作,並向員工出具薪酬發放單據;

  2、支付日:每月15日前發放上月(從上月1日起至上月月底止)基本薪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安排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薪酬。

  3、支付形式:由財務部匯入指定銀行員工個人賬戶。

  4、員工薪酬自服務之日起薪至退職之日止停薪,新任用及辭職員工當月工資均以其實際服務之日數乘以日工資。

  5、所有新入職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按工資80%換算發放,特殊崗位另行規定。

  第八條薪酬的動態調整

  1、員工薪酬實行動態管理,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2、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地區競爭狀況和企業發展戰略的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

  3、個別調整:指因員工試用轉正、職務變動、績效評估、獎懲等原因對員工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分為不定期調整與定期調整。

  4、各崗位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審批透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綜合部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公司在不違反國家勞動主管部門核定的工資最低標準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公司內部一般員工的工資關係和工資標準;有權決定一般員工調崗調薪及其獎懲制度。

  第十條公司實行每年12個月工資制。

  第十一條公司薪酬管理實行制度標準公開、個人收入保密原則。任何員工不可洩露個人收入和打聽他人收入。

  第十二條本制度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綜合部起草並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所未規定的事項,由綜合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執行,需要時可及時編制新的補充辦法。

  第十四條本制度從20xx年x月1日起開始執行。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6

  1薪酬體系建立目的、原則、適用範圍

  1.1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天成資產管理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各級

  各類人員。

  1.2目的:

  為調動和發揮各級員工的積極性,促進公司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本方案宗旨在客觀評價員工工作業績的基礎上,獎勵先進,鞭策後進,

  體現以選拔、競爭、激勵、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2薪酬的形式及結構

  2.1薪資形式

  針對不同員工,公司採用年薪制和崗位工資制兩個形式

  類別適用人員薪酬特性

  談判工資

  (年薪制)

  董事會確認的高層管理者及特殊

  專業人才

  與年度公司經營業績指標相掛鉤

  結構工資

  (崗位工資制)

  普通員工,基層、中層、其他高

  層管理者

  與月度、季度績效指標掛鉤,以日常

  工資為主的崗位工資制

  2.2職系的劃分

  (一)公司員工分成3個職系,分別為管理職系、專業職系、銷售/營銷職系。針對這3個職系,薪酬體系分別採取二種不同類別:與年度績效、季度績效相關的崗位工資制(管理職系與專業職系);與年度績效、季度績效相關的銷售業績提成工資制(銷售職系)。

  說明:1)實行崗位工資制的員工是公司內從事例行工作且非銷售業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7

  一、工資制度總則

  1、為體現公平、效率以及按勞分配的原則,根據《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經總經理室研究批准,制定本辦法。

  2、酒店工資標準的制定,主要依據外部均衡調查。

  a)人力資源部定期透過各種渠道瞭解同行業、同職位工資水平相關資訊,形成酒店薪資調查表,以此作為酒店制定工資標準的主要依據;

  b)薪資的外部均衡調查每年進行一次。根據外部均衡調查結果,結合酒店經營狀況及員工績效的考評情況,酒店工資實行動態管理。

  3、本辦法適用於酒店所有聘用人員;

  二、工資結構

  酒店採用以崗位等級工資為主的結構工資制度,體系如下:

  一)崗位工資;

  二)績效獎金;

  三)津貼;

  四)年終獎金。

  三、崗位工資

  等級職別相應崗位及工種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合計

  1、總經理總經理

  2、副總級副總經理

  3、總監級總經理助理·總監1800元1200元3000元

  4、部門經理級總辦·人力·財務·營銷·餐飲·工程·(房務)·(娛樂)1680元1120元2800元

  5、前廳經理·客房經理·KTV經理·桑拿經理·保安經理1500元1000元2500元

  四、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以個人崗位工資為基數,佔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

  2、個人績效工資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績效工資=應計績效工資×計發係數(績效考評分數)

  其中:應計績效工資佔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根據考核評分結果而定。

  3、績效考核按照酒店相關規定執行。

  4、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5、績效工資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原則。

  五、津貼

  1、根據具體工作崗位工作量的差別而給員工不同程度的補償,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同時兼顧職工收入的穩定增長,特在工資結構中設立津貼一項。

  a)特殊崗位津貼:此類津貼並非普遍享受,僅僅針對於工作表現優秀的人才。具體標準主要按照個人能力與對酒店貢獻大小,崗位責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額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補貼:

  1)店齡補貼:員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店齡補貼50元/月,以四年為最高年限。(一年內員工請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曠工1次,取消年限增資資格)

  2)住房補貼:非溫州市區員工可享受住房補貼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則住房補貼自動取消)

  六、年終獎金

  1、酒店實行年底雙薪的年終獎勵制度,即十二月份發放兩個月的薪水作為鼓勵。具體發放額度根據個人在酒店工作時間長短確定,不足一年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折算。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員。

  第三條遵循原則

  1、合法性:符合《勞動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2、公平性:外部與內部具有相對公平性。

  3、競爭力:與同地區同行業同等要求同等職位相比,薪酬具有競爭力。

  4、激勵性:職位結構設計和薪酬策略能夠調動職員的積極性。

  5、經濟性:薪酬水平與公司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保持一致。

  第四條管理組織

  薪酬管理組織包括績效與薪酬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1、績效與薪酬管理委員會職責

  (1)負責薪酬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的審議;

  (2)負責薪酬調整方案的審議;

  (3)負責薪酬管理制度、規定及方案執行的監督。

  2、人力資源部職責

  (1)負責薪酬管理的整體工作,包括工資管理、福利管理和考勤管理;

  (2)負責薪酬管理制度、方案、工具等資料的制定、修改和解釋;

  (3)負責薪酬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申訴和調解;

  (4)負責薪酬總額、人力成本預算的制定;

  (5)負責公司年度調薪方案的制定;

  (6)負責薪酬核算及工資發放;

  (7)負責薪酬檔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8)其他與薪酬管理相關的工作。

  3、總經理職責

  (1)負責薪酬管理制度、方案的審批;

  (2)負責公司年度調薪方案的審批;

  (3)負責薪酬總額、人力成本預算的審批;

  (4)負責工資發放的審批。

  第二章薪酬構成

  薪酬分為經濟性薪酬和非經濟性薪酬。非經濟性薪酬主要包括:舒適、便利的工作環境;優秀的企業文化;具有挑戰性和成就感的工作;有良好的發展空間;公司社會地位高、形象好等。本制度規定的主要是經濟性薪酬部分,即包括工資、福利和獎勵。

  第五條工資

  工資主要包括四部分: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加班工資。

  1、固定工資:根據各崗位不同,職級不同,每月固定發放的工資。

  2、績效工資:依據職員的績效評價結果而支付的可變工資,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調整、發放。

  3、司齡工資:按照職員在本公司服務年限長短來確定,鼓勵職員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4、加班工資:公司依法安排職員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所支付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福利

  1、法定福利: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企業必須支付的福利。法定福利包括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統一福利:公司為所有職員提供的福利。包括通訊補助、交通補助、餐補、健康檢查、職員活動等。

  3、專項福利:指公司為特殊人員或某些特定情況設立的福利。包括職員生日祝福、節日禮金、職員培訓、住房補貼及其他等。

  第七條獎勵

  指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的職員給予的特別獎勵。依據獎勵的不同標準進行發放獎金,詳見《獎懲制度》。

  第三章工資管理

  第八條薪酬總額

  指企業一年內支付給全體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

  第九條薪酬預算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上一年度薪酬總額和本年度薪酬調整預期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預算。

  第十條工資核算

  1、核算週期

  以每月自然日作為一個會計核算週期。

  2、工資計算項

  (1)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應扣款項

  (2)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加班工資+補助+獎勵

  (3)應扣款項=社保和公積金扣款+個人所得稅+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4)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5)小時工資=日工資÷日工作小時數

  (6)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2天

  (7)計算時,過程資料保留兩位小數,結果資料四捨五入(即實發工資)以整數計算。

  3、工資應發項

  (1)固定工資

  固定工資標準與勞動合同簽訂的工資標準相同。

  (2)季度績效工資

  ①職能類。包括:人力資源部、行政部、財務部、運營部、資訊部、市場部、儲運部。

  績效工資=績效係數×固定工資×80%

  ②銷售類。包括:銷售部大區經理、地區招商經理、地區招商專員。

  績效工資=績效係數×業績提成×80%

  ③銷售附屬類。包括:銷售部助理(文員)、推廣經理。

  績效工資=績效係數×固定工資×80%

  ④新入職職員工作不滿一個績效評價週期的,績效工資發放以整月為核算標準,即從入職次月開始計算績效工資。

  ⑤離職職員只有完成整個績效評價週期的工作,才可享有當期績效工資。

  (3)年度績效工資

  根據年度評價結果發放,具體對應標準如下:

  ①職能類、銷售附屬類

  A級:100-104分,審議通過後年底雙薪;105分以上,年底雙薪。

  B級:80-89分,審議通過後年底一薪;90-99分,年底一薪。

  ②銷售類

  績效工資=績效係數×年度業績提成總額×20%

  ③績效週期

  (4)加班工資

  ①凡是安排職員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②休息日安排職員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5)司齡工資

  ①計算公式:司齡工資=職員司齡×司齡工資發放標準

  ②發放標準: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員,享受司齡工資待遇。司齡工資按每月50元的標準計入工資總額,並以每年50元的標準遞增。

  ③計算方法:從職員入職當日至核算日當月為一個司齡週期。工作滿一年後的當月開始享有司齡工資。

  (6)補助

  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交通補助。計算標準詳見第四章福利管理。

  4、工資應扣項

  (1)社保和公積金扣款:由職員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

  (2)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發工資合計-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金額-個稅起徵點)×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3)缺勤、休假工資的計算

  ①缺勤扣款:扣款金額=日工資×缺勤天數。具體標準參照《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③產假:女職員產假期間享有國家生育津貼,公司代發工資及節假日福利,其五險一金按正常規定繳納。如職員工資高於生育津貼金額,差額部分由公司支付。由於工作需要無法按時休產假的職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除可享受本條規定的產假待遇外,同時還享有正常工作的福利待遇。

  ③婚假、哺乳假、喪假、年假在規定時間範圍內,固定工資、績效工資、通訊、交通補助照常發放,餐補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如超過規定的時間範圍,按事假標準處理。

  (4)其他扣款:公司制度規定的其他代扣費用。如職員個人借款償還金及《獎懲制度》規定的扣款金額等。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9

  一、工資標準:

  1、實行職務等級崗位工資制;

