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5篇)

橋樑工程施工合同

  橋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橋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橋樑工程施工合同1

  發包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提高工作效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橋工程

  2、工程地點:xx市

  3、工程性質:總價承包

  4、承包工程範圍及內容:橋長為38米,橋寬淨16米,設計荷載公路Ⅱ級。

  工程內容:淨12m+2×0.5m防撞欄杆,鋼筋砼空心心板橋梁一座

  5、工程造價:經雙方商定,本承包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為¥525.187(大寫: 伍佰貳拾伍萬壹仟捌佰柒拾元整 )。

  6、工程期限:根據雙方商定,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10月15日開工至20xx年 12月30日竣工,工期77個日曆天,逾期完不成本工程,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款1000元。

  二、施工技術依據

  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TJ041--20xx《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範》和JTG F80/1--20xx《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B01--20xx《公路工程技術標準》、[20xx]94號《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檔案範本》。

  三、施工與設計變更

  1、在組織施工中,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頒發的JTJ041--20xx《公路橋涵工程施工技術規範》和JTG F80/1-20xx《公路工程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檔案的要求組織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後,必須經甲方委派的工程監理人員檢驗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並注意做好檢驗記錄,填好相應施工資料。

  2、在組織施工中如必須變更設計,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施工中發現設計檔案有錯誤、或不能滿足結構要求或因地質情況有實質性的變化等確需變更,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報告形式向甲方監理提出申請(並附變更圖紙、工程量清單及單價),由甲方在72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的可行性檔案給予書面答覆,經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強行施工,工期相應順延。

  (3)、在施工中河道擋牆及其它設施破壞後,由乙方負責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本合同單價一次性包死,不因材料價格浮動而變更。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A、會同工程所在地鄉鎮領導協調地方及周邊關係;協調電力架設、水源、料場等,確保“三通一平”。

  B、派駐監理對原材料、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監控。

  C、負責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D、負責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形式支付工程款。

  E、監控乙方資金的使用。

  2、乙方責任:

  A、必須服從甲方及監理人員的技術監督和質量管理。

  B、乙方委派 XXXX 為專案負責人, XXXX 為技術負責人,負責現場管理工作。乙方代表及時向甲方提出開工報告、施工進度計劃、交竣工驗收資料及按照監理人員的要求整理好必須的內業資料。

  C、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要求自行籌措工程所需材料、勞力、機械,自行聯絡開工前必要的條件,並按照技術規範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和交付,爭創“優良工程”。

  D、保證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有關規範的要求,承擔違犯規定造成的損失。

  E、確保專案的安全施工,要加強安全生產教育,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出現材料設施、工程質量或人身傷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擔責任。

  F、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內部實行自檢、互檢、專檢制度,做好自檢記錄。並接受甲方及監理人員的檢查指導,對其提出的問題及時解決。

  G、完善各種建築材料的試驗和實驗規程,積極配合甲方及所派監理人員的實驗工作;各分項工程開工前,必須向甲方及監理人員提交砂漿和砼配合比報告,各種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H、負責工程成品的保護工作直至竣工驗收前。

  五、施工監理

  1、監理辦法:由甲方委託有相關資質的監理公司對工程進行全過程質量的監督控制。

  2、廣西華通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委派監理工程師 XXXX 同志為該工程監理。

  3、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辦法》、《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施工監理。

  六、材料要求:

  1、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

  2、水泥必須採用P.0. 32.5級、42.5級正廠合格水泥,鋼筋採用正廠產品,並提供每批產品合格證及試驗報告,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砂採用水洗中粗砂;碎石採用優質青石子,無黃皮、針片狀含量符合規範要求;片石、塊石採用優質青石,無黃皮,尺寸大小符合規範要求。

  七、質量與檢查

  1、工程質量的驗收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執行。

  2、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或工程監理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或其監理人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在保修期內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有關損失。

  3、工程質量要求: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如達不到合格條件,甲方代表或監理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時間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合格條件,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仲裁,但仲裁費用和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4、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前48小時通知監理人員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驗收部位和時間。乙方準備驗收記錄,檢驗合格,監理人員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工程的繼續施工。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後72小時,監理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工程的繼續施工。不管監理人員是否簽字,乙方應對該隱蔽工程質量負全部責任。

