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的管理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主要職責包括:

  (1)把合適的人配置到適當的工作崗位上;

  (2)引導新僱員進入組織(熟悉環境);

  (3)培訓新僱員適應新的工作崗位;

  (4)提高每位新僱員的工作績效;

  (5)爭取實現創造性的合作,建立和諧的工作關係;

  (6)解釋公司政策和工作程式;

  (7)控制勞動力成本;

  (8)開發每位僱員的工作技能;

  (9)創造並維持部門內僱員計程車氣;

  (10)保護僱員的健康以及改善工作的物質環境。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的管理制度1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管理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從本企業實際出發配置人力資源;

  2、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嚴格依照程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3、以市場為導向,最佳化結構,精幹高效,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4、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提高績效為目標,強化考核,有效激勵,完善薪酬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

  二、組織體系和責權劃分

  指出哪個部門是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及規劃;

  2、負責公司各單位的組織機構、定員編制、人力資源配置、新增人員審批和員工錄用、退(離)休等管理辦法的制訂;

  3、負責公司系統薪酬、績效考核、分配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系統年金政策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各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調整方案的審定並指導實施;負責公司員工薪酬及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訂、實施及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員工及各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調動、獎懲、退(離)休等事項的管理;負責公司系統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5、負責公司系統員工教育、培訓計劃的制訂,並組織實施公司系統企業領導人員、後備幹部、中高階專業技術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進行指導;

  6、負責公司專業技術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司各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系統人力資源資訊化建設工作。

  三、人力資源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制訂本單位中期人力資源規劃及年度計劃;

  2、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勞動、人事、培訓、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項規章並組織實施;

  3、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統一部署,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提供與人力資源工作有關的各類資訊。

  4、明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崗位和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5、貫徹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並具體組織實施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選聘培訓管理、薪酬績效管理、人員管理(幹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會治理運作管理、企業領導班子定員管理、公司各專業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情況。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的管理制度2

  一、招聘原則:

  用人唯賢、公開、公平、公正,不拘一格選拔人才。

  二、招聘條件:

  符合工作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性別、學歷、學位、專業、執業資格、職稱等條件,思維敏捷、實際工作能力強,具備較好專業知識,身體健康,政治面貌清楚。

  三、招聘程式:

  1、公司行政辦每年定期進行人力資源盤點,全面瞭解各職能部門的崗位設定,人員及到崗情況,並擬定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配置計劃草案。

  2、行政辦根據總經理批准後的人力資源配置計劃開展具體招聘活動。

  四、招聘流程:

  1、行政辦首先對應聘人員填寫的《應聘人員登記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等)確認真實有效的基礎上,對照應聘崗位《職務說明書》進行初步篩選,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和複試。

  2、應聘人員的面試和複試由行政辦與用人部門經理共同進行(高階員工由總經理進行)。

  五、聘用

  1、面試和複試合格者由行政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發出聘用通知。被聘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試用)並開始進入3個月的試用期。

  2、行政辦組織開展新員工的入職培訓並與用人部門一道對員工試用期進行跟蹤考核。

  3、被聘用的新員工試用期發給試用期包乾工資,試用期滿並經考核合格的,公司將確定其正式工資級別並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的管理制度3

  一、人事晉升管理:

  1、建立定期晉升制度,透過員工晉升,彌補空缺崗位,保證組織的正常執行。

  2、員工晉升由其所在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交《晉升推薦表》,並闡明晉升理由。

  3、行政辦對部門晉升請求進行稽核,並負責考察該員工的工作表現。

  4、公司成立員工晉升考核小組,由行政辦安排晉升考核,具體晉升考核為:員工述職、部門評價、行政辦評價、考核小組隨機提問、考核小組總結。

  5、員工晉升考核通過後,由行政辦發放書面晉升通知及新崗位《職務說明書》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6、員工晉升職務後,按新任職務確定報酬。

  二、人事降職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將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①、由於組織機構調整而精減工作人員。

  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但又不構成辭退條件的,可考慮降職處理。

  ③、員工因身體狀況欠佳不能承擔繁重工作的,可考慮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④、依公司員工獎懲條例對違反紀律的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2、操作程式:

  ①、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該部門擬降職員工的降職請求和薪資降級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行政辦根據降職管理規定對部門提出的降職請求和降薪申請進行稽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③、經總經理批准後,行政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三、人事調動管理

  員工因工作需要進行公司內平行的人事異動依下列程式辦理。

  1、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員工調動請求。

  2、行政辦根據部門主管提供的資料和職務說明書中規定的任職資格對調動請求進行稽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3、經批准後,行政辦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4、員工須在7天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四、人事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本人應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提出辭職申請

  報告並填寫《離職通知書》,經部門經理批准後送行政辦稽核。

  2、行政辦稽核無誤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3、辭職員工須在規定時間(10個工作日)辦理好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在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4、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不得辭職。

  ①、涉及公司重要機密,特殊職位不滿解密期的。

  ②、重要業務尚未處理完畢,且必須由本人處理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審查的。

  五、人事辭退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①、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③、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④、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⑤、連續曠工超過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含10天)的。

  ⑥、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辭退員工,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該員工。

  ①、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份員工時。

  ②、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辭退程式:

  ①、員工出現以上情形之一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辭退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公司依據以上第2點中①②條款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行政辦應稽核員工工作日,報總經理批准後發給該員工一次性離職補償金(補償金計算: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6個月以上至12個月者發給一個月本人實得工資作為補償金,工作滿一年以上按每工作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標準計算補償金)

