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採購合同15篇

簡單採購合同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簡單採購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簡單採購合同1

  採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二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貨款在合同有效期內結清。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____月。

  第三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等級(技術指標),見附表。

  第四條:驗收方法:嚴格按照國家建材標準執行。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供方送往供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2、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乙方產品規格、型號、質量、等級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退貨或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影響工程進度,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的罰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本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的罰金。

  (二)甲方應付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品種、規格、數量、型號、等級。應提前____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時,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收貨。

  3、屬甲方自提材料,甲方應在提貨前____日內告知乙方。

  4、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提前告知,說明原因,取得對方諒解。如有問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雙方協商,在雙方沒有達成協議前,乙方仍應按合同供貨,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____日,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____作為罰金交給甲方。

  第八條:如因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某廠家產品、規格、型號、貨物不全,要用另外廠家同規格、型號的產品頂替時,乙方必須提前____天與甲方協商解決。否則作為延期罰金。

  第九條:本合同擬定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供貨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並按照本合同《附加條款》實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並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於接到仲裁書後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簡單採購合同2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定購以下商品。經雙方友好協商,訂製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品名、數量、價款。

  品 名 規 格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 注

  合 計 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按甲方要求,在產品上印刷logo字樣為合同附件,

  三:按甲方要求,在產品上印刷logo方式為:

  絲印 移印 燙金、銀 壓印 鐳射雕刻 貼牌 紡印

  四:製作週期 天。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合同總金額的 %定金,金額為 元人民幣,剩餘貨款甲方應在乙方貨到之日,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全款。

  六:交貨方式: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

  七:合同生效後,乙方收取甲方定金後開始生產,如甲方中途改動設計,乙方有權推遲交貨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上述各項條款未盡事宜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相關規定執行。

  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 單位:

  地址:

  電話:

  傳真:

  網址:

  郵箱:

  委託人:

  執照號碼:

  稅務登記號碼:

  乙方 單位:

  地址:

  電話:

  傳真:

  網址:

  郵箱:

  委託人:

  執照號碼:

  稅務登記號碼: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守法的原則下籤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主體資格]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

  二、[合同標的]

  1、供應的商品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確認單》。在合同期內,調整商品及價格時,以雙方確認的《購銷商品確認單》為準。

  2、甲方應當按《購銷商品確認單》提交相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檔案以及相關質量檢驗證明。有專利、註冊商標標識的,還應提供國家頒發的有關證明。

  三、[商品質量]

  1、甲方供應的商品質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標準。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執行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3、商品若以甲方在訂貨前所事先提供的樣品或雙方在訂貨前約定質量、品種及規格的,則必須與樣品或約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質期一般不得少於商品明示保質期的。

  5、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給予退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由乙方自身過錯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後服務所產生的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經甲方確認後,方可在甲方貨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給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7、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貫徹國家食品、化妝品等安全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可對甲方提供的商品進行次的定期抽檢,由此產生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乙方也可進行不定期抽檢,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乙方承擔,不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出具檢驗報告單。

  商品在銷售過程中由政府專門機構依有關規定進行的質量檢驗,如檢驗部門收取費用的,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雙方共擔,不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

  由消費者投訴而送檢的商品,檢後收集整理驗後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上述檢驗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需提供政府專門檢驗機構合法收費憑證,並以憑證金額向甲方結算。

  四、[包裝、條碼]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等,外包裝上顯示註冊商標或專利號的,應提供相關智慧財產權證明。

  2、乙方根據賣場情況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裝的,甲方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標準條形碼,並經由乙方裝置驗證可用。如需乙方代編條形碼的,應在本合同後附加代編碼服務條款,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五、[交貨及驗收]

  1、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雙方約定地點,由________承擔運輸費用。

  2、乙方應當及時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______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自交付、驗收後,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保證所供商品在保質期內______%合格率,如在實際銷售中發生該批次商品部分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及時對未銷售的該批次商品實行______%退換貨,同時甲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

  六、[退、換貨]

  1、考慮到商品的自然損耗和季節性差異,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商品退、換貨率為______%,或在《購銷商品確認單》中就不同商品約定不同的退、換貨率。

  2、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退換貨書面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______天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______天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天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賬結算時予以扣除。

