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精選30篇)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下面小編給大家推薦了關於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精選30篇),僅供大家瀏覽。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 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 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 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 具體規定

  第七條 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 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准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 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准,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准;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准。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註明原因,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於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准,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癒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並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准,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 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交人力資源部稽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週歲、女方23週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 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後,報人力資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 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後,經人力資源部批准後,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 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並經批准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2

  一、為進一步規範公司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和工作氛圍,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集團公司所有員工(董事長、集團總經理和指定人員除外) 。

  三、考勤規定

  1、作息時間:冬季為8:10--12:00,13:30--17:30夏季為8:10--12:00,14:00--18:00公司執行單休制度,每週日為固定休息日。

  加班及值班情況按照各部門工作安排商定,法定節假日休息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上班期間,集團公司各部門員工考勤以指紋考勤機記錄為主,部門記錄為輔。

  2、指紋考勤機使用及注意事項。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於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四、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指紋考勤機採取刷指紋或密碼打卡方式進行簽到、簽退,每日四次。不得代替他人簽到、簽退,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2、員工外出辦理業務時,應到集團公司辦公室填寫《集團公司員工外出簽退簽到表》,作為出勤記錄,月底統一交到考勤員存檔。

  3、工作時間內,正常出勤,忘記打卡者,情況屬實,需要本人補籤《考勤打卡補籤審批表》,由各部門上級領導簽字,月底統一上交考勤員存檔。

  補籤沒有透過者,視為遲到。

  每位員工月超過三次忘記打卡,每超過一次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部門經理酌定。

  4、各部門領導及集團辦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考勤員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進行統計,於每月十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報各部門領導進行核實,並報工資核算員。

  五、考勤類別及處罰

  1、遲到:超過規定時間15分鐘以上視為遲到;遲到60分鐘及以上,未跟上級領導請示,非工作原因,視為缺勤半天。

  2、早退:無故提前離開工作崗位時間超過30分鐘視為早退;早退60分鐘及以上,非工作原因,視為缺勤半天; 3、曠工:沒有刷指紋記錄、未寫請假條,無故不到崗視為曠工; 4、月遲到3次以下(含3次),警告;超過3次,每超過一次,扣10元。

  月早退1次,警告;早退2次及以上,每超過一次扣30元。

  曠工半天,扣當日工資;曠工1天,扣3天工資;曠工3天及以上者,屬重大違紀,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並自行解除勞動關係。

  六、請銷假制度

  1、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五種。

  公司執行逐級請銷假制度,員工請假必須執行請假條制度,特殊情況必須先打電話告知部門領導,回到崗位後要及時補交請假條。

  2、審批許可權:請事、病假1天,部門經理審批;3天以內(含3天),集團總經理審批;超過3天,董事長審批。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3

  一、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規範考勤記錄,為每月工資計算提供合理依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考勤制度》適用於正式投產前公司全體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時間

  1.夏季作息時間(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工作時間: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3:00-17:30

  2)辦公室人員時間(綜合管理部、財務部、採購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時)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2.冬季作息時間(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2:30-17:00

  2)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採購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時)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3.其它工作時間制度

  1)不定時工作時間

  主要為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兼職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部長級以下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時間的員工需填寫《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見附表1),經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後,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於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時間的,由部門制定相應崗位的工作時間表,送綜合管理部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綜合管理部根據總經理批准後的工作時間表,作為考勤標準執行。

  部門工作時間變更,必須在三日內報綜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外上班的,均視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須當日填寫加班單(見附表2和附表3),並交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緊急加班除外)。各部門加班單上交時間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員根據實際打卡或考勤表記錄加班時間。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簽到兩種。原則上,生產部門員工採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結合的方式,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採購部)、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採用打卡方式。綜合管理部食堂員工採用考勤表方式進行考勤。部長級(含副職)以上人員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實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未打卡者綜合管理部視具體情況分別做遲到、早退和曠工處理。

  一卡通員工包括:綜合管理部、財務部、採購部全體人員,鍊鋼廠、鎳鐵廠、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其中:綜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員實行考勤表記錄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後一天,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遞交的排班表,製作統一格式的考勤表(見附表5)。加蓋公章後,發放給各部門。各部門班組長、車間主任負責點名考勤、記錄。考勤表經各部門負責人確認後,每月15日之前交給綜合管理部,作為核算薪資的依據。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託他人代理打卡、簽到,違反此規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處罰50元。

  五、考勤異常

  考勤異常包括:遲到,早退,曠工,在崗未打卡,打卡未在崗,出差,請假,休假等。

  1.遲到、早退、曠工等

  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離崗;曠工:無故缺勤或未准假缺勤。

  本著人性化管理的原則,員工一個月內允許2次5分鐘內的遲到;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次數累計超過2次者開始執行處罰。

  每月累計遲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並扣罰當月工資200元;每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工資20元;遲到(或早退)10到30分鐘以內扣工資30元;遲到(或早退)30到60分鐘以內扣工資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1.5倍;

  曠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3倍,並給嚴重警告處分;月累計曠工三天的扣罰半個月工資,並予以留用察看處理;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給予除名且不負責任何善後事宜。

  2.在崗未打卡

  上下班忘記打卡或遇急事無法打卡,但不影響出勤的,員工需要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寫《考勤補錄單》(見附表4),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根據考勤補錄單修正考勤記錄,否則將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由本人填寫特批單交分管副總審批後交綜合管理部。

  3.脫崗

  考勤記錄正常,但長時間離開工作崗位或辦理私事。一旦發現人員脫崗,扣除當月工資10%,並作通報處分。脫崗由部門自查發現的,只對脫崗員工本人予以處罰;如被綜合管理部發現,則對直接主管和部門負責人連帶處罰。

  4.公出

  外出辦理公務當日無法考勤。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公出單修正考勤記錄;

  5.出差

  經領導審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沒有考勤記錄,綜合管理部根據出差單修正考勤記錄;

  6.請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參見《員工請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報備

  部門及班組長負責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記錄。使用考勤表的部門和車間、班組,負責人每月3~4日將本部門、車間考勤表交綜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員,與一卡通考勤進行核對。如發現經常違反考勤制度的現象,必須及時處理並逐層上報。對連續三日曠工者,必須上報部門負責人和綜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應的處理。員工本人的請假單、出差單、考勤補錄單等,要及時報送綜合管理部。

  1.上報不及時或者故意隱瞞實情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2.虛報考勤或幫助他人弄虛作假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班組考勤統計人員和直接主管分別處以100~500元罰款。

  3.請假期間委託他人打卡,考勤弄虛作假者,雙方均處以300~500元罰款,並通報批評。

  4.各部門員工的人事異動情況,部門需及時填寫異動單並報至綜合管理部。

  如在一週內未上報而造成員工考勤異常,按每人/次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七、考勤公示

  1.綜合管理部每月對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員進行兩次考勤公示。公示時間為每月16日和30/31日對半月考勤進行公示。

  2.綜合管理部每月5~7日對上月度考勤進行公示、確認。對考勤有異議人員必須在公示期間到綜合管理部核對,如果差異,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後進行修訂,公示期過後不再受理。

  3.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對本部門車間考勤進行簽字確認後,送綜合管理部部長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後,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八、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執行和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的監督檢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並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上報總經理,作為違紀處罰和工資核算的依據。

  九、附件

  1.《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

  2.《加班單(個人)》

  3.加班單(成批)》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4

  為加強公司員工的作風建設,嚴格勞動紀律,以樹立企業文明辦公、文明營銷形象,促進企業文化建設,特制定xx總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原則:

  根據獎勤罰懶的原則,將出勤率、經濟效益、工作效率與津貼的發放掛鉤。對勞動紀律渙散、遲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時間幹私活、打牌賭賻、翫忽職守、釀成安全事故等各種違章違紀者,視情節輕重,扣發或停發當月津貼直至工資。

  二、考勤(打卡)規定:

  1、打卡範圍:在公司辦公大樓內工作的正式員工(含聘用員工)。

  2、打卡地點:公司辦公大樓1樓大廳。

  3、考勤(打卡)時間: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內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員工,應通知部門考勤員。

  4、員工不得請、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損毀或丟失,影響打卡考勤的,須及時向總公司辦公室備案。

  6、各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為本部門(或實體)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確定。每天上班後半小時和下班前半小時內,考勤員須對本部門(或實體)上班人員進行考勤記載,遲到、早退人員要向考勤員報到,不報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各部門(或實體)每月5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或實體)上月的出勤情況實事求是的彙總,經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審定並簽字後報辦公室(或實體)彙總。

  8、一個月遲到、早退達3次以及請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內通報批評。

  9、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總公司將不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或實體)年度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請假審批程式

  1、病假:凡請病假者,需持有醫院假條並按下列程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病假,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病假一週以內,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准,請病假一週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2、事假:因特殊情況需請事假者,寫假條並按下列程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事假,經分管領導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准;請事假三天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3、公司員工的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按國家有關檔案規定執行。但必須履行以下審批程式:由本人書面申請,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簽字(中層以上幹部還須分管領導同意),並交辦公室備案。

  四、考勤實施辦法

  1、依據本人崗職工資(固定部分)、津貼(活動部分)及每月22天來測算本人日工資和日津貼。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下班以鈴聲為準,當月遲到、早退兩次以下累計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10元;一次超過兩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3、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按天扣發日工資和日津貼。

  4、一個月內准予病假2天(限於當月),從第三天起,按天扣發日津貼。

  5、請病假超過一天的,應交醫院開據的病假單。弄虛作假、開假病假單、假證明者,一經發現,其所休假一律按曠工論處。

  6、曠工超三天以上的停發當月津貼;病假超過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發當月津貼(節假日除外)。

  7、長期病休和辦理勞保手續的員工,無崗位津貼,並按國家規定扣發一定比例的月工資(固定部分)。哺乳期請長假的女員工,無崗位津貼。

  8、上班時間禁止帶小孩到辦公室,禁止進行文體活動(集體組織除外),違者每人每次扣罰津貼5元。

  9、各部門節日加班需於節日放假前兩天將加班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查,經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加班。

  10、工作人員全年的考勤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定等次的依據之一,並與年終一次性獎金掛鉤。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其中: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一10次者,扣發50%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全年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額扣發年終一次性獎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個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計算,等比例扣發半、全年一次性獎金。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

  1、因公負傷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經總公司領導研究同意,病休期間不扣款。

  2、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經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令公開檢查、行政處分、直至辭退處理。