  八、計量支付

  1、付款方式:本工程開工後,支付合同金額的10%。工程進度款:完成總工程量的一半時,支付有效合同價款的20%;工程全部完成,經縣交通局驗收合格,再支付有效合同價款的60%,暫留10%工程款作缺陷責任期質保金,保質期貳年。

  2、每次撥款應由乙方提交工程量計量清單,甲方及監理共同簽字後,方可到村村通工程辦公室和交通局財務科辦理結算手續。

  九、驗收、保修與結算

  1、工程具備交工驗收條件,乙方按交通部規定,向甲方代表和監理提供完整的交工資料和交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或監理收到交工驗收報告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日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驗收報告7日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日內不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交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交工手續,交工日期為乙方送交交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交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約定日期驗收,應以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算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3、交工驗收以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辦法》、《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施工圖紙為依據,在交工驗收時,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竣工圖紙的同時提供中間交工驗收記錄和內業資料等檔案。

  4、交工工程已驗收合格,從驗收合格之日起15天內乙方向甲方交接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時接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應按逾期竣工處理。

  5、交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向省、市交通主管部門申請竣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工程質量進行保修,保修期為二年,費用由乙方承擔。

  6、結算。工程驗收合格及竣工驗收檔案辦理妥善後,乙方向甲方提出結算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方法進行竣工結算,並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合橋樑工程施工合同同糾紛的處理

  1、合同的內容及解釋順序:本合同以下的各個檔案應認為是一個整體,彼此應能夠相互解釋,相互補充,如出現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情況時,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合同協議書及附件(含合同談判中澄清檔案)。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錄(含承包人在投標期間遞交和確定並經業主同意對有關問題的補充資料和澄清檔案等)

  (4)、專用條款(含資料表和招標檔案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

  (5)、合同通用條款。

  (6)、技術規範。

  (7)、圖紙。

  (8)、標書的工程量清單。

  (9)、招標書附表(輔助資料表)。

  (10)、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檔案。

  2、 在施工過程中或竣工後,甲乙雙方關於合同或起因於合同的糾紛,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仲裁委員會予以調解,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橋樑工程施工合同、附則

  1、 本協議6份,甲方、乙方、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及監督部門各執1份。

  2、本協議書自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在工程協議書全部竣工驗收合格、缺陷責任期滿及保修期終止分別簽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及保修期終止證書後失效。

  3、本協議所含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款,經審定後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不因法人代表的變更而改變。

  甲方:(章) 乙方:(章)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合同簽訂日期:

  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橋樑工程施工合同2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專案經理姓名 資格等級 壹級 證書號碼

  本工程於 20xx年 10 月 21 日公開招標確定由承包人承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並結合XX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招標檔案要求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調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結構形式

  層/幢 /

  建築面積 / 平方米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

  資金來源 國有資金

  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包括XX設計研究院編制的 人行天橋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主要有 1、土石方工程2、橋樑基礎工程3、橋樑主體工程4、其它。

  三、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xx年 12 月 10 日

  竣工日期 20xx年 04 月 09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120日曆天

  四、 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與該工程有關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標準。

  五、 合同價款

  幣種 xx人民幣

  合同價(大寫)

  (小寫)

  根據《XX經濟特區政府投資專案審計監督條例》本政府投資專案必須進行審計最終結算價格以《XX市審計局政府投資審計專業局審計報告》為準。

  六、 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檔案澄清紀要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招標檔案及補遺

  6.本合同專用條款和補充條件

  7.本合同通用條件

  8.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9.圖紙

  10.工程量清單報價表

  11.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12.工程質量保修書

  13.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

  七、 本協議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招標檔案第二卷第7篇《合同通用條件》、第8篇《合同專用條件》定義相同。

  八、 雙方承諾

  1.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並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2.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並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 補充條款

  1.關於合同工期本工程開工日期20xx年12月10日暫定開工日期實際以開工令為準。竣工日期20xx年04月09日暫定竣工日期。

  2.關於工程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為1年。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變更工程的專案單價變更價款的確定方法按現行工程造價管理規定計取後按本工程下浮比率15.67下浮最終結算價按市政府有關規定以市政府投資審計專業局審定價為準。

  4.如投標檔案中有關施工技術、材料選用和驗收標準等方面的要求與招標檔案不一致以招標檔案中的規定為準。

  5. 施工合同會審會議紀要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12 份正本 4 份副本 8 份。

  十一、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年 月 日

  橋樑工程施工合同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承包內容:

  三、質量要求,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四、甲方責任:甲方提供施工圖紙,施工用水用電,負責組織驗收;監督檢查施工質量、進度及安全隱患。不合格的部分甲方令其整改和返工。

  五、 乙方責任:乙方按照設計圖紙和規範施工,施工材料的採購必須是合格產品,必須全部附有合格證。採購的材料先經甲方、監理確認合格後再進場,砼澆築用商砼,鋼材用國標產品。要確保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負責收集和整理工程資料,保證按時交接和歸檔。

  六、工程工期: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期 天。

  七、乙方於每月 日上報工程進度,甲方應於月底前按照工程量的 %撥款。

  八、工程進度,乙方必須報施工進度計劃,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施工任務,不準滯後,如不按計劃施工,甲方有權裁減乙方承包工程量;乙方並承擔經濟損失,在沒有特殊情況下工期每拖延1天,承擔工程總款2%的違約罰款。

  九、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負責對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進入施工現場帶安全帽,施工用水、用電不準私拉亂接,防火防盜。乙方自備電箱,要求三級配電二極保護。文明施工,做到三清,六好。施工中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和因此發生的費用乙方自負,乙方應服從甲方、監理的現場指揮及管理。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和甲方指令進行施工,甲方即可令乙方暫停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材料管理:施工期間乙方應保護好施工現場用電裝置材料,如有損壞乙方自負。所有施工材料和施工進度,要和甲方聯絡,作好施工記錄和施工資料。竣工驗收報甲方、監理稽核。每道施工報甲方監理驗收,並作記錄。

  十一、工程保修,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國家有關規定履行保修責任。保修時間按工程整體驗收合格和各種手續辦理完成並移交相關部門之日算起,保修期

  十二、工程造價 元。即人民幣 (大寫)元。

  十三、 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費 %,餘款 %保質一次付清。

  十四、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樑工程施工合同4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專案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分項工程名稱:橋樑分項工程。

  3、工程地點:

  第二條 承包內容

  本標段的所有橋樑系梁、承臺、肋板、立柱、蓋梁及上部構造、附屬工程等除樁基以外的所有工程。具體內容見附件(橋樑工程分包內容及單價清單)。

  第三條 承包方式及承包單價

  一、承包方式

  1、乙方按包工、包小型材料、包小型機械裝置、包質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2、甲方負責鋼筋、砼、壓漿用水泥、支座、伸縮縫以及支座鋼板和洩水管到現場的一切費用,其它材料及施工機械裝置、工具等全部由乙方負責承包。相關的材料檢測費、儀器裝置標定等費用甲供由甲方負責,乙方自購由乙方負責。

  二、承包單價

  綜合承包單價中已包括:工人勞務及伙食費用(含工人社保、福利等)、小型材料、機械使用、進出場費用、管理費、利潤及安全文明施工、臨時設施等全部費用,以及合同圖紙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第四條 施工工期

  1、本分項工程必須按甲方及業主要求的施工工期按時完成。樁基施工完成三至五個墩,由甲方通知乙方,在五天內進常

  2、乙方必須按甲方排出的進度計劃組織足夠的機械裝置及人力進行施工,技工、力工進場人數按甲方要求人數進常如果進度計劃完不成並且施工人數達不到專案部要求的人數,甲方按規定人數每少一人每天罰款100元或有權不經乙方同意自己另外安排人員或其他施工隊伍來完成,大、小工按人頭算每人每工日150~200元,在乙方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除。

  3、乙方自動退場,甲方將乙方所剩的工程款全部作為乙方的賠償金賠償給甲方,彌補甲方的各項損失。

  4、如果因業主及甲方原因延誤工期,經甲方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施工進度必須滿足業主和監理的要求,否則甲方有權依照監理和業主的要求進行處罰。

  第五條 質量標準及管理要求

  一、質量標準

  1、本工程應達到的質量標準:按照設計檔案及國家、公路施工技術規範、質量驗收標準、施工技術條件、施工指南及相關規定進行施工,工程一次合格率100%,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無償返工直至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否則甲方不予驗工計價。勒令不改者,甲方有權提前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乙方負責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二、管理要求

  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施工現場中,服從甲方相關人員的'合理調配、安排,服從甲方的進度、質量和安全的管理。

  2、乙方必須服從建設辦與總監辦相關人員的監管。

  第六條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嚴格執行國家頒佈的各項政策和安全法規、規程,及其它相關的標準、規範。