  2、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崗位納入相應工資等級;

  3、管理人員職務發生變動、職工工作崗位發生變動,自調令釋出下一個月,其工資也將隨之相應調整;

  二、工資構成:

  1、個人總收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

  2、基本工資:依據擔任職務經過考核確定;

  3、崗位工資:依據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過考核確定;

  4、獎金:效益、工作業績及表現由部門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5、業務提成:為促進一線員工銷售積極性,部份崗位根據其所在崗位銷售特點在達到一定基數後按相應比例提成,激勵員工積極促銷。

  三、職務崗位變動後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職位下一級基礎上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後,經考試合格,方可納入相應職位等級;

  2、崗位變動:凡在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經考試合格者,若原等級低於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崗位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等級高於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

  四、新進店員工等級確定:

  1、調入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調入本店後,經試用期滿合格,可參照原工作時間和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直接來本店工作:所在崗位試用三個月後,根據其條件和本崗位要求,確定崗位等級;

  3、職業高中畢業生、定向培訓生:定向培訓期間發生活補貼,經實習期滿後,享受公司一切待遇,並依其所在崗位要求逐步晉升;

  五、審批許可權:

  1、主管及以下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確定,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報人事培訓部批准;

  2、部門副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事培訓部負責執行。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總則

  為有效貫徹落實集團發展戰略,健全員工與集團合作共贏、利益分享機制,充分激發各級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集團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及各子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薪酬分配依據

  以“按勞分配”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為原則,以崗位價值及個人技能為基礎,以公司效益及個人業績為依據,參照行業及地區薪酬水平,確定薪酬分配標準。

  第四條職系職級劃分

  根據職務形態差異,所有崗位分為五大職系,即管理職系、職能職系、技術職系、銷售職系和生產操作職系。其中,管理職系又分為高層管理職系、中層管理職系和基層管理職系。

  在各職系中,根據崗位價值差異,分為若干職級,不同職級的薪酬區間不同。集團崗位的職系、職級劃分參見《職系、職級劃分表》。

  第五條薪酬發展通道

  所有職系職級設定七個薪檔,作為員工在崗位不變情況下隨著技能及績效水平提升的薪酬發展通道。

  技術職系另外設定初級工程師、中級工程師、高階工程師、資深工程師四個技能等級,作為補充薪酬發展通道。

  第六條崗位薪酬標準

  崗位薪酬標準反應了崗位的基本薪酬水平,由員工的職系、職級、薪檔決定,崗位薪酬標準的計算公式為:

  崗位薪酬標準=薪酬係數×薪酬基數

  每個薪級、薪檔對應的薪酬係數參見《薪酬係數表》

  薪酬基數為單位薪酬係數對應的月度薪酬標準。

  第七條薪酬模式

  集團設定六種薪酬模式,分別為年薪制、崗位績效工資制、銷售提成工資制、專案績效工資制、計時計件工資制和協議工資制,各種薪酬模式分別適用不同的職系。

  第八條年薪制

  1、適用範圍

  年薪制適用於集團及各公司中高管層。

  2、薪酬結構

  高層年薪總額=月度基本年薪+季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終超額獎勵

  中層年薪總額=月度基本年薪+月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終超額獎勵

  3、薪酬基數

  月度基本年薪根據出勤情況發放,月度、季度、年度效益年薪根據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季度、年度彙總發放,中層管理人員月度考核、季度彙總核發;高層管理人員季度考核季度核發。計算公式如下:薪酬核定

  月度基本年薪核定=月度基本年薪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效益年薪核定=月度效益年薪基數×月度績效考核係數

  季度效益年薪核定=季度效益年薪基數×季度績效考核係數

  年度效益年薪核定=年度效益年薪基數×年度績效考核係數

  季度、年度績效考核係數參見集團《績效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有考核係數均參見集團《績效管理制度》)。

  中、高管年終超額獎勵計提參見《中、高管薪酬方案》,公司年終超額獎勵計提分配規定具體參見集團及各公司《年終超額獎勵方案》。

  注:1)季度補回:,中層管理人員的單月度考核如未能達到考核業績要求,但季度考核時完成了整個季度的考核要求,則單月的考核未達標部分可以自動補足;季度超額完成部分優先補足該季度未達標月份的產值業績。

  2)年度獎金兌現:全年任務指標分解後,上半年度總任務業績完成的前提下,可以在7月進行年薪核算發放年薪的25%,其他75%於年終統一平衡發放;

  3)風險共擔:年終進行全年度獎金核算時如業績完成或超額完成,年終獎金1.5----2倍增長),如全年業績指標未完成年終獎金的0.5----1不予核發,中高層承擔共同經營的虧損風險;

  第九條崗位績效工資制

  1、適用範圍

  崗位績效工資制適用於基層管理職系、職能管理職系、技術職系(不含研發人員)

  2、薪酬結構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年度崗位績效獎金

  3、薪酬基數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崗位薪酬標準×月度固定比例

  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崗位薪酬標準×月度考核比例

  年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崗位薪酬標準×年度考核比例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根據出勤情況發放,計算公式為:4.薪酬核定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核發=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年度崗位績效獎金根據月度、年度考核情況發放,參見集團《績效管理制度》。

  第十條銷售提成工資制

  1、適用範圍

  銷售提成工資制適用於銷售職系及銷售部門負責人。

  2、薪酬結構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月度崗位績效獎金+銷售提成

  3、薪酬基數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崗位薪酬標準×60%

  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崗位薪酬標準×40%

  4、薪酬核定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根據出勤情況發放,月度崗位績效獎金根據月度考核情況發放,其計算公式分別為: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核發=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崗位績效獎金核發=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月度個人考核係數

  月度固定比例、月度考核比例及銷售提成規定具體參見各公司《銷售激勵方案》。

  第十一條專案績效工資制

  1、適用範圍

  專案績效工資制適用於技術職系研發人員及研發部門負責人。

  2、薪酬結構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專案績效獎金

  3、薪酬基數

  月度固定工資基數=崗位薪酬標準×月度固定比例

  4、薪酬核定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根據出勤情況發放,計算公式為: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核發=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固定比例、專案績效獎金具體規定參見各公司《技術專案管理及激勵辦法》。

  第十二條計時計件工資制

  計時計件制適用於生產操作職系,根據工作性質不同,分為計時工資模式和計件工資模式,其基本薪酬結構分別為:

  1、計時工資模式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模式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計件工資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根據出勤情況發放,其標準及計時計件工資有關規定具體參見各公司《一線員工薪資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協議工資制

  對於不適用以上各類薪酬模式的特聘、返聘、臨聘、兼職、實習、市場化用工等各類人員,採用協議工資制。

  對於此類人員,公司與其簽訂聘用協議,明確約定工作內容、工作方式、工作標準、工作週期、薪酬標準、薪酬支付、雙方權利義務等有關內容。

  第十四條固定薪酬與績效獎金

  各職系薪酬結構中,根據出勤情況每月固定發放的為固定薪酬,其餘全部為浮動獎金。

  第十五條年功工資

  年功工資是對員工為本集團持續服務貢獻的補償,根據出勤情況按月固定發放,年功工資也屬於固定薪酬,適用於崗位績效工資制、銷售提成工資制、專案績效工資制、計時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見下表2、表3。

  表2:年功工資等級表(崗位績效工資制、銷售提成工資制、專案績效工資制)

  第十六條福利薪酬員工離職結算時,年功工資按照出勤天數折算。

  集團為每位正式在冊員工提供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統籌保險,同時根據崗位性質提供各項福利和津補貼,具體參見《員工手冊》。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為實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的目的,公司實行公平合理的薪酬福

  利管理體系,端正員工工作態度,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優秀員工保留度和提升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根據公司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結構

  1、員工薪酬由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兩部分組成。

  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固定薪酬是根據員工的職務、崗位、技能、學歷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3、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浮動薪酬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表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作報酬。

  4、員工薪酬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缺勤扣款、違規罰款等。

  5、員工薪酬發放時,均應當認真核算;對公司計發的勞動報酬有異議的,須在收到勞動報酬之日起兩週內提出異議;收到報酬兩週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員工認可公司已經足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據不同的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技術、銷售三類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適用於行政、人事、財務、生產管理等工作的各級管理人員。

  3、技術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支援、售後服務技術支援以及系統成套專案工作等相關人員。

  4、銷售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市場銷售工作的人員。

  5、員工薪酬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

  (1)管理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2)技術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3)銷售系列分為三個等級:

  四、薪酬計算方法

  1、薪酬計算方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薪酬標準的確定:

  ⑴固定工資根據員工的職務及所屬薪酬系列,確定員工薪酬等級,再根據員工的薪級,確定對應員薪酬標準。參見《員工職務等級表》、《員工基本薪酬等級表》

  ⑵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表》確定績效標準,每月根據其工作表現,每一層級的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係數,計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標準x績效係數,具體內容詳見《績效考核辦法》。

  五、員工福利

  員工除了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享受社會保險福利、法定帶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經考核合格,還享受以下福利:

  1、工齡補貼

  從員工進入本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每滿一年,可得工齡補貼30元/月。工齡補貼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後不再增加。

  ⑴員工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係)後,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補貼從最後一次進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公司公派學習、培訓的員工,培訓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齡補貼,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齡補貼。

  ⑶事假當月或跨月達10個工作日以上;病假當月或跨月達30個工作日以上的從達到之月起取消當年度的工齡補貼。

  ⑷每個工齡年度中違規違紀累計3例以上(含3例)的員工,及發生質量責任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安全生產重傷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⑸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國家行政處分及刑事處理的,取消其當年度工齡補貼。

  2、考勤補貼

  根據《員工考勤補貼等級表》確定各職務的補貼標準,每月根據其實際考勤表現,計算實際補貼額度。具體為:

  考勤補貼=補貼標準x(1-∑考勤係數),考勤係數確定方法:

  3、年終效益獎

  根據企業效益決定,具體發放辦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的檔案為準。在公司虧損情況下,無年終效益獎。年終效益獎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發。對於年終效益獎核發時已經離職或提交離職申請的員工、年度累計請假30日的員工、以及本年度最後一日未轉正的員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終效益獎。

  4、特殊人才津貼

  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設立特殊人才津貼。特殊人才津貼分為三檔,一檔為300-500元/月,二檔為500-800元/月,三檔為800-1000元/月。員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貼必須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透過。

  六、試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長可以延伸至六個月。

  2、試用期員工基本薪酬根據崗位確定薪等,為標準薪酬的百分之八十;績效工資標準按照大學以下標準確定:專科(本科無學位)1級;本科學歷(高階職稱、研究生無學位)2級;雙學士(正高階職稱)3級。

