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產帶班制度(通用6篇)
企業安全生產帶班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帶班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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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生產帶班制度1
第一條為轉變企業領導幹部工作作風,強化企業現場管理,切實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湖北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府第339號令),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5〕23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領導輪流帶班,是指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和副總工程師輪流帶領工人到井下作業現場指揮和監督安全生產;輪流值班,是指包括礦山企業在內的所有工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輪流安全值班,統籌、協調和處理安全生產的有關問題。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所有礦山企業和其他工業生產企業。本制度所稱的礦山企業,是指井工和露天開採的各種所有制形式的煤礦、非煤礦山生產企業,以及新建、改建、擴建礦井。本制度所稱的工業生產企業,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工業生產企業,總公司、集團公司所屬二級或三級生產經營單位。重點建設施工單位,是指鐵路、公路、橋樑、隧道、水利建設指揮部或專案部。
第四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對落實企業領導幹部輪流帶班值班全面負責。企業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應當自覺履行值班帶班責任。
第五條礦山企業領導幹部輪流帶班應遵循下列規定:
(一)應按月制訂輪流帶班計劃,明確當月內每天每班帶班領導,帶班場所、帶班時間、帶班任務、登記考核辦法、獎懲內容等事項。
(二)每班必須堅持有礦領導帶班。井工開採的礦山,帶班領導應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到達作業地點,同時出井;露天開採的,帶班領導應與工人同時到達作業現場,同時離開作業現場。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每月帶班不得少於6個工作日。
(三)實行交接班制度。帶班領導升井後,要向接班的帶班領導詳細說明生產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並認真填寫帶班記錄,寫明上下井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現的隱患及處置情況。帶班領導下井時,其領導姓名應當在井口明顯位置公告。領導帶班下井情況,每月在礦山公示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四)企業領導帶班計劃執行情況以及帶班記錄,應妥善儲存備查。(五)建立進礦(或作業場所)帶班檔案,每月對照帶班安排組織考核,因特殊原因不能進礦帶班的,必須事前寫出申請,報礦主要領導批准,落實頂班領導,同時交企業安管部門備案備查。帶班檔案資訊儲存期不少於一年。
第六條 礦山企業輪流帶班職責
(一)輪流帶班領導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並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二)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及時制止違規作業,制止違章指揮,制止超能力組織生產;
(三)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到險情時,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
第七條 企業領導輪流值班應遵循下列要求:
(一)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領導輪流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必須至少安排一名企業領導安全值班。
(二)安全值班領導在企業生產作業時間內不得離開作業崗位。當班值班領導如因事離崗時,必須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領導頂班,頂班領導還未到位前,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三)建立安全輪流值班記錄。值班領導應真實準確填寫當天值班的情況,並按要求做好輪流值班記錄的交接手續。安全值班領導的通訊方式要在各生產作業場所公佈,以便及時報告生產安全情況。
(四)領導安全值班計劃安排和值班情況要定期公示,接受群眾監督,並建立安全值班檔案。企業領導輪流值班計劃安排,應按月報當地行業管理部門備案(沒有行業主管部門的`直接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高危企業同時抄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八條 企業領導輪流安全值班職責
(一)安全值班領導是企業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和事故處置的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做好當班安全生產的領導和指揮工作,全面深入瞭解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協調組織好當班的安全生產;