  3、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4、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權拒絕退貨: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汙染、毀損、變質或過期的;

  (2)乙方以調整庫存、經營場所改造、更換貨架等事由的。

  七、[商品損耗]

  甲乙雙方都認同,商品在到達乙方後的倉儲、上架、銷售過程中存在著一定比例的自然損耗(不含乙方的自身過錯)及質量抽檢的樣品損失,甲方願意與乙方共同承擔一定比例的損耗,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的本合同項下損耗為購銷金額的______%。

  八、[對帳]

  1、對帳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______次,對帳日期為每月______日,對帳日______天。

  3、雙方按照確認的書面對帳單按時進行對帳,如因乙方原因在規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對帳單的,在甲方開具發票後,乙方應當依據銷售清單和本合同先行給付無爭議部分的貨款。甲方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的時段對帳,可與乙方協商解決。

  4、對帳日前天,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九、[結算]

  乙方以下列方式結算貨款:□現金□銀行轉帳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貨到:□7天□15天□30天□45天□60天□天(國家規定的60天內);

  十、[反商業賄賂約定]

  甲乙雙方均反對索賄、行賄及其它不正當交易行為。甲方承諾,不向乙方人員提供贈送禮品、現金、樣品、餐飲等任何形式的利益。

  若甲方被發現以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及其他不正當方式取悅乙方工作人員,以獲取訂單、更有利的價格、貨架資源,或虛報送貨量,或降低商品質量,或縮短付款

  1.合同介紹

  1.1甲方(採購方)

  甲方名稱:

  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乙方(供應商)

  乙方名稱:

  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傳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提示:說明甲方向乙方採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本採購合同。

  2.術語、關鍵詞解釋

  物品:

  係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採購方提供的一切軟體、硬體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係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除錯、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採購物品說明

  3.1採購物品及說明

  3.2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預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20%,即人民幣(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15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驗收款。在採購物品透過甲方的驗收之後,甲方在15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5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交貨與交貨方式

  5.1乙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日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乙方應在交貨前7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裝置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後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5.3甲方對乙方交付的物品,均應妥善接收並按裝置儲存的環境條件規定保管。對於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查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5.4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後,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裝置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裝置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安裝、除錯與驗收

  6.1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採購物品”的安裝和除錯工作,並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採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效能指標。

  6.2在安裝除錯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除錯和其他輔助工作。

  6.3乙方安裝除錯完畢後,甲方組織人員對採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採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採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

  (1)如果採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如果採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6.3當所有的採購物品都透過甲方的驗收後,雙方責任人簽字認可,採購物品正式交付給甲方。之後,甲方將驗收款(見合同條款4.3)支付給乙方。

  7.品質保證與維護

  7.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採購物品”是全新的、技術是先進的、質量是良好的、效能是穩定可靠的、數量是完整無缺的。

  7.2乙方承諾質量保證期:採購物品透過驗收之日起,系統軟硬體保修六個月。本保證不包含由於甲方不當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後果。

  7.3在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硬體裝置、軟體和系統進行維護或維修,不收取任何費用。保修期結束後乙方依然負責對所售裝置進行維護或維修,其間產生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裝置保修期結束後一旦甲方要求進行升級和改造,乙方保證提供相應的服務,此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7.4如果採購物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收到甲方維護要求後,在24小時內作出響應;遇有嚴重技術問題,重大故障,需要現場維護,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在交通允許的情況下)。

  8.違約與賠償

  8.1甲方違約處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準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裝置安裝順延,乙方技術人員由此滯留在安裝地點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8.2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裝置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技術資料、資訊、計算機軟體、專有技術、設計方案等智慧財產權及價格條款等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甲方應採取保密措施,予以嚴密保守。

  9.2除為了維護操作相關裝置而需接觸乙方有關技術資料等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甲方有關人員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員洩露乙方的任何保密資訊,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交換或洩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術資料”,如違反本條規定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負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經濟損失。

  9.3甲方的保密義務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後年(由雙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檔案送交對方。

  10.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並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後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11.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雙方簽字日期不一致時,以最後簽字方的簽字日期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採購物品”最終保證期限屆滿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終止日期。但保密條款、爭議解決和雙方未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並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12.爭議解決