  3、試用期員工試用期間參加績效工資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七、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薪酬進行的調整,詳細情況參見公司績效考核辦法。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的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透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調整後的薪酬生效日以辦公室部的人事調令為準。

  八、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月薪結合每月出勤天數核算,計算週期為每個自然月,按照國家最新規定,日薪資標準為月薪資總額/21.75天。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薪酬為次月10日,如遇節假日等發放時間順延。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薪酬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勞動者本人因違反公司制度,根據公司制度規定給予的經濟處罰金。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3、薪酬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薪酬的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工資?月工資標準

  實際工作日數規定月工作日數

  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但不包括績效工資、考勤補貼。

  B、婚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C、喪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D、哺乳假:薪酬按正常的出勤支付。

  E、護理假:(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F、工傷假: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G、事假:按日減發崗位基本薪酬。針對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經總經理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對待。

  H、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在醫療期內按照基本工資的60%支付其病傷假期工資,但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12

  (一)薪酬

  1、發薪日期

  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期為每月月未。公司將在每月月末將薪金轉入員工個人銀行帳號,並將工資條發至員工郵箱。

  2、收入保密

  員工薪金、獎金及其它收入屬員工個人隱私,禁止員工相互間以任何方式傳播、打聽及向外界透露。

  3、收入構成

  收入=固定報酬+浮動報酬。

  固定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固定係數。

  其中部門經理固定係數為70%,普通員工為80%。

  浮動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1-固定係數)+年終獎金+其它津貼等。

  (二)福利

  1、假期(詳見後章《考勤與假期》)

  2、社會保險

  公司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當地政府的規定為員工購買四險一金[養老、醫療(含女職工生育險)、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員工個人應承擔的部分在員工個人工資中代扣。

  3、公司活動

  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公司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每兩年一次的例行體檢,並組織體育鍛煉;公司根據經營狀況,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免費或員工承擔部分費用的公司旅遊;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行各項活動,如公司週年慶典、年終活動、季度員工生辰會等。

  4、其它

  ①節日補貼: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在元旦、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三八婦女節(僅限女員工)等節日發放節日補貼,發放形式:貨幣或等價福利用品。

  ②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調整自行制定的福利專案。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員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員工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員工。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髮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員工(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第二章薪酬方式與適用範圍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月薪制適用於普通員工。普通員工的工資管理採取月薪制,根據員工的服務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第8條年薪制適用於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員工,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於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於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員工。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員工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員工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員工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第13條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x績效考核係數(見下表)。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員工業績工資根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第14條員工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員工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後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後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後不再增加。

  第15條員工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16條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員工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發揮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勵作用,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員工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各項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省行薪酬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結合本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所有崗位貢獻、酬勞均在崗位係數和績效中體現。特殊崗位需要給予津補貼的根據省行統一規定發放。加班工資的計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內退員工、工勤崗位工資按照省行有關人事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條薪酬管理原則

  一、按勞計酬原則。實行工資與個人勞動和績效掛鉤,按貢獻計酬,體現多勞多得,拉開分配檔次。鼓勵基層員工工資高於機關員工工資,一般員工工資高於領導幹部工資,經營崗位工資高於管理崗位工資。

  二、質效優先原則。以總行為單位,工資增長總額、增幅不得高於利潤增長總額、增幅,確保效益增長水平高於工資增長水平;將控新降舊、綜合治理、案件及支付風險防範與績效工資掛鉤,對經營管理存在重大問題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按規定扣減績效工資。

  三、區別對待和兼顧公平原則。實行崗位和地域有別的考核機制,考核重點向一線傾斜、向經營崗位傾斜,向增量業務傾斜、向自營業務傾斜,培育全轄員工增強“勞動創造價值”的工作理念。

  四、實事求是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客觀公正考核,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一律嚴肅查處。

  第二章崗位設定

  第四條全行設定管理崗、客戶經理崗、櫃員崗、保安崗及其他崗五類崗位。

  一、管理崗。指基層支行(含營業部)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主要包括:支行行長、副行長(正、副股級)、會計主管、專職信貸員。

  二、客戶經理崗。指基層支行從事存、貸款營銷及管理的人員。包括一般信貸員、不良貸款清收盤活人員、專職攬儲人員。

  三、櫃員崗。指基層支行營業人員。包括綜合櫃員、主管授權櫃員及大堂經理。

  四、大堂經理崗。特指總行下文聘任的扁平化支行大堂經理。

  五、保安崗。指鄉鎮支行(不含天城)大堂保安人員。鄉鎮支行保安人員由內部職工擔任。

  六、其他崗。指上述界定崗位以外的其他崗位員工。

  第三章薪酬構成

  職工薪酬由基本工資、職級工資、效益工資、獎勵工資及附加薪酬五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1、工齡工資。按照參加工作時間長短進行界定,每月按每年工齡XX元計算。

  2、學歷工資。中專及以下學歷或員級、技工級職稱每人XX元/月,大專學歷或初級師、技師職稱每人XX元/月,本科或中級師、高階技工職稱每人XX元/月,研究生或高階師職稱每人XX元/月。

  3、農村支行津貼。為鼓勵員工到山區農村支行工作,對農村支行幹部員工計發農村支行津貼。其中: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XX支行、XX支行每人XX元/月。

  二、職級工資

  1、櫃員崗。含綜合櫃員崗、授權崗、總行未下文聘任的其他大堂經理。一級櫃員XX元/月;二級櫃員XX元/月;三級櫃員XX元/月。其中40歲以上不參與等級考核的,參照二級櫃員標準計發。

  2、客戶經理崗。一級客戶經理XX元/月;二級客戶經理XX元/月;三級客戶經理XX元/月。

  3、大堂經理崗。扁平化支行已下文聘任的大堂經理XX元/月。

  4、保安崗。指內部人員保安崗,支行保安崗人員由總行統一根據需求進行調配,每個支行定員1人,崗位工資XX元/月。保安崗以總行安排確定的人員為準。

  5、管理人員和會計主管。各支行行長(營業部經理)、會計主管按XX元/月計發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鄉鎮支行加計發農村支行津貼。

  6、其他在崗人員。其他在崗人員未參加櫃員崗、客戶經理崗考核的,按XX元/月執行。

  三、管理工資

  (一)係數的確定。

  1、支行行長。扁平化支行行長係數為2.0,重點鄉鎮支行行長係數為1.9,其他支行行長係數為1.8,全面負責的副行長相應下浮0.1係數。

  2、支行副行長。扁平化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6,重點鄉鎮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5,其他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4。

  3、正副股級。正股級係數1.5;副股級係數1.2。正副股級係數認定以《農村商業銀行正、副股級幹部工資係數認定方案》為依據,扁平化支行正副股級在相應係數的基礎上上浮0.2,重點鄉鎮支行正副股級在相應係數的基礎上上浮0.1。

  四、效益工資。

  效益工資根據總行今年擬實現利潤總額確定,直接參與含量計酬。

  五、獎勵工資。

  獎勵工資指依託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拓寬績效考核外延,大力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和“春天行動”等活動的獎勵工資。

  六、附加薪酬。

  體現薪酬的社會保障功能,包括津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等。

  1、津補貼。包括通訊費、交通費等,專案及發放標準按照上級主管行社相關規定執行。

  2、職工福利費。指按相關政策規定支付的職工福利性支出。

  3、社會保險。主要包含單位為職工計繳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個險種的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按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為職工計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5、補充養老保險。按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為職工計繳的企業年金單位部分。

  第四章薪金考核

  第六條基本工資與職級工資的考核

  員工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由各支行與員工日常考勤掛鉤考核,並實行倒扣制。上班時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XX元、曠工一天扣XX元;無故不參加單位組織的集體活動一次扣XX元;無故不參加單位組織學習的一次扣XX元。

  第七條管理工資的考核內容及標準

  基層支行人員管理工資由總行按季考核,實行指標打分及倒扣分,總行組織相關職能部室針對相關檔案條款集中打分,通報各支行分項分數情況,並將綜合打分作為工資考核的依據。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一)定量指標考核

  1、綜合業務經營支行(70分)

  (1)存款淨增(40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50分封頂。考核任務按餘額和積數雙向考核,各佔比50%。該項由業務拓展部考核。

  (2)貸款淨增(15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20分封頂。該項由信貸管理部考核。

  (3)電子銀行業務(15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20分封頂。該項由電子銀行部考核。

  2、單一經營存款業務的支行(70分)

  (1)存款淨增(50分)。考核任務按餘額和積數雙向考核,各佔比50%,65分封頂。該項由業務拓展部考核。

  (2)電子銀行業務(20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25分封頂。該項由電子銀行部考核。

  (二)定性指標考核(30分)

  1、安全保衛工作(5分)。該項由安全保衛部考核。

  2、優質文明服務(10分)。該項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3、內控(案防)管理(10分)。該項由稽核監察部負責,其他職能部門對口考核。

  4、合規管理工作(5分)。該項由風險合規部考核。

  對單位獲得省級先進的加3分,獲得市級先進的加2分,獲得總行先進的加1分。該項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三)支行出現以下情況的,在內控(案防)和合規管理中倒扣分。

  1、員工行為管理。出現上訪、打架鬥毆、服務被投訴等不良行為的,一次扣1分。

  2、業務經營管理。費用報賬不真實、超支;存貸款弄虛作假以及被省市級以上管理部門檢查通報的,一次扣2分。

  3、出現重大風險事件的,內控(案防)管理和合規管理兩項不得分。第八條計價工資

  計價工資即含量計酬工資,與支行收存、收息、業務量等掛鉤。一、參與計價工資人員:支行正、副行長和內外勤人員(不含見習期新員工和勞務派遣人員)。

  二、計價工資計酬原則:

  支行行長(不含扁平化)每月計價工資最高不得超過所在支行人平工資的2.0倍,當月考核計價高於規定部分,留存財會統計部待年終統一清算,全年工資高於規定部分的一律扣發。一般員工(含副行長)每月計價工資不封頂,允許員工工資高於支行行長工資。

  三、計價標準的確定

  (一)存款計價標準。

  1、存量存款。核定方法:以總行確定各支行存量存款基數為準。

  存量存款日萬元計價標準。XX支行1分;XX支行2分;XX支行、XX支行2.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3分;XX支行、XX支行4分;XX支行、XX支行4.5分;XX支行、XX支行7分。