(二)安全值班領導在當班期間,要巡查重點生產作業場所,負責協調處置或解決當班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和突發事故,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制止違章違規現象。
(三)安全值班期間,各分管領導及相關部門,應積極響應值班領導指揮,協助值班領導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出現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積極配合領導迅速進行應急救援,確保生產作業人員生命安全。
第九條 監督檢查
(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企業領導輪流帶班和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檢查。每季度至少對轄區內礦山企業帶班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通報。
(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對領導輪流帶班和安全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採取現場隨機詢問從業人員、查閱值班或帶班日誌、交接班記錄和值班安排考核等檔案資料、聽取從業人員反映、調閱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人員定位系統監控記錄等方式。
(三)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對領導輪流帶班和安全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應重點檢查下列內容:
1、是否建立健全領導輪流帶班和安全值班制度,包括井下交接班制度、帶班和值班檔案管理制度;
2、企業領導特別是礦山主要負責人帶班下井情況;
3、企業領導每月輪流帶班和安全值班工作計劃執行、公示、考核和獎懲等情況;
4、領導帶班和安全值班的履行職責情況、交接班記錄,特別是重大事故隱患和險情的處置情況;
5、群眾舉報有關問題的查處情況。
(四)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有關舉報;對於受理的舉報,應當認真調查核實;經查證屬實的,依法從重處罰。
第十條 法律責任
(一)對無企業負責人帶班下井或該帶班而未帶班的,對有關責任人按擅離職守處理,同時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
(二)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而沒有領導帶班或值班的企業,由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對該企業和其主要負責人依法嚴格查處。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帶班制度2
1目的
為強化公司生產過程管理中的領導責任,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5〕23號)的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XX有限公司、XXXX集團公司各子(分)公司。
3 術語、定義
3.1領導:是指企業主要責任人和領導班子內的.其他成員。
3.2現場帶班:是指企業值班領導對本班內所有作業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現場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3.3 值班:是指企業領導在節假日期間為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而專門進行的值守和監督的管理行為。
4 職責
4.1公司辦公室負責本規定的制訂和公司領導值班與現場帶班表編排;負責本規定的具體開展情況的監督落實;負責對違反本規定人員的考核。
4.2各子(分)公司負責本單位領導現場帶班、值班表的編制;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帶班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監督落實。
4.3帶班領導的主要職責:
a.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b.檢查、糾正作業現場出現的“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管理缺陷及作業環境不良的狀況;
c.督促檢查現場出現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d.針對本班次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合理的安排佈置。
e.組織處置本班次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和生產安全事故,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的命令。
5 管理內容
5.1值班和現場帶班的工作形式
5.1.1 公司領導現場帶班制,是由負責帶班的領導,對本時段(8時—16時、16時—24時、次日0時—8時)內本單位全過程所有作業活動進行現場巡查與監督管理。
5.1.2 公司領導值班,是由負責值班的領導,在節假日8時—18時),在規定的辦公地點進行值守,檢查指導、協助解決問題及資訊收集和反饋。
5.1.3 正常情況下領導值班和現場帶班時間不應超過8小時。值班或帶班結束後應給予相同工時的換休。
5.2 公司領導帶班制的具體規定
5.2.1 公司辦公室負責每月27日前編制完成下月的現場帶班表(標註帶班領導手機號碼和辦公室電話號碼),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並報送公司安技環保部、人力資源部(保衛)備案。
5.2.2 帶班表必須明確規定每個工作時段的帶班領導,不得出現人員遺漏和空缺。