  2、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相關人員的管理。

  3、乙方從事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若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由於違反各種規程制度引起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並且由此導致的政府相關部門、建設辦與總監辦的處罰由乙方自行負責,同時甲方也將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七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技術交底和施工控制測量及對乙方的施工進行監督、指導、檢查。

  2、按期召開生產排程會,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按月下達施工生產計劃,並檢查落實情況。確保運梁車能暢通運到橋樑現常確保橋樑現場地基密實,保證大型吊車能就位。

  3、 對乙方的施工進度、質量、安全進行檢查、監督。對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限期整改並進行經濟處罰。對屢次整改無效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責令其無條件退常

  4 、工程量以設計圖紙工程量計量,若設計數量錯誤按最終設計變更圖紙進行計算。

  5 、混凝土澆築時甲方攪拌站要隨時保持和現場的聯絡,保證混凝土施工用量和甲供材的及時供應。

  6、及時對現場的測量放線和通知監理對乙完成的工序驗收。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和國家及交通部頒發的施工規範、技術要求組織施工,完成甲方下達的施工生產計劃。

  2 、遵守國家、地方公司和甲方的有關政策規定、要求,文明施工達標,材料堆放整齊,建立標準化工地。隨時接受甲方、公司、建設單位及工程監。

  3、乙方內部發生勞資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追究乙方責任。同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撥付工人工資與乙方租用其它施工裝置、機具的租金。

  4、每施工完一道工序,經甲方和公司技術人員及監理工程師檢驗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乙方提前6個小時通知甲方,未按規定通知甲方到現場進行檢查,需重做檢查,檢查和返工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檢驗要及時,最長時間為二個小時,否則視為合格。

  5、乙方進場的人員及小型機械裝置必須滿足施工進度的要求,如果趕工期甲方要求增加機械裝置及人員,乙方必須無條件的服從。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橋樑工程施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為滿足甲方建設內鄧高速№、2標專案橋樑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該標段內的部分橋樑工程向甲方提供勞務。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承包協議。

  第一條 工程內容

  1.1 工程名稱:內鄧高速№、2標橋樑工程

  1.2 工程地點:河南省淅川縣

  1.3 工程內容:甲方組織機械開挖基坑,乙方人工配合土方清理。從截樁開始到橋面鋪裝的所有工作(預製梁板的預製吊裝不包含在內),破除樁頭按φ1、2米的250元/個,φ1、5米的300元/個包乾使用。

  1.4 施工範圍:以甲方通知為準。

  第二條 協議檔案組成及解釋順序

  組成協議的各個檔案應被視為一個整體,彼此互為解釋和補充,如出現相互矛盾的情況,按下列組成順序解釋:

  1) 本協議書及附件;

  2) 協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3) 國家現行的工程技術規範、標準、規程;

  7) 圖紙;

  8) 甲方制訂的有關本工程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 工期

  3.1 工期: 日曆天

  3.2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計劃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開工通知為準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開工或竣工,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拖期損失賠償金為3000元/天,拖期損失賠償金限額為協議價格的10%;

  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時開工或影響工期,乙方應在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經甲方向業主及監理提出申請並得到批准後,工期相應順延;非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或作為有經驗的承包人可預見的情況不能作為乙方工期延長的理由;

  因工期延長或裝置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費用增加問題,如甲方得到業主的經濟補償,乙方將得到相應部分的經濟補償,否則乙方將放棄追償權。

  乙方不按協議、圖紙、規範或甲方的指令施工,甲方有權要求暫停施工,並要求乙方檢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但並不能影響協議工期的要求。

  第四條 工程質量

  4.1確保省優,爭創國優。工程一次交驗合格率達到100%;達不到要求,乙方承擔質量違約金為協議價款的10%,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本工程實行首件認可制,乙方必須按業主及專案部要求進行施工。

  4.2為加強本專案工程管理,保證甲方的合同執行監督力度,督促乙方更好的履行合同,利用經濟槓桿調動乙方的積極性,甲方將扣留乙方計量款的2%設立XXX。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就質量、進度、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對乙方進行履約考評,如乙方達到考評合格標準,在完工結算時,2%XXX將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施工圖紙

  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7天內,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壹套(影印件)。

  第六條 協議價款

  本協議為固定綜合單價協議。工程量清單如下:

  第七條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勞務分包的方式承擔施工。

  第八條 工程量單

  8.1 除非協議另有規定,工程量單中的綜合單價均已包括乙方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機械、材料(本合同第16、1款約定由甲方供應的除外)、水電、現場自檢、缺陷修復、自身的管理費用、現場經費、臨設建設費、資料費、保險(工程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除外)、稅費(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除外)、利潤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責任、義務和風險等;在整個合同執行期間,綜合單價固定不變,並與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的增減無關;

  8.2 乙方用於本合同工程的各類裝備的提供、運輸、拼裝、維護、拆卸、遷移等支付的費用,已包括在工程量單的單價與總額價之中;

  8.3 用於支付已完工程的計量方法,工程量的確認以設計圖紙淨值為準。

  8.4 用於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措施費用包含在單價中,例如冬季養生費用、混凝土垂直運輸費等。

  第九條 工程變更

  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因完善圖紙設計等引起的變更時,甲方應在接到變更通知後7天內向乙方下達書面變更通知。

  第九條 乙方現場負責人:____ ,技術負責人:____ 。

  乙方派出的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所有技術管理人員均應具有與本工程相應的資歷和經驗;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更換或擅離工地;當工程已進展到收尾階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離或更換任何管理人員時應在滿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進行,並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其認為不合適的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技術管理人員,如不執行,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派出的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每人次擅離工地一天,罰款3000元,主要管理人員每人次擅離工地一天,罰款2000元,且必須保持手機24小時開通,甲方將直接從乙方當月的工程計量款中扣除。

  第十條 甲方責任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專案管理班子,對本工程實行全面管理;

  10.2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按時提供施工圖紙、組織技術、安全交底、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整理、收集及交工驗收;

  10.3 協調施工及生活用水源、電源,交由乙方裝表使用;

  10.4 負責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工程一切險是為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和裝置及已運至施工工地用於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裝置所投的保險。第三方責任險是對因實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財產(本工程除外)的損失或損害,或人員(業主、甲方和乙方僱員除外)的死亡或傷殘所負責任進行的保險;

  10.5 負責對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和指導;組織分部分項工程、單位工程驗收和負責向業主報驗;

  10.6 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各種計劃、報表,按合同規定辦理撥款;

  10.7 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的聯絡,協調現場有關單位的關係。

  第十一條 乙方責任

  11.1 對本協議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向甲方負責,必須組織自有成建制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力量投入施工,嚴禁轉包和分包,不得擅自與監理及業主發生工作上的聯絡;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11.2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總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協議規定的標準;

  11.3 科學安排作業計劃,嚴格按工程進度需要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以保證本工程按期完成;

  11.4 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按甲方統一要求規劃搭設現場臨時設施和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定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建立標準化工地;該部分費用包含在單價中。

  11.5 應在整個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對其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僱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還應為已經運抵現場的裝備辦理財產保險,其投保金額應足以現場重置;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復過程中,甲方對於乙方僱員的人身死亡或傷殘,或財產(裝置)的損失或損害不予賠償;甲方也不對乙方與此有關的索賠、損害、賠償及訴訟等費用和其他開支承擔任何責任;辦理本款保險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單的綜合單價及總額價中,甲方不再單獨支付;意外傷害險由甲方統一辦理,乙方須向甲方繳納總價1‰的費用。

  11.6 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統一指揮,不得自行其事;自覺與現場其他單位搞好協調配合,顧全大局;

  11.7 認真做好施工日記和隱蔽工程等原始記錄,完整、清楚、詳細、準確地積累施工資料,配備專(兼)職質檢人員,做好工程質量自檢、互檢、交接檢;及時提出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交工驗收及材料驗收報告,做好驗收準備,配合各項驗收工作;及時提交質量和安全事故報告,積極配合調查,嚴格整改,接受處理;及時填報各項報檢資料並於每月25日前送甲方彙總;

  11.8 按時提交各種計劃及報表,以及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11.9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及文物的保護工作,如有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各級罰款);暫停施工期間對工程進行妥善保護;

  11.10 交工前保護好工程成品,把現場清理乾淨;積極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內對施工質量缺陷及時進行無償修復。