  12.1本合同及其修訂本的有效性、履行和與本合同及其修訂本效力有關的所有事宜,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任何爭議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12.3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並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2.4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13.合同確認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簡單採購合同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委託採購專案名稱:

  專案中擬採購的貨物、工程、服務:

  就上述專案的採購,甲方委託乙方採取方式進行採購,乙方同意接受委託,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依法進行組織採購,為甲方做好服務工作。

  二、本協議簽訂後,即開始進行本專案的採購工作,甲方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一)協助乙方作好採購(招標)工作,提供專案相關資料,提出採購(招標)檔案中供貨範圍、技術規格和特別商務要求;

  (二)參加評審(評標)委員會的工作,與其他評委一起共同完成評、定(標)工作;

  (三)按成交(中標)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與成交(中標)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

  (四)驗收合格後,採購人按合同約定和政府採購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應當支付給供應商的價款或報酬。

  三、乙方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一)組成專項工作小組,指定一位專案負責人,代表乙方聯絡和處理採購(招標)過程中的有關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編制採購檔案,請專家審查、採購人確認,並報送臨沂市財政局政府採購辦公室(以下簡稱採購辦)備案;

  (二)採購檔案報送採購辦專案負責人備案後,按照規定程式,在政府採購資訊指定釋出媒體和網站(《中國財經報》、《齊魯晚報》、山東省政府採購網站、臨沂政府採購網站)上釋出政府採購公告併發售採購檔案;

  (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組成專案專家評審(評標)委員會;

  (四)組織採購專案的評審(評標)和記錄工作;

  (五)按照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論編制評審(評標)報告、彙集採購和報價(招標)檔案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報送採購辦;

  (六)發出成交(中標)通知,組織甲方與成交(中標)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或協議,並在合同(協議)簽訂後七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副本報送採購辦備案。

  (七)根據《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一條“採購人或其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者複雜的政府採購專案,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有關規定,採購人和採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採購專案驗收,並填制《臨沂市政府採購專案驗收報告單》(一式四聯)。

  (八)接受臨沂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四、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等原則,對採購(開標)前供應商情況、評審(評標)委員會的組成情況、評審(評標)情況均應作好__。

  五、甲方xx (同意/不同意)委託乙方按《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隨機抽取專家。

  六、乙方承擔採購(招標)所需的全部費用。並按國家有關檔案規定向成交(中標)供應商收取貨物、服務、工程xxx %;中標服務費,公務用車按定額每輛xx元收取服務費。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七、本專案應在20xx年xx月xx日之前完成。

  八、本協議經臨沂市財政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確認並備案,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實施協議可能危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證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標)失敗,甲方保證不撤消委託並保證與成交(中標)方簽訂合同;否則,責任方向對方做出相應賠償。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簡單採購合同4

  需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雙方就採購貨物及相關審宜,經充分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時間]

  序號__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

  二、交貨地點:___________

  三、交貨方式:物流到貨,運費由需方付。

  四、貨物包裝要求:供方應確保包裝質量滿足運輸安全要求,保護產品自身不受損害以及滿足產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風險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滅失、毀損等一切風險均有供方承擔。

  六、質量及驗收標準:□樣品□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

  七、貨物驗收:貨物送達後,需方按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測驗收,如有問題或數量短缺問題,供方應在得到需方通知後3天內派人到需方處理相關事宜,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需方可以採取拒絕接受或限期補貨,貨款折扣等方式進行處理,供方經告不來處理的,合同自動解除,需方有權向供方追索相應損失。

  八、貨款結算: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付款日期:款到發貨。銀行賬號:___________

  九、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數量無誤,辦理入庫手續,雙方按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貨款結算。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口,應承擔貨款總額是2%違約金,依此類推,需方要以在貨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部分:因供方產品質量問題而使需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應承擔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

  十、爭議解決方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傳真形式簽訂合同蓋章回傳之日起開始生效,修改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採購合同5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檔案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檔案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 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供四川建築業企業(含部屬在川建築企業、省外入川建築業企業)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建築業企業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第一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並填寫日期。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拓展閱讀:

  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1、以上條款是否均有約定;

