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行政複議申請書範文(通用10篇)

強拆行政複議申請書範文

  一、申請書格式要求

  (1)標題

  有兩種寫法,一是直接寫“申請書”,另一是在“申請書”前加上內容,如“入黨申請書”、“調換工作申請書”等,一般採用第二種。

  (2)稱謂

  頂格寫明接受申請書的單位、組織或有關領導。

  (3)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請書的主體,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說明理由。理由要寫得客觀、充分,事項要寫得清楚、簡潔。

  (4)結尾

  寫明慣用語“特此申請”、“懇請領導幫助解決”、“希望領導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禮”禮貌用語。

  (5)署名、日期

  個人申請要寫清申請者姓名,單位申請寫明單位名稱並加蓋公章,註明日期。

  二、行政複議申請書的定義

  行政複議申請書是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直接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申請複議時提交的,據以引起行政複議程式發生的法律文書。

  三、強拆行政複議申請書範文(通用10篇)

  在現在社會,申請書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寫作層面上,申請書下級向上級的行文方式。什麼樣的申請書才是合理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強拆行政複議申請書範文(通用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強拆行政複議申請書1

尊敬的各級領導:

  申請人:

  申請事項:

  申請農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實和理由:

  一、申請人現在住的房屋還是以前父母建的簡陋瓦房,至今已近40年,雖經過多次整修,但破損處仍然較多,修修補補既難解決漏雨漏風問題,也影響房屋外觀,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現居住的房屋一共四間,由我兄弟兩家和我父母共計三家共同居住,我們兄弟都已成家,三家共用人數已經達到13人,加上我哥以外出打工,如回家根本就住不下,為了改善現有的住房狀況,必須建新房,望上級能給予批准修建新房的土地。

  三、這些年來,黨的政策越來越好,我們農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透過多年的辛苦勞動,不斷積攢,已基本上攢夠了建新房(建成磚滋水泥房)的費用,只須上級一批准,我就能馬上動工,不是過年過節都沒有1個安全的家,加上小孩已大,現在的住房問題是我第一個願望,請上級能批准我的申請為謝。特此申請,敬請貴村委會核實情況,稽核批准為盼。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強拆行政複議申請書2

  申請人:XX,男,20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

  被申請人:XX省環境保護廳,地址:XX省XX市XX號。

  法定代表人:XX,職務:廳長。

  複議請求: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鹼10萬噸pvc樹脂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X月X日得知,被申請人於20XX年X月X日作出了《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鹼10萬噸pvc樹脂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的具體行政行為。

  申請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編號:c4100059502),均能證明涉案建設專案需佔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請人擁有合法使用權的土地。因此,該具體行政行為與申請人具有直接的利害關係。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該具體行政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程式違法、事實不清且嚴重錯誤,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在沒有履行聽證程式的情況下,做出批覆,程式違法,應當撤銷。

  根據《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一條: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專案,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採取其他形式,徵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係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係人。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係人的意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原告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原告、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被申請人剝奪了申請人的聽證權利,違法做出同意的批覆,應當依法撤銷。

  二、批覆內容與備案的建設專案不符,依據事實不清,應當依法撤銷。

  20XX年X月X日,律師到濟源市國土資源局查詢得知,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佔用我享有使用權的土地所建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為《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鹼10萬噸pvc樹脂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而律師到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申請政務公開時,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出示批覆卻是《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8萬噸離子膜燒鹼10萬噸pvc樹脂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同一個專案,同一個文號,同一時間,卻是名稱不同的兩個批覆。事實不清,依據不明,應當依法撤銷。

  三、缺乏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材料不全,應予撤銷。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4號《建設專案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規定一、國家根據建設專案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專案實行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建設專案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專案產生的汙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二條專項規劃的編制機關在報批規劃草案時,應當將環境影響報告書一併附送審批機關審查;未附送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機關不予審批。

  第十四條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審批專項規劃草案時,應當將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以及審查意見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三條)“建設汙染環境的專案,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建設專案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必須對建設專案產生的汙染和對環境的影響作出評價,規定防治措施,經專案主管部門預審並依照規定的程式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准後計劃部門方可批准建設專案設計任務書。”

  本案中的`離子膜燒鹼及pvc樹脂屬於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的情形,而被申請人忽略審批應有的要件,依法應予撤銷。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且事實不清,侵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依法撤銷。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的相關規定,特申請行政複議。