  2、增量存款。核定方法:增量存款=考核期存款日積數和÷考核期天數-存量存款。

  增量存款日萬元計價標準。XX支行、XX支行6分;XX支行、XX支行7分;XX支行、XX支行8分;XX支行、XX支行10分;XX支行、XX支行1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18分;XX支行、XX支行20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XX支行22分。

  (二)貸款標準。

  收息計價原則:一是增量貸款計價標準高於存量貸款計價標準;二是自營貸款計價標準高於擔保公司貸款、按揭貸款、牽頭行銀團貸款、股權x押貸款、貼現等平臺貸款計價標準。平臺貸款的計價按不同貸款品種營銷難易程度分類別計價,以貸款戶頭為基數計付工資。

  1、存量貸款計價標準。存量貸款以總行確定的清單為基準考核。(1)平臺類貸款(成員行銀團、擔保公司、按揭、股權保證):單戶每月5元;

  (2)自營類貸款

  農村支行:單戶10萬元以下的每月XX元;單戶1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1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5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多筆的按總額計算。

  扁平化支行:單戶10萬元以下的每月XX元;單戶1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1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5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多筆的按總額計算。

  2、增量貸款利息計價標準。

  (1)增量貸款核算標準如下:

  增量的計價基數:總行以各支行2013年12月末應收應計利息收入額度為基數,在此基礎上的增加額為增量計價考核數;

  (2)計價標準。

  ①鄉(鎮)支行計價標準。增量貸款利息均按XX元/萬元計價。

  ②扁平化支行計價標準。

  XX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社銀團貸款、股權x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XX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350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社銀團貸款、股權x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XX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銀團貸款、股權x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3)推介貸款計價及分配。實行全員推介貸款,對跨行成功推介的貸款,貸款利息收入計價以承貸行增量貸款利息收入的標準計價,只計算一次工資,但貸款任務推介支行和承貸支行雙向計算,計價工資按責任人、貸後管理人員、業務操作員7:2:1的比例分配。

  (4)存量貸款中當年到期或提前償還貸款繼續投放總行未認定為增量貸款的按存量計價標準每月增加XX元。

  (三)表內外不良貸款清收計酬按風險部門有關規定執行,電子銀行業務計酬按電子銀行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四)業務量計價標準。

  1、計價標準。櫃檯業務量按0.X元/筆計價;放貸業務量銀行承兌匯票貼現(以合同文字份數統計)和按揭貸款按XX元/戶計價,其他貸款單筆500萬元以內(含)按XX元/戶計價、單筆500萬元以上按XX元/戶計價。櫃檯每筆業務的傳票附件不統計業務量。櫃檯業務量由會計主管負責考核統計,財會統計部和稽核監察部每月抽查不少於2個支行。業務量計價工資按支行考核,由支行據實分配上報。

  2、代收代發業務量統計原則:①對代收代發業務筆數小於100筆的,按實際筆數計價,超過100筆的,基數按100筆,每增加100筆按1筆計價;②對工作量較大的重新開戶代收代發業務按實際筆數計價;

  ③代收代發過程中,錯賬處理的業務按實際筆數計價。

  3、自助裝置管理人員計價。對安裝有自助裝置的支行,自助裝置管理人員補助工資按每臺XX元/月計發。設立離行式自助銀行(需加鈔維護的ATM、CRS)的支行每臺增加XX元/月。

  第九條獎勵工資。省市行業管理部門計發的獎勵按上級規定計發;“春天行動”按總行春天行動方案考核計發;階段性目標任務計發的獎勵按職能部門制定的階段性目標方案計發。

  第十條會計主管工資

  一、基本工資。與日常考勤等掛鉤,按月由所在支行將考核情況上報財會統計部考核計發。

  二、績效工資標準。會計主管係數1.2,其中聘任為副行長(副經理)的,按所在支行副行長(副經理)係數執行。

  三、績效工資考核。係數1.0的工資參照總行機關人員,由財會統計部、稽核監察部和業務拓展部按其崗位職責履行情況按季考核兌現(考核分值:財會統計部50分、稽核監察部30分、業務拓展部10分、風險合規部10分)。得分95分(含)以上的,按滿分考核,95分以下的按實際得分考核。超過1.0的係數工資,按季參照支行定性定量考核得分考核到支行,再由各支行根據本支行方案考核到人,年終總清算。

  四、各支行應分配會計主管存款任務,任務數不能低於總行相應職級人員,任務記憶體款不得計價。

  第十一條信貸主管工資。

  扁平化支行XX元/月,其他支行XX元/月作為信貸主管崗位工資,按季由信貸管理部按其工作情況考核兌現。

  第十二條人員調整後計價工資分配

  一、貸款計價工資。因工作調動的人員,其營銷的存量正常貸款日常貸後管理工作原則上應移交給承貸支行現客戶經理。該部分貸款利息以承貸支行計價標準計價,按原貸款責任人70%、承貸支行30%的比例分配,原責任人負責該筆貸款的收回,原責任人調到總行的負責到期清收,但不參與計價。承貸支行現貸後管理人員負責該筆貸款移交後的日常貸後管理工作(含按期結息督促到位)。

  二、存款計價工資。因工作調動的人員,其個人攬存的存款,按存款存入支行計價標準由該支行考核計發。

  第十三條總行機關人員嚴禁在基層支行直接或間接獲取績效工資。一經查實的,全額扣回所得績效工資,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總行或上級管理部門借用人員,借用期間工資由總行計發。

  第十四條受處分、處理人員工資。

  一、下崗(離崗)、待崗人員。下崗(離崗)、待崗期間只發最低工資(崇陽縣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下同);

  二、撤職或降級人員。從撤職或降級次月起,執行新職級工資標準;

  三、受記過、記大過處分的人員,從受處分的次月起,在處分期內按職級工資的50%考核發放,開除留用人員只發最低工資;

  四、被司法機關收容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收審期間停發工資。審查結束,沒有問題的補發相應工資;有問題給予處分、處理的,按相應處分、處理類別計發工資。

  第十五條內退、勞務派遣人員工資。

  內退、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由人事部門根據省行管理規定計發。第十六條病、事假期間工資。

  一、病假在三個月以內的,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按病假實有天數扣減職級工資(應扣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病假天數),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二、病假超過三個月不足六個月的,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按月扣減職級工資,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三、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至醫療期滿,只發基本工資;

  四、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職級工資按本單位職級工資考核平均水平計發,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五、請事假一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照發,職級工資按實有事假天數扣減工資。

  扣減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事假天數;

  六、請事假超過1個月的(一個月內請假超過21天的按一個月計算),事假期間只發最低工資(所在地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工資);累計超過3個月的,不計發效益工資;

  七、曠工3天以內(含3天)的,按天扣減應得工資。

  應得工資=(基本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3天以上的,全額扣減當月應得工資。

  八、假期工作。按規定享有的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年度休假,假期工資按應得工資全額計發。

  九、不在崗人員只發基本工資,其他工資不予計發。

  第五章考核要求

  第十七條強化領導,明確職責。

  一、組織領導。總行成立以董事長任組長,行長、副行長、監事長任副組長的薪酬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全行薪酬管理的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財會統計部、人事教育部、信貸管理部、風險合規部、稽核監察部、安全保衛部、業務拓展部和電子銀行部組成,負責薪酬日常考核工作。

  二、部門職責。人事教育部負責每月基礎工資及職級工資的管理和確定;財會統計部負責基礎工資、職級工資及計價薪酬的稽核、彙總及兌現。財會統計部、信貸管理部、風險合規部、業務拓展部和電子銀行部負責對各支行年度業績真實性考核;人事教育部、稽核監察部、安全保衛部負責對各支行年度定性指標的考核;各支行負責按月公示各自支行個人業績和考核情況。

  第十八條臺賬管理。員工業績臺賬是計價工資考核真實可靠的依據,各支行必須加強對存款和貸款等業績臺賬的管理,總行業務拓展部負責督促檢查臺賬管理情況。

  一、各支行行長是臺賬管理和工資考核的第一責任人;會計主管是直接責任人,負責臺賬的登記與管理工作,由業務拓展部按季打分考核。

  二、臺賬應做到每日登記,並由員工和會計主管簽字確認,按月彙總公佈。對業績臺賬有異議的,可在各支行公佈後三日內向所在支行行長提出訴求,逾期不再受理。

  三、新招錄員工見習期內由所在支行建立個人業績臺賬,其工資不參與薪酬分配。見習期滿後,視同正式員工參與薪酬分配。

  第十九條薪酬支付管理。

  一、基礎工資和職級工資。按月結合出勤率等由人事教育部考核後,交財會統計部計發。

  二、效益及含量計價工資。各支行行長負責考核,員工簽字確認。

  每月1日按照所在支行員工績效計算出上月到人計價工資交總行財會統計部稽核、彙總;每月5日前財會統計部將工資彙總資料下達到各支行,每月10日前各支行必須將擬兌現到人的工資造表簽字後上報總行財會統計部再次稽核彙總,每月15日前由總行財會統計部將工資交營業部通存直達兌現到人。原則上總行核定的工資必須按月兌現到人。各支行留存工資不得突破20%,由各支行考核兌現到人,年終將考核情況上報財會統計部備案。

  三、獎勵工資。由總行相關部室按各自職能以階段性任務完成情況考核兌現。

  四、管理工資。由總行相關職能部門對各支行按季考核,再由各支行考核到人,上報總行財會統計部計發,年終總清算。

  第二十條嚴格檢查,確保落實。總行業務拓展部和稽核監察部要定期檢查支行業績臺賬登記及執行情況,確保薪酬分配落實到位。各支行要嚴格按有關程式開展工作,對考核辦法、計價標準、業績臺賬及工資兌現方案予以公開,嚴禁弄虛作假。凡發現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XX農村商業銀行負責解釋和修訂。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凡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要求

  透過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科學的管理、分配,達到增強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穩定的員工隊伍,吸引高素質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的目的。

  第二條基本原則

  1、按勞分配原則。員工的薪酬按照員工向公司提供的勞動量和成果進行分配,以崗位職責、業績作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據。

  2、投入產出原則。公司薪酬水平的高低要與員工勞動效率和成果及公司利潤緊密掛鉤,隨之浮動和調整。

  3、市場調節原則。公司在確定員工的薪酬水平時,要以勞動力市場形成的市場工資為參照,並根據同行業薪酬適時進行調整,以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4、遵守法規原則。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遵循國家《勞動法》和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以及有關員工社會保險福利的規定。

  第三條薪酬水平

  公司的薪酬水平,以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依據,按照公司的經濟效益及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各崗位員工的薪酬水平,以員工的考核結果為依據,參照本地區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合理確定。