  3、各部門待聘人員在待崗期間無崗位津貼,在上崗試用三個月考核期內只發給津貼的50%。

  4、業務看片脫場視同曠工;上班時間抹牌賭賻從重論處:中層幹部通報批評就地免職,下崗待崗;普通員工下崗待崗。

  5、各部門考勤統計嚴重失實,被查實的,考勤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與當事人同等處罰。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5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範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X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臺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 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臺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臺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彙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彙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後經公司領導籤批後交財務部複核並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後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係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許可權逐級上報獲批准後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透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簡訊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後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許可權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衝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後,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註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並寫明調休情況後按審批許可權逐級籤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准後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後。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週歲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計劃生育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後,如需續假,經批准後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6

  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理順工作流程,嚴格履行稽核批准程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條各部門設立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每週對人員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彙總、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及人事管理部門彙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人事管理部門對考勤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有監督、核查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週期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門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於次月3日前把經過負責人簽字確認後的考勤彙總表、假期審批等考前表單上報公司人事部門。人事考勤專員在2個工作日內對公司所有考勤記錄稽核完畢。

  第三條公司實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公司不提倡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各部門因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作息時間,需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報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前1天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後方可執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事後應及時補批手續。

  第五條公司實行休假儲備制度,即員工的加班可以作為日後同等時間的調休,公司節假日外休息可以衝抵員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員應建立員工調休臺帳,及時記錄個人的休假儲備情況,員工加班調休及衝抵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方可執行。

  第二章員工假期管理

  第六條事假:是指因個人原因未到崗工作的時間。

  1、事假的批准程式設計師工請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獲取核准後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事後補假。特殊情況下,必須持有相關證明或事先向主管領導電話說明情況,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按照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照曠工對待。請事假半小時以上的,按事假計發薪酬。

  2、批准許可權部門經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總經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過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總經理批准。總經理授權按照授權許可權批准假期。各級管理人員不得超越許可權批准事假。

  第七條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的時間

  1、休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託人及時告知本部門負責人,本部門考勤管理人員記錄考勤並上報人事考勤部門,本人或委託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休假證明。

  2、休假證明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開出,員工因急診在就進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診醫院出具急診和休假證明。

  3、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應先向直接領導口頭請假,以當日掛號票或診斷書為依據,看病時間一次滿二小時或全月累計滿八小時以上,按病假處理。

  4、患病員工按休假憑證或準允休假的時間休息,計算病假時間以員工實際休息時間為準。員工實際休病假時間需由部門負責人在假條上簽字認定。未經批准,實際休息時間大於休假憑證開具的休息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就診和休假證明。

  6、在病假憑證上,有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資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80%支付,低於北京市政府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醫療期。是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醫療期計算應從員工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在規定的計算週期累計病休時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療期滿。病休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根據有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計算標準見下表。

  3、員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經醫院確診後,醫療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主管副總稽核、批准後,可酌情適當延長醫療期。

  4、員工非因工緻殘和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鑑定部門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終止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員工的用於結婚的假期。

  1、員工休婚假應書面提出申請並填寫假條,按規定給婚假3天。愛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結婚,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2、符合晚婚規定的員工,另給予獎勵婚假7天。晚婚假自辦理登記手續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許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視同放棄休假。

  3、再婚的員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條喪假:按規定給予職工處理其直系親屬喪事的假期。

  1、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撫養職工長大的撫養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假三天。如親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時間,可按喪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2、員工的祖父母去世,確需本人料理喪事的,經領導批准,可給喪假一天。故去親人在外地,路程時間按事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探親假:是指員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按規定給予的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本規定的探親假假期按照公司經營狀況及公司需求,總經理有權決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雙方股東已婚員工原則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為4天(含路途時間),一般休假時間確定在週四至下週一。

  2、本公司雙方股東未婚職工原則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時間為1周。

  3、享受探親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親假期小於年休假,剩餘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親假一般不可以積累使用,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員工在工作滿1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員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於年休假的,剩餘假期可以一併休假。

  5、未婚員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員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於年休假的,剩餘假期可以一併休假。

  6、員工休探親假須提前1個月審批。主管副總批准後方可休假,休假審批單交人事考勤專員備案。

  7、員工經批准的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在探親假期間因病而超期者,需持縣以上醫療部門急診證明,可按病假處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員工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個工作年內安排,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集中或分段安排個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統一安排,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休年休假的,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4、累計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無法提供繳費證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計算。

  第十三條工傷醫療期:是指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

  1、公司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確診的診斷證明,對照《北京市工傷醫療期分類目錄》,確定醫療期,發給工傷津貼。

  2、工傷醫療期一般為一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不超過三十六月。

  3、工傷的認定及工傷醫療期待遇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產假:是國家規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復健康的時間。

  1、女員工生育,按國家規定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符合晚育條件的,獎勵產假30天。經批准,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員工休產假應履行休假審批手續,並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哺乳假:嬰兒未滿週歲的女職工每班工作時間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如路途較遠兩次哺乳時間應合併使用。

  第三章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特殊考勤處理

  1、遲到:員工遲到,說明合理原因後,經得領導同意,遲到時間按事假處理;未說明任何理由無故遲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的罰款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按事假甚至曠工處理。

  2、早退:員工早退期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未履行休假審批程式或特殊情況未補審批手續,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條本制度所列各項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標準或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考勤規定歸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二○一○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7

  一、總則:

  為了加強員工的出勤管理,嚴肅公司的工作紀律,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適用範圍集團公司全體職員,包括旅遊社會、會議,軟體,導遊公司工作人員。

  三、考勤管理的部門為行政部,劉媛負責公司全面考勤管理。

  四、考勤管理的原則

  “實事求是,準確及時,嚴格紀律,重在管理”

  五、考勤制度的內容

  (一)考勤記錄

  1、公司實行月考勤制度,每月為一個考勤週期。夏季作息時間早08:30—午12:00

  ,下午14:00—晚18:00;冬季作息時間為早09:00-午12:00,下午14:00—17:30;冬,夏季作息時間調整由公司通知公告,週一至週六上班,週日休息,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放假(導遊上團除外),如需加班,補發加班工資或節後按加班天數雙倍調休。放假期間正常上班或上班前2小時到達公司;下班後3小時沒有離開公司並且有實際業務產生的視為加班,導遊或票務因特殊情況不計加班。員工每加班1次補發30元或抵消請假1天。

  2、員工考勤實行早,晚班打卡制度,即每日早上,晚上下班前自己打卡考勤,一天兩次;非作息員工考勤實行排班點名制度,即每天早上打卡報道,晚上可以不到公司打卡,一天一次,導遊上團或銷售出外搞活動時可以不打卡,由考勤人員記錄。每月電腦同步考勤機記錄一次,考勤管理人員不得修改,刪除資訊;門市部以電話點名方式,考勤人員打電話過去,門市部人員不要接聽,然後用門市部電話打過來,作為出勤依據。(不定時抽查

  )。門市工作人員上,下班推遲一個小時,中午不休息,輪換吃飯,週日不休息,每週一至週六可調休一天;不得私自調休,特殊情況需要調休時必須報行政部批准。

  3、票務人員因特殊要求實行旺季早10點公司報到,下午四點公司報到;淡季同其它部門考勤統一執行。另:春運期間不計考勤50天,但要求電話暢通,不得間斷公司業務。

  4、員工上班期間如因公外出,須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提交申請由所屬部門領導籤批,並經考勤人員在“考勤表”上登記,保持聯絡電話暢通,否則紀律檢查一經發現視為曠工。

  5、如員工上班前需提前辦理公務或臨時緊急出差,來不及在公司“打卡”,可回來後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補填申請並由部門主管籤批,如下午外出辦理公務下班後來不及趕回,次日早晨可補填並由部門管籤批。凡未按該程式執行,事後隱瞞真相而補籤“考勤記錄”的一律視為無效。

  6、公司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提交申請並經部門負責人籤批報給行政部,否則嚴肅處理(曠工處理)。

  7、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至半小時之內每次扣20

  元,超過半小時每次扣50元,連續5次扣除全勤工資。每月累計5

  次以上每次按100元扣除底薪。沒有全勤工資人員從基本工資中扣除。

  (二)病假

  1、員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休息者,需有醫療單位診斷書或出示的證明,經領導同意後方可休息;對情況特殊,一時無法取得醫療證明者,先書面報告事後補辦。員工必須填寫“請假單”,一天以內(含一天)由所在部門經理籤準,一天以上必須經人事部批准。“請病假單”由人事部稽核存檔;

  2、員工請病假3天以內(含3天)且有醫療單位診斷書或出示證明的不扣工資,無醫療單位診斷書或出示的證明及請假3天以上的以請事假對待,按底薪÷工作日×累計請假天數扣除工資。

  (三)事假

  1、原則上公司不受理口信、電話請事假,若情況特殊,須先以口頭方式請假,並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提交申請,事後補填“請事假單”,按請假程式辦理。

  2、請事假一次連續超過3天或全月事假累計5天以上扣除當月全勤工資並按底薪÷工作日×累計請假天數扣除基本工資。請事假一次連續未超過3天或全月事假累計5天以內的只扣除基本工資。

  (三)年休假、婚、產假、喪假規定

  一、年休假

  1、凡參加工作時間連續滿三年以上職工,可享受5天年休假;連續滿五年的職工,可享受7天年休假;連續滿十年以上的職工,可享受15天年休假。年休息假為月對月執行,旺季不能休;同一崗位,同一部門的員工不能同時調休。

  下列情況不享受年休假:

  (1)當年請病假或療養累計超15天。

  (2)當年請事假超10天。

  2、凡享受年休物件,未經准假,擅自離崗,未履行手續,按曠工處理。

  3、員工休假原則上每年一次,根據需要在年內可分期安排,每次休假必須三天以上。當年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計使用。

  4、職工在開除留用期內,解聘待崗人員,當年不享受休假。

  二、婚假

  職工符合婚姻法規定,實行晚婚晚育(男25週歲,女23週歲),按有關規定辦理結婚登記,並取得結婚證其婚假15天。可在結婚日前一個月提交申請,並交接工作後准予請假。

  三、產假

  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規定,女職工正常分娩產假90天,難產者(憑醫院證明),增加產假15天。可在分娩預產期前1個月提交申請,並交接工作後准予休假。需要延長產假的扣發延期假內所有工資。

  四、喪假

  直系親屬(指雙方父母、夫妻、子女)死亡時,給予喪假5天,在外地辦理喪事,根據里程確定往返里程假。可在奔喪日前3天提交申請,並交接工作後准予請假。

  五、休假期間的工資及待遇

  員工請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正常享受公司其它福利待遇。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8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天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為休息時間。