  第十二條 工程驗收

  12.1 隱蔽工程驗收: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後,通知甲方驗收,經檢驗合格,並得到業主和工程監理單位認可,驗收記錄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如檢驗不符合質量要求,乙方應按驗收提出的整改意見返工返修合格後,重新通知驗收並承擔因此增加的全部費用;未經檢驗不得自行隱蔽,如有自行隱蔽,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或有關單位的要求進行剝露及開口,並負責恢復和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12.2 竣工驗收:工程全部完成,經甲方檢驗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後填寫竣工驗收報告,由甲方報請業主指定的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檢驗;經檢驗合格,評定質量等級,竣工驗收證書籤字後辦理工程交付;如質量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驗收報告的意見進行返工返修,並在限定的期限內完成,重新報請檢驗,直到滿足要求為止。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

  13.1 乙方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開展安全施工生產活動,建立安全施工保證體系,設立安全機構和專職安全人員,制定安全施工責任制度確保本工程實現零傷亡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標;

  13.2 為保證以上安全目標的實現,甲方將扣留乙方完成合同額5%的安全保證金,在每期應支付給乙方的工程進度款中進行扣留,在本合同工程施工完畢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且乙方人員全部退場後7日內返還給乙方;

  13.3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嚴格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並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包括各項罰款);甲方本著有效解決安全事故的原則動用已扣留的安全保證金,在扣留的安全保證金總額以外部分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十四條 環境保護

  14.1 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控制環境汙染的規定:

  14.1.1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灑落,泥漿、廢水流溢,控制粉塵飛揚,減少施工對環境和綠化的汙染;

  14.1.2 嚴格控制噪音,施工組織計劃應根據施工環境、機械和施工內容合理安排,最大限度減少噪聲;

  14.1.3 節約用水、用電、用紙,減少對能源及資源的浪費;

  14.1.4 油漆、油料、化學品及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裝卸過程中應包裝完好,防止遺灑、滲漏;同時還應配備必要的防護品和消防器材,防止燃燒爆炸;

  14.1.5 對於廢棄物應分門別類處理,對有毒有害廢棄物應單獨存放並送到指定的回收地點,防止施工中產生的有害物質對周圍環境的汙染。

  14.2 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甲方有權監督和提出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採取必要措施而導致或發生的與此有關的人身傷亡、罰款、索賠、損失補償、訴訟費用及其他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緊急補救

  無論在工程施工期間或缺陷責任期內,在乙方承擔施工範圍內工程的任何部分發生事故,甲方認為進行緊急補救或修復是保證工程質量或安全的緊急需要,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進行緊急補救或修復,如乙方無能力或不及時進行補救或修復時,甲方有權另行僱傭其它人員從事該項工作,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材料裝置供應

  16.1 本工程所需要的砼、鋼材、鋼絞線、錨具、支座(含楔形鋼板、臨時支座、套筒)、彈塑體、及灌漿料(灌漿料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負責人工拌合)、壓漿材料、預埋件、波紋管、伸縮縫、豎向預應力鋼管、鋼模板。乙方負責人工配合卸車、材料的工地保管責任及費用。主要材料由乙方按合同規定的損耗進行領用;每月結算一次;本協議損耗為鋼筋I級鋼1%,II級鋼1、5%,混凝土0、5%,鋼絞線3%(鋼絞線工作長度在結算時不進行計量,也不含在3%的損耗內,該部分量只在材料計劃和最終材料核算時根據設計圖紙或技術交底數量進行考慮)。鋼模板全部回收,竹膠板週轉四次以上。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過本合同規定的損耗率,甲方將按供應價×1、1從乙方每期結算款中扣除。乙方應安排人員配合甲方對以上原材料及半成品完成各種試驗檢驗工作;甲方負責原材料實驗費用,乙方負責試件加工製作(含前期養護)。

  16.2 週轉性材料、零星材料和輔助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包括且不限:如施工中使用的吊車、鋼管架、扣件等由乙方提供;其它小型機具(包括張拉裝置、發電機、電焊機、鋼筋加工裝置、砼振搗裝置等)以及焊條、扎絲等材料由乙方根據具體情況配備。甲方負責原材料實驗費用,乙方負責試件加工製作(含前期養護)),乙方採購的材料進場前應向甲方提交生產廠家出具的質量合格證書並提供樣品進行檢驗,經甲方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在使用過程中乙方應按規範關於材料檢驗批次要求及時通知並配合甲方完成取樣檢驗工作;對檢驗結果不符合規範要求的材料堅決不允許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動力(水電)包含在單價中,乙方承擔。