  第二章薪酬結構

  公司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及福利等部分組成。第四條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是員工基本的生活保障薪酬,不能低於當地政府部門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它是計算員工辭退補償、帶薪休假及加班工資的依據。

  第五條崗位津貼崗位津貼是非營銷部門(行政人事部、財務部、風控部)根據各個不同崗位而設定的一種補貼,一般根據不同崗位或職務高低設定不同的等級,崗位津貼納入工資考核範圍。

  第六條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是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對每週累計工作時間超過44小時的一種經濟補償。第七條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是營銷部門根據業績任務而針對不同崗位設定的與績效掛鉤的工資,以績效考核為計算依據,按完成任務的百分比計發。一般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為計算依據。

  第八條獎金

  獎金分為年終獎(年底雙薪)、業務提成獎、分紅、特別獎等。年終獎(年底雙薪)原則上每個員工都可以享受(因違反公司制度等被取消年終獎的除外),一般在春節前發放,金額由公司董事會在年度終了後決定(或相當於個人月基本工資);業務提成獎一般是針對營銷類職員設定,非營銷類職員如果能聯絡到業務的,也可以參照營銷類職員的提成辦法計發,非營銷類職員可以根據公司的業務收入情況給予適當的後勤服務提成獎或管理提成獎;業務提成按該員工接單業務淨利潤的一定比例計發,業務提成辦法另行制定;分紅本來是屬於股權收益,如果公司年度淨利潤達到一定的數額,年終經股東會決定由公司股東拿出一部分利潤來分給全體員工,特別優秀的員工公司可適當給予虛擬股份(或期權股),凡擁有虛擬股份(或期權股)的員工,享有與原始股同等的收益分配權,虛擬股份(或期權股)實施辦法另行制定;特別獎是平時由公司頒發的獎,給對公司有特殊貢獻或在某些突發事件中的有功人員。

  第九條福利

  福利包括各種現金補貼和物資。現金補貼如通訊補貼、出差補貼、工齡補貼、房租補貼等,一般按月或按次發放,按月發放的計入工資表中;物資一般在過年過節時發放。

  出差補貼按公司的差旅費報銷制度執行;工齡補貼是對轉正一年以上的員工給予的一種津貼,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補貼增加100元,最高1000元封頂。

  第三章薪酬等級

  第十條薪酬等級非營銷類職員,薪酬等級分為A、B、C、D、E五個級別,分別對應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主管、職員五個級別的崗位。每個級別再各自劃分為6個等級,總共30個薪酬等級。

  營銷類職員,薪酬等級分為A、B、C、D四個級別,分別對應總監、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業務主管、業務員四個級別的崗位。每個級別再各自劃分為6個等級,總共24個薪酬等級。

  薪酬劃分標準見附表一《薪酬等級表(非營銷類)》和附表二《薪酬等級表(營銷類)》。

  第四章薪酬調整

  第十一條新進人員工資標準確定

  對考核錄用的新進員工,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按營銷類或非營銷類員工確定其崗位薪酬標準,在試用期內,按其崗位薪酬標準的80%計發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轉正後按其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發放。

  第十二條薪酬的調整

  公司整體薪酬水平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變動和公司效益的變動適當進行調整;員工個人的薪酬水平要隨崗位、職務及業績的變動而作相應的調整。

  一、薪酬調整分類

  1、個別調整

  員工崗位變動或升職、降職,則工資隨崗位變化和級別變動而相應調整。

  2、特別調整

  公司對於給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實現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可以給予破格晉升職務或薪資等級的獎勵;對於違規、違紀、違法,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的員工,給予降低職務和薪酬等級的處罰。

  二、薪酬調整程式

  由部門經理提議,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考核,分管副總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執行。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申報,經異動員工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後,報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

  第五章薪酬考核

  第十一章員工薪酬考核

  非營銷類:各級員工考核指標由其直接上級制定(一般不低於10項,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員工崗位津貼為薪酬考核基數,每個員工都必須進行月度考核,由其直接上級進行100分制打分,職員由其主管進行考核,主管由部門經理考核,部門經理(副經理)由分管副總經理考核,副總理由總經理和董事長共同考核(考核權重為3:7)(我公司的組織架構裡總經理、董事長是同一人)。考核結果分(百分比)乘以崗位津貼基數即為考核後實發崗位津貼。連續三個月考核分60分以下的員工,公司有權予以辭退,且不需要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營銷類:根據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任務,每個月進行考核,員工按業績目標任務完成百分比和績效工資基數來計算實發績效工資,任務完成百分之多少,績效工資就發放百分之多少。連續半年未完成目標任務或半年累計未完成半年目標總任務的50%的員工,公司可以予以辭退,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章工資發放

  第十三條正常情況下的工資發放

  公司月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至月末,於下月15日前發放。行政人事部按考勤統計和考核結果計算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工齡補貼及其它福利,然後將工資表(附計算依據)交財務部核算每月每個員工的獎金及各種提成,工資表經分管財務副總經理稽核後交公司總經理簽發。

  工資發放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推遲。工資全部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方式直接發放給員工本人。

  第十四條工資的扣減

  凡屬以下情況之一者,要扣減工資:

  1、請事假缺勤的;

  2、超過帶薪婚假、喪假、生育假規定時間缺勤的;

  3、遲到、早退、私自外出、缺勤的;

  4、員工受到懲戒處分勒令停職期間的;

  5、不按照公司指令進行工作的;員工過失罰款。

  6、按公司規定的考核辦法,不合格或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按公司考核規定扣減;

  7、員工因本人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公司依法要其賠償,如需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賠償費,按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收入的30%扣除,扣除的剩餘工資不低於本地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工資的代扣

  凡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公司可從員工每月工資中代扣:

  1、代扣代繳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代繳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工資的延期發放

  公司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或其他原因暫時無法發放工資的,經協商一致,可以延長一個月左右發放工資(最長不得超過50天)。延期發放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員工。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八條本制度從20xx年9月28日起執行。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中心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薪資原則

  員工薪金是以社會經濟水平、企業支薪能力以及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齡、學歷等作為依據發放。凡本中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情況之外,均應依照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薪資構成(建議分類: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住房、工齡》/獎金《全勤獎、年終雙薪、年終獎金》/加班《非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

  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佔月工資的70%,績效工資佔月工資的30%。

  1、基本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的範圍,在此範圍內再依“個人職能”核給固定工資。

  2、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再依個人工作績效核給變動工資。

  第四條薪資形態

  員工工資以月薪制度為標準。

  第五條薪資結算日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計算期間以月底最後一天為結算日。

  第六條薪資支付日

  1、薪資之給付原則是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於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後第一日發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應於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員工。

  第七條薪資之扣除

  除依據法令之扣除額外,其住宿方面之相關費用也由薪資中扣除。

  第二章工資等級標準

  管理、技術、行政部分(建議分管理、技術兩類,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條初任工資

  1.新進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以進入企業時員工的最高學歷來定級,其薪資等級按下列標準執行:

  2、非應屆畢業生,則需綜合考慮其所擔任的職務,來企業以前的工作經歷、能力、工齡(相關崗位工齡)等因素後確定。

  第二條職務工資

  中心工資按職務分四個層次九個等,每等有五個級,等級標準如下:

  第三條上表工資不包括補貼及獎金

  第四條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於原支給工資額銷售部分

  第一條中心根據各銷售員的銷售能力、工作業績、出勤狀況、工作態度等要素,將銷售人員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等級劃分首先由銷售經理考核,再呈報企業總經理確定。

  一級:能夠協助上級工作,對其他員工能起指導、監督作用的,具備優秀品格的模範員工。一級銷售人員要有三年以上從事銷售工作的經驗,並且在近半年的銷售工作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二級:有一年以上銷售工作經驗,工作努力,經驗豐富,勇於承擔責任的業務骨幹。

  三級:經過短期培訓的其他員工。

  第二條銷售人員薪資由基本工資(具體多少要列出來)+績效工資+提成三部分構成

  第三條薪資的支付時間和方法(見)

  第三章崗位工資定級、轉崗與調薪

  第一條企業視員工的工作表現於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提薪,原則上若無特別需要時,則不會監時提薪。以下三種情況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1)因試用期合格後轉為正式員工的工資定級;

  2)因工作變動試用期後工資調整的;

  3)對企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經總經理批准的。

  第二條提薪可分為二類:晉升提薪、年終提薪

  第三條新進員工試用期按該崗位工資的最低工資起薪,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則執行該崗位工資的上一檔或二檔工資,不合格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除勞動關係。

  第四條新進員工試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需要提前結束試用期的,由主管部門上交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定彙總,交企業總經理稽核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五條崗位異動動人員,由現部門提交有調動原因及原部門簽署意見的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稽核彙總。調動核准程式按檔案灰頂執行。

  第六條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喪失提薪資格:

  1、錄用不滿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計數達45天以上者;

  3、該年度受懲戒處分者;

  4、正在提退職(含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申請者;

  5、其他經人事行政科評定認為不具備提薪資格者。

  第四條提薪標準

  第四章薪資保密管理

  第一條本中心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中心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貢獻、工作能力論酬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爭取高薪的風氣,以及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條各級領導應要求所屬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第三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人事行政科主辦核薪人員、發薪人員和各級直屬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批准,不得私自外洩任何人薪資,如有洩漏事件,另調他職;

  2、探詢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1/3績效工資;

  3、吐露本身薪資或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2/3績效工資,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視情節嚴重性扣發當月獎金或予以停職處分。

  第四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五章附則

  第一條本細則與國家有關法律不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實施,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人事行政科負責解釋。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17

  一、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凡本公司職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規定之外,應依照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工資採用職務工資制,其體系如下(見圖1):

  二、工資等級標準

  第一條本公司有關各級職位工資等級標準如下:(見表1)

  第二條上表的工資不包括津貼及獎金。

  第三條電腦操作人員、保衛人員、出納員、成員材料收發人員、考勤計件人員職位的工資不得超過助理管理(工程)師以上(含)。駕駛員、宿舍管理員及現場操作人員(以上不含領班或組長)職位的工資以管理(工務)員以下為限。

  第四條管理(工務)員職位以下人員,各公司可視其工作性質分級核定工資。

  第五條工資調整後,若超過本職位最高工資,在未得到職位晉升的情況下,仍支給該職位的最高工資,其超過部分乘以12個月一次性發給。

  第六條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於原工資。

  第七條新進人員無工作經歷者、其工資核定標準如下:

  一、男性部分:

  1、研究所(研究生)畢業,6500元以上。

  2、大學或學院畢業,6000元。

  3、專科畢業,5600元以下。

  4、工科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相同,4200元。

  5、商科、農科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相同者,4000元。

  6、高中及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不同者,3600元

  7、初中畢業者,各公司自訂。

  8、小學畢業及小學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訂。

  二、女性部分:

  1、工科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相同者,2400元。

  2、高中(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不同者,2200元以下。

  3、初中畢業者,各公司自訂

  4、小學畢業及小學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訂。

  第八條新進人員有工作經驗者,其工資增加標準如下(見表2):

  津貼給付辦法

  第一條依據。

  本辦法根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有關精神制訂。

  第二條津貼給付標準。

  本公司對有關工作人員的各項津貼支給標準規定如下:

  一、本公司職工的加班津貼:單位:元/小時)(見表3)

  二、聘請人員的加班津貼標準:(單位:元、小時)(見表4)

  三、夜勤、值日(夜)津貼標準:(單位:元、日)(見表5)

  四、駕駛員每月加班費最高不超過1200元。

  五、出納人員職務津貼每月定為300元。

  六、值班主管人員、領班(班長)職務津貼(單位:元、月)。值班主管:1000元;領班:700元;副領班:600元;班長:500元;副班長:400元。

  七、特殊地區交通津貼。

  1、市郊廠區主管級(含)以下人員每月發給200元。

  2、非市郊廠區人員,因工作需要而在這個廠區上班者(如守衛人員)。一班期間內按日比照廠區人員發給,其細則由各公司自訂。

  第三條特殊工作環境津貼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標準,頒佈實施,並向經營委員會上報備存。

  第四條本辦法經經營決策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與此相同。

  外勤津貼給付辦法

  第一條適用物件。凡直接擔任外勤工作的主管級(含)以下人員,其“工作專案”及“工作時均符合下列條件者,就依本辦法發給外勤津貼,但協辦人員如司機等不適用本辦法。

  一、工作專案:

  營業類:

  (l)直接銷售外務工作(含營業場所)。

  (2)配合銷售外務工作:如簽押、售後服務、接洽退稅業務、包裝材料回收等等。

  2、資材類:

  (l)進口性外務工作。

  (2)關務工作。

  二、工作時間:

  因經辦業務需要,每月總的外勤時間佔應出勤工作時間一半(含)以上者。

  第二條發放標準。

  一、外勤津貼:主管級750元/月,非主管級500/月。

  三、辦理方式:

  1、各部門主管人員稽核手認為其“工作專案”及“工作時間”均符合規定者,簽報總管理處呈總經理核准後發放。因工作性質變更不符合發放條件時,應立即簽呈經理登出。

  2、非為從事本辦法規定的“工作專案”的人員,但其外勤時間符合本辦法的規定者,可專門報請總管理處由總經理核准。

  3、津貼生效日期:凡符合發放外勤津貼資格者,若為上半月調任該職,則以當月16日開始計算,下半個月調任者從翌月l日起開始計算。應登出發放外勤津貼資格者,自其工作變更日起停止發放。

  第三條其他說明:

  一、申請領取外勤津貼人員不得再報支加班津貼及其他職務津貼。

  二、凡是已在效率獎金專案下考慮提高基數核給的外勤人員,不得再重複申報本項津貼。

  第四條本辦法經呈報總經理處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與此相同。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18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規範集團公司及各成員企業薪酬管理,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制定原則

  (1)競爭原則:企業保證薪酬水平具有相對市場競爭力。

  (2)公平原則:使企業內部不同職務序列、不同部門、不同職位員工之間的薪酬相對公平合理。

  (3)激勵原則:企業根據員工的貢獻,決定員工的薪酬。

  第3條適用範圍

  本企業所有員工。

  第2章薪酬構成

  企業薪酬設計按人力資源的不同類別,實行分類管理,著重體現崗位(或職位)價值和個人貢獻。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共同致力於企業的不斷成長和可持續發展,同時共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成果。

  第4條企業正式員工薪酬構成

  (1)企業高層薪酬構成=基本年薪+年終效益獎+股權激勵+福利

  (2)員工薪酬構成=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各種福利+津貼或補貼+獎金

  第5條試用期員工薪酬構成

  企業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6個月不等,具體時間長短根據所在崗位而定。

  員工試用期工資為轉正後工資的70%~80%,試用期內不享受正式員工所發放的各類津貼。

  第3章工資系列

  第6條企業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將企業的工資劃分為行政管理、生產、營銷、後勤四類工資系列。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表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行政管理系列

  企業高層領導

  2.各職能部門經理

  3.行政部、財務部、業務部所有辦公室職員生產系列生產部門、質量管理部門、採購部門所有員工(各部門經理除外)後勤系列一般勤務人員如司機、保安、保潔員等

  第4章高層管理人員薪酬標準的確定

  第7條基本年薪是高層管理人員的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它是由個人資歷和職位決定的。該部分薪酬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條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員會確定,確定的依據是上一年度的企業總體經營業績以及對外部市場薪酬調查資料的分析。

  第9條年終效益獎

  年終效益獎是對高層管理人員經營業績的一種短期激勵,一般以貨幣的形式於年底支付,該部分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15%~25%。

  第10條股權激勵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種激勵手段。股權激勵主要有股票期權、虛擬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5章一般員工工資標準的確定

  第11條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主要根據該崗位在企業中的重要程度來確定工資標準。企業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各崗位所承擔工作的特性及對員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將崗位劃分為不同的級別。

  第12條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根據企業經營效益和員工個人工作績效計發。企業將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其標準如下表所示。績效考核標準劃分績效工資分為月度績效工資、年度績效獎金兩種。

  月度績效工資:員工的月度績效工資同崗位工資一起按月發放,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額度依據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年度績效獎金:企業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和員工一年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的年度獎金的發放額度。

  第13條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是對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所給予的一種補償。其計算方法為從員工正式進入企業之日起計算,工作每滿一年可得工齡工資10元/月;工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滿XX年不再增加。按月發放。

  第14條獎金

  獎金是對做出重大貢獻或優異成績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的獎勵。

  第6章員工福利

  福利是在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以外,為解決員工後顧之憂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19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工作人員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工作人員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工作人員。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髮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工作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第二章薪酬方式與適用範圍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月薪制適用於普通工作人員。普通工作人員的工資管理採取月薪制,根據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第8條年薪制適用於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員,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於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於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員。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工作人員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第13條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x績效考核係數(見下表)。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工作人員業績工資根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第14條工作人員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工作人員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後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後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後不再增加。

  第15條工作人員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16條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工作人員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第17條工作人員轉正定崗後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範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工作人員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18條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工作人員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工作人員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19條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工作人員層。

  第20條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1條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範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2條普通工作人員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3條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調整後,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試用期薪酬

  第24條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5條工作人員入職後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26條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27條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工作人員單獨約定。

  第六章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28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

  第29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並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後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工作人員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0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1條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2條工作人員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5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5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各部門必須在次月25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稽核。

  第33條工作人員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附則

  第34條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關係、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5條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36條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37條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工作人員薪酬管理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成立明確的分配製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成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於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工作人員,以實現關鍵目標。

  2、成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並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工作人員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成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工作人員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工作人員的上進心。同時成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工作人員。

  第三條:公司採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工作人員。兼職工作人員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工作人員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工作人員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2、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高中(含以下)1000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工作人員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後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後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工作人員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工作人員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工作人員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並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

  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週期及考核結果公佈次月予以核發。

  1)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工作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週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第三章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

  其他15004大專1000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

  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轉正時間:工作人員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僱工作人員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工作人員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工作人員當月薪酬按日計算,並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於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於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係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工作人員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工作人員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工作人員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透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工作人員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後,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後,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後一天製作本月在冊工作人員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摺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專案,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後1日彙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後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編制內員工。

  第二條 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職位價值、員工績效、員工能力素質、同地區同行業市場薪酬水平。

  第三條 管理層級及職系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四個管理層級:

  1、高層員工:公司副總經理職位起。

  2、中層員工:職能部室、業務部門正副部長職位。

  3、基層員工:公司各部門一般管理職位和業務部門業務員。

  4、初級員工:操作工、見習工等。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二個職系:

  1、職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物流中心、採購部的員工。

  2、業務部門:包括市場營銷部的員工。

  第二章 薪酬元素

  第一條 公司薪酬結構從整體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崗位薪酬和定檔工資。

  (二)績效薪酬:包括月度獎金、年終獎金、效益獎金。

  (三)福利及補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獎勵等。

  第二條 固定薪酬及崗位補貼

  固定崗位薪酬和級別工資透過採取職位分級、級內分檔、一崗多薪的方式體現職位和個人技能的差異:根據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場薪資水平和崗位評價結果測算得出。

  第三條 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是根據對非經營部門員工月度績效的評定,以月度績效工資的方式發放。

  第四條 年終獎金

  年終獎是員工透過努力而取得的薪資單元,由個人的績效、單位績效共同決定。

  第五條 效益獎金

  指經營部門完成計劃任務後對其部門的獎金,可以月為週期,也可以專案為週期。

  第六條 福利

  主要指補充商業保險等。

  第七條 補助

  一般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等。

  培訓補助:公司激勵績效優異、能力素質突出的員工,對於參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訓學習的員工,根據管理層級和績效對其培訓進行補助;

  第八條 特殊獎金

  特殊獎金的目的在於對員工個人的優秀表現予以正強化,以激勵員工自覺地關心公司的發展。包括評優獎金、特殊貢獻獎勵等。

  第三章 薪酬體系設計

  薪酬體系的職級劃分:

  根據職位價值的大小,把崗位評價中結果相近的職位劃分在同一個範圍中,這樣的範圍就是職級。

  公司的職級劃分為六個:a、b、c、d職級,每個職位都被歸到相應的職級中,並根據不同職級,確定其薪酬區間。

  備註:以上薪酬區間計量單位為元/月,不含年終獎金和效益獎金。

  各系列相應的職級數及標準如下:高層員工薪金標準分為5檔(元/月),檔差1000元;中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8檔(元/月),檔差500元;基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12檔(元/月),檔差200元,初級員工參照基層員工確定。以上各職級工資標準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時,公司設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員工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對各層級員工可在相應的調整範圍內升檔或降檔,具體以公司檔案形式下發。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以下五種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適用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才,其特徵是對年度經營業績進行評估併發放相應薪資。

  實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二)月薪制。適用於中基層非經營部門中基層管理及技術員工。

  實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其中:

  中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7:3;

  基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8:2;

  (三)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與效益獎金相結合,效益獎金按銷售額或利潤的一定比例來確定。