5.2.3 公司辦公室建立並保管領導現場帶班記錄,由帶班人員填寫在帶班過程中發現並處置的有關事項。
5.2.4 領導帶班必須規定時間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
5.2.5 每日值班領導必須與下工作日值班領導進行工作交接,並做好記錄,簽字確認。
5.2.6 嚴禁領導帶班空崗。確有特殊原因無法當班時,必須向總經理請假,並由公司辦公室安排其他領導值班,同時向安技環保部和人力資源部(保衛)通報變動資訊。
5.2.7 當班領導必須嚴格履行工作職責,認真做好當班中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5.2.8 股份公司領導現場帶班範圍為公司本部所在區域,子(分)公司遇有較大事件時可由總經理同意後前往處置。
5.2.9子(分)公司領導帶班制具體規定參照本規定執行。
5.3 考核
5.3.1 公司辦公室或子(分公司)未按時編排帶班表或有遺漏、空缺的;或未按時報送備案的,考核責任人50元。
5.3.2 未安排領導帶班,考核單位主要負責人500元。
5.3.3 現場帶班人員出現以下事項的,考核責任人300元。
a.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的;
b.無故不帶班或因故無法帶班但未請假導致空班的;
c.未進行領導帶班工作交接的;
d.不填寫相應記錄的;
e.不認真履行帶班和值班工作職責的;
5.4 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或因指揮實施現場應急處置措施不當導致事故擴大的按公司《生產安全事故領導責任追究規定》執行。
5.5發生事故而沒有領導現場帶班的,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5〕23號第5 條的規定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6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7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帶班制度3
為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各項領導值班管理,及時協調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消除各類事故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產值班規定
1、安全生產值班時間:副經理以上領導為24小時值班制,其它人員為當日下午下班到次日早上班夜間值班制。
2、值班人員:由公司領導帶班,成員由部長、辦公室、安全部、財務部、值班司機等有關人員組成。
3、值班地點:值班人員必須在各自崗位進行值班。
4、值班人員按公司制定的“公司機關值班表”的安排,按時到崗值班,並在值班室簽到。
5、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不得擅離職守或隨意缺崗,有事請假,由別人替崗時必須由帶班領導批准。否則,嚴厲處罰。
6、班中要由值領導帶隊對分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值班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認真填入值班檢查表中。
7、值班責任:
A、行政值班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事務的督促檢查及事故處理;
B、辦公室值班負責公司機關外務接待、接傳電話、大樓值班等事務;
C、安全部值班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險情的資訊傳遞與組織搶救,安排救護車隨時待命;
D、財務部值班負責本部安全。
8、值班記錄由經理辦儲存,並整理歸檔。
9、值班人員在崗要求:辦公室、安全部、財務部值班人員在各自辦公室值班,其他人員必須在公司值班室值班。
二、分公司安全生產值班規定
1、 值班時間。分公司領導為24小時值班時從當日整8點至次日整8點。
2、 值班人員。分公司每天必須有一名經理帶班,成員由安全、生產科各一名,看監控接聽電話一人,共4人組成。
3、值班地點。值班人員必須在礦上洞口“安全生產排程室”。值班人員按時到崗,並在值班室簽到。
4、值班人員職責。不得擅自職守或隨意缺崗,值班帶班經理負責當日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資訊收集(如:入坑人數、跟班領導下井、安全隱患等情況)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發現安全隱患和突發事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如發現重大問題,立即上報公司指揮中心或公司值班領導。
5、安全、生產科及監控看管人員,協助值班領導,做好實時監控、電話接聽、資訊傳遞及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6、值班人員如果未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公司制定的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三、分公司車間安全生產值班規定
1、 礦山車間必須每班有一名車間主任在車間內值班室值班,選場車間每班有一名車間主任在車間辦公室值班。
2、 當班值班主任負責協調解決本車間當班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掌握生產作業安全情況,瞭解現場作業人數,發現問題採取有效措施,立即解決處理。
3、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危及職工生命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並報告洞口安全生產排程室。
4、參與監管各班組織召開班前班後會。
5、班中隊所有作業場所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巡查,每班不小於兩次,並做好當班安全生產情況記錄。