  3.1.1上述作息時間如有調整,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公佈。

  3.1.2加班時間由各部門視工作情況而定。由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再交人力資源備案,否則人力資源部不予核算加班費。

  3.2考勤內容

  3.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3.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2.4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全月累計不得超過10分鐘。否則按每分鐘3元扣款。

  3.2.5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准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3.2.6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扣除本月績效工資。

  3.2.7曠工半天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員或負責人考勤,並於次月1號匯總統計傳遞給人力資源部。

  3.3.2公司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加班時間打卡。

  3.4.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3.4.4緊急事故,事後說明事由,經核准者。

  3.5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加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一天論處,並按其情節輕重酌以懲處,直到除名。

  3.5.1委託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時給予記過一次處分)。

  3.5.2有塗改情況者。

  3.5.3故意毀壞工卡者

  3.5.4偽造工卡者。

  3.5.5偷竊、毀損他人工卡者。

  3.5.6自籤工卡者(按次計算)。

  3.5.7替他人籤卡者(雙方均論處)。

  3.5.8遺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為者,給予罰款處理。

  3.6.1工卡遺失補發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記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人力資源部總監籤卡;未打卡又不籤卡的,當月不結算薪津。

  3.8上班均應於規定時間前打卡,不得於上班打卡後出外辦私事,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除按擅離職守論處外,並給警告一次處分。

  3.9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按本規定3.7項籤卡,否則,按本規定3.2.4 /3.2.5項處理。

  3.10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須有單位主管籤核,業務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外出放行條”,但應在主管處登記,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工卡上籤證核對。

  3.12本公司上下班時間,一律由人力資源部監督打卡情況,每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收回,保管期限為一年。

  4.請假作業:

  4.1事假

  4.1.1事假:員工因私事而必須要請假者,應在“請假單”上提出申請,經主管負責人逐級實認可,批准後方有效,每年累積以14天為期限,超期者視為曠工。

  4.1.2事後申請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兩日內出具有說服力的有效證明,經主管負責人或人力資源部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並在員工個人請假單上予以登記。

  4.1.3凡請事假當月累計不足4小時,一律按計扣工資,不足8小時按一天計扣工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請假者,最遲應於假期的次日提出申請,經主管負責人籤核後,將請假單送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稽核後予以登記。

  4.2.2請病假2天以內者免附醫院證明,但當月連續請病假2天以上或累計三天以上者必須出具當日就醫的資料或指定醫院證明(鎮級醫院)。

  4.2.3全年累計病假不得超過30天,休滿時仍須療養,須附指定或公立醫院證明,酌情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

  4.2.4當月病假一天者,月薪人員不扣薪。

  4.2.5工傷人員按工傷保險規定辦理賠付,除基本薪資照給外,公司不負擔任何費用。(確不能出勤者給予工傷假,附認可的醫院證明)。

  4.3上述原因以外確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後報公司酌情審批。

  4.4.請假程式

  4.4.1員工請假需按規定填寫請假單,員工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總監審批,3天(含3天)以上須副總審批。

  4.4.2主管請假2天內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含3天)需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含部門經理)請假須到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總經理請假報董事會批准。

  4.4.3所有請假事宜必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5.檢查

  5.1考勤檢查工作由人力資源部、各部門主管,負責統計出勤的文員擔任。

  5.2檢查內容:

  5.2.1查明是否有漏打卡、早退、擅離職守、曠工等現象。

  5.2.2查明是否有毀損、塗改、偽造、偷竊、自籤工卡等現象。

  5.2.3各部門檢查人員要根據請假單、外出放行條、差旅單對上一天工卡進行檢查以掌握員工出勤情況。

  5.2.4各員工考勤、加班工時經上述程式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籤後存查。

  6.實施

  6.1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7.附件

  7.1請假單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9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 ,中午休息一小時。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8:00

  2、打卡制度

  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出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各類假期規定

  1、病假

  1.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群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1.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前透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在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鑑定,被鑑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事假

  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式後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2.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2.4每週六、週日為法定公休日。 2.5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3、婚假

  3.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於晚婚(指:男25週歲,女23週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2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後6個月內使用,並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3.3婚假需提前兩週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准後交行政部備案並一次性連續休完; 3.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5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髮放。

  4、喪假

  4.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4.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於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4.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髮放。

  5、產假與哺乳假

  5.1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餘按病假處理。 5.2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5.3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5.4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5.5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5.6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5.7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行政部備案。

  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行政部稽核總經理批准後,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7、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7.1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滿一年,第二年開始每年5天帶薪假期,按照每年增長一天逐年遞增,最長不超過15天

  7.2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7.3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批准)。

  7.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

  三、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單》。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透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所有員工請假必須報行政部並由總經理審批簽字。如因總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總經理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行政部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對病假、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後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後再作相應處理。

  6、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行政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四、缺勤規定

  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每增加1分鐘扣1元錢,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2、曠工扣款規定:

  2.1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2.2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2.3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10

  為規範公司全體員工的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基本定義

  遲到:上班時間仍未到崗。

  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脫崗:工作時間未經批准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者脫崗連續超過60分鐘;未經批准而不到崗者;違法、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

  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週期按照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日。

  考勤是公司日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所有考勤按照法定工作日計算,

  二、入職與試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入職後需提交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3.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是雙向選擇,員工與公司都可隨時解約。

  4.試用期可提前轉正,前提看個人能力及工作態度。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考勤規定

  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準時打卡。

  公司標準工作日為:

  1.週一至週五全天。

  2.國家雙休制。

  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九點-下午六點,中午12點-下午1點為午休時間(含用餐時間)

  3.因工作崗位不同,法定節假日,請假,休息應處理好自己負責店鋪所有事物。

  四、管理制度

  (一)法定假日

  法定節假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二)事假

  1、基於人性化管理,公司允許每人每月有2次(含)遲到機會,累計不超過20分鐘。每月允許請假30分鐘(單次),不扣除工資和全勤獎金。

  2、遲到超過3次者(含3次),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50元,以此類推並累計,不享受當月全勤獎金。

  3、請假1天以內的,需至少提前一天在公司企業微信審批,請假1天以上的,需至少提前3天,在公司企業微信審批通過後填寫請假條。

  4、非整天的請假時間按照小時累計,每天的工作時間為8個小時,滿8個小時為1天,不滿8個小時的,按比例扣除當月基本工資,並扣除全勤獎金(週五,週一不允許請假)。

  5、如臨時有事不能提前請假的,應透過公司企業微信進行審批。無故缺勤視為曠工,按日工資三倍扣除基本工資。連續曠工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公司無需發放底薪及提成。

  (三)病假

  1、病假需在到崗時提供醫院開具的病例,無證明這按事假處理。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基礎工資的50%發放,不享受全勤獎和其他福利待遇。

  2、月病假3天以上的,需跟老闆協商處理。

  (四)婚假

  根據最新國家法定婚假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不含節假日和公休日),持證給假,按結婚證日期三個月內享受,婚假須連續一次性休完。

  (五)產假

  (1)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按照基礎工資的80%發放,不享受全勤獎和其他福利待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7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

  天產假。

  (3)男員工配偶生育時,可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

  (六)喪假

  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離世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3天。

  (七)工傷假

  經權威醫院和機構核定後公司與發生工傷員工協商處理。

  (八)年假

  對於入職滿一年不滿三年的員工,享受3天帶薪年假;滿3年的員工,享受5天帶薪年假;5年以上,享受10天帶薪年假。

  年假原則上一次性休完,需至少提前一週申請審批,不得與節假日連續請假,特殊情況的需提前向公司說明。年假期間店鋪郵件和訂單需正常處理,維護店鋪績效,遇到問題及時向公司彙報。

  (九)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司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填寫書面申請。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公司負責人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真實原因,並將資訊反饋給上級,以保證及時進行工作對接和相關資料存檔等。

  3.本公司所有員工離職沒有提前申請自動離職者不給予發放薪資。

  五、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凡既有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之相牴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部分行為規範職業準則

  一、基本工作規範

  1.本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及公司和部門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和部門的利益為重,對公司及自己管理店鋪負責,不做有損對公司和店鋪的事情。

  3.以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對待本職工作,服從工作安排,不以個人主觀理由推卸責任。

  4.同事直接應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加強團隊協作。不詆譭、惡意評價其他同事。

  5.所有員工應積極配合公司,全身心的投入工作,積極提高工作狀態,不推脫,不拖延按時完成上級交代工作。

  二、保密義務

  1.所有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及部門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有涉密檔案,嚴禁對外洩露公司資料,(自己負責店鋪名,產品,廣告費用預算)。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部門秘密檔案,技術方法,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資料等,一旦發現給予嚴重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將無條件給予解僱並進行法律程式進行起訴。

  三、禁止下列情形

  1.利用公司店鋪產品圖片或者資料資源從事其他兼職工作或者私自經營店鋪,一經發現嚴重處理給予無薪及其他福利待遇辭退,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任何時間不得利用公司的場所、裝置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給予辭退。

  3.禁止頂撞上司,不聽取安排。

  4.工作不在狀態,制單、郵件、Case、AZ等基礎操作錯誤,店鋪問題不及時處理,一經發現自己主動填寫處罰單。(處罰標準最低30元人民幣,情節嚴重最多不超過300人民幣每次)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11

  為加強公司人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敬業精神和企業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實行上班簽到制度,簽到由各部門分別進行,考勤記錄作為日後考核、晉升的原始依據之一。

  2、週一至週五的工作時間為:

  5月1日——9月30日上午7:50——12:00

  下午14:00——18:00

  10月1日——5月1日上午7:50——12:00

  下午13:30——5:30

  員工應在7:50到公司點名並打掃衛生。週六上午的上班時間為8:50到公司打掃衛生,9:00點名,9:00——12:00為工作時間。節假日(值班)上班時間為早8:50,下班時間為正常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

  3、公司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和早退。規定時間內不到達公司者為遲到。遲到人員應到直接上司處簽到,說明時間,並由直接上司簽字後送財務,否則按曠工論處。提前離開者為早退。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工資的2%。

  4、職工每月允許最多32小時事假(以4小時為單位,不足4小時的按4小時計)。額度內事假,每4小時扣發當月工資的2.5%,否則,每超過4小時扣發當月工資的5%,扣完當月全部工資為止。

  5、職工婚假為10天(包括節假日在內),員工請婚假必須提前一週,以便公司安排工作;喪假3天;假期超過規定期限者按事假處理。

  6、女職工產假為3個月(包括節假日在內),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按病假處理。女職工不滿三年而生育的,產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7、女職工哺乳期享有每天1小時的哺乳時間,時間延續到孩子滿週歲時。