  2、約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3、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應提前多久通知勞動是否續訂,最好在合同中明確一下。

  4、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拒不出具的,繼續按月支付工資。

  建議你用一小時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注意收集證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 年____月____日

  還有以下是地區的勞動合同範本,你可以參考一下

  四川省建築業企業用工勞動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註冊號: 資質等級:

  在川通訊地址: 郵編: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專案名稱)

  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簡單採購合同6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單價及交付時間

  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提交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產品標準名稱和編號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5.現場卸貨由 負責。

  6.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 元/ 。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並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 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 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 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稅 號: 稅 號:

簡單採購合同7

  購貨方: 合同編號:

  供貨方: 簽定地點: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簽定時間:

  備註:以實際米數結算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國家一等品生產,顏色、手感、品質按我司確認的為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供貨方倉庫。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合同數量交貨,短溢裝範圍為0~+3%。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捲筒布包裝不定碼,內襯塑膠袋,段長30米以上,交貨數量允許0~+3%。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購貨方在收貨後發現質量問題立即通知供貨方,供貨方在得到通知後立即

  解決並保證不影響購貨方的交期.。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購貨方倉庫後天憑全全額增值稅發票 結款。

  八、違約責任:交貨期每延遲交貨壹天,每日按合同總價的2%計算違約金,由供貨方支付購貨方。如因數量/質量等問題因供方原因造成客戶拒收貨物/退貨/索賠或扣款等,由供方承擔一切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購貨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十、其他約定事項: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購貨方: 供貨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簡單採購合同8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材料品牌名稱

  規格 數量單價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並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3。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採購合同9

  專案名稱:

  甲方(採購方):

  乙方(供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各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1、定義

  1.1“採購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裝置的使用單位,包括該法人的繼任人和法人的受讓人。

  1.2“供貨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裝置的生產製造單位或供應單位,包括該法人的繼任人和法人的受讓人。

  1.3“合同”指本檔案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總價”是指在合同4款中規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合同17款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裝置及其與裝置相關的設計、製造、監造、檢驗、安裝、除錯、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檔案(包括圖紙、各種文字說明、標準、各種軟體)。

  1.7“合同裝置”是指供貨方根據合同規定所要供應的儀器、材料、專用工具、隨機備品備件、技術資料等物品以及合同規定提交的其他相關服務。

  1.8“監造”是指採購方對合同裝置的監造。在合同裝置的製造過程中,由採購方代表對供貨方提供的合同裝置的關鍵部位進行質量監督,實行檔案見證和現場見證。此種質量監督不解除供貨方對合同裝置質量所負的責任。

  1.9“驗收”是指採購方及相關專業部門對合同裝置的驗收。

  1.10“年、月、日”是指公曆的 年 月 日:“天”是指24小時;“周”是指7天。

  1.11“技術服務”是指由供貨方提供的與合同裝置有關的設計、監造、檢驗、土建、安裝、除錯、缺陷處理、驗收、執行和檢修時相應的技術指導和技術配合等全過程的服務。包括合同期滿後供貨方的售後服務。

  1.12“現場”是指為安裝合同裝置所在地。

  1.13“隨機備品備件”是指根據合同提供的滿足裝置安裝、除錯、執行的備用部件。

  1.14“裝置缺陷”是指供貨方因設計、製造錯誤或疏忽所引起的合同裝置(包括部件、原材料、鑄鍛件和元器件等)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效能和質量標準要求。

  1.15“運雜費”是指合同裝置從供貨方工廠到採購方交貨地點所發生的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費、包裝費、裝卸費、大件運輸措施費及保險費等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

  1.16稅費是指以合同裝置總價計算應承擔的增值稅費。

  1.17“最後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裝置交付後,使得合同裝置的已交付的裝置總價值達到合同裝置價格100%。

  1.18“質量保證期”是指合同裝置簽發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或供貨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裝置到貨之日起18個月。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

  2、合同標的

  2.1本合同所訂裝置將用於 工程。

  2.2合同裝置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並且是成熟可靠的。

  3、供貨範圍

  3.1合同供貨範圍包括所有裝置、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產品合格證、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並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貨方供貨範圍中應該有的,並且是滿足合同裝置的效能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貨方負責將所缺的裝置、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等補上,發生的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3.2電機全部採用佳木斯產品。