6、對當班未處理的問題及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向下班接班主任交待清楚,並提出整改建議或注意事項。
企業安全生產帶班制度4
為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責任的有效落實,預防出現安全隱患,領導能在極短時間內進行解決,特制訂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值班時間
公司、分公司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編制進行輪流值班,領導值班為24小時值班制,其他值班人員為當日下午到次日早上班時間。
二、值班人員組成
⑴、公司領導值班:由當日值班領導帶班,成員有各及有關人員組成。
⑵、分公司領導值班:由當日值班領導帶班,成員有各科室、生產單位等有關人員組成。
三、值班地點
值班人員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進行值班。
四、值班人員的管理規定
⑴、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按時到崗並在值班室進行籤、消到。
⑵、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或隨意缺崗,在值班期間,嚴禁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找人替崗時,必須請示當日值班領導進行批准。負責將對值班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⑶、公司領導值班時,由值班領導帶隊對分公司安全生產值班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認真填寫值班記錄,並提出建議和處理意見。
⑷、分公司領導值班時,由當日值班領導帶隊,對各生產車間的值班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提出建議和處理意見,並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⑸、分公司生產車間值班人員在值班時,如遇到較大安全隱患時,必須及時向當日值班領導彙報,並將人員進行撤離。
⑹、值班領導在交班時,必須將值班記錄交到值班室,值班記錄要儲存完好,月底交有關部門歸檔儲存。
五、值班責任
⑴、公司值班人員責任:
A、行政值班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事務的督促檢查及事故處理;
B、辦公室值班負責公司機關外務接待、接傳電話、大樓值班等事務;
C、安全部值班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險情的資訊傳遞與組織搶救,安排救護車隨時待命;
D、財務部值班負責本部安全。
⑵、分公司值班人員責任:
A、行政值班負責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的督促檢查事故處理;
B、綜合辦值班負責接傳電話,外務接待、合理安排值班車輛等事務;
C、安全科值班負責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險情的資訊傳遞與組織搶救等;
D、生技科值班負責協調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並配合安全科搞好安全隱患的排查等工作。
E、各生產車間值班人員負責本車間安全生產工作。
企業安全生產帶班制度5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督促採油礦各級領導幹部深入生產作業現場,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各職能組在安全生產中的關鍵作用,根據採油廠領導帶班制度的相關要求,結合採油礦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採油礦領導幹部、各職能組“兩特”作業現場帶班管理。
第二章 定 義
第三條特殊作業是指新建專案投產、重大工藝改造、二級以上動火等風險係數較大的特殊施工作業。
第四條特殊時段實施的非常規作業指重大活動期間、節假日、夜間、惡劣天氣等特殊時段實施的高壓油氣層射孔作業等非常規作業。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四條對於“兩特”作業,採油礦分別安排科級、各相關專業職能組室主任及職能人員現場帶班作業。
第五條採油礦領導幹部“兩特”作業現場帶班安排及實施。
(一)正常生產情況下的安排及實施。由採油礦各職能組每天下午生產會前提交重要工作量,根據本細則要求明確帶班領導,由值班主任在生產會上安排或通知到帶班領導。
(二)緊急情況下的安排及實施。發生緊急險情,且符合“兩特”範圍要求時,由礦排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排各相關專業職能部門人員到現場組織處理,並及時通知帶班領導。
第六條帶班領導幹部在實施特殊工序帶班作業前,應滿足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油田相關安全知識培訓的要求,並取得相應的資格證件。
第七條帶班領導幹部在現場帶班作業期間,負責指導和督促落實作業現場安全生產及應急保障措施,及時發現並制止“三違”行為,協調處理現場安全問題及突發事件(必要時需取得上級領導或主管部門的授權),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帶班記錄。帶班結束後,應及時將帶班記錄反饋至採油礦HSE委員會辦公室。
第八條存在以下情況的,採油礦將追究帶班領導幹部的相應責任。
(一)酒後上崗的;
(二)不填寫或不按規定填寫帶班記錄的;
(三)現場檢查巡視不力,未及時發現並制止“三違”行為而引發事故或其他嚴重後果的;
(四)未履行帶班職責、違章指揮或指揮失誤、翫忽職守引發事故的。
第四章 特殊作業期間的領導帶班
第九條以下特殊作業,由採油礦副科級以上領導帶班作業。
1.處理溢流、井噴事故等修井作業期間、注汽井井噴由採油礦主管礦長和分管地質作業、注汽的副礦長帶班;
2.油氣水井大型酸化壓裂施工期間,由採油礦分管工藝的副礦長帶班;
3.新建、改建、擴建聯合站,投產期間,由採油礦分管集輸的副礦長帶班;