  8、員工請病假必須出具有關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職工病假按累計計算,病假累計1個月以內的,每天扣發當月工資的3.5%,累計1個月以上,2個月以下者發放基本工資的80%,累計2個月以上者,發放基本工資的50%。

  9、員工請假必須出具公司印製的正式請假條,16小時以內(含16小時)的,必須報請部門經理批准,16小時以上的報請總經理室批准,部門經理請假,應安排好本部門的工作並報請總經理室批准。員工所有請假以請假條為準,請假條上交辦公室,無假條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10、員工假期結束後應及時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扣發當月工資的20%(不足一天按一天計)。

  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且由部門經理批准。《出差申請單》一式兩份,交本部門經理一份(作報銷用),一份交財務留存。

  12、公司設立全勤獎,獎勵三個月無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現象的職工,金額為100元。每月2日前辦公室統計上月考勤結果報財務部,全勤獎隨工資發放。

  13、公司對會議進行考勤,在規定時間無故不按時到會者,按遲到處理,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曠工一天計。

  14、對於多次遲到、早退,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損失的員工,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15、公司員工紅白喜事使用公司車輛,或在上班時間呼叫公司人員(原則不超過

  5人),須報請辦公室批准並辦理登記手續。所呼叫人員可不用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辦公室批准辦理登記手續者視為事假或按曠工處理。逢公司員工紅白喜事,公司辦公室將代表全公司前往,並儘可能予以協助,以盡禮儀。

  16、公司不鼓勵員工紅白喜事過於鋪張,同時不提倡其他員工參加宴請。

  17、凡公司員工(含家屬)生育者,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將前往探望並贈送禮品以示祝賀。為節約時間,提高效率,總經理室人員不再參加喜宴。同時,公司不提倡其他人員參加喜宴。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12

  第一條公司綜合管理部是公司勞動考勤的主管部門,負責考勤資訊的收集、彙總及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各部門應主動配合綜合管理部開展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條公司實行綜合工時制,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30—17︰30,其中12:00—14:00為午餐、休息時間。有工作任務時,員工應自覺縮短午餐、休息時間,加快完成工作任務。若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公司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實行輪流值班制。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釘釘”同適用。員工正常出勤沒有打卡記錄視為考勤異常,需於2個工作日內填報考勤異常說明表(即事由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交綜合部備案。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釘釘”報部門負責人審批。每月2日前,各部門將上月部門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交綜合部備案。

  第五條員工考勤記錄作為個人績效考評的重要參考依據(“釘釘”為準)。

  第六條員工遲到、早退30分鐘及以內,每次扣罰30元;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當月遲到、早退累計達到6次或全年累計達到12次,按嚴重違紀,予以解聘處理。

  第七條員工曠工1天,處以兩倍日薪的等額罰款。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按嚴重違紀,予以解聘處理。

  第八條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事由單》,並在“釘釘”上按流程審批後執行;特殊情況需來電請示,並於事後2個工作日內補辦相關手續,未經審批的請假作曠工處理。

  第九條事假。每位員工當月請事假5天以內(含),按請假天數扣發工資。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當月績效工資不予發放;當年事假超過20天,予以解聘處理。

  第十條病假。員工請病假必須持醫院證明(病例、診斷證明書)。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13

  一、休假管理

  1、員工應在積極完成自身工作任務,服從企業生產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式,經企業領導批准同意後,方可安排休假。

  2、法定節假日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在下列法定節日,可安排員工休假。

  (1)元旦;

  (2)春節;

  (3)端午節

  (4)清明節

  (5)國際勞動節;

  (6)國慶節;

  員工享受的法定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可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員工享受的法定假日(例如婦女節等),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法定節假日休假期間,員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3、其它各類帶薪假

  婚假

  (1)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可持結婚證申請婚假。

  (2)婚假一般3天,符合晚婚條件的(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可增加獎勵假12天。

  (3)婚假期間的法定假日和公休日應連續計算。

  (4)婚假期間員工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產假

  (1)女員工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在產假期間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0天;晚育者(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小孩的)可增加產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根據醫療單位建議給予15天到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3)員工配偶分娩的,男方可休陪產假3天。

  (4)有不滿週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天工作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三十分鐘。一天工作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

  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院證明,分別給予以下假期:

  (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天,手術後7日內不從事重體力勞動。

  (2)計劃生育部門批准取宮內節育器的,可休息2天。

  (3)輸精管結紮的,休息7天,輸卵管結紮的,休息21天。

  以上假期內的法定節日和公休日應連續計算。

  產假期間停止發放員工的各類薪資和獎金,將國家醫療保險制度實施。

  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以及配偶的父母去世的,可給予喪假3天;到外地辦理喪事的,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另給路程假。

  (2)喪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4、其它假類

  病假

  病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按以下規定執行:

  (1)休病假3天及以內,基本工資和相關福利待遇不變,但應按比例扣減當月考核獎;

  (2)休病假3天以上到25天以內的,基本工資和相關福利待遇不變,從病假第4天起按比例扣減休假期間的月考核獎金和績效獎金;

  (3)一年累計病假25天(含25天)以上的,視為自動辭職,須入住醫院的按《醫保條例》規定辦理。

  事假

  (1)員工確因急事需請事假的,各單位或部門可根據工作情況酌情批准。

  (2)事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待遇,即按事假時數或天數扣除工資;

  (3)一年內請事假20天(含20天)以上的,視為自動辭職。

  5、請銷假管理

  1、除法定節假日外,其他各類休假,員工應嚴格按程式辦理請銷假手續。

  2、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員工請假單》,註明請假種日期、時間、事由,必要時應附上相關證明,並交相關領導審批,最後留人行部備案;員工請假前需安排好本人所負責的工作後,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不得自行休假。除特別緊急事項,一般不得委託他人代辦手續。

  3、員工請假不超過3日,須提前1天辦理請假手續;請假超過3日,須提前2天辦理請假手續;請假超過10日,須提前7天辦理請假手續;

  4、員工休假期滿後應及時到人行部銷假,未及時銷假的作事假處理。

  5、如發現以虛假事由請假者,一經查實,即作曠工處理。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的管理

  (1)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週六、週日法定休假日休息;

  (2)法定休假日和公司福利休假日,依據總公司相關規定辦理;

  (3)工作日作息時間一般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考勤要求

  (1)員工須在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後各刷卡一次;

  (2)員工在早上8:20後到的,月累計每達三次相當於一次遲到;

  (3)每日上班前以第一次刷卡記錄為準,下班後以最後一次刷卡記錄為準,人行部門根據考勤打卡機自動生成的記錄進行考勤統計;

  (4)員工在發生忘刷卡、未帶卡等情況時,均須及時填寫《空卡單》,經部門經理、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後,報人行部備案,無故不刷卡且未填寫《空卡單》的均按曠工處理;

  (5)員工因特殊情況外出公幹出現無打卡記錄,一時無法按正常上下班時間打卡的,須口頭報部門經理同意,並於第二天上午下班前填寫《空卡單》報人行部備案;

  (6)員工上、下班均須由本人刷卡記錄,不得託人或受託刷卡,不得刷卡後隱形離崗,一經發現,嚴格按以下標準進行處罰;

  (7)工作時間須佩戴工號牌,如發現一次者嚴格按以下標準進行處罰;

  (8)工號牌和IC考勤卡自行妥善保管,損壞或丟失嚴格按以下標準進行處罰;

  (9)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的人員需填寫《外出登記表》,營銷工作人員無特殊情況應在上班前來公司報到並做打卡記錄;

  (10)凡超過上班時間者計遲到一次;下班時間未到未經請假提前下班者計早退一次;未經請假0。5—3小時以內不上班者計曠工半日;3小時以上(含3小時)不上班者計曠工一日;

  (11)員工在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禁止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禁止員工帶親友在辦公室聊天、上機等。

  (12)各項違規處罰標準:

  三、試用期

  (一)試用期員工累計遲到不得超過6次,否則公司可以即時終止聘用。

  (二)試用期員工累計病、事假不得超過7天,否則公司可以即時終止聘用。

  (三)試用期員工曠工滿一天,公司即時解聘。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14

  第一章 總則

  一、 本制度參照常林集團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適用於力士德公司所有員工。

  二、 本制度各種假期不積累,不跨年使用,天數連續計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第二章 休假

  三、 請假手續辦理

  (一) 要求

  1. 員工請假時,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填寫《請假條》,獲得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

  2. 確因情況特殊無法履行請假手續時,應在上班時間前通知主管領導及部門考勤員,並在休假3日內及時補辦相關休假手續,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二)審批流程

  (一) 休息日

  公司每週的作息時間遵循年曆規定,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員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由本人填寫《調休單》報部門經理審批後交考勤員,可在規定時間內補休。

  (二) 法定節假日

  1. 現執行法定節假日明細:

  2. 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時,支付當日崗位工資300%的工資報酬,不再補休;

  3. 原則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線的生產操作崗、生產支援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崗位),需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 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通過後執行,對於不按照有關規定申報加班的員工,將不予認可; 對於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值班的員工,將予以安排調休,不再額外支付加班費用。

  (三) 事假

  1. 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2. 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3. 原則上,單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計超45天者,取消崗位,如返回視情況重新競聘;

  4. 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計超15天以上者,當月應繳納的社保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

  (四) 病假

  患疾病的員工醫療分為門診治療和住院治療兩類。

  1. 門診治療:

  門診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3天,請病假時需提供縣級及以上診斷證明。超3天后,按事假對待。

  2. 住院治療:

  (1) 原則上,住院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15天,請假時需取得縣級及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或住院押金單據等;辦理連續請假手續時,還需提供上一次醫療期內的醫藥費用單據。

  (2) 需住院治療卻因家庭困難或其他原因,無法住院醫治的職工,如取得市級及以上人民醫院的診斷證明材料,並徵得分管領導同意後,可享受“住院治療”的待遇。

  (3) 由於急診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要在病休3天內補辦,方可按病假對待,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4) 醫療期:

  A.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B.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C. 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 薪資標準:

  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下列方式計算,期間不享受績效獎金:

  A. 本企業工齡20年及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100%;

  B. 本企業工齡10年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90%;

  C. 本企業工齡10年及以下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D. 1年內病假累計超過180天的,在規定醫療期內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病假救濟費。

  4. 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資源部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予以解除勞動關係。

  (五) 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經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確認後可以根據國家規定申請工傷假。

  1. 職工發生工傷時,所在部門負責人須在8小時內將《安全事故報告單》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並填寫《工傷責任認定表》。事故發生部門24小時內將《工傷責任認定表》分別報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備案,沒有備案記錄的,不予發放工傷工資。