  3.3裝置製造、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4、合同總價格

  4.1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

  (小寫:人民幣107萬元)。

  4.1.1裝置費為人民幣:

  4.1.2裝置監檢費為人民幣:

  4.1.2運雜費為人民幣:

  4.2合同裝置的任何一項費用均含在總價內。

  4.3合同總價為最終交貨價,在合同有效期內固定不變。,

  4.4合同總價為綜合價格,即合同裝置製造、運輸、安裝、除錯、監檢直至交付採購方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5、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生效後,採購方預付合同總價的 計 萬元。合同裝置經採購方確認具備發貨條件時,採購方即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 萬元。合同裝置安裝、除錯、監檢合格,交付使用後兩週內再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 萬元。留合同總價的 ,計 萬元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後無質量問題時一次付清。

  6、交貨與運輸

  6.1合同裝置製造完畢具備發貨條件時通知採購方,具體發貨時間及交貨順序應滿足採購方工程建設進度和順序的統一要求,以採購方通知為準。

  6.2合同項下的裝置、隨機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交貨地點為採購方指定的地點:汾陽市三泉工業園區採購方廠內。

  6.3供貨方須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合同裝置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負責合同裝置從供貨方工廠到交貨地點的運輸。

  6.4在質量保證期內,由於供貨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合同裝置的損壞或潛在缺陷,供貨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採購方現場處理。

  6.5供貨方應按規定,向採購方分批提供滿足裝置設計、監造、施工、除錯、試驗、檢驗、培訓、執行和檢修等所需的技術資料和圖紙。如有進口部件資料,應提供英文版和中文版,並以中文版為準

  7、包裝與標記

  7.1供貨方交付的所有裝置要符合國家標準GB191-20__中關於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規定及裝置承運部門的規定,須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和裝卸的堅固包裝。

  7.2包裝應保證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完好無損,並有減震、防衝擊的措施。若包裝無法防止運輸、裝卸過程中垂直和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裝置損壞,供貨方要在裝置的設計結構上予以解決。

  7.3包裝應根據裝置的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和防腐蝕等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裝置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交貨地點。

  7.4產品包裝前,供貨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並保證零部件齊全。

  7.5供貨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須加標籤,標籤上註明部件名稱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部位號和零件號。

  7.6凡重量為二噸或超過二噸的裝置,供貨方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心位置及起吊點,以便於裝卸搬運。

  7.7供貨方應按照裝置特性和不同的運輸及裝卸要求,在包裝箱上明顯位置標上“小心”、“向上”、“防潮”、“勿倒”、“怕熱”、“遠離放射源及熱源”、“由此起吊”、“重心點”、“堆碼重量極限”、“堆碼層數極限”、“溫度極限”等通用標誌,符合國家相應包裝標準。

  7.8對裸裝裝置供貨方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裝置本體上註明7.7款中的有關標誌。大件裝置應帶有足夠的裝置支架或包裝墊木。

  7.9每件包裝箱內,供貨方應附有說明部件名稱、數量、價格、圖號的詳細裝箱單、標籤和合格證(為便於資料的儲存應塑封)。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該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和技術說明書。供貨方發運裝置的同時另郵寄裝箱清單2份。

  7.10供貨方所提供裝箱單中的所有部件都應註明屬於“合同分項報價”中的哪一種裝置。

  7.11隨機備品備件供貨方應按每臺機組分別包裝,並在包裝箱外加以註明,一次性發貨。

  7.12隨機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應分別包裝並按7.5款執行,標明“隨機備品備件”或“專用工具”的字樣。

  7.13各種裝置的鬆散零星部件應採用牢固的包裝方式,裝入尺寸適當的包裝箱內,並儘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7.14柵格式箱子及類似的包裝,應能用於盛裝不至於被偷竊或被其他物品如雨水等造成損壞的裝置及零部件。

  7.15所有管道、管件、閥門及其它裝置的埠必須用保護蓋或其它方式妥善防護。

  7.16供貨方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包裝箱應連續編號,且在全部裝運的過程中,裝箱編號的順序始終是連續的。