  16.3 乙方應在接到圖紙後7天內和每月25日分別提出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構配件需用總計劃和下月需用計劃,甲方經稽核後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及時組織貨源交付乙方;乙方應及時驗收並辦理領料手續,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6.4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機械裝置均由乙方根據施工實際需要自行配置,但必須能滿足業主及甲方的強制性要求及施工需要;保持機械裝置狀況良好,對機械裝置經常維護和保養,不發生洩漏汙染事件;

  16.5 乙方對本合同中約定應由自己採購及租賃的材料或裝置因管理能力不夠、不熟悉當地環境等需要甲方代為採購或租賃時,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按實際購買或租賃價格加收5%的管理費用列轉乙方使用。

  第十七條 工程款支付

  17.1 本合同無預付款;

  17.2 工程進度款計量支付:

  17.2.1 乙方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完畢經業主、監理工程師和甲方驗收合格後,對完成的工程量應及時進行彙總報送甲方,甲方3天內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並由專業工程師配合生產副經理或總工程師完成對已完工程量的確認,由專案合約管理部門核實;當驗收結果不能達到本協議約定的質量標準時,乙方應及時按規範有關要求進行返工處理,因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7.2.2 每月25日前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資料進行結算;至少應包括下列專案:

  (1)本月(指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止)經甲方專案經理簽發的工程量確認單;

  (2)本月完成的協議外工程價款;

  (3)按協議規定本月應結算的其他款項;

  所有報表都需由專案部有關人員簽字核實並經專案經理簽發的確認單才能計量。

  在工程進展過程中因工程實際需要發生協議外施工專案或需要乙方提供零星用工(機械)等,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給予施工或提供,甲方的經辦人員應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使用,在該協議外專案施工完畢或零星用工使用完畢後當天內並填寫確認單(一式兩份),經甲方的專案生產副經理或總工程師確認,專案經理簽發後給乙方留存;乙方有義務提醒甲方的經辦人員及時填寫確認單,甲方的專案經理在該協議外專案施工完畢或零星用工使用完畢後7天內沒有接收到零星工程(用工)簽證單時,視為乙方已經放棄該權利並不允許再次申報。

  17.2.3零星用工現場簽證:本工程所需要的零星用工的單價及數量必需經甲方的現場技術負責人、主管經理、商務經理簽字認可,用工單價按60元/工日進行結算。每個工日按10小時計算,不足10小時的按實際使用時間除每個工日10小時進行換算。

  17.2.4治安費、衛生費、暫住戶口費、計劃生育管理費、養老統籌金、保險費(除一切工程險和第三方責任險外)等向有關管理部門交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代交,從乙方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17.2.5 甲方在收到乙方月結算申請後及時予以籤認,並在收到業主相應工程款後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報表確認的金額,扣除下列費用並報公司稽核確認後支付給乙方:

  質量保留金10%;民工工資保證金 5 %;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5 %;按協議規定本月應扣除的其他款項和甲方墊付的其他款項等;

  17.2.6 乙方施工的進度、質量不能滿足協議要求或甲方對乙方的現場管理、任何工作的執行情況不滿時,甲方有權延緩付款或在付款申請書中刪減部分金額以防止因乙方履行協議不利可能造成的損失。

  17.2.7保留金的支付:保留金為月支付額的20%。

  (1)乙方在工程完工經監理工程師、業主和甲方驗收合格後28天內按甲方規定的格式提交一式 3 份的結算報表及結算所需的所有證明資料原件,在乙方完工退場後經甲方專案部結算後的28日內將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無利息)退還給乙方。

  (2)在甲方專案部對乙方結算完成6個月內,未出現有民工工資欠款及材料裝置款項的欠付,可將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無利息)退還給乙方。

  (3)在業主與甲方對工程驗收合格後,6個月後無質量缺陷支付質量保留金的5%,12個月後無質量缺陷支付質量保留金的5%。如發生質量缺陷,乙方不進行積極維修的,扣除質量保留金。

  17.3 工程款支付方式:按雙方約定透過銀行匯款到協議中指定賬戶,當乙方因各種原因需更換收款賬戶時應向甲方提出有效申請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工程款使用

  18.1 甲方應按照第十七條有關工程款支付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並有權對乙方使用工程款情況進行監督;