  實行提成工資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崗位補貼+效益獎金。

  (四)特殊工資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場競爭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現有的薪酬體系不能夠包容的職位,按勞動協議確定薪酬的結構與發放形式(一般按年薪發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資制。保潔、保安、司機、廚師等職位實行固定工資制。

  (六)計件或定額工資制。指作業層。

  第五章 薪酬調整機制

  第一條 影響薪酬調整的因素

  薪酬調整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內部的變化與個人的變化。

  外部環境的變化主要包括: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內部的變化主要包括: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變化;

  個人的變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質、績效的提高與職位的變化。

  第二條 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薪酬調整

  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帶來的薪酬調整,調整週期一般為兩年或三年。

  第三條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職位變化方面的薪酬調整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職位變化方面薪酬調整的流程:戰略規劃組織結構調整;人力資源部組織新職位崗位評價、職級和薪檔區間的確定;人力資源部提出詳細的報告與方案;公司高管層討論通過後執行。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個別職位調整可以直接參照相關職位的職級和薪檔區間進行確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22

  1、目的

  1.1規範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薪酬體系,企業薪酬管理制度。

  1.2結合本地區、行業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範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薪酬構成(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好壞來確定工資。

  (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溫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相鄰薪點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薪酬薪點,管理制度《企業薪酬管理制度》。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4級;大專生為2.6.5級;本科生為2.5.3級;碩士生為2.5.6級;博士為2.4.7級;見習期滿後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鉤。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範圍內調動員工,依調動前後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計發;非總公司範圍內調動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轉正定級後員工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後第二個月體現。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23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迴圈、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依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依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並行使審定權。

  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製定的依據是依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範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劃分

  5.1公司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集團總經理;二層級(B):高管級;三層級(C):經理級;四層級(D):副理級;五層級(E):主管級;六層級(F):專員級。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5.2A、B、C崗位層級分別為八個級差(A1、A2、……A8),D、E崗位層級分為六個級差。具體薪級見:附件《職級薪級表》。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其它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依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6.4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雙休日、國假、及8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若公司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6.5各類補貼:

  6.5.1特殊津貼:是指集團對高階管理崗位人員基於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工齡、出差補貼等。

  6.6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7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按公司業務提成管理規定執行。

  7、試用期薪酬

  7.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7.2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係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7.3試用期合格並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8、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8.1整體調整:指集團公司依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薪酬委員會依據經營狀況決定。

  8.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依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8.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透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9、薪酬的支付

  9.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xx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9.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9.3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D、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F、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10、薪酬保密

  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所有經手工資資訊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資訊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資訊的傳遞必須透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洩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件必須加密儲存,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並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24

  一、為達到勞資兼顧,互利互惠,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則制定本制度:

  1、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物質利益關係,調動員工積極性、創造性,推動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崗位責任,在對員工能力及業績進行考評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薪酬。

  2、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係原則:對公司的優秀骨幹人才在薪資合理分配的基礎上予以特殊考慮,以建立穩定、長期合作的勞資關係。

  3、員工薪資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績效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二、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確定:公司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確定個崗位薪資標準。

  2、年薪制:由總經理確定年薪標準(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物件: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階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30%作為績效工資,其餘70%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績效工資發放額(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並報行政人事部稽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物件: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在編員工。

  (2)月薪標準:根據員工能力、崗位重要程度、難度確定,行政人事部稽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工資制:臨時僱用的施工工人。日工資制工人不屬於公司固定員工,其工資標準由工程部擬定,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專案經理

  (3)專業技術人員:造價師、設計師、工程師、預算員、繪圖員、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資料員、會計、出納等

  (4)業務人員:市場開發人員、採購員

  (5)行政後勤人員:文秘、倉管、保安、雜工、清潔工等

  三、薪資結構: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等級由所在部門經理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務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3)基本工資標準:

  2、加班工資:因公司業務需要,目前公司未實行五天工作制,發生的加班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發放標準:

  3、年資津貼:(由總經理確定按實際年資計算或自本制度批准施行之日起計算年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給與相應年資津貼:員工50元/月,部門經理100元/月。

  (2)年資津貼不得超過500元/月,超過者按500元/月計算。

  (3)年資津貼調整:由直接上級填寫薪資調整表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執行。

  4、獎金:

  (1)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每月無遲到(無在上班時間開始後到崗的情況)、早退、曠工、未請病事假、無遲到或缺席會議、無忘打卡補籤、領導安排的加班無不參加的情況,當月獎勵100元。

  (2)績效工資:(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3)專案獎金:(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4)年終獎:由總經理根據企業當年效益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評定標準及獎金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①優秀員工獎 ②優秀管理人員獎

  5、補貼:

  (1)異地工作補貼:員工被派往外地工作的根據崗位以及工作地域給予200元至1000元補貼。具體標準由員工直接上級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薪資調整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執行。

  (2)其他補貼: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補貼種類、享受範圍和標準。

  四、薪資的發放

  根據公司薪資管理的具體情況,針對薪資管理的重要性、機密性和高度準確性,確保薪資發放的有效運作。

  1、員工薪資採用月給制,薪資計算時間:每月1日至月末。

  2、新進員工於報到之日起計薪,25號後到職者,當月薪資並於次月薪資發放。

  3、試用期員工工作不滿5日離職的,不發給薪資。

  4、試用期員工無獎金和補貼(試用期內派往異地專案部工作的除外)。

  5、薪資審批辦法

  (1)各部門員工每月的薪資,由財務部負責統計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2)薪資發放時間:每月工資於次月15日放,如遇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3)薪資發放方式:除零星工資以現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員工工資均以工資卡形式發放。

  五、薪資調整

  (一)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員工基本工資調整其直接上級提出,填寫《職位薪資調整表》報請總經理審批。

  1、升職、降職

  (1)員工提升為高層管理人員時,改為年薪制;

  (2)員工提升為中層管理人員,其基本工資調整為與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高一級標準;

  (3)中層管理人員降職留用時,基本工資調整到與其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低一級標準。 2、績效考核:

  (1)員工連續5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A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2)全年月度考核超過8個月(含)被評為A等,且全年無被評為的D等和E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3)月績效評為E等的,次月績效考核仍不能達到C等的,基本工資降低一級;一年內基本工資降低兩次的,予以辭退;基本工資已為最低階,月績效考核被評為不能勝任的,予以辭退。

  (4)連續2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E等的,給予辭退;

  (5)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D等以下的予以辭退;

  (6)全年超過6個月績效考核為D等或以下的,予以辭退。

  3、評優: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優秀管理人員的,於獲獎勵次月起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4、違紀: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辭退處理的,視情節降低基本工資級別(由所在部門提出降低工資級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執行)。

  (二)加班工資調整:員工升職或降職或崗位調動時由直接上級提出調整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三)緊急調薪:公司遇重大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問題,經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會議討論透過,總經理批准可緊急調薪,但調薪幅度不得超過30%。

  六、工資查詢

  發放工資時要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專案明細,若員工發現當月工資有誤,可向財務部查詢。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25

  第一章 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補貼津貼+獎金

  1、基礎工資:是為保障員工最底的生活需要而支付的工資;

  2、崗位工資:根據員工崗位工作性質、職責、技能、工作難度及行為對公司的影響程度和價值而支付的工資。

  3、補貼:作為公司給與員工的福利,基本上公司正式員工均享受。我司的補貼具體是:午餐補貼、通訊補貼。

  4、津貼:是為了補償員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其崗位的特殊性給與的報酬。我司的津貼具體是:交通能源津貼、領導職務津貼、汽車司機行車津貼。

  5、獎金:是由根據員工工作業績的優良和公司經濟效益狀況而支付的工資。

  其支付的額度與企業的經營效益息息相關。我司的獎金具體有:績效獎金(工作業績)、總經理嘉獎。

  第二章 具體構成內容

  1、年薪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標準年薪額×40%÷12)+月度補貼津貼]+年度公司效益獎金(標準年薪額×60%)+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2、提成工資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標準年薪額×40%÷12)+月度補貼津貼]+年度崗位績效獎金(標準年薪額×60%)+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3、結構工資制:年度收入=∑月度收入(基本工資+績效獎金+補貼津貼)+年度總經理嘉獎獎金

  4、協議工資制:是指先確定薪酬額,再按照結構工資制或年薪制的內容結構及標準分解薪酬組成的薪酬制度。實行協議工資制屬於特殊薪酬情況,一般僅對從公司外部引進優秀人員時適用,需要適用時由人力資源/行政部申請,公司薪酬委員會研究透過、總經理批准後方能執行。

  5、內容解釋:

  5.1月度底薪:即為每月固定的基本工資。

  5.2年度公司效益獎金:

  與公司效益指標的完成情況掛鉤,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並一次性發放。

  5.3崗位績效獎金:

  與個人工年度的工作目標業績完成情況掛鉤,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並一次性發放。

  5.4總經理嘉獎獎金:

  是公司總經理或管理執委會根據公司本年度的效益完成情況和經營計劃完成情況、員工所在崗位的重要度和關鍵度、員工本人的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等,可能在年度結束時統一計算並一次性發放的單項獎金,其每年是否發放、以及如果發放其計發的標準和具體金額等由總經理或執委會決定,人力資源/財務部負責計算並備案。

  第三章 薪酬確定

  第一條 公司領導類崗位(即執委會成員)人員薪酬的確定

  總經理崗位的薪酬由董事會確定,其它公司領導類崗位的薪酬由總經理在董事會確定的原則內根據本制度支援檔案《領導類崗位年薪係數表》的規定和總經理確定的當年年薪基數確定。

  第二條 部門領導類崗位人員薪酬的確定:根據公司的聘任、任命檔案,由總經理根據《領導類崗位年薪係數表》的規定和總經理確定的當年年薪基數確定。

  第二條 各領導崗位的年薪額一經確定僅對當年度有效。

  第三條 銷售類崗位人員年薪的確定:由總經理根據公司銷售指標的情況,結合員工本人上一年度的銷售業績,按照公司《崗位工資對照表》確定,確定崗位等級與工資標準。

  第四條 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崗位工資的確定:由各部門根據崗位《工作說明書》、《崗位工資對照表》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對員工本人工作業績、能力和態度的考評,確定崗位及崗位工資級別報公司薪酬委員會稽核,由總經理批准。崗位工資一經確定僅對當年度有效。

  第五條 新進人員工資確定:試用期內原則上以招聘崗位的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80%發放,具體拭該新員工的能力、工作經驗、學歷等情況定崗位等級與標準,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績效)。