  7.17對於需要精確裝配的明亮潔淨加工面的裝置,加工面應採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鏽蝕和損壞。

  7.18供貨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供貨單位和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

  (4)毛重;

(5)箱號和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項號、名稱和頁數。

  7.19凡由於供貨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裝置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貨方均應按本合同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發生裝置損壞和丟失時,供貨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同時供貨方應儘快向採購方補供裝置以滿足工期需要。

  8、技術服務與聯絡

  8.1合同生效後,供貨方應及時提供與合同裝置有關設計、監造、檢驗、土建、安裝、除錯、驗收、效能驗收試驗、執行和檢修等相應的技術指導和技術配合等全過程的服務。特別是對現場道軌的安裝要求,應在生效後兩週內以書面形式向採購方提出。

  8.2供貨方應對所供合同裝置進行安裝、除錯和試執行,並負責解決合同裝置在安裝、除錯和執行中發現的製造質量及效能等有關問題。

  8.3接到採購方通知後七日內到採購方現場確定安裝方案,供貨方人員到現場服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工資及補助、差旅費、食宿費、辦公及通訊聯絡等均包括在合同總價內。採購方為供貨方現場人員在工作、生活、交通和通訊等方面提供方便,並提供相關的技術引數。

  8.4供貨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採購方參與供貨方的技術設計,並向採購方解釋技術設計。

  8.5如遇有重大問題需要採、供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如無特殊情況,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8.6各次會議及其它聯絡方式採、供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籤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法人公章,合同以時間靠後的修改本為準。

  8.7安裝、除錯和執行技術服務方案,供貨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採購方,經採購方確認後方可進行。採購方有權以適應現場條件提出變更或修改,並書面通知供貨方,供貨方應給予充分考慮,儘量滿足採購方的需求。

  8.8採購方須在供貨方同意的情況下,提供與協議裝置有關的資料分發給與本工程有關的各方,並不得向任何與本工程無關的第三方提供。

  8.9對蓋有“密件”印章的供貨方和採購方的資料,雙方都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8.10供貨方須對本合同裝置有關的供貨、裝置和技術介面以及技術服務等問題負全部責任。

  8.11凡與本合同裝置相連線的其它裝置裝置,供貨方有提供介面和技術配合的義務,並不由此而發生合同總價以外的任何費用。

  9、安裝、除錯、驗收

  9.1供貨方應根據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合同裝置的安裝、除錯、執行和檢修。

  9.2合同裝置安裝完畢後,供貨方應組織除錯並及時解決除錯中出現的裝置問題。

  9.3合同裝置安裝、除錯合格後,供貨方提交驗收申請,由採購方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由雙方簽署合同裝置驗收證書。

  9.4合同執行過程中,對由於供貨方責任需要進行的檢查、試驗、修理或更換,當供貨方提出請求時,採購方應做好安排,全力配合,以便進行上述工作。

  10、保證與索賠

  10.1每臺裝置的質量保證期為壹年,從簽署合同裝置驗收證書之日起或供貨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裝置到貨之日起18個月。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

  10.2供貨方保證其提供的合同裝置是全新的,技術水平先進、成熟,質量優良,裝置的選型符合安全、可靠、經濟和易於維護的要求。供貨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完整,內容正確,能滿足合同裝置的安裝、除錯、執行和檢修的要求。

  10.3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貨方提供的裝置有缺陷或技術資料有錯誤,供貨方應立即免費修理或更換。

  10.4在質量保證期內,採購方發現合同裝置有缺陷,如屬供貨方責任,則採購方有權要求供貨方立即免費修理或更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10.5由於供貨方責任影響工程進度時,採購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貨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周,每週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0.2%;

  遲交2—4周,每週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0.5%;

  遲交4周以上,每週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不滿一週按一週計算。

  10.6如採購方延期付款,供貨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採購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周,每週違約金金額為未付款總價的0.2%;遲交2—4周,每週違約金金額為未付款總價的0.5%;遲交4周以上,每週違約金金額為未付款總價的1%;不滿一週按一週計算。

  11、保險

  11.1供貨方須對合同裝置,根據水運、陸運和空運等運輸方式,向保險公司購買運輸保險,保險區段為供貨方工廠到採購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12、稅費