  申請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強拆行政複議申請書3

尊敬的領導:

  XXX小學現有教職工18人,現教師宿舍樓始建於上世紀60—70年代,底層為石頭結構,二、三層樓為磚混結構,現共有3層。由於年久,地基下沉。現底層石柱、石樑已出現斷裂,牆壁已多處出現裂縫,屋面鋼筋部分外露。需要給予拆遷重建。準備新建三層教師宿舍樓(含多功能教室、教師會議室、廚房、餐廳等),建築面積660平方米,造價人民幣60多萬元。

  “百年大計,教為之先!”為了XXX小學教職工的人身安全,儘早達到“十配套”要求,我們期待上級部門給予扶持!

  俗話說:“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為了真正落實“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要求,把XX校舍建設成高標準的一流校舍,使我XX教育事業邁上一個新臺階,敬請上級領導慎重考慮並迅速批覆我們的申請。

  請示學校:

  請示日期:20XX年X月X日

  強拆行政複議申請書4

  申請人:

  申請人因不服XX省XX縣工商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決定一案,於20XX年X月X日向XX市工商局申請複議,現請求撤回複議申請。

  撤回複議申請的理由

  20XX年X月X日,XX縣工商局以銷售假電錶為理由,以XX工字第XX號決定書對申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申請人不服,向XX市工商局申請行政複議。在申請人提出複議申請後,XX縣工商局委託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批電錶作了抽樣鑑定,鑑定結果證明該批電錶為質量合格的真表。XX縣工商局認識到自己的行政處罰決定是錯誤的,遂於20XX年X月X日向申請人作出道歉說明,並於當天將營業執照返還該申請人。鑑於被申請人已正式撤銷了原處罰決定,並已將營業執照返還給申請人,因此特申請撤回複議申請。以上請求,請予以審查決定。

  申請人:XX

  20XX年X月X日

  強拆行政複議申請書5

  申請人:四川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成都市XX街XX廣場XX樓

  法定代表人:XX職務董事長

  被申請人:XX縣房產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XX縣XX街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拒不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資訊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現提起行政複議。

  複議請求:

  責令XX縣房產管侷限期內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資訊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委託了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代為催收“XX綠地”部分業主拖欠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等相關事務,但是在完成相關事務中需查詢部分欠費業主的房屋權屬登記記載資訊。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於20XX年X月X日上午指派律師持律師證、介紹信、委託書,代理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請求依法查詢“XX綠地”部分業主房屋權屬登記記載資訊。但被申請人以沒有法院受理通知書、房產業主基本資訊屬於個人保密資訊以及害怕承擔洩露業主資訊責任為由,拒不查詢。3月3日,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申請人三次要求其依法履行其查詢職責,並提供相關規定請求他們依法履行查詢義務,但被申請人仍以同樣的理由拒絕。

  由於“XX綠地”部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的行為已經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有權對該部分業主房屋登記記載資訊進行查詢。同時,建設部《房屋權屬登記資訊查詢暫行辦法》也規定,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利的記載資訊,單位和個人可以公開查詢,單位和個人可以自己查詢,也可以委託他人查詢。因此,申請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託律師對部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的房屋權屬登記記載資訊進行查詢,完全符合法律程式。被申請人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查詢服務,拒不履行其法定職責,其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的規定提起其行政複議,請求責令被申請人限期提供查詢房屋權屬登記記載資訊服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申請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強拆行政複議申請書6

XX縣教育體育局:

  學校新蓋師生宿舍(學生宿舍平方米,教師公寓平方米)下學期竣工並投入使用,學校為了統一規劃,保障安全,排除隱患,進一步美化綠化校園,給師生提供安全住宿,同時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學校決定利用假期拆除現有三棟危房(面積為平方米)。

  特此報告

  XX縣古城中學

  20XX年X月X日

  強拆行政複議申請書7

  申請人:XX,性別:XX,出生年月XX。

  家庭住址:XX,聯絡電話:XX。

  被申請人:XX,住址:XX。

  法定代表人:XX,職務:局長。

  行政複議請求:責令辦理房產權轉移

  事實和理由:近日,到諸城房管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房管部門以自書遺囑需公證為由拒絕受理。

  一、自書遺囑,遺囑人死亡後,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自書遺囑就生效,因此這份自書遺囑是一份有效文書。