4.新建、改建、擴建注汽站投產期間,由採油礦分管注汽的副礦長帶班;
6.油田二級用火作業期間,按照施工區域的不同,分別由採油礦主管安全、分管集輸、注採、作業的副礦長帶班;
7.活動鍋爐搬家期間,由採油礦分管注汽的副礦長帶班;
8.油氣泵站內實施大型機械破土作業期間,由採油礦分管集輸的副礦長帶班;
9.泵站內3項及以上不同部門組織(或實施)的聯合(交叉)作業期間,由採油礦分管集輸的副礦長帶班;
10.出現大面積停電或電網檢修期間,由採油礦分管生產執行、分管電力的副礦長帶班;
11.出現接轉站及以上外輸管線穿孔處理,由採油礦分管集輸的副礦長帶班;
12.出現計量站外輸管線穿孔處理,由採油礦分管採油的副礦長帶班;
13.單拉井投產驗收期間,由採油礦分管注採的副礦長帶班;
14.大修作業井開工驗收期間,由採油礦分管地質作業主管師以上領導帶班;
15.含硫化氫井及複雜情況井的井下修井作業期間,由採油礦分管地質作業主管師以上領導的帶班;
16.高壓油氣層、含硫化氫地層射孔作業;由採油礦分管地質作業主管師以上領導的帶班;
17.各種大型技術比武及一切活動,由採油礦分管培訓的副礦長帶班;
18.工會組織的體育比賽、文藝匯演等各類大型活動,由採油礦工會主席帶班;
19.大型公共聚集活動期間,由採油礦教導員帶班;
20.出現與地方政府部門聯合行動處理特殊事件,由採油礦分管綜治的副礦長帶班。
第十條以下特殊作業,由礦機關各職能組人員帶班。
1.採油隊油井、聯合站、汙水站、注汽站站內三級用火作業期間,由採油礦分管集輸、注採的各職能組人員帶班;
2.油氣泵站內實施普通機械破土作業期間,由採油礦分管集輸的職能組人員帶班;
3.吊裝作業期間,由採油礦分管生產執行、集輸、注採、作業的各職能組人員帶班;
4.注汽活動支線連線期間,由採油礦分管注汽的職能組人員帶班;
5.重點井、特殊工藝井作業施工,由採油礦分管作業的職能組人員帶班;
6.出現影響油井產量的管穿、電力故障、裝置故障、工農關係等處理,由採油礦生產辦主任或值班主任、各有關分管的職能組人員帶班。
第五章特殊時段實施非常規作業的領導帶班
第十一條惡劣天氣下的生產執行,由採油礦礦長指揮生產,採油礦分管生產執行、注採、集輸、地質、安全環保、裝置、用電的副礦長帶班作業。節假日、夜間由值班礦領導帶班。
第十二條以下特殊時段實施的非常規作業,由採油礦副礦長帶班作業。
1.雨季、汛期、敏感區域水體汙染隱患巡查期間,由採油礦分管環保的副礦長帶班;
2.進入有毒有害氣體危險場所實施作業期間,分別由採油礦分管集輸、注採、作業的副礦長帶班;
3.汙水處理設施檢維修作業期間,由採油礦分管集輸的副礦長帶班;
4.注汽鍋爐大修期間,由採油礦分管注汽的副礦長帶班。
第十三條以下特殊時段實施的非常規作業,由採油礦各分管職能組人員帶班;
1.雨季、汛期、節假日、階段性隱患巡查期間,由採油礦分管各職能組人員帶班;
2.注汽鍋爐普通檢修期間,由採油礦分管注汽的職能組人員帶班。
第六章 檢查和考核
第十四條採油礦HSE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採油礦科級、職能部門和基層隊幹部的帶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五條採油礦HSE委員會按照監督情況,提出考核意見,並報採油礦經營組落實考核。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六條本細則由採油礦HSE委員會負責解釋。各基層單位應參照本細則,制定本單位的領導幹部“兩特”作業現場帶班管理細則。
企業安全生產帶班制度6
1目的
為了切實抓好安全生產,提高領導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有效程度,提高風險控制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加油站。
3定義
領導帶班人員:帶班長;
領導帶班:是指加油站值班領導對本班內所有作業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4職責
帶班領導的主要職責:
4.1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4.2檢查、糾正作業現場出現的“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管理缺陷及作業環境不良的狀況;
4.3督促檢查現場出現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4.4針對本班次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合理的安排佈置;
4.5組織處置本班次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和生產安全事故。
5具體規定
領導帶班必須按規定時間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
值班領導必須與下個工作日值班領導進行工作交接。
嚴禁領導帶班空崗。確有特殊原因無法當班的,必須向站長請假,並由站長統一安排其他領導值班。
當班領導必須嚴格履行工作職責,認真做好當班中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6考核
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每個月對領導帶班進行考核,填寫《領導幹部帶班考核記錄》(AQBZH-JL/2-7)。
現場帶班人員出現以下事項的,給予責任人50元的處罰。
(一)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的;
(二)無故不帶班或因故無法帶班但未請假導致空班的;
(三)未進行領導帶班工作交接的;
(四)不認真履行帶班工作職責的。
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或因指揮實施現場應急處置措施不當導致事故擴大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懲罰。
發生事故而沒有領導現場帶班的,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7相關檔案
《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8.相關記錄
《領導幹部帶班考核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