  12.1根據國家有關稅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供貨方應交納的與合同有關的稅費,由供貨方承擔。

  12.2合同總價為含稅價。供貨方提供的裝置、隨機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技術服務、運輸等有關的稅費已全部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13、合同的變更、修改、中止和終止

  13.1合同一經生效,雙方均不得擅自對合同的內容作任何單方面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該項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對方同意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法人公章後生效。如果該項修改改變了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後的14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並報有關部門後即能生效。將修改後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13.2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3.3如果供貨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合同規定的行為時,採購方將用書面形式通知供貨方,供貨方在接到通知確認無誤後15天內應對其行為作出修正。如果認為在15天內來不及糾正的,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採購方將保留中止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的權利。對於這種中止,採購方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貨方承擔。如果供貨方的違約行為在本合同其它條款中有明確規定,則按有關條款處理。

  13.4如果採購方行使中止權利,採購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貨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項,並有權將在執行合同中預付給供貨方的中止部分款項索回。

  13.5因供貨方原因而不能交貨時,供貨方應向採購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不能交貨部分裝置價格的10%並賠償採購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13.6因採購方原因採購方要求中途退貨時,採購方應向供貨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退貨部分裝置價款的10%。若採購方已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同裝置款,供貨方可直接從中扣除退貨部分裝置價款的10%,以充抵採購方償付違約金。採購方已支付的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裝置款,供貨方須在接到採購方退貨書面通知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退還給採購方。

  13.7如果供貨方破產、產權變更(被兼併、合併、解體、登出)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採購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貨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事同歸屬人提供選擇,視其給出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情況,執行經過採購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3.8若14.7款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採購方有權從供貨方手中將與合同裝置有關的工作接管並收歸己有,並在合理期限內從供貨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合同裝置有關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採購方。供貨方應給採購方提供全權處理並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採購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供貨方的損失不承擔責任。此外,雙方應對供貨方已經實際履行的合同部分進行評價並達成協議,處理合同提前結束的一切後果。

  13.9在雙方均無法控制或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合同終止情況下:

  13.9.1供貨方應把一切與合同裝置有關的檔案、資料、部件及材料在採購方未取走之前負責保管併購買保險,費用由採購方承擔。

  13.9.2採購方不承擔任何由於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而由第三方向供貨方提出的各項索賠,不論直接的或間接的。

  13.9.3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終止,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執行不受影響。

  14、不可抗力

  14.1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認可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應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於不可抗力事故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交貨的延遲而調整合同總價。

  14.2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7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

  檔案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儘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14.3如雙方估計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將持續很長時間時,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執行、效能考核試驗和驗收等問題)。

  15、合同爭議的解決

  15.1凡因與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可以向太原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2在進行訴訟審理期間,除提交訴訟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16、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16.2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裝置質保期滿且採購方向供貨方的裝置款付清之日止。

  17、其它

  17.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如果有),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合同雙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宣告、陳述、許諾或行動。

  17.4本合同列明瞭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的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17.5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7.6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檔案、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合同裝置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17.7供貨方保障採購方為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規定用途而使用合同裝置、服務和檔案,不受第三方關於專利、商標或工業設計權的侵權指控。如果發生任何

  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採購方於上述指控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儘快通知供貨方,供貨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使採購方免受由於第三方索賠從法律及經濟責任上所造成的損害。

  合同方雙方應各指定二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裝置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的同時通知對方。

  17.8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快遞或傳真傳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17.9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在執行過程中所涉及的相互往來檔案、技術資料、說明書、會議紀要、信函等檔案均應以中文書寫,並以中文為準。

  17.10本合同一式6份,採購方4份,供貨方2份。

  17.11本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採購方: 供貨方:

  名稱: 名稱: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 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納稅人登記號: 納稅人登記號: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簡單採購合同10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1、 材料名稱:號石 規格:粒徑1-3 數量: 約5000m3 單價:

  2、 材料名稱:號石 規格:粒徑2-4 3 單價:

  3、 材料名稱:江沙 規格:粒徑2-4 數量:約5000m3 單價:

  4、 材料名稱:山皮石 規格:粒徑2-4 數量:約5000m3 單價:

  第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權拒收並不予付款

  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要根據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按時供貨,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供貨,乙方需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需根據合同所欠的付款方式,及時給予乙方支付材料款。

  第四條 付款方式

  單項材料專案:號石每500或1000m3一付款;江沙每500或1000m3一付款;山皮石每500或1000m3一付款

  第五條 其它

  1、該合同所盡一切事宜僅針對木蘭沿江公園專案。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 20xx年 7 月 10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採購合同1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材料名稱、規格、廠家、數量、金額

  雙方協定甲方向乙方訂購以下商品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貳萬貳仟陸百捌拾元整

  二.質量要求

  1.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質量和技術標準要求供應材料,且需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

  2.乙方應隨每批產品提供相應的《產品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報告》、《產品質量保證書》、材料發票和其他相關技術質量資料。

  三.包裝標準及包裝方式

  四.交貨時間、地點及交貨方式

  1.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2.產品的交貨地點:杭州大江東

  3.交貨方式:□供方送貨□需方自提□乙方代運□其他

  五.貨款結算方式

  乙方將產品生產完畢送到甲方指定現場後,甲方將全部貨款(若有質保金,扣除質保金額)支付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5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嘗經濟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補充條款

  本合同自簽訂日期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供需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試2份,供需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採購合同12

  一、雙方當事人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簽訂日期: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合同簽訂地點:

  二、交貨時間:面漆應在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後2天內到貨,油漆在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後8小時內到貨,油漆用量以需方的實際需求量為準。如因供方供貨不及時而影響需方生產的,每延誤一天按人民幣200元/天累計扣罰供方。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應確保漆膜表面顏色在室外條件下一年內不退色、不變光,產品質量從使用之日起“三包”一年。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汽車運輸,並送到需方指定倉庫內,費用由供方負擔。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回收:按國家標準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六、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的期限:按國家標準及需方要求。若有質量問題供應商應無條件換貨,否則作退貨處理,並承擔對我公司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隨機資料及供應方法:隨帶出廠合格證、裝箱清單,提供產品材質

  八、付款方式:貨到收合格後,憑17%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30日內付款。

  九、違約責任:友好協商或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辦理。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或按《合同法》辦理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供貨價格以一次性定價為準(合同期限內不變價),價格不隨市場價格而改變,供貨數量以需方實際需求量為準,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應承擔給需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並且足量換貨,退換貨所有費用由供方承擔。運輸方應具備相應資質,其車輛符合相關要求,具有市交通運政部門核發的加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章的《道路運輸營運證》,駕駛員經相關培訓具有市交通運政管理部門核發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塗改無效,供需各執一份,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採購合同13

  合同編號: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材料品牌名稱

  規格 數量

  單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並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3.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簡單採購合同14

  甲方:

  乙方:

  ZZZ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 與北京XX服裝服飾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乙方 ) 就工服制作業務簽訂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名稱、價格、數量。

  後附詳細報價單。此價格經雙方認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交貨地點及時間。

  1地點:北京市XXXXXXX。

  2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收到預付款後20日內。

  第三條,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服裝款式及面料樣品,經雙方確認後,再進行批次生產。

  2 採取乙方包工包料並提供全部輔料的方式。

  3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甲乙雙方依據訂貨清單進行清點驗收,並辦理交接簽字手續。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透過服裝款式及面料後,在合同生效及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體時間,保證人員齊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時付款。

  第五條,乙方責任。

  1 乙方須保證產品質量,如有製作問題,乙方須負責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貨日期,按時交貨。如未按時交貨,甲方將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貨款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結算方式。

  1支票結算。此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須預付百分之五十的貨款給乙方。

  2 終結付款額,依據實際製衣件數,經雙方認可後的款額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物並驗收合格後,須在三十日內付清乙方全部貨款。如有延誤,每日須加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第七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貨款結清之日為止。

  第八條,此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內欲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百分之三十的貨款作為違約金。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業務代表: 乙方業務代表:

  甲 方 蓋 章: 乙 方 蓋 章:

  日 期: 日 期:

簡單採購合同15

  甲方(購買方):

  乙方(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 的 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採用以下第( )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 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採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鑑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於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於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 )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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