  二、《房產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檔案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四)繼承、受遺贈;該條規定了遺囑繼承生效後或者遺囑繼承這個事實發生後就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無需自書遺囑公證。

  三、被申請人的《答覆》中提到“其真實性與合法性尚需提供其生效的有效的證明”,也就是說被申請人對自書遺囑真實性和合法性產生懷疑,《房產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也就是說,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申請人負責,房管部門及登記人員不擔責。對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不能保證的情況,《房產登記管理辦法》第八十一條、第九十條也做了規定,具體如下:“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委員會發生法律效力的檔案證明當事人以隱瞞真實情況、提交虛假材料等非法手段獲取房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可以撤銷原房屋登記,收回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或者公告作廢;申請人提交錯誤、虛假的材料申請房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繼承法》第七條也做了相應的規定:“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登記部門對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產生懷疑的,《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也作出了規定。登記人員就“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申請人詢問,詢問結果應當經申請人簽字確認,並歸檔保留。

  四、《答覆》中提到要申請人提交“有效繼承證明”,難道我們提交的“繼承證明”不是有效的嗎?你房管部門怎麼能斷定我們提交的“繼承證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繼承證明”,這個繼承證明就自書遺囑,這個自書遺囑就是有效的,如果沒有效,申請人承擔一切責任。《房屋登記管理辦法》有明確規定,無需你登記部門和登記人員負責。

  五、《答覆》中強調《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尚有效,這個《通知》的法律效力連“部門規章”都稱不上的檔案,我們並不否認無效。

  (一)、該《通知》與《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矛盾。《房屋登記管理辦法》2008年7月1日生效,本辦法並未提出要求“繼承證明”(自書遺囑)公證。

  (二)、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前置許可由法律、行政法規設定,部門規章無權設定,何況連部門規章都不是這個《通知》更無權設定前置許可。

  (三)、2008年7月1日生效《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這個《通知》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規,如何依照這個《通知》辦理房產權轉移?

  申請人:

  時間:20XX年X月X日

  強拆行政複議申請書8

尊敬的XX政府領導:

  我家是XX大村(一村)村委會村民,由於以下幾點原因,我申請大村新農村審批建房,或根據本村實際情況審批宅基地建房:

  一、因現住房屋位置處於山腰上,與村壩子水平線落差近800米,交通相當不便利,無道路硬化,大半都是土路,最窄處只有60公分。到現在全民建設小康社會、建設新農村的這個時代,我家交通基本靠走,連六七十年代最實用的交通工具——單車在這裡都不能通行,更別說現在村中比較實用的摩托車、三輪車、微耕機、小貨車等。嚴重影響了家中的農業生產,給家中經濟收入帶來了嚴重影響;同時也嚴重影響了大村村容村貌。

  我家現有住房宅基地背靠著山,屬於農村地質災害住房。每年到雨季總會有山體滑坡泥石流出現,況且房屋還是以前父輩建的簡陋瓦房,至今己近30年。地基土層屬於土窯泥,乾的時候收縮乾裂,雨天潮溼時還會從地板上津出好些水。牆壁開裂比較嚴重,地板的瓷磚都被撕裂了好多。雖經過多次整修,但破損處仍然較多(牆壁、地基裂紋),修修補補既難解決其根本問題,嚴重影響安全,也影響房屋外觀。因而有必要從新選擇宅基地建新房。

  二、考慮到一些具體需求,因此不在以現有地基建房而要另外申請新農村審批建房或申請其他宅基地建房。

  1、原來住房交通不便利,有山體滑坡泥石流的安全隱患。

  2、現住房地基土層屬於土窯泥,乾的時候收縮乾裂,雨天潮溼時還會從地板上津出好些水。牆壁開裂比較嚴重,地板的瓷磚會被撕裂了。從建築學上講根本不適宜農村建築用地。

  3、重新拆了舊房建新房需要一筆很大的拆遷費用,將給家庭

  帶來嚴重的經濟負擔,是家庭富裕的攔路虎,有悖國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構想。

  4、拆遷出來的磚瓦已經無多大的作用,滿足不了建新房的物質要求,屬於資源的浪費,違背了國家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意志。因而從新選擇宅基地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三、這些年來,黨的政策越來越好,為響應國家小康建設、新農村建設及國家危房改造政策,加之我們農民現在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因此,我家申請大村新農村審批建房,或根據本村實際情況審批宅基地建房。