  第六條 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實行3-6個月的見習期,見習期間採取固定工資,標準為本科生1200(男1200,女1100),專科生(男1100,女1000)。見習期滿根據任職的崗位,進入崗位的為期一個月的試用期,工資對照公司《工資標準對照表》定級定標(同第五條)。

  第七條 實習生只發放基本生活費(基礎工資300元)。

  企業員工工資管理制度2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收入分配製度,適應集團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有效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將員工的利益與企業的長期利益結合起來,促進企業健康、持續、穩定發展,依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擬定了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全資子公司、控投子公司的所有員工。所涉及適用員工群體主要包括以下三類人員:

  1、公司高階管理人員:指新疆金風股份有限公司ceo、總裁、副總裁、首席財務官、總工程師、董事會秘書。

  2、分(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公司下屬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等人員。

  3、員工:本制度中涉及到的員工如無特別說明,均指全體員工。

  第三條 原則

  1、責任原則:按崗位的職責、價值、任職資格等因素,確定各個崗位的薪酬標準。

  崗位變動,則薪酬隨之變動。

  2、績效原則:員工的實際薪酬與公司的經營狀況、部門績效和個人的工作業績掛鉤,實行獎優罰劣。

  3、激勵原則:根據市場競爭環境及公司的發展目標,採用積極的、多樣的、有效的激勵方式以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保障公司目標的實現。

  4、競爭原則:公司薪酬水平要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保證薪酬體系與相同及相關行業接軌,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保證薪酬水平在外部市場中具有競爭力。

  5、保密原則:公司遵循薪酬保密原則。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四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制定、考核、審查、落實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和激勵方案。

  第五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公司薪酬管理專門機構,負責制定集團高階管理人員以外所有人員的薪酬政策及激勵、績效管理體系,負責制定公司及分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激勵方案,經ceo批准後實施。

  第六條 各子公司的薪酬制度由子公司人力資源部擬定,報集團人力資源部稽核後,經子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七條 各子公司的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本公司的薪酬實施細則及與之相關的績效評估方案、激勵方案等,經子公司的總經理稽核後,報集團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實施。

  第三章 薪酬結構

  第八條 員工的薪酬結構

  1、薪酬組成

  薪酬由工資、津貼、獎金、長期激勵、特殊獎金和保險福利構成。

  2、工資

  1)月度工資標準的確定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承擔的職責、崗位要求的技能、工作的複雜性和重要性、經營規模和市場水平等綜合因素確定。

  2)員工的崗位發生變動,月度工資需要根據新崗位所在的職級進行薪酬調整。

  3)月度工資分為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根據崗位的工作內容不同採用不同的分配比例。

  4)月度實得績效工資由月度的績效工資和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結果計算所得。

  3、津貼

  1)不同的員工因所在崗位的職級、工作環境、工作內容和職責的不同適用不同的津貼和標準。

  2)津貼是固定收入的一部分,按月進行發放。現有的津貼有通訊津貼、住房津貼、交通津貼。

  3)各子公司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在薪酬實施細則中制定適用的津貼類別和標準。

  4)津貼型別和津貼標準與崗位和職級保持一致性,如果崗位或職級發生變動,則津貼隨之調整。

  4、獎金

  1)員工的獎金根據員工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部門績效和個人的業績情況確定。

  2)各分、子公司均應圍繞經營目標的實現,制定針對性的績效考核和獎金激勵的方案,激發員工工作熱情,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3)不同序列、不同崗位的員工根據其工作內容採用不同的獎金比例、計算方法和發放週期。

  4)獎金方式有績效年薪、專案獎金、計件獎金、利潤提成和其他獎金。

  5、特殊獎金

  1)經公司審批的經營舉措獎勵、專案獎勵、優秀員工獎金、合理化建議獎等用於表彰的特別事件和人員的獎金。

  2)ceo、總裁、子公司總經理均設定特別獎勵基金,用於獎勵有突出和重大貢獻的員工。

  3)公司實行超額利潤獎勵,當公司年度淨資產收益率達到5%以上時,超出淨資產收益率5%以上部分的利潤,按下列標準以超額累進的方式提取風險獎勵基金。

  超額獎勵基金的獎勵範圍和獎勵額度由經營層決定,分三年發放。

  6、保險福利

  1)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足額繳納各項社會統籌保險,社會統籌保險的基數和比例按照當地政策和法規執行。

  2)公司針對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補充保險,為從事有危險及危害性作業的員工提供商業意外傷害保險,為正式員工提供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為中國境內工作的外籍員工提供健康保障保險。

  3)公司提供設施齊全的健身場館,鼓勵成立各種俱樂部,並組織各項業餘活動,包括集體婚禮、文藝晚會、現場慰問等。

  4)公司提供班車、宿舍、圖書室、法律援助、公司活動日等福利。

  5)公司為員工提供年度體檢、員工互助基金等其他的補充福利,具體參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7、長期激勵

  長期激勵是對企業發展過程中做出持續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長期回報和獎勵。

  第九條 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結構

  1、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組成

  1)高階管理人員薪酬實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特殊獎勵、福利補貼、長期激勵組成。

  2)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高階管理人員年薪中的固定部分,該部分年薪不進行考核,按實際工作月份發放。

  3)績效年薪:績效年薪是高階管理人員年薪中的浮動部分,與公司的經營和管理業績掛鉤,結合個人的績效評估和管理能力評估結果確認集團高階管理人員的績效年薪收入。

  4)特殊獎勵:公司在經營和管理過程中對有特殊貢獻或完成重大臨時性事項所進行獎勵。公司高管參與超額利潤獎勵的分配。

  5)福利補貼:包括國家法定福利、公司保障性福利和公司關懷性福利。

  6)長期激勵:公司實行長期激勵機制,對企業發展過程中做出持續性重要貢獻的高階管理人員給予長期回報和獎勵。

  2、如果高階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發生重大的變化或是崗位發生變動,公司可以根據其工作職責或崗位重新核定其年度薪酬總額,核定的薪酬水平可以增加也可以減少。

  3、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確定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年度績效考核方案,並在次年年初完成業績評估和績效年薪分配方案。薪酬支付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實施。

  4、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標準

  1)年薪標準(基本年薪+績效年薪)由董事長根據高階管理人員所任職位的工作職責、崗位價值、任職資格、市場薪資等因素確定。

  2)基本年薪按月發放,每月發放標準=基本年薪÷12個月。

  3)高階管理人員的年總收入是指稅前收入,包括需要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4)績效年薪以基本年薪為依據,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基數的比例為6:4。

  5、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彈性工作制,日常不考勤,同時不計算和發放加班工資。

  第四章 薪酬預算及使用管理

  第十條 薪酬預算管理

  1、根據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體化的原則,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分、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及其他由集團直接聘任的員工的薪酬預算和使用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2、各業務單元、分(子)公司負責組織本公司各個部門的人員編制、人員需求,完成各部門的薪酬預算,由人力資源部彙總,經業務單元、分(子)公司總經理稽核後,集團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實施。

  3、如因外部環境、公司經營狀況及其他重大事件的影響,需要調整公司年度薪酬總額的,經董事長批准後調整。

  第十一條 薪酬的使用管理

  1、集團和各業務單元、分(子)公司的薪酬預算的使用均應嚴格執行分解計劃,按照目標的完成情況,有計劃、分階段地使用。

  2、各業務單元、分(子)公司的每季度薪酬總額及使用分析報告須報集團人力資源部進行稽核。

  第五章 薪酬的計算與發放

  第十二條 工資採用月度支付的方式,以整月為考核週期,本月在規定時間內支付上個月的工資。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內,按約定的月度工資標準的80%計發,對於重要的崗位,可以按約定工資標準的100%發放。

  第十三條 月度稅後工資由月度崗位工資、月度實得績效工資、各項津貼、獎金、特殊獎金之和減去各項考勤扣款、員工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其他扣減項、個人應承擔的稅款及稅後應由員工承擔的其他福利扣款項計算所得。

  第十四條 績效工資按照員工所在公司的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獎金的計算和發放按照所在公司、部門的激勵方案執行。

  第十六條 社會保險的繳納及其他福利的發放按員工所在公司福利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七條 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由公司為員工代扣代繳。

  第六章 薪酬的調整

  第十八條 薪酬調整的條件

  1、外部薪酬水平發生較大變化,現有的薪酬策略和水平不能吸引和保留公司正常運營所必須的人才時;

  2、外部經濟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影響員工的實際收入水平時;

  3、公司面臨嚴重經濟困難或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時;公司經營狀況有重大改善或業績有顯著提高時。

  4、員工的崗位發生變化或是崗位的工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時。

  5、員工的績效優秀或薪酬水平不能體現崗位價值時。

  第十九條 薪酬調整的分類及實施流程

  1、年度薪酬調整,集團人力資源部每年根據市場薪酬的變化、外部經濟環境趨勢、公司的發展需要制定年度薪酬調整總比例和實施方案,經 ceo批准後實施;各子公司根據集團的年度績效薪酬調整方案,制定適合於本公司的年度薪酬調整比例和實施方案,經公司ceo稽核後,報集團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實施。

  2、個別薪酬的調整,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經用人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後,按公司人力資源分層授權的許可權逐層進行審批。

  3、年度薪酬調整的月度增長總額超過月度工資總額的25%,需要各公司董事會批

  第二十條 薪酬調整的申訴

  1、如果員工對薪酬調整所產生的異議,員工有權向屬地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

  2、屬地人力資源部在接到員工申訴後15個工作日內,必須將申訴處理結果通知到員工本人。

  3、如果員工以對屬地人力資源部的申訴結果不滿意時,可以直接向集團人力資源部進行申訴。

  第七章 海外人員的薪酬管理

  第二十一條 海外當地人員的薪酬管理

  1、公司為海外招聘的人員提供在當地市場有競爭力的薪資水平。

  2、根據不同地區差異,由子公司人力資源部、海外業務負責人公或辦事處首席代表與集團人力資源部共同制定該地區的薪酬管理實施細則,報集團ceo審批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 國內外派的海外人員薪酬管理

  1、國內派駐海外人員根據派駐地的物價水平、生活和工作條件,給予不同的海處補貼標準,具體標準見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的相關制度。

  2、國內派駐海外人員的國內薪酬標準不變,但取消國內的交通、住房、通訊等。

  3、帶薪調休假:根據公司福利制度中的調休假標準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遇國家政策重大調整,或發生不可抗拒的重大情況,本制度將適時將進行調整。

  第二十四條 如本制度與最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存在衝突,以最新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企業薪酬管理制度》和《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階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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