  ③、經總經理同意後,行政辦應提前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達《離職通知書》,員工填寫好後由部門主管、行政辦分別簽註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④、員工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清還手續後,方可在指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或離職補償金。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一、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章程,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確立“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以科學的方法、規範的制度推進公司的發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總原則是:“沒有重疊、沒有空白,人人有事幹、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對企業的全面經營管理負責,對企業的人力資源問題有決定權。

  五、人力資源工作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薪資和福利、員工培訓、績效考核、勞動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一、根據公司的發展計劃,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的長期、中期和短期計劃。

  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與財務部合作,建立人力資源會計體系,核算費用。

  第三章員工招聘與配置

  一、為保證集團公司的不斷髮展壯大,招聘、儲備好必需的人才,對員工的招聘與崗位配置做以下規定:

  1、所需員工應面向社會廣泛招聘,同時鼓勵在職員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專業特長的親朋好友推薦給公司。

  2、任人唯賢,力求做到人盡其才,注重培養工作表現好、能力強、有管理才能的在職員工,並儘可能將其提拔到重要的負責崗位,不讓人才埋沒、浪費和流失。

  3、職位空缺和出現新職位時,優先聘用在職員工,不足時再向外招聘。

  4、在職員工每月和年終的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職務與工資晉升的主要依據。

  二、招聘程式各公司、部門負責人將人員需求計劃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稽核彙總,擬製招聘計劃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實施。招聘計劃內容為:

  1、招聘的崗位、人員數量及相關的福利待遇範圍,招聘資訊釋出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進行資格審查;再組織進行初試和複試;

  3、招聘時間及人員的安排。

  三、入職手續

  1、應聘者經確認合格後,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和用人部門在《應聘登記表》上籤署意見報總經理審定批准。受聘者與公司簽訂《試用合同》,成為公司員工。

  2、新員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張,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崗位資格證,工作業績和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等原件,查驗後公司影印存檔。

  ⑴員工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當提供的個人資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暫住地址、電話號碼、培訓結業和畢業等情況更改時,應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崗位的員工還須提供擔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證和戶口冊影印件、擔保人親筆簽名的.擔保書。

  ⑶公司有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偽造等情況,

  公司將視情節予以降職、降薪或終止試用、解除勞動關係等處理。由此造成的後果和法律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

  ⑷公司適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培訓,使其對公司的基本情況和規章制度有初步的瞭解。

  ⑸報到上崗。新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試用

  1、新員工均有1~3個月的試用期,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給薪金。

  2、試用期工作表現突出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推薦報告,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試用時間可以縮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准也可縮短或免除試用期。

  4、正式員工離職後重新進入公司的免除試用期,但司齡從最後一次進入時計算。

  四、轉正

  1、試用合格的員工須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試用單位負責人和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共同考評簽署意見,分管該業務的公司副總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2、試用期內員工請假一週以上,其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請假超過一個月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五、競聘制度

  1、集團公司的管理崗位競聘制度:“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後、不分內外、不分親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齡”,“有能力就上”)和“先內後外”原則。

  ⑴鼓勵員工努力學習,提高理論和實際工作水平,積極參與競聘;員工自薦、推薦、舉薦、引薦適合者參與競聘。

  ⑵內部競聘報名後,向社會公開招聘,選其中優秀者與內部人員共同參加競聘。

  2、競聘的實施辦法

  ⑴在職管理崗位的競聘:每年年末,公司組織中級管理層(含副總經理級、經理級、副經理級和主管級)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考評。先本人自述,爾後由總經理和全體員工進行民主評議(無記名投票)。其中,總經理的投票權重點50%、全體員工投票權重點50%。述職考評透過率為60%以上視為合格,被考評人可以連任。未能達到60%為不合格,該被考評人降一級使用,其空缺的崗位進行內、外競聘。

  ⑵空缺、新增管理崗位的競聘:公司統一組織競聘。鼓勵能勝任某崗位的員工,向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報名積極參與競聘。

  3、競聘程式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競聘演說→競聘答辯→篩選評定→上崗試用→任職考核→月績效考核→年終述職考評。

  4、競聘組織行政部負責競聘的組織,競聘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組成(本崗位競聘時,崗位的原負責人迴避),競聘題目由公司領導或專家出題。

  5、試用競聘小組採用打分制決定人選,進入試用期(公司內部員工1個月,外聘人員1-3個月)。試用期結束時進行履職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滿後重新進行履職考核。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的管理制度5

  一、聘用原則:

  1.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人力資源規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式

  1.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各部門經理需於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於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管理部彙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管理部根據經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根據審批許可權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後報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並確認需求申請。

  3)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並確認需求申請。

  4)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釋出招聘資訊

  1)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資訊,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佈一星期(透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後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採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透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資訊: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誌;委託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3)招聘資訊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佈。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後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管理部負責初試,瞭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係現狀等;並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複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並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於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複試並決定是否錄用。

  5)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徵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並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新員工到職後,填寫《員工登記表》,並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影印本,核查無誤後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戶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徵明)

  6)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週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三、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需透過不多於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試用期培訓

  1)新員工到職後,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後需透過考核。

  2)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係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於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並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並報總經理並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審批後《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並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並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後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員工轉正通過後,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係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彙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後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員工轉正後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准,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並附加《提前轉正事蹟》。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後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審批流程

  四、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並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首籤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受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職位名稱。

  4)辦公時間。

  5)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工作紀律。

  7)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保密協議》

  12)《擔保協議》

  3.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員工應在轉正後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並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並由管理部歸檔。

  2.公司委託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並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係、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後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戶,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