  18.2 乙方應將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專項用於所有發生在本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機械費用的支付;乙方在約定的工程款支付時間之前應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請及用款計劃,並在下次付款申請前向甲方提交上次工程款實際使用情況明細及相應的證明資料供甲方稽核備案,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

  18.3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乙方將工程款挪用、轉移時,有權終止本合同的一切支付,直至乙方改正為止;

  18.4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乙方故意拖欠當地群眾房租等費用時,在拖欠金額已經確認的前提下甲方可直接支付,乙方應予認可。

  第十九條 民工工資支付特別約定

  19.1 乙方在首次民工進場後10天內或在施工過程中需增加使用的民工進場後10天內應向甲方提供民工花名冊、用工協議、民工身份證影印件及特殊工種操作證影印件(原件需提交甲方核查)。乙方在每月向甲方申請支付工程款時應將民工工資表提供給甲方,以備甲方核查。

  19.2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項在任何條件下均應視為優先支付乙方民工工資的款項;乙方收到甲方的任何工程款項,均應無條件優先支付相關的全部民工工資。當甲方發現乙方收到款項後7天內仍未支付民工工資時,甲方有權扣留其任意款項並依據其提供的民工工資表直接支付給民工,此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對此放棄抗辯權。

  第二十條 進度計劃

  乙方應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按時提供年、季度、月施工計劃,經甲方批准後嚴格實施;嚴格按照甲方要求上報各種工程形象進度統計報表。

  第二十一條 缺陷責任及修復

  21.1 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規定的等級,從每期應支付給乙方的工程進度款中以10%的比例扣留質量保證金;在業主與甲方對工程驗收合格後,6個月後無質量缺陷支付質量保留金的5%,12個月後無質量缺陷支付質量保留金的5%。如發生質量缺陷,乙方不進行積極維修的,扣除質量保留金。

  21.2 缺陷責任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缺陷修復指令起7天內派人對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處進行修補、重建及修復;乙方在缺陷修復施工過程中,應服從管養單位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裝置和材料的損毀及罰款等責任由乙方自負;

  21.3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執行指令,甲方有權僱傭其他人從事這些工作並支付報酬,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從應支付給乙方的質量保證金內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二條 工程保修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為1年,自業主簽發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對由於施工質量原因造成的損壞進行自費修復;若乙方不履行保修義務和責任,則應承擔由於違約造成的法律後果。

  第二十三條 履約擔保

  23.1 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在此要求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交納5萬的現金履約保證金;

  23.2 該履約保證金在甲方收到業主簽發的交工驗收證書並返還相應的履約保證金時7天內返還乙方;當乙方未能履約或在履約過程中違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時,甲方有權將該履約保證金全額不予返還並無需出具證明或陳述理由;

  23.3 乙方必須加強自身隊伍建設,避免信訪、投訴、追討工資等有損甲方信譽的事件發生,如發生類似事件,甲方將扣除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第二十四條 風險條款

  24.1 有關工程量確認依據必須經甲方專案經理簽字認可,否則對甲方不產生任何約束力;

  24.2 協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凡涉及到甲方經濟責任內容時,乙方有義務報甲方確認並加蓋與本協議一致的印章後,方可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產生相應的法律責任;

  24.3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總體進度計劃調整施工速度,如乙方不能滿足總體進度計劃的要求,甲方有權調整本合同工程內容及施工範圍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24.4 當甲方對乙方的工程驗收後,不排除因業主提出的質量問題而應承擔的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24.5 因業主的原因和責任,造成結算爭議和付款延誤時,甲方不承擔任何由此產生的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25.1 如果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

  25.2 甲方和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在雙方不能自行調解時,提交甲方總部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第二十六條 合同生效、失效及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立即終止協議的全部或部分,而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1) 乙方的施工進度或質量不滿足協議或規範的要求;

  (2) 違反協議規定,乙方將工程的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或分包;

  (3)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4) 乙方管理混亂,不服從甲方對現場的管理和指揮;

  (5) 經常不履行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施工進度計劃不能按時完成,第一次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資金懲罰,第二次完不成時則甲方有權對其工程量進行分割,第三次完不成甲方下達的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勒令乙方無條件退場,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其它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工或圍攻甲方施工,辦公區域,否則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跟任何第三方所簽訂的經濟或者其他合同,其權利義務均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完工辦清財務手續後,除協議第二十二條外其餘條款失效;完結保修事項,保修期滿,付清保脩金後,全部協議失效。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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