  2. 工傷醫療期薪資:

  (1) 休工傷假期間,崗位工資福利補貼不變,但不參與績效獎金的分配。為了便於執行,工資標準參照員工的社保繳納基數,如果員工的崗位工資低於社保繳納基數,則執行員工的崗位工資。

  (2) 休工傷假滿6個月但未超醫療期,因工傷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間依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期間必須履行正常請假手續,每次請假的期限不得超過15天)。

  3. 復工後,因工傷復發再休假時,應到市級及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如不夠評殘標準,不再享受工傷假,按病假對待。

  4. 工傷醫療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臨沂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醫療期超過二十四個月仍不能工作者,參照事假標準執行。

  (六) 產假

  根據國務院頒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相關條款,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享受法定的產假。

  1. 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須憑準生證原件、產假期間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的繳納收據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後方可休假。

  2. 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女職工,享受產假158天(含節假日、公休日)。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職工請產假除按規定的第一款要求審批外,還須到計劃生育辦公室進行稽核。男職工可享受護理假7天,護理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4.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 自生育起1年內,每天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需以書面報告形式呈現,明確開始及結束時間。

  6. 產假薪資

  女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生育後,於2個月內提交相關生育資料到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女職工的醫療費及生育津貼;男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的家屬如無工作的,生育後提供相關資料,可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一部分生育醫療費。

  (七)年休假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1. 年休假的休假天數:

  (1) 累計工作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

  (2)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

  (3) 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為15天;

  (4) 以上休假天數指工作日。

  2.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況:

  (1)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公司規定內的工傷假、婚產假除外,下同)累計2個月以上的;

  (2)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3個月以上的;

  (3) 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4個月以上的;

  (4) 在校實習生、剛工作未滿一年的。

  3. 相關規定:

  (1) 職工依法享受的各種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

  (2) 各部門在當年度內須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完員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 年度內員工因故需請事假的,須在年休假休完的條件下申請。

  (4) 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第2條列舉的情況之一,將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 公司1年內可以承擔1次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回家往返路費(家庭住址距離公司駐地200公里以上),報銷標準參照本公司的《差旅費管理規定》。

  5. 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工資及福利待遇不變。

  (八) 婚喪假

  1. 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 以上情況需持結婚證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後休假。

  4. 凡直系親屬(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喪假假期為3天。

  5. 需去外地參加喪禮可算上來回路程,婚喪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1、為了嚴肅勞動紀律,維護正常辦公秩序,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人事行政部負責制定公司考勤管理原則,對公司全體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管理。

  第二條 適用範圍

  xx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

  簽到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上述時間段工作,可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工作情況調整工作時間段,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第四條 考勤報備

  1、公司考勤採用釘釘系統簽到、請假、加班,由人事行政部進行考勤彙總;

  2、所有員工上、下班均應按規定工作時間進行簽到,記錄出勤情況,每日簽到四次;

  3、員工所有與考勤相關的事項必須報備人事行政部。不報備者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 考勤彙總

  1、考勤統計區間為每月的月初至月末。人事行政部考勤員統計彙總

  本公司上月員工出勤情況,於每月的5日至7日在公司群公佈;

  2、考勤員將員工確認後的考勤進行統計彙總,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稽核,總經理審批後轉交至財務部進行工資發放;

  3、考勤為計發工資的依據之一,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人員要保證考勤匯總統計的真實、有效性。

  第六條 考勤規定

  員工有未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者,人事行政部對實際情況進行調查,如有故意違反規定者可根據具體情況與責任人解除勞動合同。 (一)遲到、早退、脫崗時間規定

  1、遲到:員工非因公超過規定上班打卡時間以外且在15分鐘之內上崗的,記為遲到;

  2、早退:員工非因公在規定下班打卡時間之前15分鐘之內離開崗位的,記為早退。

  3、脫崗:工作期間,為處理私事或串崗而擅自離開崗位,時間在1個小時之內的行為,視為脫崗。

  (二)遲到、早退、脫崗、未打卡處罰規定

  1、員工初次遲到、早退、脫崗、未簽到,部門負責人和他進行面談,瞭解原因,如果是可以理解的客觀原因而非員工主觀行為,那麼請他列出那些可能導致他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的情形,由部門負責人幫助他解決,確保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2、員工再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員和他面談,再聽其陳述理由。若屬於藉口,應嚴肅指出已經不存在可發生因素。若屬意外,可給予善意提醒。

  3、員工第三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與他談話,指出他的行為已經違約,給予口頭警告,並按缺勤一天處理。

  4、員工第四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由總經理與他談話,給予最後一次改正機會,並通知他沒有機會再一次違反考勤規定。

  5、員工第五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表示已經無可救藥,直接到人事行政部,解除勞動合同。

  (三)曠工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1、不履行審批手續而離崗的;

  2、雖然辦理審批手續但未按審批許可權獲批而離崗的;

  3、請假期滿未按時上班的;

  4、超過上班簽到時間15分鐘以上,半個小時以內的,記為曠工半天;超過1個小時的,記為曠工1天;

  5、在距規定的下班打卡時間之前15分鐘以上擅自離崗的,記為曠工半天;

  6、工作期間,脫崗超過半個小時的,記為曠工半天;

  7、請假不到一天的員工,到司、離司均需打卡,若只有到司或離司一項打卡記錄,記為曠工半天。其餘無論任何原因,當天打卡不全,並無任何記錄,記為曠工1天;

  8、員工未辦理請假(調休)手續,超過應出勤打卡時間半小時以上(包括當天始終未打卡)或工作期間處理私事超過1個小時,為曠工。

  (四)曠工處罰

  1、曠工1天扣除日工資2倍;曠工半天扣除當天日工資。

  2、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可根據具體情況後可與責任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全勤獎標準:

  1) 凡當月入職和離職員工不足應出勤天數者無全勤獎。

  2) 凡當月有請假、遲到、早退、脫崗、未打卡、礦工者無全勤獎。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八條 事假

  1、事假:經批准,為處理個人事務申請在一定期限或日期內離崗,記為事假;

  2、員工遇有私事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辦理的必須先向主管領導請示,待徵得其同意後方可辦理。

  第九條 病假

  1、病假:因身體不適,經批准,在一定期限或日期內離崗治病,記為病假;

  2、員工應在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示,徵得同意後並致電人事行政部。於病假結束後上班當日持醫院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第十條 帶薪休假:

  根據國家法規及企業的有關規定,允許員工按規定休息,並在員工休息期間按企業相關規定發放薪酬,包括婚假、產假、喪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1、婚假: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且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女滿20週歲,男滿23週歲),可享受7天帶薪婚假,再婚的不享受婚假。婚假應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執行;

  2、產假:在公司任職一年以上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員可申請產假,申請時間較休假時間應提前3個月;產假為98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及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司給予員工3天喪假。喪假應提前一個星期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執行;

  4、帶薪年假: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 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5、法定節假日:經國務院批准,每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具體放假時間根據國家節假日安排。

  第十一條 請假程式及處罰

  1、員工請假以不延誤本職工作為前提,請假前須提前至少1天透過釘釘系統報請批准,員工5個工作日以上的請假,部門負責人需安排工作交接;

  2、請假審批許可權為:員工請假3天(含)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含)以上報總經理批准;連續3天以上請假須提前2天提出申請;

  3、員工請假經批准後必須報備人事行政部。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16

  一、目的:為了進一步加強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落實崗位責任,提高保安人員工作的積極性與責任感,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考勤管理

  第一條公司上班時間根據各部門相應工作安排和值班時間進行考勤。

  第二條職員上下班須各考勤一次。因故未能正常考勤的,須申明原因並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後報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條職員不得要求他人代為刷卡,或替他人刷卡。每發現一次,各罰款100元,並通報批評。遲到一次罰款10元,遲到超過1個小時按曠工處理,扣罰當時令工資,一月累計遲到6次以上多處100元罰款,並處記小過一次。早退處10元一次罰款,一月累計早退6次以上多處100元罰款並記小過一次。若因特殊情況需提早離崗,須得到總經理批准,併到辦公室考勤註明原因,則不受處罰。

  第四條公司規定,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一)無故缺勤一個小時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後一個工作日內沒有到部門負責人處說明原因或原因未獲批准;

  (二)請假未獲批准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續假未獲批准)視同無故缺勤;

  (三)以虛假理由請假獲批准而不上班的。

  第五條一個月曠工兩次記小過一次,曠工五次記大過一次,連續曠工超過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十天,作過失性辭退處理,公司不負擔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條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半天至一天的,須先向部門負責人申請,需請假1-3天的直接向總經理申請,說明原因和期限,並且理由必須符合事實,若以續假理由請假的作200元罰款,並記小過一次。

  四、考評細則

  1.保安人員每月的績效考核獎金定額為300元,績效考核總分定為20分,每扣1分等同於扣除績效獎金15元。

  2.違反績效考評的相關條款,如果無法確認具體的責任人或班組,將按以下扣分標準扣除當班全體保安員的考核分或該廠區保安全體人員的考核分。

  3.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1分。

  3.1上班時間閱讀書報、玩弄手機,情節輕微者;

  3.2形象儀表不合體者(執勤時未按規定著保安制服、戴執勤帽、扎武裝帶、佩戴領帶等)

  3.3執勤時站姿或坐姿不端者;

  3.4下班前未將崗位衛生清掃乾淨者;

  3.5開會或培訓遲者(含請假者);

  3.6執勤時跟員工聊天者;

  3.7沒有按規定報崗者;

  3.8帶班隊長未盡監管職責,導致一個自然月內,本隊隊員上班散漫的事件被上級領導檢舉二次,當班班長負監管不到位的責任;

  3.9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4.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2分:

  4.1門禁管理不到位(私自放員工外出、違反考勤制度未按規定記錄、未按規定對外出車輛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員工未戴廠證進廠未按規定記錄等);

  4.2本隊隊員發生巡邏簽到作弊或未按規定路線與時間巡查、上班睡覺等情形;非值班隊長本人檢舉,當班隊長按此條款處分;

  4.3開會或培訓未請假缺席者;

  4.4因檢查不到位,消防隱患未及時發現尚未造成事故者;

  4.5生產部門下班後,未在第一時間對所轄區域的水電管制進行檢查者;

  4.6未經批准,擅自找人頂班者;

  4.8上級交待的事項,執行不到位或根本未執行者;

  4.9接班遲到或擅離崗位交接班者;

  4.10值班時間戴耳塞聽音樂者;

  4.11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5、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5分:

  5.1不服從領導安排,頂撞上司者;

  5.2巡邏簽到作弊或未按規定路線與時間巡查,一個自然月內出現第二次(含二次)以上者,當班班長連帶處分;

  5.3公司發生盜竊事故損失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5.4因檢查不到位,消防隱患未及時發現導致消防事故情節較輕者;

  5.5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6.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10分:

  6.1上班時間睡覺者(一個自然月內出現二次以上予以開除);

  6.2臨近上班喝酒或上班時間喝酒者;

  6.3無正當理由,上班時間擅離崗位者;

  6.4公司發生盜竊事故,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6.5保安巡查未及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導致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損失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6.6保安副隊長未按規定要求檢查消防器材者;

  6.7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7.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20分:

  7.1公司發生嚴重偷竊案件,損失金額達3000元以上,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7.2因保安管理工作出現疏忽,導致發生重大消防事故,損失金額達3000元以上,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7.3遇到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臨陣逃脫或坐視不管者;

  7.4發現異常情況,隱瞞不報,故意包庇者,導致公司財產損失者(嚴重者開除);

  7.5其他因個人工作疏忽而造成的嚴重事故,扣績效分並處按廠規處罰;

  7.6監守自盜者,並處開除;

  7.7遇到上級領導夜間查崗,利用手機或對講機報信者;如屬值班隊長違反此條款,作降職處理;

  五、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並執行.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17

  一、總則

  1、貫徹執行公安機關和上級部門制訂的各項法規和制度,努力維護好物業轄區內的治安安全;

  2、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服從領導,完成公司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3、負責做好對轄區內的巡邏、值班工作,做好大宗物品出物業轄區的登記工作;

  4、負責做好機動車輛的管理和收費工作;

  5、負責做好綜合管理費收取工作;

  6、熟悉樓宇情況、以動態、巡查等方式預防、發現、制止各類事故如:打架鬥毆、盜竊等事件,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7、按規定著裝,文明值勤,嚴格交接班手續,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8、講究文明、禮貌待人,耐心說服、教育住戶遵守物業轄區各項管理規定。

  二、保安隊員的基本要求

  1、忠誠於公司、熱愛本職工作,尊重領導、團結同志、服從管理、聽從安排、互幫互相、,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注重個人文化、道德修養,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斷的提高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衣冠整潔、精神飽滿、姿態端正、待人熱情、文明禮貌。

  3、勤於工作、善於思考、認真學習專業知識、努力提高業務技能、踏實做事、誠實可靠、積極進取。

  4、講究職業道德、嚴守公司機密、廉潔奉公、維護集體利益和公司榮譽、勤儉節約、杜絕一切浪費行為。

  5、提高安全保衛意識,重視防範安全隱患,調動一切安全因素,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在工作中注意自身的安全。

  三、保安日常行為規範

  (一)著裝、儀容儀表

  1、上班時間應穿統一發放的制服、穿黑色皮鞋佩帶上崗證;

  2、制服必須保持清潔、整齊、平整、不得帶有汙跡、褶皺、無開線、掉扣;

  3、著裝應將紐扣齊、拉鍊拉好、不可捲衣袖、褲腿;

  4、必須保持領帶乾淨、系戴端正,工作服必須經常換洗;

  5、皮鞋應始終保持光亮,鞋襪整齊,冬天毛衣和高領衫不得外露;

  6、著大衣時毛領平整,紐扣扣齊,保持整齊、整潔、完整;

  7、員工必須保持衣冠端正;

  8、當班人員不許蓄留小鬍鬚、鬢角、長指甲和佩戴外露飾物;

  9、注意個人衛生,上崗前不飲酒,吃蔥、蒜等異味食品,嚴禁帶有異味上崗;

  10、精神飽滿,姿態端正,態度和藹,不得面帶倦意;

  11、當班時不得修指甲、剔牙、掏鼻子、挖耳朵、伸懶腰、哼歌、玩弄其他物品;

  (二)行為規範

  1、上班時間必須精神振作、精力集中,不得袖手、插手、背手;

  2、站崗時姿態嚴整,保持立正姿勢,不得東搖西晃。不得坐臥、倚靠、打盹、吸菸、與人閒聊、吃東西、看書報、亂打電話和聽收、錄音機等;

  3、值班室內時不得躺臥、打盹、看書報、吃零食、下棋、玩弄手機,不得聽收、錄音機,不得兩、三人聊天;

  4、巡邏中無情況處理時不得進入住戶樓內,不得邊走邊玩手機,不得聽收、錄音機,不得與無關人員閒聊;

  5、上班人員必須提前十五分鐘達到各執勤點,做好交接班手續;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6、值班人員就餐必須在值班室內就餐,不得離開崗位到快餐店就餐;

  7、不得脫離崗位,按照規定時間、指定地點站崗;

  8、不得睡覺;

  9、對住戶要有禮有節,熱情受理住戶各種問題,特別是夜間值班,對住戶提出的問題要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作好登記;

  四、值班管理規定

  1、保安人員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分3個班,3個班分為早、中、晚三班;

  早班為:8:00-16:00;

  中班為:16:00-0:00;

  晚班為:00:00-8:00;

  3、各班保安員必須按照編排的值班表上崗工作,並嚴格履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堅守崗位,巡邏人員要按時巡查,提高警惕,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4、當值班人員發現情況時,應做好控制工作,並及時報告當班班長、隊長或部門負責人;

  ①報告時簡要說明事發地點、性質、人數和特徵等;

  ②及時勸阻和處理在物業區域違法管理規定的人員和事件;

  ③遇緊急事件及重大事故應報告相關領導;

  ④在當班期間發生的問題及處理經過,在《值班記錄》做好記錄。

  五、交接班制度

  為認真做好崗位的工作交接和保安器材交接,減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誤及保安器材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轉換崗位時,須認真做好崗位交接;

  2、交接班須正點、守時,非特殊情況,不得超時接班;

  3、接班人須提前15分鐘簽到上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離崗,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交班人負責;

  4、接班班長在正點時組織全班人員集合,講明注意事項,然後各保安員到各自崗位換班;

  5、當班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移交給下班的事要繼續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員要協助完成;

  6、本班與下班交接時,要將本班值班中的問題、物品、器械交接清楚,令接班人員簽字,以便下一班開展工作;

  7、上下班時的交班動作嚴格按規定執行,以規定的佇列和敬禮交接,動作要整齊、協調、給人感觀效果好;

  8、特別注意在交接班過程中不得影響各崗位的正常工作,嚴禁在門衛處扎堆,保持良好的隊形、形象;

  9、上下班人員要以規定的隊形和步伐進行,嚴禁嬉笑打鬧;

  10、交接完後,下班人員由班長整隊,講評當天的工作,按要求帶回。

  六、保安各級人員職責

  (一)保安隊長的職責

  直接上級:行政主管

  直接下級:保安班長

  保安隊長是在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保安隊的管理、教育、培訓等各項工作、維護公司的生命財產安全。其主要職責如下:

  1、帶領全隊人員認真做好公司的保全保衛工作,正確理解上級意圖、指示精神並嚴格落實到實際工作之中;

  2、負責保安隊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安排工作、崗位設定人員佈置以及處理當班隊員和班長未能解決的瑣事;

  3、負責保安隊的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知識的學習、專業技能培訓、業務素質訓練、要周密計劃、科學實施、嚴格等級評定製度;

  4、身先士卒、作好表率、起好模範帶頭作用、嚴格監督全隊人員的行為規範,認真按條例和規章制度辦事,處理事情要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18

  為保證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按國家及公司規定執行。

  二、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需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三、公司及各部門都要指定專人進行員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記人員“考勤登記表”核實彙總後報統計,作為員工工資發放的依據之一。

  四、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嚴禁錯報、漏報,對錯報、漏報者公司給予警告處分,並處以罰款。

  五、公司員工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累計每五次按一個曠工處理。

  六、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部門領導請假需經公司董事長批准。末辦理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確有急事來不及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請假,回來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七、請假人員應按准假時間休假,按期到崗,到崗後應及時銷假。

  八、請病假一天內免附醫院證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九、公司實行日工資制及全勤獎制,出滿勤者發全勤工資及全勤獎。

  1、病假一天以內不扣工資,不扣全勤獎;二天以上時間按事假扣除工資,全勤獎減半計發,十天以上扣發全部全勤獎。

  2、事假扣發工資,扣發全勤獎。

  3、曠工每日扣發本人1.5倍工資,扣發全勤獎,無故曠工連續15天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十、員工加班,由公司統一安排調休(按年計),不能安排調休的執行國家統一加班報酬標準。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19

  一、總則

  為規範員工工作秩序,嚴肅工作紀律,加強員工考勤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銀泰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分為夏季和冬季兩種作息時間,根據工種的特殊性與差異性作出以下規定:

  (1)、公司行政事務管理崗工作時間為:夏季至,冬季至

  (2)、商場一線經營崗(保安、保潔、監控、導購和收銀)工作時間為:夏季至,冬季至

  夏季作息時間執行時間: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作息時間執行時間: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員工每週休息一天,行政事務管理崗休息日為:每週日,商場一線經營崗休息日根據具體經營情況安排,原則上週末不得安排休息。

  四、考勤管理細則

  1、遲到與早退

  (1)、遲到、早退5--10分鐘扣1分;

  (2)、遲到、早退10--15分鐘扣3分;

  (3)、遲到、早退15--30分鐘扣5分;

  (4)、遲到、早退30--60分鐘按曠工半天計算;

  (5)、遲到、早退60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計算;

  每月連續3次遲到、早退5分鐘,按本細則的第(3)條扣發工資。

  2、曠工

  曠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缺勤。

  部門經理級別曠工:

  (1)、曠工半天扣30分

  (2)、曠工一天扣60分

  部門主管級別曠工:

  (1)、曠工半天扣20分

  (2)、曠工一天扣40分

  部門基層員工(含收銀員)曠工:

  (1)、曠工半天扣10分

  (2)、曠工一天扣20分

  五、假期管理細則

  假期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

  1、病假

  (1)、病假3天以內,需經部門領導與行政人事部批准,並報總經辦備案;

  (2)、病假3至15天,需提交醫院的醫療診斷證明,經部門領導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後,報總經理審批;

  (3)、病假15天以上,需提交三甲醫院的醫療診斷證明,並由總經辦報集團公司審批。

  部門經理級別曠工:

  (1)、病假半天扣15分

  (2)、病假一天扣20分

  部門主管級別曠工:

  (1)、病假半天扣10分

  (2)、病假一天扣15分

  部門基層員工(含收銀員)曠工:

  (1)、病假半天扣5分

  (2)、病假一天扣10分

  2、事假

  (1)、事假1天,需經部門領導與行政人事部批准,並報總經辦備案;

  (2)、事假2至7天,需經部門領導與行政人事部批准後,報總經理審批;

  (3)、事假7天以上,由總經辦報集團公司審批。

  部門經理級別曠工:

  (1)、事假半天扣20分

  (2)、事假一天扣40分

  部門主管級別曠工:

  (1)、事假半天扣10分

  (2)、事假一天扣20分

  部門基層員工(含收銀員)曠工:

  (1)、事假半天扣5分

  (2)、事假一天扣10分

  3、婚假

  婚假:員工依照《婚姻法》享受的假期,員工在享受婚假時,需提供結婚證影印件。

  (1)、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2週歲、女20週歲)結婚的,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男25週歲、女23週歲且初次結婚)的,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員工在婚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時間相同的待遇。

  4、產假

  產假:女性職工在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員工享受產假時,需提供結婚證、準生證、獨生子女證、出生證的`影印件。員工單胎順產,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後休假83天。

  (1)、購買生育保險的員工在產假期間享受生育保險津貼;

  (2)、員工在產假期間未能享受生育津貼的,其產假期間待遇按正常工資的80%執行。

  5、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可享受喪假,且喪假為1至3天,員工在喪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時間相同的待遇。

  6、探親假

  探親假:員工與配偶或父母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公司給予員工與家屬團聚的假期,探親假按拉薩地區最低工資標準1200元/月執行。

  (1)、入職滿一年可享受探親假;

  (2)、探親假時間:15天(含路程時間)。

  7、年休假

  在公司入職滿一年以上,可享受年休假,且每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時間相同的待遇。

  五、員工請假以“天”為單位,原則上不允許請“小時假”。

  六、探親假、年休假需連續安排且不跨年。

  七、每分對應的金額為:5月。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20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為完善生產秩序,加強工廠管理,特自定本考勤規定。

  二、工作時間:

  公司根據季節變化將上下班時間分為冬令時和夏令時,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三、上班時間:

  早上上班時間:8:00下午下班時間:4:30加班時間:21:00三、未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到崗即是遲到,遲到30分鐘以內,每遲到一次扣10元。遲到超30分鐘按半天計算。遲到第6次開始20元每次(30分鐘以內)。

  四、遲到4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並按第三條進行處罰。

  五、員工考勤以電子考勤為準,手工考勤為輔。手工考勤由門衛進行記錄,如遇特殊原因或當天某一時段忘記打卡,應在當天或事後以書面形式向門衛說明,並有廠長簽名證實,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因生產任務緊,需要加班,加班時間應到晚上21:00點,下午就餐時間不能超過20分鐘,超過20分鐘按遲到處理。每次扣10元

  七、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即是早退,早退1分鐘扣10元,連續早退三次視作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罰款50元。取消全勤獎。

  八、未考勤、未請假、請假未被批准無故不到崗或忘記考勤未書面說明情況的即是曠工,曠工半天取消當月全勤獎,並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100元,曠工一天取消當月全勤獎,並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200元,以此類推。

  九、員工因病或事不能到崗,須提前1天向車間主任或廠長請假,如遇突發事件、急事,來不及先行請假的,應在上班後1小時內與車間主任或廠長取得聯絡,口頭請假,事後及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否則罰款50元。

  十、病假、婚嫁、喪假、產假按公司規定執行。病假必須有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婚嫁必須有結婚證明;喪假必須有居委會或村委會的喪亡證明。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十一、員工有事需要請事假,請事假必須有請假單,並且有車間主任或廠長的籤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21

  1、加班加點指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執行的工作時間制度的基礎上延長工作時間(公司現在執行的是每週40小時工時制).凡在和公休假日進行工作的叫做加班,凡在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叫做加點,本規定中通稱為加班。綜上所述,每週工作時間累計未超過40小時的,不算加班。

  2、加班申請及記錄

  A、因個人原因未能在正常工作時間完成任務,其部門領導責令其完成者,不按加班處。

  B、正常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16:30前,在系統上提交加班申請單,部長或分管領導批准後生效(內容包括日期和小時數)。

  C、公休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一天16:30前,在系統上提交加班申請單,長或分管領導批准後生效(內容包括日期和小時數)。

  D、法定節假日加班者,員工需節假日前兩天在系統上提交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E、嚴格執行:為了公司考勤管理的嚴肅性,公司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工作制度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工時。

  F、加班時數:加班申請提交必需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領導有責任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人力資源部監督。

  G、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部門主管或經理需加以額外的說明。

  H、領導外出或出差等情況: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其主管領導適逢外出,員工先電話或郵件形式請示,領導同意,人力資源部確認後,可補籤加班申請單(一週內)。

  3、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週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否則視為無效工時。

  4、加班與補休、補貼計算

  A、人力資源部以系統提交審批後的加班資料為依據,統計有效加班。

  B、法定節假日加班:(春節、國慶、五一均為3天,端午節為1天,清明節1天,元旦為1天),公司按加班1:3的時間實行加班調休記錄.按正常上班時間上班,加班至下午2點的公司予以補貼餐費15元;超過晚上8點的,再給予補貼餐費15元;超過晚上9點的憑當晚票據給予報銷交通費,最高限額不得超過20元。

  C、平時加班:超過晚上8點的,公司另予以補貼餐費10元,超過晚9點的憑當晚票據給予報銷交通費,最高限額不得超過20元;以上不再另計調休。

  D、週六週日加班:按加班1:1時間實行加班調休記錄。按正常上班時間加班至下午2點的,公司予以補貼餐費15元,並給予同等時間的調休;超過晚上8點的,再給予補貼餐費15元,超過晚上9點的憑當晚票據給予報銷交通費,最高限額不得超過20元。

  5、餐費補助與交通報銷

  A、加班餐費補助:以工資形式發放。

  B、加班交通費報銷:報銷額度:在規定限額內實報實銷。

  b票據稽核:科長簽字→部長簽字→考勤管理員稽核→提交研發助理報銷。

  C、報銷發放:研發助理每月25號統一提交報銷,報銷後發放。

  6、補休的規定補休僅適用於加班而未能正常休息的情況;補休的時間以《加班申請單》上的時間為準。無《加班申請單》的加班不計補休。

  A、補休須事先填報《調休申請單》並經批准,事後補辦手續無效,按事假處理;

  B、補休前須辦理工作交接,若中途因公返回,其未休之時間可累積到下次;

  C、員工非特殊情況,連續補休時間不得超過3天;

  D、因個人問題需要請事假時,補休可抵事假,但必須先按請假手續報批同意後方可執行;事後報批無效;

  E、員工因工作需要,在年終時補休未休完,該情況將作為一項考核增分指標進入年終考核中。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22

  為規範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內部管理,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某省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本部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集團公司實行全員考勤,員工必須自覺接受考勤。

  第二條以部門為單位進行考勤登記,各部門必須如實填寫《考勤表》,不得弄虛作假。

  第三條各部門每月將本部門員工出勤、公差、病假、事假、加班等情況透過考勤如實反映,《考勤表》經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後,於次月五日前送人力資源部,並附有關假期審批表,作為核發薪酬的依據。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期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抽查。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須履行報告制度。董事會秘書須向董事長報告;部門主要負責人須向公司分管、主要領導逐級報告;部門副職及以下員工須向部門主要負責人報告;財務總監須向總監辦主要負責人報告,經同意後才能外出。

  第五條員工因私事請假,須填寫《請假單》,並按批准許可權履行報批手續,因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要及時補假。批准許可權為:董事會秘書請事假由董事長審批;部門主要負責人請事假由公司分管領導、主要領導逐級審批。部門副職及以下員工、財務總監一天以內的事假由部門(總監辦)主要負責人審批,一天以上的還需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第六條員工請病假,須填寫《請假單》。病假超過三天(含三天)的,須附病歷或醫院證明。

  第七條員工加班,可安排補休。各部門在完成工作的情況下,應合理安排加班時間。

  第八條補休須填寫《請假單》,並按事假的批准許可權履行報批手續。

  第九條員工請病假、事假或補休,每次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要登記考勤。《請假單》每月隨《考勤表》一起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條員工上、下班考勤時間,以公司制定的作息時間為準,無故遲到或早退三十分鐘的視為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累計四次,按事假一天處理。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次,經教育無效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一條未經批准而無故不上班的、請假期限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的、工作時間擅自離開崗位或藉故病假、事假牟取個人額外收入的均視為曠工。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三十天的,按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作除名處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23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下列規定:

  一、考勤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13:00-5:30

  (如有調整,以行政部發文通知為準)。

  二、每週工作日

  五天,星期六、星期日為法定休息日。

  三、具體規定

  1、公司員工考勤分為任務目標考勤和作息時間考勤兩類,業務部、工程建設維護中心員工將根據其工作實際情況化分出任務目標考勤類員工,其他員工將同公司其他部門員工納入作息時間考勤類.作息時間考勤類員工每天上班時間必須準時到公司簽到.