  特此申請,敬請大村村委會及鄉鎮領導核實情況,審批為盼!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強拆行政複議申請書9

  申請人:XX,男。漢族。

  被申請人:XX縣人民政府,法人:XX。

  原由: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X月X日作出的《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申請複議。

  申請事項:

  1、認定被申請人作出的《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違法。

  2、撤銷《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房產為證件齊全的商品用房

  申請人於20XX年購買沙埂村開發的商用房一套,並相繼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舒國用[20XX]字第XXX號)和《房地產權權證》,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

  二、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徵收土地審批檔案,其土地徵收行為是違法的

  20XX年,XX縣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專案的決定。該決定確定徵收總面積1742畝,徵收範圍包括申請人房產所在的國有出讓土地以及周邊大片的農用土地。XX縣人民政府指定縣住建局為該專案中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與補償部門,縣住建局委託縣房地產管理局為房屋徵收實施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一)基本農田.。

  (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專案徵收1742畝農用土地,審批權是國務院,應經國務院批准並取得附屬建築物拆遷許可證,並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方可實施徵收。

  但申請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徵收的批准檔案均未果。20XX年房屋拆遷工作啟動後,申請人多次要求相關單位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畝土地的審批檔案及拆遷許可證,但作為實施及監管單位的XX縣人民政府和縣住建局,始終沒有出具。而且,XX縣國土局工作人員還聲稱“先拆遷再辦理審批手續”(有錄音證據)。20XX年X月X日,申請人再次向XX縣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畝土地的審批檔案及拆遷許可證的書面申請,但其在法定的時間內並未回覆。

  由此,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1742畝土地徵收的審批檔案,其徵收行為是違法的。

  三、申請人房產所在區域用於商業性房產開發建設,被申請人出具徵收補償決定書的行為是非法的

  20XX年X月X日,XX縣人民政府向申請人出具《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其主要內容為:依據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經北京寶孚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作出徵收補償決定。

  首先,申請人房產所在地為二類住房用地,不屬於公益性用地範疇。根據六安市XX縣城市總體規劃(20XX—20XX),申請人房產所處土地性質為二類住房用地。從南溪河綜合改造規劃平面圖來看,申請人房產及周邊大面積土地都不在該專案規定的公共用地範疇,而是進行商業性的房產開發。因此,對申請人房產的徵收應該是屬於商業化行為,而非類似公路、醫院、學校等公益性建設需要。

  其次,對申請人房產的徵收不適用國務院590號令的相關條例,應按照物權法的相關條例進行平等協商。XX縣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國務院土地審批檔案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畝土地徵收的決定已屬於違法。而且,在違法徵收的前提下,再次單方面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評估並出具強制執行的決定書,更屬於非法的強盜行徑。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政府無權凌駕於法律之上,對申請人的私有財產單方面評估作價和強制執行,而應該是建立在市場化平等基礎上的公平協商。

  綜上可知,XX縣人民政府在違法的基礎上作出的《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人民群眾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懇請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銷《XX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強拆行政複議申請書10

  申請人:XX

  性別:男。民族:漢族。出生年月:XX。住址:成都市青羊區寧夏街XX號。

  被申請人: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

  申請事由:申請人因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XX年X月X日在紅星路出具的編號為XX的處罰決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複議。

  事實與理由:

  1、XX號處罰決定處罰50元扣1分。處罰依據為“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但執行該處罰的警官並沒有證據能證明申請人在當時未系安全帶。並且申請人認為該警官的處罰依據與事實不符。

  2、XX號處罰決定書上對當事人的電話與其他聯絡方式未做詢問,也未填寫該兩欄。由此申請人認為以上的行政處罰所涉及的行政處罰程式不合法。

  3、在此次事件中,申請人是在道路上正常行使情況下被警官攔下處罰的。申請人認為這種處罰方式欠妥,並且有違道法精神。另外在警官要求申請人在處罰決定上簽字時,申請人說是否可不在上面簽字,警官便把此事擱置去處理其他事情,讓申請人在一邊等待。此種做法是否合適?

  複議目的與要求: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

  1、證據不足。

  2、行政處罰程式不合法。

  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XX號處罰決定。並衷心希望一線警官能切實提高執法水平也在此對廣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謝!

  申請人: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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