  2、公出:如因特殊情況第二天需直接外出辦公而不能打考勤者,必須提前填寫外出申請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交行政部備案。

  3、遲到:考慮到市內交通堵塞問題,兩次遲到不扣罰工資,但取消全勤獎,從第三次起,根據遲到次數每次扣罰工資10元。遲到超過一小時及早退若無適當的理由按曠工處理。

  4、曠工:員工無故不上班,且沒有向有關部門請假或無法出具有關的證明以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罰當月工資額的20%;曠工一天,扣罰當月工資額的50%;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扣罰當月工資並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處理。

  5、因病、事假不能堅持上班者,需書面申請,經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休息。若病假超過二天者,應持醫院有效證明補假。並填寫請假申請表,以便行政部作考勤依據。

  6、員工在登記考勤時,不能弄虛作假。否則,作假的時間部份作為曠工處理,最後考勤的結果統計,由行政部確定後交人力資源部。

  7、除公司表揚公佈外,對當月全勤的員工,應該由總經理在當月分配(上月的)獎金時考慮獎勵,或由公司頒發50元獎金;對全年全勤的員工,年底將由公司頒發500元獎金。

  8、行政部經理負責處理日常的考勤工作方面的爭議問題,重大問題向總經理申報處理。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24

  第一條為加強考勤管理,規範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一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週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一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一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於上班時間後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後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公司所有人員務必先到公司簽到後,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需經總經辦批准,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准,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下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條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狀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嘉祥、汶上三聯商場,嘉祥工業園,參照本規定製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25

  第一條 為加強商場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在籌備期工作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08:00―11:30為工作時間

  中午11:30―13:30為午休時間

  下午13:30―17:00為工作時間

  第三條 休息規定:每週休息一天,週六週日串休.每月底各樓層經理將輪休排班表上報到人事商管處,如因籌備期工作需要無法休息,人事商管處會另行通知。

  第四條 員工上下班每日需到接待處進行簽到,如不簽到按遲到、早退處理,如因特殊情況無法簽到,應提前通知主管領導,並上報人事商管處。

  第五條 員工遲於上班時間為遲到;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公務需要而擅自離崗的為早退;員工無故不到崗或請假未准假而不到崗的為曠工,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一次遲到達30分鐘(含)以內的,每次扣款10元,遲到、早退達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員工曠工無工資,曠工達三天,按開除處理。

  第六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主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批准後方可外出,併到接待處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並給予警告處分1次。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26

  一、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親自打卡登記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員工如果因特殊情況外出等無法打卡,應由所屬部門經理在當天考勤上簽字,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辦公室負責考勤卡的發放及核查。

  四、酒店的員工上下班出入必須佩帶工作證,並隨時按受檢查,如有遺失,作罰款處理,且由本人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

  五、員工各自遵守其工作時間,應早於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上崗,中午11:30~12:00為輪換就餐時間,服務型員工每月4天帶薪休假,休假時間由部門經理統一安排,員工休假前一天由部門經理報至辦公室。

  六、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

  七、忘記打卡而確定能夠證明正常上崗者,以遲到處理。

  八、酒店視以下行為為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不上班;

  2、員工超假,未辦理續假手續的;

  3、上班時間未經批准,私自外出的;

  4、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的;

  5、委託他人或受委託為他人打卡偽造出勤紀錄的。

  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達五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20%,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十、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兩次,立即辭退。

  十一、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由總經理批准,並交至辦公室備案。

  十二、員工請假程式:員工請假必須向部門經理遞交書面申請,並報辦公室稽核備案;2天以下由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十三、員工結婚享有三天帶薪休假,病假三日以下按半日日薪計算,三日以上不計薪,員工事假不計薪。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27

  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6天工作制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17:30

  星期天為休息日。如平日或週末需加班,本公司會將以1x1.2倍的方式計算加班費。

  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28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執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並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准許可權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准;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廚房由牛師傅批准。

  4、請假程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並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准後,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後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後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後,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範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准後,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准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後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註:打卡範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五、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六、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七、本暫行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29

  為了提高刁家燉肉館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益,貫徹“各盡所能”,也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暫訂以下條款:

  一、總則:

  經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認真執行。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現行的點名制度。

  各位員工必須嚴格按照酒店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各部門員工不得私自倒班,換休,如有特殊情況需向經理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換休造成工作脫節或重大過失者視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二、點名及考勤統計規定: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點名, 忘記點名者,須當日向經理說明理由,由經理核實後,且接受每次扣罰2元處罰,未履行相應手續者按曠工處罰;

  每個部門管理員,每月25日須將次月排班表交經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更換班次的,須向經理說明。一律按核對的考勤計算員工工資,

  考勤記錄統計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將前月員工考勤表核對後連同《請假單》一併交經理。

  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將作為工資表製作的最終依據,一經交到經理,各部門無權更改或補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點名,應向所在部門經理說明情況。

  三、考勤的計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沒有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全勤獎50元,工休沒休的加發當天基本工資。

  休班:本店員工每月有2天休班,

  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內未簽到;

  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

  請假未經批准或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崗;

  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凡各種假期逾期,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續假手續;

  上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以上;

  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請假事由與休假事實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有關贏利性業務;

  四、請假規定:

  1、病假:

  員工病假一般須經鎮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可向部門經理請假,但不可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醫院的病假無效、員工請病假在2天以內則經理批准,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員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門經理請假,並儘快補辦有關手續,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非工傷的病假需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工資,工傷按有關政策執行。

  2、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請事假。事假在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 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的事假按曠工處理,假期內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3、特別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節3天,

  婚假:本人結婚,休假7天;子女結婚,休假1天

  喪假:配偶、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子女的葬禮,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禮,休假1天;

  五、缺勤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遲到(早退):按扣罰5元計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B:事假2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C:事假3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3天基本工資

  如此類推,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曠工:

  A:曠工60分鐘以下考勤記遲到+罰款5元

  B:曠工2小時以下的考勤記遲到+罰半天工資款

  C:曠工半天,取消當日半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D:曠工1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E:曠工2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4天基本工資;

  F:連續曠工3天自動離職。

  六.離職的處理辦法

  辭職:到工資發放日發放未發放的工資,工作滿半年的押金全額退還,不滿半年的扣除服裝摺舊費。

  自動離職或開除:沒收所以未發放的工資及獎金,押金。

  七、請假批准許可權

  1、請假,必須經批准

  2、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1-2天由部門經理批准,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3、部門經理級員工請假須由總經理批准;

  餐廳考勤管理制度四:

  制度目的:規範飯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制度範圍:飯店各部門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

  制度內容:

  1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考核、班前點名,根據考核情況將遲到、早退、曠工情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門負責人核對上月考勤,核對後員工簽字予以確認。

  3每月第二天各部門負責人將考勤簿上交財務。

  4財務部,總務部員工及管理人員考勤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在打卡機上打卡,外出辦事須向上一級主管請示,經批准後方可外出。

  5部門管理人員核對本部門考勤完畢後,需在考勤薄上簽字確認。

  6遲 到

  6、1十分鐘以內為遲到,每次罰款十元。

  6、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二十元。

  6、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五十元。

  6、4超過六十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

  6、5一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每次罰款十元。

  7、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二十元。

  7、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五十元。

  7、4超過一個小時提前下班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7、5一個月內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8曠 工

  8、1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並罰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相應處罰之外,並開除。

  8、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9公 休

  9、1員工每月享有三天帶薪假及春節三天、勞動節兩天、國慶節兩天、元旦一天的帶薪假。

  9、2員工正常休班必須由部門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進行休班,特殊情況須調休的由個人協商換休,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

  9、3部門負責人休班由店經理安排批准。

  9、4節假日休班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輪休(春節假期本月調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調休)。

  9、5飯店副總經理休班須經飯店總經理批准。

  10事 假

  10、1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資。

  10、3假期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發疾病無法到酒店當面請假時,由當事人或護理人以電話的形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並說明病情、就診醫院或診所、請假期限等。

  11、2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向店總經理詳細說明情況及請假期限,請假人完假後第一天補填《病假申請單》並出具就醫醫院或診所的病歷,報店總經理辦理補籤手續。

  11、3員工病假十天以內(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帶薪假,須按日工資扣除假期工資,病假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4請病假員工最遲於請假的當日將《病假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核實,店總經理批准後准假。完假第一天將醫院或門診病歷影印件交部門負責人存檔。

  11、5飯店員工病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一個月之內由店總經理批准;一個月以上,須由公司總經理批准;病假期間員工不享有工資。

  12工傷假

  12、1員工因工受傷(違規操作除外),經判定屬工傷,依據醫院證明指導確定假期。

  12、2員工工傷假期在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發基本工資,十五天至一個月發基本工資的80%,一個月以上公司與員工協商解決。

  13婚 假

  13、1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享有三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享有七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且為晚婚的享有十天帶薪婚假(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四周歲)。

  13、2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申請交辦公室存檔。

  14喪 假

  14、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嬸去世,享有三天帶薪假。

  14、2喪假當天請假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15產 假

  工齡滿二年以上女性員工享有六個月產假,產假必須提前三天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產假期間員工只保留工齡,產假結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崗位。

  16員工實習期休、請假

  16、1實習期間當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帶薪假(根據部門安排);培訓期不享有帶薪假。

  16、2培訓期、實習期間因病或因事可據實請假,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請假兩天之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工資結算扣工資(扣款金額=崗位工資÷30天×請假天數)。

  17加 班

  17、1飯店職員原則上不允許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的,由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報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加班。加班工資按加班天數×(崗位工資÷30)計算。

  17、2春節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資=(崗位工資÷30×加班天數)×2;並在同月內享有相同天數的帶薪休假,本月輪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處分的職工,察看期間不享有休班;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30

  下達部門:董事會、總經理

  抄發部門:銷售部、生產部、供應部、財務部、質檢部、機修部、

  安保部、辦公室

  為維護公司工業園區秩序,規範公司員工考勤、訪客程式,特制定本規定:

  一、打卡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均需使用打卡機進行打卡登記,上、下班均需打卡。同時嚴禁任何人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進行打卡登記。

  打卡遲到者,職員級員工執行2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5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

  未打卡者,職員級員工執行4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200元/次的負激勵。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3次的,除實時交納負激勵外,另在月底工資給予全部負激勵總額的二次扣款。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5次的,除按“綜合達到3次”的情況處理外,另轉為試用期員工,除基本工資外,本月不享受任何獎金、補助、津貼專案。

  特殊原因導致未能打卡或打卡遲到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考勤說明申請》,並報部門負責人批准,報批後交辦公室備案。特殊原因僅指以下幾個方面:

  ①因公、因卡機問題,未來得及打卡、雖打卡但遲到、始終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②因公、因特殊原因,出席會議缺席、出席會議遲到、出席會議早退,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③非出差人員,允許在考勤記錄發生後的24小時內進行補報;出差人員,允許在回司述職後進行補報;會議情況,允許向會議主持人提前口頭通報,但回司後仍需補填、補批本單。除允許範圍內的其他情況,不接受本申請。

  二、請假規定

  需要辦理各類事假、病假等請假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請假申請單》,並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請假歸來,須到辦公室辦理述職。

  ①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內的,屬於一般型事/病假。

  ②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外的,屬於特殊型事/病假。

  ③一般型事/病假,向部門負責人上報稽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兩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④特殊型事假,僅限個人婚、喪事宜的辦理,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稽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四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⑤特殊型病假,需要提供醫院證明,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稽核,超過七個標準工作日的,可辦理離職手續。

  三、外出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正常出勤時間需要外出的,經主管上級簽字批准後,持《出門證》,並在警衛室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後,方可外出。辦公室負責抽查警衛室的出門證和登記表。

  四、訪客規定

  來司所有個人和車輛,均需在警衛室填寫《訪客登記表》。各類貨車的出廠,除了按要求登記,還要求出示泵房的《出門證》或配貨站的《出門證》,方可放行。

  五、巡查規定

  辦公室,每天不定期巡查各部門的考勤情況和警衛室的執行情況,發現實際情況和執行情況不符時,對責任人執行雙倍負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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